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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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1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2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3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4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5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阅读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1)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1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2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芳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3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4

  芳华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2)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1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2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芳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3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4

  芳华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3)

——明日歌读后感6篇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是我们在三年级下学期学的一首诗歌——《明日歌》。短短的几句诗,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它是先辈智慧的结晶,于是古人有了“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生活条件优越了,不是更应珍惜今天、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勤奋学*吗?

  “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有时我会这样想,有时我也是这样做的。当我读过《明日歌》之后,我非常惭愧,我发现我错了。为什么把要做的.事情放到明天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无尽的明天。大好的光阴就白白浪费了,到时候只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叹。

  聪明、勤奋、有志的人,深深懂得时间就是生命,甚至比生命还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宝贵时光虚掷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闲暇搞实验,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他们决不停留在昨天之中,更不空空等待明天,他们永远从今天开始,他们是我们每个人学*的榜样。

  短短的《明日歌》是一则座右铭,时时提醒我不要虚度光阴,要抓紧时间,一切从现在开始,努力就从今日开始吧!

  今天,我读了《明日歌》这首诗深有感触,受益匪浅。这首诗是明代钱福所作,主要讲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无数个明天,明天非常多。但是如果任何事都等到明天去做,最终只能一事无成。人生百年,明日是有限的。

  读完这首诗之后,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

  古今中外,大凡取得成就的人,无一不珍惜时间。著名史学家司马光,他就是一个“惜时如金”的'人。他为了编著《资治通鉴》起早贪黑,历尽千辛万苦。为了防止自己睡觉睡得太沉,还特地做了一个“警枕”。睡觉时稍有动静,他就被惊醒,立刻起来写书。最终,他花了整整十九年的时间编成了史学巨著——《资治通鉴》。我想,如果他不这么努力,惜时如金,也就不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了。

  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人总把事情拖到明天去做,导致不良后果。就拿我来说吧,有一年暑假,距钢琴考级还剩一个月了,我也明白要加倍努力练*才行。可那时,我不知怎么迷上了电脑游戏。只要妈妈一上班,我便疯狂地打起了游戏。直到妈妈快回来时,我才坐到钢琴前装模作样地弹几下。我总是把练琴的事推到明天,这样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我也没有认真弹几回。考级的结果可想而知了。

  看来拖延不仅没有好处,还会耽误很多事情。这首《明日歌》让我真正地懂得了时间的宝贵,我一定要珍惜时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昨天带着回忆默默地逝去了,今天携着希望悄悄地来临了,而明天,又闪烁着光辉等着人们。有的人沉浸在回忆中,他们依恋昨天;有的人只迷醉在梦幻中,他们企盼着明天。这两种人,都忘记了最应当珍视的是宝贵的今天!

  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今天,不就是短暂的二十四小时吗?我从明天开始认真工作。今天,不就是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吗?我从明天开始为*事业奋斗。——有些人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朋友,我决不怀疑你的真诚,但为什么把要做的事情放到明天,一切要从明天开始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人今天之后都有无穷尽的明天。那么,你的决心,你的理想,哪一天才能变为行动,变为现实呢?

  莎士比亚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我说:“抛弃了今天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而被今天抛弃的人,他也就没有了明天。”

  农民种田,不在今天及时刘草、施肥、灭虫,哪有金秋时节的丰收?医生不在今天及时抢救、医治病员,哪有人们日后的健康体魄?清洁工人不在今天及时清扫垃圾、摒除尘埃,哪有日复一日街道马路的洁净?*战士不在今天全副武装,做好战备,哪有千家万户永久的安宁?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践跄。”短短的几句诗,是先辈千折百曲、历经磨难的生活体验的结晶啊!古人有感于此,于是有了“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借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条件优越,不是更应珍惜、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吗?

  抓住了今天,就是抓住了掌握获取知识的机会;抓住了今天,就是抓住发明创造的可能。聪明、勤奋、有志的人,他们深深懂得时间就是生命,甚至比生命还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宝贵时光虚掷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来就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闲暇搞实验。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吨。爱迪生如此,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他们决不沉酒在昨天之中,更不空空观望明天,他们永远从今天开始!

