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小姑娘,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但是,渐渐地,我觉得杨红樱和沈石溪的作品最好看,看完他们的书,我会回味无穷,而感到其他的书是那么的*凡无味。(嘻嘻,咋能这样说呢,郑渊洁看了就要《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了。)今天,我就来写写沈石溪《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为什么不想多活一会儿,而去送死呢?血顶儿,你不值得!

  不过,血顶儿,你为母亲报仇的精神,我高兴,如果你不是羊,这样去为自己的母亲牺牲生命,我会为你欢喜,喝彩!

  血顶儿,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说你,但我还是祝福你在天堂和你的母亲一起快快乐乐,幸福美满!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牺牲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自相残杀,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期,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本书一共分为三个故事。读了这本书中的第三个故事――疯羊血顶儿后,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羊刚生下来的时候,恰好碰见一只黑母狼,结果母羊为了保护小羊,自己牺牲了。血顶儿看到这一幕,决心想为母羊报仇,于是它长大后把角磨成了尖角,为了好对付母狼。结果它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有羊模仿它也把角磨成直角、尖角,接着又顶死了许多强壮的羊。血顶儿所在羊群的头羊绕花鼎觉得血顶儿是头疯羊,可血顶儿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头疯羊,便于黑母狼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斗。它先是诱惑黑母狼,结果没能成功,他只好想出与黑母狼同归于尽的方法了。一步、两步、三步……血顶儿离大峡谷中的窄窄的小道越来越*了!但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第一次大转弯:不知怎么地,血顶儿把黑母狼堵在了对面的山谷中。围观的羊自然也就多了起来。血顶儿觉得有羊给它放哨,便安心的睡着了。第二天的早上,事情又发生的第二次大转弯:黑母狼醒来的时候,看到血顶儿还在睡觉,旁边的羊一只也没有了,黑母狼便把血顶儿扔下了峡谷。

  生活中,我们是否也应该学*血顶儿这种坚强的意志呢?雪顶儿是一只富有正义感、非常坚强、愿意付出自己生命的羊,而不是一只疯羊。在*时,又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也有遇到困难努力去解决的人,最终破解了难题。我们也应该学*雪顶儿这种无坚不摧的精神,这样会使我们变成一个坚强的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雪顶儿、黑母狼、绕花鼎等动物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你感兴趣那请你也来读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真是一本充满爱的动物小说。 为什么要叫它疯羊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狼吃羊,还没有羊吃狼吧!疯羊就是这样想吃狼而取成名的。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的盘羊,名叫血顶儿,它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头上。在这场战争里,血顶儿既看见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 是猴戏在血顶儿生下来后一遍又一遍地舔着它的毛;是猴戏在血顶儿要被狼吃了时,用自己的生命换为它的生命;是猴戏在血顶儿还未逃跑时,要用血来提醒它。

  猴戏的这种母爱令我震撼。在那两分钟的时间内,她完全有可能自己生存,但是,她认为儿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宝贵的多。 是啊!在*时生活中,母亲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吗?当我们肚子饿时,是妈妈正在帮我们烧饭;当我们口渴时,是妈妈给我们泡上一杯果珍,当我们伤心时,是妈妈为我们讲笑话,逗我们开心。 啊! 这真这是一部奥古斯盘羊中的生死传奇;也真是一首母爱赞歌!

  读了这整篇故事,我想对疯羊说,你为母亲报仇,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但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死去的母亲也更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做。人生短暂,你每天生活在仇恨中,仇恨只会让你失去方向,走向极端。要是你换一种方式去生活,放弃仇恨,也许你会生活的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复仇,最后牺牲了你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可惜,多么的不值得。我们要生活的乐观,开心,积极向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阅读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1)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暑假终于到来了,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我十分喜欢看的沈石溪的动物系列丛书。《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所有动物书中的一本。我还读过他的许多书,如:《狼王梦》、《骆驼王子》、《鸟奴》、《黑熊舞蹈家》、《斑羚飞渡》等等十几本呢。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盘羊叫血顶儿,它的母亲猴戏在生它的时候,被一只母狼盯上了,结果被母狼吃了,它的最后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它的名字由此而来。虽然血顶儿经过风吹日晒,头上的血早已经干了,可是它认为那团血永远不会干,它要替母亲报仇。它每天都要把头上的角磨尖,好去对抗那只母狼,最终它的努力没有白费,它的角变的又尖又长,它的身体练得强壮有力。有一天,它终于看到了那只母狼,就扑上去与那只母狼发生了激烈的对抗,最后那只母狼体力不支,落荒而逃。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多动物知识,让我重新认识了神秘的大森林,重新认识了许多可爱的动物。当我每天拿起书的时候,我总会非常期待里面又会有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又会有许许多多机灵、勇敢的小动物出现。只要一看起来就会忘记时间,忘记所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那片大森林里,与那些动物们打闹、嬉戏、战斗……

  我很欣赏作者的写作手法,比喻、拟人、夸张的各种修辞手法被作者运用的游刃有余,恰到好处。令人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我也很崇拜作者的写作精神,这套丛书耗费了作者十几年的光阴,在云南与动物为友,与各种动物一同生活,才能有五百万字生动的文字跃然纸上。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生物,本应该和谐共处,让我们停止杀戮,爱护动物。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大自然中,生态*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2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我最*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候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自己本来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始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候,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同归于尽,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勇敢,他敢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生战斗;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候,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巨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自己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候他想尽了办法,很多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品质也值得我们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不久前,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疯羊血顶儿》。故事说的是一只母羊,名叫猴戏,生了一只小羊羔,但小羊一生下来,第一眼就看见自己的母亲,被一只母狼咬死。母羊的血刚好溅到了它的头上,于是起名“血顶儿”。后来“血顶儿”把角放在电击石里面让角长直,目的是为母亲报仇,但后来被大家看成疯羊而遗弃,最后被黑母狼残忍地杀害了。

