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10-03 00:00:00 读书笔记

《女巫》读书笔记1

  这一星期里,我在看一本课外书,在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女巫》这本书的名字,听著名字感到十分好奇,于是翻开来看。

  这本书讲述了真正关于女巫的童话故事;如果女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干掉她们,她们就会把世界上一个个无辜的孩子杀害掉。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一个英国的七岁男孩,他的父母从小就出车祸身亡了一直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次,他偷偷听到女巫们的秘密,被女巫发现了就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他,变成小老鼠既没有慌张有没有害怕,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的`勇敢和坚强。

  生活中,我与这个小男孩儿一样。有一次,补*班测试英语学得怎么样。考试后,卷纸发了下来,一看,我考了86分。回到家,妈妈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一起和我找错误的原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次考试中,我考了100分,心里高兴极了。

  我发现:即使变成一只小老鼠,也要勇敢的去面对。

《女巫》读书笔记2

  《女巫》是现代儿童文学作品精品中的精品。在20xx年英国图书节进行的一次“我最喜欢的作家”投票中,达尔在50位作家中得票最多,名列第二的是被誉为“《哈利波特》之母”的JK罗琳。

  《女巫》讲的是“我”——一个孩子――与女巫们作斗争的故事。女巫总是穿**常常的衣服,就像**常常的女人,住**常常的房屋,做**常常的工作。女巫的真正工作是消灭小孩子。“我”在与姥姥一起去英国的路上碰上了全英国的女巫开年会,“我”不幸吃了变鼠药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我”偷来了女巫的变鼠药,倒入女巫们的汤中,一举消灭了全英国的女巫。故事的最后,“我”还是小老鼠,还是和姥姥生活在一起,还在为消灭世界其他地方的女巫计划。

  《女巫》是孩子气的。书中女巫的鼻子很灵敏,越干净的小孩越容易被她们发现,故事中小主人公的姥姥说:“小朋友应该永远不洗澡……洗澡是一个危险的*惯。”这是极具儿童心理的,充满了童真,可爱而有趣。

  还有制变鼠药的方法。变鼠药首先要让人变小,那该怎么样呢?把望远镜倒着看,人不就小了么?所以变鼠药配方中有“倒拿着煮软的望远镜”。那要让变鼠药在上午9点孩子上学时准时见效又该怎么样呢?噢,我们得放入一个闹钟……这些都是完全抛离**意识的,完完全全的孩子世界。它反映了儿童对**世界的不解与困惑,是真正站在儿童角度讲的故事。它鼓励儿童去思考,去克服恐惧。

  《女巫》中也有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比方说“我”变成了老鼠,最后却再没有变回来,这暗示了人生的不可逆转;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满怀信心继续计划消灭女巫,这说明我们要充满信心面对生命,面对生活。还有“我”问姥姥老鼠能活多久这一段,很感人,很温馨,一种很人性的东西闪烁在文字间。

  《女巫》带给我的只是几十分钟的快乐,但它将带给孩子一整个幻想世界。它只属于孩子。

《女巫》读书笔记3

  最*,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十分趣味又有点可怕。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仅样貌长得难看,并且还十分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女巫不论春夏秋冬,在家里还是外面,都戴着手套。因为她们没有手指甲,仅有薄薄的弯爪子,害怕被别人发现;

  二、女巫全是秃头,*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

  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应对现实,相信自我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读书笔记4

  今日,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女巫》。里面讲了一个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自从他的父母双亡后,就跟着姥姥生活在一齐。他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是他明白如何区别这些女巫,以前我们所了解的女巫就是骑着扫把飞来飞去,但这本书里的女巫是十分可怕的,她们没有指甲,并且她们是秃子,头像一个鸡蛋,光秃秃的,她们穿着尖头鞋,但没有脚指头,还有,她们流出来的口水都是蓝色的,十分恐怖。在她们的嗅觉里,孩子们身上所散发的气味像狗屎的臭味,所以她们要消灭世上的所有孩子。

  这个小男孩曾两次遇到过这些女巫,第一次他安然逃脱,但他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女巫大王发现他后,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他凭自我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那些女巫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想起了一件事:那一次,我学骑自行车,我十分害怕会失去*衡,但妈妈不断鼓励我,慢慢的,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我忽然觉得自行车越来越轻,我想:不能分神,妈妈还在看着我呢!然后就继续向前骑,开始转弯了,我不那么怕了,因为妈妈还在为我鼓励,转弯过来后我明白自我已经成功了。

  是的,书中的主人公最终就是凭自我的勇气和智慧战胜了这些女巫。那么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勇敢的去应对,克服面前的困难。

《女巫》读书笔记5

  最*,我读了童话小说《女巫》。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真正女巫的童话故事:世界上真有女巫吗?那还有假!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孩子,如果她们办得到的话。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当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的秘方的时候!你会被变成老鼠的!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给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个故事的小主人公,一个7岁的英国小男孩,他从小失去了父母,和姥姥相依为命。在被女巫大王变成小棕鼠后,没有慌张害怕,而是变得更勇敢更聪明了。因为他不仅要为自己报仇,还要拯救全英国的`孩子不被女巫变成老鼠。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小男孩的勇气和机智,他的勇敢和自信正是我该学*的!

  *时我是依赖性特别强的孩子,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常常会求助于我的两个小姨,我总喜欢把困难扔给她们,由她们来帮忙。其实,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可以把事情做好的,只是缺乏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畏畏缩缩的,没有勇于地去面对。我想我应该向小男骇学*,勇于去面对困难,迎接困难,从而战胜困难!


《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1)

——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女巫读书笔记1

  寒假里,我读了罗尔德·达尔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讲的是有一个小男孩,跟姥姥生活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之前曾经遇到过女巫,因此他十分惧怕女巫。他和姥姥在伯恩默思的华丽旅馆里住下。一天,他在华丽旅馆的一个会议大厅里训练老鼠,一会儿这个大厅里坐满了女士,他惊奇的发现,那些女士竟然全是女巫。他虽然听到了女巫的秘密,可是被女巫们发现了,那个小男孩被女巫大王强迫灌下了86号慢性变鼠药。后来他在姥姥的帮助下,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来了那种86号变鼠药,撒在了女巫的饭里。女巫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变成了老鼠。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

女巫读书笔记2

  一个真实的女巫是什么样子的呢?在我的想象中,也许就是一个戴着魔法师的帽子,骑着扫把飞来飞去而在这本书里,女巫却拥有着秃秃的头(上面满是红疹),一双方块脚,吐得口水是淡蓝色的,手上的指甲尖又长这该是多么,多么的可怕啊!而孩子的味道对于女巫来说居然是狗屎,她们的目标,就是把全世界所有的孩子都干掉!

  故事里讲述的是一个七岁男孩(当然还有他的姥姥)和邪恶女巫的殊死搏斗。男孩有一次住在旅馆里不经意的看见了女巫大王的秘密组织,听到了女巫她们的计划和动机,可是最终因为被女巫发现,结果变成了老鼠不过,这个男孩很幸运,因为他的姥姥知道所有女巫的事情,并且也非常信任他,姥姥和男孩(老鼠)最终一起把英国的`女巫全部消灭,最后找到了女巫大王的住所。

  书中故事讲的简单而又生动有趣,有着不少魔幻的味道,真的很让人容易接受,并且耐读。

女巫读书笔记3

  我读过许多外国名著,比如《在人间》、《鲁滨孙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属《女巫》这本书了。

  《女巫》这本书是讲了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的故事。挪威是一个女巫最多的地方,姥姥告诉了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住在一个酒店里。一次,小男孩到一个即将开会的地方的屏风后面去训练他的小老鼠,而无意中看到全国的女巫正在开年会,听到了她们的一个计划:

  她们要在糖果里下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开完会,有一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齐偷来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的汤里,让她们全部变成了老鼠。最终,小男孩的姥姥一齐回到了挪威,并说要自我做变鼠药,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

  读完了这本书,我还在回味着。我十分佩服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他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他想到了用变鼠药让女巫变成老鼠;在他想怎样让女巫吃到它时侯,想出来放在饭菜里。

  小男孩还很勇敢,他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或叫出声来,而是听完她们的计划,并告诉了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看似是做不到的,而他却勇敢的'做到了;他还在放药时,被别人看见,弄伤了尾巴,而他却临危不惧,勇敢的做完了一切,并且顺顺利利的逃脱了……

  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哭,也没有慌乱,而是乐观的去看待一切,并出了许多主意打败了女巫。此刻的社会,有多少人能和小男孩一样呢有些人因为一些事情而受到打击,日渐消沉,最终走上绝路。世上无论有什么事情,只要你坚持一颗乐观的心,就必须能挺过去的。

  小男孩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很乐观,遇到了困难很勇敢,遇到了事情很聪明,我们也应当像小男孩一样,有着乐观、勇敢等等的精神,好好学*,天天向上,长大后做国家的栋梁,为国家献一份力量!