  相反,对有些人来说,时间就像代表它的那本日历,撕了这一张,还有下一张,撕完了这一本,还有下一本,却不知道在洁白如雪的日历上留下自己辛勤奋斗的汗水和学*、工作的收获。那样,他们从呱呱落地到长眠地下,都是在闲散和观望、等待之中度过的。如果人的一生如此度过,那么消逝的岁月将如一场凄凉的悲剧,留在个人生命史上的回忆,也将拌和着悔恨、痛惜和哀伤的泪水……

  虚掷光阴,在折损着生命的光;及时努力,在开辟理想的路。朋友,不要沉酒昨天,不要观望明天,一切从现在开始,从今天开始。

  今天‘是奋斗的起点啊!

  今天在课堂上,老师教授了一篇文言文,题目叫《明日歌》。它给了我很大的教育。

  这篇文言文主要警示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遇到事情就说不会做,也不要做一件事都要拖到明天再做,这是非常不好的*惯。如果老是拖拉,就会耽误一辈子。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但是,在我们班里还有一些人不懂得珍惜时间。林晓军就是一个这样的.同学。有一次,林晓军在做数学作业时,遇到了一道思考题。他连看都不看,就自言自语的说:“这可是一道思考题呀!思考题都那么难,我肯定不会做,就不做了。”于是他只好交了一个没有做完的作业。还有一次,轮到林晓军值日了。那时班里正在放学,他也跟着走,被班长王明拦住了。王明说:“林晓军,今天是你值日,你还没有扫地呢。”“明天再扫也不迟,明天再扫。”林晓军推脱说。第二天值日时,他又说“明天扫。”第三天,还是这样。他就这样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结果我们班脏得如同垃圾场,大家都对他提意见了。

  这只是一个喜欢拖拉的小例子。事情虽小,可危害不小。尤其是,要是长期养成了坏*惯,那可就真的会危害一辈子。我们千万不要学*林晓军呀!

  其实大部分同学都是很珍惜时间的。刘佳就和林晓军相反,是个珍惜时间,自觉性很强的人。有一次,刘佳遇到了一道很难的题,她反复想,反复考虑,还是不会做。下课了,她便去向老师请教,直到会为止。刘佳还学钢琴,她每天都要练*,每次都弹得手都又酸又疼,但她仍然坚持。有时候,妈妈看她太累了,就劝她休息休息明天再弹,可她总是说:“今天的任务今天要完成,怎么能拖到明天哪?明天还有明天的任务呀!”勤奋就有回报。现在她已经学了5年,考过了8级。我们应该向刘佳学*。

  如果你“一味因循”,那就会“大误终身”。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不要让它们白白地离我们远去。

  最*,我阅读了学校配发的校刊《经典诵读校本教材》。其中的一篇《明日歌》使我感触很深。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是一首关于时间的诗,诗里几次提到“明日”,反复告诫人们要珍惜时间,今日的事今日做,不要拖到明天,不要蹉跎岁月,世上许多东西都能尽力争取,失而复得,只有时间难以挽留。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时间永不回头。意思大家都知道了,可是能这么做的人不多,比如说我吧!

  每到双休日,作业都会增加好几项,我星期五晚上不想写,总想着不是有星期六、星期天两天时间可以写吗?到了星期六,我又想玩,又想着还有星期天可以写。到了星期天上午,写了半小时,又想:晚上不是也能写吗?我就晚上写吧!到了晚上,可能家里又来客人了,我又不想写了,等到客人走了,已经很晚了,作业怎么也写不完了,搞得自己又累又紧张,只能等星期一看老师脸色了。

  现在学了这篇文章,想一想,谁让自己总是等着明天写呢?世上的人总受“待明日”的害处。明日不是无穷无尽的,而人也会越来越老,从早到晚,一天就像滚滚东流水一样,飞逝而去,从古至今的漫长岁月,就是随着落日西下慢慢过去,百年来的明日能有多少呢?

