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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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读后感800字 1

  一口气读完了《野犬女皇》这本书,我不禁热泪盈眶。书中这对野犬姐妹之间的深情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那浓浓的亲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红桃心爱上了公狗赛豹尾,产下了一窝狗崽。可是到后来,红桃心发现自己的亲妹妹白桃花也同样爱上了这只长着俊俏尾巴的雄犬,而且白桃花也已怀上了狗崽,并成功生产。因为这两窝狗崽的食物问题,姐妹俩反目成仇。有一次,在红桃心危难之时白桃花舍己救姐,姐妹俩终于冰释前嫌,最后,红桃心完成了妹妹白桃花临终的心愿,帮白桃花养活那一群狗崽。

  故事结束了,我百感交集。是的,姐妹亲情是无价之宝,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姐妹亲情值得珍惜,更值得我们精心维护。

  这时,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我有一个表妹,小名叫宁宁。有一次,她到我家来过夜,看我正在电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影,她快活地直嚷嚷:哇!姐姐,我要看动画片!我要看动画片!好吧,好吧,给你看,给你看,你就别烦了!我不耐烦地回答道。帮宁宁调好动画片后,我就管自己去客厅看书了。过了一会儿,宁宁跑过来拉着我的衣角说道:姐姐,姐姐,片子卡住了,放不下去了!哎哟,我烦死了,你别老是黏着我,行吗?我也不会弄,你找我妈去,我也不会弄!我又一次不耐烦地应道。宁宁天真地问:琳琳姐姐,你也不会啊,看来很复杂吧!那我也不看了。这样吧,姐姐,咱们一起玩我带来的*板电脑吧!好啊!我听了马上放下书,两眼放光地跟了过去。没想到,宁宁把ipad电脑拿出来后,直接递给了我,说道:姐姐,你先玩,我看你玩吧。不知不觉,我玩了个尽兴,这一个多小时里,宁宁在旁边一声不响地看着我,不吵也不闹。

  这一天下来,宁宁不管吃什么还是玩那个都依着我。第二天早上,她要走了。我很舍不得她。她走后,妈妈自言自语道:也不知道宁宁她爸爸妈妈*时是怎么教育这孩子的,才八岁的小姑娘,怎么就那么懂事呢,处处让着咱们家那小公主,要是哪一天咱家那丫头也有这么懂事就好了。听着这话,我羞得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

  今后,我也要像宁宁一样学会关怀,学会谦让,珍惜亲情,让更多的人感受人间真情的存在,让幸福、快乐充满我们的生活吧!

  小说读后感800字 2

  个人感觉这是一本不错的书。首先,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高中生活的影子,回忆起美好的过往让我很开心,也有一点点的小感慨。看着大志他们的生活细节,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距离感,在我看来1998年有那么好的生活简直不可思议(每天省下一个鸡蛋和牛奶喂木桶)。

  我在08年都没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但似乎这种生活又让我很熟悉的感觉到自己14年的高中生活,其中的很多场景从自己的高中生活比较来看感觉很熟悉。从生活条件上相当富裕的设定,让我现在看来也不太陌生,太陌生的东西可能无法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其次,从行文上来看。文字很浅显易懂,没有多少深奥的引申义(可能也是我的境界不够没有理解到),其中也有很多鸡汤(也可能不算是鸡汤,毕竟自己感悟后的阐述不能算是搬运而成的鸡汤)。

  其中很多青春的对话都让人感觉自己的青春历历在目,满怀的温馨。我是不是老了?总是在感怀自己的青春?也可能这是自己在步入社会前的焦虑和没有头绪的后果。

  回忆往昔让我满怀美好,*静。如同坐在一大大大片的麦地里,麦苗绿油油的刚刚漫过自己的脚环,清凉的夏风吹着燥热的肉体,头顶那一盘皎白的月,洒下无边的凉凉,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做,唯有*静。

  最后,说一下人物吧。无论你的生活场景如何的改变,你身边的人物类型基本没有变化(感觉在像说心理学的同质性知识)。

  大志是一个风风火火,决定了事就去做,不后悔,喜欢奉献的一个人。我喜欢他的选择后就努力付出的性格,对他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性格也是喜欢又讨厌。可能我们是一路人。微笑和陈桐是一路人,都是那么的冷静、有逻辑、早早的知道自己要去往何方,似乎处处比别人强,完美的别人家孩子啊。

  叮当虽然在高中见一个喜欢一个,看似朝三暮四,但当她真的认准后确实用情及深的人,从她对小武的爱情长跑可见一斑(薄情之人往往也是深情之人)。

  小武是一个吊儿郎当的人,看似处处无所谓,其实是自卑让内心的在意无处诉说,他和大志能在一起也是彼此的幸福啊!(文中有一处写到大志在做体操时踢了小武三年的屁股)。感谢彼此的相遇。

  谁在未来等我呢?我要等的人又在何方呢?

  小说读后感800字 3

  最*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摆渡人》我我读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内容简介很有趣和有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是克莱儿。麦克福尔他是一个美国人,而且这一本书是从英文翻译成中文的。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非常短,结构也很简单,但是有一个哲学的感觉。写的是从一个女孩的第一人称的观点和角度,那个女孩死了而且她是试图穿越未知的土地去天堂,在摆渡人的帮助下她成功到达,但那女孩在天堂不开心因为她爱那个摆渡人所以她离开了天堂去找到她的爱人。

  心绪到现在还悸动不定,好像自己和书中的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去找寻崔斯坦,这让我既害怕又特别期望崔斯坦赶紧出现,激动的

  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看过了很多本书了,这是第一次特别强烈的想写书评吧,《摆渡人》是一本非常棒的书,看完之后,你会思考很多,反观自己,说是勇敢,但是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勇敢过,说会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下去,但是每次到半路我都会恐惧的返回,找各种借口返回,忘记初衷,我知道,这以后我想成为叫迪伦的这个女孩,为喜欢的人与事,勇敢的走到终点。我要大圆满。

  我非常喜欢这一本书,当我在阅读时我放不下这本书因为真是太好看了。我也喜欢这书的神秘感,让我一心只想书中会发生什么事。

  小说读后感800字 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小说读后感800字 5

  巴黎的夜,雨果轻轻写下一个故事;长沙的雨,我再一次读起这个故事。它是强烈的,深刻的,沉默的。像无梦的睡眠,像无雨的夏日,像无雪的冬天。

  冉阿让是少有的,让我这样泪点极高的人感动了的人物。我想借一句泰戈尔的话送给他,如果他能收到的话——“我想我将为你忧伤,还将用金色的诗歌铸成你的形象,供养在我心里。”

  冉阿让,你寂寞么?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呆了十九年,在无人知晓的情形下过了十九年,在冷清静寂的房间里老去,你一定是寂寞的吧。那么长那么苦那么累的生活没有磨灭掉你的希望,你却在后来的富足幸福的胜利里那样快的老去。打倒你的,是寂寞吧。是亲人不理解的寂寞,是没有了对手的寂寞,是深深藏匿在心底里的寂寞,是历尽沧桑无所求的寂寞——真正催人老的不是无情的岁月,而是吞噬人灵魂的寂寞。你有这样多的值得任何伟大的人歌颂的善良与胸怀,但是我只想说,我心疼你的寂寞。与世界不同的人,必定是孤独的,因为高尚而孤独,因为孤独而更加高尚。

  作为冉阿让的故事背景,雨果用精细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庞大的复杂的黑暗的社会,并借卞福汝主教之口将腐朽的一面嘲笑的淋漓尽致。他说,“人的智慧确实了不得,讲虚荣连坟墓也不放过。”“上帝把空气留给人,法律却让人出钱买空气。我不想指责法律,但我要颂扬上帝。”“在精神的眼睛看来,人心比任何地方都更眩目,也更黑暗:精神的眼睛所注视着的任何东西,也没有人心这样可怕,这样复杂,这样神秘,这样无边无际。”冉阿让毕生信奉的也是主教的一句话:“您离开那个痛苦的地方,如果对人怀着仇恨和激愤的念头,那么您是值得可怜的;如果怀着慈善,温良而和*的念头,那么您就胜过我们任何人。”

  我敬仰冉阿让,敬仰卞福汝主教,更敬仰雨果—这样一位文学巨匠,是他让我知道,人,或许被误解被欺侮被追捧被追杀,或许犯过错伤过人,或许背着洗不掉的污点,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灭的,那就是灵魂。

  主教救赎了冉阿让的灵魂,冉阿让救赎了吕马斯的灵魂,雨果救赎了这个世界的很多灵魂。而他的灵魂,也必将在天堂以慈爱仁厚的目光注视着或善或恶或丑的人们,他的善良正直的心,也必将安静的放着濯净心灵的光芒,经世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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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扩展1)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500字 1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最*,我读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中有许多他的短篇小说,如《羊脂球》、《项链》、《等待》、《幸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项链》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妇人,她长得十分漂亮,但生活条件并不好。每当看见别人穿着美丽的衣服,戴着华贵的珠宝,就总幻想自己也有,从此便成为了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在一次舞会上,玛蒂尔德想让自己成为整个舞会中最美的,便向富裕的好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当舞会结束时,那条钻石项链却再也找不到了。于是她与自己的丈夫只好四处借钱,买了条一模一样的还给好友,并用十年光阴偿还了所有债务,可她却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条她当初借的项链其实只是件仿冒品,根本不值几个钱。

