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书》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与妻书》读后感1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我说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爱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隐约好像是在初三的自读课本中,不过那时间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将其列入自己最爱的十篇文章之中,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爱,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爱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爱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爱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爱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爱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爱妻,而爱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爱,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爱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爱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爱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爱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爱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爱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这一段文字情真意切,读后情入肺腑,让人潸然泪下。我想我在这儿肢解这段文字是对作者真情的亵渎吧!因为这份绝笔书一千三百余字是一气呵成的,是作者咬破手指头后将血与墨融合,用娟秀的小楷写在手帕上的。但是我希望作者会原谅我的不恭,惟愿以真挚的感动回报此段文字给我的净化。我想要写这段文字,文学素养与真爱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爱的驱使下理性的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泪珠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这是最后的心上话,不说给爱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作者未负天下人,未负泱泱中华之亿万民众,而偏偏负了爱妻一个人。眼见妻子以个人要承担起整个家庭重担,要抓养孩子**,这一切的一切,作者唯求得到爱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七尺男儿并非无情之人,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去死。而是爱她太深,也正因为爱她太深,作者才能勇敢的面对死亡。这是真爱中无上的责任。突然记起《泰坦尼克号》中男主人为了心爱的女人担负起替她死的场景。不过那种爱是小爱,作者不仅爱妻子,更爱天下无数鸳鸯,在自己比翼齐飞的时候,他明白必须以天下为己任,成全他人的挚爱,而这种最高境界的爱是源于对爱的无比忠贞的。作者记起了初婚时二人花前月下的幸福,想到和爱妻同生共死,永结百年。

  但是他们的真爱在满街狼犬之下不容于世,他们的愿望生不逢时,因而想到用死来捍卫。但是想到爱妻已有身孕,恐怕这种做法对她的打击太大,是爱妻所不能承受的。但是在矛盾的驱使下,作者说了。这一说使他真正明白了爱的真谛。“所有伟大的爱都必须用责任来维护,用死来捍卫”。作者明白了用死来捍卫爱情,但是他还是放不下妻子,放不下妻子从此后忍受孤独,不过这一切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来世。来世一定选择陪伴在爱妻身边,实现刚结婚时共同许下的诺和,陪爱妻指花誓月,和爱妻白头偕老,读后感《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作者死而无憾,但是还有妻子儿女,只希望妻子将孩子抓养**,继父不屈与多情,延续和继承他未竟的革命事业。不过贫困带来的艰辛,使得这一切做起来又非轻而易举。想到这里,作者突然没有话了,只听到妻子的哭声,本想为她擦干眼泪,但是天涯海角,不能实现,因而就陪爱妻一起哭泣。这哭声惊天地泣鬼神。种爱一方手帕怎能承载,我想作者的眼泪一定流到生命的尽头了吧。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夜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与妻书》读后感2

  今天,我们学了林觉民的《与妻书》。首先,林觉民在信中叙说了与妻子无法诉说的痛苦与不能相见的原因。文中写日常生活,确实可以体现出他与妻子的情深,其中的“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确实如诗如画。他所写的文章,语言有特色,也颇具文采。对住室简单地的描述,足以见其高超的写作水*。“回忆后街之屋,入门穿廊,过前后厅,又三四折,有小厅,厅旁一室,为吾与汝双栖之所。”寥寥几字的简单描写,体现了与妻子的深情。当他从日本回来,参加起义,为了让妻子明白他的家国情怀与大仁大义,在信中写回忆,写两人的感情,而不是讲空洞的大道理。写与夫妻之间谁先死的玩笑与调侃,写他哄妻子的温柔场景。这让我更能体会他对妻子的爱。

  读完全文,我体会最深的`便是林觉民崇高的思想境界。开头写“意映卿卿如晤”,标准的情书开头,之后写“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卒不忍独善其身”,便让人一下子感到为国家而牺牲,舍小家保大家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儿女私情与国家民族大义如此天衣无缝地交织在一起,更让我感觉到了林觉民的铁血侠义与柔情。假如没有他们在国家安危之时,为*抛头颅洒热血,又怎么会有今天现在不受疫情干扰,安定强盛的国家呢。面对革命先烈,我们更应努力学*,将来为国出力。

  读史书,懂人情,明使命。

  我们不会忘记林觉民等革命先烈为我们作出的牺牲。

《与妻书》读后感3

  起义前三天,林觉民在香港江滨楼挑灯写下了与妻子的诀别书,此时的他欲哭无泪、欲罢不能、欲言又止、涕泪满襟,直至天亮。

  在信中,他深情回忆了与妻子新婚的幸福:“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在信中,他对妻子倾诉了自己“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及与汝相对,又不能启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胜悲,故惟日日呼酒买醉。嗟夫!当时余心之悲,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的肝肠寸断。

  在信中,他更对妻子晓之以理:“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或使汝眼睁睁看吾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则较死为苦也,将奈之何?今日吾与汝幸双健。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

  林觉民与妻诀别了:“吾今与汝无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吾*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悲。”

  信中有一段关于爱的真理,尤其令人难以释怀:“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司马青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语云:仁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 如此相爱的有情人,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封绝笔信?要怎样诉说才能不让爱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至爱汝”是真心,而“以天下人为念”也是真爱呢?情难舍!人难留!再多的难舍,有时候不得不舍;再难的离别,有时候不得不别;再苦的道理,有时候不得不理。不能分离却又不得分离,抛爱妻,舍幼子,多么无奈却又义无反顾、笃定前行——舍一已之福利,只为天下人谋永福;用生命去拼,只为了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

  这是一封家书,这是一封百年情书,但这又不是一封普通的情书、家书,字里行间闪烁着革命志士牺牲一已之利,“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光辉思想和高尚情操。为了安慰妻子,为了使妻子能够理解他“以天下人为念”的博爱情怀,在信中,他反反复复地倾诉自己对妻子的真爱,说明正是将此至爱之情推及到天下人,所以忍心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个人“亲情”要服从革命需要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为天下人幸福可以牺牲个人一切的道理。多么深明大义的妻子啊!

《与妻书》读后感4

  十多年前,在高中课堂上学*林觉民《与妻书》时,虽然自己尚是不谙世事风情、懵懂初开的少年,不能完全读懂其中的缱绻与决绝、矛盾与苦痛,但那种感动却是源自心底,有着撕心裂肺般的痛楚、悲怆。十多年来,这篇文章一直深深铭记在我的心头,和韩愈的《祭十二郎文》、袁枚的《祭妹文》一起被我视为最至情至性、令人柔肠百折的“悲”文,每有触及,便不胜感慨,悲从心起,为作者悲,为他心爱的妻子悲,为他们忠贞爱情所遭遇的不幸与无奈悲。今年4月27日是广州起义九十年纪念日,在这个日子,我不禁又想起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想起林觉民和他的《与妻书》。

  尽管林觉民和妻子陈意映是奉父命结婚,先结婚后恋爱,但两人感情非常深厚,《与妻书》便是最好的证明。林觉民在广州英勇就义后,消息传到家中,陈意映悲痛欲绝,曾萌生自杀念头,欲跟随林觉民而去。后经林觉民双亲跪下求她念在孩子尚年幼,需要母亲照料,她才放弃自杀念头。但过了一年多,终因思念林觉民过度,终日郁郁寡欢而病死,在他们令人断肠的故事中又添了一份辛酸。

