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29 00:00:00 读后感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1

  在一次某然的时刻,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寻觅到这本书,当我看到落落这个名字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拿起就走,这个名字,就好像调入蜜罐一搬,甜美。

  郭敬明说“那是一个女孩子永恒的少女梦幻,与年龄无关,与世俗无关,与家庭无关,与城市无关,与国籍无关。”

  而落落在《年华是无效信》里是这么写到的:“关于感情,也可以踏踏实实地长下来。不须臾,不俄顷。不片刻。也不会稍纵即逝。”

  原来无论怎样。周三下午三个小时的数学补*,周一早上听校长冗长的**下讲话。王子杨很讨厌,很讨厌很讨厌。每天行经的马路*凡的在地图里没有特征。即便这样,踏在脚下的路,既可以是灰色水泥,也可以变成柔软的泥土,有虫类的生命在周围苏醒。

  自己的体内存在着关于少女情怀的密码。总有一天启动。像在城市生长良久的动物,踏入森林依然能迅速回归。”

  茵草像海。

  就是这样的句子。带有瞬间启动少女情怀密码的魔法。瞬间抓住人心的魔法。

  窗外的落雨改变了它自然景观的原貌,带着秋天泥土的甜香,化入小说里,落在主人公正在走过的一片柔软泥土。是比面对着怀念面孔却说不话来的更快的鼻子酸胀。是比坐在老房子里昏暗的灯光下翻一本老相册,来的更无可抵挡地瞬间打翻内心的温柔。是比睡在童年的床上很久,做一个让人惆怅的梦,来的更久长的酸涩。

  忍不住,一手按书页,另一只手去按压要流出来的眼泪。

  唱不成的调。适时分开的路口,在没有话说的时候。让它自然分段,让它自然地划上句号。让电梯门在最后一瞬间合上,搭着一个人落单的情绪向上。让雨线落进袖口一点点,把刚才还在膨胀的情绪吹灭一点点。

  你看见,情绪在秒间转换瞬间更迭的颜色。

  这个时候,我会为我那一点点能够写出内心所想十万分之一的能力自负一下下。

  心里塌下去一片。不能被任何人修补的一片,只能等待时间医治的一片。

  等某天,我的友情,我的爱情,都伴随着我的成长,进入到一个我更能够理解的地步。我才允许有人再进去修补,那塌下来的一片。

  虽然是很幼稚,很矫情,很羞愧。可是每个人都经过过那样一段难以言说,心里总是被一个人,被一大堆瞬间开启的情怀密码充满的岁月。那段时间,眼泪是情绪的表演者,眼泪是情绪的劫持者。走在路上,站在正在合影的欢笑的人群中,坐在正在举杯高声祝福的人群中,突然流下眼泪。不合时宜的眼泪。忘不了,马上用手臂去按压眼睛的尴尬和羞愧。

  可是,总有一天,我会在听到这首歌曲时,选择了跳过。总有一天,我也会想要在这个路口和你分开。背对着你笑笑地挥挥手。总有一天,我和你在同一条路上擦肩而过,我能够偏过头和身边的朋友开心地讨论起你穿的球鞋款式。而不再注意你眼里的光线变化。

  只有音符留下。只有文字留下。只有笑容留下。只有温度留下。

  《年华是无效信》里面有很多很小的细节,不胜枚举的让人心里突然塌下来一片的细节。我想这就是落落的魔力,她总是能够把最*凡时光里让人动心的一瞬间采撷下来,编织成一张让人心生无限温柔的网。

  郭敬明在《年华是无效信》的前言里这样写着“很多时候都在惊讶,那些华丽的词语,那些精巧的比喻,*的汉字在重新组合后如何诞生如此大的.魅力,让人在这些文字编织成的巨大的网里呼吸急促,心跳发出重重的疼痛来。”

  因为这些比梦境更美好更真实的描写,文字重新组合之后带来的奇妙的震慑感。除了让人在记取生活的美好之外,更多的时候,立志要做一个更有恒心的写作者。

  虽然它像那些往往无疾而终的少女情怀,一样,曝光在纸张上的,永远是最微不足道,最力不从心,最莫可名状的部分。

  友情,在我们的人生的生长过程充当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些那些,我们不愿以往的曾经。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2

  昨晚零零散散地,也算是看完了这本小说。一本书看下来,主要还是讲述两个女生之间在青春岁月所发生的爱恨离愁,宁遥和王子杨。

  从不知何时开始的宁遥,成了显耀光圈的王子杨身边的一颗星星,这却使人们往往忽略了她这一颗星星的光芒,宁遥就这么在不舍又妒忌的徘徊里,不断地做着那些发生在青春岁月里的事儿,很是天真,很是傻气。但是植根于内心的羡慕与嫉妒纠缠,让故事的最后,宁遥幡然醒悟,其实从第一次的宁遥嫁祸他人,在墙上写王子杨的坏话,到后面的把王子杨的笔记烧毁,这一切王子杨内心里默默地忍受着宁遥为嫉妒而做出的伤害。故事的最后,有这么段话,觉得很是不错,记录与此:

  “那些封存了的笔迹,在经过漫长的无人认领的等待后,便落向了人世外的年华,而每一笔记载下的句子都带着温暖而美好的本意……

  虽然你看不见。

  即使你看不见。

  这却是在我们的生命中最温柔而美好的事情。”

  有那么一刻,这故事是我觉得整个故事都是出自宁遥在那些岁月的笔记。向前翻看,心中的谜底还是存然于心,没有答案,只是知道作者的笔名叫做落落。那些不解岁月里的问号,也许会有一天有其他标点符号的出现吧。

  青春岁月里的故事,每个人都有满满的存折,看着看着心就会很累,不是现实的社会怎么了,而是不忍这一段故事在心里的渐渐黯淡,和当初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缕缕情丝。

  “是上帝爱上你的眼泪”遇上的一眼,深深的留痕。对着青春,对着已逝的年华,把思念挂心,把情怀深藏,对着来时的道路,行注目礼……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3

  在一次某然的时刻,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寻觅到这本书,当我看到落落这个名字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拿起就走,这个名字,就好像调入蜜罐一搬,甜美。

  郭敬明说“那是一个女孩子永恒的少女梦幻,与年龄无关,与世俗无关,与家庭无关,与城市无关,与国籍无关。”

  而落落在《年华是无效信》里是这么写到的:“关于感情,也可以踏踏实实地长下来。不须臾,不俄顷。不片刻。也不会稍纵即逝。”

  原来无论怎样。周三下午三个小时的数学补*,周一早上听校长冗长的**下讲话。王子杨很讨厌,很讨厌很讨厌。每天行经的马路*凡的在地图里没有特征。即便这样,踏在脚下的路,既可以是灰色水泥,也可以变成柔软的泥土,有虫类的生命在周围苏醒。

  自己的体内存在着关于少女情怀的密码。总有一天启动。像在城市生长良久的动物,踏入森林依然能迅速回归。”

  茵草像海。

  就是这样的句子。带有瞬间启动少女情怀密码的魔法。瞬间抓住人心的魔法。

  窗外的落雨改变了它自然景观的原貌,带着秋天泥土的甜香,化入小说里,落在主人公正在走过的一片柔软泥土。是比面对着怀念面孔却说不话来的更快的鼻子酸胀。是比坐在老房子里昏暗的灯光下翻一本老相册,来的更无可抵挡地瞬间打翻内心的温柔。是比睡在童年的床上很久,做一个让人惆怅的梦,来的更久长的酸涩。

  忍不住,一手按书页,另一只手去按压要流出来的眼泪。

  唱不成的调。适时分开的路口,在没有话说的时候。让它自然分段,让它自然地划上句号。让电梯门在最后一瞬间合上,搭着一个人落单的情绪向上。让雨线落进袖口一点点,把刚才还在膨胀的情绪吹灭一点点。

  你看见,情绪在秒间转换瞬间更迭的颜色。

  这个时候,我会为我那一点点能够写出内心所想十万分之一的能力自负一下下。

  心里塌下去一片。不能被任何人修补的一片,只能等待时间医治的一片。

  等某天,我的友情,我的爱情,都伴随着我的成长,进入到一个我更能够理解的地步。我才允许有人再进去修补,那塌下来的一片。

  虽然是很幼稚,很矫情,很羞愧。可是每个人都经过过那样一段难以言说,心里总是被一个人,被一大堆瞬间开启的情怀密码充满的岁月。那段时间,眼泪是情绪的表演者,眼泪是情绪的劫持者。走在路上,站在正在合影的欢笑的人群中,坐在正在举杯高声祝福的人群中,突然流下眼泪。不合时宜的眼泪。忘不了,马上用手臂去按压眼睛的尴尬和羞愧。

  可是,总有一天,我会在听到这首歌曲时,选择了跳过。总有一天,我也会想要在这个路口和你分开。背对着你笑笑地挥挥手。总有一天,我和你在同一条路上擦肩而过,我能够偏过头和身边的朋友开心地讨论起你穿的球鞋款式。而不再注意你眼里的光线变化。

  只有音符留下。只有文字留下。只有笑容留下。只有温度留下……

  《年华是无效信》里面有很多很小的细节,不胜枚举的让人心里突然塌下来一片的细节。我想这就是落落的魔力,她总是能够把最*凡时光里让人动心的一瞬间采撷下来,编织成一张让人心生无限温柔的网。

  郭敬明在《年华是无效信》的前言里这样写着“很多时候都在惊讶,那些华丽的词语,那些精巧的比喻,*的汉字在重新组合后如何诞生如此大的魅力,让人在这些文字编织成的巨大的网里呼吸急促,心跳发出重重的疼痛来。”

  因为这些比梦境更美好更真实的描写,文字重新组合之后带来的奇妙的震慑感。除了让人在记取生活的美好之外,更多的时候,立志要做一个更有恒心的写作者。

  虽然它像那些往往无疾而终的少女情怀,一样,曝光在纸张上的,永远是最微不足道,最力不从心,最莫可名状的部分。

  友情,在我们的人生的生长过程充当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些那些,我们不愿以往的曾经。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4