  唉,都是爱慕虚荣惹的祸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看到别人吃好吃的,穿名牌,就吵着父母也给自己买,尽管自己家里条件并不好,生活并不富裕,却依然“意志坚定’。依我看,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孩子,根本没有必要互相攀比什么,只要在生活中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千万不要做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500字 2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500字 3

  初中教了《我的叔叔于勒》,渐渐想起了莫泊桑,于是我就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在《项链》中,描绘的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玛蒂尔德。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她有了华丽的衣服后又想要珠宝首饰来引人注目。当时也就是这样的社会,社会中的女人只要凭相貌就能找个好人家一生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她们的资本就是长相,可玛蒂尔德是个例外。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篇幅写玛蒂尔德为了能在宴会上吸引众人的眼球,在宴会之前精心的打扮,她对赞扬的渴望,对进入上流社会的向往,都是为了与后文玛蒂尔德丢了项链之后一改以往性格,变得勤劳、善良、节俭、朴素形成强烈的对比,并提出个人观点赞扬玛蒂尔德敢于承担、坚毅的品格,对她以前总有不切实际的想法表示否定。从玛蒂尔德这个小人物映射出当时社会风气的堕落,人们只是寻求物质上的满足而在精神上去是低下的。

  在《骑马》中,《骑马》主人公为全家组织的唯一一次郊外活动,因其出风头的可望而尴尬收场——他撞到了一个老妇人,后者声称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他被迫担当起了赡养老妇人终生的责任,对于生活本不宽裕的家庭,这天异于雪上加霜,另外还有其他的,这些都是莫泊桑对社会的不满,也可以突出他是多么关心国家,以笔来当武器,来诉说社会的不足。另外,在普法战争爆发,莫泊桑受爱国主义感染,手持枪深入密林展开游击活动。也可看出他的爱国。

  我们也要学*莫泊桑爱国,指出国家缺点,关心国家,为国争光。以国家的大任为己任。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500字 4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莫泊桑拜师》!学完这篇课文后,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知道了:莫泊桑是一位“短篇小说之王”,他一生写的短篇小说有356篇,其中《我的叔叔于勤》《项链》《羊脂球》《俊友》等等的短篇小说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他的短篇小说构思别具匠心,情节变化多端,描写生动细致,刻画人情世态惟妙惟肖,令人读后回味无穷。看,莫泊桑就是这么一个令人敬佩的人了,他今日的成就,都是因为他肯虚心的请教福楼拜,向他拜师学艺所得到的成果!

  莫泊桑在请教老师时,他把老师所讲的话都记在脑子里了,他听了老师的话后,他仔细观察、不断积累、写出了每样东西的特点和不停地勤奋学*。但是福楼拜老师很直率,他不会兜圈子,他只会直接说主题,从不说自己多么多么伟大,经常讲的东西都会让让学生们恍然大悟,经过他循循善诱,悉心指导,滔滔不绝的说出了莫泊桑的缺点,以及教他要怎么做,以至莫泊桑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文学作家艾。所以,我们在写作时,也要抓住每件事物的特点,在我们发现这些特点时就要善于把他们写下来,不过,对我们所要写的东西,光仔细观察是不够的,还要发现别人没有发现和没有写过的特点,我们青年人贵在坚持,才气就是写作的结果了!

  学了这篇文章后,我已经学会了怎样去写作了:我们在生活中,要多观察周围的事物,写出别人没有写到的特点,和多积累素材,用心揣摩,那样,作文才算好!今天,收获可真是多呀,不仅学会了怎样写作,同时也听了福楼拜的悉心指导,获取了许多的文学帮助。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500字 5

  初生的太阳带来了无限希望。这希望到底从何而来?阳光透过树叶拥抱着大地,草地上拒人千里的冰雪悄悄地化了,草地感激太阳的施舍,便将满腔热情回报于人类。踏下去,温暖便从鞋底传到脚底,又传到了心里。可是,在光明之下的黑暗也暴露无遗。

  在他的姐夫无情地抛弃他之前,那个流着相同血液的姐姐是否也曾——像所有人那样——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嘲笑他,嫌弃他?在无尽的黑暗之中,他是否曾乞望从他唯一在世的亲人那里得到一丝安慰?哪怕只是一顿吃不饱却比较正常些的饭。然而,故事中,那仿佛可以带来光的姐姐却消失在黑暗中,迟迟不肯露面。是迫于姐夫的专制还是这一切本来就是她指使默许的?我们不得而知。

  脑海中一次次浮现出那个画面:一个迷失了路的盲孩子在雪地中一声声呼唤他世上唯一的依靠,他仿佛看见了茫茫大雪像针一样地刺在他身上。他像个坠入深渊的可怜小狗,喉咙中发出凄厉的咽呜。雪白的大地上,空旷得吓走了一切黑色,譬如:人影。

  他努力地挣脱,想逃离死神的魔爪,但他摔倒了。雪很快掩盖了他。在临死的那一刻,他是否如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看见了今生唯一爱过自己的妈妈?

  只有雪知道。

  太阳出来了,他毫无悬念地被谋杀了。路面在阳光下有了些热气。"人非草木",阳光给了一切生灵或非生灵一颗炽热的心。碧海蓝天下,人类左胸膛的那块冰为何竟化不了呢?


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扩展2)

——小说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

  小说读后感500字 1

  寒假期间,我读了由曹文轩所作的非常著名的小说——《草房子》,这本书给了我非常大的感悟。

  在这么多小说中,我觉得只有能打动人心的小说才是成功的小说。

  小说前半部分讲了桑桑作为桑乔校长的儿子,在油麻地小学读六年书,遇到了秃鹤、细马人物。在曹文轩笔下,每个人与物都是很鲜活。而后半部分写了根鸟可怕、让人心动的历程。

  秃鹤有着生理上的缺陷,这使他在别人眼中成了笑柄,然而,为了加以报复,他让油麻地小学和桑乔校长失去了荣誉。这种感觉我非常能理解,毕竟,能承受别人对自己长久以来的欺凌的人非常少。

  然而,让我难忘的是细马只是个孩子啊!可这么小就承担起照顾妈妈和家庭的重任,他还不是妈妈的亲生孩子,更何况这个妈妈以前还对他不满。

  文章把一切人、物写的清楚、活灵活现,总让我忍不住想象故事里发生的情景。让我觉得这一刻就发生在我眼前。

  这本小说也给我写作上有了很大的帮助:作文一定要有美感,否则会显得枯枝乏味。其次,要多用好词好句,多些细节描写,如果像画画一样画整体,字数是远远不够的!写作,要细心打造人物的内心。而难点是要让读者和你产生共鸣。

  在这本小说中,我们可以看见每个人物的经历都让我们心痛、纠结。可以说,他们让我明白我现在的生活真幸福。

  所以这本小说让我深受喜爱,感想特别深。

  小说读后感500字 2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叫《好心眼儿巨人》,是罗尔德.达尔的作品。

  我才看了几页,就被这故事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深夜,孤儿院的小女孩索菲在街上看见一个拿着长喇叭的可怕巨人。巨人发现了索菲,把她带走了,索菲非常害怕。但是后来索菲发现这个巨人是好巨人。在巨人王国里,一共有十个巨人,其它的巨人都比他高一倍。他们都喜欢吃人,只有这个巨人不吃人,于是他就有了一个外号:好心眼巨人。索菲住在好心眼巨人的山洞里,他们相处得很好,那些吃人的巨人们也有自己的名字:吃人肉块巨人,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只听名字就觉得很可怕。而好心眼巨人不喜欢吃人,他宁愿吃恶心的大鼻子瓜,而且还为小朋友们制作美梦,送给他们。后来,好心眼巨人烦透了吃人的巨人,他联合女王,运用了集体的智慧,终于战胜了可恶的吃人巨人。

  这部小说非常刺激,让人忍不住一直想看下去。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它很精彩,而且不由得敬佩这位好心眼巨人,他生活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却不受其他巨人的影响,做一个好巨人。虽然这个巨人的容貌并不是很和蔼,甚至有点可怕,但是时间久了就会觉得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

  《好心眼巨人》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小说读后感500字 3

  《彼得·潘》讲述的是温迪和她的兄弟一起和彼得·潘在永无岛上的冒险。但这本书吸引我的并不是这些救印第安人、救美人鱼和大战海盗的大冒险,而是这一系列充满童心的话语,故事。

  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颗童心。这颗童心在年老时都会存在只是有的人早已不用它,可有的人一直都在“使用”着童心。

  我的婆婆、妈妈和爸爸都怀有一颗童心,婆婆虽然老可一点也不显老,整天嘻嘻哈哈地笑,没事儿就出去走一走,逛一逛,就连指责别人也是撅起个嘴像个小孩子似的。而爸爸妈妈*时就吵一吵,闹一闹,老爸有时候喜欢对老妈进行恶作剧。老妈呢,就是我们家里的开心果,老妈对我说:“孩子,你是让人喷饭的人,我是让你喷饭的人。”哈哈。就这样,我们家每天都充满着欢声笑语。这,就是童心的力量呀。

