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牙雨》读后感9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6-20 02:08:19 读后感

《狗牙雨》读后感1

  在每个暑假里,我都会读上好几本书;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曹文轩写的书,他写的纯情小说我全看了一遍,而我觉得最好看的就数《狗牙雨》。

  《狗牙雨》是由曹文轩历年来发表的23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悲惨,让读者都替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篇叫《狗牙雨》讲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不能回家所以带儿子去一个地主家干长工。由于儿子和地主家的女儿光着身子睡觉而被驱逐出去的故事。

  文中的地主心肠很不错,可两个小孩睡觉纯粹是出于玩和真挚的友谊,可大人们却用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角度去评判这件事。这件事说明了大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想法是百分之百正确的,还从不理睬小孩子的观点。

  像这样被别人误会的事情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记得那一次,我去上美术班。一推开问,一个纸团就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谁弄得?这么没公德心,正可恶!我仰起头一看,才发现门上还有一堆纸团呢,我赶紧搬来一把椅子,踩在椅子上,可那时候我太矮了,就这样我也够不到,气死人了!我鼓起力量,往上一蹦,终于够着了。可立马,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啊。我立马惊呆了,后来她却热泪盈眶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老师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还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老师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写检查。我到那时还是一肚子疑问呢?在教室里,我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只说了五个字我是冤枉的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同学以为我要捉弄她。

  被人误会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的,我也理解杜少岩儿子的感受。所以我读起这本书,感觉异常亲切。

《狗牙雨》读后感2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ldqu;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rdqu;可他反驳说:&ldqu;我也要读书!&rdqu;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ldqu;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rdqu;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3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大风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流泪。

  其中第一个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上最好的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同时我为杜元潮的遭遇感到悲惨和凄凉。

《狗牙雨》读后感4

  《海牛》讲述的是农村一位小伙子迫于生活压力,决心去买那种脾气暴躁却力大无穷的“海牛”,途中经历重重磨难,才驯服了它,当他回来时,却听到了一件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初读这篇文章我就深深感到祖母与孙子的情深似海,因为祖母操劳一生含辛茹苦的把孙子拉扯到了十五岁,而孙子,为了祖母,宁愿放弃学业,养牛为家庭减轻负担,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仅孙子一直遵守孝道,侍奉祖母,他的那种勇敢顽强、不退缩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折服。他将海牛买回来之后就踏上了一条艰辛的回家之路。路上那些挫折真是苦不堪言,不仅是牛脾气暴,经常逃跑,还遭遇了恶劣天气、粮食短缺……特别是有一次,他精疲力尽的倒在了大雨瓢泼的一个雨夜,我都为他捏把汗,这样的磨难不应该属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可是不得不令我佩服的是,那海牛竟整整一夜用庞大的身躯,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为他遮风挡雨!海牛都感动了!当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时候,走到年迈的祖母面前却听到这样一句“火星迸到干柴上……乡亲们……救下了……”

  当读到这儿,我内心感慨万千。其实,不仅是孙子与祖母,更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也值得称赞,《狗牙雨》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孝顺长辈,遇到困难不退缩,还有就是别人的帮助很重要,往往一个爱心之举也会救回了别人的生命,我们也是要懂得助人为乐。

《狗牙雨》读后感5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部分人都戴上了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随着父亲杜少岩来到了程家生活。由于杜少岩的忠厚老实,他在程家当了长工,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独自出去玩。可他们迷了路,当程家人找到他们后,就无情地赶走了杜元潮与杜少岩,让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悲哀,这就是有色眼镜,戴上了它,你就变得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程家人与邱子东都戴上了,他们都因为杜元潮的地位而认为他不配与程采芹玩。这两副有色眼镜污染了两个孩子纯真的友谊。

  21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有色眼镜。去参加聚会都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着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没什么大不了,这关系着一个人的信心,一个人的信心关乎他的未来!有色眼镜,戴上了,就很难拿下来了。

  请别戴有色眼镜了,它污染了别人的感情,污染了别人的友谊,还污染了自己的心灵,害人害己!

《狗牙雨》读后感6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ldqu;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rdqu;可他反驳说:&ldqu;我也要读书!&rdqu;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ldqu;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rdqu;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7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狗牙雨》这本书语句非常优美、生动。故事情节又非常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很细腻。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狗牙雨这个名字看似非常奇特,这个名字是出自曹文轩的长篇小说:《瓜瓢》。《狗牙雨》这部作品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如诗如画的体贴,有一种从生命的粗暴艰难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丽。同时这部作品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命运从童年到青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几个时代的沧桑变迁,被作者用十几场不同意蕴的雨串连起来,写得水波荡漾,美仑美奂。

  这本的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执着。看了他们的悲惨人生后,我知道:坚持不放弃,成功就属于你。

《狗牙雨》读后感8

  最*,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合上书后,我为书中主人公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家里发大水,他的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天一夜,漂到了油麻地,给当地的地主程瑶田做长工,同时,地主程瑶田也收留了杜元朝,杜元朝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是少爷,但他仗着他们家里很富有,所以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就发起脾气,叫人把他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自己却在那看好戏。在棺材里,杜元朝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也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

  这时,我心里想:与杜元朝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有爸爸的担心,有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好好享受这样的生活。

《狗牙雨》读后感9

  《狗牙雨》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里面是几种不同的小文章,共有15篇。其中我最喜欢的有:狗牙雨、枪魅、鱼鹰、城边有家小酒店、哑牛。

  “狗牙雨”的主人公是杜元潮和程采芹。杜元潮走在田埂上,走到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的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上忽然闪现一个圆圆的麻雀窝……玩着玩着,杜元潮就不想玩了,心里惦记着回镇子,回程家大院,因为那里有小女孩程采芹,我最喜欢这里面的“狗牙”雨打在脸上的感觉。

  “枪魅”是一只叫阿西的野鸭,它帮一个猎人扑杀自己的同类。过了很久,阿妹找到了它,他为了救阿秀它们,只好发出了鸣叫,只有紧急情况下才用的,结果它自己死了。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感情。

  “鱼鹰”讲述了一个乡下贫困的捕鱼生活,主要人物是树村和锄瓜,还有一群可爱又能干的鱼鹰,最让我喜欢的是锄瓜的灵巧,树村的胆小。

  “城边有家小酒店”一个农村少年毛毛和他姐姐草菊开了一家小酒店,小酒店在城边,他俩开了许久,经历很多挫折,最后城市扩建,迫使他们回到乡下。我明白了不管什么困难,只要努力就能克服。

  “哑牛”一个叫哑牛的哑巴,力气十分大,一个胖老婆子永远不停地催他干活,老婆子退休后,哑牛又恢复了以往的欢快。我十分羡慕哑牛的老实。

  虽然我说得不是很好,很完整,却是我的真实感受,你自己的感受就要你自己去看了,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


