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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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 1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疯羊血顶儿》,我对“疯”产生了疑问。

  血顶儿刚出生,他总在电击石旁磨角,角应该盘起来却弄成了藏羚羊那么直,闻到食肉兽的气味,其它盘羊闻风丧胆,全逃了,唯有它,冲上去挑衅,最牛的是它把灰母狼刺得抱头鼠窜,杀了它养的三匹小狼。不过灾难降临,不少羊学它扳角,到了争偶期间,十三只羊死于那些直角下,接踵而来的是灰母狼复仇,六十只羊一天之内死伤一半,于是血顶儿与灰母狼决战,终因绕花鼎撤哨羊,使它死于非命。

  血顶儿疯不疯?它不疯。它完全是为奥古斯盘羊造福,如果绕花鼎留下哨羊,那奥古斯盘羊就没天敌灰母狼了。血顶儿有资格做头羊,而绕花鼎只配做一匹贱羊。我们是学血顶儿一生“改革”,还是红花鼎一生享受?血顶儿一生“改革”,不向命运低头,不向厉害的投降,我把《就义诗》改给血项儿:

  满天风雪满天愁,“改革”何需怕被吃?

  留得吾羊豪气在,三年归报母狼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 2

  一听这书名,我就感到一种恐怖还带着凶兆的感觉,而又给我带来迫不及待想翻开这本书的好奇感。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才知道,书里讲有一只疯羊,它的.名字叫血顶儿,它的名子之所以叫血顶儿,是因为它刚刚出生时,黑母狼咬死他的母亲,饱含母爱的鲜血,流在了它的额头上,就为这事,它展现出了羊不怕狼的疯羊精神,与狼搏斗,为报杀母之仇。

  读到这时,我在想,血顶儿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羊与狼搏斗难道这不是自杀吗?羊从古至今,都有一种天性,就是怕狼、恨狼,狼就是羊的天敌。不管发生什么天大的事,羊对狼都是惧怕三分。我带着这个问题继续往后读。

  最后,故事更加深入,血顶儿为了群众,牺牲了自己,它虽然没有为母报仇。羊群又回到了*静的生活。

  现在我明白了,血顶儿不是疯羊,它也是有羊的天性,可是它却能战胜自己,与狼搏斗。我觉得作者,不仅写出了动物界的真情,也反映出了人间真情,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故事,是啊,要有自己的主见,才能战胜困难,战胜自我,人生才会更加绘声绘色。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 3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把头上的弯角別成了直的,跟母狼打斗,把母狼的小狼崽踩死、刺死,等疯狂的举动,让羊群不得不离开它,但是有一头名叫金蔷薇的母羊对它不离不弃,最后随它死去的故事。

  看了《疯羊血顶儿》,真是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搏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嘛!但是,往后看的时候,我却觉得奥古斯盘羊,对血顶儿不公*。血顶儿为给妈妈报仇,就把头上的两个角弄直,为了刺死母狼,去跟母狼打斗,却遭到羊群的歧视,都不理血顶儿。读到这里,我不知道血顶儿有什么错心里暗暗难受。而看到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了“内部战争”,罪名却是落在血顶儿头上,我心里变更难受了……

  故事的结局有些凄惨,血顶儿、金蔷薇双双死亡。但是它们的后代,身上流淌血顶儿和金蔷薇血的两只小羊,还在世上。虽然不知道这是否是真实的故事,但是,我相信盘羊群里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我更相信会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的。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里的这件事,永远深深的印在我心窝……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 4

  最*,我看了一本结局非常悲惨的书叫《疯羊血顶儿》,让我知道要回报对自己付出的人。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为什么不想多活一会儿,而去送死呢?血顶儿,你不值得!

  不过,血顶儿,你为母亲报仇的精神,我高兴,如果你不是羊,这样去为自己的母亲牺牲生命,我会为你欢喜,喝彩!

  血顶儿,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说你,但我还是祝福你在天堂和你的母亲一起快快乐乐,幸福美满!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 5

  今天,我读了《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中的血顶儿的名字不但奇特,还带着某种凶兆。血顶儿的母亲猴戏之所以叫猴戏是因为她出身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被一只金丝猴当马骑了一会儿。血顶儿出生时,亲眼目睹了一只母狼残忍的杀了它的母亲,血顶儿的母亲临死之前把血淋到了血顶儿的头上,血顶儿因此获得了这个名字。血顶儿对母狼杀了母亲的事念念不忘,每天苦练羊族格斗的本领,甚至不惜代价,把自己原本弯着的角磨成了尖尖的角。有一天,血顶儿在小河边碰到了那只杀了它母亲的凶手——一只怀孕的黑母狼。血顶儿和黑母狼打了起来,最后,血顶儿把黑母狼打跑了,这使血顶儿的地位在羊群中不断升高,在一次散步中,血顶儿意外的碰到了黑母狼的孩子,为了报仇,把那些小狼给杀了。于是,血顶儿又与黑母狼大战了一场,可是,由于头羊嫉妒血顶儿的才能,使血顶儿被黑母狼杀了……

