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荒原狼》读后感1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荒原狼》读后感2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荒原狼》读后感3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荒原狼》读后感4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荒原狼》读后感5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

《荒原狼》读后感1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荒原狼》读后感2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荒原狼》读后感3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荒原狼》读后感4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荒原狼》读后感5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

  冰波曾说:“我的作品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带来幸福,让孩子们的作文水*提高。”

  《狼蝙蝠》主要是围绕着“拯救”来写的。在史前智慧生物的“狼蝙蝠”,在晚上望着月亮收集强大的内能,能在令一个空间扭曲。在恐龙时代来了灾难之祸,它们种族到南极来长眠,经过上亿年,终于等到了一种智慧生物——人类。科学家们发现密秘,开始研究。可是能与“狼蝙蝠”沟通或心相通的居然是一位小女孩——丽丽。“狼蝙蝠”因此为人类的信任化为化石,而其它的“狼

  蝙蝠”还在等待智慧生物来“拯救”它们。

  如果人类都怀有爱,那么我们就可以“拯救“狼蝙蝠”,也可以“拯救”自我。以后,还会智慧生物等待着我们去“拯救”它们。

  “狼蝙蝠”被“拯救”了。人可以与“狼蝙蝠”沟通,人可以与宇宙沟通,大人可以与小孩沟通,人还可以跟不同的人沟通。作者胆大的精心设计了一部神秘的内容,使我们读者越看越想看,越读越想读。

  《狼蝙蝠》这本书中有一些精彩部分使我震惊:在他的前面,出现了一个冰洞。洞口大约有一米,往下看,黑洞洞的,看不到底。他捡了一块冰,往洞里丢了下去。没有听到碰底的声音。五秒钟,十秒钟,一分钟,还是没有听到碰底的声音;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体验。他先是一种想小便的感觉,接着就是一种在飞翔的感觉,身体变得很轻盈,再下去,他便觉得不是在往下掉,而是像上飘了,到最后,他倒是有一点想睡觉了。这两个段落使我觉得这个洞很奇怪。

  总之,《狼蝙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直得我们一读。

  二年级的时候,我读了冰波的作品《狼蝙蝠》。冰波本命叫赵冰波。1951年出生在杭州。1979年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作品以童话为主,从婴幼儿至中学生均有适合年龄的作品。作品抒情、优美。富有诗境、意境。《狼蝙蝠》曾荣获五个奖项: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第三届全国优秀儿童读物一等奖、第三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作品奖、第四届*儿童文学奖二等奖、第三届浙江鲁迅文学艺术奖优秀成果奖。

  狼蝙蝠主要讲:一支神秘的科考队伍在南极冰川缓缓移动,带队的是大名鼎鼎的自由院士申其教授。申教授发现了一个以前在地球上从来没有见过的巨大动物————休眠状态的狼蝙蝠。他用自己发明的针剂复活了狼蝙蝠。最后狼蝙蝠变成了一座化石。当我读完第十章化石的时候,我觉得这一章很令我感动,它讲了狼蝙蝠在死的时候的哀叹,小男孩林达为此很悲伤,而且文章结尾的省略号给人以无限的遐想。我目不转睛地看完了,这一章。我在琢磨主人公丽丽长大后会发生神秘事情呢?从故事的开始,一直想到狼蝙蝠们变成了化石。想着丽丽成了科学家,她的后人望着狼蝙蝠化石失声哭泣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这就是狼蝙蝠的故事。

  狼蝙蝠的智慧令人类难以琢磨,冰波那淡淡的文笔,时而忧郁读后感 ,时而感伤。有时,还有一丝幽默,让人有惊喜感。

  《狼蝙蝠》是冰波的作品,我读过之后受益匪浅。故事说的是申教授带着一支探险队去南极,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动物。它的身体非常的庞大,如同中生代的恐龙。可是,它又不是恐龙。它长着一个巨大的像狼一样的头,它的四肢既结实又显得十分的灵巧,在四肢和尾部之间长着皮膜,看起来就像是蝙蝠,不过它有非常巨大的身体。申教授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狼蝙蝠”。虽然它的样子很恐怖,但它确有一个善良而纯洁的心。他们做了一个特大冰柜,把狼蝙蝠带回到了他们的实验室。