  生活中,有许多是没有童心是不行的。那些好看的动画没有童心人们做得出来吗?那些奇思妙想的童话故事没有童心人们写得出来吗?那些让人放松的笑话人们想得出来吗?这几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不!绝对做不出来。由此可见童心的重要性。

  童心,是纯洁的,是奇妙的,是充满幻想,充满希望的。童心,有时,小的还没一颗芝麻粒儿大,而有时,大得可以装下宇宙。在人生的漫长旅途中,你千万别把那颗属于自己的童心丢掉。丢失了童心就等于丢掉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小说读后感500字 4

  一段荡气回肠的思念,随风而逝;

  一场超越生死的轮回,宿命的牵挂;

  一个叫做幻城的故事,终成为过往的云烟。——题记

  那是一种夏天的味道,正如你那孩子般长长的睫长。郭敬明,那个独来独往的作家,他用文字,演绎着自己的孤独跟对自由的向往。

  每当我翻开《幻城》时,常常会想起:在那个樱花烂漫的季节,樱红遍野,一个叫卡索的王跟他的弟弟樱空释,一对兄弟的感情,超越生与死的束缚。

  卡索,绝世的容颜,绝顶的聪明,至高无上的权利,上帝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却又拿走了一样东西—自由。他身为刃雪城的王,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人为了自己死去,只留下自己坐在冰冷的王座上,体会着无尽的孤独。他拥有着七情六欲,拥有着喜怒哀乐,却唯独没有自由。因为他是王,王是注定要孤独的。

  樱空释,那个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哥哥,一心想让哥哥获得自由的绝美少年。尽管他有着最完美的面容,但他的内心却像没有长大的小孩子一样,任性又脆弱。为了哥哥的自由,他做下了许多天理不容的事情,即使自己被亲爱的哥哥杀死的那一刹那,依旧带着笑容,无怨无悔。这样的爱让人心痛。

  有时,我常常会抬起头,看着那片闪亮而又默淡的夜空,幻想着自己的命运。《幻城》中总会有人死去,死得如秋叶般无比凄凉,但我却很欣赏这样的人生,因为他们曾经快乐过,痛苦过,失望过,也期待过,他们拥有的是很多人没有体验过的灿烂绚丽的人生……

  小说读后感500字 5

  今天我读完了清代作家钱彩写的《岳飞传》,感受很多。

  这部《岳飞传》共有八十回。它以岳飞的生*为线索,前六十回描写岳飞出世、拜师学艺、崭露头角、领兵抗金,直到屈死风波亭;后二十回描写了岳飞之子岳雷为酬父志,率领岳家军收复失地,*定金国的故事。

  看完这部《岳飞传》,我觉得岳飞是一个几千年一遇,了不起的大人才。论排兵布阵、学识造诣、谋略和武艺,岳飞都有是一个国之栋梁。《岳飞传》中岳飞还有许多传奇情节,如“岳飞出世大鹏展”、“金营神鸟引**”“夹江泥马渡康王”等。岳飞还取得了许多战迹,如“八盘山首战告捷”、“青龙山排兵布阵”、“大战爱华山”等。

  当我读到“精忠训岳母刺字”这回时,我感到岳飞母亲,虽然狠心为岳飞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但是她是为了让岳飞能保卫大宋江山,激发他的爱国热情,我为之感动。

  当我读到“千古奇冤风波亭”这回时,感到万分可惜。岳飞一个万古垂青的英雄竟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上,而罪名却是“莫须有”。一代忠臣名将岳飞,斗志未酬,却死于奸臣之手!

  虽然岳飞已离我们远去,但是他的聪明才智、精忠报国的精神,以及他的光辉形象一直留在我心中!

  虽然我们的祖国现在发展很快,但也并不是很富裕。所以作为祖国的接班人,我们要好好学*,争取全面发展,长大以后才能建设我们的祖国,才能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富强!


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扩展3)

——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精选五篇)

  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1

  比如第一篇:秃鹤,就写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秃头男孩,外号叫“秃鹤”。他的头上可以说是“寸草不生”,锃亮锃亮的,是个十足的秃头。开始,他还不在意,但是后来,因为经常被人嘲笑,变得非常自卑,捉弄之后,为了报复大家,在十分庄严的多校会操上故意扰乱秩序,油麻地小学唾手可得的第一名就毁在了他的手里。连分小组时,都没有一个人想和他分到一起。后来,他为了讨好大家,他热情地对每一个同学,但每一次都遭到冷眼相看。终于,又到了一次重要演出,他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毛遂自荐,而且表演十分出色,无可挑剔。但是得了第一名的老师同学们又一次地把他忽视了。陆鹤十分难过,独自出走,大家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他,他得到了理解,陆鹤的努力总算得到了回报……

  《草房子》用独特的方式讲述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的鲜明,生动,有主人公桑桑,还有桑桑暗恋的女孩纸月;陆鹤,阿恕,白雀和蒋一轮老师等,令人感动。

  这一件件小事,有的有趣,有的感人……

  有趣的是,一次,在他们玩游戏时,桑桑为了不让大家找到自己,居然躲到了别人家的空棺材里去了,又不敢盖盖子,还碰到了老鼠,结果自己把自己吓得不轻。

  感人的是,一次,桑桑为了保护纸月,拼了命和板仓小学的三个高年级坏孩子打架,最后被打得鼻青脸肿,倒在船舱里爬都爬不起来,但还是竭尽全力奋力一推,把对方的头子推进水里,和纸月划船到了对岸。

  后来,在桑桑被查出患有绝症后,内心深处也喜欢着桑桑的纸月悲伤无比,趁桑桑不在家,含泪把自己妈妈生前做的书包交给桑桑的妈妈之后,销声匿迹,舍弃了这个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家,独自出走,再也找不回来……

  最后,虽然桑桑的病好了,可是纸月,却依然不知道在这个世界的哪个角落里,杳无音讯,只存在于桑桑的脑海中……

  桑桑告别了自己的小学生活,走向初中。我们不也是这样吗?我感到小学的时光是如此短暂,曾经认为漫长的五年时光不知不觉就溜走了。以前我们却都不懂得珍惜,被批评时感觉老师讨厌,因为纪律不好被罚站是感觉老师可恨,而等到失去了……我第一次感到小学的老师们是那么可爱,严厉的德育处老师是多么亲切。啊!以前的班主任!啊!以前的教室!那些曾留下了我们幸福足迹的走廊!曾经的小学欢乐时光是多么令人怀念啊!那些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都已经千万不复还了。我们要把握好每一寸光阴,每一分钟,不要让我们的人生留下遗憾!

  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2

  说起这个寒假,让我记忆犹新的有这么一天,这一天,我哭了。也许你会说:哭有什么新奇的,谁不会哭?我的这一次哭啊,可并非普通的哭,而是因为看书而哭。不是不情愿被迫看书哭的,而是被文章情节所感染而哭的。也许有人会问了:这到底是本什么书呢?竟然有如此强大的魔力能让人黯然泪下。这本书就是曹文轩的大作:《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我记得是很久以前老师奖励的',一看到这厚厚的一大摞,再看看里面密密麻麻没有一点插图的内容,我就断定这本书不好看。但是老师居然心血来潮,布置我们看《草房子》,并要写下800字以上的读后感。无奈之下,只好看了起来。没想到不看不要紧,一看就被故事的情节吸引住了,而且越看越有味,现在再看起来,可以说是回味无穷。

  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那一座座充满着油麻地孩子喜怒哀乐的草房子在我脑海中浮现。我的目光中,是最真挚的感动。

  书的开头,用充满美感的描述:桑桑就要毕业离开他住了六年的油麻地——“……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子就全扑到了他的眼底。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呜咽起来。”——把我带进了桑桑六年的小学生活里。

  从第一页至最后一页,字里行间渗透着点点真情,每一章都耐人寻味。真实地再现了农村孩子的种种心理。我更深地了解了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失望中的安慰和冷漠中的温馨才是人世间最动人的情。一向不想被别人看扁的小秃子——陆鹤,使我懂得了什么叫志气,而深藏不露的纸月,又让我明白了什么叫谦虚……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它让我们想起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曹文轩用自己独特的文笔,写出了就在我们身边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勾画出了一个美丽的乡村世界,描绘出了一座油麻地小学。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感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座座草屋,装的是殷殷情爱。每天,这一座座草房子都要与孩子们共同度过一段或许开心,或许伤心的时光,但总少不了那感人至深的一刻。也许,这些草房子是专门收集油麻地孩子的高兴、气愤与伤心的吧。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草房子》,它“道”出了人间最美的情感,“画”出了世间最动人的画面。它使我感受到的是亲情、友情、师生情……让我进入了一个温情的乡间小学生活,让我感受了真正的友情,童年的美好。大人的欲望和人心的温暖……

  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在看完《草房子》后,我的心又填上了一样东西。

  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3

  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其中,《草房子》给我的印象是最为深刻的。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我最喜欢《草房子》里的小主人公桑桑,因为在他的身上,能看到现在的小孩子身上看不到的单纯、善良、可爱和顽皮、以及有爱心。在桑桑升初中之前,他病了,病得很重,桑乔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不久后桑桑将会离他远去。

  于是,他们四处奔波,去了好多大医院,讨遍了偏方,几乎问遍了所有人,却毫无办法。当我看到这里是,我的心一次次的揪紧,一次次的为他紧张、难过,可他没有放弃!终于,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一次又一次的空欢喜后,桑桑的病终于好啦!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同时,我还很佩服桑桑的毅力!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它赠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4