  无意间发现《年华是无效信》这本小说。

  第一眼便喜欢上了它的书名。于是乎,独自窝在柔软的沙发中,喝着钟爱的茉莉花茶,读着王子杨和宁遥的青春。

  它讲述着两个女孩的故事。

  她们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回家一起聊天。

  她们中一个外表普通,不起眼,有些嘴硬,带着点傻气,内心会偶尔有“恶念”蠢蠢欲动,会嫉妒,会憎恶,但表面上又装作若无其事。一个明媚开朗,像阳光般炫目,被男生追捧,被女生议论,有些虚荣,喜欢享受别人的关心和照顾,有莫名的独占欲。

  前者名叫宁遥——宁静的宁,遥远的遥。

  后者名叫王子杨。

  然而在一派和睦的表面下,其实宁遥是讨厌王子杨的。否则她怎么会在荒弃的墙上一遍又一遍的写“最讨厌的是王子杨”?不过,她又是矛盾的。不错,她还喜欢着王子杨。她讨厌王子杨在小小的事情里和她斤斤计较,她讨厌王子杨时刻都赢过她,她讨厌王子杨在她幸福的时候泼冷水。但她却只允许自己讨厌王子杨,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王子杨。除了她自己,谁都不允许。

  书中的情节*淡无奇,却异常催人泪下。现实生活中的友谊就是这样,再好的朋友也有可能是自己最讨厌的人。因为自己清晰地了解她的每一个部分,当时间拖沓着脚步往前去时,留在我们心里的就只有刺眼的缺点,慢慢地便有什么开始滋生,但却又不敢冲破包围着它的茧而出。

  有谁能保证从来没说过身边好朋友的坏话?又有谁能保证从未妒忌过自己的好朋友?

  女孩子的友情就是这样,并不是不了解的外人可以简单随便分析的。尽管有时会对自己的好朋友产生厌恶感,但在她们心里的最深处依旧刻有好朋友的名字。

  在成长中体会失去的滋味,在失去后感慨记忆的美好,在记忆里回望成长的足迹。就这样,当我们失去了那些心爱的东西后,慢慢学会接受,在丢失后,我们一天天成长。

  “年华是最好的老师,教会世上所有孤单的孩子不再孤单,教会了所有任性的小孩,懂得了原谅。”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5

  这是关于友情,虽然极端,但是却是真是所有的人性的蜕变。

  在任何传说中,友情永远以无瑕而美丽的姿态根生在青春的土壤上,迎风摇曳她们美好的叶瓣。女孩子们将友情具像为结伴而行、同喜同悲、片刻不离等等亲密举动,好像生来就上是双生花那样地互相依靠。但在名叫宁遥的的高中女生心里,在她每时每刻都与好友王子杨在一起的时候,却藏着异常强烈而真实的厌恶感。如同气味强烈的酒精,向内心不断散发着刺鼻的味道。其实在每个女生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个像王子杨一样的存在,或让你讨厌,又会想要依赖。被称作“朋友”的人却是最讨厌的人。听上去很矛盾或者直接被称作“”,但是那种情绪却又不偏不倚地存在每个女生的心里。

  可能是因为虚荣和渺小的自尊,总是让少年的思想里不再单纯。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只是充满着叹息却也身在其中。

  年华是无效信,我们也要学会珍惜,珍惜失去的一切和现今拥有。

  这样的距离。原来就可以放进太多东西——彼此的不熟悉。忽视。遗忘。偶尔的迷惑。在狭窄的世界里偶然地遇见之后,又被撤走了那些控制着偶然的边界,周遭在一瞬恢复了广袤与无边。想要接*的步履却远远比不过世界迅速扩张的速度,除了眼睁睁看彼此的距离变远,又能做什么。

  只因为那样难以置信的东西,冬天里突然生长出的草原,覆盖了整个天空的鱼群,南侧的山峰一夜之间变成湖泊,无数无数的沼泽凭空化成沙漠,突然涌向自己的人群,让步履再也前进不了一点,又或者是,那些原来临*着自己的温度,那样具体清晰分明不变历历在目的温度,突然消失,那么快地不见了。

  总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忘了你,反正不是心理的男一号,忘了就能忘了。先忘了你的样子,再忘了你说话的声音,随后忘了你擅长笑,或是喜爱笑,忘了你穿过灯光慢慢由混浊变清晰,忘了我在你心目中变换反复的样子,忘了你说过的话。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优选【5】篇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1

  这是一个关于温暖勇敢的年华故事。

  前些天,读了落落的《年华是无效信》,心中有诸多感受。书中将青春描写的略苍凉且透着淡淡的草腥气。

  在年少轻狂的季节里,我们都做过很多不符年龄的傻事:我们曾伤害过某人,我们曾讨厌过某人,我们曾对着天空大声发泄过,我们也曾夜晚在自己的小角落中哭泣……太多太多的青春傻事在美好的年代出现过,但站在青春尾巴上的我们,看到别人时,我们会想起有些人有些事真实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

  现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已经将青春所定义的悲凉。青春让我们变得自私不能够容忍别人在你眼前熠熠发光,不管你是块金子还是那个普照生灵的太阳,金子难免会灼伤那清晰明亮的秋水,太阳难免会照到不可见光的生物。当宁瑶在仓库的墙壁上写下“王子扬该死”时,他们的友谊就像早已潜伏在体内的病毒,开始慢慢吞噬着人类软弱的心灵。也许很久很久以后他们的友谊只停留在大脑苍白处。他们也将会叹息年少的幼稚,苍白的友谊以及无效的年华。

  她们的友谊早已破碎,宁瑶一直努力维持着的表面友谊早已被王子扬识破。在宁瑶心里,每当自己和最好的朋友在一起时,内心却藏着异常强烈而真实地厌恶感,如同气味强烈的酒精,向内心不断的散发着刺鼻的味道。宁瑶嫉妒王子扬的好人缘,嫉妒她的一切。作者说过,这本书是写给女生的书。因为某时某刻,我们总会产生心灵共鸣,不论她有时用到的词有多么生僻难懂,都可以感受到她的心境,她的文字也是无敌的。她说,会因为1%的黑而否定99%的白,但99%的.白丝毫无法挽回心里对1%黑色的抵触。

  她们表面风*浪静内心却早已掀起万千波浪,他们互相亲密过,却又互相伤害过。书中过半都在描写看似纯洁的友谊中却暗藏玄机,你根本不知道哪一次的笑看对方是出自真心的。落落将我这种还未踏入社会的高中生带入了另一个苍凉的,晦涩的世界。但我想在任何情况下,友谊永远以无暇而美丽的姿态生长在青春的土壤上,迎风摇曳着美好的枝条。通常女孩子们将其具象为结伴而行、同喜同悲、片刻不离,仿佛生来就像双生花那样互相依靠。

  我所希望的青春是嫩绿色的。

  青春就是要闹要吵就是要不服输,而不是有那么多的心机所构成。操场上有阳光帅气的男生打篮球,教室里坐着各种学霸,走廊里有那么些大大咧咧的男生女生嬉笑着,拥挤打闹。我们会因为老师一句;“今天不布置作业回家看书!”而大声叫出来;也会因为做错事情被老师教育时候会得哭出来。我所希望的青春是这样的。我们不应该让青春仍立在勾心斗角的沟壑里,让它撕破虚伪,透过层层雾霭,拨出重重阴霾,重新回到这个纯洁的世界。

  年华是无效信,要把握年华,我们要拥有充满正能量的无敌青春。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2

  年华的刻印,关于宁遥

  喜欢宁遥的理由有很多,如同喜欢陈谧。

  曾几何时,看宁遥遥望远方的天空;曾几何时,看萧逸祺在阳光下笑的如午后阳光;曾几何时,看陈谧在书桌上安静的午睡;曾几何时,看王子扬在镜子中凝视自己……

  曾几何时,我们一起度过了17岁的仲夏?

  我会想像宁遥在窗口的样子。视线消失在密密的高楼间,天空很蓝,透明到没有杂质,看不到一丝的云,风吹过炎热的夏天,吹走一切。关于王子扬的一切,关于萧逸祺的一切,关于,陈谧的一切。宁遥闭上眼,风里带着微湿的潮水的咸味,带着暖暖的阳光的甜味,带着涩涩的柠檬的酸味,就这么迎面而来。

  宁遥,那是一个遥远的声音在天边的叫喧,淡漠的表情。陈谧,也许你什么都不知道,可是那么聪明的你,怎么会不懂?当宁遥哭着对陈谧说:“请你和她……”的时候,我知道你很矛盾,喜欢他,可是,那个王子扬呢?不是最讨厌她么?其实你自己也说了,“因为她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所以我想把一切都给她”,也包括自己喜欢的人么?宁遥,你,还是喜欢她的对吧?

  萧逸祺,你不是不喜欢,不是不感动。你问他为什么喜欢你,他说不清,其实我们都知道,当你在他面前毫无防备哭的成一团时,他就震撼了,结局早已注定了……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喜欢萧逸祺在阳光下灿烂笑的样子,好看的弧度,翘起。为宁遥去找修车的地方;挡在宁遥的身前说“那是我写的”;请宁遥肩并肩骑车,吃冰淇淋……似乎有太多零碎的画面你给她任何特权,任她胡闹,对谁都一样么?还是只有宁遥特别?你说:“今晚一起回家”的时候,好像听一首歌,感觉那么不真实,可是你还是透过密密人群对宁遥笑着。那么灿烂……

  萧逸祺站在窗下抬头,看到目光迷离的宁遥,笑着,大—片大—片的阳光从身边的间隙中透露出来。宁遥,我在你下面看你,你知道么?

