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狼蝙蝠》读后感1

  冰波曾说:“我的作品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带来幸福,让孩子们的作文水*提高。”

  《狼蝙蝠》主要是围绕着“拯救”来写的。在史前智慧生物的“狼蝙蝠”,在晚上望着月亮收集强大的内能,能在令一个空间扭曲。在恐龙时代来了灾难之祸,它们种族到南极来长眠,经过上亿年,终于等到了一种智慧生物——人类。科学家们发现密秘,开始研究。可是能与“狼蝙蝠”沟通或心相通的居然是一位小女孩——丽丽。“狼蝙蝠”因此为人类的信任化为化石,而其它的“狼

  蝙蝠”还在等待智慧生物来“拯救”它们。

  如果人类都怀有爱,那么我们就可以“拯救“狼蝙蝠”,也可以“拯救”自我。以后,还会智慧生物等待着我们去“拯救”它们。

  “狼蝙蝠”被“拯救”了。人可以与“狼蝙蝠”沟通,人可以与宇宙沟通,大人可以与小孩沟通,人还可以跟不同的人沟通。作者胆大的精心设计了一部神秘的内容,使我们读者越看越想看,越读越想读。

  《狼蝙蝠》这本书中有一些精彩部分使我震惊:在他的前面,出现了一个冰洞。洞口大约有一米,往下看,黑洞洞的,看不到底。他捡了一块冰,往洞里丢了下去。没有听到碰底的声音。五秒钟,十秒钟,一分钟,还是没有听到碰底的声音;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体验。他先是一种想小便的感觉,接着就是一种在飞翔的感觉,身体变得很轻盈,再下去,他便觉得不是在往下掉,而是像上飘了,到最后,他倒是有一点想睡觉了。这两个段落使我觉得这个洞很奇怪。

  总之,《狼蝙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直得我们一读。

《狼蝙蝠》读后感2

  二年级的时候,我读了冰波的作品《狼蝙蝠》。冰波本命叫赵冰波。1951年出生在杭州。1979年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作品以童话为主,从婴幼儿至中学生均有适合年龄的作品。作品抒情、优美。富有诗境、意境。《狼蝙蝠》曾荣获五个奖项: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第三届全国优秀儿童读物一等奖、第三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作品奖、第四届*儿童文学奖二等奖、第三届浙江鲁迅文学艺术奖优秀成果奖。

  狼蝙蝠主要讲:一支神秘的科考队伍在南极冰川缓缓移动,带队的是大名鼎鼎的自由院士申其教授。申教授发现了一个以前在地球上从来没有见过的巨大动物————休眠状态的狼蝙蝠。他用自己发明的针剂复活了狼蝙蝠。最后狼蝙蝠变成了一座化石。当我读完第十章化石的时候,我觉得这一章很令我感动,它讲了狼蝙蝠在死的时候的哀叹,小男孩林达为此很悲伤,而且文章结尾的省略号给人以无限的遐想。我目不转睛地看完了,这一章。我在琢磨主人公丽丽长大后会发生神秘事情呢?从故事的开始,一直想到狼蝙蝠们变成了化石。想着丽丽成了科学家,她的后人望着狼蝙蝠化石失声哭泣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这就是狼蝙蝠的故事。

  狼蝙蝠的智慧令人类难以琢磨,冰波那淡淡的文笔,时而忧郁读后感 ,时而感伤。有时,还有一丝幽默,让人有惊喜感。

《狼蝙蝠》读后感3

  《狼蝙蝠》是冰波的作品,我读过之后受益匪浅。故事说的是申教授带着一支探险队去南极,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动物。它的身体非常的庞大,如同中生代的恐龙。可是,它又不是恐龙。它长着一个巨大的像狼一样的头,它的四肢既结实又显得十分的灵巧,在四肢和尾部之间长着皮膜,看起来就像是蝙蝠,不过它有非常巨大的身体。申教授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狼蝙蝠”。虽然它的样子很恐怖,但它确有一个善良而纯洁的心。他们做了一个特大冰柜,把狼蝙蝠带回到了他们的实验室。

