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1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2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3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4

  最*,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缓缓送来。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5

  最*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得描写,让我们展示了他生活在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草,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多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并不那么修,散发着浓浓的乡士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还凑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陪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故事,随他一起看那里的耳语虫的嗯菜,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的心,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我的两朵花,一朵是一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组则是扭头抽面。仍不能遮住笑颜,也不奈不住笑了起来,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然激动,多么好的故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色,一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普负责语言和浓厚的乡情。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他丧,仿佛有一罐麦香四远,而今缓缓都送来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6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息之后(乡愁总是会*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7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8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这些*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9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凡,朴素到不*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10

  *几日经朋友推荐,我开始看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开始时并不以为意,因为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作家,对他及他的作品并不了解。可是读了几篇过后,我就彻底摒弃了先前的想法,它确实值得看。我发现作者总是于*凡中发现不*凡,文章似乎句句饱含深意,耐人寻味。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感触却还真不少。例如《风把人刮歪》一文中所说:“风把人刮歪,又把歪长的树刮直。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其实人有时候和树一样,对生命中突然刮来的风无可奈何,能做的就是在每一场风后将自己扶直,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却可以改变我们的心情。”既然“大风”不可避免,事实也无法更改,我们能做的就是“风”过后重新站起站稳,等待下一场“风”的挑衅。

  又如:“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有时人在自然界中真的如草芥一般软弱无力,既然如此渺小,我们就不能只是坐等时机,而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趁风未来之前,要么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风吹不起;要么找个地方扎根站稳,风吹不动。

  再如:“这些一墩一墩,长在地边上的铃挡刺,多少次挡住我们的路,挂烂手和衣服,也曾多少次被我们愤怒的撅头连根挖除,堆在一起一火烧掉。可是第二年它们又出现在那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吧。可能我们每个被挡的人都曾有过这种冲动,将其连根拔除,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然后恨恨的,解气的说道:“让你拦我路,叫你刮我手和衣?”但又是否有谁会站在铃铛刺的角度上考虑过它此时的想法?“明年我还会再长出来的。”这或许正是我们人类所不曾考虑和欠缺的吧,像铃铛刺一样顽强的意志与生命力。无论我们对它做什么,第二年它依旧会重新出现在那里。

  还有,在《永远欠一顿饭》中所说的:“我就这样给自己省了一顿饭钱。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今天早晨我突然暴富,腰缠千万,我也只能为自己备一顿像样点的早餐。却永远无法回到昨天下午,为那个又饿又累的自己买一盘菜一碗汤面。”确实,我也常抱着这种想法,认为现在年轻,精力旺盛,成天熬夜,妄想着哪个假期或周末狠睡一觉补回来;为了学业常常假期还留在学校,妄想着等学有所成再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可是,这一切真的可能么?真的能够补得回来么?现在想想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过去的就是过了,又如何能够补得回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狗这一辈子》中是这样描写狗的:“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因为“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顿了肉剥了皮。所以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人们总是自哀自叹说人活着不容易,殊不知,其实狗活着也不容易,到底还要看我们人的意思。

  再就是《最大的事情》中“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与坚持,滴水穿石的故事难道还不能证明这一点么?

  虽然读刘先生的作品才几篇而已,但或许是因为同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熟悉的感觉。我时常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无事可写,读了《一个人的村庄》,里面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普通、简单,可作者却总是能从这些*凡中发现些什么,然后传达些道理给我们,这大概就是他的作品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了吧。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阅读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1)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3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1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这些*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2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3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

  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2)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优选【10】份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1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凡,朴素到不*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2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这些*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3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4

  狗这一辈子,也就20多年,能**安安活到老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狗不像人一样,有智能的头脑,和谐的家庭,,它们大多数是用于交易的,从小生出来没多久就会远离母亲和兄弟姐妹,被个自的主人用肮脏的金钱买去纯洁的灵魂。要是运气好,碰上个爱狗疼惜狗的主人,还能过上一阵好生活,要是遇上个暴躁又没钱的主,那就注定悲惨一辈子了。到最后大多数的狗都会有相同的命运,那就是年老体衰,狗老珠黄被主人嫌弃甚至抛弃,从此在街上成为孤苦的流浪狗,没人照顾,不是病死就是被车碾死反正就是横死。真的只有急了八辈子福的狗才能安稳的活到生命的尽头。

  而在这过程当中,狗就得活的小心谨慎。尤其是活在农村的狗,必须保护好自己,稍一马虎就有可能成为别人的下酒菜,到头来,别说替人看家护院,就连自己都没本事看住。一条真正熬出来的狗,是熬到铁链都栓他的铁链已经都断了,主人也已经白发苍苍,一起等待者时间的审判。

  乡下的狗有着最明确的目标:看门。有来客的时候都要和狗先进行一番“沟通”。刘亮程说,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个人认为,这用来比喻乡下的状况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而每当主人出来时又会一棒子打开狗,怪罪狗的行为,这时他们又曾想起他们养狗的初衷?唉,受苦受累,挨打挨骂的永远是忠实憨厚的狗啊……

  在刘亮程的书中,一条好狗,是只能忠于主人的,绝不可能和外人混熟。更加可笑的是到了**的时期,两家狗主人会商量好后,把狗牵在一起,在严加监视下完事。而且决不允许狗有感情,他们要求狗把自己的爱和忠诚完全额奉献给人类。看到这,我不由的想起古代的父母包办婚姻,真的是自私到了极点,我觉得狗也是有婚姻自主的权利的,它们也需要感情生活啊。

