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小说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1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2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芳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3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4

  芳华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1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2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芳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3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4

  芳华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朱司令、*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不论从巅峰跌入谷底的刘峰,还是从穷途末路变**群焦点的何小萍,命运都没有给善良的人好的命运,刘峰残臂陌生,最终肠癌去世,何小萍缺乏父爱母爱,后来发了疯。但是他们却最终读懂了生命,刘峰对林丁丁的释怀,何小萍对生活的淡定。生活对他们不公,他们却谅解了生活,就像他们谅解了对他们不公的人一样。

  那样疯狂的的时代,将本可以善良的人消磨成恶魔,只有那些至善的人依然坚守着做人的底线,最终他们被时代厌弃,他们游离于主流之外。时过境迁,当疯狂终于*静,才发现他们的可贵和伟大,然而,有多少人还能记起他们呢?

  感谢严歌苓给我们贡献了一部动人和深刻的时代的写照,一部好人被抛弃的时代悲歌更能够揭露出人性的伟大和卑微。

  唯一不赞同的是书中作者“乱入式”的行文,情节构思和人物塑造过程也写入书中,经常让读者出戏,让代入感中断,并不是很好的写作方式。幸好严歌苓细腻深刻的笔触拯救了这个故事。之所以凌乱,也许因为,这更像是一部回忆录,而不仅是杜撰的小说。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契诃夫小说读后感 (菁华5篇)

  这本短篇小说的十五篇都可以鲜明的看出契诃夫创作思想民展的脉络,越到后来越深刻。这些作品刻画的人物形象也是不同的。

  在这些作品中,我认为反应了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有《万卡》、《苦闷》,例如《苦闷》里一个马夫约纳的悲惨形象。和《万卡》里一个没有人收养孤儿小万卡。

  而《小官吏之死》、《胖子和瘦子》写出了小人物的战战兢兢的心态,与卑躬屈膝的面貌,像《变色龙》则鞭挞了见风使舵的汗颜媚骨,烘托了主题,有的刻画了专制制度卫道士的嘴脸,如《普里什别夫中士》。有的针砭了追求虚容,鼠目寸光的人生哲学,如《跳来跳去的女人》等,都反应了当时的俄国的社会现状。

  契诃夫从小生活艰难。父亲对他非常严厉,经常打骂,尽管如此,契诃夫对父母始终孝顺。1876年他父亲的商店破产,一家人只好迁到莫斯科谋生。由于家境困难,进大学的第二年,契诃夫开始以文学活动为主。我们也可以从他早期的作品里读出一些讽刺社会不良现象和世态人心的事件,如《变色龙》,《胖子和瘦子》等这几部作品尤为突出。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还是《变色龙》,这个题目与文章相应,以一只小狗为中心,烘托出了和奥楚蔑洛夫的人物形象,是一个爱吹捧,爱讨好人物的一个人,例如,当别人说那条咬人的狗是将军的时候,奥楚蔑洛夫则是怪那被咬的人,然后又夸那只狗娇贵、不错、小机灵以及小巧玲珑……,而得知那只狗不是将军的狗,马上又骂那只狗疯、野狗,并要处死它,而又听说那只狗是将军的,接着,又说它名贵…… 契诃夫用这个故事讽刺了俄国当时的社会风气。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的心态可以用文学作品表达出来,使人物更生动,故事更鲜明。

  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

  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位在十九世纪里受到残酷剥削的车夫,他为了维持生计,被迫早出晚归,拉着他那匹瘦得只剩下骨头的马,在寒冷、昏暗的大街上穿行。

