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

首页 / 工作方案 / | 2023-03-21 00:00:00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20xx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任务,并取得了好的成绩,为更好地做好明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映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相关股室,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2、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原则。加强火灾的预防和监测,发现火情迅速组织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降低火灾损失。

  3、坚持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建立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和预备队,加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4、坚决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森林防火期

  我区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其中春节、清明为森林防火严防期。

  出现干燥、高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确定森林防火**期和**区,发布**令。在**期内,**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处理程序

  1、在防火期内,各专职护林员必须坚持每天上山巡逻,若发现火情要马上向社区报告,社区立即向区森林防火办报告。

  2、有关社区在发生森林火灾30分钟之内,立即组织应急分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区森林防火办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火灾扑救突击队,在一个小时之内赶赴现场扑救。

  3、在组织扑火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应随时向区森林防火办报告火情情况。各社区在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彻底消灭隐患,严防死灰复燃。

  4、当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有关社区负责人,立即组织前往灭火现场,并要起先锋突击作用。原则上本社区发生火灾时,由本社区扑火应急队伍前往扑火第一线扑救,当火情较为严重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邻*社区扑火应急分队前往支授。

  5、火情危急时,如发生百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向县**报告,请求**部队增援,并由社区干部做好接应和带路工作。

  6、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森防办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向区森林防指挥部汇报,并为森林**排供破案的线索。

  四、扑救方法

  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扑救方法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间接灭火或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灭火方式。直接灭法适用于弱度、中度的地表火,它的方法是用扑火扫沿火线直接打灭火,或用铁锹、铁铲覆土灭火。间接灭火适用于猛烈的地表火和树冠火,它的方法是在人力难以扑救、又来不及开辟防火道的情况下,可在火头前方200米以外点火,这时由于逆风作用使新火迎着火头烧去,两火头相遇时由于缺少氧气达到自行熄灭的一种以上灭火法(此种方法一般尽可能少用)

  接到火警报告后,要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现场,争分夺秒地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扑灭森林火灾需经三个阶段,从投入战斗开始到火场外火线熄灭为扑灭的第一阶段,即围歼火线阶段;外线火线熄灭到火场内明暗火全部扑灭为扑救战斗的第二阶段,即熄火清理阶段。第二阶段是第一阶段成果的巩固,若火场处理不好,还会造成灭灰复燃,导致前功尽弃。因此,这一阶段工作不能忽视;第三阶段为看守巡逻阶段,火熄灭后,还要留下足够人力看守1-2天,经过一次大风的考验证明无复燃可能后,方才停止巡查,火场巡查以火场内“无烟、无气、无味”为余火彻底熄灭的标志。灭火的三个阶段中每一环节都是不可缺少的,决不能重打轻清,或打完就走。

  五、预防措施

  (一)坚持常抓不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社区和各股室要形成共识,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山头、每个人员,做到片片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上下齐抓共管、全民防火的工作格局。

  (二)严密监测火情,防患于未然。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预防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任务。对重点林区要进行严密监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重点火险地段要增加巡逻力量,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按制定报告程序汇报。

  (三)严格管理火源,消除各项隐患。加强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必须严字当头,采取断然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理,管住火灾源头。在防火期内,要严格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要严格执行各项火源管理制度。野外用火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有组织地进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进行反复检查。在“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冬至前后是我区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各社区要分片落实防火责任,所有责任人、护林员要上山分片看守、禁炮、灭烟。在山头、路口、墓地,加强巡查,严防死守,要通过查找火灾隐患,消除火灾苗头,有效地防止春季森林火灾。

  (四)广泛动员,开展群防群治。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这是森林防火工作多年的经验。要坚持依法治火,深入宣传实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当前防火紧要期,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宣传牌,利用标语、电影、广播、报纸、宣传车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防火气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突出森林资源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以落实“五禁”决定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乱伐滥采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乱伐滥采,切实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生态屏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提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协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协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三)完善各项林政管理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要全面落实“五禁”巡查网格化制度,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驻村领导为所包村(居)第一责任人,村(居)支部**和村(居)委会主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党委、**-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内容,形成**主导、村(居)组参与、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切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处理。对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重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详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包村(居)领导要靠前指挥部署,村(居)党支部**和村(居)主任要亲自落实,村(居)组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格化责任管理,一旦发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灾而不及时上报,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巡护查处。各村(居)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内,在林区内要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镇上利用宣传车定期与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宣传检查,向广大村(居)民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防灭火的相关知识,形**人爱护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镇、村(居)干部,依规进行问责;对出现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破坏森林资源的,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蔚县规划林业用地面积为248万亩,其中有林地151.49万亩(其中经济林6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34.58万亩,疏林地3.5万亩,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万亩,苗圃地0.58万亩,宜林地91万亩,截至2017年底,森林覆盖率39.2%。境内有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王喜洞林场、飞狐峪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县域重点防火乡镇主要包括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等,主要林场有桃花镇朱家湾林场,吉家庄镇松山林场、石夭水林场,陈家洼乡坑木林场,阳眷镇郑家窑林场、南堡林场等,是河北省林业重点县、Ⅰ级火险县,是首都的“防火墙”和“护城河”。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多有大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概率较大。

  1.2编制目的

  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反应迅速、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依法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乡镇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3.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乡(镇)人民**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人民**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科技水*和指挥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蔚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国家、河北省、张家口市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6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和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1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组织、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2转移疏散人员

  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在森林草原火灾期间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保护重要林区

  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安全。

  2.5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6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工作,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略)

  县森防指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县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森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俊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瑞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合同志和王业伟同志兼任。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可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有关工作。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3.1.1综合协调组。由县**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传达县委、县**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1.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武装部、**蔚县中队、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1.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类传染病。

  3.1.4火情监测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事宜;负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3.1.5通信保障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用;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

  3.1.6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武装部、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等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3.1.7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3.1.8灾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3.1.9火案侦破组。由县***牵头,县森林***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3.1.10群众安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3.1.11社会治安组。由县***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装部、**蔚县中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1.12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乡(镇)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2职责分工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主要职责分别为:

  3.2.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我县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2.2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完善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协调组织全县自媒体网络正面宣传,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和生态治理。

  3.2.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拟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政策措施,起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监督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协助县委、县**组织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负责落实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人;负责与相邻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联防联控;组织编制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督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手册,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协调全县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航空扑救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和扑救指令下达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上报县委、县**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议;负责县级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公文运转;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火灾扑救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地区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信息;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要点,指导开展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配合相关联合检查;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火险形势会商,制定长、中、短期火险形势预测预报;根据全县火险形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做好热点核查反馈;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电话等系统*台建设管理;组织编制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负责行业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指导建议涉灾乡镇做好火灾事发地周边群众转移工作;配合县森防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讲话、汇报等材料的筹备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5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王喜洞林场)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和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负责火情的早期扑救工作。

  3.2.6县***: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

  3.2.7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和处理机制,监管和打击露天烧秸秆、烧垃圾、燎地边行为;依法依规处罚露天焚烧行为,并实施责任追究。

  3.2.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设备县级财政资金;做好扑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所监管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9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保障,保持灾区价格水*基本稳定;负责督促行业内风机机座区域(含升压站、主控室)、太阳能发电场区、生物质发电厂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10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组织师生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组织转移和安置师生;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协助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2.1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民爆行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组织落实县级药品储备的紧急调用;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公司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2.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牧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督促相关景区(点)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督导相关景区(点)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修复被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指导旅游景区(点)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3.2.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

  3.2.15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灭火公益宣传;负责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安全提示;协调做好火灾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3.2.16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火灾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3.2.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参与应急救援,救治灾区伤病员;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3.2.18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3.2.19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地的防火工作。

  3.2.20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保障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用水。

  3.2.21县商务局: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2县供销联社: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用盐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3县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4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外市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5**蔚县中队:组织**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6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全县林区范围电力线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负责林区电力线路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3.2.2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负责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建设和防火期间设备维修调试保障工作;负责建立林区监控范内着火点与护林员手机终端之间自动通知机制;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2.28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负责维护抢修灾区内损毁的通信设施及恢复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以铁路沿线两侧排水沟或边坡作为防火隔离带,组织人员巡护、清除森林火灾易发地段周边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负责做好全县铁路沿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3.3扑救指挥

  早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特殊情况,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属地乡镇应当成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扑救前线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和指挥。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层级。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跨县(区)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市森防指调度,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4专家组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火任务需要成立专家组,对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

  4.应急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辅,军队支援力量为补充。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乡(镇)和全县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跨县(区)调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人民**或县森防指提出申请,市森防指统筹协调。

  调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队执行扑火任务,由县**、县武装部组织协调,下达增援命令。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红色预警信号代表极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五级;橙色预警信号代表高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四级;黄色预警信号代表较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三级;蓝色预警信号代表中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二级。一级森林草原火险(低度危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黄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橙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红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5.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林草及气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或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必要时,县森防指向各乡(镇)和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1.3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县森防指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具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黄色预警响应:在保持蓝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橙色预警响应:在保持黄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领导包括成员单位领导要到各自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红色预警响应:在保持橙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人民**或县森防指发布通告,在林区草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防火人员开展巡山检查,并及时进行封山,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5.1.4预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报。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5.2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规定,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5.2.1发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灾,有关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县森防办:

  ①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傍晚前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绿化廊道、集中连片工程区、草地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火场距乡(镇)界5公里以内,火场距县界10公里以内,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在国家、省、市党代会、人大、**会议、节日期间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需要县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2县森防办应当向县**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3县森防指应当向市森防办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受灾森林面积1公顷、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当日未灭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⑨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6.应急响应

  6.1县级层面前指设置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火场态势变化快,情况复杂,且火场一般地处偏远,扑火过程需要属地**有关领导靠前指挥,成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对重点火险区或威胁重要目标的火灾应立即设立扑火前指;火场较多或火场范围较大,可设立一个扑火总指挥部和若干战区分前指;对发展蔓延威胁不大、短时间能扑灭的火灾可由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前指地点应在距火场较*、交通方便、通讯畅通、有生活依托之地。扑火前指规格依据火情而定。

  6.1.1前指的设立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所在地县级人民**应当按照本地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成立由县级人民**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扑救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扑火前指应尽量设在靠*火场、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办公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应佩戴专门的袖标或胸签。

  当同一地区发生多起火灾,或者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可设立一个扑火总前指,并设立相应的分前指。

  6.1.2扑火前指的组成及职责任务

  扑火前指是火灾扑救的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6.1.2.1扑火前指的组成

  扑火前指一般由县**领导,有关乡(镇)、部门和参战部队负责同志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县**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军地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县森防办主任。

  新闻发言人:主管新闻宣传的党政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视情下设扑救指挥组、综合材料组、力量调配组、火情侦察组、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气象服务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查组、医疗救护组。

  6.1.2.2扑火前指的职责任务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免职,后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扑救指挥组: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公路、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侦察,分析火场态势,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气象服务组: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医疗救护组:组织调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伤病员医疗救援和相关区域卫生防疫等工作;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医疗点或组派巡回医疗队,为火场扑救人员和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6.1.3扑火前指的机制运行

  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决策指挥机构,负责调度现场扑火力量、资源和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扑火前指组**员由参战各方主要或主管领导参加,在前指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一作战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为确保前指发出的作战命令得到坚决贯彻执行,避免各自为战,规定以下9项工作制度:

  6.1.3.1例会制度。扑火前指适时召开例行会议,汇总信息、通报情况、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动计划。

  6.1.3.2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观测、地面巡视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场情况,由总调度长适时组织参战力量和有关专家对火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提出工作建议。

  6.1.3.3通讯制度。各分前指和参战力量应保持通讯设备完好,随时与扑火前指保持通讯联系,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未经扑火前指批准,不得关闭通讯设备或随意占用通信频道。

  6.1.3.4火情报告制度。扑火前指应定时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及火场态势。

  6.1.3.5宣传报道制度。新闻报道应以火场新闻发言人提供的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等官方权威信息为依据,稿件须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扑火前指审查。

  6.1.3.6后勤保障制度。原则上,所有参加扑火的队伍应自备3天的给养和油料;3天后的给养,由扑火前指统一协调供给;当地乡(镇)要保障扑火前指的给养、宿营和办公条件,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6.1.3.7安全保障制度。扑火前指要充分考虑扑火人员和受威胁居民地安全,战前动员时要明确安全防范事项和避险措施。

  6.1.3.8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参加扑火单位任务,责任落实到带队领导;由于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不服从命令等造成贻误战机、火场失控、复燃跑火、人员伤亡的,追究带队领导责任。

  6.1.3.9火场验收制度。明火扑灭后,扑火队伍和清理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人员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原则上看守24小时;负责看守火场的单位要向扑火前指提出验收申请,由扑火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的标准;确保不死灰复燃,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6.2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6.2.1Ⅳ级应急响应。

