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狼种》读后感1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不禁为那条长相丑陋的淘汰警犬——大灰对主人的忠诚感到万分钦佩。

  大灰是警犬学校毕业的优秀警犬,其它警犬一毕业就被抢购一空,可它却无人问津,因为它有狼的血统,长相也酷似狼。最终,他被马戏团的高导演带走了,让它扮演反派角色——大灰狼。在马戏团,大灰也受到了演员和其它动物的歧视,吃不好,住不好,居然还要受到哈巴狗们的欺辱。而大灰以警犬特有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驯兽员川妮自以为是,强行给它剪了指甲,戴上嘴套,系上铁链,说是不让它闯祸。

  在一次外出中,驯兽员川妮和其它动物们被云豹追杀,擅长拍马屁的哈巴狗,关键时刻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窜。而大灰挣断铁链,巧妙地解开嘴罩,挺身而出,与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直到下颚破裂,三条腿皮开肉绽,肚子戳了一个洞,以死亡的代价,赶走了云豹,救下了川妮,。

  故事结束了,泪水已迷糊了我的双眼。大灰,你死得冤啊!我为川妮的以貌取“狗”愤怒万分:川妮,你忠奸不分,善恶不辨,事到临头才后悔莫及,如果当初你没剪去大灰的利爪,没给它戴上嘴罩,没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大灰在遇上云豹时,就能轻而易举地击败云豹,也不会横遭不测。我更为哈巴狗的仗势欺“狗”感到愤慨:你欺软怕硬、贪生怕死,遇险只会临阵脱逃,*时仗着有骄纵你们的主人川妮撑腰,处处猖狂,可一旦遇上云豹,夹起尾巴溜得比兔子还快,不知忠诚是何物。

  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这种事。“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一代圣人孔子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提醒自己,一定要以此为戒,看清人、事、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

《狼种》读后感2

  《狼种》这本书里有一条狼狗,可它又是一条警犬。怎么会事呢?有人说它的叫声和样子不像是狗,倒像一只狼。可在他母亲的身上,只有六分子一狼的血统。没人想要一条狼,就这样它被卖到了马戏团。

  在马戏团里它被扮成大灰狼。剧名叫《智斗大灰狼》在剧中它次次被哈巴狗咬。观众也十分喜欢哈巴狗,却一点也不喜欢大灰狼。有一次,它还遭到了哈巴狗的暗算,被哈巴狗咬了两次。是这样的.,导演给了他一根骨头,可却被哈巴狗抢去了。

  有一天,培训员带着这条哈巴狗和这条狼狗在深林里训练,就在这时,两只云豹跑了过来,哈巴狗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逃跑了。之后,那条狼狗和它们开始了决一死战。最后把那两只云豹咬跑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时,那只哈巴狗也跑了回来,那位培训员毫不客气地把它给轰走了。

  我想;它一定不是狼,而是一条多少钱也买不来的好狗。

《狼种》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中的外番外篇:《狼种》。里面讲的是:

  一只名叫大灰的返祖现象狼狗从警犬学校毕业后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做了动物特型演员,专门演大灰狼。马戏团的人和动作都因大灰长的像狼而歧视它,欺辱它,直到有一次,马戏团在郊外中途休息时,来了一对云豹,想吃小白羊。大灰的爪子被 磨钝 了,嘴上还带着嘴套,又被拴在树上,但最后它还是不计前嫌,拼了命保护主人把云豹赶跑了,可自己却被云豹咬的遍体鳞伤。

  大灰从一开始来到马戏团,就一直忠心耿耿地为这个马戏团奉献,别人却因为它的长相嫌弃它。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爪子磨钝,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嘴戴上嘴套,如果他们不把大灰拴在树上,如果他们能信任它,大灰就不会伤的这么重,反而,我相信大灰和所有人都会毫发无损。

  在我的心中,狼虽然很残忍,但是没有狼是不行的,我不歧视狼。更何况大灰只是一只狼狗,它长得再像狼也还是一条狗,是一条忠诚的警犬。

  在动画片中,灰太狼是一只聪明、敏捷、爱妻子和儿子的狼;有一首歌名叫《北方的狼》;有一种男装品牌就叫”七匹狼“ ……由此可见,人类虽然已经不再过分的歧视狼了,但大多数人还是厌恶跟狼有关的东西。俗话说”不能以貌取人“,那他们对待大灰的行为对吗?他们又有没有站在大灰的立场上替大灰想过呢?据我所知,现在还是有一些人因为歧视狼或其他原因伤害狼,目前*的野生狼已所剩无几了,没有狼,其他的动物就会快速繁殖,会造成灾难。

  所以,请不要打破大自然的生物链了,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吧!

