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实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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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1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把头上的弯角別成了直的,跟母狼打斗,把母狼的小狼崽踩死、刺死,等疯狂的举动,让羊群不得不离开它,但是有一头名叫金蔷薇的母羊对它不离不弃,最后随它死去的故事。

  看了《疯羊血顶儿》,真是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搏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嘛!但是,往后看的时候,我却觉得奥古斯盘羊,对血顶儿不公*。血顶儿为给妈妈报仇,就把头上的两个角弄直,为了刺死母狼,去跟母狼打斗,却遭到羊群的歧视,都不理血顶儿。读到这里,我不知道血顶儿有什么错心里暗暗难受。而看到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了“内部战争”,罪名却是落在血顶儿头上,我心里变更难受了……

  故事的结局有些凄惨,血顶儿、金蔷薇双双死亡。但是它们的后代,身上流淌血顶儿和金蔷薇血的两只小羊,还在世上。虽然不知道这是否是真实的故事,但是,我相信盘羊群里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我更相信会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的。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里的这件事,永远深深的印在我心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2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3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4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5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6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7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8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9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10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实用十篇扩展阅读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实用十篇(扩展1)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菁华6篇)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

  *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语言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更加深刻的道理,却又怎么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自己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原因,叫它“疯羊”是因为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部分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至于羊群之间总发生冲突,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成心愿,那是因为: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余的羊为了能恢复往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帮助它,就这样,狼看自己的仇敌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故事的结局,天经地义,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受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已经为羊的历史增添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对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十分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心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变。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2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3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4

  最*,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疯羊血顶儿》,用8个字来形容“引人入胜,回味无穷”啊!

  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最令我记忆忧心的是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血顶儿出生时看到母羊被灰狼咬破动脉血管的恐怖场景。从此,血顶儿把圆润的羊角磨练成直的,它敢于和狼搏斗,它用羊角挑死了三只狼崽,它在别的羊吃饱喝足休息时,自己却练*格斗技巧。大家都在看碧水长流时,它却看惨白的积雪,变得无所畏惧。最后一次搏斗是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羊族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并不那么认为,以为大家可以守住黑狼,就睡了一会。谁知黑狼用最后的力气,将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最敬佩的是血顶儿的勇气和胆魄,他有着自己的理想,坚持理想打败黑狼,为母亲报仇。尽管经历了许多困难,血顶儿依然没有放弃。这本书告诉我要在学*中为自己锁定一个高远的目标,不怕困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5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6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哎,母爱多么伟大!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实用十篇(扩展2)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范本十份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1

  这本书主要写一头盘羊,自幼就把羊角扳直,相与狼搏杀,替母狼猴戏复仇,就在它即将成功时,羊群抛弃了它,始得它变成了狼的食物。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改变不了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

  其实,血顶儿之所以想杀死黑母狼,完全是因为“铸定式记忆”,在它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眼就是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吃的场面,所不同的是,他还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雨酷烈,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还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救它而甘愿葬身于狼腹!

  是的,羊是动物界被捕的对象,为母复仇,好想貌似是件光荣的事,但是羊不可能打败狼,这是从以前就是这样的,任何羊都是被捕对象,怎么能违反呢?但是后来,它屡屡战胜狼,成为羊族的英雄,我也不禁为它战胜狼而感到兴奋!它成功了!它打败狼了!它能保卫羊群了!

  但,书中的头羊(羊的首领)依旧认为它是头疯羊:血顶儿怎么能违反自然规律呢?这是偶然,羊始终是狼的食物,狼吃一只羊,羊生下许多小羊,这是自然规律!它相信这种情况不久后就会消失。

  本来是可以除掉黑母狼的,可由于头羊的干涉,让血顶儿葬身狼腹!!血顶儿的目的只是为了报仇雪恨,它可以同黑母狼一起跌进悬崖,让羊群的死神消失。可,头羊不能信它,决定抛弃血顶儿,害怕狼,害怕血顶儿除不了它,继而狼的.疯狂报复!!

  我讨厌头羊绕花鼎,血顶儿明明可以除掉狼却在关键时刻抛弃血顶儿它!它没有了对血顶儿的信任,没有对血顶儿的了解,只有对黑母狼的恐惧!!它为了逃离,利用母羊金蔷薇的母性与同情,让金蔷薇与羊群逃离并不提醒血顶儿!

  来读一读吧,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起伏,扣人心弦,建议你也去了解了解!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2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3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4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5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6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7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8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9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10

  《疯羊血顶儿》这篇小说很多人都读过,它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一头母狼杀害,就在羊角发育时把角弄直,而立下决心寻找机会报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实用十篇(扩展3)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篇

  *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疯羊血顶儿》。 读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亲眼目睹了母羊被狼吃掉的场景,立志为母羊报仇,所以他一改盘羊的作风,按照凶猛食肉动物狼的方式去生活,而且改变了脚的形状所有的羊都认为他是疯子,直到他两次打伤狼并杀了三只狼崽后,才升为羊群的英雄,可是这时忍受杀子之痛的狼却发起猛烈攻击。羊群为了避免狼的攻击,居然把血顶儿当礼物送给了狼!从此羊群过上了*静的生活。

  我觉得血顶儿绝不是疯羊,而是一头具有开拓精神的英勇无畏的好公羊!我不明白,为什么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就是错?为什么敢于反抗就是错?这个故事,更揭示了虚伪、懦弱、甘于臣服等恶劣品质。

  不久前,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疯羊血顶儿》。故事说的是一只母羊,名叫猴戏,生了一只小羊羔,但小羊一生下来,第一眼就看见自己的母亲,被一只母狼咬死。母羊的血刚好溅到了它的头上,于是起名“血顶儿”。后来“血顶儿”把角放在电击石里面让角长直,目的是为母亲报仇,但后来被大家看成疯羊而遗弃,最后被黑母狼残忍地杀害了。

  我想,如果把“血顶儿”比作人的话,那它好比战争中的孩子,想为在战争中被无辜杀害的父母报仇,但不一定能成功。又像是我们课本中的小泽新,在战争中成为孤儿,非常可怜。其实在三四十年代的*,有千千万万个孩子都像“血顶儿”和小泽新一样,失去父母,成为孤儿,却不能为父母报仇。他们的命运为什么那么悲惨呢?是因为*那时太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

  我们生活在21世纪,我们要星星,爸妈绝不会给我们拿月亮,好比是“众星捧月”,又像是“小皇帝”“小公主”,但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未来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学*,按照□爷爷的要求:读好书,好读书。多学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用知识的力量来强大自己的祖国,不再受外国的欺侮。

  我读完《疯羊血顶儿》这本书之后,我被文中血顶儿那种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胸有成竹的精神所感动。

  故事讲的是:血顶儿从小亲眼目睹母亲为了救我葬身在大灰狼的口中,从此血顶儿做好了报仇的准备。就在大灰狼和血顶儿再次相遇时血顶儿把大灰狼困在了悬崖上,羊群首领不相信血顶儿的实力就趁血顶儿睡着的时候偷偷的把羊群带走了,大灰狼就趁机把血顶儿咬死了。虽然血顶儿死了但是它那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永远鼓舞着我!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动物界里也有感情但是他们没有我们人类的语言表达,但是他们那种精神令我们值得敬佩!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任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血顶儿的同伴一直认为血顶儿是个疯子——因为有很多公羊效仿它把角搬直,在**期将同伴弄伤血顶儿对母狼的报复使黑母狼对羊群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报仇,也有很多读者认为这是颠倒大自然生存法则的。而我认为,血顶儿是一头有创新意识的羊,敢于与一成不变的大自然生存法则作斗争。同伴被同伴挑伤并不是血顶儿的错,血顶儿是为了母性圣洁的`光辉而战,而那些羊又为了什么呢?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吗?血顶儿的勇敢让我很佩服。

  在这部小说中,我还十分敬仰血顶儿的母亲,在她刚刚生产过后,身体十分虚弱时,面对一匹穷凶极恶的母狼,她还有机会逃生,但是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以身饲狼,她是我看到了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强刚毅,以及母性的崇高伟大,她让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母爱是最伟大的。

