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书笔记菁选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3-02-23 00:00:00

《故乡》读书笔记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读书笔记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书笔记2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读书笔记3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书笔记4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读书笔记5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6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故乡》读书笔记7

  我学*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我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那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比较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齐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期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故乡》读书笔记8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故乡》读书笔记9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故乡》读书笔记10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笔记11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故乡》读书笔记12

  最*,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故乡》读书笔记13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书笔记14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书笔记15

  夏末秋初,最是让人思念的季节,这个季节容易让人变得伤感,但是伤感却不是伤心。伤感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伤心只是一种心情,一种暂时的痛苦。因为感情细腻,因为明白了生活的心酸,所以我们变得伤感,变得忧伤,但是伤感并不是悲观消极,相反它会让我们更热爱生活,更热爱这个忧伤而美丽的世界。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

  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

  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生活的人是悲伤的人,因为他们明白生活的艰辛,明白生命的可贵,懂得每天买菜做饭的*淡才是真实。因为明白痛苦,因而他们懂得快乐;因为明白艰辛,所以他们懂得知足;因为他们明白可贵,所以他们懂得珍爱。

  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我们学会把感恩幻化成蝶,我们就达到了这最后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高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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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1)

——《故乡》读书笔记 菁选

《故乡》读书笔记 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但是读书笔记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乡》读书笔记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书笔记 1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故乡》读书笔记 2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书笔记 3

  每次重读鲁迅的《故乡》,几乎都有一些相同的感受,强烈而又无从言说;这次再读《故乡》,也许能够稍微理清其中的感受了。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说道,他当时做小说不过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而自己“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故乡》同样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意图。

  悲哀是几乎贯穿《故乡》全篇的感情基调(回忆中与闰土相处的情景虽然色彩明丽、感情真挚动人,但也不过作为“现在”的对比而更显其悲凉;即使略带喜剧色彩的“圆规”——杨二嫂,也不免显出故乡之人的势利、卑微而让人心生对故乡的失望之情),正如作者所说,“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而这种悲哀,无疑在鲁迅见了闰土、在闰土“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时达到了顶点。至此,鲁迅所感到的一层“厚障壁”硬生生地隔开了他和闰土,儿时美好的记忆成为一种祭奠。对此,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说不出话”,他的默然,饱含了对闰土一声“老爷”的无声责备以及对此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

  到了鲁迅再次离开故乡时,他对闰土的印象“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时,又“非常悲哀”,而当他幻想着宏儿和水生能过上“新的生活”时,却又不免觉得“愿望茫远”了。可见,鲁迅终不能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这严酷的现实。

  然而,小说却未到此为止,鲁迅不愿将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传染给青年,他宁可自己背负着渺茫与虚无的痛苦,也要给青年们希望: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宏儿,他并不对小说情节、内容的表达有所影响,但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会发现,他的价值却渗透在《故乡》文末所要带给人们的希望之中。这样的安排,到了文末,甚至对开篇以来的感情基调也产生了影响,显出若干“亮色”,而使小说终不至于陷入无尽的灰色的忧郁之中。

  然而说到宏儿,却不能不将他与水生并举,他们在小说中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的是共同所起的一种对照相映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那么相应的,宏儿则是“二十年前的鲁迅”。如此,他们(宏儿和水生)则形成了和少年鲁迅与少年闰土的正衬、对照,和中年鲁迅与中年闰土的反衬、对比的一对巧妙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是深深地隐含着作者渺茫希望的。

  当时的鲁迅是信仰进化论的,他相信将来总会胜于现在,“希望是在将来的”。但当鲁迅站在两对关系(鲁迅与闰土、宏儿与水生)之外观察时,不免生出悲凉的感慨及唯恐后辈重蹈覆辙的担忧,他不愿他们过着“辛苦展转”“辛苦麻木”“辛苦恣睢”的生活(而这却是当时所能抉择的几乎所有的生活道路)。

  鲁迅创造出宏儿的形象,其实也是将自己未必真正感觉到的渺茫希望(“进化”的思想)透露给读者;然而,他自己内心所面对的或许只有黑暗的重担吧。

  再读《故乡》,我想我读出了鲁迅忍受绝望而给予希望、承担黑暗而透露光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的形象。

《故乡》读书笔记 4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读书笔记 5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故乡》读书笔记 6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书笔记 7

  长江口外,黄海之滨,有一个绿色的美丽的海岛。那就是我的故乡。

  二十几年在北国的大城市里工作,我常常想念我远在南方的故乡。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

  那密如蛛网的、纵横交错的清清亮亮的小河;

  那灿若彩星的、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各样芬芳的野花;

  那望去像铺撒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

  那朗朗秋空下熠熠耀目的、洁白如云的棉花……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线飘拂着,给乡村*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的狭长的叶子。

  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音乐,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按在小船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啰!开船啰!”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里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裹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塞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甜美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我对于故乡的芦苇,又逐渐加了一层钦佩以至崇敬——它几乎无所不在。凡有人烟之处,就有它蓬勃的生命。

  它不喜欢单个儿独处,而是集丛而生。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根根相连,叶叶相依,互为提携,相亲相爱,结成一个绿色的集体,因此再猛再烈的风也刮不倒它。

  它所求甚少。它从不占良田,不需要给它特别施什么肥,即使在十分贫瘠的土地上,它也能挺干抽叶,顽强地生长。

  对故乡农民来说,它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苇帘子。用芦芭盖的房子,冬暖夏凉。把芦苇杆锯成一截截后,可以做织布用的纡子轴、笔套,抽烟的又可以做烟嘴,它还是造纸的好原料。每年春节,给孩子们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发着特有的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脆又甜,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芦花可以做枕芯,贫苦人用它做芦花鞋,既保温又御寒。芦苇还可以当柴烧,芦灰又可做肥料……

  故乡的芦苇真是一种极其普通但具有极大用途的植物。

《故乡》读书笔记 8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故乡》读书笔记 9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 10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书笔记 11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读书笔记 12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笔记 13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书笔记 14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读书笔记 15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2)

——《故乡》读书笔记 菁选

《故乡》读书笔记 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书笔记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书笔记 1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书笔记 2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书笔记 3

  读王开岭的书,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思想也会随着他的文字不断深入,直至心灵的彼岸。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是啊,可与故土一起灰飞烟灭的还有家乡的风土人情、山山水水乃至活生生的“人”。

  “乡下人太少了”,沈从文的一声叹息正是良好时代应发出的忏悔。那黑黝黝的脸颊、生满老茧的双手与那一颗颗单纯而炽热的心都上哪儿去了?谁能知道、又有谁敢知道那一座座用“靡靡之音“与盲目闪烁的霓虹灯拼成的”现代化都市“的背后又有多少险恶呢?

  初读此书时或许会认为作者单单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忧心,殊不知他更忧虑的是渐渐泯灭的人性与*凡的***!

  人们的生活水*的确提高了,但请不要用精神食粮来填补物质仓库的贫瘠!若人世间还有一片坚定的呼声在“搬运者们”终会醒悟到精神的空虚才是最坏的结局!

  人的改变是悲剧的,而虫子——世间极卑微的生命,却用一声声“唧唧”、“啾啾”构成的永不跑调的生命之歌来赞颂自然、赞颂生命,这难道不应令人类脸红吗?

  一个好的时代,我认为是一个有魅力的时代——她有容貌、有气质、有修养。而一个坏的时代,大概是一个邋遢的时代,浑身散发着恶臭。更有甚者,它还对自然指手画脚,俨然一副暴君的模样。而人类正是这个暴君。再不醒悟,自然的`起义终将毁灭人类!

  光滑的白纸因为王开岭率直的文字而变得凹凸不*,上面写满了忧愤,画满了愤怒的感叹号、迷惘的问号与无奈的省略号??

  正如此书封底所言,这本书有着“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纯美的灵魂”。它作为上天的>礼物献给了语文、献给了青春、献给了人间,把人们从万劫不复的深渊中拽了出来,让人们忽又有了前行的勇气。

  王开岭,谢谢你!

《故乡》读书笔记 4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笔记 5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读书笔记 6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故乡》读书笔记 7

  长江口外,黄海之滨,有一个绿色的美丽的海岛。那就是我的故乡。

  二十几年在北国的大城市里工作,我常常想念我远在南方的故乡。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

  那密如蛛网的、纵横交错的清清亮亮的小河;

  那灿若彩星的、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各样芬芳的野花;

  那望去像铺撒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

  那朗朗秋空下熠熠耀目的、洁白如云的棉花……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线飘拂着,给乡村*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的狭长的叶子。

  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音乐,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按在小船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啰!开船啰!”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里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裹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塞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甜美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我对于故乡的芦苇,又逐渐加了一层钦佩以至崇敬——它几乎无所不在。凡有人烟之处,就有它蓬勃的生命。

  它不喜欢单个儿独处,而是集丛而生。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根根相连,叶叶相依,互为提携,相亲相爱,结成一个绿色的集体,因此再猛再烈的风也刮不倒它。

  它所求甚少。它从不占良田,不需要给它特别施什么肥,即使在十分贫瘠的土地上,它也能挺干抽叶,顽强地生长。

  对故乡农民来说,它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苇帘子。用芦芭盖的房子,冬暖夏凉。把芦苇杆锯成一截截后,可以做织布用的纡子轴、笔套,抽烟的又可以做烟嘴,它还是造纸的好原料。每年春节,给孩子们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发着特有的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脆又甜,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芦花可以做枕芯,贫苦人用它做芦花鞋,既保温又御寒。芦苇还可以当柴烧,芦灰又可做肥料……

  故乡的芦苇真是一种极其普通但具有极大用途的植物。

《故乡》读书笔记 8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故乡》读书笔记 9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故乡》读书笔记 10

  我学*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我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那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比较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齐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期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故乡》读书笔记 11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书笔记 12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读书笔记 13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书笔记 14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书笔记 15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3)

——《故乡》读书笔记 菁选

《故乡》读书笔记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书笔记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乡》读书笔记 1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故乡》读书笔记 2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读书笔记 3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故乡》读书笔记 4

  每次重读鲁迅的《故乡》,几乎都有一些相同的感受,强烈而又无从言说;这次再读《故乡》,也许能够稍微理清其中的感受了。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说道,他当时做小说不过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而自己“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故乡》同样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意图。

  悲哀是几乎贯穿《故乡》全篇的感情基调(回忆中与闰土相处的情景虽然色彩明丽、感情真挚动人,但也不过作为“现在”的对比而更显其悲凉;即使略带喜剧色彩的“圆规”——杨二嫂,也不免显出故乡之人的势利、卑微而让人心生对故乡的失望之情),正如作者所说,“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而这种悲哀,无疑在鲁迅见了闰土、在闰土“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时达到了顶点。至此,鲁迅所感到的一层“厚障壁”硬生生地隔开了他和闰土,儿时美好的记忆成为一种祭奠。对此,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说不出话”,他的默然,饱含了对闰土一声“老爷”的无声责备以及对此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

  到了鲁迅再次离开故乡时,他对闰土的印象“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时,又“非常悲哀”,而当他幻想着宏儿和水生能过上“新的生活”时,却又不免觉得“愿望茫远”了。可见,鲁迅终不能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这严酷的现实。

  然而,小说却未到此为止,鲁迅不愿将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传染给青年,他宁可自己背负着渺茫与虚无的痛苦,也要给青年们希望: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宏儿,他并不对小说情节、内容的表达有所影响,但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会发现,他的价值却渗透在《故乡》文末所要带给人们的希望之中。这样的安排,到了文末,甚至对开篇以来的感情基调也产生了影响,显出若干“亮色”,而使小说终不至于陷入无尽的灰色的忧郁之中。

  然而说到宏儿,却不能不将他与水生并举,他们在小说中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的是共同所起的一种对照相映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那么相应的,宏儿则是“二十年前的鲁迅”。如此,他们(宏儿和水生)则形成了和少年鲁迅与少年闰土的正衬、对照,和中年鲁迅与中年闰土的反衬、对比的一对巧妙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是深深地隐含着作者渺茫希望的。

  当时的鲁迅是信仰进化论的,他相信将来总会胜于现在,“希望是在将来的”。但当鲁迅站在两对关系(鲁迅与闰土、宏儿与水生)之外观察时,不免生出悲凉的感慨及唯恐后辈重蹈覆辙的担忧,他不愿他们过着“辛苦展转”“辛苦麻木”“辛苦恣睢”的生活(而这却是当时所能抉择的几乎所有的生活道路)。

  鲁迅创造出宏儿的形象,其实也是将自己未必真正感觉到的渺茫希望(“进化”的思想)透露给读者;然而,他自己内心所面对的或许只有黑暗的重担吧。

  再读《故乡》,我想我读出了鲁迅忍受绝望而给予希望、承担黑暗而透露光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的形象。

