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1-14 00:52:00 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淡中经历不*凡,原来*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读完了这本书,记住了什么呢?说记住了什么,好像太功利了,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不知道,我好像从来不知道答案。

  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可她已经记不得他了,但在最后一刻,奎妮记起来了,并且走的很安详,这就是意义吗?一路走来,哈罗德经历过现实的苦难,孤独,到了别人的认可,一群人同行,再到一个人,恐惧,不安,他最终走到了,却找不到了意义。回顾了一生,有些东西他也许放下了,也许从未放下,没有经历过,怎会知道那种苦呢?看完后,我脑子浮现一个人,热血尖兵里的司马战歌,他曾在一次跳伞事故中怀疑自己的人生意义。死于训练,真的有意义吗?如果是战争,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冲向战场,可那不是。最终他像是寻到了什么,一次演*中,他和同伴在海里漂了三天,差点死在海里,有意义吗?有什么意义。

  我想到了演员春夏,一个坚持做自己的女孩,看姜思达采访她的视频中,大致意思是,姜思达问她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她的回答让我心里一震,如果和别人都一样,那我是谁?有时候我也想问,那我是谁?旅途中哈罗德也像是在寻找自己,那个丢失了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之后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忙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样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期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能够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最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明白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盼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述,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情绪。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明白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向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下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取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取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职责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最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好处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最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贴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情绪。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就应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常但是的一句话,必须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这是一段有关信念、救赎他人与自我救赎的故事。

  已经退休的酿酒厂前员工哈罗德是一个有些内向沉默的老头,他和妻子莫林过着*淡、普通的生活。而某个周二上午曾经的友人奎尼寄来的一封写着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却打破了他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让他开始了一场他从未预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赎自己,救赎他人的“朝圣”。

  哈罗德一开始,不过是想给过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写着自己关怀的信。但当他步行走到第一个邮筒面前却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继续行走想寻找下一个邮筒时,一切已经开始悄悄改变了。他走过了几乎整条福尔街,走到了加油站,在里面遇到了经历过姨母患癌的女员工,女员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为他种下了信念的种子,为他开启为救赎友人的“朝圣”道路。

  65岁,行走87天,走过627公里,在这段行走的朝圣路上,不断有人加入他的队伍,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后哈罗德从这群人中脱离,一个人孤单的到达了目的地。哈罗德在朝圣的路上默默的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一个爱自由胜过爱他的母亲,一个可能从未爱过他的父亲;想到了与自己有着深深隔阂,最后因抑郁自杀的儿子;想到了在丧子后和自己渐行渐远的妻子;想到了为自己顶罪而被公司开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过去的同时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识到是自己缺爱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让他不懂如何去表达爱,在儿子遇到困惑时,不知如何支持他,而造成了悲剧。儿子的去世与他的不善沟通,都让他与妻子关系逐渐冰冷。但他选择原谅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纠结于别人的过错,不再纠结于自己悲惨的童年,而是选择放下,选择坦然接受,去面对自己全新的人生。

  当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达医院时奎尼已经不能再言语,奎尼的生命像在风中摇曳的微弱烛光,随时都会熄灭。他最终也没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却救赎了自己,经过这段旅程,他变成了不一样的哈罗德,不仅是身体上的强健,更是内心的救赎与谅解,他与同时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带着坚定的信念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这就是人生,我们有时也许不能够完成自己刚出发时定下的目标,却总能在路上收获到自己从前不曾发掘过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远不要只顾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学着反思,学着感悟,学着理解。永远不去讲“不可能”,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坚定的走下去。

  “那么,我是谁?”——答案就藏在我们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们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与自己和解的过程中。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扩展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扩展1)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一个人的朝圣,最初不知怎么接触到这本书的,或许是朝圣这样的词语吸引了我,在我看来,朝圣,是神圣的,是难以亲*的,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本书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书才明白。

  这本书花了我两段时间,开始时已快临*期末,医学生的魔鬼考试月,一切都向考试看齐,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试完又想玩,又要过年走亲戚,以至于这本书的战线拉的太长,新学期,熬了几个夜,终于看完了。