  使我感受颇深的是一段车夫与车夫对骂的镜头,“你往哪里闯,鬼东西!鬼把你支使到哪啊?靠右走!”文中的另一个车夫显然是和文章的主人公一样贫穷的,但他丝毫没有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对方感到同情,反而看到一点点小错便破口大骂。也许,他们的心中的情感已经被赚钱吃饱的肚子的心态占领了,人穷志短在这里得到了体现。 另一个让我有所感触的是主人公有满肚子的烦恼但没有人肯听他说。文章以《苦恼》为题、,我想也是为了突出这一点,无穷无尽的烦恼是贯穿全文的。一旦有人上了这位车夫的车,他就想与别人分享心中的苦恼。“我那个儿子……这个星期死了。”“多半是的了热病吧……他在医院了躺了三天就死了……这是上帝得旨意呦”虽然他不想把这个话题说得太沉重,但从话语上我们仍可以感到他悲伤的情怀。而他得到的回应是什么呢?“赶你的车吧,赶你的车吧……”“大家都要死的,得了,赶你的车吧”显然,人们对他的叙述不以为然,根本不想听。你驾车,我给钱,我没有兴趣和你聊。这也折射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淡,没有情感,只有钱——尽管只是一点点。人的高贵、尊严,就被这一点点钱所埋没了。

  还有一个场景,不是关于车夫的,而是准备乘车的三位乘客正在争论的场景。车,只有两个位置,而人,却有三个——必须有人站着。就为此,三个人经过了长久的吵骂,变卦,责难之后才决定:让一个驼子站着,因为它最矮。然而按我们现在的逻辑,驼子属于“老弱病残”理应坐着。这足以表明,在这个黑暗的社会里,剥削,不只是富人对穷人的专利,穷人和穷人之间也相互剥削,没有剥削人的成本,怎么办?那就从日常生活的小方面欺负别人。

  整篇文章充斥着苦恼这个主题,处处透露出一个贫穷车夫的苦恼,然而对于整个社会,对他人漠不关心,互相攻击难道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吗?我想这应该是整个社会的苦恼。

  我很喜欢契诃夫的小说,常常寥寥几笔,就能把人物、事件刻画、交待地清清楚楚,而且语言生动、辛辣、幽默,常能以小见大,于*淡中发人深思!今天,读了他的《苦恼》,引人入胜。

  “我向谁去诉说我的悲伤?-------”

  主人公一出场就让我们感到他的孤凉,暮色昏暗,湿雪纷纷……姚纳周身发白,像个幽灵。他坐在赶车座位上呆呆不动,和站在他身边的瘦骨嶙峋的小母马,一起似乎被遗忘在了“这个充满古怪的亮光,不停的闹声、熙攘的行人的漩涡里。”他有心事,儿子刚死不久,他需要把心中的苦恼向人倾诉。文中姚纳先后四次想向军人、三个青年、扫院子的仆人与年轻马夫诉说心中的痛苦,但这些人对他漠不关心。最后,只好向“有情”的小母马诉说内心的愁苦。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难唱的曲。每个人都有自己太多的苦恼,而这些却是别人所不能真正了解的。有时候,有了太多的心事想要向人倾诉,而回顾左右,却很少能找到知心之人。我们在为了苦恼而苦恼,为了苦恼而孤独!

  现在的世界很忙碌,也很自私,每个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有谁能真正停了下来,关心一下你过得怎么样,心情又如何呢?即使遇到了朋友,我们大多情况下就仅仅是寒暄几句,说几句虚词套话,很少会将自己的苦恼拿出与人分担,而且,有时就算准备与人分担,他人也不见得愿意听你说那与己无关的苦闷!

  我还是觉得,人应该自己解决问题。向别人诉说愁苦,有什么用,能解决什么问题?运气好点儿你能将心口的闷气诉出,差点儿却可能烦上加烦,问题更加严重!别人是不能了解自己的心的,我已经*惯了自诉,拿出自己的日记,找个清静的角落,将重重积压在心头的酸痛一气表出。在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天空里,我可以为所欲为,只要能将那口怨气排出!只要能够对得起自己的心,缓解那莫名的苦恼!如姚纳已经预见到的那样,说给那些蠢娘们听,她们听不上两句话就会放声大哭,但苦恼却不会伴着她们的哭声释然!所以,解除苦恼,根本的在于自己的心境,还有看问题的角度,别人是帮不了的!

  契诃夫这部小说究竟告诉我们什么呢?他揭示了,人生的最大苦恼与其说是人人皆有苦恼,毋宁说是在于人不愿理会别人的苦恼。我们在为了苦恼而苦恼,为了苦恼而孤独!到处碰壁的姚纳,激起了我们多少共鸣?