  关于陈谧,似乎所有语言,文字都显得多余。我想像陈谧在那夏日午后静静睡觉的样子。

  头发盖了深沉的双眼,零零碎碎的,皮肤白白的,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阳光撒在身上,一圈光晕,毛茸茸的,像小动物一般,静静的在课桌上睡觉,头靠在手腕上,身后的喧嚣被踢出你那宁静的世界。对于你,妈妈这个词似乎有点陌生。可是你还是很爱你妈妈的对么?宁遥说你的妈妈对你说“再见”,是因为紧张的时候,你睁了大眼睛,你只是不会表达而已,你说“要不我们在一起试试”的时候,我却觉得你好傻,你在合适的地方,合适的时间,却对不合适的人说了这句话。陈谧的梦里隐约看见宁遥站在窗口,静静遥望着什么。

  王子扬从镜子里看着自己,喜欢宁遥到什么程度?即使知道她在墙上写自己的坏话也可以不在意么?不是这样的,宁遥和你皮,闹,笑,都是假的么?镜子里的那张漂亮的脸上写满失落。宁遥把自己喜欢的陈谧给了王子扬,哭着,对陈谧说的话,你知道么?镜子里反射出窗口的沉默的宁遥,王子扬苦苦笑了一下,宁遥会恨自己么?宁遥,你的世界,我,进不去么?

  时间海洋的尽头轻轻叫喧,宇宙洪荒,声音被年华掩埋,支离破碎,我们被时间遗忘在年华的长河中,分散远离。何时开始留意夏日午后阳光?时光如水荡漾,你和谁捉过迷藏?我们散落。幸福像花期,开到荼靡……

  年华深深刻在生命的记忆中,一点一点消失在世界的边际,夏日的阳光记得所有的故事,阳光里有宁遥,萧逸祺,陈谧和王子扬……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3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它们使我收益匪浅。但其中我印象最深、是我刻骨铭心的,却是一本名为《年华是无效信》的书籍。它讲述的是两个女生之间的“勾心斗角”。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想到:朋友间到底有多少猜疑?这两个女生,一个用幸灾乐祸的心情去伤害,而另一个则自欺欺人地假装释怀一切。既是朋友,又为何要去伤害?为何不能坦诚相对!我不知道她如何忍心去伤害自己的朋友,也未曾想过在她不在乎伤害的表面下,心到底有多痛。

  朋友于我而言,就像是一面镜子。在朋友眼里,我清楚地看到自己开心时的喜悦,伤心时的脆弱,失败时的狼狈与不甘。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朋友本就会拥有自己的情绪,就像宁遥祈求陈谧和王子扬在一起并让他给她幸福的时候,她多像一个天使,用自己的幸福去交换王子扬的幸福。若我是王子扬,无论宁遥之前做过什么伤害她的事,我一定会释怀。

  其实人都是自私的动物,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的一切。可故事中还有这样一个桥段:宁遥为了王子扬而打人,或许在她心中,朋友永远是对的,就算以后可能会后悔,但当时真的毫不犹豫地去做了。很多人都说女生的心思比男生的心思细腻,其实想想也的确如此。女生啊,她们若爱了,就真的死心塌地地去爱了;她们若恨了,就真的不顾一切地去恨了。很多人都说“女人心,海底针。”的确,女孩的心思真的就像海底的针一样深不可测,可又会单纯到毫无一点城府。所以说,女人是极为矛盾的。

  其实朋友就是我们生命中的风景线;绚丽,多姿。虽然一闪而过,可却会以另一种形式存活下去,永不消亡。不是吗?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4

  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愣了一下,随后毫不犹豫地拿起来了,因为我感觉这是如此的眼熟,哦,猛然想起来了,去年我读过这个系列的两本书,一本是王皓舒的《我们都寂寞》,一本是蒋峰的《才华是通行证》,它们很重要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封面上,距离底部的边痕不足三分之一的地方写着断断续续的书的名字,这也许是我认出它的最重要的原因吧?但是这本书的作者落落却是个不怎么令我注意的女孩,可能是名字的通俗与一般吧?

  前两本书里讲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也忘得差不多了,因为一则是去年读的,没了印象,二则是都是琐碎的作品集却不是长篇小说,所以记忆里关于它们的不多,只是存留了作品与书名,也隐约记得书里的内容似乎都是有点阴郁和压抑吧,毕竟这也是80后的青春作家一贯的风格,但是落落的这本《年华是无效信》让我有点震撼,不禁是因为它是一部长篇小说,还因为书里的内容。

  在书的开头,是备受欢迎的80后作家郭敬明写的序,我看了一遍,实在没什么感觉,于是也不再追究,直接去读了原文。这本书是一部长篇小说,故事由两个中学女孩的友谊开始,其中也夹杂了爱情的成分,但是在作家看似漫不经心却又有点故意的笔触里,故事的主角最后仍是这两个女孩。宁遥,这样一个温暖的女孩子,但是内心却潜藏着对朋友的嫉妒与怨恨,有时也充满着报复朋友的快感,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女子,你却不忍心责怪于她,甚至会因她的悲伤和她一起悲伤,我不知道这是由于宁遥的个人魅力还是落落神奇的文字?王子杨,一个生活在优越环境中的大小姐,环绕她周围的一直都是荣耀与瞩目。而偏偏是这两个女孩却成为了大家眼中的最好的朋友,于是内心自卑却又有点小心眼的宁遥一直都只有忍受旁边这朵红花被他人注视的目光,而自己又不甘心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绿叶,矛盾就这样产生了,特别是遇到爱情的时候,她们之间的矛盾就更加激烈了,两个女孩子在彼此的暗算中渡过了她们的中学时代。

  看完这本书,我一边为作者华丽的文笔而感叹,自己何时才能这样的文采出众呢?也许是在遥不可知的未来吧?同时我又想起了反映类似主题的另外几本书:雪小禅的《十年》,夏茗悠的《八分钟温暖》,以及刚看完的张悦然的《樱桃之远》,这几本书都是反映类似的主题,似乎都是讲述学校里的两个小女生的故事,却又偏偏有一个女孩是天生的公主,一个是生来的卑微的绿叶,而矛盾和争吵就是在喜欢却又讨厌,依赖却又厌倦的情形中产生的。

  在这本书里,嫉妒,暗恋,报复,暗算,快感,讨厌都是很常见的情感,我不知道作者的这本书为什么能够发表,我觉得是因为它反映了现在中学生之间的正常的感情的缘故吧,也许自从这本书出版以后,它就一直在告诉我们中学的小孩子之间的矛盾纠葛,我们要帮助像宁遥一样自卑的女孩,同时也要教会像王子杨一样娇生惯养的公主们不应该那么强势。

  看完这本书,我在猜测我到底是两个女孩中的哪一个呢?答案也许不用怀疑,应该是像宁遥一样的女孩吧?从小都是在妈妈的“笨死了”的吵声中长大的我,也会很羡慕那些天生的公主,所以我的感情天*是偏向宁遥这边的,因为我们的内心有时真的很像。就像郭敬明在序里写的那样:虽然她有小心眼,也有负面的想法,但是却让你感觉不到一点怨恨,反让觉得很亲切而靠*,祈祷着这样的女孩子总有一天一定要出人头地,祈祷着这样的女孩子要一生*安,祈祷着这样的女孩子要被所有的男孩子喜欢,也咒骂着所有不喜欢她的男生。

  哦,我喜欢能够落落这个鬼怪精灵,她能够把那些不曾存在过的人,不曾发生过的事,在自己的文字里幻化出一个真实的世界,然而那个世界,却在我的世界里撼动出了巨大的波澜。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5

  看完年华是无效信后,心里总觉得被石头堵住一样,闷闷的,很难受。身体里的叫嚣被压抑着。汹涌的思绪被封锁着。

  宁遥对王子杨的厌恶,源于王子杨的优秀,王子杨的娇气,王子杨的中心地位。宁遥总觉得,她在王子杨身边就是一个陪衬品,一个无用的附庸。但同时,她又不许别人伤害王子杨一分一毫。

  王子杨知道宁遥对自己的厌恶,依然不动声色地和宁遥在一起,假装自己和宁遥还是最要好的朋友。但她却在萧逸祺向宁遥告白时突兀地问出:你不是喜欢陈谧吗?让宁遥难堪。她认为和宁遥在一起,别人注意到的应该是她而非宁遥。

  他们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陈谧。一个温和安静又神秘的男子。最后陈谧和王子杨在一起了。(当然,我希望的是陈谧和宁遥在一起)。说起来,陈谧和王子杨在一起,也有宁遥的原因吧。如果当初宁遥没有主动请求陈谧和王子阳在一起,结果又会如何?我不知道。我想,陈谧对宁遥应该也是有感情的吧。

  如果没有陈谧和萧逸祺,宁遥和王子杨的关系可能就会永远这样下去。那对既互相伤害又彼此依赖的`朋友。宁遥会把她对王子杨的厌恶埋在心底,王子杨也不会算计宁遥。

  但没有如果。

  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着怎么也无法忽略的距离。这是一条河流。没有人知道的河流,自然谁也无法跨过去。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精选5篇)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1

  顾不上社会上那些关于“80后”的种种评论,我仍旧购上一本来自落落的《年华是无效信》细细品味。合上书,在感叹落落这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才女作家的文字功底的同时,我又沉思于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要珍惜身边的友谊。

  友谊对于人们来说实在是一种太过珍贵的情感。有人说:友谊会使幸福加倍,使痛苦减半。威·莫里斯也说:友情是天堂,没有它就像下地狱;友谊是生命,没有它就意味着死亡。而小说中所演义的友情似乎与上面所说的友谊略有不同。

  按常理,友谊应该是一种助推,但在女主人公宁遥的眼里,她与王子杨的友谊是一种复杂而又矛盾的关系。身为天生丽质、成绩优异、异性缘极佳的王子杨的朋友,友谊对于她来说却成为一种束缚、一种牵绊。在王子杨的光环照耀下宁遥永远只能当一个配角,她从未有过真正属于自己的舞台。因此她懊恼、她嫉妒,她恨优秀的王子杨,更恨*凡的自己,但她同时又是喜欢王子杨的,听见有人说王子杨的不是又不惜自毁形象帮王子杨出气。每每施小伎俩害王子杨难堪后又忍不住去懊恼、去悔恨。“80后”落落细腻的笔触造就了宁遥与王子杨之间这段特殊的情感。