  申教授助手的女儿叫丽丽,丽丽对恐龙特别痴迷,申教授给狼蝙蝠注射了一种药水使狼蝙蝠复活了。丽丽被狼蝙蝠吞进了肚子里。在狼蝙蝠的肚子里,丽丽学会了狼蝙蝠的语言,也是第一个弄懂狼蝙蝠秘密的人……军队要把狼蝙蝠杀掉,申教授不忍心,把狼蝙蝠放了。但是很遗憾,最终狼蝙蝠还是变成了化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尊敬生命,热爱生命。我很欣赏科学家们对科学研究的执着和不放弃,今后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做一个认真、努力的人。

  我读过许多引人入胜的优秀童话故事,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今年暑假与妈妈一起读的作家冰波叔叔写的《狼蝙蝠》。

  在南极,国家科学院院士其教授带领科考队发现了一种巨大的生物狼蝙蝠。申教授费尽脑汁才把它带回去研究。他发现狼蝙蝠处在既没有死亡也非存活的一种不同寻常的休眠状态。于是申教授想让它复活,就注射了一支能让物体在一定的时间内存活的药剂下去。之后申教授便陷入一种深深的苦恼之中,他给狼蝙蝠注射的药剂里,有一种可能会让它死亡的可怕的物质。

  这时,申教授的小助手女儿丽丽听说申教授发现狼蝙蝠,激动得一蹦三尺高,让爸爸带好去看儿狼蝙蝠。不料狼蝙蝠一口就把丽丽“吞”进了肚子里,但是丽丽却安然无恙地在狼蝙蝠的.身体里学会了和狼蝙蝠交谈,还知道它叫艾莫。

  艾莫“吞食”丽丽后,加深了人类对它的误会,派军队来猎杀艾莫。艾莫使用它强大的内能使空间扭曲逃出了笼子,带着丽丽来到沙漠,并向丽丽诉说了它们种族的故事。原来狼蝙蝠是中生代地球的第一批智慧动物,它们具有很高的智慧和很强大的内能。在恐龙灭绝前夕,它们全部迁徙到看南极,进入了另一种生存状态——休眠,在深深的的冰层下。

  就在军队瞄准艾莫的时候,忽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申教授和司*走下里,申教授懊悔地说:“艾莫即将为那支让它复活的药剂而付出生命,它马上就要石化了。”这时,人们才真正的了解到狼蝙蝠的秘密。

  然而,在南极的茫茫冰川下,还有成千上万只狼蝙蝠,等待着他们的命运。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人类应该要保护动物,而不是伤害它们。世界上的野生熊猫不足一千二百只,还有白虎、扬子鳄等动物它们都濒临死亡。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

  这本书是我今天才读的,读它的时候我的心情很激动。

  《狼蝙蝠》这本书主要书的是:研究院的自由院士申博士发现了一只在洞里沉睡了大约一亿年的大怪物,并给它取名为“狼蝙蝠”。这一怪物让小学生丽丽产生了浓厚兴趣,与它结为朋友,并且在关键时刻救了它一命。

  读完这本书,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早上,我与好朋友走在马路上,边聊天边往学校方向走去,来到学校,我放下书包,开始扫地,扫完地,有一位同学很焦急地说“有谁看见我的文具盒,我的文具盒不见了。”我突然想起那位同学的文具盒是朋友最喜欢的那一种。经过调查,老师知道了文具盒的去向,把朋友叫到办公室,很生气地说“做人都做不好,学*再好又有什么用,这两天你也不要来上课了,回家反省反省。”第二天,我通过多方调查,知道朋友家里经济十分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来买钢笔之类的文具。知道后,我立刻把这一情况和老师反映。我原本以为老师会原谅他,可事实却让我大吃一惊,老师希望她在家多反省几天,让她领略到学生的做人之道。可是我还是没有气馁,再三请求老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努力”,老师终于答应了。她回来上课了,灿烂的笑容如阳光般温暖了我的心。

