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芳华》读后感1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2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感3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朱司令、*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芳华》读后感4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不论从巅峰跌入谷底的刘峰,还是从穷途末路变**群焦点的何小萍,命运都没有给善良的人好的命运,刘峰残臂陌生,最终肠癌去世,何小萍缺乏父爱母爱,后来发了疯。但是他们却最终读懂了生命,刘峰对林丁丁的释怀,何小萍对生活的淡定。生活对他们不公,他们却谅解了生活,就像他们谅解了对他们不公的人一样。

  那样疯狂的的时代,将本可以善良的人消磨成恶魔,只有那些至善的人依然坚守着做人的底线,最终他们被时代厌弃,他们游离于主流之外。时过境迁,当疯狂终于*静,才发现他们的可贵和伟大,然而,有多少人还能记起他们呢?

  感谢严歌苓给我们贡献了一部动人和深刻的时代的写照,一部好人被抛弃的时代悲歌更能够揭露出人性的伟大和卑微。

  唯一不赞同的是书中作者“乱入式”的行文,情节构思和人物塑造过程也写入书中,经常让读者出戏,让代入感中断,并不是很好的写作方式。幸好严歌苓细腻深刻的笔触拯救了这个故事。之所以凌乱,也许因为,这更像是一部回忆录,而不仅是杜撰的小说。

《芳华》读后感5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芳华》读后感1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2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感3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朱司令、*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芳华》读后感4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不论从巅峰跌入谷底的刘峰,还是从穷途末路变**群焦点的何小萍,命运都没有给善良的人好的命运,刘峰残臂陌生,最终肠癌去世,何小萍缺乏父爱母爱,后来发了疯。但是他们却最终读懂了生命,刘峰对林丁丁的释怀,何小萍对生活的淡定。生活对他们不公,他们却谅解了生活,就像他们谅解了对他们不公的人一样。

  那样疯狂的的时代,将本可以善良的人消磨成恶魔,只有那些至善的人依然坚守着做人的底线,最终他们被时代厌弃,他们游离于主流之外。时过境迁,当疯狂终于*静,才发现他们的可贵和伟大,然而,有多少人还能记起他们呢?

  感谢严歌苓给我们贡献了一部动人和深刻的时代的写照,一部好人被抛弃的时代悲歌更能够揭露出人性的伟大和卑微。

  唯一不赞同的是书中作者“乱入式”的行文,情节构思和人物塑造过程也写入书中,经常让读者出戏,让代入感中断,并不是很好的写作方式。幸好严歌苓细腻深刻的笔触拯救了这个故事。之所以凌乱,也许因为,这更像是一部回忆录,而不仅是杜撰的小说。

《芳华》读后感5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芳华观后感 (菁华6篇)

  当男女主人公想抱画面出现时,浑重的台词在述说的他们的命运,观众的感动都被调动起来了,此时《绒花》主题曲想起了,观众的所有感动都调动激发出来了,在家看电影的观众的我泪水汪汪地流下了,后来在媒体了解流泪的观众一大片一大片的。我哭了,一哭人生芳华短暂,美好青春只有那么几年。我已经四十五了,人生已*半百了,唯有珍惜美好人生才不枉在世上走一遭。二哭善良的人终有好报,他们为自己的善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们无怨无悔,他们与命运抗争,以德报怨这才是真正的善良。我也曾经遭受欺凌,但我忍辱负重与命运抗争。我也是一个善良的人,我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但得到的回报太少,不求回报也就是善良的体现吧。三哭他们的爱情终于有了结果。

  哭过了,心情得到了宣泄,德道水*提升了,这就是电影的美吧。

  总希望用文字留下些美好珍贵的东西。探过春天的盎然,听过夏日的蝉鸣与蛙叫,走过晚秋的枫叶林,赏过冬日里皑皑雪原中的临寒数枝梅……阅遍春夏秋冬,到最后才发现,最美好珍贵的东西,不在于这赏心悦目的景,更在于这其中的情。我们用纯洁单纯的目光在脑海中定格下一幅幅画面,在回忆里封存下我们最珍贵的青春时光。

  如果说要用轻松的语气去描述一样东西,比起用尽词藻去描绘一幅惊为天人的自然风光,回忆记录那段芳华,要来得亲切、真实的多,这也是我为什么想在儿,记录下一些真实的事情的缘由。