《狗牙雨》读后感9篇扩展阅读


《狗牙雨》读后感9篇(扩展1)

——《狗牙雨》读后感6篇

《狗牙雨》读后感1

  每一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有所不同:杨红樱写的是唯美;沈石溪写的是真实;黑柳彻子写的是童年;而曹文轩写的却是感动。

  这个寒假,我在曹文轩的书中领略了他细腻的触笔,聆听了动人的故事,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狗牙雨》,是这本书最浓墨重彩的一篇:杜元潮与他的父亲被一场洪水卷到了油麻地。为了养活自己,在一家首富打工,包吃包住。杜元潮就此结识了富家千金————采芹,与富家公子————邱子东。其实,就因杜元潮与采芹关系很好,邱子东就一直对他冷嘲热讽,处处较劲。有时,还偷偷雇佣一些小混混们对杜元潮使用暴力,毫不留情。终于,在一天,杜元潮与采芹在一起,一夜未归,第二日,仆人们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不停哆嗦着。

  终于,找得到了机会,邱子东趁机添油加醋后告诉采芹的父母们,最终,家长们在纠结下信以为真,从此对杜元潮心存不满,日月如梭,时光飞逝。父母俩为了除去祸害,就把他们赶出家门,生活在牛棚中。嫉妒,是我对邱子东的看法。他就因对采芹心存好感,而打乱杜元潮的生活,迫使他离开了富家。胆小,是我对杜元潮的看法。当他被邱子东欺负时一声不吭,所以,邱子东也比较“识趣”,打几下,骂几句就没耐心了。可就是他的胆小,就将他推出了富家豪门。胆小与嫉妒必然不好但有时候,将嫉妒化为动力,把胆小变为礼让,这样,还是缺点吗?但是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笔墨较重《狗牙雨》,而是篇幅不大的《哑牛》:在哑牛的一生中快乐占据多数,但也有总有不快乐的时候。他只知道自己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爸爸托付到菜市场的老婆子那儿,一去不回。有时,老婆子开心了,只让他做些杂事便罢了,但不顺心时,她则把所有坏事的事全部推卸到哑牛身上,只为撇清自己。

  然后“语重心长”地把哑牛劈头盖脸的骂一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婆子缺斤少两的事让人忍无可忍,终于,妇女们联合起来,向老婆子提出了*。她如往常一样,面不改色地嫁祸给哑牛。好了,一个大婶当着领导的面揭穿了她,从此,老婆子提前“退休”了。哑牛又一如既往:快乐、殷勤、诚实、俊朗……其实,哑牛的生活并不乐观,可就是这样他也能“苦中寻乐”,这种乐观正是他最宝贵的地方。这种精神与婆子的卑鄙、自私的反衬下显得更加伟大。他,只是一个*凡的小孩子,可他却承受着无限的痛苦:被父抛弃、被人辱骂、背着黑锅……可他抱怨过吗?没有!他依然干着手上的活,勤勤恳恳。依然与朋友玩耍,纯纯真真。依然帮助婶婶卖菜,一丝不苟。我们为何不这样与世无争呢?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现在,读书,读好书,刻不容缓。让好书成为绚丽的烟花,在寒假中为我们添上点睛之笔!

《狗牙雨》读后感2

  《狗牙雨》这本书是一篇记叙了发生在油麻镇上许多有趣和感人的事。讲述了主人公杜元潮与他的父亲杜少岩以及他与伙伴的点点滴滴。

  杜元潮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大水使他来到了油麻镇,他和他的父亲被镇上最有钱的程家给收留了。他与程采芹成了好朋友。但邱子东不想与杜元潮成为朋友就经常捉弄他。邱子东让两个身体强壮的男孩把杜元潮扔到了一个墓坑里。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形状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好像被小石头扔中。这就是文章题目“狗牙雨”的由来。

  文章中主人公杜元潮的年龄虽小但毅志却很坚强。虽然他常被小伙伴欺负,常被小伙伴嘲笑,但他从来都不因此而变得胆怯。他十分善良,他很爱学*,他小却很懂事。他深受程家人的喜爱。

  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角地》。我读着读着,好像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钱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故事里小妹妹很天真,大哥哥们有做好哥哥的样子。文章很真实,没有一点虚构,写出了一家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以前想读书是一件多么奢望的事啊!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

《狗牙雨》读后感3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狗牙雨》这本书语句非常优美、生动。故事情节又非常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很细腻。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狗牙雨这个名字看似非常奇特,这个名字是出自曹文轩的长篇小说:《瓜瓢》。《狗牙雨》这部作品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如诗如画的体贴,有一种从生命的粗暴艰难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丽。同时这部作品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命运从童年到青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几个时代的沧桑变迁,被作者用十几场不同意蕴的雨串连起来,写得水波荡漾,美仑美奂。

  这本的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执着。看了他们的悲惨人生后,我知道:坚持不放弃,成功就属于你。

《狗牙雨》读后感4

 我有幸阅读了曹文轩伯伯写的经典纯美小说《狗牙雨》。

  曹文轩伯伯的小说已流传到了国外,他走遍了全国各地,并多次出国演讲。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它里面的故事情节很生动形象,非常感人。例如:在第二篇的故事“海牛”,我看着看着不禁留下了激动的泪水。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外祖母为了把自己的孙子拉扯大,整天都废寝忘食的编草绳,有时还被榔头砸到手上,紫黑色的血一滴连一滴地落在稻草上,让人看了非常心酸。另外一篇是描写一只鸭子,名字叫阿西。它被猎人抓住后做了枪魅。所谓枪魅,就是指那些被猎人捕获的活猎物,它们经过训导后专门干把同类引至猎人枪口下的勾当。许多支鸭队都被诱惑死在了湖泊上。阿西看到同伴们一个个死去,心如刀割,直到最后,它失散多年的妹妹阿秀也被阿西的歌声吸引了,眼看着妹妹也要和别的同伴一样死去,阿西奋不顾身的救了妹妹,而自己却被猎人打死了。这篇小说我也感触很深,动物都能如此情深义厚,我们人类更加要珍惜身边的一切美好事物。

  曹文轩伯伯的小说很细腻,体现了人间的恩爱情仇,告诉我们什么该爱,什么该恨。我也要向曹伯伯学*,善于发现善于思考,虽然我现在还不会写小说,但是我以后可以编一本故事册,记录着人间所有的美好事件。

