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牙读书笔记优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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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牙读书笔记 1

  斗狗人士史密斯看到白牙行动缓慢,目光呆滞,可能会在比赛中失败,就对白牙开始暴打,因为白牙不能获得胜利就意味着史密斯的金钱损失。严重的拜金主义过史密斯更加物化,逐渐丧失了人性与道德。在当时的美国二业化社会,史密斯是人类所具有恶念的代表人物,《白牙》反映了当时整个美国社会的麻木与冷漠,展现了美国人性崩渍以及行为残忍的生态危机现状。

  在《白牙》中,通过白牙的文化回归,杰克·伦敦向读者展现了人类对生命应给予关爱与尊重。白牙原本来自荒野,爱抚、帐篷、人与火将它带人陌生世界。人类世界的陌生让白牙倍感恐惧,同时也让它体会到了人类仁爱的`魅力。当白牙第一次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奇怪物种时,它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人类的关心与疼爱很快就消除了白牙的恐惧。作家在《白牙》中这样写道:“让白牙觉得奇怪的是,当人类用于在它身上蹭来蹭去时,白牙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舒服与快乐。”白牙在和人类接触的过程中,还会经历很多恐惧,但是此次是白牙与人类产生友谊的标志。在白牙被司各特救起之后,它已经死亡与枯萎的生命潜能逐渐被人类的仁爱唤醒。白牙的生命潜能之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它取代了喜爱,在与神接触的过程中,爱始终是任何其他情感都无法超越的。这是司各特的使命,将白牙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更加准确地说,就是要将人类带给白牙的屈辱消除掉。从白牙的角度来看,它的生活正面临转机。在司各特爱的召唤下,白牙逐渐有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带给白牙阳光般的温暖,白牙的生命在爱的感染下焕发光彩。

  杰克·伦敦巧妙地运用陌生化手法,揭示了兽性之理与人性之爱。白牙回归兽性之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性之爱的升华。而正是这种兽性之理和人性之爱的反向流变,让白牙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以使其能够更加深刻地感悟与理解人类。白牙对人类的感悟与理解与人类当时的思维理念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激发人类开始重新认识生命、认识自然,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人类自身,白牙让人类懂得了关爱与尊重生态自然的道理。

  白牙出世后不久,母亲带它在丛林中偶遇从前的印第安主人,印第安主人“灰狸”为换酒把白牙易手给白人“美男史密斯”。此后,它经常被新主人带去展览,或打赌跟其他狗咬斗,白牙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切罗齐”相斗时险些被对方咬死,幸亏来看热闹的司各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新主人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则。“人类的友善像太阳般照射它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为白牙由野性向文明进化做了注脚。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不止一次地阐述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假使白牙从未走进人类的篝火,荒野会把它塑造成真正的狼,因为它一出生就具有更多狼的特征。然而上帝给它提供了另一种环境,它就被塑造成一只带有一定狼性的狗,可那毕竟是狗而不是狼。可见,“狼”与“狗”的区分主要是由环境造成的。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广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白牙读书笔记 2

  今天,我向好朋友借了一本动物小说――《白牙》。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白牙,是母狼基切所生的一只小灰狼。淘气的它趁母亲不在,跑出洞外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个和洞穴不一样的世界。

  幼稚的它把小雷鸟放在嘴中玩,可因为饥饿促使自己不由自主的合上了嘴,这只可怜的小雷鸟被白牙可笑的吞下了肚。看到这,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太有趣了。

  吃了小雷鸟后,白牙发现了活物就是肉这个道理。于是,它又想吃掉黄鼠狼。但还很弱小的它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差点葬送在了黄鼠狼的口中。

  我虽然没有看完整本书,可白牙这匹狼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是匹可爱的狼,淘气的把小雷鸟放在口中玩;它是匹胆大的狼,敢和黄鼠狼拼命;它是匹聪明的狼,会配合母亲一起战胜山猫。

  看过了关于白牙的这几件事,让我感到很是疑惑:作者描绘的白牙一匹真狼,还是作者是虚构的呢?在我的印象中,狼都是凶残的,但为什么读过《白牙》这本书,我感受到的白牙更多的是可爱,是淘气呢?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让人很着迷,我推荐你也看一看这本书。因为看完这本书后,你对狼的`看法和以前以前相比会有所改变。

  白牙读书笔记 3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和《野性的呼唤》截然相反,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

  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

  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残虐,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

  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走路了。

  我们也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白牙读书笔记 4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

  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白牙读书笔记 5

  最*,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十分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但是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齐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明白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之后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就应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

  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白牙读书笔记 6

  今年暑假,我读了《白牙》这本书。这本书内容精彩,让我回味无穷。

  从前有一匹狼狗,叫白牙。白牙要想生存必须战胜恶劣的自然环境,还得和同类作斗争,人类也来利用它挣钱,最后被斯科特解救回家,结束了磨难。

  我感觉白牙很可怜。它前两个主人动不动就打它,让它拉雪橇,与斗牛狗比赛。白牙体会到这个世界的残酷与无情。直到斯科特用爱感动了它,让它体会到了人间真情,它不再像以前那样残忍了,白牙从一只弱肉强食的狼狗变成了一只温顺忠诚通人性的宠物。我明白了:爱与文明最终会战胜野蛮与邪恶,感恩与友善永远藏在人类与动物的心灵最深处。

  白牙读书笔记 7

  我特别喜欢《白牙》一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多次,还要再拿出来细细品味一番。不瞒你说,这次我又有新收获了呢!

  我又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看完时,我心中还是感动至极。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父亲在它出生不久时就战死了,它半大的时候母亲也被买了。白牙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它有着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白牙从小便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残酷的战斗,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使它战无不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他的棍棒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被迫成为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对手实在强大,白牙频临死亡,这时,新主人把它从死亡线的边缘拉了回来,并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使白牙变得忠诚、善良。白牙又帮主人打死了夜晚偷偷潜入主人家的偷袭者,虽说救了主人和主人的家人们,但白牙身受重伤,但凭着它顽强的生命,白牙活了下来,可以和同类或主人玩耍了。小说描写细腻生动、感人至深。

  小说最后,白牙为什么变得忠诚、善良?是因为主人对它的仁慈和爱呀!是白牙对主人的信赖呀!如果主人对它不仁慈,不爱它,白牙也不会信赖主人,那么白牙就要继续臣服在人类的棍棒之下,稍作反抗,就又是一阵棍棒的毒打......我闭上眼睛,不敢再想下去了。幸好主人对它仁慈和爱,不然白牙为什么拼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呢?那白牙的主人不就......其实,白牙完全可以不救主人,可是,白牙对主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步,所以,白牙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低声说道:仁慈和爱,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白牙读书笔记 8

  我在假期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白牙》,我感到白牙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个作品写了一只狼狗――白牙,它从父亲野狼那儿继承了充满强烈野性的血统。它出生于荒野之中,屡受无数敌人的欺辱及饥饿的侵袭,而在这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原始世界所予以的磨练之下,凭其求生的本能及坚强的意志,最后得以延喘生存。

  本书最引人入胜之处,在于激烈的谋生环境之下,白牙所具有的惊人的活力。在那种稍不留意,别说无法获得食物,甚至随时有丧失性命的可能的状况下,白牙的出生入死,往往令人紧张得捏一把汗。

  更令人感动的是,书中描述了白牙由散发着野性而进入礼貌的过程。一开始,白牙不信任任何人或事物,只明白棍子的命令,甚至从贪婪、残忍的美丽史密斯那儿,更学会了憎恨,但是,自从遇到威顿史各脱之后,因得到充满爱心的照料,最后抛弃了憎恨和疑惧,使它心中充满了爱,成为一只人见人爱的狗。

  这条狗是我们人类的老师,我们就应学*它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到达成功的彼岸。

  白牙读书笔记 9

  《白牙》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拥有四分之一狗血统的狼写的。一提到狼,人们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这些负面的词,对狼没有一点好印象。

  然而白牙拥有狗的血统,同时它也十分聪明,它懂得服从并保护自己主人所重视的一切。作者通过对它的叙述,使我感到白牙的一举一动不仅有原因,还有情义。即使它在搏杀、战斗、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我理解,甚至同情它的`命运。因为白牙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艰苦奋斗。

  白牙的父母很早就离开了它,而它的主人有接二连三的换走,它还经常遭到毒打,生活非常坎坷。但他最后的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却一直相信它、帮助它,给它温暖,这让白牙感到快乐。它为了保护威登先生一家,和大罪犯吉姆霍尔搏斗,结果身受重伤。恢复之后,它却惊奇的发现自己有了五只小狗崽。故事到此结束,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白牙》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不怕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它为了生存自强不息,有着纯真的感情。它坚强、勇敢、忠诚,是一条值得我们敬佩的好狼。

  白牙读书笔记 10

  《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白牙读书笔记优选【10】篇扩展阅读


白牙读书笔记优选【10】篇(扩展1)

——《白牙》读书笔记6篇

《白牙》读书笔记1

  在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面前,人类所产生的一种对命运与前途的担忧,被称为生态忧患意识。人类所从事的那些与自然规律相违背的活动,通常会造成生态危机。如果人类丝毫感觉不到生态危机的存在,盲目乐观,最终将会导致灭亡。在美国文明发展之初,飞速发展的工业文明使得生态遭到破坏。杰克·伦敦在《白牙》中向读者展现了人类残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的场景,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生态忧患意识和对人类残害、残虐以及猎杀动物的愤恨,字里行间充满着浓郁的忧忌意识与悲悯情怀。《白牙》中的斗狗情节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异化以及人类道德的沦丧,这也是作家面对人性扭曲所表现的一种忧患意识。斗狗参与者以动物之间的残杀作为娱乐与消遗的方式,可谓人性扭曲到了极致。

  斗狗人士史密斯看到白牙行动缓慢,目光呆滞,可能会在比赛中失败,就对白牙开始暴打,因为白牙不能获得胜利就意味着史密斯的金钱损失。严重的拜金主义过史密斯更加物化,逐渐丧失了人性与道德。在当时的美国二业化社会,史密斯是人类所具有恶念的代表人物,《白牙》反映了当时整个美国社会的麻木与冷漠,展现了美国人性崩渍以及行为残忍的生态危机现状。