  就我个人而言,对动物小说还是比较青睐的。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或许是迷上了书中描述那如人一般的动物心理与行为吧!于是我开始广泛阅读动物小说,其中就有那震憾我心的《疯羊血顶儿》。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狼和一群盘羊的故事来写。一只盘羊血顶儿因母亲被狼杀害,而设法将角扳直,并找机会杀了那只狼的孩子。最后在与狼决战之时被羊群以及自己最爱的羊背叛,惨死山谷,而背叛的原因,则是狼以杀死许多羊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叹生活之残酷,因为羊与狼的关系,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没错,世界上虽没有绝对的强大,但我们是否想过,生活其实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它属于它自己,这便是生活的法则。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即使长生不老药研制出来,但这药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全人类的认可吗?不置可否,人永远不死,地球又如何能让日益剧增不减的人类生存?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鸭鱼肉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回到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真是一本充满爱的动物小说。 为什么要叫它疯羊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狼吃羊,还没有羊吃狼吧!疯羊就是这样想吃狼而取成名的。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的盘羊,名叫血顶儿,它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头上。在这场战争里,血顶儿既看见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 是猴戏在血顶儿生下来后一遍又一遍地舔着它的毛;是猴戏在血顶儿要被狼吃了时,用自己的生命换为它的生命;是猴戏在血顶儿还未逃跑时,要用血来提醒它。

  猴戏的这种母爱令我震撼。在那两分钟的时间内,她完全有可能自己生存,但是,她认为儿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宝贵的多。 是啊!在*时生活中,母亲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吗?当我们肚子饿时,是妈妈正在帮我们烧饭;当我们口渴时,是妈妈给我们泡上一杯果珍,当我们伤心时,是妈妈为我们讲笑话,逗我们开心。 啊! 这真这是一部奥古斯盘羊中的生死传奇;也真是一首母爱赞歌!

  读了这整篇故事,我想对疯羊说,你为母亲报仇,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但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死去的母亲也更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做。人生短暂,你每天生活在仇恨中,仇恨只会让你失去方向,走向极端。要是你换一种方式去生活,放弃仇恨,也许你会生活的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复仇,最后牺牲了你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可惜,多么的不值得。我们要生活的乐观,开心,积极向上。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

  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期,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本书一共分为三个故事。读了这本书中的第三个故事——疯羊血顶儿后,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羊刚生下来的时候,恰好碰见一只黑母狼,结果母羊为了保护小羊,自己牺牲了。血顶儿看到这一幕,决心想为母羊报仇,于是它长大后把角磨成了尖角,为了好对付母狼。结果它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有羊模仿它也把角磨成直角、尖角,接着又顶死了许多强壮的羊。血顶儿所在羊群的头羊绕花鼎觉得血顶儿是头疯羊,可血顶儿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头疯羊,便于黑母狼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斗。它先是诱惑黑母狼,结果没能成功,他只好想出与黑母狼同归于尽的方法了。一步、两步、三步……血顶儿离大峡谷中的窄窄的小道越来越*了!但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第一次大转弯:不知怎么地,血顶儿把黑母狼堵在了对面的山谷中。围观的羊自然也就多了起来。血顶儿觉得有羊给它放哨,便安心的睡着了。第二天的早上,事情又发生的第二次大转弯:黑母狼醒来的时候,看到血顶儿还在睡觉,旁边的羊一只也没有了,黑母狼便把血顶儿扔下了峡谷。

  生活中,我们是否也应该学*血顶儿这种坚强的意志呢?雪顶儿是一只富有正义感、非常坚强、愿意付出自己生命的羊,而不是一只疯羊。在*时,又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也有遇到困难努力去解决的人,最终破解了难题。我们也应该学*雪顶儿这种无坚不摧的精神,这样会使我们变成一个坚强的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雪顶儿、黑母狼、绕花鼎等动物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你感兴趣那请你也来读吧!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实用十篇(扩展4)

——读曾国藩有感实用十篇

  在书店中,这本书往往被附上“成功学”、“人生哲理”等标签,或者说我们对曾国藩本人也是这种感觉,但这本书的重点更多在于“家书”二字,以日常为主,记录了曾国藩与父母、兄弟、子女日常点滴,*淡而不*常,既有人生处世之谈,又不乏治军从政之道。通过这些*实而感情真切的文字,曾国藩的人生智慧,他的“忠君”“孝悌”“自省”“勤勉”“公正”“廉洁”一一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就文风而言,曾国藩的笔下没有半分居高临下的傲气,让人读起来倍感亲切,仿佛不是一位朝廷重臣的话语,而只是一位知识渊博、深谙处事之道的长者的人生体悟。当然其中人生指南的内容并不是直接浮现于文字之上的,更多的是需要自己从中领悟。

  《曾国藩家书》强调勤劳俭朴的生活方式,这是曾氏齐家的价值准则。农耕文明生产力低下,物质财富有限,不能不强调勤俭。曾国藩出身于贫寒农家,即使为官后没有忘记儿时生活的艰辛和勤俭的必要。咸丰六年九月给儿子纪鸿的信中说:“余服官二十年,不敢稍染官宦气*,饮食起居,尚守寒素家风,极俭也可,略丰也可,太丰则吾不敢也。”从更直接的来说,即使曾国藩的官阶已经很高,但他仍经常回家告诉家人要勤俭、要养猪养鱼等等,只要做好这几件事情,就算家里没有人做官,也能过得很好。对于曾国藩的勤俭主张,不仅仅要从物质和经济层面理解,还要从道德和精神层面领悟。俭以养德,勤俭能调补心态,培养品德,在曾国藩看来,勤俭是君子所为,是孝悌要义,更是保家之道。

  《曾国藩家书》强调持之以恒的“恒”,这是曾国藩约束自己的做事准则。在曾国藩看来,要成其事,非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不可,“欲稍有成就,须从恒字着手。”他曾以烹调食物比喻读书:如果“今日半页,明日数页,又明日耽搁间断,那数年而不能毕一部”,正如烹食物“歇火则冷,小火则不熟,用大柴乃易成之”。家书中,他常常以身作则,叮嘱兄弟坚持读书。“余自十月初一立志自新以来,虽懒惰如故,每日楷书写日记,每日读史十页,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此三事未尝一日间断。”

  《曾国藩家书》强调静能生智,这是曾国藩提升自己的上升准则。曾公要求不论军旅忙碌如何,每天都要**四刻,反省自身。曾国藩一直坚持写日记反省自己,对于自己的缺点,曾国藩向来都是毫不隐晦直接记录,并且**以思考做事章法。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就有幸看到了曾国藩从一个有着很多缺点的.普通人最终成长为一代大儒的心路历程。这也是我们工作中需要做到但又容易被忽视的一点,很多时候抱怨自己忙忙碌碌又不知道忙了些什么,大抵是因为没有静下来,这就需要我们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复盘,“**四刻”,反省自己。

  曾国藩家书不仅是他严于治家、治军、修身养性的真实写照,其传承的思想文化精神也泽被后人。物质生活日益丰盈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了人们的雄心壮志,也引发了浮躁之气,人们急功*利、竭泽而渔的行为比比皆是,不能脚踏实地。这部家书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重新认识自己,重新塑造自己,富有特色的家书也将作为中华民族优秀精神财富的一部分,对中国家教产生恒久的影响。

  曾国藩是中国*代现代化建设的开拓者、修身治国的千古完人、中国传统文化持家教子的最成功者,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人格精神的典范式人物,更是深刻影响数代人的精神偶像。

  曾国藩是一位出身*凡、资质*庸之人,奋起而蜕变为立功、立德、立言的三不朽完人,他是放眼看世界的一位伟人。虽然他在前中期没有什么很突出的表现,更是在中年的时候因为自己的谏言险些丢命,但是他的勤奋和恒心在后期却是几乎达到了极致。凡是做一件事,无论艰险还是容易,都必须埋头去做。曾国藩还常用“不忮不求”作为治心的方法。他说:我这一辈子粗读儒家经典,看见圣贤教人修身,千言万语中最重要的是‘不忮不求’。忮,就是嫉贤害能,妒功急宠。…不去掉‘忮’,满怀都是荆棘;不去掉‘求’,满腔天天都是卑污。我对于这两项常常加以克服,只恨没能够扫除干净。所以说一个人最了不起的不是说“我天赋异秉,我有什么好的遗传”,而是说“我不管怎样,我都要把自己变得越来越好”,这才是最大的修炼。

