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高一作文6篇

首页 / 高一作文 / | 2022-09-28 00:00:00 高一作文,写人

写人高一作文1

  有两个女孩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相貌,给我不同的感觉和印象。虽然我们并不是十分相似,但是和她们两个在一起无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忘记,和她们在一起真的很放松很开心。

  比我大一点的那个女孩是我在初中认识的,现在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有着共同的爱好。我们在一起可谓是无话不说,好的跟一个头似的。谁也想不到我们是因为什么而变得这么的,也许我们也不知道,只是和对方在一起很放松,无拘无束。还记得初中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她比我高一年级,我们住在一个宿舍里,刚开始我们并不认识,她们去的很早,早就认识了对方,而我是最后一个去的还不知道她们叫什么名字,由于在初中的时候我的性格比较孤僻,也没有主动和她们说话,只是一个人在一边性性的样子,她开始也很讨厌这种做事性性的人,也没有主动理我,直到有一个比较开朗的女生主动和我说话,我们才开始慢慢的成了朋友。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本来心情就不好的我们竟然因为这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吵了起来,甚至打了起来。后来有一段时间我们一直都没有说话,一直到再一次新学期开学我们才又开始说话,从那次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变得很好很好,我们才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点,都喜欢同样的事物,讨厌同样的人,我们开始变得无话不说,无事不谈。我们一起说脏话,一起反抗老师,一起学*,一起逛街……

  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冲淡,在初一我们已经是好朋友,在初二我们的友谊更进一步,在初三我们依旧亲密无间,现在到了高一,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学校,我们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是在高一时认识的,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来自不同城市,不同学校的我们相遇在了18班,还做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活力,开朗。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七天,但是我们的友谊一样比天高,比海深。

  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头脑简单,从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也许天真是她的代名词。和她在一起虽然不是高兴到了极点,但也是很开心,上课时我们会在一起学*,有时也会开小差,下课时我们一起唱歌,什么流行歌曲啦,儿歌啦,军歌啦,只要是歌我们都唱,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饭,连我们身边的人都对我们很无语。不要以为她就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其实她的泪点很低。因为开学时要进行军训而军训的教官只有24个,而我们要分26个班,所以学校就分了24个班,等到军训后再重新分班,那时我们就有可能不在一个班,而她因为这个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她真的很重感情。

  在分班的前一天,她用了一节自*课的时间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她喜欢陪我一起看月亮,一起傻傻地说:“把月亮放在心里。”她竟然不觉得无聊,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

  她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她们却不认识时彼此,真希望有一天她们可以相识,相知,我们三个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希望我们的友谊可以像酒一样时间越久越香醇,浓厚。现在我要说SHMILMYMSHMILJN!!!!!!!

写人高一作文2

  三月的天,总浸没在绝妙的丹青墨色中,细雨轻碎,宛若古琴的清音。天际的丹青慢慢在雨中渲染开,整个世界都在流淌,记忆也在流淌……

  霪雨霏霏的三月,最爱与外婆坐在家中长廊中。空气中透出交织着春天与夏天的味道。“婆婆,又下雨了。”我撇着小嘴“没得出去摘花了。”“呃,哈哈,那你要不要听外婆讲故事啊?”“要,要!”瞬间扫荡了心中的阴郁。搬出外婆专属的木椅和我自己的小凳子……

  绵绵的三月,雨似乎也有着特有的节奏,嘀嗒——嘀嗒——耳边传来婆婆神奇的“小美人鱼”的故事。偶尔还有几声鸟的叫声,宛若在高声呼喊着“春天,春天来了。”那般的活泼,时而吹来丝丝夹雨的风,雨丝轻抹在脸上,清凉迎面扑来。婆婆讲着讲着总会停下来扭开放在身边的瓶子递给我。几缕烟雾便从瓶中飘散出来,氤氲在水汽缭绕的三月天。淡淡的茶香由鼻沁心,沉入肚里。满满的暖意,热意升腾,舒舒坦坦让人骨子都酥,有如进入了仙界。然后接着:“小美人鱼啊!就去找巫婆……”

  潮湿的三月,空气中似乎总弥漫着甜甜的味道。在听故事中,外婆总会像仙女一般,神奇的变幻出两颗糖。我总是迅速拿过,拆开糖纸,毫不客气的塞入口中,甜甜的水果味溢满心间也似乎溢出心田流入到四周中。流淌在水汽中,“小美人鱼就上岸了……”

  空闲的三月,四处都散满了慵懒的味道,雨声慢慢稀疏了,鸟儿的叫声也渐渐消停了,外婆的故事又变了一个。三月初,冬季的寒气还未完全散去。坐久了,小小的手慢慢得凉了。婆婆总是轻轻的拉过我的手,大手覆裹这小手,暖暖的。“婆婆。你手里是不是藏着太阳啊?”“呵呵,是啊。为了给你暖手。婆婆把太阳拿过来了。”……记忆中,那双手里在雨天时一直藏着太阳。

  浸没有丹青墨色的三月,细雨轻碎。远望,天地间。空蒙,唯有丝丝缕缕的雨丝,绵长细腻,如同婆婆的故事绵绵不已。有风吹过,一股清凉舒适之感。间或,一两片落叶随风掠过。淡淡的茶香宛若潮水般涌来,漫来。

  雨的婆娑,声声

  茶的香气,袅袅

  外婆的故事,绵绵。

写人高一作文3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20xx年,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写人高一作文4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我又看见记者在会客厅问到:"俊民,为什么说你是怪人呢?我们看到那些流浪汉有的比较脏,精神可能也不正常,一般人躲还躲不过来呢,你怎么想到把他领回家呢?"李俊民说:"当初开始往家领的时候,第一个97年的时候开始领那个小哑巴,当初也是我外出收塑料的路上回来,看他躺在路边上,看他又冻又饿的样子,我寻思把他领回家,给他点吃的,给他点穿的就打发他走了。最开始没想留在家里。但当小哑巴留下以后,接二连三来都在我家住过……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写人高一作文5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他就是感动*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写人高一作文6

  你们知道三月五日是什么日子吗?对了,就是雷锋纪念日,说起雷锋,我又会情不自禁的唱起了小时候学过的一首歌:“学*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

  雷锋曾经说过: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每当我们一提到“乐于助人”这个词,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雷锋,雷锋一个乐于助人好战士,为了人民奉献了他的一生。雷锋,原名雷正兴,出生在一个革命的年代,雷锋叔叔历尽了艰苦的童年,也走过了光荣的青年时光,用自己的生命唱出了一首又一首歌曲;做出了一件又一件好事。但他却牺牲于革命。四十年,只用了四十年,雷锋这个名字已传遍了世界,传进了每个家庭,成了人们口中的“雷锋”!可有人却说雷锋很傻,雷锋也曾承认过自己傻,但他说过,革命也需要这样的“傻子”!听爷爷奶奶说,也听爸爸妈妈说,雷锋叔叔的精神鼓舞了两三代的人,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我们沿着长长的小溪,寻找雷锋的足迹。雷锋叔叔,你在哪里?小溪说:昨天,你曾经路过这里,抱着迷路的孩子,冒着蒙蒙的细雨。瞧,那泥泞路上的脚窝,就是他留下的足迹。我们走到他的部队,寻找雷锋的足迹。雷锋叔叔,你在哪里?岁月说:昨天,他悄悄地在部队中缝上战友的衣裳、棉被,为部队干体力活。瞧,那棉被上的针针线线,那就是他留下来的足迹……“学*雷锋好榜样,艰苦朴素永不忘,愿做革命的螺丝钉,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学*雷锋好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品德多高尚,*品德多高尚!”这歌词没有华丽的言词,但我相信,雷锋精神将永远伴随人们一起走过春夏秋冬,走过流光溢彩的美好时光,永远都不会消失。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吝啬给别人一颗爱心,因为它是用之不竭的,去挥霍你的爱心吧!


写人高一作文6篇扩展阅读


写人高一作文6篇(扩展1)

——写人高一作文9篇

写人高一作文1

  远去的,是记忆中熟悉的背影;不变的,是照片里灿烂的笑容;留下的,是那份浓厚的感情。

  我与她之间有着*凡的关系,我与她之间有着浓厚的感情,我与她之间有着讲不完的故事,也是缘分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年初秋,我走进了她的班级,第一面见她,就觉得她善良、和蔼,那般的`*易*人。从那刻起,我就是她的学生,她就是我的老师。第一天接触,她就让我当纪律委员,她的课代表,这同时也拉*了我和她之间的距离。每次作业她都为我耐心地讲解,每次上课她总会与我目光对视,给予我一个无声地微笑,每次周记我都喜欢她给予我的评语。初到她班,我的成绩很好,我以全校数学第一的名次走入她班,可是后来,我的成绩大幅度下滑,成为她心目中的“问题学生”。她开始找我谈话,每次谈话她总是心*气和地和我说,而我却会用很横地语气来回复她,最后都会不欢而散。

  下学期,她把我的纪律委员的职位撤掉,说要我好好学*,因为我是潜力股。因为那时叛逆,我总与她对着干,我总以为她在针对我。我开始厌恶她,我把她的容忍当成我放纵的资本,我开始上课和同学说话,下课和同学打闹,作业只做数学和英语,整天像是混日子一般,想尽办法和她对着干。我最怕的就是考试,考完试她就找我分析成绩,我总是心不在焉地听着,每次谈话只会增加我对她的的厌恶。

  又是一个秋季,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红红的分班榜映入我的眼帘,为什么要分班,所有的不满涌上心头。我舍不得我的三班,舍不得我爱的那些老师,同学,最舍不得的人还是她,分班以后,我才真正的明白,只有她才是对我付出真心的人。她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这次的谈话,我竟是如此的心甘情愿,不一会儿,抱着她大哭了一场,我说:“我离不开她。”她说:“不管怎样,我还是会真心对你的。”她对我的好一下涌上心头,我哭得愈加厉害。

  假期,她主动要求给我补数学和化学,我的数学和化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两科成为我最骄傲的学科,这也让她很高兴,后来每次的谈话我都倍加珍惜。六月七日,我毕业了,这一次真正地离开了她,带着满满的不舍和她留下合影,留下最深情的拥抱,我只能和她说再见!