  在《白牙》中,通过白牙的文化回归,杰克·伦敦向读者展现了人类对生命应给予关爱与尊重。白牙原本来自荒野,爱抚、帐篷、人与火将它带人陌生世界。人类世界的陌生让白牙倍感恐惧,同时也让它体会到了人类仁爱的魅力。当白牙第一次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奇怪物种时,它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人类的关心与疼爱很快就消除了白牙的恐惧。作家在《白牙》中这样写道:“让白牙觉得奇怪的是,当人类用于在它身上蹭来蹭去时,白牙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舒服与快乐。”白牙在和人类接触的过程中,还会经历很多恐惧,但是此次是白牙与人类产生友谊的标志。在白牙被司各特救起之后,它已经死亡与枯萎的生命潜能逐渐被人类的仁爱唤醒。白牙的生命潜能之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它取代了喜爱,在与神接触的过程中,爱始终是任何其他情感都无法超越的。这是司各特的使命,将白牙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更加准确地说,就是要将人类带给白牙的屈辱消除掉。从白牙的角度来看,它的生活正面临转机。在司各特爱的召唤下,白牙逐渐有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带给白牙阳光般的温暖,白牙的生命在爱的感染下焕发光彩。

  杰克·伦敦巧妙地运用陌生化手法,揭示了兽*之理与人性之爱。白牙回归兽*之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性之爱的升华。而正是这种兽*之理和人性之爱的反向流变,让白牙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以使其能够更加深刻地感悟与理解人类。白牙对人类的感悟与理解与人类当时的思维理念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激发人类开始重新认识生命、认识自然,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人类自身,白牙让人类懂得了关爱与尊重生态自然的道理。

  白牙出世后不久,母亲带它在丛林中偶遇从前的印第安主人,印第安主人“灰狸”为换酒把白牙易手给白人“美男史密斯”。此后,它经常被新主人带去展览,或打赌跟其他狗咬斗,白牙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切罗齐”相斗时险些被对方咬死,幸亏来看热闹的司各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新主人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则。“人类的友善像太阳般照射它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为白牙由野性向文明进化做了注脚。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不止一次地阐述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假使白牙从未走进人类的篝火,荒野会把它塑造成真正的狼,因为它一出生就具有更多狼的特征。然而上帝给它提供了另一种环境,它就被塑造成一只带有一定狼性的狗,可那毕竟是狗而不是狼。可见,“狼”与“狗”的区分主要是由环境造成的。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广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白牙》读书笔记2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白牙》读书笔记3

  《白牙》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拥有四分之一狗血统的狼写的。一提到狼,人们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这些负面的词,对狼没有一点好印象。

  然而白牙拥有狗的血统,同时它也十分聪明,它懂得服从并保护自己主人所重视的一切。作者通过对它的叙述,使我感到白牙的一举一动不仅有原因,还有情义。即使它在搏杀、战斗、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我理解,甚至同情它的命运。因为白牙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艰苦奋斗。

  白牙的父母很早就离开了它,而它的主人有接二连三的换走,它还经常遭到毒打,生活非常坎坷。但他最后的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却一直相信它、帮助它,给它温暖,这让白牙感到快乐。它为了保护威登先生一家,和大罪犯吉姆霍尔搏斗,结果身受重伤。恢复之后,它却惊奇的发现自己有了五只小狗崽。故事到此结束,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白牙》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不怕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它为了生存自强不息,有着纯真的感情。它坚强、勇敢、忠诚,是一条值得我们敬佩的好狼。

《白牙》读书笔记4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心得感想: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白牙》读书笔记5

  “妈,都卖了什么好东西啊!”“没什么。哦,对了,我给你买了一本故事书。”“给我看看!”“你呀,就是猴急!”以上是我和我的妈妈之间的一系列对话。

  我冲上前去,打开袋子,取出了一本不薄不厚的书,定眼一看——《白牙》这个书名跳入我的眼帘。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只看了一会儿,就被书里的内容迷住了。

  《白牙》这本书讲的是混血狼——“白牙”的故事。这种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去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遇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呵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遇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厚颜无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守财产。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至少在它们大汗淋漓为我们干完活儿之后、或在它们被杀掉之前,让我们向网上流传的“虐猫妹”、“虐兔妹”投一反对票。

《白牙》读书笔记6

  白牙是一条狼狗,被主人从阿拉斯加的荒野带到了加利福利亚的文明世界。虽摆脱了荒野弱肉强食的残酷斗争,可在人类世界它仍被人类的虐待和苦役所束缚着,因而使用它的原始力量和天生的残忍。直到一天它被一位好心肠的矿业学家科斯特从“纠缠不休的死亡”中救了出来,并收养了它。在主人的**下,白牙终于摒弃了原始荒野中的冷酷仇恨,变得有爱心、善良、忠诚,彻底变为了一只讨人喜爱的家庭宠物。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狼的进化和文明,十分生动感人地表现了白牙与自然界的斗争,书中的大自然在白牙眼里就是由各种凶猛的野兽、土著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的狗、白人和在它生活中所总结出来的规律所组成的。这是一个无情的世界,你想要在尖锥般冰冷可怕的原始荒野中生存下去,就得懂得“弱肉强食”的规律,也就是说,只有使自己变得和大自然一样残酷,才能在无情的自然界中生存下去。这个规律深深地烙印在白牙的思想里,白牙也不断地履行着它,直到它遇见了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白牙生存的世界愈加凄惨,在白牙心中,人类就是“神”,统治一切的神。

  他们仿佛能支配大自然。人类是那样的聪明,但又是那样的贪婪邪恶,白牙的前两个主人疯狂地奴役白牙,用石头与棍棒逼迫白牙卖苦力、给人取乐,这使它变得更加冷酷无情,加深了它对“吃或被吃,弱肉强食”的这个规律的深信不疑。终于它他有了新主人也就是科斯特他用爱感化白牙,让它体会的人间真情。渐渐地,白牙那一颗冰冷的心破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颗充满善良和活力的年轻的心。它不再是那个残忍的恶狼了,而是一只温顺忠诚的家庭宠物。白牙是一只通人性的狼,一只向往光明与自由的狼。

  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免不了对抗和斗争,只有使自己强大起来,才有可能赢得斗争。不过爱与文明始终都能战胜仇恨与邪恶,感恩与友善永远存在于每个人心的最深处,光明与自由是每一个生命追求的目标。


白牙读书笔记优选【10】篇(扩展2)

——《白牙》读书笔记(精选10篇)

  《白牙》读书笔记 1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芬�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心得感想: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白牙》读书笔记 2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和《野性的呼唤》截然相反,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伤害,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

  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走路了。

  我们也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白牙》读书笔记 3

  前几天,我读完了《白牙》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它充分地让我体会到动物界的弱肉强食。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条狼(或者说是一条狼狗,因为它父亲是狼,母亲是狗,但它充满了野性。),它一生出来就遇到了饥荒,他从小就懂得了:你可以去抢比你弱小的动物的食物,但比你强大的动物也可以抢你的。后来,他前后落在了三个人手里,前两个人,经常打骂它,养成了他乖僻的性格,讨厌人类抚摸它。但第三个人对他很好,所以它很爱主人,还两次救过主人的命。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跟着第一个主人格雷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格雷不知道白牙是一只狼,只把他当成一只英勇善战的狗,但狗群们知道,它一接*狗群们,以嘴嘴(狗名)为首的狗群,就咬它,白牙刚开始没有经验,每次都要被咬的遍体鳞伤,但几次之后,他知道了如果是狗群们一起追来,要跑,等哪只狗和后面的拉开了距离,就转头咬死他。再跑。这种事情给我很大启发,有些时候知难而进是极为傻得,不如急流勇退,反而更好一些。

  白牙退后不是因为它胆小、懦弱,反而它很勇敢,最后一个故事讲得是,一天夜里,主人家里来了一个越狱犯,白牙察觉到了,但他不出声,反而是紧紧地、悄悄地跟在罪犯后面,时机到了他猛地扑上去,把罪犯制服了,才大叫,但他也被罪犯拿的棒子打伤,白牙被棒子打了很多回,它早已怕棍子怕到了至极,但正因为主人对他好,所以他为了主人仍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白牙,我佩服你的勇敢,你的智慧,还有你的忠诚。

  《白牙》读书笔记 4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白牙》读书笔记 5

  白牙的一生感受了两次爱,一次是温暖的、一次是深沉的`。

  第一次的爱在白牙的小时候。白牙从小就没有父亲,可是,母亲对白牙的爱还是无微不至的。白牙是一窝小崽中最幸福一直小灰狼,每一次妈妈捕食回来,白牙总是第一个吃的。哪怕是猎物很少,白牙也绝不会挨饿。在一次饥荒中,猎物都死光了,这一窝狼崽中只剩下白牙一个,它很幸运地躲过饥荒的厄运。当白牙吃得鼓鼓时,它便会淘气地和母狼打一架,它就当妈妈是个玩具,不停地像妈妈啃咬和嘶吼。当白牙玩累了,母亲会围着白牙,给予儿子温暖,白牙在妈妈的溺爱中感受爱,他的温和、乖巧、童稚的一面慢慢在心中萌发。就这样,白牙伴着母亲的爱快乐成长。

  然而一个夜晚,白牙跟着它的妈妈上了人类的船,从此白牙的生活从荒野生活迁移到了人类的生活。白牙不喜欢人类,特别是小狮子和棍棒发出的命令,使它心中产生了怒火和愤恨。它仇恨人类对它的统治。白牙变得孤僻,它白天不断地工作,夜晚忍耐天气和饥饿的侵袭,这中从未忍受过的痛苦令他心灵渐渐枯萎。这时白牙不和主任帐篷的狗交朋友,对人类也充满了敌意。它觉得人类就是自私、贪婪地禁锢住妈妈的邪恶统治者。因此它的印象中,人类只有缺点没有优点。如果在人类的世界里,妈妈是它唯一的希望,因为还有妈妈,小白牙抛弃了荒野,接受了被统治的命运。

  黎明已经降临,刚睁开眼,白牙就看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它发现自己被铁链紧紧地锁住。它看到一个人正向自己靠*,正当白牙意图用咆哮发出威胁的信号时,一记狠狠的鞭子让它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个人放开铁链,让一只藏獒跟白牙展开凶狠地搏斗。这时白牙才明白,原来主人将自己卖到了斗兽场,新的主人只会通过残暴的搏斗来谋取利益。搏斗了一天的白牙,虚弱地趴在地面,这里再也没有妈妈,再也没有温暖。绝望的白牙变成了恶魔,它只要一见到狗,就会给对方致命的一咬。它剩下的只有冷漠、残暴和无情,雪白的牙齿,也慢慢地只剩下血腥的味道。