  曾国藩受到挫折的时候也曾经想到过自杀,后来是左宗棠骂醒了他。他才意识到就算是自己死了也解决不了问题。后来他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缺少恒心,那一天的日记可以说是他自我改造命运的一个转折点。后来他在给弟弟的一封信中写道:“余生*坐无恒之弊,万事无成,德无成,业无成,深耻矣。”也就是一个人要勇敢地面对自己,要能找出自己的缺点。“不惯早起,强之未明即起。不惯庄敬,强之祭祀斋戒。不惯劳苦,强之与士卒同甘苦,强之勤劳不倦。不惯有恒,强之贞恒。”我们要记住,一个人的缺点就是你这辈子的功课。一个人有自知之明很难,更难的就是克服自己的缺点。

  他那超人的洞察力也很是值得钦佩。他从一介书生投笔从戎,通过自己募兵、训练出战斗力很强的湘军,最终将太*天国起义镇压下去,为保住大清的江山立下汗马功劳。当然,在此不多评说他的政治立场,有人谓其为“元凶”就由此而来。单从他在军事行动和复杂的政治格局中表现出来的超人洞察力这点,就颇令人觉得他很不一般。他的裁军不去官、他的忍辱负重、他之后大力促进洋务运动,等等,无不证明他不愧是个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谋略家。这种洞察力的形成,离不开广博知识的积累、离不开善于审时度势的头脑。

  然后我还觉得他的传家八宝非常好。“书,蔬、鱼、猪、早、扫、考、宝。”书,指读书。知书达理,德才兼备。蔬,指种菜。自种蔬菜,味道鲜美。鱼,指养鱼。池塘养鱼,自见乐趣。猪,指喂猪。家中喂猪,增加收入。早,指早起。早睡早起,精神饱满。扫,指扫地。房屋内外,洒扫干净。考,指祭祖。孝道盛行,民风醇厚。宝,指睦邻。邻居相睦,其乐融融。这些东西其实看起来都是非常不起眼的一些东西,但是我细心的观察一下我从小长大的环境,其实长辈们在教育我们的时候就有很多东西和里面的差不多。所以从曾国藩身上体现的修身、齐家、治国都很充分,而且对于修身来说应该内外兼修。

  我也给自己做了一张每天的作息安排,但愿自己能够坚持,坚持锻炼,坚持学*,养成好的*惯。

  《曾国藩》一书主要写了曾国藩少年时代的劳累生活,中举到北*做京官,在太*天国崛起时用自己一个人的力量,使满清死里逃生。这本书的第二部分写了曾国藩依然在不断奋斗的晚年生活。比起曾国藩的成功,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的伟大人格。他每天坚持用楷书写日记,风雨无阻,终身不间断,这得有多大的毅力!直到年已衰老,位居总督,对于自己仍不可稍失检点。可见曾国藩的一生,没有一天不在严谨的监视自己、教训自己。不仅如此,他治家也是严格的,严在什么地方呢?一是勤,二是俭。

  话说回来,曾国藩为什么能够如此要求自己?因为他心中有两个字:拙诚。大智若愚,便是拙。他从来都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走,不抄*路,不耍滑头。诚乃人之本,是对他人诚实,更是对自己诚实,所以他严以律己,不肯放一点松宽。在当时那个虚浮伪滑的世界里,能这样埋头苦干踏实的人不多见,做了**却依然节俭的人更是寥寥无几。我想,只有守“拙”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惟有至“诚”才能收获实效。我想起我以前练长笛的时候,一开始因为怕累不肯练长音,后来我发现吹曲子的时候,音是准的,但是曲调却总缺少了点悠扬地意境,经常气息不够用、不够稳,这不就是没打好基础的后果吗?我突然想到了曾国藩,我应该像他一样啊,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向前行呀!后来,我补练了好久的长音,终于有了一点进步,吹起曲子就轻松了许多,听起来也舒服了许多。我想,我会坚持下去,脚踏实地稳步向前。

  曾国藩的时代诚然是过去了,但他勤俭克己的品质,以及克服困难的方法、应付事业的手段,即使在现在,也是人们学*的榜样。

  子岁新春之际,时之隆冬岁末,心静之余复读《曾国藩》三卷,比昔年耶岛排解寂寞添趣而读时,更有新的理解和感触,也更使我感到的其人、其事、其思、其语的博大和精深,也明白为何上朝国君的敬佩,渊出于何。

  回顾我之泱泱大国,伟人英雄辈出,却无过于与我辈如此之*者,唯曾涤生此人尔。读此书令我增智许多,看先贤也从年轻豪迈成长,历程艰辛磨难,后又感悟人生,夺其命者!实为常年之思劳也。然其思又于其笔流传于世,不妄后辈幸事。

  曾国藩值得我深思的转折有二,一为事业成功后的转变;二为行将离世的转变。也可以说成是,首先为为人处世的行动上转变,此借助于老庄,次为精神思想上的蜕变,此借助于帝王霸业之术,变称可为经世济民之法。前者是其由成功走向成熟,后者使其由成熟徒生遗憾。曾国藩以挺经律己,终于取得巨大成功,使自己的`事业走向了人生的顶峰,本应该世人称贤,但是却遭到朝廷其他官员的非议,使其徒生变故,处于惊险之中,只能自减羽翼借故归隐,虽迎合了古语中”福祸相依“道理,但更是道明了用何思路处世的含义,儒家经世之论毕竟被老庄无为而替换,此乃人生的一大精练,然若无年龄和时世的熏陶,何能为此?上善若水、大智若愚,好说却难做也!观当前之时世莫过于此,出事业、人生、朋友、理想之俗务,当以才能为建功立业之手段,以柔善为盘桓守成之方法,方可略有小成,为我等之大戒也。每岁增过天命众人士,回首往事,或成功,或失败,或痛苦,或欢乐常有感慨,悔人生不能复古重来,由衷之言脱口而出,人均不能免俗,只不过因人而异,皆由环境地位不同而不同罢了,一代大儒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夫俗子呼!此为人生之撼事也,也是上天因岁增而给人们所带来的快乐之一吧,如能参悟朝起而闻暮鼓之人,早已跳出三界红尘之外了。

  读涤生之生*,境界难以攀越,但遇事多思之界、处惊不变之境、日常勤笔之法,皆是我等学而*之。呜呼!乐哉!此实乃静心修*之良法也!

  儿时,粗略翻过几页曾国藩家书,因不解其中味又扔回书柜。再读的缘由很偶然,去了一次曾国藩故居,听导游讲解曾公的*生,心生好奇向往:曾公出生于一个普通耕读家庭,短短十年时间,就跃升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官居二品,其必有过人之处,于是又拿起细读。

  《曾国藩家书》记录了曾国藩在清道光0年至同治10年前后达0年的翰苑和从武生涯,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包括修身养性﹑为人处世﹑交友识人﹑持家教子﹑治军从政等,上自祖父母至父辈,中对诸弟,下及儿辈。在为人处世上,曾国藩终生以“拙诚”、“坚忍”行事,他崇尚坚忍实干,不仅在得意时埋头苦干,尤其是在失意时绝不灰心;在持家教子方面,他主张勤俭持家,努力治学,睦邻友好,读书明理。他常对子女说,只要有学问,就不怕没饭吃。他还说,门第太盛则会出事端,主张不把财产留给子孙,子孙不肖留亦无用,子孙图强,也不愁没饭吃,这就是他所谓的盈虚消长的道理;在治军用人方面,他主张以礼治军,为使官兵严守纪律,爱护百姓,他更是亲做《爱民歌》以劝导官兵;在战略战术上,他认为战争乃死生大事,应“先求稳当,次求变化”。在用人上,讲求“仁孝、血诚”原则,选拔经世致用的人才,选人标准是“崇实黜浮,力杜工巧之风”,曾国藩的.幕府就是一所人才培训基地,李鸿、左宗棠等都在其左右共事。