  那段芳华,是每个人所共有的一段美好时光。

  或许对于不同年代的人来说,芳华,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就举例前段时间电影《芳华》来说,在当时那个时代,除了简单青葱岁月中的点滴,还包含着那个时代所特有的政治色彩。文工团,医护兵,上战场打仗……那些岁月里,除了朋友间的嬉戏打闹,队友间的互帮互助,纯洁而美好的革命友谊,还充斥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个人与国难间的抉择。然,褪去一切的纷纷争争,最让人所难以释怀的,还是芳华年代里的那一份真情。我想,这对于大多人来说,都是芳华之所以难忘的缘由。

  因为在那个热血而青春的时期,我们可以毫无顾忌的嬉笑打闹,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拼尽全力乃至搏出最后的汗水而不后悔,可以虽败犹荣地敞心大笑,或是在夺得桂冠后分享这属于我们共同的喜悦。真诚、团结的心使我们连在一起,共享那一段芳华。回忆也正因为真挚而无瑕的友情,那段时光,它叫芳华。

  于我,芳华是薄荷色的。

  是每一个在校园里我们共赏的日出,是每一天我们共同经历的晨练,是在天还是鱼肚白,月亮还没有落下去的时候,我们共同踩过的那条被薄雾笼罩的小道。清晨湿软的小道,芬芳的泥味,缠绕着花香,在朦胧中苏醒,在发梢上沾染露珠,赠与一抹好心情,沁人心脾。

  于我,芳华有着火一样的红色。

  热血,如果要用两个字来贴切形容这种红色的话,是最适合不过的了。在那段芳华,一群正值十七、八岁的孩子可以为着同一份荣誉,同一个目标而紧紧抱在一起,团结成一拧绳子攻克难关。是军训时一起淋过的雨,是酷暑里一起打过的球赛,是跑道上一起跑圈儿的'身影,是一起在泥泞路上踏过的脚印,对于十七、八岁的孩子们来说,累点,苦点,似乎并不是多大的事儿,一身热血指引他们不懈地向下一个迎面而来的挫折前行,勇敢而无畏,永远坚信希望在前方。不服输,不放弃,芳华年代里我们都是打不死的“小强”。

  于我,芳华还是灿黄的。

  它有着农民丰收的喜悦,就像金遍野的感觉,里面夹杂着欢笑,也挟带着风吹过雨淋过的印迹,那段日子里,我们一同经历过挫折,也一同携手渡过难关,熬过了被难题支配的恐惧的夜晚,一起哼怎么唱都不过时的歌谣。我们可以欢笑地谈笑风生,也可以认真地讨论解决棘手的任务。可以放声地笑,肆意地闹,在那段属于于我们的时光里,如身处麦田,任性地随风摇曳,散发出人生中最辉煌的香,在彼此的眼眸中留下最美好的模样。

  于我,芳华还有着许多留白。

  留白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无限的可能性,是我们在做选择的其余剩下的无数种可能,以及我们有些放弃或错过的机会与事。这其中可能会带给我们日后内心的悔恨,但我并不因此而排徊不定。因为我知道,留白,是注定存在的,就像*传统的山水画,正是因为有了恰到其分的留白,才使画面更具有韵味和神秘感,我坚信我的芳华也是如此,因为有了留白,才给日后的回忆添加几分想象的念想与空间。

  生命中,有段时光它叫芳华。

  且让我用最纯真的目光,再一次地去怀念它,温顾它,将它小心地在心中封存起来,收拾在拾物盒中,若干年后,花又盛开,风又拂过,铃声又起,我又可以骄傲地把它记起,回忆它就像哼最熟悉的弦律。

  那段日子,我存在过。

  那段回忆,是我们共同享有的芬芳年华。

  芳华,正茂。

  历史的每个阶段,都有它的标签,或是太*盛世,或是朝代更迭,或是马革裹尸,或是歌舞升*。在和*年代,透过大屏幕走进历史,沉下心来,也能嗅到几分历史的气息。

  那是个激昂澎湃的年代,《芳华》里的主人公们生活的场景看似*和,但周遭环境处处透露压抑感,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观众:现在是战争时期,生存问题依然面临威胁。*凡朴实的老好人刘峰,淳朴坚韧的农村女孩何小萍,一心想往高处攀爬的林丁丁、心高气傲的郝淑雯、理性善良的萧穗子……每个人物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人性有正直也有扭曲。

