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高一作文 (菁华5篇)

首页 / 高一作文 / | 2022-10-03 00:00:00 高一作文,写人

写人高一作文1

  随着年龄的增长,要面对的事情越来越多了,我怕我承受不了那么多。我是一个很脆弱的人,我的心是玻璃做的,我的眼睛就是那下不尽的雨,我的身体是陶瓷而成的.……所以我很容易破碎。

  我经不起一点伤害!

  昨晚,在表姐的房间里原本聊着有关BB的话题的,突然表姐告诉我上次妈妈陪奶奶去检查身体时照到奶奶的小腿已经有一小部分已经是“老化”了!我原本不知道“老化”是什么的,后来表姐告诉我才知道。“老化”就是当一个人年纪大了,身体的某些肌肉会慢慢死去,它先会死一小部分,然后死去的肌肉会随着血管一直沿着下去,最后导致整条腿都不能走路为止!表姐还跟我说医生说可以做手术切除那部分已经“老化”的肌肉,可是大家都想到奶奶的身体原本就不是怎么好,再做手术,恐怕老人家的身体承受不了。况且这种手术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大家都同意不做,也没有告诉奶奶病情,怕她老人家担心,妈妈只是对奶奶说是有点风湿而已!

  我听后眼睛就早已模糊了,好像奶奶就要马上离开我一样,我好害怕,真的好害怕!我不能没有奶奶的,我不仅问上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奶奶?

  虽然表姐劝我说没什么的,每个老人家都是这样的,又不会说马上就走的,虽然“老化”可也有一段漫长的过程呀!还能活十几年的或者几十年的!叫我别想这么多!

  我知道这是善意的谎言,但是我真的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过去,一直以读书为借口少去问候奶奶的我,一下子就觉得是天大的羞愧,我现在想弥补,可是我知道我再怎么多的弥补也弥补不了我那少去的问候与关心,也换不回来小时候奶奶喂的每一口饭,帮我洗的每一次澡,还有,每天在校门口接我放学的背影,那时每个中午放学后回到家看到的那个不是妈妈而是奶奶的身影在厨房里煮着香喷喷的饭菜等着我们回来吃,当我进了中学的门槛时,每个星期五坐车回一趟家就会看到奶奶因衰老而缩小的身躯和那条有些行走不方便的腿缓缓地领着一袋二袋的糖果饼干朝我走过来,黝黑的皮肤和那已经布满了无数岁月痕迹的脸因看见我而灿烂地笑了起来,那时幸福的微笑!我知道那些糖果饼干是姑姑们买给奶奶吃的,可她却舍不得吃非要我带去学校吃,还叫我分一点给我的同学吃。

  这些,我永远忘不了,忘不了你,我的奶奶。

  奶奶,有些话语用语言是表达不出来的,它会藏在您的孙女心里的最深处,最深处的,往后您剩下的日子有我这个不孝的孙女来陪您走过,您不用再用渴望的眼神来期待每个星期五的到来了,我会一直在您身边陪着,陪您一起做饭、陪您一起在院子里打理那些正要成熟的果实、陪您一起坐在门前那棵大榕树下,一起欣赏那田野的清幽……

  可是,为什么我的心还会这么痛?我知道即使自己做再多也换不回来您健康的身体了!

  奶奶,我多希望您能一直健健康康地活着,然后看着我们一个一个地成家立室……

写人高一作文2

  她是一个高冷的人。军训时我们同一列,她在我的右手边,那时我只知道她是个长的很高的女生,她刚开始很少说话,表情严肃,自带一种高冷的气场,令我不敢去主动跟她打招呼。她是一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军训时她作为标兵,标兵出列动作不标准需要独自在队伍旁训练,教官在后面训练着我们,教官笑嘻嘻地跟她说:”要不换个标兵吧。“她转过头说:“不要。”在教官说要不要换标兵的之前,她的脚早已肿的的很厉害了,但作为标兵的她以身作则,坚持着训练,瘦弱的她训练时脚总是隐隐作痛,但未曾向教官报告要求休息半刻,而一些体格比她好的男生却早已要求休息在一旁,这些我都默默看在眼里,我对她很敬佩,渐渐开始主动跟她聊天,有一天我问她:”你脚都肿成这样子了,为什么不要求休息?"她回答我说:”本来我动作不标准,如果休息了那哪有时间去练好标准姿势。“后来也知道了她在晚上回宿舍后还经常练着标兵出列的姿势。跟她渐渐熟了,她的高冷气场也渐渐消失了。

  她是一个乐观,逗逼的人。军训结束后,她的脚肿的不像样,我和她的朋友陪她去学校的保健室看医生,她看见我们很担心她,反而安慰我们,大大咧咧地说:”没什么事啦,就是腿肿了,不用那么担心。“过后回到宿舍她还拍了她脚肿乎乎轻轻抖动的小视频发给我,我突然觉得她很逗,过后她的腿还是很肿,我和她朋友一起陪她去学校外面医院看医生,学校后面是山所以有上下坡,腿肿的她下坡时我们说:“你走慢点,你腿还肿着。”她笑嘻嘻地说:”不用啦,我还可以蹦跶,你们看,走的多快。“我们几个只能在她后面追跟着。她是一个关心别人很少关心自己的人。她朋友早餐没有吃,由于时间不够,她匆忙的帮朋友买了一份早餐,自己却只吃喝了一杯豆浆,她军训期间三餐几乎都只吃着一瓶或两瓶罐八宝粥,因此军训时曾胃痛过。她总是关心别人,很少关心自己。我开始心疼这个女生,所以我提出以后大家几个人一起吃饭,因为这样我就能监督她有没有三餐都吃饱。她是一个很勤俭节约,跟家人很好的人。

  一起在食堂吃饭时,我想让她吃好点,我又*惯性大手大脚的花钱,她看见了,对我说:”现在咱们都还是学生,靠的是父母的钱,其实不用吃的那么贵那么好。“我点了点头,觉得这个女生很好,忽然很想了解她,从微信看到她朋友圈跟她姐的聊天说说,都是一些很逗逼又温馨的说说,觉得很有趣,渐渐对她产生了好感。她是一个很体贴的人。真心喜欢她的我终于追求到她了,我向她表白那天她很慎重,问了我几个问题思考纠结了挺久才肯答应做我女朋友。

  她由于长的比我高,刚开始牵手时一起走在路上我会感觉到尴尬,但她却温暖的抱着我的手,我感觉出她的不*惯,也感受到了她的那份温柔。她就仿佛是一瓶香醇的红酒,刚开始开启瓶塞只能闻到一股果香味,沁人心脾的香气却让人感觉不可触碰,倒入酒杯轻轻摇着,空气与时间醒了蕴含的热情和温暖,嘴唇淡淡的碰触这迷人的红酒,甘甜又微酸的味道便渐渐在舌尖散开,感受到一股温暖,让人陶醉在其中。

写人高一作文3

  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都这么太*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写人高一作文4

  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凡的她,在*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母亲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多么希望我当初不应该嫌弃你,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多么希望我早点看到你因劳累而落下的病,让我来为你按摩,让我来送你去治疗……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写人高一作文5

  小时候,“湾”后面有一面高高的黄土坡,土坡后面是一条小河。黄黄的土坡上面栽着一排松树,每逢下雨天土坡就会变得泥泞不堪,硬硬的土块也会变得柔软。这个时候,我就会叫上自己的小伙伴去土坡上打泥巴仗,弄得满身都是泥巴,爷爷每看到我狼狈不堪的样子总会笑着说:“太不听话了,以后不去了啊”然后小心翼翼的把我全身都擦拭一遍。可我总记不住爷爷的叮咛……

  小的时候还喜欢和爷爷去那土坡上下网捕鱼,当爷爷在河边收网时,我就会躺在土坡上绿绿的草地上晒太阳当桶被各色各样的鱼装满后,我就会抢着帮爷爷拧桶,有时也会让爷爷顶“阿玛”,当夕阳的余晖照耀在爷爷的脸上,把爷爷的面颊映得通红,在高高的土坡上,传来我们的欢笑声,西边的太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影子在土坡上渐行渐远……

  有时候,爷爷在晚上也要去土坡上下“地笼子”,我总会囔囔着要求一起去,这时爷爷总会笑着摸着我的头说:“那个地方有蛇,你怕不怕啊,等你大一些了,爷爷再带乖孙去啊。”有一次,我耐不住好奇,偷偷地溜出家去土坡上面,当日幕落下后,黑暗笼罩着天空,那条熟悉的土路似乎也变得崎岖,我突然发现松树上面竟然挂着花圈,我的心一下子揪紧,突然脚下的石头绊住了我,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疼的我哇哇大哭,就在这时,一双熟悉的温暖的又粗糙的大手像往常一样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爷爷并没有责怪我,而是把身上的衣服给我披上,抱着我回了家……