  《与妻书》是林觉民在1911年广州起义的前三天4 月24日晚写给陈意映的。当时,他从广州来到香港,迎接从日本归来参加起义的同志,住在临江边的一幢小楼上。夜阑人静时,想到即将到来的残酷而轰轰烈烈、生死难卜的起义以及自己的龙钟老父、弱妻稚子,他思绪翻涌,不能自已,彻夜疾书,分别写下了给父亲和妻子的诀别书,天亮后交给一位朋友,说:“我死,幸为转达。”写《与妻书》时,林觉民满怀悲壮,已下定慷慨赴死的决心,义无反顾,在信的第一句,他就毅然决然地告诉妻子“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写信时,他“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滋味无以言表。为“助天下人爱其所爱”、“为天下人谋永福”,他置生死于度外,抛却与爱妻的儿女情长而“勇于就死”,大义凛然、无所畏惧地积极投身到推翻清*黑暗腐朽统治的武装起义中。

  在那样一个即将面对生死诀别的时刻,林觉民在写给爱妻的诀别书中,不可能再说什么甜言蜜语,也不可能抒发什么豪言壮语,整封书信从头至尾娓娓倾诉的就是他“以天下人为念”、不惜抛却儿女情长、置生死于度外、舍身参加革命的坚决与执着,以及他对爱妻的留恋与不舍。眼看就要踏上凶险之路,和自己的亲人永别,再坚强的人也难免心碎肠折。林觉民也同样是肉身凡胎,有着七情六欲、儿女情长,面对即将到来的生离死别、与爱妻娇子的永别,任他铁石心肠,也不可能不伤悲,不泪涌双眼?但他毕竟是胸怀大志、“以天下人为念”的革命者,面对生离死别虽然伤悲,却悲而不戚、悲而不哀,没有“小男小女”们那般悲悲切切、哭哭啼啼,而是满怀悲壮、大义凛然,表现了一个革命者以天下为己任,追求正义与真理,舍身取义的高尚情操和宽广胸怀,令人肃然起敬。

  《与妻书》惟其感人,就在于它情真意切,字字泣血,到处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缠绵悱恻而又充满激情,充满凛然正气,为国捐躯的激情与对爱妻的深情两相交融、相互辉映,叫人断肠落泪,而又撼人魂魄、令人感奋。虽然已时隔九十年,但文章的魅力依然,作者对爱妻的那份真情、那种“以天下人为念”、舍生取义的革命者的气度风范,依然令人动容,而且将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与妻书》读后感5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是情人间最高的境界了吧。

  许多人一辈子都在探寻:到底何为爱情?却鲜有人得出最终结果。但是,在民国时期,却有对恋人演绎了一场超越肉体,超越生死,超越灵魂的,让天地都为之动容的完美爱情神话。

  1911年4月24日,在起义的前三天,林觉民写下了为后人所动容的《与妻书》字字血泪,让人含泪。“吾作此书,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这是一种怎样的不舍之情啊!但是,国难当前,*尚存,这让这位爱国的热血青年不能为儿女私情而弃国家于不顾。

  身怀一腔报国热情,“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多么远大的抱负,多么理性的思考。林觉明能舍身为国的精神让世人所感叹。

  虽然与妻子是封建的包办婚姻,但是,二人在新婚之夜一见钟情,并定下了死生契阔。共同生活的三年时间,留给妻子陈意映的,多为甜蜜,多为欢欣。这些回忆支撑了这个女子为期一年的生命,但最终,却因忆夫成疾,终在,丈夫就义后的一年,也驾鹤西去。死时的她,面色虽苍白,但是嘴角依然含着一种解脱般的笑容。也许,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吧。二人虽未成连理枝,但亦可同为比翼鸟,从此海角天涯,不离不弃。

  面对国家与爱人,林觉民虽有不舍,但依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天下。面对生者与死者,其妻意映也含泪支持丈夫的选择。

  一个是满腔抱负,学富五车的海外学成归来的才子。一个是端庄贤慧的大家闺秀。二人看起来像是两条不会相交的*行线,但是,越演绎出一场壮美的爱情故事。这不能说不是一场旷世之恋啊。

《与妻书》读后感6

  这个人的名字,永远的镌刻于冰冷的石头上,有人记得,有人忘记,有人怀念,有人漠然。一篇儿女情长的诀别书,让人记得的,远远,多过于他的生*和牺牲。然而,还是有人被遗忘,还是有人被岁月的轻尘一层层模糊掉曾经的名字,一如曾经车水马龙的大唐,一如曾经千疮百孔的晚清,被历史的浪潮托起,又压下,这一起一落间,便空空流转了几个轮回。

  不会不记得那一篇写在白手帕上作别的遗书,好男儿为国抛头颅、洒热血,奔赴刑场的前夜,用最浓的情意,写下对妻子全部的爱恋。“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每每读至此处,喉头便被噎住,忍不住眼眶就红起来,通篇都是“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的缱绻情长,在血色腥风中,开出一朵绝美的情花。

  谁给你选择的权利,让你就这样的离去?

  不是不爱,是太爱,爱到不能同生共死。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陈意映之前是尽知丈夫的危险,不舍得独活的,她那一句“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早已表明了她的态度。然而,然而,她终究还是孤独的活下来,为了林觉民留下来的那个遗腹子,一个人,在剩下的岁月里,将短暂的欢爱,咀嚼成苍白的回忆。她的余生,永远被定格在1911年3月11日,一篇《与妻书》,是林觉民人世的绝笔,是陈意映苦难的开始,她的一辈子,从此就延伸于数不完的夜和载沉载浮的凌迟中,永生永世,为那个名字辗转不眠。

  想来,陈意映不是没有怨的。若能与林觉民同赴黄泉,对她而言该是件幸事,至少也是种解脱。而她不能,她只能将青春一点点放于寂寞中褪色、老去,把缱绻的一时,当作被爱的一世。觉,觉,觉……寂寞越深的时候,回忆就越清晰,残酷就是这样冰冷的一把刀、一根刺、一张网、一道墙,生生将灵魂抽离,看青丝变白发,红颜成黄花。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十四个字,又怎能道得尽一个女子少年丧夫的苦痛和凄凉?

  想来,林觉民不是没有痛的。尽管他们的爱情开始于婚姻之后,他对陈意映的爱,却是写不尽的情深意长。我不知道这个二十四岁的年青男子在那一晚是怎样复杂的心情,但是一篇《与妻书》,让我们看到一个热血革命者真实多情的一面。他不是神,他是人,一个用情极重极深的男人。他爱他的妻子,也爱*家,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死亡,却无法割舍挚爱的妻。声声血,字字泪,男儿柔情,到此时恸人心肠,寸断难述。被这样的男人深爱,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放不下儿女情长,就只有夜守空闺、独坐暗泣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历史一页页的翻过,那么多的名字,轻轻蒙上了薄尘。然而,终究会有一个名字不会被我们忘记,有那么一段血色的爱情,冷凝成黛色的泪滴,挂在长满青苔的石头墓碑,见证血雨腥风中,两个人的生死契阔。只看那百年黄昏,褪色成黯淡的一页薄笺,空庭夜冷,十丈红尘转瞬就落成了青苔的记忆。

  面前有不同的片断闪过,交叠,似是那夜流泪作别的林觉民,又似手捧与妻书痛哭失声的陈意映,又见空庭日晚,又见长门青苔,又见墨泪斑斑,又见鲜血淋漓……意映卿卿,意映卿卿,夜半惊醒的时候,是谁在哭湿的枕边轻声低唤?怕只怕纵使相见应不识,那苍苍白发,那一脸风霜,那苍白憔悴,那断肠伤心。纵使不负天下,可是,终究还是负了云卿。

  齐豫的歌唱得低婉哀怨,再看《与妻书》,仿佛又回到1911年,看两个红色恋人,生死惜别泪眼婆娑。耳边,有个浑厚深情的男生在吟哦:“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

  不由大恸、泪流。


《与妻书》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与妻书》读后感6篇(扩展1)

——与妻书读后感6篇

与妻书读后感1

  读了林觉民的《与妻书》,让我再次感受到了爱情的真谛,我感觉把它评为“*第一情书”当之无愧,读完《与妻书》才让我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没有完美的爱情,只有经典的爱情”!虽然他们的爱情如此短暂、如此悲惨,却足以令世人为之流泪!