  深读《曾国藩家书》,必定会被书中浓厚的亲情所感染,曾国藩不负“道德冠冕一代”的盛誉,一封封或长或短的家书,字里行间蕴含的是对祖父母、父母、兄弟、妻儿、亲朋好友浓浓的挂念、敬重、关怀、关心之情,在追名逐利的现代社会,这样浓厚的亲情尤显可贵。

  有多久没静下写一封书信了?有多久没陪父母好好说说话了?有多久没和兄弟姐妹聚在一起了?繁华浮世,熙熙攘攘皆为利,可通过读《曾国藩家书》,我从曾公身上学到不少可贵的品质,最可贵的即是孝悌。给父母打个电话,为父母买衣服,陪父母出去旅旅游……在物质与情感方面尽可能满足父母,父母事无小事,其实无需太多,若是能做到像他们爱我们一样爱他们,已是足矣。

  纵观历史,对曾国藩从来没有一个准确的褒贬说法,有的说他是“三立完人”、“中兴第一名臣”,也有的贬他说是“汉奸加卖**加刽子手”。读过唐浩明的《曾国藩》,我对这个湖南籍理学家、政治家、书法家、文学家,又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曾国藩出生在山美水美的江南荷叶塘,从政后建湘勇、长江水师、湘军以及淮军,打败造反长毛、捻军,劳苦功劳,官至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一等毅勇侯兵部尚书衔两江总督、南洋通商大臣兼两淮盐政总办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督办。

  虽然有人认为洋人在中国猖狂,无法无天至极,应该赶走。曾中堂却委曲求全,把中国人杀了,并赔偿白银。但是,当我阅读完《曾国藩》,我觉得不能简单的就此认为他为一名不合格的官员,主要原因有三点:

  他从来不收藏名贵物品,不讲排场,家居简陋,为官清廉。

  他忧国忧民,忠心清朝,建立水师和湘军,为维护祖国和*和外交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他一生不顾个人恩怨和别人的辱骂,处理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案件,为祖国发现和培养了大批大批能干的文人武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如果清朝大臣都学曾国藩,中国就不会受到洋人的欺凌,历史就要被改写。

  唐浩明《曾国藩》是小说,不是传记。

  这套书是媳妇买来送我的,买回来有三年多了,还没开封。2020年2月疫情期间在家,先看完了《约翰·克利斯朵夫》,之后又看《红楼梦》,三十岁了,第一次看红楼梦,被深深吸引常常读到天明,读到晴雯的遭遇,唏嘘不已,有时伤感,一个大男人常感觉凄凄惨惨戚戚,期间适逢家里大丧,又加重了这种感觉。丧事结束时,红楼梦也读完了。便拿出了这套号称政商追阅的小说《曾国藩》。

  由于刚刚读完《红楼梦》,被其强大严正的文辞气势所震撼,一读这套唐浩明的《曾国藩》有种强烈落差,如从云端坠泥。正如评论里书友所说,文笔**,三流电视剧本的烂俗剧情。我对媳妇说了我的感受,标示我读完第一本就不读了,感觉太普通在浪费时间,媳妇表示理解。

  然而当我坚持读到陈广敷应郭筠仙之邀去劝曾国藩出山时一切就都变了,陈广敷从国家到个人,从忠君到报孝,从时势到玄学对曾国藩的劝说精彩绝伦,也反映出了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和渊博的学问。

  通篇读完,精彩处层出不穷,让人不忍释卷,当然剧情烂俗处也偶有出现。

  首先摆正观点与心态,这是一部小说,是演义,并不是一部完全写实的传记。其关系就如同《三国演义》和《三国志》。全篇的骨骼框架都是基于真实发生的历史事件,之后作者通过自己的想象,通过那些在学术界普遍流传的猜测,甚至是不入正史的野史传闻把把这些事件串联了起来。作者渊博的学识,深厚的文化功底在这里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篇读完也是让人受益匪浅。

  既然是演义,就把故事讲的更有趣味,而弱化了其历史的严谨性和写实性。比如韦俊之死等。所以读此书可作大致了解曾国藩生*的,但不可尽信之。

  我本非文坛大家,也不是经世学者,粗略读完《曾国藩传》和《曾国藩家书》之后,心中略有不*之处,有慷慨之气,因此故作文雅,记录文字,仅为自娱耳。

  曾国藩是一代文坛大家,军事统帅,中兴之臣,也是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买主求安的卖**,是封建伦理的卫道士,这一点我们总所周知。

  曾国藩出身卑微,祖上也没有什么成就,可就是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自幼饱读诗书,刻苦钻研,潜心休学,主张经世致用,渴望功名之心急切,这是他以后能够被赏识重用,官之极品,披坚执锐,叱咤风云,光宗耀祖的前提条件。

  身怀绝学,渴望建功立业,为国争光的曾国藩,自己在上京之后知道,要想得到皇帝赏识,就必须投其所好,于是委身于唐鉴名下,在一帮士大夫的保荐之下,终于在朝廷能够为官做宰,这是他以后建立不朽功名,名垂青史的重大意义上的转折点。

  曾国藩在两次回家奔丧之间,都是临危受命之际,在忠孝之间他明智做出选择。由于洪秀全,石达开,杨秀清等人发起的反清农民起义,身处红尘乱世国运衰弱的他,敢于抓住机遇,操办湘军,创立水师,创办安庆内机械所,设立审案局,跟太*天国将领一决雌雄,他要应付的不只是太*天国的重重围截,而有咸丰的猜忌和大臣的挑唆,还有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战斗实力,例如招兵买马,粮饷问题等。在与之较量中,无论是官场或是战场,幕僚之间或是兄弟之间,军政事物或是家事之间,总能够权衡利弊,进退自如,明哲脱身,真不愧为一代文武枭雄的杰出典范。在天*天国后期,天京破陷之后,位高权重的他身兼钦差大臣,两江直隶总督,督办苏、浙、赣、皖四省军务,朝廷半壁江山都由他调遣、指挥。其实在攻破天京之际,作为这样一个老谋深算,处事圆滑,城府极深,心思缜密的大将之才早就想过是否要成为第二个赵匡胤,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改弦更张,这一点又体现出了传统文人但求无过,明哲保身的特点。那他又是怎么做的呢,首先大力削弱自己的嫡系湘军力量,在能够保住自己的功名,侯爵之位,其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曾国藩变通的出世思想和智慧的哲学思想,这是因为如此,才使得他得以成就和保住功名,福禄两全。

  再者,曾国藩残忍暴虐,湘军杀怒成性,这是事实。在天津教案中,曾国藩委曲求全,投降卖国,只求自保,残害同胞这也是事实。但是我觉得曾国藩本人比起他的学生李鸿章来,无论是才学、修养、治国、*天下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所以还是不要把曾国藩与李鸿章相提并论,不可同日而语。

  *日一直在读好朋友送的《曾国藩家书精选》,同治元年四月二十四日给纪泽、纪鸿的信中,曾国藩这样写道:“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古之精相法者,并言读书可以变换骨相。欲求变之之法,总须先立坚卓之志”。大意为:人的气质,与生俱来,本来难以改变,只有读书才可以改变它,重新塑造气质。古代精于相面的人,都说读书可以改变骨相。要求得变骨相的方法,必须先立下坚定不移的志向。

  读完此文有以下两点感悟:

  一、读书改变气质。曾国藩是一介书生,靠科举发家,最后权倾朝野。在《曾国藩家书》中多次提到读书的重要性,他谆谆教诲家人子弟要读书,“读书贵精专”,“须用困知勉行功夫”,“读书有一耐字诀”。读书可以改变气质,这一点毋庸置疑,且与“满腹诗书气自华”表达的意思完全相同,现今提倡的“知识改变命运”则把读书的重要性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

