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狼妻》读后感1

  《狼世界》这本书讲述了《残狼灰满》,《狼妻》,《红奶羊》和《狼种》四个惊心动魄的关于狼的故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关于狼的新世界,读了这本书,使我对狼产生了新的认识!

  第一, 狼性除了凶悍,还有另一面----在我心中,狼性是非常凶狠的,它吃人,对曾经救过它的恩人也不放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很多大人对小孩子也是这样讲的。通过读《狼世界》,我知道了狼性也有另一面。例如《狼妻》中黑母狼对“丈夫”很温存,特别是在撕破狼皮,露出真面目以后,它最后仍然对假丈夫网开一面地走了。再如, “黑球”狼宁可饿死,自己绝不吃,也不让妻子吃曾经哺育过它长大的“奶娘”----红奶羊茜露儿。

  第二, 狼生存的环境是非常艰辛的,为了生存,猎食时经常回受伤,还要遭遇猎人、猎狗捕杀儿面临死亡,还有狼世界里狼酋争夺时的你死我活。但是狼仍然生存着繁衍着。狼的顽强性格真让我佩服!

  第三, 狼也有生存的智慧---比如:狼能自我疗伤,受伤了,就爬到簧沟去用尖尖的嘴吻挖几株血丹的根根,嚼的糜烂,和到稀泥里再敷在伤口上,狼群想偷吃绵羊时常用调虎离山的战术,母狼难产死去,为了救活还要吃奶的狼崽,公狼想尽办法捉到一只红崖奶羊,让它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这些都表现狼狼群生存的智慧。

  我感谢沈石溪叔叔披上狼皮,深入狼穴,真实地记录了狼世界的神秘!也要学*狼的顽强精神,勇于在困难中磨练意志,学会自我保护和发展。

《狼妻》读后感2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狠、残忍、狡猾,今天,看了《狼妻》篇小说,我彻底***了我以往的看法。

  这篇小说“我”主人公年轻时,喝醉酒,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进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喝醉酒的想法让我迫不及待地往下一页看,让我大吃一惊,主人公接下去会怎样呢?让我来说一说吧。

  从接受食物把丈夫扔进洞,依依不舍地把丈夫放去捕猎,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骗母狼,母狼更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的聪明,多么地在保护孩子,母狼竟然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友依依不舍,以及能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瞒住了主人公,体现出母狼的聪明。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来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还给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堂课是“报恩”。

  《狼妻》这篇小说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作文评语:这个故事对小作者影响很深,因为作者十分渴望将这个故事分享出来。小作者在讲述故事时花了大量的篇幅和精力来完善内容,企图让读者也能喜欢上这个故事,但是读后感其实更多的是需要谈你的思考和收获,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故事内容之上。所以小作者还需要把你读完书后复杂的情感梳理一番,找出一个最打动你的点,塑造成文章主题来写哦!

《狼妻》读后感3

  读完《狼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认识有残忍、贪婪、狡猾,但在我读完《狼妻》的后一秒,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 作者和他的向导强巴放置在小路上的捕兽夹夹死了大公狼,使得那只快要分娩的母狼无依无靠。作者酒后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出公狼,走进野狼的生活。我一开始看到这,有些奇怪,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一下。但我看到母狼将要咬断作者喉管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都悬到嗓子眼了,一直在为作者担惊受怕。但我也佩服作者的勇气,要是换做我,我一定会吓得说不出话来的。 最终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是大自然不容人的法则。真是两难得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替他捏了一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作者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怀疑。 后来,当我吧整个故事读完,细细回味时,我这才猛得明白过来,母狼是多么聪明啊,而我又是多么天真,以为母狼真的'被作者骗了。原来作者从第一天就没有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从第一天开始就被识破了,母狼是多么聪明呀!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把自己失去丈夫的伤痛埋在心里,与丈夫仇人同吃同住,还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狼”意,这太不可思议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米浪的所作所为竟成功地骗取了作者的信任,使作者为它提供美味的食物以及有依靠感的保护。

  这就是母爱,伟大的母爱。就像比尔说的:母爱是世间最强大的力量。难道不是吗?母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忍受了如此巨大的伤痕。这就是母爱,一个出于母狼的母爱。

《狼妻》读后感4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为了孩子,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狼妻》读后感5

  上个月妈妈给我买了六本书,作者都是沈石溪,在这六本书当中,最感人的就是《狼妻》了。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九六九年出生于上海,是一个专门写动物小说的业余作家。

  《狼妻》就是他的动物小说中的一本,共收了有关狼的四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名字就叫《狼妻》,它讲了一个猎人打死了一只公狼,住在他家的动物研究员看见了狼皮,就把它缝起来,自己钻进去,装成了那只公狼的样子,混进狼巢,想借机研究狼的生活*性。他骗过了母狼,并对已经怀孕的母狼百般照顾。但人终究是人,母狼还是发现了这只公狼是人假扮的,便向他发起了进攻。但在千钧一发之际,母狼似乎念起了旧情,放过了这只对她并没有恶意的假公狼。而且,母狼后来还在一次狼群要来袭击假公狼时,巧妙地救了他一命,使研究员能安全返回。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心想原来狼也懂得报恩,照这个样子看来,狼虽然是冷血动物,可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感情的呀!

  后面的三个故事,分别讲了狼的母爱、父爱和狼夫妻之间的彼此信任与关爱,都非常令人感动。尤其是那个《狼狈》的故事,猎人以为那是一对狼狈为奸的“狼狈”,放出了一群猎狗去追杀它们。那狼为了救狈,几次三番放弃了独自逃生的机会,背着狈拼命突围。最后,那只狼本已突出重围,回头却发现狈已被猎狗团团围住,浑身是伤,快要死了。它不忍心抛下狈,又杀回狗群,想去救狈,但它最终和狈一起死了。这时,猎人们才发现,那只一直被公狼驮在背上的,其实不是狈,而是它的狼妻,只是它的狼妻的两只前脚以前就断了。

  从这几个感人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连狼都那样有感情,何况我们人类呢?*时我们一定要多关心妈妈,爸爸,他们工作辛苦,需要我们的关心。我们还要尊敬爷爷和奶奶,他们照顾着我们,让我们吃得好,睡得好,无忧无虑地生活,我们要懂得感恩,做一个有孝心的人。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

《狼妻》读后感1

  《狼世界》这本书讲述了《残狼灰满》,《狼妻》,《红奶羊》和《狼种》四个惊心动魄的关于狼的故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关于狼的新世界,读了这本书,使我对狼产生了新的认识!