  哈罗德的朝圣,在我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脑补。一边看,一边疑惑着,朝圣,真的是朝圣吗?我看不然吧,或许换成探望?拜访?…………更为贴切。但当我看到结尾,才知道,哈罗德去疗养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访、探望之类的词,而哈罗德发现自己的内心选择却足以用朝圣了,因为只有朝圣,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罗德不顾妻子的反对,选择步行去见奎妮,我觉得可能当初哈罗德也是脑子一热,因为我发现一开始哈罗德总爱想起一些事儿。走着走着,离成功越来越*时,哈罗德却想放弃了,真的很怪,坚持了那么久,就要放弃?!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不知见到奎妮说些什么,也许是那群随行者们捣的鬼,真的,那群随行者就像社会上的多数人的一个缩影,在他们看来,朝圣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简单行走的背后是名与利。幸运的是,哈罗德对随行者的态度从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后的默默离开,也许,他内心的改变是他还能坚持下去的一大缘由吧。

  这篇小说主人公是哈罗德,退休生活暗淡无味,索性说走就走,待得豁然开朗,才觉,原来当初最美好。转而一想,哈罗德的故事像是在说每个人,弯弯绕绕兜了大半圈,最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个原点已经变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凡到不能再*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我一直喜欢徒步,喜欢行走。乍看《一个人的朝圣》书名,以为是关于远行与信仰的。翻开看,是讲述一个老头儿由寄信引发了徒步行走到英国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旧友的故事。而隐于此表面情节背后,是老头哈罗德对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个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而这个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坚持徒步穿越整个英国,出现到好友的身边,她的癌症就会痊愈,就会活着。最终,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结局温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自杀,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或许他的出行,某一种程度上是潜意识想逃离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听他们讲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罗德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剧情,但究竟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绎。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对旧事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内心深处对妻子深深的爱。而当妻子驱车前来希望他回家时,她看到了这个男人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看到这里,我闭上眼想象哈罗德脸上焕发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么让他改变?我变成哈罗德的随行者,跟着他的.脚步,感受路面的崎岖;随着他的目光,辩识草丛间各式植物;和他一起听路过的人们谈笑的声音;然后,我倾听哈罗德内心的声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这是一场心和灵魂的行走。跳出*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体验所发生的一切。勇敢面对内心,面对曾经不愿意触碰的心结,将它打开,释放。

  原来,行走是为了找回自己。哈罗德最初并不这么想,他只是突然间冒出这样的念头,决定马上行动,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觉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够做到。他就这样坚定信念,始终在内心中深深相信,最终来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并没有因为哈罗德的到来而痊愈,但她在等待的过程中,瘦弱的身体里似是被注入了强大的力量,让她也执著地等待,最后安然地离去。哈罗德也与妻子最终偕行,如初遇般,相视而笑。

  我想,在我们一生中,或许都已有了一个固定模式的剧本,每天按部就班地上演。久而久之,我们便自然而然地觉得这一切都理所应当。可能会忘了自己曾有过的梦想,不记得多久没有和自己对话,现在的活法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吗?

  我想,我们偶尔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尝试一次为信念而执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一个人的朝圣》便是这样的一本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这的确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65岁的酒厂退休老人。本来他以为人生就那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失散多年的好友奎妮突然而至的那封病危告知信。在出门给奎妮寄回信的过程中,他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后,最终在加油站女孩“只要你一直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一句话的鼓励下,在没有携带手机、钱包,没有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他只穿着一双家常的帆船鞋就踏上了漫漫“朝圣之旅”。

  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部小说的开头,我误以为这是一场为了友谊、为了挽救老友的生命而进行了一场奋不顾身的感天动地的“朝圣之旅”。然而。随着旅程的不断推进,跟随着主人公哈罗德对自己曾经的工作、家庭生活的片片回忆,以及通过他在旅途中疯狂对抗、挑战自己身心疲劳、身体病痛极限的描述,我才猛然发现,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心灵救赎之旅,是主人公哈罗德30多年来身陷遗憾、愧疚、绝望的生命孤岛中的一次奋不顾身的心灵“突围”,最终他让自己的心灵成功上岸。

  为了表达对老友奎妮的多年深厚友谊的敬重,哈罗德怀着“只要一直你在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信念,选择以步行的方式从自己的家出发,跨越大半个英格兰,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探望老友奎妮。但当他千辛成苦到达了疗养院门口——他本次旅行的终点,在即将按下门铃的那一刻,他却犹豫了,因为他想到当他走进疗养院,将礼物交给奎妮后,他又要回到那个他几乎遗忘的生活里去,回到那个常常让他彻夜无眠的主卧里去,而妻子莫琳早已与他分房睡了。