《狼种》读后感4

  他有狼的外貌,狼的力量,狼的叫声,可他却有一颗像狗一样善良忠实的心,他的名字叫大灰。

  大灰出生在黑土凹警犬学校,因母亲身上有狼的血统,在他身上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在警校毕业后,因长相离谱,大灰进入了阳光马戏团表演,驯兽员川妮以为他是一只狼,就对他非常粗暴。在表演中,大灰是反派角色,表演结束后,他自然也不能像哈巴狗那样得到掌声,去给观众送鲜花。有一次,一只哈巴狗生病了,没能送花,正好一个小女孩没拿到花伤心地哭了,大灰很同情她,就咬住一只没送出的花跑到小女孩面前,把花放在地上。正在这时,小女孩的爸爸发现了大灰,他连忙把小女孩拉住,找来工作人员,大灰只得到了一顿训骂。

  哈巴狗们心狠手辣,竟然狗多势众暗算大会。在表演中,有一个用网网住大灰,然后哈吧狗们扑上去的环节,狠毒的哈巴狗们就暗暗地在大灰身上咬了他几口,可川妮偏向哈巴狗,出于宠爱,竟没有责罚他们。哈叭狗们渐渐胆子大了起来。一天早晨,管理员老费把一根大骨头棒子扔进大灰的笼子里,给大灰当早餐,哈叭狗们瞧着觉得好玩,就在大灰不注意的时候,把狗头伸进笼子里,咬着骨头棒就跑,虽然主人不许大灰随意跨笼子,但是面对哈巴狗们不断的侮辱,大灰一怒之下冲出笼子,把哈巴狗咬了个稀巴烂,川妮以为他是故意伤狗,就把大灰的爪子磨*,又用罩子把他的嘴罩住。

  川妮这么做,害死了大灰。几天后,动物们都要坐车到别的地方去表演。半路上,动物们下车透气,突然,两只云豹来进攻,哈叭狗防不住云豹,豹子直向身边的小羊扑去,就在这时大灰挣脱了铁链,与云豹殊死搏斗,最后赶走了云豹,静静地躺在主人的怀里死去了,大灰是一条真正的尽职尽则的忠心的狗。

《狼种》读后感5

  一条叫大灰的狗,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有人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留下表演《智斗大灰狼》。训导员川妮总是偏爱十二只哈巴狗,最后甚至给大灰剪掉了利爪,套上了嘴罩。在一次途中,因为意外,川妮一个人带着马戏团的动物们在树林边遇到了一对云豹,其它动物们很快就逃之夭夭。云豹向川妮扑过去时,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大灰挣断了铁链,奋不顾身地与云豹厮杀起来。甚至主动让云豹噬咬脖颈,以下鄂被撕裂的代价,摘除掉嘴罩,露出牙齿,才击败云豹。川妮安全了,但大灰却献出了它宝贵的生命……

  故事结束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大灰的死感到惋惜,也被大灰的忠诚感动了。川妮在大灰与哈巴狗发生冲突时,根本不管是谁的错,就惩罚大灰;如果当初不是哈巴狗向大灰挑衅,大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了反击;如果川妮不冤枉大灰,给它戴上嘴罩,剪去尖爪,在休息时还要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在遇到云豹时,大灰就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云豹,就不会让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

  动物也是跟人一样的,它们的感情也像人类一样丰富。虽然大灰形似狼,但它是犬,一只优秀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地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忠诚二字,就是他们的座右铭。当主人遇险时,只有大灰努力地想去保川妮,它依靠薄弱的肉体力量,活生生挣断了手指粗的铁链!最后,大灰走了,但我相信它是幸福地走了,因为它通过努力获得了主人的爱!

  大灰是一只懂得忍耐,忠诚的狗。它虽然长得像狼,但它却没有狼的冷酷无情;它虽然是狗,但却比狗更懂得忠诚。它的一生就只有忠诚二字!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

《狼种》读后感1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不禁为那条长相丑陋的淘汰警犬——大灰对主人的忠诚感到万分钦佩。

  大灰是警犬学校毕业的优秀警犬,其它警犬一毕业就被抢购一空,可它却无人问津,因为它有狼的血统,长相也酷似狼。最终,他被马戏团的高导演带走了,让它扮演反派角色——大灰狼。在马戏团,大灰也受到了演员和其它动物的歧视,吃不好,住不好,居然还要受到哈巴狗们的欺辱。而大灰以警犬特有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驯兽员川妮自以为是,强行给它剪了指甲,戴上嘴套,系上铁链,说是不让它闯祸。

  在一次外出中,驯兽员川妮和其它动物们被云豹追杀,擅长拍马屁的哈巴狗,关键时刻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窜。而大灰挣断铁链,巧妙地解开嘴罩,挺身而出,与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直到下颚破裂,三条腿皮开肉绽,肚子戳了一个洞,以死亡的代价,赶走了云豹,救下了川妮,。