  我想我以后再也不能待明日了,以后遇到问题一定要速战速决,各个击破,不让问题积累,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敏锐的思维和旺盛的精力,才能一身轻松迎接和挑战下一个任务。

  今天,我读了《明日歌》这首诗深有感触,受益匪浅。这首诗是明代钱福所作,主要讲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无数个明天,明天非常多。但是如果任何事都等到明天去做,最终只能一事无成。人生百年,明日是有限的。

  读完这首诗之后,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

  古今中外,大凡取得成就的人,无一不珍惜时间。著名史学家司马光,他就是一个“惜时如金”的人。他为了编著《资治通鉴》起早贪黑,历尽千辛万苦。为了防止自己睡觉睡得太沉,还特地做了一个“警枕”。睡觉时稍有动静,他就被惊醒,立刻起来写书。最终,他花了整整十九年的时间编成了史学巨著——《资治通鉴》。我想,如果他不这么努力,惜时如金,也就不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了。

  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人总把事情拖到明天去做,导致不良后果。就拿我来说吧,有一年暑假,距钢琴考级还剩一个月了,我也明白要加倍努力练*才行。可那时,我不知怎么迷上了电脑游戏。只要妈妈一上班,我便疯狂地打起了游戏。直到妈妈快回来时,我才坐到钢琴前装模作样地弹几下。我总是把练琴的事推到明天,这样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我也没有认真弹几回。考级的结果可想而知了。

  看来拖延不仅没有好处,还会耽误很多事情。这首《明日歌》让我真正地懂得了时间的宝贵,我一定要珍惜时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4)

——《岁月如歌》的读后感 (菁华5篇)

  著名特级教师于漪,自二十多年以前至今,我无数次听人提起过。但认识与感受甚少甚浅,只知于漪老师做了一辈子中学语文教师,成就卓绝,影响广泛,如此而已。*几日,闲来无事,遂读了于漪老师自传性质的散文集《岁月如歌》一书后,我的内心被震撼了,于漪老师的精神和真诚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很赞同*说过的一句话:“教育是科学,科学的真谛在于求真;教育是事业,事业的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艺术,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我想,用“求真”“奉献”“创新”这三个词语来评价于漪老师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也应该成为所有教育人的自觉追求。

  一、求真,即做真人、做真学问、下真功夫

  师者,人之模范,民之榜样也。做教师应该有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道德,不断提升自身的精气神。一如于漪老师那样,是后来的已然功成名就,都始终坚守职业理想,虚心倾听,一身正气,表里如一,实事求是,敢于担当,不追风,不媚俗,淡泊名利。

  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语文教师更是承担着为学生明天做人、学*打底子的重任,因此必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而教给其真正有用的东西,即综合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思想素质、文化修养等。于漪老师“板凳宁坐三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积极探索,不断丰富自己,学之不足,教育学、心理学、文学、历史、哲学等无一不学,取其精华,博采众长。

  有句俗语:“欲得真学问,须下苦功夫。”于漪老师对学生倾注了满腔的爱,给了学生慈母般的温暖,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心,思想上循循善诱的帮助,课堂上和蔼可亲的引导。“教人须教心,教心必知心”。正因如此,于漪老师才赢得了教育界和全社会的称赞,更赢得了广大学生的爱戴。

  二、奉献,即爱生如子、爱教如命、爱岗敬业

  奉献教育,是教师职业的最大魅力。农民爱土地,工人爱机器,人民教师岂能不爱“小淘气”?奉献总是根植于爱,对事业的热爱,对学生的挚爱,对教研的酷爱。于漪老师教书育人,简直着魔了!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今,奉献自己有限的生命,真是“生命不息,奉献不止”,获得了精神上的无限的欢乐,这就是我在《岁月如歌》一书中读出的于漪老师的人生哲学。

  三、创新,即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教育,就是培养人、发展人和成就人。教师,首先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应该争取做个教育家。只有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精神的教师才可能培养出创新性的栋梁之材。于漪老师终其一生,都在进行教改与课改的不懈探索,在语文教学中提出了“教文育人”的鲜明教学主张,形成了“无恒的课堂教学模式”,撰写了一系列的教育教学理论探索文章,造诣颇深。

  说起来甚是惭愧,虽然师范毕业从教至今已有20年之久,曾经也有做一个有思想、有个性、有才华的学者型的人师的追求,但始终“身在曹营心在汉”,或是教书育人得过且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或是陶醉于芝麻绿豆般大名利之中。而今有幸读了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一书后,重新唤起了我对教育初心的强烈追求。“走尽崎岖之路,自有*坦之途”。作为新时代的教育人,以于漪老师为榜样,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我将追求卓越,我必与众不同,让教育充满思想,让思想充满智慧!