  不会不记得那一篇写在白手帕上作别的遗书,好男儿为国抛头颅、洒热血,奔赴刑场的前夜,用最浓的情意,写下对妻子全部的爱恋。“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每每读至此处,喉头便被噎住,忍不住眼眶就红起来,通篇都是“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的缱绻情长,在血色腥风中,开出一朵绝美的情花。

  不是不爱,是太爱,爱到不能同生共死。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陈意映之前是尽知丈夫的危险,不舍得独活的,然而,她终究还是孤独的活下来,为了林觉民留下来的那个遗腹子,一个人,在剩下的岁月里,将短暂的欢爱,咀嚼成苍白的回忆。她的余生,永远被定格在1911年3月11日的一篇《与妻书》,是林觉民人世的绝笔,是陈意映苦难的开始,她的一辈子,从此就延伸于数不完的夜和载沉载浮的凌迟中,永生永世,为那个名字辗转不眠。想来,陈意映不是没有怨的。若能与林觉民同赴黄泉,对她而言该是件幸事,至少也是种解脱。而她不能,她只能将青春一

  点点放于寂寞中褪色、老去,把缱绻的一时,当作被爱的一世。寂寞越深的时候,回忆就越清晰,残酷就是这样冰冷的一把刀、一根刺、一张网、一道墙,生生将灵魂抽离,看青丝变白发,红颜成黄花。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十四个字,又怎能道得尽一个女子少年丧夫的苦痛和凄凉呢?

  当然,林觉民也不是没有痛的,有谁会知道一个二十四岁的青年的灵魂在那一晚上经历了怎样的挣扎?有谁会知道他在那一晚上的复杂心情?恐怕没有人能够真正体会的到!但是,从一篇《与妻书》中足可以看出那晚上他经历了生不如死的痛苦,也可以看出一个青年革命者多情的一面。在没读《与妻书》之前,可能大多人会觉得林觉民就是一个一心为革命、根本不在乎自己妻子的勇士,当读完了《与妻书》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他并不是那样一个人,他也是一个有亲情、懂爱情的人,只是他太爱了,以至于上升到了对全*人民的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爱汝至,所以为汝谋者惟恐未荆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卒不忍独善其身。”从中已经把他对全国人民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怎能不说他是一个多情的人?

  乱世中的爱情,终是不忍独善其身,也方显其爱之深,相思之切,然而最终却无法两全,国家不幸,个人之安逸又来自于何方?这是必然,但又是无奈的,生活在乱世之中,身为一名*人,又能如何,为了革命纵使烦乱又怎样,倾吾所有又何妨?于是,为了全国人民能够安康,为了所有情人能够幸福,他毅然抛家弃子,勇于挑起救国救民的重担!当然不只是林觉民一个人,还有千千万万像他一样的革命者,他们如此舍小家,顾大家,除了责任,还有信仰!信仰让他们舍生忘死,信仰让他们不顾一切,信仰让他们无所畏惧,信仰让他们勇往直前!他们相信,*革命一定会成功!

  战场上,血流成河,硝烟弥漫,他们穿梭在枪林弹雨中,他们无怨,亦无悔,无数的人倒在血泊中,他们倒下了,但在他们身后,又站起来了无数人,又有无数人前仆后继。他们只希望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人民的清醒,换来国家的富强!

  就像*所说的那样,*是一只沉睡的狮子,可它已经沉睡太久了,现在是该醒过来了,是该重头收拾旧山河了!那种不齿于列邦,被轻于异族,任人宰割的时代终要结束!

  历史一页页的翻过,那么多的名字,轻轻蒙上了薄尘。然而,终究会有一个名字不会被我们忘记,有那么一段血色的爱情,冷凝成黛色的泪滴,挂在长满青苔的石头墓碑,见证血雨腥风中,两个人的生死契阔。只看那百年黄昏,褪色成黯淡的一页薄笺,空庭夜冷,十丈红尘转瞬就落成了青苔的记忆。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夜就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与妻书》形式上是一封家书,实际上是一篇感情真挚,说理深刻,感人至深的抒情散文。它反映了一个民主主义革命战士高尚的内心世界,表达了革命者的生死观和幸福观,体现了革命者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他们相貌如玉,然而肝肠如铁,心底光明如雪,为了自己心中的光明,愿意为之而赴汤蹈火,万死不辞,还记得黄兴说的:“我们就是要用我们的血去浇灌自由之花”。林觉民也曾说过:“吾辈此举,事必败,身必死,然吾辈身死之日,距光复起义,必不远矣。”于是广州起义,于是武昌起义,于是辛亥革命,以至于新*的诞生,没有他们就没有新*,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全*人民的幸福生活,是他们拯救了*,是他们拯救了整个中华民族!古人说“人必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他们的死又岂是一座泰山所能衡量的!他们肩负了光复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使命,是他们使九州大地燃起了希望的火花,是他们使九州大地又充满了生机,是他们使九州大地又充满了活力!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功臣!