  故事结束了,泪水已迷糊了我的双眼。大灰,你死得冤啊!我为川妮的以貌取“狗”愤怒万分:川妮,你忠奸不分,善恶不辨,事到临头才后悔莫及,如果当初你没剪去大灰的利爪,没给它戴上嘴罩,没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大灰在遇上云豹时,就能轻而易举地击败云豹,也不会横遭不测。我更为哈巴狗的仗势欺“狗”感到愤慨:你欺软怕硬、贪生怕死,遇险只会临阵脱逃,*时仗着有骄纵你们的主人川妮撑腰,处处猖狂,可一旦遇上云豹,夹起尾巴溜得比兔子还快,不知忠诚是何物。

  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这种事。“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一代圣人孔子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提醒自己,一定要以此为戒,看清人、事、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

《狼种》读后感2

  《狼种》这本书里有一条狼狗,可它又是一条警犬。怎么会事呢?有人说它的叫声和样子不像是狗,倒像一只狼。可在他母亲的身上,只有六分子一狼的血统。没人想要一条狼,就这样它被卖到了马戏团。

  在马戏团里它被扮成大灰狼。剧名叫《智斗大灰狼》在剧中它次次被哈巴狗咬。观众也十分喜欢哈巴狗,却一点也不喜欢大灰狼。有一次,它还遭到了哈巴狗的暗算,被哈巴狗咬了两次。是这样的.,导演给了他一根骨头,可却被哈巴狗抢去了。

  有一天,培训员带着这条哈巴狗和这条狼狗在深林里训练,就在这时,两只云豹跑了过来,哈巴狗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逃跑了。之后,那条狼狗和它们开始了决一死战。最后把那两只云豹咬跑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时,那只哈巴狗也跑了回来,那位培训员毫不客气地把它给轰走了。

  我想;它一定不是狼,而是一条多少钱也买不来的好狗。

《狼种》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中的外番外篇:《狼种》。里面讲的是:

  一只名叫大灰的返祖现象狼狗从警犬学校毕业后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做了动物特型演员,专门演大灰狼。马戏团的人和动作都因大灰长的像狼而歧视它,欺辱它,直到有一次,马戏团在郊外中途休息时,来了一对云豹,想吃小白羊。大灰的爪子被 磨钝 了,嘴上还带着嘴套,又被拴在树上,但最后它还是不计前嫌,拼了命保护主人把云豹赶跑了,可自己却被云豹咬的遍体鳞伤。

  大灰从一开始来到马戏团,就一直忠心耿耿地为这个马戏团奉献,别人却因为它的长相嫌弃它。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爪子磨钝,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嘴戴上嘴套,如果他们不把大灰拴在树上,如果他们能信任它,大灰就不会伤的这么重,反而,我相信大灰和所有人都会毫发无损。

  在我的心中,狼虽然很残忍,但是没有狼是不行的,我不歧视狼。更何况大灰只是一只狼狗,它长得再像狼也还是一条狗,是一条忠诚的警犬。

  在动画片中,灰太狼是一只聪明、敏捷、爱妻子和儿子的狼;有一首歌名叫《北方的狼》;有一种男装品牌就叫”七匹狼“ ……由此可见,人类虽然已经不再过分的歧视狼了,但大多数人还是厌恶跟狼有关的东西。俗话说”不能以貌取人“,那他们对待大灰的行为对吗?他们又有没有站在大灰的立场上替大灰想过呢?据我所知,现在还是有一些人因为歧视狼或其他原因伤害狼,目前*的野生狼已所剩无几了,没有狼,其他的动物就会快速繁殖,会造成灾难。

  所以,请不要打破大自然的生物链了,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吧!

《狼种》读后感4

  他有狼的外貌,狼的力量,狼的叫声,可他却有一颗像狗一样善良忠实的心,他的名字叫大灰。

  大灰出生在黑土凹警犬学校,因母亲身上有狼的血统,在他身上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在警校毕业后,因长相离谱,大灰进入了阳光马戏团表演,驯兽员川妮以为他是一只狼,就对他非常粗暴。在表演中,大灰是反派角色,表演结束后,他自然也不能像哈巴狗那样得到掌声,去给观众送鲜花。有一次,一只哈巴狗生病了,没能送花,正好一个小女孩没拿到花伤心地哭了,大灰很同情她,就咬住一只没送出的花跑到小女孩面前,把花放在地上。正在这时,小女孩的爸爸发现了大灰,他连忙把小女孩拉住,找来工作人员,大灰只得到了一顿训骂。