  读完全书,我不禁回头审视。

  对于宁遥这个人物,多少我还是有些好感,可以说,她是喜欢王子杨更胜于去讨厌她。虽然有时她会做出不符“朋友”二字的举动:她烧掉了王子杨的课本和笔记,她故意让王子杨在众人面前出丑,她刮花了王子杨的自行车。但这些举动的背后,是宁遥的无力和软弱。她渴望被人关注,她渴望成为他人视线的焦点,而王子杨的优秀注定了她希望的破灭。于是她只能做些小人的行为来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于是她的内心开始一点一点地败坏。最后甚至可憎到让人有些厌恶。但是不可否认她又是爱王子杨的,否则她怎么会一次又一次帮她摆脱困境呢?宁遥是个矛盾的结合体,当身体里的矛盾冲撞的时候,她只能躲在角落里哭泣。

  对于王子杨,书里尽是侧面描写,没有她的心灵独白就会使这个人变得神秘。有的时候甚至让人怀疑这一切是否只是她亲手策划的一场闹剧。当她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在墙上写下的“最讨厌王子杨”几个字,她竟然没有直接说破而是假装去相信这是别人写的坏话。但是之后又不时说一些不和时宜的话来中伤自己的朋友。宁遥到底是不是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一只玩偶呢?没有人知道,只是她最后那句“你认为我就没有怨言么?”让人不禁打个寒颤对她的掩饰能力刮目相看。显然作者还是让她以默默悲伤着的角色存在。

  就这样,宁遥和王子杨就此决裂。“友谊”二字已不存在于二人之间。照理说,宁遥应该高兴了,她不再是王子杨的陪衬,她终于有了自己的舞台、自己的天空、但是为什么她还是不快乐呢?

  因为她记起了一些事情。

  她朝她微笑,对她说话,两人一起去逛街,电话聊天……无数*凡的事情从眼前一一掠过,却是彼此生命中温暖而又美好的事情。因为有了彼此她们才不会孤单。

  对于友谊,我们总是记得对方让我们讨厌的部分,而忽略掉了比它更大更广阔的依赖对方亲*对方的部分。或许是因为那片更大更广阔的部分已经与我们的世界融为一体,我们天天在上面奔跑行走,我们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以至于忘记了它的存在。

  最后,宁遥与王子杨还是做回了好朋友,我相信她们会因为记起那些生命中温暖而美好的事情更加珍惜两人之间的友情,而我也仿佛看到了更多原本被忽略的东西。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2

  这是关于友情,虽然极端,但是却是真是所有的人性的蜕变。

  在任何传说中,友情永远以无瑕而美丽的姿态根生在青春的土壤上,迎风摇曳她们美好的叶瓣。女孩子们将友情具像为结伴而行、同喜同悲、片刻不离等等亲密举动,好像生来就上是双生花那样地互相依靠。但在名叫宁遥的的高中女生心里,在她每时每刻都与好友王子杨在一起的时候,却藏着异常强烈而真实的厌恶感。如同气味强烈的酒精,向内心不断散发着刺鼻的味道。其实在每个女生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个像王子杨一样的存在,或让你讨厌,又会想要依赖。被称作“朋友”的人却是最讨厌的人。听上去很矛盾或者直接被称作“”,但是那种情绪却又不偏不倚地存在每个女生的心里。

  可能是因为虚荣和渺小的自尊,总是让少年的思想里不再单纯。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只是充满着叹息却也身在其中。

  年华是无效信,我们也要学会珍惜,珍惜失去的一切和现今拥有。

  这样的距离。原来就可以放进太多东西——彼此的不熟悉。忽视。遗忘。偶尔的迷惑。在狭窄的世界里偶然地遇见之后,又被撤走了那些控制着偶然的边界,周遭在一瞬恢复了广袤与无边。想要接*的步履却远远比不过世界迅速扩张的速度,除了眼睁睁看彼此的距离变远,又能做什么。

  只因为那样难以置信的东西,冬天里突然生长出的草原,覆盖了整个天空的鱼群,南侧的.山峰一夜之间变成湖泊,无数无数的沼泽凭空化成沙漠,突然涌向自己的人群,让步履再也前进不了一点,又或者是,那些原来临*着自己的温度,那样具体清晰分明不变历历在目的温度,突然消失,那么快地不见了。

  总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忘了你,反正不是心理的男一号,忘了就能忘了。先忘了你的样子,再忘了你说话的声音,随后忘了你擅长笑,或是喜爱笑,忘了你穿过灯光慢慢由混浊变清晰,忘了我在你心目中变换反复的样子,忘了你说过的话。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3

  无意间发现《年华是无效信》这本小说。

  第一眼便喜欢上了它的书名。于是乎,独自窝在柔软的沙发中,喝着钟爱的茉莉花茶,读着王子杨和宁遥的青春。

  它讲述着两个女孩的故事。

  她们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回家一起聊天。她们中一个外表普通,不起眼,有些嘴硬,带着点傻气,内心会偶尔有“恶念”蠢蠢欲动,会嫉妒,会憎恶,但表面上又装作若无其事。一个明媚开朗,像阳光般炫目,被男生追捧,被女生议论,有些虚荣,喜欢享受别人的关心和照顾,有莫名的独占欲。前者名叫宁遥——宁静的宁,遥远的遥。

  后者名叫王子杨。

  然而在一派和睦的表面下,其实宁遥是讨厌王子杨的。否则她怎么会在荒弃的墙上一遍又一遍的写“最讨厌的是王子杨”?不过,她又是矛盾的。不错,她还喜欢着王子杨。她讨厌王子杨在小小的事情里和她斤斤计较,她讨厌王子杨时刻都赢过她,她讨厌王子杨在她幸福的时候泼冷水。但她却只允许自己讨厌王子杨,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王子杨。除了她自己,谁都不允许。

  书中的情节*淡无奇,却异常催人泪下。现实生活中的友谊就是这样,再好的朋友也有可能是自己最讨厌的人。因为自己清晰地了解她的每一个部分,当时间拖沓着脚步往前去时,留在我们心里的就只有刺眼的缺点,慢慢地便有什么开始滋生,但却又不敢冲破包围着它的茧而出。

  有谁能保证从来没说过身边好朋友的坏话?又有谁能保证从未妒忌过自己的好朋友?

  女孩子的友情就是这样,并不是不了解的外人可以简单随便分析的。尽管有时会对自己的好朋友产生厌恶感,但在她们心里的最深处依旧刻有好朋友的名字。

  在成长中体会失去的滋味,在失去后感慨记忆的美好,在记忆里回望成长的足迹。就这样,当我们失去了那些心爱的东西后,慢慢学会接受,在丢失后,我们一天天成长。

  “年华是最好的老师,教会世上所有孤单的孩子不再孤单,教会了所有任性的小孩,懂得了原谅。”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4

  看过《年华是无效信》这本书么?它是我最*挺喜欢的一本小说,作者是落落,当红温暖系青春小说写手。落落写的文章极其华丽却不空洞,细节写得尤其精彩。

  初次看到“年华是无效信”这几个字时,第一感觉便是:怎么有人可以把年华比作是一封无效的信笺?可以让人感受到无限的青春气息。故事其实很简单,就是以两个女生的友情作主线。你会发觉书中的情节*淡无奇,却异常催人泪下。或许,这就是郭敬明所谓的“落落的力量”吧?

  宁遥,一个我既爱又恨的女生。她时而的失落让我同情,可不时的负面想法却让我感到惊诧,不可理喻。她常会恨恨地想:最讨厌王子杨!最不要脸的是王子杨!有一次为了报复,竟然特意用锐器将王子杨的自行车刮花,心里还泛起些微的快意。看到那里,我开始有点讨厌宁遥这个女孩。她想得也太多了吧?她总妒忌王子杨,成绩比她好,人比她漂亮。但当她有好几次看到隔壁班的文娱委员骂王子杨时,她的心里顿时燃起满腔怒火:不许你这么骂王子杨!你是谁?!王子杨只有我能骂!有一次,宁遥就站在受伤的王子杨身边,狠狠地回敬了那个文娱委员一番。我又开始爱上她,居然理解到她的负面想法!细细想来,这个女孩写得太真实了,生活中不是确实存在这样的人吗?心时而冷漠时而温暖。宁遥的思想,是不是就是那些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写照?有谁保证从来没说过身边朋友的坏话?有谁保证从未妒忌过自己的朋友?自己小时候不也曾讨厌过XXX么?或许对于当时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感到任何的不妥,当真正看到有人用文字表达出自己那时内心深处的不满、厌恶时,我还是感到相当的震惊。

  王子杨,成绩出众的漂亮女生。她爱张扬,她与宁遥从幼儿园开始便是好朋友。一起上学,坐在同一教室一起上课,每天准时一个电话,每星期必有一次王子杨到宁遥家做客。这一切,怎么看都像是王子杨自己的一厢情愿。在落落的笔下,我会跟着里面的人物一起悲伤,一起快乐。有时会跟着宁遥想:为什么总要和王子杨在一起?她总是那么出众,是只高贵的孔雀。然后心里滋生出一丝妒忌的情绪。不安,烦躁。王子杨,确实有些讨厌啊……但是当我看到那次王子杨哭了,我又很同情她,怜惜着她的感情。知道么?在学校体育仓库朝西的外墙上,在众多的涂鸦中,有一行很不起眼的字:最讨厌王子杨。最不要脸的是王子杨。王子杨该死。王子杨一眼便看出是宁遥写的。是啊,从小玩到大,宁遥的一切,她王子杨再熟悉不过了。有什么她王子杨不知道?可是又能怎么办?天知道王子杨是如何忍着巨大的悲痛,决定装着什么也没发生,继续与宁遥做好朋友,很好很好那种。虽然宁遥同样的装着一切都没发生,继续留在王子杨身边做要好的朋友。但就像落落写道:可她们当中,一个怀着刻骨的悲伤,一个怀着庆幸的恶毒。王子杨,我想每一个人,是否都应该向你学*那种对于好朋友的伤害,扮作浑然不觉的宽容之心呢?