  契诃夫是一个“无与伦比的艺术家”——列夫·托尔斯泰。毫无疑问,契诃夫的小说博得了诸多名家的好评,而且对二十世纪的戏剧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不过至于他如何有灵感的,如何对生活,对事物有什么看法,我无从得知,但要在“度娘”搜又太无趣了,我宁愿从书里得到点儿名为“线索”的珍珠。

  《变色龙》并非是说明文,它讲述的是当时的*等执法人是如何腐败。文中的*为是否杀死一只咬了人的狗而苦恼了半天。原因是这只狗是否是一个将军家的?如果是,那么这只狗应有的待遇比普通人高得多。如果不是,那么显然,狗在那时可没有公民权,只能成为一道香喷喷的狗肉馅饼摆在桌上。群众的议论使*的神情变化之快就如变色龙一样,变色龙也比他好,毕竟它是爬行动物。最后这只狗回到了将军那儿,虽然它是将军哥哥的,但它依旧可以坐在火炉旁啃骨头。

  而被狗咬的哪位呢?也许是被权力吓坏了,也没有叫苦,更没有反抗。其实“正义”只不过是人们为了掩盖自己虚伪本性的谎言罢了,而能称自己为“正义”的人也只是那些拥有无上之权力的人而已。你可以看到,如今的世界变化并不大。

  根据事实,有不少人发现契诃夫的小说有不少都很——(消音),而且很——(消音)啊!有木有!其实啊,无论是《美人》、《大小瓦洛佳》,还是《未婚妻》中的某些人不过都是些跌进了空虚无聊,庸俗猥琐的俗物罢了,而也有些人能走出去,比如《未婚妻》中的娜佳。

  《未婚妻》中的娜佳确实告别了过去,走向了新的生活,不过她也付出了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一个亲人的代价。文章没有结尾,说不定她的新生活因为她的一无所有而结束了呢?所有人都死了,没有了帮助,她又能怎样呢?真是可悲的事实啊。走遍了尘世,却始终走不出自己。《美人》和很多其他华美的爱情故事成鲜明的对比。后者看似高雅,但跟《美人》中的一群痴汉在注视着眼前尤物的性质都是一样的。

  《关于爱情》是契诃夫关于自己对爱情的见解。里面的男主人公爱上了同事的妻子,同事的妻子也爱上了男主人公。他们互相“暗恋”了两年之久,最后,在离别之际才表达爱意。爱情也许是长久的结果,也许是一见钟情,二话不说。爱情这玩意儿没有人能看透,也没有人想看透。因为当他们发现“爱情”的种子已经在心里发芽时,他们已经为对方所着迷,哪有时间去理这个呀!

  可能,爱情就是这么回事,看不清,摸不透。当你真正堕入爱河的时候,你就没有机会去探索了。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小说《输赢》读后感 (菁华5篇)

  正因羊皮卷没有看,但是<输赢>这部小说在大四寒假的时候看完了。

  第一次了解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高三听收音机的时候里面讲过这部小说,就是评书一类的将这个故事,那时候就听了之后就决定要看了,但是一向没有看,借寒假期间把他看完了,感受还是颇多的。

  这是一部可用于销售培训的精彩商战小说。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巧妙布局,不择手段,为了赢取订单,能够舍弃一切,为了不输给对手,宁愿做嗜血的豺狼,大呼过瘾,也让你觉得历历在目。这部小说里面情场角逐与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销售技巧与精彩故事的完美融合全面透视大单背后的真相。

  这是*第一部可用于培训的商战小说,是所有销售人员的屠龙宝刀,<输赢>的确是本销售培训的精彩商战小说,每次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都能让我怦然心动。一本真正的好书就应从头到尾都让读者酣畅淋漓,<输赢>的结尾却多少有些让我失望,感觉作者忍耐力不够,最终被自己设计的情节套牢,虎头蛇尾。但是好书终归是好书,至少我学到很多销售技巧,正如说所言“个人和团队、潜质和手段、原则与变通、交易与规则都得到了最鲜活的展示”,除此而外,有很多感情片断让我潸然泪下。文章主旨:“人生本是过程,结果并不重要”,拿出来与大家共勉。