  我们先来看桑桑刚见到纸月时的表现,一直到给纸月送作业那点。我们都知道,这是一部成长小说。在这六年中,每个人都在长大,而且都是在一件事中,抓住机会学到道理的。就像桑桑,他就是在见到纸月的一瞬间一改往日成天泥猴不洗脸的样子,向妈妈要了一身新衣服,跳进冬天冻得快要结冰的水中,出现在人们的眼前。这就是因为他看到了纸月,看到了自己。纸月的优点、自己的缺点。他知道那样做不好,给人感觉很野蛮。他也知道要像纸月一样有个好学生样,不然他也没面子。就在这一分钟里,他长大了。我们也不要放过身边每一个成长的机会。不然,你长得再大、个子再高,也会傻傻地让人感觉到很幼稚。因此,我们要一点一点长大,做一个真正的好孩子,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将来做社会的榜样。桑桑继续长大,我们继续往后看。看了桑桑勇敢的表现,我只能说四个字----追求理想,追求纸月的理想。他为了保护纸月,不让纸月受欺负,抵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义无反顾地走了上来,用那颤抖的双手扔出了载有感情和梦想的砖头。正当计划快要成功的时候,却被那个可恶的刘一水抓住了把柄。他豪无怜悯之情,三拳两脚地把一个英雄战士打得鼻青脸肿。正当他准备对付纸月时,不知哪来的力量,桑桑一头把强大的刘一水撞到了水里。如果我们像桑桑一样勇敢、坚强,我相信,所有人都会被感动的。不,不只是这方面,是任何理想、所有梦想都会实现的。

  这就是桑桑,长大了的桑桑,勇于追求梦想的桑桑,勇敢、坚强、追求梦想、坚忍不拔的桑桑。

  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5

  我利用空余时间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描述的是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里六年的生活,他和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目睹的一件件令他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的事情。

  故事的主角是小男孩儿桑桑,他的父亲是小学校长。桑桑调皮、捣蛋、聪明、善良,他有很多小伙伴:秃头的陆鹤、朴实的陆小康、坚强的细马——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因为他总喜欢做出一些不*常的事情,比如他看到人家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拿走做网,结果当然是免不了受父母的一顿责骂;他发现冰棒在棉衣里不断融化,就穿着棉衣在校园里到处跑,看看是否有奇迹发生,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书中另外一个人物也很可爱,那就是陆鹤。

  他因为身体上的原因从小就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他的爸爸特意给他买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戴,可同学们恶作剧地把他的帽子传来传去,最后挂在了旗杆上,读到这个场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时嬉戏打闹时的情景。在一次活动中,陆鹤为了弥补他之前的过错,在文艺演出中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的角色,演得非常好,为学校、班级争了光。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之间的友情和家人之间的亲情是弥足珍贵的,书中人物对生活的`热爱,积极快乐的人生态度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


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扩展4)

——小说《童年》的读后感600字(精选十篇)

  这个暑假,我又一次翻开了高尔基的《童年》。

  这本书我很早就看过,但还是被它朴实无华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真实地记录了高尔基苦难的童年,刻画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在讲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时,作者冷静的回眸那些已经成为历史的场景。那些个性迥异的普通人,也带给我极大的反思。

  比如那个总替阿廖沙挡鞭子的茨冈,在一次偷东西后,没得到及时的制止,居然还受到鼓励,逐渐变本加厉。他原本像一张白纸,却因为人们的贪心而有了一个污点。还有阿廖沙的继父,虽然书中描写的笔墨不多,但还是可以看出他贪婪的本质。

  最令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外婆。她爱亲人,爱邻居,爱宠物,爱所有的一切。她心甘情愿,毫无怨言地让一切都由自己承担,为别人排忧解难。她像一位圣洁的天使,把爱和无私奉献给每个人。作坊起火时,所有人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地盲目地救火,只有她镇定自若,冲进火海,抢出一桶硫酸盐。虽然她有些对上帝盲目迷信,对恶人顺从忍耐,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善良的本质。

  《童年》中还有令人过目不忘的语句。比如:“听取别人的意见很重要,但做什么事还要自己决定!”“死,并非什么难事,你要坚持活下去!”还有,在最后,外公对阿廖沙说的话:“你到人间去吧……”这句话自然过渡到了第二部《在人间》,是结束,亦是开始。

  童年和整个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被视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伟大成果,它们像一杯香茗,滋润着人们的心田,源远流长……

  童年,是彩虹,七色的绚烂组成的幸福;童年,是阳光,一缕金色的温暖照亮冰冷的心间;童年,是白云,每次都纯净而自然。童年就是最幸福的季节,永远停留在三月怀抱中……

  有人说,童年中,最多的是欢笑与幸福。

  是的。儿时的名字是幸福,儿时,就好比自在的雏鹰!

  我们就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是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摔的心肝宝贝。但是,他却不一样。他生活在一个黑暗又残忍的世界里,生活没有一点光明。他,叫阿廖沙。

  阿廖沙从小失去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残暴、贪婪,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两个舅舅也是自私、粗野的,整日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经常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这暴力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黑暗与丑恶,在他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尽管生活的黑暗,让幼小的他感到恐惧。但是他却体会到了人间的温暖与光明。外祖母给予他的爱,让他重见光明。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他孤独的心灵。虽然,生活的残忍,压得让他喘不过气,但是他对美好的渴望并没有被因此而退缩。他坚信黑暗总能熬过,未来的幸福在向他招手。就是在这样黑暗又沉重的社会里,阿廖沙过早的成熟,过早的自立,让他成为勇敢,富有爱心的人。

  我们都是生活在阳光、温暖的世界里。我们的童年是金色的秋天,是用彩线编织成的世界。童年,是最美好的回忆,是最值得留念的花季。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匆匆离去。他在寻找自己的爱,发现自己的痛。在黑暗的世界里品味光明……

  在这时,我才体会到什么叫做幸福的童年……

  《童年》的一天,“我”大病初愈,看护“我”的父亲却不幸染病身亡。“我”跟随母亲坐船到外祖母的家乡尼日尼去生活。

  无忧无虑的日子很快结束了。人与人之间充满欺诈与争斗。外祖父是当地染坊行会的头子。“我”跟随母亲回去的时候,两个舅舅正在闹分家。雅科夫舅舅的孩子萨沙唆使“我”将过节用的白桌布染蓝,致使我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在外祖父家有个心地善良的伙计,外号叫“小茨冈”。

  他懂行能干,外祖父很器重他。他常常在外祖父打“我”的时候,尽量地用自己的手臂挡着鞭子。一次,两个舅舅和他一起搬运一个十分沉重的橡木大十字架。他绊了一跤,两个舅舅竟只顾自己保命,听任他被砸死了。 “我”惊愕地睁开懵懂的双眼,注视人世间的残酷与黑暗,小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我”。

  布满阴霾的日子里,只有外祖母是“我”唯一的温暖。她给“我”讲上帝的天堂、鬼娶媳妇的故事,又常常向“我”回忆起当年“我”的父母相恋、共同生活的情景。一次,夜里突然失火,人们都手足无措。外祖母不顾自己的安全,冲进火里,抱出了随时可能会爆炸的硫酸盐罐子。她又指挥闻讯而来的邻居,和家人一起扑灭了大火。她的果敢能干,连外祖父都不能不叹服。她给“我”无限的安慰,将真、善、美的种子悄悄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 “我”上了一阵子学,后来母亲去世了。越老越吝啬的外祖父不肯再养“我”,于是“我”就到人间自己“混饭”吃去了。

  我们的童年是精彩纷呈的,更是无忧无虑的。可是有些人的童年却是孤独的,可怕的。午后的阳光斜照在我的书桌上,我捧起了《童年》,静静地享受着这温暖的初春气息。

  《童年》的作者是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它与《在人间》《我的大学》被称为“自传体三部曲”。这本书生动描绘了他童年时代的生活,也再现了当时俄罗斯人民的生活现状。主人公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离开了,他与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外祖父贪婪残暴、粗野自私、视财如命,还经常毒打孩子们和外祖母。阿廖沙更是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所体现出来的贪婪自私。幸运的是,还好有慈祥善良的外祖母陪伴着他,给他讲故事,带给了他正能量,才让他的心中充满了光明和对生活的期望,成就了一个自信乐观、坚强勇敢的阿廖沙。在这样一个充满仇恨和残暴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已经早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丑恶。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阿廖沙。他不畏残暴,即使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仇恨与残暴的家庭里,也依然坚强勇敢、自信乐观地面对生活。他这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令人敬佩。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们该有多幸福啊!不愁吃、不愁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高尔基通过《童年》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生活中遇到再多困难,生活中处处不如意,也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坚韧不拔地生活着,要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向往,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迎接生活中的困难。心中要坚信,生活中有黑暗的一面,更有光明的一面,只要我们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黑暗一定会过去,光明终将会到来!

  童年正如一片金色的田野,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欢声笑语,醉人香气。的确,童年是一段真实,是一段美好,可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各形各异的,不是吗?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高尔基的童年,去品尝他童年不一般的味道吧!