  我想,如果把“血顶儿”比作人的话,那它好比战争中的孩子,想为在战争中被无辜杀害的父母报仇,但不一定能成功。又像是我们课本中的小泽新,在战争中成为孤儿,非常可怜。其实在三四十年代的*,有千千万万个孩子都像“血顶儿”和小泽新一样,失去父母,成为孤儿,却不能为父母报仇。他们的命运为什么那么悲惨呢?是因为*那时太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

  我们生活在21世纪,我们要星星,爸妈绝不会给我们拿月亮,好比是“众星捧月”,又像是“小皇帝”“小公主”,但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未来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学*,按照□爷爷的要求:读好书,好读书。多学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用知识的力量来强大自己的祖国,不再受外国的欺侮。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2)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篇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今天,我读完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好看。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血顶儿出生时睁开眼睛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它母亲被黑母狼咬死的一瞬间,这个镜头陪伴了它的一生,并下决心要向黑母狼复仇。一次偶然,血顶儿趁黑母狼不在身边时,挑死了它的三个孩子,正巧被赶回的黑母狼看见。这件事,为血顶儿所在盘羊群埋下了隐患。血顶儿也更起劲的把羊角弄直了。狡猾的黑母狼总在血顶儿不在时,咬死几十只或更多的`幼羊,盘羊群里盘羊的只数也越来越少了。头羊看不下去了,只好撇下血顶儿,带着盘羊群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但没了血顶儿这个威胁,黑母狼越发的不可收拾了,盘羊的只数锐减!但后来的一场决斗,黑母狼终结了血顶儿的生命,其他盘羊也恢复了以往正常的生活。

  我读完后,感悟万千——复仇,是一件充满血腥的事,有时甚至还会殃及朋友和下一代。文中,血顶儿挑死黑母狼的三个孩子,便引得黑母狼约发的仇恨血顶儿。于是,一些无辜的盘羊就在黑母狼疯狂的仇杀下,命丧黄泉。现实中,的确存在过这些例子。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动作引发的仇恨,但是后果不堪设想,严重的甚至会触犯法律。为了避免这样的惨祸发生,我真心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多点和善与温暖、退一步海阔天空,说不定,还会交到一个知心的朋友。仇敌变好友,何乐而不为呢?

  好看好玩有知识,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血顶儿是奥古斯盘羊群里的一只年轻的公羊。

  为什么叫“血顶儿”。那还得从它出生时说起。血顶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一头黑母狼就出现了,危急时刻,血顶儿的妈妈挡在了血顶儿的前面,被狼吃掉了。就在狼撕开母羊脖子血管的那一刻,一团浓浓的血喷到了小羊的额头上,血顶儿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为什么叫疯羊。那是因为血顶儿生下来就与别的羊不一样。它生下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妈妈为了救它而被黑母狼吃掉。所以它的脑海里充满了对狼的仇恨,它不怕狼,它每次见到狼都会追着狼拼命。别的盘羊都把羊角盘成圆形,可血顶儿却把羊角磨得像两把箭一样顶在头上。它就是用这两把“箭”把黑母狼的三只幼仔给活活地戳死了。所以在别的盘羊眼里,血顶儿就是个疯子,在黑母狼眼里,血顶儿更是杀子仇人。

  血顶儿疯狂的行为,换来母狼更加疯狂地报复。母狼把羊群的小羊咬死了一大半。于是血顶儿决定与母狼决一死战。可就在羊狼决战的关键时刻,羊群抛弃了血顶儿,结果黑母狼把血顶儿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可怜,命运对它太不公*了。它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妈妈,羊群最终也抛弃了它。但是,我认为羊群最终这样做是对的。因为黑母狼不停地杀小羊,羊群都快要灭绝了。血顶儿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我最*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维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分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即反响过来本人如今的处境很风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辰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本人原本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端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分,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玉石俱焚,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本人的*安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英勇,他勇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作战役;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分,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宏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本人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分他想尽了方法,很屡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质量也值得我们学*!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最*,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疯羊血顶儿》,用8个字来形容“引人入胜,回味无穷”啊!

  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最令我记忆忧心的是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血顶儿出生时看到母羊被灰狼咬破动脉血管的恐怖场景。从此,血顶儿把圆润的羊角磨练成直的,它敢于和狼搏斗,它用羊角挑死了三只狼崽,它在别的羊吃饱喝足休息时,自己却练*格斗技巧。大家都在看碧水长流时,它却看惨白的积雪,变得无所畏惧。最后一次搏斗是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羊族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并不那么认为,以为大家可以守住黑狼,就睡了一会。谁知黑狼用最后的力气,将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最敬佩的是血顶儿的勇气和胆魄,他有着自己的理想,坚持理想打败黑狼,为母亲报仇。尽管经历了许多困难,血顶儿依然没有放弃。这本书告诉我要在学*中为自己锁定一个高远的`目标,不怕困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3)

——《血奶》读后感3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叫做:《血奶》。

  当年唐山大地震,有一位年轻的母亲正一边织毛衣,一边用脚踩着摇篮逗她仅五个月的宝贝女儿。

  天崩地裂的一刹那,母女一起坠入黑暗无边的废墟,所幸母女俩都完好无损,惊吓后的孩子在母亲怀里睡着了,醒来后啼哭不止。母亲知道他是饿了,忙开怀喂奶。一天一夜后滴水未进的母亲奶水枯竭,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弱,绝望的母亲这时触摸到毛衣针,心里猛地一动,用衣针刺破手指,塞进孩子嘴里。

  一周之后,人们发现了母女,孩子一息尚存,小嘴仍吮着母亲的手指头,母亲气绝。人们惊奇的发现,母亲的个个手指头都有一个小破洞,脸色像血一样洁白。

  年轻的母亲为孩子流进了最后一滴血奶。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母亲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孩子的生命的伟大力量。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叫《血奶》。讲的是发生在唐山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看了之后久久不能忘怀。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次唐山大地震时,一位母亲边织毛衣边哄几个月大的宝贝女儿,在天崩地裂的.一刹那母亲本能地保护着女儿,惊吓过后的女儿入睡了,醒时啼哭不止,母亲知道她饿了,忙开怀喂奶。可一天一夜滴水未进的母亲奶水干竭,她仅剩的那点奶水也满足不了婴儿的需要,眼看着婴儿饥饿啼哭的模样,紧急之下的母亲触摸到了毛衣针,母亲灵机一动用毛衣针扎破手指,当做“血奶”。当人们发现时,母亲已经气绝,而孩子却还活着,人们还发现,母亲的每个手指都有几个小孔,而孩子嘴里还在含着妈妈的手指。