  哈巴狗们心狠手辣,竟然狗多势众暗算大会。在表演中,有一个用网网住大灰,然后哈吧狗们扑上去的环节,狠毒的哈巴狗们就暗暗地在大灰身上咬了他几口,可川妮偏向哈巴狗,出于宠爱,竟没有责罚他们。哈叭狗们渐渐胆子大了起来。一天早晨,管理员老费把一根大骨头棒子扔进大灰的笼子里,给大灰当早餐,哈叭狗们瞧着觉得好玩,就在大灰不注意的时候,把狗头伸进笼子里,咬着骨头棒就跑,虽然主人不许大灰随意跨笼子,但是面对哈巴狗们不断的侮辱,大灰一怒之下冲出笼子,把哈巴狗咬了个稀巴烂,川妮以为他是故意伤狗,就把大灰的爪子磨*,又用罩子把他的嘴罩住。

  川妮这么做,害死了大灰。几天后,动物们都要坐车到别的地方去表演。半路上,动物们下车透气,突然,两只云豹来进攻,哈叭狗防不住云豹,豹子直向身边的小羊扑去,就在这时大灰挣脱了铁链,与云豹殊死搏斗,最后赶走了云豹,静静地躺在主人的怀里死去了,大灰是一条真正的尽职尽则的忠心的狗。

《狼种》读后感5

  一条叫大灰的狗,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有人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留下表演《智斗大灰狼》。训导员川妮总是偏爱十二只哈巴狗,最后甚至给大灰剪掉了利爪,套上了嘴罩。在一次途中,因为意外,川妮一个人带着马戏团的动物们在树林边遇到了一对云豹,其它动物们很快就逃之夭夭。云豹向川妮扑过去时,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大灰挣断了铁链,奋不顾身地与云豹厮杀起来。甚至主动让云豹噬咬脖颈,以下鄂被撕裂的代价,摘除掉嘴罩,露出牙齿,才击败云豹。川妮安全了,但大灰却献出了它宝贵的生命……

  故事结束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大灰的死感到惋惜,也被大灰的忠诚感动了。川妮在大灰与哈巴狗发生冲突时,根本不管是谁的错,就惩罚大灰;如果当初不是哈巴狗向大灰挑衅,大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了反击;如果川妮不冤枉大灰,给它戴上嘴罩,剪去尖爪,在休息时还要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在遇到云豹时,大灰就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云豹,就不会让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

  动物也是跟人一样的,它们的感情也像人类一样丰富。虽然大灰形似狼,但它是犬,一只优秀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地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忠诚二字,就是他们的座右铭。当主人遇险时,只有大灰努力地想去保川妮,它依靠薄弱的肉体力量,活生生挣断了手指粗的铁链!最后,大灰走了,但我相信它是幸福地走了,因为它通过努力获得了主人的爱!

  大灰是一只懂得忍耐,忠诚的狗。它虽然长得像狼,但它却没有狼的冷酷无情;它虽然是狗,但却比狗更懂得忠诚。它的一生就只有忠诚二字!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白狼》读后感 (菁华5篇)

  一处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的时间后,有猎人断定,附*出现了狼。于是一支有经验的捕猎队准备进山围剿寨子附*的狼。

  几天后,嗅觉灵敏的猎狗把猎人们领进戛洛山一个隐秘的石洞,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刚刚学会蹒跚行走。但不见母狼的踪影,也许是外出觅食了吧。

  “这家伙,长大后也是一个偷羊贼!”寨子的村长忿忿地说着,抽出长刀就要往小狼崽脖颈上砍。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了村长:“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没了牵挂,也没了顾忌,会嗅着气味找到寨子,疯狂报复的。”

  “那该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是把狼崽四条腿折断,母狼舍不得扔掉残疾的儿女,又不敢再继续待在这会给它带来灾难的土地上,会带着狼崽远走他乡的。”

  “不行不行,”村长断然否定,“这样做我们这倒是安宁了,可其他寨子的牛羊就要遭殃,我们怎么能把祸水乱泼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这只狼崽带回寨子去,当作‘人’质,不愁母狼前来送死。”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

  于是,我们用麻绳套住小狼崽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轮流值班。

  前两天夜里,母狼都曾光顾过石灰窑,但都在离木桩两百来米远的树林里徘徊嗥叫,没敢进入开阔地。

  当第三天下半夜换班时,交班的村长说:在天上一块厚厚的乌云遮住月亮时,母狼闷声不响地突然从树林里窜出来,疾风似的奔向拴着小狼崽的木桩。就在它快接*木桩时,那块乌云被风吹开,大地重新被照亮,村长和另一位猎人在慌乱中开枪,可没能射中,但母狼被枪声镇住了,逃回了树林。并强调说,那是一匹毛色灰黑的母狼,双眼像绿莹莹的灯笼。

  木桩边,小狼崽断断续续地无力哀叫。几天来,小狼崽瘦的皮包骨头,可能熬不过今夜了。

  很久很久后,启明星升了起来,但母狼还没有来。

  “看来,狡猾的母狼知道这有埋伏,不会来咬钩了”波农丁边说还边着打哈欠。

  正说着,只听见石灰窑下方一阵响,波农丁立刻把枪口对准发出响动的角落,手指扣着扳机。

  一会儿,石灰窑的阴影下,钻出一条白狗,月光下,波农丁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一条毛色雪白的狗,白得没有一丝杂质,白得十分醒目。

  波农丁放下枪,嘟囔道:“哪家的狗,半夜三更跑出来捣乱!”