与妻书读后感2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我说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爱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隐约好像是在初三的自读课本中,不过那时间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将其列入自己最爱的十篇文章之中,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爱,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爱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爱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爱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爱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爱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爱妻,而爱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爱,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爱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爱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爱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爱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爱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爱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这一段文字情真意切,读后情入肺腑,让人潸然泪下。我想我在这儿肢解这段文字是对作者真情的亵渎吧!因为这份绝笔书一千三百余字是一气呵成的,是作者咬破手指头后将血与墨融合,用娟秀的小楷写在手帕上的。但是我希望作者会原谅我的不恭,惟愿以真挚的感动回报此段文字给我的净化。我想要写这段文字,文学素养与真爱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爱的驱使下理性的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泪珠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这是最后的心上话,不说给爱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作者未负天下人,未负泱泱中华之亿万民众,而偏偏负了爱妻一个人。眼见妻子以个人要承担起整个家庭重担,要抓养孩子**,这一切的一切,作者唯求得到爱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七尺男儿并非无情之人,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去死。而是爱她太深,也正因为爱她太深,作者才能勇敢的面对死亡。这是真爱中无上的责任。突然记起《泰坦尼克号》中男主人为了心爱的女人担负起替她死的场景。不过那种爱是小爱,作者不仅爱妻子,更爱天下无数鸳鸯,在自己比翼齐飞的时候,他明白必须以天下为己任,成全他人的挚爱,而这种最高境界的爱是源于对爱的无比忠贞的。作者记起了初婚时二人花前月下的幸福,想到和爱妻同生共死,永结百年。但是他们的真爱在满街狼犬之下不容于世,他们的愿望生不逢时,因而想到用死来捍卫。但是想到爱妻已有身孕,恐怕这种做法对她的打击太大,是爱妻所不能承受的。但是在矛盾的驱使下,作者说了。这一说使他真正明白了爱的真谛。“所有伟大的爱都必须用责任来维护,用死来捍卫”。作者明白了用死来捍卫爱情,但是他还是放不下妻子,放不下妻子从此后忍受孤独,不过这一切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来世。来世一定选择陪伴在爱妻身边,实现刚结婚时共同许下的诺和,陪爱妻指花誓月,和爱妻白头偕老,读后感《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作者死而无憾,但是还有妻子儿女,只希望妻子将孩子抓养**,继父不屈与多情,延续和继承他未竟的革命事业。不过贫困带来的艰辛,使得这一切做起来又非轻而易举。想到这里,作者突然没有话了,只听到妻子的哭声,本想为她擦干眼泪 ,但是天涯海角,不能实现,因而就陪爱妻一起哭泣。这哭声惊天地泣鬼神。种爱一方手帕怎能承载,我想作者的眼泪一定流到生命的尽头了吧。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夜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与妻书读后感3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我说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爱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隐约好像是在初三的自读课本中,不过那时间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将其列入自己最爱的十篇文章之中,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爱,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爱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爱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爱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爱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爱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爱妻,而爱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爱,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爱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爱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爱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爱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爱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爱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这一段文字情真意切,读后情入肺腑,让人潸然泪下。我想我在这儿肢解这段文字是对作者真情的亵渎吧!因为这份绝笔书一千三百余字是一气呵成的,是作者咬破手指头后将血与墨融合,用娟秀的小楷写在手帕上的。但是我希望作者会原谅我的不恭,惟愿以真挚的感动回报此段文字给我的净化。我想要写这段文字,文学素养与真爱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爱的驱使下理性的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泪珠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这是最后的心上话,不说给爱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作者未负天下人,未负泱泱中华之亿万民众,而偏偏负了爱妻一个人。眼见妻子以个人要承担起整个家庭重担,要抓养孩子**,这一切的一切,作者唯求得到爱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七尺男儿并非无情之人,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去死。而是爱她太深,也正因为爱她太深,作者才能勇敢的面对死亡。这是真爱中无上的责任。

  突然记起《泰坦尼克号》中男主人为了心爱的女人担负起替她死的场景。不过那种爱是小爱,作者不仅爱妻子,更爱天下无数鸳鸯,在自己比翼齐飞的时候,他明白必须以天下为己任,成全他人的挚爱,而这种最高境界的爱是源于对爱的无比忠贞的。作者记起了初婚时二人花前月下的幸福,想到和爱妻同生共死,永结百年。但是他们的真爱在满街狼犬之下不容于世,他们的愿望生不逢时,因而想到用死来捍卫。但是想到爱妻已有身孕,恐怕这种做法对她的打击太大,是爱妻所不能承受的。但是在矛盾的驱使下,作者说了。这一说使他真正明白了爱的真谛。“所有伟大的爱都必须用责任来维护,用死来捍卫”。作者明白了用死来捍卫爱情,但是他还是放不下妻子,放不下妻子从此后忍受孤独,不过这一切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来世。来世一定选择陪伴在爱妻身边,实现刚结婚时共同许下的诺和,陪爱妻指花誓月,和爱妻白头偕老。“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作者死而无憾,但是还有妻子儿女,只希望妻子将孩子抓养**,继父不屈与多情,延续和继承他未竟的革命事业。不过贫困带来的艰辛,使得这一切做起来又非轻而易举。想到这里,作者突然没有话了,只听到妻子的哭声,本想为她擦干眼泪,但是天涯海角,不能实现,因而就陪爱妻一起哭泣。这哭声惊天地泣鬼神。种爱一方手帕怎能承载,我想作者的眼泪一定流到生命的尽头了吧。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夜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与妻书读后感4

  今天,在爸爸的推荐下,我读了《与妻书》这篇文章,是林觉民在跟随孙中山抗清起义前三天为妻子所作。当时,林觉民知道自己在战场上必死无疑,但是他为了给祖国带来和*的生活,视死如归,不畏牺牲,这就是他与妻子最后的诀别。

  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林觉民强烈的爱国精神。他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不惜一切代价要推翻腐朽的清王朝。他明知道自己会死于战场,但他为了*,不惜牺牲,慷慨赴死。他明明特别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对清王朝的恨远远胜过他对妻子的爱!而正是因为他爱妻子,他才会像文中说的那样“泪珠与笔墨齐下!”他死于战场上,他不痛苦吗?当然痛苦!但是他对将来天下太*的喜悦与期盼,远远胜过痛苦!林觉民是用个人的生命,换来全天下*人的幸福!

  新*的成立,是无数像林觉民这样的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付出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太*日子,我们不能忘!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许许多多像孔繁森、叶欣等等这些默默无闻的英雄们,他们心系百姓,坚守岗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样的,我们不能忘!而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在新的时期,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应该以他们为榜样,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人民的富裕安康,发奋图强,好好学*,提高本领,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更是要牢牢谨记,时刻不能忘!

与妻书读后感5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我说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爱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隐约好像是在初三的自读课本中,不过那时间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将其列入自己最爱的十篇文章之中,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爱,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爱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爱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爱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爱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爱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爱妻,而爱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爱,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爱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爱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爱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爱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爱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爱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这一段文字情真意切,读后情入肺腑,让人潸然泪下。我想我在这儿肢解这段文字是对作者真情的亵渎吧!因为这份绝笔书一千三百余字是一气呵成的,是作者咬破手指头后将血与墨融合,用娟秀的小楷写在手帕上的。但是我希望作者会原谅我的不恭,惟愿以真挚的感动回报此段文字给我的净化。我想要写这段文字,文学素养与真爱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爱的驱使下理性的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泪珠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这是最后的心上话,不说给爱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作者未负天下人,未负泱泱中华之亿万民众,而偏偏负了爱妻一个人。眼见妻子以个人要承担起整个家庭重担,要抓养孩子**,这一切的一切,作者唯求得到爱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七尺男儿并非无情之人,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去死。而是爱她太深,也正因为爱她太深,作者才能勇敢的面对死亡。这是真爱中无上的责任。突然记起《泰坦尼克号》中男主人为了心爱的女人担负起替她死的场景。不过那种爱是小爱,作者不仅爱妻子,更爱天下无数鸳鸯,在自己比翼齐飞的时候,他明白必须以天下为己任,成全他人的挚爱,而这种最高境界的爱是源于对爱的无比忠贞的。作者记起了初婚时二人花前月下的幸福,想到和爱妻同生共死,永结百年。但是他们的真爱在满街狼犬之下不容于世,他们的愿望生不逢时,因而想到用死来捍卫。但是想到爱妻已有身孕,恐怕这种做法对她的打击太大,是爱妻所不能承受的。但是在矛盾的驱使下,作者说了。这一说使他真正明白了爱的真谛。“所有伟大的爱都必须用责任来维护,用死来捍卫”。作者明白了用死来捍卫爱情,但是他还是放不下妻子,放不下妻子从此后忍受孤独,不过这一切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来世。来世一定选择陪伴在爱妻身边,实现刚结婚时共同许下的诺和,陪爱妻指花誓月,和爱妻白头偕老。“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作者死而无憾,但是还有妻子儿女,只希望妻子将孩子抓养**,继父不屈与多情,延续和继承他未竟的革命事业。不过贫困带来的艰辛,使得这一切做起来又非轻而易举。想到这里,作者突然没有话了,只听到妻子的哭声,本想为她擦干眼泪 ,但是天涯海角,不能实现,因而就陪爱妻一起哭泣。这哭声惊天地泣鬼神。种爱一方手帕怎能承载,我想作者的眼泪一定流到生命的尽头了吧。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夜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与妻书读后感6