  我觉得人总会遇到些困难,经过我们之间的互相帮助,“难题”也不再是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依然久久不能*静……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雪狼》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 这本书的书名是《雪国狼王》。我很喜欢其中的一小篇叫梅里山鹰。它里面主要说了鹰妈妈金蔷薇和鹰爸爸蓝嘴钩,还有鹰哥哥金追和鹰弟弟蓝灿。在鹰族的规定中,每次鹰妈妈生的两个孩子,必须要让他们自由竞争,谁才能得到父母的恩宠。可是金蔷薇不想这样做,他想一同抚养两个孩子,让他们两个同时长大。就在金蔷薇出去找食物的时候,两只小鹰开始了激烈的斗争。鹰弟弟差一点就掉了下去,还好金蔷薇找食物回来了,才阻止了这场斗争。后来金蔷薇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一个办法就是给鹰弟弟多吃点,让鹰哥哥少吃点,结果鹰弟弟长的比鹰哥哥大,结果就变成了鹰弟弟追打鹰哥哥。我觉得他们兄弟俩就应该团结进取互帮互助,一起开开心心的'长大。

  最后,金蔷薇又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谁先挑衅,就不给他食物吃,就给另一只吃,如鹰哥哥帮鹰弟弟梳理羽毛,就可以得到肉,鹰弟弟帮鹰哥哥挠脖子,也可以吃到肉。从此以后,兄弟俩相处的非常融洽。

  这本书告诉我们,虽然金蔷薇没有遵守规定,但是他最后还是成功了。所以,做什么事只要敢于打破传统观念,找到有效的方法,都是会成功的!

  《狼王梦》是一本写了紫岚这只母狼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为狼王的`故事。

  在幼狼儿还在喝奶时,母狼紫岚就很偏爱黑仔,她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黑仔身上,想让它成为狼王;当黑仔不幸被金雕吃掉后,她就把精力又放到了蓝魂儿身上,可惜蓝魂儿最终也被人类的捕兽夹子夹住而丢了性命。

  当紫岚把目光立在双毛身上时,觉得自己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无法实现了,但她没有放弃双毛,而是想了重新改变双毛的办法,就在双毛要把王位争来的时候,由于早年的被侮辱、被轻视的经历,使它在关键的一刻被它的自卑打败,最终成了饥饿的狼群口里的牺牲品。最后母狼仍然念念不忘她的狼王梦,为了保护将要生宝宝的媚媚及她的孩子们,紫岗选择了与威胁着它们生命安全的老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紫岚想让它的孩子成为狼王没有错,要是她开始不偏心,可能她的愿望早就实现了。

  暑假是美好的时光,因为在暑假里我可以尽情地阅读,充实我的精神世界。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最喜欢的就属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领衔主创的《复仇的雪狼》,其中《血染的王冠》让我受益匪浅。

  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金丝猴群的安宁,不惜生命跳下了葬王滩。它拒绝了人类的帮助,因为它明白,只有它离开猴群,金丝猴们才能回归安宁的生活。金丝猴国王那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对于生性好斗的金丝猴们来说,任何一顶荣耀的王冠,都是需要用无数个金丝猴们的拼搏和鲜血才能换来这顶王冠。人们有时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大家都说要无私奉献,当要在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之间做抉择时,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地像猴王一样牺牲自己的利益呢?

  猴王与褐尾巴猴之间的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猴王无可奈何选择牺牲自己时,褐尾巴猴竟然毫不犹豫地陪它跳下去,紧紧搂住猴王,可能是希望以这种方式让猴王迟一点离开,也可能是怕猴王没有人陪伴。在猴王把它推开时,褐尾巴猴子不但没有放开,反而把猴王抱得更紧了,最后和猴王一起沉沦了

  《血染的王冠》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让我在动物身上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做人不能只顾个人利益,要学会顾全大局。同时,我们还要保护动物,只有与它们和谐相处,才能共存于同一片蓝天下,才会使我们生活更加美好。

  从小到大,我对动物有着谜一般的喜爱。动物园是我的乐园,可爱的兔子、机灵的猴子、凶猛的狮子、狡猾的狐狸……都给我带来无限的欢乐。

  今年暑假,我买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其中的一篇《复仇的雪狼》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讲的是一只衰老而孤独的雪狼在茫茫雪原上四处游荡,原来,它的两只狼崽命丧猎人之手,它决心复仇。一位少年猎人,跟随父亲到雪野里学*打猎,而父亲却不幸被雪狼袭击。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少年遭遇雪狼,一场殊死搏斗一触即发……故事戛然而止,给我们留下了无限想象的空间。

  著名剧作家萧伯纳曾说过:“动物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去吃我的朋友。”而故事中的猎人却捕杀了幼小的狼崽,两只可爱的狼崽成了“下酒菜”,这多让人痛心啊!