  大自然的一切都不可预测,也正因为这样,才使大自然更加神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阅读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1)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今天,我读完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好看。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血顶儿出生时睁开眼睛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它母亲被黑母狼咬死的一瞬间,这个镜头陪伴了它的一生,并下决心要向黑母狼复仇。一次偶然,血顶儿趁黑母狼不在身边时,挑死了它的三个孩子,正巧被赶回的黑母狼看见。这件事,为血顶儿所在盘羊群埋下了隐患。血顶儿也更起劲的把羊角弄直了。狡猾的黑母狼总在血顶儿不在时,咬死几十只或更多的`幼羊,盘羊群里盘羊的只数也越来越少了。头羊看不下去了,只好撇下血顶儿,带着盘羊群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但没了血顶儿这个威胁,黑母狼越发的不可收拾了,盘羊的只数锐减!但后来的一场决斗,黑母狼终结了血顶儿的生命,其他盘羊也恢复了以往正常的生活。

  我读完后,感悟万千——复仇,是一件充满血腥的事,有时甚至还会殃及朋友和下一代。文中,血顶儿挑死黑母狼的三个孩子,便引得黑母狼约发的仇恨血顶儿。于是,一些无辜的盘羊就在黑母狼疯狂的仇杀下,命丧黄泉。现实中,的确存在过这些例子。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动作引发的仇恨,但是后果不堪设想,严重的甚至会触犯法律。为了避免这样的惨祸发生,我真心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多点和善与温暖、退一步海阔天空,说不定,还会交到一个知心的朋友。仇敌变好友,何乐而不为呢?

  好看好玩有知识,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血顶儿是奥古斯盘羊群里的一只年轻的公羊。

  为什么叫“血顶儿”。那还得从它出生时说起。血顶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一头黑母狼就出现了,危急时刻,血顶儿的妈妈挡在了血顶儿的前面,被狼吃掉了。就在狼撕开母羊脖子血管的那一刻,一团浓浓的血喷到了小羊的额头上,血顶儿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为什么叫疯羊。那是因为血顶儿生下来就与别的羊不一样。它生下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妈妈为了救它而被黑母狼吃掉。所以它的脑海里充满了对狼的仇恨,它不怕狼,它每次见到狼都会追着狼拼命。别的盘羊都把羊角盘成圆形,可血顶儿却把羊角磨得像两把箭一样顶在头上。它就是用这两把“箭”把黑母狼的三只幼仔给活活地戳死了。所以在别的盘羊眼里,血顶儿就是个疯子,在黑母狼眼里,血顶儿更是杀子仇人。

  血顶儿疯狂的行为,换来母狼更加疯狂地报复。母狼把羊群的小羊咬死了一大半。于是血顶儿决定与母狼决一死战。可就在羊狼决战的关键时刻,羊群抛弃了血顶儿,结果黑母狼把血顶儿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可怜,命运对它太不公*了。它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妈妈,羊群最终也抛弃了它。但是,我认为羊群最终这样做是对的。因为黑母狼不停地杀小羊,羊群都快要灭绝了。血顶儿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

  我最*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维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分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即反响过来本人如今的处境很风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辰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本人原本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端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分,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玉石俱焚,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本人的*安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英勇,他勇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作战役;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分,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宏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本人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分他想尽了方法,很屡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质量也值得我们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

  最*,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疯羊血顶儿》,用8个字来形容“引人入胜,回味无穷”啊!

  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最令我记忆忧心的是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血顶儿出生时看到母羊被灰狼咬破动脉血管的恐怖场景。从此,血顶儿把圆润的羊角磨练成直的,它敢于和狼搏斗,它用羊角挑死了三只狼崽,它在别的羊吃饱喝足休息时,自己却练*格斗技巧。大家都在看碧水长流时,它却看惨白的积雪,变得无所畏惧。最后一次搏斗是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羊族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并不那么认为,以为大家可以守住黑狼,就睡了一会。谁知黑狼用最后的力气,将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最敬佩的是血顶儿的勇气和胆魄,他有着自己的理想,坚持理想打败黑狼,为母亲报仇。尽管经历了许多困难,血顶儿依然没有放弃。这本书告诉我要在学*中为自己锁定一个高远的`目标,不怕困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2)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暑假终于到来了,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我十分喜欢看的沈石溪的动物系列丛书。《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所有动物书中的一本。我还读过他的许多书,如:《狼王梦》、《骆驼王子》、《鸟奴》、《黑熊舞蹈家》、《斑羚飞渡》等等十几本呢。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盘羊叫血顶儿,它的母亲猴戏在生它的时候,被一只母狼盯上了,结果被母狼吃了,它的最后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它的名字由此而来。虽然血顶儿经过风吹日晒,头上的血早已经干了,可是它认为那团血永远不会干,它要替母亲报仇。它每天都要把头上的角磨尖,好去对抗那只母狼,最终它的努力没有白费,它的角变的又尖又长,它的身体练得强壮有力。有一天,它终于看到了那只母狼,就扑上去与那只母狼发生了激烈的对抗,最后那只母狼体力不支,落荒而逃。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多动物知识,让我重新认识了神秘的大森林,重新认识了许多可爱的动物。当我每天拿起书的时候,我总会非常期待里面又会有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又会有许许多多机灵、勇敢的小动物出现。只要一看起来就会忘记时间,忘记所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那片大森林里,与那些动物们打闹、嬉戏、战斗……