  他生活在一个充满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面,自私而又粗暴的外祖父经常毒打他。家里还有两位自私的舅舅,他们总是相互勾心斗角想着争夺财产,为此经常打架斗殴。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生活的痛苦和丑恶,还好他身边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他还有一个深爱着的好朋友“小茨冈”,他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他会被抽得红肿。因为这些善良的人,所以阿廖沙不至于失去生活的希望。他们为阿廖沙黑暗的童年点了一盏明灯,让他的内心变得强大,使他充满信心和力量。

  不管童年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是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的。童年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这本书中阿廖沙的童年更刻在了他的心中。

  读完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深深体会到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的光明啊!我们没有经历被人用鞭子抽,也没有看到家人为了金钱相互殴打,更不会看到某个无辜的人被折磨致死的恐怖事件。如此对比我觉得我们就像生活在蜜罐里一样,享受着美好的日子。从来不用担心衣食住行,还有父母体贴的关怀,被保护在温室里的我们,不用像阿廖沙一样小小年纪就去“人间”闯荡,而是享受着父母给予我们的一切。面对如此好的环境,我们应该奋发图强,更加努力为自己的明天而奋斗。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有些幸福美满,阳光快乐;可有些却弥漫着悲惨可怜,暴力与无助,高尔基的童年正是如此。《童年》这本书中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型,描绘了他阴暗的童年,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沙俄下层人民的生活状态,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织,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童年》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外祖父贪婪残暴,常毒打孩子们。外祖父家还有两个舅舅,他们自私贪得无厌,不惜一切想得到家产,甚至将外祖母手臂打断,把家里砸的乱七八槽。一次,阿廖沙把白布放入染缸闯了祸,遭到外祖父的一顿毒打,随后大病了一场。在养伤的日子里,结识了家中善良朴实的小茨冈,成为他第一个朋友。他常为阿廖沙挡鞭子,但后来,两个舅舅让小茨冈去抬巨大的十字架,小冈不幸摔倒,被压死了。这让阿廖莎不幸的童年再次增添了一道阴霾。

  在黑暗的童年,外祖母永远是阿廖沙心中的光。外祖母为人和善,勇敢乐观,常给孩子们讲故事。祖父家着火时外祖母冲进火海拿出矾油,多么勇敢!外祖母给阿廖沙的疼爱,让他在“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中度过童年。

  阿廖沙的童年尝尽世间痛苦与丑恶,经历一幕幕黑暗而又血淋淋的生活。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中也不缺温暖光明:慈祥善良外祖母,乐观纯粹小茨冈,献身科学的思想青年“好事情”,都使阿廖沙在这样丑恶的环境中仍保持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应珍惜美满生活,像阿廖沙一样,即便逆风生长,也要向阳而生。

  说来惭愧,我以前并不是喜欢读小说,因为篇幅太多要花很多时间。所以,每次都是虎头蛇尾,从未完整地读过一篇长篇小说。但是《童年》这本长达380余页的长篇小说却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居然一口气读完,而且读的如此认真。读完后,我的感觉有苦有乐。

  这本书是马克西姆·高尔基根据自己幼年时真实经历而写的。具体描述了高尔基父母去世后他被送到祖父家度过童年的事。在那里,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的人。之后,他历经了许许多多的磨难,他只上了三年学,11岁就走上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生命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底层和各个阶层的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当时正处在沙皇的残酷统治时期,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把精神寄托予宗教,每天都要做祈祷。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候,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但高尔基最终还是凭坚强的意志坚持了下来。用他的笔为我们描绘出当时的生活环境和人性的黑暗面。他15***开始他的小说的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中外的文豪。

  与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真的是太幸福了,我们生活在新时代,我们有着美满的家庭,身边有许多人的关怀,但高尔基却没有,可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困难!我想这也许是他的精神魅力所在。《童年》确实是部不错的作品。

  《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写的。高尓基出身贫苦,他的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所以高尔基的一生几乎是跟他姥姥和姥爷在一起。在父亲死后,他和姥姥坐船去尼日尼,在去的过程中,出生没几天的小就死了,姥姥便安慰他。我很慈祥的姥姥,她胸怀宽阔、善良!高尓基幼年丧父,11岁即为生计在社会上奔波,当过装卸工、面包房工人,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课堂。饥寒交迫的生活并没有把他打垮,他以的毅力自学。就这样,只上过两年小学的高尔基在24岁那年就发表了他的第一部作品。因为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所以他的生活很痛苦。他咀嚼着生活的苦味,创作出了《童年》等伟大作品。

  关上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感觉高尔基的童年生活好艰苦。他被人欺负、打骂,人对他不管不问,甚至也打他、骂他,但他还是坚强地在这个里地生。我为自己感到庆幸,没有出生在那样的年代,也没有受过苦。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为自己感到,有外公把我当做心肝宝贝宠着,不让我受一点委屈。看到我也笑得合不拢嘴,还有爸妈等亲人们爱着。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灿烂的、五彩的,没有泪水。不但充满了欢乐,还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好好现在的一切。 《童年》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高尔基小时候的悲惨遭遇。但他的精神十分感人,他虽然处于那种社会和贫困的家庭,但他没有泄气,对生活充满了。我也懂得了在艰苦生活的中要不断地锻炼自己,要认认真真地学*,不怕困难,不怕挫折,持之以恒,将来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可怜的高尔基幼年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暴躁,经常殴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但慈祥的外祖母处处范甘迪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婪无厌,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两个舅舅。其中还有两个常常捉弄高尔基的表哥,朴实善良的"小茨冈"和高尔基成了好朋友。两人无话不谈,可是好景不长,可怜的"小茨冈"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高尔基就失去了好朋友。几年后,最疼爱退热药他的外祖母死了,母亲也死了,他就被外祖赶出家门,靠捡垃圾为生。

  高尔基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黑暗,残暴,残怖,自私与贪婪,如果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可以说高尔基根本就没有实际物质上的快乐童年,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童年。但事实上高尔基拥有童年,他的童年比我们现代的任何人的童年还要有意义,都还要富裕!在他的童年之中,他不能随心所欲;在他的童年,他不能挥金如土;在他的童年,他不能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正是如此,高尔基才看到了与常人所不一样的世界,也懂得、明白了与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因此,他才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

  与高尔基相比,我们拥有灿烂的童年,彩色的童年,没有烦恼的童年,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多数孩子不曾领会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家人勾心斗角,为争财产而六亲不认,打架斗殴这种事,几乎不会在我们家中出现。更不会发生折磨人致死这种"恐怖事件"。仔细比较之下,我们现在的孩子显得太过幸福了,仿佛每天都生活在温室里,不用担心天寒地冻,不用担心忍饥挨饿…幸运之神总是眷顾着他们。

  我的童年像一本充满阳光的书籍,翻动书页,迎面是草长莺飞、欢声笑语。而在高尔基的《童年》中,主人翁阿廖沙的经历没有一般孩童应有的快乐与幸福,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的沉重与辛酸。

  阿廖沙5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他提前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了在外祖父家寄居的生活。在那里,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古板贪婪的外祖父、随和实的格里戈利师傅、活泼乐观的小茨冈等等。同时,他还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打架,外祖父和舅舅们为各自利益针锋相对,以及舅舅们对老师傅的恶意捉弄和他们对妻子的暴行。除了忍受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恶行,他还要忍受外祖父时常的鞭打,以及表兄们恶意的陷害和街上孩子们经常的嘲讽。在这恶劣的环境里,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提前感受到了生活的不幸与现实的残酷,那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阿廖沙的童年并不只有苦难,还有外祖母等人像阳光一样照耀着阴影下的他,使他不至于在阴霾中沉沦。外祖母的热情给了阿廖沙坚持的希望,小茨冈的乐观给了他积极的态度。在这些人的影响下,阿廖沙才能在“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生活中保持纯洁的灵魂。

  阿廖沙的苦难童年没有结束就进入社会开始谋生。在他11岁时,他的母亲去世,外祖父破产,他结束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开始了一个人在人间的旅程。

  合上《童年》,它给我带来的震惊和心酸却久久不曾消去。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就是天堂,拥有足够的阳光和快乐,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珍惜现在的生活。


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扩展5)

——著名小说读后感(精选十篇)

  在人的成长中,到一个亭亭玉立,才貌双全,玉树临风时,总会有一个童年,也许是枯燥无味的,也许是丰富多彩的,总会让人去体会人生中的喜怒哀乐,让人去拥有复杂的感受,在这段时间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我仿佛昨天去鲁迅家看鲁迅先生的童年到长大,在鲁迅先生的童年,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喜怒哀乐,但是我认为鲁迅先生的童年更是快乐的。

  首先,让我我们来看一看《狗猫鼠》,我是从鲁迅的“我所爱”和描写隐鼠,这一部分中感受到了鲁迅非常非常喜欢隐鼠,在这些隐鼠活动的时候,鲁迅把隐鼠干的“坏事”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时候还很开心,这就让鲁迅的童年中有隐鼠的出现算是一个美好童年的开始。

  然后就是《阿长与山海经》虽然鲁迅先生非常喜欢的隐鼠已死了还是被阿长一脚踩死的,这也虽然让鲁迅先生有了短时间的伤心,但是不久阿长买了《山海经》之后,鲁迅先生口中的“心爱的宝书”中,我又仿佛看到了鲁迅先生开心的拿着书在精读着,接连着看着山海经开心了一段时间