  6.2.1.1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属地乡(镇)**立即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灾发展,掌握火灾动态,报县森防办主任。经属地乡(镇)**全力扑救,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胁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情,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加**星林火监测,掌握并及时报告火场发展趋势,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做好火灾进一步蔓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2.1.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6.2.2Ⅲ级应急响应。

  6.2.2.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邻县(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重点乡镇(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2.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2.2.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县森防指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组织实施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星火情监测,及时收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救;视情请示扑火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办主任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乡(镇)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增援工作;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预警。

  6.2.2.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6.2.3Ⅱ级应急响应。

  6.2.3.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的森林火灾;

  ⑤邻县(区)交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3.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6.2.3.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视情请示县森防指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相邻乡(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进行支援;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请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请求市森防指飞机增援灭火。

  6.2.3.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6.2.4I级应急响应。

  6.2.4.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严重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烧入邻县(区)且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4.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6.2.4.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防指总指挥率领常务副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县**扑救前线总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配合市森防指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县森防指向成员单位统一发布灾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县森防指从全县抽调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全力开展火灾扑救,并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派出足够力量支援扑火工作;县森防指做好扑火物资增援工作;县气象局视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森防指派出由成员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全县督导检查防火工作;本县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时,在市森防指的指导下开展火灾扑救。

  6.2.4.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6.3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有关乡(镇)**和成员单位根据扑火工作需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3.1扑救火灾

  属地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立即就*组织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救力量在扑火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6.3.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农牧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3.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医疗应急队伍实施现场救治。

  6.3.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6.3.5保护重要目标

  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情况下,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3.7发布信息

  县森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3.8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规定程序将火场移交属地乡(镇)或责任单位看守。

  6.3.9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区域联防联治

  建立区域间联防协作机制,为应对区域性森林草原火灾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县**要采取措施,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并在重点装备专业队伍的同时,重视其他应急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

  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按照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各乡(镇)森林草原扑火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增援任务,协调飞机增援灭火。

  7.2资金保障

  县**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

  7.3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乡镇扑火需要。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7.4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要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服务;应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县森防指的统一安排参加火灾现场的灭火技术指导工作。

  8.后期处置

  8.1火灾侦破与评估

  **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及时查明火灾(情)成因,及时对肇事者做出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林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受害森林草原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提交评估报告,并上报县森防办。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可由市、省或国家森防指发督办函,督导落实。

  8.2工作总结

  县森防指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分别向县**、市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预案演练

  县、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装备,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县森防办会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蔚县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防指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批准。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4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6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高县城北,主要交通要道,南广河域的上域,全镇29个行政村,总人口580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46245人,全镇森林面积35734亩,其中村组森林27287亩。

  二、积极预防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各村要加强领导,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村要利用板报、标语、标牌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提高防火意识。

  (二)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要把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来抓,特别是春节期间、清明前后、双休时间、大春播种时段和干旱少雨季节,更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三)加强值班和检查督促。从20xx年1月1日起,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镇村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作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准确及时,加强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处理。

  三、明确职责

  (一)继续实行领导负责制。实行镇长、村主任、组领导负责制。各级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当作一件大事抓好。

  (二)各村林区林场要组建以民兵、干部、林场职工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作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组织指挥

  镇指挥部具体指挥森林扑火事宜。

  (1)组织人员,迅速动员组织林区群众和扑火队队员,带上砍刀、铲、锄、水壶等器具,利用树枝等就便器材参加扑火救灾;

  (2)确定扑火方案,根据火势强度、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等情况,迅速确定扑火方案;

  (3)组织险区人畜和是、物资疏散;

  (4)以敲打鼓等方式为扑火联络信号,集合、组织队伍;

  (5)及时上报火情,迅速了解掌握灾情发生地点、火势强度、受灾面积等情况并迅速上报;

  (6)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与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各地根据火灾危害程度,以立足自身扑灭为主,争取外援为辅,以村(组)为主,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全力组织扑救,尽量避免由一般荒火、火警酿成火灾或重大火灾。

  五、扑火力量配备

  指挥部要根据火势强度、蔓延方向、林地可燃状况、气象因素、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灭火工具等情况,确保扑火方案和力量配备,号召灭火人员发扬英勇顽强,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直至扑灭火灾。

  六、突出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是:紧紧把握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重要环节,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通过树立宣传碑、书写岩标、散发防火日历、发放防火小册子、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检查。组织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及时排查火险隐患,认真落实“三项检查”,一是按月检查;二是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是对重点区域的检查。

  (三)强化护林联防组织建设。切实做好镇与镇边界护林联防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村组、农户之间护林联防建设签订联防协议,形成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做好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减少林下可燃物,降低火险等级。

  (五)强化救灾应急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救灾应急机制,做好扑救林火的各项准备,保证对林火“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情损失降到最低。

  七、注意事项

  (一)扑打火山时,注意风向,不要逆风扑打,以防烟火、气浪伤人。

  (二)扑火人员应照顾左邻右舍,严禁个人“单刀”突入火场,打火用树枝、叉头扫把重打轻提,防止火星飞溅引起复燃。

  (三)不能组织中小学生、孕妇、老年人打火,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八、奖励和惩罚

  (一)各村按照年初签订的《护林防火责任书》的要求,对有功人员奖励,同时查处护林防火失职和不力单位和个人。

  (二)按有关规定,原则上由肇事单位和肇事个人承担扑火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并根据情况由有关部门予以惩罚。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7

各村(居)、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为全镇居民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过节氛围,现就xxxxx年度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由于年内我镇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雨雪天气,导致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存在部分盲区,在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松动。

  进入春节元宵期间,全体镇、村、部门要彻底丢弃对“天老爷”的依赖,减少对“雨雪天”的预期,时刻警惕大雪久晴气象条件,高度重视外出返乡人员祭祖、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等危险行为及学校假期放假,学生多留守在家易产生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失火行为。

  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工作上要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集中精力,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严防死守,坚决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在春节元旦期间,森林防火要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从严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1)狠抓值勤,落实日报告制度

  各村(居)、各单位一律落实值班制度,并在元月15日前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将值班安排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樊能勇处。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护林防火队、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文化站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带班责任制,主要领导及带班责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要加强严格落实支书、主任轮流带班制度,不能出现同时脱岗现象,并将值班电话公示到组。自xxxxx年1月20日起--2月20日止,全镇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安”。

  深入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组会议、标语横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做好村居公示栏、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均设置固定性标语。加快分户《禁火令》张贴工作。各自然屋场进出口还要撰写3-5条禁火标语。

  同时还要加大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全面抓小抓早,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各村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管护。落实“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包户、家长包小孩、监护人包痴呆聋哑傻”的机制,全面抓好我镇重点地段的管控。全镇重点地段如下:各村重点林区、山沟、荒茅区、田埂边、公路两侧及重点芭茅山地段;辖区内企业油库、炸药存放地、通讯单位基站及东岭旅游景点、公墓、坟场及宗教活动场所、各自然村社亭等重点区域。

  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抓好辖区和单位内重点人员管控。各村主要是要抓好村全体党员、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中小学生及痴呆聋哑傻人员、外出返乡人员。

  各单位主要抓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特别是敬老院、中学、中小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分散农村居住人员,做到管理100%全覆盖。

  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造成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处。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

  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人的森林防火鸣锣员,同时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员作用,确保每日早、晚深入农户提醒2次。

  强化部门行业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xxxxx年度四都镇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在人员管理上,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的.职责,特别是离退休或休假在家的干部和家属,杜绝一切野外火源。在重点防范上,要严格落实“管好自己的事”,除工作站和防火办外,供电、通讯、文广、移动、联通、电信等杆线、基站等重点部位必须由单位自身建造防火隔离带。

  (4)全镇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森林防火队员要集中管理,整装待命。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

  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管护和坟山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各村(居)、单位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说情。

  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高度。救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和法律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9

各村委会: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它人员值班。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0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不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底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州人民**负责组织制订、印发本预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县(市)人民**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应急民兵等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补充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州内跨县(市)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相应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跨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指统一指挥。前指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指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就*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办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县(市)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指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进场路线、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前指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员伤亡。

  (三)专家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第二章预警监测

  一、预警分级

  凉山州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

  (一)预警制定职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会同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制作。每年防火期间,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召集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会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作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工作措施及公众响应建议和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制作完毕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进行发布。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凡是在高火险期内遇有极端天气情况时,经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可先下达预警信息发布指令,事后履行补签程序。

  三、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带班、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加大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单位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限时整改到位销号,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严管死守,加强用火审批管理。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准备工作。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属地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至少有1人在家值班,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定期调度了解相关成员单位值守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随时掌握各种突**况;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执行靠前驻防。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组建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所有巡山护林护草员全部投入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同志带头巡山,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临时增派力量,严管死守。

  4.执行最严的火源管理措施,外来车辆或人员需要进入或通过重要林区牧区的,县(市)交通部门依据实际确定放行时间进行集中放行。本地村民进山入林入草的必须向所在村组干部进行报备,未按规定报备进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停止各级防火区内除丧葬用火外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审批,需要进行丧葬用火的,由属地乡(镇)调度有关扑火力量到场监管、确保安全。

  6.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7.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西昌青山机场、盐源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适时开展防火航空巡护工作。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后,重点林区管理人员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通知区域内高压输变电线路单位执行紧急断电,大风预警解除后恢复供电。

  四、预警落实报告

  (一)期中报告。红色预警期间,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每3个工作日1次,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完整报告。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在预警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五、预警调整和解除

  因气象等条件出现变化,州气象局需要调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建议的,经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及发布程序。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到期自动解除。

  第三章火灾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

  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

  (一)县(市)报告要求。

  进入防火期,各县(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各自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归口一致、口径统一、准确详实。前指成立后,由指挥长确定4名联络员具体分工,其中2名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2名作为前指的信息员参与前指会议、撰写火情报告。

  首报:接到辖区各渠道报告或报警后,应当立即核实大概的起火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等基本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30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州级对口部门,通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续报:应将了解到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情态势、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首报后120分钟内完成第一次续报。续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随时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在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对于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调查后总报。

  (二)州级有关部门接报要求。

  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接到领导指示后,应迅速予以传达;根据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调集增援扑火力量;通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发生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要立即向州委、州**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一是红色预警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进场后,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五是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灾。

  (三)向省级部门的报告要求。

  一是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是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是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省委省**领导有明确指示、批示的,上级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等),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经纬度、林地权属、地类属性。

  (二)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的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按照火场周边描述,火区内或附*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通信、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员和指挥员姓名、职务。

  (七)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主要树种、林龄、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八)发生在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地方各级指挥部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

  (十)扑救过程中的困难,以及需要上级支援和帮助解决的问题。

  (十一)火案调查处置情况。

  四、报告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加副标题。

  (二)文件日期、报告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如有缺失应说明。

  (四)报告正文:如有多起火灾或多个火场,应先综述再分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有无明火、火线长度、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总数及其中专业扑火队、驻军、**、森林消防等人数)、火场气象、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五、发布信息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统一由州县宣传部门负责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航空灭火飞机、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二)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三)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六)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足够的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州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县(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5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IV级响应。

  1.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连线调度火情信息,通知县(市)妥善做好受火灾影响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县(市)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需要,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7.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二)Ⅲ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组织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1.在州委、州**领导和指挥下,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州级火场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具体组成及任务分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协调扑火力量、物资及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三)Ⅱ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协调调派***和**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州外扑火力量主动增援的,统一接受州前指相关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所有外来扑火力量发布火场有关新闻信息需经州前指批准。

  7.未经过州前指调度或对接的增援队伍,一律拒绝其进入火场。

  (四)Ⅰ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州委、州**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县(市)党委和**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跨区域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县(市)人民**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抓紧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四、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

  六、综合保障

  (一)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协调直升机实施空运。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输送由州人民**安排州交通运输局落实运输车辆。

  (二)物资保障。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州、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人民**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州、县(市)人民**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和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二、火因火案查处

  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州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市)人民**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工作总结

  各级人民**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向州人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乡(镇)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1

  去冬今春,由于天干物燥,森林火险进入红色预警阶段,为抓早抓好抓实我乡春季森防工作,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安全,城郊乡党委、**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安排部署春季森防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群众性极强的工作,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森林防火工作才能扎实推进。我乡坚持把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印制致全乡农户的一封信开展常规性宣传教育,共印4000余份;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给学生上防火课等形式开展多样性宣传教育,每天出动宣传车至少4次,张贴标语400余张;通过乡、村两级干部职工下村组到重点地块就野外吸烟、烧荒、烧田埂等违禁用火案例开展导向性宣传教育,极大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森防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责任到人。