  《白牙》读书笔记 6

  《白牙》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拥有四分之一狗血统的狼写的。一提到狼,人们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这些负面的词,对狼没有一点好印象。

  然而白牙拥有狗的血统,同时它也十分聪明,它懂得服从并保护自己主人所重视的一切。作者通过对它的叙述,使我感到白牙的一举一动不仅有原因,还有情义。即使它在搏杀、战斗、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我理解,甚至同情它的命运。因为白牙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艰苦奋斗。

  白牙的父母很早就离开了它,而它的主人有接二连三的换走,它还经常遭到毒打,生活非常坎坷。但他最后的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却一直相信它、帮助它,给它温暖,这让白牙感到快乐。它为了保护威登先生一家,和大罪犯吉姆霍尔搏斗,结果身受重伤。恢复之后,它却惊奇的发现自己有了五只小狗崽。故事到此结束,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白牙》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不怕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它为了生存自强不息,有着纯真的感情。它坚强、勇敢、忠诚,是一条值得我们敬佩的好狼。

  《白牙》读书笔记 7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白牙》读书笔记 8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白牙》读书笔记 9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心得感想: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白牙》读书笔记 10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白牙读书笔记优选【10】篇(扩展3)

——麦克白读书笔记 (菁华6篇)

  《麦克白》的故事大家一定熟知,我就不详讲了。

  麦克白先是一位曾经屡建奇勋的英雄,可后来却变成了一个残酷的暴君是因为三个女巫和妻子的怂恿让他产生虚荣贪心的想法,让他杀死表兄(国王),由于蛊惑,让他从一个善良的,想干出一番雄伟事业的人成为一个阴险,野心勃勃,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野心驱使他做出罪恶的事,必然是罪恶,迷信和死亡,实在是悲剧啊!

  这让我联想到方舟子被袭,袭击者肖传国就是一个典型的麦克白,原本有自己的事业不好好做,偏偏被报复心将自己的良心腐蚀,也是悲哀啊!

  其实,做人就踏踏实实的做,不要被一些事情蛊惑或是怂恿,要有自己的想法,一旦有了自己的想法,再多的蛊惑和怂恿也不能驱使你做出可悲的事!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

  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勇士逐渐沦落为残暴嗜杀,毫无人性,被人唾骂的暴君,最终走向灭亡。

  《麦克白》能够说是一部十分经典的悲剧,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当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是一位爱国将领,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可谓是一位勇士。有野心不是错,任何一位勇士都有野心,关键在于控制。因为女巫的煽动,麦克白野心膨胀,谋杀了好国王邓肯,登上王位。他曾为谋杀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曾后悔,他说:“我已深陷于血泊中之,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同样使人厌倦。”因为他的'残暴昏庸,国家衰落,人民痛苦,而命运最终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着,甚至梦游中不断的洗手,最终精神负担超出心理承受极限,默默死去。

  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终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我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最终一点人性也消失了,浑身充满邪恶的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帮凶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泯灭的推动者。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比较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必须。麦克白黑暗的人格构成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他死后,还会有多少麦克白出现呢?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被称为“时代的灵魂”。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大悲剧——《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讲述了一位战争英雄在妻子的挑唆下沦为懊悔无及的罪人的故事。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据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和邪恶。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推翻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

  《麦克白》(1605)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全剧弥漫着一种-阴-郁可怕的气氛。莎士比亚通过对曾经屡建奇勋的英雄麦克白变成一个残忍暴君的过程的描述,批判了野心对良知的侵蚀作用。由于女巫的蛊惑和夫人的影响,不乏善良本性*的麦克白想干一番大事业的雄心蜕变成野心,而野心实现又导致了一连串新的犯罪,结果是倒行逆施,必然死亡。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

  《麦克白》毕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命运悲剧。这一点与古希腊的悲剧一比较便非常明白了。在古希腊的命运悲剧中,命运的力量是直接作用于人的。因此,从人物自身我们无法得出对他们命运的任何合乎逻辑的解释,最多也只是家庭遗传(如《阿加曼农》),或是祖辈的罪孽(如《俄底浦斯王》)。但在莎剧《麦克白》,命运并不直接作用于人,而是通过人类自身的欲|望、罪恶、性*格等间接作用于人的。就像赫卡忒所说,命运让“种种虚伪的幻影迷乱他的本性*”,让他在自身欲|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走向自己既定的结局。

  从人情物理出发,麦克白的一切行动和最终的结局都 是可以解释的。从麦克白夫人口中,我们了解到麦克白的性*格,他“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他有野心,但“缺少和那种野心相随联属的奸恶”,他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又要作非分的攫夺”。*定叛乱,被封为考特爵士之后,麦克白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在他之上的邓肯,又完全依赖他来保障自己国家的安定。此时,即使没有女巫预言,麦克白心中也必定会有那种念头。所以当女巫们隐去之后,他才说“我倒希望她们再多留一会儿”。他叫她们再多留一会儿,显然是他心里已经潜伏了做君王的念头,所以想从女巫口中多了解一些有关它的信息。莎翁一句简单的话,便生动地表现了麦克白潜意识的流动过程。

  女巫的预言使麦克白内心的隐秘的权力欲|望浮出水面,而邓肯对他过火的奖赏和夸赞,增强了他的欲|望,邓肯说“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可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现在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 这样的话说得太过火,不应出自一个国君之口,客观上表现了邓肯对麦克白的依赖性*。也刺激了麦克白的野心,使认为自己攫取王位也并非是全无理由的:因为自己的功劳很大。

  麦克白篡夺了王位之后,又暗杀了自己的战友班柯。这是非常合乎情理的,班柯是麦克白唯一忌惮的人,杀邓肯之前,他就曾想收买他,“您听从了我的话,包您有一笔宝贵到手。”但班柯拒绝了他:“为了觊觎宝贵而丧失荣誉的事,我是不会干的。”既然收买不成 ,他又知道自己的许多秘密,为了坐稳自己的王位,麦克白干掉他,诛除异己本就是政治家惯用的伎俩,中外如此,没什么奇怪。至于后来麦克白的失败也是因自身造成的,一个暴虐而又非法的君王,必然会遭到各个阶层的反抗,人民的反抗加上众叛亲离,可以把任何一个国王掀下台。剧中麦克白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天意,就其个人命运而言,是正确的;就其被打败这一事实而言,是荒谬的,就如*的西楚霸王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天一样。

  人物命运能从自身找到合理的解释,是《麦克白》作为性*格悲剧的一个审美特征。但剧中对麦克白及其夫人内心风暴的精当刻画,才是其中最精彩之处。

  为刻画麦克白的性*格,莎翁不惜笔墨,大量运用旁白、梦幻,突出麦克白夫妇的内心风暴。所以,该剧虽有马尔康代表的道德一方与麦克白所代表的道德一方的冲突,但是主要的冲突却是麦克白自己内心的冲突。外在冲突一方的力量与气势太萎弱,不能与麦克白的气势相匹配,因而双方的冲突不具备动人心魄的震撼力;只有麦克白内心善恶、权欲与理性*的冲突才具有动人的力量。麦克白对自己的欲|望始终有清晰的理性*。

  有人认为麦克白具有普通人犯罪的心理特征,其实两者存在着极大的差别,普通人犯罪时,会因为欲|望的而忘记欲|望可能带来的罪恶,但麦克白对自己的欲|望可能会带来的罪恶始终是非常清醒的,他之所以依然在不顾罪恶去实现自己的欲|望,是因为权欲的量实在太强,并且又不断受到外在力量的催化。马尔康被邓肯封为勃兰特亲王时,他意识到他是一块横在他面前的巨石,他必须跳过这块巨石。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欲|望可能会带来的罪恶,因而他说:“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从中我们可以深刻而清晰地领会到麦克白内心所激起的第一次内心风暴。

  行功论赏之后,邓肯忽然心血来潮,要到麦克白的城堡殷佛纳斯去作客。麦克白夫人怂恿麦克白在家中干掉邓肯。但麦克白内心矛盾重重,一时难以作决,一方面,他“跃跃欲试的野心”,“不顾一切地驱着他”去“冒颠踬的危险”。另一方面,就如他自己所说:“他到这儿本有两重的信任,第一,我是他的亲戚,又是他的臣子,按照名分绝对不能干这样的事;第二,我是他的主人,应当保障他身体的安全,怎么可以自己持刀行刺?而且,这个邓肯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要是把他杀死了,他的生前的美德,将要像天使一般发出喇叭一样清澈的声音,向世人昭告我的弑君重罪。”

  在这种两难之时,麦克白夫人的鼓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麦克白夫人是个极聪明的女性*,她深谙其夫的个性*和弱点。所以其鼓动言语才会有立竿见影之效。她先以爱情来挤兑麦克白:“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的'爱情看作是同样靠不住的东西。”继而,又用一个军人最忌讳的懦弱来激将麦克白:“你宁愿像一只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的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两点都是麦克白的致命之处,因此他才铁定了谋杀邓肯之心,他说:“请你不要用说了,只要是男子汉做的事,我都敢做,没有人比我有更大的胆量。”

  麦克白夫妇定好嫁祸于卫士的计策,决定谋杀邓肯。暗杀之前,“**的恶念”使麦克白看到异象——把在他面前摇晃的刀子,它的形状你他***的那把一模一样,它指示着他要去的方向,告诉他应当用什么利器。很明显,刀子是麦克白内心**恶念的外化。外化的原因在于他内心经历着激烈的内心冲突,面对善恶的抉择,麦克白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有胆量。**的恶念让他恐惧,他说“坚固结实原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漏了我的行踪。”他不是逃避什么外在的东西,而是逃避自己对自己的审判。

  之后莎翁对麦克白谋杀邓肯与暗杀班柯后的心理状态的描写,有异曲同工之妙。谋杀邓肯之后,麦克白听到臆想的声音:“不要睡了!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眼。”暗杀班柯后,麦克白看到班柯的鬼魂,这是麦克白内心激烈冲突的结果,是他内心对自己审判的理性*观念的外化。麦克白杀死了邓肯与班柯,也相当于杀死了自己的另一半――理性*、善良的另一半。麦克白与班柯本是一个人的两个方面。