  白狗在波农丁和另一位猎人的眼皮下,不紧不慢地向木桩跑去。

  “去,去!滚开,别过去!”另一位猎人挥手驱赶白狗。

  白狗扭过头来望了一眼,仍小跑过去。在它回头一瞥的时候,波农丁顿时觉得脸上被两道绿莹莹的寒光扫过,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想把这不祥的感觉告诉身边的猎人,又怕他嘲笑我胆小如鼠看见一只狗都会害怕,便将涌到舌尖的话又咽进肚去。

  白狗来到木桩边,低着脑袋在忙乎,它背对着我们,我们看不见它在干什么,但小狼崽却奇怪地停止了哀叫。

  “莫不是大白狗把狼崽给咬死了?”波农丁搁下抢,走到木桩前,突然恐怖地大叫起来;“它不是狗,是狼!快,快开枪!”

  另一位猎人头皮发麻,端枪瞄准。可波农丁也在他的攻击范围内,他总不能连人带狼一起送往西天吧。猎人好不容易让波农丁闪开了,那母狼已经咬断麻绳,叼着小狼崽飞也似的逃进了树林。

  “明明是只黑狼,怎么突然间变的一身白了呢?”波农丁大惑不解地问。猎人和波农丁拧亮手电筒,发现木桩前的草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石灰。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蹭了一身的石灰,乔装改扮,装成一条狗,蒙骗了猎人的眼睛,救出了自己的孩子。这真是一匹勇敢而又聪明的母狼。在一个角度无法解决的话,那换个方向,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就会发现解决它的办法。

  今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所以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不过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因为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所以可以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大部分人对狼没有好的印象,把狼当做邪恶的化身。

  这个暑假。我读到了沈石溪的《白狼》,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狼的善良一面,它们虽具有的母爱同样伟大。

  白狼其实是一只灰黑色的母狼,他为了救出小狼崽,蹭了一身石灰,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白狗,蒙骗过了猎人的眼睛,最后就出了小狼崽。这只聪明绝顶的母狼为了救出小狼崽的这个行为,充满了母爱。

  我想到了自己,内心时常洋溢着幸福。

  假期,妈妈手术刚做完一个多月,精神稍微好一点了,就很早的帮我出去买早饭。往往是她买菜回来,我还沉醉在梦乡。妈妈很喜欢看《快乐生活一点通》这个节目,经常从里面学*烧菜的方法,让我有更好的胃口吃饭。从这些细小的事情中,我感受到了温暖。

  白狼还非常勇敢,这个勇敢值得我学*。我做事经常退缩,我以后要从白狼身上汲取勇敢的力量。

  “不尊重别人的自尊心,就好像一颗经不住阳光的宝石。”

  ——————— 诺贝尔

  《白狼》中的一个小故事,名字叫《跛脚小苦鼠》。讲述了一个跛脚的小老鼠,受到同伴的歧视,鼠群处处针对它。最后,鼠群竟然不惜将它推入死亡的低谷。

  这个故事虽然很简短,但它言有尽而意无穷。恶毒的老鼠群出卖了自己的同伴,最终,自己也陷入了危机。它们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了代价。我们更应该做一个有情有义之人,对自己身边的残疾人不抛弃,不放弃,尊重他们,保护他们的自尊。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身体残缺,有的人灵魂残缺。我班李小明同学,他左腿有些跛,走路一拐一拐的。在一次体育课上跳山羊,大家一个一个跳过去。他憋得满脸通红,扑通、扑通、摔下去,同学忍不住哈哈的笑,小明的脸更红啦。我清楚地看到他被过去的脸颊上挂着的泪滴。我明白他的自尊已严重受到伤害。通过那次体育课,我发现小明的话变得更少啦,身上经常一块块淤青,我偷偷的观察,原来他一直在练跳山羊。结果在班级比赛时他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我看着大家一个个吃惊的表情,陷入了深思,我的脑海中出现一个个生活中的镜头,大街上漂亮阿姨,掏别人的钱包,满脸皱纹的老奶奶清扫马路,······所以我们不要以貌取人,不能嘲笑别人。

  每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你的举手之劳也许可以带给别人莫大的温暖。让我们怀着一颗爱心去拥抱他们,关心他们,以*等的心对待每一个人,特别是残疾的人,他们虽然身体残缺,但他们有一个不屈的灵魂,顽强地与生活作斗争。