  二、立坚卓之志。古往今来,凡是有所成就之人必先立坚卓之志,才能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终成大器。道理浅显易懂,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当今世界,灯红酒绿、物欲横流,多少人在宦海商场中颠扑沉浮、迷失自我,理想和志向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最后落得一个可悲可叹的下场。

  博览群书,立坚卓之志,怀赤子之心,方为高人。

  不好的*惯:把欣喜当作知识、把收藏当作学*、把阅读当作思考,把存储当作掌握。

  发现《曾国藩》时来自于一个朋友的推荐,为什么要说“发现”呢?知道《曾国藩》这本书其实已经很早了,那个时候由于自身的惰性,一直没有翻阅。读到第三本《黑雨》的时候,不经暗叹作者唐浩明,强大的故事构造力,短短半个月时间,把三大本与曾国藩有关的史事,当小说一样一览而尽,甚至常常需要打破作息规律,挑灯夜读。

  一个从湖南走出去的小官职,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如何发展成为国家重臣,曾国藩的官场路,就如同生活中与各种妖魔鬼怪的一场斗争。

  第一章中,当曾国藩身边最得力也最亲信的金松龄犯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时,曾国藩痛下决心,将金松龄斩首示众,面对曾国藩冷酷无情的赶紧杀绝,我一度想甩书而去,看不下去看不下去,为什么会有这么下的狠心的领导者?当阅读到后面,才明白,也许对于当时的大清,老中堂这一斩钉截铁的做法,才是捍卫了真正的士气之在吧,对于自己的忍痛割杀,可能当之后想起的每一天,惭愧和隐痛的才是对他最大的折磨吧。

  曾国藩对战事的敏锐,对人性的洞察、对人情世故的尺度把握、对亲人的严苛礼教,对君的倾心尽力,无疑是当时社会中的宝藏。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实用十篇(扩展5)

——读人生有感实用十篇

读人生有感范文

  路遥的《人生》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动人、亲切而又极富深意的人生故事。

  小说《人生》发表于改革初期的1982年,高中毕业生高加林高考落榜,回乡务农,当上了村小的民办教师,算是给痛楚的心灵一点小小的慰藉;然而民办教师的工作后来却被村里一把手高明楼的儿子三星给无理的顶了,高加林心里对人生只有怨恨;他又回到了黄色的土地上,辛苦地播种自己的痛苦;甜蜜的爱情却突然降临,巧珍让痛苦中的高加林重新燃起了青春的人生气息;也许是好事多磨,时来运转,当兵多年的叔父回乡探亲,乡里干部为了巴结高家,给高加林找了个进城工作的机会,让他的才华得以充分施展,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好成绩;正值春风得意的高加林又遇到了人生中的另一个女孩,他的高中同学黄亚萍,俩人相互倾慕,且志向相同,很能谈得来,于是就出现了高加林背叛单纯善良的巧珍的结果;造物弄人,正在憧憬美好未来的高加林怎么也想不到,他最终又回到了那对他来说只能播撒痛苦的黄土地上,憧憬成了泡影,爱情也随之远去……这也许就是人生吧。

  人生,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你在选择着人生,人生也在选择着你,这其中没有对与错。高加林的人生轨迹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人,要学会选择,懂得珍惜,敢于负责。

  在我们为高加林的高考落榜感到痛惜的时候,我们是否曾想过自己在经历失败时候的痛苦,我们该如何去选择人生的下一个目标,我们该如何选择去安慰自己?在我们为高加林能够找到工作机会、施展才华而欢欣鼓舞的时候,是否曾想过,这个机会的获得毕竟是不正当的?是否曾想过,当时的用人体制是否又问题?我们在惋惜高加林同巧珍的纯真的爱情的同时,是否曾想过,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是否因为追求一个目标而失去了一件最美好的东西,失去才发现,真的需要去好好珍惜?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拥有,学会选择未来,敢于负责自己的行为。

  佛家说,人生有三种境界:下等的追求名利,中等的沉迷于对某种东西(比如艺术,医术)的享受;上等的是对信仰的虔诚。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但是我们在对人生的选择上,起码要着眼于现实,不能只生活在自己的理想状态中,不能好高骛远,因为,人生同样在选择着我们。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你说让人活得无欲无求,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什么事都应该有个度,金钱确实是个好东西,但你只能拿你该拿的那一份,满足你的生活需求即可;权力应该成为你服务大众的载体,而不应是你满足私欲的工具,我们都想得到更大的权力,毕竟“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然而你不能用不法的手段去获取,要靠能力与大众的信任。这个度也许很难把握,因为我们在选择方向的同时,现实却在选择着我们,好多事情不是凭个人意志所能掌控的,我们要满足于现实,而不满足于未来。

  人生中充满了选择,人生同样也是一个相互改变相互适应的过程,你在改变着人生,人生也在改变着你。

  书如其名,读完这本书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人人生价值的道理与事迹。

  书中举例了许多名人如何体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鲜活例子,其中有部分人的名字在生活中经常提起并被后人学*其精神。

  像***战士雷锋,这是我读后给我的第一感想,就是热于助人。从小就生活贫困的他,不但没有因为这一些苦难放弃自己,而是勇于去战胜了它,让我感受到了他在幼儿时的坚强,这种坚强在我的生活环境里找不到一个像他这样的小孩,其中当然也包括我自己,这让 我觉得十分地惭愧,因为自己经常会因为一些小麻烦而去叫苦连天,完全让我意识到了自己根本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因为这世上不知有多少小孩吃不饱、穿不暖。

  而雷锋他不但坚强,而十分地乐于助人,而这种行为大部分情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被他人当成“傻瓜”,所以 这种行为在当今这种现实又残酷的社会中已经是“濒临灭绝”了,看完了他热于助人的这一部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雷锋他热于助人,不是因为他“傻”而是因为他负责任,这是一个作为***战士的责任,这种感觉就像是父母养育孩子一样,明明知道养育一个孩子的不容易,可是父母却还是选择了倾其所有地养育和教育你,这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因为这是天下父母的责任,所以,请问这些人他们真的是“傻子”吗?

  虽然雷锋最后英年早逝,可是,他就是用这短短的时间,向所有的人证明了他的人生价值,并引得后人的学*。

  还有一位我非常喜欢的科学家,他的名字像雷锋一样铭记于心,邓稼先,是一名中国*代的杰出的科学家,他的“两弹元勋”人们至今还记在心中。

  当时的中国技术十分地落后,于是我们的邓稼先特意从美国回来,要知道当时的中国与美国的科技水*相差十分的大,他会愿意回国,就这一点就足以让人佩服,要是一般人怎么可能放下神仙般快活的日子不过,还跑回国来吃苦呢?当我读到这里时,我感觉到了邓嫁先那强烈的爱国之情。

  而且他还十分积极地想要为祖国作贡献,在刻服各种艰苦的环境下依然做着自己的研究,孜孜不倦地奋斗了二十八年,为我国第一颗原子弹和第一颗氢弹试验成功立下了卓越的功勋,邓嫁先不光只拥有一颗爱国的心,还有着一种持之以恒、艰苦奋斗的精神。

  根据文章内容“1986年,积劳成疾的邓嫁先被癌症夺去了生命,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里,他二十八年的秘密经历才得以透露……”这一部分可以看出邓嫁先的“勇敢”精神,为祖国,牺牲个人,更不为名利的爱国精神。

  而且刚开始工作的他才年仅二十六岁,要知道这个时候正是人生的美好青春时期,可是他却无私地将这花样年华奉献给了祖国,这位爱国英雄真是不得不让人佩服他。

  所以,人生的目的与价值是贯穿整个人的一生不断实现的,像雷锋,邓稼先……这些爱国英雄,他们用青春,用生命为人民服务,报效祖国。

  所以,我的读后感是“人生就应该进取”!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魏国在战国初年本是一个较为强盛的国家,到了惠王(即梁惠王)统治时,“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如此看来,梁惠王算是个有理想,有志气的主。他并不只是一个有今天没明天,吃凉不管酸的败家子。身处忧患,励精图治,就凭此“利吾国”一问,就很值得人们去赞赏的。