  终于,狗老了,主人也不再需要它了,它独自徘徊在夜深人静的村庄,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旧影。这足以证明狗比人还中情义,只可惜落得一个悲哀、凄凉的下场……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5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凡,朴素到不*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6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乎*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7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选》,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8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

  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9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10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3)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

  还没看它之前我就只是听说,听说故事情节感人,听说很有生活意义,听说是本好书…朝圣之前于我没有很多概念,朝着自己认为很重要的目标并努力完成?忸怩的不善于表达的哈罗德迟迟不做决定,寻找下一个邮筒让他开始遇见不一样的风景,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成为哈罗德决定去往贝里克郡的导火线。封闭很久的往事在行程中一点点涌现,一直逃避的自我在最后终于被找回。刚开始是自己一个人走在路上是对旅途遇到的人和事的新鲜好奇,这世上不一样的存在,然后不小心出了名变成了一群人的“朝圣”,哈罗德在团队中变得被动,当狂欢散尽独自一个人面对孤独面对狂风暴雨。同伴的离去几尽抽掉哈罗德的信念,曾经也想过放弃回头但也会不久后抖擞精神重新出发,这次是沉重的打击,即使走在路上也感觉不到活着的生气,看什么都是一样找不到坚持的意义,行尸走肉般完成这个当初许下的承诺。

  直至见到奎妮的那一刻也没有使得沉重立刻被释放,最后奎妮祥和离世的消息又给这趟行程变得值得。哈罗德的行走还是拯救到奎妮拯救到自己和妻子的,戴维的离去一直是哈罗德和莫琳过不去的坎,经历了心灵的救赎让彼此重新走到一块。有勇气直面内心的过去,找回初心,拥抱疲倦的自己。纵然最后不是朝着自己渴望的方向,至少努力尝试了,如果在快要到达目标时放弃了真的很可惜很遗憾。看着哈罗德走出悲痛,很是欣慰,然后就会想默默祝福他也祝福自己越来越好。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87天,627公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他是谁?他是一个受伤的小孩,他是一个沉默的男人,他是一个妻子眼中的窝囊废,他是一个人生的loser……

  一人的朝圣,就是关于他——65岁的哈罗德弗莱的故事。他,毫无预兆毫无准备地就出发了,他用自己的双脚从西南到东北跨越了整个英格兰。读完他的故事,内心久久不能*静,有太多想表达的感受,有太多喜爱的句子(ps:共标记89处)。这注定又是将成为我不断向他人推荐的一本书。

  因为想说的实在太多,而自己*乏的文字还并不能表达内心真实感受。所以,暂且用几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了:温暖与难过,振奋与沉重,孤独与宽慰,失去与得到。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救赎的不只是一个人……

  1、温暖与难过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温暖的退休的老头,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下定决定通过步行来拯救老友。这是信念的力量,坚信只要自己还在走一天,对方就还会活一天。一路遇见的人的信任和支持,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传递给病人,支撑着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满着温暖和感动。

  或许是这根想看着哈罗德不断走下去奎尼最终会怎么样的主线一直牵引着我们的好奇心地往下读下去。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那样仓促简单,就像整个行程的开始,突然,毫无准备,哈罗德最终没能救回奎尼,在读故事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能猜到,但是亲眼看到整个结局,心里还是满满地难过。

  也许,这个故事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结局而写的,而是为了过程——这段救赎的旅程。

  2、振奋与沉重

  这趟旅程是振奋人心的。让他穿越自我、走过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天空中云彩的变化,脚下土地的变化,充满了新生与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觉对他来说太珍贵了,自由自在,他终于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自己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再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了,他能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神秘的大自然,他不断地挑战着自己,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满足,也希望得到“赢得”戴维的认同和妻子的满意。

  然而,旅程并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边探索着这个新奇的世界,一边又在回忆和后悔着过去。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辜负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还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他就这样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痛苦不已。这样的哈罗德让我们看着很沉重很沉重。

  3、孤独与丰盛

  哈罗德是孤独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哈罗德是孤独的,没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们都凭空猜测,没有一个人是对的;哈罗德是孤独的,他用力迈步,更像是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却是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这注定是一场深埋于内心孤独的战斗。在旅途中,过去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淡无奇或陈词滥调背后,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丰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归来的护士、偶然出现又突然离去的小狗……这些一路上见过的人和风景,表面上看似很*凡,实际上却千差万别。在路上,他可以对一个陌生人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为一个自己“可能会成为的人”,这对他来说是充满感动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事物;在路上,他学会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也正是在路上,这些人、事、景,教会他生活,在最艰难的时刻支撑着他走下去。

  4、失去与得到

  他错过和失去的那些东西:那个不再愿意与他对话的儿子,还有被他辜负了的妻子,疗养院里的父亲,丢弃他的母亲,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一篇真挚的朋友。给他换来的,是他无恐惧和沉默的童年,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儿关系,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断地变化。他开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东西,那些他曾经忽略的东西。随着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儿子,更加感激奎尼。经历磨难后他又重获新生,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赢得妻子的爱。

  5、救赎与重生

  一段旅程,整个人生。行走中坚定与犹豫,振奋与痛苦,各种复杂情绪交织伴着他走过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救赎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边的人和千千万万的读着。