《故乡》读书笔记 5

  几年前我还一直沉浸在自己划定的圈子内,抱着“非名著不读“的信念,沉浸在大师名著的围城里不肯跨出一步。偶尔受老同学白玉稳之邀,和他闲聊蓝田文学圈,他给我提到在这儿有散文写得好的比如曹林燕老师,新诗写得好的有朱娟老师,古诗词赋有张效东老师、谭长征老师、贾毅老师、王福安老师等,小说写得好的有孙老师、祝老师、卞老师等,引发了我对蓝田文学圈的好奇与关注。后来在蓝田文学群聚会时看到曹林燕老师表演瑜伽,听别的文友说她的国画也画得很好,原来也是个多才多艺的才女。由此开始关注她的作品。每每看到她文章的题目,总是浸润着一脉书香,一缕诗意,比如《有露沾衣》《慢时光》《触摸一段温暖的时光》和《负暄》等,仿佛从《诗经》里款款走出,从陶渊明的诗里迤逦而出,从风景旖旎的杏花春雨江南温婉走过,单从标题一看,就足以让人沉醉。进而读她的文章,诗一样地富于张力和表现力的语言,让人总觉得这是用写诗的笔法写成的散文。

  今天拿着曹老师的新作《从故乡出发》看到孔明老师的序言里提到乡心如莲,我觉得这个比方非常恰切。曹老师的文章里那淡淡的乡愁,对故乡的人情风物,变换的景物,蜕变的民俗民风,如渐行渐远的背影,牵出长长的怀念和怅惘。乡心如莲,洗净铅华,一尘不染,清雅脱俗。

  以往我在读周作人的《乌篷船》、白先勇的《游园惊梦》、沈从文的《边城》《长河》萧红的《呼兰河传》梁实秋的《雅舍小品》等文章时有过这样的感受,读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雪国》《伊豆舞女》也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我从她的文章里似乎能感受到这些大师名家的影子,但仔细推敲,她是饱读名家的作品,博采众长的基础上独具面目,似又不全似,自成一格。这也正应了前人说的“似我者生,是我者死。

  有人说周作人的文章是西方工业文明碾压中国古老的农业文明时唱起的一首挽歌。确实如此。而今阅读曹老师的文章,书里的老屋、老井、村路、老牛和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都渐渐变成日渐模糊的回忆,蜷缩进满是乡愁的文字里,这是现时代社会转型时期,古朴恬静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逐渐被势头强劲的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碾压,古老的农耕文明正经历着痛苦的蜕变,农村人口不断涌向城市,给农村留下一个空壳子,或者只有老弱病残悠守着苟延残喘的老家。以往富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逐渐消失,代之而起的是钢筋水泥的森林,原来穿行在林子与瓦屋里的燕子现在再也找不见自己旧日温馨的老巢,欢快的呢喃与鸣唱会变成怎样的情调呢?是庆幸原来四面透风的柴房茅檐变成了坚固的水泥楼阁,还是留恋往日那种椽檩纵横叠架的老屋茅檐更适合自己筑巢垒窝呢?

  现代人都耳朵塞进了蓝牙耳机,听着DJ音乐,谁还会去耐烦倾听燕语呢喃呢?其中的欢饮与失落,纠结与怅然如同水墨在现实的熟宣上晕染开来。伴着对故人故事亲切的回忆,宛如曾经唱过的台湾校园歌曲《乡间的小路》《垄上行》《踏着夕阳归去》,扛着锄头,或牵着黄牛,从乡间纵横的小路回到炊烟升起的老屋。那熟稔的画面是几代人共同的美好的回忆。她的文章是对过去农耕文明的追祭,更是对未来美好新农村生活的期待与呼吁。

  曹老师的`这部书里有一组关于读书的篇什,给人的感觉是冬日晴明的暖阳下,沏一杯热茶,在窗前书案边或在阳台上茶几前,惬意地躺坐圈椅里捧一卷书,细心地品读。那读书的姿态应该是世上最美的姿态。行文中让人看到兰心蕙质阳光知性的女子对书的独特感悟,文字从容优雅,诗意温婉,字里行间仿佛让人看到一个优雅高傲的灵魂的高蹈于喧嚣的红尘之上。无需搔首弄姿顾影自怜,也同样无需字斟句酌,精雕细刻,但以她的深厚积淀和博学修养,提起笔来,温婉优雅的文字从笔端自然流淌出来,仿佛风行水上自然成文,没有明显雕琢的痕迹。但是你读起来有温度有深度有格调有情怀有境界有个性有魅力,让人如品好茶,也如品味美食,尤其是在浮躁之风甚嚣尘上之际,更是治愈现代人浮躁病的一剂良药。过瘾之余,品之再三,受益匪浅。材料的选取如同诗歌意象的选择,很精心也颇见匠心,情感的倾吐有节制,语言表达质感有特色,诗意氤氲,让人想起古人说的:“涵泳工夫韵最长。”

  总之这是一部很难得的散文集,放在我的书架上,与诸位大师名作比肩而立,毫无违和感,一样的大气,投射出别具一格的魅力。读她的散文,你会随着她的笔触,从她的故乡洋峪川出发,带着亲情与美好的回忆,带着诗情画意的乡愁,用精美细致的描绘,把窄峪川、洋峪川、汤峪水镇等蓝田人的故乡呈现在世人面前,也让漂泊在外的游子看到故乡的变化,回到生养自己的故乡,把她建设得更加美好,这或许是作者,也是所有爱故乡的蓝田人的共同心声和夙愿。

《故乡》读书笔记 6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此刻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资料,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经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比较,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书笔记 7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书笔记 8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笔记 9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故乡》读书笔记 10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 11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故乡》读书笔记 12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书笔记 13

  宫春虎先生拮取其“月是故乡明”之句,把情感与诗意严谨的结合,把其意境淋漓尽致地展现于画作之中,真是高妙至极。

  画作那深邃的内涵、超凡的意境,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其张力与感染力是对《月夜忆舍弟》诗意的延深。倘若大诗人杜甫地下有灵,也会赋诗相和的。

  《月是故乡明》呈现给人的是一个高度净化的世界,广褒无垠的天空靜寂、秘奥、空灵、超然,景色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纯洁无暇。

  画面太静了,静的出奇!静谧的夜晚,苍穹中一轮明月在遥远的天际喷薄而出,儿马深情的眺望皓月,马驹儿在凝视远方,母马似乎在马驹儿耳畔私语什么,是在叮咛?嘱托?教诲?倾诉…,留下的是三匹马的背影,其意只能由赏阅者去畅想了。

  赏阅中画面带来无限的遐想,脑海中萦绕出无数的明月赞歌,“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骆玉笙先生的一 曲悲怆高亢的《重整河山待后生》,既唤起了对外辱的愤恨、勿忘的国耻,又勾起对母亲的思念。“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带给我的是思乡之情。马儿的背影,又何曾不使人想起朱自清那令人感怀的《背影》,让人又重新感受父亲对子女的'博爱。 《月夜忆舍弟》使我倍加珍惜兄弟姐妹情…

  宫春虎先生对生活有着细密的观察、深入的体验,委婉的以画马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抒发自己真挚的情感。他爱马,并以旷达的胸怀、无疆的大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画马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持之以恒地探索、提高、升华、创新,日臻完善了画马艺术,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的移情画的风格体系。

  “(徐)悲鸿画的是奔跑的马,拉车的马,(赵)望云画的是耕田的马(张大千)。宫春虎画的是移情的马。

  遣词造句中的双关语、多关语已屡见不鲜,而在一幅画作之中能表现出多重主题,实为罕见!深奥之处在于不同的观阅者有着不同的体味,画作既表现了人们对和*的祈盼,又展现了对家乡的思念。既有乡愁,又有寄情。恬静的夜晚没有喧哗,见不到浮躁,我们期望的不正是有一个和谐的社会、和睦的家庭吗!那马的背影又何不使人想起朱自清先生脍炙人口的《背影》。三匹马所隐喻正是和美的仨口之家吗!

  宫先生在画中寓情于马,以马喻人,以马拟人,创造性的把社会、人情、生活、大爱移情于画马之中,境界极高,内涵丰富,形象多样,胸怀宽阔,积极向上,勇于创新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和丰富的审美价值,是绘画艺术的杰作和珍品,代表了画马历史的新高度。

《故乡》读书笔记 14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书笔记 15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4)

——优秀读书笔记菁选

优秀读书笔记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第二次看《傅雷家书》,不但使自己浮躁的情绪有所*静,也燃起了对生活的新的动力。傅雷作为翻译家,学术上的成就自不必说,他在音乐、诗、画方面的造诣也颇深。最令我佩服的则是他开阔的胸襟、广阔的视角及个人的品格和修养。读他写给儿子的信有一种静水深流的感觉,深沉隽永。而他对儿子的关心可谓事无巨细,这种关心更多的是体现在精神层面上的。

  其实我自己也是个比较注重精神生活的人,与朋友交也喜欢思想上的交流甚于与朋友共事。只可惜知音难求,在人际关系中总觉得有种如履薄冰,曲高和寡的感觉。幸而书给了我很多精神上的.引领和安慰,能让我在没人陪伴的日子里丰富而充盈。

  想想处于这个年龄段的自己真的是有很强的塑造性,思想、情感、认识上时常发生着多么大的变化啊!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11种的困难,他们为了取到真经,挑战了八11种的困难,还受了许多伤呢……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 意志坚强,慈悲善良。 是1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傅雷这个名字记得起初只在基本外国小说封面上看到过,是一个翻译家。而真正开始对他有印象有所了解,是在前年的暑假,那时在学校的带领下和班上同学在东莞的.一个工厂打工,在极为苛刻的情况下,我竟然用生病等招数请了半天假来到书店买书,而一本《傅雷家书》让我开始了对傅雷的认识。

  不过那个时候没时间仔细阅读,而在这陆续的时间里,或许由于心智尚未达到自己想象的境界很难真正静下来阅读,知道耽搁到现在,在暑假的最后半个月里我从广东回到家里,很久没有这样在家悠闲地度过将*半个月的悠闲暑假了,也正是这样的机会让我有时间并静下心来好好地看看它了,多么希望有一天能够用交流来形容我们之间的对话,若能如此,想必我的人生一定会是能够无悔的了吧。

  今天,我读完了曹文轩的《根鸟》,深笔记触。

  根鸟走入了茫茫沙漠之中,骆驼队为他的寻找增添了一丝生机。可是骆驼队里没有一个人相信根鸟,一位老者对他说:“别管其他人说什么,只要走你自己的路就行了。”正是老人的鼓励,使他增添了勇气,继续向前走。

  是啊,生活中的我们不也如此吗?每次自己定的目标低或高时,自己说的话坚定或犹豫时,别人总喜欢来评价你,在你听后,自己的信念也便就动摇了,之后全然否定自己的想法。我们就应该要在别人的谈论与评价中学会坚定自己,肯定自己。

  一次体育竞赛中,她报名参加了自己不擅长的`长跑,别人都说她跑不好,她不行。她最终坚持不住,还是选择了放弃。

  别人的评价是好还是坏,我们不用在意,要用行动去说服别人,要在他们的闲言碎语中坚定自己的目标与理想。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一、卢米:

  主人公简介:

  即亨利·米根,本书的主人公。他是英国伦敦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出生刚六个月时,被心胸叵测的叔叔偷走,扔到法国巴黎的街头。他起初被一户贫苦农家收养,厥后跟随一位江湖艺人流浪卖艺,历经生活的苦难,遍尝人间的辛酸。最后,终于回归故里,与失散一三年的生母和弟弟团聚,过上幸福完满的生活。 寒假期间,我和怙恃一起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以为这本书时而悲凉,时而欢乐,时而动人,时而激动,令我耐人寻味。

  一、卢米:

  故事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的一个贵族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产业,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雷米跟随维泰利斯浪迹天涯,有过无数的痛楚经历。然而,不论情况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心,凭着坚强的意志,克 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而且戳穿了叔父的阴谋,返回大庄园的古堡里, 过上了全家欢聚的好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和爸爸妈妈的心都被深深的震撼了。我以为一位同我相仿年龄的孩子经历了那么多苦难,风吹浪打,他始终没有倒下,面向扑来的困难,勇敢的克服,这让我很佩服。我想说:“雷米你真棒啊!在费力的生活下也能生活下去,还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怙恃.真让我佩服啊!”苦儿流浪记读书笔记

  二、皮大斯老公公:

  卢米的恩师,一位正直仁慈、多才多艺的江湖艺人。他从卢米养父手中租来卢米,带着卢米和他的小戏班到天下各地上演,靠上演卖艺为生。他教卢米识字读书、学*音乐;他还教导卢米培养坚固意志,面临干瘪怎样坚强生活,想把卢米造就成为一个意志刚强、不畏困难的人物。