  但孟夫子很不买帐,并且毫不客气的对他说“你何必谈什么‘利’呢?”――我这次来,并不是想和你谈什么“利”的,我带来的是更宝贵的东西,那就叫做“仁义”。

  孟子说,如果像你这样一上来就谈什么利益的问题,是很危险的。比如说吧,如果像大王您一样的好利。那些当大官的,以下犯上,把你干掉取而代之,对他们来说利益就大的可观。那些*民,也犯上做乱,把当大官的干掉,他们也就获得了大利益。所以我们就看到,如果大家都只盯着利益的话,那就是祸乱的根源了。不是很危险的事情吗?所以呢,我们再谈利益之前,应当谈一下比利益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我所带来的“仁义”啊。

  若单从论证逻辑的角度,我觉得孟子的推理还是有些失于严谨的地方,也或者有些强词夺理。因为谈“利己”并不一定就要通过“害人”才能达到。另外,梁惠王所说的“利吾国”也并不能看成是“损人而利己”的自私心理。

  我们也可以知道,孟子的重点也不在于批评梁惠王的“利国”说法,而是否定他的急功好利。孟子认为梁只着眼于眼前表面上的国家强盛,或者具体来说,就是军事力量上的壮大,想在与其他诸侯国在争强斗狠中胜出,这是错误的。

  孟在后文也描绘了他理想中的“利国”景象――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也就是说,按孟子的强国理念,国家发展的顺序应当是先有仁义,而后国家才会富足,也正因为你的仁义富贵,所以才能天下顺之,仁者无敌。若套用一下现在的名词,大约可以翻译为:先发展精神文明,既而促进物质文明,最终是一种综合国力的强盛。军事上也会达到一种“不战而屈人兵”的最高战略目的。

  道理讲的很通畅,也很正确。只是在实际应用的时候总又千姿百态。关于“精神与物质”哪一个更应优先发展,这好像本就是很值得辩争的'命题。于是有个折中说法叫做“两手抓,都要硬”。新问题是,“鱼和熊掌不能兼”,或者兼而失之。于是,我们又总在顾此失彼中,此起彼伏中前进。

  再关于军事建设的问题也在实际中纠结。春秋宋襄公就是个可爱又怜,又笑又可悲的例子。没考虑明白自己的实力问题,就要强出头。他觉得自己有了“仁义”就有了一切。在实际的对阵中,还要“不鼓不成列”。问题是,对手并没有按他的意愿来讲什么“仁义”,而毫不犹豫把他痛打一顿,于是他只好惨败,并遗笑大方。可见规则不是一方情愿的,包括“正确的道理”。

  穷兵黩武的往往短命,粗俗好利的也难长久。而多么灿烂光彩的文明在前两者面前,往往不堪一击。“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一是,你说的不明白,二是他听的没兴趣,三是大家没有在一个“频道”上。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初读此句,就似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只是,若要再深刻下去,我便怅然无措。这些诗词掩藏下是怎样的人,怎样的故事,怎样的情,我不知道。于是,纵然重复至深刻在心,总还是少了些什么。

  诗词,那么古典的称谓,于我眼中,它仿佛成了高雅文学的代名词。我距离它好遥远。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就在我心中形成。我试图追寻,却恍然发现,彼岸盛开美丽的花朵,竟是我无法触及的。毕竟,我读不懂,我也不曾属于那个世界。一旦最初的附庸风雅的新奇被枯燥的理解取缔,我渐渐失去探索的兴趣。

  她,安意如,一个具有古典气息的女子向我提示了那个不曾了解的世界。每首诗词背后都有它的喜怒哀乐。即使是多愁苦的文字,也可以拥有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似是沉沦了。若说,她的文字无关风月,可是字里行间皆是情;若说她的文字即是解诗,可是你无从寻找那木板的翻译。原来,诗中本有情,解诗,便是解情,解诗人的感情。诗人将诗视作婴儿,投入心血,投入汗水,筑就了诗那有灵魂的喜怒哀乐。那是一种无形的精神。而她,只是一个善于洞察诗人内心的传递者。她像一个在诗中探索乐趣的执着的孩子。那窥探到诗中奥秘的乐趣让她暗自欣喜。然后,她一笔一笔记录着诗,也记录着情,也记录着自己。她传递着,展现了那个诗背后的世界,将故事绘声绘色地描述出来。不知不觉中,我似就懂了。或许,她用她的视角解读诗的涵义不一定全然正确。只是,因她,诗不再是干涩难咽的文言文。她以新的方式提供了我们新的阅读诗的视角。

  复读,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恍然明白了,这里的忧伤缘自一种遗憾,一种心痛,一种无奈。若,人生若只如初见,是否,每时每刻都能拥有最初的美好。是呀,最初的开始总是以美好渲染氛围,殊不知最后的结果会是这样的无力苍白。

  曾经想过,帝王的爱会是惊心动魄的。只是,于班婕妤,却是那样的淡于水。一时恩宠,转眼即逝,当她服侍太后时,是否依然回忆起当初的浓情蜜意。阵阵冷风,阵阵叹息,那深似大海的宫门湮没了她一生的幸福。心痛伴随着结果终于结束,在最后一刻,眼前耳畔似乎还是有他的音容笑貌。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可以,就让我忘记后来的后来,只记得昔日,我们的琴瑟和谐,山盟海誓便好。忘却一切,因为,我们终于还是在一起了,重新开始,好么?请等我!不知道,这会不会是她最后所念想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话似有一种魔力,它*淡无奇,可是,却又有多少人为此不断追忆,追忆相遇的那一刻,或是灿烂的晴天,或是缠绵的雨天,共同拥有的都是那份纯洁美好。世事不变变化,人处在其间,懵懂地走着,看不清终点等待的会是怎样的结局。是呀,命运怎会让你知道它最终的安排。多少年后,想必每个人都忍不住叹一句,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就像安意如所说的,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路遥的小说读起来总是那么苦涩、艰难、悲苦和凄凉,也许在那个艰苦、贫瘠、混乱、动乱的时代背景之下,举步维艰、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败于现实、趋于命运就是人生该有的样子,因此无论是路遥本身,还是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他们都只能努力的活着、拼命的活着、不甘心的活着、磕磕绊绊的活着、*凡的活着,最后在无声无息、不情不愿、不由自主的消逝而去,然后为自己传奇的一生画上句号。

  小说《人生》中的男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悲情的人物,作为陕北高原的一份子,他迫于凄凉的宿命只能作出一个又一个艰难的抉择,因此他内心充满了煎熬、痛苦、迷茫和失意。所以也就有了高加林离开故土,回到故土,再离开故土,再度回到故土的曲折经历,这让读者觉得很是难受、震撼、心疼和怜惜不已。而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幕就是高加林失去工作的瞬间,那一刻我似乎能感同身受的体会到高加林内心的质疑、不公、委屈和绝望,所以当高加林内心在哭泣嘶吼的时候,我也忍不住泪流满面、心痛如绞。

  高加林是一个有志青年,当他凭借着努力、拼搏、辛酸和卓越成为村里的教师时,他是激动、开心、满足和甘愿的,自此他也以为自己真的做到工作稳定、前途光明、命运坦荡了,他也是真的坚信读书改变命运的真理了。可是时不逢人,高加林出生的年代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所以当他的工作被有权有势的大队**的儿子顶替掉的时候,他连挣扎、投诉、控告、争取、**的机会和*台都没有,这真是让人觉得无奈、可悲又愤懑不已。可是正如高加林的父亲所说,为了好好生存下去,人就要学会圆滑、妥协、忍耐和牺牲,因为当人处于低位的时候,那就得以低姿态的模样去生活,而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人生》这部小说的悲苦基调极其符合当时那个艰苦的时代,而通过这部作品,我也再一次真切领略到了那个时期的文化、背景、生活和风情,这让我触动很深。再者,通过高加林这个人物,我也深刻了解了父辈们艰辛、悲惨、困苦的生活,这让我更加懂得了艰苦奋斗、勤奋上进、不卑不亢、顽强坚韧的重要性,所以我很喜欢《人生》这本佳作,也很欣赏路遥这个传奇作家。

  现在好像到处都在讲幸福,不过幸福在今天似乎变成比成功更奢侈的一件事,很多成功者费尽心机拥有了财富、名誉、权势,却蓦然发现自己恰恰丢掉了幸福。缺少意趣与闲情的生活方式,往往会让我们在忙碌中失去自己的心灵。我们今天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生活呢?于丹教授从三个方面入手带领我们体验古代名士的生活情趣:

  茶之味

  有一个耳熟能详的说法:“书画棋琴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它。而今七事都变更,柴米油盐酱醋茶”“书画棋琴诗酒花,”属于典雅的生活方式,而“茶”却和柴米油盐放在一起,这件寻常百姓家的茶事中也有什么佳趣吗?