  电影里有主角和配角之分,亦有正邪之分,然而站在剧中人物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是生命的主角,如若大家都通过自我的目光去审视人性,似乎能得出千百种答案。无论是追逐富裕还是*淡,宣扬正义还是崇尚邪恶,修成高雅还是沦为俗人,人所求的大抵都是一个活着——以自己最想要的姿态活着。在走向未来的路上,极少有人能得偿所愿,或多或少留有遗憾,如同上天跟人开了个没有营养的玩笑。

  影片很短,只有两个多小时,它又很长,承载了一段冗长的岁月。在荧屏里,它是小圈子的人生百态,在历史中,它是大社会的时代缩影。到了快完结的阶段,更多的故事却还没讲完,只因旁观者无法窥见他人全貌,当局者也无法评判自我得失。虽然不幸的事总在发生,但每个人都还是在努力坚强地活着,这就是人生。

  电影很仁慈,仿佛把战争的残酷性隐藏了大半,那个时候的'人们既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他们在时代的齿轮里艰难独行,他们看不见前路,却从未泯灭追寻的勇气。没有谁的人生是不辛苦的,但生活中和*年代的人们,已经比前辈先烈们幸福了很多很多。所以,既然生而有幸,便更好地活着吧。

  第一次知道这个片子,是在几个月前的上海国际电影节上。导演是我欣赏的,演员黄轩是我喜欢的,原著作者是我倾心的,所以就记住了这个名,盼着去看。12月15日上映,就想着要去看。16日那天是个周末,我提议一家人去,被女儿拒了,她说这种选题没兴趣,我和她爸尊重了她,特意挑了一个她上学的时间去看。结果满怀期待地去,看完后有些失望。心中庆幸女儿的决定太对了,我不用听她吐槽,嘿嘿!过了一天,我跟先生交流观感,原来他也失望。

  演员还是演得好的,故事其实也不错的,关键是导演对故事的表达方式不好。人多故事散,主线不突出,时间跨度大,叙述不细腻。故事铺陈不成线也不成面,而是一个一个的点,于是人物特征不明显,难以入人心。抓不住导演想表达的东西,似乎很多,但就是因为多了,反而不知所云。有些情节的设计似乎很多余,就像单纯的情节堆砌,一大堆很热闹,但看过就忘,留不下记忆。而且片子还有些让人很沮丧的东西,或许可以叫负能量,让你对这个社会、制度、甚至是人性有点难过哦!

  算了,就说到这里,不能批评过多了。我想起上周看的《寻梦环游记》,心里美了起来,那是一部多么美好的片子啊,告诉我们坚持梦想、重视亲情、保持正直和善良,享受动人的歌曲,欢快温暖,就是片名译得不太好,或者去掉环游两字?嗯,有点小小的缺憾,不过没关系,就叫英文名Coco好了,没什么意思,可以随意地加上自己的理解,也挺好的。

  9月21日,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的电影《芳华》在甬城展映,笔者有幸观看了这部电影。

  冯小刚用很有度数的红酒来形容电影《芳华》,一大杯酒喝下去,整个人就晕在其中了。自古青春和爱情从来都不会局限在时代的隔膜里,热血、激情、躁动、纯真、美好,两样人生一样青春,都散发着追逐理想的芬芳。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同名小说,以70至80年代为故事背景,讲述了一群正值芳华的文艺兵,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里,初尝成长中的懵懂爱情,经历出乎意料的命运变数。

  你的故事我的芳华

  你的故事写满我的芳华,影片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命运,但那些故事在彼此的芳华里绽放着奕奕光彩。

  电影中“活雷锋”刘峰(黄轩饰)是一个在文工团里不被认可的存在,而受到刘峰照顾被文工团破格录取的何小萍(苗苗饰),从到文工团的第一天就成为了一个“笑话”。文工团女兵萧穗子(钟楚曦)作为何小萍这个“笑话”的见证者,因为父亲被打倒这样的经历,萧穗子对何小萍和刘峰的遭遇充满了同情。在刘峰和何小萍无意中卷入残酷的战争之后,命运巧合,萧穗子与二人重逢在硝烟弥漫的战场。