  卢米情同伯仲的摰友。他富有上演才气和音乐天赋。少年时期在戏班上演卖艺,经常遭到师傅的荼毒,后被赶出戏班,与米卢结为知己摰友,一起流浪上演。厥后,在米卢母亲的资助下,他专攻音乐,成为著名的音乐家。

  这篇文章是邓启耀叔叔写的,写了老人与海鸥之间的情谊,这篇课文让我深受启发。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老人整天给海鸥送食,数十年如一日。老人不但给海鸥起了名,还把它们当做了亲人,老人死后,海鸥们喂海鸥送行。

  从老人整天喂海鸥,我知道了老人很爱海鸥,因为老人喂海鸥一两天可以,可足足喂了十几年,自己省吃俭用,把剩余的钱给海鸥买食物了。

  老人给海鸥起了名字,这可见老人把它们当做了自己的儿女,儿女和父母亲是最亲的'一家人了,可见老人是多么的爱海鸥。

  海鸥来为老人送行,我知道了海鸥很舍不得离开老人,因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送老人。

  从这篇课文中我懂得:人与动物之间不仅可以做朋友,还可以当做自己的亲人。

  不久前我看了一篇培根写的《谈读书籍》,从中收益非浅。感觉里面句句都是真言,使我对读书籍有了新的认识。

  “读书籍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其说的是读书籍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前人留下的宝贵知识和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减少我们以后的学*和工作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但是读书籍又不能费时太多,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不易太盛,太盛则矫。因此我们要善于挑选,只因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籍还可以补先天的不足,而经验又能补读书籍的不足,盖天下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籍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籍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人不是生来就知道任何事的',都是经过慢慢积累,以补先天的不足之处。而积累的经验多了又能补读书籍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书籍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句话说,有只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而且不可尽信书籍中所言,也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该仔细推敲思考。读书籍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我们要多读书籍,读好书籍。同时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涉猎,盖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550字《西游记》读书笔记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红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蒙娜丽莎是一幅世界名画,她诞生于达芬奇的笔下,今天我们就学会了有关于蒙娜丽莎的课文。

  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看见蒙娜丽莎的感受够,蒙娜丽莎的眼神是那样柔和与明亮,嘴唇看来不像是涂抹的色彩,而是真的血肉。仔细看她的颈项,你会怀疑血液真的在里面流动。

  我仔细地观察插图,蒙娜丽莎仿佛要跟我说话。我仔细观察她的微笑,可她的微笑却难以让人捉摸,有时我看着有些喜悦,有时看着能让人觉得十分亲切,还有时让人觉得略含悲伤,她真是有七分微笑,三分迷离。

  我再看看她的.手臂,那一双放在腿上的手,带来了十分强烈的立体感,如果你仔细盯着这双手,你会觉得她在动。

  达芬奇真是一个绘画的天才,他把人都画活了,感觉蒙娜丽莎随时可能从画中出来,难怪蒙娜丽莎是幅画可作者却说和她相约,我真佩服达芬奇,他的画技是在太高超了。

  上一星期我读了《小布头奇遇记》。小布头是老师捏出来的一个布娃娃,他和苹苹是好朋友。吃晚饭的`时候,小布头淘气的从酱油瓶上跳到苹苹的苹苹的饭碗里,弄得饭粒撒了许多,苹苹生气了,小布头就跑了,开始了他的奇遇。他遇见了小电动机,小芦花,大铁勺,鼠老五和她的弟兄们,最后小布头被带到老鼠洞里。郭伯伯吧小布头救出来了。小布头又碰到田阿姨,大娃和二娃,小金球和黄珠,小布猴和小黑熊。最后大娃把小布头带给了苹苹。苹苹和小布头见面后非常高兴。

  读了这本书后,我要像小布头学*,做一个勇敢的孩子,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做一个喜欢交朋友的孩子。

  短篇小说的魅力无限啊,经过几天停停看看读读,《十二个明天》就读完啦,整体还是不错。

  我的感觉是踏实,里面选的章节都是与当前主流的前沿科技接轨的,接地气,区块链,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等,立足于当下比较热门的科技,展开思考,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展现未来的科技发展趋势。

  现在回想里面的章节,结合这段时间的'涉猎,其中有一个还是挺新鲜的,对我而言。

  昨天正好在刷微博,看到一个比较给力的科幻短片,主题是科幻与环保,真的挺不错。由此想到不久之前看到的一则新闻报道“一只腐化的海鸟身躯里全是人类丢弃的垃圾”“一只海龟被一根塑料刺穿鼻子,好像就是塑料,反正也是人类丢弃的垃圾”等等,触目惊心。正好读到《机器生物》(ChineLife)章节,里面人类为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区域环境创造的机器生物失去控制后野蛮发展,由此分化为两个团体,战争由此拉开。属于暗礁控制的团体开始和人类接触,并不是我们现在的人类。在一个雇佣小分队的协助下,代表团向暗礁核心出发,结果小分队基本全员牺牲,只有主人公骑着暗礁派出的生物返回工厂(家),最后主人公毅然做出选择,毁了机器生物,人类的自由意志不可剥夺。

  暗礁大概就是高级的人工智能,具有自主的思想。他的机构和阿西莫夫《银河科幻系列》中的盖娅相似,个体即整体,很有哲学的思想。

  里面有的章节读了两遍,好东西要慢慢回味,同时我也在思考自己阅读的方式方法,提高自己阅读的质量,化在实际生活中,左右逢源。

  最*读了《傲慢与偏见》,颇笔记受。本书作者是简·奥斯丁,她是英国小说家,她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在父母的指导下,在她20岁左右开始了写作。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充斥英国文坛的只是“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而奥斯丁的小说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英国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

  《傲慢与偏见》就以喜剧为结局,讲述了四段婚姻:简与宾利先生的一见钟情,让双方步入爱河;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存在了许多误会,后来误会化作了理解,加德纳夫妇把伊丽莎白带到了德比郡,二人结为伉俪;而轻浮放荡、爱慕虚荣的莉迪亚和满是虚伪的威克姆草率冲动的在一起,让街坊邻居说尽了闲言碎语;柯林斯与夏洛特仅仅追求物质生活,让贝内特太太头痛不已……

  四段婚姻,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前者追求真爱而后者追求物质生活。当然,《傲慢与偏见》中不仅仅批判了后者的愚昧无知,还有上流社会中的太太们思想上的封建:认为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女、亲人。总是傲睨自若的.对待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使得普通百姓总是片面的看待他们,可能他们很善良。但在人们的交往中,普通百姓仍持有对他们的偏见——他们很傲慢!

  其实我认为那些无权无势的人的偏见是不错的,倘若那些上层人士放下架子、和善待人,那么不仅仅是简,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达西先生的婚姻那么顺利,整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

  “《时间简史》是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著作,全书共十二章,讲的全都是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在该书里,霍金探究了已有宇宙理论中存在的未解决的冲突,并指出了把量子力学、热动力学和广义相对论统一起来存在的问题,该书的定位是让那些对宇宙学有兴趣的普通读者了解他的理论和其中的数学原理。

  该书自1988年首版以来,已被翻译成40种文字,累计销售量达2500万册,成为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摘抄于360百科)

  记得我手上的这本《时间简史》还是读大学的时候购买的,那会一心想读点高大上的书,想让自己与众不同一点,于是买了这本《时间简史》。书刚到手的时候,我满心欢喜,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了起来,然而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空间和时间》,就实在看不下去了,里面的关于各种物理理论,什么半人马座α,光脉冲等包括里面的配图枯涩难懂。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本书在书架上一趟就是好几年,直到20xx年3月14日打开微信朋友圈,被一条消息刷屏——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去世,很多朋友晒出《时间简史》,以此缅怀这位伟大的物理学家。于是我也不甘落后的从书架上找出这边书,擦了擦上面的灰尘,坐在书桌前看了起来。

  再次翻开这本书时,内心*和了许多,少了些浮躁,虽然里面的物理理论还是看不懂,但最终还是坚持把这边书看完了,从中也有些许的收获,脑洞也打开了不少。下面我将说说自己本人认为书里面有意思的地方,可能有些地方理解错误,不需要计较,只凭个人的兴趣。

  第一个有趣的脑洞:关于宇宙的一些猜想

  1、宇宙起源于大爆炸,这个脑洞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也普遍都这么认为,意思就是我们现在生活的浩瀚的宇宙,其实最开始是一个密度无限大的奇点(就把它想象成一个很小很小的,但又很重的小球),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一天这个奇点就发生了爆炸,然后不断的膨胀,爆炸的碎片向四周散开,经过长时间的演变,就变成了我们生活的地球,以及行星。

  2、我们生活的宇宙就像一个斑点气球,气球上的斑点就相当于各个行星,其中有一个是我们的地球。闭上眼睛,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生活在气球的一个斑点上,随着气球越吹越大,气球上其他斑点是不是就会向不同的方向远离我们所生活的斑点,从而可以知道气球在膨胀。同理:地球其实是宇宙上的一个斑点,上帝(也有可能不是上帝)把宇宙越吹越大的时候,其他行星就会离我们远去,从而我们观察到宇宙在膨胀。

  3、宇宙其实不止一个,第一,我们生活的宇宙和其他宇宙就像地球和行星的关系,相互吸引,相互旋转。第二,宇宙像俄罗斯套娃一样,大宇宙套着中宇宙,中宇宙中还有小宇宙。第三,我们生活的宇宙其实有很多维度的,只不过我们人类只能感知到四个维度:三维空间和时间。剩下可能还有十维,十一维,甚至更高维度,我们无法感知到。并且这些维度是可以展开或者折叠的,就像我们*常使用的纸一样,可以任意折叠。

  第二个有趣的脑洞:关于时间的猜想

  “大江东去浪淘尽,奔流到海不复还”,在我们的观念里,时间就像大江一样一路向东流向大海,从来都不会倒流。然而在《时间简史》里就说到了一个猜想——时间可能是一个闭环,把我们包裹在里面。只不过这个圆环非常大,而我们生命体从生到死,只是走完这个圆环很小很小(可以忽略不计)一段。所以在我们看来时间是不可逆的,像一条直线无穷无尽。

  2、现在穿越剧非常火爆,动不动就穿越回古代当个格格,王爷,王妃什么的,看的人好生羡慕,只苦于找不到穿越的方法。其实在《时间简史》里就有时空穿梭的方法,不过不是电视剧里写的:摸电门,出车祸,还有脑袋撞一下这么简单,而是要找到一个叫虫洞的东西,而且说了虫洞可能就在我们周围只是我们看不到,说不定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的某一天就能实现穿越。

  当然,有可能未来人已经穿越回来了,只是我们不知道。因为穿越就像玩游戏一样,有他严格的规则——不可能改变历史。仔细想想其实每个人都是历史的产物,想象一下,如果未来某个人穿越回来,改变了历史轨迹,那么未来的事情都会改变,换句话说未来的他就会消失,那由未来穿越回来的这个他也会消失,那么等于没有穿越,历史也就不可能改变。

  第三个有趣的脑洞:瞬间转移

  喜欢看科幻片的'朋友都应该看过这样的场景,在电影中一个人只要借助一个小仪器,比如手环,手机或者按一个按钮就可以实现瞬间转移,从一个城市去到另一个城市,大家一定非常羡慕,多么希望自己也能瞬间转移,想去哪就去哪。在《时间简史》里也说到这个场景,不过没有电影里面那么炫酷,看起来还有点恐惧。

  其实宇宙万物都是有很小的粒子组成的,比如:分子,原子,中子,质子,电子,夸克等甚至更小的粒子,在《时间简史》里说的瞬间转移正是基于这个理论,比如说你在北京想要通过瞬间转移的方式去伦敦,那么需要在北京对你身上的粒子组成,排列等进行扫描分析。然后把分析的数据同步传输到伦敦,在伦敦的电脑就可以根据这些数据用粒子拼凑一个一模一样的你,而在北京的你会被打散变成粒子。换句话说理论上瞬间转移其实是在另外一个地方复制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你,这个复制品拥有你的一切,包括基因,思维,记忆等等,而你的本体被摧毁了。

  我一边看书一边就在想,这种瞬间转移过去的我还是我自己吗?万一电脑程序出现错误,我不就会彻底消失了吗?还有在摧毁本体的时候会不会疼?