  “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一个人孤独终老,而是跟那个让你孤独的人终老。”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因为儿子的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分别成了让对方孤独的人。原来哈罗德的儿子戴维曾经是剑桥的学生,也曾经令他们非常骄傲,但不幸的是,年轻的戴维因为酗酒吸毒最终因抑郁症而自杀。妻子莫琳将儿子的死因全部归咎到哈罗德作为父亲的懦弱和缺位,哈罗德也因此始终抱着过去的遗憾和后悔不肯放手,30多年来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妻子莫琳也患上了臆想症,常常觉得儿子还在身边,与儿子对话,半夜去儿子房间给他盖被子,失子之痛是他们不能言说又不能忘却的暗伤,他们夫妻也因此而无法再亲密。一次哈罗德因失子之痛喝醉酒打碎了酒厂老板母亲留下的珍贵遗物,事后却因性格懦弱不敢承认,是奎妮替他承担了责任而被解雇,且从此失去联系。

  30多年后,奎妮以一封临终告别信的形式重新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是这封信让一生懦弱的哈罗德勇敢地开启了一场改变他人生命运的旅行,也是这封信让他通过这一场朝圣之旅寻找到了人生的出口,挽回了他冰冻多年爱情,重新获得了家庭的温馨。

  在旅途中,哈德罗经历了新奇、犹豫、坚定、痛苦,受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帮助,让*惯回避别人的他,感受到给予与馈赠的温暖,也因此他发出“给予和馈赠都需要一定的勇气”的感慨。当然途遇的一些人也曾对他的行为产生了质疑,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哈罗德并没有理会那些质疑。在旅行的过程中,他发现,“在行走中自己愈加贴*生活的本质,日子可以如此简单,只是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

  在哈罗德的行程中,还“遭遇”了一个逐渐“成长”起来的、陪他行走的庞大“朝圣团”。因一个过客的电视报道,致使哈罗德有了很多的追随者,但那些陪同他朝圣的人们最终均以各种理由一一弃他而去,最后连那只活泼泼的小狗也离开了他,跟着一个年轻女孩上了一辆公交车,剩下他一个人继续前行。所有的这些描述,也是一个浓缩了的世间百态,但是哈罗德在此过程中表现出的温和、宽厚,也充分展现了哈罗德高尚的人格。

  旅行中,哈罗德回忆起了“日常生活里他会想起,却意识不到自己想起,觉得不必想起的点点滴滴”。父母对他的爱的缺失,促就了哈罗德的孤僻内向,胆小懦弱,不与人亲昵的性格,至使他在拥有了儿子后,看见摇篮中的儿子却变得不知所措;在儿子成长中,他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交流;儿子溺水,他也踌躇不定,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将其救出;儿子长大,他在儿子面前更加惊惶无助。在他的生命中,他没有结实地抱过、更没有亲过自己的儿子。许许多多本来应该和儿子一起做的事,他都没有做,尽管他无比渴望与儿子在一起。这一性格也呈现在他的工作中,特别是看着好友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公司辞去了工作,他心里难过,却不知道如何去解决,甚至都不敢见奎妮一面。与妻子莫琳的关系也是如此,虽然彼此都爱着对方,但是由于哈罗德的木讷与封闭,导致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越来越疏离,直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经历了这场朝圣之旅,他开始不再逃避,不再躲闪,通过反思自己,忏悔自己,洗礼了自己的身心,最终“成了他早该成为的那个男人”。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莫琳的眼里看到了经历这场朝圣之旅后的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而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句经典的话是这样说的:“人生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读这本书,我首先为主人公哈罗德感到庆幸,他的一生就经历了人生的这两次冲动。从妻子莫琳的回忆中,我们看到年轻时的哈罗德,尽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当在舞会上看到美丽大方的莫琳后,奋不顾身勇敢地穿过整个舞厅走向莫琳,以一句幽默风趣的话吸引了莫琳,赢得了莫琳的爱情,而且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妻子。30多年后,他用87天627英里的一段长长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再次走回到了莫琳的心里。