  后来我才知道,土坡那里是一个坟场,再后来,我到镇上念书,从此我就很少回老家了,再回时,往往会发现土坡边的松树会又多了几棵松树.....一向健康的爷爷病倒了,躺在病床上的他那么无助,那么痛苦,我站在病床前,竞是那样的手足无措……

  突然一声鞭炮声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秋风萧瑟的吹过,旁边的松树也随风摇曳起来,冰冷的雨水划过我的面颊,淡淡的,与泪水混杂在一起,咸咸的。那白色的条幅像幽灵一样摆动着,我跪在黄土坡下,面前屹立着一座坟,上面竟刻着一个我熟悉的名字……

  呵!我的爷爷现在承载着我与您的回忆就只有那黄土坡了吧!愿您在天堂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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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高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写人高一作文6篇

写人高一作文1

  有两个女孩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相貌,给我不同的感觉和印象。虽然我们并不是十分相似,但是和她们两个在一起无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忘记,和她们在一起真的很放松很开心。

  比我大一点的那个女孩是我在初中认识的,现在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有着共同的爱好。我们在一起可谓是无话不说,好的跟一个头似的。谁也想不到我们是因为什么而变得这么的,也许我们也不知道,只是和对方在一起很放松,无拘无束。还记得初中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她比我高一年级,我们住在一个宿舍里,刚开始我们并不认识,她们去的很早,早就认识了对方,而我是最后一个去的还不知道她们叫什么名字,由于在初中的时候我的性格比较孤僻,也没有主动和她们说话,只是一个人在一边性性的样子,她开始也很讨厌这种做事性性的人,也没有主动理我,直到有一个比较开朗的女生主动和我说话,我们才开始慢慢的成了朋友。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本来心情就不好的我们竟然因为这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吵了起来,甚至打了起来。后来有一段时间我们一直都没有说话,一直到再一次新学期开学我们才又开始说话,从那次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变得很好很好,我们才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点,都喜欢同样的事物,讨厌同样的人,我们开始变得无话不说,无事不谈。我们一起说脏话,一起反抗老师,一起学*,一起逛街……

  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冲淡,在初一我们已经是好朋友,在初二我们的友谊更进一步,在初三我们依旧亲密无间,现在到了高一,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学校,我们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是在高一时认识的,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来自不同城市,不同学校的我们相遇在了18班,还做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活力,开朗。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七天,但是我们的友谊一样比天高,比海深。

  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头脑简单,从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也许天真是她的代名词。和她在一起虽然不是高兴到了极点,但也是很开心,上课时我们会在一起学*,有时也会开小差,下课时我们一起唱歌,什么流行歌曲啦,儿歌啦,军歌啦,只要是歌我们都唱,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饭,连我们身边的人都对我们很无语。不要以为她就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其实她的泪点很低。因为开学时要进行军训而军训的教官只有24个,而我们要分26个班,所以学校就分了24个班,等到军训后再重新分班,那时我们就有可能不在一个班,而她因为这个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她真的很重感情。

  在分班的前一天,她用了一节自*课的时间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她喜欢陪我一起看月亮,一起傻傻地说:“把月亮放在心里。”她竟然不觉得无聊,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

  她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她们却不认识时彼此,真希望有一天她们可以相识,相知,我们三个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希望我们的友谊可以像酒一样时间越久越香醇,浓厚。现在我要说SHMILMYMSHMILJN!!!!!!!

写人高一作文2

  三月的天,总浸没在绝妙的丹青墨色中,细雨轻碎,宛若古琴的清音。天际的丹青慢慢在雨中渲染开,整个世界都在流淌,记忆也在流淌……

  霪雨霏霏的三月,最爱与外婆坐在家中长廊中。空气中透出交织着春天与夏天的味道。“婆婆,又下雨了。”我撇着小嘴“没得出去摘花了。”“呃,哈哈,那你要不要听外婆讲故事啊?”“要,要!”瞬间扫荡了心中的阴郁。搬出外婆专属的木椅和我自己的小凳子……

  绵绵的三月,雨似乎也有着特有的节奏,嘀嗒——嘀嗒——耳边传来婆婆神奇的“小美人鱼”的故事。偶尔还有几声鸟的叫声,宛若在高声呼喊着“春天,春天来了。”那般的活泼,时而吹来丝丝夹雨的风,雨丝轻抹在脸上,清凉迎面扑来。婆婆讲着讲着总会停下来扭开放在身边的瓶子递给我。几缕烟雾便从瓶中飘散出来,氤氲在水汽缭绕的三月天。淡淡的茶香由鼻沁心,沉入肚里。满满的暖意,热意升腾,舒舒坦坦让人骨子都酥,有如进入了仙界。然后接着:“小美人鱼啊!就去找巫婆……”

  潮湿的三月,空气中似乎总弥漫着甜甜的味道。在听故事中,外婆总会像仙女一般,神奇的变幻出两颗糖。我总是迅速拿过,拆开糖纸,毫不客气的塞入口中,甜甜的水果味溢满心间也似乎溢出心田流入到四周中。流淌在水汽中,“小美人鱼就上岸了……”

  空闲的三月,四处都散满了慵懒的味道,雨声慢慢稀疏了,鸟儿的叫声也渐渐消停了,外婆的故事又变了一个。三月初,冬季的寒气还未完全散去。坐久了,小小的手慢慢得凉了。婆婆总是轻轻的拉过我的手,大手覆裹这小手,暖暖的。“婆婆。你手里是不是藏着太阳啊?”“呵呵,是啊。为了给你暖手。婆婆把太阳拿过来了。”……记忆中,那双手里在雨天时一直藏着太阳。

  浸没有丹青墨色的三月,细雨轻碎。远望,天地间。空蒙,唯有丝丝缕缕的雨丝,绵长细腻,如同婆婆的故事绵绵不已。有风吹过,一股清凉舒适之感。间或,一两片落叶随风掠过。淡淡的茶香宛若潮水般涌来,漫来。

  雨的婆娑,声声

  茶的香气,袅袅

  外婆的故事,绵绵。

写人高一作文3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20xx年,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写人高一作文4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我又看见记者在会客厅问到:"俊民,为什么说你是怪人呢?我们看到那些流浪汉有的比较脏,精神可能也不正常,一般人躲还躲不过来呢,你怎么想到把他领回家呢?"李俊民说:"当初开始往家领的时候,第一个97年的时候开始领那个小哑巴,当初也是我外出收塑料的路上回来,看他躺在路边上,看他又冻又饿的样子,我寻思把他领回家,给他点吃的,给他点穿的就打发他走了。最开始没想留在家里。但当小哑巴留下以后,接二连三来都在我家住过……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写人高一作文5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他就是感动*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写人高一作文6

  你们知道三月五日是什么日子吗?对了,就是雷锋纪念日,说起雷锋,我又会情不自禁的唱起了小时候学过的一首歌:“学*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

  雷锋曾经说过: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每当我们一提到“乐于助人”这个词,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雷锋,雷锋一个乐于助人好战士,为了人民奉献了他的一生。雷锋,原名雷正兴,出生在一个革命的年代,雷锋叔叔历尽了艰苦的童年,也走过了光荣的青年时光,用自己的生命唱出了一首又一首歌曲;做出了一件又一件好事。但他却牺牲于革命。四十年,只用了四十年,雷锋这个名字已传遍了世界,传进了每个家庭,成了人们口中的“雷锋”!可有人却说雷锋很傻,雷锋也曾承认过自己傻,但他说过,革命也需要这样的“傻子”!听爷爷奶奶说,也听爸爸妈妈说,雷锋叔叔的精神鼓舞了两三代的人,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我们沿着长长的小溪,寻找雷锋的足迹。雷锋叔叔,你在哪里?小溪说:昨天,你曾经路过这里,抱着迷路的孩子,冒着蒙蒙的细雨。瞧,那泥泞路上的脚窝,就是他留下的足迹。我们走到他的部队,寻找雷锋的足迹。雷锋叔叔,你在哪里?岁月说:昨天,他悄悄地在部队中缝上战友的衣裳、棉被,为部队干体力活。瞧,那棉被上的针针线线,那就是他留下来的足迹……“学*雷锋好榜样,艰苦朴素永不忘,愿做革命的螺丝钉,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学*雷锋好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品德多高尚,*品德多高尚!”这歌词没有华丽的言词,但我相信,雷锋精神将永远伴随人们一起走过春夏秋冬,走过流光溢彩的美好时光,永远都不会消失。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吝啬给别人一颗爱心,因为它是用之不竭的,去挥霍你的爱心吧!