  十多万字的精湛文字一气呵成,详细记载了著名语文特级教师、教育家于漪老师这位德高望重的教育家的人生心得,她一直辛勤耕耘在教育园地,在语文教育、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和社会活动等多个领域作出卓越贡献,产生重大影响,书中她着重回顾了求学和从教生涯,总结了自己不断学*、深入思考、勇于实践的岁月人生,既有一个普通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心得,更有一位在逆境中成长、不断奋斗的教育家的教育思考。书中写到:教师的思想、道德、言行不管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都在对学生起潜移默化的作用。

  是啊,作为教师,在*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在处理学生事务时,要善于倾听,不“先入为主”。当一个学生在学*或生活中遇到难题或不顺心的事时,总想找值得信赖的人,特别是心目中尊敬的老师一吐为快。这时,我们要静静地听其诉说,然后再耐心地交谈,为其指点迷津,这样学生会心情舒畅地接受老师的意见。如果老师对情况不明,又不听学生诉说,就先入为主,说三到四,甚至捕风捉影,横加训斥,学生则会对你敬而远之,那么就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教师要以德感生,不“以势压生”。为师者,*时一定要高风亮节,为人师表,爱护和关心学生,以自己的高尚品德去感化学生,在学生的心目中逐步树立起自己的威信,赢得学生的信赖和尊重,这样与学生谈心时,学生才会听得进去。如果*时为师者形象不佳,谈心时还使用高压手段,肯定要增加学生的逆反心理,不仅使谈心一无所获,还会适得其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于漪老师的从教经历、心路历程、经验成就和思想成果不仅成为教育系统的宝贵财富,同样也成了我们每一位教师必修的教材。再一次认真阅读了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在今后的工作道路上将不断激励自己,努力奋进。

  《岁月如歌》写于老师的悲欢和酸甜,写于老师的成败与得失,教我们怎么立志立德,教老师怎样为人师表,教年轻人如何忠诚敬业,从中可以看到当代教育大师不懈学*、深入思考、勇于实践、诲人不倦,“一片爱心在玉壶”的风采。岁月谱写了与漪老师无私奉献的颂歌,唱出了一首首激扬飞越的欢歌。“和学生的心弦对准音调”、“把握驾驭课堂的主宰”、“用语言‘粘’住学生”、“身上要有时代的年轮”……书中一篇篇细腻而生动的文字,一个个难忘而感人的故事,让我读了受益匪浅,感受颇多:

  感受一,于漪老师所说:“教师要用准确生动的语言打动学生的心,使他们胸中或泛起涟漪,或掀起波涛,激发他们爱憎分明的感情。”我曾经数次听过于老师的报告和与老师的录象课,于老师她富有诗意的语言就是学生学*课文的一个兴奋源,激发了他们学*的兴趣,提高了他们思维的效率。她说:“我们要让学生学得扎实,只有一条路——备课越充分、越扎实越好!于老师在引导学生感悟之巧妙,让我钦佩不已。

  感受二,于老师她倡导的在教学中与学生*等对话,以情生情,以思引思,相互回应,相互创生,是心智的“相长”,是情感的“共鸣”——这正是我们每一做教师所个所追求的。我想,任何精彩的语文课都不是完全在课前设计出来的,而是在师生、生生互动中,从心与心的缝隙中,从思与思的搏动中,从情与情的触摸中生长出来的若干细节组合而成的。

  感受三,书中于老师文字洗练,富有诗意。可以想象到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与其说学生在学*语文,不如说是在享受语文,享受语文的种种情趣、韵味和意境。