  好了,《时间简史》就分享到这来,其实里面还有很多脑洞,比如关于黑洞,宇宙为什么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还有些就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了。有兴趣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展开自己的脑洞翱翔于宇宙。

  今天我终于把长袜子皮皮看完了,它是由瑞典的女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奶奶写的,由英格丽德万——尼曼画的

  如果没有林格伦奶奶写出这么生动有趣的文字,我们就不会想到皮皮有多么可爱。天真;如果没有尼曼奶奶画出这么栩栩如生的人物,我们就不会看到皮皮等人物的样子。只有把文字和图画合在一起, 才会有今天这么鲜活的皮皮。

  皮皮这本书是林格伦奶奶写给她七岁的小女儿的,这本书出版后就得了国际安徒生奖。长袜子皮皮这个名字是由林格伦七岁的小女儿卡琳起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佛拉伊姆·长袜子。下面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她吧!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缝一块红布,那缝一块红布。她的又长又细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5)

——读书笔记菁选

关于读书笔记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用虔诚的心态翻开了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当看完第一章时,我就被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祥子怎么样了?他又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带着疑问,又仔细地读了起来。随着剧情的深入,读的又愈发不可收拾,两天时间竟然把整书都读完了。

  反应过神来,就开始琢磨这本书与书中的人物。祥子这个人个性是很鲜明的——在北京城里“拉活儿”,为了一辆新车而一直地拼命地挣钱,而自从拉那次骆驼开始,就是他堕落的开始。

  此后,他更加倍卖力拉车,甚至于硬抢老车夫们的生意,祥子也很受车租车老板刘四爷的信任,每天把车子还了以后,在他车厂里过夜。刘四爷又凶又丑的女儿虎妞也看上了淳朴老实的祥子,竟将祥子灌醉,以身相许。祥子感到羞耻,于是便离开刘家到曹家拉私人包车。

  本来祥子在他的`新雇主——一个与蔼的社会主义者的慈祥照顾之下,是可以换回曾经的纯洁的,而虎妞确假装说自己怀孕了,当祥子的所有积蓄都被一个侦探没收时,他只好回到了刘四爷家,而刘四爷父女对立局面已经形成,祥子与虎妞被迫搬到贫民窟中。

  虎妞的冷嘲热讽让祥子十分崩溃,而邻居小福子让祥子有些安慰,虎妞难产死后,祥子甚至想娶小福子,而想到要养活她一家人,祥子惊呆了。他终于搬到了别的地方。

  祥子的心情遭透了,整天抽烟喝酒,当他得知小福子上吊死后,他完全垮了,整天在北京城中给死人与婚礼举小旗,不知何时也把自己埋起来!

  祥子的事迹给人最多的是伤感与无奈,追求的丧失是十分可怕的,老舍来到满目疮伤的中国时想得尤其如此。

  人在社会中生活,受到社会的制约,他的道路是由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他所属的社会地位,他与社会的生活画面上,在他与各种社会力量的复杂关系中凸现出来的。他的悲剧,主要是他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产物。

  读完杨澜的《幸福要回答》,好多语言给了我深刻地启示,细细品味韵味颇多,顾摘录,以自勉。

  1、人生最没有悬念的事情就是我们都会变老,人生最大的悬念则是我们会如何变老。女人的相貌在岁月中悄然变化,更大的变化在于心态。——杨澜

  2、爱情是一颗心遇到另一颗心,而不是一张脸遇到另一张脸。

  我们的心会改变我们的脸,而不是脸改变心。——苏菲

  3、烦躁不会改变别人的做事节奏,唯一改变的只是自己的长相而已。

  4、一种关系的品质,要看关系中的两个人是否因为在一起而成为更好的自己。美好的关系应该是相互滋养相互成全的。

  5、婚姻是有生命的机体,当他生病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用离婚这把手术刀把他切掉?不一定!我希望通过自己的'经验去为他治疗。假如真的濒临死亡,我希望能给他临终关怀,让每一个人都有好的安置。

  6、去爱,很简单;但会爱,有点难。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培根

  7、人有6种与幸福相关的人格特质:智慧、勇气、仁爱,正义、节制和精神卓越。而这6种品格又可细分为24种优势:比如智慧包括好奇心,喜欢学*,判断力、创造力、洞察力和社交能力;勇气包括勇敢、毅力、守信;仁爱包括慷慨、爱与被爱的能力;正义包括公民精神、公*心和领导力,节制包括自我控制、谨慎、谦虚;精神卓越则包括对美的欣赏、感恩、宽恕、乐观、信仰、幽默和热诚。

  8、幸福五要素:成就、积极的情绪、爱好、关系、价值感。——马丁.塞利格曼

  9、做出选择,需要勇气;接受选择的结果,也需要勇气。

  10、人的成长要遇到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而是人与社会,也就是人与人的矛盾,三是人与自己的矛盾。克服这三种矛盾的过程,是遭遇成长阵痛的过程,是更加清晰了解自我,摆*各类关系的过程。——哲学家 罗素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叫才山羊和黑山羊,讲的是有两只山羊住在桥的东西边,一天上午,天气晴朗,两只山羊都要到河对岸的外婆家去玩。

  真巧,他们同时来到独木桥头。白山羊一边哼着歌一边头上了独木桥,黑山羊正想着到外婆家后该怎么玩儿,低着头的他也走上了独木桥。一会儿,他们都走到了桥中间。白山羊说:“让开,让我先过。”黑山羊抬起头说:“为什么你先过?是我先上桥的,应该你让我先过。”白山羊不服气地说:“明明是我先上桥的,为什么要让你呀!你应该让我才对。”“你应该让我……”“你应该让我……”两只山羊越吵越凶,竟然打起来了。白山羊心里想:“我是最棒的,他那里是我的对手啊!我非要给他让路不可吗?”他把头一低,拉开应战的'架势,和白山羊顶了起来。两只羊使得劲儿特别特别的大,独木桥开始摇晃起来了。

  “扑通!”两只不讲礼貌的小样掉进河里了,他们拼命挣扎,好不容易使自己的透漏出来,白山羊和黑山羊都尽力伸出前腿,可他们不会游泳,费了好大劲也没能成功。“救命!救救我们——”他们大声地喊起来,幸好对岸的羊外婆听见了喊声,赶紧把他俩救上来了,两只小羊这才意识到自己不讲礼貌,后悔极了。

  看完故事,我想起都市频道作的第一现场报道:两名大巴司机为了抢道行驶,结果两车相撞,两名大巴司机甚至还下来打得头破血流,甚至还住院了呢,交通因为他们的互不相让,赌赛好长时间。反过来想想,要是他们能够礼让三分,文明行驶,情况就会大大不同哦!

  心中的七色花——读《公主的城堡》有感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杨梅希果的愿望就是找到七色花,把自己变得更漂亮一些,再让她的朋友重见光明。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翻开《公主的城堡》,你就能找到答案。

  杨梅希果是一个小学生,在学校评选“甜蜜使者”的时候,她碰到了本世纪最强劲的对手-----秋芊。看同学们的表现,秋芊好像处处都比她强,杨梅希果有点不服气,于是,她决定找到七色花,来实现她所有的愿望,就这样,她一个人悄悄地踏上了去桂林的路程。在旅途中,杨梅希果还碰见了一个双目失明的.小女孩。杨梅希果很同情她的处境,她决定找到七色花,一定要分她一朵。可是,好景不长,杨梅希果翻山越岭,不仅没有找到传说中的七色花,还让父母担心至极。唉,小小的七色花,你到底在哪里呢?

  我想告诉杨梅希果,七色花其实就在每个人善良的心中,如果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你都会很快乐。

  七色花,就在心中……

  填词既称倚声之学,不但它的句度长短,韵位疏密,必须与所用曲调(一般叫做词牌)的节拍恰相适应,就是歌词所要表达的喜、怒、哀、乐,起伏变化的不同情感,也得与每一曲调的声情恰相谐会,这样才能取得音乐与语言、内容与形式的紧密结合,使听者受其感染,获致“能移我情”的效果。

  先生所言布衣深以为然,填词之初节拍与歌词所要表达的情感变化应该完美统一,与每一曲调的声情相和谐。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音乐与语言的协调性,内容与形式更紧密的结合,才能做到感染读者,得到读者的共鸣。

  这样的要求对于初学者来说很难做到,首先初学者对于格律的要求还没有掌握好,字句的运用还不够娴熟。在这样的状况之下根本不可能去考虑节拍的问题,更不可能去考虑与情感变化的协调性,曲调的声情只能靠自我的感觉去完成。结果出来的作品不够顺畅自然,字句漏洞百出。声调与情感变化天差地远,无法达到诗歌要求的统一性。

  北宋音乐理论家沈括就曾说过:“唐人填曲,多咏其曲名,所以哀乐与声,尚相谐会。今人则不复知有声矣!哀声而歌乐词,乐声而歌怨词,故语虽切而不能感动人情,由声与意不相谐故也。”(《梦溪笔谈》卷五《乐律》)“声与意不相谐”,由于填词者对每一曲调的声容不曾作过深入的体味,尤其在词体逐渐脱离音乐而不复可歌之后,学者只知按着一定格式任意“填”词,尽管*仄声韵一点儿不差,但最主要的各个曲调原有的声情却被弄反了,那当然是很难感动人心的。譬如《六州歌头》,只适宜于抒写苍凉激越的豪迈感情,如果拿来填上缠绵哀婉、抒写儿女柔情的歌词,那就必然要导致“声与意不相谐”的结果。

  先生所论前人填词多用词牌名原意,每一个词牌的愿意和曲调的安排有其独特性。先生列举出的《六州歌头》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这个词牌的基调是苍凉激越的豪迈情感,如果写成缠绵哀婉、儿女柔情就大错特错了。词牌的'曲调安排已经限制了词牌的具体内容,超出词牌的特点就是大笑话了。

  南宋初期的程大昌就曾提到:“《六州歌头》,本鼓吹曲也。*世好事者倚其声为吊古词,音调悲壮,又以古兴亡事实文之。闻其歌,使人慷慨,良不与艳词同科,诚可喜也。”(《词林纪事》卷九引《演繁露》)这就说明此一曲调的声情是只适宜于表达激越怀抱的。现存宋人作品以贺铸为最早。南宋初期此词填的最多,也恰恰反映了时代特点。

  先生列举的前人评说和具体事例,进一步证明词牌的独特性。《六州歌头》这个词牌只能是音调悲壮的情调,使人闻其歌,心生慷慨。如果真的填成艳词,就是不伦不类了。

  如果,能够回到过去,无论是天真无邪的童年,奋力拼搏考学生活,还是放荡不羁的青春年少,只要能回去,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更完美的打算,要好好的经历,回味,享受,拥有,并把一切曾经的遗憾,缺失,找回来,企图改变,让他在以后的回忆中更加美好,或者永远停留。

  《流星旅行车》中的红色奥德赛可以带着想一下子死掉的一雄回到对于他来说非常重要的时刻,重新经历,却不能改变。这不是神话,不是科幻,但却类似与现实,一雄试图改变自己造成现在这样惨状的所有曾经犯过的错,努力了,但一如既往。一直认为很幸福的三口之家,儿子因为升学考试的落榜而变得自闭,暴力;妻子经常夜不归宿;本以为还算稳定的工作也因为经济衰退即将被裁员。生活中的种种不幸突降到这个背叛父亲旨意,拒绝继承家业而独自拼搏奋斗的中年男子头上。他崩溃了!对于人的生活来讲,一雄说不出自己错在了哪里,只是一雄在以往的日子点滴里,没有注意到,没有选择对,错失了一些能让生活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机会。对于错总是一念之间,如果最终是坏的结果,那当时的选择就是错的,如果最终是好的结局,那当时的.选择就是对的。可又有谁可以像一雄一样,搭乘红色奥德赛轿车,预知了未来的结局,重返现实的生活,去重新经历。结局,只有在经历之后才能知道。人只有经历了,才能体会生活的真谛。

  旅行中,通过红色奥德赛的主人,桥本和健太这对幽灵父子的帮忙,同样他们也得到了帮助。一雄见到了和自己同龄的父亲,见到了自己没有真正认识过的儿子。以往和父亲的种种恩怨,好像通过这么一场莫名的旅行,改善了,在另一个世界,和自己同龄的父亲成了朋友,说出了不曾想过,没有说过的心里话,做了不敢做的事。“天底下哪个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死在自己前面的?”“如果我还有三天的命,就把这三天给阿雄,让他能够回去……”一雄作为丈夫,父亲,儿子,员工,承担的责任,付出的担当,恰恰是现实生活中中年男子面临的。不是男人无法真正理解,男人真的很累。无所谓好与坏,总是有不尽人意之处。对于幽灵,也有他的心愿,希望由于自己为了讨好儿子而学*开车后第一次带儿子出去游玩而双双丧命的只有八岁的继子,能够重新投胎,面对死掉了的事实,离开他这个很糟糕的继父。听起来,都凄惨。可就是这样的,一对幽灵,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一对新的朋友,开着他们的红色奥德赛,拉着各式各样的即将死去的人回到曾经的世界。

  作者通过一雄,通过书中三对父子关系的描写,恰如其分的描绘了父子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让你不知不觉的为自己是一位母亲而无法体会父子之间这份感情而遗憾。瞬间我也想搭乘这辆奥德赛,是否我也可以回到曾经某个瞬间,重新度过一下我的生活,或许也能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有所改变。

  旅行结束,一雄回到了这个一堆麻烦的现实生活,却不再想死掉。他整理房间,清洗卫生间,洗衣服,做饭,面对儿子,妻子下定决心重新生活。穿越时空的叙述手法,让你轻松的在主人公的故事中游走,感受。更多的体会了父与子之间的悲与苦,疼与痛,似乎没有什么笑点,都是那么让人心痛,感伤,流泪。其中的一句“父母最大的痛苦,不是看到孩子伤心难过,而是看到孩子用弱小的心灵独自承受着伤心难过的事情。”让我瞬间想到了我和我的孩子,他是在伤心难过,还是在承受着伤心难过的事情?他很弱小,我要保护他,他的身体,他的小心灵。

  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什么大圆满,但是却给了人希望。让读过的人可以感觉到似乎也有自己的一点点影子,人总是在给自己勇气,决心,坚持,努力。在面临即将崩溃的瞬间,找到一颗救命的稻草,继续残喘。

  人海茫茫,蓦然回首,却发现他们在人海里熠熠生辉。他们是谁?他们就是《水浒传》中梁山上赫赫有名的英雄好汉。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的塑造出了梁山108位好汉的形象,而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武艺高超,谦虚忍让的林冲,是他,让我知道了什么叫英雄!