  班柯也像麦克白一样,有深沉的权力欲|望,但他的理性*与道德的力量也一样的强,并且女巫给他的预言并不是直接针对他而是针对他的子孙的,不是他的努力可以获取的,假如女巫对班柯和麦克白的预言交换一下位置,班柯也有一个像麦克白夫人那样的班柯夫人,那班柯也很可能与麦克白走同样的一条路。杀死班柯之后,麦克白内心冲突开始减弱,从那以后,他“心里想到什么便把它实行,不再有任何的疑虑”,他变成了一个行尸走肉的、疯狂的暴君。人与命运的冲突也开始激化起来。

  “我曾经哺乳过婴孩,知道一个母亲是怎样怜爱地吮吸她乳汁的子女;可是我会在 它看着我的脸微笑的时候,把它的脑袋砸碎。”但她毕竟是女人,坚强的外表掩饰不了她内心的软弱,她最后的梦游泄露了她心底的秘密,表现出她外强中干的秉性*。不过,这反而显出她的人性*――具有普通人的情感。由她的梦游往回考察,我们发现,麦克白夫人内心的风暴并非像剧本表面描写的那样*静,事实上,她内心的风暴一直都是激烈的,但是她为了安慰麦克白,只好把自己的内心风暴压抑着,第三幕第二场,麦克白夫人独处时,独白道: “费尽了一切,结果不是一无所得,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觉满足。要是用毁灭他人的手段,使自置身在充满着疑虑欢娱里,那么还不如被我们所害的人,倒落得无忧无虑。”其内心的痛苦与冲突是深邃的,但麦克白上来后,她马上隐蔽了自己的情绪,转过来安慰麦克白:

  “啊,我的主!您为什么一个人孤零零的,让最悲哀的幻想做您的伴侣,把您的思想念念不忘地集中在一个己死者的身上?无法挽回的事,只好听其自然;事情干了就算了。”(第三幕第二场)

  两段话的语气相差如此之大,都是因为关心体贴麦克白。变这点看,麦克白夫人倒有一些可爱之处。内心的冲突必然要有一定的发泄方式,麦克白夫人不断压抑自己内心冲突的结果,导致了她的梦游和全面的崩溃。由此可见,与麦克白狂风骤雨式的冲突相比,麦克白夫人的内心风暴就像海底的洋流,表面*静,内部却波涛汹涌。

  《麦克白》具有命运悲剧与性*格悲剧的双重审美特质,与当时的时代精神是一致的。文艺复兴倡导“人本主义”,把人的地位提高到一个很高的地位,涌现出了一批天才式的巨人。莎剧中的人物多具有人文主义色*彩。《麦克白》一剧中麦克白的斗争精神和他的力量体现了人的力量。但他最终的失败却说明命运观念在西方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性*,它深刻地影响了他们的文学创作风格。实际上,其他许多莎剧亦存在着宿命的色*彩。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杯具。主要讲述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景下,麦克白应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杯具性,心理描述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杯具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杯具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经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杯具的深度。其二,艺术风格别具一格,悲喜的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杯具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简便,从而到达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必须是什么英国的裁缝,他身前给人做条法国裤还要偷材料,所以到了那里来。进来吧,裁缝;你能够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此刻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简便之气,使杯具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

  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出当时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思想走向没落,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白牙读书笔记优选【10】篇(扩展4)

——《麦克白》读书笔记 (菁华5篇)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间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往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激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努力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必须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头。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可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人”,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人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人。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人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人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人最喜欢把自我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人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终的承担者仅有一个,便是男人。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我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可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明白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因为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要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要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

  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明白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

  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可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要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因为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应当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应当出现。可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旦走错路,铸成大错,误入歧途,就后悔莫及,只能自食其果。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的失足,并非天生是坏蛋,天性要作恶,而是他意志不够坚强,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终于失足堕落了沦为有罪的人。

  悲剧《麦克白》约写于1606年,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该剧中主要寓意了个人野心和利己主义的潜在祸患;野心和利欲的存在,足以将一个本为良好的人腐蚀为堕落的魔鬼。当然,在野心的膨胀和驱使中,也有外围因素的影响与蛊惑。不过,最终的恶之暴戾会受到惩罚的。

  它讲述的是中世纪英国一名将军麦克白,在一次征战回国途中,碰到女巫。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同时也预言了另一个将军班戈的子孙将世代为王,而这三女巫只是因为受到一个村妇的气而把这些秘密对他们说了罢了,是带有一种泄气、泄愁的因素。可是,当麦克白的考特爵士被预言成真后,麦克白他那还只是蒙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开始膨胀,一个潜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暧昧不明的秘密被突然挑明了,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悚然、心惊肉跳,从此失去了心理的*衡。其实他的人性还是在的,当他要向国王行刺时,内心也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争斗,他即希望永远保住最高荣誉,又非常渴望着封建王国的最高权势。后来,在其夫人的鼓动和教唆下,他杀死国王,取得王权。国王的儿子被迫跑到海外。为了稳固王位传续子孙,麦克白找来刺客杀死了大将班戈,本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但班戈的孩子也逃到了国外。麦克白自登上王位后,暴虐无道,滥杀无辜,引发反抗和战争,最终可悲而死。

  如果在麦克白的野心被唤醒、内心失去*衡之时,麦克白夫人能够抓住这关键时刻,能够响应他良心上痛苦的呼声,帮助他恢复内心的*衡,唤回失去的理智,他就可以守住人生的正道,安全地度过人生中的这一场危机;那么他们就得救了,他们仍将是受举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好夫妻享受着荣华美誉,可是这位夫人她没有什么良心上、道德上的顾忌,甚至用“懦夫”这一使男人承受不了的词去嘲弄、刺激他,用她火辣辣的舌头尖去煽动他,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燃烧起来。他们虽然是同谋,可是那女人的气质与他的丈夫完全不一样“……解除我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悔恨通过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满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所恶的机会,进入我的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情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诱惑,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终于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己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助自己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可以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终于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能力,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分裂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分裂症。而麦克白为了巩固地位最终成了人人唾弃的暴君,被子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复仇而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在明知道自己斗不过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己呢?不正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而最终报了仇同时也夺回了自己的国家吗?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够满足于现状,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人生是在不断拥有欲望和努力满足欲望的过程中行进的。婴儿声声呼唤的奶水是欲望,孩子期冀已久的玩具是欲望,人们辛勤劳作的果实是欲望,强盗**越货是欲望,罪犯刀下的亡魂也是欲望……欲望就是我们活着的目的。

  有“欲”本是好事,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这喜悦便是幸福,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追逐幸福便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没有“欲”的人生,便不再是人生,只是活着,不论快乐与痛苦,它不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状态。

  麦克白以往是一个英勇的人,在战胜吼凯旋而归的途中,因巫师的预言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不择手段让自我登上王位。当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的*,为不留后患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景下,麦克白应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名利对人类的腐蚀,常常让自我迷失,忘记本来的目标与位置。

  曾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请求部落首领给予他一块土地,首领告诉他在太阳落山之前走会原地,在着期间经过的地方全都属于他了。结果因为那个人的贪心而累死在路上。那个人不会回来了,名利为他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在大千世界里我们难免遭到名利的洗礼,名利是否会为你选择一条不归路取决与心态。

  众观*历史,视名利如鸿毛的伟人不计其数。

  性本爱丘山的陶渊明,在那个年代也曾涉足仕途,但却不为五斗米而折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名利如粪土,在田园过着令人魂牵梦绕的生活,不做名利的木偶任由它摆布。

  还有*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他曾获得*国家科学奖的等奖500万奖金,他这些名利并为阻断他的前进之路,他的新成果不断涌现。

  可见名利不是人生的全部,应对名利不要崇拜,摆脱名利的枷锁,照样能潇洒欢乐的生活。

  非淡薄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大千的世界,看淡一些名利,生活会简便欢乐的。

  这世界上做了恶事会被人恭维赞美,做了好事反而会被人当成危险的傻瓜。“那么那些起假誓扯谎的都是些傻瓜,他们有这许多人,为什么不联合起来打倒那些正人君子,把他们绞死了呢?”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只有一个惊叹号,简直!脑子里完全没有用来形容眼前之物的语汇,词语在这时候显得格外匮乏与力不从心,浮现在脑海里的就只有一个惊叹号,而这惊叹号就是那一切用语言所不能弥补的空白。

  何为正义?我想不过是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罢了。对任何个体而言,己所欲即为正义,但这正义一旦伤及他人,则非要论断个是非功过不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无时无刻不在与其他人的正义做着斗争。只不过人类是理性的动物,这些冲突和矛盾都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可是一旦遇到电车难题,想要纯粹地分辨出哪一方才是真正的正义就变得非常困难。究竟哪一方代表的利益更多,有时候难以仅凭理性或感性来判断,这就是所谓正义的代价。在第四幕中逃亡者的讨论中麦克白扮演的就是就是被绑在电车另一端的那个人。一个有才干、有能力、有雄心的人,即使全国都找不出比他更适合做国王的人,一旦采用了弑君的方法登基,便要被和暴君放上天*称一称。麦克白堕落了,不错,可即便是堕落的路西法在地狱依然是叱咤风云的魔王撒旦。马尔康说:“我知道在我的天性之中,深植着各种的罪恶,要是有一天暴露出来,黑暗的麦克白在相形之下,将会变成白雪一样纯洁;我们的可怜的国家看见了我的无限的暴虐,将会把他当做一头羔羊。”究竟是弑君之罪更重,还是一个暴君的统治更为可怕?莎士比亚站在了道义这一边,也许他认为堂堂正正即是正义。一个不称职国王的死亡竟不如一个国家百姓所受罪孽的沉重吗?