  古稀之年,于漪老师对钟情一生的语文教学又提出了更形象的比喻:能通向大海的港湾必然航运兴旺,物如流,人如潮,充满勃勃生气;如果是闭锁的,航道阻塞的,港湾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语文教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语文教学内容犹如港湾,执教者应熟悉它、研究它,把握它的基本特点与功能,认真地有创造性地引导学生,使港湾通向大海。在于漪老师看来,语文学科是最开放的学科,它与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学生生活在母语环境之中,母语的学*与运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加强课堂内外的沟通、学校内外的沟通,是提高语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每个现今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探索之路。

  收到学校的赠书是在九月,匆匆忙忙里,三个月的日子也就这么流淌而去。如果这时候惊心时光的飞逝,想起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那我的便是“触目惊心”了吧!阅读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断断续续地延绵了三个月,在灯下打这篇读后感时,回想书中的情景,依旧热血沸腾,世间竟有如此至真至纯之人,活得那么自我,那么纯粹,用一片热爱浇灌三尺讲台,以一片赤诚教书育人,于漪,真不愧“经过英雄”也!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日寇铁骑踏中华,家中父老多病痛,这便是于漪老师的童年生活环境。大环境下的恐怖,家中的贫穷,都没有击倒作为长女的于漪老师,她说,“奋斗才能生存”,于是她告别母亲去苏州求学。战乱纷飞的年代,都德《最后一课》的小弗朗士深深打动了年幼的于漪,炮火击毁了美好的童年,却留下了“一切为民族”的心灵震撼,这不仅是于漪老师进入镇江中学时所学到的校训,更是铸造师魂的基因,她说:“这五个大字掷地有声,镌刻我心。”是啊,不管生活的炮火有多猛,对教书育人的热爱与执着,于漪老师的赤诚如滔滔江水,哪管你“东西南北风”,我自笑傲“千磨万击还坚劲”!

  春风十里,不如有你

  于漪老师在书中说:“一个学生就是一本丰富的书,一个多彩的世界。”学生之于于漪老师,不仅仅是学生,更是朋友,亦是老师。不论是奋力救火的班长小郑,还是郑重地说出“我当老师,就一直想到要爱学生”的小肖,于老师在每一个孩子身上都看到了闪光点,她说:“我也是学生”,孩子们的身上折射出来的优秀品质、求知欲都让于漪老师感动并从中汲取力量进行学*。我想,这也是我们青年教师需要学*的地方吧,学会与孩子们相处,不仅仅看到他们的“美丽”,还要学*这份珍贵,“春风十里,不如有你”,亦师亦友,我们共进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浮士德说:“要有那么一刹那,对我说:‘停住吧,你是多么美好!’那时也就敲响了我的丧钟。”于漪老师的教育梦是虔诚的,她谦虚地向身边的每个人学*,“带着虚心求教的愿望,处处都是学*的广阔天地。越学越知不足,越学越有内驱动力”,正是这样的谦虚,于漪老师的一生是不断探寻自我的一生。她淡泊名利,拒绝名人之累,她不愿谈自己的荣誉,始终像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样生活,住着老式的公寓,菜炒得很好吃。但她是知识的富有者,正如她曾说:“我当了一辈子的教师,教了一辈子的语文,上了一辈子深感遗憾的课,我深深地体会到‘永不满足’是必须遵循的信条”。一名永不自我满足的教师,何尝教不出好学生?

  于漪老师在书的封面上这样写道:“与其说我做了一辈子教师,不如说我一辈子学做教师。”活到老学到老,这样的教育情怀是值得每个教育工作者敬佩与学*的,成为一个“不知足”的教师吧,我的脑海里回荡着这样的呢喃,如歌的岁月早已走向来时的路,那么,让我们向前走吧,活得纯粹,活得真诚,向前走啊,向前走!