  申教授助手的女儿叫丽丽,丽丽对恐龙特别痴迷,申教授给狼蝙蝠注射了一种药水使狼蝙蝠复活了。丽丽被狼蝙蝠吞进了肚子里。在狼蝙蝠的肚子里,丽丽学会了狼蝙蝠的语言,也是第一个弄懂狼蝙蝠秘密的人……军队要把狼蝙蝠杀掉,申教授不忍心,把狼蝙蝠放了。但是很遗憾,最终狼蝙蝠还是变成了化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尊敬生命,热爱生命。我很欣赏科学家们对科学研究的执着和不放弃,今后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做一个认真、努力的人。

《狼蝙蝠》读后感4

  我读过许多引人入胜的优秀童话故事,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今年暑假与妈妈一起读的作家冰波叔叔写的《狼蝙蝠》。

  在南极,国家科学院院士其教授带领科考队发现了一种巨大的生物狼蝙蝠。申教授费尽脑汁才把它带回去研究。他发现狼蝙蝠处在既没有死亡也非存活的一种不同寻常的休眠状态。于是申教授想让它复活,就注射了一支能让物体在一定的时间内存活的药剂下去。之后申教授便陷入一种深深的苦恼之中,他给狼蝙蝠注射的药剂里,有一种可能会让它死亡的可怕的物质。

  这时,申教授的小助手女儿丽丽听说申教授发现狼蝙蝠,激动得一蹦三尺高,让爸爸带好去看儿狼蝙蝠。不料狼蝙蝠一口就把丽丽“吞”进了肚子里,但是丽丽却安然无恙地在狼蝙蝠的.身体里学会了和狼蝙蝠交谈,还知道它叫艾莫。

  艾莫“吞食”丽丽后,加深了人类对它的误会,派军队来猎杀艾莫。艾莫使用它强大的内能使空间扭曲逃出了笼子,带着丽丽来到沙漠,并向丽丽诉说了它们种族的故事。原来狼蝙蝠是中生代地球的第一批智慧动物,它们具有很高的智慧和很强大的内能。在恐龙灭绝前夕,它们全部迁徙到看南极,进入了另一种生存状态——休眠,在深深的的冰层下。

  就在军队瞄准艾莫的时候,忽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申教授和司*走下里,申教授懊悔地说:“艾莫即将为那支让它复活的药剂而付出生命,它马上就要石化了。”这时,人们才真正的了解到狼蝙蝠的秘密。

  然而,在南极的茫茫冰川下,还有成千上万只狼蝙蝠,等待着他们的命运。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人类应该要保护动物,而不是伤害它们。世界上的野生熊猫不足一千二百只,还有白虎、扬子鳄等动物它们都濒临死亡。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

《狼蝙蝠》读后感5

  这本书是我今天才读的,读它的时候我的心情很激动。

  《狼蝙蝠》这本书主要书的是:研究院的自由院士申博士发现了一只在洞里沉睡了大约一亿年的大怪物,并给它取名为“狼蝙蝠”。这一怪物让小学生丽丽产生了浓厚兴趣,与它结为朋友,并且在关键时刻救了它一命。

  读完这本书,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早上,我与好朋友走在马路上,边聊天边往学校方向走去,来到学校,我放下书包,开始扫地,扫完地,有一位同学很焦急地说“有谁看见我的文具盒,我的文具盒不见了。”我突然想起那位同学的文具盒是朋友最喜欢的那一种。经过调查,老师知道了文具盒的去向,把朋友叫到办公室,很生气地说“做人都做不好,学*再好又有什么用,这两天你也不要来上课了,回家反省反省。”第二天,我通过多方调查,知道朋友家里经济十分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来买钢笔之类的文具。知道后,我立刻把这一情况和老师反映。我原本以为老师会原谅他,可事实却让我大吃一惊,老师希望她在家多反省几天,让她领略到学生的做人之道。可是我还是没有气馁,再三请求老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努力”,老师终于答应了。她回来上课了,灿烂的笑容如阳光般温暖了我的心。

  我觉得人总会遇到些困难,经过我们之间的互相帮助,“难题”也不再是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依然久久不能*静……


《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

《狼蝙蝠》读后感1

  冰波曾说:“我的作品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带来幸福,让孩子们的作文水*提高。”