  英雄,肯定得武艺高超了。在《林冲棒打洪教头》这一章节里,洪教头用尽浑身解数,而林冲只是把棒一横,往后轻轻一退,再抡起棒一扫,就把洪教头给打得落花流水。此番武艺谁堪比?

  觅得绝世武学,练得盖世神功就算英雄吗?那兄台你就大错而特错了,该出手时就得出手,该忍得时候就得忍。林冲,正是这样。洪教头口口声声称他为犯人,可林冲却不露声色,先是给洪教头让座,又对他躬身施礼,这是为什么?因为庄主柴进厚礼款待,而洪教头正是柴进的师傅,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林冲不想让恩人柴进难堪!知恩图报,心胸宽广,此番忍耐力谁堪比?

  何为英雄?林冲真得给我们许多启示。每天一进学校,就传出“谁和谁打架啦”“谁又把谁的铅笔盒摔破啦”,争执之声此起彼伏。我们已经是校园里的大哥哥大姐姐了,难道我们非要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斤斤计较,最后弄得两败俱伤吗?“世界上最大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大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大的是人的胸怀!”林冲就是这样一个胸怀若谷,谦虚忍让的人。不要再对别人睚眦必报了,不要再对小事耿耿于怀!相信大家看了《水浒传》以后,一定会对“何为英雄”这个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

  读读《水浒传》吧!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情景,必定让你心旷神怡,回味无穷;千回百转的感动间你也一定会领悟:什么才叫真英雄!

  少年时,鲁迅更像一则笑话。“……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枪,立仆。” 同学们忍不住笑。“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大家几乎笑成一团。“立仆”——这就是我当年对鲁迅最深的印象。

  还算是个青年的时候,鲁迅忽然变得像个朋友。他绝不会高不可攀。他好像那个夜深人静,开始借着醉意与你攀谈的故交,你看着他,突然发现你之前 竟然没有意识到他是这样一个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其实也不会跟你掏心挖肺,不然他要说的你早就懂了。他不会说:打倒封建礼教!但他也许会说:我想应该可能大抵还是如此吧。

  在他嘴边滑过的虚词无一不在诉说他的彷徨与矛盾。

  而我觉得他的“彷徨”是从《呐喊》就开始了,《彷徨》只是将已有的怀疑进一步展现出来。如果要在这两册文集之间硬作划分便无法解释为何《呐 喊》中的《故乡》会与《彷徨》中的《祝福》读来如此相似。真的呐喊者多少要有点义无反顾,向前走了一步便要走第二步。口号也要洪亮而明确,这才算是呐喊。 鲁迅却说:

  “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 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 (《呐喊》自序)

  这不是一个呐喊者的口吻。一句“本以为……但或者也还”道尽了内心的千肠白转。原来的“本以为”就带着一丝不确定,因为是自己以为,不知是否 真是如此。接下来的转折,转的似乎不干不脆,是带着犹疑和猜测的转折。由此引出“呐喊”的主题,丝毫没有斗志昂扬。下一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对呐喊 这一举动做了诸多限定,不仅只是“有时候”和“几声”,而且这已然少而又少的呐喊还像是不情愿发出的(本来没有,却仍不免呐喊)。至于喊声如何,作者竟说 “无暇顾及”。他用的四个形容词:勇猛、悲哀、可憎、可笑,三个是贬义,强烈地突出了他的自嘲。“但既然……则当然……”一句延续了自嘲的口吻,含蓄地指 出:他已将自己的想法搁置一边,选择去迎合革命者的需要。

  短短几句话勾勒出的绝不是一个“奔驰的猛士”。鲁迅更像一个在路边踯躅的友人,内心充满同情,却时时处于矛盾之中。他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对 抗怀疑,而这种怀疑已经不停留于文字表面,而是渗透到文法之中,字里行间。所以他的每一句肯定,都会带着一些不确定(这不确定感就由那些堆叠的修饰词带 出),他的每一句否定,也未尝只是否定。

  他在《狂人日记》中设计了复杂的叙事结构,由用文言的“我” 摘录一个被认为有病的2号叙事者的日记。多层次的叙事,让人无从分辨作者自己的`声音。《故乡》中的第一人称叙事表达了“我”对劳动人民闰土的同情,可是细 读起来,这份同情也是对叙事者自身优越感的掩饰。《孔乙己》中那句著名的结束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不仅写出了孔乙己这一角色*矛盾的存在,也集中体现了 鲁迅自己的矛盾叙事。此处的叙事者何尝不是矛盾的?鲁迅自己又何尝不是矛盾的?

  汪晖最*因为抄袭的事搞得有些难堪,可我十分赞同他关于鲁迅是“中间物”的说法。在鲁迅,彷徨没有终点。所以他才是极致的反抗者。他反抗的不只是长期以来大家都知道他在反抗的东西,他也在反抗革命,反抗文学,反抗思想。

  而我是愿认他做知己的。但我想他老人家在天之灵一定不肯从,所以还是算了吧!

  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用心思细腻的笔触,为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写本书!它不甘甜,因为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而作者运其妙笔,以干净漂亮的散文,组合,使它们成了一篇篇让炎黄子孙惊醒的文章。

  走进书中的情境与思考,我们不禁严肃起来。像一群被流放的孩子,流放到一块不甚熟悉的土地,逼使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宗于我们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实像,壁画依然不言,我们静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第一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王道士手中一串钥匙把守了千年的敦煌,却任其流落在外人手里,而中华子孙却也将之弃而不顾,那一马车,一马车的文物输往外国。多年后的今天,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为何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它并非外表炫丽,而是它只是一种仪式,一种人性的,及它深层的蕴藏。我们在这儿看到,美,也有宗教的天地,以及它是中国千年的标本,一样美的标本,纵使它曾经残缺,被人无情的,任意的转换。

  余秋雨曾说他常伫立前人伫立过之处,观察自然与人文环境中去思考前人的情感;在柳侯祠前,由一尊石像追想柳宗元的`一生,从他的文采想至他的被贬,既遭贬谪,而永柳二州又是荒远之地,因此他自放于山林水泽之间,将其困厄感伤的心境,完全寄托在游赏山水之间与文章创作之中,使中国文学史上拥有了「永州八记」这样出色的山水文学,这样的一代士人的气节与傲气让后世学者不得不去尊敬他的文化意识及人格,带着崇敬和疑问来瞻仰这位大文豪。

  合上书卷,我们不由自主地走向窗前,流动的车潮及人潮正自我宣示另一种文化,这里是高雄,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也许咱们应该背起满满对中国文化的疑虑,亲自去辽阔的土地,让我们读过书后,沉重而苦苦的步伐,也走在上面。

  对于我来说,三毛就是一个漂泊在异乡的灵魂。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6)

——读书笔记菁选

关于读书笔记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摘录式。

  读书时,把书报上精彩的、有意义的、富有哲理的语句、重要的片段摘抄下来。摘录词语,可以按人物类、景物类、状物类、警句类等分类抄下来。日积月累,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写作文需要时,就可以从“词语仓库”里搬出来,参考使用。

  二、体会式。

  读书之后,有自己的'收获、心得、体会或认识、感想等,联系自己的实际写下来,这叫读书体会或读后感。这种体会式的笔记,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适当引用原文作例证,表达自己的看法、想法,写出真情实感来。

  三、提纲式。

  读一篇文章,要逐段地把作者隐含的提纲找出来,记下来,弄清楚文章的主要内容和写作思路。编提纲可以采用文中语句和自己语言相结合的方式写,提纲的语言要简明扼要,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提纲式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抓住中心,记住要点,理清思路,加深对文章的理解。

  四、批注式。

  在阅读时,为了加深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可边读边圈圈画画,把书中的重点词句和重要内容用圈、点、画等标记勾画出来,或在空白处写上批语、心得体会、意见。如,***读书就经常采用批注法,有时整篇文章画满了符号,空白处写出自己对文章的看法和意见。有的文章内容写得有出入,不符合实际,他就写上批语,提出修改意见。

  五、书签式。

  *时读书时,遇到需要背诵的内容,可以记在书签上。把书签夹在课本里、放在口袋里或插在房间专放书签的袋子里,一有空就读一读、念一念、背一背。这种书签式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记忆。

  六、卡片式。

  读书时,可按照写人、记事、写景、状物分门别类地摘记在卡片上,分类存放。还可以按类别编上号码,写上标题,以便使用时查找。卡片还有携带、使用方便的特点。

  学完呼风唤雨的世纪,我体会到了科学技术。

  以前,如果谁的家里富有,就可以买一台小电视,其他家里的人都来这个家里看,再后来,每个家里都有了一台小电视,现在,又有了大电视,所以,每个人的家里都换成了大电视,我们不但有了大的电视,还有了电脑,有的是台式电脑,有的是*板电脑,有的.是笔记本电脑,我们还有冰箱、空调……

  从中我体会到了,科学变化的真快,在这100年里,就能让人们拥有这么好的东西,文中就有一句话,“20世纪的成就,真可以用”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来形容。”从这句话我就能体会到科学技术的变化是多么得快。

  现在,我们都拥有了那用科学技术创造出来的。

  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科学技术。

  在中国的现今少年时代,是不允许谈情说爱,也许是中国思想保守,但如今看来,爱,有什么不可以在中国的现今少年时代,是不允许谈情说爱,也许是中国思想保守,但如今看来,

  的确应该避避,可并不能想,无可否认中国古老还是有许多世人叹为观止的爱情传说,“梁山伯与祝英台”至死不渝的坚贞爱情是那般有情有意,惊天动地,“牛郎和织女”这跨越仙界的.爱情一样至死至终相敬如宾,虽一年只见一次,但难忘今宵。“罗密欧与朱丽叶”浪漫爱情漫延人们心中,开出甜蜜之果,这都是影响世人的爱情故事,它们并不是一谓的简单的爱,他们对爱负责任,有情的义,坚贞不屈,这不光是一份爱更是一种完美品质,现代人应多学学,不要把爱当儿戏,如今热火潮天的韩车爱情小说直插中国学生市场,骗得中学生不少钱,再我看来,那些帅哥、靓女之间的事如何堪称一提,跟本不算得爱,普遍中学生有早恋现像,让我谈个说法,我觉得不赞成,但也不能否认,如果他是为了不好的企图获想在一些人中有地位,显得与众不同,那是绝对否定的,但你认为一个优秀的男生,女生很出色,假如你喜欢他,你知道努力学*使自己变得出色,长大后再去回想往事那时还不迟。所以,爱,有什么不可以,只要把握好度,也许会帮助你。

  在现在的社会,有的人遭到一点小挫折就一蹶不振,有的人受到别人几个白眼就挥刀相向。社会上的这些矛盾大家都看见了,有的人会说,你看某某国家的社会就没有这样尖锐的矛盾,我们应该向他们好好学*学*才对。诚然,我们应当借鉴别国成功的经验,但是回头看看,前人其实早就给我们留下了启示。苏轼的《留侯论》就从“忍”这个角度向我们阐释了一代谋圣成功的原因。

  张良,著名谋士,助刘邦取得大汉江山。刘邦曾称赞:“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外,子房功也。”后人亦尊称张良为“谋圣”。而张良在下邳的桥上遇见神秘老人,被赠与兵书的故事也流传至今。苏轼在《留侯论》里也对这个故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苏轼在《留侯论》中除了引例颇多,论点鲜明外,对于一些历史也有独特的看法。对于张良受兵书的故事,苏轼认为老人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教会张良“忍”,而非授予兵书。文章中认为,刘邦与项羽,之所以一胜一败,原因在于前者能“忍”而后者不能,并从张良劝刘邦顺韩信之意封其为王这件事中表现出张良在刘邦学会“忍”过程中的重要性。

  但是,苏轼并非全文都在称赞张良。对于张良谋划刺杀秦始皇一事,他则将其作为一个反面例子,认为是“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从中可见苏轼的“论”是全面的,是就事论人。这点也是值得我们在写文章和与人相处中学*的。

  张良有着许多让后人关注并津津乐道的事,苏轼这篇文章则注重着墨于张良的`“忍”。事实上,张良的“忍”不仅助他成就大业,也保他全身而退。简单比较一下张良与韩信,同为汉朝开国功臣,最后的结局却截然不同。韩信也是有勇有谋的人,也许不懂得“忍”便是他最致命的软肋。

  我们在逐渐长大、一步步进入社会的同时,所遭受的考验也越来越多,如果不懂得“忍”,与人于己都没有益处。从楼上纵身跳下结束自己年轻生命的人,因一时气愤而伤害他人的人,都是因为没有学会“忍”,才制造了这样的悲剧。

  其实“忍”不仅是对他人的忍让,也是对自己的宽容。假如总是对别人步步相逼,恐怕有一天也会把自己逼入死胡同。因此,多“忍”一点又何妨?