  成立了由乡党委**任顾问、乡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任务分解到人,实行“干部包村、村主干包组、组干部包户、农户包山场”的森防四级联防网络,形成“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格局,加强森防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巡逻和野外火源监管力度,规定各村(居)支部**、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强化工作保障,做到防扑措施过硬。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制定严格规范的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建立乡村两级森防应急分队台帐,并落实责任人;每个行政村(居)都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明确防火巡护员;乡党委、**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一个方针、三个结合、三个不漏掉、四个包、五个确保、六个落实”,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森林防火与乡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全面预防与及时组织扑救相结合,制度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不漏掉一块林地,不漏掉一项措施,不漏掉一个人;乡包村,村包户,户包人,校包生;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令、信息畅通,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思想认识,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制度管理,落实扑火力量,落实设施建设,落实协作联防。加大巡山护林和野外火源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扑救火警、火灾应急预案》,做到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好扑救火灾准备,同时乡党委、**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购买上万元的扑火专用工具,并进行维修整理,存放地点统一明确,一旦接警能做到快捷及时。

  四、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及早防护准备。

  乡村两级干部要24小时待命,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在特防期间,对无故关停手机,无法联系的:乡干部职工每次罚款50元,村干部每次扣减年终考核分2分,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外出的:乡干部职工按待岗处理,对村干部作违规处理,并作为村支两委换届时的淘汰人选;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特防期后,实行分片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早发现、快出击、用重兵,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全乡森林安全。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2

  森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成立

  森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森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3

  春节即将来临,进入林区活动人员多,野外用火增多,气温逐渐上升,封山育林后,植被增加,易燃物积厚,引发山林火警火灾性极高,扑火工作难度增大,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文件,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就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特别要求,乡(镇)防指召开广播大会,望广大干部群众认真收听,并落实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春节,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来抓,按森林防火责任书规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单位一把手要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干部包保到片、到山头,“三类”人员包保到人,各村护林员坚持每天巡逻鸣锣示警,各村(居)每天广播会警示一次,对因失职,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森林火警火灾,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火源管理。

  一是在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严禁非法守猎,进入林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野外吸烟、烧荒、烧田埂、烧枯杆、烧坟地等生产性用火。

  二是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进行实弹演*,炸山取石,勘察和施工等活动。

  三是严禁小孩随意玩火,节日燃放鞭炮要在指定的无安全隐患地点进行。因小孩玩火引起的'火灾,追究家长的责任。四是护林人员巡查时,发现野外违章用火当场制止,有火灾隐患的,责成有关单位、个人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乡(镇)防火指挥部。五是烧香、祭祖、送灯亮,燃放鞭炮必须做好防火准备,要做到人走灯火灭,确认无隐患后才能离开,严禁有火无人现象。

  三、完善预警措施。

  以各村(居)为单位,组织专业的扑火队伍,配备必须的扑火设施、物质,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扑火准备,乡(镇)防火应急分队进入待命状态,各项扑火设备组织到位,听候指挥部统一指挥,值班人员和各村(居)干部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组织扑救,科学合理调度,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4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 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有关规定进行学*,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5

  一、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齐抓共管

  层层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阅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1)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

  一、开展义务植树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植树宣传,营造出良好的植树氛围,让大家更加重视环境的保护,做到人人营造绿色、人人宣传绿色、人人保护绿色、人人拥有绿色,保护和美化我们的家园。

  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围绕森林防火期、森林旅游节假日、野外用火多发期、传统节日的危险期,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手段广泛宣传,集中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影响面。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震慑和警示氛围,更加有效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责任,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开展林业重点工程宣传报道

  将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

  四、开展林业产业发展系列宣传

  重点围绕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木材加工、野生动物繁殖和经营利用等方面加强宣传,营造林业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

  通过电视报道我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宣传配套改革政策、要求,推动林权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突出森林资源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以落实“五禁”决定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乱伐滥采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乱伐滥采,切实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生态屏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提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协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协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三)完善各项林政管理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要全面落实“五禁”巡查网格化制度,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驻村领导为所包村(居)第一责任人,村(居)支部**和村(居)委会主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党委、**-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内容,形成**主导、村(居)组参与、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切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处理。对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重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详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包村(居)领导要靠前指挥部署,村(居)党支部**和村(居)主任要亲自落实,村(居)组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格化责任管理,一旦发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灾而不及时上报,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巡护查处。各村(居)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内,在林区内要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镇上利用宣传车定期与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宣传检查,向广大村(居)民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防灭火的相关知识,形**人爱护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镇、村(居)干部,依规进行问责;对出现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破坏森林资源的,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5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6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不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底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州人民**负责组织制订、印发本预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县(市)人民**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应急民兵等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补充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州内跨县(市)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相应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跨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指统一指挥。前指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指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就*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办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县(市)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指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进场路线、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前指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员伤亡。

  (三)专家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第二章预警监测

  一、预警分级

  凉山州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

  (一)预警制定职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会同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制作。每年防火期间,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召集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会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作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工作措施及公众响应建议和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制作完毕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进行发布。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凡是在高火险期内遇有极端天气情况时,经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可先下达预警信息发布指令,事后履行补签程序。

  三、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带班、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加大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单位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限时整改到位销号,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严管死守,加强用火审批管理。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准备工作。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属地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至少有1人在家值班,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定期调度了解相关成员单位值守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随时掌握各种突**况;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执行靠前驻防。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组建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所有巡山护林护草员全部投入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同志带头巡山,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临时增派力量,严管死守。

  4.执行最严的火源管理措施,外来车辆或人员需要进入或通过重要林区牧区的,县(市)交通部门依据实际确定放行时间进行集中放行。本地村民进山入林入草的必须向所在村组干部进行报备,未按规定报备进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停止各级防火区内除丧葬用火外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审批,需要进行丧葬用火的,由属地乡(镇)调度有关扑火力量到场监管、确保安全。

  6.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7.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西昌青山机场、盐源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适时开展防火航空巡护工作。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后,重点林区管理人员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通知区域内高压输变电线路单位执行紧急断电,大风预警解除后恢复供电。

  四、预警落实报告

  (一)期中报告。红色预警期间,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每3个工作日1次,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完整报告。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在预警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五、预警调整和解除

  因气象等条件出现变化,州气象局需要调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建议的,经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及发布程序。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到期自动解除。

  第三章火灾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

  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

  (一)县(市)报告要求。

  进入防火期,各县(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各自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归口一致、口径统一、准确详实。前指成立后,由指挥长确定4名联络员具体分工,其中2名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2名作为前指的信息员参与前指会议、撰写火情报告。

  首报:接到辖区各渠道报告或报警后,应当立即核实大概的起火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等基本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30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州级对口部门,通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续报:应将了解到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情态势、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首报后120分钟内完成第一次续报。续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随时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在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对于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调查后总报。

  (二)州级有关部门接报要求。

  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接到领导指示后,应迅速予以传达;根据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调集增援扑火力量;通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发生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要立即向州委、州**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一是红色预警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进场后,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五是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灾。

  (三)向省级部门的报告要求。

  一是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是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是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省委省**领导有明确指示、批示的,上级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等),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经纬度、林地权属、地类属性。

  (二)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的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按照火场周边描述,火区内或附*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通信、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员和指挥员姓名、职务。

  (七)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主要树种、林龄、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八)发生在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地方各级指挥部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

  (十)扑救过程中的困难,以及需要上级支援和帮助解决的问题。

  (十一)火案调查处置情况。

  四、报告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加副标题。

  (二)文件日期、报告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如有缺失应说明。

  (四)报告正文:如有多起火灾或多个火场,应先综述再分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有无明火、火线长度、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总数及其中专业扑火队、驻军、**、森林消防等人数)、火场气象、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五、发布信息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统一由州县宣传部门负责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航空灭火飞机、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二)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三)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六)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足够的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州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县(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5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IV级响应。

  1.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连线调度火情信息,通知县(市)妥善做好受火灾影响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县(市)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需要,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7.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二)Ⅲ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组织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1.在州委、州**领导和指挥下,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州级火场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具体组成及任务分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协调扑火力量、物资及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三)Ⅱ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协调调派***和**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州外扑火力量主动增援的,统一接受州前指相关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所有外来扑火力量发布火场有关新闻信息需经州前指批准。

  7.未经过州前指调度或对接的增援队伍,一律拒绝其进入火场。

  (四)Ⅰ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州委、州**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县(市)党委和**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跨区域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县(市)人民**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抓紧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四、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

  六、综合保障

  (一)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协调直升机实施空运。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输送由州人民**安排州交通运输局落实运输车辆。

  (二)物资保障。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州、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人民**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州、县(市)人民**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和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二、火因火案查处

  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州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市)人民**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工作总结

  各级人民**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向州人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乡(镇)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7

各村委会: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它人员值班。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和城乡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清明节前后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镇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牵头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社区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区)支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组干部会议和群众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护林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应急管理。

  1、完善应急预案。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队伍建设。配备x支应急扑火队伍,共计xx余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提升扑火能力。各村、社区组织扑火队员随时待命,做好清明前后应急准备。

  3、备齐应急物资。随时清点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器材损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装备数量,随时准备好灭火器材所用燃料,并保证存放安全。

  (二)强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监管。在4月4日前对所有林区、交通、宾馆、超市、敬老院、老旧小区房屋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落实由镇村社干部、护林员山头“一包一”责任,到所包山头开展巡查,严格履职,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并设置标识牌。

  2、设立劝导点。在各村、社区进山入口设置劝导点x个,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劝导,并加强对进出山人员的登记。

  3、严格管理火源。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教,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讲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以鲜花进行祭祀,不带火种进山。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安全检查,要求零售业主对顾客进行安全宣传,不将鞭炮带入林区祭祀燃放。

  (三)强化防火宣传。

  1、各村、社区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组织部署以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的安全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立即行动,迅速响应。

  2、利用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标语、宣传车、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在进山入口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同时,学校也开展防火知识讲座,教育学生不玩火、不放火。

  3、设置举报电话,群众一旦发现火情、焚烧秸秆、在林区烧火等行为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检查。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设点、巡山人员到岗到位,工作做实做细。

  (二)及时报告。森林防火期间,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为森林火灾防治和扑救提供保证。一旦发生火情,巡查人员第一时间拨打值班电话,指挥人员及扑救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到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切实到岗履职,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或安全事故,及时拨打值班电话XXXX。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9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清明节现在是国家法定节日,并与5,6两日形成三天长假,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物候季节较迟,草木干枯,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29日—4月6日,下同)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昌溪乡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宣传教育

  1、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2、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印发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3、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4、全乡中小学校要再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检查督促

  1、3月29日至4月6日乡**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3、4月1日前,乡**将重点解决督查存在的问题。4月6日前,如出现较高火险天气,乡**领导包片带队进村督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三、野外火源监管和严防死守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2、各村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以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死守。

  3、清明节期间,如出现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或者风力较大的天气,各村要增加人员,强化严防死守力度和密度,确保不出问题。

  4、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的零星坟头,中午前后及傍晚等时段的火源监管,防止出现漏岗,脱岗现象。要突出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上坟祭祀活动的监管。

  5、禁止火种进入林中,林地边缘地带的劝阻工作,上坟确需烧纸,应清理坟地周围可燃物。

  6、清明节期间,如出现较高森林火险天气,乡**联村干部深入各村,积极协助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值班调度

  1、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乡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大火小报。

  五、应急准备

  1、一旦出现火情,快速组织村组人员进行"安全,高效,科学"的扑救。

  2、村森林扑火队伍应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1、发现违规用火的,各村(护林员)应及时制止。

  2、如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迅速组织扑救。

  3、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报森林**机关从严从快查处。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0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蔚县规划林业用地面积为248万亩,其中有林地151.49万亩(其中经济林6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34.58万亩,疏林地3.5万亩,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万亩,苗圃地0.58万亩,宜林地91万亩,截至2017年底,森林覆盖率39.2%。境内有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王喜洞林场、飞狐峪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县域重点防火乡镇主要包括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等,主要林场有桃花镇朱家湾林场,吉家庄镇松山林场、石夭水林场,陈家洼乡坑木林场,阳眷镇郑家窑林场、南堡林场等,是河北省林业重点县、Ⅰ级火险县,是首都的“防火墙”和“护城河”。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多有大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概率较大。

  1.2编制目的

  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反应迅速、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依法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乡镇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3.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乡(镇)人民**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人民**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科技水*和指挥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蔚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国家、河北省、张家口市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6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和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1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组织、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2转移疏散人员

  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在森林草原火灾期间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保护重要林区

  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安全。

  2.5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6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工作,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略)

  县森防指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县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森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俊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瑞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合同志和王业伟同志兼任。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可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有关工作。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3.1.1综合协调组。由县**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传达县委、县**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1.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武装部、**蔚县中队、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1.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类传染病。

  3.1.4火情监测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事宜;负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3.1.5通信保障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用;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

  3.1.6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武装部、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等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3.1.7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3.1.8灾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3.1.9火案侦破组。由县***牵头,县森林***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3.1.10群众安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3.1.11社会治安组。由县***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装部、**蔚县中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1.12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乡(镇)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2职责分工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主要职责分别为:

  3.2.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我县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2.2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完善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协调组织全县自媒体网络正面宣传,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和生态治理。