  《狼蝙蝠》主要是围绕着“拯救”来写的。在史前智慧生物的“狼蝙蝠”,在晚上望着月亮收集强大的内能,能在令一个空间扭曲。在恐龙时代来了灾难之祸,它们种族到南极来长眠,经过上亿年,终于等到了一种智慧生物——人类。科学家们发现密秘,开始研究。可是能与“狼蝙蝠”沟通或心相通的居然是一位小女孩——丽丽。“狼蝙蝠”因此为人类的信任化为化石,而其它的“狼

  蝙蝠”还在等待智慧生物来“拯救”它们。

  如果人类都怀有爱,那么我们就可以“拯救“狼蝙蝠”,也可以“拯救”自我。以后,还会智慧生物等待着我们去“拯救”它们。

  “狼蝙蝠”被“拯救”了。人可以与“狼蝙蝠”沟通,人可以与宇宙沟通,大人可以与小孩沟通,人还可以跟不同的人沟通。作者胆大的精心设计了一部神秘的内容,使我们读者越看越想看,越读越想读。

  《狼蝙蝠》这本书中有一些精彩部分使我震惊:在他的前面,出现了一个冰洞。洞口大约有一米,往下看,黑洞洞的,看不到底。他捡了一块冰,往洞里丢了下去。没有听到碰底的声音。五秒钟,十秒钟,一分钟,还是没有听到碰底的声音;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体验。他先是一种想小便的感觉,接着就是一种在飞翔的感觉,身体变得很轻盈,再下去,他便觉得不是在往下掉,而是像上飘了,到最后,他倒是有一点想睡觉了。这两个段落使我觉得这个洞很奇怪。

  总之,《狼蝙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直得我们一读。

《狼蝙蝠》读后感2

  二年级的时候,我读了冰波的作品《狼蝙蝠》。冰波本命叫赵冰波。1951年出生在杭州。1979年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作品以童话为主,从婴幼儿至中学生均有适合年龄的作品。作品抒情、优美。富有诗境、意境。《狼蝙蝠》曾荣获五个奖项: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第三届全国优秀儿童读物一等奖、第三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作品奖、第四届*儿童文学奖二等奖、第三届浙江鲁迅文学艺术奖优秀成果奖。

  狼蝙蝠主要讲:一支神秘的科考队伍在南极冰川缓缓移动,带队的是大名鼎鼎的自由院士申其教授。申教授发现了一个以前在地球上从来没有见过的巨大动物————休眠状态的狼蝙蝠。他用自己发明的针剂复活了狼蝙蝠。最后狼蝙蝠变成了一座化石。当我读完第十章化石的时候,我觉得这一章很令我感动,它讲了狼蝙蝠在死的时候的哀叹,小男孩林达为此很悲伤,而且文章结尾的省略号给人以无限的遐想。我目不转睛地看完了,这一章。我在琢磨主人公丽丽长大后会发生神秘事情呢?从故事的开始,一直想到狼蝙蝠们变成了化石。想着丽丽成了科学家,她的后人望着狼蝙蝠化石失声哭泣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这就是狼蝙蝠的故事。

  狼蝙蝠的智慧令人类难以琢磨,冰波那淡淡的文笔,时而忧郁读后感 ,时而感伤。有时,还有一丝幽默,让人有惊喜感。

《狼蝙蝠》读后感3

  《狼蝙蝠》是冰波的作品,我读过之后受益匪浅。故事说的是申教授带着一支探险队去南极,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动物。它的身体非常的庞大,如同中生代的恐龙。可是,它又不是恐龙。它长着一个巨大的像狼一样的头,它的四肢既结实又显得十分的灵巧,在四肢和尾部之间长着皮膜,看起来就像是蝙蝠,不过它有非常巨大的身体。申教授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狼蝙蝠”。虽然它的样子很恐怖,但它确有一个善良而纯洁的心。他们做了一个特大冰柜,把狼蝙蝠带回到了他们的实验室。

  申教授助手的女儿叫丽丽,丽丽对恐龙特别痴迷,申教授给狼蝙蝠注射了一种药水使狼蝙蝠复活了。丽丽被狼蝙蝠吞进了肚子里。在狼蝙蝠的肚子里,丽丽学会了狼蝙蝠的语言,也是第一个弄懂狼蝙蝠秘密的人……军队要把狼蝙蝠杀掉,申教授不忍心,把狼蝙蝠放了。但是很遗憾,最终狼蝙蝠还是变成了化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尊敬生命,热爱生命。我很欣赏科学家们对科学研究的执着和不放弃,今后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做一个认真、努力的人。