  故事看完了,我的眼泪却依然流着,这位母亲是多么伟大呀!为了孩子的生存宁愿牺牲自己,如果换成其他妈妈应该也会这样吧,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无处不在,我们以后要多多体谅母亲。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叫做:《血奶》。

  当年唐山大地震,有一位年轻的`母亲正一边织毛衣,一边用脚踩着摇篮逗她仅五个月的宝贝女儿。

  天崩地裂的一刹那,母女一起坠入黑暗无边的废墟,所幸母女俩都完好无损,惊吓后的孩子在母亲怀里睡着了,醒来后啼哭不止。母亲知道他是饿了,忙开怀喂奶。一天一夜后滴水未进的母亲奶水枯竭,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弱,绝望的母亲这时触摸到毛衣针,心里猛地一动,用衣针刺破手指,塞进孩子嘴里。

  一周之后,人们发现了母女,孩子一息尚存,小嘴仍吮着母亲的手指头,母亲气绝。人们惊奇的发现,母亲的个个手指头都有一个小破洞,脸色像血一样洁白。

  年轻的母亲为孩子流进了最后一滴血奶。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母亲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孩子的生命的伟大力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4)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篇

  *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疯羊血顶儿》。 读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亲眼目睹了母羊被狼吃掉的场景,立志为母羊报仇,所以他一改盘羊的作风,按照凶猛食肉动物狼的方式去生活,而且改变了脚的形状所有的羊都认为他是疯子,直到他两次打伤狼并杀了三只狼崽后,才升为羊群的英雄,可是这时忍受杀子之痛的狼却发起猛烈攻击。羊群为了避免狼的攻击,居然把血顶儿当礼物送给了狼!从此羊群过上了*静的生活。

  我觉得血顶儿绝不是疯羊,而是一头具有开拓精神的英勇无畏的好公羊!我不明白,为什么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就是错?为什么敢于反抗就是错?这个故事,更揭示了虚伪、懦弱、甘于臣服等恶劣品质。

  不久前,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疯羊血顶儿》。故事说的是一只母羊,名叫猴戏,生了一只小羊羔,但小羊一生下来,第一眼就看见自己的母亲,被一只母狼咬死。母羊的血刚好溅到了它的头上,于是起名“血顶儿”。后来“血顶儿”把角放在电击石里面让角长直,目的是为母亲报仇,但后来被大家看成疯羊而遗弃,最后被黑母狼残忍地杀害了。

  我想,如果把“血顶儿”比作人的话,那它好比战争中的孩子,想为在战争中被无辜杀害的父母报仇,但不一定能成功。又像是我们课本中的小泽新,在战争中成为孤儿,非常可怜。其实在三四十年代的*,有千千万万个孩子都像“血顶儿”和小泽新一样,失去父母,成为孤儿,却不能为父母报仇。他们的命运为什么那么悲惨呢?是因为*那时太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

  我们生活在21世纪,我们要星星,爸妈绝不会给我们拿月亮,好比是“众星捧月”,又像是“小皇帝”“小公主”,但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未来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学*,按照□爷爷的要求:读好书,好读书。多学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用知识的力量来强大自己的祖国,不再受外国的欺侮。

  我读完《疯羊血顶儿》这本书之后,我被文中血顶儿那种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胸有成竹的精神所感动。

  故事讲的是:血顶儿从小亲眼目睹母亲为了救我葬身在大灰狼的口中,从此血顶儿做好了报仇的准备。就在大灰狼和血顶儿再次相遇时血顶儿把大灰狼困在了悬崖上,羊群首领不相信血顶儿的实力就趁血顶儿睡着的时候偷偷的把羊群带走了,大灰狼就趁机把血顶儿咬死了。虽然血顶儿死了但是它那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永远鼓舞着我!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动物界里也有感情但是他们没有我们人类的语言表达,但是他们那种精神令我们值得敬佩!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任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血顶儿的同伴一直认为血顶儿是个疯子——因为有很多公羊效仿它把角搬直,在**期将同伴弄伤血顶儿对母狼的报复使黑母狼对羊群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报仇,也有很多读者认为这是颠倒大自然生存法则的。而我认为,血顶儿是一头有创新意识的羊,敢于与一成不变的大自然生存法则作斗争。同伴被同伴挑伤并不是血顶儿的错,血顶儿是为了母性圣洁的`光辉而战,而那些羊又为了什么呢?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吗?血顶儿的勇敢让我很佩服。

  在这部小说中,我还十分敬仰血顶儿的母亲,在她刚刚生产过后,身体十分虚弱时,面对一匹穷凶极恶的母狼,她还有机会逃生,但是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以身饲狼,她是我看到了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强刚毅,以及母性的崇高伟大,她让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母爱是最伟大的。

  就我个人而言,对动物小说还是比较青睐的。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或许是迷上了书中描述那如人一般的动物心理与行为吧!于是我开始广泛阅读动物小说,其中就有那震憾我心的《疯羊血顶儿》。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狼和一群盘羊的故事来写。一只盘羊血顶儿因母亲被狼杀害,而设法将角扳直,并找机会杀了那只狼的孩子。最后在与狼决战之时被羊群以及自己最爱的羊背叛,惨死山谷,而背叛的原因,则是狼以杀死许多羊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叹生活之残酷,因为羊与狼的关系,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没错,世界上虽没有绝对的强大,但我们是否想过,生活其实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它属于它自己,这便是生活的法则。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即使长生不老药研制出来,但这药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全人类的认可吗?不置可否,人永远不死,地球又如何能让日益剧增不减的人类生存?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鸭鱼肉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回到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真是一本充满爱的动物小说。 为什么要叫它疯羊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狼吃羊,还没有羊吃狼吧!疯羊就是这样想吃狼而取成名的。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的盘羊,名叫血顶儿,它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头上。在这场战争里,血顶儿既看见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 是猴戏在血顶儿生下来后一遍又一遍地舔着它的毛;是猴戏在血顶儿要被狼吃了时,用自己的生命换为它的生命;是猴戏在血顶儿还未逃跑时,要用血来提醒它。