  时隔几年,再次一览《与妻书》,突然生出了一丝惆怅和悲伤。犹记得几年前,第一次看到此文时,只觉林觉民的伟岸、高大,觉其愿为天下人之幸福而舍己之幸福乃是大义也,心中崇敬之情顿生。读此文是,胸中热血沸腾、澎湃激荡。为其大义自傲,为与之同为*人而自豪。如今在读是,却顿生出些许悲伤,如同当年老师所诉“当你们时隔几年再观之,体会、心得将大相径庭。”初闻,不以为意,只觉林觉民乃国之英雄,人之标榜。然,随着年龄增长,开始接触爱情,体会爱情,才终于明了,当年心中忽略掉的那时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难以承受的失夫之痛。

  读此文,闻的“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悲情忽起。如此相爱着的人儿,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一封绝笔信?要抱着怎样的心才不会让爱着的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不想吾先汝而走”是真心的?然“第以今日时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无时无地不可以死”又何以眼睁睁看着对方死,虽不想吾想汝而死,但天下之人“不当离而离者,不当死而死者,不可计数”又怎可为自己之幸福而断送他人之幸福。初读是,觉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乃当世之豪杰英雄也。然,现在观之,却多了许多的无奈,为自己不得不与妻子分离而无奈,为国家之现状二奶,为天下人之不幸无奈。

  从前,只是不停的讴歌林觉民的深明大义,却忘记了在背后默默承受失去丈夫痛苦的女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的明白了家庭的责任,知道了女子的不易,丈夫先自己而去,留下一双儿女和年迈的双老,独得自己一人承担,故以此文了表敬意。


《与妻书》读后感6篇(扩展2)

——《学与问》读后感6篇

  初读23课课题,我不禁产生了疑惑。“学与问”,一下子就让人联想到“学问”一词,本课也必说“学问”无疑。可学问从何处来的呢?带着这个问号,我走进了课文。

  而只一课,老师便基本讲完了这一课,只剩下一条小尾巴扫一下。但不得不承认,这节课由于老师的生动讲解与同学们的积极配合,完全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我原先的疑问,也找到了答案了。

  学问何处来?从勤学好问中来,因为勤学好问,才有了*《日心说》的伟大成就,因为勤学好问,才有了沈括举世无双的《梦溪笔谈》。

  而说到问,我便想起了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情。那天是语文考试,可我们几个自以为稳操胜券的人望着一条熟悉的考题傻眼了,互相递着眼色,可得到的却全是无奈的耸肩。最后只能瞎蒙,可当时自己估计正确的可能性几乎与*男足赢世界杯的可能性一样高。

  何题?“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请君用一成语概括。若放在*日不会也情有可原,可偏偏这题昨日刚出现在我们家庭作业中,整班全灭,老师只冷冷抛下一句“下午讲”,可谁知下午率先迎接我们的却是一考试。

  那次考试那一题只有M君对,答案是瓜田李下。吾们不服,逼问M君如何知道,他*静地回答了一句“上午问老师的。”吾们顿时抓狂,大有把M君吞了之势,面对如此情景,他仍*静地回答了一句“上午问下午考,有何不妥?你们怎么不晓得问?”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我们都有无语地从M君座位旁离开。

  一道昨日不会之题不问个究竟,导致了下午考试直接丢分,老师没有什么不对,M君也没有什么不对,不对的却是我们。我们刚愎自用,自以为天下无敌却输给了一个无名小卒,我们难搁面子,只因为*时在同学面前装得无所不知,再问老师岂不甚是虚伪?

  而今天学的《学与问》这一课也解开了我心里许久的一个结,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学中问,在问中学,才能求得真知。也顿觉孔圣人所言“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极是也。

  向人请教不是耻辱,面成熟谦逊的表现,而在千万个“为什么”中我们也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做到真正的有学问。

  我请教,我学*,我快乐!

  人们常把有知识说成“有学问”,这是很有道理的。知识是学来的,也是问来的。“问”常常是打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是通向成功之门的铺路石。

  而今天,汪老师就带我们学*了第23课《学与问》。

  这是一篇说理性的课文,说了学与问的观点。这篇课文是由提出观点、证实观点、举例论证、得出结果所组成的。

  首先,课文提出观点。说知识是学来的,也是问来的。然后举例证实。说波兰伟大的天文学家*从小就对世界充满的好奇,经常缠着爸爸妈妈问这问那。小时候就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为什么”,而*就是通过这些稀奇古怪的“为什么”才得到真知与无穷奥秘的知识的。还有就是说北宋的大科学家沈括也是通过“问”与自己的实践才知道了其中的奥秘的。他还把勤学好问和观察思考巧妙地结合了起来。证实了上面的观点。

  最后,课文总结了: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学中问,在问中学,才能求得真知。得出了最终的结果。

  通过学*了这篇课文之后,我受益匪浅,是的,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必定有学与问,正如那一句俗语:小疑者小进,大疑者大进。学与问就像打开知识海洋的金钥匙,让我们尽情地翱翔于知识的海洋!

  我通过学*《学与问》这一课程,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感悟到了许多。

  在这次课程当中,我觉得对我们小学生最有益的是一句话:我们从小养成勤学好问的*惯就好比插上了两只强健有力的翅膀。我能从这句话当中感受到学*和提问是密不可分的,和对生活以及学*当中所起到的重要性。在这里有个小故事:从前有一家兄弟,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块牌匾,上边有学问二字。兄弟两人一人拿到了一个字,都分别按照上面的意思去做。结果很多年后,两人依旧一贫如洗,原来老大只一个劲的埋头苦学,遇到问题了从不提问,老二却从不学*,天天问别人问题。后来兄弟二人将牌匾合在了一起,很快就发家致富了。

  大家在生活当中,只像故事中的老大一样埋头苦学不好,像老二一样一个劲的提问也不好。我们应该把学*当中的问题提问出来,直到找到了答案再去学*。在学*中遇到的问题不计其数。而我们都一扫而过并不是最佳的解决方法。从学*当中找到问题,首先就应该自己思考,思考不出来什么头绪再去问别人。

  学与问这一课为了更加帮助我们理解学*与提问当中密不可分的关系,给我们举了很恰当的两个例子:波兰天文学家*小时候提问父母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的父母只能简略的说说,但是很含糊。小*就是在这样子的许许多多的问题当中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天文学家的;

  我国古代的大学问家沈括,他小的时候学*白居易的古诗《大林寺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沈括对于这个有关于桃花的问题很感兴趣,就跑去问妈妈。妈妈说:“可能是一个开花早,一个开花晚的问题吧。”沈括对于妈妈的回答很不满意,于是就自己探索其中的`奥妙。一次,大人们带沈括到山上去玩耍,沈括发现山上的温度比山下的温度低得多,这才明白其中的奥妙。他就是在探索一个个问题的答案成长着,最终成为我们受敬仰的人。

  从这些故事当中,能让我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学*与提问是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只有巧妙利用其中的微妙关系,最终才能成为像沈括一样的大学问家。