  第一, 狼性除了凶悍,还有另一面----在我心中,狼性是非常凶狠的,它吃人,对曾经救过它的恩人也不放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很多大人对小孩子也是这样讲的。通过读《狼世界》,我知道了狼性也有另一面。例如《狼妻》中黑母狼对“丈夫”很温存,特别是在撕破狼皮,露出真面目以后,它最后仍然对假丈夫网开一面地走了。再如, “黑球”狼宁可饿死,自己绝不吃,也不让妻子吃曾经哺育过它长大的“奶娘”----红奶羊茜露儿。

  第二, 狼生存的环境是非常艰辛的,为了生存,猎食时经常回受伤,还要遭遇猎人、猎狗捕杀儿面临死亡,还有狼世界里狼酋争夺时的你死我活。但是狼仍然生存着繁衍着。狼的顽强性格真让我佩服!

  第三, 狼也有生存的智慧---比如:狼能自我疗伤,受伤了,就爬到簧沟去用尖尖的嘴吻挖几株血丹的根根,嚼的糜烂,和到稀泥里再敷在伤口上,狼群想偷吃绵羊时常用调虎离山的战术,母狼难产死去,为了救活还要吃奶的狼崽,公狼想尽办法捉到一只红崖奶羊,让它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这些都表现狼狼群生存的智慧。

  我感谢沈石溪叔叔披上狼皮,深入狼穴,真实地记录了狼世界的神秘!也要学*狼的顽强精神,勇于在困难中磨练意志,学会自我保护和发展。

《狼妻》读后感2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狠、残忍、狡猾,今天,看了《狼妻》篇小说,我彻底***了我以往的看法。

  这篇小说“我”主人公年轻时,喝醉酒,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进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喝醉酒的想法让我迫不及待地往下一页看,让我大吃一惊,主人公接下去会怎样呢?让我来说一说吧。

  从接受食物把丈夫扔进洞,依依不舍地把丈夫放去捕猎,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骗母狼,母狼更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的聪明,多么地在保护孩子,母狼竟然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友依依不舍,以及能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瞒住了主人公,体现出母狼的聪明。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来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还给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堂课是“报恩”。

  《狼妻》这篇小说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作文评语:这个故事对小作者影响很深,因为作者十分渴望将这个故事分享出来。小作者在讲述故事时花了大量的篇幅和精力来完善内容,企图让读者也能喜欢上这个故事,但是读后感其实更多的是需要谈你的思考和收获,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故事内容之上。所以小作者还需要把你读完书后复杂的情感梳理一番,找出一个最打动你的点,塑造成文章主题来写哦!

《狼妻》读后感3

  读完《狼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认识有残忍、贪婪、狡猾,但在我读完《狼妻》的后一秒,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 作者和他的向导强巴放置在小路上的捕兽夹夹死了大公狼,使得那只快要分娩的母狼无依无靠。作者酒后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出公狼,走进野狼的生活。我一开始看到这,有些奇怪,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一下。但我看到母狼将要咬断作者喉管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都悬到嗓子眼了,一直在为作者担惊受怕。但我也佩服作者的勇气,要是换做我,我一定会吓得说不出话来的。 最终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是大自然不容人的法则。真是两难得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替他捏了一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作者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怀疑。 后来,当我吧整个故事读完,细细回味时,我这才猛得明白过来,母狼是多么聪明啊,而我又是多么天真,以为母狼真的'被作者骗了。原来作者从第一天就没有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从第一天开始就被识破了,母狼是多么聪明呀!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把自己失去丈夫的伤痛埋在心里,与丈夫仇人同吃同住,还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狼”意,这太不可思议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米浪的所作所为竟成功地骗取了作者的信任,使作者为它提供美味的食物以及有依靠感的保护。

  这就是母爱,伟大的母爱。就像比尔说的:母爱是世间最强大的力量。难道不是吗?母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忍受了如此巨大的伤痕。这就是母爱,一个出于母狼的母爱。

《狼妻》读后感4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为了孩子,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狼妻》读后感5

  上个月妈妈给我买了六本书,作者都是沈石溪,在这六本书当中,最感人的就是《狼妻》了。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九六九年出生于上海,是一个专门写动物小说的业余作家。

  《狼妻》就是他的动物小说中的一本,共收了有关狼的四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名字就叫《狼妻》,它讲了一个猎人打死了一只公狼,住在他家的动物研究员看见了狼皮,就把它缝起来,自己钻进去,装成了那只公狼的样子,混进狼巢,想借机研究狼的生活*性。他骗过了母狼,并对已经怀孕的母狼百般照顾。但人终究是人,母狼还是发现了这只公狼是人假扮的,便向他发起了进攻。但在千钧一发之际,母狼似乎念起了旧情,放过了这只对她并没有恶意的假公狼。而且,母狼后来还在一次狼群要来袭击假公狼时,巧妙地救了他一命,使研究员能安全返回。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心想原来狼也懂得报恩,照这个样子看来,狼虽然是冷血动物,可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感情的呀!

  后面的三个故事,分别讲了狼的母爱、父爱和狼夫妻之间的彼此信任与关爱,都非常令人感动。尤其是那个《狼狈》的故事,猎人以为那是一对狼狈为奸的“狼狈”,放出了一群猎狗去追杀它们。那狼为了救狈,几次三番放弃了独自逃生的机会,背着狈拼命突围。最后,那只狼本已突出重围,回头却发现狈已被猎狗团团围住,浑身是伤,快要死了。它不忍心抛下狈,又杀回狗群,想去救狈,但它最终和狈一起死了。这时,猎人们才发现,那只一直被公狼驮在背上的,其实不是狈,而是它的狼妻,只是它的狼妻的两只前脚以前就断了。

  从这几个感人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连狼都那样有感情,何况我们人类呢?*时我们一定要多关心妈妈,爸爸,他们工作辛苦,需要我们的关心。我们还要尊敬爷爷和奶奶,他们照顾着我们,让我们吃得好,睡得好,无忧无虑地生活,我们要懂得感恩,做一个有孝心的人。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

  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助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后来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内容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希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

  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

  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

  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的地方还有许多。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与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

  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天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直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天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后来,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衡吧。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雪狼》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 这本书的书名是《雪国狼王》。我很喜欢其中的一小篇叫梅里山鹰。它里面主要说了鹰妈妈金蔷薇和鹰爸爸蓝嘴钩,还有鹰哥哥金追和鹰弟弟蓝灿。在鹰族的规定中,每次鹰妈妈生的两个孩子,必须要让他们自由竞争,谁才能得到父母的恩宠。可是金蔷薇不想这样做,他想一同抚养两个孩子,让他们两个同时长大。就在金蔷薇出去找食物的时候,两只小鹰开始了激烈的斗争。鹰弟弟差一点就掉了下去,还好金蔷薇找食物回来了,才阻止了这场斗争。后来金蔷薇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一个办法就是给鹰弟弟多吃点,让鹰哥哥少吃点,结果鹰弟弟长的比鹰哥哥大,结果就变成了鹰弟弟追打鹰哥哥。我觉得他们兄弟俩就应该团结进取互帮互助,一起开开心心的'长大。

  最后,金蔷薇又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谁先挑衅,就不给他食物吃,就给另一只吃,如鹰哥哥帮鹰弟弟梳理羽毛,就可以得到肉,鹰弟弟帮鹰哥哥挠脖子,也可以吃到肉。从此以后,兄弟俩相处的非常融洽。

  这本书告诉我们,虽然金蔷薇没有遵守规定,但是他最后还是成功了。所以,做什么事只要敢于打破传统观念,找到有效的方法,都是会成功的!