  影片以萧穗子的第一视角“我” 作为电影的叙事者,见证了刘峰、何小萍等文工团青春少年们大相径庭的命运,具有很强烈的代入感。

  美好岁月悲情泣歌

  影片开始部分营造的都是欢愉的气氛,欢快的舞蹈、音乐,食堂里的愉快用餐,“活雷锋”街上抓猪的戏谑搞笑,让人感觉放松,但美好之后往往是令人心酸的疼痛。有多美好就有多悲情,这正是导演的聪明之处,伏笔埋的悄无声息。就像心掉在地上摔碎还要被踩上千脚,前后反差形成了强烈的戏剧冲突,很能抓住观众的心。

  刘峰表白喜欢的女孩,情不自禁拥抱女孩被好事者撞见,之后意想不到的事情接踵而至,刘峰被下放到边防伐木连;受到刘峰照顾的何小萍对文工团失望透顶,因为抗争被迫离开文工团到野战医院当护士;而萧穗子终于有勇气送出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却被战友截胡。这些打破美好的意外让人深感无奈,无力反抗。

  从战场回来后的刘峰和何小萍都成了英雄,但是没人清楚英雄背后承受的东西。一场残酷的战争,刘峰丢了一只胳膊,从小就遭人白眼受尽欺负的何小萍,突然之间成为英雄让她精神崩溃失常美好再次被撕碎,毁的彻底。当何小萍被音乐唤醒,操场上翩翩起舞的身影撼动人心。这是理想的光华,散发着诱人的芬芳。

  两样人生一样青春

  电影用一镜到底的艺术手法来表现战场的残酷,6分钟的长镜头非常考验演技、摄影技术,但是冯小刚运用的炉火纯青,整个画面都处理的非常好,直击人心,视觉冲击非常强烈,观众仿佛就置身在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场之中。虽然影片中有战争戏,但是导演选择了模糊战争,弱化战场厮杀,而是以此为故事背景,以此为故事跌宕起伏的诱因,促使这群文工团的青春少年成长成熟。

  即使我们和那个时代有距离,即使我们并不了解那样一代人的经历,但是电影《芳华》做到了让我们无障碍触碰。这是一段隔着时空的对话,向我们讲述属于那一代人的热血青春。一样的青春特质,点燃人们内心的热血激情的火花,向理想致敬,向各自的芳华致敬。

  电影《芳华》不只是一代人的青春记忆,更是一种对青春的留恋。虽然面对命运的安排,渺小的人们无力抗争,但是酸涩无奈里有我们不屈的追求。谁的青春不芳华,理想终将在青春里绽放光彩。

  有句俗话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知道别人看了《芳华》后的所思所感,但我确信的是——《芳华》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影片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两个最善良的男女。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并不高,至少比文工团的其他成员要低些,但两个价值观彼此相同人到了一起,他们一定是心心相印,相濡以沫、举案齐眉、鸾凤和鸣,琴瑟和谐,就像《格林童话》里的那句话——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了三百年。有的人可能认为影片的这个结尾并不好,我觉得这个结尾更妥帖更实际。现实生活中,最善良的人往往并没有被善良的对待,两个最善良的人能生活在一起抱团取暖,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有的人认为编剧严歌苓老师过于残忍,因为片中最善良的何小萍倍受其他女孩的欺辱,这其实才是现实生活的常态。现实生活中被憎恨被欺负的,绝对不是坏人,而是心地善良的好人。而电影中欺负何小萍的人可不是一般人,她们可是经过层层选拨的都是年轻、漂亮并且都颇具艺术才华的女孩。这样的女孩们都*惯性的欺负弱小的何小萍,那么整个社会的常态又是如何呢?

  电影的名字《芳华》取得很好,可谓整部电影的点睛之笔!看了她们的芳华,免不了想想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其实对于我们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来说,我们曾经的芳华都是普通的*凡的琐碎的,没有任何亮点可供追忆和回味的。乔布斯25岁就成了全美最年轻的亿万富翁,并受到里根总统的热情接见;马克扎克伯格24岁已名满全球,并拥有上百亿财富。这两位大佬很牛,但全世界内又有几个这样的人物呢?对于我们这样大多数的凡夫俗子、贩夫走卒来说,对于自己芳华的最深记忆,可能就是谈了一两场蚀骨销魂、铭心刻骨的恋爱吧了!所有的青春回忆都离不开爱情,但影片中的爱情也因各种原因被伤害被压迫被扭曲。那个年代如此,现在依然如此;影片中如此,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所以影片中何小萍的爱情观就更稀有、更弥足珍贵!何小萍在战地医院陪那位负伤战士聊天,战士问她的心上人,何小萍真诚的说——他是最好最好的人了。何小萍深爱着刘峰,不是因为他有金钱或有地位或有权力,而是因为刘峰的心地淳朴善良。即使后来刘峰失去了右臂,成了一名残疾人,两人再次相遇,何小萍仍毅然决然的要跟刘峰相守在一起。我觉得这是影片中最感人的情节了,相比起现在无数信奉“宁可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在自行车上笑”的女孩,不能说谁对谁错,因为谁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些物质女孩也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也不属于破坏公序良俗,但在每个男人的心灵最深处,对何小萍这样的女子,应该多一份尊重和敬意!