  哈罗德的经历,还让我想起了一则哲理对话:一个老禅师问小和尚,如果你进一步则死,退一步则亡,你应该怎么办?小和尚思索半晌不能回答。老禅师微笑道,你可以往旁边去啊!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当我们深陷命运的泥潭进退两难时,不妨向旁边跨上一步,去寻找生命的出口。哈罗德就这样“向旁边跨了一步”,试想,如果哈罗德忽略了那个“徒步去看奎妮”闪念,而只是简单地将给奎妮的回信投入邮筒中,也许就不会有他与妻子莫琳破镜重圆的美好结局。

  在旅途的终点,在疗养院,哈罗德见到了为了等待他的到来而坚强地活着的老友奎妮,将礼物交给了她,在并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送走了安详离世的奎妮。是的,哈罗德的朝圣之旅并没有挽回老友的生命,但是他确挽回了自己的爱情。

  小说的结尾,非常唯美:“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很多时候雷厉风行得令人有点害怕,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聊天,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许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小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定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所有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我知道。

  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见过就忘记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晰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很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愿意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指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及时回讯的恐惧。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历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忘。但是偶尔翻看自己写的读后感,当时看书时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现。

  1、一个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当时的想法对我们长大之后有深远影响,以及还有对下一代的影响。

  小时候,哈罗德感觉父母都不要他,不爱他。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生日离开了他,父亲给了一件大衣他让他离开家。他从未感受到被爱,更不知道怎么去爱他人。这些父母没有教他,也没有给予他。他觉得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注意。

  因为小时候的影响,后身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的儿子戴维,我同情哈罗德的童年以及他与儿子戴维的记忆。记忆永久存在,只是我们铭记与否。痛苦的记忆若不被疗愈,将带来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一点,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从小时候的思维模式中解套出来?这真是当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杂的城市里,为经济发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随时找到一个自然且寂静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罗德上路之后,渐渐远离城市,边走边欣赏沿途风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的身心备感放松。

  我们须根据自己的身心情况,不定时的从工作中、铁公交上、人来人往间疏离出来,找到一个可以接*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耳边传来孩子们奔跑嬉戏的声音,不断地奔跑足够让他们快乐很久,笑声不断。那时听到一句歌词“只是趁现在,忘了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却在当时让我欢乐不已。

  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我望向旁边的那棵大树,看到各种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下来,记不清是第十几片叶子飘落时,我听到风与叶的对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去哪儿了,还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边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风叶细语。

  这让我想起《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人唯有用心灵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感觉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丽思在《活在当下》中提到的“真实刹那”,多感受自然,多拥有一些【真实刹那】。

  3、不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不遗失自己

  书中哈罗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来越多的朝圣者们纷纷跟随哈罗德一起走路,却也因此问题变得越来越多。他们在走的路线、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现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时间一天两三英里都没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该不该独自离开。

  最后当人群离开,他也把“丢掉的自己”找了回来。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还是勿忘初心,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去行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乔伊斯在《一个人的朝圣》里说道: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淡无奇。当庸俗的生活充满了似乎无尽的往复循环时,也让我们就像哈罗德那样,来一次长远的徒步,走进大自然,在走走停停中,回顾自己的前半生。

  一个人无论多老,懂得反思,善于总结,永远不算晚。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些曾经怦然心动的时刻,全力奋斗的峥嵘岁月,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求之不得的纠结,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常能牵引我们内心的温柔。这是一个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涤荡灵魂的话题。沈从文说:一个人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有两种方法,

  其一,从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认而证明;其一从内省上由自己感觉而证明。我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我走了一条*于一般有中年人生活内敛以后而走的僻路。寂寞一点,冷落一点,然而同别人一样是“生存”。

  我们在原生家庭,所受的教育之下,成为各种各样的复制品。强大的基因遗传给我们相似的品类。现实让我们成为变色龙,毕竟适者生存。但改变物种的往往是最叛逆的那一个。连发出自我真实的呼唤都没有勇气的人,最终成为了沉默木讷的大多数。

  弗洛姆说:物质充裕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变得脆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我们企图逃避焦虑,其实就是想逃避自由,逃避自由带给我们的责任和重负。只有认清自己,拥抱真正的自我,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勇气坚持做真实的自己,哪怕四周的人群都向你扔石子吐口水或臭鸡蛋,你会依然微笑着朝前走吗?