  世间上的好书还有很多,每一本书里都会告诉你一个深刻的道理,读了一本好书,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并做到,就是向成功又迈进了一步。让我们一齐阅读书籍,品味书籍中的蕴含。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让好书伴我们成长,走向成功!

女巫读书笔记4

  《女巫》这本书是说“我”、“我”的姥姥,女巫大王、詹姆斯先生和太太、布鲁诺、和 斯特林先生这些主人公发生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姥姥来到了有斯特林杰先生的旅馆,然后“我”带着“我”的小老鼠来到了楼底下上面挂着“防止虐待儿童王家协会会议” 的会议厅来训练,过了一会儿,有一大批女人进来了,后来,“我”才发现她们都是一些邪恶的女巫们,最后,女巫们还是发现了“我”用“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药方撒在了女巫们的菜里,把女巫们变成了老鼠,后来“我”和姥姥还准备去消灭更多的女巫。

  我觉得姥姥是个慈爱、勇敢、随机应变的老婆婆,她是多么的神圣啊,她值得所有的人向她学*。

  我还觉得“我”喜欢勇敢、一心为民的好人,我们不一定能做到像“我”一样勇敢,虽然“我”已经变成了老鼠,但“我”不会有任何抱怨,如通过是我,我一定会找到家人,吵着闹着要家人把我再次变**,所以我真的真的很佩服“我”。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如果大家想更详细的知道内容,也可以自己去看一下哦!

女巫读书笔记5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女巫》。故事里讲述了: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之前曾经遇到过女巫,因此他十分惧怕女巫。他和姥姥在伯恩默思的华丽旅馆里住下。终有一天……    一天,他在华丽旅馆里的一个会议大厅里训练老鼠。一会这个大厅里坐满了女士,他惊奇的发现,那些女士竟然全是女巫。他虽然听到了女巫的秘密,可是被女巫们发现了,那个小男孩被女巫大王强迫灌下了86号慢性变鼠药。

  后来他在姥姥的帮助下,她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来了那种86号变鼠药,在女巫的饭里撒了下去。女巫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变成了老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令人回味无穷。亲情,爱,勇气……朴实的文字间闪烁着人性之光!

  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


《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2)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在遥远的最北方,有一片土地它的名字叫做俄罗斯帝国。它矗立在西伯利亚的冷风中,就像一座高耸的大理石宫殿,它的顶层住着掌握整个国家命脉的沙皇,他的思想里囚禁着封建,他的目光中渗透着孤傲,他在至高无上中享受着帝王的荣膺,他在高处不胜寒之中叱咤风云。

  贵族们臣服在沙皇脚下,他们有着不知道多少俄里的土地,有着不计其数的农奴,他们在高处挥霍着税金,买下整个俄国的阳光来充满温暖自己的国度。

  在宫殿的最底层关押着不知自由为何物的农奴,地下室匍匐着终年不退的暗影,这里到处是发霉的味道。他们个个骨廋如柴,在短暂的生命里饱受苦难、饥饿、贫穷。

  能有一块自己的土地是这些人一辈子最大的梦想,他们像蝼蚁一样的生活,蜗居在社会的底层,鞭笞,疾病,死亡,是农奴们狭小空间里最常见的,他们渴望幸福,希望度过沙皇的严冬,可是很多人在冬天没来之前就凄凉的死去了。

  “我”背起枪,乘着马车,经过旧时没落贵族的宅邸、果园,看到大路旁贫瘠的土地上有几个农民在努力的耕作,偶偶看到地主家的仆役牵着猎犬跟在主人后面出去打猎。

  “我”来到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住的小村落,天已是薄暮,天色渐渐暗下来,北边的冬天向来很漫长,它的白昼如白驹过隙一般,又恍如沙俄统治下的农奴的崎岖命运、艰辛生活。这正是打猎的好时机,山中有很多鸟禽,这时去必能满载而归。与“我”一同去打猎的是这儿地主家的仆役,他向“我”述说他们的生活,他的主人,他喜欢打猎的种种原因。这是“我”身为一个猎人的简单叙述。

  从凯撒大帝的辉煌中引来“沙”字,在不可一世的中央集权中诞生出“皇”,于是便有了“沙皇”这一延续几百年的封建制度,有了等级,有了贵贱,有了幸运与不幸。

  著名的彼得大帝以其空前的远见大刀阔斧的对俄国的政治、军事进行改革,他将原来处于完全封闭状态、落后的俄国打造成了一个地跨欧亚,海陆军事强大的俄罗斯帝国。

  为了见证他伟大的功绩他亲手打造一座城市——圣彼得堡。他的改革大潮几乎涉及各个方面,挑战传统,*息*,将一个“老人国”变成一个随时代进步的强大帝国,但他从未对农奴制进行改革,而是加大了对农民的剥削、赋税,使农民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想象一下人连主人的爱犬都不如的世界,那里满是饥饿生了病只能等待死亡,卑微的生活,暗无天日环境。真希望冬天赶快过去,在春天每个人都会幸福。

  《猎人笔记》是一部以猎人出猎的见闻为开端,揭露沙皇专制制度下广大农奴遭受农奴主残酷奴役,深陷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的纪实作品。

  像《猎人笔记》这般具体地描绘地主对农奴的奴役,再现农奴欺凌的真相,以农奴主为例揭露人性的残暴、伪善、奢侈、冷酷的作品,在屠格涅夫之前的俄国文学中并不多见——可以说《猎人笔记》是俄国文学中此类作品的开端鼻祖。

  《猎人笔记》的可贵,不仅在于揭发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还在于大力歌颂了劳动人民的美好品格。作者没有以地主般狂妄的态度居高临下地看待农民,而是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和农民一起打猎,亲切地谈论生活。在此期间,作者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发掘普通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更表现出他深厚的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

  《猎人笔记》中,屠格涅夫背着,在猎户陪同下走遍临*的农村田野、荒山野岭、江河湖泊,接触无数劳动人民、感受他们生活的喜忧悲欢。他的笔下有各个职业的普通百姓——学生、农奴主,更有破落的贵族,家仆和使女。而农民的孩子在他的笔下则成了一群容貌俊美、聪明爽直、充满梦想、勇敢勤劳的小伙子。作者把他的感情倾注在普通的劳动人民身上,抛却贵族架子,与这些普通的农村劳动者打成一片,这对于贵族出身的作家来说,确实难能可贵。

  这部短篇小说集中,最主要是从生命的角度来写人物的活动及大自然中优美的景物。每种自然景象都有—个明确的生命要素——植物的鲜活,动物的灵动,农民的悲欢,地主的衰败等等,这些要素在不同的空间中相互关联,为广大读者构成了一个展示生命美好的完整的艺术世界。