《狼蝙蝠》读后感4

  我读过许多引人入胜的优秀童话故事,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今年暑假与妈妈一起读的作家冰波叔叔写的《狼蝙蝠》。

  在南极,国家科学院院士其教授带领科考队发现了一种巨大的生物狼蝙蝠。申教授费尽脑汁才把它带回去研究。他发现狼蝙蝠处在既没有死亡也非存活的一种不同寻常的休眠状态。于是申教授想让它复活,就注射了一支能让物体在一定的时间内存活的药剂下去。之后申教授便陷入一种深深的苦恼之中,他给狼蝙蝠注射的药剂里,有一种可能会让它死亡的可怕的物质。

  这时,申教授的小助手女儿丽丽听说申教授发现狼蝙蝠,激动得一蹦三尺高,让爸爸带好去看儿狼蝙蝠。不料狼蝙蝠一口就把丽丽“吞”进了肚子里,但是丽丽却安然无恙地在狼蝙蝠的.身体里学会了和狼蝙蝠交谈,还知道它叫艾莫。

  艾莫“吞食”丽丽后,加深了人类对它的误会,派军队来猎杀艾莫。艾莫使用它强大的内能使空间扭曲逃出了笼子,带着丽丽来到沙漠,并向丽丽诉说了它们种族的故事。原来狼蝙蝠是中生代地球的第一批智慧动物,它们具有很高的智慧和很强大的内能。在恐龙灭绝前夕,它们全部迁徙到看南极,进入了另一种生存状态——休眠,在深深的的冰层下。

  就在军队瞄准艾莫的时候,忽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申教授和司*走下里,申教授懊悔地说:“艾莫即将为那支让它复活的药剂而付出生命,它马上就要石化了。”这时,人们才真正的了解到狼蝙蝠的秘密。

  然而,在南极的茫茫冰川下,还有成千上万只狼蝙蝠,等待着他们的命运。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人类应该要保护动物,而不是伤害它们。世界上的野生熊猫不足一千二百只,还有白虎、扬子鳄等动物它们都濒临死亡。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

《狼蝙蝠》读后感5

  这本书是我今天才读的,读它的时候我的心情很激动。

  《狼蝙蝠》这本书主要书的是:研究院的自由院士申博士发现了一只在洞里沉睡了大约一亿年的大怪物,并给它取名为“狼蝙蝠”。这一怪物让小学生丽丽产生了浓厚兴趣,与它结为朋友,并且在关键时刻救了它一命。

  读完这本书,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早上,我与好朋友走在马路上,边聊天边往学校方向走去,来到学校,我放下书包,开始扫地,扫完地,有一位同学很焦急地说“有谁看见我的文具盒,我的文具盒不见了。”我突然想起那位同学的文具盒是朋友最喜欢的那一种。经过调查,老师知道了文具盒的去向,把朋友叫到办公室,很生气地说“做人都做不好,学*再好又有什么用,这两天你也不要来上课了,回家反省反省。”第二天,我通过多方调查,知道朋友家里经济十分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来买钢笔之类的文具。知道后,我立刻把这一情况和老师反映。我原本以为老师会原谅他,可事实却让我大吃一惊,老师希望她在家多反省几天,让她领略到学生的做人之道。可是我还是没有气馁,再三请求老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努力”,老师终于答应了。她回来上课了,灿烂的笑容如阳光般温暖了我的心。

  我觉得人总会遇到些困难,经过我们之间的互相帮助,“难题”也不再是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依然久久不能*静……


《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 (菁华5篇)

  虽然这么说可能有点偏激,但本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原则,我还是想写点观后感,这片太糟糕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一致说这片好呢。难道缘于我看得是枪版(尽管人家说是目前最清晰版),反正这片我连着五次才看完,并且,每次都看得想睡觉。最后的镜头,那个*一边煽情的说着,一边给蝙蝠侠个骑摩托的镜头。这两个场景切来切去,媚俗无比,真是不知道导演怎么琢磨的。