  为了名利双收,为了体面,为了包装更完美更炫目的外在标签,我们都把真实的自己深深地隐藏起来,甚至于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想要什么,要去哪里。不仅如此,我们在变异自我的同时,还一刻不停地在压制和修改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配偶工作要好,年终奖要多,肚子要小,脸蛋要美,身材要挺;孩子学*要好,双商都高,足够懂事,最好永远第一。仿佛只有拥有了这一切,就是最幸福最完美的人生。我们很轻易就去指责伤害自己最亲*的人,甚至是自己。怨憎会的疲倦,让我们昏昏厌世,狰狞而又无力。

  你有多久没有在黎明时分恭候一场绚烂的日出,看沙鸥翔集,听天籁之声?不是世界太喧闹,是我们远离了宁静的内心花园。有没有一片芳草让你涌起对生命的感动,一朵莲花令你对修行动容,一个老友让你对友谊感念,一个陌生人的微笑让你还能联想起善念?日渐衰老的父母,逐渐强大成长的孩子,一直都在努力坚持的伴侣,总是不离不弃的亲友……这一切都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是我们修行的动力源。

  养育,不光需要阳光水分,还需要相互肯定和欣赏。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扩展2)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00字3篇

  我的事,是我的事。一个意外的触动,决定去做一件事。上路。刚开始忐忑,紧张,别人会不会嘲笑?但总有人会理解你,于是获得力量,坚定信念。一段路之后,觉得当初的信念不够用了,再次向外寻找力量。

  终于,自己有坚定的信念,装备更加专业,信心倍增,于是追随者众。但是众多的追随者,太多的责任,终究会累,方向也会被带偏,于是在*惯了追随者之后,再次做出主动或被动的决定,回归一个人的状态,再次朝着原来的方向出发、前进。快到了,心怯,可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呀,你会遗憾的。他人对你说,于是别扭着继续。终于,终于到了目的地,看到了风景。

  嗯,目的地不过如此啊,没有原来设想的激动、兴奋,感觉貌似不过如此。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那些在路上遇到的人,看到的风景,听到的故事,做出的思考,都变成了气质和灵魂的一部分。它们或许微不足道,但足以改变你的人生。是的,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

  看不懂吗,看不懂就对了。

  看完被感动到,总想写点什么,这一路仿佛跟着哈罗德一起走,他起初的孤独和无助让我感到压迫,但又为着他懦弱沉默、未尽父亲的责任而有埋怨,随着哈罗德的回忆,真相才逐渐明朗起来。

  一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其原生家庭是分不开的,什么样的家庭造就什么脾性的人,哈罗德16岁被父母抛弃,独自面对生活,年过半百又重新启程不断直面自己的内心和痛苦往事,他是勇敢的。

  我相信他与奎妮间纯粹的友谊与爱情无关,甚至在哈罗德结束87天的'行走按下疗养院的门铃时紧张起来,期盼他与奎妮热切的寒暄,期待老友久别重逢的热泪盈眶。并没有,奎妮只是睁眼看了看他,说不出一句话,这多少令我失望,我也在这时明白,好多时候结果没那么重要了,享受过程,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力求不再次重蹈覆辙才是真正的救赎与悔悟。

  爱与被爱都是一种能力,我们每个人可能都需要这样一次回头看过往人生的经历,然后与自己和解,与身边的人和解,奋力前行,热爱生命。

  当然,这本书带给我的感悟还有更多,感谢哈罗德,感谢朝圣途中的每一个人,感谢作者,谨以此为记。

  我的事,是我的事。

  一个意外的触动,决定去做一件事。上路。刚开始忐忑,紧张,别人会不会嘲笑?但总有人会理解你,于是获得力量,坚定信念。一段路之后,觉得当初的信念不够用了,再次向外寻找力量。终于,自己有坚定的信念,装备更加专业,信心倍增,于是追随者众。但是众多的追随者,太多的责任,终究会累,方向也会被带偏,于是在*惯了追随者之后,再次做出主动或被动的决定,回归一个人的状态,再次朝着原来的方向出发、前进。快到了,心怯,可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呀,你会遗憾的。他人对你说,于是别扭着继续。终于,终于到了目的地,看到了风景。

  嗯,目的地不过如此啊,没有原来设想的激动、兴奋,感觉貌似不过如此。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那些在路上遇到的人,看到的风景,听到的故事,做出的思考,都变成了气质和灵魂的一部分。它们或许微不足道,但足以改变你的人生。是的,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