《狗牙雨》读后感5

  《狗牙雨》是作家曹文轩的由十五篇文章收集到一起的作文集。感觉到他的文章有一股浓浓的农村田园气息,文笔栩栩如生。这几篇作品短小精悍,能带给大家深刻的哲理及感悟。

  而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篇——《海牛》。

  《海牛》讲述的是农村一位小伙子迫于生活压力,决心去买那种脾气暴躁却力大无穷的“海牛”,途中经历重重磨难,才驯服了它,当他回来时,却听到了一件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初读这篇文章我就深深感到祖母与孙子的情深似海,因为祖母操劳一生含辛茹苦的把孙子拉扯到了十五岁,而孙子,为了祖母,宁愿放弃学业,养牛为家庭减轻负担,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仅孙子一直遵守孝道,侍奉祖母,他的那种勇敢顽强、不退缩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折服。他将海牛买回来之后就踏上了一条艰辛的回家之路。路上那些挫折真是苦不堪言,不仅是牛脾气暴,经常逃跑,还遭遇了恶劣天气、粮食短缺……特别是有一次,他精疲力尽的倒在了大雨瓢泼的一个雨夜,我都为他捏把汗,这样的磨难不应该属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可是不得不令我佩服的是,那海牛竟整整一夜用庞大的身躯,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为他遮风挡雨!海牛都感动了!当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时候,走到年迈的祖母面前却听到这样一句“火星迸到干柴上……乡亲们……救下了……”

  当读到这儿,我内心感慨万千。其实,不仅是孙子与祖母,更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也值得称赞,《狗牙雨》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孝顺长辈,遇到困难不退缩,还有就是别人的帮助很重要,往往一个爱心之举也会救回了别人的生命,我们也是要懂得助人为乐。

《狗牙雨》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狗牙雨》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名叫《大水》。

  这个故事主要讲主人公漂儿所在的小城被大水堵住了,他碰见一个修手风琴的人,他和这位中年人一起在小城里,来到饭馆吃饭,这家服务员不愿理他们,他们只好换个地方吃,最后他们分别了。

  我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漂儿非常的可怜,因为他的父母在这次大水中和屋子一起被埋了,我觉得其中的中年人非常得有骨气,因为他不管怎么穷,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我觉得其中的女服务员非常得坏,因为她只服务富人,对漂儿的叫唤置之不理,我真想对她说:“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呀!”

  我从中明白了三个道理,一是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二是作为一个人,总得有一项本领。三是人不能只知道吃苦,而不知什么是享受,你可以有一天有了钱,像大亨那样住进豪华饭店,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们一定珍视痛苦。


《狗牙雨》读后感9篇(扩展2)

——《狗来了》读后感9篇

  《狗来了》这本书是由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所写,杨立译的获国际安徒生奖的一本儿童文学。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狗的故事。狗的孩子们长大自立了,老伴也已去世多年了,于是,狗就想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到一个餐馆充当撵走捣乱分子的保安,在这碰到了赌钱作弊弄假的猪。并与猪交了朋友,与猪一起坐它的摩托车闯荡世界,并给猪带来幸运,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狗与猪分开后,来到了一所学校,并被熊校长误认为新来的老师,狗与同学们相处的很愉快,学生们都喜欢它。可是后来被教育局发现了它是假冒的,它差一点被抓走,在学生及家长和熊校长的帮助下,它逃了现来。并与熊一起去城市投奔熊的嫂子奥尔加。因为狗生病了,它住起了医院,在医院里,它又碰到了一只公猫,帮助公猫抚养它的三十个孩子。后来,熊想当一名政治家,制定法律,帮助千千万万的孩子,它就扮成妇女候选人,不小心被山羊发现了。在狗的帮助下,逃了出来。它们最终在一起成为最好的朋友,并回到了狗的故乡。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狗是个乐于助人的狗,处处为别人提供帮助,即使是品行不高的猪,它也为它实现梦想。所以,我要向它学*,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即使是一位与你不相干的人,也应及时提供帮助。那样,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加美好。

  最*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狗来了》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就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

  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难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次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赛,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与熊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我们要向书中的狗一样喜欢帮助别人,也许帮助别人是少数的',但是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上帮助别人,自己很快乐,对方也很感激你。

  《狗来了》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有的书经常会被长辈悄悄拿出来细细把它读上一遍,这本书就是这种为数不多的类型,真不愧获过国际小说大奖啊。这部小说主要讲了:狗的儿女已经长大**了开始独立生活了,狗的老伴也已去世多年了,狗就想去看看外面无边无际的世界,于是够就卖了房子和所有的`东西给馿,狗知道馿看中了冰箱里的食物,就一个也不留给它,因为他太贪心了,狗在异国干了第一份工作—保安员,也遇见了猪,它们俩也开始一起开始了行程,不久它们在剧院再见了,因为猪找到了自己的事业,不久后狗又去了学校被熊校长认为是新教师,但学生们都很喜欢这位“新老师”,但是好景不长,教育局的真正的新教师来了,教育局知道后,就报了案,警察也来了,学生们全力帮助狗逃出了学校,狗又遇见了熊,原来熊被解职了,狗和熊也开始了逃亡生活,随后狗和熊又回到了狗的故乡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的感想是:在这部作品中,“狗先生”以及他的朋友没有一味地叫我们善良,而是教会了我们善良中也要学会分辨朋友,要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和敌人以及邪恶对抗,同时也要保护自己,这本书虽然告诉了我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却也告诉了我们只有家才是最温暖的,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

  今天,我终于把《狗来了》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给了我许多丰富多彩的知识和乐趣,让我懂得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狗,是一只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善良的小动物。它以友好的方式对待亲朋好友,从不要求别人回报。它一心为别人着想,却为自己惹来了许许多多的麻烦。最后,它冲破困难,也得到了别人的相助。

  猪在这里是个幸福而又贪婪的动物。虽然它很懒惰,但也受到了狗热情的招待,最后在狗的帮助下,获得了温暖的家庭。

  驴子是一个永远不知满足的家伙,它小气又狡猾,口是心非,总想得到好外,谁也不会轻信它。

  而熊也像狗那样胸襟宽阔,助人为乐。它和狗在困难时互相帮助,最后成了患难之交。

  我们要像狗和熊那样对待朋友,只要你真心的付出,一定能得到真情的回报,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暑假里,妈妈送给了我一本名叫《狗来了》的书。我看了看书皮的封面就不想看了,只是随便翻了几页,就要放下,在我正要放下书时,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看表面,要用心去读,就像做人一样,人不可看貌相,海水不可用斗量,坚持看完,你会发现有不一样的故事。