  猴戏的这种母爱令我震撼。在那两分钟的时间内,她完全有可能自己生存,但是,她认为儿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宝贵的多。 是啊!在*时生活中,母亲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吗?当我们肚子饿时,是妈妈正在帮我们烧饭;当我们口渴时,是妈妈给我们泡上一杯果珍,当我们伤心时,是妈妈为我们讲笑话,逗我们开心。 啊! 这真这是一部奥古斯盘羊中的生死传奇;也真是一首母爱赞歌!

  读了这整篇故事,我想对疯羊说,你为母亲报仇,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但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死去的母亲也更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做。人生短暂,你每天生活在仇恨中,仇恨只会让你失去方向,走向极端。要是你换一种方式去生活,放弃仇恨,也许你会生活的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复仇,最后牺牲了你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可惜,多么的不值得。我们要生活的乐观,开心,积极向上。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

  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期,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本书一共分为三个故事。读了这本书中的第三个故事——疯羊血顶儿后,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羊刚生下来的时候,恰好碰见一只黑母狼,结果母羊为了保护小羊,自己牺牲了。血顶儿看到这一幕,决心想为母羊报仇,于是它长大后把角磨成了尖角,为了好对付母狼。结果它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有羊模仿它也把角磨成直角、尖角,接着又顶死了许多强壮的羊。血顶儿所在羊群的头羊绕花鼎觉得血顶儿是头疯羊,可血顶儿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头疯羊,便于黑母狼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斗。它先是诱惑黑母狼,结果没能成功,他只好想出与黑母狼同归于尽的方法了。一步、两步、三步……血顶儿离大峡谷中的窄窄的小道越来越*了!但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第一次大转弯:不知怎么地,血顶儿把黑母狼堵在了对面的山谷中。围观的羊自然也就多了起来。血顶儿觉得有羊给它放哨,便安心的睡着了。第二天的早上,事情又发生的第二次大转弯:黑母狼醒来的时候,看到血顶儿还在睡觉,旁边的羊一只也没有了,黑母狼便把血顶儿扔下了峡谷。

  生活中,我们是否也应该学*血顶儿这种坚强的意志呢?雪顶儿是一只富有正义感、非常坚强、愿意付出自己生命的羊,而不是一只疯羊。在*时,又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也有遇到困难努力去解决的人,最终破解了难题。我们也应该学*雪顶儿这种无坚不摧的精神,这样会使我们变成一个坚强的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雪顶儿、黑母狼、绕花鼎等动物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你感兴趣那请你也来读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5)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终于到来了,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我十分喜欢看的沈石溪的动物系列丛书。《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所有动物书中的一本。我还读过他的许多书,如:《狼王梦》、《骆驼王子》、《鸟奴》、《黑熊舞蹈家》、《斑羚飞渡》等等十几本呢。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盘羊叫血顶儿,它的母亲猴戏在生它的时候,被一只母狼盯上了,结果被母狼吃了,它的最后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它的名字由此而来。虽然血顶儿经过风吹日晒,头上的血早已经干了,可是它认为那团血永远不会干,它要替母亲报仇。它每天都要把头上的角磨尖,好去对抗那只母狼,最终它的努力没有白费,它的角变的又尖又长,它的身体练得强壮有力。有一天,它终于看到了那只母狼,就扑上去与那只母狼发生了激烈的对抗,最后那只母狼体力不支,落荒而逃。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多动物知识,让我重新认识了神秘的大森林,重新认识了许多可爱的动物。当我每天拿起书的时候,我总会非常期待里面又会有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又会有许许多多机灵、勇敢的小动物出现。只要一看起来就会忘记时间,忘记所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那片大森林里,与那些动物们打闹、嬉戏、战斗……

  我很欣赏作者的写作手法,比喻、拟人、夸张的各种修辞手法被作者运用的游刃有余,恰到好处。令人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我也很崇拜作者的写作精神,这套丛书耗费了作者十几年的光阴,在云南与动物为友,与各种动物一同生活,才能有五百万字生动的文字跃然纸上。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生物,本应该和谐共处,让我们停止杀戮,爱护动物。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羊怎么对付黑母狼的故事。

  血顶儿的妈妈是一只名叫猴戏的母羊,血顶儿出生时有一只狼来到它们的盘羊群中,血顶儿的妈妈为了救它被狼吃了。

  当血顶儿长大后,它为了给妈妈报仇,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终于有一天狼来了,还带着自己的孩子,血顶儿用它的羊角把狼的孩子捅死了,狼于血顶儿最后一战是在悬崖上,最终血顶儿被狼吃了。

  血顶儿的勇敢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但是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如果血顶儿能够通过智取,不是硬碰硬,也许结果会不一样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疯羊血顶儿》。 读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亲眼目睹了母羊被狼吃掉的场景,立志为母羊报仇,所以他一改盘羊的作风,按照凶猛食肉动物狼的方式去生活,而且改变了脚的形状所有的羊都认为他是疯子,直到他两次打伤狼并杀了三只狼崽后,才升为羊群的英雄,可是这时忍受杀子之痛的狼却发起猛烈攻击。

  羊群为了避免狼的攻击,居然把血顶儿当礼物送给了狼!从此羊群过上了*静的生活。

  我觉得血顶儿绝不是疯羊,而是一头具有开拓精神的英勇无畏的好公羊!我不明白,为什么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就是错?为什么敢于反抗就是错?这个故事,更揭示了虚伪、懦弱、甘于臣服等恶劣品质。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十分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本人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时练*身手,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尖利笔直的尖角。它开端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恨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固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突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别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中央,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本人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由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巨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尽本人最大的努力,哪怕是龙潭虎穴也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分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本人能做的事吧!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6)

——《疯娘》读后感 (菁华5篇)

  《疯娘》当我看到文章的题目时,感觉新奇而有趣,甚至觉得有些可笑。但是当我认真走进文章时,泪水不知什么时候已顺着我的脸颊缓缓流下。我的情绪早已按耐不住,心中充满了对“疯娘”的敬佩与惋惜。

  贫困的家庭中,父亲残疾,奶奶为了延续香火,让父亲将“疯娘”娶进门生下了“我”。然而从小“我”就被奶奶抱走了,就是怕娘的“神经病”传染给我!对娘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和伤害!