  他看清了很多东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他通过对维尔夫的关照关爱,来弥补从前没有为戴维做过的事情,小狗的出现也把他与戴维联系在一起,在于小狗的相处中,让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小狗的来来去去,让他体会到失去的痛苦。通过旅程,他化解了与莫林间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唤醒了她最初的爱,换来了她的成全与支持,这是比什么都珍贵的。这段徒步之旅,他虽没能让奎尼活过来,但却让她带着笑容和满足离开。与其说是对奎尼的救赎,倒不如说是奎尼对他的救赎,让他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

  故事看完了,作为千千万万读者之一的我们,还要继续我们的生活。这段救赎之旅,哈罗德完成了他救赎的使命,接下来是我们要对自己进行救赎了,学会去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接纳,学会包容,学会看这个世界。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读书笔记。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4)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篇

  一个人的朝圣。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5)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菁华5篇)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字字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一个人的村庄”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息之后(乡愁总是会*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6)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7)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实用十份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这几年我一直沉迷于余华的作品无法自拔,眼前不断浮现出的各种悲伤画面总使我泪流不止,完全使我身处一片死寂之潭。但最*被突然翻到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这本书是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书中的村民都是一样的劳动、一样的穷、一样的作息,村中整年都没有特别厉害的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作者也时常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晚上困了就自己盖一间屋子睡下。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观察蚂蚁搬家,花几天时间去打探一个自己突然想起的名字,这些都是作者常干的事。

  这本书中是一片真正*等的世界,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人而看低别的生物,就像“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有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同时也有很多与其他动物的换位思考,从它们的角度去陈述“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对于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事,没有祥子那样的坎坷,没有保尔·柯察金的`坚毅,没有简·爱的反抗,更没有严监生的吝啬与宋钢的悲哀。那些在很多人眼里无聊透顶事,在这里又一次呈现。它呈现的好像是一张上了淡色的白纸,没有别人笔下的井井有条或色彩分明对比明显,但它很充实也不凌乱,没有放过一个角落的为你展现出一幅淡淡的画。用这种淡淡的画向你讲述作者感受中的村庄。画中的纹理是一种新的舞动和排列,表达的就是一种新的事情、新的观点。确实,又有多少人会去想“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或者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摩人。对于我,我喜欢这种想法,也喜欢这种思维方式。同为这世界上的生物为什么要分什么三类九等,高级动物、低级动物呢?为什么一定要主观上去理解、去判定那些生物呢?它们再小也有自己的大脑,它们的大脑里又会有脑细胞,你有怎样清楚它想的就一定简单你想的就一定复杂?我为这种新的思维而着迷。

  《一个人的村庄》里,作者也经常谈起他的房子、邻居们、村民们、牲口们,他津津乐道着那一堵墙,村里最“闲”的人,一棵老树,一片麦子,一缕炊烟,偶然间碰到的人,一只黑鸡,一头驴甚至是一阵风。再*常再无聊的事,他都会以一种*淡又引人入胜的词句,将我留在他的文章里,听着他讲一个又一个*淡的故事。我喜欢那种感觉,是一种宁静、缓慢的感觉让你不急于去做什么,不用为满天的工作而烦躁,内心很*静,让你身处焦躁的城市之外,在堆满线条和色彩的画卷中找到一片空白得以喘息。它不像余华写的故事里那样的跌宕起伏,相反它的故事是很*淡没有波澜的。

  没有波澜,是另外一片天地,是我从未见过的,同时它也令我着迷,好像突然在天空中发现一颗发着微光光的星星,既迷人又黯然。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乎*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8)

——一个人通用十篇

  一个人

  人,是一种生活在自然界中的高等动物,但也是所有动物之中最“恐怖”的动物。

  人,其实并不高等,也不文明,也失去了人类最为珍贵的人性与高尚的品质。

  我由一个人,一个**庸庸的女三轮车夫由我内心发出了以上的感慨,我看着她吃力的蹬着三轮车,实在令我感到心酸,她是一个人,我们也是人,可我总觉得她们太凄惨了,一天到晚,起早摸黑地载人,只为争那一点点可以养家糊口的吃饭钱,可还经常被交警以妨碍交通之“罪”,处以扣车罚款的.“刑罚”。这时交通是可以顺畅一点,但你又让多少个家庭惨遭破产的危机,多少位儿童失去受教育的权利。

  你们难道会认为他们都是一些腰缠万贯的富裕之户吗,我想只会有傻子才会没有这点常识。那你们放宽些许又有何妨了?

  一、教学目标:

  1、学*通过外貌描写刻画人物的写作手法。

  2、学*通过典型动作(细节)描写,寥寥数笔来刻画人物的方法。

  二、教学重点、难点:

  1、在具体事例中反映人物精神、品质。

  2、关注人物的内心情感,能够在具体情节中通过简单的想象、议论的形式来深化中心,突出人物品质。

  三、教学过程:

  (一)导入: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当然也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这是因为我们的生活环境、行为*惯和心理特点等都大不相同。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不同,才造就了我们各不相同的性格和品质。所以我们写作文的时候,一定要从这些方面入手,才能够将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今天,我们就学*怎样通过外貌和动作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

  提问:回忆一下,你了解了哪些描写人物的方法?