  看不懂吗,看不懂就对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扩展3)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篇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事物。”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20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徒步中哈罗德在漫漫旅途中,这个一生以来话语不多生活单调的老人一次次打开记忆之门,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与妻子莫琳儿子戴维相处的日子,回到在酿酒厂与奎尼的同事经历。哈罗德在旅途中,每到一处会给莫琳、奎尼以及给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别买上礼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罗德给妻子买上礼品是出自心底的深爱,只是因为*日里木讷不会表述;给奎尼买上礼品是因为在哈罗德心中,能够徒步将信送至,奎尼一定会活着而且很开心很快乐;给加油站女孩买礼品是因为这个女孩给他塑造了徒步将信交给奎尼的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装着爱,哪怕旅途再劳累,终会发出会心的笑,会彼此寻找到快乐的原点。

  这本书是朋友x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之后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忙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样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期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能够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最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明白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盼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凡的不能再*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凡甚至于*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说来也怪,明明觉得你*凡如我,如他(她),亦或是身边任何一闪而过的人,但却又好像不是!因此,写你,我开了无数个头,不管是在心里的,或脑海里,亦或电脑上,手机里,纸上、笔下,却总是写不好几句就夭折,真是欲速则不达,欲想写好反而拙,终有千言万语却道不出。

  时下的我,从不牵强自己。因此,以我的随性,将会放弃写你;可谁知,却独独甩不掉你,你抓着我的心,牵着我的每一个细胞在为你萦绕。

  想来,要不是在四月中旬的一个礼拜二的清晨,由贝里克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发来的信件,如果不是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奎妮在信里说她得了癌症与你告别,如果你不错过身边的一个邮筒而把回信寄送出去,那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你依旧是那个虽然高大,却一辈子弯着腰,掉进人群找不到的人;那个勤恳谦逊、独善其身,没想过独占鳌头、升职加薪,也不周游列国、另谋高就,在酿酒厂做了四十五年,既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的销售代表;你依旧是那个在春天的庭院里,在草腥味和洗衣粉的清香味中过着*淡无奇的日子,然后继续掉发,发福,睡眠质量变差,甚至整晚睡不着觉的退休老人;又如大多数人一样,熟知居住环境甚至街坊邻居的生活*性,夫妻却在同一屋檐下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日子暗淡无光,混混沌沌困惑于‘我是谁’中。

  是奎妮的信件改变了这一切。那天,你认为仅仅去回寄一封信远远不够表达自己的心情,你总觉得好像有一件事情将要开始了,却又茫然。因此,*日不多走路的你,忍着小腿肌肉扯着的疼痛,执拗地错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筒,直到你遇到加油站女孩,在她对你说的有关信念的话后,你便明亮清晰,你坚信——你走路过去,就能救活奎妮!为此,你这个庸碌无为、孤独善良的人做了生*的第一次任性:穿着帆布鞋,怀揣奎妮写给你的信,在电话亭给妻子莫琳打过电话后上路了——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走到最东北,你觉的"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就行。你的壮举,让捡拾文字的我们认为你和奎妮多年前有着一场不可磨灭的浪漫史?

  随着英格兰的土地在你脚下铺展,我跟着你的脚步,在你的回忆中解读着你。

  和大多数人相比,你是不幸的。你一出生就成了父母最不需要的负担,因为参军回来的父亲变了性情而酗酒不堪,年龄尚小的母亲看着你而无所适从,因此小小的你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成为别人眼里的笨小孩。可你幼小的心灵其实是多么渴望爱。你百般讨好母亲,又在畏惧中极力亲*父亲。而命运恰恰在与你做对——母亲弃你而去,酗酒又滥情的父亲,在你十六岁时赶走了你……

  就如旅途中怯懦,沉默,善良的你,不忘给妻子和奎妮买小礼物,即使妻子和你无话可说,可每到一处都会给她打电话告诉你的进度。你不去影响别人,也不给他人添麻烦,鞋子破了就补,脚底起泡受伤就休息,你害怕被人知道又渴望让人知道;你得到质疑讪笑也有支持;有钱住旅社,没钱了捡一个破帐篷露营。虽然你最初在旅途中探求未知而振奋人心,但又因强求自己的身体让行走变成了一场战役而受伤,你虽也愤懑犹豫,却还是在挣扎中独自前行。即使面队后来旅途中的追随者,你依旧不附于世,只单纯地认定自己的信念。