  当我坐在阳台上,细细地看着屠格涅夫写的《猎人笔记》时,我犹如已经和屠格涅夫融为一体了,感受到了一种猎人们全新的快乐生活。

  《猎人笔记》这本书是俄国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家。诗人和剧作家屠格涅夫的作品。这书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等一些人物的形象。《猎人笔记》与*常看的书有一些不同,别的书都是以一个中心为主题的,而《猎人笔记》却是每一篇章都描写不同的事情。

  在这几章中,要说我最喜欢的,那当然是第一章《霍尔和卡里内奇》和第十一章《活骷髅》。在《霍尔和卡里内奇》里面写的是作者他结识了一个酷爱打猎的地主波鲁德金,随后,他通过波鲁德金而认识了霍尔和卡里内奇。来到霍尔家,作者看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孩子,那都是霍尔的孩子,但这次,作者并没有见到霍尔。第二天早上,他们马上又去打猎了。他们来到了卡里内奇家。卡里内奇是一个性情顶愉快,顶温和的人,常常不停地小声唱着歌儿,无忧无虑地四处张望着。吃过晚饭,他们又遇见了霍尔,作者与霍尔坐在客厅里,开始 谈了起来。谈完后,作者来到干草棚里睡觉,可他怎么睡也睡不着。早上,霍尔又与作者聊了起来。这之后,就是与霍尔在一起的生活了。从这一章可以看出普通农民们的淳朴。憨厚。真挚。善良的心灵。还可以看到卡里内奇是个理想家,也是个浪漫主义者。

  《活骷髅》中描写了露凯丽娅是仆人中的美人突然变成了一个

  完全干瘪了,完全成了青铜色的活骷髅,但是他并不怨恨天尤人。她并没有什么个人的要求,她虽然变成了活骷髅,但她却时时不忘农民的一切利益,她只想把农民的租税减轻一些。

  在这本《猎人笔记》中,我获得了不少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真理,并且让我体会到了农民们的辛勤劳动。这一本书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村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线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子啊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多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的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这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对俄国的社会角度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弄你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点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忍气吞声,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加倍珍惜才是。

  静下心来默默的品尝一本名著是人生中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每当我在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的时候,我更会认为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屠格涅夫那自然婉转的笔调深深的将我吸引,我仿佛与屠格涅夫融为一体,度过一种全新的田猎生活。

  猎人笔记,是俄国屠格涅夫写的,是通过作者的每一次打猎的所见所闻的描写,通过写猎人笔记让读者感受到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我们可以了解的残暴,狠毒,吝啬。和农民的悲惨命运。

  作者在打猎的路途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叫包鲁特京的地主,因为他也酷爱打猎所以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那里的人个子高大精神爽朗,住着宽敞的房子,最主要的是那里有大片的树林,树林有松鸡,鹌鹑等等小动物,是一个打猎的好去处。

  这篇小说里,作者在打猎的途中,唯一一个让作者产生,神秘感和敬畏与一身的人是一个,叫孤独的狼的人,这个人是一个护林人。他为自己的主人看护着一片松树林,一天我在打猎,遇到了倒霉的天气,是孤独的狼让我有了一个避雨之处,我们正在了天,孤独的狼突然象收到了信号一样,拿起枪火药冲了出去,我紧跟其后,慢慢的发现一个人在偷砍树,他已经要大死那个人了。的知事情的原委,孤独的狼破例的把那个人放走了。

  我从书中的知《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运动初期。农民门都在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写《猎人笔记》既记述了自己打猎的所见所闻,又写出了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

  《猎人笔记》由二十多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大家可以去看看一些俄国作家创作的名著,如《上尉的女儿》,《铁木尔传》,《悲惨世界》等你会发现许多相同之处。


《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3)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大自然的日历》是俄国作家米哈伊尔·米哈伊洛维奇·普里什文的随笔散文,“是在春天的口授下完成的笔记”,作者严格按照大自然四季转换的时间顺序来写,从春天的第一滴水写起,一直写到第二个春天的萌动。读完这本书,正值早春时节。书中对春天景物的描写比比皆是。从植物到动物,从森林到溪水,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在作者的笔下生花。他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恰当的描述让我钦佩。他独特的创作风格更让他赢得了“伟大的牧神”称号。

  书中对创作的独特见解和写作方法有多处着墨,每一处都使我受益匪浅。比如:“对生命力的强烈渴望,常常使我们忘记我们正在冒险,而这,就是创造的力量。”“出色的猎手寻找的不是鸟儿,而且鸟儿生活的典型环境。”“对待一切东西,我总是先诉诸于听觉,然后才是内涵,悟性在曲折中上升。”等等等等,这样的话语,几乎贯穿在整本书中,在读作品的同时了解作者的创作方法,是整本书给我的最深印象。

  关于创作的问题,作者讲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公羊的奶》,他说,塔拉索芙娜,这个羊妈妈,还在用她的叶列茨语言,用她丰富的民间智慧,讲着这个故事,这就是关于她的羊奶的故事。但是,若不是我的话,这个故事就不会发表:讲故事是一回事,而写下来又是另一回事。他说,请问:这种智慧是怎么获得的?用既定的形式,可以把人们吸引到必然充满冒险的创作道路上来,但是,在揭示自己的创作技巧的同时,想要教会这一点则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询问一个作家的创作秘诀,就等于要从公山羊身上挤出奶来。公山羊的本职是爱上母山羊,而母山羊的本职就是贡献羊奶。因此,关于创作的问题应该问问生活,必须自己去感受生活,而不是问热爱生活的艺术家:“我怎样也能爱上生活呢?”由此可见,写作,就是把生活中听到的、看到的故事用心写下来。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个生活的有心人,去聆听大自然,亲*大自然。因为,“如果能有一双慧眼观察生活,并且对于任何生物都抱同情态度的话,那么这儿就等于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书。”“人的身上有大自然的全部因素,只要人有意,便可以和他身在所存在的一切互相呼应。”“天赋即便不很高,也能成为艺术大师的。为此须得善于在创作中寻觅不朽的东西。须得根据那些得手的不朽的东西来创造新的作品,在新的作品中寻觅那得手的东西。如此日积月累,让自己的作品能饱含‘不朽的’东西,而且孜孜不倦地精益求精。”“为了描写树木,山崖,河流,花上的小蝴蝶,或在树根下生活的动物,需要有人的生活。倒不是为了比较树木、岩石或者动物,并赋予人性,才需要有人的生活,而因为人的生活是运动的内在力量,是汽车的发动机。一个作者,应该在自己的才能上达到使这一切极为遥远的东西变得亲*起来,为人所能理解。”他是“鸟儿、大地和星星的歌唱者。”他享受着文学带给他真正的幸福,在生活和写作过程中感受愉悦和满足。

  全书内容给我的感觉如沐春风,跟随作者的脚步去领略俄罗斯北部的自然风情,他的创作与大自然之间有着超乎寻常的紧密相连。书中的内容,我有很多还不是很懂,这源于我自身知识的匮乏,书中涉及到的动物、植物,很多我都毫无所知,做个生活的有心人,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诠释的,它需要真正的去涉足大自然,用眼去观看,用心去体会,用灵去感悟。

  《*惯成自然》等一些文章虽然写于20世纪40年代,但至今读来倍感亲切,文中所阐述的主要思想对当今少年儿童良好*惯的培养,仍不乏启示意义。

  他认为,要养成某种好*惯,要随时随地加以注意,躬行实践,才能收到相当的效果。他以常见的事例来说明这个道理。他在《*惯成自然》一文中写道,“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个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个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个把书本打开,认认真真去读;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个把公民应做的一切认认真真去做”,这样,我们“所知”的'才能逐渐化为我们的*惯,成为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惯成自然”就是能力什么是“成自然”呢?叶圣陶先生认为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是那样的意思”。他举例说,“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这两种能力的形成是因为我们从小就*惯了,‘成自然’了;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不达到*惯成自然的程度,只是免勉强强地做一做,就说明我们还不具有那种能力”。他进而指出,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说某人没有养成多少*惯的意思。因此,*惯养成得越多,那个人的能力就越强。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的*惯“。