  《年华是无效信》中的每一件事,每一处景色都真实得那么惊心动魄。勾心斗角的岁月里,让我感慨女孩子们间无法说清的情绪。这些复杂的情绪,说不定连她们自己也搞不懂。剪不断,理还乱,扎根在乖戾的心房里,然后软化在成长的土壤中。我们最勇敢的年华,甘香明亮,让我们彼此懂得了爱。“年华是最好的老师,教会世上所有孤单的孩子不再孤单,教会了所有任性的小孩,懂得了原谅。”不是么,即使有痛,也是夏日午后的一场雷雨。释放了隐藏的悲伤,温柔了一片艳阳。

  所有谎言打破后,宁遥与王子杨依然是朋友,只是,那些快乐的时光已一去不复返。王子杨对宁遥说“宁遥,你第一次给我的生日贺卡上写着‘祝王子杨生日快乐,愿我们永远是朋友。’”“那些在美丽的传说中以晶莹姿态舒展的青春情感,最后是将以分离的封笺作为终结,又或者,如同投错了地址的信笺,落在一个荒芜的人世外,而每一笔记载下的句子,都带着温暖而美好的本意……”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5

  虽然落落在岛里面声明过《年华是无效信》只适合一部分女生看,男生恐怕根本就无法理解其中那样微妙模糊的情感,不过我还是买了落落殿的书。倒不是我顽固不化脸皮厚,也不是我要挑战男生理解能力的极限,只是因为看了落落在岛埃泽尔里的短篇《捉影捕风》。

  *几年里看的书少了,看过的短篇小说更是少之又少,能让我感到心痛的短篇也就只有《捉影捕风》了。(至于《捉影捕风》写的如何好,那是另一篇文章所要讲的,这里不再繁叙)于是我就突然很想知道落落的首部长篇《年华是无效信》会告诉我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而故事又有一个怎样的结局。

  其实在岛系列里已经看过《年华是无效信》的几节,感觉应该就是高中少女美丽浪漫的爱情故事,悱恻缠绵如此而已!所以一直没有动过买书来看的念头,毕竟自己一直很喜欢的80后作家只是郭小四。直到我看完了《捉影捕风》,我预感到落落要给我们展示的年华是无效信一定不会只是少女怀春这么简单,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去书店买了这本拥有青涩封面的《年华是无效信》。于是每天睡觉前我就有了在灯下看一会书再睡的*惯,于是我就在落落编织的世界里被她折磨得犹如浸在泪海,对,就是浸在泪海的感觉,你无时无刻不被浓浓的悲伤所包围,却始终有欲哭无泪的压抑。很多时候我恨不得推开寂静的窗户对着灰蓝的夜空大声地喊叫:“为什么宁遥喜欢的人不是我!”

  是的,我那么喜欢宁遥!也是那么的可怜她!

  小四对落落有很高的评价:“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作者,可以把*淡无奇的情节化成催人泪下的篇章”,在《年华是无效信》里,的的确确没有什么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时空的倒转、没有大奸大恶之徒,有的只是一两年的光景、两个生长在一起却互相排斥的高中女生、两个性格截然不同却惹起女孩心里阵阵涟漪的男生。落落用她独特的叙事方式,用花样繁复的比兴,用贴*心脏的细节描写,让我感同身受的体会到了宁遥所要面对的和承受的一切。即使这样我还是在宁遥哭着对陈谧喊“请你……”的时候错愕,然后感到锋利的刀片正把我的心脏细细的切片。陈谧,你为什么要喜欢漂亮的王子杨,不喜欢*凡的宁遥;你为什么要喜欢开朗的王子杨,不喜欢缄默的宁遥;你为什么要喜欢娇气的王子杨,不喜欢灵气的宁遥;你为什么要喜欢讨厌的王子杨,不喜欢可爱的宁遥!

  落落说的很对,我真的不理解宁遥那些在我看来简直自掘坟墓的举动。我不理解宁遥为什么要打电话让陈谧来接王子杨回家,为什么她要把两人合买的礼物说成是陈谧一个人送的,为什么她要对陈谧说那样的话。但这又恰恰是我觉得宁遥可爱可怜的地方。缠缠绕绕,爱与恨激烈的碰撞,快乐与悲伤各自为阵。难道真的会在这样边讨厌你,边依赖你的日子里,发现回头路上一片暖热光芒吗?

  说了很多,却好像很杂乱的样子,也许我喜欢《年华是无效信》已经到了语无伦次的地步,个中滋味,也许只有你读过才会清楚了。

  最后想说:落落,牛逼!我会耐心等候你的《尘埃星球》!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读后感3篇

  看着小学毕业时的独白,我的泪水默默的在脸上流淌……深厚的友谊会在那个夏天淡化吗?晚风吹过,却忘记留下答案……

  依稀记得,那个夏天,我总是把记忆的片段串联起来,使我的“曾经”变成完整的画面,我总是在找寻“曾经”的味道,然后去感受。

  我经常在想,人类能够发明汽车、能够发明空调,发明电脑……为什么就是不能发明一台穿越时空的机器呢?为什么时间不会停格?不会停在某一个角落,想念某一段温馨的回忆,想念某一个又爱又怕的老朋友。

  记得很早以前,我总是希望自己快点长大,快点毕业。而当毕业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我却后悔i。我希望时光倒流,我希望毕业这一天永远不要来临。

  就这样,我带着怀念过去的自己踏进了初中的大门,这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昔日的朋友,我多么希望那个时候她们能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玩,一起学*。可是,一切都不能如我所愿。

  渐渐地,与同学们熟悉起来了,可我还是想念昔日的朋友,总是觉得现在不如曾经好。

  这样一恍,一年过去了,我的初一生活在不经意间就结束了,它扔下我轰轰烈烈地跑走了。

  我发现,时间总是与我作对,我希望它过得快,它却让我感觉度日如年,我想让它过得慢,它却让我感觉光阴似箭。

  看了这本《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我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曾经已是过去式,过去的就不要再翻了,翻起的尘土会迷了眼。我们只需将过去的点点滴滴珍藏于心。而未来,则是未知。所以,最重要的是珍惜现在,珍惜现在身边的每一个人。更何况,那些我们本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忘记了。

  其实,我发现,现在也挺好的,现在和过去的我都是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没什么不一样的。

  郭敬明曾说:“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不错,我们都是无边黑暗里的小小星辰,但要想成为所有星辰中最亮的那一颗,就要好好珍惜现在,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要再回忆过去,也不要设想未来,做好现在的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是作者新*创作的文字,散文加上长短篇。其中一篇《天下》的文章,讲的是一个关于大漠的离奇故事,文字的阴郁,让人联想到了寂寥。作者在故事里描述着“:为什么在沙漠中会有泉水,因为曾经有人在这里哭泣。”分明是温暖的语句,可又让人感觉如此的揪心。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少年灵魂深处犹如岩浆般涌动的心理活动。关于价值观,关于人生、社会、情感等等等等,有痛苦,有迷惘,也有希望。

  对于年轻人或者曾经年轻的人来说,读这本书,是一次对心灵的冲击和涤荡,同时,也会触动自己心里的一种记忆。那段经历时沉长,回首时短暂的青春让人如在云雾般缭绕中呼吸着太阳的气息。愈见明朗,却始终无法摆脱那迷幻的感觉。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让我看到了我所经历的青春,激起了我的共鸣。年少的时光总是弥漫着迷惘的,在迷惘中前进,在迷惘中挫败,在迷惘中感悟,在迷惘中欣喜,在这迷惘中成长。读了《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岁月如水,韶华如年。

  我的青春,也曾迷茫,孤独,沮丧,无措......但当一切过去,你会发现,最柔软的内心也最有力量。

  暑假里,我读了同学向我推荐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一书,我从郭敬明细腻华丽的文字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比较大的大提琴,音色朴实无奇,像河流一般缓缓淌过,不急不缓,那是作者的喜爱,我想,那也是我的喜爱吧!不过,我一直以为“醉翁之意不在酒”,我迷恋的也许并不是那比小提琴还要略逊的音色,而是那宛若缓淌慢流的速度,能然在喧嚣慢碌的身影,随着乐声沉淀,让灵魂得到片刻的憩息。00后的我们,在行色匆匆,人头涌动的街头穿挤,毫不可惜的挥霍青春,听着商铺门口震耳欲聋的音乐。许是太过忙碌,终究是望了在某一处的短暂停留,没有点滴留恋,有风尘仆仆的跨入人生之路,埋头前行。作者说青春就是如此的喧嚣张扬,最后也会沉寂到无人知晓,可他就是享受这沉淀下来的感觉,恍如大提琴的声音,悠远绵长,不急不躁。

  “我们都是受伤的小兽,独自在角落里舔着伤口。”我想,如若青春真的是一头小兽,那也是一头拥抱着希望的小兽,即使遍体鳞伤,也会抱着双臂等待最微弱的阳光。那一年的郭敬明抱着成为一名导演的希望,等待着朝阳,于是——当《小时代?灵魂尽头》去赴十年之约时,青春时期的梦想终于在荧幕上发光。每个人的青春都像一颗碎钻,你这光斑斓,内耀着未来,再定义下个时代。谁的青春不腐朽?青春是一场避不开、逃不过的盛宴,只要有梦、有希望,我相信都会在青葱岁月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右手是难以忘怀的回忆,右手是值得我紧握的璀璨年华,而中间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伤感。那一段段柔婉淡然的文字,那一个个关与青春的故事,似是毫无关联,却知识的写照着每一个人的青春,以“青春”二字谨此怀念我们被世俗踩痛的光阴岁月,感谢有一段“青葱岁月”。不管走了多远我都不会遗忘曾如夏花一般绚烂,却如惊鸿一样短暂的青春!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我的似是而非。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9篇

  这本书我其实并没有读完,所以这篇文章可以暂且算为它的“读中感”.普鲁斯特睿智的思想在我头脑中不断反射和共振,让我的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两个词:“时间”和“回忆”.