  历尽艰辛的长途跋涉,回忆总是不期而遇,就像生长在身上的某一个痣,忽略和看到总在不经意间。

  四十七年前,你在舞厅遇见莫琳——你的妻子。惊鸿一瞥不能自拔,你们深深相爱着,你悲惨的童年时光仿佛都被剪掉了,你们眼里唯有彼此,你知道你会为她做任何事,无论发生什么,你们的路都连在一起。待有了儿子戴维,你的生活便发生了变化,莫琳显现出天然的母性,而你却有了初为人父的恐惧,你爱他担心他却又不知所措,儿子也不亲*你,你的内心多么希望他能与你沟通,到后来他患有抑郁症上吊身亡,丧子之痛让你更是无法打开心扉。

  而莫琳把一切责任怪罪于你,埋怨你不是一个好父亲,她觉得你就不懂一个母亲的痛,一段时间后,她搬出卧室,把自己关在房间和戴维说话,永远不停息地打扫着卫生。二十年间,你们逃避着过去,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生生撕裂了曾经最真爱的东西。就像途中遇到的一个女人说的:"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点点滴滴的回忆穿插在你的脚步中,你的形象也随之明朗,你在旅途中释放着自己,也解读着别人的故事,面对那些形形色色的普通人,他(她)们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却又都是一样的渺小与孤独,正是这些触动着你内心的温柔,渐渐地,你打开心结,学会面对与理解,不再是最初的那个人,变得自信坚定起来。

  面对你的出走,妻子莫琳和你一样陷入往事的回忆中。她在痛苦、迷惘、挣扎中冷静思索,逐渐敞开心扉——走出戴维的房间,也和邻居有了交流诉说。她开始关注整理有关于你的东西,看到你和戴维一起的照片,在回忆的片段中知道了你也不断试图与戴维沟通,她重新审视自己对你的态度,她在一步一步做着退让,关心着你旅途状态,在你颓唐的时候鼓励你,在梳理中明白让你一个人担负的太多。在记忆倒流中,她发现自己还是那么爱你!而你又岂止对她的爱减少过一分?!否则,你们为何辜负了二十年的大好时光,却彼此都未曾离开。

  生活像一个大磨盘,在旅途的回忆中不停旋转、磨碎着你与莫琳、戴维的心结,让你不断反思成熟,而奎妮,才是启动旋转中心的一个轴点。

  你和奎妮因为工作原因有了交接,在你失去儿子而酗酒时她知道了戴维的事,她默默照顾你,在你打坏了老板心爱之物时替你顶罪而被辞职的,为此,你背负着内疚,也因此而戒酒。

  奎妮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你在救赎的旅途中怀着美好的愿望。而现实是残酷的,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脸上因硕大的瘤子而挤压变形,舌头也因病变被摘除,你无比的失望与悲痛;而奎妮,因为有你的道别,走的很安详。而惊惶的你因为有了莫琳的陪伴,有了对生命的理解,也释然接受了这些无法理解的东西。

  当莫琳的手指紧抓住你的手,"我错了。我真不该怪你的。"我为你而欣慰了。

  一直心疼于你,一直提着心随你而行,而最后看到"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时,我才放下心,真正体会到你的快乐。

  这何尝不是我们身边的事?又何尝不是我们常会犯的错?我们在熟知中渐渐忽略对方,也不再调剂爱情,懒得制造生活中的惊喜与浪漫,把没有情调而麻木的婚姻当成生活的一种*惯,每天做着——‘不断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淡无奇。’

  便觉得,徒步87天、627英里的你,与其说救赎奎妮,不如说救赎了自己。

  一早醒来,便想着去亲吻大地。一个人安静地徒步,即使路程不长,也能让人规避浮躁清洗蒙尘,见晨曦初露朝霞满天,可静观云开雾散,还可抚触*日视而不见的花花草草,阳光下与影子相伴,情景之下,未免思绪飞扬,享受一份与灵魂的对话,原谅存在的不完美,在草木枯荣四季更替的自然中,拾掇感触心灵的碎片,让自己逐渐释然轻松,在人生的长途,即使不能完全超脱,却依旧努力塑造着自我。