  收到学校的赠书是在九月,匆匆忙忙里,三个月的日子也就这么流淌而去。如果这时候惊心时光的飞逝,想起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那我的便是“触目惊心”了吧!阅读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断断续续地延绵了三个月,在灯下打这篇读后感时,回想书中的情景,依旧热血沸腾,世间竟有如此至真至纯之人,活得那么自我,那么纯粹,用一片热爱浇灌三尺讲台,以一片赤诚教书育人,于漪,真不愧“经过英雄”也!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日寇铁骑踏中华,家中父老多病痛,这便是于漪老师的童年生活环境。大环境下的恐怖,家中的贫穷,都没有击倒作为长女的于漪老师,她说,“奋斗才能生存”,于是她告别母亲去苏州求学。战乱纷飞的年代,都德《最后一课》的小弗朗士深深打动了年幼的于漪,炮火击毁了美好的童年,却留下了“一切为民族”的心灵震撼,这不仅是于漪老师进入镇江中学时所学到的校训,更是铸造师魂的基因,她说:“这五个大字掷地有声,镌刻我心。”是啊,不管生活的炮火有多猛,对教书育人的热爱与执着,于漪老师的赤诚如滔滔江水,哪管你“东西南北风”,我自笑傲“千磨万击还坚劲”!

  春风十里,不如有你

  于漪老师在书中说:“一个学生就是一本丰富的书,一个多彩的世界。”学生之于于漪老师,不仅仅是学生,更是朋友,亦是老师。不论是奋力救火的班长小郑,还是郑重地说出“我当老师,就一直想到要爱学生”的小肖,于老师在每一个孩子身上都看到了闪光点,她说:“我也是学生”,孩子们的身上折射出来的优秀品质、求知欲都让于漪老师感动并从中汲取力量进行学*。我想,这也是我们青年教师需要学*的地方吧,学会与孩子们相处,不仅仅看到他们的“美丽”,还要学*这份珍贵,“春风十里,不如有你”,亦师亦友,我们共进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浮士德说:“要有那么一刹那,对我说:‘停住吧,你是多么美好!’那时也就敲响了我的丧钟。”于漪老师的教育梦是虔诚的,她谦虚地向身边的每个人学*,“带着虚心求教的愿望,处处都是学*的广阔天地。越学越知不足,越学越有内驱动力”,正是这样的谦虚,于漪老师的一生是不断探寻自我的一生。她淡泊名利,拒绝名人之累,她不愿谈自己的荣誉,始终像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样生活,住着老式的公寓,菜炒得很好吃。但她是知识的富有者,正如她曾说:“我当了一辈子的教师,教了一辈子的语文,上了一辈子深感遗憾的课,我深深地体会到‘永不满足’是必须遵循的信条”。一名永不自我满足的教师,何尝教不出好学生?

  于漪老师在书的封面上这样写道:“与其说我做了一辈子教师,不如说我一辈子学做教师。”活到老学到老,这样的教育情怀是值得每个教育工作者敬佩与学*的,成为一个“不知足”的教师吧,我的脑海里回荡着这样的呢喃,如歌的岁月早已走向来时的路,那么,让我们向前走吧,活得纯粹,活得真诚,向前走啊,向前走!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5)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朱司令、*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不论从巅峰跌入谷底的刘峰,还是从穷途末路变**群焦点的何小萍,命运都没有给善良的人好的命运,刘峰残臂陌生,最终肠癌去世,何小萍缺乏父爱母爱,后来发了疯。但是他们却最终读懂了生命,刘峰对林丁丁的释怀,何小萍对生活的淡定。生活对他们不公,他们却谅解了生活,就像他们谅解了对他们不公的人一样。

  那样疯狂的的时代,将本可以善良的人消磨成恶魔,只有那些至善的人依然坚守着做人的底线,最终他们被时代厌弃,他们游离于主流之外。时过境迁,当疯狂终于*静,才发现他们的可贵和伟大,然而,有多少人还能记起他们呢?