  <输赢>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个人:周锐,骆伽和方威和周锐的销售绝招“摧龙六式”。毫无疑问,周锐是个成功的管理者,人是最难管的,但是周锐做到了。他的沟通潜质,洞察力,亲和力让他成为销售精英。周锐把自己多年销售经验提练成“摧龙六式”:

  第一式也就是销售人员最常应对的,存在一个项目,做销售的第一步要怎样做,不少的销售人员会直接冲锋陷陈,结果战死沙场。兵家有云:知已知彼方可百战不贻,这就是周锐的摧龙六式的第一式收集和分析资料并发展内线。

  第二式就是建立关联,并发展关联。客户关注产品,关注产品,同时也关注彼此之间的关联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做业务的人很多人都是拿亲戚、朋友先下手,正因彼此之间已经很信任了,做起来成功的机会也就大了很多。

  第三式就是引导并掌握需求。有需求用户才需要你的产品,你要准确把握真正用户内在本质的需求,并透过此需求带动并产生其它的销售机会。就如一个老太太去买李子,如果你没进行很好的需求确认,你就不知识老太太是需要买酸的李子给媳妇吃,更深层次的需求就是老太太为了以后孙子的健康,需要给媳妇补充维生素,这样就你能够带动其它的销售机会,卖维生素含量高的水果给老太太。

  第四式是竞争策略,简单的说就是发扬你的优点。此刻这个社会同质化的产品太多,竞争策略大体上就是产品性能,价格,服务之间的竞争。抓住客户的需求心理并与你的产品优点结合,能够到达事半功倍。

  第五式赢取承诺,与客户进行妥协和交换,以到达最后赢得合同的。

  第六式跟进服务,进行客户的反馈并进行回收款。

  其实摧龙六式终究一言“埋头种因,果水到渠成”小说结束时,周锐怀念骆伽:她的名字叫做骆伽,是我的初恋女友。在五六年前,她像你们一样年轻,充满活力,而且与你们一样加入一家世界顶尖的公司担任与你们一样的职位,她不但聪明而且很擅长于各种客户打交道,收集情报,投其所好建立关联,寻找竞争对手的缺陷击败对手,在短短几年时刻里,就成了这个行业的顶尖高手。从她开始做销售以来,几乎持续了不败的纪录。在那段时刻里,所有公司的销售人员能够说是闻风丧胆,都不敢与她正面交锋。这家公司为了表彰她的成就,计划将她派到美国培训之后让她退出江湖,担任公司的公关总监,她将成为最年轻的跨国公司公关总监,成为最耀眼的明星。为了赢,她能够不择手段,全方位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她刚开始做销售时陪客户吃饭,总是很晚回家,回家之后就抱着洗手间的马桶扣嗓子将酒精都吐出来。我们开玩笑说女孩子不能带客户卡拉ok,不适合做销售,她不服气,偏偏带着客户去最豪华的夜总会,只要客户看中了哪个小姐,她就出钱买单,她学会了各种各样的技巧,她在这方面确实是个天才。

  随着关联越来越深,她觉得吃饭,送礼,打麻将已经是虚的了,现金才是最实在的。她的销售业绩就是伴着这种事情不断地提高。我要一个正常的妻子,难以理解她这样的生活方式,我们最终也因此分手。两年后,她最后想通了准备退出,她的公司却期望她能够为公司做成最后一个超大的经信银行的订单。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将骆伽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不敢触动,当我决定进行这次培训的时候,才开始整理她留下的物品。我看了她的日记,才知道我在两年前离开她之后,她的每一页日记都纪录着对我们在一齐的时光的回忆。她经常会这样写:这天是国庆假日,去年这个时候,我们一齐自驾去青岛;这天是新年夜,我们去年这天一齐彻夜狂欢。这时候她已经明白,生活中最重要的不是去赢,而是和自己最喜爱的人在一齐。?看到那里,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泪水,痛痛快快大哭起来。骆伽好傻,她如果能早点明白,就不会和周锐分手了,失去真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现实就是那么无奈,不经历痛苦的过程,人就永远不会清醒,但是后悔有用吗?人生本是过程,输赢并不重要。