  于是,我调整了心态,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在我默默地看完这一本书后,发现这本书主要讲了,狗与熊这故事。狗和熊都想当法官,改变政治。可是在一天夜里,他们都做了个梦,狗梦见自己在演讲时被人发现自己不是女生,而是男生。被人们驱赶下台时,狗突然惊醒了。这时,熊抱着强烈的好奇心问狗:“狗,你刚刚做了什么恶梦啊!狗却不敢告诉熊。后来熊在发言时与狗的梦一样:被人识破了。熊不是女生,而是男生。自从这件事发生后,他们又回到了家乡,过起了快乐的生活。

  从文中我可以感受到。狗与熊有着深厚的友谊,难能可贵,催人奋进的。很令人感动。就好像在寒冷的冬天,有人让你到火炉边取暖一样,温暖着我们的心田

  *时我看到有人受伤,也不会经常去关心人家,有时我还会若无其事地走开。而在这本书里,我了解到了狗身上的品质,它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助朋友,再想想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真令人可悲。

  从这本书里我领悟到了:狗都能向所有人,毫无保留地伸出援助之手,用他的真诚与善良,打动身边的每一个人。他身上的精神与品质,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从狗身上我还体会到了一帮助别人快乐自己自己。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狗来了》,它讲述了一只老狗的故事,并且令我受益匪浅,懂得了友谊的伟大。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只狗活了大半辈子,但他却认为自己的见识还不够,想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在酒店工作的时候狗认识了猪,不久他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狗的帮助下,猪实现了了当明星的愿望。猪得到了幸福,狗却慢慢消失在猪的眼前。与猪分别后,狗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能将计就计。他教学方法的不同之处,就是让孩子在实践中学*知识,之后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才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雇。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救了出来,从此两人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其实是很伟大的。朋友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因为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朋友便成了我们克服困难的支柱,会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我们。就像《狗来了》这本书中的狗一样,如果没有狗的帮助,猪就不会得到幸福,如果没有熊的帮助,狗早就被捕,如果没有狗的帮助,熊早在演讲被揭穿时被愤怒的人民惩罚这只狗让我懂得了友谊的真正意义,让我明白只有去真正地去帮助别人,我们才可以交到真心朋友。

  当一只狗已经年迈,它还能干什么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奥地利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笔下,一只年迈的老狗却有着想出去看看广阔世界的梦想。

  《狗来了》这本书主角——狗,它的妻子已经去世多年,孩子们也已经长大自立,于是,它便下定决心,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精彩的故事。

  这个故事看上去是一个童话,却充满了讽刺意味。

  在故事中,狗见识了社会上的各种不公:在当演员这条路上,狗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但偏偏是毫无本领的猪一举得到了观众的喜爱,攀上豪门,这难道不是对娱乐圈里那些毫无演技,但却大红大紫的流量小生的讽刺吗?救人治病的医院,也是狗的亲人的死亡之地,这不也是对某些医院的辛辣讽刺吗?许多黑暗的现象,都通过这只善良的老狗牵引出来。

  说了反面例子,也来说说正面例子。

  在《狗到了学校》这一章中,狗当了一回不走寻常路的代课老师。

  它带领学生们去买菜,在去的路上上了交通安全教育课,买东西的时候学*了消费策略,回去的路上,则进行了体育课。

  它真正做到把教育融入生活。

  在现实中,我们可能在学校学会了一个知识,却不知道怎么应用。

  以前我也会感到很迷茫:“我们学*这些知识到底有什么用呢?难道只是为考高分吗?”而狗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感受到学*最大的乐趣,学有所用。

  看来狗真是一位好老师呢,我也想拥有这样一位老师!

  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只是一只狗,但是它讲的却是人的故事。

  它的故事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希望故事中讽刺的这些现象能够得到改善。

  不正应了那句话吗:“讽刺,是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最*,我把《狗来了》这一本书看完了,使我知道去探索以前不知道的东西的乐趣。

  《狗来了》这一本书是一个童话故事,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内容:一只快到老年的狗独自出门去旅行,它在旅行的途中结识了猪这个伙伴,可在剧院中还是离开了猪;之后,狗因为误入一所校园,从而认识了这所学校的校长熊,狗还和另头熊奥尔加也成为好朋友;但是,最后狗只和校长熊在一起,而它的其他朋友都不知去向(书中没提)。这本书的结局是美好的,狗带着校长熊又回到狗以前的那个家。

  《狗来了》这一本书虽然只是讲述一个童话,但我读了它,依然有着许许多多的感触。让我知道了探索的快乐。故事中的那只狗就是因为到了世界各地去探索,所有,它回来才会比以前更快乐。

  在生活中,我们人们更是这样,只有不断的去探索了解更多的知识,也可以在探索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乐趣。

  我非常喜欢正本书,因为,它使我明白了好多的事情。而书的中故事也都十分的有趣。

  《狗来了》这本书是一种小说,它是奥克里斯蒂娜. 涅斯特林格所写。这本书荣获国际安徒生奖。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进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是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狗奋不顾身地将兄解救了出来,带着闯逛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写出了狗的助人为乐、聪明。表现出了涅斯特林格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用重点的心理描写、思辨色彩较重的方式,刻画了一只快乐由善良的老狗。

  希望大家也来看这本书。


《狗牙雨》读后感9篇(扩展3)

——桂花雨读后感9篇

  大家都明白,八月是台风季节,是经常下大雨的,是经常刮大风的,大家也明白,桂花是一种很香的花,今日,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桂花雨》,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文章写的是作者小的时候和自我的母亲一齐住在乡下,在那里的`时候,每当到八月的台风季节,作者总是会和自我的母亲一齐去摇桂花,之后作者和自我的母亲走出了家乡,涨了见识,却再也见不到桂花雨了。

  伴随着芳香浓郁的桂花雨,我们与作者一齐重温人生中完美的童年时光,品味成长的味道。那完美的回忆,不仅仅唤起了我们的梦想和童真,还使我们发现:原先*凡的生活里,堆积了太多的情感和思念,虽然尘封在心底的最深处,却从来不曾遗忘。

  读完后,我想了很多很多,我好像也看见了我的童年,那是一段异常完美的回忆,回首往事,你会发现,童年,真的很完美……

  这是一篇回忆童年生活的'文章,描写了在家乡摇落桂花时的情景,表现了儿时生活的乐趣,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家乡、对童年生活的无比怀念。

  课文先写小时候对桂花的喜爱,写为什么要摇桂花,接着主要描写了“我”帮大人摇桂花、收桂花的快乐情景,最后写“我”对童年时代“摇花乐”的怀念。作者以童年时代的眼光看待事物,反映出纯真的童趣、纯朴的情感,这种情感集中体现在摇桂花这一场景之中。文章语言清新,情感丰富而真挚。理解课文内容,引导学生从摇花乐中体会到作者对童年生活的留恋和对家乡的怀念是教学的重点,教学难点是体会母亲说的“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所表达的感情。