  《狼王梦》是一本写了紫岚这只母狼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为狼王的`故事。

  在幼狼儿还在喝奶时,母狼紫岚就很偏爱黑仔,她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黑仔身上,想让它成为狼王;当黑仔不幸被金雕吃掉后,她就把精力又放到了蓝魂儿身上,可惜蓝魂儿最终也被人类的捕兽夹子夹住而丢了性命。

  当紫岚把目光立在双毛身上时,觉得自己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无法实现了,但她没有放弃双毛,而是想了重新改变双毛的办法,就在双毛要把王位争来的时候,由于早年的被侮辱、被轻视的经历,使它在关键的一刻被它的自卑打败,最终成了饥饿的狼群口里的牺牲品。最后母狼仍然念念不忘她的狼王梦,为了保护将要生宝宝的媚媚及她的孩子们,紫岗选择了与威胁着它们生命安全的老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紫岚想让它的孩子成为狼王没有错,要是她开始不偏心,可能她的愿望早就实现了。

  暑假是美好的时光,因为在暑假里我可以尽情地阅读,充实我的精神世界。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最喜欢的就属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领衔主创的《复仇的雪狼》,其中《血染的王冠》让我受益匪浅。

  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金丝猴群的安宁,不惜生命跳下了葬王滩。它拒绝了人类的帮助,因为它明白,只有它离开猴群,金丝猴们才能回归安宁的生活。金丝猴国王那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对于生性好斗的金丝猴们来说,任何一顶荣耀的王冠,都是需要用无数个金丝猴们的拼搏和鲜血才能换来这顶王冠。人们有时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大家都说要无私奉献,当要在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之间做抉择时,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地像猴王一样牺牲自己的利益呢?

  猴王与褐尾巴猴之间的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猴王无可奈何选择牺牲自己时,褐尾巴猴竟然毫不犹豫地陪它跳下去,紧紧搂住猴王,可能是希望以这种方式让猴王迟一点离开,也可能是怕猴王没有人陪伴。在猴王把它推开时,褐尾巴猴子不但没有放开,反而把猴王抱得更紧了,最后和猴王一起沉沦了

  《血染的王冠》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让我在动物身上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做人不能只顾个人利益,要学会顾全大局。同时,我们还要保护动物,只有与它们和谐相处,才能共存于同一片蓝天下,才会使我们生活更加美好。

  从小到大,我对动物有着谜一般的喜爱。动物园是我的乐园,可爱的兔子、机灵的猴子、凶猛的狮子、狡猾的狐狸……都给我带来无限的欢乐。

  今年暑假,我买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其中的一篇《复仇的雪狼》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讲的是一只衰老而孤独的雪狼在茫茫雪原上四处游荡,原来,它的两只狼崽命丧猎人之手,它决心复仇。一位少年猎人,跟随父亲到雪野里学*打猎,而父亲却不幸被雪狼袭击。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少年遭遇雪狼,一场殊死搏斗一触即发……故事戛然而止,给我们留下了无限想象的空间。

  著名剧作家萧伯纳曾说过:“动物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去吃我的朋友。”而故事中的猎人却捕杀了幼小的狼崽,两只可爱的狼崽成了“下酒菜”,这多让人痛心啊!

  地球上,除了我们人类,还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它们是人类朝夕相处的好朋友!警犬是警察叔叔的好帮手,它们也是守卫*安的铁血卫士。科学家根据蝙蝠的声波探测,发明了超声波雷达,成为了军事上必不可少的电子设备。莱特兄弟根据鸟的飞行原理制成了飞机,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实现了人类上天的梦想。

  可我们人类回报给动物的又是什么呢?猎杀鳄鱼,将鳄鱼皮制作成皮鞋和皮包;割掉象牙,雕刻成艺术品;捕杀狐狸、貂、貉子……加工成保暖的皮草。人类的生命是可贵的,那么动物的生命也是美好的。

  有这样一个地方,气候温和,植物繁茂,是珍稀候鸟越冬栖息的理想之地。每年从霜降起,大批候鸟从数千里之外飞来过冬。湖中渔舟往来,一派江南水乡风光。每到傍晚,“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美不胜收!这就是我的家乡——东至升金湖保护区。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啊!

  辽阔的草原是动物的天堂,广阔的天空是鸟儿的梦想,宽阔的河流是鱼虾的`殿堂。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地球不只属于人类。

  《雪狼公主》读后感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雪狼公主》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是英国作家凯瑟琳?康斯特布尔写的,这本书入围英国国家奖和水磨石儿童图书奖。《雪狼公主》讲述了索菲是一个孤儿。她的监护人并不关心她,所以她对她的爸爸非常思念,还保留着爸爸照片上面的“玻璃,实际是一块非常珍贵的伏尔孔斯基家族的钻石。索菲很羡慕两个好朋友拥有温暖的家,于是想过上新的生活。假冒公主安娜和格列科夫将军想要带走无价之宝—伏尔孔斯基的钻石,变成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最终安娜丧身湖底,格列科夫也不知去向。书中第十五章写到了楼上的那个女人德米

  特里说:“如果你不尊重狼就是不尊重森林,不尊重荒野”这句话在我耳边不断回响。的确,家是一个很难离开的地方,如果离开了,一身一世都会在苦苦地寻找。所以,家是多么美好和珍贵啊!