  我很欣赏作者的写作手法,比喻、拟人、夸张的各种修辞手法被作者运用的游刃有余,恰到好处。令人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我也很崇拜作者的写作精神,这套丛书耗费了作者十几年的光阴,在云南与动物为友,与各种动物一同生活,才能有五百万字生动的文字跃然纸上。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生物,本应该和谐共处,让我们停止杀戮,爱护动物。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大自然中,生态*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2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我最*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候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自己本来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始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候,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同归于尽,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勇敢,他敢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生战斗;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候,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巨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自己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候他想尽了办法,很多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品质也值得我们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不久前,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疯羊血顶儿》。故事说的是一只母羊,名叫猴戏,生了一只小羊羔,但小羊一生下来,第一眼就看见自己的母亲,被一只母狼咬死。母羊的血刚好溅到了它的头上,于是起名“血顶儿”。后来“血顶儿”把角放在电击石里面让角长直,目的是为母亲报仇,但后来被大家看成疯羊而遗弃,最后被黑母狼残忍地杀害了。

  我想,如果把“血顶儿”比作人的话,那它好比战争中的孩子,想为在战争中被无辜杀害的父母报仇,但不一定能成功。又像是我们课本中的小泽新,在战争中成为孤儿,非常可怜。其实在三四十年代的*,有千千万万个孩子都像“血顶儿”和小泽新一样,失去父母,成为孤儿,却不能为父母报仇。他们的命运为什么那么悲惨呢?是因为*那时太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

  我们生活在21世纪,我们要星星,爸妈绝不会给我们拿月亮,好比是“众星捧月”,又像是“小皇帝”“小公主”,但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未来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学*,按照□爷爷的要求:读好书,好读书。多学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用知识的力量来强大自己的祖国,不再受外国的欺侮。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3)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终于到来了,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我十分喜欢看的沈石溪的动物系列丛书。《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所有动物书中的一本。我还读过他的许多书,如:《狼王梦》、《骆驼王子》、《鸟奴》、《黑熊舞蹈家》、《斑羚飞渡》等等十几本呢。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盘羊叫血顶儿,它的母亲猴戏在生它的时候,被一只母狼盯上了,结果被母狼吃了,它的最后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它的名字由此而来。虽然血顶儿经过风吹日晒,头上的血早已经干了,可是它认为那团血永远不会干,它要替母亲报仇。它每天都要把头上的角磨尖,好去对抗那只母狼,最终它的努力没有白费,它的角变的又尖又长,它的身体练得强壮有力。有一天,它终于看到了那只母狼,就扑上去与那只母狼发生了激烈的对抗,最后那只母狼体力不支,落荒而逃。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多动物知识,让我重新认识了神秘的大森林,重新认识了许多可爱的动物。当我每天拿起书的时候,我总会非常期待里面又会有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又会有许许多多机灵、勇敢的小动物出现。只要一看起来就会忘记时间,忘记所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那片大森林里,与那些动物们打闹、嬉戏、战斗……

  我很欣赏作者的写作手法,比喻、拟人、夸张的各种修辞手法被作者运用的游刃有余,恰到好处。令人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我也很崇拜作者的写作精神,这套丛书耗费了作者十几年的光阴,在云南与动物为友,与各种动物一同生活,才能有五百万字生动的文字跃然纸上。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生物,本应该和谐共处,让我们停止杀戮,爱护动物。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羊怎么对付黑母狼的故事。

  血顶儿的妈妈是一只名叫猴戏的母羊,血顶儿出生时有一只狼来到它们的盘羊群中,血顶儿的妈妈为了救它被狼吃了。

  当血顶儿长大后,它为了给妈妈报仇,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终于有一天狼来了,还带着自己的孩子,血顶儿用它的羊角把狼的孩子捅死了,狼于血顶儿最后一战是在悬崖上,最终血顶儿被狼吃了。

  血顶儿的勇敢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但是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如果血顶儿能够通过智取,不是硬碰硬,也许结果会不一样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疯羊血顶儿》。 读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亲眼目睹了母羊被狼吃掉的场景,立志为母羊报仇,所以他一改盘羊的作风,按照凶猛食肉动物狼的方式去生活,而且改变了脚的形状所有的羊都认为他是疯子,直到他两次打伤狼并杀了三只狼崽后,才升为羊群的英雄,可是这时忍受杀子之痛的狼却发起猛烈攻击。

  羊群为了避免狼的攻击,居然把血顶儿当礼物送给了狼!从此羊群过上了*静的生活。

  我觉得血顶儿绝不是疯羊,而是一头具有开拓精神的英勇无畏的好公羊!我不明白,为什么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就是错?为什么敢于反抗就是错?这个故事,更揭示了虚伪、懦弱、甘于臣服等恶劣品质。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十分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本人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时练*身手,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尖利笔直的尖角。它开端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恨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固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突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别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中央,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本人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由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巨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尽本人最大的努力,哪怕是龙潭虎穴也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分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本人能做的事吧!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4)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精选二十篇)

  “疯羊血顶儿”顾名思义,是指一头疯羊叫做血顶儿,可读完后,我觉得血顶儿并不疯,而是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勇敢无畏的好公羊。

  血顶儿是一只普通的盘羊,当它刚来到世上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地咬死了母亲猴戏。这一幕在它心灵中挥之不去。它看到了血淋淋的场面,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那天,母亲猴戏的那口血喷射到了它头顶上,所以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许多年过去了,它头顶的血早已消失,可他始终忘不了狼的丑陋与残忍,那血是苦难的红光,也是激励血顶儿复仇的灵光。它努力把角变直、尖锐,在伙伴们嘲笑的情况下,成功地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可最终仍因大家的自私而光荣牺牲。