  选编本课的意图,一方面是为了继续培养学生分清文章主次的能力,理解课文内容,另一方面是激发学生对自己的童年生活、对自己家乡的热爱,培养热爱生活的情趣。

  这次,老师让我们读阅曹文轩大作家写的《桂花雨》。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大学教授、江苏盐城人,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写过的作品有《草房子》、《根鸟》、《青铜葵花》……其中深受喜爱的《草房子》写的也是相当不错,但,这次的《桂花雨》也让我读出了不同的感觉。

  读完《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民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但是这里的人都视她为不祥不洁之物,全都离她远远的,她没有一个朋友。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的承受,依然保持快乐的心态。这一切都是受外婆的善良而感染了她。

  无论遭受什么样的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地活着。在雀芹的帮助下,向世人澄清了自己的清白,大家对婉灵表达的自己的歉意,又表达了对婉灵的喜爱之情。

  所以说善良就是金子,就像我在妈妈卖货的地方待着的.时候,我就看见有一位正在卖货的阿姨,她就非常有爱心、善良,只要有人们送货丢了东西,那个阿姨就帮助他找、咨询,不怕累,也不怕脏,所以说每一个人只要献出一点爱、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更加快乐。

  人为之善,百善而不足。人们要做好事,可是不要为了做百件好事而感到骄傲,只要你是用心去做的。

  《桂花雨》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和对故乡完美的回忆。我没有摇过桂花,但读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眼前出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

  《桂花雨》文中写道:“桂花树不像梅花那么有姿态,笨笨拙拙的。不开花时,只是满树茂密的叶子,;开花季节,也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桂花不与繁花斗艳,可是它的香气味儿真是迷人。”这句话表面上似乎是说:桂花没梅花美。是的,桂花很小,在百花丛中,桂花确实是小得可怜,甚至是微不足道。可是,《桂花雨》又继续写道:“桂花不与繁花斗艳,可是它的香气味儿真是迷人。”是啊,桂花不像月季、牡丹那样炫耀自我的花朵,它只是凭借自身浓郁的香气来美化人们的生活。这让我联想到社会上有些人能说会道,但缺乏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精神,做一点事情就自以为了不起,整天像蝉一样叫。而有些人,虽然不善于言谈,却一心关注事业,苦干、实干,成为有用的人。《桂花雨》这篇文章中所揭示的哲理就是提醒我们不要做华而不实的人,而要做一个不图名利、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是一篇回忆童年生活的文章,描写了在家乡摇落桂花时的情景,表现了儿时生活的乐趣,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家乡、对童年生活的无比怀念。

  课文先写小时候对桂花的喜爱,写为什么要摇桂花,接着主要描写了“我”帮大人摇桂花、收桂花的快乐情景,最后写“我”对童年时代“摇花乐”的怀念。作者以童年时代的眼光看待事物,反映出纯真的童趣、纯朴的情感,这种情感集中体现在摇桂花这一场景之中。文章语言清新,情感丰富而真挚。理解课文内容,引导学生从摇花乐中体会到作者对童年生活的留恋和对家乡的怀念是教学的重点,教学难点是体会母亲说的“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所表达的感情。

  选编本课的`意图,一方面是为了继续培养学生分清文章主次的能力,理解课文内容,另一方面是激发学生对自己的童年生活、对自己家乡的热爱,培养热爱生活的情趣。

  这是一篇美丽的小文,虽短但都是精华。妈妈爱桂花飘香的季节,怎样爱呢?她曾经用文字赞美过。描写桂花的香,是那样的奇特,“我四处寻觅,那花的出处既不在眼前,也不在身后,似无处不在,却又无处可寻”,花香好似调皮的孩子跟我们捉迷藏,听得见他的笑声,却看不见他的踪影。

  景中有人,人在景中,给我们用笔画出了一幅很美的图画,“如果恰好遇上风轻轻吹过,就会有金黄色的花儿伴着雨滴从树上蹁跹落下,一片又一片,形成一场桂花雨,美丽又迷人”。

  画中有情,“长大后,你也会牵着妈妈的手走么?那时的我只顾傻傻地笑,忘了作答。”多么温馨的母女对话呀!

  结尾处升华,“多么希望,我就是眼前的桂花树,而妈妈就是那片雨……”把自己幻化成桂花树,妈妈幻化成雨,树和雨什么关系?是雨滋润了树呀!自然而然过渡到“那桂花雨,尽管来去匆匆,却能令我伴着香气感念过往的恩与情”,一个懂得感恩的少年跃然纸上,这是文章的.点睛之笔。

  全篇娓娓道来,品读全篇,好像在欣赏一幅美丽的工笔画,每一笔都那么精致;品读全篇,好像在听一首抒情的歌,每一句都那么柔美,这篇文章,真好!

  假期,我读了曹文轩的《桂花雨》,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婉灵的小女孩的故事。因为她的身世,所有人都远离她、鄙薄她,一年一度的“摇桂花”,她也只敢在洗净双脚后,仍躲在草丛后孤独地望向那棵人声鼎沸的桂花树。

  她脾性温顺,却过于内向,不敢与人接触。原本,因为她可爱便有人与她戏耍,但也是寥寥无几。过后,不知怎的,班上渐渐传开了一些她的不好的传言。众口烁金,传言不断,原本愿意和她玩的朋友都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每次活动,总是看见她一个人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眼里写满了向往,但又或许是*惯了,她可以一个人静默地待到下课。在学校里只能看到她一如既往的沉默。

  可婉灵永不放弃,终于迎来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春天。她一个人救了一场大火,救了全村的信仰——那棵桂花树,改变了全村人对她的看法。但她努力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并不会被完全的视而不见。渐渐地会有人为她的遭遇打抱不*,对她的态度也并不会再像过去一样恶劣。她始终是班里的一员,唯有所有人的细心浇灌,才能让她的荒漠逢春。人人都需要被关爱,只有对身边的人多些关爱和包容,自己也就能沉浸在充满爱和快乐的世界里。比起奚落别人的缺点,赞扬别人能让彼此得到快乐,何乐而不为呢?对身边的人伸出援手,自己便也不用怕会有爬不起来的那天。同在一个屋檐下,需要的是互相扶持着成长。我们也可以为她的结局圈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今天,我们学*了《桂花雨》,作者很巧妙地运用借物喻景这个修辞手法抒发了对家乡的感情。文中的每一个字是那么扣人心弦,让人一读起来就舍不得放下,文中的内容使人荡气回肠,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书上说:“中秋节前后是桂花盛开的季节。”八月,桂花开得异常旺盛,仰头望去,那点点黄花,有如天空中那点点繁星。作者家里的这棵桂花树的香味,不说是十里飘香,也足以将前后几十户人家全部浸在香气里了。可是,八月也是个台风多发的季节,风一吹来,枯萎了枝叶和花瓣的还好,没有枯萎的花瓣被吹下来,落入泥土之中,就再也没有以前的'新鲜的味道了。这天,妈妈正盘算着收获这些桂花,“如果不刮台风,我就可以收几箩筐。送一箩给胡家老爷爷,送一箩给毛家老奶奶,他们两家糕饼做得多。”这时,她抬头一看,天上乌云密布,就知道要刮台风了。于是,她马上招呼大家摇桂花了!这下可把琦君乐坏了,因为,这是她童年里最快乐了的一件事。