  娘最终因为“疯”被奶奶狠心赶出了家门,从小失去母爱的“我”,没有母亲的痛苦,思念母亲的煎熬一直伴随着我长大,幼小的孩子承受的是怎样一种痛苦的煎熬呀!

  终于,娘回来了,却原来是一个疯子!小伙伴的嘲笑蜂拥而来,使我对娘产生了浓浓的记恨!别人越嘲笑,我就越记恨娘,但是疯娘却将儿子的“恨”转化成了浓浓的母爱――看到儿子受欺负,舍命去保护;为了支持儿子学*,走二十公里的羊肠小路为儿子送菜,风雨无阻;知道儿子喜欢吃桃,便不顾危险的到悬崖峭壁上去摘,结果掉进了百丈深渊……

  为了自己的孩子,一个疯子母亲都能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就是对母爱的诠释!

  一位伟大的母亲就这样离去了,但爱依然留在世间。

  母爱是多么珍贵,让我们学会珍惜母爱,学会回报我们的母亲吧!

  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疯娘》。

  这个故事说的是小林的爸爸总是娶不到妻子,没办法,只好娶一个疯子为妻。没过多久,他们的孩子出生了,他便是小林,可是小林的奶奶却不让疯娘抱小林,怕她一下发疯把小林扔到地上,怕她发疯的时候会伤害到小林;也不让小林吃她的奶,怕吃了她的奶以后,小林也会变疯。后来,小林长大了,可他却不认这个娘,因为她是疯子。可疯娘却处处包容他,爱护他。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林也开始慢慢地接受她。可不幸的是,就在小林接受她不久,她却从山上的悬崖上跌落下来摔死了,只因为小林说那儿的桃甜……

  刚开始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在笑,笑她脏,笑她傻,笑她当众大小便……可是到后来,我便再也笑不出来了,为了小林,她心甘情愿被人打骂,愿意冒着生命的危险为小林摘桃。什么都记不住的她,硬是把通往小林住所的羊肠小道给记住了。而这些都来源于一点——那就是伟大的母爱!对啊!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子的吗?一声声叮嘱,一声声晚安,一个小小的亲昵,不都是爱吗?

  母爱大于一切!

  读完《生命因成长而美丽》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就是《疯娘》这篇文章。

  疯娘是一个连猪草和稻子都分不清的疯子。因为疯娘丢了我的面子,所以我从没给娘好脸色看,从没主动跟她说过话。可是尽管如此,疯娘还是处处维护我,不肯让我受半点委屈。当我和同学发生冲突被人欺负时,疯娘像个大侠似的飞跑过来,将欺负我的同学举向半空,丢到学校门口的水塘里。我明白了这就是母爱,即使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的,心里也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母爱可以创造奇迹,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为儿子送菜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娘居然牢牢记住了。疯娘无怨无悔的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无论我说什么,娘都愿意。

  甚至为了我说野山桃“挺甜的”的一句话,疯娘付出生命也心甘情愿的。“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当我读到这时,早已泪满面。娘虽然是疯子,但她对孩子的爱却是最无私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每一份母爱都是伟大的,我们要好好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

  母爱,如同潇潇春雨,洒进我的心田;如同夏季里的阵阵凉风,吹走我的汗珠,带来丝丝凉爽;如秋天里的片片落叶,虽然落下了,却使我的心田变为一片沃土;如冬季里的朵朵火花,温暖着我的心灵?题记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疯娘》的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伟大的母爱真正的含义。

  刚开始我是大笑着读文章的,因为我笑文中小树的疯娘不知道羞耻,当众小便,那是很不礼貌的。她不知道什么是傻,并且还蓬头垢面,可想而知,这疯娘多没水*,多没文化呀!可读着读着,我的笑凝滞了。

  当我读到了“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的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已凝固成沉重的黑色……”时,我脸上的笑容凝固了,黄豆般大的泪珠从我眼睛里流出来落在了纸上。我一点都没想到这个疯娘如此伟大,母爱如此伟大,我希望疯娘还活着,这样她就可以听到她儿子的好消息了。

  这时,我边响起了妈妈温柔的声音:“孩子,吃饭了!”我心中一热,对了,以后我可以帮妈妈做些家务,并学的乖点儿,对了,就这么做!我立刻起身,扑向正在做家务的妈妈……

  虽然神志不清,但母爱永远是清醒的。

  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读了这篇文章,只是文章中的母爱已经深深烙印在我心头。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老婆婆的儿子因残疾而没有媳妇,老婆婆让儿子娶了一个疯子。后面发生的故事令人心酸,也让人温暖,因为母爱而温暖。

  全篇文章感人肺腑。疯娘不顾三七二十一,冲入教室,一把楸起那个和儿子厮打不止的孩子。都说疯子力气大,这可真不假,只见娘双手举起那孩子,扔到那个臭水沟中,若无其事地走向儿子读到这里,我不禁沉默了。这应该就是母爱吧,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欺负时,她竟然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帮儿子出头,虽然方式不符合正常人的举动,但令人感动不已。

  当读到婶子带着我绕到山谷下面,看到我的‘疯娘’在地上趴着,身边落了许多桃子,手中还握了几个,旁边的血早已成了黑色时,我又落泪了,母爱如此无私,不打一丝折扣。此时,坐在书桌前的我忍不住泪如雨下