  读《白狼》,让我学会自重,学会尊重。

  我细细品读了一本书:“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分为许多小故事,其中一篇《白狼》深深吸引着我。阅读了数遍,我感动至极,受益匪浅。

  这篇小故事讲述的是:一只野狼袭击了村子里的家畜,村民找到了狼的幼崽并把它带回村子做“人质”,母狼知道后不顾危险,用自己的勇敢与智慧救出了幼崽,我对这只母狼非常敬佩。

  书中提到母狼为救小狼,利用石灰把自己化妆成一条**常常的白狗,混进猎人中救出小狼。请你仔细想一想,百兽之王是谁?老虎。不,真正的百兽之王不是别的,而是我们人类自己,动物再利害,也斗不过锋利无比的捕兽夹,从天而降的捕兽网,以及威力无穷的枪。而这条母狼却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救小狼,这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啊!这就是母爱,这就是母爱带来的勇气和智慧。这条母狼利用地形随机应变,蹭了一身石灰乔装打扮成一条白狗,骗过了猎人的双眼,救出自己的孩子,这是一匹勇敢而又聪明绝顶的狼。

  动物界还有许多这种母爱,比如说狐狸:狐狸母子如果被猎人或天敌发现,母狐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做出各种动作,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吸引敌人的注意力,让攻击对象转为自己,以确保幼崽的安全。

  母爱是最强大的力量,如果说父爱如山,那母爱就如海,容纳一切。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雪狼》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 这本书的书名是《雪国狼王》。我很喜欢其中的一小篇叫梅里山鹰。它里面主要说了鹰妈妈金蔷薇和鹰爸爸蓝嘴钩,还有鹰哥哥金追和鹰弟弟蓝灿。在鹰族的规定中,每次鹰妈妈生的两个孩子,必须要让他们自由竞争,谁才能得到父母的恩宠。可是金蔷薇不想这样做,他想一同抚养两个孩子,让他们两个同时长大。就在金蔷薇出去找食物的时候,两只小鹰开始了激烈的斗争。鹰弟弟差一点就掉了下去,还好金蔷薇找食物回来了,才阻止了这场斗争。后来金蔷薇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一个办法就是给鹰弟弟多吃点,让鹰哥哥少吃点,结果鹰弟弟长的比鹰哥哥大,结果就变成了鹰弟弟追打鹰哥哥。我觉得他们兄弟俩就应该团结进取互帮互助,一起开开心心的'长大。

  最后,金蔷薇又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谁先挑衅,就不给他食物吃,就给另一只吃,如鹰哥哥帮鹰弟弟梳理羽毛,就可以得到肉,鹰弟弟帮鹰哥哥挠脖子,也可以吃到肉。从此以后,兄弟俩相处的非常融洽。

  这本书告诉我们,虽然金蔷薇没有遵守规定,但是他最后还是成功了。所以,做什么事只要敢于打破传统观念,找到有效的方法,都是会成功的!

  《狼王梦》是一本写了紫岚这只母狼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为狼王的`故事。

  在幼狼儿还在喝奶时,母狼紫岚就很偏爱黑仔,她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黑仔身上,想让它成为狼王;当黑仔不幸被金雕吃掉后,她就把精力又放到了蓝魂儿身上,可惜蓝魂儿最终也被人类的捕兽夹子夹住而丢了性命。

  当紫岚把目光立在双毛身上时,觉得自己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无法实现了,但她没有放弃双毛,而是想了重新改变双毛的办法,就在双毛要把王位争来的时候,由于早年的被侮辱、被轻视的经历,使它在关键的一刻被它的自卑打败,最终成了饥饿的狼群口里的牺牲品。最后母狼仍然念念不忘她的狼王梦,为了保护将要生宝宝的媚媚及她的孩子们,紫岗选择了与威胁着它们生命安全的老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紫岚想让它的孩子成为狼王没有错,要是她开始不偏心,可能她的愿望早就实现了。

  暑假是美好的时光,因为在暑假里我可以尽情地阅读,充实我的精神世界。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最喜欢的就属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领衔主创的《复仇的雪狼》,其中《血染的王冠》让我受益匪浅。

  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金丝猴群的安宁,不惜生命跳下了葬王滩。它拒绝了人类的帮助,因为它明白,只有它离开猴群,金丝猴们才能回归安宁的生活。金丝猴国王那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对于生性好斗的金丝猴们来说,任何一顶荣耀的王冠,都是需要用无数个金丝猴们的拼搏和鲜血才能换来这顶王冠。人们有时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大家都说要无私奉献,当要在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之间做抉择时,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地像猴王一样牺牲自己的利益呢?