  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惯,增强能力。叶圣陶认为,“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惯,增强能力。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多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我教育,其目的还是在养成*惯,增强能力。*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厌”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一个学生如果生活、卫生*惯好,就有益于身体健康成长;文明礼貌*惯好,品德就优良;学**惯好,定能取得好的学业成绩。总之,*惯对人的生活、学*以至事业上的成功都至关重要。

  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写洪堡的文章,它诱发了我继续读《自然史》。

  布封从一个名字转变为一个印象,源于一篇写狗的文章,出自他的《动物肖像》。

  坦率地说,科普文能把人看哭,估计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美程度“。我想,兽类在这里可以换做“生命”。

  让我们暂且放下“完美“的情感,纵观整部自然史。

  这是涉及面极广的历史,囊括着宇宙向我们展示的所有事物。

  四足兽、鸟类、鱼类、昆虫、植物、矿物,为好奇的人类描绘了一幅广阔的画面。这幅画巨大无比,好像而且确实是丰富至极。

  自然人出外探索自然,越是无人越有惊喜,越是需要开发越是充满发现。

  当世间万物的一些样品聚在同一个生长环境的时候,当人们第一次向这个装满了各种不同的、新颖的和陌生的事物的“仓库”看上一眼的时候,第一个感觉一定是夹杂着赞叹的惊诧。

  也许你会从形状上识别一些,也许有的还知道生物性,人文学者可能会了解它们在历史和文学中的价值。

  这些相互关联,将人们的感知从*面变为立体,从眼前伸向从前和以后,那么恭喜你已进入小而幸福的初级阶段。

  最初每个人都充满好奇心,又容易对已知的东西心生厌倦。

  除非保留着更珍稀的敬畏心,知道“自以为是”的知识需要不断进步更新,每一天才不是重复的片段。

  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并不是靠训导产生的。

  根本动力是得到启蒙的智慧。

  人类不是自然之主。大自然通过自己的方法在运行一切。

  当人们不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就会对它的多样性和繁复性感到无比震惊。

  自然的杰作数不胜数,但那也只是人们发现的惊讶中的一部分。它的规律以及混乱,常态还有变态,似乎可能存在的都存在,不可能存在的也存在。

  除了去追寻,去学*,保持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还能怎么做呢?

  《自然史》一书收录了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式上的演说,题目《论风格》。

  自然科学人如何论述文学艺术的问题,本身就让人好奇。

  通过思考赋予想法更多的内涵和力量,然后使用表达实现它们。——这是风格的基础。

  当精神创作的成熟点到来,就会迫切地渴望实现创作,并在写作中感受到快乐。

  想法轻松地流淌出来,下笔变得自由;快乐促生了热情,这种热情蔓延开来,赋予每一个词句以生命;情感与智慧交融,内容与文采并茂,贯穿思维和行文的始终,风格从此诞生。

  从这个意义讲,自然的发现是源源不断的,思维和灵感是汩汩流动的,风格也从未僵化不前。

  逐渐把“写“当做另一番自然。这个发现我极喜欢。

  人与自然是发现和创作中永恒的主题。

  只要谈论起自然法则,生物体,空间,物质,发展,时间,灵魂,思想,感情,激情,都会变得鲜活无限。

  你知道自然史最好的一点是什么?

  在不可见的、永恒的力量驱使下,大自然以不变的规则表现着。

  人们看着眼前的景象就不免想到往古,又能联系现在通往明天。

  当下的我们,亦包括在这广阔的诗篇。

  自然笔记这不是让我对大自然的了解更进一步。书中作者用与众不同的文字与图画生动又有趣的为我们讲述了大自然的故事与奥妙。大自然中有我们想也想不到的生物与秘密,但只要我们认真翻阅这本书,大自然中的许许多多都能掌握在我们手中。

  每一个国家的狐狸都没有*的精灵。小王子中,狐狸把小王子的头发看成了金黄色的麦田。动画片里的九尾狐能出神入化,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狐狸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尤其是雪狐狸简称雪狐。

  自然笔记中有一课就是讲的长白山的雪狐狸。雪狐,白狐也叫北极狐,它们生长在海拔极高气候及冷的地方,不止北极有,在东北海拔*三千米的长白山也有。雪狐狸能在零下五十度的气温下生活,长白山最冷的时候达到零下四十多度,适宜雪狐狸生存。国内,只有在绵长的长白山脉一带才有纯正的雪狐狸。在长白山峰巅之上,书中作者来到天池,一团白雪翻卷着身子,软绵绵,白茸茸的。原来那白雪就是雪狐狸。细看时,觉出那是一团白云,一团浓的化不开的云。雪狐狸依山而生,海拔越高,雪狐狸越白;气温越低,生命力越旺。在常年积雪不化的长白山深处,雪狐狸才得以出没雪山。之所以雪狐狸不下山,是因为雪上旺盛了它一双红色的眼睛,目光从雪白温暖的皮毛中射出来,穿透群峰峻岭,看到更远的地方。等到大雪纷飞,就在也找不到雪狐狸,它们已躲在雪中。它一跃而起,攀着雪花,一路升腾到天上,那是一只雪狐狸修为的最高境界,就如同在银色的月光下,雪狐狸让自己翩翩起舞。月华如水,皎洁出尘,雪狐狸已是月光。

  大自然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它能带给我们许多知识与欢乐。我们要在学*的同时爱护,保护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多么美好,多么快乐!

  寒假我读了一本《鼠圈圈的自然笔记》,书中展现了城市的科技,风景如画的森林,沙漠绿洲与黄沙相结合的美,令人震撼;海洋无比辽阔,显示出了她的宽大与美丽,也显示出了她的危险。伴随这本《鼠圈圈的自然笔记》,让我们一起走进大自然吧!

  一只小老鼠圈圈与流浪狗旅行家狗雪球,相伴从城市到森林,从沙漠到海洋。它们一路上观察动物巢穴,认识了绚丽多彩的花朵,认识了许多朋友。它们互相帮助,帮助邻居解决了许多大自然的问题。它们见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爱的动物,比如“四菜一汤”,比如沙漠中的骆驼,还有那千年不漏的窑洞。我们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要善于观察,好东西还要懂得分享……

  读着《鼠圈圈的自然笔记》,我仿佛置身于自然之中,享受着自然之美。我原以为我自己懂得很多,读完这本有趣的书以后,我大大改变了我的自以为是。我要更加努力学*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同学,和同学们共同进步!我终于懂得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含义。鼠圈圈书读得多,所以知识渊博。虽然有时自私,但知错能改;狗雪球喜欢冒险,是一名专业旅行家,对大自然深刻了解,但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东西。那个“四菜一汤”是由四个圆形土楼,一个正方形土楼组成的“四菜一汤”。其实还有很多令人困惑、叫人奇幻的故事,那个想睡觉的水……

  我们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这样,才能更好的发现世界的美,探索大自然的奥秘!