  便忆起书末一句话: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嗨,哈罗德,不是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扩展4)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菁华5篇)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静静生活,**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分享一段龙应台的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自己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童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越走越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越走越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了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心灵反而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找回真我,学会接纳自己,学会包容忍耐、盼望和相信,给与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它需要的是谦逊和勇气,同样需要感恩和专注。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静静生活,**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分享一段龙应台的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自己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童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越走越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越走越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了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心灵反而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找回真我,学会接纳自己,学会包容忍耐、盼望和相信,给与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它需要的是谦逊和勇气,同样需要感恩和专注。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扩展5)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菁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

  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扩展6)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菁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

  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扩展7)

——一个人的朝圣实用5篇

  看草地,看花园,看树,看篱笆,看树叶,看杨柳,看地里的马铃薯。

  达特姆尔高原,有紫色,绿色,黄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的树篱高高低低。看深深浅浅的绿,深得像黑色天鹅绒,浅的几乎成了黄色。看阳光的亮点,看苍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车里飞驰过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景象。

  转过山,涉过水,一直顺着马路走,看散落在树丛上的乌鸦扑腾翅膀,看灌木丛中倏忽冲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门后的狗,看排水沟旁边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边的樱桃树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

  离开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多余。这一季开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阳光渗过厚厚的枝叶,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极了银箔。到了布莱福斯贝克,屋顶都变成了茅草,外墙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颜色,而是转为暖暖的红色调。树枝被沉沉的绣线菊压低,飞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罗德对着手中的辞典,认出了老人须,铁角荷叶蕨,朝颜剪秋罗,罗伯特氏老鹳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辞典又走了两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钴蓝色,太阳还未升起,雾气还微微闪着白光。

  到目前为止,顺着A396国道走到提伯顿的三英里半是最艰难的。路边几乎没有躲避来往汽车的余地,虽然越过刚刚修剪过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闪烁的银光,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些四棱八叶的枝叶。

  暴风雨突然停顿,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想要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放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层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树木,不再寻找能表示这趟旅程进展的标志物。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

  临*傍晚的时候,哈罗德到了陶顿的郊区。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叠在一起,顶着圆圆的***。窗内一律挂着灰色的窗帘,有些还装了金属防盗网。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傍晚暮色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过广阔的萨默赛特湿地,看过银光一般闪烁的水流,格拉斯顿伯里突岩远远伫立在地*线上,在他前方看不见的还有门狄普山。

  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1、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2、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

  3、你每次都是这样,一有人做一些你没做过的事,你就忙不迭地说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4、你可以说任何东西,深知她会把你的话安全地存在脑海里某个位置,而且不会妄加评判,或者在以后提起来对付他。他想这就是友谊吧。他突然很后悔回避了这段友谊这么多年。

  5、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最为安全。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6、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表达出来。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父母的父母。 哈罗德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

  7、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程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的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

  8、你可以说任何东西,深知她会把你的话安全地存在脑海里某个位置,而且不会妄加评判,或者在以后提起来对付他。他想这就是友谊吧。他突然很后悔回避了这段友谊这么多年。

  9、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

  10、他用一贯的语气说道,仿佛两人的联系不是血肉至亲而是个讽刺的玩笑

  11、他又想起那封信,还是觉得有一点不对劲的地方,又想不到是什么。

  12、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13、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

  14、你一定会不断挣扎,难以置信,会被现实一次次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尘埃落定。

  15、戴维拿自己身体冒过所有的险,仿佛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凡。

  16、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

  17、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戴上领带也不会改变。

  18、他了然于心的事实和这些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这个发现让哈罗德一惊,也让他在回望身后这群人时感觉即使站在人群当中,也没有一个人真正认识他,他依然是孤身一人。火焰在黑暗中传递光亮,欢声笑语飘进他耳中,却属于一群陌生人。

  19、靠孩子维系的婚姻,在孩子离开后,就更加摇摇欲坠了。

  20、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最为安全。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文/红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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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内心的争斗

放弃与保留,同样疼痛

撕裂的伤口

走不出一种姿态( )

雨水,是这个季节

唯一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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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一扇窗前

会有青鸟飞过

那辆白皮火车,必定会欢叫着

缝补我的暗伤

有人饮酒,有人寻欢

而游泳的鱼

溺死在三秒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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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那些泪水和泥泞吧

经卷,一直在红尘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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