  3.2.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拟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政策措施,起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监督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协助县委、县**组织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负责落实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人;负责与相邻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联防联控;组织编制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督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手册,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协调全县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航空扑救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和扑救指令下达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上报县委、县**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议;负责县级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公文运转;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火灾扑救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地区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信息;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要点,指导开展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配合相关联合检查;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火险形势会商,制定长、中、短期火险形势预测预报;根据全县火险形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做好热点核查反馈;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电话等系统*台建设管理;组织编制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负责行业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指导建议涉灾乡镇做好火灾事发地周边群众转移工作;配合县森防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讲话、汇报等材料的筹备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5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王喜洞林场)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和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负责火情的早期扑救工作。

  3.2.6县***: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

  3.2.7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和处理机制,监管和打击露天烧秸秆、烧垃圾、燎地边行为;依法依规处罚露天焚烧行为,并实施责任追究。

  3.2.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设备县级财政资金;做好扑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所监管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9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保障,保持灾区价格水*基本稳定;负责督促行业内风机机座区域(含升压站、主控室)、太阳能发电场区、生物质发电厂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10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组织师生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组织转移和安置师生;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协助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2.1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民爆行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组织落实县级药品储备的紧急调用;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公司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2.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牧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督促相关景区(点)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督导相关景区(点)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修复被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指导旅游景区(点)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3.2.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

  3.2.15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灭火公益宣传;负责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安全提示;协调做好火灾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3.2.16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火灾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3.2.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参与应急救援,救治灾区伤病员;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3.2.18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3.2.19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地的防火工作。

  3.2.20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保障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用水。

  3.2.21县商务局: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2县供销联社: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用盐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3县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4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外市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5**蔚县中队:组织**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6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全县林区范围电力线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负责林区电力线路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3.2.2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负责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建设和防火期间设备维修调试保障工作;负责建立林区监控范内着火点与护林员手机终端之间自动通知机制;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2.28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负责维护抢修灾区内损毁的通信设施及恢复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以铁路沿线两侧排水沟或边坡作为防火隔离带,组织人员巡护、清除森林火灾易发地段周边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负责做好全县铁路沿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3.3扑救指挥

  早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特殊情况,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属地乡镇应当成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扑救前线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和指挥。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层级。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跨县(区)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市森防指调度,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4专家组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火任务需要成立专家组,对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

  4.应急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辅,军队支援力量为补充。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乡(镇)和全县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跨县(区)调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人民**或县森防指提出申请,市森防指统筹协调。

  调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队执行扑火任务,由县**、县武装部组织协调,下达增援命令。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红色预警信号代表极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五级;橙色预警信号代表高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四级;黄色预警信号代表较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三级;蓝色预警信号代表中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二级。一级森林草原火险(低度危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黄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橙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红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5.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林草及气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或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必要时,县森防指向各乡(镇)和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1.3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县森防指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具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黄色预警响应:在保持蓝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橙色预警响应:在保持黄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领导包括成员单位领导要到各自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红色预警响应:在保持橙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人民**或县森防指发布通告,在林区草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防火人员开展巡山检查,并及时进行封山,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5.1.4预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报。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5.2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规定,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5.2.1发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灾,有关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县森防办:

  ①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傍晚前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绿化廊道、集中连片工程区、草地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火场距乡(镇)界5公里以内,火场距县界10公里以内,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在国家、省、市党代会、人大、**会议、节日期间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需要县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2县森防办应当向县**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3县森防指应当向市森防办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受灾森林面积1公顷、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当日未灭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⑨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6.应急响应

  6.1县级层面前指设置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火场态势变化快,情况复杂,且火场一般地处偏远,扑火过程需要属地**有关领导靠前指挥,成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对重点火险区或威胁重要目标的火灾应立即设立扑火前指;火场较多或火场范围较大,可设立一个扑火总指挥部和若干战区分前指;对发展蔓延威胁不大、短时间能扑灭的火灾可由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前指地点应在距火场较*、交通方便、通讯畅通、有生活依托之地。扑火前指规格依据火情而定。

  6.1.1前指的设立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所在地县级人民**应当按照本地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成立由县级人民**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扑救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扑火前指应尽量设在靠*火场、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办公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应佩戴专门的袖标或胸签。

  当同一地区发生多起火灾,或者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可设立一个扑火总前指,并设立相应的分前指。

  6.1.2扑火前指的组成及职责任务

  扑火前指是火灾扑救的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6.1.2.1扑火前指的组成

  扑火前指一般由县**领导,有关乡(镇)、部门和参战部队负责同志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县**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军地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县森防办主任。

  新闻发言人:主管新闻宣传的党政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视情下设扑救指挥组、综合材料组、力量调配组、火情侦察组、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气象服务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查组、医疗救护组。

  6.1.2.2扑火前指的职责任务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免职,后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扑救指挥组: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公路、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侦察,分析火场态势,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气象服务组: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医疗救护组:组织调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伤病员医疗救援和相关区域卫生防疫等工作;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医疗点或组派巡回医疗队,为火场扑救人员和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6.1.3扑火前指的机制运行

  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决策指挥机构,负责调度现场扑火力量、资源和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扑火前指组**员由参战各方主要或主管领导参加,在前指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一作战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为确保前指发出的作战命令得到坚决贯彻执行,避免各自为战,规定以下9项工作制度:

  6.1.3.1例会制度。扑火前指适时召开例行会议,汇总信息、通报情况、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动计划。

  6.1.3.2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观测、地面巡视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场情况,由总调度长适时组织参战力量和有关专家对火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提出工作建议。

  6.1.3.3通讯制度。各分前指和参战力量应保持通讯设备完好,随时与扑火前指保持通讯联系,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未经扑火前指批准,不得关闭通讯设备或随意占用通信频道。

  6.1.3.4火情报告制度。扑火前指应定时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及火场态势。

  6.1.3.5宣传报道制度。新闻报道应以火场新闻发言人提供的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等官方权威信息为依据,稿件须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扑火前指审查。

  6.1.3.6后勤保障制度。原则上,所有参加扑火的队伍应自备3天的给养和油料;3天后的给养,由扑火前指统一协调供给;当地乡(镇)要保障扑火前指的给养、宿营和办公条件,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6.1.3.7安全保障制度。扑火前指要充分考虑扑火人员和受威胁居民地安全,战前动员时要明确安全防范事项和避险措施。

  6.1.3.8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参加扑火单位任务,责任落实到带队领导;由于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不服从命令等造成贻误战机、火场失控、复燃跑火、人员伤亡的,追究带队领导责任。

  6.1.3.9火场验收制度。明火扑灭后,扑火队伍和清理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人员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原则上看守24小时;负责看守火场的单位要向扑火前指提出验收申请,由扑火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的标准;确保不死灰复燃,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6.2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6.2.1Ⅳ级应急响应。

  6.2.1.1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属地乡(镇)**立即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灾发展,掌握火灾动态,报县森防办主任。经属地乡(镇)**全力扑救,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胁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情,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加**星林火监测,掌握并及时报告火场发展趋势,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做好火灾进一步蔓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2.1.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6.2.2Ⅲ级应急响应。

  6.2.2.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邻县(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重点乡镇(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2.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2.2.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县森防指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组织实施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星火情监测,及时收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救;视情请示扑火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办主任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乡(镇)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增援工作;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预警。

  6.2.2.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6.2.3Ⅱ级应急响应。

  6.2.3.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的森林火灾;

  ⑤邻县(区)交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3.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6.2.3.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视情请示县森防指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相邻乡(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进行支援;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请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请求市森防指飞机增援灭火。

  6.2.3.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6.2.4I级应急响应。

  6.2.4.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严重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烧入邻县(区)且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4.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6.2.4.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防指总指挥率领常务副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县**扑救前线总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配合市森防指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县森防指向成员单位统一发布灾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县森防指从全县抽调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全力开展火灾扑救,并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派出足够力量支援扑火工作;县森防指做好扑火物资增援工作;县气象局视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森防指派出由成员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全县督导检查防火工作;本县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时,在市森防指的指导下开展火灾扑救。

  6.2.4.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6.3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有关乡(镇)**和成员单位根据扑火工作需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3.1扑救火灾

  属地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立即就*组织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救力量在扑火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6.3.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农牧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3.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医疗应急队伍实施现场救治。

  6.3.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6.3.5保护重要目标

  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情况下,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3.7发布信息

  县森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3.8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规定程序将火场移交属地乡(镇)或责任单位看守。

  6.3.9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区域联防联治

  建立区域间联防协作机制,为应对区域性森林草原火灾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县**要采取措施,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并在重点装备专业队伍的同时,重视其他应急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

  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按照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各乡(镇)森林草原扑火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增援任务,协调飞机增援灭火。

  7.2资金保障

  县**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

  7.3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乡镇扑火需要。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7.4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要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服务;应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县森防指的统一安排参加火灾现场的灭火技术指导工作。

  8.后期处置

  8.1火灾侦破与评估

  **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及时查明火灾(情)成因,及时对肇事者做出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林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受害森林草原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提交评估报告,并上报县森防办。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可由市、省或国家森防指发督办函,督导落实。

  8.2工作总结

  县森防指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分别向县**、市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预案演练

  县、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装备,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县森防办会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蔚县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防指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批准。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1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按照***《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xx镇森林防火预案应急预案》的规定,围绕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扑救战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通过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建设,促进森林防火工作上一个台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务持续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XX镇人民**党委副**、镇长XX担任,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任主任,XX任副主任。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成员由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负责人组成。

  (二)建立和规范森林防火责任

  1、建立健全镇人民**森林防火责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10条、第16条第3款、第22条的规定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制定镇**与各村(社区)委会森林防火责任状。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制定镇党政领导、联点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有工作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同志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制。

  3、建立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制、责任区、责任人以及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要求,全面签订责任状。

  4、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评定及惩罚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护机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机制。重点从宣传教育的时机、内容、形式、手段、组织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林区道路、易燃性高的地点、重点坟场、景点、寺庙等地设立宣传警示牌及固定标语。

  2、全面推行“四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1)护林员100﹪在岗在位巡山护林,高火险时段,巡山管护100﹪覆盖林地;(2)林区农事和林事生产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3)林区的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4)对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边田主、进山业主、寺庙“蔡公”实行100﹪实名登记。

  3、建立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按照《xx省森林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工作内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对镇、村(社区)两级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进行细化分解。

  4、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工作。重点是计划烧除区域、责任单位、用火审批程序、用火规程、烧除组织实施以及经费保障等环节进行研究,形成工作机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重点对野外火源检查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的组织实施和处罚切入,形成规范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督查和奖罚机制。

  (四)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制定镇扑火队伍建设管理。明确镇、村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装备标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镇**扑火队人数x人,配备头盔、手电筒、迷彩服、高帮胶布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各村级扑火队伍人数为x人。

  2、组建镇村(社区)两级扑火队伍。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完成镇扑火队伍和村扑火队伍的组建。

  3、组织队伍进行演练。组织镇扑火队进行演练、点演。

  (五)强化扑火指挥体系建设。

  1、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建设方面入手。

  2、落实指挥场所建设。按照规定完成指挥场所(值班室)建设,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3、明确指挥程序。组织制定指挥程序、指挥职责,并认真落实。

  (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明确物资品种、数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

  三、工作方法

  (一)防火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组织,上下联动的原则实施。具体工作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林业局具体指导,镇**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员指导,形成以下为主、上下联动机制。

  (二)防火工作应采取“三先三后”方法开展。即先梳理(问题)后研究、先研究后开展、先总结后推广。

  (三)防火工作应全面而有重点。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社区)对防火工作内容可分项实施,成熟一项,实行一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不仅是一项社会工作,也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时刻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森林防火是乡镇考核一票否决的硬指标。切实履行职责,杜绝森林火患是建设xx“璀璨明珠”的具体要求,更是打造xx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提高对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镇**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各村(社区)指导检查防火工作的开展,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村(社区)按照防火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指导监督。镇**要采取领导包村和加强督查的方式,落实防火各项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制定防火工作检查指导方案,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防火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包村包点,谁负责”的原则,镇联点干部及所在村的村支书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及各村分管领导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责任人,护林员、守点员守卡员为具体责任人;细化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内容落实到实处。同时,将防火工作列入各村(社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对防火工作开展好的,镇**将给予通报表扬。凡对试点工作马虎应付,未如期达到防火工作目标,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落实经费保障。镇村两级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做到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人有专责,集中精力落实工作。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3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4

  乡镇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xx镇20xx—xx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5

  一、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齐抓共管

  层层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2)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按照***《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xx镇森林防火预案应急预案》的规定,围绕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扑救战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通过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建设,促进森林防火工作上一个台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务持续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XX镇人民**党委副**、镇长XX担任,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任主任,XX任副主任。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成员由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负责人组成。

  (二)建立和规范森林防火责任

  1、建立健全镇人民**森林防火责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10条、第16条第3款、第22条的规定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制定镇**与各村(社区)委会森林防火责任状。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制定镇党政领导、联点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有工作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同志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制。

  3、建立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制、责任区、责任人以及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要求,全面签订责任状。