  从题材上来说,自我世界观有点成熟,我就不怎么看超人类题材。我可以接受尼古拉斯的英雄片,

  ,但是总觉得看超人类题材就好象看一个人类极其严肃的维持蚂蚁群一般的傻不啦叽。超人还好,至少是我们小时候看得有点情结,蝙蝠侠呢,打造一身极品装备放这闹腾什么呢,既不像蜘蛛侠啊有点无奈又不是超人没有同类的孤独,纯莫名。漫画以及以前剧集的还好,这集的蝙蝠侠愈发过分,给人一个吃饱了撑的的形象,并且妇人之仁。

  最*,我买了《少年蝙蝠侠》和《最后一匹狼》,《少年蝙蝠侠》读后感500字。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少年蝙蝠侠》。这本书的作者杨鹏是*首位迪尼斯签约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冬天,有一户人家,他夫妇两人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因家中贫困儿子生病没有及时医治死去了。一天,一声巨响,家中的男子在后院的水池中发现了一个小孩。上天有赐给他们一个孩子。孩子手里捧着一个水晶球。这个水晶球有医治的功能。这个人把这个孩子取名叫“天赐”。天赐慢慢长大,他渐渐明白了自己肩负的使命,在恋恋不舍的心情下,他离开了爱他养育他的养父母,踏上了完成使命的道路。在途中,他把老虎打败,在天空把老鹰打败。过了很多年月,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地球上失散的蝙蝠星的师傅。那是一位很老很老的蝙蝠人。这个人教他武功,但最终也去世了。在老人的教导下,他继续前进,去寻找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妄图夺取*的无双道人,拯救了小皇帝,也拯救了整个国家。这个期间他交道了很多朋友,也更加想念养育他的那对夫妇。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天赐是一个孤独而勇敢的孩子,肩负使命的他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从未被困难压倒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乐于助人,结交朋友。天赐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身上的那些优点是我需要学*的。我没有翅膀,但是我希望自己有一对隐形的翅膀,给我自信,给我勇气,让我在未来的道路上铲除困难,取得成功。

  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使我收获很大。

这本书主要讲了蝙蝠少年天赐带着 “师父” 的`遗愿, 历尽艰险, 找到飞船 “仙 槎” ,返回他们的星球——蝙蝠星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回味一下觉 得很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鹏哥哥。他可真是个天才!他把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非常 细腻,每一处景物都描写的特别细致,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再结合插图,仿佛 每一个情节都发生在我们身边。 明明是唐代的故事, 却又结合了许多现代的元素, 让我读得津津有味。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蝙蝠少年——天赐,因为他善良、正义、勇 敢、坚强。当别人遇险是他拔刀相助;见到敌人他绝不会退缩;当他受到“师父” 的考验时,他勇敢地接受挑战,并顽强地坚持下去。天赐要回到蝙蝠星球时,人 们都伤心落泪,因为在他们心中那个小男孩是正义和纯洁的化身。 天赐的故事深深感染了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一定 要伸出援助之手;天赐的故事激励着我,遇到困难时,要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我多么希望同学们都来读读《少年蝙蝠侠》的故事,大家都学*天赐的好品质。

  最*,我买了《少年蝙蝠侠》和《最后一匹狼》,《少年蝙蝠侠》读后感500字。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少年蝙蝠侠》。这本书的作者杨鹏是*首位迪尼斯签约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冬天,有一户人家,他夫妇两人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因家中贫困儿子生病没有及时医治死去了。一天,一声巨响,家中的男子在后院的水池中发现了一个小孩。上天有赐给他们一个孩子。孩子手里捧着一个水晶球。这个水晶球有医治的功能。这个人把这个孩子取名叫“天赐”。天赐慢慢长大,他渐渐明白了自己肩负的使命,在恋恋不舍的心情下,他离开了爱他养育他的养父母,踏上了完成使命的道路。在途中,他把老虎打败,在天空把老鹰打败。过了很多年月,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地球上失散的蝙蝠星的师傅。那是一位很老很老的蝙蝠人。这个人教他武功,但最终也去世了。在老人的教导下,他继续前进,去寻找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妄图夺取*的无双道人,拯救了小皇帝,也拯救了整个国家。这个期间他交道了很多朋友,也更加想念养育他的那对夫妇。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天赐是一个孤独而勇敢的孩子,肩负使命的他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从未被困难压倒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乐于助人,结交朋友。天赐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身上的那些优点是我需要学*的。我没有翅膀,但是我希望自己有一对隐形的翅膀,给我自信,给我勇气,让我在未来的道路上铲除困难,取得成功。