  一、读。

  读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过程,是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带着要求和提出的问题,阅读教材。通过“读读、划划、圈圈”来学*认识新知和回顾巩固旧知识,找出教材中出现的新、旧知识点,并写好读书笔记。目的是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读书*惯,提高阅读分析能力。以便在解题时,能读懂包含在题目中的各种信息,学会推敲题意,整理分析出能解题的.“信息”逐步提高审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安排的优点是:可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增强学生学*的责任感。

  二、议。

  (一)是学生根据阅读教材内容说出圈划内容中哪些是新知识,哪些是已知的,知识点间存在着什么联系。这是进一步理解教材,再现知识的过程,有利于对知识的认识理解和消化吸收。

  ( 二)是学生相互议论新、旧知识点在提出的问题中的作用。相互讨论、取长补短,完善知识,有利于发展思维、提高分析问题能力。

  (三)(是)学生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说出解答思路,有利于培养学生快速思考、敏捷应对能力。

  通过阅读教材、议论问题、学生就会产生疑惑,逐渐感爱到力不能及。此时,老师再传授知识时,学生听课目的明确,注意力集中,可主动联想旧知识、结合知识点进行思考,使旧知识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有利培养学生归纳能力和创造思维能力。

  三、验

  演示实验是化学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通过教师的操作示范,把直观的实验现象展示给学生,是培养和提高学生观察思维能力的关键。而实验技能的全面提高,最终应是通过学生实验来完成。这就要求除完成规定的学生实验外,还应尽力创造条件,增设学生实验,或转化部分演示实验,让学生有更多地机会去动手操作。要重点指导学生分析操作要点,注意事项。

  当我拿起手机玩儿游戏的时候,再想一下古代人的生活,古代人那里有这么先进的东西啊,古代人不可能随随便便拿起一个东西就能玩儿游戏,而我们,随便拿起个游戏机或者是手机*板儿之类的就能发电子邮件,上网看新闻,打开视频播放器看电影,打开游戏玩游戏。当我打开彩色电视的时候,再想一想古代人的生活,我会感觉到科技的进步,在古时候,全村子里最有钱的人家里才会有一台黑白电视机,所有人都聚集到这一家来看黑白电视,现在,我们家家户户都装着彩色电视机。

  我读完一遍以后,想到了许多,比如;以前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没有电灯也没有电话,只能靠千里眼和顺风耳和腾云驾雾的神仙来寄托自己的美好愿望,不过现在,我们有可电话、电视机、民航飞机以及远洋船舶等,古时候的人们都想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现在,这现在都已经可以登上月球,潜入深海,洞察百亿光年外的天体,探索原子核世界的奥秘,还有许多,以前祖先们的愿望纷纷都变成了现实,里面还有了一句千古流传的诗句,用了各种实物对比我们的现代科学技术,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伯特兰罗素说过的;‘’归根到底,是科学技术是我们这个时代不同于以往任何时代。‘'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制作读书笔记,妈妈让我先自己考虑一下怎么做,有一个思路 ,然后我告诉妈妈我的想法。妈妈和我一起讨论一下把我的想法有总结了一下。

  我和妈妈纵欲开始动手做起来,我先用铅笔在材质上画上我喜欢的图案,妈妈帮我剪下来,我很想自己剪,妈妈开始不同意,她认为那样很危险,可是我告诉妈妈我会注意安全的,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非常高兴。我拿起剪刀开始小心翼翼的动手把我在彩纸上画剪下来,虽然不是很好看,但是那是我自己动手剪的。妈妈帮我修剪一下,我的图案就好了,我把它们一一贴在我准备好的.彩纸上,并开始图上颜色,不一会我的图画就做好了,开始写我的读书笔记。

  通过自己动手做笔记我才知道任何事情都要自己尝试一下。

  书法家田蕴章先生在回答书法比赛为什么真正好的作品被排斥在外,一些劣质作品却获奖、提名时,用了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词——唯明克允。他说,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是,一些评委并不懂或者说并不十分懂书法,分不出好坏,所以也就很难给出一个公正的评判,所谓唯明克允。

  查了一下词典,并没查到“唯明克允”这个词。不过,从字面上也不难理解,唯:只;明:明白;克:达到;允:公允。如此,“唯明克允”的意思就是:只有明白,才能达到公允。

  《水浒传》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写了我国北宋末年,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从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以太尉高俅为中心,刻画出了各个地区大大小小的贪、污吏和恶霸。比如:镇关西、蒋门神、西门庆等等……。他们一个个面目狰狞,使整个社会暗无天日,民不聊生。所谓“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事实,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小说中还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

  在梁山的108将中,我觉得最不完美的要数宋江了。如果他不去谋什么招安,而是去联合江南人马一起反抗昏帝,那么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天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在方腊与儿子方天定入刑场时,有一位诗人不仅发出了感叹:“宋江重赏升日,方腊当刑受剐时。善恶到头总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但我却觉得宋江的.“善”并不是真“善”,与此相反,方腊的“恶”也不是真“恶”,而是为了打击昏庸无能的皇帝,为天下的老百姓造福!不知大家可有同感?

  很久以前有一个富人,和一个穷人同到圣人那去寻求智慧,圣人听了,便给他们一颗荞麦,和一颗燕麦。圣人对他们说:“这是两颗智慧种子你们把它种在土里,到了明年秋天,它就会结出智慧果,只要吃了它,就会变得有智慧了。”

  那时候的人未种过地圣人也没说。回去的.路上富人心想:把种子种到地里经过一年才能吃到智慧果,于是富人对穷人说:“朋友请你代劳一起种下吧。明年你给我分点就好了。”

  穷人回到家里,也不知道怎么种地,他想了想把乡亲们都叫来想办法,把圣人的话告诉了乡亲们,想着想着终于想出来了最早用木头做出来的犁把土翻开把种子种上。过了几天禾苗上盖满了杂草,人们又开始除草把杂草堆在地里,又过了几天人们又学会了施肥。经过了一年的辛苦劳作,就这样穷人的知识越来越多,而富人只不过每年让穷人分给他点智慧果,而他的知识还是那么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勤奋努力付出劳动。而不能不劳而获。

  就像我们骑自行车,我小时候看见别人骑自车,觉得很简单,但是在我骑的时候,却一直摔倒,母亲告诉我应该先学,学会了以后还要经常练*,这样你才能学会自行车。我想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努力、劳动,这样你才能做好你做的事情。

  记得我们一年级有一次小考的时候,我觉得小考很简单就没有认真复*,结果考试成绩下来,我考得很不好。通过这次考试我明白了,要取得一个好成绩就要*时付出努力、考试前还要认真复*,这样你才能取得一个好成绩。

  《窗边的小豆豆》的主人公是一个无忧无虑,身心健康的`小女孩。尽管她因为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了,但她还是那样的开朗。小豆豆这个女孩吸引住了我们,让我们跟小豆豆一起快乐,烦恼,难过……小豆豆的一言一行全部在一行行文字之间流露出来,让你不知不觉得爱上了这本书,爱上了一个叫“小豆豆”的女孩。 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50字

  法律,作为人类社会协作水*提高和契约精神觉醒的产物,始终伴随着人类生产力和生产水*的不断提高而发展,由此,法学也以其专业性和庞杂性而始终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存在。

  也正因为如此,法律书籍一般以研讨型与理论性为主,导致多数的学科外人士甚至相当数量的法科初级生在阅读法学书籍时会出现不明所以、理论混淆等多种问题的产生。

  最*一段时间,我有幸拜读了冯象先生的《政法笔记》,这种以随笔性质阐述基本法律问题的形式无疑是法学书籍中的一朵奇葩。冯象先生以幽默辛辣的笔触系统明确的阐述了诸如人权、贪腐等社会热点问题,即使是在接*二十年后的今天读来,仍然让人回味无穷。

  “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丘特切夫曾经如是说道,一本书之所以称为好书,是因为它能在人们阅读之后带给人们以无限的遐想和思考,而《政法笔记》无疑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接下来我将从两个问题的不同角度来阐述并讨论本书所带给我的启发。

  一、中外法学书籍现状问题

  冯象先生在弁言部分提到一个很有意味的问题,在法律制度健全的美国,法律书籍在书店中所处的地位并不高甚至有些不受人待见,仅仅只存在一个书架,而在法律制度尚处于完善期的中国,法学书籍是大热书籍,市场十分火爆。那么这说明什么呢?这是否就足以证明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就比外国人要强呢?

  中外法学教育因为其社会制度及社会现实的不同,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方面。美国的法学教育多集中于研究生阶段,这一制度充分考虑了法学这一学科知识的庞杂性与复杂性,在使法科生拥有各门类最基本的常识与基础知识之后,充分研究社会现实,使法科生更易于接受深奥晦涩的法学知识。而在中国,为了照顾历史状况和适应党建设法治强国的战略目标,我国的法学教育多集中在本科阶段,这一制度的好处在于大大提高了法学人才的数量,提早了法科生进入法学领域的时间,尽早的进入社会。但缺点也是明确的,我国本科阶段的法科生刚刚从应试制度下的教育中脱身,素质教育接受并不完整,接触深奥的法科知识也就比较困难。

  由此可见,美国的法学书籍多只是为在研究生阶段接受法科教育的专门人才而写作的,而在中国,法学书籍则多是以宣传与教育为主,在政策号召和推动下,法学书籍必然大卖。

  二、中国现行宪法的漏洞及社会运用中的问题

  中国作为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起到母法和主干的作用。但由于历史问题和社会现实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宪法事实上并没有起到上述作用。冯象先生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问题的存在,在《政法笔记》中进行了多次的探讨,下面我将选取《它没宪法》这篇文章进行论述。

  宪法作为各基本法律的基础和母法,应起到明确公民基本权利与限制权利范围的`作用,但是在我国,现实中宪法多起到的是一种政治宣传与明确的作用。《它没宪法》中举到一例:毛集镇石河村二百零七户农民诉毛集镇**加重农民负担案,在此案中,很好的反映出了我国现行宪法的漏洞,我国宪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对象是某一具体的行政行为,而对于行政命令并无申诉权利,这就导致了农民在保护自身权益时无法可依的情况出现,而在我国宪法中,也并没有明确行政命令的违宪审查权能否由法院行使,这就导致了法院无法宣判只得求助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可以说,这一个案件是中国现行宪法漏洞的集中体现。

  对于大多数如我一样刚刚步入法学殿堂的学生来说,最需要的是明确基本法律概念,熟悉基本法律常识,改正长期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错误法律意识。而在这一时期,过于深奥的专业书籍并不能够适应我们的这一需求,而《政法笔记》通过一个个社会生活中所出现的社会热点事件,进而循循善诱,步步制导,引导出一个深层次的法学问题并鼓励读者自己思考,这种写作方法与教育方式,对我们的意义无疑是重要的。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家》读书笔记。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读书笔记大全《《家》读书笔记》。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大家或许会发现,无论棱角多分明的青年,到了中年以后都会变得温和些,这便是世人所说的“世故”了,但从另一方面说,是因为人们成熟了,发现人与人的`接触中必须要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唠唠叨叨这么多,发现所写的竟然与所要表达的并不那么一致,呵呵…想说的其实不多,只一个意思:做人不可太自我,要换位思考,多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毕竟和谐社会最终还是人与人的和谐。

  出于对李先生创业精神的敬佩之情,迫不及待地在工作第二天就向主管借来此书,每天练*制作报表后便挤出一点点时间读读此书。今天正好休假,于是一口气将剩下的150多页读完了。

  书中的主要内容是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发展历程,李先生以自己的笔墨叙述了那段难忘的历史,文字简练而不失生动性,感情真挚而不乏思考的深度!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中欧创始人的唯一幸存者,这其中的艰辛与困苦,成就与喜悦应该也只有他自己是最有深刻的体会的了。他能集中精力著称此书真的是十分难得!