  大家都喝过茶,熟悉茶,但是有没有想过。“茶”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茶”字从笔画构成上讲,就是“人在草木间”。上有草,下有木,人在草木间,得以氤氲,吸收天地精华,是茶真正的秘密。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家里,即便窗外满眼都是都市的水泥丛林,立交桥上车水马龙,只要一盏清茗在手,人就仿佛蓦然走进了草木之间。

  《茶录》上有这样一句话,说茶“其旨归与色香味,其道归于精燥洁”。表达是什么意思呢?茶从本意上讲,色香味俱全。表面看来,我们喝的是它的味道,实际上,茶有茶道。这种“道”与一般人理解的泡茶时的繁文缛节不同,而是指向人内心的一种典雅、清净和高洁的大道。

  当今社会,无论学*还是工作,节奏都过于紧张。让大家经常去闭关,归隐山林,躲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居住一段时间,对大多数人都不太现实。那么,在紧张忙碌中,有没有成本最低、时间最短的方法,让我们的心灵澄净清澈呢?

  也许,那就是喝茶。林语堂先生说,“以一个冷静的头脑去看忙乱的世界的人”,才能体会出“淡茶的美妙气味”。如此看来,品茶训练的不是舌头而是大脑。

  那么如何喝茶呢?一定要喝昂贵的茶吗?

  《菜根谭》中说得好,“茶不求精而壶亦不燥”喝茶不求很昂贵,不求非得是名茶,只要壶里一直不干就行了。“酒不求洌而樽亦不空”,酒不一定非得是茅台、五粮液等名贵好酒,只要让酒樽中有酒即可,喝的就是一个意趣。“”素琴无弦而常调,短笛无腔而自适“弹一张琴,吹一支笛,不一定要非常精到,毕竟不可能人人都成为技艺精良的乐工。只求自适,心里高兴就行了。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喝茶、饮酒还是抚琴,求得自己新意畅快,自得其乐,就是人间好时节。

  鲁迅先生曾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人人都想享“清福”,但“清福”意味着什么,并非人人懂得。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喝茶时心里能将琐事暂且放下。

  世人茫茫碌碌,总脱不开眼前这点烦恼。如今大家邀集一起去茶馆,大多是为了谈事,谈到口干舌燥时,喝茶是为了解渴。喝了接着谈,谈了继续喝,远离了品茶的本意。真正的品茶是抛开满脑子浮躁的思绪,保持心思的澄澈,让自己的内心油然升起一种草木滋润的怡然自得。

  酒之品

  自古而今,酒在人们的生命中不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人的性情,在酒中会十倍百倍放大。心事重重之人遇酒会更加沉闷,胸襟宽阔、豪气干云的人在酒中会越发壮阔。酒逞英豪,并非一时兴起,而是长期酝酿的性情被美酒点燃,喷薄而出。酒的滋味有浓有淡,酒里的情致有喜有悲,饮酒的人也有醒有醉。不妨选个合适的时间,或独酌,或对饮,或酣畅、或微醺,以美酒试一试自己的至情至性,触摸一处内心不轻易打开的地方,那一刻,或许我们也能酿造自己生命的传奇。

  三琴之趣

  大家*时说“琴棋书画”,琴是排在第一位的。我们相信谁都能说出几个跟琴有关的典故,比如高山流水遇知音,耳熟能详;比如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打动卓文君芳心,不惜走出王孙豪门,跟着这位怀抱绿绮名琴的翩翩佳公子去当垆沽酒。这些都已经成为千古佳话。

  从古到今,在中国人的生命和生活里,琴韵袅袅,萦心绕梁,隐隐约约从未远离。听琴的人,听的是弦外之音,作曲的人,谱的是心中之曲。听琴也罢,弹琴也罢,高山下清浊在乎人心。开阔襟怀,散尽郁结气,让心变得清和明朗,也许是千古琴音最终的寄托。

  其实,于丹告诉我们的是,我们不必照本宣科,不必邯郸学步,不必鹦鹉学舌,我们要学的是古人的一种心境,而不是照搬古人的生活方式。如果学到了古人的那种心境,那么,无论在什么样的时代背景下,在什么节奏的生活环境中,我们都能享受到生活的快乐,感受到内心的宁静与安逸。

  今天读完《人生》这本书,在合上书本的那一刻其实没有带给我很大的冲击力,这本书是在我阅读时,从一点一点小细节告诉我这本书中蕴藏着的宝贵知识与经验。

  读完这本书,合上书本,书中一个个的人物鲜活地在我眼前浮现又消失,明明灭灭,脑中一直回想着高加林那痛苦地那句**,体会着他的当时的悲痛和悔恨的心情。

  我为高加林他拥有的才华却不被重用,人生多处曲折又坎坷而感到惋惜,又为高加林在爱情的选择上糊里糊涂自私自立,害了两个女孩而感到愤慨。我为巧珍这个怀着菩萨心肠的坚强女孩心怀着敬佩,她的坚强非常人所能比拟,在高加林从城里被赶回农村的时候,巧珍这个纯真热情的姑娘给予了他安慰与帮助,在高加林提出分手的时候,这个农村女孩强忍着心中的悲痛和眼中的热泪支持高加林的事业,即使是在高加林抛弃她后,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默默帮助高加林,即使所有人反对,传出各种难听的传言,她也是坚持着义无反顾地支持着高加林,在嫁给马栓之后,她依旧袒护着高加林,这里我不由得感叹一声:“真是个傻姑娘!”想着她如何去恳求高明楼,恳求他让高加林去公社工作,说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就打心眼里敬佩她,这是个多么善良的好姑娘!

  “巧珍,一颗金子一样的好娃娃,金子一样啊...”这是结尾德顺老汉对高加林说得,也是到结尾高加林才感到自己最爱的人是谁?最悔恨的事是什么?可惜高加林没有珍惜巧珍这样一个善良的好女孩。

  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譬如政治上的岔道,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站在岔道面前,当作出决定时,要记得在失意时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

  一个没手没脚、没有左眼的人;一个从尸横遍野的战场上,挣扎着爬回来的人;一个整日整夜重复一个吃饭动作,一点一滴学会了生活自理的人;一个领着社员填沟造地、引水拉电,干了25年村支书的人;一个一天学没上,愣是用了7年的时间,写出一本长篇自传体小说的人……写到这,也许你会问:“这是真的吗?这个人是不是超人呢?”我告诉你:“他并不是超人,这个人就是——朱彦夫。”这是一位记者采访朱彦夫后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朱彦夫练*使勺子的情景。

  “吃饭最难的是使勺子。勺子滑,夹不住,掉到床上,可以用嘴叼,如果掉到地上就麻烦了,得床上床下地爬。好不容易饱紧勺子,够着嘴了,勺子早翻过来了……更糟的是,他胳膊的断处,一碰就痛,越痛越得多磨多练。朱彦夫整天整夜重复一个吃饭动作。”看到这,我真佩服朱彦夫,“他本来可以留在荣军院一辈子让人伺候着,可他却要一切事都自己做,正是这种坚定的决心,终于,他生活可以自理了。”

  和朱彦夫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使我觉得自己无地自容,他有那么大的困难都克服了,而我遇到了一点小事不顺心,就不想理它,不去克服。