  感谢严歌苓给我们贡献了一部动人和深刻的时代的写照,一部好人被抛弃的时代悲歌更能够揭露出人性的伟大和卑微。

  唯一不赞同的是书中作者“乱入式”的行文,情节构思和人物塑造过程也写入书中,经常让读者出戏,让代入感中断,并不是很好的写作方式。幸好严歌苓细腻深刻的笔触拯救了这个故事。之所以凌乱,也许因为,这更像是一部回忆录,而不仅是杜撰的小说。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6)

——长恨歌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

  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张爱玲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找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姐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姐这个角色,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正因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正因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取是身为女生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生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状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就应是个精致的女子。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正因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正因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取是身为女生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生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状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就应是个精致的女子。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7)

——严文井童话读后感范本五份

  当我借到《严文井童话选》时,真是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严文井!你们知道吗?他写的文章生动、风趣,我最爱看了。于是,我 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贪婪地读起来。

  瞧!“小溪流的歌”,多么新鲜的名字!这个标题像一块磁铁 似的,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幅神奇的画 面:在一个幽静的鲜花盛开的山谷里,一条清澈的小溪流,沿着曲 折的崖壁,潺潺地流下山去,冲撞着坚硬的岩石,发出清脆的“叮 叮咚咚”的声响,就像是在用银铃似的清亮的嗓子歌唱。小溪流不 知疲倦地向前奔跑,永不回头。对了!小溪流不但美丽,而且很坚 定。当小溪流遇到大石头时,它就会像一个聪明的小孩,从石头缝 里钻过去。有时,它钻不过去,就使劲跃过石头,仍然不假思索地 向前奔流。嘿!小溪流成了小河了!

  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有多少像小溪流那样顽强克服困难的人 呀!我们的榜样张海迪大姐姐不就像小溪流那样,非常坚定地克服 着病魔给她造成的困难,最后终于成了一个知识广博的人吗?这 时,我仿佛来到小溪流前,它好像是一面明亮的镜子,照出我身上 的缺点,我的脸红了,暗暗责备自己。不是吗?一个星期天的早 晨,天下着大雨,妈妈叫我不要到文学班去了,我马上顺水推舟地 说:“好吧,那么你给我写一张请假条吧。”想到这里,我感到十 分惭愧,遇到一个小小的困难,我就屈服了,真的,我还不如一条 小溪流呢!

  “快,你发什么呆?快看呀!”姐姐在旁边催我快看。“哑哑 哑”,远处传来乌鸦的叫声,听,那可恶的乌鸦在吓唬小河,让它别流了。看到这里,我真为小河担心,不,小河不会忘记自己原来 是小溪流。啊!小河终于汇进了大海,这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呀! 对了,要是小溪不流了,不就干涸了吗?而流动的小溪流,就像永 不自满的人,不断前进。那干涸的小河呢?它仿佛是一个骄傲知足 的人,最后,自己也被骄傲所吞没了。社会上有许多种人,有的像 乌鸦那样专门做坏事,有的像干涸的小河一样自我满足,有的却像 小溪流那样,在生活之路上奋勇前进。我长大后应该做哪一种人 呢?小溪流给我做出了明确的答复。

  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叫《严文井童话精选》的书让我看了流连忘返。 这本书里面有好多有趣的故事,如《小溪流的歌》、《歌孩》、《浮云》、《不泄气的猫姑娘》、《“下次开船”港》……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下次开船”港》。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题目时,它就像一块磁铁似的,深深地把我给吸引住了。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男孩名叫唐小西,他总把功课留到下次做,结果把时间小人儿气走了。后来唐小西遇见了灰老鼠,灰老鼠把小西带进了一个没有时间的世界里,名字叫下次开船港,在这个世界里,唐小西想救走被坏蛋欺负的布娃娃,但因为港口的船非要下次才肯开,所以大家都被坏蛋抓走了,小西这才明白了时间的重要性,连忙呼唤,把时间小人叫了回来,救出了大家。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以前总是很拖拉,什么事都是慢吞吞的,吃饭慢,做作业慢,就连刷牙洗脸都慢,常常是最后一个。可自从我读了《“下次开船”港》后,就明白了时间的重要性,“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多么宝贵啊!从此,我做事便快了起来,吃饭大口大口地吃,不再是一粒米饭一粒米饭地数了;做作业抓紧时间写,不再是玩一会儿写一会儿了;刷牙洗脸也快了,不会再边洗边聊天了……啊,时间就像海绵,是要靠自己挤出来的,这句话说的真没错!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浪费了时间就等于浪费了生命,而我们也一定要珍惜时间,因为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的东西就是时间!