  掩卷沉思,世上所有的母亲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想想生活中,妈妈对我的爱,同样数不胜数。

  记得有一次,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回到家,当我兴奋地向妈妈汇报时,妈妈那份喜悦比我还强烈。晚饭过后,妈妈取出一套我期盼已久《实用文摘》,我欣喜若狂。妈妈说,她就知道以我的实力可以考好,她相信下次一定会更好的。妈妈的鼓励像一束暖暖的阳光,我现在成绩不错也与此有相当大的关系,我对妈妈感激万分。

  母亲对我们的爱好比是无边无际的海洋,可我们对母亲的爱可能只是一条透明的小溪。我们应该怎样去回报呢?读过《疯娘》,我才真正知道了母爱之伟大!我想对全世界的母亲说声:您们辛苦了!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7)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菁选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吃狼奶的羊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录:

  乌云飞已整整三天没吃到东西了,饿得心里发慌,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狼当然不像人类那么娇嫩,人类必须一日三餐,少吃一顿也不行,几天不吃东西就会饿死,狼耐饿的本领比人类强多了,三五天不吃东西也不会饿死。但乌云飞情况特殊,它正处在哺乳期,食物短缺,让它的奶水变得稀少寡淡,小家伙饿得哇哇叫,原本胖嘟嘟、圆滚滚、小猪似的狼崽,只只都瘦得像猴了。

  感想:

  这段中写得是乌云飞它们没有食物吃之后的样子,让人觉得非常的可怜,也非常的凄惨,让人有一种同情,特别是“乌云飞已整整三天没吃到东西了,饿得心里发慌,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这一句写得非常细致,也说明乌云飞已经非常饿了,再加上还要给小狼崽喂奶,就更加的雪上加霜,火上浇油了,如果我就在它旁边,肯定会拿一大块好吃的肉类给它吃,让它不会挨饿,继续为小狼崽喂奶。“小家伙饿得哇哇叫,原本胖嘟嘟、圆滚滚、小猪似的.狼崽,只只都瘦得像猴了”这一句还表现出了小狼崽也已经很多天没有喝奶了,肯定和乌云飞一样一直挨饿,哎!我如果能帮到它们就好了,这样就可以拯救五个正在挨饿的生命。

  在这个漫长而有趣的假期里,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大概说的是:一只叫流火云的小羊,从小时候起几乎就都生活在狼群里,它是狼群里的.王妃乌云飞带回来的。一开始,狼群里的其他狼个个都想吓它、吃它,直到后来,它长大了,才在王妃的带领下逃离了狼群。它离开之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羊,在流浪的过程中,它交了一个朋友,一只叫小黑角的年轻公羊,后来它们加入了一个羊群。在羊群中,它做了好多好事,都是在母羊快生产的时候,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等野兽,但是它还是被狼给吃了,但它死的很光荣。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把它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很多母羊都经常来此祭拜。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范文3篇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则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狼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最终却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还是以前说的那句话,母爱很伟大。大家都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并没有这样做,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作品--吃狼奶的羊,看过之后有很多感想,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下这本书和想法。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 流火云 。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 小黑角 ,与小黑角共度难关,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 麻花角 度嫉妒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不屈淫威,追求公*。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吃狼奶的羊》。它的作者是沈石溪。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吃狼奶长大的羊—一流火云;有狼王金卡狼;还有头羊—一麻花角等等。其中我最喜欢流火云,因为它纯洁善良、向往和*、不屈淫威、追求公*。是一只英雄羊。

  有一次,头羊麻花角带花岗岩野山羊群去神羊峰,要经过森林喝水吃草,按山羊群日常生活来说,母羊一般都会落在后面。一只叫彩虹球的母羊,因为它的孩子曲曲球太弱,落在羊群后面,一般小羊落在羊群后面都会被食肉动物盯上了,彩虹球想到羊群中间去,‘你要干嘛“?流火云问·我要去羊群中间。于是流火云带它们到中间去了。

  生活中其实也有许多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看见一个老奶奶手机掉在了地上。老奶奶没听到,继续走自己的'路。这时有一个三岁男孩跑过来,捡起手机,跑了过去给了那位老奶奶。老奶奶给那位小孩买了汽水。夸他是个好孩子。

  我觉得我们应该向流火云的品质学*,虽然是一个动物小说,但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助人为乐的重要,纯洁善良是友谊嘉宝。所以我们以后都向流火云一样,一起共创美好的祖国吧!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我们的朋友,时刻陪伴我们,鼓励我们;书,还是黑夜中的北极星,默默地为我们导航,指引正确的方向......读了许多书,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沈石溪叔叔编写的书一《吃狼奶的羊》

  书中讲的是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中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它纯洁善良向往和*,不屈淫威,追求公*,它以自己的善良正直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受到过强敌的迫害,遭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最后,英雄羊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可它追求正义和公*的精神永存我心中。这时我心想:英雄羊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芒,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虽然受过失败和挫折,但它丝毫不放弃,仍然坚持着心里的正直,它的精神值得我学*,同时也让我十分敬佩。

  虽然英雄羊最后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在我心中永存。 纯洁善良,向往和*,不屈淫威,追求公*,这是英雄羊身上的品质,我们应该向它学*,以它做榜样!