  影片的最后,萧穗子提到刘峰和何小萍,感叹说——“他们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哎,这句话是全片最重要的台词,直接呼应了影片的名字。同时,我还觉得这也是全片中最锥人心痛的一句台词。刘峰和何小萍老了,萧穗子也老了,全文工团的人都老了,世界每个人都在慢慢老去,没有谁能阻挡自己芳华的逝去。对于我们普罗大众而言,意义可能在于启发我们轻装上阵、顺从自己的内心,而不是蹉跎岁月,后悔终生,毕竟青春易老,芳逝!

  对于冯小刚导演和编剧严歌苓老师来说,他们都已过耳顺之年,但他们的这部艺术作品,将永世长存。一百年后的人们可能不会再看冯导的《甲方乙方》、《非诚勿扰》,但人们肯定还会看他的《一九四二》,看这部堪称杰出甚至伟大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读后感 (菁华5篇)

  *的作者是邓秀茵,她从20xx年开始写作,已经写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除了《*》,其他的也很好看。

  《*》说是一个叫王湘湘的女孩寻找她失忆的爷爷的故事。她的爷爷生病失去了记忆后来还失踪了。王湘湘相信一定能找回爷爷。有一天她在街道看见一家拼图店,挂着一幅人物拼图,里面的人长得很像她爷爷。她好奇的走进去,想问个明白,但她开不了口,她跑出拼图店。第二天才发现她的日记本丢在昨天的店里,里面全部是关于爷爷的回忆。她一定要找回那本日记本,快速的跑回店里,发现拼图中的那位老人就在店里坐着。老人问道“你是王湘湘吗?”王湘湘心里非常激动,她说“你记起我了?”老人说我看见你本子写着的名字了。湘湘一阵失望。但是她并没有放弃。最后她还是把爷爷找到了。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亲情是最重要的,不要等失去才知道珍惜,亲人在的时候善待他们,就像外公外婆把我养大现在我们可以帮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要让他们太辛苦。

  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人和人要互相体谅,互相关爱,为共同的目标一同前进。书的最后机器人俊一为了湘湘失去了“生命。”诺言虽然冷漠,但是暗暗的还是帮助关心湘湘的。同样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帮助他人。在学校里要关爱同学。

  我觉得这本书人物写的也很好。书的主人公王湘湘她很执着,做事不迷茫,只向前走,不走回头路。我们在生活中更要向湘湘的精神学*。

  本书语言精美,词句也用的很好,比如:“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这是主人公说的话,“因为你是我的妹妹。爷爷一直把你当孙女,你当然是我妹妹。”主人公的哥哥说。其他,还有一个爷爷的话:“我怎么这么傻呢?没有了家,什么都没了呀!”类似这一些经典的对话,无一不是对本书“亲情”这个主题的温情告白。

  所以,看完这本书,我感到作者描写主人公、俊一以及她的两个同学,都有很多让读者感动的语言,使读者感觉温馨。这是本文非常让人吸引我的重要的关键的'地方!也是我可以向作者学*的地方!

  主人公开始一直以为她看到的爷爷不是他的爷爷(当然那个时候的爷爷已经没有了和主人公的美好记忆,准确来说也的确不再是主人公真正的爷爷了),也一直不知道俊一是一个机器人。我也感到奇怪,我想:“如果真的有机器人,我也一定去买一台来,不过,只能是科学家才能有的一台机器人,我们怎么可能买得到呢?真可惜呀,否则我就买一台给妈妈、爸爸作为感恩的礼品。可以帮他们干活,我不在他们身边的时候还可以陪伴他们呢。”想到这里,我真感谢爸爸妈妈呢!不说了,都转移话题了!哈哈!