  4、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评定及惩罚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护机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机制。重点从宣传教育的时机、内容、形式、手段、组织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林区道路、易燃性高的地点、重点坟场、景点、寺庙等地设立宣传警示牌及固定标语。

  2、全面推行“四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1)护林员100﹪在岗在位巡山护林,高火险时段,巡山管护100﹪覆盖林地;(2)林区农事和林事生产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3)林区的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4)对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边田主、进山业主、寺庙“蔡公”实行100﹪实名登记。

  3、建立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按照《xx省森林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工作内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对镇、村(社区)两级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进行细化分解。

  4、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工作。重点是计划烧除区域、责任单位、用火审批程序、用火规程、烧除组织实施以及经费保障等环节进行研究,形成工作机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重点对野外火源检查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的组织实施和处罚切入,形成规范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督查和奖罚机制。

  (四)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制定镇扑火队伍建设管理。明确镇、村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装备标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镇**扑火队人数x人,配备头盔、手电筒、迷彩服、高帮胶布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各村级扑火队伍人数为x人。

  2、组建镇村(社区)两级扑火队伍。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完成镇扑火队伍和村扑火队伍的组建。

  3、组织队伍进行演练。组织镇扑火队进行演练、点演。

  (五)强化扑火指挥体系建设。

  1、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建设方面入手。

  2、落实指挥场所建设。按照规定完成指挥场所(值班室)建设,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3、明确指挥程序。组织制定指挥程序、指挥职责,并认真落实。

  (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明确物资品种、数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

  三、工作方法

  (一)防火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组织,上下联动的原则实施。具体工作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林业局具体指导,镇**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员指导,形成以下为主、上下联动机制。

  (二)防火工作应采取“三先三后”方法开展。即先梳理(问题)后研究、先研究后开展、先总结后推广。

  (三)防火工作应全面而有重点。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社区)对防火工作内容可分项实施,成熟一项,实行一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不仅是一项社会工作,也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时刻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森林防火是乡镇考核一票否决的硬指标。切实履行职责,杜绝森林火患是建设xx“璀璨明珠”的具体要求,更是打造xx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提高对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镇**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各村(社区)指导检查防火工作的开展,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村(社区)按照防火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指导监督。镇**要采取领导包村和加强督查的方式,落实防火各项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制定防火工作检查指导方案,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防火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包村包点,谁负责”的原则,镇联点干部及所在村的村支书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及各村分管领导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责任人,护林员、守点员守卡员为具体责任人;细化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内容落实到实处。同时,将防火工作列入各村(社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对防火工作开展好的,镇**将给予通报表扬。凡对试点工作马虎应付,未如期达到防火工作目标,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落实经费保障。镇村两级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做到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人有专责,集中精力落实工作。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和城乡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清明节前后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镇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牵头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社区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区)支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组干部会议和群众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护林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应急管理。

  1、完善应急预案。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队伍建设。配备x支应急扑火队伍,共计xx余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提升扑火能力。各村、社区组织扑火队员随时待命,做好清明前后应急准备。

  3、备齐应急物资。随时清点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器材损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装备数量,随时准备好灭火器材所用燃料,并保证存放安全。

  (二)强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监管。在4月4日前对所有林区、交通、宾馆、超市、敬老院、老旧小区房屋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落实由镇村社干部、护林员山头“一包一”责任,到所包山头开展巡查,严格履职,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并设置标识牌。

  2、设立劝导点。在各村、社区进山入口设置劝导点x个,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劝导,并加强对进出山人员的登记。

  3、严格管理火源。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教,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讲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以鲜花进行祭祀,不带火种进山。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安全检查,要求零售业主对顾客进行安全宣传,不将鞭炮带入林区祭祀燃放。

  (三)强化防火宣传。

  1、各村、社区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组织部署以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的安全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立即行动,迅速响应。

  2、利用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标语、宣传车、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在进山入口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同时,学校也开展防火知识讲座,教育学生不玩火、不放火。

  3、设置举报电话,群众一旦发现火情、焚烧秸秆、在林区烧火等行为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检查。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设点、巡山人员到岗到位,工作做实做细。

  (二)及时报告。森林防火期间,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为森林火灾防治和扑救提供保证。一旦发生火情,巡查人员第一时间拨打值班电话,指挥人员及扑救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到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切实到岗履职,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或安全事故,及时拨打值班电话XXXX。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突出森林资源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以落实“五禁”决定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乱伐滥采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乱伐滥采,切实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生态屏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提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协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协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三)完善各项林政管理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要全面落实“五禁”巡查网格化制度,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驻村领导为所包村(居)第一责任人,村(居)支部**和村(居)委会主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党委、**-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内容,形成**主导、村(居)组参与、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切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处理。对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重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详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包村(居)领导要靠前指挥部署,村(居)党支部**和村(居)主任要亲自落实,村(居)组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格化责任管理,一旦发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灾而不及时上报,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巡护查处。各村(居)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内,在林区内要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镇上利用宣传车定期与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宣传检查,向广大村(居)民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防灭火的相关知识,形**人爱护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镇、村(居)干部,依规进行问责;对出现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破坏森林资源的,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5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 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有关规定进行学*,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6

  为了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会议宣传

  (一)2月中旬,召开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二)3月上旬,举办由各乡镇林业站长、防火专干、县乡两级扑火队长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扑火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三)3月下旬,召开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的森林防火会商会议,对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动员。

  (四)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林业站和大山护林员,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开展大山检查,宣传森林防火。

  (五)4月中旬,召开由各乡镇防火专干参加的春防汇报会,对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期间的森防工作进行再动员。

  (六)3月下旬,各乡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

  (七)4月上旬─中旬,由县防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深入鹰咀界自然保护区等十个特级森林防火单位,召开森林防火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

  (八)月最后一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

  二、广播电视宣传

  (一)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由气象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在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定时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并播放1-2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二)3月中旬至4月中旬。县森防办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25个乡镇集镇、重点部位和防火单位宣传森林防火。

  (三)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

  (四)各重点防火单位,在森林防火**期,组织人员手持电喇叭,深入周边村组宣传森林防火。

  (五)每天在县教育电视台滚动播放10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字幕。

  (六)在森林防火**期,每天由县有线电视网、县教育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森林防火**令,并在县有线电视网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三、文字宣传

  (一)印发《会同县人民**森林防火禁火令》20xx份张贴全县。

  (二)印发《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万份,分发在全县各家各户。

  (三)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传碑25块。

  (四)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条。

  (五)各村委会刷写森林防火石灰标语5条以上。

  (六)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3万条。

  (七)印发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标语牌250块,悬挂在全县各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学校“四个一”宣传

  (一)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师生将5万份“清明扫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区的每座坟墓上。

  (二)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块森林防火宣传牌。

  (三)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信。

  (四)3月份由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专栏。

  (五)3月份每个班召开一次森林防火班会。

  (五)4月份每个中学和学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

  (七)4月上旬每个乡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7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蔚县规划林业用地面积为248万亩,其中有林地151.49万亩(其中经济林6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34.58万亩,疏林地3.5万亩,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万亩,苗圃地0.58万亩,宜林地91万亩,截至2017年底,森林覆盖率39.2%。境内有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王喜洞林场、飞狐峪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县域重点防火乡镇主要包括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等,主要林场有桃花镇朱家湾林场,吉家庄镇松山林场、石夭水林场,陈家洼乡坑木林场,阳眷镇郑家窑林场、南堡林场等,是河北省林业重点县、Ⅰ级火险县,是首都的“防火墙”和“护城河”。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多有大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概率较大。

  1.2编制目的

  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反应迅速、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依法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乡镇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3.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乡(镇)人民**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人民**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科技水*和指挥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蔚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国家、河北省、张家口市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6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和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1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组织、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2转移疏散人员

  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在森林草原火灾期间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保护重要林区

  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安全。

  2.5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6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工作,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略)

  县森防指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县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森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俊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瑞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合同志和王业伟同志兼任。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可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有关工作。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3.1.1综合协调组。由县**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传达县委、县**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1.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武装部、**蔚县中队、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1.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类传染病。

  3.1.4火情监测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事宜;负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3.1.5通信保障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用;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

  3.1.6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武装部、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等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3.1.7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3.1.8灾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3.1.9火案侦破组。由县***牵头,县森林***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3.1.10群众安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3.1.11社会治安组。由县***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装部、**蔚县中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1.12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乡(镇)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2职责分工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主要职责分别为:

  3.2.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我县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2.2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完善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协调组织全县自媒体网络正面宣传,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和生态治理。

  3.2.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拟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政策措施,起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监督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协助县委、县**组织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负责落实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人;负责与相邻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联防联控;组织编制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督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手册,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协调全县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航空扑救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和扑救指令下达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上报县委、县**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议;负责县级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公文运转;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火灾扑救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地区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信息;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要点,指导开展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配合相关联合检查;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火险形势会商,制定长、中、短期火险形势预测预报;根据全县火险形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做好热点核查反馈;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电话等系统*台建设管理;组织编制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负责行业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指导建议涉灾乡镇做好火灾事发地周边群众转移工作;配合县森防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讲话、汇报等材料的筹备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5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王喜洞林场)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和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负责火情的早期扑救工作。

  3.2.6县***: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

  3.2.7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和处理机制,监管和打击露天烧秸秆、烧垃圾、燎地边行为;依法依规处罚露天焚烧行为,并实施责任追究。

  3.2.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设备县级财政资金;做好扑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所监管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9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保障,保持灾区价格水*基本稳定;负责督促行业内风机机座区域(含升压站、主控室)、太阳能发电场区、生物质发电厂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10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组织师生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组织转移和安置师生;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协助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2.1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民爆行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组织落实县级药品储备的紧急调用;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公司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2.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牧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督促相关景区(点)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督导相关景区(点)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修复被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指导旅游景区(点)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3.2.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

  3.2.15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灭火公益宣传;负责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安全提示;协调做好火灾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3.2.16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火灾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3.2.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参与应急救援,救治灾区伤病员;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3.2.18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3.2.19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地的防火工作。

  3.2.20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保障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用水。

  3.2.21县商务局: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2县供销联社: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用盐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3县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4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外市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5**蔚县中队:组织**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6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全县林区范围电力线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负责林区电力线路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3.2.2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负责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建设和防火期间设备维修调试保障工作;负责建立林区监控范内着火点与护林员手机终端之间自动通知机制;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2.28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负责维护抢修灾区内损毁的通信设施及恢复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以铁路沿线两侧排水沟或边坡作为防火隔离带,组织人员巡护、清除森林火灾易发地段周边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负责做好全县铁路沿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3.3扑救指挥

  早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特殊情况,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属地乡镇应当成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扑救前线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和指挥。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层级。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跨县(区)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市森防指调度,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4专家组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火任务需要成立专家组,对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

  4.应急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辅,军队支援力量为补充。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乡(镇)和全县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跨县(区)调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人民**或县森防指提出申请,市森防指统筹协调。

  调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队执行扑火任务,由县**、县武装部组织协调,下达增援命令。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红色预警信号代表极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五级;橙色预警信号代表高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四级;黄色预警信号代表较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三级;蓝色预警信号代表中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二级。一级森林草原火险(低度危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黄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橙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红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5.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林草及气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或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必要时,县森防指向各乡(镇)和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1.3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县森防指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具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黄色预警响应:在保持蓝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橙色预警响应:在保持黄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领导包括成员单位领导要到各自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红色预警响应:在保持橙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人民**或县森防指发布通告,在林区草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防火人员开展巡山检查,并及时进行封山,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5.1.4预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报。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5.2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规定,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5.2.1发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灾,有关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县森防办:

  ①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傍晚前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绿化廊道、集中连片工程区、草地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火场距乡(镇)界5公里以内,火场距县界10公里以内,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在国家、省、市党代会、人大、**会议、节日期间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需要县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2县森防办应当向县**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3县森防指应当向市森防办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受灾森林面积1公顷、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当日未灭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⑨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6.应急响应

  6.1县级层面前指设置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火场态势变化快,情况复杂,且火场一般地处偏远,扑火过程需要属地**有关领导靠前指挥,成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对重点火险区或威胁重要目标的火灾应立即设立扑火前指;火场较多或火场范围较大,可设立一个扑火总指挥部和若干战区分前指;对发展蔓延威胁不大、短时间能扑灭的火灾可由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前指地点应在距火场较*、交通方便、通讯畅通、有生活依托之地。扑火前指规格依据火情而定。

  6.1.1前指的设立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所在地县级人民**应当按照本地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成立由县级人民**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扑救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扑火前指应尽量设在靠*火场、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办公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应佩戴专门的袖标或胸签。

  当同一地区发生多起火灾,或者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可设立一个扑火总前指,并设立相应的分前指。

  6.1.2扑火前指的组成及职责任务

  扑火前指是火灾扑救的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6.1.2.1扑火前指的组成

  扑火前指一般由县**领导,有关乡(镇)、部门和参战部队负责同志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县**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军地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县森防办主任。