  这里我最恨黑母狼和绕花鼎,绕花鼎为了自己的家族,竟可以抛弃一只为盘羊们而战斗黑母狼的血顶儿!血顶儿把角扳直,只是想替母亲报仇,并没有想危害这个羊家族,是大家自己学起来的。而绕花鼎却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血顶儿是疯子,这让我很愤怒。看到血顶儿死后,我更加愤愤不*。血顶儿为了这个家族,为了母亲,千方百计的使出应付狼的'招术,弄得遍体鳞伤!虽然天下的狼全死是不现实的,但是血顶儿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我们要做个实事求是的人,但不要不管怎么回事就说别人的不对,要换个角度想一想。“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找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这是爱因斯坦的名言,,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过快乐的生活吧!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小姑娘,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但是,渐渐地,我觉得杨红樱和沈石溪的作品最好看,看完他们的书,我会回味无穷,而感到其他的书是那么的*凡无味。(嘻嘻,咋能这样说呢,郑渊洁看了就要《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了。)今天,我就来写写沈石溪《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为什么不想多活一会儿,而去送死呢?血顶儿,你不值得!

  不过,血顶儿,你为母亲报仇的精神,我高兴,如果你不是羊,这样去为自己的母亲牺牲生命,我会为你欢喜,喝彩!

  血顶儿,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说你,但我还是祝福你在天堂和你的母亲一起快快乐乐,幸福美满!

  我最*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候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自己本来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始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候,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同归于尽,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勇敢,他敢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生战斗;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候,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巨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自己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候他想尽了办法,很多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品质也值得我们学*!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在奥古斯盘羊群中,一只小羊刚出生就亲眼目睹了母亲死在黑母狼的口下,鲜血溅到了它的额头上,由此得名血顶儿。于是心中燃起复仇之火,日复一日地把自己的角插到石缝中强行改变原来盘羊的弯角形状,变成了禾杈状的尖利形,直到一天杀死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这也招来了黑母狼对羊群的疯狂报复,它杀戮羊崽而又不吃,违反了大自然规则。在巨大的压力下,羊群不得不抛弃血顶儿。

  血顶儿是疯狂的`:以弱抗强,羊杀狼;血顶儿是勇猛的:不畏凶残,勇于抗拒恶势力;血顶儿是可悲的:违反自然规则,被集体的背叛。血顶儿最后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期,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本书一共分为三个故事。读了这本书中的第三个故事——疯羊血顶儿后,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羊刚生下来的时候,恰好碰见一只黑母狼,结果母羊为了保护小羊,自己牺牲了。血顶儿看到这一幕,决心想为母羊报仇,于是它长大后把角磨成了尖角,为了好对付母狼。结果它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有羊模仿它也把角磨成直角、尖角,接着又顶死了许多强壮的羊。血顶儿所在羊群的头羊绕花鼎觉得血顶儿是头疯羊,可血顶儿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头疯羊,便于黑母狼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斗。它先是诱惑黑母狼,结果没能成功,他只好想出与黑母狼同归于尽的方法了。一步、两步、三步……血顶儿离大峡谷中的窄窄的小道越来越*了!但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第一次大转弯:不知怎么地,血顶儿把黑母狼堵在了对面的山谷中。围观的羊自然也就多了起来。血顶儿觉得有羊给它放哨,便安心的睡着了。第二天的早上,事情又发生的`第二次大转弯:黑母狼醒来的时候,看到血顶儿还在睡觉,旁边的羊一只也没有了,黑母狼便把血顶儿扔下了峡谷。

  生活中,我们是否也应该学*血顶儿这种坚强的意志呢?雪顶儿是一只富有正义感、非常坚强、愿意付出自己生命的羊,而不是一只疯羊。在*时,又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也有遇到困难努力去解决的人,最终破解了难题。我们也应该学*雪顶儿这种无坚不摧的精神,这样会使我们变成一个坚强的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雪顶儿、黑母狼、绕花鼎等动物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你感兴趣那请你也来读吧!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收的觉得,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击了残暴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心,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宁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以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役清楚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缘由,心里不由一阵打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本人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本人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自觉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仗义执言

  故事的结局照旧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动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遭到追杀,由于血顶儿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击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终身都为了复仇而奔走,被羊群讪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本人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屡次幸运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就我个人而言,对动物小说还是比较青睐的。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或许是迷上了书中描述那如人一般的动物心理与行为吧!于是我开始广泛阅读动物小说,其中就有那震憾我心的《疯羊血顶儿》。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狼和一群盘羊的故事来写。一只盘羊血顶儿因母亲被狼杀害,而设法将角扳直,并找机会杀了那只狼的孩子。最后在与狼决战之时被羊群以及自己最爱的羊背叛,惨死山谷,而背叛的原因,则是狼以杀死许多羊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叹生活之残酷,因为羊与狼的关系,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没错,世界上虽没有绝对的强大,但我们是否想过,生活其实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它属于它自己,这便是生活的法则。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即使长生不老药研制出来,但这药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全人类的认可吗?不置可否,人永远不死,地球又如何能让日益剧增不减的人类生存?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鸭鱼肉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回到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牺牲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自相残杀,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标题,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十分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本人,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设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木状态中苏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巨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胜利的让血顶儿逃走了,本人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望文生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格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领袖:绕花鼎却以为血顶儿疯了,有救了。绕花鼎以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仇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率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虽然一切的盘羊都不了解它,讪笑它,以为它疯了。最后它胜利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宁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谊?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小姑娘,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但是,渐渐地,我觉得杨红樱和沈石溪的作品最好看,看完他们的书,我会回味无穷,而感到其他的书是那么的*凡无味。(嘻嘻,咋能这样说呢,郑渊洁看了就要《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了。)今天,我就来写写沈石溪《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为什么不想多活一会儿,而去送死呢?血顶儿,你不值得!