  野心勃勃的政治家,为了达到与自己才能相称的职位,通常被称为是靠自己能力的上位者。只有篡位是例外。因为君王是一国之主,是国家的代表人物,人人都希望他清清白白,撑得起门面这个担当。

  篡位者如王莽,总是受到“正统”史学家的批判,认为其是“巨奸”。但他们对国家所做的改革,通常都是创世纪的。我一直认为,让百姓一味地忍受旧君的*庸统治,不如让篡位者把国家治理得更好。这才是真正的正义,从另一个角度,这样的“明君”也能作为一国的门面担当。

  麦克白称王之后用尽见不得人的手法除去心头患,但最后面对自己的命运对决时却光明磊落地面对了决战这一风险极高的正统做法。难怪对他的评价都是“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又要作非分的攫夺”。

  麦克白啊,错的不是你,而是这个世界啊。如果你生在任人唯贤的民主投票的时代,那么无论如何成为执政者都不会受到指责吧。

  “我为什么要学那些罗马人的傻样貌,死在自我的剑上呢我的剑应当是为杀敌而用的。”这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任务麦克白所说的话。在《麦克白》这篇戏剧中,麦克白从一个忠心耿耿和屡建奇功的将军变为残酷的暴君,最终被打败。这一蜕变过程无不吸引着我,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麦克白》给我带来得是悲伤和思考。

  莎士比亚生活在文艺复兴的时期,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到达作为神学和经学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等观点不断被提出,许多优秀作品不断出现。《麦克白》就在这样的时代诞生的。读过《麦克白》之后,不禁发出疑问:是什么让麦克白从一位忠心的臣子变成参保的君主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周围的人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女巫的出现以及预言燃起了麦克白对权利的渴望。他决定刺杀邓肯国王是,他内心是挣扎的,可是他的妻子却一昧的教唆他去做这件不义之事。妻子的支持让他决定这是理所当然的,于是麦克白开始了他的**之路。一个人会受到身边人的影响。人不肯每时每刻都头脑清晰,会迷茫会挣扎。此时,需要的是身边的人给予帮忙,而不是需要一个把自我推进火海的人。除此之外,还有的是内在原因,应对权利的诱惑,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坚定。麦克白原本是一位屡获奇功的将军,而应对权利和他人的教唆时却不能坚定自我的内心。他挣扎过,迷茫过,害怕过,但正义的曙光并不能将他照耀,将他唤醒。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位忠心的将军,多了一个残忍的暴君。《麦克白》本身就是一部戏剧,许多人也许都喜欢经过舞台了解其中的悲哀。但我更喜欢感受字里行间的那种气息,那种悲伤,挣扎,黑暗的气息……

  该剧大胆批评了封建制度的残暴黑暗,以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这种对梦想的追求值得让我们学*。社会的提高思想也需要不断更新。封建的旧思想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的一点也不错,经过这个作品让我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部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足够大的野心甚至能够毁灭世界,我们所能做的是在欲望面前把握尺寸,控制住自我。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冲破黑暗的决心。封建制度对于人们的毒害是十分的严重,它是一根插在社会心脏的一颗毒刺。仅有忍痛拔去,才有以后的复原。《麦克白》这部戏剧让之后的人们能够深入的了解封建社会的状况,给现代的人们一个重要的借鉴。

  忽然想起纪伯伦曾说过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我们应当控制自身的欲望,不忘初心,不让野心控制住我们。我们要做的是使世界少一个坠入深渊的麦克白。


白牙读书笔记优选【10】篇(扩展5)

——唐诗读书笔记优选【10】份

  从古至今,岁月的河流带走了许多文化,但唐诗却经久不息,直至今日。现在这个先进的时代,依旧有无数人热爱唐诗,喜欢读唐诗。

  “唐诗宋词元曲”乃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我认为,它们可以被称得上是“国宝”。

  唐代诗人有各种不同风格派别,但无论哪一首,都充满韵味,可能是诗情画意的江南美景,也可能是粗狂豪迈的塞北风光,可能是想象,可能是感慨,可能是怀念。还可能是叙述一件事情……无论如何,唐代的诗人用简短的诗代替了现代的长篇大论,却将诗人的思想引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我十分喜欢一首诗《春江花月夜》、我甚至将它默写下来贴在墙上:春江潮水连海*,海上明月共潮生………。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句“江天一色无纤层,皎皎空中孤月轮。我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美丽的月色图,其中还带着淡淡的哀伤。而最后一句话”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使我感觉到诗人那纷乱的离别之情,慢慢随着残月的余晖,布满在江边的树上。感觉上这首诗仿佛还没有结束。

  同样,对于李白、王维、孟浩然、王之涣等许多著名诗人的诗篇我也十分喜欢。

  正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王之涣的《凉州词》也有其富有的韵味。“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这句在我面前勾勒出了一幅塞北与江南完全不同的荒凉遥远的地方,而下一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更突出了诗人对边塞战士处境的深切关心。我仿佛吹走了幽怨的羌笛声,又仿佛来到了边塞的孤城,仿佛看见了那一片苍山峻岭。

  我认为,唐诗是不可缺的,人们从中可以感受到古人当时所体会的一切,也会学会到更多,懂得更多,可以写出好文章,心胸也会开阔。从古至今,我们可能遗失了许多文化,更需要从头学*,并将它们牢记。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最喜欢的当然是《唐诗三百首》了。他虽然没有童话书读起来饶有兴趣;没有科幻书读起来那样惊险刺激;没有历史书那样精彩;却蕴含着中国古代诗人的心血和思想感情。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唐诗又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高峰。有唐一代,优秀诗人大批涌现,超过了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成为中国诗歌的全盛时期。

  唐代的诗人们,如果悲哀失意了,会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然后哂然一笑,便情绪好起来了。如果以前大受挫折,之后又东山再起,会说:“种桃道士今何在?前度刘郎今又来!”潇洒豪迈之情溢于言表。如果压力太大,被人排挤,会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如果看不惯有些人眼高手低,妄自尊大,会说:“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而这些诗句,对于我们这天的人来说,又是多么适用!正是这古今相通的人性,使得唐诗虽然和我们相隔了一千余年的距离,却仍然深深植根于我们心中。让我们自他们的诗中找到一种寄托,一种鼓励。

  然而,毕竟是相隔了千年的时空距离,是我读起来,由于语言与时代背景带来的障碍,总还是会觉得有些语言佶屈聱牙。

  唐朝二百八十九年,辉煌的帝国渐行渐远,在它背后却留下了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白居易、李商隐、杜牧等一连串如雷贯耳的.名字。这些巨匠大师使唐诗迸发出最壮美的光彩,而盛唐气象,也渐渐成为隐在人们心底的梦想。我所以而相信,即使这个世界在历经千年的沧海桑田,依然会有像你我一样为他沉醉,被他启发。那么,就让我们从此刻开始,读唐诗吧!

  谁现在还会读唐诗?想一想,心里有些吃惊,似乎只有中文系的部分学生和牙牙学语的孩童。这当然也是现实的需要,它实在不能带来什么经济效益。当下显然不是一个读诗的时代。读诗既没有时间和心情,也不能改善生存环境。

  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却需要一些诗歌的味道。比如,当有一天面对青山碧水时,我们往往兴奋起来得手舞足蹈,急切地想表达点什么,却似乎只能在“啊啊”声中悻悻地放下手臂。当我们在觥筹交错之间,想文雅一下生活时,却只能词不达意地说着各种说辞或各类段子,请对方下酒。第一个场景很静美,第二个场景很热闹,诗似乎都不能与之相融。但在唐代,诗充盈于生活的各种场景,那时的诗人面对美景可以吟诵抒发,面对美酒可以高唱豪饮。

  这么说,你会说,那是在唐代呀,现在怎么可以!唐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蒋勋说,唐朝就像汉文化一个短暂的度假期,是一次露营。但我们对那样的露营岂能无动于衷?唐朝是一次短暂的出走,唐诗里的灿烂与华美让我们感动和嫉妒。我们期望“梦回唐朝”。那么,怎么回去?

  蒋勋告诉我们,要读点唐诗。因为,唐诗是一粒珍珠,值得我们关注和珍惜。蒋勋说,魏晋南北朝的三百年,有很多文学实验,这些实验是在为一个大时代的到来做准备,准备文字,准备声音,准备诗的韵律与结构,这个过程就是琢磨“唐诗”这颗珍珠的过程。唐代是诗的盛世,经过几百年“水到渠成”的积累准备,唐诗绽放出灿烂与华美的气质,那么多诗人像彼此有约定一样同时诞生,欣然相携着来赴诗的盛会。

  蒋勋是怎么来读唐诗的呢?他先讲“大唐盛世”,有了真正的“盛、大”,唐朝才是一场精彩的戏,那么多诗人才能在这个舞台上留下自己的传奇,并共同奏响一部空前绝后的交响乐。蒋勋讲的第一首诗是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在这首诗里,他认为应将题目中的五个汉字分解开来,即春天不必用来形容江水,花朵、月亮不必形容夜晚,“春、江、花、月、夜”是知己,也是陌路,偶然相逢,又各自离去。在分析了每句诗的含义后,蒋勋说,这首诗从“用字、用句到哲学思想与文字的华美,都到了完美的境地”,这其实不是张若虚个人才气的表现,而是时代的水到渠成。没有魏晋时期的清谈,没有“四六骈文”的练*,就不会产生拥有这样胸怀与气度的诗人,也不会产生具有如此明显宇宙意识的“孤篇”巨制。

  宇宙意识在唐代被诗人们凸显出来,因此唐诗展现出宏大的格局。这是因为,唐代的诗人总是在跟月亮、太阳、山川对话,他们的生命都被放大到巨大的空间中。也因此,他们才会吟诵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孤独空运,描绘出“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浩茫苍凉,发出“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的千古之问……

  在蒋勋的唐诗讲解中,他多次提到“农业伦理”,并不断说唐代如何冲破农业伦理。什么是农业伦理?简单地说,就是日常的生活规矩,应该怎么着,不该怎么着。唐代是出走的露营,不怎么遵循这个伦理。与“农业伦理”对应的,似乎是出走与清狂。在唐代,它显现为“贵游文学”,继承着南朝王谢子弟的传统,显示出豪华、奢侈的风尚,对青春、豪气、挥霍等等进行直接的歌颂。这也构成了唐诗的主体精神。王维的《洛阳女儿行》、李白的《将进酒》都有对挥霍无度的歌颂。

  在讲到唐代最伟大的两位诗人李白、杜甫时,蒋勋谈到,“在中国的整个思想极度成熟,文学达到登峰的时刻,李白体现了老庄思想的最高完成,杜甫体现了孔孟哲学的最高完成”,两人同时分享了大唐盛世的诗歌高峰,李白是诗仙,才气横溢,不遵守人间的规则;杜甫是诗圣,在群体的生活中进行自我锤炼,承担起知识分子对家国的使命与责任。蒋勋认为,每一个生命都有两个部分:像李白一样对个体生命完成的追寻,因之放歌山林;像杜甫一样回到尘世间,对最卑微的生命充满同情与悲悯。我们一千多年来对两人优劣的讨论,是一个很大的精神浪费,因为文学的美不是生命的窄化,而是让之开阔。