  新闻发言人:主管新闻宣传的党政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视情下设扑救指挥组、综合材料组、力量调配组、火情侦察组、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气象服务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查组、医疗救护组。

  6.1.2.2扑火前指的职责任务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免职,后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扑救指挥组: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公路、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侦察,分析火场态势,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气象服务组: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医疗救护组:组织调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伤病员医疗救援和相关区域卫生防疫等工作;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医疗点或组派巡回医疗队,为火场扑救人员和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6.1.3扑火前指的机制运行

  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决策指挥机构,负责调度现场扑火力量、资源和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扑火前指组**员由参战各方主要或主管领导参加,在前指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一作战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为确保前指发出的作战命令得到坚决贯彻执行,避免各自为战,规定以下9项工作制度:

  6.1.3.1例会制度。扑火前指适时召开例行会议,汇总信息、通报情况、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动计划。

  6.1.3.2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观测、地面巡视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场情况,由总调度长适时组织参战力量和有关专家对火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提出工作建议。

  6.1.3.3通讯制度。各分前指和参战力量应保持通讯设备完好,随时与扑火前指保持通讯联系,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未经扑火前指批准,不得关闭通讯设备或随意占用通信频道。

  6.1.3.4火情报告制度。扑火前指应定时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及火场态势。

  6.1.3.5宣传报道制度。新闻报道应以火场新闻发言人提供的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等官方权威信息为依据,稿件须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扑火前指审查。

  6.1.3.6后勤保障制度。原则上,所有参加扑火的队伍应自备3天的给养和油料;3天后的给养,由扑火前指统一协调供给;当地乡(镇)要保障扑火前指的给养、宿营和办公条件,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6.1.3.7安全保障制度。扑火前指要充分考虑扑火人员和受威胁居民地安全,战前动员时要明确安全防范事项和避险措施。

  6.1.3.8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参加扑火单位任务,责任落实到带队领导;由于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不服从命令等造成贻误战机、火场失控、复燃跑火、人员伤亡的,追究带队领导责任。

  6.1.3.9火场验收制度。明火扑灭后,扑火队伍和清理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人员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原则上看守24小时;负责看守火场的单位要向扑火前指提出验收申请,由扑火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的标准;确保不死灰复燃,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6.2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6.2.1Ⅳ级应急响应。

  6.2.1.1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属地乡(镇)**立即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灾发展,掌握火灾动态,报县森防办主任。经属地乡(镇)**全力扑救,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胁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情,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加**星林火监测,掌握并及时报告火场发展趋势,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做好火灾进一步蔓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2.1.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6.2.2Ⅲ级应急响应。

  6.2.2.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邻县(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重点乡镇(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2.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2.2.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县森防指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组织实施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星火情监测,及时收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救;视情请示扑火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办主任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乡(镇)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增援工作;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预警。

  6.2.2.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6.2.3Ⅱ级应急响应。

  6.2.3.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的森林火灾;

  ⑤邻县(区)交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3.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6.2.3.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视情请示县森防指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相邻乡(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进行支援;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请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请求市森防指飞机增援灭火。

  6.2.3.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6.2.4I级应急响应。

  6.2.4.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严重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烧入邻县(区)且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4.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6.2.4.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防指总指挥率领常务副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县**扑救前线总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配合市森防指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县森防指向成员单位统一发布灾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县森防指从全县抽调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全力开展火灾扑救,并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派出足够力量支援扑火工作;县森防指做好扑火物资增援工作;县气象局视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森防指派出由成员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全县督导检查防火工作;本县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时,在市森防指的指导下开展火灾扑救。

  6.2.4.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6.3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有关乡(镇)**和成员单位根据扑火工作需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3.1扑救火灾

  属地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立即就*组织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救力量在扑火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6.3.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农牧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3.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医疗应急队伍实施现场救治。

  6.3.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6.3.5保护重要目标

  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情况下,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3.7发布信息

  县森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3.8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规定程序将火场移交属地乡(镇)或责任单位看守。

  6.3.9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区域联防联治

  建立区域间联防协作机制,为应对区域性森林草原火灾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县**要采取措施,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并在重点装备专业队伍的同时,重视其他应急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

  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按照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各乡(镇)森林草原扑火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增援任务,协调飞机增援灭火。

  7.2资金保障

  县**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

  7.3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乡镇扑火需要。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7.4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要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服务;应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县森防指的统一安排参加火灾现场的灭火技术指导工作。

  8.后期处置

  8.1火灾侦破与评估

  **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及时查明火灾(情)成因,及时对肇事者做出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林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受害森林草原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提交评估报告,并上报县森防办。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可由市、省或国家森防指发督办函,督导落实。

  8.2工作总结

  县森防指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分别向县**、市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预案演练

  县、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装备,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县森防办会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蔚县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防指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批准。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8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不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底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州人民**负责组织制订、印发本预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县(市)人民**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应急民兵等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补充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州内跨县(市)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相应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跨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指统一指挥。前指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指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就*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办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县(市)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指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进场路线、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前指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员伤亡。

  (三)专家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第二章预警监测

  一、预警分级

  凉山州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

  (一)预警制定职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会同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制作。每年防火期间,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召集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会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作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工作措施及公众响应建议和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制作完毕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进行发布。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凡是在高火险期内遇有极端天气情况时,经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可先下达预警信息发布指令,事后履行补签程序。

  三、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带班、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加大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单位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限时整改到位销号,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严管死守,加强用火审批管理。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准备工作。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属地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至少有1人在家值班,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定期调度了解相关成员单位值守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随时掌握各种突**况;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执行靠前驻防。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组建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所有巡山护林护草员全部投入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同志带头巡山,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临时增派力量,严管死守。

  4.执行最严的火源管理措施,外来车辆或人员需要进入或通过重要林区牧区的,县(市)交通部门依据实际确定放行时间进行集中放行。本地村民进山入林入草的必须向所在村组干部进行报备,未按规定报备进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停止各级防火区内除丧葬用火外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审批,需要进行丧葬用火的,由属地乡(镇)调度有关扑火力量到场监管、确保安全。

  6.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7.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西昌青山机场、盐源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适时开展防火航空巡护工作。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后,重点林区管理人员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通知区域内高压输变电线路单位执行紧急断电,大风预警解除后恢复供电。

  四、预警落实报告

  (一)期中报告。红色预警期间,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每3个工作日1次,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完整报告。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在预警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五、预警调整和解除

  因气象等条件出现变化,州气象局需要调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建议的,经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及发布程序。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到期自动解除。

  第三章火灾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

  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

  (一)县(市)报告要求。

  进入防火期,各县(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各自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归口一致、口径统一、准确详实。前指成立后,由指挥长确定4名联络员具体分工,其中2名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2名作为前指的信息员参与前指会议、撰写火情报告。

  首报:接到辖区各渠道报告或报警后,应当立即核实大概的起火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等基本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30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州级对口部门,通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续报:应将了解到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情态势、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首报后120分钟内完成第一次续报。续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随时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在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对于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调查后总报。

  (二)州级有关部门接报要求。

  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接到领导指示后,应迅速予以传达;根据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调集增援扑火力量;通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发生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要立即向州委、州**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一是红色预警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进场后,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五是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灾。

  (三)向省级部门的报告要求。

  一是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是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是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省委省**领导有明确指示、批示的,上级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等),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经纬度、林地权属、地类属性。

  (二)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的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按照火场周边描述,火区内或附*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通信、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员和指挥员姓名、职务。

  (七)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主要树种、林龄、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八)发生在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地方各级指挥部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

  (十)扑救过程中的困难,以及需要上级支援和帮助解决的问题。

  (十一)火案调查处置情况。

  四、报告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加副标题。

  (二)文件日期、报告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如有缺失应说明。

  (四)报告正文:如有多起火灾或多个火场,应先综述再分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有无明火、火线长度、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总数及其中专业扑火队、驻军、**、森林消防等人数)、火场气象、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五、发布信息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统一由州县宣传部门负责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航空灭火飞机、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二)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三)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六)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足够的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州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县(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5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IV级响应。

  1.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连线调度火情信息,通知县(市)妥善做好受火灾影响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县(市)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需要,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7.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二)Ⅲ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组织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1.在州委、州**领导和指挥下,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州级火场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具体组成及任务分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协调扑火力量、物资及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三)Ⅱ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协调调派***和**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州外扑火力量主动增援的,统一接受州前指相关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所有外来扑火力量发布火场有关新闻信息需经州前指批准。

  7.未经过州前指调度或对接的增援队伍,一律拒绝其进入火场。

  (四)Ⅰ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州委、州**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县(市)党委和**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跨区域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县(市)人民**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抓紧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四、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

  六、综合保障

  (一)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协调直升机实施空运。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输送由州人民**安排州交通运输局落实运输车辆。

  (二)物资保障。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州、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人民**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州、县(市)人民**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和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二、火因火案查处

  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州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市)人民**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工作总结

  各级人民**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向州人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乡(镇)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9

各村委会: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它人员值班。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0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1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2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x镇位于xx省xx县东北25公里处,东与澄城县尧头镇接壤,南与孙镇相连,西、北与白水县西固镇毗邻。*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26500亩,天然保护林1460亩。

  三、森林防火期

  x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

  五、应急演练顺序及时间安排

  1、森林防火应急演练(上午9点到10点)

  由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2、防汛应急演练(上午10点到11点)

  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3、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上午11点到12点)

  由国土所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演*充分准备,为确保演*圆满成功,演*期间严禁无缺*,并安排好本单位留守值班人员。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3

  一、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齐抓共管

  层层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3)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20xx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任务,并取得了好的成绩,为更好地做好明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映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相关股室,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2、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原则。加强火灾的预防和监测,发现火情迅速组织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降低火灾损失。

  3、坚持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建立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和预备队,加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4、坚决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森林防火期

  我区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其中春节、清明为森林防火严防期。

  出现干燥、高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确定森林防火**期和**区,发布**令。在**期内,**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处理程序

  1、在防火期内,各专职护林员必须坚持每天上山巡逻,若发现火情要马上向社区报告,社区立即向区森林防火办报告。

  2、有关社区在发生森林火灾30分钟之内,立即组织应急分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区森林防火办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火灾扑救突击队,在一个小时之内赶赴现场扑救。

  3、在组织扑火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应随时向区森林防火办报告火情情况。各社区在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彻底消灭隐患,严防死灰复燃。

  4、当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有关社区负责人,立即组织前往灭火现场,并要起先锋突击作用。原则上本社区发生火灾时,由本社区扑火应急队伍前往扑火第一线扑救,当火情较为严重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邻*社区扑火应急分队前往支授。

  5、火情危急时,如发生百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向县**报告,请求**部队增援,并由社区干部做好接应和带路工作。

  6、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森防办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向区森林防指挥部汇报,并为森林**排供破案的线索。

  四、扑救方法

  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扑救方法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间接灭火或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灭火方式。直接灭法适用于弱度、中度的地表火,它的方法是用扑火扫沿火线直接打灭火,或用铁锹、铁铲覆土灭火。间接灭火适用于猛烈的地表火和树冠火,它的方法是在人力难以扑救、又来不及开辟防火道的情况下,可在火头前方200米以外点火,这时由于逆风作用使新火迎着火头烧去,两火头相遇时由于缺少氧气达到自行熄灭的一种以上灭火法(此种方法一般尽可能少用)

  接到火警报告后,要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现场,争分夺秒地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扑灭森林火灾需经三个阶段,从投入战斗开始到火场外火线熄灭为扑灭的第一阶段,即围歼火线阶段;外线火线熄灭到火场内明暗火全部扑灭为扑救战斗的第二阶段,即熄火清理阶段。第二阶段是第一阶段成果的巩固,若火场处理不好,还会造成灭灰复燃,导致前功尽弃。因此,这一阶段工作不能忽视;第三阶段为看守巡逻阶段,火熄灭后,还要留下足够人力看守1-2天,经过一次大风的考验证明无复燃可能后,方才停止巡查,火场巡查以火场内“无烟、无气、无味”为余火彻底熄灭的'标志。灭火的三个阶段中每一环节都是不可缺少的,决不能重打轻清,或打完就走。

  五、预防措施

  (一)坚持常抓不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社区和各股室要形成共识,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山头、每个人员,做到片片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上下齐抓共管、全民防火的工作格局。

  (二)严密监测火情,防患于未然。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预防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任务。对重点林区要进行严密监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重点火险地段要增加巡逻力量,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按制定报告程序汇报。

  (三)严格管理火源,消除各项隐患。加强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必须严字当头,采取断然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理,管住火灾源头。在防火期内,要严格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要严格执行各项火源管理制度。野外用火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有组织地进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进行反复检查。在“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冬至前后是我区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各社区要分片落实防火责任,所有责任人、护林员要上山分片看守、禁炮、灭烟。在山头、路口、墓地,加强巡查,严防死守,要通过查找火灾隐患,消除火灾苗头,有效地防止春季森林火灾。