《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4)

——《雷雨》读书笔记 (菁华5篇)

  上个暑假读完了《雷雨》,好巧不巧是个雷雨天。在怒吼之后归于沉默的惊雷中,我似乎在窗棂上瞥见了一个女人的身影——蘩漪。

  她是个真正的女人,却被捆绑在无爱的旧式婚姻之中。周萍的出现让她无处寄托的爱火找到了归宿,所以她不顾一切地去爱他,冲破伦理纲常,不顾封建约束,不是作为母亲,而是作为一个女人去爱他。曹禺说“她的生命烧到电火一样的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她完完全全是靠爱活着,她将她的一切情感都埋在了周萍身上,至于别的一切,其实不过是那场轰轰烈烈的爱分化的结果。所以她嫉恼四凤、她恨周朴园、她不顾一切地爱周萍,当这一切过分强烈的情感汇集于一个柔弱的女子身上时,就像雷电击中她一般,她开始燃烧。但周萍是软弱的,他对蘩漪的爱是以对父亲的恨为基石的。他无法给蘩漪她想要的东西,她过分热烈的`爱甚至让他感到害怕。所以他去爱四凤,想要离开他所做过的错事。他对蘩漪的爱只是一种报复性的快感,但蘩漪却在每一个幽灵般的夜晚将自己焚烧殆尽。周萍愈是坚定,她的爱火就更加炽热,最后那把火无以为继,她只能任由火焰吞噬自己。

  其实从一切故事开始之前,她进入周家的那一天,她的不羁就注定了她的灵魂永远无法被束缚在周家的沉郁与周朴园的淫威之中。她极端的矛盾与极端的爱恨,成就了那个雨夜的惨剧。她“沉静的、忧烦的”外形下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决心,隐藏着一个女人毕生的爱与恨,在那个雷雨夜撕扯开一切的包装,展露出真实的样貌。

  或许真正酿成这场惨剧的不仅是周萍的背叛,更是她内心深埋的不甘。她比谁都更明白,明白她的生命依附于周萍,一旦他离开,她就只能是周家大宅子里的一个无所归属的幽灵。所以她甚至愿意和四凤共享周萍,只为了让她的生命能够有所寄托,能够不被周家的沉郁所消磨。她是咆哮的雷雨,是吞噬一切的黑夜,用自己将周围的所有所有都燃烧得干干净净。

  我爱她的纯粹、爱她的疯狂、爱她的大胆,也痛惜她的悲惨。于是每一个雷雨夜,我似乎都能看见一个女人在惨白的雷电中飘荡,她有着大而灰暗的眼睛和高鼻梁,令人觉得有些可怕,但是眉目间看出来她是忧郁的。

  “她觉得自己的夏天已经过去,西天的晚霞早暗下来了。”

  最难上的课文就是戏剧,这不,到学期末了,我才来上必修四第一单元。每次读《窦娥冤》,心里涌起的是震撼和钦佩,读《雷雨》,心里涌起的却是惊恐和疑惑。

  据说曹禺写成这经典不朽名作《雷雨》时只二十三岁,我猜,正是年轻气盛才这么大胆狂热地构思了这样的故事吧?太巧合了:周朴园和梅侍萍的第二次相逢,下一代重复着上一代的情感故事,周朴园这样一个在社会上打拼成功的人却拥有一个如此不堪的家庭!作者是要突出“命运悲剧”的主题吗?可这悲剧太沉重了,四个年青人,当场死了三个,只剩一个莽撞无智的鲁大海。鲁侍萍和繁漪都疯呆,年轻人意外的情感纠葛变故瞬间粉碎了周朴园几十年辛苦打拼建立起的王国。周朴园能掌控事业、掌控社会,唯独不能掌控家庭生活?尤其是情感生活?这是因为事业、社会是物质的,有智慧驾驭的规律,而情感没有吗?这就是周朴园的命运悲剧?

  很多年前,我听说了《雷雨》这部话剧,可由于对小说的偏爱,我没有去看它。后来,我学了这篇话剧。虽然很短,人物关系很复杂,但是却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四凤无疑是不幸的。以她的身份地位,却与主人家的少爷相爱,这在当时是不允许的。而周萍又曾与继母繁漪混乱,而繁漪也不会轻易就放过抛弃了自己的周萍。另外她还要面对来自周冲的追求,而无法做出不伤害到他的决定。最后她更是从自己母亲口中得知了自己与周萍竟然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更何况她的腹中已怀有周萍的孩子。而结局留给她的是触电而死,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是幸还是不幸?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对她来说好的结局,比起要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来自各方的各种压力,她的未来定是一条遍布荆棘的道路,更有甚者,无路可走。周萍是大少爷出生,而且是没有毅力的懦弱男人,我并不认为他有能力脱离家庭给四凤幸福。

  鲁侍萍是悲惨的。既然她曾为周朴园生下两个儿子,那么她投入的感情应该不会是假的,可是最后只可落得个带着刚出生三天的小儿子被赶出家门的下场。之后的她应该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恨着周朴园的吧。而当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在周家帮佣的时候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反而觉得是命运的安排,觉得是自己欠他们周家的,这里有很浓的封建思想,以及下等人一直处于下位的自觉。在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与自己的儿子相爱时,真的会很惊讶吧,更多的是后悔吧。当然少不了的是心痛,不能与儿子相认,又被自己的两个孩子苦苦哀求。大儿子周萍与而儿子鲁大海之间的矛盾她也没有办法调和,那是两个阶级的矛盾,而她只是没有地位的穷人。她是那个时代的最下层妇女的典型代表。

  周朴园在里面算是一个反面人物吧,很多人说他虚伪,面对三十年没有见的侍萍,第一句就是问她来干什么,更是希望用钱让四凤离开,并要求她保证不会与儿子相认。他还特意对侍萍说屋子里的摆设仍如当年那般,为的是怀念她。但是我觉得怀念应该是真的。因为,若他当年没有对侍萍有真感情的话,他完全能没有必要把一切都维持原样。而且若他爱上自己的妻子的话,那么繁漪便不会与周萍混乱。更何况他还命家里的佣人叫周萍的母亲为大夫人。我觉得这么多年他应该也是没有忘记过侍萍的。尽管当年他的行为很懦弱,但是那是社会当时的大环境决定的,那时的他只是没有权利的少爷,一切自然是全听命于父母的,这也是*人传统的愚孝,不应该被过分责难。

  有很多人喜欢繁漪,说她是“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反封建专制的个性**色彩”“她照亮了所有的黑暗与罪恶”等等,我觉得这些标签贴得太亮丽了!五四时期的新女性,像冰心、丁玲、林徽因等,那是继往开来以建设一个新时代为己任的,繁漪和她们相比,一颗露珠与一颗星星的差别!就是《氓》中的女子,刘兰芝,繁漪也是不配和她们相比的!繁漪没有思想,只有一个意识——自己是个女性,她依赖周朴园的物质,她奢求周萍的性,对周萍的爱情?那是借口!即使是林黛玉和贾宝玉,那也有共同的志趣和追求,繁漪和周萍仅仅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已,繁漪至少比周萍大五岁,她十八岁嫁给周朴园时,周萍还是个孩子,犯人伦的事她都敢做,封建女性不敢,资产阶级新女性更不齿。

  再说繁漪的反抗:一次喝药,一次周朴园叫看病,这种连鸡毛蒜皮都算不上的家庭小事,只能叫任性瞎胡闹而已,喝药的事,喝与不喝自己能早早处理,怎能被周朴园发现没喝?被人看做有病医生被请到了家里却不看,这是反的那门子抗?何况,连这些事都要周朴园操心,繁漪的低能弱智可见一斑!说句不恭敬的话,站在佛洛依德的角度,繁漪这是在周朴园面前弄性子卖乖。而后两次所谓的反抗那更是类似神经病的做法,加速了周朴园的覆灭而已。

  可以说,周朴园的悲剧是婚姻的悲剧,繁漪是个无知无能无德的女人,她的身上看不到一点儿时代、社会的因素,罪恶和黑暗集于她一身。这种女人迟早会毁灭周朴园。她是作者构筑故事大厦的一根大梁,缺了她故事无法构筑,塑造了她,她却一点儿不具备典型意义。

  另外,周朴园的形象过于脸谱化,“叫警察杀了矿上三十个工人”,“故意叫江堤出险,淹死两千二百个小工”。他在周公馆的存在好像跟鲁侍萍差不多,三十年前的故事,三十年后的今天。而且像他这样一个具有浓厚封建家长作风的人居然对三十多岁了的周萍婚事不闻不问。

  《雷雨》是一场人生的大悲剧,是命运对人的残忍作弄。无疑这个剧本是成功的。人物形象很丰满,故事曲折,在冲突处理上把人物各自的特色很好地表现出来。可以说《雷雨》真的是一部才华横溢的作品.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读完了《雷雨》,深深地被震撼了,只感觉到一种惊心动魄的悲。

  就像本书作者所说的,宇宙正像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书中的每一个人好像无论怎样努力,都挣不脱这宿命般的`悲剧。

  暴风雨来临前的安静不是愉悦,而是止不住的沉闷,乌云滚滚如泰山压顶般抑郁,空气的闷热让所有的人都透不过起来,一切的一切无不暗示着暴风雨的来袭!