  唐朝的诗人除过具有宇宙意识,反抗农业伦理外,还具有深沉的担当意识。这之间大概有一个过程,先是有宏大的气象,指天问地,高歌豪饮;但等到“渔阳鼙鼓动地来”,*静的繁华生活被打破,更多的诗人开始记录社会底层被政策体制压迫的苦难状态。杜甫在颠沛流离的逃亡流浪中,放下长安水边的丽人(《丽人行》),开始关注兵车(《兵车行》),描绘官吏(《石壕吏》《新安吏》《潼关吏》),埋怨秋风(《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文学带来的压力,留着整个历史当中,变成一种良心。

  杜甫介入现实的巨大努力,被白居易、元稹等人很好地继承起来。他们这些知识分子出于一种自觉,发起古文运动,希望文学能够走向非常浅白的道路,与社会改革结合起来。我们年轻的时候可能对“文以载道”反感,觉得里面是八股教条,但成年后,会逐渐觉得这种反省和批判的动人。白居易认为文学的格律、形式、文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容,如果不写出“生民病”,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的。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良知与自觉,要面临巨大的压力,但他们还是希望能使自己的文字成为重要的社会批判力量。所以,写了“花非花,雾非雾”白居易不再去写《琵琶行》与《长恨歌》,而是努力关注新丰折臂翁、白头宫女等等,去记录和揭开底层弱势群体的灾难、孤独与苦寂。

  对于李商隐的诗歌,蒋勋将之置入晚唐的整个氛围中去分析。他说,到了晚唐,大唐盛世、李白的故事成了传奇,武则天、唐玄宗、杨贵妃的故事也都成了传奇,李商隐时代只能是对唐代华丽的追忆,李商隐大量的无题诗充满了幻灭与眷恋的纠缠。蒋勋将这类文学定之为“颓废文学”,反映出繁华后的反省与沉思。而读李商隐的诗,主要是体味晚唐这种在繁华过后慢慢暗淡下去的气息,而不是通过论文去分析其中的种种折射。“画面本身只有一个内容,任何人将自己投射进去,其实都可能是错的”。

  中文系白衣飘飘的时代虽是明日黄花,牙牙学语的孩童却是生生不息。喧嚣红尘无法映出唐诗的色彩与价值,但我们的生活之中却不能没有唐诗的气息。远离唐诗,是因为我们要面对现实的无奈;亲*唐诗,是因为我们需要安静地面对内心。出入唐诗,我们的身心才可能更趋*衡、更趋健康。

  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接触唐诗,有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写的《咏鹅》生动的描写鹅的情态,给人一种高洁傲岸的感受。还有李白写的《静夜思》一个人孤独的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色,相思之情油然而生。并且携有秋的意味,尤其是那一地的疑霜更让人感受那种孤独意象在诗人心中与情景融合的碰撞。就是这些短小的唐诗给我的心灵一种独特的震撼。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本书《唐诗三百首》

  让我感觉唐诗犹如浩瀚无涯的汪洋大海,若想畅游其中,自非一般人所能及,若能选其精华,汇为一编,使一般人能据一斑而窥全豹,此书当之无愧。

  对于怎样去学*唐诗,我的感触是只作欣赏,而不作具体评价,因为唐诗是我国古代的一种诗歌,它所扎根的'历史时代,社会关系,人物心里都与现代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我们在现在的环境中很难体会到唐诗的韵味,而我们自身发展的条件也很难对唐诗做出很好的解释,只能从表层去揭露,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不用去学*唐诗,这就要求我们在学*唐诗的时候能够注意到意境的开拓,自己去寻找创作一种意境,倘若你没有见过鹅,别人让你去体会诗中鹅的神态,这是不切实际的,我们作为小学老师,就更应该用事实说话,比如通过多媒体与图片等等,让同学们有一个宏观的概念,这就是一种形象思维的立体感觉。

  有的人总会说:我们学*唐诗,又很少用,还不如不去学*,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唐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我们学*唐诗的目的首先在于学*,然后就是学以致用,变成融入现代生活的实践精神。我们要提倡从各个角度去研究唐诗,而不是单一的在学术方面,我们从唐诗中提炼有用的东西,例如你可以在笔记本封页上做一个有关于唐诗的图片,然后去销售,用唐诗文化可以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我们的思想要更广阔,这就是所谓的回忆一落地,变成生产力。

  以有涯之身,学而无涯。

  唐诗,发出它无限的光芒,见证着中国礼貌。每一首诗都很简朴,仅有短短几行字,可是却很优美,富有一种让人用多优美的语言都表达不出来的完美情感。

  唐诗,字字句句都温暖人心,总会给予我们神奇的力量,让我们懂得生活中的大道理,让我们懂得珍惜。每一首诗跟诗人一样,有自我的光彩、风格。虽然诗人不在了,可是唐诗却永远存在!

  唐诗似乎有着让人起死回生的力量,只要细细去品读,这便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笔财富,让我们一生受益。

  《唐诗三百首》寄托了人们对中国礼貌的梦想,我们做为一个现代人,必须不能辜负古人的愿望,所以我们应当努力学*,不单是为了祖国,还为了自我。

  最终,推荐大家看《唐诗三百首》,也要养成阅读的好*惯,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探索吧!

  英国的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宋代的苏轼也曾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两位在文学领域具有重大成就的人都认为,读诗,可以提升人的智慧与情操。放眼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唐朝的诗歌发展最为昌盛,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经典之作。

  年少时,寄居在外公家,外公是诗迷,珍藏的诗书举不胜举。于是,我便轻易读到了《唐诗三百首》。我初识的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一读之下竟欲罢不能,从此,我便沉浸于诗的世界。

  最初读诗,读的是朗朗上口的语句;再读诗,便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而后,在外公的指引下,我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故事。我最爱在清风微拂的傍晚,于柳树下,读一首唐诗,或读李白的豪情,在现实中饮酒放歌;或读杜甫的雄浑,让自己多一份忧国忧民;或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在内心添一份清雅;再或是,读读孟浩然的恬静,品品李商隐的委婉……每当此时,总是心潮澎湃,仿佛自己也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

  我向来垂青富含思想的诗歌,因为它们陪我走过了许多坎坷。人生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当我考试不利时,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鼓励我突破“行路难”的困境;当我与朋友道别时,“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就成为心中的慰藉。诗,融入了我的生活,无论失意得意,无论悲愁欢喜,诗,一直是我不离不弃的知己,是我的精神支柱。

  然而,现代社会迅速发展,许多中华文化被取代甚至被遗弃,对外来事物的狂热追求使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忘记了中国的古文化,忘记了唐诗,他们宁愿生活在虚拟的世界,追逐一些索然无味的事物。曾有一则新闻报导:*六成的人认为中国人崇洋媚外。面对这个结果,我不禁震惊,难道中国文化的内涵不及外国文化吗?并非如此,相反,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之所以崇尚外国文化是因为他们没有了解中国文化的精粹。试问,如果每个中国人能够多读一首唐诗,多一份对诗歌的热爱,又如何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如今的唐诗不再只是诗,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华文化的缩影。细读唐诗,它能给予你智慧;品读唐诗则可以使其勉励你,鞭策你,使你前行。在纷繁的今日,不妨觅一个清静之所,心如止水地捧一本唐诗,来领略其中的感悟。

  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歌是中国古典文学重要的组成部分。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可见唐诗对中华文明的独特影响。唐诗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唐诗三百首是唐诗中的精华。唐诗的作家上有帝王将相、下有渔夫樵人、僧道伶工;唐代诗坛上不仅涌现了初唐四杰、王维、孟浩然、白居易、柳宗元、李贺、李商隐、杜牧等璀灿的群星,而且升起了“诗仙”李白和“诗圣”杜甫两位光照千秋的诗坛巨星。许多诗人对*体诗体制的掌握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唐代诗歌流派众多,风格多样。著名诗派有山水田园派、边塞派、韩孟派、元白派等,风格上呈现出雄浑、典雅、洗炼、自然、含蓄、豪放、飘逸等多姿多态的景象,唐诗意象的选择、摄取极为广泛,凡社会生活、人物内心世界无不涉及,真实记录了有唐代的社会史实,表达了不同阶层人物的情感和愿望。唐诗以其意象的组合、意境的开拓,创造了中国古典诗歌的最高审美境界,取得了后人难以逾越的艺术成就。

  书,寄托着人类热切的希望;书,蕴含着人类丰富的感悟。

  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自由地驰骋,纵情快乐。在是书的海洋里,我可以随意的徜徉,尽情的陶醉。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充实,给了我满足。

  上学后,书的世界好比一个大花园,我被里面的“花花草草”,字字句句所吸引,那时一个 懂的女孩就这样被书领进了一个别样的世界。在书的世界里,我读懂了杜甫“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无奈与感伤;我体会到了苏轼“难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的超脱与豁达……书籍是思想的航船,在时代的波涛中破浪前进!

  在书中,我是一只如饥似渴的小鸟,吮吸着点点滴滴的精神食粮,然后,满载着这些知识飞翔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里,有清风为我祝福,有夕阳为我做伴。书,让我变得成熟,变得理性。

  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采,足以长才”。在书中,我是一片晶莹剔透的洁白无暇的雪花,没有心灵上的尘,没有思想上的俗,有的只是书中源源不断的高尚品质,当我将这些品质都酿成自己的果实时,我就可以如同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洒满大地,为枝头点缀,为屋顶披彩……书,给我无限的纯洁,陶冶了我的性情,丰富了我的人生。她是促我成熟的阳光,让我学会为人,学会处事。

  书,让我走进了广阔的世界。童话故事让我领悟了生活的美丑与善恶;科普书让我领悟了神奇宇宙的奥妙;历史书让我纵观历史,放眼未来;小说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知识,良好的品德,书籍给予我如此之多,书难道不是我最真诚的伴侣吗?