  流火云,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血管里淌着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是一只值得敬佩的英雄羊。然而......这是《吃狼奶的`羊》里讲述的故事。

  啊!流火云,你死得那么无辜啊!你被同类麻花角嫉恨,是它把你推向了死穴。但你追求正义与公*的精神犹如一束礼花盛开在我心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热血沸腾,很想为你出力,有种莫名其妙的坚强感。在此,我十分感谢哺育你的母狼乌云飞,它让我感受到母爱的力量。

  这让我联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今天中午,妈妈煮了美味的鲈鱼给我和弟弟吃。她细心地给我们挑鱼翅,自己连一丁点都舍不得吃。这就是母爱的力量!为了流火云,乌云飞宁可牺牲自己;为了我和弟弟,妈妈把最好的留给我们。

  这本《吃狼奶的羊》让我受益匪浅。

  我读过很多书,但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吃狼奶的羊》。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勇敢的岩羊,他的'名字叫流火云。正因为他的勇敢,他才有了一番未知的冒险。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英雄般的小岩羊被一只母狼抚养大了,但一直受到狼群里的狼调戏。母狼为了救小岩羊而死,小岩羊逃出了狼口。他渐渐地长大了,他和他最真心的朋友——小黑脚一起坚强地度过最难度过的时光。但这只英雄羊,最后以悲催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读完这本书后,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形象生动的流火云站在我的面前,虽然是和其它的羊长的一模一样,但他很勇敢。其他的羊一见到危险的动物,就是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一直往安全的地带跑。但他不一样,它遇到危险就勇敢面对,全部发挥出了上天赐予他的优势,一次次打败了比自己更强大的敌人。连一只羊都可以自己克服困难,我们难道不行吗?英雄羊流火云的勇敢坚强让我想起了《手斧男孩》中的布莱恩,他利用一把斧子在热带雨林中生活了54天。

  英雄羊和手斧男孩都可以做到勇敢和坚强,我相信我也可以的。

  在这个漫长而有趣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吃狼奶的羊》。吃狼奶的羊?你们没听过吧,可书里就是这样写的.,不光好看,还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狼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妈妈就不在了。而狼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最终却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流火云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

  吃狼奶的羊?你们没听过吧,可书里就是这样写的,不光好看,还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

  《吃狼奶的羊》故事中的主羊公,它一只狼带大的一只小羊羔,喂到了这只小羊羔长成了一只大公羊。可小羊羔长大了,母狼乌云飞再饿也没想把小羊羔当午饭吃。还给小羊羔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流火云。他是吃狼奶长大的,身体里有一半是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有狼有影子。他既有羊的.温柔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书中我最喜欢乌云飞,因为乌云飞没有把小羊羔当食物,还把小羊羔养大。在我没看这本书前,还认为乌云飞喂小羊羔吃奶是为了储存冬天的食物。 我被乌云飞的善良给感动了,虽然小羊羔不是乌云非亲生的,但对小羊羔就像亲生的儿子一样。就像妈妈把我从小养到大一样。

  我觉得母爱真伟大啊!我一定要努力学*,长大以后报答他们。在这里我祝愿天下的母亲**安安,万事如意!

  吃狼奶的羊?没听说过吧?可是真的有一只从小就吃狼奶的羊,它身体里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的文化熏陶,精神世界中有狼的影子。它既有羊的温顺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的名字叫流火云。流火云刚出生五天就被母狼乌云飞收养了,后来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不让狼群吃掉,她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最终被狼群吃掉了。流火云逃出了狼群,在羊群中获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虽然它最后为了保护羊群牺牲了自己,但是,却永远活在羊群的心中。

  读了《吃狼奶的羊》这本书,我被乌云飞对流火云无私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我还感受到了流火云的'正直善良。流火云多次把羊群从银背豺、黑熊、金钱豹的魔爪中救出来,同时也帮助过母羊苏丹紫和五彩云。虽然它最后被狼群围攻,但它也决不放弃正直善良的本心,决不贪生怕死。可恨的是因为公羊麻花角的嫉妒,流火云被麻花角残忍第推下山崖,掉进狼群,最终被狼群吃掉。

  英雄羊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出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流火云‘’。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渡难关,历经了千辛万苦,加入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羊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妒忌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女峰上。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的人。虽然是和*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性格软弱该需要公*和正义的时候还要和邪恶势力对抗。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吃狼奶的羊》,其中的故事叫我颇为感动,一只刚失去孩子的母狼在一个辽阔的大草原里看到了一只刚出生不久便失去母亲的小羊。

  那只母狼母性大发,不但决定要抚养他,并把它带到狼群和自己亲生的一样对待。头狼并没有反对,心想一只失去孩子的'母狼总会做一些愚蠢而鲁莽的事,没关系,过两天等新鲜劲过去自然就会吃掉它的,但头狼想错了,那只母狼并没有放弃这个孩子,反而处处维护他,照顾他。在一个饥寒交迫的日子里,狼群很久没有吃到食物,他们决定吃掉小羊,母狼和它们发生了冲突,他为了保护小羊而失去了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母爱的伟大,他可以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我们的妈妈每天都在陪伴着我们,爱护着我们,辛勤的付出,无怨无悔,我们要做一个懂事的孩子,让我们的妈妈少一些烦恼,多一些开心。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吃狼奶的羊》的书,故事主要是讲一只母狼深受丧子之痛,用自己的奶哺乳了一只小羊,千辛万苦的把它抚养大,而自己却惨遭同类的唾弃,并被残忍的'饿狼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此时小羊已长成一只高大帅气的小公羊,他还认识了一只名叫小黑角的小公羊“流火云”,并和他成武兄弟,一起和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多次赶走了狼豺虎豹,给羊群解难,但是他们却遭到羊群的头羊麻花角的嫉妒,在抵御自己曾经待过的狼群攻击自己的同胞时,麻花角把它顶下悬崖被狼群撕成碎片......而麻花角虽然稳住了头领的位置,但是却变成了众羊藐视的光杆司令,直到最后不知是谁,把流火云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羊群里的羊不时到神羊峰,对着那高昂的羊头进行膜拜。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流火云一样的人就好了,它不顾自己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大家的安全,也换来了同伴的尊敬。只要我们每个人,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每个人都有颗善良的心,多为大家着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会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羊和狼,狼吃羊,羊怕狼,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不管怎么说,狼就是狼,羊就是羊,羊和狼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

  狼是羊的天敌,羊恨狼,可如果一直狼崽从小没有母亲,没有母乳,他的父亲叼回来一只羊来给它喂奶,会发生什么不同呢?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选6篇)(扩展8)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疯羊血顶儿》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我读完之后深有感触。

  血顶儿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它是一只很可怜的盘羊,它刚生下来的时候,自己的妈妈为了保护血顶儿而被恶狼杀害。

  血顶儿记住了自己与恶狼的仇恨!要为妈妈报仇!它放弃了美丽的盘角,拼命地把自己的角扳直,要知道在羊群里角越花哨越好看可它偏要将自己的角扳直因此它在羊群中很没地位,总是被嘲笑,因此它被看做是只疯羊,终于它在一场与狼的搏斗中与曾经杀死它妈妈的狼同归于尽了!