  我特别喜欢这个故事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主人公用她的聪明才智,去寻找她的爷爷,也明白爷爷为什么 要这么做。我感到爷爷一开始真的有一点傻,为了恢复老年痴呆病,连自己的记忆都不要了,害得主人公为了这个事情,绞尽了脑汁,发挥了如大侦探福尔摩斯般的才智,才把爷爷从失忆中救了出来。这个主人公也是不顾一切,为朝思暮想的爷爷,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最终救出了爷爷。

  总而言之,看完这本书后,我想只要付出努力,坚持不懈,我们每个人都能达到自己的理想!

  马克思主义的建构有三个重要的理论来源,即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核心――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就是空想社会主义,因而对这两种思想在时空上的继承和创新关系的梳理显得尤为重要。14—15世纪,是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原始积累时期,资本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社会制度以其强大的生存能力和扩展能力在西欧的土地上迅速扎根。

  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激化了私有制出现以来就存在的阶级矛盾,这种激化带来的就是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强烈反抗。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描述的那样:“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们敏锐的注意到了这一点,在他们的著作中一方面对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罪恶予以揭露,另一方面试图去构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代替现有的资本主义制度,给人类带来幸福。

  康帕内拉作为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在其著作《*》中对未来社会及其制度构建进行了天才的设想和描绘。

  《小无知游*》是一部经典科学童话丛书。这套书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小无知气球旅行》、《小无知游*》、《小无知月宫探险》。

  这套书里的小无知是一个求知欲强、不爱动脑筋的一个小矮人。小无知住在小矮人国的鲜花城的风铃花街。他的朋友很多,有音乐家小乐手,画家小软管,医生小药丸和猎人小子弹等。这本书里故事生动,富有童趣。作者通过小无知描绘出了儿童心里的顽皮和好奇。

  《小无知游*》主要讲的是小无知和他的伙伴小扣子、小花哨一起到*历险的事。在途中,他们得到了魔棍,认识了小麻花、小书页、小字母等人。*的警察很轻松,只要在警察局里就能将整个城看得清清楚楚。

  这本书很好看,我也很喜欢看,他告诉了我许多科学知识,也给了我许多趣味。

  在《*》中康帕内拉对于未来理想社会中人类发展从人口的再生产、培育、婚姻、社会分工等多个角度展开描绘,较为详细的展示了人类未来发展的图景。但是这种描绘存在很多不足,而且也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地步。因为“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在康帕内拉的《*》中,在社会制度方面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这种进展离真正的自由王国还有相当长的距离,在这个社会中,分工没有消失,劳动也不是出于自愿,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没有真正实现,还存在着诸多制约个人发展的因素,这些因素都将转化为阻碍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的异化力量,理想社会不会也不可能迅速到来。

  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出现并不是偶然,而是具有历史必然性的,在剔除该理论中的空想元素后,会留下很多具有启发性的、前瞻性的理论和思考,我们不能无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的地位,虽然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思想只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空中楼阁,但是他们追求理想社会的意念永远不会消失,这种意念也正如康帕内拉在其《*》中传达出来的思想一样永放光芒。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米小圈》读后感-读后感 (菁华5篇)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最喜欢的是《米小圈上学记·来自未来的我》,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米小圈系列图书中的一本。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三条预言》这个故事,这时候的米小圈已经上四年级了。在前面的故事里,米小圈收到了来自未来的自己——米大圈写的信,但是米小圈不相信这是真的。米大圈就又写了一封信给米小圈,说了三个预言,米小圈的爸爸明天会把重要的图纸忘在家里、米小圈去学校的'时候会受到老师的表扬、米小圈的妈妈会做他最喜欢吃的鸡翅。

  米小圈不相信米大圈的预言信,他计划第二天要想办法不实现这些预言,结果第二天他忘了提醒爸爸拿图纸,在班里打扫卫生被老师表扬、爸爸给她买了鸡翅。米小圈开始相信米大圈了,他想等到考试的时候找米大圈要答案。

  看了后面的故事才知道,原来米大圈是米小圈的爸爸伪装的。因为他爸爸想让米小圈学*画画,长大了成为特别著名的画家。

  虽然米小圈没有遇到未来的自己,我真的很想遇到未来的自己,看看长大的自己什么样子,是不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爸爸是不是已经很老了!