  这本书我读懂了:人类起源于大自然,大自然就是人类的家。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家,要寻找自己的家园,尊重爱护自己的美好家园——大自然!为了人类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尊重大自然,与自然界的一切和睦相处。我们爱护大自然,就是要爱护大自然中的每一棵花花草草。尊重自然,就是尊重每一个人,每一只小动物。同学们我们千万不要刻意地去改变自然界的一切,人类应与自然和谐相处。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与妻书读后感 (菁华5篇)

  十多年前,在高中课堂上学*林觉民《与妻书》时,虽然自己尚是不谙世事风情、懵懂初开的少年,不能完全读懂其中的缱绻与决绝、矛盾与苦痛,但那种感动却是源自心底,有着撕心裂肺般的痛楚、悲怆。十多年来,这篇文章一直深深铭记在我的心头,和韩愈的《祭十二郎文》、袁枚的《祭妹文》一起被我视为最至情至性、令人柔肠百折的“悲”文,每有触及,便不胜感慨,悲从心起,为作者悲,为他心爱的妻子悲,为他们忠贞爱情所遭遇的不幸与无奈悲。今年4月27日是广州起义九十年纪念日,在这个日子,我不禁又想起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想起林觉民和他的《与妻书》。

  尽管林觉民和妻子陈意映是奉父命结婚,先结婚后恋爱,但两人感情非常深厚,《与妻书》便是最好的证明。林觉民在广州英勇就义后,消息传到家中,陈意映悲痛欲绝,曾萌生自杀念头,欲跟随林觉民而去。后经林觉民双亲跪下求她念在孩子尚年幼,需要母亲照料,她才放弃自杀念头。但过了一年多,终因思念林觉民过度,终日郁郁寡欢而病死,在他们令人断肠的故事中又添了一份辛酸。

  《与妻书》是林觉民在1911年广州起义的前三天4月24日晚写给陈意映的。当时,他从广州来到香港,迎接从日本归来参加起义的同志,住在临江边的一幢小楼上。夜阑人静时,想到即将到来的残酷而轰轰烈烈、生死难卜的起义以及自己的龙钟老父、弱妻稚子,他思绪翻涌,不能自已,彻夜疾书,分别写下了给父亲和妻子的诀别书,天亮后交给一位朋友,说:“我死,幸为转达。”写《与妻书》时,林觉民满怀悲壮,已下定慷慨赴死的决心,义无反顾,在信的第一句,他就毅然决然地告诉妻子“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写信时,他“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滋味无以言表。为“助天下人爱其所爱”、“为天下人谋永福”,他置生死于度外,抛却与爱妻的儿女情长而“勇于就死”,大义凛然、无所畏惧地积极投身到推翻清*黑暗腐朽统治的武装起义中。

  在那样一个即将面对生死诀别的时刻,林觉民在写给爱妻的诀别书中,不可能再说什么甜言蜜语,也不可能抒发什么豪言壮语,整封书信从头至尾娓娓倾诉的就是他“以天下人为念”、不惜抛却儿女情长、置生死于度外、舍身参加革命的坚决与执着,以及他对爱妻的留恋与不舍。眼看就要踏上凶险之路,和自己的'亲人永别,再坚强的人也难免心碎肠折。林觉民也同样是肉身凡胎,有着七情六欲、儿女情长,面对即将到来的生离死别、与爱妻娇子的永别,任他铁石心肠,也不可能不伤悲,不泪涌双眼?但他毕竟是胸怀大志、“以天下人为念”的革命者,面对生离死别虽然伤悲,却悲而不戚、悲而不哀,没有“小男小女”们那般悲悲切切、哭哭啼啼,而是满怀悲壮、大义凛然,表现了一个革命者以天下为己任,追求正义与真理,舍身取义的高尚情操和宽广胸怀,令人肃然起敬。

  《与妻书》惟其感人,就在于它情真意切,字字泣血,到处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缠绵悱恻而又充满激情,充满凛然正气,为国捐躯的激情与对爱妻的深情两相交融、相互辉映,叫人断肠落泪,而又撼人魂魄、令人感奋。虽然已时隔九十年,但文章的魅力依然,作者对爱妻的那份真情、那种“以天下人为念”、舍生取义的革命者的气度风范,依然令人动容,而且将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今天,在爸爸的推荐下,我读了《与妻书》这篇文章,是林觉民在跟随孙中山抗清起义前三天为妻子所作。当时,林觉民知道自己在战场上必死无疑,但是他为了给祖国带来和*的生活,视死如归,不畏牺牲,这就是他与妻子最后的诀别。

  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林觉民强烈的爱国精神。他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不惜一切代价要推翻腐朽的清王朝。他明知道自己会死于战场,但他为了*,不惜牺牲,慷慨赴死。他明明特别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对清王朝的恨远远胜过他对妻子的爱!而正是因为他爱妻子,他才会像文中说的那样“泪珠与笔墨齐下!”他死于战场上,他不痛苦吗?当然痛苦!但是他对将来天下太*的喜悦与期盼,远远胜过痛苦!林觉民是用个人的生命,换来全天下*人的幸福!

  新*的成立,是无数像林觉民这样的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付出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太*日子,我们不能忘!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许许多多像孔繁森、叶欣等等这些默默无闻的英雄们,他们心系百姓,坚守岗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样的,我们不能忘!而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在新的时期,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应该以他们为榜样,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人民的富裕安康,发奋图强,好好学*,提高本领,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更是要牢牢谨记,时刻不能忘!

  《与妻书》顾名思义就是给妻子的一封信,这封信是林觉民在1911年黄花岗起义的三天前即4月24日晚写给其妻子的诀别信。

  这封信最让我感动的是开头的第一句话“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时,泪珠和笔墨齐下。”对我的感受是林觉民在开头时就告诉其妻子,直抒胸臆,表达了他对其妻子不舍却不得不离开的心情。

  《与妻书》语言很真,富有感情,很快就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场景——林觉民是含泪写着《与妻书》的;而妻子看《与妻书》时,哭红着的眼睛,时不时哭着,一手拿着书信,而另一只手却用袖口擦着时不时从眼睛里流出的滴滴泪珠,抽泣着,而在她身旁的孩子也在哭泣着,哭红的眼睛很让人心疼,林觉民的妻子还怀着孩子,还未出生,但我却似乎已经感受到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在一边听母亲诉说,一边也在哭泣,而林觉民的父母也在一旁哭得已经不省人事了。——这便是我读《与妻书》感受最深,最真的感情了!

  当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的也不止这几幅,也有林觉民和妻子相爱的场景,在画面中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十分幸福。真让人羡慕嫉妒恨啊!但我同时又为这个结局感到可惜和惋惜,对上天的不满,为什么结局是这样的?真让人为之一颤。

  在林觉民的笔下,有句话让我很深刻:‘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其意思为:与其让我先死,不如让你先死。当我刚看到这句时,有些惊讶。但后来才理解涵义,发现她其实是为他的妻子着想的。好感人啊!