  淡淡的闲愁比巨大的痛苦更要令人销魂.可能你会觉得,小小年纪哪来那么多的愁,其实不然.我的生活中快乐远比痛苦多,是的,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幸福和快乐着;可是我也许不是一个乐天派,也许很长时间才突然来一次的惆怅和空虚更能让我捕捉并为之颤抖.比如,听一首歌,不听唱的歌声,而是把背后的音乐拆成一层一层来听:厚重的低音,有节奏的鼓点,伴奏的各种乐器——这些都罢了,惟有当我听到最远一层,最薄一层的弦乐和声时我的心仿佛被揪住了一般,那凄凉的诉说通过血管传遍全身,令人魂悸心惊.再比如读一首秦少游的词,“烟水茫茫,千里斜阳暮.山无数,乱红如雨,不计来时路.”一种浅浅却连绵不断的迷惘与悲哀如同大雾般降临,瞬间就让我看不清方向,辨不出眼前的空气到底是透明的还是白色的……

  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个人的毛病,也从没想过用文字去表达这些时候的心绪与意念,可是普鲁斯特比我早一个世纪想到并做到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它并非描写他有多么愁、有多么痛、有多么苦,而是通过一种更巧妙却很自然的手段让读者自己去在哪一页页*常的文字**验一种掩饰不住的惨淡的伤感——这个手段就是回忆.

  回忆的方式有很多种.当你专心致志,一心一意想要去回忆一件事或一个物品时,我担保你十之八九的可能性是失败.可是,往往在你不经意间,原来你所经历的或拥有过的,在一个恍惚的瞬间与你正在经历或拥有着的现实重合了——比如贡布雷的形象和在莱奥妮姨妈家曾经吃过的小玛德莱纳点心的滋味——像一把钥匙正确地插入了一把锁,然后回忆的大门便被启开了,往事如潮水般涌进脑海.而这第二种回忆的方式确是强求不来的,也许在这一刻,也许在下一刻,你无法预知它的到来.导致往事与现实重合的事物同样地捉摸不定.任何事物都有可能成为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你回避不开,也找寻不来.

  时空的迷雾终要掩盖一切.而回忆,这种与时间相反抗而注定要失败的行为从本质上就是悲剧性的.我们都说,最珍贵的便是已失去的,将已经失去的重新搬进你的心灵,定然就会引发感慨、伤感,但同时又觉得快乐、满足.没有什么能比回忆更加伤情,却又没有什么能比回忆更加美好.回忆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却又是一切幸福的开端.我想,这本身并不矛盾,相反却是一种完美的统一.

  普鲁斯特用他的笔将他心中无限的忧郁用时间当线,用回忆作针织成了《追忆似水年华》.他其实是一个过于敏感的人,一个小小的伤害在他来说就是无法承受的痛苦(妈妈临睡前没有吻他就使他难受了一晚上).我也承认没有亲身经历这些痛苦,是写不出来这部小说的.但普鲁斯特的痛苦在我们多数普通人的眼中又不同了,它减淡为一种若有还无的愁思,相反却更能令人魂牵梦绕.时间在你的血管里流动,把一切已过去的或还未发生的循环到你的心——我们普通人依赖着它来生活,而普鲁斯特听到了心跳的声音。

  追忆似水年华?这本书是由法国意识流代表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1922年)历时十四年之久呕心沥血之作。对普氏而言该作品既是其人生意义之全部所在。

  作者并未给文中主脚起一个名字,所有文中主脚的出场.体验以及意识流动,皆是用第一人称"我"来完成的。读这本书就特别能理解叔本华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里的中心论点,世界的存在是以"我"的意识为支柱而存在的。通过"追忆"这一独特角度,普氏在写作技巧上进行了崭新的尝试,创作目标更多的转向关注人物的精神领域。借助回忆,(一种味道,一道风景,一种浮动的暗香都是其追忆模式开启的阀门)普氏轻而易举让读者追随着"我"的意识跳跃时空的限制,随时复原过去某个时刻。读者就好像落在普氏礼帽上的一颗尘粒,随他去他的似水年华里徜徉......

  大部分读进去了的读者可能都会产生和我一样的感受。普氏是一个才华横溢极度感性甚至敏感到了痛苦状态的人。文中对景物,对人的感觉,对往事的印象的描写,无不给人以细腻到家的感觉。再加上文中数不胜数的明喻,像蓝黑海面上那一浪浪的波涛冲刷着堤岸,又好像老师在黑板前讲得眉飞色舞,用各种不同的解法给你灌输同一个知识点。?追忆?并不以情节取胜,情节反而有些乏善可陈。那些无聊的沙龙社交活动甚至让人昏昏欲睡。由于本人性取向正常,又无好奇心。因此只要提到夏吕斯男爵大人和他的男朋友的情节,都是我头大如斗的时候。

  个人认为,和历史上那些极度敏感感性的高才一样。普鲁斯特就是上帝造人时的失误。本应给普通人浇上一勺意识让其用于感知世界。轮到他们时,上帝打了个盹,浇过了又浇了一勺。如果再浇一勺,恐怕普鲁斯特都能带着人类找到回去的路了。

  我一直认为人类的理性其实是走入了迷途,理性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已经确定无法解决人类的困境。而一切艺术,美学几乎均来源于直觉以及印象。普鲁斯特虽没有明喻人生的荒诞和无意义,用心的读者自会感知。

  我本来以为普鲁斯特回忆他童年时期艺术审美和艺术创造的哲学思考,是一种兴趣爱好,而且,他一直是采用象征的手法,把自然风景作为艺术对象研究,女孩只是艺术对象的象征,不存在作者对女孩的爱情,我刚接着看了158页,我这才发现作者的这次回忆,是他童年梦想当画家的理想没有实现。

  你仔细看看这段,他想在树林里的女孩没出现,森林里的树木,他也对它怒气冲冲,他朝思暮想的女孩也不可能遇到,不相信我的这种欲望—当画家会在我思想之外存在,在我看来,这欲望(当画家),纯粹是主观的、无作用的和幻想的东西.....现实从此失去一切魅力和意义,画家的梦就这样没了!

  我刚在网上看到,把这段标题定为《鲁森镇的树林,拥抱农家姑娘的欲念》,也不知道取自哪个译本,翻译的'内容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发帖人改动过?作者:许如荣

  《追忆似水年华》的兴起,标志着法国传统小说的中介和现代小说的兴起,因此马塞尔·普鲁斯特也被称为不世出的法国作家。《追忆似水年华》是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穷尽一生所著的一个鸿篇巨制。它运用叙述性的语言为广大读者营造了一个又一个堪称完美的意境,作品的文字灵动,艺术技巧高超,对于生命的体察细致入微,人物形象塑造堪称经典,甚至还有全新的写作模式——裂变式描写,这些都是构成这部传世不朽之作的必要元素,缺一不可。

  本书的内容我只读了前面的一小部分,但是却感受颇深。因为我总是会沉陷在极其悠长的对某个人物的描写里面而忘了作者是怎么样来塑造上一个的人物形象的。有人说,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他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因为在读书的过程中深有体验。作者在文章中的叙述性语言虽然悠长但并非以辞藻华美而吸引人的眼球,但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其语言的诙谐,以及其对文体的娴熟驾驭能力。这也许与他长期模仿写作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关,这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无不熠熠生辉,他笔下的人物或俗或雅,或俊或俏,个性十分鲜明。

  从这些语言中,我们可以对马塞尔·普鲁斯特独特的叙述性语言的魅力窥见一斑。除此之外,马塞尔·普鲁斯特还喜欢用复合式的长句,一个句子中包含有几个附属句,冗长与琐碎也就成了他独特的叙述语言风格。鲁斯特的复合句式由之而构成的一连串从属句的用途就在于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而且同时把环境、景色、体验发生于其中的情势统统纳入一个完整的句子,换句话说,似乎使一个人的内心和外表在同一个时间里呈现出来。如:“维尔迪兰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戈达尔没有看见他)啦,像我啦,听到康布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做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

  以我贫乏的语言不能总结出马塞尔·普鲁斯特所擅长的叙述性语言所拥有使得无穷魅力,在这里引用网络上的一则书评中的话来表达对此种语言风格的欣赏和崇拜。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

  长句生动的形象和乐感为所叙事物增添了某种具体形式,使读者更加便于感受。独特的叙述语言、人物形象塑造、奇特而美妙的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等构成一个个生动而形象的小说人物。普鲁斯特巧妙地将这些手法娴熟地运用在《追忆似水年华》中,为读者们呈现一个“*看一片模糊,远看光彩夺目”的意境。他的作品就像一幅印象画,只宜远观,只宜意会,如果非分出个一二三来,那就偏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

  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1922)的《追忆似水年华》(以下简称《似水年华》)确实是一部不同凡响的小说。不但在法国,即使在国际间,都认为《似水年华》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这早已成为定论。英国的法国文学专家乔伊斯·M·H·雷德在他所编写的《牛津法国文学辞典》中,就是这样评价《似水年华》的。

  人们早就说过,小说是生活的镜子,也是现实生活的横断面,是生物学或生理学上的切片。无论是短篇或长篇小说,在它的有限的范围的,强烈地深刻地反映某一个生活机体或生命机体的特性,而且不是一般的生活机体或生命机体,而是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条件下的典型的生活或生命机体。在世界各国一切文学产品中,小说是人类生活的最切实可靠的见证。然而在各国文学史上,能够负担这样重要任务的伟大小说并不多见。举例说,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是这样的小说。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也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也是。普鲁斯特的《似水年华》也是这样的小说。这些伟大的作品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活生生的横断面。几乎可以说:都是人类生活有血有肉的切片。