写人高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高一作文写人范本5份

  高一作文写人 1

  阳光酿得酒很淡却很醇,浅浅的斟了一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醉人的酒香。在这个美好的午后,我心血来潮的执起木梳,想为母亲梳发。

  梳理着母亲如丝的秀发,忽的忆起儿时最爱把玩母亲的秀发。一头乌黑的秀发,似上好的丝绸,细腻、柔顺。

  阳光不安分的移步而入,勾起了我的思绪。邻居总夸母亲长得好看,一头乌发,是她最美的标志。小小的我总带着稚气的声音像玩伴夸耀着,我的母亲是世界上最美的人,你看她的头发那么黑,那么顺,她永远也不会老的。

  阳光像顽皮的小精灵,在母亲的发上跳起了圆舞曲,照的母亲的一头秀发闪闪发亮。一缕白夹杂在母亲如稠的黑缎中。我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兴许是阳光的照射吧,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可那阳光,偏偏可恶的退去,似在嘲笑我的天真。

  那的的确确是一缕白,在黑色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刺眼夺目,刺得我双眼泛疼。我顿时慌了手脚,握着木梳的手指关节泛白。记忆的大门被悄悄打开。

  夏夜,天上繁星点点。母亲执着蒲扇,一下一下地给我扇着。我偎依在母亲身旁,仰着脸,看母亲给我指星星。“啾啾”那是牛郎星,对面是织女星。两侧是他们的孩子。母亲说着。“孩子?星星也有孩子吗?”我瞪着眼问。于是,母亲便给我讲牛郎织女的故事,母亲认真的讲,我认真的听着。风中,母亲如丝的秀发不时拂过我的脸庞。我伸开双手,抱住母亲,妈,我们永远都在一起好不好,不要像董永和织女的爱情那么短暂,你永远也不要变老,好不好?

  黑夜中,母亲重重的点了点头,将我拥入怀中。

  时光慢慢流逝。儿时“母亲不会老”的话语也不复存在了。是呀,是该学会承担责任,该学会懂得珍惜。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的人,珍惜爱。

  我猛地抱住母亲的脖子,将泛红的眼眶埋进母亲的肩膀里,轻唤“妈”!继而将手心摊开,把白发放入她手中。

  “咦”?母亲瞪大眼睛,浅浅的笑了。

  窗外不知谁在拍照,将这一幕定格了下来。

  多年后,当我再次打开照片,母亲仿佛又是当年的那个年轻美丽的母亲了,她的笑连阳光都黯淡了。而我,在这片阳光里,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学会了爱,学会了珍惜。珍惜与母亲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珍惜爱。

  这是母亲教给我的东西,从那以后,我未敢忘却。

  高一作文写人 2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饺,有人给你包;你脸上的泪花,有人给你擦……”耳边又想起了这首让我流泪的歌曲,妈妈,你好吗?

  春风再次吹绿了柳枝,风风雨雨十八个春秋悄然走过,蓦然回首,来时的路虽然坎坷不*,但因为有了妈妈的陪伴而显得弥足珍贵!妈妈,让我怎样的感谢您,当我走向您的时候,我原来想收获一缕春风,您却给我整个的春天!还记得我那次生病吗?当我犹豫的按下那熟悉的号码,听到那久违的声音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失声的痛哭起来。您不顾夜色茫茫,路途遥远,连夜赶到学校,陪我去了医院。那夜您一直陪我输液到12点,劳累疲倦又在您沧桑的脸上刻下了几道沟壑。妈妈,让我怎样的感谢您,当我走向您的时候,我原想捧起一丝阳光,您却给了我湛蓝的天空!期末考试把我抛向无底的深渊,望着那惨不忍睹的成绩,我感到了失望、伤心、无助,我更不敢面对您那布满血丝的双眼,我更不愿看待您那失望的眼神。但女儿仍不想欺骗您,便告诉了您。您的眼中仅闪过一丝伤感,但很快的挂上了笑容,“孩子,不要紧,不要放弃,人哪能事事都顺心,总结一下教训,下次考好就行了,妈妈相信我的女儿,我知道您是尽力了。”您用宽容之心扫去了我心灵上的阴霾,还给了女儿一片艳阳高照的晴空,让我看到了生活的美好,点燃我拼搏的火焰。妈妈,让我怎样的感谢您,当我走向您的时候,我原想亲吻一片雪花,您却给了我银色的世界!您叫我怎样的认识人生,认识竞争的残酷,认识失败的凄苦,认识无奈的叹息;教我珍惜生活,教我关心他人,教我自强不息,不向命运低头!

  如果说女儿是小草,您就是阳光和雨露,赋予我生命的活力!如果说女儿是骏马,您就是辽阔的草原,为我提供了自由驰骋的天地!如果说女儿是航船,您就是启明星,为我照亮了前行的方向!窗外的杨柳轻轻的摇曳,传递着春天的气息!愿天下的儿女都能读懂母亲那无尽的,浓浓的纯爱,真真的柔情!

  高一作文写人 3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美,光鲜艳丽的外表是美,心灵纯净是美,轰轰烈烈的经历是美,的确,这些都让人感觉美,有的让人觉得赏心悦目,有的让人觉得激情澎湃,有的让人觉得*静自然,但是,我心中的美是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美。

  有人说,老师像园丁,为我们修剪分叉的枝芽,有人说,老师像亲人,给予我们一些微弱的温暖,有人说,老师像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没错,就正如李商隐所说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样,用来形容老师是最为不过的了。

  课堂上,她的一举一动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课堂上,她的一字一句都让人觉得心旷神怡,课堂上,她的严肃表情变化都让人觉得一丝不苟。

  她是我的老师,像天使一样纯洁和美丽,灌输我们我穷无尽的知识,滋润我们的心灵,像鹰一样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像花朵一样在雨露中充分滋养。她是人类灵魂的最美工程师,她拥有世上最美的职业,有人世上最自豪的称谓---老师。

  鲜花感谢雨露,是因为有雨露的滋养,使它们茁壮成长,苍鹰感谢长空,是因为长空让它们自由自在的在长空中翱翔,高山感谢大地,是因为大地让它们高耸于肥沃的土地上,我们感谢老师,是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让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

  她没有多婀娜多姿的外表,没有多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可歌可泣的壮举,他只有河水般清澈明亮的眼睛,教书育人的精神,她---我的语文老师,踏入高中大门我的第一位老师。她的美,是*凡而普通的,没有轰轰烈烈妇孺皆知的美,只有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美,但在我心里,这些没,是无人能攀比的。

  她。有地理老师的美貌风姿,有物理老师的幽默风趣,有历史老师的飒爽,有化学老师的严厉,更有数学老师的那份严密。

  她是严肃的,是认真的,月考之后,她往日的笑容消失了,很沉重的站在讲台上多我们进行考后教育,像极了本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霎时间转为乌云密布万里阴雨的天气,她总是有耐心的,不管同学们有多大的困难,他都会不厌其烦的讲解,认认真真。她是我的老师,最美的老师,现在是,以后是,永远都是。

  高一作文写人 4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高一作文写人 5

  我的姐姐是一个懒人。她长得胖乎乎的,个头不高,加上她那懒得动的身躯,唉!这个称呼对于是她相当合适呀!

  说到她的眼睛,我不由自主地同情起她来。因为她的眼睛很小,一笑简直就眯成了一条线。睁着和闭着没什么区别!

  我最羡慕她那白里透红的脸蛋儿,粉嫩的肤色,你们说这是不是和小白猪那粉嫩嫩的颜色很像?她那小小的耳朵架在方块似的头上;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还有一副眼镜架在她那低低的鼻梁上,又为她增添了几分姿色。

  胖真痛苦!

  “唉!怎么连衣服也买不着。”到了换季时节,妈妈带她到商场里买衣服,一般来说,胖人的眼光不应该那么挑剔,但她的眼光特别刁。她的要求是:衣服图案要少,颜色不能太鲜艳,还要宽松。唉,要求是不是太高?转了几个商场,还是没有买到心仪的衣服。要么是不喜欢,要么是觉得可以但尺码没那么大。腿都跑疼了,她还是没买到衣服。

  减肥计划!