  这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

  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这本书就是他的言论集。“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读书为学底用途是娱乐、装饰和增长才识。在娱乐上学问底主要用处是幽居养静;在装饰上学问底用处是辞令;在长才上学问底用处是对于事物的判断和处理。因为富于经验的人善于实行,也许能够对个别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加以判断;但是最好的有关大体的议论和对事物的计划与布置,乃是从有学问的人来的。在学问上费时过多是偷懒;把学问过于用作装饰是虚假;完全依学问上的规则而断事是书生底怪癖。学问锻炼天性,而其本身又受经验底锻炼;该人底天赋犹如野生的花草,他们需要学问底修剪;而学问底本身,若不受经验底限制,则其所指示的未免过于笼统。多诈的人渺视学问,愚鲁的人羡慕学问,聪明的人运用学问;因为学问底本身并不教人如何用它们:这种运用之道乃是学问以外,学问以上的一种智能,是由观察体会才能得到的。不要为了辩驳而读书,也不要为了信仰与盲从;也不要为了言谈与议论;要以能权衡轻重、审查事理为目的。

  有些书可供一尝,有些书可以吞下,有不多的几部则应当咀嚼消化;这就是说,有些书只要读它们底一部分就够了,有些书可以全读,但是不必过于细心地读;还有不多的几部则应当全读,勤读,而且用心地读。有些书也可以请代表去读,并且由别人替我作出节要来;但是这种办法只适于次要的议论和次要的书籍;否则录要的书就和蒸馏的水一样,都是无味的东西。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因此,如果一个人写得很少,那末他就必须有很好的记性;如果他很少与人会谈,那末他就必须有很敏捷的机智;并且假如他读书读得很少的话,那末他就必须有很大的狡黠之才,此可以强不知以为知。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学问变化气质”。不特如此,精神上的缺陷没有一种是不能由相当的学问来补救的:就如同肉体上各种的病患都有适当的运动来治疗似的。

  “地球”有益于结石和肾脏;射箭有益于胸肺;缓步有益于胃;骑马有益于头脑;诸如此类。同此,如果一个人心智不专,他顶好研究数学;因为在数学底证理之中,如果他底精神稍有不专,他就非从头再做不可。如果他底精神不善于辨别异同,那末他顶好研究经院学派底着作,因为这一派的学者是条分缕析的人;如果他不善于推辞知彼,旁征博引,他顶好研究律师们底案卷。如此看来,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有一种专门的补救。

  我们做学问既要学又要问,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养成勤学好问的*惯,才能在广阔的海洋中畅游,我要成为一个真正有知识的人。

  在这一我要讲的是我们要克服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如何去问。

  在学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题,比如:学*没有耐心,有始无终,学*不精细,泛泛而学,学*态度浮躁,不踏实。

  大家对小猫钓鱼都不陌生吧!小猫就是不专心,无发抗拒外来的诱惑,所以钓鱼以失败告终。

  你会问问题吗?有些人是在问问题,但是他们不会问。在我看,会问是一种能力,是可以同过后天训练得来的。再问之前我们要确定问题或方向,由此确定问谁能都解决,而且,问之前想好大概,语言要简洁,精干,不要吐字不清楚。

  就向记者向新闻发言人提问问题,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有记纲要的小本。如果我们做到像他们那样,一针见血的问题,这样可以省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这里,我强调的是在做学问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算是一种鞭策,一种提醒吧,还算是一种方法一种捷径。

  这篇文中所讲的是学与问相辅相成的关系,以及,做学问的重要性。

  所以,我们要边学边问边思考。

  学与问,就是边学边问。怎样才能学好呢?只要做到这一点,你便会成为学*的主人。

  波兰伟大的天文学家*,小时候非常喜欢提问题,他经常问父母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太阳为什么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晴朗的夜空为什么有那么多星星,为什么到了白天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能成为天文学家,正是从这些稀奇古怪的“为什么”开始的。

  我们这个世界五彩缤纷,日新月异,瞬息万变。我们应该像*那样,请教别人,拜能者为师。

  北宋有个科学家,名叫沈括。他小时候读白居易的诗《大林寺桃花》,读完前两句他想:为什么全是桃花,时间却相差那么远?他去问妈妈,妈妈说:“兴许是花开花落,有早有迟吧。”沈括觉得不满意,一直放在心上。有一次,他随大人去寺庙,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学中问,在问中学,才能求得真知。

  读了短文,我明白了:在求知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善于把勤学好问和观察思考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成为学*的主人,踏上成功的彼岸。


《与妻书》读后感6篇(扩展3)

——我与地坛读后感6篇

  从二十一岁开始,史铁生,带着腿上的残疾,开始度过了他与地坛的生活,开始写他的小说,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刚刚残疾的时候,史铁生心情很烦闷,去地坛散心,从早到晚,再回去,这个时候是他的母亲与他度过的最艰难的时刻,不过,当史铁生的小说获奖之后,母亲却早已离世,这是史铁生的.一生中最痛苦的事情之一,他没有让他的母亲一起来分享这份荣誉。

  后来,他成熟了,学会了观察,学会了结交好友,遇到了每日必来的老夫妇,遇到了因为事业失利而每日长跑的工人,还有每天都在地坛的角落中唱歌的青年。他在这里学会了如何去生活,如何理解生活。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史铁生对于地坛深深的感情,可以想象,但不只是地坛,地坛带给他的人、事、情才是最让他珍惜的。

  在《我与地坛》这本书中,其实,不只这一篇,还有其他几篇小说,但是都阐述了一个共同的道理。

  好好活着,去发现生活的美。

  中考后的暑假,时间仿佛一下子就闲置了下来。 独自一人在家的那些夜晚,寂静的仿佛令人心神不宁的时刻,*惯一遍又一遍反复的读《我与地坛》,不知疲倦。那样的感觉仿佛是在看海。回首那些悠闲的*静遥远的岁月,在霓虹映照的点点星光下,在夏蝉耀武扬威的鼓噪声里,在台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我总是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记下那些足以感动我的话。

  在那些浑浊的白天后的黑夜,和那些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我将史铁生文字中的妙笔警句工工整整的抄写下来,守望那段看海般的阒静的青春彻底流失。

  彼时我开始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地坛。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集,也是流传最广远的一部作品。。“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作者*惯于在地坛中琢磨生命的本质,在整篇散文中,这沉思大致是历经了前后两个阶段。在最初的那个阶段中,史铁生观察与反省个人的遭遇,渐渐地看清了个体生命中必然的事相:“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这样的结论便引出了无法反抗的命运的观念:人生就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命运的造就,包括生命中最不堪的残酷与伤痛也都是不能选择的必然,人对于由超越个体生命的外在力量所设定的事实显然没有任何改变的余地。 接下来,史铁生将视界稍稍越出自身的范围,写到来这园子里的其他人,去看看别人都有什么样的命运和活法。最后写到他的母亲。他自己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了倍的。命运对待史铁生其实是很不公*的,让他在“最狂妄的年纪忽的失去了双腿”,然而作者本人却在根本上认可了苦难的命运和不幸的角色,这并不是看轻生命自身的残酷和伤痛,而是把这生命的残酷和伤痛从自我中抽离出来,去融入到一个更大也更恢宏的所在之中。 作者说“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作者似乎已经看透了生命的本质,看透了包容任何孤独的个体生命在内的更大的生命本相。所以说,对于史铁生的人生,我能够说的永远不可能是同情。我对他,*乎是一种崇拜的心态。