  从骆伽的身上我们能够学到,这样几点:

  1、首先就是不服输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肯定的,就是一种狼性,我们在做销售的过程中就就应去学*这种精神和态度,敢于拼。

  2、小赢靠智,大赢靠德,骆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骆伽虽然公关潜质十分强,但是终究是歪门邪道,不是长久之计,我认为一个正确的业务人员就应不仅仅是自己在的时候公司的业绩好,而且在这个人走了的时候业绩也不严重下滑,骆伽这种操作模式的话不是一种健康的方式,这不是一个长久发展的好途径,她只是把自己推销了出去,但是如果骆伽不在了公司肯定会运营不如原来顺风顺水,他只能说再将这种方式教给之后的人,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强的公关潜质的,这一点能够联系我们的企业文化之中的本分,骆伽这样做的话不够本分,这样就没办法做到企业的更健康更长久。这也能够联系到终端和渠道工作的一些东西,我看来,渠道过程中肯定会牵扯到骆伽那种行为方式,但是如果说要想真正的强大,就要加强自己的团队建设,用“摧龙六式”而不是“三板斧”,这就需要加强终端方面的工作,包括产品培训,团队建设,活动开展,户外形象的摆设,门店的选位等。

  3、其实骆伽的一些操作方式也是运用到摧龙六式的,但是他扭曲了摧龙六式的真正好处,就像是收集资料,建立关联,掌握需求,竞争策略,赢取承诺,收取账款,其实他都做到了,但他都是针对个人而言,而不是真正的从产品出发,从公司出发,但不得不承认,他的产品首先是肯定也没有问题的,还是原来那句话,如果骆伽走人之后,下一个接管这不能理解骆伽的这种思路,反而会对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如果还是按逻骆伽的思路去做的话只能是恶性循环,这一点的在泰安一个个体门店显示的个性明显,就似乎泰安鲁易手机,oppo在原来的经理人身上下了好多的财物,那个门店在那个经理在的时候就做的十分好,但是在换了经理人之后,OPPO就没有在去做这方面的东西,结果导致连货都没法进,反而言之,我们步步高一向没有给过任何财物的,新任经理会十分的袒护,这就是一种健康的发展趋势。

  另外,在这部小说中,也让我明白了一点,就是有些事情就要坚持,要有勇气,有时候只靠脑筋是不行的,还要有踏踏实实的工作态度,敢于与客户沟通的勇气,任何事情开始都会遇到挫折,成功的人在挫折中吸取经验,失败者在挫折中死去。

  这一点在泰安冠芝霖的时候也是有了必须的应用,虽然你没有取得很大的效果,但是这其实是一种挑战自己的一种方式,我在刚接手冠芝霖的时候,从来没有单独或者陪同他们去冠芝霖聊什么东西,我甚至不知道冠芝霖总经理长什么样,我接手冠芝霖的第一件事当时就跟宗超说的是,首先是线板冠芝霖的基本流程搞明白,否则在跟别人谈判的时候没有底气,自己都搞不明白岂不是找操弄吗?然后就是没事找他们的经理聊,之后就是谈主推,谈打款,搞培训,做进货订单,也是很快的接手得到冠芝霖的信任。我明白了一件事,就是什么是硬着头皮上,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但是之后慢慢就发现,其实也没有什么,这也是我一笔比较大的财富。

  和我大部分读过的小说一样,<输赢>是一本不错的书。不错与好之间有一个差距,这个差距在我看就是结尾的好坏。

  许多小说的故事主线绝对清晰,情节甚是曲折,但依然改变不了它只是一本不错的书这个事实。大凡写小说的人忍耐力都不大够,用自己设计的情节将自己套牢其中,难以自拔,为了及时交付,只好虎头蛇尾地草草结束。结尾适当留白,给读者活动活动大脑是对的,但过于潦草就显得作者不大负职责了。遗憾总是会有,但这仍是一本不错的书。

  尤其是一些片段值得一些人学*借鉴:

  1、仔细思考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的领导方向与制约关联。如何控制部门之内“小部门”的出现;