  “不行了,不行了……”听,姐姐正在和我比赛跑步呢,她已经跑不动了。我跑着跑着听不见她的说话声。我连忙跑回家,发现她已经回家了。到了家以后,她竟告诉我要减肥。我以为她是骗我的,就在那儿哈哈大笑。我看她那严肃的表情,我立即停了下来。没想到她真的做了这个决定。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坐在那里等着看好戏。她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减肥计划,少吃饭,多运动,吃水果,做针灸……还没坚持到一个星期,就说这儿疼那儿疼,就不想锻炼了,打这以后就再也不提减肥的事了。

  懒人姐姐!

  中午刚吃完饭,姐姐就一_股坐到沙发上。妈妈说:“媛媛,把地扫一下。”姐姐看我闲着,就灵机一动,拿着一本书装模作样地对我说:“小丽,我在学*,你去扫地吧。”我一声一不哼地去扫地了。扫完地后,却看见她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偷偷地告诉了妈妈。妈妈一个“狮吼”,就把姐姐吓得直往屋里跑。

  不愧是我名副其实的“猪”姐姐。


写人高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写人高一作文6篇

  有两个女孩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相貌,给我不同的感觉和印象。虽然我们并不是十分相似,但是和她们两个在一起无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忘记,和她们在一起真的很放松很开心。

  比我大一点的那个女孩是我在初中认识的,现在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有着共同的爱好。我们在一起可谓是无话不说,好的跟一个头似的。谁也想不到我们是因为什么而变得这么的,也许我们也不知道,只是和对方在一起很放松,无拘无束。还记得初中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她比我高一年级,我们住在一个宿舍里,刚开始我们并不认识,她们去的很早,早就认识了对方,而我是最后一个去的还不知道她们叫什么名字,由于在初中的时候我的性格比较孤僻,也没有主动和她们说话,只是一个人在一边性性的样子,她开始也很讨厌这种做事性性的人,也没有主动理我,直到有一个比较开朗的女生主动和我说话,我们才开始慢慢的成了朋友。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本来心情就不好的我们竟然因为这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吵了起来,甚至打了起来。后来有一段时间我们一直都没有说话,一直到再一次新学期开学我们才又开始说话,从那次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变得很好很好,我们才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点,都喜欢同样的事物,讨厌同样的人,我们开始变得无话不说,无事不谈。我们一起说脏话,一起反抗老师,一起学*,一起逛街……

  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冲淡,在初一我们已经是好朋友,在初二我们的友谊更进一步,在初三我们依旧亲密无间,现在到了高一,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学校,我们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是在高一时认识的,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来自不同城市,不同学校的我们相遇在了18班,还做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活力,开朗。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七天,但是我们的友谊一样比天高,比海深。

  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头脑简单,从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也许天真是她的代名词。和她在一起虽然不是高兴到了极点,但也是很开心,上课时我们会在一起学*,有时也会开小差,下课时我们一起唱歌,什么流行歌曲啦,儿歌啦,军歌啦,只要是歌我们都唱,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饭,连我们身边的人都对我们很无语。不要以为她就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其实她的泪点很低。因为开学时要进行军训而军训的教官只有24个,而我们要分26个班,所以学校就分了24个班,等到军训后再重新分班,那时我们就有可能不在一个班,而她因为这个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她真的很重感情。

  在分班的前一天,她用了一节自*课的时间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她喜欢陪我一起看月亮,一起傻傻地说:“把月亮放在心里。”她竟然不觉得无聊,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

  她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她们却不认识时彼此,真希望有一天她们可以相识,相知,我们三个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希望我们的友谊可以像酒一样时间越久越香醇,浓厚。现在我要说SHMILMYMSHMILJN!!!!!!!

  三月的天,总浸没在绝妙的丹青墨色中,细雨轻碎,宛若古琴的清音。天际的丹青慢慢在雨中渲染开,整个世界都在流淌,记忆也在流淌……

  霪雨霏霏的三月,最爱与外婆坐在家中长廊中。空气中透出交织着春天与夏天的味道。“婆婆,又下雨了。”我撇着小嘴“没得出去摘花了。”“呃,哈哈,那你要不要听外婆讲故事啊?”“要,要!”瞬间扫荡了心中的阴郁。搬出外婆专属的木椅和我自己的小凳子……

  绵绵的三月,雨似乎也有着特有的节奏,嘀嗒——嘀嗒——耳边传来婆婆神奇的“小美人鱼”的故事。偶尔还有几声鸟的叫声,宛若在高声呼喊着“春天,春天来了。”那般的活泼,时而吹来丝丝夹雨的风,雨丝轻抹在脸上,清凉迎面扑来。婆婆讲着讲着总会停下来扭开放在身边的瓶子递给我。几缕烟雾便从瓶中飘散出来,氤氲在水汽缭绕的三月天。淡淡的茶香由鼻沁心,沉入肚里。满满的暖意,热意升腾,舒舒坦坦让人骨子都酥,有如进入了仙界。然后接着:“小美人鱼啊!就去找巫婆……”

  潮湿的三月,空气中似乎总弥漫着甜甜的味道。在听故事中,外婆总会像仙女一般,神奇的变幻出两颗糖。我总是迅速拿过,拆开糖纸,毫不客气的塞入口中,甜甜的水果味溢满心间也似乎溢出心田流入到四周中。流淌在水汽中,“小美人鱼就上岸了……”

  空闲的三月,四处都散满了慵懒的味道,雨声慢慢稀疏了,鸟儿的叫声也渐渐消停了,外婆的故事又变了一个。三月初,冬季的寒气还未完全散去。坐久了,小小的手慢慢得凉了。婆婆总是轻轻的拉过我的手,大手覆裹这小手,暖暖的。“婆婆。你手里是不是藏着太阳啊?”“呵呵,是啊。为了给你暖手。婆婆把太阳拿过来了。”……记忆中,那双手里在雨天时一直藏着太阳。

  浸没有丹青墨色的三月,细雨轻碎。远望,天地间。空蒙,唯有丝丝缕缕的雨丝,绵长细腻,如同婆婆的故事绵绵不已。有风吹过,一股清凉舒适之感。间或,一两片落叶随风掠过。淡淡的茶香宛若潮水般涌来,漫来。

  雨的婆娑,声声

  茶的香气,袅袅

  外婆的故事,绵绵。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20xx年,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我又看见记者在会客厅问到:"俊民,为什么说你是怪人呢?我们看到那些流浪汉有的比较脏,精神可能也不正常,一般人躲还躲不过来呢,你怎么想到把他领回家呢?"李俊民说:"当初开始往家领的时候,第一个97年的时候开始领那个小哑巴,当初也是我外出收塑料的路上回来,看他躺在路边上,看他又冻又饿的样子,我寻思把他领回家,给他点吃的,给他点穿的就打发他走了。最开始没想留在家里。但当小哑巴留下以后,接二连三来都在我家住过……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他就是感动*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你们知道三月五日是什么日子吗?对了,就是雷锋纪念日,说起雷锋,我又会情不自禁的唱起了小时候学过的一首歌:“学*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

  雷锋曾经说过: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每当我们一提到“乐于助人”这个词,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雷锋,雷锋一个乐于助人好战士,为了人民奉献了他的一生。雷锋,原名雷正兴,出生在一个革命的年代,雷锋叔叔历尽了艰苦的童年,也走过了光荣的青年时光,用自己的生命唱出了一首又一首歌曲;做出了一件又一件好事。但他却牺牲于革命。四十年,只用了四十年,雷锋这个名字已传遍了世界,传进了每个家庭,成了人们口中的“雷锋”!可有人却说雷锋很傻,雷锋也曾承认过自己傻,但他说过,革命也需要这样的“傻子”!听爷爷奶奶说,也听爸爸妈妈说,雷锋叔叔的精神鼓舞了两三代的人,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我们沿着长长的小溪,寻找雷锋的足迹。雷锋叔叔,你在哪里?小溪说:昨天,你曾经路过这里,抱着迷路的孩子,冒着蒙蒙的细雨。瞧,那泥泞路上的脚窝,就是他留下的足迹。我们走到他的部队,寻找雷锋的足迹。雷锋叔叔,你在哪里?岁月说:昨天,他悄悄地在部队中缝上战友的衣裳、棉被,为部队干体力活。瞧,那棉被上的针针线线,那就是他留下来的足迹……“学*雷锋好榜样,艰苦朴素永不忘,愿做革命的螺丝钉,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学*雷锋好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品德多高尚,*品德多高尚!”这歌词没有华丽的言词,但我相信,雷锋精神将永远伴随人们一起走过春夏秋冬,走过流光溢彩的美好时光,永远都不会消失。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吝啬给别人一颗爱心,因为它是用之不竭的,去挥霍你的爱心吧!