  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血顶儿为了报仇竟牺牲了自己!要知道那时盘羊寓意着冷酷,是没良心的意思,因为那时的盘羊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仇恨,也没良心,但在这样一个家族中竟会有一个不惜自己为家人报仇的羊,羊群们嘲笑它,侮辱它,但它若无其事,依然在磨自己的角想让它变的锋利起来。因为它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死的那一刻。血顶儿是多么了不起的一只羊呀!人类有时候都做不到的事情而它却做到了,它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为妈妈报了仇,这真是儿子对母亲的伟大举动。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打骂自己的父母,不赡养父母,把父母赶出家门,为什么一只羊都知道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而我们人类怎么就做不到呢?

  在我的心目中,羊是温顺、柔弱的代名词。最*,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书——《疯羊血顶儿》,使我对羊这种动物有了一个新的了解。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血顶儿刚出生时,羊群遭到了狼群的袭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血顶儿,情愿用自己来喂狼。猴戏死后血顶儿为了报仇,把盘羊引以为傲的像花结一样的羊角放进石缝之间给掰直了,而且他不像其他的羊一样看到肉食动物会惊叫一声,赶紧逃走,而是瞪着羊眼,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所有的羊都以为他疯了,他有一次还把母狼逼到山谷里,准备把母狼一角戳死,但正在这时,羊群却抛弃了他,使得他葬身狼腹。虽然他复仇失败,但他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们不应该像羊群那样,背信弃义,在事情的危急关头,却只顾自己临阵脱逃,视别人的性命于不顾。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人,我们一定要和所有的人团结一致,才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我们应该向血顶儿学*,血顶儿不是疯羊,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我们在学*中,只要拥有这种血顶儿的精神,还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呢?我们只要向着目标前进,不畏一路的艰辛与困苦,就可以取得最终的胜利。

  《疯羊血顶儿》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其中一部作品。

  书中描写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在诞生之际,在它的幼稚期还没过的时候,就遭遇了一只母黑狼的袭击,它的妈妈为了保护它免遭母黑狼的毒手就舍命扑救而牺牲了自己,母羊在最后将一口血浆喷到它的头上来提醒它的逃跑,小羊羔因此而得名——血顶儿。

  血顶儿为了给它妈妈报仇不像别的小羊一样在草地上懒洋洋的消磨时光,而是在草地上不停的奔跑、跳跃,练*格斗技能,它甚至还包自己两只嫩羊角插入石缝,改变盘羊角的生长*惯,把它改变成直至的,象两把利剑。

  又一次羊群路过一个狼窝,当时母狼不在,血顶儿就趁机踏死一只,用羊角刺死了两只狼崽,这是母狼出现了,真是杀死血顶儿妈妈的母黑狼,血顶儿冲上去哉母狼的屁股上捅了两个血窟窿,把母狼斗成了重伤。

  后来母狼修养好身体后,奥古斯盘羊群就遭受到了母狼连珠般得报复,头羊绕花鼎便决定带领羊群离开血顶儿,当羊群迁到螺丝湾,可没想到母黑狼还是害怕血顶儿得羊角,放弃血顶儿,追杀盘羊群,羊群从60多只减少到了30多只,于是绕花鼎明白只有血顶儿在,母黑狼才会有所顾忌,不敢如此放肆的袭击羊群,于是他们又回到大霸岙。为了能引诱母黑狼来袭击自己,血顶儿冒险进入大血藤的灌木丛中,这种藤长满了鱼刺状得倒刺,这些刺有毒,刺破皮肤后会疼痛红肿发炎而溃烂,可血顶儿并不害怕,冲进了灌木丛中,假装自己已被藤缠住而动惮不得,单但勇敢的血顶儿确算计错误,它没想到大血藤的韧性是如此的好,自己在大黑狼扑咬到自己之前还来不及拔出羊角,自己终被黑狼咬住了羊脖而受伤了,于是它只能黏着黑狼走向悬崖而打算同归于尽,但母黑狼确还不想死,于是母黑狼只好放开血顶儿,可它却进入了三面绝壁的小石山,血顶儿占据了唯一进出的通道,这是盘羊群回来了,守在受伤严重的血顶儿身边,给它送吃喝,还放哨,血顶儿在羊群的看护下安心的睡着了。可是绕花鼎为了整个羊群的利益,还是决定放弃血顶儿,指挥羊群撤离了。天亮了,血顶儿还是没醒来,但母黑狼却醒了,当它发现羊群已抛弃血顶儿离开的时候,便乘机咬死了血顶儿。

  勇敢的血顶儿最后还是被母黑狼咬死了,大自然的规律也没有因为一只勇敢的羊而改变,狼吃羊的规律还是会一直延续下去。

  最*,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疯羊血顶儿》,用8个字来形容“引人入胜,回味无穷”啊!

  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最令我记忆忧心的是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血顶儿出生时看到母羊被灰狼咬破动脉血管的恐怖场景。从此,血顶儿把圆润的羊角磨练成直的,它敢于和狼搏斗,它用羊角挑死了三只狼崽,它在别的羊吃饱喝足休息时,自己却练*格斗技巧。大家都在看碧水长流时,它却看惨白的积雪,变得无所畏惧。最后一次搏斗是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羊族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并不那么认为,以为大家可以守住黑狼,就睡了一会。谁知黑狼用最后的力气,将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最敬佩的是血顶儿的勇气和胆魄,他有着自己的理想,坚持理想打败黑狼,为母亲报仇。尽管经历了许多困难,血顶儿依然没有放弃。这本书告诉我要在学*中为自己锁定一个高远的目标,不怕困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原因,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自己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打抱不*……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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