  只有短短10年发展历史的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能在全球获得领先地位,在亚洲商学院中排名第一,真的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中欧的成功不仅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更是促进中国未来商业经济、教育领域发展的强大动力。她的发展史值得每一个有追求的中国人了解、学*。

  从中我读到了中欧发展之初的种种艰辛,读到了诸位创始人的敢为人先、勤奋、执著的.精神,读到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巨大差距,读到了市场与创新体制的重要性。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7)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菁选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山居笔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片树影,几声风鸣。推窗出去,一半是绿树织成的山壁,一半是迷迷蒙蒙的海湾。

  远离喧嚣,避开浮躁。在清幽的环境中,余秋雨先生借旅行中留下的一些笔记,踏着旷古的宁静,与生命、与文化进行着对话。

  中华民族的文化,浩瀚如海,璀璨如星。或恢弘,或柔和,绵长不息。作者曾倚在承德避暑山庄背后的山坡上凝视过一个王朝的背影,曾走在东北流放者的土地上同情过流放的文人,曾立在长沙岳麓书院里感受过跨越千年的教育的气息,曾坐在犹如版画的海南岛上追溯过明眸皓齿的笑容……他是一个真正的行者。学识为他开拓道路,指引他不断向前的,是对文化的执着。

  文化牵动的是灵魂,追溯的是精神,最能透露真情。优秀的文化是值得尊重的,也是值得敬畏的。

  正如书中所说:“一个军事争逐都是浮面的,而事情到了要摇撼某个文化生态系统的时候,才会真正变得严重起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人种,其最终意义不是军事的.、地域的、政治的,而是文化的。”

  读此书,好似细啜一杯清香温软的绿茶。初读一本好书时,需要收敛心绪,静下心来。这如同干枯的茶叶在沸水中舒展,透明的水也被绿色浸润。当茶香浓郁,轻呷一口,浓烈的自然气息扑面而来。此时字里行间仿佛都充满了灵气,热烈而又不失细腻,酣畅淋漓。细啜慢饮之后,淡淡的苦涩还在心间打转。这是阅读之后留下的余味。翻越千年,再寻当年的历史,再探当年的风光,再看当时背景下的文人墨客,去感受他们的无奈,去见证他们的辉煌,去欣赏他们的生命之光。

  真正的文化是永恒的。时间是一场永不停息的大雨,将历史上无价值、不起眼的人或物冲刷掉。最终留下来的人或物,便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文人墨客之所以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是因为他们的文化作品、思想和气节具有各自的意义。那些名垂千史的人物,那些在生命的边界线艰难跋涉的人物,那些在精神酷刑中屹然自立的人物,他们追慕宁静而浑身焦灼,他们用昂贵的生命代价表现出一种文化人格。这是对生命的一种诠释,也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

  人类历来是驰骋于中原大地的躁急骑手,总在驱逐,总在追赶,已经不知多久。生命是一场单向的旅程。当我们越走越远,心灵是否会蒙上一层厚厚的灰,眼底的长空是否会乌云滚滚,初心是否变得朦胧?文化的世界也曾有过兵荒马乱,历史的耿耿星河里也有暗角,但文化所需要的,是细水长流的柔和,是明朗清幽的宁静。心静如水,去铸造一个远离喧嚣的内心世界。如此,生命会豁然开朗。

  书海茫茫,字潮滚滚,纸短情长,墨韵留香。翻越历史的千年,去慢饮一杯溢满文化气息的绿茶,此非醇酒,却也沉醉在生命的清香里。

  读完整本书后第一感觉就是好像一下子读了很多本史书,听了很多个典故一样。不得不说,余秋雨的历史文化底蕴真的很深厚。站在任何一片土地都能怀古,看见任何一画风景都能将其中的典故娓娓道来。每每读完一篇,总是发出哦,原来是这样啊的感叹。只用短短两天的时间就读完了整本书,这本作者花了很长时间探索历史才把它写下来的书。读完之后才知道清朝避暑山庄的原来用意,才知道清末的帝皇顺序,以前老把孙子当爷爷看或把爷爷当孙子看,还好也没人找我聊清朝历史,不然准让他人笑掉大牙。读完之后才知道原来宁古塔不是一个塔,才知道原来宁古塔位于黑龙江这种极寒极困地带,怪不得电视上每次皇上一提到流放宁古塔,底下的人就立即惊慌失措。在古代去到那种环境,真的是就算活下来也是生不如死啊!读完之后才知道苏东坡的赤壁赋是在如此一个心灰意冷的心情下的释怀,以前高中时语文老师总说苏东坡的被贬事迹,无非就是用“乌台诗案”这四个字概括。

  现在才知道,即使是一个被贬案,也是有着层层历史原因,和一步一步的事态恶化的过程。读完之后才知道这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书院是岳麓书院,才知道朱熹给出的历史影响不仅仅在哲学方面。读完之后才知道山西曾经是全国最富,才知道给中国重大影响的商人出自山西,山西,一个在现代渐渐陨落的富成,陨落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外族的入侵和内乱。多么让人心痛的原因啊,山西,付出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沸腾热血,换来的却是痛心的毁灭。读完之后才知道科举制度的利与弊,科举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科举制度中考生与考官的各有苦衷,唯一得利的恐怕是那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读完之后才知道历史把小人给忘了,不管社会进步与否,小人都脱不了关系。小人喜欢左右着执权者进行自己得利的`行动,小人给历史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可我们却歌颂伟人,唾弃坏人,拥护前进着,排斥守旧者,却独独把小人遗忘在历史的角落了。往往是这样,小人才能更加肆无忌惮的做着损人利己的事情,小人自始至终都是虚伪的好人,看不**相的我们就这样被小人骗在历史的漩涡了。

  文中的许多文字都给了我一种震撼的感觉,有时震撼着伟人的伟大,有时震撼着历史潮流的错误发展,有时震撼着自己的无知。总是这本书对我受益匪浅,我不会把他忘了,也不会后悔这样花精力的把他读完。正是读完了他我才萌生了要读更多书籍才能摆脱愚昧无知的想法。

  余秋雨,一个对历史有独到见解的历史学家。

  *些日子觉得非常烦闷,也许是期中考试没考好吧,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借此消忧,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认为感觉有些奇怪。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华丽的词语,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抛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山居笔记是本关于历史、文化、地理、美术的书。跟随着余秋雨思绪的脚步,他在山居中对中国五千年文化的省思,以一种闲散的方式将它用笔记录下来。他仿佛对中国文化做出一次批判;将现实与历史结合,用文字去剖析一个王朝的兴衰,记录着东北土地上的流放,站在走过历史的这块土地上,吟着苏东坡的《赤壁赋》、《念奴娇》,隐约听到广陵散已经响起……

  当我一走进,那已斑驳的碑文向我倾诉整个王朝的兴衰,已无昔日《木兰围场》的风光,卧倒在这的只剩整座山林。这时我仿佛看见一个老人逐渐被历史的洪沟吞没,没有什么怨叹,只留下一座承德山庄。凝视这已走进历史的历史,我内心一股无法言喻的怅然,悄悄化作泪从眼角溢了出来。感伤这段历史的所掺杂的苦涩和凄凉,也感伤用生命来奠祭这段历史的文人。走向流放者的土地心中又是一种不同的悸动,在地理课本上读到的它,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工业,而发达的生命力;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农业发达而拥有的丰饶,怎么也无法联想起它曾背负着流放者那份在心里的高贵和不屈,孕育过流放的下一代。北大荒已不再是北大荒:流放者也已不是流放者,时间的递嬗。将这段过往带走,但流放者的精神及其意志带不走,因为它已生根,而那脆弱的都城,虽已化作尘土,但那曾经的.繁华,已被接承。在十万进士这一篇里也使我感触不少,因为一个神圣的科举制度,居然可以让人搞到一片黑暗,原来是一个争取人才来做官,变到一个大家都变成封闭的读书人,只知道在那一些《四书》《五经》里面打转,而不知道要去读一些实用的书,到头来,我的中国传统的科举制度就只是培养出一些只知道反口仁义道德而骨子却跟一个三岁小孩一样(什么都不知,什么都不会),有的还更可恶的是靠关系就可以做官而不是靠自己的实力去争取到的,还有包庇这些人的人也很可恶,如文中李实对权德舆说:你可以照我排的名次一一录取,否则,你就会贬到外地,到那是后悔莫及!还好这一次李实没有成功,可以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但是并不是每一次都是那么幸运的逃过的……

  我清楚的了解现在的我要去思索那五千年的文化,只能望洋兴叹,即使耗费一生去探索,也只有徒劳无功。也许去看看那千年书院,感叹那已不再有的朗朗书声;也许去走走那曾有许多商行的山西,体会那曾有的繁荣;也许背着行囊走向那未知的土地,才能感受那文化的冲击……

  《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礼貌,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山居笔记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领着我们在一处处山水间浏览着岁月的痕迹,在一座座古刹前回味着历史的兴衰,他带着我们更深刻的去品读中国那沧桑的历史。他悲痛地遥望着一个王朝的背影,告诉我们清代的荣辱兴衰,从一个避暑山庄读出了清代几代君王的雄才伟略或昏庸无道,兴盛或衰亡,英勇或懦弱。他心痛的遥望着一个脆弱的都城,诉说着礼貌与野蛮,昔日与未来。他又满怀崇敬的讲述着一代文豪苏东坡的伟岸与冤屈,潇洒与凄楚。

  一切的一切,余秋雨先生用他那朴实而又不失华丽的语言,生动且精妙的比喻,紧凑又巧妙的文章布局向我们讲述那中国的沉重、悠久的历史,把我们引进那个沉痛的年代。

  不得不叹服余秋雨先生的见识之广,领略之深。整本书充斥着他的横溢的才华与渊博的知识,每一章的资料都填充进了超多的史料,名言及各类文学知识等诸多资料。整本书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让我叹为观止。阅读完全本书,真是看得我目瞪口呆、目不暇接!此外,余秋雨先生那独到的见解,更是让我如雷灌耳、记忆犹新。他那与众不一样的观点,真的是让我们打开眼界!