写人高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高一语文写人的作文600字

高一语文写人的作文600字

  在**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语文写人的作文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她,“海拔”不高,“直径”也不长。刚到肩膀的头发,马尾辫羊角辫半披肩丸子头,变着样的扎。自认为“有气场有气质(其实就是野蛮)”,被我嘲笑了一番。她就是苏伊岚,既是我的No.1好姐妹,也是我的同桌。

  可这么个臭美的小女生,怎么会是那软塌塌的虫呢?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我的同桌是一条懒虫,“晚睡晚起”就是她的专属代名词。在一个星期六,九点多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约她下午来我家玩,她打了个哈欠,有气无力的说:“好吧!没事了吧!我继续去睡觉了!拜拜!”让我哭笑不得,九点多了,还睡呀?唉!真是一条大懒虫!

  我的同桌是一条书虫,而且还是条小说虫,校园小说侦探小说武侠小说言情小说……只要是小说,她就看。自己家里看还不够,还要向图书馆借,向同学借,向朋友借,向段老师借……好像怎么看都不够。我刚买回来的书,没看完就被她抢去了!唉!真是一条“蛀书虫”!

  我的同桌是一条网虫,一天不上网就浑身不舒服,她妈妈禁她的电脑就哇哇大叫,发挥小强精神再掰回来,口口声声说为了学*不玩电脑,结果呢?天天上淘宝淘东西,上QQ聊天,上新浪“织围脖”,上优酷看视频……这还不过分,她边上网还边给我打电话,弄得我的心痒痒的,算好我意志力强大,没被贪欲小人把本分小人给打倒了。唉!真是一条超级大网虫!

  我的同桌还是什么虫,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这么一个有个性的人,让我的生活五彩缤纷。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就要小学毕业了。我很快就要离开我的母校,与我的同学、老师说声“再见”了。在这依依惜别的日子里,我要向母校的每一位老师说一声,“谢谢你们,我心中的好老师!”

  感谢您——刘老师!在那短短的两年里,您教导我,要热爱祖国,要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您教导我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是您为我打下了小学阶段最牢固的基础。于是,我带着无比的自信升上了三年级。

  感谢您——张老师!在中年级的两年里,是您教导我要勤勉,要做一个踏实而诚实的人。是您在我的身边时时刻刻提醒我,教给我做人的道理。于是,我牢记着您的教诲,自豪地走上了五年级的路。

  感谢您——叶老师!在小学高年级的两年里,是您传授给我重要的学*方法,是您纠正了我学*中的错误;是您教导我要宽容地处事,和睦地待人;是您在关键的时刻给我鼓励,增强了我的学*信心。所以,我要把您的教导带到新的学校,新的征程!

  感谢你们,我心中的好老师!是你们把一个年幼无知的我哺育成一个懂事的我,掌握文化知识的我,充满自信的我!你们教给我知识,教给我人生哲理,你们的教育之恩我永远不能忘怀。我会牢记你们的教导,努力学*,用最好的成绩报答你们。在这里,我向所有辛勤的老师献上我最诚挚的祝福: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同时,请你们等待着我学有所成的好消息吧!


写人高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高一写人作文:走进秋天优选【十】份

  烈日炎炎的夏天过去了,秋姑娘坐着“凉风车”来到了我们身边。

  这个秋姑娘有着孙悟空的十八般武艺。一,秋风扫落叶。这一招式是春姐,夏哥,冬弟永远也学不会的。她飞身一跃,轻轻一扫,只听“哗哗”的声音,树上地上的叶儿就会翩翩起舞。秋姑娘觉得这还不够好玩,又使出他的第二绝技:“神龙十八掌”。这一招可以让菊花展开他一年一次的娇姿。石榴,桔子,枣儿——在秋姑娘的召唤下,争先恐后的捧出自己最得意的作品。下一招可是秋姑娘最得意的招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为什么这招叫“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请看一看田野,山坡,枫树林,草坪等景物。俗话说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看,田野上一片金黄。稻子都笑弯了腰——枫叶火红火红的,远远望去就像一片火海。上坡上一排排的桂花树怒放了,芬芳扑鼻。正惦记着什么时候过来收集桂花,制作桂花干。不想一夜秋雨的洗礼,匆匆飘落。纷纷告别短暂而又精彩的流程。地上铺满星星点点的嫩黄伴着雨露成了秋的另一种风景。草坪枯叶有很多,小草也没有了夏天的生机。垂着脑袋好像在等待着什么。这全是秋的杰作。

  秋姑娘剩下的武艺就要等你们自己去慢慢欣赏,领会。

  第一次发现可以用武功来形容季节。新颖又符合孩子独特的天性。把自己理解的秋天,用属于自己的方式进行描写。没有人云亦云,我认为这是成功的地方。桂花的描写草稿上描写不够细致,帮他修改过。誊抄后当废纸丢弃,现在无法如实的记录当时他是怎么写的。

  作文的独特魅力在于你永远都是你,无需人云亦云的随大流。你的创造永远都是原创,永远都是最独特的。不管有多么不好,那也是属于自己的作品,而不是别人的影子。

  怎么让孩子喜欢上写作,我觉得这是我们家长该考虑尝试的。只有让孩子喜欢上写作后,他们才会自动的在课外阅读时去留意好的描写,好的词汇。在阅读时会用鉴赏的心态去跟那些文字交流。

  何馨宇的错字,漏字的现象,还是没有改进的迹象,这个还需要不断的提醒。

  上中学了,我几乎终日忙碌不停。如同电脑程序员一样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茫茫书海,何处是岸?

  又熬过了一个夜晚。

  今天,我决定不再浪费这属于我的周末。

  扔掉书本,走出房间,迎着朝阳,漫步在乡间小道上,踩着落叶,意境那般唯美。树叶竟是悄悄的变黄了,清风拂来,落叶便轻舞飞扬。瞧,那正在飞舞的金灿灿的小扇子,不正是刚从树上掉下来的银杏叶么?

  有些人是不喜欢这样的境遇的,可我很开心。我一直都希望能在一个落叶纷飞的世界里闲逛,任思想遨游,一个人,静静地,静静地,没有街市的吵闹,没有繁华的喧嚣。

  这个时候,天是蓝的,水是绿的,空气是清新的,只是草儿耐不住时光的蹉跎,提前披上了黄纱;这个时候,几片朝霞,一缕炊烟,是阿婆招呼早饭的声音,然而那几丝轻愁依然萦绕心间,不肯离去。远方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捧一捧落叶,狠狠地撒向天空,然后,就着落叶,哼着歌儿,跳支新疆舞,风儿将带去我对你们的问候和思念。

  秋天来了,果实成熟了,微风轻抚,果香弥漫整个山村,秋天的朝阳竟带着浓浓的温暖。

  徜徉在金黄的稻田里,咬着一个黄澄澄的大梨子,望着远处那方不曾打理的庄家,原来,春种一粒粟,还要农民伯伯细心的耕耘,才能秋收万颗子。可见稻花香里说丰年,可喜却不易啊。

  *处的人家,牛羊哞咩、鸡咯狗汪;上空,南飞的大雁,一会排成个“一”字,一会排成个“人”字;远方,割稻机“嗡嗡”的叫个不停;小道上,叽叽喳喳的孩子追来逐去。秋天竟是这般的热闹。这么让人眷恋……

  走在那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的秋天里,那秋天的太阳红通通的,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红着脸,娇里娇气的,可爱极了!走在秋雨绵绵,玉露生寒的秋天里,这秋天的空气像糖那么甜,像绽放的花儿一样那么好!这秋天的太阳、空气是多么好。

  秋天金风送爽,风儿也是顽皮的,顽皮得像一个小男孩一样,一会儿在那田野里打滚,把那些农民伯伯高兴一番,这个顽皮的秋风又在小路上奔跑着,给人们带来凉爽。那顽皮的秋风又抓一把桂子的香气把整条小路丹桂香,把那炎热酷暑的夏天轻轻涂掉。