  在前面两篇的情节中,我感受到鲁迅先生的.快乐,还有一个地方,我认为是他最快乐的童年片段,就是《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鲁迅先生描写百草园的一等一风景和他东跑跑西转转中鲁迅先生所向往自由自在,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语言中,我再次感受到了他的快乐。

  这些片段都证明鲁迅先生的童年充满了快乐,从隐鼠到《山海经》再到百草园,不都是鲁迅先生的童年趣事吗?还有一些小段,如:给沈四太太取外号叫“肚子疼”,还有他们吃冰,打旋子,不都是鲁迅写的快乐又充实的童年吗?从每一件事,我总感觉从坏事慢慢变成好事,从开始鲁迅先生的童年就有丰富多彩的经历,所以总的来说,我就是认为鲁迅先生的童年是开心的,快乐的。

《*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同志 = 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 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凡的世界》。

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凡。比如说孙少*,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凡的。这点从孙少*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 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凡。

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四、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五、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扩展6)

——小说《战马》读后感汇总五篇

  在欢乐喜庆的寒假中,我读了加拿大作家E.T.西顿的《小战马》。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动物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坚强勇敢的品格,有着对自由生活的渴望,有着亲情、爱情、友情,它们像人一样值得尊重。

  书中重点讲述了一只长耳朵野兔,它的名字叫“小战马”,它奔跑迅速,机警灵敏,具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一次,他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勇敢的“小战马”不仅没被猎狗抓住,反而让猎狗尝到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小男孩米克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13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人却为了自己的私欲,不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让两队赛狗同时追逐它,“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但依然顽强不屈,最后,它在米克的帮助下,终于为自己赢得了自由。“小战马”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就是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坷和磨难就低下了头,而要勇敢地面对艰难困苦,坚而不摧,应该在逆境与失落的压迫中奋起,永不气馁,永不言败。

  《小战马》书中还有其它动物的故事,如小黄狗乌利、牧羊犬宾果、山猫、灰狼和小熊。动物们不会说话,但它们与人类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懂得生存,他们懂得进攻与后退,他们懂得尝试,他们懂得为生命拼搏……它们也有爱,有无私的母爱、有与人类和谐共处的友爱,它们爱好自由,追求自由,那匹勇敢胆大的栆红驹宁愿在站在冰天雪地中,也不要享受温暖舒适的马厩,它就是匹为自由而生的野马。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其实动物并不比人类低等,它们与我们人类是*等的。它们不仅可以成为人类的朋友,还能成为人类的老师。人类和动物共同拥有着美丽的地球家园,人类和动物只有和谐相处,世界才会更精彩。

  《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特,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叫“乔伊”的英国马的故事,他在二次世界大战前被征用入伍,乔伊遇到了很多危险,战争结束以后,乔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他的最初的主人身边。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乔伊为了躲避战火,不分昼夜的向家乡奔跑的情节,奔跑了一天一夜后,乔伊已经累的精疲力尽了,可是他恰好跑到了德军和英军中间的“无人区”,无助的被困在在铁丝网中间,两军对垒,德军和英军同时发现了乔伊,他们这时候居然想到了一起,就是如何救下乔伊,德军和英军各自从自己这方开始剪断铁丝网,终于救出了乔伊,虽然他们都想得到这一匹强壮漂亮的战马,可是他们并没有去拼杀,而是用古老而简单的办法来解决,随着硬币落地的瞬间,乔伊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我看到这里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们互为敌人,竟然用这样的方式来救一匹马!

  但是看到最后我明白了,战争残酷无情,战争让人们离开家园,让原来和睦相处的人们互相残杀,让很多无辜的动物离开主人,卷入战争,但是谁也不喜欢战争,虽然德国人和英国人在战争中互为敌人,但其实他们内心是渴望和*的,所以在面对乔伊的时候,他们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帮助无辜的动物!

  书里还有很多善良的人,比如用生命保护乔伊的尼克尔斯上尉,不顾自己保护乔伊的托普桑……他们都非常有爱心。这些人的故事,让我深刻体会到不管是谁,都希望和*,没有战争,战争会让你、我、他受到伤害,动物没有主人,人们失去家人,本来开心的一家人变成敌人,这些太残忍了!

  让我们祈祷世界永远和*。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战马。

  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长耳兔的名字,因为他跑得快,头脑聪明,还有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有了这个名字。

  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

  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人却误伤了猎狗,聪明的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放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在这个炎热、有趣、快乐的暑假里,我看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我非常感兴趣,那本书是《小战马》,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非常喜欢动物,15岁时开始编加拿大鸟类索引。《小战马》收集了十篇西顿的代表作。

  故事中的动物也有爱:猞猁妈妈爱孩子,黑熊妈妈爱熊崽“约尼”,松鸡“红毛领”爱小松鸡。当然,故事中也有人类与动物的友情,宾果——一只可爱的小狗,对马群狠下杀手,临危之际救了主人。动物的忠诚,让我们人类无限感慨。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加拿大作家西顿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小战马》。读后,小战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耳野兔的故事,这只长耳野兔就是小战马。小战马的名字来源于它的机智,灵敏,跑得快。小战马跑得快可是名不虚传,它可以算是全部野兔中跑得最快的野兔了。一般的猎狗都追不上它。说他机智灵敏是因为它能在重重困难之下想出办法。后来,在人们地毯式灭野兔的时候,小战马被送去了赛狗场,与狗比赛。它一直没有输掉,从而生存了下来,可有的兔子却已经死的死,伤的伤了。然而,米克却因为喜欢,疼爱小战马,想把小战马送回大自然,不再让小战马冒生命危险。米克的经理同意,当小战马再赢十三局,就可以让小战马回去。可是,当小战马达到目标的时候,经理却说要再赛几局。米克十分气愤,偷偷的把小战马送回了大自然。

  文中的小战马让我有所感悟,它会在情急之下想出办法,不会轻易放弃,而我呢?生活中的我和小战马无法相比……

  生活中的的我,从来不会为了繁琐的题目而开动脑筋,但如果我真正去思考的时候,会发现这是一道多么有趣的题目呀!可惜,我不愿意开动脑筋,不愿意去思考,更不愿意去深入的思索。

  生活中的我,会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半途而废,而小战马不会,小战马会勇敢的去面对,。我从未想过,如果我攻克过一个个小困难,那不是有一个新的世界吗?

  也许,当我们真正去思考,真正去坚持一件事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很快乐,就像小战马一样,快乐……

  一个上将问他的士兵:世界上大的力量是什么?是枪?是炮?是将军?这些都不正确,答案其实是爱!因为爱,可以让世界不再充满战争,让人们脆弱的生命变得坚强!

  《战马》这本书让就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乔伊的马。故事一开始讲述了乔伊和男孩艾伯特相依相偎,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接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乔伊不得不与艾伯特分离,走上了战场,成为一匹战马。艾伯特伤心欲绝,并发誓:”无论你在哪儿,我一定会找到你。”为此,艾伯特参了军,对乔伊的爱让他有勇气面对战场上飞来的子弹。而乔伊,在战争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一次次和死神擦肩而过,正是对艾伯特的爱和思念鼓舞着它,让它坚持到了和艾伯特团聚的那一天。

  在这场战争中,也有一些人像艾伯特那样爱护着乔伊,给予它温暖。这些人爱马,他们认为马是战争中理智的“人”。记得有这样一个情景:一场战斗中,乔伊不小心跑入了无人区,被密集的铁丝网缠住脱不了身,德军和英军为了解救乔伊暂时停火,互相合作,帮助乔伊脱困,这一幕着实让人感动。

  没有爱,人就无法坚强,因为爱不是一种无足轻重的情感,它是生命的血液,是分离者重新团聚的力量!故事最后,经历了悲欢离合、生死辗转的乔伊和艾伯特团聚了。乔伊的自强不息、勇气和忠诚,人们渴望和*、怜悯与爱,共同铸就了这个传奇。


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扩展7)

——小说《城南旧事》读后感(精选5篇)

  最*我刚刚看完了一本关于回想以前的老北京城这么一个故事,它是由林海音奶奶写的,原名林含英,她的'的小名是英子,正好这本书的小主人公的小名也叫英子,我想这本中的英子就是林海音奶奶吧!这本书就是写她以前生活在北京城的故事。

  今天下午的中自*和下午的第三堂课,老师给我们看了《城南旧事》这部电影,里面有小英、妞儿、秀贞。小女孩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日本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会馆门前的“疯”女人,常被大骂的小女孩妞儿,隐藏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敢于冲破旧家庭的藩篱追求新生活的兰姨娘,丢下自己的孩子来做奶娘的宋妈,她们都曾和英子朝夕相伴,但最后却一一离去。直到最后,严厉有仁慈的父亲长眠了,“我”被放上长女的家庭责任,童年就过去了。这个跟family的公益广告差不多。

  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最后的一瞬间,小英的爸爸因得病而死亡,宋妈也回老家去了。一开始,小英的爸爸躺在床上,小英回想起,小时候爸爸打他的一巴掌很疼,爸爸笑了。最后,不知不觉她的一家都站在小英爸爸的坟墓前,妈妈哭了。

  看了这部影片,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爸爸妈妈,想起了以前他们打我骂我的情景。但是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他们。