  猴王与褐尾巴猴之间的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猴王无可奈何选择牺牲自己时,褐尾巴猴竟然毫不犹豫地陪它跳下去,紧紧搂住猴王,可能是希望以这种方式让猴王迟一点离开,也可能是怕猴王没有人陪伴。在猴王把它推开时,褐尾巴猴子不但没有放开,反而把猴王抱得更紧了,最后和猴王一起沉沦了

  《血染的王冠》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让我在动物身上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做人不能只顾个人利益,要学会顾全大局。同时,我们还要保护动物,只有与它们和谐相处,才能共存于同一片蓝天下,才会使我们生活更加美好。

  从小到大,我对动物有着谜一般的喜爱。动物园是我的乐园,可爱的兔子、机灵的猴子、凶猛的狮子、狡猾的狐狸……都给我带来无限的欢乐。

  今年暑假,我买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其中的一篇《复仇的雪狼》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讲的是一只衰老而孤独的雪狼在茫茫雪原上四处游荡,原来,它的两只狼崽命丧猎人之手,它决心复仇。一位少年猎人,跟随父亲到雪野里学*打猎,而父亲却不幸被雪狼袭击。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少年遭遇雪狼,一场殊死搏斗一触即发……故事戛然而止,给我们留下了无限想象的空间。

  著名剧作家萧伯纳曾说过:“动物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去吃我的朋友。”而故事中的猎人却捕杀了幼小的狼崽,两只可爱的狼崽成了“下酒菜”,这多让人痛心啊!

  地球上,除了我们人类,还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它们是人类朝夕相处的好朋友!警犬是警察叔叔的好帮手,它们也是守卫*安的铁血卫士。科学家根据蝙蝠的声波探测,发明了超声波雷达,成为了军事上必不可少的电子设备。莱特兄弟根据鸟的飞行原理制成了飞机,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实现了人类上天的梦想。

  可我们人类回报给动物的又是什么呢?猎杀鳄鱼,将鳄鱼皮制作成皮鞋和皮包;割掉象牙,雕刻成艺术品;捕杀狐狸、貂、貉子……加工成保暖的皮草。人类的生命是可贵的,那么动物的生命也是美好的。

  有这样一个地方,气候温和,植物繁茂,是珍稀候鸟越冬栖息的理想之地。每年从霜降起,大批候鸟从数千里之外飞来过冬。湖中渔舟往来,一派江南水乡风光。每到傍晚,“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美不胜收!这就是我的家乡——东至升金湖保护区。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啊!

  辽阔的草原是动物的天堂,广阔的天空是鸟儿的梦想,宽阔的河流是鱼虾的`殿堂。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地球不只属于人类。

  《雪狼公主》读后感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雪狼公主》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是英国作家凯瑟琳?康斯特布尔写的,这本书入围英国国家奖和水磨石儿童图书奖。《雪狼公主》讲述了索菲是一个孤儿。她的监护人并不关心她,所以她对她的爸爸非常思念,还保留着爸爸照片上面的“玻璃,实际是一块非常珍贵的伏尔孔斯基家族的钻石。索菲很羡慕两个好朋友拥有温暖的家,于是想过上新的生活。假冒公主安娜和格列科夫将军想要带走无价之宝—伏尔孔斯基的钻石,变成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最终安娜丧身湖底,格列科夫也不知去向。书中第十五章写到了楼上的那个女人德米

  特里说:“如果你不尊重狼就是不尊重森林,不尊重荒野”这句话在我耳边不断回响。的确,家是一个很难离开的地方,如果离开了,一身一世都会在苦苦地寻找。所以,家是多么美好和珍贵啊!

  这本书我读懂了:人类起源于大自然,大自然就是人类的家。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家,要寻找自己的家园,尊重爱护自己的美好家园——大自然!为了人类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尊重大自然,与自然界的一切和睦相处。我们爱护大自然,就是要爱护大自然中的每一棵花花草草。尊重自然,就是尊重每一个人,每一只小动物。同学们我们千万不要刻意地去改变自然界的一切,人类应与自然和谐相处。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狼种》读后感600字优选【5】份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更让我感到不公*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一爱一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一毛一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一毛一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一毛一,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一毛一。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一爱一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虐一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一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一爱一着它一样深一爱一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一爱一。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这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我这个被说成”铁石心肠“(本人不太爱哭)的人,也感动的落了泪,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呀?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呀 ……