  关联词:母爱,生命,人性,信念,灵魂。

  从小到大,遇到的任何人任何事都可能会影响人生轨迹,接受命运也许能让我们更坦然的面对人生,“我”的一生就像地坛的一生,享受过繁华似锦,也经历过萧条破败,最终还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静地回顾。

  关于作者,在没有从作品感受作者性格之前,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坚韧不拔,身残志坚的“伟人”,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一个再*凡不过的普通人,他有崩溃,有敏感,有不可理喻,有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的无所适从,甚至有想过结束生命。任何伟大的顽强背后不是求生的无可奈何嘞。

  整本书读下来酣畅淋漓,本来想说读书的时候,把好的句子标注出来,后来发现要真是要画,简直密麻的不能看了。相比细腻的描写,更佩服他深邃的思想。

  关于未来的拷问,关于生活的质询,觉得以我的人生阅历想要完全通透的'理解简单故事背后的道理还是有些困难。或许人到中年我再来读一次,会有不同的体会。

  《我与地坛》是作家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大学时因为读了些相关的评论,我给史铁生贴了个标签:“西绪福斯”,至于他的真相却并没有去探究。工作后,偶然翻看。因为没有任务,常常只看其中一、两章,特别是第四章。看得多了,感叹也多起来。写作《我与地坛》的史铁生,给我的印象,像极了欧阳修笔下那个历经沧桑、深秋登高的少年。虽然那时的他远不是少年模样。

  《我与地坛》第四章感动我的是一分朴素。

  这段文字几乎没有什么花哨,一路看去就是*常的不能再*常的叙述,不要说排比就是成语都很少。所讲述的人物虽然像是有几分异秉,细看也只是*常的不能再*常的普通人,即使在我这样*常人的生命中,伸开手去类似的人物也能抓出一把来。但作者很有心,用心的观察与细致的描绘让他笔下的人物定格,成了特定的那一个。

  沈从文老先生在谈及自己的作品时,曾说“你们能欣赏我故事的清新,照例那背后蕴藏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能欣赏我文字的优美,照例那作品背后隐伏的悲痛忽略了”。史铁生的文字倒常常因为他独特的风致让人深切感受到他对生命的热爱。

  史铁生笔下的人物、故事*常极了,读过去就很容易让人产生共鸣。像其中对园中唱歌男子与作者认识过程的描述,总让人想起欧阳修的“上元灯”,想起人生途中很多还没来得及了解就擦肩而过的人。

  《我与地坛》第四章打动我的是一分执著。其中那个长跑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请允许我重温那段朴素的文字:还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是个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但他被埋没了。他因为在*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几年牢,出来后好不容易找了个拉板车的工作,样样待遇都不能与别人*等,苦闷极了便练*长跑。那时他总来这园子里跑,我用手表为他计时。他每跑一圈向我招下手,我就记下一个时间。每次他要环绕这园子跑二十圈,大约两万米。他盼望以他的长跑成绩来获得政治上真正的**,他以为记者的镜头和文字可以帮他做到这一点。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已。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容群众场面的照片。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呆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著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现在他已经不跑了,年岁太大了,跑不了那么快了。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只在傍晚又来这园中找到我,把这事*静地向我叙说一遍。

  生活是最好的编剧。这个跑了一圈又一圈,一年又一年的长跑者没有形象、没有名字,但他的身影却清晰地印刻在《我与地坛》中,那份不济命运烛照下的执著显得尤为可贵。也是这分执著让他的命运从悲剧渐渐走向了喜剧。

  长跑家的经历让我想起史铁生的另一部作品:《命若琴弦》。小说中不断拉琴的老瞎子和小瞎子,从希望拉到失望,在绝望中拿起琴继续拉,在琴声中却收获了真正的希望。

  长跑家的经历也让我想起探险家余纯顺,他完成了人类首次孤身徒步川藏、青藏、新藏、滇藏、中尼公路全程,十多年前他在罗布泊遇难。他在自传曾讲到探险让他慢慢变得高尚起来,在探险中他从“功利”走向了“非功利”。我觉得教育的路途也许也是这样。可能有人最初的起点并不那么光辉,只是为了谋生为了就业。在失望与追求中他们略有无奈地执意前进,只因为不断地前进、磨砺,于是渐渐褪去了原先的渺小、自私,走向了一个无我圆融的境界:无私执著的投入成了一种内在的需要,起点那些目标变轻了,变小了。

  长跑家的经历更让我想起作者史铁生。21岁,双腿瘫痪。1981年,患严重肾病。1998年,开始做透析。当求学时读着中文专业、捧着他的文字稀里哗啦的我放下对文学的渴求进而连读书也成为奢侈品时,写出这感人文字的他却承受着巨大病痛依然在创作的道路上前行……从《命若琴弦》、《我与地坛》,到《务虚笔记》、《病隙碎笔》,他笔耕不辍,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每次读蒋捷这首词,慨叹人生的同时,我也常想天地的奇妙:这世间总有一些景致需要时间来阅读,比如风雨。好书大概也是如此,比如《我与地坛》。

  《我与地坛》这本书是我看的第一本史铁生的作品,他的文笔*淡朴素,引人深思。接下来,我来从两点来聊聊这本书——史铁生的童年以及他为什么这么乐观。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史铁生和八子的故事,虽然你不能从中悟出什么大道理,但读来却让人倍感亲切,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朴素的语言,把这样一件童年趣事非常清晰地呈现出来,是我发自内心的觉得童年真美好,真多彩,尤其是那个物资较为匮乏的年代,生活中一切快乐,都是从人与人之间打交道而产生的。那时候的孩子们多么天真灿漫,朴实无邪,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那些看似**无奇的小事,实际上都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记忆中最美好的事情,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它们,珍惜我们眼前每一件事,每一个人,每一束阳光,每一阵微风。我们可以把他们记下来,就像我每天写日记,把自己的想法和经历写下来,当你以后再看,也许会有不同的看法,你也许会为过去的自己感到骄傲,感到悔恨,或者其它奇奇怪怪的感受,但无论如何,那些你会怀念的,你会或不会忘却的,都已停留在笔之下。

  说完了童年,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史铁生如此乐观。第一,在他刚住院的时候,所有人都非常照顾他,跟他聊天,跟他做朋友,尽管他的腿不好了,但是他在那家友谊医院里,收获了很多的温暖,他觉得自己要好好活着,不能辜负医生们对他的期望。

  第二,针对史铁生的母亲,在弥留之际说的话:“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未成年的女儿……”谁都知道他母亲没说完的话是什么——都要好好活着。史铁生觉得母亲生前那样爱他,付出了那么多,他得对得起他母亲,所以他得坚强的活下去。

  第三,那个孙姨也是病重至极,但依然每天笑呵呵的,史铁生应该是受到了她的影响。还有孙姨的女儿,建议史铁生去写点什么,于是他从写剧本入手,开启了他的写作之路。

  史铁生这样坚强,热爱写作,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有一段时间他也很暴躁,但就是因为他的身边充满了有爱心,热爱生活的人,他才会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也要好好活下去。我觉得很少人有人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后还很*常心,还那么坚定,肯定都是受到了旁人的开导和安慰,才坚持走下去的。这让我想去了海伦凯勒,她就是在小时候受到了一位家庭教师的影响,才变的那样热爱生活,那么乐观。

  以上就是我对《我与地坛》这本书的感悟和分析。

  《我与地坛》这本书是史铁生写的,它又是一本散文。从中,作者讲了二十多岁时,双腿瘫痪,母亲又猝然去世,自己在地坛回想小时候和母亲度过的时光。每当文学小说获奖时,眼前每每有母亲的身影。想着:为什么母亲不多熬几年呢?瞬间,一滴滴露珠般的眼泪从脸庞留下……