  一个巨大华美的牢笼里上演着人生百态:真实、丑陋、谎言……为了让世人看到笼里漂亮的金丝雀而不停地上演。压抑,压抑,压抑!无形的枷锁锁住了这里的每一个人,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一个又一个朴实。


《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5)

——人生读书笔记 (菁华5篇)

  人生的道路没有一帆风顺的,它岔道横生,充斥着许多的困难和挫折。

  人生犹如宽阔的海面,它时而*静,时而波涛汹涌,正如高加林的人生一样,有*静也有曲折,艰难困苦与欢声笑语并存着。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它以高加林的经历为故事线索,展现了一幕幕画面,体现了艰难选择的悲剧。高加林是农民的儿子,但他有理想,也有抱负,高考的落榜使他受到了一次打击,他内心是多么的苦闷啊!而他教师的职业被明楼的儿子三星给无理的顶替了之后,这个赋有才华的年轻人又一次遭到了打击,我能体会到他那时的痛苦与心碎,他是那么的热爱这个职业,而如今却被他人所取代。无可奈何,他回到了村里,开始了地道的农民生活。在他人生的低潮期,一个可爱、活泼而且善良的女孩巧珍走入了他的内心世界。他们两人开始相爱,初恋是美丽的,也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好景不长,他们之间面临着父母的责难和乡亲的议论,可慰的是,他们坚持了下来,这样一段纠结的时光飞快逝去,高加林在他人的帮助下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的,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为城里引人瞩目的人。

  事实上,他的确很出色,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同时他也遇到了昔日的好友——黄亚萍。黄亚萍在认清自己的内心之后,开始狂热的追求高加林。高加林在一番思索中,倾斜了天*。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一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但她与高加林有很多相似之处,他最终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拒绝了巧珍。令人伤感的是,在巧珍被拒绝了之后,她并没有任何怨言,只是担心高加林,但泪水却一刻不停的涌出眼眶。这种无私的爱感动了我,也仅仅是感动,我无话可说。退一步来说,就算高加林拒绝的是黄亚萍,可他的心也不会就此甘于*静,不会去想更广阔的天空。我不懂他为何放弃了那个那么爱他的女子,或许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前途才是最重要的吧。

  人生亦是这样,变幻莫测,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高加林与黄亚萍的幸福没有维持多久,高加林进城背后的事被人告发,他们的爱情也像空中的蒲公英,随风飘散,各自东西。而在这时高加林才发现自己深爱的人是巧珍,他也为此悔不当初。悲剧便是如此,你未曾珍惜的到最后却是深爱的,烙印在心中一辈子的。他要面对的是再一次回到生他养他的那一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减少了曾经的狂热,冷静的反省自己,接受了村中顺德老人的一*话语,而后一下子扑到在黄土地上。

  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面对许多个岔路口,或悲或喜,或酸或甜。在这样的旅途中,我们经历了许多许多,同样也失去了很多,人生就是这样一场玩笑。但是有时我又会去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没有人想象笑话一样度过一生,然而人生永远不会是一帆风顺,它充满了挑战,充满了困难。没有笔直的人生,更没有缺少岔道的人生,而关键就在于我们自己如何去选择,去面对。

  人生,好像一片海,时而波涛汹涌,叫嚣着仿佛要吞噬整个世界;时而又*静死板,似乎星球毁灭也打不破它的安宁。也许有时,*静的海面下却暗暗蕴藏了凶猛的海啸;也许有时,狂暴的风雨却预示着和*的讯息……

  当高加林的民办教师工作被村里一把手明楼的儿子三星给无理的顶了,他对人生啊只有怨恨:三年前的高考落榜如果说是挨了一巴掌的话,那下岗无疑是一闷棍了。然而,落榜了起码还当上个民办教师,也算是生活补偿自己一个甜枣,心里不至于太绝望。况且这两年自己一边认真教学,一边刻苦学*,既赢得了学生娃的尊敬和全村老少的爱戴,又给自己继续上进打下了坚实的铺垫。一切都蒸蒸日上的时候,偏出了这么一挡子事儿,心里能不难受么!可是生活好像永远会追求一种“中和”,不让苦命的人太悲惨。于是,村口路上,善良的姑娘巧珍的深情表白终于给了这受伤的心灵一块灵异的膏药,况且这膏药的愈合作用真好,好到可以让高加林放弃曾经的理想,甘愿作一个农民。在此时,生活似乎又归到了*静,却想不到,又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高加林的叔叔回乡当了领导,村里干部为了巴结他,走后门给加林谋了个城里记者的职位。高加林曾经的已经变灰色的梦想,又鲜活的闪在眼前了!这先抑后扬的手段用的真好,高加林对生活感恩戴德了,并且拼尽全力,很快闯出了一番事业,成了小镇的明星人物。生活的泡沫很容易迷失一些人的眼睛,让他们在缥缈的梦境中忘了自我,开始追求空中的楼阁。加林不就是这样吗?经历一番挣扎,他最终辜负了对巧珍的只跟她一人好的誓言,跟城里姑娘黄亚萍在一起了。一切似乎都异常的圆满,然而,正如前面提到的:“生活追求一种“中和”,不让苦命的人太悲惨”,它也决不让幸运的人太圆满。一纸状子,剥夺了高加林到手的一切,然生活转了一个圈子后,又回到了农村。好像黄粱一梦,虚幻一场,然而不同的是,物是人非,他已经失去了巧珍,那最可爱的姑娘,拥有金子般心灵的姑娘。

  生活好会开玩笑,好像猫捉到老鼠,便玩弄它,玩够了再吃掉。究竟是多么强大的对手,在生活那头操纵这一切变局?难道人,永远只能作被动的承受者?抑或物极必反,中庸之美本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永恒的规律。聪明的人,知道适可而止,不过分贪图,不过分软弱,终于赢得美好而长久的幸福生活。无奈生活中总有一些不懂得知足的人,拥有了一些,便觊觎着更多。贪婪的心,就算倾尽太*洋的海水都填不满。总是盯着自己的空缺,却不注意自己的丰满,这样,即使很富足了都不会快乐,而且往往到头来,追求的东西到不了手,连已经拥有的都保不住!