  (二)出示目标:(小黑板)

  1、学*通过外貌描写刻画人物的写作手法。

  2、学*通过典型动作(细节)描写,寥寥数笔来刻画人物的方法。

  (三)写作指导:

  1、出示小黑板:(体味外貌描写、心理描写、动作细节描写的魅力)

  (1)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理解“紫色”的脸同海边生活环境间的必然关系,了解“小毡帽”所代表的农村生活环境)

  (2)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是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对比少年闰土外貌)

  (3)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动词的准确性)

  (4)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剪影一样的手法,抓住人物典型特征)

  3、小小练兵场:根据不同年龄的具体特点,补全下面的片段:

  这是一个()岁的(),他(),走起路来()。看到村里的秧歌队敲锣打鼓地扭了过来,连忙()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到(),手(),脸上充满(),()地看起秧歌队的表演。他(她)看得那么(),也许()。

  (四)写作要求:题目:我最敬佩的同学

  要求:运用外貌描写、动作描写等基本手法,刻画你最欣赏的同学,注意选材的新颖,关注人物内心情感,反映人物典型性格和品质。

  (五)口头作文:

  1、学生构思,小组交流。

  2、口头说文,全班评议。

  附:板书设计:

  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外貌(环境)

  动作(细节)

  我曾以为,人这一生中,分分离离,离离合合都是常有的事,没有人会永远见不到。可是在我走向成熟的这几年,经历的人与事,我渐渐发现以前的浅薄无知。

  想念,到底为何意,我不懂,因为这是他最底层的意思了,想是什么?是上面一个相加下面一个心,心上在相。相貌与心,心里有那个相貌便是想。念,这个字就更加深刻了,一念就是永恒,一念是善,一念是恶,一念就是思考。

  这么一来,就是想念的意思了吧。可是,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东西,有时真的难受煎熬。想一个东西,却见不到,还不如不想,可越是这样,却越想。

  我很想念我的爸爸,爸爸他经常在外工作,十分忙碌,很长时间才能回家一次。每每回家都会给我各种各样的惊喜。但是每一次的离别,都有一种“不舍得”的感觉。我真的好想爸爸,每次和爸爸讲电话时,虽然都很开心,但其实心里是有点因为见不着而产生的小失落的,都说父亲是女儿上辈子的恋人,这句话说的真不错,有的时候,会因为过度思念,而爸爸回来就站在我面前,我还觉得不是真实的存在,非得拥抱一下才知道是实的。

  我有个朋友,他说,想念是虚的,只是心中一种变态的欲望罢了。想念,想一个,一件事,念一个人,一件事,都是自己无法控制的。这,也算是一种情感吧?

  不知身边已有多少个擦肩而过的人,但不会对任何一个人那么想念,回忆。其实,一个人的“想”可以很大。比如,朋友,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也许你和谁擦肩而过,正是一个和你有关系的人,可你却不会因为想念而牵挂。

  想念,也是一种牵挂,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牵挂,才更有一种无忧无虑却被束缚的感觉。“若无思念者,无忧亦无顾。”

  想念,是种奇妙的存在,而让我会一直在想念中和爸爸甜蜜的日子。

  今日是过年我也跟妈妈请假不做作业好好的玩一天这不就在晚上我就和我的朋友一齐去放鞭炮

  从晚上七点一向放到了晚上十点天已经黑了月亮也从云里探出了头,把它的光辉毫不吝啬地洒向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星星也把眼一眨一眨的像打瞌睡的小孩

  我和朋友告了别便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你别看我在*常天不怕地不怕的,可一到晚上我就什么都怕,异常是走夜路,是我最怕的事情。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反正一走夜路我的心就砰砰直跳,对此我也很头疼。并且我不是怕小偷和人贩子,我是怕妖魔鬼怪之类的不存在的东西。

  一想起又要走夜路,我的心不自觉的紧张起来。

  看着大铁门,在黑暗的衬托下仿佛如巨兽的血盆大口一般,等待着我的进入。我细心翼翼地抬起右脚向前迈去离大门越*我的心跳得越快。*了*了,快到了!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到了门口,我刚要抬起来的脚又放了下去。四处张望一下生怕鬼就在我旁边。但除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正在燃放的烟花以外没其他的东西了。我又抬起了脚向铁门内迈去。

  进入铁门黑暗笼罩着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全是无边无际的黑99.暗。我提心吊胆的一步一步走向家门口,心中不免想起了一些我从电视上合书上看到的鬼神之说。比如鬼魂、幽灵、僵尸......要多可怕有多可怕。我不停地四处张望生怕突然从那里跳出一个东西来。看到车子我连忙避开,反正只要是容器我都会避开。就是怕突然出现妖魔鬼怪。这时一阵风吹来,把树吹得“哗哗”作响,我连忙站住,弓着腰,大气都不敢出,听着周围的动静,时刻做好逃跑的准备。我心想:有鬼也千万别来找我。就在这时,我身旁的草丛突然响了一下,我吓得我旁边一跳,大叫一声“我的妈呀”随后拔腿就跑,仿佛鬼就在我身后一样,不要命的飞奔向家门口。

  到了单元门前我不停的安慰自我:并且仅有鬼怕人没有人怕鬼。进过一番自我安慰,我的心境最终*静了一点,不再那么害怕了。

  我用钥匙开了门,进去之后我轻轻地把门关上。看着被灯光照的昏暗的楼梯,和在楼梯下头那块未知的地方,我刚*静的心又紧张起来。我听别人说唱歌能够壮胆便哼起歌来。我边哼歌边上楼,时不时的'四处张望一下。但效果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我不由加快了脚步,额头上已经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为了不再想一些害怕的事,我便想起了开心的事。比如作业做完了一大半、和朋友放炮的一些事情。效果不错。突然我听到了一些响声,我又想起了那些恐怖的事情,我想也不想,直接拔腿就跑,用钥匙把门打开,一进门随手把门一关,就坐在了沙发上。