  走进秋天,到处是一片金黄,阵阵清凉的秋风中弥漫着一股野菊花的香气,耳边早已听不见蝉儿们的歌声,到处充满人们喜获丰收后的欢声笑语。极目望去,路边的稻田已是一片金黄,成熟的稻穗把头深深地低了下来,路边是一排排向日葵,硕大的花盘把杆儿压得弯弯的,好像在等人来采摘这香甜甜的果实,成群的肥壮的牛羊也似乎沉浸在这丰收的喜悦中。

  在果园里,那苹果叫着冷了,要穿太阳似的红色棉袄。那爽口的葡萄喊着冷了,要穿它那又黑暗又恐怖的暗紫袍。

  在菜园里,那成熟的玉米举着它的果实——红樱乐了,忘掉了炎酷暑的夏天的烦恼。那红红的高粱在田里顽皮地笑呢,一曲酒歌在那高粱心里酿造。

  那顽皮的秋风如同那柔韧的梳子,把那春种秋收的田野梳得井井有条。秋天的阳光如同发亮的汗珠,蓬蓬勃勃在金灿灿的田野上闪耀。

  走在秋水长天、草木凋零的秋天里,我们头上有明丽、温和的阳光,让人感到很舒适。在这秋天里捡一片黄叶来悄悄地珍藏,这秋天永远会向我们微笑。

  秋天来了,秋天来了!天气凉了,树叶黄了,果子都熟了。我穿上马夹,径直朝着那一片深沉的黄绿色走去。

  “呼——呼——”,一阵阵凉凉的秋风一下又一下地拂过你的脸,它在唱着歌呢!听,“呼——呼——咻——咻——呼——咻……”这一阵阵风声和树叶落下的“沙沙”声,在空中交织成一曲美妙的秋之歌。停下匆忙的脚步,仰望天空,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然后睁开眼——啊,天空是如此的蔚蓝,空气是如此的纯净,给人一种从未有过的凉爽和惬意。

  快,快,快走!奔进秋天的树木,又一阵风吹来,好凉呀,应该多穿点的。你停下脚步,放眼望去,别有一番景色:一片片金黄的树叶从树上晃晃悠悠地飘落下来,像一只只蝴蝶在翩翩起舞,仿佛你正置身于一片蝴蝶的海洋中。

  忽然,一点一点的鲜红色出现在你眼前,不要迟钝,不要犹豫。快!快!跑上前去。果真是草莓!野生的草莓呢!上面结满了果子。它们没有我们*时吃的草莓那么大,也没有草莓那一粒粒小“疙瘩”,但是它更鲜红,更美味,也更富营养。摘下一颗放进嘴里,一咬,你品尝到的不光是它的美味,还有秋天的美妙和大自然的气息。一旁,树墩上一朵朵白色的“小雨伞”呆呆地坐立着。哦,是蘑菇呀!“呦”,什么东西砸到我的头了?!原来一个柿子从树上落了下来……

  咦?是谁偷偷采走了蘑菇?是谁把柿子震落下来?那毛茸茸的尾巴又是谁的?定睛一看,竟是一只小松鼠,它正在收集食物准备过冬呢!

  小蚂蚁、松鼠、蜜蜂……动物们都在忙碌着储藏过冬的食物,看来我也要“屯粮”了。

  迎着秋风,哼着秋之歌,我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树林。

  秋天一阵凉风掠过我们的衣裳,我们正随着秋风的寒意背着重重的书包,正想把时光的每一分钟倒流,但时钟的每一秒都与我们擦肩而过,就像火柴与火柴盒边出现摩擦,瞬间“嚓…”的一声,那一秒火柴就点燃了。

  秋天,使我们在教室内感到凉爽,穿着一件校服长外套,坐在课室里感受秋风的欢乐。听着趣味的课程感受秋天的细节,站在走廊说笑,感受秋天的乐趣,排着整齐的方阵,站在操场上体育课;感受秋天的韵味,看着一竖一排的班级,站在**下做着庄严的升旗步骤;当初懵懂的我们,一听起这严肃的**,举起我们的右手,跟唱着**,看着**扬扬升起,迎接着这一个星期的到来,如今;我们听着初一的师弟师妹们唱,看着**扬扬升起,迎接着一周中新的一天。

  今年,感受着在学校最后一个秋天,与同学们在路上分享秋天的日子。但我们课程重大,抽取欢乐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我们只能在学*交流中体会欢乐的趣味!

  8班加油,成功的终点永远在学期的最后一天实现!

  炽热炎炎的夏天已过去,迎来的是凉风**的秋天。

  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秋天是一个喜悦的季节,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你瞧,田野里都是一片金黄,稻谷绽开了笑脸,静静的接受你温柔的抚摸,快乐的随风上下起伏,好像翻滚着千层波浪,美极了!高粱涨红了脸颊,玉米展开了笑脸。农民伯伯开心的说;太好了,丰收了!

  秋天,你带来了迷人的秋色,带来了丰收的硕果,带来了美丽的一切,我爱你的美丽,爱你的气质,更爱你默默奉献的精神!

  迷恋你的一切,爱你的一切,我的秋风。

  夏的脚步,在树叶金黄色世界中结束了,在蛐蛐的呼唤声中,秋天漫着轻盈的步伐向我们走来,捧着金色的果实,向人间招手。

  走在大街上,早已没有了昔日那滚烫的热浪和令人望而生畏的烈日,有的,只是那迎面吹来的凉爽的秋风风中和着满满的稻香,初秋,好清爽!

  带着愉悦的好心情,和着清爽的秋风,我踏上了回老家的旅途。

  刚下车,就看见了铺满落叶的乡间小道,不,应该是“黄金之路”。路面上铺满的落叶,如果仔细感受它会有4-5厘米的厚度,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从小路此端到彼端,已经看不到泥土的颜色,仿佛是秋姑娘知道我要来而特地铺设的“金色地毯”,秋姑娘,好热情!

  路过一片枫林,昔日那绿得发亮的树叶,已经是,哦,一个红的发火的世界,美丽的秋姑娘,你是在说你热情似火吗?

  正当我无尽感慨之时,迎面吹来了一阵凉爽的风,几片火红的枫叶,随风飘曳而下,如同天女散花般的壮观,和着风,小草也翩翩起舞,枫树一起拍手“刷,刷”,声音优美极了,阳光从枫叶的间隙中侵泻而下,在大地上映出了斑斑点点的红光,而这一切,都使原本神秘优美的枫林,*添了一丝浪漫。好一个诗情画意的秋天!

  回到家时,已经临*正午,但是勤劳的人们,大多还在稻田里忙碌。我放下书包,漫步在田间的土埂上,两边,都是金黄的稻谷,我蹲下身去,仔细地观察着:这金色的谷粒,每一粒都晶莹饱满,稻穗都齐齐的低着头。我想,这就是秋姑娘对勤劳人们的馈赠吧!再看看人们,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幸福的微笑,流露出对丰收的喜悦,洋溢出对收获的满足。

  秋天,是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季节,让我们走进秋天的怀抱,去感受丰收的喜悦吧!

  摧残梧桐叶,萧飒沙棠枝。无时独不见,流泪空自知。荆溪白石出,天寒红叶稀。凄兮,凄兮。

  秋,自古惹人闲愁。那些催伤梧桐,萧条雨幕。还是遍目残花,伤心离别。都是在秋天而产生的,明月稀稀,且让人心碎。我便不喜欢秋。那些惆怅的感叹,还是伤心的落泪,都是万分令人恐惧的。秋日伤心,每次一到秋,莫名的,心中留下万分忧愁。假如没有秋那该多好。

  可是一次偶然的邂垢却让我有了新的想法。那是一次极为*静的下午,安宁到落花零到水上,清风吹散芦絮的声音都听的格外清晰。我踱步在羊肠小道上,落日的余晖洒遍每一个角落。静静沉思的我越走越远,殊不知,抬头的一霎那,便震撼了我。仿佛漫天的金色花瓣蒙住了我的双眼,淡淡的香味笼罩着我的身躯。大片的是成熟的麦子还有玉米。*时不屑一顾的食物,如今在眼前,是何等美景。更是在落日照耀下显现出诱人的姿彩。啊,放开奔跑吧,心中是何等的轻松。这是秋吗?是的。

  再次来时,又换了一个景,漫天的落叶纷飞,似乎是在感叹,虽败尤会荣,不过一时伤心罢了。农田农民农物农忙。也许这个季节不是衰败而是忍耐。等这冬天过去,又会迎来迎春花开。秋,就是智者才可体会的吧。