  (四)广泛动员,开展群防群治。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这是森林防火工作多年的经验。要坚持依法治火,深入宣传实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当前防火紧要期,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宣传牌,利用标语、电影、广播、报纸、宣传车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防火气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突出森林资源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以落实“五禁”决定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乱伐滥采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乱伐滥采,切实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生态屏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提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协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协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三)完善各项林政管理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要全面落实“五禁”巡查网格化制度,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驻村领导为所包村(居)第一责任人,村(居)支部**和村(居)委会主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党委、**-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内容,形成**主导、村(居)组参与、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切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处理。对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重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详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包村(居)领导要靠前指挥部署,村(居)党支部**和村(居)主任要亲自落实,村(居)组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格化责任管理,一旦发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灾而不及时上报,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巡护查处。各村(居)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内,在林区内要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镇上利用宣传车定期与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宣传检查,向广大村(居)民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防灭火的相关知识,形**人爱护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镇、村(居)干部,依规进行问责;对出现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破坏森林资源的,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蔚县规划林业用地面积为248万亩,其中有林地151.49万亩(其中经济林6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34.58万亩,疏林地3.5万亩,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万亩,苗圃地0.58万亩,宜林地91万亩,截至2017年底,森林覆盖率39.2%。境内有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王喜洞林场、飞狐峪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县域重点防火乡镇主要包括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等,主要林场有桃花镇朱家湾林场,吉家庄镇松山林场、石夭水林场,陈家洼乡坑木林场,阳眷镇郑家窑林场、南堡林场等,是河北省林业重点县、Ⅰ级火险县,是首都的“防火墙”和“护城河”。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多有大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概率较大。

  1.2编制目的

  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反应迅速、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依法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乡镇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3.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乡(镇)人民**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人民**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科技水*和指挥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蔚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国家、河北省、张家口市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6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和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1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组织、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2转移疏散人员

  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在森林草原火灾期间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保护重要林区

  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安全。

  2.5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6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工作,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略)

  县森防指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县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森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俊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瑞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合同志和王业伟同志兼任。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可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有关工作。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3.1.1综合协调组。由县**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传达县委、县**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1.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武装部、**蔚县中队、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1.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类传染病。

  3.1.4火情监测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事宜;负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3.1.5通信保障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用;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

  3.1.6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武装部、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等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3.1.7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3.1.8灾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3.1.9火案侦破组。由县***牵头,县森林***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3.1.10群众安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3.1.11社会治安组。由县***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装部、**蔚县中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1.12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乡(镇)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2职责分工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主要职责分别为:

  3.2.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我县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2.2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完善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协调组织全县自媒体网络正面宣传,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和生态治理。

  3.2.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拟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政策措施,起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监督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协助县委、县**组织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负责落实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人;负责与相邻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联防联控;组织编制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督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手册,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协调全县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航空扑救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和扑救指令下达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上报县委、县**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议;负责县级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公文运转;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火灾扑救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地区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信息;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要点,指导开展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配合相关联合检查;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火险形势会商,制定长、中、短期火险形势预测预报;根据全县火险形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做好热点核查反馈;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电话等系统*台建设管理;组织编制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负责行业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指导建议涉灾乡镇做好火灾事发地周边群众转移工作;配合县森防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讲话、汇报等材料的筹备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5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王喜洞林场)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和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负责火情的早期扑救工作。

  3.2.6县***: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

  3.2.7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和处理机制,监管和打击露天烧秸秆、烧垃圾、燎地边行为;依法依规处罚露天焚烧行为,并实施责任追究。

  3.2.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设备县级财政资金;做好扑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所监管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9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保障,保持灾区价格水*基本稳定;负责督促行业内风机机座区域(含升压站、主控室)、太阳能发电场区、生物质发电厂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10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组织师生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组织转移和安置师生;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协助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2.1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民爆行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组织落实县级药品储备的紧急调用;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公司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2.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牧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督促相关景区(点)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督导相关景区(点)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修复被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指导旅游景区(点)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3.2.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

  3.2.15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灭火公益宣传;负责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安全提示;协调做好火灾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3.2.16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火灾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3.2.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参与应急救援,救治灾区伤病员;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3.2.18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3.2.19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地的防火工作。

  3.2.20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保障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用水。

  3.2.21县商务局: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2县供销联社: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用盐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3县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4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外市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5**蔚县中队:组织**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6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全县林区范围电力线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负责林区电力线路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3.2.2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负责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建设和防火期间设备维修调试保障工作;负责建立林区监控范内着火点与护林员手机终端之间自动通知机制;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2.28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负责维护抢修灾区内损毁的通信设施及恢复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以铁路沿线两侧排水沟或边坡作为防火隔离带,组织人员巡护、清除森林火灾易发地段周边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负责做好全县铁路沿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3.3扑救指挥

  早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特殊情况,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属地乡镇应当成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扑救前线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和指挥。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层级。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跨县(区)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市森防指调度,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4专家组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火任务需要成立专家组,对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

  4.应急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辅,军队支援力量为补充。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乡(镇)和全县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跨县(区)调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人民**或县森防指提出申请,市森防指统筹协调。

  调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队执行扑火任务,由县**、县武装部组织协调,下达增援命令。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红色预警信号代表极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五级;橙色预警信号代表高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四级;黄色预警信号代表较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三级;蓝色预警信号代表中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二级。一级森林草原火险(低度危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黄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橙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红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5.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林草及气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或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必要时,县森防指向各乡(镇)和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1.3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县森防指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具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黄色预警响应:在保持蓝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橙色预警响应:在保持黄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领导包括成员单位领导要到各自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红色预警响应:在保持橙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人民**或县森防指发布通告,在林区草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防火人员开展巡山检查,并及时进行封山,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5.1.4预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报。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5.2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规定,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5.2.1发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灾,有关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县森防办:

  ①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傍晚前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绿化廊道、集中连片工程区、草地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火场距乡(镇)界5公里以内,火场距县界10公里以内,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在国家、省、市党代会、人大、**会议、节日期间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需要县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2县森防办应当向县**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3县森防指应当向市森防办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受灾森林面积1公顷、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当日未灭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⑨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6.应急响应

  6.1县级层面前指设置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火场态势变化快,情况复杂,且火场一般地处偏远,扑火过程需要属地**有关领导靠前指挥,成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对重点火险区或威胁重要目标的火灾应立即设立扑火前指;火场较多或火场范围较大,可设立一个扑火总指挥部和若干战区分前指;对发展蔓延威胁不大、短时间能扑灭的火灾可由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前指地点应在距火场较*、交通方便、通讯畅通、有生活依托之地。扑火前指规格依据火情而定。

  6.1.1前指的设立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所在地县级人民**应当按照本地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成立由县级人民**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扑救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扑火前指应尽量设在靠*火场、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办公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应佩戴专门的袖标或胸签。

  当同一地区发生多起火灾,或者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可设立一个扑火总前指,并设立相应的分前指。

  6.1.2扑火前指的组成及职责任务

  扑火前指是火灾扑救的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6.1.2.1扑火前指的组成

  扑火前指一般由县**领导,有关乡(镇)、部门和参战部队负责同志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县**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军地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县森防办主任。

  新闻发言人:主管新闻宣传的党政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视情下设扑救指挥组、综合材料组、力量调配组、火情侦察组、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气象服务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查组、医疗救护组。

  6.1.2.2扑火前指的职责任务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免职,后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扑救指挥组: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公路、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侦察,分析火场态势,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气象服务组: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医疗救护组:组织调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伤病员医疗救援和相关区域卫生防疫等工作;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医疗点或组派巡回医疗队,为火场扑救人员和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6.1.3扑火前指的机制运行

  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决策指挥机构,负责调度现场扑火力量、资源和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扑火前指组**员由参战各方主要或主管领导参加,在前指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一作战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为确保前指发出的作战命令得到坚决贯彻执行,避免各自为战,规定以下9项工作制度:

  6.1.3.1例会制度。扑火前指适时召开例行会议,汇总信息、通报情况、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动计划。

  6.1.3.2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观测、地面巡视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场情况,由总调度长适时组织参战力量和有关专家对火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提出工作建议。

  6.1.3.3通讯制度。各分前指和参战力量应保持通讯设备完好,随时与扑火前指保持通讯联系,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未经扑火前指批准,不得关闭通讯设备或随意占用通信频道。

  6.1.3.4火情报告制度。扑火前指应定时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及火场态势。

  6.1.3.5宣传报道制度。新闻报道应以火场新闻发言人提供的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等官方权威信息为依据,稿件须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扑火前指审查。

  6.1.3.6后勤保障制度。原则上,所有参加扑火的队伍应自备3天的给养和油料;3天后的给养,由扑火前指统一协调供给;当地乡(镇)要保障扑火前指的给养、宿营和办公条件,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6.1.3.7安全保障制度。扑火前指要充分考虑扑火人员和受威胁居民地安全,战前动员时要明确安全防范事项和避险措施。

  6.1.3.8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参加扑火单位任务,责任落实到带队领导;由于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不服从命令等造成贻误战机、火场失控、复燃跑火、人员伤亡的,追究带队领导责任。

  6.1.3.9火场验收制度。明火扑灭后,扑火队伍和清理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人员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原则上看守24小时;负责看守火场的单位要向扑火前指提出验收申请,由扑火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的标准;确保不死灰复燃,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6.2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6.2.1Ⅳ级应急响应。

  6.2.1.1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属地乡(镇)**立即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灾发展,掌握火灾动态,报县森防办主任。经属地乡(镇)**全力扑救,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胁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情,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加**星林火监测,掌握并及时报告火场发展趋势,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做好火灾进一步蔓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2.1.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6.2.2Ⅲ级应急响应。

  6.2.2.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邻县(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重点乡镇(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2.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2.2.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县森防指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组织实施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星火情监测,及时收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救;视情请示扑火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办主任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乡(镇)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增援工作;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预警。

  6.2.2.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6.2.3Ⅱ级应急响应。

  6.2.3.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的森林火灾;

  ⑤邻县(区)交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3.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6.2.3.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视情请示县森防指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相邻乡(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进行支援;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请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请求市森防指飞机增援灭火。

  6.2.3.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6.2.4I级应急响应。

  6.2.4.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严重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烧入邻县(区)且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4.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6.2.4.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防指总指挥率领常务副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县**扑救前线总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配合市森防指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县森防指向成员单位统一发布灾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县森防指从全县抽调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全力开展火灾扑救,并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派出足够力量支援扑火工作;县森防指做好扑火物资增援工作;县气象局视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森防指派出由成员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全县督导检查防火工作;本县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时,在市森防指的指导下开展火灾扑救。

  6.2.4.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6.3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有关乡(镇)**和成员单位根据扑火工作需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3.1扑救火灾

  属地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立即就*组织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救力量在扑火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6.3.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农牧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3.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医疗应急队伍实施现场救治。

  6.3.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6.3.5保护重要目标

  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情况下,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3.7发布信息

  县森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3.8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规定程序将火场移交属地乡(镇)或责任单位看守。

  6.3.9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区域联防联治

  建立区域间联防协作机制,为应对区域性森林草原火灾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县**要采取措施,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并在重点装备专业队伍的同时,重视其他应急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

  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按照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各乡(镇)森林草原扑火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增援任务,协调飞机增援灭火。

  7.2资金保障

  县**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

  7.3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乡镇扑火需要。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7.4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要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服务;应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县森防指的统一安排参加火灾现场的灭火技术指导工作。

  8.后期处置

  8.1火灾侦破与评估

  **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及时查明火灾(情)成因,及时对肇事者做出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林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受害森林草原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提交评估报告,并上报县森防办。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可由市、省或国家森防指发督办函,督导落实。

  8.2工作总结

  县森防指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分别向县**、市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预案演练

  县、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装备,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县森防办会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蔚县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防指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批准。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4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6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高县城北,主要交通要道,南广河域的上域,全镇29个行政村,总人口580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46245人,全镇森林面积35734亩,其中村组森林27287亩。

  二、积极预防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各村要加强领导,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村要利用板报、标语、标牌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提高防火意识。

  (二)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要把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来抓,特别是春节期间、清明前后、双休时间、大春播种时段和干旱少雨季节,更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三)加强值班和检查督促。从20xx年1月1日起,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镇村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作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准确及时,加强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处理。

  三、明确职责

  (一)继续实行领导负责制。实行镇长、村主任、组领导负责制。各级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当作一件大事抓好。

  (二)各村林区林场要组建以民兵、干部、林场职工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作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组织指挥

  镇指挥部具体指挥森林扑火事宜。

  (1)组织人员,迅速动员组织林区群众和扑火队队员,带上砍刀、铲、锄、水壶等器具,利用树枝等就便器材参加扑火救灾;

  (2)确定扑火方案,根据火势强度、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等情况,迅速确定扑火方案;

  (3)组织险区人畜和是、物资疏散;

  (4)以敲打鼓等方式为扑火联络信号,集合、组织队伍;