  这本书,是*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写的。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是集幻想、感动、正义、友情、亲情于一身的必读好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天赐。他是一个蝙蝠星人,他有――人的身体、神的气魄、龙的武功、最主要还有蝙蝠的翅膀。下面我就分享其中的一个片段。

  那个娃儿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小怪物,他一下地就能跑了,抱着水晶球哧溜着身子,天寒地冻,也不觉得冷,在积满雪的地上跑来跑去,满腿的泥浆,背上的小翅膀还一抖一抖的,天赐在地上活蹦乱跳,怎么也追不上他。突然他不小心摔了一跤,水晶球一闪一闪的在雪地上轱辘轱辘的滚动起来,滚进了牛棚,老黄牛还在牛棚里喘气,生病,**,慢慢的直叫。

  水晶球咚的一声撞在了牛头上,老牛脖子一缩,“哞!”老黄牛发出一声怪叫,娘跑过去,天呐!他看见老黄牛被一股蓝光罩住,整个儿地卷缩起来,扭动起来,天赐则坐在牛的旁边,呆呆地望着老黄牛,脸上目无表情,这真是奇迹了。老牛不喘气,不**,也不生病了,一下子减轻了十岁,它摇了摇头站了起来"哞"。

  有没有被天赐吸引住呀?吸引住的话就来看《少年蝙蝠侠》吧。


《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绝境狼王》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绝境狼王》的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小升初来了。

  *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

  虽然比*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

  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我合上了《绝境狼王》系列的最后一本《星梯的召唤》,开始沉思起来。

  这整个故事以缓慢的脚步进行。本书主人公福狼,天生是只马尔卡达哈(被诅咒的狼,指天生有缺陷),根据狼族的法律,马尔卡达哈一出生就会被遗弃到常年发生洪水和雪崩的特木法,所以被遗弃的小狼是很难存活下来的。而福狼被洪水冲走时,意外地被一只母灰熊救起,并和她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因为母灰熊的心脏跳动沉重,所以福狼给他的第二个妈妈取了一个名字:雷霆之心。雷霆之心死后,福狼在猫头鹰的指引下回到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最底层:啃骨狼。有着熊的*性的福狼被其他狼当做怪物,并遭到了所有人的排斥。但福狼丝毫没有放弃,在一场狼与熊的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并再次团结了猫头鹰,成为了下一代的狼王接班人。

  一个天生有缺陷的狼,通过努力,最后当上了狼王,这确实令人惊讶。如果福狼一开始就选择放弃,他也许就不会当上狼王,甚至不会坚持到被雷霆之心救起;雷霆之心死后,如果他放弃,他就不会加入狼群……如果不坚持,福狼现在可能一无所有,或许连命都没了。正是福狼的不放弃,所以才有机会当上狼王;正是因为福狼不像别的啃骨狼那样臣服于地位高的狼,所以才得到了部落首领的赏识……当他被误以为是一只得了传染病的狼并被逼往一面火墙时,原以为必死无疑,可福狼依然没有放弃,在最后关头奋起一跳,越过了火墙,被誉为“跳向太阳的狼”,即使在危险关头,生死一线间,福狼也不愿放弃,努力拼搏,为他接下来的道路打好基础。

  从一只遭人白眼的狼变成了一只狼王,福狼的一生注定会在失败中成功,然而这都和他的'品质息息相关。顽强,在冰冷的河水中坚持,直到雷霆之心的出现;好学,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更多,捕鱼、狩猎、使用他的歪爪,惊人的求知欲中还包含了非凡的学*力;冷静,在狼和熊的大战一触即发时,他最先发现了起因,并在最后一刻阻止了战争……

  无论出生贵贱,后天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家庭贫穷的人,不必为家庭而自卑,不能总把家庭当成借口,更不能因家庭而放弃;一个家庭富裕的人,也不能为家庭而感到骄傲,因家庭而不去奋斗,因家庭而变成一个不学无术的人。