  捡起一片梧桐,那被多少人感叹的凄凉,如今仿佛也在身旁,可是却需要忍耐。双手一捏,那还没完全风干的叶子便已随风而散。

  我们已经身临秋天了,只有挨过那残忍的冬天才能迎来真正的春天。

  时间上的秋天,以一个季节的形式出现,然而,我的心里,秋,却是最解人的知己,故人说,秋住心间,愁便愈加深沉。而于我,秋却是最让人*静的。她不似春,满园的花,各色的花,满世界的绿,它一来,万物便热闹了。也不似夏,绿得浓烈,使人窒息。寂静的冬,给人以更多萧索的感觉。只有秋,是宁静,是淡雅的。只要一抬头,便有惊喜,这样的天地,藏的住东西,不管你能否发现。她是含蓄的,也需要有懂的人,心中有太多杂念,有太重包袱,放不下,一路飞奔的人,鲜有体会。当然,也会有人从中得到乐趣,抚*烦躁,自以为懂秋的人,如我。

  喜欢秋,喜欢得无声;喜欢秋,喜欢得寂静;喜欢秋,喜欢得淡然;喜欢秋,喜欢得欢喜。

  喜欢秋的什么呢,只是觉得,那似红,似火的树,一树一树的'静的那么好看,每天奔去食堂的路上,偶一*惯性抬头,她们的样子似乎又变了变。只是觉得那追着风,满世界跑的落叶那么的美,她们跌跌撞撞地在车窗上飘过,划过发间,又去了远方,没有牵挂。只觉得好像有一股淡香萦绕鼻尖,久久难忘。哦,是菊,淡黄的色,绿的叶,灰的茎,黑的土,水里清莹的倒影,如隐士,不俗,不高雅,却足够*易*人。好像那倒在地里的大白菜,也挺诱人的,秋的果实,带着收获的颜色,飘着咸菜的味道。

  一路走过,亦寂静,亦欢笑,亦激昂。在秋的诗行里,张扬着青春的个性,在秋的天地里,也愿如一个孩童,痴傻单纯。

  突然,我眼前一亮,山茶花,内心欣喜着默然走*,白色的花,黄色的蕊,秋色的天地,冬色的山林,却藏着春色的花朵,开得那么美,那么寂静,那么傲然,却留了我一心的感动与欢乐。

  秋住心间,无愁,无恼。有的只是宁静,只是洒脱,是释然,是无尽的惊喜。

  发现秋,我不错乱季节。

  走*秋,我不惊醒时光。

  古人云:“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是的,也许你还沉醉在夏的蝉声里,或许你不经意,但秋已悄悄地走*了你,你也已经走进了秋。

  走*秋天,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童话的世界。

  天,是那么蓝,那么清亮,那么空灵,蓝汪汪的像块水晶。可它也并不纯净,总有那么一朵白云,一朵状如游丝的白云飘荡在空中,那么悠闲,那么舒适,那么令人神往。

  天空下的群山呢?你怎么那么急?一个个赶趟似的披上金花外套。新郎还远在赶来的路上呢!别那么早穿上婚纱,把小山弄脏了。

  看着群山的外衣,我真是既羡慕又嫉妒,可是它太大了,那就好好看看吧!瞧,那松柏们依然身披绿色军装,守卫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还有外套上的红花,是些梧桐与枫树。一片片叶子换上金黄或大红的舞衣,在风伯伯的鼓励下离开母亲的怀抱,旋转、跳跃、婆娑起舞。犹如美丽的蝴蝶般自在,洒脱。最后落叶归根,为养育自己的大树盖上暖被,让她不再受寒冷的侵袭。秋霜婆婆还为万物盖上薄纱,让金秋更加美丽动人。好一个“霜叶红于二月花”。

  远处,忽然传来了鸟儿们的演奏,那般随和,那般柔美。偶尔,还有一两声虫鸣,夕阳西下,蓦然回首,牧童的笛声似乎又在枝头萦绕开来。声声回响耳边,声声流入心田,我仿佛又听到贝多芬在弹奏那曲美妙的《秋日呓语》。此时此刻,我的灵魂融入了自然……

  轻轻趟过那条满流着童年笑声的溪,踩着枯黄的小草,轻轻,悄悄地来到田间。这里一股泥土的芬芳扑面而来,细闻,其中还混杂着谷穗的清甜。远处几位农民伯伯正在劳作。弯下腰,慢慢地捧起一簇金色的希望,这希望沉甸甸的。照开了农民那古藤般的脸,展开了一幅百年画卷。

  秋天是一位舞蹈家,她婆娑起舞。

  秋天是一位酿酒师,他酿造着希望。

  秋天是一位画家,他描绘着天下最美的画卷。

  秋枫修女带着一把金钥匙来到这个世界,这把金钥匙轻轻地打开了秋天的门。

  我拉开窗帘,看到天空中有一群大鸟。它们排列成“一”字形和“人”字形。我好奇地问姐姐:“姐姐,那些大鸟在干什么?”姐姐说:“那是一只大雁。秋天到了,它们会飞到南方过冬。”“哦,我明白了。”


写人高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6)

——高一写人作文:我的花季(700字)实用5份

  花季时光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既充满纯真、快乐、幻想,也有着失败、苦恼。但我们依旧在花季中成长,在花季的雨露中拼搏向上。

  ——题记

  斗转星移,时光机辗压着让人留恋的童真,慢慢步入了花季的大门,开始了人生中唯一一次的花季之旅。当我们发现,今天已不再是昨天,我们再不能在小水沟里做“蛋糕”,在屋顶上办家家时,我们已经是青春少年了。当我们拿起画笔准备描述花季的图片时,我们发现自己已是真真切切地长大了。

  记得六年级时的勤工俭学,是我花季中最难以忘记的时光。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远足,去那么远的地方——67团劳动摘棉花。一下车,田间的泥土味混和着露水的新鲜味直扑鼻来,我们的心情也充满了难以抑制的兴奋。终于摆脱了无聊的课本,终于听不到妈妈的啰嗦了!放眼田向望去,绿枝丛间白花花的棉花一望无垠。

  “这次可真是集体生活啊!”一个同学激动地说。我们看着大通铺,彼此都满意地笑了。

  接着,第一件恐怖的事降临了。夜晚,有不少虫子会从屋顶滑翔而落,细细长长的叫不出名字,看得我毛骨悚然。更可怕的是老鼠,看着它扭动着灰色的柔软身体,在我们的床铺间悠闲地散步,旁若无人。像我们这样倍加宠爱的“小公主们”哪见过这种场面。被吓得上窜下跳,尖叫声不断。心里很后悔来这儿,但想想不可以放弃,最终还是带着些天大的不快,无可奈何地呆了下来。

  第二件让人后悔的事随之又来了。白天,不知怜香惜玉的棉花枝条把双手也划得伤痕累累。晚上,远离妈妈的我躲在被窝里偷着抹眼泪,思念的愁绪如蚂蚁咬噬我孤独的心灵。突然很后悔来到这来儿,很担心妈妈一个人在家是否孤独、是否疲劳。想着想着,不争气的我又哽咽起来。渐渐地在抽泣中、在泪水中沉沉睡去。早上醒来发现枕头已被泪水打湿了一半。

  在这段时光中,也有美好的回忆。我们女孩肩并肩,坐在门口的土堆上看星星;在床上玩扑克;徜徉在林间小道。笑声传出了屋外,传入了星空,填充在每一个星星里,闪着很亮很亮的光。经历了这些事后,我终于发现自己长大了。

  步入花季的我们长大了不少,在成长的过程中酸、甜、苦、辣样样俱全。我们的花季如梦、如诗、如歌、如画,就让我们在花季的这张白纸上挥笔撒下一朵最美丽的花吧!

  青春是人生旅途中最美的风景,青春是生命乐章中最悠扬的音符,青春是追求理想披荆斩棘的勇气,青春是目标如一永不言败的信念,青春是热情洋溢激情四射的力量。

  ——题记

  我披着月的纱衣,飘散一袭长发,宛若月的精灵,游走在青春的河岸,在梦的世界中寻寻觅觅。

  绚烂的花季

  一片晶莹的雪花,遥若天际浮云的来仙,犹如素衣飘飘的精灵,穿梭于高耸的楼从,掠过匆忙行走的人群。飘过喧嚣的都市,寂静无声地细数着自己的青春。

  是青春给我们一路走来的勇气,信念和力量,我的花季就要无悔地绽放下去,没有犹豫,没有迟疑,就是要坚持。命运只不过会吓倒胆怯懦弱的人群。而他们战胜不了的其实是自己,而对于敢于指天画地的勇者。命运在他们面前也会退缩。

  行者无疆,因为路在脚下。

  勇者无畏,因为梦在心中。

  未来的路,我会将属于我的绚烂花季无悔地绽放下去

  邂逅雨季

  四季轮回,心里滤不去的是烦恼和忧愁,脚下略不去的是艰辛和伤痛,寒天冷日,我要用什么来温暖在雨季中凝望的自己?