  不过,血顶儿,你为母亲报仇的精神,我高兴,如果你不是羊,这样去为自己的母亲牺牲生命,我会为你欢喜,喝彩!

  血顶儿,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说你,但我还是祝福你在天堂和你的母亲一起快快乐乐,幸福美满!

  最*,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本佳作,它就是《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盘羊血顶儿,在羊群眼里,它所谓的磨直角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一头疯羊,但有一天,血顶儿杀了三条狼崽,打败了一条母狼,这让它在羊群的地位大涨,甚至有些公羊还学着血顶儿在石头里磨直角,但是,公羊们在互相对战夺妻的时候,有许多公羊都死于直角之下,到最后,羊群里就剩下几条公羊,盘羊们都把凶狠的.目光投向血顶儿。没想到,羊群的灾难还没有结束,以前被血顶儿打败的母狼回来了,它肆无忌怠的宰杀着盘羊,但母狼却不食用,过了几天,羊群濒临灭绝,就在此刻,血顶而决定与母狼来一次生死之斗,就这样,血顶儿就和母狼同归于尽。

  哎!血顶儿为什么那么疯呀!它只要不招惹母狼,不磨直角,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羊群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在大自然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羊本来就是狼的盘中餐,血顶儿又为什么反抗,但它最后为了羊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它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我最*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候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自己本来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始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候,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同归于尽,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勇敢,他敢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生战斗;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候,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巨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自己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候他想尽了办法,很多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品质也值得我们学*!

  *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疯羊血顶儿》这篇长篇小说可能很多人都读过,它出自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之笔,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狼杀害而寻找机会报杀母之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5)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实用十篇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把头上的弯角別成了直的,跟母狼打斗,把母狼的小狼崽踩死、刺死,等疯狂的举动,让羊群不得不离开它,但是有一头名叫金蔷薇的母羊对它不离不弃,最后随它死去的故事。

  看了《疯羊血顶儿》,真是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搏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嘛!但是,往后看的时候,我却觉得奥古斯盘羊,对血顶儿不公*。血顶儿为给妈妈报仇,就把头上的两个角弄直,为了刺死母狼,去跟母狼打斗,却遭到羊群的歧视,都不理血顶儿。读到这里,我不知道血顶儿有什么错心里暗暗难受。而看到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了“内部战争”,罪名却是落在血顶儿头上,我心里变更难受了……

  故事的结局有些凄惨,血顶儿、金蔷薇双双死亡。但是它们的后代,身上流淌血顶儿和金蔷薇血的两只小羊,还在世上。虽然不知道这是否是真实的故事,但是,我相信盘羊群里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我更相信会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的。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里的这件事,永远深深的印在我心窝……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6)

——小故事大道理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五)份

  这个暑假我看了本《小故事大道理》以后,我懂得了很多,有了一定进步!

  其中有“三只小猪”,说的是三个小猪去盖房子,老大盖了草房子、老二盖的是木房子、老三盖的是砖房子,最后老大和老二的房子都被大灰狼吹倒了,只有老三的房子又结识又安全没被吹倒。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认真踏实地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

  也有“小蝌蚪找妈妈”说了小蝌蚪去找妈妈的经过,到最后找到了和自己样子不一样的妈妈。为什么呢?因为小蝌蚪很小,过一段时间它们就会长的和妈妈一样了。我知道了看事物要看本质,不能只看它的外表。

  又有“两个农夫”说的是农夫一家克服困难,肯动脑筋,找水浇地,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终于把水引到田地。他们遇到困难不退缩,肯动脑筋,肯下功夫,终于有办法解决问题。我应该以后遇到困难不退缩。

  还有“小灵看树”,那小灵的妈妈让她照顾桃树,可小灵没看好桃树,哎!小灵真粗心,不专心,没把事情做好。我一定要认真,专心致志的把事情做好!

  那“妈妈的生日蛋糕”让我知道小明和小丹自己动手给妈妈做蛋糕,心疼妈妈,我也明白了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从身边的每件小事做起。

  书里还有很多好故事,你们有空也看看吧!会明白很多道理的,你也会进步的!!!