  现在,她依旧在昨日的校园,而我却身在一中,总会勾起对她的想念,每次回家我都会给她打电话,每次上微机课她都会和我聊天,每个假期我都会去找她,她说我是给她幸福和温暖的人。也许我们早已超越了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她总说惯得我没个样,总和她没大没小,我们会互相糗对方,也会以糗对方为乐趣,她总告诉我要注意方式方法,她会把她开心、快乐的事情告诉我,把自己的伤心事隐藏在心底,有时我也爱为她打抱不*,她总会以乐观的态度回应我。

  那一件件往事总会久久的回荡在心头,对她的思念与感激化作我的动力,让我在风雨中奋不顾身一路狂奔。

写人高一作文2

  人们常说,这个世界属于权贵,老实人终究会受到欺负与压迫。这句看似满满负能量的话却讲的很真实,因为我曾目睹过一个老实人的悲惨生活。这个老实人是我的一个远亲,他是奶奶的弟弟。最早对于他的印象是在春节,因为每年的春节,他都会准时来奶奶家拜年,也会给我和堂姐一人一个红包。红包里的钱并不多,大概有几十块钱,可是对于一个生活困苦的老人来说,这几十块钱是很沉重的,我们也感受到了那份沉重,头一回异常的懂事没有抱怨钱太少。 这个老实人过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困苦的生活,他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魁梧的身躯,因为自身条件差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他却十分善良本分,很配得上“老实人”这样的称号。所以他时常受人欺负,在旁人眼中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我对他的了解不多,只是偶尔去到奶奶家听说他过得多么困苦,多么艰难。我当时并没有受到什么震撼,只是觉得像是听故事一般的置身事外,直到有一天,他来到了我们城市的某工地打工,我才切身体会到他是多么的不易。那天,他给爸爸打电话,说自己分不清公交站线,请求爸爸去火车站接他,因为正值周末,爸爸带上我一起去接他。

  到了火车站不久,只见一个瘦弱矮小的老人,手中提着一个装着被褥的破包袱,缓缓的向我们走来。爸爸说要帮他拿包袱,他却一口回绝,原因是不想让爸爸干净的衣服上蹭上灰尘,只见他用力将包袱往肩上一甩,那个重重的包袱被扛在了他那瘦弱的左肩。我在后面跟着,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回到家后,爸爸像招呼寻常宾客般炒了几个菜,我们都在大口大口的吃着,丝毫不拘谨,可他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般,吃的很谨慎,生怕让我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生厌。原本爸爸计划让他在家里住两天再送他去工地的,所以第二天我们似*常般上班上学,直到回家后,才发现他已经走了,只留下一张字条和一袋红薯。爸爸连忙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已经到了,不用挂念。爸爸很吃惊,问他一个不会坐公车的人是怎么找到郊区工地的,他答说,人长着一张嘴总会问到的。透过那张字条和那通电话,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瘦弱的老人,四处打听一个地址,受尽了别人的冷眼与不屑。

  后来,也许是不想麻烦我们,他竟一次都没有联系过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中的我们,每当爸爸给他打电话说要去探望他的时候,他总是用忙来回绝。后来,除了春节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他,直到某一天,爸爸接到了奶奶的电话,说他突发脑溢血,已经去世了。我心里一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去医院的路上,我一直沉默不语,也许是为他的死感到同情,有或许是因为陌生所以流露不出太多的感情色彩。处理完他的后事,来到了他住的地方,四面的墙已经掉皮发黄,院子里也布满灰尘,屋子里没有什么东西,只是在一个柜子里,发现了那个熟悉的包袱,没有想到的是,那竟是他的全部家当。我不敢去想他这一生受尽了多少心酸苦楚,也不能理解为何他在艰难的时候不去寻求帮助,就这样,那个怕麻烦别人的老实人结束了他那困苦的一生,身边没有妻孩送终,亦没有了任何牵挂,他孤单的远去,留下的是他这一辈子所经历的世态炎凉。

  就算明白不可能每个人都过着*坦的一生,可还是希望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可以被这个世界温柔对待。

写人高一作文3

  提前我的奶奶,我的心情就特别的愉悦。这心情可以用兴奋,激动,感情深,也可以用骄傲自豪和无比光荣来形容。因为我从小在奶奶家长大,奶奶也是对我百般宠爱。因为我小时候长的挺白挺胖乎的,奶奶就给我起了个绰号叫小胖墩。不过我爷爷他可不愿意这么称呼我,他给我取名叫小白胖,说我这孩子肥头大耳的白白胖胖好养活,长大后绝对是不愁吃不愁喝得,当然爷爷奶奶叫我什么都可以,我都喜欢她他叫,因为这是她他们对我的爱。

  说起爱,说到善良,说到做好事,我奶奶绝对是名人啊!只要在我们远*的十里八乡提前我奶奶的名号,绝对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人们纷纷的竖起大拇指称赞到,牛大善人好啊!牛大善人心地善良啊!牛大善人就是在世的观音菩萨啊!我奶奶信佛信了几十年啦!她每天都要吃斋念佛,每天都要做一件好事,我奶奶经常对我说,日行一善,救贫苦人于水火之中,应以慈悲为怀,广结善缘,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因为奶奶做的好事的确是太多了,我数都数不清了,在这里我就就简短的说两个片断,那是去年的冬天,我奶奶家来了三个要饭的,说是从江北那边来的,穿的衣服又脏有破的已经有两三天没吃东西了,按理说要是换了一般人早就把她他们轰出去了,而唯独奶奶把她他们一家三口请进家里来,还亲自和面给她他们赶油饼吃,这还不算啥,等到要饭的吃饱喝足后,还给她他们一些油饼塞在包袱里让她他们在路上吃,还把我爸爸和姑姑的旧衣服拿给她他们穿,一直把她他们送到庄东头,我当时真是想不明白也想不通啊!奶奶为什么会这样做啊!图个啥啊!

  据说几年过去后那一家三口还开着车带着大礼来看奶奶来,但是被我奶奶拒绝了她没有收礼品,说只要来看看就很好,还有一次我们邻村的王长海老婆生孩子,因为王长海好吃懒做,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他老婆在医院生孩子,医院说医药费不够还差一千块钱,让他赶紧想办法,这时把他急得啊!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这时他后悔了,这感到愧疚,他痛恨之前的自己,哎,他悔不当初啊!可是后悔痛恨自己又有什么用,老婆还在医院躺着,急等用钱啊!这一下他可急了,一连串的串了三个亲戚的门,谁知没有一个人愿意借给他,就在他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是最后一试了,他听说有个十里八乡远*出名的牛大善人,他想到了我奶奶,那天我清晰的记得他哭得泪流满面跪在地上求我奶奶帮助,我奶奶急忙把他扶起来,请他讲明情况后,马上就让我爸开着车一起去医院了,我奶奶把一千块钱付上了,还专门给了王长海五百块钱,告诉他拿着这钱多给老婆买点好吃得有营养的,一定要好好干,把孩子好好的照顾好,感动得王长海连连下跪,叫我奶奶就是观音菩萨在世啊!我奶奶急忙扶起他,对他和蔼可亲的说到,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的,我就一定会帮,就算我帮不上的,我也一定想办法去帮。

  此时,我看了看慈善的奶奶,我又想了想奶奶刚才所说的话,我似乎明白了奶奶的所做所为和大爱之心啦!

写人高一作文4

  当我来到这个世界,当人们听到我第一声哭泣的时候,当我懵懵懂懂的想要认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快乐的或许是我的妈妈吧,从我来到这个世界他一直陪着我,一直付出着,我不知道他为了我为了这个家她默默的付出了多好感情和汗水,我更不知道他为了我他受了多少白眼和委屈,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他在我身边,他看着我一天天的长大,却没有想到长大的我会伤害到她,伤得那么深。

  子从我来到这个世界从没看见妈妈在我面前掉过一滴眼泪,伤心难过的时候自己安慰自己,生病时,一个人默默都忍受病痛却不让我发现,有时我会想妈妈到底爱不爱我,为什么我伤心流泪的时候他不会留些眼泪,在我生病时候也不会,我会想我到底是不是他亲生的女儿,为什么不管我怎么了,他都不在乎似得,随着事件的流逝我变了,变的躁动,任性,这一年我十八岁,一个美好的年纪,可这一年是妈妈的受难年,因为我无时无刻不在伤害她,这一年我看见了他头上的白发和眼角爬上的皱纹,可我不会有感觉。

  那天妈妈在我面前留下了泪水,妈妈的泪水却灼伤了我的脸,那么痛,我的眼泪也止不住的流下来了,这时候我才知道不是我不在乎,是太久没关心妈妈啊,忘记了他也会伤心流泪,忘记了一切一切,因为逃避了太久,因为不敢面对却深深地伤害着妈妈,妈妈的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流了下来,我却看着原地不动,那时我都想大声的告诉妈妈我不是有意的伤害你,我不是不爱你,我不是不在乎,只是时间太久,只是不敢面对罢了,我的脆弱不被人发现,可我没有,我只默默地看着,看着妈妈失望过后的眼神,看着妈妈慢慢远去的背影,我哭了,十八岁,一个放荡不羁的年龄,一个青春躁动的年纪,一个不知悔改的年纪,可就因为自己的任性却伤害了深爱自己的人,天下怎么会有妈妈不爱自己的爱孩子,怎么会有不心疼自己的孩子的妈妈,一直都是我认为,却忽略了妈妈的感受。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让您遍体鳞伤,为什么您还是选择相信我呢!