  一个刚从警犬学校毕业的狼狗大灰,由于外形酷似狼,被卖到马戏团当动物演员,它的饲养员名叫川妮,对它很不友好,却对一群哈巴狗十分的喜爱。大灰要演出一部叫做,《智斗大灰狼》的童话剧,剧情是这样的:一匹狼(由大灰表演),想要抓住羊,却被一群哈巴狗给拦下来。可是,每次演完,大会身上都出现了疤痕,原来是那群哈巴狗故意咬的,可是饲养员川妮却不愿意惩罚那些哈巴狗。后来他们越来越胆大,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挑衅大灰。大灰出于自卫,咬伤了一只哈巴狗,川妮认为它是危险人物,给它磨*了爪子,戴上了嘴罩。一次他们去外地演出,在半路时车坏了,只好停下来,这时大灰发出警报,预示着有危险,可是川妮好心当成驴肝肺,非但不领情还把大灰训了一顿,可是正当他要继续休息的时候,出现了两只云豹,想要制川妮为死地,川妮出于本能地大叫:”大灰!“要是一般的狗才不会管呢!更何况身上还拴着绳子,但是大灰不是一般的草狗,它猛地一拽将绳子拽断,虽然被戴着嘴罩,也没有利爪,但他还是顽强抵抗最终赶走了云豹,自己却倒在血泊里,再也起不来了,而川妮则呆呆的看着大灰,流下两行内疚的泪 ……

  读了这本书我很受感动,人们常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可是人们常常犯这样的错误,以貌取人,总是以人的相貌来评定他的好坏,大灰之所以长得像狼是一种返祖现象,其它的狼狗之所以不像狼是因为这种返祖现象不明显,我想如果大灰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狗,也就不会出现这么惨的结局了,这就是问题的结症所在,起因就是大灰的相貌,就是这么一种判断,才导致了很多问题和惨剧的发生,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他指出了问题,不要让这种情况再度发生。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是唯一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狼种》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篇小说讲的是狼犬大灰的故事。

  大灰是一只狼犬,身上有狼的血统,它是阳光马戏团的演员,专门演大灰狼。大灰在进阳光马戏团之前是警犬学校的一条警犬,所有人都觉得大灰不是狗是狼,虽然他的各项考核成绩都很好,但是因为相貌非狼非犬,所以被人排斥,不被接受。毕业后,其他的警犬被抢购一空,只有大灰无人问津。直到有一天马戏团团长收留了它,但是负责训练它的女演员川妮只喜欢那些哈巴狗,很讨厌大灰。连哈巴狗都仗势欺负大灰,经常弄得它遍体鳞伤。有一天,马戏团外出演出,川妮突然受到了云豹的攻击,在这危险时刻,川妮宠爱的哈巴狗们早就逃得无影无踪,只有大灰挺身而出,它与云豹英勇搏斗,最终用血迹斑斑的`的躯体保护了川妮,而自己却牺牲了生命。川妮抱着大灰,眼角流出了内疚的泪水……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大灰既有狗的忠诚又有狼的凶猛和勇敢,虽然主人因他的相貌不好而讨厌它、冷落它,但是在主人遭遇危险的时候,它不计前嫌,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用生命来保护主人。大灰没有讨人喜欢的外表,但它却拥有一颗善良、勇敢和忠诚的心。

  从大灰身上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貌取人。我们班就有一个同学,学*并不是很突出,有一次,他右手骨折,可是他坚持用左手完成作业,没有因为骨折落下功课,因为他的坚强,他当上了我们学校的升旗手,并被评上了感动班级人物,这可是我们人人都向往的荣誉。虽然他的学*不是最好的,但是他的毅力值得我们学*。

  《狼种》这篇小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受益匪浅。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种》。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关于狼的小故事。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狼种》。里面的大致内容写的是一只狗,它有狼的血统。因此别人都害怕它,以为它是一只真正的狼。它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被别人领到了马戏团。马戏团里的其他动物很不喜欢它,总是欺负它。

  将要出去表演时,经过了一个山谷。突然跳出两只云豹。那些其他其他小动物都只顾着自己逃跑,没有人管他们的主人,只有它挺身而出,差点丢了自己的性命。

  后来主人后悔了,不应该只顾着那些可爱的哈巴狗们,而不去管这只忠诚的狗——大灰。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大灰很忠诚。它在其他动物没有警惕的情况下,在自己被铁链拴住的情况下,咬断铁链,脖子上挂着办条铁链去扑咬云豹。可惜它戴着口罩,爪子也被剪掉了,所以没有顺利把两只云豹给咬死,抓死。它不管*时主人对他的态度,它只知道自己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

  毕竟,云豹是没有带着口罩剪掉锋利的爪子的。他们把大灰咬的遍体鳞伤。虽然大灰最后把他们赶跑了,但是自己的腹部也被咬了一口,再加上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铁链,一条肠子就顺着铁链流了出来。

  在读的时候,我心里就想:这么好的一条狗,总是被误会,要是我在场的话一定会把真相告诉主人。要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我一定不会把它留在警犬学校,把它带回家领养。可惜这条狗跟错了主人最后竟落得这样的下场。哎,真是可惜。

  现在的人也是这样,就像那个主人总是听信别人的谣言而去误会那个正确的人。古代人也是这样只听信那些小人的话,而不去听那些君子的话,最后国家灭亡。"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或许《阿房宫赋》中的这句话是最好的解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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