  因为很多人为了领悟人生哲理费尽心思,殊不知一滴水里就蕴藏着浩瀚的大海,一个小故事中就孕育着博大的智慧,所以我为大家推荐这本《小故事大道理》。

  其中每个小小的故事中都拥有着给人最经典,最深刻的大道理。比如可怜的驴子背着沉甸甸的盐,一不小心落入了水中,起来后发觉分量减少了很多。又一次驮着棉花,故意跌倒,起来后发现变重了。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必须变化的去看事物。抱着旧观念,旧框框去看待新情况,必然是行不通的。噢,忘了告诉你们这本书与寓言故事一样,但是,这些大道理是博大的。智者说:“一花一天国,一沙一世界。”真正有智慧的人往往能从小细节中看到大景观,从小故事中悟出深道理,从小故事中结出真智慧。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那些博大精深的内涵往往孕育在最简单最常见的事物中。

  好了,我的废话就不多说了,你快去看一看吧,保证令你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童年是一个花开不败的季节,稚嫩的心总喜欢编织最纯真的梦。为我的梦想插上飞翔的翅膀的是我最为宝贵的朋友——书。有了书,我心灵的花园芳草滴翠,花蕊吐香,鸟鸣盈耳,繁星闪耀…… 但在这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故事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像一个指航灯塔,为我照明方向;又像一个老师,为我解答难题。而其中的“钱换不来的东西”最让我受益匪浅:年轻时,托马斯不断地赚钱。中年时,他已挣了不少钱,却觉得自己还缺些什么。某天他发现有个老人经常拉走他的箱子,他尾随老人来到了一个堆满箱子的山谷,面对托马斯的质问,老人说:“我是时间,这是你虚度的时间。”说着,并打开了几个箱子,托马斯看到了满脸忧郁等他回来的妻子、临死前想见他一面的母亲和等他直到死的他那条忠诚的狗。托马斯看得泪流满面,而老人和箱子却悄然消失。从这则故事中,我知道了:钱很重要,却不是最重要的,如果为了赚钱忽略掉更珍贵的东西,我们早晚会尝到“后悔”的滋味,因为无论你多富有,都不可能让人生重来。

  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让书引领我们前进的航向,使我们成为感恩、道德高尚、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在暑假里我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书里内容生动,教育意义重大,从一个小故事中,引发出一个大道理。

  书的内容是分成一个一个小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惩罚》这个小故事,短文的主要内容大约是这样的:“我”的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观察一种动物的*性,“我”决心做好这项作业,所以,“我”便选择了一种动物——老黄牛。“我”家虽然在农村,但却没有牛,“我”家有好几本科普动物书,便抄下来了几段。果然老师表扬了“我”,并亲自带同学们到“我”家看老黄牛,我心里很紧张,到了村口了,老师突然说不去了,我们只好返回学校,这时,“我”才松了一口气,从此,“我”再也不敢不诚实了。因为,老师严厉而温柔的眼神中,已经告诉我她知道了我在撒谎,但没有揭穿,没有伤害到我的自尊心。留住了我的颜面。

  这篇短文对我的触动很大,师生之情往往就在细微的接触中。老师点到为止的惩罚,把说谎的错误牢刻在孩子心中。正确对待学生的成长,帮助他们塑造完美的人格,这是教师给予孩子最好的知识和启示。

  其实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我都非常喜欢,朗朗上口,耐人寻味,常读常新。读完这本书,让我幼小的心灵感受到世间的美与力量,让我的.头脑得到了智慧的启迪,其中的道理定会让我受益终身!

  一个个小小的故事,却包含着一个个大道理。这书就是《我要成为最优秀的女孩》。

  书中的故事,都蕴含着深奥的哲理。让我学会了自信,包容,智慧,勇敢,负担等各种复杂的情感。

  最让我难忘的是一只小老鼠的故事:有一只小老鼠,它认为自己是最弱小的,天是最伟大的。可谁知天怕云,因为云会遮住天;但云怕风,因为风会把云吹散;可风怕墙,因为风穿不过墙;墙也怕老鼠,因为老鼠会咬墙。经过一段时间的寻问,小老鼠发现自己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经过小老鼠的事件来看,每一个人都是世界的主宰,只是如何主宰自己的一生。

  书中的故事不但好看,而且让我变得自信起来。

  以前我不太乐观,发生什么事都愁眉苦脸。现在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微笑地面对。因为我明白,有许多人十分不幸,他们并没有放弃,然而破罐子破摔。相反他们都不停地努力,要战胜不幸。而我却因这点小事自暴自弃,不努力又有什么用呢?所以应该乐观面对生活。

  我会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女孩。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7)

——挑山工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本五份

  《挑山工》是我在五年级就学过的一篇课文。虽然离现在差不多有一年了,但是挑山工负重登山的情形与精神却在我的脑海中不可磨灭。

  在高耸入云的泰山山路上,体魄强壮的挑山工们肩上担着重物,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挑山工每走一步都是很艰难的,而且路程比游客多行一倍!但是挑山工花的时间并不比游客多,真是不可思议。莫非挑山工们会腾云驾雾?不,其实挑山工们是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尽管慢,却目标专一,坚持不懈。

  我以前在学*上,与挑山工相比,真是相差甚远,在我读二年级时,我对数学是充满了信心,每次上数学课都可以看到我这双小手高高地举起,考试我都能考出优异的成绩。可是现在,我失去了往日的热情,渐渐的对数学失去兴趣,每次上数学课都不敢举手,考试成绩也只能勉强中上,作业每次都会有错误的。