  一切都是我的错,有时真的想结束自己,这样妈妈就不会再有伤心再有痛苦,曾经我看过一个视频一个女孩子和妈妈吵架离家出走,来到江边又冷又饿,这时一个面条馆老板给他端来热腾腾的面条,女孩吃完后却扑通的跪在了老板面前说“老板谢谢您,您比我妈妈好多了,做牛做马我都报答您”老板听了这句话不是感动而是生气的对他说“孩子啊,知道你说这话,这碗面就不该给你吃啊,你连我名字什么都不知道就要报答我,一碗面条就会报答我,你想过你妈妈为你付出那么多你怎么不报答他啊”那女孩顿悟,跑回家,却发现妈妈晕倒在床上,女孩哭了,就因为自己的任性,和我同龄的孩子们,好好想想吧,妈妈是个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啊,多想想他为了你受的委屈,他不会抱怨什么,你快乐他就会快乐,现在的我多想回到从前,可是一切不可能了,回不去了,别等失去才珍惜到那时已经来不及了

写人高一作文5

  岁月总是毫不留情地在每一位老人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偶然在街上看到那些风烛残年,被岁月积淀的老人就会感叹岁月仍然时光老去。在去年冬日所见的一位老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落日余晖笼罩的他乡,我们见到了一位老人。老人戴着一顶破棉帽,露在帽沿处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打满五颜六色补丁的棉大褂。下面还有黑色的裤子遮住了那双棉靴子的一半。老人看起来很瘦,全身没有多少肉,像老了的鱼鹰,腰上插着旱烟。走*一看,老人了全国很高,优惠的脸上布满皱纹,下线的眼窝里藏着黑褐色的眼眸。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榆树皮一样粗糙,估计已经是悬车之年了吧。

  老人面前摆着一个摊位上面放着盛大的咸菜炒瓜子,果干,我和母亲走上前去买了点咸菜和果干。在等车之余,与老人闲谈起来,老人利索的将几包吃装进了袋子里,笑着和我们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弄的,纯天然的,孩子们都不在家里,就剩我和老伴,就快冬天了,地里没啥活,孩子们都不容易啊每年在外赖死累活,家里还有我们两个,不容易啊!”我听了,不由得很难过,我也感到了老人深深的愧疚以及力不从心的无奈。

  深秋的寒风从背后吹来。我姐把我身体开始颤抖。老人看见了,拿起来一件军大衣,递给我,微笑着说:“孩子穿上吧!”我看到笑容,将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我笑着从他手上接过那件看起来很新的军大衣披在了身上。我看到了老人的手,手背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联着,手上一层层的老茧,老人的每根指头都伸不直,看起来像树皮做的小耙子。老人又开始说“这件军大衣是大孙子的,这是大孙子军大衣中最新的一件。嫂子说给我保暖我一直也没舍得穿。”老人憨厚地笑了,我心里一震,“想想我孙子能当军人守卫国家,拿着枪保卫边疆,我心里就一阵开心!”老人又笑了,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欣慰,自豪,不言而喻的兴奋。

  离开时,我感谢了那位老爷爷。坐在车上,我的心里久久不能*静,不由得使我想了很多。

  那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心里挂念着孩子们,他会嫌弃自己能力不够,拖累孩子,会因孩子们的成功而自豪,希望孩子们保卫祖国。这样的老人,不正是千千万万老年人的缩影吗?

  我会永远记得那位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关心孩子,勤劳肯干,自食其力,热爱祖国的老人,永远敬佩这样看似*凡却有无数优点的人。

  老人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但是每一位老人可以善良开朗,拥有我美好的闪光点,老人也并不*凡。

写人高一作文6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星期天下午,儿子的电话来了。一声“爸爸”,清脆而悠扬,看来,这几天过的不错。一下子将几天来的郁闷一扫而清。急忙问了一些,需要知道的学校情况。儿子一一做了回答后,很懂事地告诉我们:“周六,由于有事没来得及打电话,因此,才推到了周日。”他妈在旁边迫不及待地将电话抢了过去,又是一阵无休止的生活嘱咐……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写人高一作文7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他就是感动*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写人高一作文8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写人高一作文9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写人高一作文6篇(扩展2)

——高一写事作文 (菁华6篇)

  我经历过的事犹如夏夜里的繁星,我常常一颗一颗摘下来欣赏,有的自认为成功,陶醉了;有的自认为光彩照人,自豪了;有的自认为得意,欣喜若狂:有的则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久久无法散去……今天,我就摘下一个最美的星星让大家欣赏。一提起它,我就会流下珍珠般晶莹的泪水——那是一件多么感人的事啊!

  记得那是个星期天,我闲着无聊,独自漫步在公园的小路上,温暖的春风抚摸着我的脸颊,一阵阵花香扑面而来。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个小女孩,她右手抚着一根又长又粗的木棍,似乎十分吃力的向前走。我原以为那是小孩子电视剧看多了,学着残疾人的样子玩玩罢了,便毫不在意地哼着小曲向前走。可是,我一看到那从她脸上沁出的一滴滴豆大的汗珠,我又开始怀疑她是不是真的只是年幼无知在学着玩罢了。这时候,我注意到她的裤腿,啊,右边的裤腿是空的,难道说!?……

  正当我在沉思的时候,她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与我并行。“你好。”一句普通的问好是我感到手足无措——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它会主动向我问好。她又继续一步一步地走下去。不只是同情还是好奇,一种不知名的力量促使我一次又一次的回头来看看她。只听见“蓬”的一声,我有连忙转过头去,原来她跌倒了。我立刻飞奔过去,别人也围了上来,一直议论个不停。我蹲了下去,正想扶她站起来,哪知道她把手一摆,把我挡开了。也不知她是太过坚强,还是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她十分暴躁地说:“我自己可以!不需要你!”随后,她又利用木棒,勉勉强强的站了起来。她仿佛也感到了自己刚才说的那句话太过分,有礼貌并怀着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我刚才失礼了。”“没关系。”我说。这个时候,我发现,那泪,模糊了她的双眼……

  一个残疾人竟然有这种比正常人还强的意志力。这虽然不是件惊世骇俗的大事,但它却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刚开学不久,老师在快放学的时候,组织了一次活动——班委竞选。

  那时已经快五点了,我和大家都在焦急不安地等待老师的到来,听她说出“放学”这两个字,给今天的学*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走廊里想起了高跟鞋走路的声音,这意味老师即将到来。他推门而入,把手里的直飞了一位学生,让他读。原来是各个班委的职责表,我对这些东西可一点兴趣也没有,因为在小学六年里,我连一个组长都没有当过。教室里和安静,只有那位同学的朗读声和钟表的摆动声,像一支如梦如幻的摇篮曲,催人欲睡,但我那焦急的心情又怎能*静下来呢?

  太阳仿佛也听到了这首摇篮曲,慢慢地向西边落去。天一点点变黑,显露出了深沉,和我的心成了反比。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各个职位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只剩下学*委员在黑板上孤零零地挂着。

  许多人提出了候选人,但在隐隐约约中,我好像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我抬头向前望去,黑板上赫然写上了我的“大名”,真不知是谁在拿我开涮!经过了几个回合激烈的战争,很多人都以被淘汰,但我的名字依然“挺立”在黑板上。已经到最后一个回合了,决定性的时刻即将到来,在这小小的班级里异常激烈。学*比我强很多的张文和微不足道我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相信我肯定会被她轻轻松松地淘汰出局,不费吹灰之力,这也是我的心里放松了不少。

  公布结果,出乎了我的意料,学*委员的归属权竟然给了我。我顿时愣住了,是感谢上帝,还是自认倒霉;是捶胸顿足,还是手舞足蹈?总之,复杂极了。

  现在回想,真觉得有些可笑。这何尝不是一个好的机会呢?它给了我自信,它让我敢于面对现实,它让我做了同学们的榜样……总之,它带给了我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它带给了我成长。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相信我会更出色的,因为那难忘的一瞬。

  我愿自己是灰姑娘,有一个美丽而浪漫的夜晚,即使在12点钟声敲响之后。我什么都不是。

  灰姑娘浪漫而美丽的夜晚让所有少女着迷向往,可她们都叹惜那晚过于短暂,过于匆忙,都希望那短暂而美丽的夜晚可以变长,长到可以用自己的一生来体会,去享受。

  我并不渴望用自己的一生都沉浸在那星空灿烂的夜晚,我也并不认为永远沉浸在那美丽的夜晚里是一种幸福。我想,也许幸福也许并不是那样的……

  你是否想过,如果灰姑娘和王子永远在一起,那久而久之,也许灰姑娘就并不觉得幸福了,这大概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吧!所以我认为幸福是要靠自己一点一点去体会,虽然灰姑娘只体会过那短暂几个小时的幸福,但就是这么一点点足以让她体会一生的。也许到她离开人世的那天,她一定会想起那个夜晚,会感到幸福,能在幸福中死去那更是一种幸福。

  有的人认为自己一生都没有幸福过,因为他一生都在贫穷与饥饿中渡过,我并不这么认为,也许他真得连续俄过三天三夜,但三天三夜后得到食物的那种喜悦,难道不是幸福吗?幸福就是如此点点滴滴,无处不在。

  以前在家里,除了学*,我什么事几乎都不用做,但我并不觉得幸福,反而挑三捡四,而现在到了异地学*,才发觉自己原来是多么幸福,现在我学乖了,懂得在现有的生活和学*中寻找幸福,体会幸福,让自己的每一天,每一小时甚至每一秒都生活在幸福里。

  人就是这样子,往往失去了才懂得去珍惜,失去了再去珍惜不觉得太晚了吗?现在去好好把握幸福不是很好吗?