  最后林觉民是为了国家而牺牲的,我也理解他的做法,在那抗日时期,在国家和家庭之间,他毅然的选择了国家,因为他知道没有国家,就没有家庭,这也是为了千千万万的家庭着想啊!看出他伟大无私奉献的精神!同时也有他身为*人的那种伟大的爱国精神,深值我们去学*!

  林觉民的《与妻书》是非常非常有名的。很早之前,我也曾通读一遍——大致是初中吧,那时太小,读完一遍只感慨有情人难以完满,隐隐也有怪责林觉民抛下妻子,让她后世孤苦之意。甚至由此认为他那句“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牵强附会,是为自己开脱之语。

  但后来渐渐长大,脱离了豆蔻年华的那颗自以为是的少女心,也更了解当时的背景和爱国的热血,便愈加为书信内所表达流露的浩浩正气,以及大丈夫的责任于己所折服。诚如他书信中所说:“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那是一个动荡不堪,支离破碎的年代。所有的和乐,安康,幸福,美好,都被“战争”二字搅得粉碎。那是最暗无天日的岁月,一次次侵略,一次次践踏,真真是国将不国

  我未曾亲自经历过或亲眼见证过那段染血的历史,那灰暗屈辱的百年,但仅仅从苍白的文字里所感受到的万一,便足够让我心痛悲凉了。我心疼当时的人民,哀婉祖国的河山,也痛惜我中华民族。

  我是极爱极爱中华的。所以我更尊重,敬佩他们。可能没有人相信,但我自己知道,那是真的。我曾看到过谭嗣同先生的一段话,那时候的感觉微妙极了,就好像有一小道激流,不住地从心头冲刷而过,痒痒的,又特别的舒服。这不是艺术的渲染又或夸张整改之语,而是我真正的感受。到读完时,甚至有了些微呜咽的冲动。我无法描述这种“被折服”,终了了,也只能叹一句大丈夫。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于是我又想到了在那之前的甲午战争和在那之后的八年抗战;想到了那一场浩浩荡荡*卷全国的爱国运动;想到了新*终于成立时人们脸上的神情。

  我们的生活蒸蒸日上,然后很多人便选择了抛弃和遗忘。许许多多的人,叽叽喳喳地抱怨生活的不美好不幸福,数落社会的残酷和制度的缺陷,觉得自己被生活蹂躏,被幸福抛弃,被世界遗忘。可是,我们够幸福了。我们可以堂堂正正承认自己是*人,我们可以拥有这块美丽富饶雄浑大气的土地,我们可以安安稳稳地居住在我们的根系上并一直居住下去,我们有一个虽然不够强大但一天天发展进步的后盾。当初为了这些,多少人抛头颅洒热血?就因为一句“中华人民站起来了”,又多少人热泪盈眶,觉得就此死去也再无遗憾?!林则徐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林觉民说:“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骨气,这才是一个民族的骨气!所谓浩然正气,所谓大丈夫!

  起义前三天,林觉民在香港江滨楼挑灯写下了与妻子的诀别书,此时的他欲哭无泪、欲罢不能、欲言又止、涕泪满襟,直至天亮。

  在信中,他深情回忆了与妻子新婚的幸福:“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在信中,他对妻子倾诉了自己“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及与汝相对,又不能启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胜悲,故惟日日呼酒买醉。嗟夫!当时余心之悲,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的肝肠寸断。

  在信中,他更对妻子晓之以理:“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或使汝眼睁睁看吾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则较死为苦也,将奈之何?今日吾与汝幸双健。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

  林觉民与妻诀别了:“吾今与汝无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吾*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悲。”

  信中有一段关于爱的真理,尤其令人难以释怀:“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司马青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语云: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如此相爱的有情人,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封绝笔信?要怎样诉说才能不让爱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至爱汝”是真心,而“以天下人为念”也是真爱呢?情难舍!人难留!再多的难舍,有时候不得不舍;再难的离别,有时候不得不别;再苦的道理,有时候不得不理。不能分离却又不得分离,抛爱妻,舍幼子,多么无奈却又义无反顾、笃定前行——舍一已之福利,只为天下人谋永福;用生命去拼,只为了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

  这是一封家书,这是一封百年情书,但这又不是一封普通的情书、家书,字里行间闪烁着革命志士牺牲一已之利,“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光辉思想和高尚情操。为了安慰妻子,为了使妻子能够理解他“以天下人为念”的博爱情怀,在信中,他反反复复地倾诉自己对妻子的真爱,说明正是将此至爱之情推及到天下人,所以忍心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个人“亲情”要服从革命需要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为天下人幸福可以牺牲个人一切的道理。多么深明大义的妻子啊!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狼》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读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贪吃的狼》。

  有一天,红狼要和它的哥哥一起去外面玩。它们说好在红狼的家里见面,不到一会儿,红狼它的的哥哥就来到了它家中,它们自己高兴笑了笑。然后它们就齐口同声说:“我们一起出去玩耍、找东西吃吧!”于是,它们俩兄弟就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来到一个农民家的门外。红狼说:“我去给咋们两个抓一只小羊羔来吃吧!于是,红狼就去抓了一只小羊羔,等红狼抓来了小羊羔,它们俩美美的吃了一顿,吃饱了。红狼又对他的哥哥说:“哥哥,这家里还有很多的猪肉,现在,我就去拿些吧!”哥哥对弟弟红狼说:“你去吧!我还要抓一只小羊羔,来让我们吃。”于是,哥哥就去抓小羊羔,可是红狼闻到猪肉那香香的气味,就大口的吃了一顿。等红狼看见农民们要来了以后,所以,它就赶快想从洞里爬出去,可是它刚才把自己的肚子吃得又圆又大,所以它没能钻出去,等农民发现了红狼,就拿着斧头把红狼给砍死了。

  红狼的爸爸妈妈和哥哥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它们伤心的掉下了眼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如果红狼不那么贪吃的话,也许它不会死。

  今天我读了《海狼》。这本书是讲范·卫登绅士遇到了海难,被恶魔号救上了船。经过艰苦、漫长的海上旅行,范·卫登终于回到了英国。

  《海狼》的主人公是恶魔号的船长,他的名字就叫海狼。海狼长着一副倒三角身材,身体都是肌肉,非常结实。但他脾气暴躁,力气大得惊人,性格残忍。他一刀就可以将原来船上的大副杀死。

  在航行过程中,大海是变幻莫测的,他们的船遇上了海啸、热带风暴,恶魔号在船长海狼的带领下,成功的躲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恶魔号还碰到了海狼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两条船大战一场,恶魔号损失惨重。就在这时,范·卫登和莫德——一个在东京号遇难被救起来的女孩,乘着小艇逃到了无人岛上。他们用海豹皮做了房子,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发现了,恶魔号至今已破烂不堪。船长海狼也死了。他们就乘着这艘船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海狼虽然航行技术高超,但脾气暴躁,所以不讨人喜欢。范·卫登原来是一个被别人抚养的人,在恶魔号上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在无人岛上已经学会了照顾别人。以后我也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父母操心,同时在一些时候,我要学会帮助自己的父母。