  大家对狼这一动物都很熟悉,他们在人们心中是残酷无情的。同样我也这么认为,但我读了《孤独的小狼》节选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感情。 母狼莫拉格为了远离叼走畸形狼的“欧贝”,她不得不远离狼群。但是聪敏的“欧贝”“释班”还是找到了她们,叼走了哪只畸形的小狼。 小狼被狠心的“欧贝”扔到了河边。 春天,河水融化,小狼险些丧命——一只失去幼子正在“寻死”的母灰熊担当起了抚养者的责任,她又给小狼起名“福狼”。 她锻炼了小狼许久,成为小狼心中的“雷霆之心”。 直到有一天,小狼遇上了地震!他出去玩了,雷霆之心看不到他,便出去找,可是......当小福狼回到家之后,发现他的乳母——雷霆之心被大石块压死了。 母狼莫拉格意外发现了熊(雷霆之心)的尸体,闻到了他的孩子—那只被叼走的畸形小狼的气味,她便日夜守在熊的身边,就算是一种尊重吧。

  那我们人类呢?为什么人类畸形的孩子就会被遗弃,甚至让他(她)自生自灭,人见人怕不敢领养......在这一点上,动物的做法值得人类思考。

  在我们人类的眼中,狼永远是可怕、没人性、恐怖的。可今天,我来为你介绍美国著名“动物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笔下的狼吧!

  这是一本结合动物*性、人性善恶的完美力作……历险爱、友情、探索、成长,是这套书灵魂的中心,在凯瑟琳·拉丝基笔下绘生绘色地把狼描述的是那么有人性、有人情味。书中的主角——福狼,从一生下来就是个诅咒之子,最后,凭着它坚定的信念、超凡的实力、卓越的“人生”,成为了一匹伟大的狼王。

  《绝境狼王》是一套震撼心灵的动物成长小说,它神秘、奇幻,告诉我怎样在孤独中追求梦想,在黑暗中遇见星光,在绝境中朝向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她以被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的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地融合,编织出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这本书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著作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孤独的小狼》是《绝境狼王》的第一部。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担忧,因为他的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

  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至死亡降临。

  生命之火即将熄灭,这时,福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可问题是,小福狼能与一只熊生活吗?灰熊去世后,小福狼该怎样独自面对生活?

  如果你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来看看这本书吧。


《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笨狼》读后感 (菁华5篇)

  我在春节期间看了一本书叫《笨狼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笨狼,在他身上没有一点狼的凶恶和残暴,笨狼很憨、很笨,更重要的是笨狼很善,不仅这些,笨狼值得我们学*的地方还不少。

  因为笨狼经常做傻事,所以他的外婆就给他起了个名字——“笨狼”。笨狼很自立,在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尽管在日常生活中他会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能够顽强地坚持下来,一个人自己独自生活,自己照顾自己。比如他早上能够自己起床,自己吃早点。这些都值得我学*。

  我喜欢笨狼,还因为笨狼是一只有爱心、有了好处会和大家分享的小狼。在“魔法南瓜”故事中笨狼有了大南瓜,他不是只自己留着,而是分给大家,让大家都种出大南瓜。

  “笨狼的'故事”中每一个故事都很精彩,我读得津津有味,常常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时要乐于助人,要有爱心。当别人有困难时,你的小小举动对别人来说,可能是雪中送炭。帮助别人,自己心理也会得到快乐,比如: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多捐一分钱,多捐一本书,多捐一件衣,就可能使他们多上一年学,过上一个温暖的冬天。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对我们来说可能算不上什么,但对别人也许是很大的帮助。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让我们一起来帮助别人吧。

  我最喜欢《笨狼旅行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的小狼,它的名字叫笨狼。笨狼的爸爸和妈妈出去旅游,结果走散了,笨狼出门去寻找他们,一路上遇到很多既好玩又有趣的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笨狼来到原野上,可这里的动物们都得了失眠症,因为它们怕金子被人抢走,所以长期站在金子旁日夜守护,不敢离开半步,困了也不敢睡觉,久而久之便患上了失眠症。笨狼决定要帮助这里的动物们摆脱失眠症,于是笨狼问动物们“你们要这些金子有什么用呢?小动物们被笨狼问得张口结舌,它们想:对啊,这些金子不能当食物吃,也不能当衣物穿,但可以当金牙,可我们一点也不喜欢。”于是小动物们想明白之后都各自回家睡觉了。笨狼继续往前......