  所以,我如果是灰姑娘,我会好好珍惜那一夜的幸福,无怨无悔。

  对你的记忆,最多的还是那双手。

  小时候,我总爱缠着你带我出去玩。你握着我的手,我睁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看着那些新奇的事物。或许是孩子的天性使然,我总爱到处乱跑。却忘记了,你跟在我的身后不停地走着。到了回去时,我玩累了,你让我趴在你的背上,把我背回家。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我小小的身影与你重叠在一起,交织出一片温馨的画面。身后那双牢牢拥住我的双手给我带来了浓浓的温暖。我把小手覆盖在上面,柔软又温暖,握着你的大手,感受那温暖的源泉。

  我慢慢地长大了。记得有一次我犯了错,害怕的不敢回家。于是就躲到你这里来。本以为,你会像从前一样,握住我的手,把我保护在你的羽翼下。可是,你并没有这么做。你用那双已有了条条皱纹的手重重地打了我,一下又一下。我哭着、喊着要你别打了,说我知道错了。你这才停下手。我看到你停在半空中的手微微地颤抖着,连带着身体也像枯叶般,风一吹便要倒下的样子。你无力地跌坐进椅子中,抓着我的手默默地哭着。我把小手覆盖在上面,你的手依旧颤抖着,握着你的大手,感受那严厉的慈爱。

  又是几年,我已经读初中了。你亲自来接我放学。每当放学,我总看见你站在马路对面的红绿灯旁等我,朝我微笑。我兴奋地朝你招手,没等跳到绿灯,就急急忙忙地冲了过去。里你还有几步之隔,就听到刹车声刺耳地响起。我感到自己被用力地一扯,倒向了一边。回过神来,看到你的手紧紧地拉住我的袖子,那坚定的力道让我的心莫名的感到震撼与心疼。我强自镇定地对你说道:“我没事了。别担心。”可是衣服上微小的震动告诉我你还是心有余悸。我把小手覆盖在上面,你的手早已冰凉,握着你的大手,感受那坚定的守护。

  曾几何时,你那双光滑细腻的手已经变得如此粗糙暗沉了?一定是在你牢牢地拥紧我,给我温暖的时候;在你重重地打了我,却默默流泪的时候;在你紧紧地保护我,坚定地守护着我的时候: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啊。

  外婆,你那双温暖、严厉以及坚定的手啊,在成长的道路上,一直呵护着我。而现在,我已经长大了,大到足以为你的后半生保驾护航了。

  所以,亲爱的外婆,让我握住你的手,为你的未来带来快乐。

  夕阳,渐渐地沉了下去,慢吞吞地收回一缕缕柔和的霞光。灯下,十来张复印的《高考志愿表》,几本买不久却翻得有些烂的《高考指南》,横七竖八地躺在书桌上;还有一双翻《高考指南》的手,其中一只还夹着一支笔。这双手的主人,此刻正戴着一副重重的眼镜,本来并不小的眼睛被眉毛挤成两条线。

  他是我爸爸。为了哥哥的高考,他不知道已经串过多少家门,打过多少次电话,查过多少本书。*时一看书就头昏的他,竟破天荒在书桌前对着书研究,而且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

  爸爸点燃了一支烟,吸了一下,吐了口气,又紧锁眉头。他把书翻到“中山大学”一页,眼睛定格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栏上:771分。他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又要翻到“华南理工大学”一页。正在寻找之际,见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分――880分。爸爸倒抽了一口冷气,甩了甩头,似乎要甩掉脑中不安分的思想。随即又翻到“华南理工大学”那页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栏:740分。爸爸又摇了摇头,似乎不太满意。随后又把整本书翻了翻,又没有什么收获。

  良久,爸爸终于开口了:“是中大呢,还是华工?自己考虑吧!”说罢,抽出了一张志愿表出来,填上哥哥的姓名及学号。

  犹如几个世纪的几分钟过后,传来哥哥坚定但又带着点犹豫的声音:“中大。”

  “中大?中大太冒险了……华工也不错。其实中大好不了华工多少。”爸爸又吸了口烟,看了看中大与华工的招生数。

  “中大!”哥哥似乎完全确定了,语气显得有些牢不可破。

  爸爸不吱声了,调整了一下姿势,在志愿表的第一批第一格上,慎重地填下了“中山大学”。之后,想了想,才在代号一栏上写下:5021。又沉默了许久,抓起另一张表格,在第一批第一格上填下“华南理工大学”,又把两张表拿起来,都看了看,似乎还想开口,但又忍住了,把书翻到“中山大学”一页,仔细地看了又看,对了又对……

  灯下,那个背影似乎消瘦了许多。我若有所思地望了望,突然发现在灯光的照耀下,有几丝白发多么显眼……

  父亲是做苦工的,他很瘦,很黑,但他总能给我一种幸福快乐的感觉。虽然我家不富裕,虽然我不能天天看到父亲,但我觉得很满足,因为我拥有这样一位*凡而伟大的父亲。

  时光似乎迅速倒流到了那个炎热的夏季。那年我读初二,因为父母亲都在外地打工,所以暑假的时候父母把我也接到了那里。那儿的夏天真热,在家里吹着风扇都是汗流不止,衣服从未干过。父亲是做苦工的,什么搬运、拆墙的苦活累活他都做。

  一直以来,我都是坐在家里等父亲回家。父亲每次回来,脸上总堆满笑。看我做了晚餐,更是兴奋不己,一点都看不出他劳累一天的艰辛似的。每次问父亲累不累,他都说不累。怎么不累啊?明天我也跟你去!我说,父亲没有像其它父亲一样拒绝我,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天清晨六点,父亲叫起了我,我很快地起床跟父亲去了。我们坐了约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来到了一幢高楼的楼顶。父亲指着宽阔的*地说: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这些碎砖垃圾清理干净。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啊了一声。父亲看我脸阴了下来,他说了一句:怕什么!开工!其实我的任务很简单,父亲把垃圾装进袋里,我就负责搬运,这种简单的工作谁都会做。整整一个上午,父亲都没停过,父亲整个人算是被汗水严严实实地洗了个澡。可是父亲连粗气都不喘一声。反倒是我,事没做多少就厌这烦那,父亲只好无奈地摇摇头。好不容易熬到了十二点,此时的太阳更是毒辣,死死地炙烤在父亲的头上。脚踩在地上都有种快被烤熟了的感觉。而我早己躲在屋檐下吹凉风喝茶休息了。我坐在那儿,看父亲忙碌着。顿时,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潮水,我看见了父亲孤单的身影,那驼着的背,弯着的腰,一铲一铲地铲着垃圾,一遍又一遍地扬起衣袖擦擦脸上的汗珠。不知为什么,这一幕像是镜头般烙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拂之不去。我的心酸酸的,我背对着父亲开如哽咽起来。我第一次感到父亲这种劳动的煎熬。感到为我们付出的劳动是那么的艰辛。我的心第一次被这样剧烈地震动了。

  父亲是山,是摧不倒的信念;父亲是水,是挡不信的关爱。在父亲爱的长河里,我们放肆地戏耍,在爱的光辉中,我们享受着温暖,享用着浓浓的幸福。

  父亲为我们付出了一切,也该是我们为父亲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写人高一作文6篇(扩展3)

——高一写人作文实用十份

  小的时候我们牵着手回家,迎着明月和晶莹的浪花。就算什么看不见我也不害怕,因为有你在身旁。

  ——题记

  那是人生最黑暗的日子,我被查出了夜盲症。从那以后,我异常地害怕黑夜的到来。我就像一只羔羊,而它就像是一匹野狼,每晚我都在恐惧中度过。

  我一人卧在床脚,一动不动,黑暗吞食着我,我紧紧蜷缩一团,用厚厚的被子裹住自己。

  我听见了脚步声后,便把脑袋探了出来。我用手向前试探着,摸到了温暖的脸颊。我马上用双手环了上去,紧紧抱住了她。我知道她是谁,因为我感觉到了她的温度,她发丝的芳香,甚至我们相同的心跳。我便激动而又委屈地脱口叫她:

  “妈——”

  那一刻,我觉得母亲如篝火一般,驱逐了饿狼,温暖了我。我的`心里就像推开了一面墙,转眼间到了天堂。

  我擦了擦眼角的泪,母亲问我:“去海边散步好不好?”我点了点头没有作答。

  母亲扶着我一步步走向海边,我感到前方一片茫然,我紧紧依在母亲身边。到了转梯,在那一刻,我觉得犹如深渊一般,只要我稍不留神,便会跌入无尽的深渊之中。

  母亲抱起了我,用她那娇小的身躯。她喘着气息,一步一步将我抱了下去。

  到了海边,我闻到了金色的沙滩,我听到了阵阵的海浪,我摸到了柔和的月光,我感觉到了凉爽的微风,我和母亲坐在沙滩,我依偎在她的怀里。

  “嘟——”

  我听见了轮船的声音。茫茫大海,轮船为什么还能找到家的方向,是因为灯塔,闪烁着家的光芒,而母亲身上闪烁着无尽的爱。

  我与母亲坐了片刻,便牵着手一起回了家。

  茫茫人海,有你为我指引方向,漫漫人生,有你陪我走过无尽黑夜,你散发光芒,带给我爱与希望,不管生命之中有多少淤青和伤疤,你都愿用你的温暖抚*我的创伤。

  你是我生命中最亮的灯塔——妈。

高一写人作文七篇

  【篇一:母亲的爱】

  我深知,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女人,同样,她也是我这辈子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女人,她就是我的妈妈。

  妈妈很重视我的学*,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开始让我学*英语,每天都会抽出时间陪我背单词。有一次,补课班的老师告诉妈妈有一个英语百词大赛,妈妈自然为我报了名,从那开始妈妈更加重视我的单词词汇量。有一天早晨我刚刚起床,就看见妈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轻轻走过去,看见妈妈手里还拿着笔,胳膊下面是英语单词的汉语,很显然,妈妈写了整整一个晚上的英语单词汉语。我知道,那是为了考我英语单词准备的。看着厚厚的一本单词,我的鼻子瞬间酸了一下,我明白,那是妈妈细微的爱。

  那年的我还没长大,总让你担心牵挂。那年的我还不听话,也曾顶嘴吵架。那年的我总是向你索取,却从来没说过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的不容易。多少痛你曾经忍受过,多少苦你曾经饱尝过,多少累你却从来都不说出口,我知道,这是你无怨的付出和伟大的爱。看着你的背影,我感受到了坚强,牵着你的双手,我触碰到了艰辛。不知道什么时候你浓黑的头发中探出几丝白发,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的眼角添了许些皱纹,我知道这是残忍的岁月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时光啊时光,你可否慢些流逝,不要再让我最爱的她变老了!