  但今天又想起了《挑山工》一文时,我惭愧地感到自己对待学*的随便,没有一个目标,更没有不断攀登、坚持不懈。

  《挑山工》一文里,使我悟出一个道理,只有一心向着目标前进,步步踏实、不断进取,坚持不懈就能达到目的。所以从这刻起我要重新找回对数学的那份热情,不断进娶坚持不懈。

  今天,我读了《挑山工》这篇文章,他坚持不懈、目标专一的精神深深印在,他的品格不在我的脑海里。想想自己,觉得很惭愧。

  有一次,爸爸买了一台电脑,我开始是很想学电脑的,可是爸爸没有空,有一次,爸爸有空了,我马上叫爸爸给电脑装好了,爸爸打算先教我打拼音,再教我打字。

  爸爸先教我打拼音,我打了很久,爸爸还叫我再打一下拼音先。可是我不想打拼音了,我想打字,爸爸说:“是打拼音再变成打字的!”我说:“我也不想打拼音了,我不想打电脑了。”

  爸爸说:“你有没有看过挑山工的课文,挑山工为了工作,挑着重担,在登着陡峭的山,就是说,条山工是目标专一的人。

  我听了有点不好意思,我马上又回到房间里,我打开电脑,又开始打字了,我打到晚上7点半。

  爸爸叫我吃饭了,我连忙去吃饭,我吃完饭就去打电脑了年。

  有学会,我说:”爸爸,我不想学了。“可是我又想到挑山工的品德。

  第二天,我又开始学,学到下午才学会。

  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我知道挑山工是目标专一的人。我以后也要象挑山工一样,做一个目标专一,坚持不懈的人。

  今天,我们学*了《挑山工》这一课,它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并且时刻激励我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勇往直前。

  这篇课文里,挑山工面临着许多困难,可困难在挑山工的聪明智慧下迎刃而解。在挑货上山时,如果像一般游人那样直上直下,不但扁担前头的东西会碰在台阶上,而且膝头也会受不住,挑山工们却运用技巧将这个问题轻而易举地解开了:他们的路线是折尺形的.——先从台阶的左侧起步,斜行向上,到台阶的右侧后反方向斜行,每转一次身换一次肩。虽然这样会挑山工路线加长,可他们的速度并不比游人慢,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游人总爱停下来嬉戏,观赏,而挑山工却一步不停,俗话说“不怕慢,单怕站”,可想而知,他们的速度自然就不比游人慢了。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由地脸红了:三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张老师举办的电子琴班学*,一个多月时,我们考入了一级。可后来我觉得电子琴枯燥无味,便放弃了这门学业,现在回想,我真是羞愧极了,羞愧自己知难而退,辜负了老师和家长的一片期望。

  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挫折和磨难,可我们呢?总是半途而废,不思进取。我想,我们应该向挑山工学*,学*他们那种脚踏实地,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

  今天我们学了《挑山工》这一课,让我从中明白了很深的道理。

  原来在生活或学*中,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总是非常怕苦,不能战胜困难就想放弃。可是学了挑山工这一课,我再想一想挑山工那种认定目标,坚持不懈,勇于攀登的精神,不正是我们身上缺少的精神吗?数不清有多少个365天,数不清有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没有*道可走,但他们总是一步一步的坚持不懈地爬到了山顶的小卖铺,把货交给老板。

  这时让我记得在那年暑假里,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爬华山,我们也遇到了几个挑山工,我看见他们上山时也不看壮丽的景色,我非常好奇。我和爸爸妈妈们一起超过了他,但是在我们看壮丽的山色和风景时,他悄悄地超过了我们,等我们爬到了山顶时,他已经在山顶上卸货了。

  通过学*这篇课文,我一定要学*挑山工那种认定目标,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的精神,从他们身上让我相信,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我上学以来,学过许多文章。其中《挑山工》这篇课文勾起了我的深思,催人奋进,至今难忘。

  这篇课文写了“我”游览名山时,常常看到一些肩挑重物、在陡直的山道上一步步向上攀登的人,他们就是挑山工。他们肩上搭一根光溜溜的扁担,扁担两头有沉甸甸的货物,挑山工登山时,会非常吃力,走的路程大约比游人多一倍。

  挑山工还说了这几句朴素的话:“我们哪有*道?还不和你们走一条道?你们肩上没有挑子,是走得快,可是一路上东看西看,玩玩闹闹,总得停下来嘛!我们跟你们不一样,不像你们那么随便,高兴怎么就怎么。一步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功夫。我们得一个劲向前走,别看我们慢,走长了就跑到你们前边去了。您看,是不是这个理儿?”

  挑山工这几句朴素的话,我体会到只要认定目标,步步踏实,一个劲儿往前走,走长了就能跑到前头,如果像游人那样东看西看,走走停停,看起来走得快,结果反而比挑山工慢。这个道理不仅适于登山,而且具有实实在在的意义,做其他的事也是这个理儿。例如我们学*也要这样,既要勤勤恳恳,又要持之以恒。

  《挑山工》让我懂得了:无论在学*和生活上,我们都需要用挑山工那种不断攀登、坚忍不拔、勇往直前的可贵精神。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范文五份(扩展8)