  2、催龙六式对于大客户销售的应用及典型案例的穿插;

  3、大家互坚信任、做为领导要善于用人,管理团队,提高其斗志,下属要善于主动做事情,而不是靠欺骗;。

  4、对工作与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看法,每个典型人物的刻画都相当到位。

  “我以前执着于结果输赢之中,忽略了欣赏人生的精彩过程。我那是只思考行为是否有利于达成结果,却不管是否喜爱这个过程,即使不喜爱也强迫自己去做,发现自己成为了输赢的奴隶。”——方威。“当我不再为输而痛苦,不再为赢而快乐的时候,我就能够从此超越输赢,就会拥有真正想要的人生,而不是被结果扭曲人生过程。我难以摆脱结果,但是能够控制对待结果的态度。这样就能够摆脱输赢的牵挂,专心领悟人生的过程了。”

  最*非常享受在新华书店的时光,店外烈日炎炎,店内凉风**,更重要的是店里有我钟爱的精神食粮。早就听说过《输赢》,今天从书店买来一读。从中午开始,抛出陪夫人女儿吃披萨,逛40分钟的街道,用时8小时孜孜读完。付遥这书中有很多逻辑性的小错误,但终归瑕不掩瑜。

  《做单》Vs《输赢》

  小胡的《做单》全面阐释大外企做单之道,并罗列了N多的关于需求,生死需求的真知见解,钻石与刀子,控制,让所有人加入你的利益共同体,同生共死。

  《输赢》却带来另外一种不同的感受,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很多,有N多戏剧性的元素,但也实实在在的阐释了很多销售的箴言。

  书中全面阐述了销售的8个步骤,原来是六个步骤,所谓摧龙六式,整个过程无需赘言,扎扎实实做好每一步,必然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做销售能力和态度同样重要,态度其实更重要,有诚恳态度的销售终归会打动客户,即使现在没有生意以后也肯定会有生意;

  收获与补缺

  销售终归是与人打交道,搞定人始终是销售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初期的三板斧1、小礼品;2、吃饭喝酒;3、KTV桑拿,是搞定客户的最基本层面,最终要与客户结成同盟,必须要找到客户深层次的关切点,我的优势在于初期与客户交流过程中可以掌握大量的客户信息,但是在深入推进方面有问题,我想问题就出在要想深入推进,必须针对客户最关切的点,下猛药,强力突破。这是我的缺点也是我必须要突破的地方;

  做销售突破的就是自我,拜访客户是基本功,成功的拜访可以拿到非常多的信息,另外调整状态,做个人人都爱的人,都愿意提供帮助的人。这就需要长期的不断的积累人脉,靠真诚打动别人。

  其实要赢得一个单子,所谓的高手无非是已经全面搞定最核心决策层,通过最决策层设立圈套让所有人都跟着他的步骤走,我们作为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新晋销售要想扭转这个局面,单纯搞定下层关系肯定行不通,必须做通决策层关系;与我们交流的客户决策层最深层次的需求无非安身立命,谋求发展。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符合这个结扣,提供诚实可信的方案,并让方案推进事情的发展。

  外企重要的生存之道

  另外书中阐述了在外企的两个重要的生存之道:

  1、忠诚,绝对死忠于你的老板;

  2、合规,事事终有定数,合规的去操作,终究是保证安全的重要事项。

  战术收获

  控盘者永远是第一决策人,他为了自身的诉求,我们一定要帮助的安身立命,发展突破。因此必须设局达到以下情况:

  1、全面暴漏出所有参与者,了解各家底细;

  2、自己撇清干系,授意暗线行事;

  3、多轮开标报价,掌控局面。

  一个强有力的团队是制胜的关键。

  一群狼的战斗力甚至可以超过一只健壮的狮子。勇敢,坚强,自信,不屈,正是这样一个周锐,一个充满了激情与智慧,责任和勇气的领头狼,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在敌人面前绝不退缩,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驰骋疆场。在一个一盘散沙的局面下接受重任的周锐,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严明纪律,整顿士气,重整旗鼓,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每个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让每一位成员的才能与角色相匹配,将团队的潜力激发出来,取得初步的胜利。