  妈妈,你不知道吧,多少话我想对你说,可是话到嘴边终究咽下。妈妈,你不知道吧,我多想像从前一样,牵你温暖的手掌,但你却常常为我忙碌在外,不在我身旁。妈妈,你不知道吧,我多想让你看到我脸上幸福的笑容,眼里却常常带着泪花。妈妈,你不知道吧,其实你付出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只是不善于用言语表达。一生操劳的妈妈,谢谢你做的一切,总是竭尽全力把最好的给我。一生在外打拼的妈妈,谢谢你不求回报的付出,给了我一个全世界最温暖的家。亲爱的妈妈,请你相信,未来的我一定加倍给你曾给我的爱!

  妈妈,你用一辈子的时间让我感受到“母爱”的重量,我想对你说,“妈妈,我爱你!”

  【篇二:我的母亲】

  母亲在铁路桥下开了个小饭馆,生意兴隆,望着母亲忙前忙后的身影,不免想起零五年的那场大火后,家中破败的情景。

  我那时也算命大,从熊熊大火中逃生,是母亲将我从阳台救下。本来殷实的家景日也因这场大火而黯淡无光。母亲为了给受伤工人支付医药费四处奔波筹钱,少不了姑子们的白眼。后来便是赚钱还债,她常常在冬日里坐在机器边做活,说这样暖和,她穿着廉价的保暖鞋和一条被洗的发白的围裙,我心里总不大好受。她经常在冷风中载着我去买菜,额边的头发微微卷起被风吹乱。她似乎从来没有好好为自己活过,她为一家人打算,自己省吃俭用,这让我也要学会勤俭,可我本性太懒,没能帮她什么。

  她虽是这样苦,可所有苦,她都往心里咽。那几年里,她只穿旧衣物,甚少见母亲为自己添置新衣。

  每逢过年和什么节日,她总是招呼亲友来家里吃酒,摆的菜是这年里最丰盛的。她也是养动物的,记得她养的那只小黑母鸡是最会下蛋的,她将那些新鲜个大的鸡蛋留给家人,剩余的卖给邻居,最后要杀那些小母鸡时,她是不忍心看,将鸡汤端上桌来,她也没吃一口。

  初中时代,她送我上学时,都不忘嘱咐一句:“上课认真听,好好读书”我虽听了,但还是辜负了她的希望,好在哥哥入了银行工作,当了职员。母亲身上少了点担子,可是*日里她又要为哥哥的婚事犯愁。于是她终日像这样忙里忙出,到了晚上才可以好好歇一歇。

  她常在夜晚落泪,叹自己一生勤俭现在却不能让她真正享清福。我的母亲她已年过半百。却终日这样辛苦劳作。在这个社会里,靠一个妇女支撑家里的生活是多么不易。我知道,在我未懂事的那几年里,母亲吃了怎样的哭,她的皲裂粗糙的双手从来没有停下来过。愿我勤俭朴实的母亲,再塑我生命的母亲,在将来能够安享晚年。

  时光如梭,这些回忆在我脑海中沉淀。偶尔想起,激起心中一层又一层的浪花。母亲教了我许多东西,她虽然不曾言语,但是这十几年来满满的爱,又岂是只言片语可替代的?

  【篇三:同桌的你】

  同桌的你是年级里的学霸。在初一上学期里的三次考试你有两次以最高分考了年级第一,于是大家都佩服且亲切地唤你为“学霸”。从第一次月考的前十到后两次的年级第一,“学霸”这个名称是最合适不过了。

  同桌的你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常声音很小,有点“娘”。生得一张小圆脸,白白嫩嫩。眉毛浓浓的,眼睛虽小但加上黑框眼镜却一副虎虎有生气的模样。每当笑时,总是淑女似地捂住嘴巴,很少放声大笑。

  同桌的你瘦小,个子也不高。或许身为学霸的你唯一的烦恼就是身高太矮吧。所以你总是拼命的吃东西。教室里经常能见到你一边吃着小零食一边做作业的身影。晚自*后,饭堂里也少不了你。记得有一次,可能是太饿了,好学生的你竟在数学课上吃烧饼。被我发现后,你又捂起嘴羞涩地笑了,弄得我莫名其妙。

  同桌的你虽是“文弱书生”,但也有生气的时候。那晚晚自*,不知怎的,小罗同学居然“调戏”你,起初你并不怎么理会,只是告诉他别闹了,然后便接着做作业。在一旁的我正佩服你的耐心,忽然就传来了“啪”的一声还有小罗的惨叫……事后,大家提起这件事时,你总是笑着说,那是是他自找的。

  同桌的你,对书已达到了痴迷的境界。书,就像一块巨大而无形的吸铁石,吸引着你那“铁”一般的痴心。课间,自*课上,甚至有时候老师在讲台上激情演讲时,你却津津有味看着书,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所以,一些文学知识你总是倒背如流,多彩的文学时常从你的口中蹦出,同桌的你让我佩服。

  同桌的你,对学*一丝不苟。笔记本上记满了每一课的要点。两次年级打遍年级无敌手,我们班因你而更加精彩。同桌的你让我自豪。

  同桌的你是班里的亮点。其实,我知道年级第一并不那么容易拿到,可以明白你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我会向你学*的,但是我认为你不应该吃那么多垃圾零食。

  将要分组了,明天的你是否会想起曾经的努力?我衷心的祝愿你成功。明天天将更蓝,成功将不再是遥遥无期。

  【篇四:父亲】

  父亲的爱像一杯咖啡,第一口是苦的,但是越品越甜;父亲的爱像一块夹心糖,外表是硬的,心确是软的;父亲的爱像一本书,表面*淡无奇,书里却充满知识。

  我的父亲是严厉的,但深爱着我。记得有一次,我叔叔给我买了一块滑板,当时我兴冲冲的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广场练*滑滑板,我先把一只脚放到滑板上,另一只脚在地上使劲地蹬,可是怎么也站不稳,越不会滑,心就越焦急,越焦急就越滑不好,我不想学了,就对爸爸妈妈说:“我们回家吧。”爸爸大声地说:“不行,还没有学会呢?怎么就能回家,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我心想:何不让我妈妈扶着我来学呢?我正要实行我的计划时,爸爸好象看出我的心事,就对我说:“学什么都要靠自己,这样才能学得更好、更快,依赖性太强了学不好。要不这样,我俩比比,看谁先学会,行吗?”我敢怒不敢言,不高兴地说:“行,比就比。”心想:不信,你能学会,年龄一大把了。

  看着爸爸笨拙的身躯,不停滑着那不听话的滑板,可笑极了,“咚”的一声,不好,爸爸摔跤了,这时,只见爸爸不慌不忙的从地上爬起来,蹲在地上看着滑板,好象在思索、又好象在研究,不一会儿,爸爸踩上了滑板,一只脚掌握着方向,左右摇摆着,另一只脚用力的滑着,慢慢的身躯变得那么轻巧、那么优美了。“我会滑了,你来看。”爸爸高兴地喊着。我惭愧地下了头,觉得爸爸都能学会,我还有什么不能学会的呢,在爸爸榜样的影响下,我终于也学会了。

  还有一次,我在学校不小心扭伤了脚,爸爸看到我一拐一瘸的样子,心疼极了,忙扶着我坐下,关切地问我:“怎么了。”听完我的述说后,他赶忙从药箱里拿出红花油,帮我边搽着伤口,边用嘴吹着疼痛的地方说:“你忍着点,开始会有点痛,当血慢慢的散开后,就不痛了。”在爸爸的“治疗”下,渐渐的我觉得好多了,脚也不痛了。

  啊!爸爸,我想告诉你,我也爱你。

  【篇五:我的爸爸】

  你,带着我的爱与崇敬,伴我成长。——题记

  你,也许是世界上最“失职”的父亲,但却是世界上最称职的医生;你,也许从来没有“认同”过你的女儿,但却曾为她骄傲;你,也许从来没有“关心”过你的女儿。

  狂风暴雨,阻挡不了你前行的脚步;儿女呼唤,挽回不了你救人的决心。多少年来,一切从未变过。

  爸爸,爸爸,你要去哪里呀?夜已静,方圆百里,唯有那户人家映出了微弱的灯光,那是出诊的信号。被人们尊称为王医生的你,因为出夜诊患了那个动不动就咳出血丝的怪病,因为出夜诊摔过很多次,因为出夜诊一夜未合眼过。可是,爸爸,你为何要那么执着,又为何那般地不听劝告?

  爸爸,爸爸,你要快点醒来。血泊中的你,没有了往日的精神,没有了往日的笑容,爸爸,你是那么的`虚弱,你是那么的“刺眼”。爸爸,你为何要去西北工作,为什么那么出色,出色到连饭都来不及吃?

  爸爸,你没有教过我“1+1=2”,是你忙忘了吗?那你为什么还要教我多看书呢?爸爸,你没有教过我“化学方程式”,是你忙忘了吗?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化学很重要呢?爸爸,你没有教过我太多太多,那你为什么使我从容、乖巧、阳光而又善良呢?

  我的爸爸,你是我的神话,虽然你没有三头六臂,你不可以刀枪不入,但是你为我撑起了一片天,为我承担了许多许多。

  爸爸,我们都不是不明理的小孩,你没有必要在我们面前一切美好,更不该为了不让我们害怕,不允许我们去看受伤的你,那几道疤痕永远都抹不去你的英俊,你的气质。

  我和弟弟都是坚强的孩子,然而那一天,听到你受伤后,我和他抱头痛哭了。毕竟,这么多年来,你匀给我们的时间真的太少太少了,少得我们从来没有机会去报答你,少得我们只有享受你带来荣耀的资格。如果可以自私一回,我不稀罕别人的敬佩,我不稀罕身边所有的赞赏,我只希望你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只希望你可以多匀一点时间给我们,我只希望一家可以多吃几顿团圆饭。而现在,我只求一家**安安、快快乐乐就好。

  爸爸,我爱你!