  你见过在在记忆里保持永恒美丽的昙花吗?她拥有一瞬间的精彩,而无法获得*凡的安宁。你见过路旁默默无闻的野花吗?她失去了娇媚的身影,却赢得了可贵的自由。你见过山间奔腾的小溪吗?她时刻繁忙不停息,却怀着奔入大海的理想和勃勃不息的活力啊!人,不是神,没有超越一切的不可凌驾的力量,就不该有过分奢侈的理想和贪得无厌的心灵。拥有一些,注定要失去一些,不同的只是如何取舍。当数量无法改变时,质量便是唯一值得去追求的东西。

  物质文明的发展和丰富,无疑加剧了灵魂的痛苦,与物质丰腴相对的是人们精神世界的苍白和荒芜,此时,人们需要的是如何在功利滔滔的氛围中找到让迷失的人性得到理性回归的道路,作为学者型的作家,于丹的写作方向一直关注人们的精神领域及心灵世界,她所做的努力,就是在一个价值崩溃、信仰缺失的全面物化时代,找到一条走出灵魂荒漠的出路,为人们的心灵世界寻找一个宁静的精神家园,她搀扶着孔子、庄子从遥远的时空一路走来,向我们娓娓讲述关于人生、幸福等生命体悟,日前,沉寂了几年的她再度以一本书走到公众面前,她这次带来的不是儒家道家的千年经典,而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山水情怀、琴棋书画、抑或一壶酒、一杯茶……但她的落脚点依然是对于生命的解读,诠释对生活的理解,在纤尘不染的韶华中带领我们摆脱红尘的羁绊,释然生命的孤独,觅得一份纯净无悔的天真。

  苦难的梵高通过向日葵发现了生活的真谛,天才的海子则在“美丽负伤的麦子”身上找到了破解生命密码的钥匙,而于丹呢?“一杯清茶,一杯淡酒,琴声绕梁,邀山水入镜。”寄情山水,淡酒清茶,一直是古代名士的传统,无论是谢灵运的木屐,还是陶渊明东篱下的菊花,刘伶的“只愿沉醉不愿醒”,嵇康刑场上的一曲《广陵散》……都是个体生命进入大境界之后到达的一种高度,于丹带我们体验这些古代名士的生活情趣,是想让我们以一种诗意的生活来对抗名利的侵扰,“今天的我们不缺乏雄心壮志,但缺乏的是一种轻盈的力量去对抗过于沉重的现实。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中,多了太多的抱怨,越是这个时候,越是不满才需要价值的建立……”

  自诩为“第二个太阳”的尼采在抱着老马喊出“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啊”那一刻疯掉了,而集悲观主义之大成者的叔本华却安安静静地活到了72岁才死去,其实,叔本华之所以能得善终,与他对生命的认识及生命哲学有很大关系,叔本华认为:“人类幸福的两大敌人是痛苦和无聊。智者总是享受着自己的生命,享受着自己的闲暇时间,而那些愚不可耐的人总是害怕空闲,害怕空闲带给自己的无聊。”在读完《于丹趣品人生》之后,发现她的观点与几百年前这位悲观主义哲学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二者都是从哲学的高度出发,探究人类生存的困境,并试图寻找摆脱这种困境的方式。辛弃疾曾发出过“闲愁最苦”的慨叹,而于丹却告诉我们要做个闲人,于闲适间找回生命本真,“人在名利的道路上都那么忙,到了这里溪山清静,不妨停一停。……让我们静静心,让我们回头看一眼出发时的起点是什么,让我们向前望一望最终目标又是什么”。给自己一段闲适的时光,可以“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让灵魂觅得一份内心的从容和淡定,在滚滚红尘中守望一种清风朗月的情怀。

  “文章是案头之山水,山水是案头之文章。”于丹的文章,有一种空灵的意境,将浓缩的智慧镶嵌在清淡美丽的文字中,读来实在是一种享受。作为教授、专家、学者的于丹,没有任何高高在上的说教意味,她不是在教人怎样做人,更多的是教人如何享受人生,如何服从内心的信仰,不偏离对个体真实的坚守。文笔宁静恬淡,引人深思,具有一种使人沉静的力量。150多年前,当很多美国人在寻求物质享受的道路上高歌猛进时,一个叫梭罗的哈佛大学毕业生却独自来到宁静的瓦尔登湖畔,在自己建造的小木屋中栖息、写作,并以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人们所追求的大部分奢侈品,大部分的所谓生活的舒适,非但没有必要,而且对人类幸福大有妨碍。”于丹的这本书,其实是与梭罗做了个遥远的呼应,让浮躁的心灵能得到沉淀,进而引发对于人生价值观的深层次思考,在实用主义全面胜利的物化时代寻找灵魂之最初的眺望。

  《清单人生》生活总会告诉你一些什么,比如……或许在很早的时候我读过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的《外婆的道歉信》,不过只能说是对这本书名很熟悉,以至对布里特·玛丽的了解,来自于作者的另外一本书《清单人生》。有这样一个老太太,她常常会做一个备忘录,备忘录上记满了她要做的事情,她就靠着这份清单记录过了一天又一天。这是一个患有洁癖外加强迫症的女人,对世界形成了固定的看法,无人能够改变她。

  任何时候都要维持着看起来很得体的体面。就连血留在地板上,都会觉得太丢人,也不准眼泪滴到地板上,那样会留下印子,会被认为是不礼貌。她不希望改变,不愿意出远门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她的理想就是待在家里,过一成不变的日子,自己给自己铺床,自己用小苏打清理床铺。她总是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够随和、缺乏社交能力、试图通过讨好让别人看到她的存在和努力。假如早上六点还打开厨房的灯话,她会认为别人以为她会睡懒觉;如果回答别人她不讨厌红酒,她会认为别人就此认为她是个酒鬼。你瞧,她有这么多的毛病。总是为别人而活。你遇到过这样的人吗?刻板、固执、患有洁癖甚至强迫症。我遇到过,这真的很难让人接受。因为你时时刻刻感受的是对这个人对你的诸多不满和反对,对你所作所为的抵触,时时刻刻都在告诉你,不要那样做。仅仅是因为她不想那样。一个正常的人是无法真正体会到,你的所作所为“侵犯”了她的洁症后的焦虑和不适感。是的,无法真切的体会到。可是有一天,这个63岁的老太婆没有了丈夫肯特,没有了家里的阳台,不能清洗丈夫带着香水味的衬衣,不能用菲克新把家中所有的玻璃擦拭一遍,不能再往阳台的花盆里撒小苏打,不能擦拭桌子上看不见的碎屑。她能做的只有抚摸左手无名指上戒指留下的白印子。她似乎一下子什么都没有了。但还有一件很重的事没有向大家交代,但是她还有清单———一本清单,上面记录了她所要做的事,如果这件事没有纳入清单,那她是不会去做的。她热衷于她的清单。她建立了很多很多的清单,她按照清单行事,以确保生活的万无一失。

  然而,人生怎么可能用一纸清单来规划呢?生活中的一切从丈夫外遇离婚发生了改变,再也没有可信赖的丈夫,她不得不出去找工作,几十年操持家务的*惯在一个经历惨重的经济危机后形成的脏乱差的小城市—————博格发生了改变。这样一个破落的小城,一群*似野蛮无礼的人,一个酒气熏天不得不在一起工作的残疾女人,一群热爱足球整天脏兮兮的小足球迷,然而,她接受了这里的一切。在遇到紧急情况或者焦虑不安时,她选择了可以缓解她紧张情绪的方式:打扫卫生。一切的开始和友好都从打扫卫生开始。伴随她的是孤独无助,只有冷漠的坚强,和对陌生环境的积极适应。我开始不再讨厌这个古板有洁症的女人了。所有的婚姻都有不好的一面,因为所有人都有弱点。她还是会常常想念肯特,常常会拿遇到的人和肯特去做对比,她会想念肯特的一些*惯,以及她还和肯特生活在一起的自己。有些时候,继续生活下去还是比较容易的,你甚至不需要知道自己是谁。只要你明白自己究竟在哪里,根本不用知道自己是谁。玛丽的一生尽显为别人而活的风格。生活在姐姐的.阴影下,渴望得到妈妈的认可,她希望肯特能够看到因为他而变得干净明亮的房间,尽管他们从来都没有说过感谢她,他们总是选择了忽略。在博格,她仅仅做了自己想要去做的事情,她使娱乐城变得干净,改变了大家的一些恶*,接受人们的生活*惯,也极力用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影响那里的人,改变大家对这个落魄的小镇的看法,使整个小镇都看起来变得积极向上起来。这是她的功劳然而她对大家对她的认可感到震惊,人们能够看到她的努力和付出,虽然她总是一本正经的不以为然,那心里的一阵阵窃喜,唤醒了她对生命的认知。她终于开始关注到一个终极问题:应该如何生活?玛丽在博格生活的这段经历,它不是一段插曲,而是突然摆在玛丽面前的一个关于生活的难题。她精疲力竭的从原来的生活来到这里,竭尽所能的去面对,或许就是:人到了一定的年龄,人生所有的疑问都可以浓缩成为有个问题:应该如何生活?这一个看起来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它关乎时间,关乎每一个人对它不同的理解。“我年纪打了,不适合去巴黎了。”