  这时我回想起刚才,发现我压根就没碰到鬼。其实所谓的鬼只是人们幻想出来的不存在的东西。鬼就是人的心魔,只要战胜它就能够战胜一切。

一个人

当一个人在自己房间的时候,往往会产生一种感觉,这个感觉就是寂寞!一个人的寂寞往往是一个人去放纵,去任性。

自己一个人独自在马路的边缘徘徊的时候,你不禁会想起一些美好的、快乐的、带着忧愁的回忆。然后看见路旁的东西都不是彩色,而是灰色,你的寂寞带走了全部的颜色,带走了忧愁,带走了忧伤。

一个朦胧带着细雨的早晨,我独自穿起衣服,往外面看着一切没有颜色的建筑物时候,突然自己会想起自己为什么要寂寞,为什么想不起一些快乐的事情,而想起一些跟寂寞有关的事。走出门,望着朦胧带着细雨的天空,吃了一顿没有味道的早餐。过后,一个人独自走在往公园的路上,想起了一些自己以前不该发生的事,比如小时候在地上捡起一小块石头,砸别人家的玻璃,那时的我还是4、5岁的小孩,不懂事。慢慢的,我已经走到公园里,看到那些小孩让我又想起了我的童年,顿时,我的一丝丝的泪水正在一滴一滴往下落。

一个人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了下来,在时间一分一秒的消逝下,我又开始寂寞了,又投到寂寞脑海里去了。在寂寞的脑海里,我在想,一个人为什么要那么寂寞,为什么没有快乐的一面。后来,我才知道。每当人们去想寂寞的事的时候,才会遗忘快乐的事。

只不觉天空的'雨慢慢下大,许多人为了开始躲避这场突然来的大雨,而四处奔跑着。而我还在寂寞的脑海里沉默着,过了许久,我才从寂寞的脑海里苏醒过来,身体已经打湿完了。这才慢慢的离开,来到一处不大的地方躲雨。过了许久,雨慢慢的停下来了,我往外面走去,原本没有颜色的东西突然慢慢的变起颜色起来,这才发现世上的事物不是自己想的那样,所有的颜色是给灰色来了个下马威,原来世上还有很多美好的景色啊!

刚下完了一场春雨过后,慢慢的,一条彩虹若隐若现,仿佛给天空增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许多躲雨的人慢慢的走出来了,开始继续散步。聊天。

只不觉中午来了,我找到一家不知名气的馆子吃饭,一进房屋,老板一眼就看出我不高兴的样子,问我:“小伙子,怎么了,不高兴”?我说:“不是不高兴而是寂寞,没有人陪我啊。我真的很寂寞啊!”然后。老板又说:“小伙子,不是你不寂寞,而是你没有走出寂寞阴影,你应该忘记寂寞,去想些快乐的、幸福的事,然后找到你的朋友,好好的去痛痛快快的玩一下,这样你就不会感到寂寞,你就会忘记寂寞。”然后,我吃完饭,找的我的老朋友,在一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地方痛痛快快的玩了一下午。

晚上,我回到屋,感觉今天那个老板说的真的是很好,我不但带走了寂寞,带走了忧伤,带走了忧愁,我却换回了快快乐乐的幸福。

而过了一天,我才知道,幸福是短暂的,它只能带走一时的寂寞,带来一时的幸福,带不走永远的寂寞,带不来永远的幸福。

于是,我重新振作起来,走出房门,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快乐,只要自己心中的欲望在燃烧,希望就永远不会被熄灭。

走出自己痛苦的阴影,希望就在你的眼前。只有把自己的幸福把握做,幸福就不会消逝。走出自我,让自己自豪起来。走出自我,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走出自我,让自己一直坚强下去,走出自我,让我们面对新的一天开始。

你是否走出了自己的阴影?!

一个人

铃铃测试结束了。一个星期就过了,久违的星期六来了,以作理科的速度做文科的试卷,时间真快,一眨眼就做完了。就和往常一样叫她教我语文(或者我教她数学),嘟嘟喂,你什么时候有空教我啊?今天晚上咯。那在哪?不知道。哪里可以学*而人又少的呢?我的电脑把水东的地图翻了一下,思索了许久,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怎么办呢?你想一下有没有拜拜!

一阵羽毛球的搏杀之后,全身湿透,衣服散发出汰啧洗衣粉的味道。可可天色渐渐暗了,大概已经有7;30了吧。拖着沉重的身体回到宿舍,站在风扇下拿着电话按着熟悉的电话号码didi“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唉,注定今晚孤单一个人了站在花洒下,一阵阵冰凉的水凉透了心,赶紧穿起衣服,着凉了就不好。带着几本资料,一杯水,一支笔,一个橡皮差一张小桌子就开始了和以往不一样的星期六!

怎么一个寂寞了得!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是因为想你才寂寞。沙沙的翻书声,在宿舍的每一个角落都听得见,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床上看书,看着窗外的天空,一片漆黑,一个星星也没有,月亮也没有出来,一片寂寞的天空。

脑中不断有一丝丝回忆在闪过,回想起以往的星期六多么希望这个星期六也那么美好。内心深处的自己向现实中的自己问:你要怎么做?现在的我也无法回答,或许明天会有答案。

人人都希望拥有爱情,但是又怕受到爱情的伤害。我不希望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凡的爱情。初恋是苦涩的,但我还是觉得是甜蜜的。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喜欢你是最可爱的执着,希望见到她跳,希望见到她笑,希望我会法术留住你,希望自己在爱情的道路上不要受到太多的伤害。

这个无聊大使天天都找你,不知怎么开始害怕被处死,何时开始我会妒忌?合适我会担心魔鬼抢走你?何时我每次都不知不觉越来越想你?