  他在后面说出了这样的一段话:“当每个个体都主动的去为自己的目标奋斗的时候,他们的力量是无法抵抗的,他们虽然会遇到挫折,但是只要有坚强的团队,失败并不可怕。暂时失败之后,只要舔舔伤口聚拢在一起,还可以向另外一个方向冲去”。

  的确,在今天这个竞争异常激烈的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作用都是那么的有限。因为一个人的能力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团队协作,扬长避短就尤为重要。

  销售人员在前方冲锋陷阵,打下了江山,如果没有后方服务人员的协助配合,马上会因为一些质量或服务等问题影响到后续的销售。所以销售人员就要很好的和后方协作好,才能将市场做得扎实稳定。

  我作为刚刚任命的副经理,主管天津工作,由一名基层的销售人员转变为管理人员,首先要将自己的思维进行转变,必须拥有强烈的大局观,要学*书中周锐的管理精神,充分调动、挖掘团队中每一个成员的激情与潜力,团结一致,互帮互助,制定明确的作战方案,着眼于未来的市场布局,攻坚克难,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稳扎稳打,在客情关系维护、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客户群体挖掘、销售技巧、竞争对手分析等方面逐一加强,占据市场的制高点,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效益!

  书中,周锐发明的崔龙六式,无论做什么产品的销售,都必须具备的六个关键因素:情报、客户需求、产品价值、客户关系、价格以及客户体验。

  销售人员首先要建立关系,然后才能挖掘需求,然后有针对性地介绍产品,等客户接受之后进行价格谈判,最后通过服务让客户满意,这就是销售的最基本的六式。

  这个崔龙六式贯穿了本书的始终,对我们销售人员来讲无疑是金科玉律。

  有了强有力的团队、适当的销售技巧,加上周到的服务以及高标准的产品质量,我相信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首先很感谢华总推荐给我《输赢》这本书来读,花了两天的时间,度过无聊的周末的同时可以学*一些知识,最后把游戏都戒了,就是为了保护眼睛不要超负荷。但是看完后眼睛还是有点累。

  总结下来总共有以后下几感受:

  一、作者是借营销题材来抨击社会的腐败现状的。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小说读后感 (菁华5篇)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里面的任务各有个的特点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变身,听名字就是很科幻的小说,也可以算是科幻侦探类,是东野圭吾的又一力作。看这部小说费了很多时间,因为最*一直比较忙,就断断续续的。所幸还有周六跟周日可以熬夜,所以就一鼓作气看完了。

  其实刚看到一半的时候,以为小说已经结局,后来才发现高潮叠起,又出现了新的疑问。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从劫匪手里不惜牺牲自己救了一个小女孩的上班族,因为这个偶然变成了医学试验品,成为脑移植的成功案例。从医院出来,每天每天主人公的人格都在发生变化。主人公自己感觉到自己的变化,但从医生那里得不到任何答案。他只好自己寻求答案。首先他怀疑自己受到脑移植者的影响,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医生提供的脑提供者的性格与自己身上的变化并没有相似处。正在彷徨之际,他了解到劫匪的性格,因此怀疑自己的大脑里植入了劫匪的脑残片。在每天都在消失的人格面前,他不得不抓紧时间查明真相,希望找回真正的自己。事实证明,他的大脑里的确植入了劫匪的脑残片,虽然只有一小部分,但足以控制他自己的大脑,消灭他自己的'人格。劫匪通过仅存的脑残片成功的通过这个救人英雄复活了,并为所欲为的报复社会、实现自己的欲望。最终,主人公不得不以自杀的形式来了结自己,也希望自己能够摆脱罪犯暴戾的控制。

  虽然是小说,但是以现在的科技发展,将来或者现在已经有人在进行这样的脑移植实验。小说本身提到了几个技术伦理问题。比如:一个人的脑如果完全被另一个脑所代替,他还是他自己吗?脑死亡的脑移入到新的躯体里能够复活吗?可以把罪犯的脑移植入正常人大脑中吗?等等。小说展开了充分的联想,并且很多细致的问题都详细描述,让人身临其境,不得不佩服东野圭吾的写作能力。

  《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著,已经在*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著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著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在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师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在生活中,像猪八戒特点的这种人好像是比较普遍的,但是也可以说是最少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证据如下:

  (一)在新世纪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凡事都提倡“爱的教育”,无论对于小孩,年轻人还是成年人。小孩喜欢这样的老师(当然外表除外),因为这种老师比较和蔼,并且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他以前是天蓬元帅,当然了解世事啦),交给大家很多课外知识,从他*时的言语中可以发现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那么就可以带给大家很多欢乐。学生都是比较喜欢这样的老师,不是吗?