  【篇六:母亲的味道】

  打开窗户,北风呼呼地刮着,敲打着一根根树枝,发出“吱吱”的响声。树叶随着阵阵寒冷的北风开始慢慢摇摆,晃动。树干则轻轻的扭起了它的“细腰”,仿佛婀娜多姿的少女在风中跳舞,十分的显眼,十分的妩媚。然而,母亲那丝丝浓浓的亲情味道却散发的无比让我感到深深的爱与温馨。

  周末的一天早晨,我早早的被冲牛奶的声音吵醒,朦胧的睡意中,听见母亲蹑手蹑脚的轻轻推开我的房门,拉开了窗帘,见我正在意犹未尽做着梦,又轻手轻脚的挪着优雅的步伐走了出去带上房门。过了一会,我起床了,走到客厅,飘逸着一股浓浓的奶香味,看见母亲依旧在厨房忙碌的身影,不由得感慨万分,母亲,辛苦了。母亲的味道是那么的质朴,是那么的淳厚。

  匆匆洗漱完毕后,看了看表,发现里培训班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便背起书包,拉开门想离开,却被母亲的一声严厉的训斥,愣愣的站在门口,母亲递给我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然后摆出了一副命令我必须喝完才能走的架势,我顿时向后退了退,直到回过神来,便开始向母亲撒娇,恳求先让我去上课,牛奶回来再喝。于是,快速的冲下楼梯,由于天气寒冷,我的小手红通通的,整个人直哆嗦。突然听到身后的一声声急切的喊声“均均”,我不由自主的回过头,一看是母亲正端着那杯牛奶,疾步如飞。那时的我眼泪已经在眼眶打转,却强忍着,不让流下,接过那杯牛奶,手温暖了许多,母亲也不断为我搓手,喝完牛奶后,身体仿佛注入了一股暖流,一种温暖,一种幸福。母亲为我戴上了手套与围巾,刹那间,看见母亲的手上已布满了一条条皱纹,手已不如原来的细腻,柔和。头上带有一丝丝银发,皱纹也悄悄的爬上了母亲的额头,母亲的眼睛也湿润了,恍然醒悟,母亲为我操持许许多多,我却轻易地不珍惜。母亲的味道是那么的深情,是那么的温柔似水。应该好好把握。

  是的,也许正如不经意间一个小小的举动,足以表达母亲为我付出的许许多多,珍惜吧,试着为母亲端一杯水,递一双鞋,送一本杂志,北风依旧呼呼地刮着。

  【篇七:同桌的她】

  开学第一天,班里又转来几位新同学,其中有一位同学她刚进我们教师的第一时间,全班同学都认为她是一位男生。但是仔细一看,她穿着一双红鞋,戴着一副红眼睛,班主任还给我们介绍她叫乔讷,这才知道她竟然是一位女生。同学们都对其很惊讶!下了课我和同学们还偷偷讨论了一下,全班同学都说第一眼看见她认为是一位男生。“唔…,真实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我不禁惊叹道。

  到了第二天,班主任给我们全班同学统一调位,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班主任竟然让那个女同学来和我搭同桌。我那一整天不敢和她说话。后来,我慢慢的和她在一起讨论问题,我们两个就这样才开始说话。真的不瞒你说,她就连*时的言行举止都像一个男生。慢慢的我和她互相熟悉了,我也听说别人都叫她“乔哥哥”,我这人爱说话,也爱逗人,没事就喊她“乔哥哥”或者问:“你怎么打扮的这么像个男生?”我一这样喊或一说,她就让我闭嘴,然后就不理我了。然后我又用好话说过来说过去,才肯搭理我。*时我总爱和别人闹着玩,就连女生都说我贱。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和我呆了几天她就看出来了。我没事就写纸条问她“我是不是很贱”?她说:“不是,你就是闲着没事找事干。”我自己想想也觉得自己太无聊了!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几天就观察出来了,往后我一有什么烦心事,不好意思当面说,就给她写纸条来倾诉一下,她也告诉我应该怎么样去面对一些事情,我简直就拿她当了我的一个倾诉桶,尽管我是男生。我有时候就想,有这样一个同桌也算是我的荣幸。

  我这同桌有时候很善良,有时候铁石心肠。我有时候身上没带现钱想找她借一块、两块的,不管我怎么求她,她死都不肯借,可能是她还不大信任我。我那一次感冒了,吃的药特别苦,我见他抽屉洞里有一根火腿肠,就跟她借,跟她说了两句,就借给我了。第二天我还她了,就这样她开始有点信任我了。

  我这个同桌是不是很难令人琢磨,其实有时候连我也琢磨不透她到底什么性格,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站在岁月的河流,看流水轻轻的滑过,看花看花落,云起云沉。

  无意间一片花瓣柔柔地滑落,掉进了*静的心海,从而荡起了几分涟漪,心幕也被徐徐拉开。

  在无数双陌生的眼睛里,那个胆小鬼又是那么从容和自信。

  可又是那么可怜而孤独,没人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可他总是一个人在那个黑暗而孤独的角落里独自享受着自己那个孤独的世界。

  他多想有很多的朋友,可是他又不敢相信任何人。

  害怕像原来那样的人欺骗了,还反过去帮那个人数钱,可他又是那样的胆小和孤独。

  在班上,最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曾经在班上被老师强调是一个不爱集体,不乐意帮助,不愿意思考的学生,后来被评为了优秀学生。

  人人也没想到,他即成为了优秀学生,可他有一个缺点就是没有朋友。

  可在班上有些人在老师面前一副忠厚娴静的样子,可实质上却是一个除了活泼,更多的是顽皮,判逆,捣蛋的双面人。

  也许是经历多了,见得多了,便不以为然,不再在乎别人是怎么看我,因为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别人的评价,不同的人评价也不同,别人对你评价的高低在于你对别人的好坏。

  甲之稻草,乙之魁宝。

  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在于自己怎么看待问题,自己的态度将会决定自己的未来和将来的一切。

  我觉得被别人批评了就应该改正,被误解了就学会宽容与体谅,但千万别埋怨什么,因为我知道不同的人心目中就有不同的我,但谁都阻碍不了你的观点,就算在别人眼中的我有多么不一样,但我还是我。

  其实,我们都很渺小,可我们在一起就不一样了,如同一片茶叶在茶壶里和一些茶叶在茶壶里,这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

  茶叶如我,宇宙如壶。

  虽然渺小,但都是独一无二的。

  因为尽管每片茶叶的味道都差不多,可是每片茶叶都有与众不同的经历和历史。

  虽然没有庄子的淡泊明志,却有一颗闲适自在的心态去体会生活;虽然没有苏轼的狂情奔放,却在运动场上流过无数滴热情的汗水;虽然没有唐伯虎写诗惊四座的天资过人,但却明白这是艰苦所积累下来的。

  有时候很想问自己会是谁,可我就是我,没有第二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

  那我到底是谁。

  木制的桌上放着一杯茉莉花茶,隔得老远也能问得到那淡淡的香……

  “这次退步怎么那么大,我就不信你会比那考第一的人笨!考成这样,也不知道认真反省,还在这玩,一点上进心也没有,看你以后要怎么办!”印象里,这是父亲第一次为了成绩而对我破口大骂,记得以前他一直引我为傲的,可是这次,我真的令他太失望了吗?抬起头,只见他转身离去的背影,顺便丢下一句:你自己看着办,如果下次再让我看到这样的成绩,你就别妄想会有多余的时间了!

  很奇怪,爱哭鼻子的我听到这样严厉的语句从父亲的嘴里说出,竟然没流泪,这连我自己都感到不解。也许,是早已在考完试时将泪流尽了。又也许,已经不知道该哭什么了吧,只是一个人痴痴的望着那些不该从何下手的书。

  一个本应愉快度过的周末,便是这样在无尽枯燥中过了。当我拖着泡在书海中早已疲惫的身子,和稍感眩晕的脑袋坐到床上时,不经意之中瞥见了桌上的茶。我没时间泡茶,母亲不在家,那就是父亲的杰作了。不过,在那玻璃杯的晶莹之下,好像还有别的是什么东西。都说好奇心害死猫,虽然,我不是猫。但我还是走了过去。

  移开杯子,原来是一张普通的字条,可那上面的内容却着实不普通。“女儿,这次是爸爸不对,忘了你也有你的苦衷,又不分青红皂白的批评你。不过我知道你的实力并不只这样,只希望你下次能够细心,尽自己的全力去拼,不要留下遗憾。加油!爸爸相信你!”

  眼圈红了,一滴泪滑落,可是嘴角的那一抹笑,却在逐渐淡开。父亲是个不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和母亲不一样,绝不会把“爱你”这样的字眼挂在嘴边。但这不代表他不爱你,因为他总在躲角落里默默付出,默默的爱着儿女。那爱,深沉、凝重。

  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好父亲而感庆辛。

  而我呢,却只会一味的责怪父母,埋怨他们无法理解做儿女的心绪。却忽略了他们的出发点,只是希望我们能够活得更好,终究,是为了我们。现在想起来,真是愧疚难当。

  夜,渐深了,天幕上缀满闪闪发光的星星,像细碎的流沙铺成的银河斜躺在青色天宇上,还有,那淡淡的茶香……

  她是一个很傻很可爱的女孩,这是我对她的第一个看法。

  初次认识她,是在开学第一天的时候。那时她迟到了,看到我们都到齐了,她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她摸了摸自己的鼻尖,傻笑着说:对不起,老师,我迟到了。那副傻里傻气的模样惹得同学们笑出了声,连我都不禁莞尔一笑,她更是被我们的笑声弄的脸通红通红的,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女孩傻里傻气的,很可爱。

  她长得很清秀,是一个标准的娃娃脸,尤其是她的皮肤又白又嫩,个子矮矮的,真的就像是一个娃娃,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常看起来没啥,不过,一旦笑起来,仿佛就给你一种阳光灿烂的感觉,煞是惹人喜爱。

  她是一个很阳光,很认真的女孩,这是我对她的第二个看法。

  说到她,我们都会想到一个词,爱笑的女孩,每次见她,她的嘴边总是会挂着浅浅的笑容,不管干什么,她的笑容依然不会变,就连老师抽她回答问题,她就算回答不出来,嘴边依然还是会挂着笑容,她的笑容就像是充满魔力那般,不管是谁,看到她都会感觉精神不错,心情也不错呢。

  在我看来,她还是一个非常认真的女孩,无论干什么事情,她都是那么的专注,似乎要把这件事干到最好为止,而且她在和你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会很认真的看着你,当你看着她的眼睛是,就知道这个女孩在非常认真的听你讲话,会让你有一种还要在多讲一些给她听的感觉。