  当我读完了《最后一匹狼》这个感染人心的故事时,我忍不住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转,心啊,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眼前幻出小女孩和小男孩开心的背影,又幻出小男孩被老爷爷杀死时的情景……

  当看到雪儿和小男孩在一起玩时,我是又开心又高兴,当读到老爷爷发誓杀死小男孩时,我的心一阵阵的颤抖,当我又读到雪儿撕心裂肺的哭着求爷爷不要杀死小男孩时,我的心被雪儿哭碎了……雪儿终于重重的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最后一匹狼》读后感400字。老爷爷急忙上山请郎中为雪儿看病,郎中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最后又语重心长的对老爷爷说:“这病,须得一颗狼心,方可治愈。”老爷爷狠狠的点点头,并暗下决心要杀死小男孩。

  雪儿微微的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看见小男孩在雪儿的床边,雪儿微微颤颤的伸出双手,想要拉住小男孩,可这时,老爷爷回来了,瞄准小男孩一枪命中,小男孩倒在血泊中,嘴唇微微张开,向是和小女孩在说着什么,可使终没有说出来。

  爱护动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想,用在这里,也是相通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动物的生命,尽量不要伤害它们。

  狼的狡猾与人的机智是无法抗衡的,在蒲松龄的狼里描绘了一幅人与狼的拼搏。

  我们要学*屠户在后面掌握地形,机智出击。他也证明了一个道理,“大丈夫能屈能伸。”本文通过写一个屠户遇狼,经过惧狼、御狼最后杀狼的故事,让我明白狼再狡猾也斗不过人,也告诫人们像狼一样的恶势力应丢掉幻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最后才能取得胜利。

  《狼》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狼》让我幸福,让我快乐,让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文中写一狼诱敌于前,一狼隧入而攻其后,两狼如此“合作”,其心计与人无异,令人称奇。作者是把这个故事当作奇事逸闻来写的,主要突出故事之“奇”,不一定有什么深意。当然,人们可以从中受到某些启发:认为这个故事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论怎样狡诈,终归要失败的,或者认为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存有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经典寓言这一章节是《小故事大启示》中最后一个章节,也是告诉我道理最深刻的章节。《牧羊人与狼》这个小故事就收录于经典寓言这个章节。牧羊人和狼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它们是好还是坏?故事的起源和结果又是怎样的呢?故事中的道理有会是什么样的呢?在下面的故事中,大家就一定会明白的。在作文的最后,大家还可以体会我从故事中领悟到的道理。

  《牧羊人与狼》这个小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一个牧羊人意外地捡到了一只小狼,他把小狼带回家养,盼着小狼快一点长大,但是,牧羊人的目的是让这只自己养大的狼去偷别人家的羊。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在牧羊人的期盼下,小狼终于长大了,它尖利的牙齿和凶狠的眼神就是最好的证明。牧羊人觉得时机到了,就教它怎样去偷抢别人家的小羊,并且不让别人发现。狼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就听主人的话,轻轻进别人家羊圈,吓晕羊,再拖回主人家。他做了几次后,觉得这样不好,但又不能违背主人的意愿。一天,主人又让狼去偷羊,狼忍无可忍地说:“你让我养成偷的*惯,那你也得看好你的羊,我生气的时候,可不能保证它们是安全的。”

  看来,让别人替你做坏事的时候,同时你自己也要小心跟着遭殃。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与妻书读后感实用10篇

  《与妻书》顾名思义就是给妻子的一封信,这封信是林觉民在1911年黄花岗起义的三天前即4月24日晚写给其妻子的诀别信。

  这封信最让我感动的是开头的第一句话“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时,泪珠和笔墨齐下。”对我的感受是林觉民在开头时就告诉其妻子,直抒胸臆,表达了他对其妻子不舍却不得不离开的心情。

  《与妻书》语言很真,富有感情,很快就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场景——林觉民是含泪写着《与妻书》的.;而妻子看《与妻书》时,哭红着的眼睛,时不时哭着,一手拿着书信,而另一只手却用袖口擦着时不时从眼睛里流出的滴滴泪珠,抽泣着,而在她身旁的孩子也在哭泣着,哭红的眼睛很让人心疼,林觉民的妻子还怀着孩子,还未出生,但我却似乎已经感受到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在一边听母亲诉说,一边也在哭泣,而林觉民的父母也在一旁哭得已经不省人事了。这便是我读《与妻书》感受最深,最真的感情了!

  当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的也不止这几幅,也有林觉民和妻子相爱的场景,在画面中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十分幸福。真让人羡慕嫉妒恨啊!但我同时又为这个结局感到可惜和惋惜,对上天的不满,为什么结局是这样的?真让人为之一颤。

  在林觉民的笔下,有句话让我很深刻:‘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其意思为:与其让我先死,不如让你先死。当我刚看到这句时,有些惊讶。但后来才理解涵义,发现她其实是为他的妻子着想的。好感人啊!

  最后林觉民是为了国家而牺牲的,我也理解他的做法,在那抗日时期,在国家和家庭之间,他毅然的选择了国家,因为他知道没有国家,就没有家庭,这也是为了千千万万的家庭着想啊!看出他伟大无私奉献的精神!同时也有他身为中国人的那种伟大的爱国精神,深值我们去学*!

  时隔几年,再次一览《与妻书》,突然生出了一丝惆怅和悲伤。犹记得几年前,第一次看到此文时,只觉林觉民的伟岸、高大,觉其愿为天下人之幸福而舍己之幸福乃是大义也,心中崇敬之情顿生。读此文是,胸中热血沸腾、澎湃激荡。为其大义自傲,为与之同为中国人而自豪。如今在读是,却顿生出些许悲伤,如同当年老师所诉“当你们时隔几年再观之,体会、心得将大相径庭。”初闻,不以为意,只觉林觉民乃国之英雄,人之标榜。然,随着年龄增长,开始接触爱情,体会爱情,才终于明了,当年心中忽略掉的那时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难以承受的失夫之痛。

  读此文,闻的“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悲情忽起。如此相爱着的人儿,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一封绝笔信?要抱着怎样的心才不会让爱着的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不想吾先汝而走”是真心的.?然“第以今日时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无时无地不可以死”又何以眼睁睁看着对方死,虽不想吾想汝而死,但天下之人“不当离而离者,不当死而死者,不可计数”又怎可为自己之幸福而断送他人之幸福。初读是,觉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乃当世之豪杰英雄也。然,现在观之,却多了许多的无奈,为自己不得不与妻子分离而无奈,为国家之现状二奶,为天下人之不幸无奈。