——柳林风声读后感350字_小学生作文汇总五篇

  寒假里,我读了格雷厄姆的《柳林风声》,感触颇深。

  《柳林风声》主要描写了蟾蜍靠祖传家产过日子,追求新奇玩意,挥霍浪费。蟾蜍的好朋友—河鼠、鼹鼠、老獾为了制止它乱花钱,轮流值班,连夜守在蟾蜍家,不让它出去。一次,蟾蜍假装生病,趁值班的河鼠外出买饭时,迅速起床,把被子系成绳子,顺着被子溜了下去,出去后还是和原来一样乱花钱。后来因开车疯狂撞人,被警察抓了起来,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一名狱卒的女儿非常善良,很喜欢小动物,把蟾蜍放出了监狱。在回家的路上,蟾蜍听到朋友说:“蟾宅被黄鼠狼和白鼬抢走了,我们应该团结起来攻打敌人,共同帮助蟾蜍夺回房子。”此时,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向蟾宅发起了进攻,经过一场鏖战,最终它们战胜了黄鼠狼和白鼬,夺回了蟾宅。

  蟾蜍懒懒散散,自以为是,不听别人劝告;老獾助人为乐,聪明伶俐,不斤斤计较;河鼠机智、灵活;鼹鼠懂事、善良。我喜欢老獾,河鼠,还有鼹鼠,不喜欢蟾蜍。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在任何环境下,我们都要保持勤劳、善良、本分、乐观和助人为乐的精神。

  昨天,我把《柳林风声》这本书读完了,读完了这本书,我得到了很多启示。

  这本书的作者是肯尼斯格雷厄姆,他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5岁时父母相继去世,他比其他的孩子经历了更多的艰难,他在人生的坎坷中读完了中学,便开始了艰辛的谋生之路。他在纸上展示出对生活的感觉和向往,他从孤独的童年,就将自己的情感融入到一个完全属于他的童话世界。在那个世界,他有伙伴,他有希望和寄托,也有通往远方的道路和大河。

  《柳林风声》主要讲的是:一个癞蛤蟆靠祖传的'家产过日子,挥霍浪费,追求新奇玩意儿,结果上当受骗,连家也保不住,最后,它在朋友的帮助下,才把家给夺了回来,从此,癞蛤蟆改过自新,靠自己自食其力,过上了快活的日子。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生活要自食其力,不要靠家产过活,挥霍浪费,还要多交朋友,当自己有困难时,自己的朋友就会来帮助自己,还要待人真诚。

  书是知识的海洋,让我们尽情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一本好的书籍,是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的。当你遨游在书籍的无穷长河中,翱翔在书籍的浩瀚苍穹中,你才会知道,书籍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当你读完一本好书后,你内心的深处一定会有所触动。

  柳林风声是一部写森林里面小动物们之间所发生的事的故事。而且作者格雷厄姆也很有想象力。比如:会开车的蛤蟆、会打枪的动物们。这个故事,因有了拟人的修辞手法,才使故事更加的生动、精彩。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鼹鼠因春天的到来,偶然相识了河鼠,成为了一对知心朋友。善良的河鼠和鼹鼠去了蛤蟆先生的府邸,在风雪交加的夜晚,偶然找到了老獾家等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那些弱小的动物们都懂的要保卫自己信赖的家园,守护自己所栖息的黄土地。我们,做为人,是否更该去保卫、守护自己的家园呢?

  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信我们可以从好书中吸取到对我们以后的人生有帮助的知识。

  今天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柳林风声》,我现在就说说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吧。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蛤蟆,有河鼠,獾和鼹鼠。这本书主要讲的故事是:一只鼹鼠在大扫除,它感觉累了,就出去透透气,于是,它认识了河鼠和水獭。在一个晚上 ,鼹鼠和河鼠一起出去玩的时候,认识了獾,在第二天早上,它们一起去了蛤蟆宫找蛤蟆,它们一起去旅游,但是,却遇到了车祸,回到蛤蟆宫后,蛤蟆开始喜欢上了车,它到处闯祸,并常常跟警察发生冲突,朋友们劝它也没有结果,而且有一次,它偷走了一辆价值不菲的汽车,最后被法官判了二十年坐牢。最后蛤蟆越狱了,它逃到了河鼠的家,河鼠告诉它蛤蟆宫被黄鼠狼和白鼬霸占了,在蛤蟆和它的朋友们的帮助下,夺回了蛤蟆宫,并且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从此,蛤蟆也做上了一个规矩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规规矩矩,不能做坏事。

  读完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我的心依然久久沉浸在作者营造的和*安宁的田园风光中,感受着来自“柳林”给人暖意的风……

  本书讲述了一群居住在柳林中的小动物——蟾蜍、鼹鼠、河鼠、和獾——之间的有趣故事。书中的主角是任性、冲动、鲁莽、好冒险,但又自我感觉良好的蟾蜍,作者用很大篇幅描写了他的冒险经历。

  蟾蜍凭着自己对汽车的疯狂着迷,屡惹祸端,最后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朋友们为他伤透了脑筋。

  后来,蟾蜍设法从监狱逃脱。但他仍然不知悔改,依然我行我素。但是朋友们没有嫌弃他,还团结一致帮他夺回了蟾宫。最终,友情产生了不可思议的魔力:一向自以为是、喜欢炫耀的蟾蜍在朋友们的感召下改变了自己的坏脾气,变成了一位谦谦君子。

  回想起现实中的我,也常常不顾后果,凭自己的喜好做事,结果给别人增添了许多麻烦。对照蟾蜍前期的行为,我看到了因为自己任性而给大家带来的麻烦。既然蟾蜍最终能改正自己的缺点,我为什么不能呢?

  合上书,我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做个考虑周密,顾及他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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