这就是我的初恋!

一个人

黄昏,总爱沿着那条小路走走。小路上有许多笑语幽幽,

小路上有许多浅唱低吟,小路上有许多沉默的思索,小路上有许多青春印痕。

一个人,静静地走。看天边落日轰然下坠,听倦鸟归巢鸣叫声声,远处车行匆匆,行人笑语。

一个人,静静地走。天地悠悠,暮色茫茫,给我一个人自由的宽容。随手扯下一片槐树叶,吹出不成调子的.嘶吼。采一束狗尾草,握在手里轻轻抚弄。

或许不走了,找一块净地,双手抱膝。就这样静静的凝望,静静地与天地交融。

也许沉默得太久了,心中便有一种诉说的欲望。吼一曲

信天游,吐出那淡淡的忧愁,一个人,自唱自娱。

一个人,静静地守候夜幕,没有谁干扰我那如雨思绪。

  在我的脑海里,有一个人,她使我无法忘记。她是谁啊?她就是我的好朋友--谢星姐姐。她既不是我的亲姐姐,又不是我的表姐、堂姐,但她对我来说,却比亲姐姐还亲。她的每一件事,都安然无恙的保存在我那记忆的脑海里。今天,我就将其中的两件,讲给大家听……

  那是几年前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异常的闷热,连知了也受不了,“热呀、热呀”地叫个不停。我也热得没办法,只好洗了个冷水澡,终于感到浑身的舒服多了。突然,我记起我还没买参考字典呢,只好顶着毒辣辣的太阳赶到书店去买。一路上,天不知怎么的,变得阴沉沉的,还布满了乌云。我知道快要下雨了,便加快了步伐。突然,随着一声“轰隆”的雷响,倾盆大雨直泄而下,刹那间,天地间成了一片水帘,什么都看不到了。我急忙奔到路边小店的屋檐下避雨。我一边向四周望了望,一边着急的想:雨这么大,恐怕得很久才能停。我该怎么办呢?如果我冒雨回家,不仅会淋湿头发、脏了衣服,还可能会感冒;如果我不冒雨回家,这雨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停啊!正当我急得直打转转时,谢星姐姐撑着雨伞正好经过这里,一看见我,连忙走过来,关心地问:“怎么了?没带雨具?来,我送你回家!”我无奈的说:“雨这么大,你的雨伞又不能容两个人,我……”还没等我说完,谢星姐姐已拉起我的手躲到了雨伞下,冲进了雨帘里……雨越下越大,打在雨伞上噼哩啪啦的。我正转过头想和谢星姐姐聊聊,眼前的一幕使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谢星姐姐把大半雨伞都移到我这边来,她的身子正露在外面淋雨。我的眼睛湿润了。谢星姐姐似乎感觉到我在看她,便回头望了望我,那眼神分明是在说:“我没事!我身体棒着呢!”然后,她又把伞往我这边移了移……雨还在下着,那雨水打在伞上的声音,似乎在奏着一首美妙的交响曲……

  谢星姐姐就是这样的人,她善良、聪明、活泼开朗,她是我值得学*的好姐姐。她教我学会了怎样做一个关心他人、友爱他人、帮助他人的人。

  我家的楼下,有一个扫地阿婆,她每天都以打扫垃圾为职业,出现在楼下,一番清理之后,就无影无踪,她的下落便无人问津。但就是这个默默无闻的社会底层人物,给了我巨大的启示和影响。

  阿婆已在我们小区工作多年,饱经风霜,她的长相十分普通:乌黑的面颊透着泥土的气息,干瘦的双手长满了老茧,僵硬的背部总是弓着,活像一只衰老的龙虾。每天下楼时,她总对我打招呼,而我大多数情况都是不理不睬,故意踏踏脚上的名牌鞋,扬眉吐气地大步走了出去:“和一个下级女工,能有什么共同语言?”

  我对她的态度,直到那一天,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小鸟不耐烦地唱响着未来,我一个人在小区外闲逛。正值此时,一辆红十字会的捐款车停在了路边,这两捐款车每月都来一次,但捐款的人却微乎其微。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一步步走向捐款车,那蹒跚的步伐和颤抖的身体让我的内心猛地震了一下,那不是楼下的.扫地阿婆吗!我定定神,跟着她走了过去。只见她停在了捐款车前,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了个小包,从里面摸出许多张零散的钞票,双手小心的将它们交给车中的工作人员,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我捐二百元。”这时,她才注意到早已惊呆而不知所措的我,开口说:“真巧啊!你也是来捐款献爱心的吧!”我的脸顿时红了,心中一阵惭愧,为了摆脱尴尬,于是手忙脚乱从口袋里摸出一张五十元钱,交给了工作人员。阿婆笑了:“年轻人,你真有爱心!到我家坐会儿吧!”我推托了一阵,但还是跟她去了。