  书,让我跨越时间的鸿沟,体味人生精神史上的一次次辉煌。与书成长,我们在清幽的墨香中古人的智慧之音;与书相约,使我们在白纸黑字是世界感悟人生的伟大。

  当读书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生活才刚刚开始。

  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接触唐诗,有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写的《咏鹅》生动的描写鹅的情态,给人一种高洁傲岸的感受。还有李白写的《静夜思》一个人孤独的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色,相思之情油然而生。并且携有秋的意味,尤其是那一地的疑霜更让人感受那种孤独意象在诗人心中与情景融合的碰撞。就是这些短小的唐诗给我的心灵一种独特的震撼。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本书《唐诗三百首》

  让我感觉唐诗犹如浩瀚无涯的汪洋大海,若想畅游其中,自非一般人所能及,若能选其精华,汇为一编,使一般人能据一斑而窥全豹,此书当之无愧。

  对于怎样去学*唐诗,我的感触是只作欣赏,而不作具体 评价,因为唐诗是我国古代的一种诗歌,它所扎根的历史时代,社会关系,人物心里都与现代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我们在现在的环境中很难体会到唐诗的韵味,而我们自身发展的条件也很难对唐诗做出很好的解释,只能从表层去揭露,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不用去学*唐诗,这就要求我们在学*唐诗的时候能够注意到意境的开拓,自己去寻找创作一种意境,倘若你没有见过鹅,别人让你去体会诗中鹅的神态,这是不切实际的,我们作为小学老师,就更应该用事实说话,比如通过多媒体与图片等等,让同学们有一个宏观的概念,这就是一种形象思维的立体感觉。

  有的人总会说:我们学*唐诗,又很少用,还不如不去学*,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唐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我们学*唐诗的目的首先在于学*,然后就是学以致用,变成融入现代生活的实践 精神。我们要提倡从各个角度去研究唐诗,而不是单一的在学术方面,我们从唐诗中提炼有用的东西,例如你可以在笔记本封页上做一个有关于唐诗的图片,然后去销售,用唐诗文化可以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我们的 思想要更广阔,这就是所谓的回忆一落地,变成生产力。

  以有涯之身,学而无涯。

  梦如翅膀,风若回音。摊开那一本《唐诗三百首》,欣赏属于它的风光。

  我喜欢读诗。夜深人静时,万籁俱寂,仿佛天地间只有我与书。我的思绪在悲喜中跳跃,在唐诗宋词之间穿行,如身临其境般陶醉。

  我喜欢元稹的诗,深情的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让多少人为之感动而沉迷;我喜欢苏轼的词,细腻的词:"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道尽了多少人生悲欢,豁达了多少异乡人的情思;我喜欢李白的诗,豪迈的诗,一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激励了多少仁人志士,鼓舞了多少踌躇不决的年轻的生命……

  犹记得那个盛夏的夜晚,我一个人在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那诗似乎有一种魔力指引我走向那个夜晚,繁华中带有惊喜。

  多少热闹的人群!烟火在空中绽开,宝马香车,逐日而来,灯笼随风飞舞,玉壶光转,风箫声动。她在哪儿?过往的女子抹着浓妆走过,在繁华的街市里,转身回眸,是她!在灯火阑珊中巧笑倩兮,红唇贝齿,冷眉若霜,美得不识人间烟火!就让时间定格在这一秒吧。

  读到此,我被诗人的心情所影响,竟不觉泪水滴落,心情被拉动着,解开了缠绕的结,仿佛心与诗词被拉得更*了。

  读杜甫的诗,仿佛从中看到了他那坎坷却传奇的一生。年轻的时间意气风发写出了《望岳》一诗,隐藏不住他无限的豪迈;可世事弄人,他拳拳的爱国之心无从展现,无时无处不在孤独寂寞中:"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仍在为国家国人担忧:"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他的字里行间总是充斥着忧愤,但后人却仍被他那爱国之情和博大胸襟感动着,他的魅力经过千年熠熠生辉。他是诗中圣哲,笔底波澜。


白牙读书笔记优选【10】篇(扩展6)

——《复活》读书笔记优选【10】篇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在那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到达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资料的严肃性是相贴合的。在那里,应对人类的苦难,作家持续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那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能够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到达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正因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

  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方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那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当我们打开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完美的感情的复活!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己的这些完美的感情却毫无所觉。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沉睡的心吗?

  读到的一本少有的非常烂的书。第一是翻译极差,全书非常多的地方文句不顺。第二是故事发展牵强,逻辑过于简单,从现在的眼光看,聂赫留道夫是小题大作,自作多情,最后却落得孑然一身,但又被托尔斯泰描绘成思想得到了净化和提升,故事情节和反映的主题的联系有点生硬,常理也不可理解书中人物的思想,读来感觉为了复活、革命、改革、反抗等主题的表达而牵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但故事情节又简单得不行,所以就翻来覆去地说同一件事情,那就是当权者的无情冷漠,底层人的善良朴实,借此宣传反抗的意识。刚开始看这本书就百度了下简介,一看这故事主线,就觉得应该是蛮无聊的一本书,但又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倾力之作,没想到让我觉得如此差劲的书。

  读着《复活》,心灵一次又一次地受到震撼,不仅是为了男女主人公,特别是男主人公灵魂回归的可歌可泣,更是因为自己内心与之产生的共鸣。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一次彻彻底底的复活。

  在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身上时常活跃着两个人,一个是精神生命、真正的自我,他只追求既能成为自己,同时也能成为别人幸福的那种幸福;一个是健康、精力充沛、肉体的自我,它追求的仅仅是个人的幸福,而且为个人的幸福不惜牺牲全世界一切人的幸福。两者不断做着殊死的较量,谁赢就能支配他的一切行为。一次斗争,便是一次反省,一次醒悟的可能。但两者的竞争常常是不公*的。

  相信自己,意味着处理各种问题都不能考虑追求轻松快乐的肉体的自我,而是几乎总是同他作对;相信别人,意味着无需处理任何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解决问题的原则总是不考虑精神的自我,而只考虑肉体的自我。此外,相信自己,他往往总会遭到别人的指责--相信别人,他却博得周围人们的赞扬。'这样看来,相信自己比相信别人要难得多。精神的自我要战胜肉体的自我,往往要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

  在生活中,我也常常会遇到两难的选择:目睹无视红灯川流的人群,我在犹豫;看到窗外点点的垃圾,手握废纸的我在犹豫;面对路中央可能造成的意外,我在犹豫……然而,这些本无需犹豫的犹豫,却在刹那间被肉体的自我所操控。他说:'别人都这么干,何必太认真呢?'或是'其他人都不干,你又何必出这个风头,让人笑话呢。'他胜利了。不止一次的胜利了。让我过后时而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中。不能凭自己的想法做事,只是惧于他人的眼神,这眼神有时甚至是自己凭空想象的,可悲!或许*时表现得默默无闻,老实沉稳的我,在别人眼中能称得上好人。但作为我,可从来不敢这么想,我只敢说,我不是坏人而已,离好人远着呢!

  聂赫留朵夫精神的自我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胜利后,他总要为自己定下一些行为准则,并决定要遵循到底;记日记,开始新生活,希望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改变--他对自己说,这叫做翻开新的一页。然而,每一次他都被城市的诱惑所降伏,不知不觉地再次堕落,而且往往比以前显得更深。

  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总是在一段堕落的生活中突然有所觉悟,认为不该一直这样沉沦下去,一定要摒弃过去,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豪言壮语,信誓旦旦,何其壮观!可到头来,还是一如既往地堕落,不求上进。

  恶劣的行为是没有过,可是却有过比恶劣行为更恶劣的东西,有过能产生所有恶劣东西的思想。恶劣的行为可以不再重犯,可以进行忏悔,而恶劣的思想却只能不断滋生恶劣的行为,一种恶劣的行为不过是在为其他恶劣行为蹚路;恶劣的思想却有使人难以抑制的走上这条路。'我有积极向上的思想,才能将一个人带上成功的一面。

  聂赫留朵夫是幸运的。他在一次庭审上遇到了那个他曾深爱的姑娘--喀秋莎。她的出现震撼着他的心灵。在一次次痛苦的斗争中,一个自由精神的人,一个真实的强大的永恒的精神的人,在聂赫留朵夫身上苏醒了,他不能不相信他。无论他实际的样子和希望的样子之间的差距多大,对一个已经苏醒的精神的人来说,一切都有可能。

  聂赫留朵夫开始慢慢地复活了。以前他需要费尽心思,才能想出该做什么,而想出的事情总围绕着他一个人--他自己;不过尽管生活的全部兴趣当时都在他一个人身上,但所有的事情都是枯燥乏味的,但如今所有的这些事都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所以这些事情变得也具有吸引力,所以这些事情也就多得不可胜数,不仅如此,以前聂赫留朵夫班子及时的时候,往往总是感到烦恼和怨恨;现在办别人的事,大多让他感到愉快。

  当然,为别人做事获得的乐趣远比之为自己要多得多,因为在这其中有密切的合作,真诚的鼓励,赞赏的目光,成功的喜悦,分享的快乐,你的价值也在帮助他人时得到肯定,这是我们做一件事时获得最大的满足。

  聂赫留朵夫为喀秋莎积极奔走。在奔走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一些人:失去土地的劳苦农民、作威作福的狱吏,从低到高各级**部门各色的人物,都让他对自己的国家,所处的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深刻的思索。他看到了人们永不休止地欺骗自己和相互欺骗,折磨自己和相互折磨,他们猥琐贪婪地玩弄着自己发明的那套一个人统治另一个人的把戏。他认清了这个社会,看到社会丑陋黑暗的一面。他将不再只以自己为中心,不再只为喀秋莎一人而奔走,他将为整个社会谋求一些未曾有的东西。这如小说最后说的:'从这一夜起,对聂赫留朵夫来说,一种全新的生活开始了,不仅仅因为他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这时起,他所遇到的一切对他来说已经具有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

  聂赫留朵夫的复活源于一次意外相见对他内心造成的震撼,能使他不断反省自己,剖析自己,从而走上一条相反的人生之路。而我们的'复活'仅仅是缺少这样一次意外吗?不是,肯定不是,我们缺少的最重要的是敢于复活的勇气和信念,没有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不可能驱使我们与自身的惰性作长期的斗争。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敢于突破自己,敢于让自己不断地复活。

  整整两个月,我读完了《复活》这部名著。这部小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一部杰作,是一部不朽的史诗,它给我以强烈的震撼,让我感受到失去本性的可怕和人性的光辉、美好。

  小说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开始是一个单纯、善良、有抱负的青年,他曾与玛斯洛娃有过一段美好真挚的恋情。聂赫留朵夫和玛斯洛娃一个原本是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热血少年,却在浑浑噩噩的上流社会中堕落;另一个本是美丽纯洁的活泼少女,却因为聂赫留朵夫不计后果的伤害,最后被迫沦为坏女人。他们两个原本再无交集,却又因一桩命案在法庭上相遇了。由于玛斯洛娃被人诬陷,这引起了作为法院陪审的聂赫留朵夫良心上的不安。他的。灵魂开始了反省,他决定与上流社会决裂,他卖掉了庄园,陪玛斯洛娃到西伯利亚去流放。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灵魂的洗礼”,最终用自己的爱心和悔罪行动得到了玛斯洛娃的谅解,让自己的精神从堕落中复活。