  小动物们之所以为了金子得失眠症,是因为它们把金子的地位看得很高,其实,它们根本就不需要金子,所以金子对它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而它们为了无关紧要的事情牺牲自己的健康,得不偿失,幸好笨狼及时到来,亡羊补牢!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今年放暑假前,我的书架上又多了几本书。看着几本新书,先读哪本好呢?带着一个疑问,笨笨的一家狼会有什么趣事呢?我首先读了《笨狼一家人》这本书,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汤素兰写的,我很快就被他们一家子的天真可爱吸引了,把我带到了一个幸福的世界。

  笨狼妈妈温柔可亲,笨狼爸爸幽默风趣,小笨狼的家庭充满了欢喜和温馨。他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他们全家人都有着奇妙的想法而又团结友爱。为了小笨狼的快乐成长,他们最幸福的房子便拥有了阁楼、地下室,还有那绚烂的色彩。我也很想要阁楼,地下室,但爸爸说这个有点难。我再看看我漂亮的书桌,绚丽的墙壁,舒适的小床,我想我和小笨狼是一样幸福的。

  小笨狼对朋友宽容、友善,做事有信心,对人诚实,他带给别人更多的微笑,他的身边总是多那么一些阳光,所以他也有了一群关心他的小伙伴,比如伶牙俐齿的小白兔,漂亮娇气的小猫。我也要像小笨狼学*,做个开心并能带给别人快乐的人。

  《笨狼一家人》一书带给我阅读的快乐,更让我自豪的是,我也有幸福的一家人!

  笨狼应该是比较笨的狼。为什么呢?有两点事实。一、因为他的名字就叫笨狼。二、有一次笨狼在自己家里看下雨,然后闯进来一个流浪汉,是长尾巴鼠。但是笨狼不知道,于是让他吃自己的面包,喝自己的牛奶。但是长尾巴鼠不把面包和牛奶还给他。于是笨狼生气了,说:"牛奶面包是我的。"长尾巴鼠说:"你叫一声,牛奶面包答应你就是你的,如果不答应,就不是你的。"笨狼不知道长尾巴鼠在耍花招,就叫来了两声:"牛奶面包。"可牛奶面包发着香气,不理他。笨狼说:"你叫一声,不答应的话,也不是你的。"长尾巴鼠把牛奶面包含在嘴里说:"好。"长尾巴鼠说:"牛奶面包。"牛奶"咕咚"一声被长尾巴鼠喝进肚子里,面包"嘎吱"一声被长尾巴鼠吃进肚子里。

  我觉得笨狼进城历险的时候最有趣。笨狼先是到出租车上面,然后司机被吓跑了,笨狼又闯红绿灯。又把车开进最大的百货公司,然后上了扶手电梯看见了一个小女孩,笨狼把松球塞给了小女孩。结果被抓到了动物园,但是,笨狼的笼子没有被上锁,所以咱们才能在下一集看到笨狼。

  开学初,偶然一次机会,乔校长向我介绍了一本书《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从乔校长那借到这本书后,我每天在班里为孩子们读一个笨狼的故事。

  孩子们很快就爱上了笨狼:笨狼的憨、笨狼的笨,更重要的是笨狼的善。这次《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让我自己忍俊不禁,笑了个饱。孩子们更是喜欢,有的孩子催着妈妈买了全套笨狼的故事。笨狼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笨狼太笨了,笨到连自己都找不到。每天早上起床后他妈妈会叫一句”笨狼“,但妈妈走后没有谁叫他了,他就觉得把自己丢了,到处找不到自己。还是聪明兔有办法,他在笨狼家挂了一面镜子,每天笨狼在镜子前一站看到了自己才知道自己没有丢。这样的故事总是让孩子们哈哈大笑,而笨狼中正是由这样一些小片段、小故事组成,从中体会到笨狼的笨,更让人感觉到笨狼的善和他做事的坚持不懈的精神。

  其实笨狼的笨并不是真的笨,而是人在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路,希望笨狼能够保持他那做事认真、富有爱心的可贵一面,也希望二(1)班的孩子们能从笨狼的身上学*到笨狼可贵的精神。


《狼蝙蝠》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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