  地球上,除了我们人类,还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它们是人类朝夕相处的好朋友!警犬是警察叔叔的好帮手,它们也是守卫*安的铁血卫士。科学家根据蝙蝠的声波探测,发明了超声波雷达,成为了军事上必不可少的电子设备。莱特兄弟根据鸟的飞行原理制成了飞机,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实现了人类上天的梦想。

  可我们人类回报给动物的又是什么呢?猎杀鳄鱼,将鳄鱼皮制作成皮鞋和皮包;割掉象牙,雕刻成艺术品;捕杀狐狸、貂、貉子……加工成保暖的皮草。人类的生命是可贵的,那么动物的生命也是美好的。

  有这样一个地方,气候温和,植物繁茂,是珍稀候鸟越冬栖息的理想之地。每年从霜降起,大批候鸟从数千里之外飞来过冬。湖中渔舟往来,一派江南水乡风光。每到傍晚,“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美不胜收!这就是我的家乡——东至升金湖保护区。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啊!

  辽阔的草原是动物的天堂,广阔的天空是鸟儿的梦想,宽阔的河流是鱼虾的`殿堂。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地球不只属于人类。

  《雪狼公主》读后感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雪狼公主》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是英国作家凯瑟琳?康斯特布尔写的,这本书入围英国国家奖和水磨石儿童图书奖。《雪狼公主》讲述了索菲是一个孤儿。她的监护人并不关心她,所以她对她的爸爸非常思念,还保留着爸爸照片上面的“玻璃,实际是一块非常珍贵的伏尔孔斯基家族的钻石。索菲很羡慕两个好朋友拥有温暖的家,于是想过上新的生活。假冒公主安娜和格列科夫将军想要带走无价之宝—伏尔孔斯基的钻石,变成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最终安娜丧身湖底,格列科夫也不知去向。书中第十五章写到了楼上的那个女人德米

  特里说:“如果你不尊重狼就是不尊重森林,不尊重荒野”这句话在我耳边不断回响。的确,家是一个很难离开的地方,如果离开了,一身一世都会在苦苦地寻找。所以,家是多么美好和珍贵啊!

  这本书我读懂了:人类起源于大自然,大自然就是人类的家。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家,要寻找自己的家园,尊重爱护自己的美好家园——大自然!为了人类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尊重大自然,与自然界的一切和睦相处。我们爱护大自然,就是要爱护大自然中的每一棵花花草草。尊重自然,就是尊重每一个人,每一只小动物。同学们我们千万不要刻意地去改变自然界的一切,人类应与自然和谐相处。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狼》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读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贪吃的狼》。

  有一天,红狼要和它的哥哥一起去外面玩。它们说好在红狼的家里见面,不到一会儿,红狼它的的哥哥就来到了它家中,它们自己高兴笑了笑。然后它们就齐口同声说:“我们一起出去玩耍、找东西吃吧!”于是,它们俩兄弟就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来到一个农民家的门外。红狼说:“我去给咋们两个抓一只小羊羔来吃吧!于是,红狼就去抓了一只小羊羔,等红狼抓来了小羊羔,它们俩美美的吃了一顿,吃饱了。红狼又对他的哥哥说:“哥哥,这家里还有很多的猪肉,现在,我就去拿些吧!”哥哥对弟弟红狼说:“你去吧!我还要抓一只小羊羔,来让我们吃。”于是,哥哥就去抓小羊羔,可是红狼闻到猪肉那香香的气味,就大口的吃了一顿。等红狼看见农民们要来了以后,所以,它就赶快想从洞里爬出去,可是它刚才把自己的肚子吃得又圆又大,所以它没能钻出去,等农民发现了红狼,就拿着斧头把红狼给砍死了。

  红狼的爸爸妈妈和哥哥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它们伤心的掉下了眼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如果红狼不那么贪吃的话,也许它不会死。

  今天我读了《海狼》。这本书是讲范·卫登绅士遇到了海难,被恶魔号救上了船。经过艰苦、漫长的海上旅行,范·卫登终于回到了英国。

  《海狼》的主人公是恶魔号的船长,他的名字就叫海狼。海狼长着一副倒三角身材,身体都是肌肉,非常结实。但他脾气暴躁,力气大得惊人,性格残忍。他一刀就可以将原来船上的大副杀死。