  后来,作者琦君搬到杭州读中学时,那里漫山遍野都是桂花树,那才真是香飘十里。作者每天都要去那里赏花,回家时,总要给母亲带满满一袋子桂花。可母亲总是说:“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作者的母亲说;“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这句话,令我陶醉不已,回味无穷,并不是母亲觉得两处的桂花不太一样,而是向我们展示了母亲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家乡院子里的那棵桂花树,倾注了全部心血,已经成为她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桂花雨》看似作者写她母亲对桂花的喜爱,其实质是借用桂花,抒发了作者对故乡的热爱与思念。

  月是故乡明,你是否也有类似作者的思乡之情呢?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曹文轩说故事《桂花雨》。

  这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淡淡的思乡情和故乡美好的回忆。我们没有看到过桂花雨,但看到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的情形。

  同学们,你们见过桂花吗?我见过桂花,是在我们小区的公园里。桂花也称木犀科,常绿乔木,高度可达15米,树冠卵圆形,叶对生,椭圆形至卵圆形,花簇生叶腋式或聚伞花序,黄色或白色,特香。每年中秋节前后就开了,到时你只要一进小区的大门,就能闻到桂花的香味。

  桂花的香气飘香十里,特别迷人。桂花树的树枝枝叶繁茂,桂花更是幽香而不露,秀丽而不娇,清雅高洁,香气浓郁。

  这篇散文告诉了我们“只要仔细观察每一个事物,就能写出好文章”。我想起了一首诗《桂花》:独占三秋压众芳,何夸橘绿与橙黄。自从分下月中秋,果若飘来天际香。我想:看到作者把这篇文章里的桂花写活了,写的惟妙惟肖,我心里不禁流出了对桂花的欣赏。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向作者一样“摇桂花”。


《狗牙雨》读后感9篇(扩展4)

——白牙读后感9篇

  我特别喜欢《白牙》一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多次,还要再拿出来细细品味一番。不瞒你说,这次我又有新收获了呢!

  我又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看完时,我心中还是感动至极。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父亲在它出生不久时就战死了,它半大的时候母亲也被买了。白牙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它有着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白牙从小便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残酷的战斗,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使它战无不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他的.棍棒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被迫成为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对手实在强大,白牙频临死亡,这时,新主人把它从死亡线的边缘拉了回来,并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使白牙变得忠诚、善良。白牙又帮主人打死了夜晚偷偷潜入主人家的偷袭者,虽说救了主人和主人的家人们,但白牙身受重伤,但凭着它顽强的生命,白牙活了下来,可以和同类或主人玩耍了。小说描写细腻生动、感人至深。

  小说最后,白牙为什么变得忠诚、善良?是因为主人对它的仁慈和爱呀!是白牙对主人的信赖呀!如果主人对它不仁慈,不爱它,白牙也不会信赖主人,那么白牙就要继续臣服在人类的棍棒之下,稍作反抗,就又是一阵棍棒的毒打......我闭上眼睛,不敢再想下去了。幸好主人对它仁慈和爱,不然白牙为什么拼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呢?那白牙的主人不就......其实,白牙完全可以不救主人,可是,白牙对主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步,所以,白牙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低声说道:仁慈和爱,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资料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之后白牙才明白,原先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但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十分敏感,每一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必须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但是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白牙》,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的成长历程。在常人的眼里,狼通常是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的典型代表。但我却深深地被小说主人公“白牙”的坚强和忠诚所感动。

  小白牙的幼年很可怜,出生时它的父亲就死了,不久它与母亲也分开了,然后就开始了它孤独无助的幼年生活。过早开始的独立生活也练就了小白牙“坚韧”、“执着”的性格和作风。白牙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服输,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有一次,它在格雷家所在的村庄里遭到了一群小狗的围攻,它勇敢地与小狗们展开了搏斗,但终因寡不敌众,败下阵来。但是,白牙并没有因此而屈服,随着它逐渐的长大,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最终白牙战胜了这些狗。

  白牙虽然是一只真正的狼,但是它并非冷酷无情,他对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非常有感情,也很忠诚,全心全意的保护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的爸爸是一个法官,曾经审过一个案件,犯人被判50年刑。这个犯人对司各特的爸爸怀恨在心,他找了个机会越狱来找司各特的爸爸复仇。犯人半夜三更来到司各特先生的家,结果一进门就被白牙发现了。白牙奋不顾身的扑向犯人,犯人被白牙咬死了,可是白牙也被犯人打中了三枪,负了重伤。最终白牙保护了司各特先生全家。

  白牙是一只坚强、勇敢和忠诚的狼,值得我们敬佩!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资料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之后白牙才明白,原先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但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十分敏感,每一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必须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但是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最*,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曾经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现在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应该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可以驯服动物,可以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知道“报恩”,也知道“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常而短促,但表达的意义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必须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这本书讲的是混血狼“白牙”的故事。这种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去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遇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呵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遇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厚颜无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守财产。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至少在它们大汗淋漓为我们干完活儿之后、或在它们被杀掉之前,让我们向网上流传的“虐猫妹”、“虐兔妹”投一反对票。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资料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之后白牙才明白,原先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但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十分敏感,每一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必须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但是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白牙》这本书讲的是混血狼——“白牙”的故事。这种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去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遇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呵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遇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厚颜无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守财产。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至少在它们大汗淋漓为我们干完活儿之后、或在它们被杀掉之前,让我们向网上流传的“虐猫妹”、“虐兔妹”投一反对票。

  朋友们,你们看过《白牙》吗?这可是一本名著噢,告诉你们吧,这本书可好看啦,作者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杰克·伦敦,他是一个美国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很佩服他写出这样好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身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它有着狼的野性和狗的忠诚,它的名字就叫白牙。白牙刚出生不久,就遇到了一次饥荒,雪原上几乎找不到吃的东西,它的兄弟姐妹全被饿死了,只有它稍微强壮了一些才活了下来。过了不久,第二次饥荒又来了,它又失去了父亲,白牙和母亲被一个名字叫做海狸的印第安人收留了,后来它和母亲都被海狸卖掉了。白牙落在了史密斯的手里,它被史密斯训练成了“斗狼”,成了史密斯的赚钱机器,每天生活在噩梦中。

  终于有一天,好心的斯科特先生来了,他救出了白牙,带着白牙回到了他的家乡——旧金山,白牙从此就像进入了天堂,生活的非常幸福。白牙对斯科特先生忠心耿耿,有一天夜里,斯科特法官的仇人吉姆跑进了斯科特先生家,吉姆是一个**不眨眼的魔鬼,他要杀死斯科特法官,白牙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咬死了吉姆,但是白牙也受了重伤,断了一条后腿,身上有三个弹孔,肋骨断了三根,几乎快要死了,后来在斯科特先生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白牙终于恢复了健康,它被起名为福狼,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我非常喜欢白牙,它对主人那么的忠诚,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动物也会对我们人类友好的!