  她是一个非常棒的朋友,这是我对她的最终评价。

  我把脸贴在冰冷的石碑上,如同多年前将它抵在外婆的胸口,如今,回应我的已不是熟悉温暖的心跳。

  我所记得的最初与外婆的相处就是那个繁星的夜晚,我们一起坐在树下看星星,外婆把我搂在怀里,她的大手握着我的小手。

  看,那些星星像什么?半个蝌蚪啊我脱口而出。

  那像不像一个勺子呢?用来喝你最喜欢的八宝粥。

  有点像,可是我觉得更像婆婆的耳朵呢,呵呵~我钻进外婆的臂膀里捏她厚厚的耳垂。

  对对对,像耳垂。

  外婆笑哈哈地陪我看着看着那七颗闪烁的星,还时不时地把我搂得更紧,我趁势靠在外婆的胸口处,鸣蝉,星星,眼前的大片田地绘成了我的仲夏夜之梦。

  虽然我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哥哥,但是我觉得婆婆最爱的还是我。

  听妈妈说,我的棉鞋,夹袄都是婆婆做的。

  我依稀记得,那个寒冬的夜晚,外婆抱着我给我讲故事,唱催眠曲,直至我睡着了。

  由于灯没有关,所以我一直都是半睡半醒的状态,微张着眼,看着外婆拿过一大片棉垫和白天为我量好尺寸并裁好的鞋底。

  在那暗黄的灯光下,一针一线的为我做着棉鞋,穿针的时候是试了又试才找着的针孔,这是年幼的我第一次发现爱的踪迹,虽然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理解什么是爱。

  记得小时候我最喜爱的食物就是红薯,不管是红薯饼还是丸子。

  每次秋季的时候,我总是能吃到以不同形态呈现在我面前的红薯。

  我吃的丸子是最多的,每次都是外婆提前做好准备,就等下锅的时候才通知我,给我一个硕大的惊喜。

  惊喜之后,我总是拿着一双筷子,站在离油锅一米左右的地方,看着那一个个圆球在外婆灵巧的手下从淡黄转变为金黄,从生的转变为熟的,最后都一个个钻进我的小肚子里。

  我一直认为,外婆做的红薯丸子是世界上吃的,我一直把那个味道牢牢地记在心里,希望有机会可以满足我的小肚腩对那个特殊的独一无二的丸子的渴望。

  如今,再没有我看星星时可以依靠的臂膀了,再没有为我做棉鞋的那双巧手了,我也没有再吃到那独特的丸子了。

  我觉得外婆的才干,宽阔的心都埋没在了这样一个普通的家庭,不然她一定是一个可塑的栋梁。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云缓缓的荡开,有阳光透了下来,久违的阳光照在脸上,推开了心里的阴霾。空荡荡的街,也慢慢地热闹起来,视线所及的地方变得清晰而柔和,雨水洗净的天空里挂着一抹抹淡蓝色,空气清新,有泥土的芬芳,这是秋天的温柔,一缕就很足够,带着遐想,心早已飞远。

  回忆那么荒凉,那年植下梦想的地方,早已变了模样。天那么高,云那么远,风很凉,这里荒草丛生,这里物是人非,这里陌生又熟悉,曾经的玩伴各奔天涯,曾经年少,我们一起轻狂,曾经的纸飞机,在天空里盘旋,静静落下,曾经的对着飞鸟的许诺,我也想和它一起飞,曾经的迷藏游戏,我找了你们很久,现在你们又在哪?曾有过梦想,可是被现实一点点的消磨推翻,曾经也执着过,却又如被浇熄的火苗,我天真的以为只要我不变你们也不会变,可是,我错了。而如今欲言又止,如今患得患失,如今寂寞如雪,如今沧海一梦,过去现在,一线相隔,却成了两条*行线,不会再有交际了,就像一些人,曾经彼此只隔着心的距离,后来分开了,远了,甚至比最初彼此不认识的距离更远了。你是否曾有过奋不顾身的爱情?你是否也曾疯狂的迷恋过一部关于爱情的电影?你是否曾没日没夜的听一首伤感的歌曲?你是否曾为读完得一本小说而忧伤?你是否也曾为了某件伤心的是喝酒喝到宿醉?这样的日子短暂而美好,忧伤却微甜,这些过往像一个符号,专属于青春的符号。却都隐没在后来的岁月里,当我们渐行渐远,当我们背负着生活的压力,当理智战胜了天真,我们似乎永远也不会再做出这些傻事,我带着很深很深的遗憾去回忆,那些种种的美好到颓废的往昔!从离开家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无法回头的青春。陌生的城市里,每个夜里的思念,叹息和无奈,到一点点的坚持,我逐渐和自己达成了和解,坚持到最后,似乎走过的每一步都异常的孤独,可是还是一路跌跌撞撞的走来了,不曾退缩。那时像每一个小孩一样,喜欢游乐园,喜欢过山车,喜欢摩天轮,喜欢海盗船,喜欢盛夏夜里的狂欢。那时像一个路人,仰望一片片天空,走过一条条街道,路过一个个的站牌,见证了一次次离别,日子在我的身后走得无声无息,某一次站在离别车站的人,终于成了我,与对面的朋友,相视无言,转过身,没有泪,只有心底沉重的失落,牵扯着心生疼,生疼。世界充满了我们相遇的几率,我却始终无法遇到你。――*慕容我不相信能有等待来的爱情,可是还是喜欢等待的感觉,那种未知,,那种期许,像极了昙花一现的美,美而忧伤。孤独很久,似乎忘了爱情的感觉,还有那曾经念念不忘的人儿,都像秋日里野菊花,在秋风中摇曳,在冷雨里静默,过了花期,寂寂零落,连最后的奢望都如碎梦。

  有时候渴望一段爱情,一起在街边小摊吃小吃,一起去看场电影,一起去k歌,一起分担忧愁,一起分享快乐,一起牵着手可以什么也不说走一段很长很长的路。有时候还是*惯孤独,一个人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望着夜空发呆,忘了自己的存在,忘了一切的烦恼忧愁,渴了喝水,累了就睡觉,孤独了,就看一部电影,听一首情歌,有什么大不了呢。爱与不爱,都好像一段明媚的忧伤,拖着很长很长的翅膀,走过了,手中会残留有落下的羽毛,沾染着记忆和那时的空气,尘封在记忆深处,若隐若现,忽*忽远。总奢望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却成了笑谈。其实我不怕孤独,只怕回忆的太苍白,当时不觉得,后知后觉的会很难过。有时候觉得生命绵长,有时间又觉得生命苦短,不管怎么样,总要在这样的生命里,留下些只言片语来祭奠这些曾经鲜活的岁月。听过太多情歌,看了太多关于爱情的电影,写了很多无关痛痒的文字,然后想想现在的自己,突然觉得很孤独,无能为力的孤独,细数着时间,那些终日的颓废,那些莫名的忧伤,那些荒废的时光。

  漆黑的夜静悄悄的,窗外的雨仍在猛烈地敲打着窗户,好像随时都要冲进来了似的,我在干吗呢?此时的我正在床上做着美梦呢!

  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的眼前忽然闪现了一束耀眼的光,我本能地用手挡住了眼睛,可等光消失后,我缓缓把手下来,却被眼前的现象惊呆了:建筑物的装饰充满了古代的特色,四处都摆满了竹简,整个屋子里也洋溢着墨香的气息。低头看去,我竟跪在了一张方桌的前面,面前摆满了毛笔和刚磨好的墨汁,我刚想拿起细看,忽然听见有人的脚步声正在朝我走*,“夫子,您走慢些”,我脑袋“嗡”的一下,夫子?难道是・・・・・・我急忙站起来迎接,只见一位老者被一个年轻小生扶着走了过来,他们的步伐很急,所以便把我略在了旁边,“等一下!”一行人的脚步顿时停住,皆转身望向我,“你是?”年轻小生问道。“看来这位应该就是南子夫人口中的贵客吧”?老者缓缓说到,我也不好解释什么,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年轻小生搀扶着老者坐在了方桌的一旁,我则站到了另一旁,与老者面对面。与他对视片刻后,我羞涩的问道:“敢问老者的大名?”老者答道:“吾乃孔子也”。“那敢问旁边这位是?”“吾之得意弟子,颜回也,刚才那些亦为我的弟子也”。“哦,那孔夫子,我能向您提一些问题吗”?孔子答道:“好,你问吧!颜回,去为客人沏壶茶来”。“诺”,颜回向孔子俯身行了一个礼后便转身去忙了。


写人高一作文6篇(扩展4)

——高一写人作文:好朋友优选【5】篇

  始终想不起来,陈皮是什么时候荣登“我的好朋友”排行榜榜首的。

  陈皮当然不是她的真名,你猜对了,是我为她取的绰号之一。因为在我眼中,她“皮”得跟猴子没两样。当然,这么形容一个细皮嫩肉的姑娘确实有些恶毒,可是你很快就能理解我。在我最美好的花季岁月里,她坚持不懈地叫我“老绵羊”――因为她觉得我太过温顺、蔫巴――并总能将此绰号在第一时间迅速普及至每一个哪怕跟我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在那些帅哥美女惊讶的眼神中,我总是羞赧地低下头,默然地想象我的拇指和食指正紧紧地捏住陈皮大腿上最厚的那块肉,然后使出全身的力气,顺时针转上1800……

  话说,第一次在大学宿舍见到这个大眼睛白皮肤戴着眼镜的姑娘时,我还是对她挺有好感的,虽然很快发现她“生猛”得让我想撞墙――每当我精心地“对镜贴花黄”,她总会“好心提醒”:树大招风险,脸大被人扁。我美滋滋地穿着高跟鞋出门,她就在背后大叫:你这种人出门就是放心啊,目标那么小,车就是想撞也撞不到你。而我回宿舍一脱鞋,她就捏着鼻子,做嫌弃状:怪不得北京最*空气质量那么差,原来你这儿有一生化武器。大马路上碰到,她大老远就开始叫:瘦了,瘦了。等我走*,她“恍然大悟”:老绵羊,你裤子瘦了……