  记得有一次,有一道难题,我怎么想也想不出答案,算了几张草稿纸、画了好几幅图、列了十几个算式、列了好几个方程也没算出答案,我一看表都快10点了,我便去请教妈妈,妈妈说,让我好好想想,我一听,心想:哼,不告我,也罢。我不写了。便把作业收了起来。转天,老师公布答案,问:“谁对了,举手!”全班大部分同学,都举手了。其实我就差一步就算出来了,可我却没有继续往下算。现在想想,我只遇到了那么点困难,就退缩了,可朱彦夫却面对那么大的困难都没有退缩,我真应该向他多学*学*。

  朱彦夫虽然是个特等残废,但在通往正常人的生活道路上,他次又一次,把自己冒死带往极限……他完全可以不这么做,可他却非要这么做,而且居然都成功了。也许,在他的躯体里,蕴藏着惊人的能量;在他的生命里,充满了许多的不可思议。

  《海海人生》是横尾忠则的自传。如果人生有三部曲的话,这部最早出炉的自传严格来说是居中项,时间跨度从1960年到1984年。

  横尾忠则是谁?书中简介有关其履历统共1200余字,根本无法浓缩。他是插画家,*面设计家,艺术家,这三个头衔层层递进,又犬牙交错,因为他是跨领域的艺术家。

  书籍制作者有巧思。横尾忠则的作品,翻遍全书几乎无迹可寻。单从寥寥数张黑白插页照,拜访三岛由纪夫,与高仓健参加综艺节目,主演大岛渚电影,去约翰列侬家串门,为卡洛斯山塔那设计CD封面等等,就约略可见其驰骋设计、文学、广告、剧场、音乐、电影等领域的惊人活跃度和过人才情。尽管《海海人生》的主角是横尾忠则,但他波澜壮阔的人生旅途中,一路频频与各领域的超能力者相遇相知,纵情捭阖,读来着实高潮迭起,妙趣横生。由此衍生的涉及艺术流派和艺术家的注释条目有617条之巨,不妨连缀而成多元的微观艺术史,又*添了阅读乐趣。

  在作品缺*的前提下,有助于读者完全沉浸于横尾忠则的文字表达,借以臆测他的创作风格。见字如见人,越读越觉得这个家伙实在善于兴风作浪,乱来有趣到不可理喻加独一无二。相信他作品的辨识度一定很高,哪天有幸邂逅他的作品应该不难相认。

  比如在日本设计中心,承担朝日麦酒设计的时候,每次概念提案,对方都不接受,除非冠以总监名字。某次对方说了伤及他自尊的话,蓄积很久的横尾火山爆发,直接操起手边相框使尽全力打对方的头……殴打完毕就直接回家,打算辞职。结果翌日被上司拖去朝日公司道歉,没想对方劈头先赔不是,而且事后还将其他重要的设计工作交付给他。

  比如他替主流杂志三岛由纪夫的散文连载专栏绘插画,虽说珍惜与偶像工作的机会,可过于得意忘形,用反讽的风格“丑化”对方,原本对他赞誉有加的三岛由纪夫不得不请他来家里一趟。横尾忠则心很大,以为偶像只是看起来在生气,说不定并非他本意,就跟他不停兜圈子。结果被逼到悬崖的是三岛由纪夫,他建议决斗,横尾忠则自知没有胜算,就妥协了。可转身反省时,他更害怕改动自己的插画风格,决定还是誓死捍卫三岛先生带有恶意的形象。

  比如在周刊为小说家柴田炼三郎画插画时,因企划需要,两人一同在高轮王子饭店住了整整一年。横尾忠则对编辑提出任性要求。明明他和编辑都非常讨厌蛇到连蛇这个字都不想看到,却在被迫要画蛇的时候表示没有真蛇画不出来,想试试对方的能耐。彼时已三更半夜,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挂在嘴边的编辑,果真将不可能化为可能,从蛇肉店带回一条空降在横尾的房间。可耍赖的插画师还是没有勇气看真货,最终翻图鉴来解决。

  比如与高仓健上11PM这档综艺节目。因为焦虑紧绷的关系,两人完全罔顾设计好的剧本,只是一味保持沉默。后来横尾忠则豁出去开了口,但简单的抛接问答后,再次双双陷入沉默。待高仓健起意攀谈,诞生了戏剧性的场面。“横尾先生很适合留胡子。”“我是受披头四影响才开始留的。”紧接着一声“哎呀!”他就变得非常害羞地砰一声低头趴在桌上了,就这样保持低调形象到节目结束。在此期间,高仓健无法唱双簧,只好掏出手帕来默默擦汗。

  比如他透过UFO来思考自己的人生,将之视作生命哲学。超自然现象令他感动,即使汤匙弯曲这类现象都会叫他流泪。他对UFO的执念,梦境里开始出现外星人甚至搭上UFO旅行。只要听到有人见过外星人,就不远万里跑去打探资讯,交流情报。他觉得20世纪最浪漫的主题非UFO和外星人莫属,渴望成为通天裔。十年如一日,每天坚持仰望天空,与天外来客心电感应,还真的圆梦了!

  读书小笔记

  总之,整本书有趣乱来的火花四溅,通篇流光溢彩。率性更任性的作者笔下,步步海阔天空,全然脱离地心引力。

  跟横尾忠则廿四年的人生华章相比,大多数人的时光不过是躲在黑匣子里旅行呀。

  *面设计师时期的横尾忠则,创作和人生是割裂的。后来,因毕加索展开悟,横尾忠则选择回到过去,义无反顾地成为画家(第一志愿),由此创作和人生合二为一,迎来新的艺术巅峰。

  太期待他的下一部自传啦!在等待的间隙,我决定试试神奇的定点观测UFO法。

  这是一篇活到了101岁的老奶奶写的,她名叫摩西奶奶。书中文字虽少,但其中蕴含的哲理不少。读完后令人回味,感慨万分。

  摩西奶奶1860年出生在美国纽约州落林威治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幼时读过几年书,从事女佣XX年。27岁时,遇到了雇农托马斯。萨蒙。摩西,并与其结婚。后重回纽约州,离出生地不远处生活了*30年,开始刺绣。76岁,她因关节炎放弃刺绣,开始尝试绘画。80岁,在纽约举办个人画展,引起轰动,风靡美国。90岁,他的作品在美国及欧洲畅销。100岁,她启蒙了日本青年渡边淳一,后者因她的鼓舞终成一代文学大家。101岁,摩西奶奶去世,时任总统致词,并称其为“深受美国人民爱戴的艺术家”。在她去世后,他的画作穿越了国界。从美国蔓延至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给无数年轻人带来最纯净的心灵启迪,受到了不同文化被背景的人们一致的欢迎,呈现出一道***的文化景观。

  这就像她说的:做你喜欢做的事,上帝会高兴地为你打开成功的大门,哪怕你已经80岁了。是啊,有些人碌碌无为,还不是因为没有上进心吗,没有上进心也不就是因为他不喜欢做这件事吗?

  回顾过去,我的生命就像是一天的工作,我因他的圆满结束而满意。我开心而又满足。我认为最好的生活就是充分利用生活所提供的一切。这是摩西奶奶总结的经验。

  这本书中,大部分是摩西奶奶的画作。她的画作一般是以古朴恬静的田园生活作为背景。看起来虽没有正规的画家好看,熟练,却让我们感到了童真,田园风光的无限魅力。当你非常*距离地去观赏摩西奶奶的画作时,你会看到画作中精巧的变化、简洁的纹理和混合的色彩,这些色彩的柔和度一起影响着你的视觉。在你的眼中,这幅画的尺度会变大,会让你立刻感受到亲切。于是,美就产生了。

  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想去追求的梦想,但因为某种原因一直未达到。但不能放弃,我们为什么要去追求?应为我们渴望,因为我们想活得更加多彩,因为我们不想留下遗憾……但又有几人能不留下遗憾?摩西奶奶这一生虽贫穷,虽不太起眼,但,她会去追求之前遗忘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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