《狗牙雨》读后感9篇(扩展5)

——白牙读后感 (菁选6篇)

  我特别喜欢《白牙》一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多次,还要再拿出来细细品味一番。不瞒你说,这次我又有新收获了呢!

  我又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看完时,我心中还是感动至极。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父亲在它出生不久时就战死了,它半大的时候母亲也被买了。白牙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它有着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白牙从小便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残酷的战斗,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使它战无不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他的棍棒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被迫成为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对手实在强大,白牙频临死亡,这时,新主人把它从死亡线的边缘拉了回来,并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使白牙变得忠诚、善良。白牙又帮主人打死了夜晚偷偷潜入主人家的偷袭者,虽说救了主人和主人的'家人们,但白牙身受重伤,但凭着它顽强的生命,白牙活了下来,可以和同类或主人玩耍了。小说描写细腻生动、感人至深。

  小说最后,白牙为什么变得忠诚、善良?是因为主人对它的仁慈和爱呀!是白牙对主人的信赖呀!如果主人对它不仁慈,不爱它,白牙也不会信赖主人,那么白牙就要继续臣服在人类的棍棒之下,稍作反抗,就又是一阵棍棒的毒打......我闭上眼睛,不敢再想下去了。幸好主人对它仁慈和爱,不然白牙为什么拼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呢?那白牙的主人不就......其实,白牙完全可以不救主人,可是,白牙对主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步,所以,白牙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低声说道:仁慈和爱,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资料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之后白牙才明白,原先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但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十分敏感,每一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必须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但是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白牙》,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的成长历程。在常人的眼里,狼通常是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的典型代表。但我却深深地被小说主人公“白牙”的坚强和忠诚所感动。

  小白牙的幼年很可怜,出生时它的父亲就死了,不久它与母亲也分开了,然后就开始了它孤独无助的幼年生活。过早开始的独立生活也练就了小白牙“坚韧”、“执着”的性格和作风。白牙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服输,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有一次,它在格雷家所在的村庄里遭到了一群小狗的围攻,它勇敢地与小狗们展开了搏斗,但终因寡不敌众,败下阵来。但是,白牙并没有因此而屈服,随着它逐渐的长大,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最终白牙战胜了这些狗。

  白牙虽然是一只真正的狼,但是它并非冷酷无情,他对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非常有感情,也很忠诚,全心全意的保护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的爸爸是一个法官,曾经审过一个案件,犯人被判50年刑。这个犯人对司各特的爸爸怀恨在心,他找了个机会越狱来找司各特的爸爸复仇。犯人半夜三更来到司各特先生的家,结果一进门就被白牙发现了。白牙奋不顾身的扑向犯人,犯人被白牙咬死了,可是白牙也被犯人打中了三枪,负了重伤。最终白牙保护了司各特先生全家。

  白牙是一只坚强、勇敢和忠诚的狼,值得我们敬佩!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内容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后来白牙才知道,原来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可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非常敏感,每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一定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

  《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不过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资料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之后白牙才明白,原先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但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十分敏感,每一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必须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但是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内容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后来白牙才知道,原来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可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非常敏感,每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一定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

  《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不过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狗牙雨》读后感9篇(扩展6)

——白牙的读后感 (菁华3篇)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内容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后来白牙才知道,原来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可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非常敏感,每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一定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

  《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不过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朋友们,你们看过《白牙》吗?这可是一本名著噢,告诉你们吧,这本书可好看啦,作者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杰克·伦敦,他是一个美国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很佩服他写出这样好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身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它有着狼的野性和狗的忠诚,它的名字就叫白牙。白牙刚出生不久,就遇到了一次饥荒,雪原上几乎找不到吃的东西,它的兄弟姐妹全被饿死了,只有它稍微强壮了一些才活了下来。过了不久,第二次饥荒又来了,它又失去了父亲,白牙和母亲被一个名字叫做海狸的印第安人收留了,后来它和母亲都被海狸卖掉了。白牙落在了史密斯的手里,它被史密斯训练成了“斗狼”,成了史密斯的赚钱机器,每天生活在噩梦中。

  终于有一天,好心的斯科特先生来了,他救出了白牙,带着白牙回到了他的家乡——旧金山,白牙从此就像进入了天堂,生活的非常幸福。白牙对斯科特先生忠心耿耿,有一天夜里,斯科特法官的仇人吉姆跑进了斯科特先生家,吉姆是一个**不眨眼的魔鬼,他要杀死斯科特法官,白牙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咬死了吉姆,但是白牙也受了重伤,断了一条后腿,身上有三个弹孔,肋骨断了三根,几乎快要死了,后来在斯科特先生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白牙终于恢复了健康,它被起名为福狼,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我非常喜欢白牙,它对主人那么的忠诚,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动物也会对我们人类友好的!

  《白牙》是这个暑假我唯一读的一本书。它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十分热爱动物,他一共出版了50多本书。

  《白牙》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叫白牙的小狗,它很小就离开了父母在印第安部落生活。改变它命运的`一天到来了,它的主人破产了。它被卖掉了,新主人对它很不好经常用木棍打它。直到另一个主人把它收养,他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白牙是一只勇敢的狗,它敢于应对苦难而不畏惧;白牙是一只可怜的狗,它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兄弟姐妹也死了、母亲在它童年的时候就离开他了;白牙是一只忠诚的狗,自己都快死了却坚持到底一向抵抗着敌人,保护自己的主人。

  白牙是我们的榜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应坚持到底、当我们孤单的时候就应笑对人生、当我们应对群众荣誉的时候就应细心呵护。

  人和狗是好朋友,为什么人必须要命令狗做什么而狗务必要服从呢?大街上这么多的流浪狗都是坏主人扔掉,他们没有想到狗狗的感受。我也想要养一只小狗,像白牙一样忠诚、一样可爱。我必须会像它最后的主人一样对它好的。


《狗牙雨》读后感9篇(扩展7)

——狗牙雨读后感800字通用5篇

  《狗牙雨》属于中短篇小说集,是作家曹文轩写的,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杜元潮和他的爸爸杜少岩被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于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儿程采芹天天玩耍,时而乐,时而悲。但是就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成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转折点,比较后因为一点错误而离开,并被爸爸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语言非常生动优美:杜元潮跟随父亲,走在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枝上忽然闪现出一个圆圆的鸟窝,一条大鱼忽然跃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团水花的,却落在了岸上,在阳光下无奈地打着挺儿……多么生动,多么有趣,多么让人身临其境,多么让人流连忘返!