  我感动于聂赫留朵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正是他勇敢面对,并付出实际行动去尽力弥补才换来了自己和玛斯洛娃的新生活。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管这个错误是大是小,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刻检讨自己,并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是啊,人的身体死后是无法复活的,但人的精神却可以。只要我们不断自省,时时清扫自己的灵魂,公正地自我批判,勇于抛弃不该有的享乐思想,就能让灵魂变得纯洁、高尚。

  《复活》这个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描述了原本心灵纯洁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奸了马丝洛娃以后抛弃了她。后来他们又相遇在法庭上,由于马丝洛娃被诬陷为**犯,引起了聂赫留朵夫心灵中善良的一面开始复活。觉醒的聂赫留朵夫为了弥补他所犯下的错误,帮助马丝洛娃洗脱她的罪名。而在这个过程中,聂赫留朵夫接触了许多他*时都瞧不起的低下阶级的人和奴隶,发现了许多非常不人道和不公*的制度,更发现了自己在堕落的期间是那么虚伪与令人讨厌。而且也发现马丝洛娃因为自己当年所做的那件事而沦为妓却不知羞耻。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努力,他不但让自己心灵美好的一面复活了,也帮助马丝洛娃改过自新。

  虽然说整个故事时间发展并不长,作家只是写了聂赫留朵夫帮助马丝洛娃撕脱罪名这一件事。但是这短短的一个故事里穿插了许多不同人的不同故事,以反映当时在沙皇统治时期人们的生活在不同的阶级有着天渊之别。小说可以成为一本名著且深受大众的喜,并使列夫·托尔斯泰成为名作家,我认为在于她所描述的故事,还有要表达的主题。书中所描述的内容决不是作者自己凭空的想象,他通过描述这样一个故事使我们看出在当时阶级观念是如此的可怕。从书中的人对待这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聂赫留朵夫公爵的态度以及对待农民、犯人、佣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个阶级关念。

  有钱并不代表一切,靠自己双手争取回来的东西。虽然你是有权活或富有的,说就是衣食无忧,但是或许你心里是空虚的,因为你所做的事都是违背自己的良心的,这种行为在潜意识中便成为了一种恶*。心中所追求的不再是正义和大众的利益,所需的只是金钱而已,所以谁也不会关心事情的真相。所有的行动都是按照上级的指令,为的只是想保住自己的乌纱,原因仅此而已。

  在故事的最后,聂赫留朵夫成功地为马丝洛娃洗脱了罪名,并使其所受的惩罚改判成流放。第三部很短,但是蕴含的哲理是最多的,聂赫留朵夫也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从帮助那些可怜的人洗脱罪名的期间终于明白到了,社会和社会秩序大体上能够存在并不是因为有这样一些合法的罪犯在审判和惩罚别人,而是因为尽管败坏到如此地步人与人还是互相怜惜、互相护的。“我们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在生活,认为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的生活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可是,要知道既然我们被派到世上来,就是奉有某某的旨意,有所为而来的。”对于这句话,对于信奉上帝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解释。在现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关系,看上去我们每一个人是一个个体,但是事实上我们却又是一个整体。很简单的解释就是我们都是人类而不是别的。一种互助互就连动物也能够理解和去执行,为什么我们拥有高智商的人类却无法做得到呢?恐怕世间上很难分辨人的善与恶,因为没有一个定义去划分出这两种不同的人,即使有,也是自己对事物的不同认识和理解而造成的。世间上的事物都会有正负两面,而且人也不会有完美的人。上帝说人有罪恶,那么说我们都应该从善。时间的流逝使我们的观念都改变了,善与恶已经无法再以从前的标准来区分。随着社会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是这样越拉越远。由一个总体而分成了一个个小的单位,就是这样,人之间的关系只建立在以一个人为中心向外扩张的状态上了。

  复活,人性的复活指的是对自己进行反思后改过自新。有了新的思想就会有新的看法,对于善与恶的区分自然也不同。真正高尚的心灵恐怕是需要多次的复活才能换来的。

  看《复活》花了我很长的时间,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这本小说有点儿枯燥并打算不再看下去了,但是从第一部的中段开始,故事的情节开始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

  这个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描述了原本心灵纯洁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了玛丝洛娃以后抛弃了她。后来他们又相遇在法庭上,由于玛丝洛娃被诬陷为**犯,引起了聂赫留朵夫心灵中善良的一面开始复活。觉醒的聂赫留朵夫为了弥补他所犯下的错误,帮助玛丝洛娃洗脱她的罪名。而在这个过程中,聂赫留朵夫接触了许多他*时都瞧不起的低下阶级的人和奴隶,发现了许多非常不人道和不公*的制度,更发现了自己在堕落的期间是那么虚伪与令人讨厌。而且也发现玛丝洛娃因为自己当年所做的那件事而沦为JN却不知羞耻。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努力,他不但让自己心灵美好的一面复活了,也帮助玛丝洛娃改过自新。

  虽然说整个故事时间发展并不长,作家只是写了聂赫留朵夫帮助玛丝洛娃撕脱罪名这一件事。但是这短短的一个故事里穿插了许多不同人的不同故事,以反映当时在沙皇统治时期人们的生活在不同的阶级有着天渊之别。小说可以成为一本名著且深受大众的喜此,并使列夫?托尔斯泰成为名作家,我认为在于她所描述的故事,还有要表达的主题。书中所描述的内容决不是作者自己凭空的想象,他通过描述这样一个故事使我们看出在当时阶级观念是如此的可怕。从书中的人对待这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聂赫留朵夫公爵的态度以及对待农民、犯人、佣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个阶级关念。

  写于19世纪末的长篇小说《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世人认为是其创作作品中的“最高峰”。

  《复活》是以一个农民的眼光来描写俄国资产阶级社会,是列夫·托尔斯泰与当时社会彻底的决裂,对其完全否定的宣言。

  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上流社会的聂赫留朵夫,社会的现实,把聂赫留朵夫变成了一个与其他贵族一样的人,从而使他把玛斯洛娃逼良为娼。他是一位名气很高的法庭陪审员,在上帝布置的充满黑暗的“陷阱”里,他在审理一件**案件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位被指控为“**犯”的女子,而这位女子正是曾经被他给侮辱和践踏过后,又抛弃她为**的玛斯洛娃。他看到玛斯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去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的内心受到谴责,开始忏悔自己,想方设法地弥补自己的过去,他逐渐走上“灵魂进化”的道路,他开始发觉自己与周围的人都是可耻、又可憎的恶人。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们无情的压迫。

  由于玛斯洛娃被陷害,聂赫留朵夫为她伸冤、奔走、上述。甚至在判决后,放弃了家庭和财产,随她一起去了西伯利亚。另一方面,通过妓 院老鸨在法庭上的供词,和对在法庭上的法官、院长、律师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大人物的会议的描写,说明这些大人物才是逼良为娼的罪人,即使这样,结果依旧令人失望。当聂赫留朵夫表示愿意与玛斯洛娃结婚时,她拒绝了,为了不阻碍他的锦绣前程,后来,她在西伯利亚的流放之旅上结识一位革命者,并与革命者建立了爱情。

  作为故事的女主人公玛斯洛娃,她的遭遇与种种不幸让人怜悯,更加让我们对俄国当时的社会风气厌恶和痛恨。玛斯洛娃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母亲在女地主索菲亚姐妹的牛场上工作。父亲是流浪的吉卜赛人。在她3岁时,母亲便归天堂了。女主人索菲亚看她长的清秀,便把她收养了下来,因此,她过着一半小姐一半婢女的生活。16岁时,与女地主的侄儿聂赫留朵夫陷入了深阱,无法释救。那时,聂赫留朵夫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到姑姑家来度暑假。两年后服兵役,顺路经过姑姑家,索性就住了4天,在一个复活节的晚上,他和玛斯洛娃发生了肉体关系。临别,他塞给她一百卢布,便到部队里去了。此后,聂赫留朵夫连封信也没有捎给她,可是令人愤怒的是玛斯洛娃怀上了他的孩子。当被女地主索菲亚发现时,她被无情地驱赶了出去,她为了生存,受尽了**与调戏,生下的孩子也死了,沦落到基达叶娃妓 院,成了一名供人玩赏的“**”。她是那样爱着聂赫留朵夫,却被这位高高在上的贵族青年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她不再相信任何人,认为一切都是欺骗与谎言。

  读到这里,我从内心憎恨这位贵族青年,但是《复活》中的“复活”却无处不在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草管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与衣衫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芜落魄的农村与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西伯利亚与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了列夫·托尔斯泰对现实社会做的激烈的打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腐朽问题。

  作为世界经典名著《复活》,它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的良心问题,也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生活。书中体现了卑劣的德行,镇静的智慧和博爱的怜悯。全部是生活的本身,它把人心里最肮脏的东西拿出来了。人心很复杂,好人与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而《复活》诠释了他们。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地,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便再过千万年,他的精神依旧存于世间,受到世人敬仰”。只有走出精神上的空虚,才能够真正的活,名曰“复活”。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呢?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妓`女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追求心灵的自我满足是对生命最好的尊重。当内心不再空虚,世界便不再是寂寞的;当内心有了追求,梦想便插上了翅膀。不说活的多么精彩,至少不要辜负自己。

  耶赫留多夫不辜负使自己的灵魂复活,玛丝洛娃不辜负自己获得了女性的魅力。如果你不辜负自己,你会有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时间总是会悄然而逝,在不知不觉间慢慢就会迷失了自己。在这个纷繁的社会人们最容易丢失自己,你看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向上爬,你并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那个方向,因为大家都在爬,所以你也努力的爬。突然有一天你发现自己不适合那个方向,所以你就放弃了。可是你陷入的是新一轮的迷茫。这是很多人的心里状态,但似乎没有很好的解决方式,只因你不够坚持。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以前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必须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偷盗并杀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之后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正因厌恶自己的以前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杀。聂赫留朵夫看到*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期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正因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死在狱中。他的发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期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他们懂得积极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好处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发奋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发奋总是正因时机、正因人力、正因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样发奋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死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能够选取继续去发奋,去争取更多的人一起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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