  (二)除了小孩以外,现代年轻人更喜欢这种人,他们总是动不动就说爱情,像猪八戒这种人就再合适不过了。猪八戒这种人对爱情有责任感,并且会用真心去爱别人,他不像孙悟空那么寡情薄意。他的真情能感动别人,所以更能取得别人的信赖。俗话说,想要别人爱你,首先就要学会去爱别人。猪八戒已经学会了怎样去爱人,所以他能获得他人的爱。

  (三)成年人也就包括年轻人、老人和中年人。他们同样需要猪八戒这种人做家人或朋友,有责任心的人总是能取得别人的青睐与喜欢的。但是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有责任心的人吗?答案没有人会清楚。我想会比较少见吧,现代人总是希望别人对自己负责,却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应该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猪八戒也许是个幽默、有责任心且值得信赖的人吧。这是我对他的印象。

  当我看到《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第31章的时候,我被汤姆那勇敢的精神,以及他在死亡与恐怖的威胁中表现出的那汇总毫无杂质的人性特征所感动了。

  这篇文章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本章记叙了汤姆和贝姬在山洞了曲折、奇妙、紧张历险的过程。从一开始汤姆每次都说!哎,你放心:“这一条还不是,不过我们马上就会找到它的。”这一句表现出汤姆开始的时候自信心满满不信自己会迷路。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汤姆越来越觉得没希望了。

  当我读到了贝姬双腿一软瘫在地上,嚎啕大哭的时候。我觉得汤姆此时可能也没信心在劝她了,因为他已经劝她很多次了,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汤姆竟又一次对贝姬说:“鼓起勇气”。因为他知道,如果坐在这里就只有死路一条,而反之、如果继续探索,可能有新的出路。

  他们两个在山洞里没吃没喝待了一个多星期,尤其是汤姆在撞上印第安人乔之后还敢再次去冒险。可见汤姆的毅力和勇气是多么让人敬佩。

  由此我想到一则新闻,是一对男女在晚上开车到山区游玩,在拐弯处的时候由于车速太快,不幸冲入悬崖之中,两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了。由于晚上,山路无人,此时那个女的就陷入恐惧之中,男的劝她保持体力,等到救援,她就是不听就大喊大叫。结果等到别人发现,去救他们的时候,那女的已经死掉了。

  所以我们无论陷入什么样的困难之中,一定要保持冷静,像汤姆和那个男的一样,在困境之中、不气馁,用智慧和力量战胜困难,拯救自我。

  老舍的小说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民出身而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一下空缺了。 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 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我对作家十分敬佩。当他们已经成名时也并不因此而骄傲,仍然虚心地向其它高手请教,虚心地写好每一篇文章。今天,虽然我们生活在幸福的21世纪,虽然我们接受着比前人物质条件更好的教育,可是我们又有哪一点比他们做得更好呢?即使我们获得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奖项,但他们以前的成就也许就是我们长大后学*的标杆!其次,我想对作家说:亲爱的老舍先生,今天你的作品已经成为了我们全国甚至全世界学*的榜样,我们都十分崇拜您,到处都拿着您的书,爱不释手,谢谢您!可是今天,在全国各地还是有许多人不愿放下手机,认真看书。

  在此,我想呼吁:朋友们,看书吧!书是心灵的伴侣,是一生的伙伴!如果你沉浸在游戏里就会无法自拔!潜心看书,珍惜时间吧,不要让青春年华浪费掉!感谢老舍先生,感谢您带给我们的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滋润我们童年的成长。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精选五篇)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读完《芳华》,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淡的语气,*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