  雨季轻轻地邂逅了,然而初夏是令人矛盾的,它不管我是否喜欢都会准时到来,十五岁的女孩继续着她的生活:上课,下课,放学。但是,她慢慢地有着倔强,有点骄傲,因为她有点长大了。

  她开始知道,不管生活是怎样的,属于自己的生活,你就是惟一的主角。

  这个夏天,雨季来临,人群之中,我还是我,但我却又不再是我,这个夏天,依旧会酷热,我却仿佛感到有冰凉的清泉在我身体里流淌。

  雨季的邂逅,我开始如何珍惜自己的花季,时间一去不回返。不能在彷徨中枉度青春,雨季轻声对我说,要勇敢地走向下一个黎明。

  后记:流水中的落花,载着过往的风霜雨雪,带着曾经的兴衰成败,一路唱着青春的歌,无悔地前行着。

  我是一辆劳斯莱斯轿车,我属于SilverSeraph系列的,我的身价是398万元。我出生后就被商家们摆在展厅里。每天有许多人在这里进出,几乎每个人走过时,都会驻足瞧瞧我,有的还会伸手摸摸我。我仔细地端详着每一个人,想找一位适合的主人。我在那吵闹的展厅里呆了快一个月了,有一天,一位身穿花连衣裙,脚蹬高跟鞋的美女向我走来了,并成了我的主人。我想:她那么漂亮,肯定很有涵养。应该会好好爱护我的。

  第二天,我就跟着主人回家了。主人把我停在一家时装店门口,进去买衣服了。我睁大了眼睛向四周瞧,看到一辆吊车停在我后面,车里走出一个警察。他看见我,摇摇头自言自语:“怎么又是一个乱停车的呀!还是辆名车呢。”警察决定把我拖走,我很伤心,真希望主人赶快来呀!可是,最终还是不见主人。

  我被吊车拖去和一些烂车呆在一起。那儿的滋味真不好受,我时时刻刻盼着主人。傍晚,主人终于来救我了。办完各种违规罚款手续后,主人开着我急急忙忙上路,她今天在五星级宾馆有个重要的应酬,之后要签一份巨额订单,主人开着我飞快地行驶,在一个十字路口,人来人往,闪着红灯,只要再等九秒钟就是绿灯了。主人硬是开着我闯红灯,忽听一声惨叫,我一看:天啊!我……居然撞倒了一个女孩!

  女孩剪着一头短发,身穿一条洁白的连衣裙。她倒在我的车轮下,一动不动,鲜血沾染了我的身躯,染红了她的白裙。主人吓坏了,连忙跑下车,摸了摸女孩的鼻子,已经没有一点气息。

  我恨死主人了!后来,交警来了,女孩的父母也来了。我永远望不了那悲惨的一幕:女孩的母亲当场晕倒,父亲捶头顿足。从他断断续续的述说中,我们明白:那女孩只有十六岁,刚刚考上重点大学……

  那个女孩被我害死了,她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她的前途那么光明,可这一切都被我的车轮给碾碎了。我恨死了我自己,我为什么不停住脚步,再等几秒不就是绿灯了吗?过了几天,***把主人抓走了,因为她违反交通法,害死了一条无辜的生命。除了高额赔款外,还要追究受刑事责任。

  主人被关起来了,我也被关进了暗无天日的车库。可我不为自己难过,在寂寞的日子里,我天天都在祈祷,祝天下所有的人都幸福*安!

  你们用心,撑起我一方蔚蓝的天空;你们用心,陪我走过了风风雨雨;你们用心,把我的世界装点成花的季节……我的花季,有你们,不孤独!

  激将法中的鼓励

  我捧着语文试卷沾沾自喜,“又耀武扬威了,是不是?”兴走过来,瞥了一眼我试卷上的名次-——第一,放出了这样的几句话:“不就是一次第一吗?骄傲什么,别忘了你偏科很严重!要三科*衡才行!”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了深谷,兴点到了我的痛处。泪水如底格里斯河般蔓延。“喏,一帮一的数学题,别愚蠢得像只猪!”兴扔给我一个本子,递来纸巾。我看着他的眼睛,他似乎在告诉我;考试不相信眼泪!加油吧!沐浴在这样独特的友情中,我很幸运。

  无言的安慰

  “299分!”这是我的试卷吗?三科啊?怎么考重点中学?落叶在空中随着风儿起舞,像是在嘲笑我的无能。我呆呆地望着窗外,湿软而冰凉的液体在脸颊上划过。有人拍我的肩膀——是茵!她来干什么,是来炫耀她全级第一吗?她的眼中满溢着关怀,指指天边的夕阳——只留下一抹残红,消逝在一天的时光里,又让我听了听那首广播里的歌——明天会更好!她握住我的手,点了点头。意思是让我不要放弃。不是世界末日,要重新扬起自信的风帆,坚信明天会更好!这种无言的安慰,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人生与长跑的阐述

  第一次跑800米的我对身边的莹说:“水,给我水!”“跑完再说”!这是她不*人情的四个字。我的心充满了怨恨。事后,我发出了**,她却向快要虚脱的我说:“人生就如长跑,别人的帮助只是一时的,未来的路还要自己去闯!要克服依赖,坚持不懈!”原来,莹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只是想告诉我人生与长跑的观点,先苦后甜的道理。这种教育方式,我会一辈子铭记在心!

  这是我的花季,有朋友的花季,我们曾肆无忌惮地在校园中张扬着青春的个性,仿佛一草一木、一鸟一石都为我们祝福。即使现在,我们并不在一起,但是我们会坚信:阳光会走,花儿会变,我们的友情不会变!

  当一颗星星懂得了泪和笑,它就会变成了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当一颗流星承载着友谊,它就会化作亘古不变的恒星!我很幸运,因为我拥有这样一颗永恒的恒星!

  没有画笔,也能勾勒出华美的线条;没有五线谱,也能点缀出跳动的音符;没有方向,也能大步向前;没有光影,也能毫无畏惧。

  ——题记

  花季,一个人生的转折点,另一个时光的到临。我们憧憬着,迈入了这个时光的大门,却突然发觉一切来得太过仓促,仓促地竟使我们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是好。

  是啊,我们这些懵懂的孩子,无知的孩子,如同一朵朵莲花一般,本应享受童年日光的沐浴,百分百的呵护,可现在眼前的一切,却是那般让人出乎意料,无休止的猜疑,无休止的争吵,无休止的压力,一点一点侵蚀着我们,磨灭着我们,只好无奈去接受,去面对,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也没有什么好诉说的,只有等待着它来改变我们,去磨*我们的棱角,使我们从纯真变的圆滑罢了。

  有些不情愿了,也有些不乐意了,可又能怎样?这个花季,这个花样年华,有太多太多的事情,我们需要去经历、面对。逆反期的到来本来就是一切的预警信号罢了,接着便是接连不断的.轰炸——考试,一次又一次挫伤自己,直到不再锋芒毕露,不再因一次考试满分而骄傲自豪。最后便是中考,人生的第一道题,再给予沉痛一击。呵,多么精心的布局啊,多么完美的收关啊!

  一段花季,一段时光,一段经历,一点成熟与长大。花季,带给的不仅仅只是洋溢着青春的色彩,还夹杂着其缤纷色彩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汗水与努力。毕竟,花季是青春,是火热的年华,是燃烧的岁月,是需要创造的、拼搏的,是需要一种年轻的精神,而这种精神、收获也恰恰来源于奋斗。

  青春的脚步不曾停息,而这花季也只是转瞬即逝。没有什么不曾过去,也没有什么不曾会被铭记。人生这趟旅程,时间不会憩息,不会等待,而我们只能去珍惜罢了,珍惜这手中的时光,守护住这转瞬即逝的日日夜夜。再苦,再痛,都无关痛痒,待晓花残月之时,才会渐渐懂得酸甜苦辣的内涵,才会无畏的向前,勇敢的在人生道路上踏着大步。

  没有后悔之意,也没有怀恨之心,有的只是疯狂过后的寂静。一个人,默默在花季为之努力,等待风雨过后的彩虹,等待一切邂逅的华美。回味,深思,成为一种怀念。

  我的花季,我的花样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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