  《似水年华》另一个艺术特点是“我”与“非我”的界限不是绝对不可逾越的。普鲁斯特曾经给友人写信时说:“我决定写这样一部小说,这小说中有一位‘先生’,他到处自称‘我’,我如何如何……”这位“先生”就是作者自己,这是无疑的。这么说,《似水年华》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吗?不完全是。小说贡彻始终的线索是“我”,但作者常常把“我”放在一边,用很长的篇幅写别人。正如哲学家阿兰指出,《似水年华》的作者要写“此物”时,必先写“彼物”对“此物”的反映。

  世界上没有不是彼此联系着的事物。没有绝对的“有我”,也没有绝对的“无我”。在这里,又可以指出《似水年华”的艺术手法与《人间喜剧》不同之处。巴尔扎克着重写“物”,这是众所周知的。巴尔扎克把作为他叙述故事的“物”的背景描写得仔细周全,凡是小说人物的住屋、屋子里的木器家具、人物的财产、现金帐目等等,巨细无遗,令人叹绝。

  可是巴尔扎克从来不写自然的背景,不写山水草木;也不写活的背景,也就是说,不写小说主人翁周围的其他活人。好象他心目中只有高老头、葛朗代等主要人物,把主要人物的形象塑造得非常深刻、生动。至于次要的人物,往往一笔带过,决不多费笔罢。其实巴尔扎克心中只有一个“钱”字。

  他写“物”也为了写“钱”,通过对房屋家具的描写,说明这些东西大概值多少钱,因此可以估计出有关人物的财产情况。普鲁斯特和巴尔扎克完全不同。《似水年华》主要写人,写小说中的主角,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也写作为陪衬的人物,而有时写得很仔细,比方他写家中的老女仆弗朗索瓦丝,一个农村出身的朴实妇女,头脑中充满农民的成见与迷信。这位老女仆在主人家已经服务了多年,主仆之间建立了感情关系。女主人很信赖她,喜欢她,往往拿弗朗索瓦丝的农民思想,天真和迷信的言论开玩笑,增加了小说的人情味。

  普鲁斯特有时也描写居室和室内的陈设,但都是一笔带过,简略而不烦琐;有时也写居室外面的庭园,甚至大门外的街巷,以及郊外的田野山川。这一切,都增加小说的人间气息,反映小说中的“我”的艺术家性格,诗人的敏感,以及他对生活的热爱。这一切可能使我国读者联想起曹雪芹不但精心描写了大观园中的主要人物,十二金钗,也写了几个有代表性的丫环,同时也以诗人之笔描写了大观园中的亭台楼阁,曲水回廊,琼林玉树,使人感到亲切浓郁的人间气息。《似水年华》第五卷《女囚》中,作者不惜大费笔墨,详细描写巴黎闹市上的各种声音,这是《人间喜剧》的作者无论如何想不到的。请问:到底是谁的“人间”味更浓厚呢?

  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似水年华》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一般的自传小说都有所不同。这不是一部普通的回忆录。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他把今昔两个时间概念融合起来,形成特殊的回忆方式。比如他在儿童时期早晨喝一杯热茶,把一块俗名“玛德莱娜”的甜点心泡在热茶里,一边喝茶,同时吃点心,他觉得其味无穷。等到他写《似水年华》的最后一卷《重现的时光》时,他重新提起这件事,好象回到二十多年前的儿童时代,把当时的生活环境和身边的人物都想起来了,好象“昔”就是“今”,“今”就是“昔”,“今”与“昔”结合,形成真正的生活。

  所谓时间,实际上是指生命延续。“延续”一词是柏格森哲学的重要术语,所谓生命,就是延续与记忆。如果没有记忆,思想中就没有“昔”的概念。没有“昔”也就没有“今”,“今”“昔”两个概念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昔”与“今”的结合,就没有延续的概念,也就没有生命。所以有人说,普鲁斯特生命的最后十五六年是关在斗室中度过的,他把窗帘都掩上,室中无光,白昼点灯,他的时钟与我们的时钟不同,我们的时钟上的指针是向前走的,他的时钟的指针是向后退的。他愈活愈年轻,复得了失去的时光,创造了断的生命。

  《似水年华》和传统的小说不同,它虽然有一个中心人物“我”,但没有贯彻始终的中心情节。只有回忆,没有情节。这是普鲁斯特对于法国小说的创新,但不是为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表现他对于生命的特殊感受而创造的新艺术手法。

  读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缘于蒋勋在细说红楼梦里的极力推荐,说是可与红楼梦媲美的西方最伟大的小说,红楼梦一般来说半年时间便可读完,没想到读普氏的这本皇皇巨著便花费了4年左右的时间 ,这应该是此生阅读时间最长的一次体验了。普氏绝对是个心灵极其敏感,童心未泯,且思辨及语言能力极强的人,面对他的*乎自传性的作品,你必须精神高度集中,方可领略其中一二的滋味,就像面对一片轻如鸿毛的白色羽毛,微风吹过,羽毛上的绒絮便纷纷轻轻地颤动,非细心观察,不可体会绒絮颤动的细微差别,所以非得在非常安静的情况下阅读方可 — 我的选择是在睡前阅读,在普氏的絮絮叨叨下入眠。否则你根本跟不上作者的节奏,或是因几百页的几乎重复的絮叨所困扰而不得不放弃阅读 ,但隔不了多时,还是怀念起普氏不时显露的精彩文笔,便重新拾起,确实是磨练人意志的阅读,就如爬山,许多时候都是累人且乏味的,然而在不经意间,你就会遇见一个绝美的景致,令你惊叹不已,然后你又会继续前行,期待着下次的惊喜,虽然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这几日搜了网上对普氏的评论,都对普氏的这种唠叨深恶痛绝 — 当然大家都不否定作品的伟大,有的说应精简到三分之一,虽说也是有道理的,但仔细想来,个人觉得,若你觉得普氏是你喜欢的类型,还是阅读原文为好,面对如此天才的人物,即使听他唠叨几句,也是有益处的,且此天才人物对你无所保留,在他的叙述中,你可以管窥一个几乎完整的心灵,那是一个令人目眩的纯净无比的小宇宙,面对它,即使用尽了你所有的智慧,也只能领略其中一二而已,就如攀登那巍峨的高山,即使你侥幸凭借向导的指引下登临顶峰,然而你对它的了解能有多少呢?另外,在慢慢*惯了普氏反复的叙述中,突然发现普氏的这种叙述与巴赫的*均律钢琴曲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在细微的差别中体现变化,但比起巴赫,普氏的所叙述的细微差异比巴赫的音乐还要丰富许多,听巴赫,也许你一个晚上就可以了,看普氏对一件事情的描述,也许就得以月来计算了。

  对他的反复叙述,也有文说他象印象派的莫奈,个人倒是觉得普氏的叙述象一副浓墨重彩,华丽无比的宫廷式人物画,丝绸衣物皱褶处的渐变的光线最能体现普氏的风格,神秘,华丽,虚荣,炫耀,空洞,极尽奢华之能事。普氏如幼儿般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他用婴儿般纯净的眼睛在观察世界,他凭借细密的心灵记录着流动的时间下世界的变化,他试图把时间下发生的事情(含当时的情绪)进行分割重构,如搭积木般重新搭建他心中的理想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时间消失了,剩下的是一件件重组后发生的事件或情绪,一切是熟悉的,可重复的,没有意外的童话世界,以此来逃避现实或对抗死亡,这个世界是普氏梦想把时间、物质世界、心智五维空间用有限的文字做一维展开的宏伟企图,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使对一个事件的描述即使用几百页的描述也是不够的,导致从整体来看,普氏的作品是不完整的,结构松散的,从这个角度看,它是莫奈式的,但从细节来看,莫奈是肤浅的,普氏是深刻的,它是经得起任何智者无尽的拷问,对于这,我不禁想起一次在木心博物馆看到的画,在投影上木心的作品在不停的放大中依然呈现出惊人的细节,这也许也是普氏在追求的目标吧。

  《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回忆体的长篇小说集,收入了法国作家M·普鲁斯特的数部长篇小说。不仅是一部充满社会生活气息的优秀作品,同时蕴含着丰富的哲理,堪称法国传统小说的经典之作。

  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家境富裕而又体弱多病的青年,从小对书画有特殊的爱好,曾经尝试过文学创作,没有成功。他经常出入巴黎的上层社会,频繁往来于各茶会,舞会,招待会及其它时髦的社交场合,并钟情于犹太富商的女儿吉尔伯特,但不久就失恋了。此外,他还到过家乡贡柏莱小住,到过海滨胜地巴培克疗养。他结识了另一位少女阿尔伯蒂,发现阿尔伯蒂同性恋,便决心娶她为妻,以纠正她的变态心理。他把阿尔伯蒂禁闭在自己家中,阿尔伯蒂却设法逃跑,于是,他多方打听她,寻找她,后来得知阿尔伯蒂骑马摔死。在悲痛中他认识到自己的禀赋是写作,他所经历的悲欢苦乐正是文学创作的材料,只有文学创作才能把昔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他不仅再现了客观世界,同时也展现了主观世界,记录了叙述者对客观世界的内心感受。作者感兴趣的不是叙述故事交代情节和刻画人物形象,而是抒发自己对某一问题的感想和分析。例如,叙述者参加了盖尔芒公爵家的一次晚宴,这使他长期以来对贵族幻想顿时破灭,他意识到过去对他有魅力的只是名称,而不是真实的世界。

  普鲁斯特用他的笔将他心中的忧郁用时间当线,用回忆作针织成了《追忆似水年华》。他其实是一个敏感的人,一个小小的伤害在他来说就是无法承受的痛苦。它减淡为一种若有还无的愁思,相反却更能令人魂牵梦绕。时间在你的血管里流动,把一切已过去的或还未发生的循环到你的心——我们普通人依赖着它来生活,而普鲁斯特听到了心跳的声音。