  此外,在阅读余秋雨先生在书后写的.答学生问,更是让我对他徒添一层敬意。有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问:这些年,报刊上有不少对您的评论,有些评论明显带有恶意,您为什么不反驳?——答:有的文章用词比较尖刻,但其中也指出了我文章中的某个错讹或疑点。作个比喻,这是包装粗砺的无价馈赠。你至多只能说‘恶词’而不是‘恶意’。”这样宽宏的心态,这样容人的大气,又一次的让我认识了大师的风范!让我对这样一位新时代的文学家肃然起敬。

  对于现今如我一般的大多数人来说,紧凑的生活节奏使得我们不可能有时刻和精力去设身处地地了解更多的历史、文化知识;更不用说,能够亲自感受千姿百态的人文、地理风貌,从而到达提高自我的目的。而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

  打开《山居笔记》就好像打开了一幅巨幅的画卷。优美的自然、人文景观中不时点缀穿越时空而来的翩翩古人。一股浓郁的古老文化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却又不会让人感觉到丝毫地压抑。厚重却又奇迹般地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为其感染。

  以前爱读余秋雨的书,尤其是《文化苦旅》,读的时候觉得美得无可言说,至今这本书仍然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余秋雨的文字,美妙,又让人感觉深邃,他常常把历史与文学巧妙的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番厚重的文化之感。因此,读他的文章,除了是文学的享受之外,更是对史学的补充与思考。

  暑假期间,闲来无事到书店逛,看到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很是喜欢这个名字,觉得颇符合我所向往的山居之风,随手翻了几页,便买回家中。这一读不要紧,我又深深陷在余秋雨的文字里,徜徉在文学与历史所交替兼容的世界里,随着他的文字,游走在各地,游走在各朝各代,游走在各个名人名士身边。

  跟随余秋雨,我走进了清朝的历史,那破败王朝的背影,看到历代流放者那凄凉落寞的生活,感慨人生无常,谁又能抵挡的了那些事故变迁呢?苏东坡的突围,让我感慨那个朝代对于大师的埋没,想到历代大师都经历的摧残,想到我们国人嫉妒品质的劣迹其实由来已久,其实根深蒂固,早已化为血液里一丝我们不愿承认的遗传。

  《愧抱山西》则描述了一代晋商的发家成名史,让我对山西有了一番新的认识,敬佩山西晋商的精名能干,敬佩他们的审时度势,敬佩他们的种种。正是这些优秀品质,使得一代晋商在异乡的土地上扎根发芽,开花结果,遍地的分号,无不诉说着这个人群的智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当一切都发生变化之后,山西晋商似乎一夜蒸发。他们的颓然落幕,是战争纷乱的影响,也是时代前进的必然。但是,他们留下的在山西的总票号,却还在向世人昭示着这里昔日的繁华,即便是见惯世面的人们,也会为这里的富贵大气所震撼。想必,若是山西晋商的风范尚存,山西晋商的经商之道尚存,我国商业文化,必然又是一番新天地。当然,当今的苏、浙、广的商人已经遍布全国,支撑着经济的繁荣,但他们比起山西晋商,缺少了厚道,更缺少了长远的眼光。

  余秋雨带我们到他的家乡余姚走了一番,那个不甚出名的地方,是他心里永远的记忆,也是永远的痛。“少小离家”,却“老不能回”,即便回去,也没有迎接的亲朋好友了,回去也是一片寂然,除非顶著名人的称号,官员的接洽显得热闹些罢了。落叶归根的观念,怕是难以实现。越是难以实现,越成为心底里那柔软的痛,越是思恋。

  那个时候刚刚拿到《山居笔记》,心里是有些激动的。其他的几本书都抛到一边,径直托着《山居笔记》就开始了探寻之旅。

  一直都记得,这是唯一的'一本书,让我只读了前言就被感动。看完前言,心里很沉重,沉重得几乎不敢再继续看下去。正好那时的我正纠结于各种若有若无的烦恼,或谓之曰因为痛,所以叫青春的状态。因此,我心里只想到了一点,当一个人面对厚重的文化,深沉的历史感的压迫时,那些所谓的青春的烦恼居然会卑微到那种程度,毫无意义。

  以前默默寻了好长时间,希望为青春找到一个可供宣泄的出口,却万万没想到此时的我会如此随意,曾经执着了很久的东西突然间就变得轻如鸿毛,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很重要的东西突然变得不重要了,那么你还捧着它干嘛呢?

  《山居笔记》和《文化苦旅》算是连理同枝了,先有《文化苦旅》的寻找,再有《山居笔记》的思考。二者缺一不可。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取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由于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取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群众的推崇。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觅山姆葛博礼农场的一切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持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端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才能——野外生存的才能。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本人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贮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求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居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端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曾经精疲力竭了。忽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赶紧爬了下去。他在寻觅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化中他学会了谛听与注视自然。也给他本身带来了锤炼。

  非常庆幸可以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晓得眯着你对生活的艰难要悲观地去面对。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在野外单独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觅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一切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游览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持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化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慢慢地不再是一种笼统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苦好诱人,好像磁铁一样吸收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时机深化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英勇、聪慧、有耐烦……合为一体的人。他聪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衣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暖和、宽松、帅气。他有耐烦,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信服的是他的.勇气,他竟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逐,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羞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同睡。在睡觉的时分,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如今一比拟,我可真胆怯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计要做一个英勇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办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英勇面对,有自信心打败它。

  《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正因真实喜爱因此看,正因炒作的厉害因此急着看,正因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xx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刻。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透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齐,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以前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方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刻还是金钱。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礼貌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

  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山居笔记》将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其作为一部充满文学性却以历史为主线贯穿的作品,能直击读者心灵深处。

  作者余秋雨以直接感悟方式来探访中华文明:对于政治功业和文化情结的互相觊觎和生死与共,对于文化灵魂的流放,毁灭和复苏;对于商业文明与中华文化的狭路相逢和擦肩而过……犹如回望前朝,巧拨迷雾,穿越沉睡千年的枕木,无论是黑暗污浊,还是一股暗流,无论是诗意栖居,还是艰苦流放,都为我们铺展开了中华历史斑斓的画卷。

  我看到承德避暑山庄那班剥削落的石碑雕刻着历代清朝皇帝的功绩,有康熙的雄才伟略也有王朝的梦幻沉醉和自我欺骗。终于,康熙的长城崩塌了,王国维纵身跳湖显示了一个文人对亡国的悲哀,只留下一个王朝的落寞身影;我看到学生暮中清静的岳麓书院,尚且可嗅到众多大家的学派气息,曾在中国教育史上熠熠生辉;我看到如今黑野沃土的东北*原,曾经缭绕着多少文人的叹息和绝望,“北大荒”,一个流放者的土地,造就了“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关辽阳”的悲剧;我看到赤壁之下泛舟的苏子,对月吟诗,无不包含着对人生的通旷豁达。此为苏子的成熟,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不再需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诉求的大气……

  是的,我更看到了作者“抱愧山西”的遗憾和探究。山西,“曾经是全国最富之地”,我不禁感到惊讶,曾经多人沧海桑田已不得而知,只知今人把山西当作寸毛不生的贫穷之地。想来,我们对山西的误解完全是出于对历史的无知,在清代全国商业领域、人数最多、资本最厚,散布最广的山西人;每次全国性募捐,捐出银两数最大的是山西人;携带钱财最多的是山西人……可见山西人曾经建立了一个繁荣的商业帝国,但背后他们的创业精神更让我感动和心酸。“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一声凄长缭绕的`**中央办公厅回荡在黄土高原,一个眼泪汪汪,一个双眼坚定地目眺远方。就如文中所说:“但他们还是狠狠心踏出了家门,而他们的恋人竟然也都能理解,把绵绵的恋情从小屋释放出来,交付给朔北大漠。哭是哭了,唱是唱了,走还是走了。”

  就如江山与美人的选择,故土与远方的选择,安逸与奔波流浪的选择,山西人毅然踏出坚定的步伐,踏遍大江南北,踏尽荒漠戈壁,终于,踏出一条成功之路,其中亦有悲剧,有的人因为父亲在外经商多年不回查无音信,还未出生就与父亲成了永别……“被那么多失败者的故事压着,被恋人凄楚的歌声掩饰着,山西商人却越走越远,他们要走出一个妈听一点的故事,他们迈出了步伐,既悲怆又沉静。”我已被山西人艰苦创业的精神折服,即使山西的辉煌最终落幕,但流淌在他们子孙后代血液里的那份坚毅与精明从未逝去。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读史的另一种感觉,读史不仅是了解发生的事,不只是单纯地把它当作赞颂或批评讽刺的教条,它也不是另一个世界遥不可及的传说。面对历史,犹如两个人的对话,听它讲述,讲述那曾经的故事,听它倾诉,倾诉他的无奈和愁思。我们甚至可以为他们落泪,为他们惋惜,因为这是人类心灵的共鸣。只是这个故事、这个人已经年迈,多了份沧桑,就像从红尘滚滚中走来……人类与文明在不停地发展,但那条血脉一直贯穿在历史长河中,彼此相通,从未断绝。我们与古人,那么遥远,又那么熟悉,这条文化大血脉;你不知道它源于哪里,更不会知道它终于哪里……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1、拿到一本新书,不要着急打开它,可根据书名、封面、封底、目录对自己提几个问题。可联系自己生活想一想,如果是你来做这件事,可能会怎么做,再去读,进入书本阅读以后,验证、对比一下自己的想法、做法跟书中人物有什么不同,阅读会带给你哪些惊奇的发现?

  2、读书的时候问“什么”和“假如”。

  3、阅读这本书把它跟别的书连结起来作比较是好方法,做阅读对比表,阅读有的时候可以一群一组的方式来出现,会让你对问题的思考更深入。

  『故事梗概』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和露营,而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里独立地、长久地生存。跟随着山姆进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的我们。山姆是否能适应野人般的探险生活呢?在这段山居岁月里,他有了哪些危险经历,又积累了哪些野外求生经验呢?最让读者感到意外的,还是本书的结局!我们一起走进这本经典吧!

  【1】纽伯瑞儿童文学奖

  为了表彰和纪念纽伯瑞对欧美儿童文学的`开创之功,1922年,由美国图书馆学会的分支机构——美国图书馆儿童服务学会创设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这个奖每年颁发一次,专门奖励上一年度出版的儿童文学优秀作品。每年颁发金奖一部、银奖一部或数部。

  【2】关注封面、封底

  封面有什么信息?看封面猜测故事(讲什么?结局?)封底有丰富信息,通过封面、封底积极跟故事对话,和作者一起讨论故事。

  (设计阅读单分享)

  (丰富的知识)

  当我们离开那个安全的、熟悉的环境之后,别急着沮丧和放弃,因为只要你有聪明的大脑和智慧的双手,有绝不放弃的勇气,很多东西都能找到替代品或者用另一种方式创造出来。《山居岁月》是一本野外生存手册,也是一本博物知识大全,除了有趣的生存知识外,主人公山姆也一定引起了每一个读者的关注,可以说是现代版的鲁滨逊。山姆为了实现自己居住在森林中的梦想,离开了那个有爱但拥挤的家,一个人来到卡斯奇山找到了曾祖父留下的农场。随着故事的发展,其实山姆也在变化,他从一个生火都不会的孩子,最后成长为一个山中生存的高手,让自己生活的衣食无忧很富足。随着时间的推移,山姆的心灵也在成长,书中有关山姆的日记和小记录,我们都可以看到他心灵的起伏,他独居山中曾经那么兴奋好奇,也曾经想到过要放弃,但最终坚持下来了,我们在书中可看到他很多微妙的心理变化,所以又是一本冒险少年日记,也是一个少年逐渐认识自我,修炼出一颗独立的坚强的心的修炼手册。那怎么更好地走进这个人物这本书呢?可以边读边思考一些问题,跟故事、作者、山姆和自己对话,好的问题总是可以帮我们深入思考。

  对比:《山居岁月》《鲁滨逊漂流记》《瑞士鲁滨逊漂流记》做阅读对比表

  书中除了各种有趣的知识本领和去感受一个男孩心灵成长之外,还是一本充满反思精神的书。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逐渐告别了人类小时候熟悉的田园、森林、大海,无数座城市矗立在我们的大地上,而且这些城市将越来越密集,这其实也意味着我们离大自然也越来越远,所以在这本书中的文字深处,我们常常会读到大自然和城市像两股力量在拉扯着山姆,就像拔河一样,使山姆的心常常在纠结。那这样的句子又有什么用意呢,在第一次遇到暴风雪时,山姆害怕想念纽约,试着朗读这些句子:我想起纽约来了,想起那里的声音和灯光,就算是暴风雪都比这里的和善多了。我也想起我家的公寓,在那一刻,它是那样的明亮和温暖。我必须在告诉自己:那里头一共住了十一个人!爸爸,妈妈,四个姊妹,四个兄弟还有我。我们没有一个喜欢那里,也许小妮娜例外,因为她还太小不懂事。爸爸压根儿就不喜欢那栋公寓,他以前是个水手,我出生以后,他就放弃了海洋,到纽约的码头工作。爸爸不喜欢陆地,他爱海洋,海洋是那样浩瀚而一望无际。

  其实山姆的独居生活并不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故事从头到尾,总是有人不断出现,森林防火员、邦杜、夹克先生和麦特以及自己家人等等,而且越来越多,山姆和山相守的*静生活逐渐被打破。

  你会读到这样的文字:一天早上,我躺在草原的一块大石头上,惊风在啄食昆虫。突然,镁光灯一闪,跑出来一个人。“野人男孩!”他叫着,又拍了另一张照片,“你在这儿做什么?吃核果吗?”我坐了起来,心情很沉重。但还是叫惊风站在我拳头上,让他拍照。我拒绝带他去树屋,最后他只好走掉了。后来又来了两个摄影师和一个记者。我和他们谈了一会儿,等他们走了以后,我趴在石头上想,我是不是该去内政部问问,西部还有没有蛮荒未开发的地方。

  接下来的四天里,我和好多的摄影师和记者谈过话。

  当我们回来的时候,爸爸在草原边架了四根大柱子,旁边堆了一堆木材。

  “老天,爸爸,你在干嘛呀?”

  “我们要盖一间房子。”他回答。

  我愣在那里,好伤心。

  “房子!这样你会破坏一切!”我大叫着**,“难道我们不能住树洞和吊床吗?”

  “行不通。你妈说她要给你一个温暖的家。她所谓的温暖的家,就是有屋顶有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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