  六年级我读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随着她的文字,我仿佛到了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城南……

  刚住进胡同的英子,认识了惠安馆的秀贞。在大人的眼里,她成天疯言疯语,是个疯女人,而在小英子眼里,她却是个好玩伴。另一个同英子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妞儿也是她结识的好朋友。英子愿意听秀贞讲她自己的故事,她喜欢秀贞看到她时快乐的样子。英子爱和妞儿一起蹲在西厢房里喂小油鸡,爱看妞儿扭着身子唱戏。她的这两个伙伴都有着凄苦的遭遇。秀贞失去了孩子,妞儿是个孤儿,被养父逼着去唱戏。一个是寻找孩子的母亲,一个是寻找亲生父母的孩子。英子用她自己的方式帮助着她俩。可**的世界当时的小英子又怎会完全懂得,当她从昏迷中醒来时,秀贞和妞儿已经离开了她的生活。

  英子带着担忧与困惑进入了另一段生活,她随父母搬入了新家——新帘子胡同。上了小学的英子喜欢学校的生活,喜欢教唱歌跳舞的韩老师。在新的生活中,英子又与一个陌生男子成了朋友,虽然这个大朋友的话她似懂非懂,但在她的眼中,男子是性情随和的老实人,也是慈爱的哥哥,孝顺的儿子。大街上人群兴奋地叫喊着:“贼被捉住了,贼被捉住了。”当得知正是因为自己无意中的话,男子才被警察抓走了时,英子的心里充满了愧疚,她再一次感到了困惑,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她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就像分不清海和天一样。这残酷的世界是充满矛盾的。

  许多的人,许多的事,走入英子的童年,又走出了她的童年,秀贞、妞儿、小偷、还有兰姨娘、宋妈、父亲 …… 经历着快乐、悲伤和困惑的小英子也慢慢地成长着。

  细读着英子童年的故事,我能感受到,故事里的每一个人,无论他们所处的环境怎样,但他们都有着对团聚的向往,对摆脱旧的婚姻制度,对自由的向往,对美好未来的向往等等,每个人都在努力地去改变现状,每个人的心底里都怀揣着希望。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扶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当我翻看《城南旧事》这本书的.时候,妈妈总会忍不住的哼唱起《送别》这首歌。

  我刚收到这本书,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了起来。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发现有许多描写人物特点的句子,就让我更有兴趣往下读了。它到底要写些什么呢?

  《城南旧事》描述的是作者从上学到毕业所发生的事情。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通过阅读,让我知道了要珍惜时间,要好好学*。时间仿佛流水,我们无法用手把控,转瞬即逝。另外,书中描写了小英子晕倒在地上,妈妈是如何心急如焚的把她送到医院,如何无微不至照顾她。看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每天早就喊我起床,为我做饭,上学走之前总是“婆婆妈妈”的絮叨得没完没了……现在想起来,妈妈的唠叨是多么的温情,她的一瞥,她的一言,无不透露着对我的关爱啊!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听着妈妈的歌声,我幸福的闭上了睡眼,嘴角边露出了甜美的笑。

  读完《城南旧事》,我心里久久不能*静,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林海音从五岁到十三岁的童年故事。

  英子五岁时,结识了所谓的“疯子”秀贞和妞儿,她发现秀贞并不是疯子,只是因为丢失了孩子,失去了丈夫,心里有极大的痛苦无法与人沟通而感到难过,从此一蹶不振,被人称为疯子。妞儿是一个得不到温暖的孤儿,后父后母对她很不好,经常把她打得皮开肉绽,最终,细心的英子发现妞儿脖子上的胎记很像秀贞所描述的,于是怀疑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果然如此,历经磨难的母女终于团聚了,秀贞带着女儿踏上了寻夫之路。

  妞儿离开了英子。渐渐地,英子上学了,在英子眼里,人太多,很难分清好人和坏人 ,英子和一个小偷的接触中,知道小偷是因为供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去偷东西,结果,还是被警察抓住了,看到这儿,我也和英子有同感,不仅不恨这个“小偷”,反而很同情他。

  过了几年,兰姨娘被丈夫赶出家门后,住在英子家里,爸爸对兰姨娘产生了好感,却被头脑聪明的小英子发现了,于是英子制造了好多机会,把兰姨娘和逃难的德先书搓成一对儿。

  可怜的保姆宋妈为养家糊口,抛下自己的孩子,忠心耿耿的照顾英子一家,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被她的丈夫用去赌博,并且还把自己的女儿卖掉,还死了儿子,两个孩子都离她而去,宋妈是多么伤心呀,我真痛恨她的丈夫,太没良心了。在城南旧事的读后感600字英子十三岁那年,爸爸因为得重病死了,妈妈的负担就加重了,英子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她逐渐担任起了很多父亲的责任。

  每个人的童年都只有一次,过去了就不会在回来了,看着这淡淡的文字,每一个故事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家林海音将儿时的记忆写得如此细腻详细,也唤醒了我太多的童年的往事。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扩展8)

——小说《摆渡人》读后感1000字(精选五篇)

  经朋友介绍买下的这本书,名字听上去像本名着,网上介绍的也挺牛逼,看了后不能说不好看吧,因为自己也是在短短几天之内就看完这本小说,并且在火车上那么嘈杂的场所也看了本书的60%,可能我该为自己现在的阅读状态高兴吧。

  一开始决定看一些小说也是出于培养自己的看书*惯,从《追风筝的人》到这本《摆渡人》,可能两者的差距太远,以至于刚开始看《摆渡人》的时候,我以为是特别俗套的言情小说,冷酷的男一,爱耍宝又显得有点弱智的女一,都想放弃阅读的一本小说,但是,火车上的无聊让我重新拿起了这本小说,看到最后,我为自己的没有放弃感到庆幸,不是为遇见这本小说,为最后女主的选择。

  其实我们现在很多人都是在求稳,不想改变,等待着时间给我们答案,然而迪伦穿过荒原,她就摆脱了那些一直纠缠她的恶魔,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她生命不再受到威胁了——她“回家”了,这是被摆渡人的终极目标,然而她爱上了她的摆渡人,走过分界线她便再也见不到她的摆渡人,她不愿过着那样没有希望无限期等待的生活,她选择了再次回到荒原——那个她曾经无比害怕也无比甜蜜的地方。在看小说的时候我一直受一种思想束缚着——那个统管人界、荒原和鬼界三界的大boss该出来阻拦了吧。可能吧,作者追求的是一种无拘无束,而受限的是我自己。

  看完后会反思自己的生活状态,我是否在无休止的过着复制般的生活,没有变化,没有期待。然而其实自己是有梦想的,只是没有勇气再回到那个“可怕的荒原”,去寻找自己的“崔斯坦。

  通读第一遍后发现《摆渡人》的故事很简单:女主角迪伦是一位15岁的女孩,单亲、内向、敏感、聪明,常常将自己彩色的梦想藏在心中,因为现实生活总是灰暗和充满不堪。痛苦中迪伦因为与从未谋面爸爸的通话,选择踏上了独自寻找爸爸的旅途,却遇到隧道车祸,醒来时,发现只有自己和黑暗,然而,早日与父亲相见的愿望是那么强烈!不顾一切的爬出车祸的隧道,一心向前!在出口看见了等待“她”的男主角——崔斯坦,在无奈的选择下和崔斯坦一路前行。不幸的迪伦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实际上她是这起事故的唯一遇难人,脱离肉体的灵魂在游荡,而崔斯坦是她的灵魂摆渡人,灵魂摆渡人的工作就是帮助“她”穿过一片危险的荒原到达灵魂应该栖息的彼岸,在那儿正常的生活。然而,穿越荒原是必经之路,充满了未知、艰难、还有战斗,迪伦需要在崔斯坦的带领下与荒原上各种摄取灵魂的恶魔们斗争,在夜晚来临时赶到安全屋中躲避。

  在充斥着恐惧的赶路时间里,迪伦的天真、执着和努力吸引着崔斯坦,让崔斯坦逐渐抛开那个冷漠的灵魂摆渡人的身份。迪伦也意识到自己对崔斯坦的依赖和爱意在悄悄萌发,对彼此的信任给予了对方一次次的勇气和力量抵抗魔鬼的袭击,保护着对方。相携相伴的两人就在到达荒原和灵魂栖息地的边界,满怀对新生活的憧憬时,迪伦才知道崔斯坦只能在荒原待着,灵魂摆渡人的身份是他不可摆脱的宿命,崔斯坦在荒原上继续引导下一个、又一个的灵魂。而迪伦跨入栖息地后仍然孤独和面对分离。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读到了这里,书,已经只剩五分之一,故事快结束了!迪伦和崔斯坦在荒原上的经历似乎是意识中的幻觉一般不真实,只能出现在回忆里!然而,终于回到舒适的生活中的迪伦却选择离开栖息地回到荒原,冒着灵魂被吞噬的危险寻找崔斯坦,只因意识到自己离开崔斯坦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于是在他人的指导下,迪伦重新回到荒原—找到崔斯坦—打开荒原大门—让灵魂回到自己原本的身体里—回到现实世界。经历了千辛万苦后迪伦与崔斯坦相见,用爱鼓励崔斯坦选择相信能够回到现实的可能,崔斯坦对迪伦的爱和信任做出一次次尝试,哪怕因此而失去生命。故事的结尾非常美满,回到迪伦出事的隧道,迪伦在医生的抢救下苏醒,隧道口崔斯坦出现,相认。