  从前,只是不停的讴歌林觉民的深明大义,却忘记了在背后默默承受失去丈夫痛苦的女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的明白了家庭的责任,知道了女子的不易,丈夫先自己而去,留下一双儿女和年迈的双老,独得自己一人承担,故以此文了表敬意。

  时隔几年,再次一览《与妻书》,突然生出了一丝惆怅和悲伤。犹记得几年前,第一次看到此文时,只觉林觉民的伟岸、高大,觉其愿为天下人之幸福而舍己之幸福乃是大义也,心中崇敬之情顿生。读此文是,胸中热血沸腾、澎湃激荡。为其大义自傲,为与之同为中国人而自豪。如今在读是,却顿生出些许悲伤,如同当年老师所诉“当你们时隔几年再观之,体会、心得将大相径庭。”初闻,不以为意,只觉林觉民乃国之英雄,人之标榜。然,随着年龄增长,开始接触爱情,体会爱情,才终于明了,当年心中忽略掉的那时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难以承受的失夫之痛。

  读此文,闻的“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悲情忽起。如此相爱着的人儿,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一封绝笔信?要抱着怎样的心才不会让爱着的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不想吾先汝而走”是真心的?然“第以今日时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无时无地不可以死”又何以眼睁睁看着对方死,虽不想吾想汝而死,但天下之人“不当离而离者,不当死而死者,不可计数”又怎可为自己之幸福而断送他人之幸福。初读是,觉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乃当世之豪杰英雄也。然,现在观之,却多了许多的无奈,为自己不得不与妻子分离而无奈,为国家之现状二奶,为天下人之不幸无奈。

  从前,只是不停的讴歌林觉民的深明大义,却忘记了在背后默默承受失去丈夫痛苦的女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的明白了家庭的责任,知道了女子的不易,丈夫先自己而去,留下一双儿女和年迈的双老,独得自己一人承担,故以此文了表敬意。

  哽咽已久的天空终于忍不住低低抽泣。树叶沙沙应和着,为凄凉的黑夜画上伤疤。此刻,万物死寂,怒风阵阵……

  一个微弱的光,在黑暗中闪闪烁烁。只见他双眼含沙。黑色的墨菊开在笔尖。眼神随着笔尖的滑动而变化着,笔一顿,沉如深渊;笔一提,泪墨齐下;放下笔,已是泪眼模糊。与妻子的朝朝暮暮在心田中慢慢陈酿,顿时五味杂陈。

  初雪刚落,一轮圆月挂在天上,皎洁的月光,笔直洒下,穿过稀疏的梅花落在雪地上斑斑驳驳。也和她并肩而立,时而低低窃语,时而掩面而笑。她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笑容比那初放的红梅还要耀眼。她那么美好,他怎么能让她的脸出现一丝一毫的哀伤呢?于是,他决心,今生宁愿她舍他先去,也不愿自己先死徒留她一人日日悲戚。

  然而天不遂人愿,为何要生于今日之中国?生于奸官污吏霸道横行的中国!生于遍地狼犬残害同胞的中国!生于列强势必瓜分的中国!生于天下有情人离散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的中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爱她胜过一切,可唯独,唯独黎明百姓!他知道只有流血牺牲才会唤醒华夏儿女奋勇反抗。他负她一人,却不负天下人!

  可他没有选择,视死如归的想法伴随着每一次令国人羞愤的事件的发生而更加强烈。国破家亡,没了国何来家?纵然肝脑涂地也要斗争到底!

  读完,我的脸火辣辣的。林觉民既然舍弃生命,舍弃挚爱也要让祖国复兴!那么我又有什么推脱责任的理由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华夏儿女们,让我们勇敢地扛起肩上的责任吧!

  哽咽已久的天空终于忍不住低低抽泣。树叶沙沙应和着,为凄凉的黑夜画上伤疤。此刻,万物死寂,怒风阵阵……

  一个微弱的光,在黑暗中闪闪烁烁。只见他双眼含沙。黑色的墨菊开在笔尖。眼神随着笔尖的滑动而变化着,笔一顿,沉如深渊;笔一提,泪墨齐下;放下笔,已是泪眼模糊。与妻子的朝朝暮暮在心田中慢慢陈酿,顿时五味杂陈。

  初雪刚落,一轮圆月挂在天上,皎洁的月光,笔直洒下,穿过稀疏的梅花落在雪地上斑斑驳驳。也和她并肩而立,时而低低窃语,时而掩面而笑。她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笑容比那初放的红梅还要耀眼。她那么美好,他怎么能让她的脸出现一丝一毫的哀伤呢?于是,他决心,今生宁愿她舍他先去,也不愿自己先死徒留她一人日日悲戚。

  然而天不遂人愿,为何要生于今日之中国?生于奸官污吏霸道横行的中国!生于遍地狼犬残害同胞的中国!生于列强势必瓜分的.中国!生于天下有情人离散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的中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爱她胜过一切,可唯独,唯独黎明百姓!他知道只有流血牺牲才会唤醒华夏儿女奋勇反抗。他负她一人,却不负天下人!

  可他没有选择,视死如归的想法伴随着每一次令国人羞愤的事件的发生而更加强烈。国破家亡,没了国何来家?纵然肝脑涂地也要斗争到底!

  读完,我的脸火辣辣的。林觉民既然舍弃生命,舍弃挚爱也要让祖国复兴!那么我又有什么推脱责任的理由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华夏儿女们,让我们勇敢地扛起肩上的责任吧!