  寒假期间读了《米小圈上学记》的几本书,其中读到《老爸生日快乐》时我想起了我姥姥过生日的场景。

  每年姥姥过生日时,家里特别热闹,人也很多,妹妹,还有两个弟弟我们特别开心。

  每次姥姥过生日时妈妈都会给姥姥买生日礼物,虽然我还没长大,不能给姥姥买礼物,但是我会给姥姥画一张特别漂亮的生日蛋糕,还会写上“姥姥生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寿比南山!”还会给姥姥唱一首《生日快乐》歌呢。姥姥收到我的生日礼物之后,特别感动,还抱着我亲了一口说:“我的外孙女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学*,天天向上!”

  听了姥姥的这些话我重重的点头,说:“我一定会努力学*,以后长大了也会像爸爸妈妈似的孝敬老人,也会每年给我的亲人过一个不一样的生日!”

  暑假这段时间,我看了《米小圈上学记》这套书。我觉得主人公米小圈,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这个人看似很调皮,坏点子也很多。但是呢,他在好朋友遇到危险、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都会勇敢的伸出双手去帮助他们。比如他的好朋友铁头上学的时候没有吃早饭,米小圈就会把自己仅有的零食给他吃。他的同桌徐豆豆是一个学*懒散,记性差,又很矫情的女孩子。她每次说话都不算数,把错误都赖在米小圈的头上,还告老师……可是没小圈呢,从来不跟女孩子一般见识,他都会让着他的同桌,表现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很有意思的是,米小圈如果考试不好的时候,他也会耍小聪明对他的爸爸妈妈斗智斗勇,想着法儿的让他爸爸妈妈在考卷上签字。可最后还是逃不掉爸爸妈妈的火眼金睛,少不了又是一顿打。这一点可真是跟我有许多相像呢!看来天下的父母还大多都是一样的,我以后再也不抱怨只有我一个人这么惨了。

  我觉得米小圈在学*上他还是很认真的,成绩好的时候他也很高兴。如果成绩不好了,他也会难过,然后对自己加油,鼓劲儿。

  我也要像米小圈一样,遇到困难的时候呢,就要勇敢的去面对。对待自己的好朋友,就要真诚相待。

  本书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了米小圈的成长经历,字体较大,还注有拼音,每篇日记还配了漫画图,每幅图画得都很搞笑,书的最后还有“北猫哥哥的日记魔法”,更是以一篇日记的修改方式让我知道了如何去写好自己的日记,对于刚刚接触日记的我如获法宝。

  《米小圈上学记》是一套非常幽默、有趣、又耐人寻味的丛书,主人公米小圈是一个可爱、机智的孩子,还有她严肃的同桌李黎,调皮的两个好朋友铁头、姜小牙,胆小的郝静,好学生车驰等等等。每个人物性格都刻画得恰如其分,惟妙惟肖。

  鸡肉老师知道了米小圈很喜欢踢足球,可是他爸爸妈妈不上他踢球,鸡肉老师给米小圈他的爸爸妈妈说:不要放弃,要坚持自己的梦想。经过努力,终于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梦想像一块宝石很吸引人,但是很难实现,只有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能放弃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以前我很喜欢打篮球,可是一直都打不好,最终我放弃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不能轻言放弃,要坚持。我相信只要坚持我的篮球梦想就一定会把球打好的。

  我读了《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让我特别难忘。这本书是“我有一个跟屁虫”,让我很感动,让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不可磨灭的就是亲情,米小圈有一个最好的表弟。

  这本书中有很多让我感动的情节,米小圈的弟弟叫“大牛”,他来小圈的家里做客却把他的玩具给弄坏了,小圈很生气,还说要跟大牛断绝关系,大牛伤心极了。就在有一天,小圈去公园里玩不小心踩到了玻璃,小圈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脚上还流着血,大牛这时候正好看见,二话不说就背着小圈去医院,小圈及时得到了治疗,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却是在别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帮助别人,小圈很感激二牛不计前嫌帮助了他,小圈也认识到自己以前做的不对,不能因为弄坏了玩具这一点小事就生气,米小圈很惭愧的对二牛说:“对不起,以前是我不对,我太小气了,你是弟弟我应该让着你,你还帮助了我,谢谢你”二牛:“没关系,我们永远是好兄弟。”

  虽然我们会经常闹矛盾,但是亲情是割不断的,关键时刻还是会伸出双手帮助别人,就算是陌生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也要去帮助他们,也要关心爱护我们的家人。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精选五篇)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读完《芳华》,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淡的语气,*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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