  在航行过程中,大海是变幻莫测的,他们的船遇上了海啸、热带风暴,恶魔号在船长海狼的带领下,成功的躲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恶魔号还碰到了海狼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两条船大战一场,恶魔号损失惨重。就在这时,范·卫登和莫德——一个在东京号遇难被救起来的女孩,乘着小艇逃到了无人岛上。他们用海豹皮做了房子,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发现了,恶魔号至今已破烂不堪。船长海狼也死了。他们就乘着这艘船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海狼虽然航行技术高超,但脾气暴躁,所以不讨人喜欢。范·卫登原来是一个被别人抚养的人,在恶魔号上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在无人岛上已经学会了照顾别人。以后我也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父母操心,同时在一些时候,我要学会帮助自己的父母。

  当我读完了《最后一匹狼》这个感染人心的故事时,我忍不住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转,心啊,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眼前幻出小女孩和小男孩开心的背影,又幻出小男孩被老爷爷杀死时的情景……

  当看到雪儿和小男孩在一起玩时,我是又开心又高兴,当读到老爷爷发誓杀死小男孩时,我的心一阵阵的颤抖,当我又读到雪儿撕心裂肺的哭着求爷爷不要杀死小男孩时,我的心被雪儿哭碎了……雪儿终于重重的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最后一匹狼》读后感400字。老爷爷急忙上山请郎中为雪儿看病,郎中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最后又语重心长的对老爷爷说:“这病,须得一颗狼心,方可治愈。”老爷爷狠狠的点点头,并暗下决心要杀死小男孩。

  雪儿微微的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看见小男孩在雪儿的床边,雪儿微微颤颤的伸出双手,想要拉住小男孩,可这时,老爷爷回来了,瞄准小男孩一枪命中,小男孩倒在血泊中,嘴唇微微张开,向是和小女孩在说着什么,可使终没有说出来。

  爱护动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想,用在这里,也是相通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动物的生命,尽量不要伤害它们。

  狼的狡猾与人的机智是无法抗衡的,在蒲松龄的狼里描绘了一幅人与狼的拼搏。

  我们要学*屠户在后面掌握地形,机智出击。他也证明了一个道理,“大丈夫能屈能伸。”本文通过写一个屠户遇狼,经过惧狼、御狼最后杀狼的故事,让我明白狼再狡猾也斗不过人,也告诫人们像狼一样的恶势力应丢掉幻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最后才能取得胜利。

  《狼》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狼》让我幸福,让我快乐,让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文中写一狼诱敌于前,一狼隧入而攻其后,两狼如此“合作”,其心计与人无异,令人称奇。作者是把这个故事当作奇事逸闻来写的,主要突出故事之“奇”,不一定有什么深意。当然,人们可以从中受到某些启发:认为这个故事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论怎样狡诈,终归要失败的,或者认为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存有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经典寓言这一章节是《小故事大启示》中最后一个章节,也是告诉我道理最深刻的章节。《牧羊人与狼》这个小故事就收录于经典寓言这个章节。牧羊人和狼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它们是好还是坏?故事的起源和结果又是怎样的呢?故事中的道理有会是什么样的呢?在下面的故事中,大家就一定会明白的。在作文的最后,大家还可以体会我从故事中领悟到的道理。

  《牧羊人与狼》这个小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一个牧羊人意外地捡到了一只小狼,他把小狼带回家养,盼着小狼快一点长大,但是,牧羊人的目的是让这只自己养大的狼去偷别人家的羊。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在牧羊人的期盼下,小狼终于长大了,它尖利的牙齿和凶狠的眼神就是最好的证明。牧羊人觉得时机到了,就教它怎样去偷抢别人家的小羊,并且不让别人发现。狼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就听主人的话,轻轻进别人家羊圈,吓晕羊,再拖回主人家。他做了几次后,觉得这样不好,但又不能违背主人的意愿。一天,主人又让狼去偷羊,狼忍无可忍地说:“你让我养成偷的*惯,那你也得看好你的羊,我生气的时候,可不能保证它们是安全的。”

  看来,让别人替你做坏事的时候,同时你自己也要小心跟着遭殃。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