  林觉民的《与妻书》是非常非常有名的。很早之前,我也曾通读一遍——大致是初中吧,那时太小,读完一遍只感慨有情人难以完满,隐隐也有怪责林觉民抛下妻子,让她后世孤苦之意。甚至由此认为他那句“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牵强附会,是为自己开脱之语。

  但后来渐渐长大,脱离了豆蔻年华的那颗自以为是的少女心,也更了解当时的背景和爱国的热血,便愈加为书信内所表达流露的浩浩正气,以及大丈夫的责任于己所折服。诚如他书信中所说:“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那是一个动荡不堪,支离破碎的年代。所有的和乐,安康,幸福,美好,都被“战争”二字搅得粉碎。那是最暗无天日的岁月,一次次侵略,一次次践踏,真真是国将不国我未曾亲自经历过或亲眼见证过那段染血的历史,那灰暗屈辱的百年,但仅仅从苍白的文字里所感受到的万一,便足够让我心痛悲凉了。我心疼当时的人民,哀婉祖国的河山,也痛惜我中华民族。

  我是极爱极爱中华的。所以我更尊重,敬佩他们。可能没有人相信,但我自己知道,那是真的。我曾看到过谭嗣同先生的一段话,那时候的`感觉微妙极了,就好像有一小道激流,不住地从心头冲刷而过,痒痒的,又特别的舒服。这不是艺术的渲染又或夸张整改之语,而是我真正的感受。到读完时,甚至有了些微呜咽的冲动。我无法描述这种“被折服”,终了了,也只能叹一句大丈夫。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于是我又想到了在那之前的甲午战争和在那之后的八年抗战;想到了那一场浩浩荡荡*卷全国的爱国运动;想到了新中国终于成立时人们脸上的神情。

  我们的生活蒸蒸日上,然后很多人便选择了抛弃和遗忘。许许多多的人,叽叽喳喳地抱怨生活的不美好不幸福,数落社会的残酷和制度的缺陷,觉得自己被生活蹂躏,被幸福抛弃,被世界遗忘。可是,我们够幸福了。我们可以堂堂正正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我们可以拥有这块美丽富饶雄浑大气的土地,我们可以安安稳稳地居住在我们的根系上并一直居住下去,我们有一个虽然不够强大但一天天发展进步的后盾。当初为了这些,多少人抛头颅洒热血?就因为一句“中华人民站起来了”,又多少人热泪盈眶,觉得就此死去也再无遗憾?!林则徐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林觉民说:“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骨气,这才是一个民族的骨气!所谓浩然正气,所谓大丈夫!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是情人间最高的境界了吧。

  许多人一辈子都在探寻:到底何为爱情?却鲜有人得出最终结果。但是,在民国时期,却有对恋人演绎了一场超越肉体,超越生死,超越灵魂的,让天地都为之动容的完美爱情神话。

  1911年4月24日,在起义的前三天,林觉民写下了为后人所动容的《与妻书》字字血泪,让人含泪。“吾作此书,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这是一种怎样的不舍之情啊!但是,国难当前,**尚存,这让这位爱国的热血青年不能为儿女私情而弃国家于不顾。

  身怀一腔报国热情,“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多么远大的抱负,多么理性的思考。林觉明能舍身为国的精神让世人所感叹。

  虽然与妻子是封建的包办婚姻,但是,二人在新婚之夜一见钟情,并定下了死生契阔。共同生活的'三年时间,留给妻子陈意映的,多为甜蜜,多为欢欣。这些回忆支撑了这个女子为期一年的生命,但最终,却因忆夫成疾,终在,丈夫就义后的一年,也驾鹤西去。死时的她,面色虽苍白,但是嘴角依然含着一种解脱般的笑容。也许,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吧。二人虽未成连理枝,但亦可同为比翼鸟,从此海角天涯,不离不弃。

  面对国家与爱人,林觉民虽有不舍,但依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天下。面对生者与死者,其妻意映也含泪支持丈夫的选择。

  一个是满腔抱负,学富五车的海外学成归来的才子。一个是端庄贤慧的大家闺秀。二人看起来像是两条不会相交的*行线,但是,越演绎出一场壮美的爱情故事。这不能说不是一场旷世之恋啊。

  哽咽已久的天空终于忍不住低低抽泣。树叶沙沙应和着,为凄凉的黑夜画上伤疤。此刻,万物死寂,怒风阵阵……

  一个微弱的光,在黑暗中闪闪烁烁。只见他双眼含沙。黑色的墨菊开在笔尖。眼神随着笔尖的滑动而变化着,笔一顿,沉如深渊;笔一提,泪墨齐下;放下笔,已是泪眼模糊。与妻子的朝朝暮暮在心田中慢慢陈酿,顿时五味杂陈。

  初雪刚落,一轮圆月挂在天上,皎洁的月光,笔直洒下,穿过稀疏的梅花落在雪地上斑斑驳驳。也和她并肩而立,时而低低窃语,时而掩面而笑。她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笑容比那初放的红梅还要耀眼。她那么美好,他怎么能让她的'脸出现一丝一毫的哀伤呢?于是,他决心,今生宁愿她舍他先去,也不愿自己先死徒留她一人日日悲戚。

  然而天不遂人愿,为何要生于今日之中国?生于奸官污吏霸道横行的中国!生于遍地狼犬残害同胞的中国!生于列强势必瓜分的中国!生于天下有情人离散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的中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爱她胜过一切,可唯独,唯独黎明百姓!他知道只有流血牺牲才会唤醒华夏儿女奋勇反抗。他负她一人,却不负天下人!

  可他没有选择,视死如归的想法伴随着每一次令国人羞愤的事件的发生而更加强烈。国破家亡,没了国何来家?纵然肝脑涂地也要斗争到底!

  读完,我的脸火辣辣的。林觉民既然舍弃生命,舍弃挚爱也要让祖国复兴!那么我又有什么推脱责任的理由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华夏儿女们,让我们勇敢地扛起肩上的责任吧!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是情人间最高的境界了吧。

  许多人一辈子都在探寻:到底何为爱情?却鲜有人得出最终结果。但是,在民国时期,却有对恋人演绎了一场超越肉体,超越生死,超越灵魂的,让天地都为之动容的完美爱情神话。

  1911年4月24日,在起义的前三天,林觉民写下了为后人所动容的《与妻书》字字血泪,让人含泪。“吾作此书,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这是一种怎样的不舍之情啊!但是,国难当前,**尚存,这让这位爱国的热血青年不能为儿女私情而弃国家于不顾。

  身怀一腔报国热情,“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多么远大的'抱负,多么理性的思考。林觉明能舍身为国的精神让世人所感叹。

  虽然与妻子是封建的包办婚姻,但是,二人在新婚之夜一见钟情,并定下了死生契阔。共同生活的三年时间,留给妻子陈意映的,多为甜蜜,多为欢欣。这些回忆支撑了这个女子为期一年的生命,但最终,却因忆夫成疾,终在,丈夫就义后的一年,也驾鹤西去。死时的她,面色虽苍白,但是嘴角依然含着一种解脱般的笑容。也许,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吧。二人虽未成连理枝,但亦可同为比翼鸟,从此海角天涯,不离不弃。

  面对国家与爱人,林觉民虽有不舍,但依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天下。面对生者与死者,其妻意映也含泪支持丈夫的选择。

  一个是满腔抱负,学富五车的海外学成归来的才子。一个是端庄贤慧的大家闺秀。二人看起来像是两条不会相交的*行线,但是,越演绎出一场壮美的爱情故事。这不能说不是一场旷世之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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