  她把我领到了马路对面的一片洼地上,说:“到了,到了!”我望着这片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十分诧异地问:“哪里?您的房子在哪里?”她指着一个破败的小屋子说:“就是这里了,请进吧!”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真没想到这世上还有如此简陋的房子:墙上满是裂纹,屋顶摇摇欲坠,门框破烂不堪,似乎这一切用一根手指就能轻易推到。我小心翼翼地随她走了进去,谨慎地环视着四周,生怕房子突然倒塌下来。在我们的谈话中,我了解了她的身世:她是一个农民的女儿,亲人都已离世,只有一个儿子也外出打工了,她一个月的收入大约六、七百元,但她竟每月都毫不吝惜的捐出二百元钱,这对于她来说有多么困难啊!她这样解释:“有人说我很不幸,但我发现,这个千气万象的社会有很多像我一样甚至比我还不幸的人,每次想到他们,我的心就久久不能*静,我觉得我总得为这个社会与不幸的人做点什么,于是我选择了捐款,但我能力有限,我总觉得我对不起这个世界啊!我不幸了,我不希望别人也像我一样!”说着,阿婆的眼里流露出了闪耀的泪光,我这时才发现,那是天底下最清澈,最明亮的眼睛,就如一股清澈的泉水,一颗耀眼的珍珠……突然,一个伟大的灵魂出现在阿婆的上空,化作一片彩虹,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我双手合十,喃喃地祝福着像扫地阿婆一样一辈子为这个社会默默做出贡献的人,一生*安……

一个人

在一年最后一天的夜晚,我记录下我这段颓废的日子。

――题记

启程

从林离开那时起,我就知道我要一个人。于是我开始了一个人的旅程。

我背上行囊,游离在这所颓废的学校,过着颓废的生活。

开始会感到很孤单,想到再也没有人,再也没有欢笑,再也没有泪水,便开始想要有个人陪在身边。于是我开始寻找那个人,直到最后也没找到,才发现双眼早已湿润,却始终都没有什么东西掉下来。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实用十篇(扩展9)

——难忘的一个人300字学生周记实用十份

  妈妈的手以前有很柔软,很光滑,可是现在却很粗糙。

  记得有一次,我想吃水果,便叫妈妈给我削。突然,“啊”的一声,我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妈妈的手被割破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不吃水果了!”我难过的说。妈妈笑着对我说:“没事,别管我,继续去做作业。水果马上就好了。”

  说着,她便继续给我削水果了。妈妈的手是坚强原。

  一个冬天的早上,想到妈妈这么累,我决定帮妈妈干活。我早早写完作业去帮忙洗衣服,准备给妈妈一个惊喜。一进洗衣房,看着妈妈的手不断地在冷水中揉搓着,冻得手都发青了。我要帮妈妈洗,妈妈却死活不让,非叫我去看书。我跑回屋,拿起书本认真读起书来,眼里却含满了泪水……妈妈,你的手是我见到的最坚强的手。虽然,你的手不像以前那样光滑,但是,你的手在我心里是最美丽的,最温暖的。

  在四年小学生涯中,我有许多的朋友,但令我难忘的是**阳。她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女孩,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高高的鼻梁下面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人们都叫她小公主真是好极了。她乐于助人助人的品质令人难忘。

  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到操场玩。当时,因为她跑的太快,所以我就加快速度,忽然,一个男生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向我冲来,但是我并没有来得及看旁边,所以被他撞倒了。这时,**阳看见了,连忙把我扶起来,关切的对我说:“你没事吧?有没有碰着?如果碰着了我可以扶你走。”我感激地说:“没事的,我自己能走。”说完我们有继续向前走去。

  **阳不仅乐于助人,而且还爱参加丰富的课外活动。你们说这么好的朋友我怎么能忘记呢!

  我既将小学毕业,可在我的记忆里始终有一个人另我难忘,那就是我的好朋友——鹏飞哥。

  记得星期一的一个早晨,我背起书包和鹏飞哥高高兴兴的来到学校,老师还没来,等到我们快要闹翻天了。老师来了,我们急得像热锅里的蚂蚁敢紧回到坐位上,老师一进屋说:“鹏飞刚才谁离坐了”因为鹏飞当时是学*委员没出坐,老师才叫他。我小声告诉他不要说我,可他第一个就说我,我被老师教训了一顿,还有一些同学被训了。我当时很生气,放学也不和他走了。心想他怎么这样我恨他。

  在一星期的时间里我反思了我是不是错了,鹏飞想他是不是错了,我们互相反思的差不多了,我们不约而同的去找对方,在路上遇见,我们互相望着望着···后来我们比此看出目地,我们此后比亲兄弟还亲。

  语言不多真情不少好好体会。

  六年小学生即将结束了,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数学老师----李老师。

  李老师是数学老师,他工作兢兢业业,特别是上课的时候,他讲课从不急躁,有时还很幽默,有时见我们上课无精打采的时候,他便会变法给我们讲笑话,所以同学们上他的课从不感觉累。

  有一次,李老师让我们练字还要给家长签名。我回到家晚上就开始争分夺秒地写完了作业,为了能看到电视剧把签字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

  第二天早上,李老师让我们把作业给他检查时,才想起签字的事情。眼看老师就要走到我身旁了,我心砰砰直跳。我说谎了,说“我家没人。

  对不起,我说谎,李老师,是您教会我人生最重要的东西----诚实,,您让我懂的了在以后的学*生活中,诚实比什么都重要。

  张老师是我们班的体育老师。他很胖,很傻,笑起来像弥勒佛,看起来很善良,但是对我们也很严格。我们上课散漫的时候,他经常皱眉,瞪眼,假装拿球或者球拍打我们。其实我们知道他不会真的打我们,因为他很爱我们,但之后我们会乖乖听话。

  张老师的课很有趣。他上的每一节课都带给我们无尽的快乐!记得有一次体育课,张老师和我们一起玩捉鱼的游戏。他和班上的女生一起当渔网,班上的男生当小鱼。游戏开始了!我们男生东奔西跑,想躲开张老师织的网。很多男生在张老师和女生织的网里很容易屈服,但我很聪明,尽量避开张老师,因为他抓小鱼的能力最强。游戏终于结束了。我死里逃生,成为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我不提我有多开心!