  普鲁斯特的雄心和他的天赋是对等的。在这部浩瀚长卷的《追忆似水年华》中,他以细腻的笔触构筑起一座宏伟大厦,不仅它的外观气势夺人,而且它内部的每一处细部又是如此精致灿烂,以至于让人产生错觉,以为这座圣殿是由无数精美片段搭建而成,只需注视其细节而可以忽视其宏伟构架。然而,这部作品却有着极其精妙与宏大的结构,宛如一座高耸入云的教堂;而支撑起这座教堂的材料又是如此飘逸、脆弱、细微、纯洁,犹如空气般轻盈地托着它漂浮在空中。

  然而对于我来说,真正令我惊叹的是普鲁斯特在作品中呈现出来的诗学意义。这份诗学是奉献给心灵的圣餐,是抵达灵魂福社的航船,是对美的一种迷恋的优雅的呈现,是坐在记忆河畔的一次沉静的冥想垂钓。这份诗学意义同时也是一次艺术史上的特例,是普鲁斯特花费一生孜孜以求的以自己赢弱的生命展现出来的震惊世人的恢弘篇章。它的谨严是以铺张的方式来编织的;它的神秘是以日常琐事来揭示的;它的深不可测是以绵延的句子来建立的;它的包罗万象是以有限的经验来展露的。它对人物或细节的描绘,不是单纯的状写,而是一种满怀深情的触摸,一种潜人,是点燃印象的火把,然后沿着意识的隧道缓缓前行,深人内心幽深的殿堂,将睡美人唤醒,让她翩翩起舞。

  拿到这本书已经很长时间了,但是在整个年假期间竟然没怎么翻阅,着实觉得惭愧,于是,给自己定下了计划,刻下了时间,用任务来激发自己的纸质书阅读兴趣,很明显,效果还不错,于是就有了这篇随笔。

  这是本意识流的书,所以,只研究书序就用了将*十多个小时,莫洛亚点评的很到位,我觉得,不比小说本身差。

  目前印象最深的是这三点。

  一, 小说的主题:毁坏一切的时间和拯救一切的记忆对峙着。这对峙之间,其实就是我们彼此的人生。记忆胜利,你活在了过去;时间胜利,你没有了未来。得失之间,取舍之间,矛盾之间,颇多玩味。

  二, 一种奇特的表达方式—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用记忆里最深刻的食物味道可以形容你想表达的一切。书中文字这样呈现:好好看,世界的全部秘密都藏在这些简单的形式下面了。

  三, 除了上述两点,其实书还没开始读多少,但是收获已是满满,尤其是关于如何捕捉生活中美的本质理解,更是精辟:在一项描写中,人们可以无穷尽的罗列位于被描写地点的各种物体;但是真相仅在作家择定两件不同物体、指出它们的相互关系的那个瞬间开始披露。艺术世界中这一相互关系类似科学世界中唯一的因果关系。

  每次读到这些,心里总是拿来印证自己觉察到的一切,深感无有不是,似乎是为自己曾经的疑惑做出了最好的解答。

  当然,书还没读完,当然会继续,就像人还活着,所以也要继续一样,带着过去,珍惜着现在,走向未来。

  未来就应该是我小时候吃过的大白兔软糖:简单不失纯真,线条轮廓清晰,以及还没吃到嘴里时,心里就溢满的口水,到处是香甜。


年华是无效信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给予是快乐》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们上了24课《给予是快乐》,这一课是我们班的实*老师来上的。课文讲圣诞节要到了,哥哥送给保罗一辆车作为圣诞礼物。一天他发现有一个人在他的车旁,这时候保罗走了过去,那个人发现保罗在望着自己说:“先生这是你的车吗?”保罗说:“是的,这是我哥送我的礼物。”男孩又说:“我希望自己也能当这样的哥哥。”

  “你希望坐我的车兜一圈吗?”“当然我非常希望!”坐上车后小男孩说:“你能把车开到我家门口吗?”保罗点点头还以为他要去炫耀。但只看见他快步跑进家,抱着残疾的地弟弟,对弟弟说:“看见了吗?很漂亮,这是他哥哥送他圣诞礼物!将来,我也要送你一辆这样的车。”男孩和弟弟的对话打动了保罗,他走下车,把弟弟抱进车,小男孩也坐进去。他们一起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这是保罗从内心感到予是快乐。

  课文告诉我们,人间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给予。比如说保罗给予男孩和小弟弟,从内心感到快乐!男孩给予弟弟,男孩感到快乐!弟弟快乐

  因为他获得快乐,所以他才快乐!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给予是快乐!

  前几天,我们学*了《给予是快乐的》这篇课文,它使我感受很深,受益匪浅。

  从我懂事开始,我就一直认为,快乐就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是每天能和亲人们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可是,自从学*了《给予是快乐的》这篇课文后,我才明白,原来得到的并不一定就是全部的快乐,有时候给予别人也是快乐的。

  保罗在圣诞夜的前一天,收到了他的哥哥送给他的一辆新车。一个看上去生活并不宽裕的小男孩羡慕地摸着、看着这辆新车。后来他从保罗那儿知道了这辆新车是保罗的哥哥送给他的,就惊叹地说:“哇!我希望……”保罗开始还以为小男孩希望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哥哥。可是保罗想错了,原来男孩是希望自己也能当这样的哥哥。

  之后,男孩坐上保罗的车,让保罗把车开到他家门口。这时保罗又以为小男孩是想向朋友炫耀一下,可保罗又想错了。原来小男孩让保罗把车停到他家门口,是因为小男孩想告诉他的弟弟,等他长大后也要买一辆这样的新车送给弟弟。

  保罗看到这里后,感动地眼睛湿润了。但他并没有转身把车开走,而是三个人在一起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这个夜晚使保罗体会到了给予是快乐的。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但这故事却让我懂得了:我要向小男孩学*,学*他只求奉献不求索取的精神,还要学*保罗助人为乐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我想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要多多帮助和关怀别人,我们还要记住:给予有时比得到更快乐!

  得到——给予,一对意义截然不同的词语,虽然一样会快乐,但性质完全不同。得到只是单纯的快乐,而给予则体现了高尚的人格,精神的满足,是一种有着更高境界,有着更强生命体验的深度快乐。

  以前,我只重视眼前获取的快乐,而忽视了能给大家带来更大满足的给予的快乐。直到上了《给予是快乐的》这一课,我才明白了,给予比得到更快乐。课文中保罗错了两次。第一次是当小男孩知道那辆新车是保罗的哥哥白送给保罗的,小男孩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你说这车是你哥哥白白送给你的,你一分钱也没花?天哪!我希望……”保罗当然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小男孩是想当保罗这样的弟弟,可是保罗错了。小男孩的希望是像保罗的哥哥那样送弟弟一辆车。小男孩说的话使我为之一振。

  在利益当前的今天,人们往往会想到自己得到什么,有时候还会因为得到多少而争论不休。小男孩用他不是期待得到而是准备给予的美德教育我们,合我们知道给予也能给人带来快乐,而且这快乐是那么至善至美。第二次:小男孩叫保罗把车开到家门口,保罗原以为小男孩要向邻居们炫耀炫耀。介是保罗又错了,小男孩只是背出他腿有残疾的小弟弟,把他放在最下面的台阶上,对他说:“弟弟,看那新车……那样你就可以……”

  小男孩没有炫耀,他在关心他弟弟。虽然小男孩的弟弟腿有残疾,看来他比谁都快乐,因为他有一个懂得给予的哥哥,所以他快乐。那个夜晚,使保罗终生受益,因为他终于明白了“给予是快乐的”这句话。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自己在今后的日子里多给予别人一些帮助和关怀。记住:给予是快乐的!

  我在学*《给于是快乐的》这篇课文后,感触很深。我深深地被文中小男孩的言行征服了,他不向人家索取,而要为别人付出的美好品质难到不值得我们去学*吗?

  《给予是快乐的》一文中,主要讲了保罗在圣诞节前夕与小男孩在短暂的接触中,从一开始的误解至最后的理解的过程,揭示了给予是快乐的这一人生哲理。

  当我读到“天哪!我希望——”这句话时,我的想法与保罗一样,都以为小男孩是希望他也有像保罗一样的哥哥,但是我们都想错了,小男孩接下去说的话却让我十分吃惊:我希望我也能像你哥哥那样。小男孩小小年纪,竟有如此高的思想境界,令人佩服。在生活中也有一些乐于奉献的人,就拿雷锋来说,他每时每刻都在帮助别人,在车上让位,别人的衣服破了,自己熬夜为人家修补——从不留名,他是我们学*的榜样。我*时在学校,当同学在学*上遇到困难时,我会经常帮助他们,做到有问必答。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我们应该做帮助别人的事,从点点滴滴开始,别人快乐就是自己一生的幸福,因为给总比拿好。

  《给于是快乐的》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只有自己付出了,别人就会高兴,别人高兴了,自己也就幸福愉快了。

  最*,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给予是快乐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圣诞节前夜,小男孩看到了保罗的新车。保罗告诉他,这是他哥哥送给他的圣诞节礼物。小男孩非常吃惊又很羡慕,保罗心想,小男孩一定希望也有一个这样的哥哥。但是,小男孩的话让保罗十分惊讶。原来,小男孩希望将来能像保罗的哥哥那样,为自己的小弟弟买一辆新车。从那天起,保罗真正懂得了给予是快乐的。读了这片文章之后,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从那天起,保罗真正懂得了给予是快乐的。”

  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一次数学期末大考我的同桌没带橡皮,她想问我借。可是,橡皮是我新买的,有点舍不得。当看到她写错字没办法改时,我便毫不犹豫的`把橡皮一掰为二,一半给她。她感动的眼圈都红了,我也十分高兴。结果她得了100分,我也得了相同的分数,我们都十分快乐。

  现在,我明白了,这就是给予别人快乐,自己也会快乐。我们不能只想着别人为自己做事,而是要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只有这样自己才会真正的快乐。如果每个人都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世界将会变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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