  合上书本,封面上方淡淡的一排小字“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让我心生共鸣,是呀!《摆渡人》中的他们彼此对对方的爱,成为信念,化为荒原上的一颗明星、黑暗中的一盏灯,支持着战胜对未知的恐惧、看起来不可能对抗的困境、甚至去选择面对死亡,让他们选择逆行并且毫不犹豫,一往无前,开启幸福的大门。

  人生自苦,常见迷惘,找到信念,成为自己的摆渡人,砥砺前行。

  一日,闲的实在无聊,便翻出《摆渡人》认真看了起来。15岁的迪伦在学校里不如意,好友又转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才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脱离这种生活现状。

  当她踏上火车的那一刻,她还心情激动地想象着和父亲见面时的场景,只是世间有种奇妙的事情被称之为意外。当迪伦从出事的火车艰难地爬出黑暗的隧道时,她寻找着列车上其他幸存着,但她只看到了故意等待她的崔斯坦,也就是她的摆渡人。

  这时只有她天真地认为自己还活着,她要求崔斯坦走向相反的方向,去继续寻找那些所谓的幸存者,只是崔斯坦并未答应她的要求,继续带着她向前走。她们走过山峰,也闯过了山谷,还有那深不见底的发出恶臭的湖水,躲过无数恶魔,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迪伦发现在和崔斯坦的相处中,她渐渐爱上了这个属于千千万万个灵魂的摆渡人。而崔斯坦在回忆自己过去所摆渡的那些灵魂中,只有迪伦最特殊,他也渐渐地爱上了这个天真无邪,善良坚定的小姑娘。

  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这时他们纯洁的爱情进一步升华。

  就要分别了,迪伦要去天堂等待她的家人或者是去看去世的亲人,也就是在这个分界线,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而崔斯坦也爱着她,只是剩下的路崔斯坦无法陪她走下去,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新的任务。

  倔强的迪伦不是去找寻自己去世的亲人,而且看了崔斯坦摆渡的名单,她试图找到他曾摆渡的那个士兵,并由他带领找到了这里最古老的灵魂,她想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返回荒原,去寻找只属于她的崔斯坦。她不顾别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

  她是幸运地,在返回的道路上遇见了崔斯坦,他们一起向那失事火车的方向赶去,一路上迪伦都在鼓励崔斯坦前进,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她多么希望把崔斯坦带去她的世界,而不是周而复始地摆渡着灵魂,重复着同样的路线,同样的方式。小说的最后一幕,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正如迪伦所想,崔斯坦真的来到了她的世界,她最亲的人终于可以和她相守一生了。

  看完整本小说,我认为迪伦是个单纯善良,但不缺乏勇气的女孩,正是她的坚持,她才能和崔斯坦来到同一个世界,才能让崔斯坦有自己的选择。故事中的人物其实就是照亮我们的一面镜子,今天的我们总是在说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试问一下,我们又有多少人坚持下去了?为实现梦想付出了多少努力?如果每天我们只是像崔斯坦那样没有选择,没有目的地活着,我们的梦想或许只会被我们埋进黄土里。我们在被迪伦感动的同时,我们也要学着面对挫折和困难,除了失去生命,我想其他的一切都只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当我们今天在抱怨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的时候,我们也要敲开心扉,问问自己是否真心对待他人了,也要问问自己这个人值得你那么付出吗?当我们还在抱怨工作不如意的时候,我们多多想想面对恶魔的迪伦,这个15岁的女孩都能从容面对,生活中还有多少事情能打败我们。

  故事虽然结束了,我们只能满心祝福迪伦和崔斯坦,祝他们能永远相爱。

  我的存在源于你,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题记

  在骄阳似火的炎夏中,窗外不断地蝉声让人烦躁,扑面而来的热浪让空气灼热,人们的耐心和定力在其中消失殆尽。可当我们捧起克莱儿的《摆渡人》时,当我们看见迪伦被阴险疯狂的黑烟恶魔拖入地狱时,我们身上的寒意早已湮没了燥热。

  迪伦是一个父母离异,性格敏感又有点自卑的十五岁少女。她与母亲无法正常沟通,在学校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和嘲笑,唯一的好友又因转学而离开。当她只身坐火车去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时却遭遇车祸,她一醒来便看见了崔斯坦,她的摆渡人,就此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旅程,只为*安到达另一个世界。

  初读这本书并没有多大感慨,内容无非是少年少女一起经历了一段魔幻的奇遇,它并不是一个多么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可细读时才发现这部小说别具一格的魅力。它虽然情节并不跌沓起伏但错落有致,虽然辞藻并不华丽多姿但朴实细腻,娓娓道来了对友情、亲情和爱情的美好勾勒。

  当迪伦得知自己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而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时,她没有哭哭啼啼、悲叹抱怨,只是默默思考着所经历过的一切不合理的事情,最终怀着沉重又宁静的心淡然接受了事实。她能勇敢地面对残酷无比的真相,能乐观地面对疯狂魔鬼的追击,正是源于她一次又一次地鼓起勇气和信心面对未知的前方。自称“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的史铁生正是如此,青年时便遭受病魔缠身,但他却用残缺的身体写出了最为健全的思想,这正是源于他对写作的热爱。这种充满了活力的斗志或许正是我们所缺少的,若我们能拥有它,也许能换个角度去发现世界的美。

  英国首相丘吉尔说:“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而崔斯坦的责任则是在这条曲折道路上引导和守护要穿越的灵魂们。为了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安到达另一个世界,他会变成那些灵魂想要的容貌,而这都源于他对自己使命的责任感。他因灵魂们的需要而存在,又因对使命的责任感而愿承担恶魔给予的一切伤痛。他告诉迪伦身体只是心像的投射,眼前困难重重的荒原只是幻觉,鼓励她保持乐观心态,在那时他的责任感便转化成了迪伦拥有坚定信念和正能量的来源。

  列夫·托尔斯泰说:“有生活的时候就有幸福。”当迪伦跨越分界线时,崔斯坦却因本质只是一束光而消失,但迪伦的生活却不能没有他,她决定重回荒原,在千千万万个摆渡人中寻找崔斯坦,寻找她的幸福。

  如今七月流火已过,蝉声也已无,那谁又是我们灵魂的摆渡人呢?

  灵魂深处,有一座城,有一颗心,住着一个人。

  ——题记

  “如果我真的存在,那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这是崔斯坦对迪伦说过的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人——摆渡人;对一个人——死去的人;产生了情——爱情。

  他们之间有着一种伟大的力量像一根红线,牵引着他们走向旅途,他们相亲相爱,共同进退,难分难舍。

  当灵魂的神降临的时候,他们遇见了。谁说没有一见钟情?一见倾心?崔斯坦就是一个,一个没有生命的光一般的人物,却爱着一个现实上的死去的人。他说,“为了你,我愿意牺牲我自己而送你进入灵的另一边。”这是怎样的一份责任啊!或许这并不是尽的摆渡人的责任,而是尽上一棵大树的责任。当他被魔鬼抓去,却意外流血不能复原时,他就知道,眼前这个人注定要改变自己的人生。最终他们相互倾诉,相互融入,他们都谁也离不开谁了。

  他们都拥有奋进的人生,他们都给予了我巨大感动:

  责任:人生在世,为了什么?为了一份责任与担当。那么,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的责任是什么呢?就是为了中华,为了崛起。故事中的崔斯坦尽职尽责,他摆渡了成千上万的魂灵。他摆渡灵魂,得不到丝毫回报,却依然坚持着。或许,有人会认为他的人生没有意义吧!可是错了,他跨越荒原,迎接新生,他体会其中的乐趣与感动,他从不孤单,从不绝望。因为一切都是他心灵的映射。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生活就像挖井,挖得越深则越纯净,我们绝不允许让自己的生活像掘土一般只注重表面。”崔斯坦正是懂得了这种道理,所以他固守职业,越来越净。

  信任:记得有一个关于黑奴的故事。一个小黑奴在三角贸易中落水了,他挣扎着,船上却无人知晓。他告诫自己,船长一定会来救他的。正是这种信念,支撑了他在水中的呼救,最后船长真的来救他了。故事中的迪伦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将自己托付给摆渡人,选择去信任他。当崔斯坦不再出现时,迪伦告诫自己,“崔斯坦会来的,我相信他。”她站在安全屋里等待,呼喊,熬过了无依无靠的漫长日夜。正是她这种信任救回了崔斯坦的命(或许不是救吧),也救回了自己的命。她毫不怀疑的选择去信任摆渡人,最终赢回了属于自己的幸运。

  爱情:爱情是两个人情投意合,爱情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两个人相识相知那是一种最美好的境界。故事中的迪伦失去了崔斯坦,她感觉自己的人生失去了价值,她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他。她打破命运的瓶子,穿越去新的世界。她跨过魔鬼出没的荒原,她趟过污水漫天的魔湖。她奔跑,她失去知觉的奔跑,为的只是去见他一面。崔斯坦离开了她,也不自在,也心不在焉。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远隔千里的爱恋。

  像迪伦一样,像崔斯坦一样为了生活而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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