  如果没有记错,我从未对她说过“你是我的好朋友”之类的肉麻话,煽情大概是吐槽爱好者最为不齿的行径之一。毕业后,大家各自忙于工作,并没有条件时时相聚。在职场上,当我不再像年少时那么羞于与陌生人讲话;在聚会时,当我能够敞开心扉谈笑风生活跃气氛,我会想念陈皮。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把她当作我的保底――就算有很多朋友因为疏于联络慢慢走失,我依然坚持我的慢热型,不会因为寂寞随便结交好友。因为笃定,打个电话,她就会在转身就能看见的地方出现,时刻准备着对我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傻笑。

  然后,一句:“陈皮,你是往发型师家门上泼狗血了吗,让他对你如此深恶痛绝!”一句:“老绵羊,脸上少涂点粉,不然出门风一吹,你黑了,你身后的人全白了……”

  我们又回到18岁。

  友谊,可以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一句暖心的问候;友谊,可以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给你鼓励和支持;友谊,可以在你最悲伤的时候,给予你关心与安慰。

  在乡下,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的父母都叫他小云,而我叫他云哥。现在,想起和云哥的种种,既让我开心,又让我感动,也让我痛苦……

  有一天,我的肚子感到很不舒服,好像有东西一直在翻滚着,随时都会忍不住吐出来。那时,我正在乡下的家里,爸妈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这时,云哥从家门口走了进来,他一眼就看见了我痛苦的样子,冲到我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背上我便往村里的诊所跑去。一路颠簸,我一反胃,忍不住就把今天早上吃的米饭、青菜等都吐到了云哥的身上。而云哥却毫不介意,用手抹去身上的脏东西,背上我又继续往诊所跑去。

  从诊所回来后,我好了些许,云哥交代我按时吃药,好好休息后,便离开了。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种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又要离开家乡,回到城市了。在离开之前,我跟云哥告别:“云哥,下次我回来的时候,你要给我准备一份礼物,我也送给你两本漫画,怎么样?”云哥笑着答应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在回到城市之后,我每天都恨不得立马飞回去。终于八个多月后,我又再次回到了乡下。我回到乡下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两本漫画书,飞一般地跑向了云哥家中。

  来到云哥家后,我却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只看到了云爸坐在一张小木椅上,叼着一支香烟,皱着眉头看着手中的报纸。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我缓缓走向前,向云爸问道:“云伯伯,云哥哥呢?他去哪了?”听到这句话,他抬起头,眼里噙着泪水,低声说道:“小云在一个月前不幸患上了重病,走了。他在临死前,还念叨着你,还让我把这个给你。”说罢,他便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黑色盒子,盒子上沾着一层薄薄的灰尘。听到这个消息,我宛若五雷轰顶,手中的两本漫画书不由自主的掉在了地上,泪水夺眶而出……

  我伸出手,接过那个盒子,用手轻轻抹去盒子上的灰尘,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支钢笔,派克的,它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精致,那么的珍贵。捧着这支珍贵的派克笔,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云哥那熟悉的背影……

  从小到大,朋友都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而在学校,有着越多的朋友也就意味着有人气,有地位,而朋友多的人也不会对生活感到无趣,他们往往是各种趣事的中心。

  我朋友最多的时候是在高中,无论在男生那边还是女生那边都有着不少玩得要好的朋友,但有那么多也不尽然全是好事,朋友多就意味着你一旦有什么零食你就要分给更多的人,意味着别人一旦有什么麻烦你就要帮忙,意味着不管做什么事,你都要顾及到他们的心情。

  时间一长我就慢慢发现,我跟这些人其实算不上什么好朋友,只是一些普通朋友罢了。我回老家时遇见了一个我以前的朋友,我和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后来因为去了不同的地方读书,就没怎么联系了。我愕然的发现,尽管我们没怎么联系,我们之间却没有一丝的陌生感,我们各自说着自己在学校的趣事,一直说到天黑才回家。回家路上,我想,如果是她的话,零食什么的全部给她我也不介意,这大概就是普通朋友和好朋友的区别吧。

  后来高中毕业后,我以为我会慢慢和那些高中朋友断了联系,但事实总是与想法有些出入,毕业后我就迅速与他们断了联系,不是我单方面断了,而是双方几乎都怎么联系,虽然早有预感,但我还是感到一丝难过。但这并不是他们的错,只是双方并没有结下太过深厚的友谊。

  虽然和他们断了联系,但我和老家的那个朋友关系却是更甚从前,我们每次回老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对方家看看她有没有回来,双方都回来了的话就结伴出去玩,没回来就会拍一张家乡的照片给对方看。

  她是个很好的人,她做过一件让我非常感动的事是在六月份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和妈妈待在县城,但我非常疏忽的忘记带身份证导致被臭骂了一顿,因为过几天我们就要去外地的一个亲戚那里。由于交通不太发达,回乡下的路途遥远而麻烦,无奈之下我给我老家的那个好朋友打了个电话,她二话不说去我老家拿了身份证,骑上还不太熟练的电动车把我的身份证送到了汽车站,委托车上的司机送到这边来。这可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从此与她的联系更加频繁。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的名字叫周天翼。他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个锅盖头和一张胖胖的娃娃脸,看上去呆萌呆萌的,样子很乖。可是,他真的那么乖吗?NO、NO、NO!我可以很准确地告诉你,他可是一个典型的调皮大王,不过他也是一个篮球“狂人”!

  周天翼非常喜欢篮球,每天一下课他准会抱着篮球,也可谓是“形影不离”了,非逼着我们称他为“篮球狂人”。不过篮球似乎不喜欢他。

  且听我分析分析吧。想要打好篮球,首先得先拍好球吧!可他呢?拍得超低,又慢,还总是掉球。拍三个掉一次,拍三个掉一次。唉!真是急人呀!拍球不好就算了吧,投篮也是个臭手!你信不信给他一百次投篮的机会,他都是网子捞水一场空,一个球都进不了!特别是每天还趾高气昂的在我面前吹:“我可是要成为篮球高手的人!”好吧,有梦想就去努力吧!我也期待有一天能看见你成为篮球明星。加油吧,你这个篮球“狂人”!

  篮球“狂人”哪会不调皮!有一次我带了一包棉花糖去学校,打算跟同学们一起分享。可谁知被他先发现了,他趁着我课间上厕所的时候,偷偷的把棉花糖吃个精光,关键是还塞了一些棉花进去。等我约好小伙伴,从包里拿出棉花糖的时候,瞬间石化。

  “胡胡子依,你打算请我吃棉花?”

  “搞什么鬼呀?”

  “怎么回事啊?”

  伙伴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我气得满脸通红,瞪着眼睛扫视全班,却发现周天翼躲在角落里捂着嘴吃吃地笑。“是不是你?”我冲到他面前,恶狠狠地质问他。

  “不不是我!”我凑*他的嘴边一闻,还有一股棉花糖的香甜味。我盯着他的眼睛,眼角扫到他身上的棉袄,突然把他的衣角掀开。果然,他棉袄的里面破了一个洞,洞周围的棉花全都不见了。“还说不是你!?”“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明天赔你一大包棉花糖。原谅原谅我吧。”周天翼拉着我的胳膊苦苦哀求,就差一把鼻涕一把泪蹭到我袖子上了。

  “算了算了,看你认错态度诚恳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我们笑嘻嘻地又和好如初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有着自己的梦想不断努力另我佩服的人。同时,又是调皮时能把我“气疯”的周天翼。

  刚步入初中,我便遇到了几位好朋友。其中一位,就是我的同班同学许欣妍。

  许欣妍是坐在我身后的一位普通女孩。刚开学几天,我们还不是很熟。可慢慢的,友谊的小船就越来越深,彼此都以雅号相称,我叫她“玉米”,她叫我“鲸鱼”。

  许欣妍有着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一张小嘴巴嵌在圆圆的鹅蛋脸上,满脸的痘痘似乎总是在阳光照射下发出闪闪的亮光。许欣妍总说自己的痘痘很多,但我觉得和小学一个同学比起来,真是大巫见小巫,因为她的痘痘简直多如繁星,密密麻麻。许欣妍一头乌黑的长发柔而顺,浓而密,经常扎成一个马尾辫坠在脑后。

  许欣妍酷爱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在她家,书桌上的电子钟发出“滴滴”响声,我抬头一看已经十点多钟了。她依旧旁若无人地捧着一本书,孜孜不倦,时不时发出一声轻笑,但立即止住,一切都是那么安静。突然“咔哒”一声,家门拧开了。许欣妍猛地反应过来,不好,是爸爸!要让他知道这么晚我还在看书,准会被骂个狗血淋头!脚步声越来越*,许欣妍也慌了起来,怎么办?怎么办?对了!她灵机一动,把书塞进衣服里,装作痛苦地对走过来的爸爸说:“哎呦,爸,我肚子疼!”“好好的,怎么会肚子疼呢?赶快去厕所!”爸爸急切地说。于是,她弓着腰,捂着肚子,做出龇牙咧嘴的样子,一步一步地挪到卫生间。我坐在床上,捂着嘴嘿嘿直乐,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许欣妍不仅爱看书,还喜欢运动。她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打羽毛球,不过,你要和她对打,她的球总会抽到你身上。

  一天上午,阳光明媚,许欣妍约我一起去打羽毛球。我们很快开战了。首先我发球,我猛地把球抛起来,用力一挥,想给许欣妍一个下马威。“啪”一一球向另外一边疾驰而去。许欣妍毫不慌张地紧盯这个球。球越来越*,她的眼神专注起来,突然举起右手,猛然一挥拍,“嗖”地一下,球迎面而来,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咚”地一声,球硬邦邦地撞在我的脑门上。我呆在那儿,傻乎乎地盯着球。许欣妍竟然哈哈大笑:“哈哈哈……打到了,耶!哈哈哈……”我哭笑不得,捡起球,恶狠狠地说:“再来!”一来二去球又撞在我头上,她笑得更欢了,连腰都快要弯成九十度。

  这就是许欣妍,我的好朋友,一个爱读书,爱运动,爱恶作剧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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