  看到这里,我油然而然的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不禁眼泪往外流。

  她,体格中等、微胖,慈祥的面孔下,流露出严厉的眼神。也就是这样,让我快乐的成长起来。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倾盆大雨,我没有带伞,本想等雨势小了再说,但我没想到,母亲竟不顾一切的把伞递给我,而自己在这狂风暴雨中飞奔回去。我望着她的身影,不禁感到愧疚。是我错怪她了!原来她对妹妹和对我都是*等的,并没有偏心。等到家时,她明知道自己在发低烧,却还不让我知道。煮菜、扫地、帮妹妹温*功课。每次我们睡觉了,她还不歇歇。正如,现在暑假,大家都出去玩,而母亲却还要帮爸爸把那些活做完。

  这十几年过去,每天都操劳着儿女的她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头发,看着就想到了小时候不懂事又顽皮的自己。石铁生的《我与地坛》深刻的让我感到母爱的伟大与无私。

  所以,我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多陪陪父母,并好好学*,完成自己的梦想。不让向作者一样后悔。


《与妻书》读后感6篇(扩展4)

——《狼妻》读后感 (菁华5篇)

  《狼世界》这本书讲述了《残狼灰满》,《狼妻》,《红奶羊》和《狼种》四个惊心动魄的关于狼的故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关于狼的新世界,读了这本书,使我对狼产生了新的认识!

  第一, 狼性除了凶悍,还有另一面----在我心中,狼性是非常凶狠的,它吃人,对曾经救过它的恩人也不放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很多大人对小孩子也是这样讲的。通过读《狼世界》,我知道了狼性也有另一面。例如《狼妻》中黑母狼对“丈夫”很温存,特别是在撕破狼皮,露出真面目以后,它最后仍然对假丈夫网开一面地走了。再如, “黑球”狼宁可饿死,自己绝不吃,也不让妻子吃曾经哺育过它长大的“奶娘”----红奶羊茜露儿。

  第二, 狼生存的环境是非常艰辛的,为了生存,猎食时经常回受伤,还要遭遇猎人、猎狗捕杀儿面临死亡,还有狼世界里狼酋争夺时的你死我活。但是狼仍然生存着繁衍着。狼的顽强性格真让我佩服!

  第三, 狼也有生存的智慧---比如:狼能自我疗伤,受伤了,就爬到簧沟去用尖尖的嘴吻挖几株血丹的根根,嚼的糜烂,和到稀泥里再敷在伤口上,狼群想偷吃绵羊时常用调虎离山的战术,母狼难产死去,为了救活还要吃奶的狼崽,公狼想尽办法捉到一只红崖奶羊,让它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这些都表现狼狼群生存的智慧。

  我感谢沈石溪叔叔披上狼皮,深入狼穴,真实地记录了狼世界的神秘!也要学*狼的顽强精神,勇于在困难中磨练意志,学会自我保护和发展。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狠、残忍、狡猾,今天,看了《狼妻》篇小说,我彻底***了我以往的看法。

  这篇小说“我”主人公年轻时,喝醉酒,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进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喝醉酒的想法让我迫不及待地往下一页看,让我大吃一惊,主人公接下去会怎样呢?让我来说一说吧。

  从接受食物把丈夫扔进洞,依依不舍地把丈夫放去捕猎,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骗母狼,母狼更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的聪明,多么地在保护孩子,母狼竟然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友依依不舍,以及能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瞒住了主人公,体现出母狼的聪明。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来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还给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堂课是“报恩”。

  《狼妻》这篇小说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作文评语:这个故事对小作者影响很深,因为作者十分渴望将这个故事分享出来。小作者在讲述故事时花了大量的篇幅和精力来完善内容,企图让读者也能喜欢上这个故事,但是读后感其实更多的是需要谈你的思考和收获,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故事内容之上。所以小作者还需要把你读完书后复杂的情感梳理一番,找出一个最打动你的点,塑造成文章主题来写哦!

  读完《狼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认识有残忍、贪婪、狡猾,但在我读完《狼妻》的后一秒,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 作者和他的向导强巴放置在小路上的捕兽夹夹死了大公狼,使得那只快要分娩的母狼无依无靠。作者酒后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出公狼,走进野狼的生活。我一开始看到这,有些奇怪,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一下。但我看到母狼将要咬断作者喉管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都悬到嗓子眼了,一直在为作者担惊受怕。但我也佩服作者的勇气,要是换做我,我一定会吓得说不出话来的。 最终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是大自然不容人的法则。真是两难得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替他捏了一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作者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怀疑。 后来,当我吧整个故事读完,细细回味时,我这才猛得明白过来,母狼是多么聪明啊,而我又是多么天真,以为母狼真的'被作者骗了。原来作者从第一天就没有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从第一天开始就被识破了,母狼是多么聪明呀!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把自己失去丈夫的伤痛埋在心里,与丈夫仇人同吃同住,还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狼”意,这太不可思议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米浪的所作所为竟成功地骗取了作者的信任,使作者为它提供美味的食物以及有依靠感的保护。

  这就是母爱,伟大的母爱。就像比尔说的:母爱是世间最强大的力量。难道不是吗?母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忍受了如此巨大的伤痕。这就是母爱,一个出于母狼的母爱。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为了孩子,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上个月妈妈给我买了六本书,作者都是沈石溪,在这六本书当中,最感人的就是《狼妻》了。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九六九年出生于上海,是一个专门写动物小说的业余作家。

  《狼妻》就是他的动物小说中的一本,共收了有关狼的四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名字就叫《狼妻》,它讲了一个猎人打死了一只公狼,住在他家的动物研究员看见了狼皮,就把它缝起来,自己钻进去,装成了那只公狼的样子,混进狼巢,想借机研究狼的生活*性。他骗过了母狼,并对已经怀孕的母狼百般照顾。但人终究是人,母狼还是发现了这只公狼是人假扮的,便向他发起了进攻。但在千钧一发之际,母狼似乎念起了旧情,放过了这只对她并没有恶意的假公狼。而且,母狼后来还在一次狼群要来袭击假公狼时,巧妙地救了他一命,使研究员能安全返回。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心想原来狼也懂得报恩,照这个样子看来,狼虽然是冷血动物,可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感情的呀!

  后面的三个故事,分别讲了狼的母爱、父爱和狼夫妻之间的彼此信任与关爱,都非常令人感动。尤其是那个《狼狈》的故事,猎人以为那是一对狼狈为奸的“狼狈”,放出了一群猎狗去追杀它们。那狼为了救狈,几次三番放弃了独自逃生的机会,背着狈拼命突围。最后,那只狼本已突出重围,回头却发现狈已被猎狗团团围住,浑身是伤,快要死了。它不忍心抛下狈,又杀回狗群,想去救狈,但它最终和狈一起死了。这时,猎人们才发现,那只一直被公狼驮在背上的,其实不是狈,而是它的狼妻,只是它的狼妻的两只前脚以前就断了。

  从这几个感人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连狼都那样有感情,何况我们人类呢?*时我们一定要多关心妈妈,爸爸,他们工作辛苦,需要我们的关心。我们还要尊敬爷爷和奶奶,他们照顾着我们,让我们吃得好,睡得好,无忧无虑地生活,我们要懂得感恩,做一个有孝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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