  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叫《严文井童话精选》的书让我看了流连忘返。

  这本书里面有好多有趣的故事,如《小溪流的歌》、《歌孩》、《浮云》、《不泄气的猫姑娘》、《“下次开船”港》……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下次开船”港》。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题目时,它就像一块磁铁似的,深深地把我给吸引住了。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男孩名叫唐小西,他总把功课留到下次做,结果把时间小人儿气走了。后来唐小西遇见了灰老鼠,灰老鼠把小西带进了一个没有时间的世界里,名字叫下次开船港,在这个世界里,唐小西想救走被坏蛋欺负的布娃娃,但因为港口的船非要下次才肯开,所以大家都被坏蛋抓走了,小西这才明白了时间的重要性,连忙呼唤,把时间小人叫了回来,救出了大家。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以前总是很拖拉,什么事都是慢吞吞的,吃饭慢,做作业慢,就连刷牙洗脸都慢,常常是最后一个。可自从我读了《“下次开船”港》后,就明白了时间的重要性,“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多么宝贵啊!从此,我做事便快了起来,吃饭大口大口地吃,不再是一粒米饭一粒米饭地数了;做作业抓紧时间写,不再是玩一会儿写一会儿了;刷牙洗脸也快了,不会再边洗边聊天了……啊,时间就像海绵,是要靠自己挤出来的,这句话说的真没错!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浪费了时间就等于浪费了生命,而我们也一定要珍惜时间,因为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的东西就是时间!

  今年暑假里,我看了几本童话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严文井童话》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童话大师严文井老爷爷。这本书上的童话故事非常优美,充满了生活的情趣。

  在《小溪流的歌》这则故事里,讲述了一条小溪流乐观、自信、勇往直前、永不言败,最后终于从一条小小的溪流慢慢汇集到大海里,成了大海一分子的故事。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麽事情都要坚持到底,千万不要半途而废。

  《三只骄傲的小猫》是一个风格明快、充满了智慧和快乐的童趣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三只可爱的小猫,在快乐的暑假里所发生的事情。这三个可爱的小家伙一开始认为自己学到了一点本领就有些骄傲,后来竟上了一只可恨的小老鼠的当,最后在猫妈妈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终于变成了既会学*又肯劳动的勤劳聪明的小猫。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人和做事不能骄傲,而要踏踏实实的;另外就是做错事只要能认识错误并及时改正还是好孩子。

  其实,这本故事书中,还有好多精彩好看的故事。在这些故事背后,总是蕴含着许多高尚和博大的生活趣味和人生哲理,引导我们去感悟、去思考,从而走向高尚、健康的成长道路。

  我喜欢看的书中有一本叫《严文井童话》。严文井写的童话可有趣了。

  严文井是我国著名的儿童文学家、童话家。她1915年10月15日生于湖北武昌,原名严文锦,高中毕业后开始以“严文井”发表作品。**后理人宣传文艺处长;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人民文学》副主编;作家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等职。严文井于1941年开始创作童话作品有《南南和胡子伯伯》、《“下次开船”港》、《小溪流的歌》等。其作品曾多次获奖并被翻译成多种文字,许多童话还被选入中小学课本。《“下次开船”港》是他的代表作。曾拍成美术电影片,引起轰动,影响了几代人。严文井说过“一个孩子,离开母亲身体,来到这个世界,他所看到的这个世界,是一个童话的世界。童话是一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好朋友。孩子是离不开童话的。孩子在,必有童话在。

  我在看《小溪流的歌》时,溪水从湖泊注入大海,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奔流。陨星划过长空,每分每秒都在燃烧;它们的“真美”,它们的“意义”,就存在于整个活动过程当中。加入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只在等待最后才可能到来的那个好时刻,而忽略了整个生命的过程,就是在是太愚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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