  天开始下雨了,一种叫“狗牙”的雨。那雨不是一丝一丝的,而是一点一点的,仿佛这雨早在空中时,就被剪子剪成了一小截一小截。满天空的狗牙,一颗颗,很有力,皆很锋利,亮闪闪的。它能穿透薄薄的叶子,砸在人的脸上,让人麻酥酥的。它们一颗撵着一颗,却又十分均匀地落向荒草萋萋的广阔的大地。就只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作者也能把它写得有滋有味,让我们神经紧绷,让我们也仿佛正在经历这场大雨。

  正如曹文轩本人所说:“我喜欢水—水性。我们不可以为水性是软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们讲解的是许多深刻的奥义:世界上比较有力量的物质不是重与刚,而恰恰是水的轻与柔。”

  其中人物个性也十分鲜明:朴实尽职的杜少岩,不怨天尤人的程瑶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还有与杜元潮争夺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东。他经常欺负杜元潮:不给他吃红枣,让他直流口水;让他当自己的跟班;让他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东坐在草垛上,看着杜元潮和程采芹两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让我们走进童情,走*水吧!

  狗牙雨是曹文轩先生写的一篇著作,而看了狗牙雨的我,在电脑前写下了这一篇读后感。

  主人公杜元潮和父亲杜少岩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顺着洪水,在大水上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被河滩上一架没有被洪水淹没的风车给拦下了,杜少岩爬上车顶之后顶一个欲望就上站起身来,他摇晃着,慢慢地站起,这时,他的目光越过了大堤,看到了大堤内的油麻地镇———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

  杜家父子被大地主程瑶田收他走了长工,且一并收留了整天光着屁股的杜元潮,在走进程家大院时因大院深深,那房屋一进一进的似不见底,心里不免有点儿发虚,两腿竟然哆嗦不已。杜元潮则十分的害怕,瞪着眼睛,赖着瘦削的小屁股,死活不肯跟随杜少岩跨过那道高高的深红色门槛。

  于是,杜少岩一把把杜元潮拉过了红栅栏,在程瑶田问杜少岩问话时,杜元潮一直藏在父亲的身后,当奶妈炳嫂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从东厢房里走出。这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杜元潮,两粒黑晶晶的眼珠便像两只落在青枝上的小鸟,落在了杜元潮的脸上。

  杜元潮深深的望着程采芹,于是程采芹与杜元潮互相喜欢,于是今后杜元潮与程采芹成了一对最好的的朋友,可是这美好的一切总是如此的短暂,被一个叫邱子东的小朋友给打碎了,他喜欢程采芹并喜欢使唤雨欺负杜元潮,于是杜元潮采取了父亲的意见,看见邱子东就跑。

  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非常的悲惨:杜元潮与程采芹摆脱了邱子东的困扰,走出了程家大院,走出了油麻地镇,在树林里扮演着新浪与新娘的角色,并同床共枕,在找到他俩后,程瑶田一起之下,解雇了杜少岩,但给了他赖以生存的优越条件。

  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

  感想: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在每个暑假里,我都会读上好几本书;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曹文轩写的书,他写的纯情小说我全看了一遍,而我觉得看的就数《狗牙雨》。

  《狗牙雨》是由曹文轩历年来发表的23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悲惨,让读者都替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篇叫《狗牙雨》讲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不能回家所以带儿子去一个地主家干长工。由于儿子和地主家的女儿光着身子睡觉而被驱逐出去的故事。

  文中的地主心肠很不错,可两个小孩睡觉纯粹是出于玩和真挚的友谊,可大人们却用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角度去评判这件事。这件事说明了大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还从不理睬小孩子的观点。

  像这样被别人误会的事情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记得那一次,我去上美术班。一推开问,一个纸团就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谁弄得?这么没公德心,正可恶!我仰起头一看,才发现门上还有一堆纸团呢,我赶紧搬来一把椅子,踩在椅子上,可那时候我太矮了,就这样我也够不到,气死人了!我鼓起力量,往上一蹦,终于够着了。可立马,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啊”。我立马惊呆了,后来她却热泪盈眶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老师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还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老师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写检查。我到那时还是一肚子疑问呢?在教室里,我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只说了五个字“我是冤枉的”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同学以为我要捉弄她。

  被人误会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的,我也理解杜少岩儿子的感受。所以我读起这本书,感觉异常亲切。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红瓦黑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

  这是一个催人泪下的一个故事。我从中体会到了原来我生活的是多么幸福!可我们是多么不会珍惜啊!

  寒假在曹文轩看了《狗牙雨》,那里的小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湿了我的眼睛。

  《狗牙雨》由23篇独立的短篇小说组成。其中《痴鸡》告诉我,坚持下去,就会有成功的喜悦;《大水》让我知道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守夜》让我意识到,当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如果不珍惜,失去了就会后悔;《三角地》让我认识到世间的世俗欲望。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角地》。看书的时候隐约看到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博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姐姐,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故事里,小姐姐天真,大哥哥像个好哥哥。文章很真实,没有任何虚构,描写了家庭的喜怒哀乐。

  让我感悟最深的是《守夜》。那里讲述了两个小男孩儿从小被奶奶带大,没有别的亲人,后来奶奶去世了,他们便为奶奶守夜。他们开始后悔了,如果少淘气一会儿让奶奶开心该多好哇!是呀!如果少淘气一点儿该多好哇,奶奶为了拉扯他们,太累了,该享福了。兄弟俩用几张五颜六色的纸和哀怨的笛声哭着为奶奶送别。

  我想每个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一个人或一样东西,在时不珍惜,一旦失去,就开始后悔。所有人都知道为什么不做呢?如果一个人去世了,你会说:“太可惜了!如果我少淘气些,多给她(他)说说话,买买吃的,让她(他)高高兴兴地该多好呀!”对呀,人在时需要珍惜,人已经去世了,再怎么对她(他)好,她(他)也不知道了,所以我们要学会珍惜。

  读完这本书,我好像喝了一碗心灵鸡汤,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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