  “巴黎年纪多大?”面对这个问题,玛丽开始关注到自己的内心,开始审视自我。在博格的每一天,她都在与自己对话,无论是给一只老鼠准备餐饭,还是与别人对话,还是默默地回忆过往生活,她其实是在与自己进行对话,在寻找自己。在文章的结尾,看的我眼泪婆娑。外遇的丈夫凯特返回来寻找玛丽,朴实的斯文在默默地献着他的倾心,玛丽该做何选择?她既没有回到丈夫的身边,也没有接受斯文的倾心,而是正视自己的内心,尊重自己的梦想,抛开一切为自己活一次。这个结局真的让人欢呼。布里特—玛丽,六十三岁,独自驾驶,载着足够多的汽油,出发去了她梦想的地方———巴黎。梦想有多远?梦想永远没有你的年龄长。如何生活,取决于你的心态,而非年龄。有生之年,有勇气抛开世俗的眼光,能够努力去做你想要做的事情,那真是一件幸运的事。人生中最艰难的事,恐怕就是舍弃无比熟悉的生活,重新开始。然而,那又如何?在这个世界上梦想越大的人越会是赢家。

  一个人或许无法选择环境,但他可以针对环境选择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人到了一定年龄,人生的所有疑惑几乎可以全部浓缩成一个问题:应该如何生活?后来,“几年”变成了“更多年”,“更多年”变成了“一辈子”,事情往往就是这样。

  孔子言,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曾以为这句话中大半个世纪的年龄岂是我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能体会的?但是读完《人生》才明白,孔子说的这个年龄指的并不是我们的身体年龄,而是我们心理年龄心理状态的变化。从懵懂无知到独立自醒再到超脱世俗。人的一生既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又活在他人的世界里,我们不遗余力地了解他人的世界,他人的人生,最终都是为了更好的把握自己的人生!所以看到了高加林的一生,有了自己的体味。

  高加林尽管才华横溢,但也逃不过现实的压迫。为了飞的更远,他不得不选择更有条件的黄亚萍,他爱巧珍吗?毫无疑问,他肯定是深爱过,他有梦想,但是他也必须要面对现实。朴实的农村姑娘可以给他带来淳朴的呵护和无私的关爱,但给不了他施展才华的跳板。前卫的城市姑娘可以给他人生的跳板,但是给不了他不求回报的真爱。现实与理想,私欲与道德的选择,成为了高加林人生路上的两个通往不同终点的路口。我设想过高加林如果一直跟巧珍相爱的结局,不说有多么的好,但是一定比他走这条路要好的多。可惜人生没有如果,错过便是一生。高加林爬的太快,太快总是要跌倒的嘛,人要踏实,切不可歪门邪道。正如柳青所言: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柳青

  回到现实,高加林其实就是我们人生的一个缩影,我们在一生中也会做很多次选择,读罢此书甚感抉择之重要。每一次的选择既要考虑现实意思也要考虑到长远利益,可行性和稳定性也都要考虑,切不可一时冲撞,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女巫》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6)

——女巫读书笔记300字实用五份

  我最*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女巫》,是罗尔德。达尔写的一系列书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非常好看,写了一个小男孩被女巫施了魔法,变成了小白鼠的故事。

  英国小旅馆里住着一个小男孩,也住着一群可怕的女巫,听说女巫专门抓小孩子的,姥姥也这么说。小男孩的姥姥说英国有一千个女巫,女巫没有脚趾,也没有手指,全身青筋露骨,可怕的不能再可怕,小男孩以为女巫是一个故事,不是真的。有一次女巫们正在开会,小男孩和他的朋友一起出来玩的时候,他们被女巫抓住看。女巫大人戴了一张面具,小男孩以为女巫是好人,结果小男孩和他的朋友都被女巫施了魔法,变成了小白鼠。接下来,小男孩和他的姥姥花了好长的时间,终于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人不一定都是好人,要学会分辨才行,要和别人多多相处,才知道这个人是好是坏,值不值得交朋友。

  《女巫》是一本不错的童话,创造出了与其他童话里截然不一样的女巫形像。

  在大家的印像里,女巫都必须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蓬,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其实,真正的女巫和普通女人几乎一模一样。可是——请注意“几乎”这个字眼。女巫有尖爪子、秃头、怪鼻孔、怪眼睛和蓝口水。女巫对小孩子恨之入骨,所以,未满十八岁的同学们,你们遇见了具备上述特点的女人,就要立刻溜走哦。

  在故事里,“我”在偷听女巫们的年会,被女巫发现,变成了一只老鼠。可是,“我”的姥姥和“我”共同击败了女巫们,救了全英国的儿童。最终,“我”和姥姥去了挪威,她的家乡在那里。“我”和姥姥策划了将来忙忙碌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地应对一切,失败了,不要灰心,振作起来,必须能克服困难。

  女巫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关于真正女巫的故事和他们可怕的一面。在童话中,带黑帽子和披黑斗篷,骑扫把飞来飞去的是女巫。可是,真正的女巫不是这样的。

  女巫穿**常常的衣服,像**常常的女人,住**常常的房屋,做**常常的工作。真正的女巫切恨小朋友,把时间都用在阴谋消灭她本地的孩子们身上,不管干什么事都策划着她的**行动。一个星期她们就会杀死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女巫永远是女的,食尸鬼永远是男的。女巫会在你身边每一个地方出现。

  一个叫布鲁诺的'孩子失踪了,他穿着白色T恤,灰短裤的小孩子走进了女巫的房间,女巫们让他吃了86号慢性变鼠药,女巫们数了十秒,他就变成了小鼠。

  一天晚上,姥姥给我讲:女巫手带着手套,夏天和冬天都带。因为他们没有指甲,只有弯爪子,女巫是秃子,他们带假发。女巫鼻孔边是粉红色的。

  这一星期里,我在看一本课外书,在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女巫》这本书的名字,听著名字感到十分好奇,于是翻开来看。

  这本书讲述了真正关于女巫的童话故事;如果女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干掉她们,她们就会把世界上一个个无辜的孩子杀害掉。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一个英国的七岁男孩,他的父母从小就出车祸身亡了一直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次,他偷偷听到女巫们的秘密,被女巫发现了就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他,变成小老鼠既没有慌张有没有害怕,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的勇敢和坚强。

  生活中,我与这个小男孩儿一样。有一次,补*班测试英语学得怎么样。考试后,卷纸发了下来,一看,我考了86分。回到家,妈妈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一起和我找错误的原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次考试中,我考了100分,心里高兴极了。

  我发现:即使变成一只小老鼠,也要勇敢的去面对。

  这个故事有三个主题:第一个是“闯蛇山”。第二个是“少年桥”。第三个是“猎人的故事”。

  第一个主题是说有一个小朋友每次暑假去爷爷家,爷爷可以闯蛇山,但是不带这个小朋友去闯。有一天爷爷终于答应带他去闯蛇山,他很高兴,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去闯蛇山。

  第二个主题是说在汨罗江的上游有一条小河,叫做昌江。这个叫昌江,每年一到秋冬,昌江就会乾得见底,而入夏时节,就会下一阵暴雨,暴雨过后,就会山洪暴发,涨水的时候,每年都有不慎落入激流,丢了性命。

  第三个主题是说有一个叫赵捆章的老猎人,他廿一岁时是个血气方刚英猛无比的青年猎手。他经历了一场人与野兽的死搏斗……

  我最喜欢的主题是猎人的故事,因为很刺激。我希望大家都能到图书馆借这本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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