  因为工作安排,张老师这学期不再教我们体育课了,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

  幼儿园的时候,有个同学,让我一直很难忘。

  我那时是我们班看书最多的人,因为我有很多的书。我们班里还有一个人也特别喜欢看书,但是他总是反反复复的看那几本书,那几本书都破破烂烂的。他看到我有很多的课外书,就对我说:“你的书真多啊,能不能借我看看呢?”,但我想:“他的书都那么破了,万一把我的书也弄破了怎么办?”于是我就没有借给他,他失望地走开了。

  后来,我在和同学们聊天中知道他的家庭状况,原来,他家里生活非常困难,他的妈妈下岗了,爸爸在小区里看自行车,每天挣不了多少钱,可是他却十分谦虚好学,偶尔得到一点零花钱,他都拿去买书了。我突然对我那天的拒绝很后悔,就把自己的一部分课外书打包起来,第二天送给他,他高兴得很,看着他的笑容,我也高兴地笑了。

  后来,那个同学转学了,那个跟我借书的身影,一直留在脑海中,现在,每当我看到一个勤奋好学的身影,我就想到了他!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人令人终身难忘,我的妈妈就是其中的一位。我的妈妈是名检察官,她的身材不高不矮,总是穿着一身工作服,朴素大方。乌黑的头发,总是有条有理,就像她的性格。妈妈的眼睛永远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这双眼睛。

  我的妈妈非常勤劳,活再多,也任劳任怨地干活。我妈妈要是看见别人干重活的时候总会主动去帮助别人。有一次,邻居张奶奶出门扔垃圾,妈妈正好看见了张奶奶,就说:“张姨,我帮您去扔吧,您岁数大了。”张奶奶开始拒绝了妈妈,最后,还是妈妈扔的垃圾。张奶奶夸妈妈是一个能干的好闺女。

  妈妈最大的特点是对工作认真负责,无论是下班后还是休息日,只要是单位有事,她就去加班,从不叫苦。从心里说:我不想让妈妈去加班;从感情上讲,我心疼妈妈;从工作上讲,我理解妈妈……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的一举一动是我的榜样,令我难忘。

  难忘的,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十分庄重的,只有真正使你难忘的才算,那么,我忘不了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在我的脑海里,忘不了的那个"他"是一个残疾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今我佩服。

  在长沙市一条热闹的街上,围着一大群人,我挤进去看,只看见一幅铺在地上的长幅画的一头,放眼望去,好家伙,这幅画有好几米长呢!在那头,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地上专注的画着画,我又往前挤了挤,来到那个小男孩身边时,我仔细的打量着他:剪着一头乌黑的*发,个子不大,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巴,看样子可能只有七、八岁,但引人注意的是他的右手没了,左手也只剩一个肉球,但他仍用他那剩下的肉球在作画,,最令人不可思义的是,他那个肉球画出来的简直惟妙惟肖,人们在围观的同时,也不忘为这个小男孩感到叹惜,多么好的孩子,可惜没了右手,沦落一到要在街上画画,靠人们的施舍为生,可能他从前也是个活泼可爱的正常男孩,但现实是残酷的,不知为何无情的让这个本是完美的生命变得残缺。但是,你瞧他多么坚强,他刻苦学*,才会有今天的成就啊!我不敢多想,离开了人群,但我仍忘不了他。

  他能令我难忘的,是他小小年纪对命运不屈服的精神。

  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忘却的,有的是陌生人,有的是自己的家人,而我最无法忘却的人是邻居家的一位小哥哥。

  那个小哥哥个子高高的,身材瘦瘦的,有着一双纤细的腿,一双大大的眼睛,他的发型像一个帽子。他的性格是要是有人敢惹他,他就会手下不留情的打回去,而他对别人非常的友好,只要我们不去招惹他,他就不会没有理由的打你。他的品质特别的好,每一次有人遇到麻烦,他都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帮助他人。

  我们在春节的几天去集市上玩,会买很多很多好吃的,他还会对我们说:“还要不要再买一点吃的?”他请了我们,我们要请回他时,他都会说:“不用不用,你们自己吃,我不怎么喜欢吃。”他还会带我们去一些好玩的地方,回来的时候会把我们送回各自的家里面,不让家长担心,以免家长急忙来接我们回家。每一次出事他都会说:“是我不小心造成的。”

  这就是我无法忘却的人,你们呢?

  如果你想让上课的气氛更加活跃的话,那这种人选就非常合适了。一个瓜子脸,一双炯烔有神的小眼睛,一张大大咧咧的嘴巴,别看他外表一本正经,可实际上连赵本山都不如他。他的鬼点子,笑话都特多,随便一个都能让你笑到根本停不下来。

  有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数学老师教我们加法,说:“数位不够的时候,用零补足,末尾的零……”结果,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刚好叫莫伟林,他就脱口而出:“末尾的零,莫伟林。”这个时候,全班哄堂大笑,老师也哈哈大笑起来,莫伟林听完以后,恨不得把他塞进他妈妈的肚子里。

  还有一次,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一个一个地背诵古诗,轮到他背时,他就说:“朝辞白帝彩云间,李白游西湖,忽听求救声,捞起一看是汪伦。”结果,全班又一次的哄堂大笑,老师更是笑得前扑后仰。

  这就是我的爆笑朋友------张自豪。我们的“爆笑天王”。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