  (5)及时上报火情,迅速了解掌握灾情发生地点、火势强度、受灾面积等情况并迅速上报;

  (6)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与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各地根据火灾危害程度,以立足自身扑灭为主,争取外援为辅,以村(组)为主,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全力组织扑救,尽量避免由一般荒火、火警酿成火灾或重大火灾。

  五、扑火力量配备

  指挥部要根据火势强度、蔓延方向、林地可燃状况、气象因素、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灭火工具等情况,确保扑火方案和力量配备,号召灭火人员发扬英勇顽强,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直至扑灭火灾。

  六、突出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是:紧紧把握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重要环节,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通过树立宣传碑、书写岩标、散发防火日历、发放防火小册子、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检查。组织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及时排查火险隐患,认真落实“三项检查”,一是按月检查;二是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是对重点区域的检查。

  (三)强化护林联防组织建设。切实做好镇与镇边界护林联防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村组、农户之间护林联防建设签订联防协议,形成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做好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减少林下可燃物,降低火险等级。

  (五)强化救灾应急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救灾应急机制,做好扑救林火的.各项准备,保证对林火“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情损失降到最低。

  七、注意事项

  (一)扑打火山时,注意风向,不要逆风扑打,以防烟火、气浪伤人。

  (二)扑火人员应照顾左邻右舍,严禁个人“单刀”突入火场,打火用树枝、叉头扫把重打轻提,防止火星飞溅引起复燃。

  (三)不能组织中小学生、孕妇、老年人打火,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八、奖励和惩罚

  (一)各村按照年初签订的《护林防火责任书》的要求,对有功人员奖励,同时查处护林防火失职和不力单位和个人。

  (二)按有关规定,原则上由肇事单位和肇事个人承担扑火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并根据情况由有关部门予以惩罚。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7

各村(居)、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为全镇居民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过节氛围,现就xxxxx年度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由于年内我镇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雨雪天气,导致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存在部分盲区,在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松动。

  进入春节元宵期间,全体镇、村、部门要彻底丢弃对“天老爷”的依赖,减少对“雨雪天”的预期,时刻警惕大雪久晴气象条件,高度重视外出返乡人员祭祖、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等危险行为及学校假期放假,学生多留守在家易产生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失火行为。

  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工作上要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集中精力,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严防死守,坚决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在春节元旦期间,森林防火要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从严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1)狠抓值勤,落实日报告制度

  各村(居)、各单位一律落实值班制度,并在元月15日前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将值班安排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樊能勇处。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护林防火队、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文化站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带班责任制,主要领导及带班责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要加强严格落实支书、主任轮流带班制度,不能出现同时脱岗现象,并将值班电话公示到组。自xxxxx年1月20日起--2月20日止,全镇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安”。

  深入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组会议、标语横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做好村居公示栏、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均设置固定性标语。加快分户《禁火令》张贴工作。各自然屋场进出口还要撰写3-5条禁火标语。

  同时还要加大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全面抓小抓早,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各村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管护。落实“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包户、家长包小孩、监护人包痴呆聋哑傻”的机制,全面抓好我镇重点地段的管控。全镇重点地段如下:各村重点林区、山沟、荒茅区、田埂边、公路两侧及重点芭茅山地段;辖区内企业油库、炸药存放地、通讯单位基站及东岭旅游景点、公墓、坟场及宗教活动场所、各自然村社亭等重点区域。

  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抓好辖区和单位内重点人员管控。各村主要是要抓好村全体党员、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中小学生及痴呆聋哑傻人员、外出返乡人员。

  各单位主要抓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特别是敬老院、中学、中小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分散农村居住人员,做到管理100%全覆盖。

  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造成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处。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

  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人的森林防火鸣锣员,同时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员作用,确保每日早、晚深入农户提醒2次。

  强化部门行业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xxxxx年度四都镇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在人员管理上,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的职责,特别是离退休或休假在家的干部和家属,杜绝一切野外火源。在重点防范上,要严格落实“管好自己的事”,除工作站和防火办外,供电、通讯、文广、移动、联通、电信等杆线、基站等重点部位必须由单位自身建造防火隔离带。

  (4)全镇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森林防火队员要集中管理,整装待命。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

  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管护和坟山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各村(居)、单位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说情。

  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高度。救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和法律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9

各村委会: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它人员值班。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0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不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底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州人民**负责组织制订、印发本预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县(市)人民**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应急民兵等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补充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州内跨县(市)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相应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跨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指统一指挥。前指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指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就*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办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县(市)人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指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进场路线、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前指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员伤亡。

  (三)专家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第二章预警监测

  一、预警分级

  凉山州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

  (一)预警制定职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会同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制作。每年防火期间,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召集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会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作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工作措施及公众响应建议和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制作完毕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进行发布。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凡是在高火险期内遇有极端天气情况时,经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可先下达预警信息发布指令,事后履行补签程序。

  三、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带班、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加大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单位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限时整改到位销号,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严管死守,加强用火审批管理。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准备工作。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属地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至少有1人在家值班,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定期调度了解相关成员单位值守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随时掌握各种突**况;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执行靠前驻防。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组建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所有巡山护林护草员全部投入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同志带头巡山,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临时增派力量,严管死守。

  4.执行最严的火源管理措施,外来车辆或人员需要进入或通过重要林区牧区的,县(市)交通部门依据实际确定放行时间进行集中放行。本地村民进山入林入草的必须向所在村组干部进行报备,未按规定报备进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停止各级防火区内除丧葬用火外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审批,需要进行丧葬用火的,由属地乡(镇)调度有关扑火力量到场监管、确保安全。

  6.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7.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西昌青山机场、盐源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适时开展防火航空巡护工作。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后,重点林区管理人员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通知区域内高压输变电线路单位执行紧急断电,大风预警解除后恢复供电。

  四、预警落实报告

  (一)期中报告。红色预警期间,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每3个工作日1次,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完整报告。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在预警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五、预警调整和解除

  因气象等条件出现变化,州气象局需要调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建议的,经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及发布程序。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到期自动解除。

  第三章火灾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

  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

  (一)县(市)报告要求。

  进入防火期,各县(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各自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归口一致、口径统一、准确详实。前指成立后,由指挥长确定4名联络员具体分工,其中2名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2名作为前指的信息员参与前指会议、撰写火情报告。

  首报:接到辖区各渠道报告或报警后,应当立即核实大概的起火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等基本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30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州级对口部门,通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续报:应将了解到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情态势、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首报后120分钟内完成第一次续报。续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随时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在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对于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调查后总报。

  (二)州级有关部门接报要求。

  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接到领导指示后,应迅速予以传达;根据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调集增援扑火力量;通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发生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要立即向州委、州**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一是红色预警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进场后,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五是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灾。

  (三)向省级部门的报告要求。

  一是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是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是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省委省**领导有明确指示、批示的,上级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等),州委办、州**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经纬度、林地权属、地类属性。

  (二)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的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按照火场周边描述,火区内或附*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通信、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员和指挥员姓名、职务。

  (七)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主要树种、林龄、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八)发生在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地方各级指挥部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

  (十)扑救过程中的困难,以及需要上级支援和帮助解决的问题。

  (十一)火案调查处置情况。

  四、报告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加副标题。

  (二)文件日期、报告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如有缺失应说明。

  (四)报告正文:如有多起火灾或多个火场,应先综述再分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有无明火、火线长度、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总数及其中专业扑火队、驻军、**、森林消防等人数)、火场气象、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五、发布信息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统一由州县宣传部门负责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航空灭火飞机、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二)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三)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六)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足够的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州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县(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5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IV级响应。

  1.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连线调度火情信息,通知县(市)妥善做好受火灾影响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县(市)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需要,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7.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二)Ⅲ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组织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1.在州委、州**领导和指挥下,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州级火场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具体组成及任务分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协调扑火力量、物资及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三)Ⅱ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协调调派***和**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州外扑火力量主动增援的,统一接受州前指相关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所有外来扑火力量发布火场有关新闻信息需经州前指批准。

  7.未经过州前指调度或对接的增援队伍,一律拒绝其进入火场。

  (四)Ⅰ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和省委、省**及州委、州**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州委、州**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县(市)党委和**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跨区域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县(市)人民**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抓紧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四、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

  六、综合保障

  (一)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协调直升机实施空运。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输送由州人民**安排州交通运输局落实运输车辆。

  (二)物资保障。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州、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人民**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州、县(市)人民**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和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二、火因火案查处

  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州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市)人民**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工作总结

  各级人民**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向州人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乡(镇)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1

  去冬今春,由于天干物燥,森林火险进入红色预警阶段,为抓早抓好抓实我乡春季森防工作,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安全,城郊乡党委、**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安排部署春季森防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群众性极强的工作,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森林防火工作才能扎实推进。我乡坚持把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印制致全乡农户的'一封信开展常规性宣传教育,共印4000余份;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给学生上防火课等形式开展多样性宣传教育,每天出动宣传车至少4次,张贴标语400余张;通过乡、村两级干部职工下村组到重点地块就野外吸烟、烧荒、烧田埂等违禁用火案例开展导向性宣传教育,极大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森防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责任到人。

  成立了由乡党委**任顾问、乡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任务分解到人,实行“干部包村、村主干包组、组干部包户、农户包山场”的森防四级联防网络,形成“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格局,加强森防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巡逻和野外火源监管力度,规定各村(居)支部**、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强化工作保障,做到防扑措施过硬。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制定严格规范的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建立乡村两级森防应急分队台帐,并落实责任人;每个行政村(居)都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明确防火巡护员;乡党委、**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一个方针、三个结合、三个不漏掉、四个包、五个确保、六个落实”,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森林防火与乡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全面预防与及时组织扑救相结合,制度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不漏掉一块林地,不漏掉一项措施,不漏掉一个人;乡包村,村包户,户包人,校包生;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令、信息畅通,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思想认识,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制度管理,落实扑火力量,落实设施建设,落实协作联防。加大巡山护林和野外火源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扑救火警、火灾应急预案》,做到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好扑救火灾准备,同时乡党委、**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购买上万元的扑火专用工具,并进行维修整理,存放地点统一明确,一旦接警能做到快捷及时。

  四、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及早防护准备。

  乡村两级干部要24小时待命,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在特防期间,对无故关停手机,无法联系的:乡干部职工每次罚款50元,村干部每次扣减年终考核分2分,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外出的:乡干部职工按待岗处理,对村干部作违规处理,并作为村支两委换届时的淘汰人选;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特防期后,实行分片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早发现、快出击、用重兵,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全乡森林安全。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2

  森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成立

  森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森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3

  春节即将来临,进入林区活动人员多,野外用火增多,气温逐渐上升,封山育林后,植被增加,易燃物积厚,引发山林火警火灾性极高,扑火工作难度增大,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文件,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就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特别要求,乡(镇)防指召开广播大会,望广大干部群众认真收听,并落实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春节,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来抓,按森林防火责任书规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单位一把手要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干部包保到片、到山头,“三类”人员包保到人,各村护林员坚持每天巡逻鸣锣示警,各村(居)每天广播会警示一次,对因失职,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森林火警火灾,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火源管理。

  一是在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严禁非法守猎,进入林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野外吸烟、烧荒、烧田埂、烧枯杆、烧坟地等生产性用火。

  二是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进行实弹演*,炸山取石,勘察和施工等活动。

  三是严禁小孩随意玩火,节日燃放鞭炮要在指定的无安全隐患地点进行。因小孩玩火引起的火灾,追究家长的责任。四是护林人员巡查时,发现野外违章用火当场制止,有火灾隐患的.,责成有关单位、个人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乡(镇)防火指挥部。五是烧香、祭祖、送灯亮,燃放鞭炮必须做好防火准备,要做到人走灯火灭,确认无隐患后才能离开,严禁有火无人现象。

  三、完善预警措施。

  以各村(居)为单位,组织专业的扑火队伍,配备必须的扑火设施、物质,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扑火准备,乡(镇)防火应急分队进入待命状态,各项扑火设备组织到位,听候指挥部统一指挥,值班人员和各村(居)干部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组织扑救,科学合理调度,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4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 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有关规定进行学*,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5

  一、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齐抓共管

  层层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4)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篇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节日,是野外用火高发时段,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强化火源的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力度,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我辖区森林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10日。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村工作队、村“两委”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制度,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做好风险隐患排查。一是重点区域排查。各村要对重要区域提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风景旅游点、山林周边、坟山、农土较为集中的林区边沿等,对易发生山火的部位要进行整改,并加大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做到严防死守。二是重点人员排查。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再次进行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通知》、《罗甸县全年野外禁火令》等政策法规,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四)认真抓好巡查值守工作。各村包保责任人、护林员要时刻进入临战状态,实行佩戴袖套,配备喇叭,在各自辖区内必须每天进行不间断、无死角巡查。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向镇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杜绝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四、组织保障

  (一)镇级力量。镇级共组建3支队伍。一是应急扑火队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各站所50岁以下的男性干部40余人组成,专门负责发生山火后的扑救工作,要求应急队员在森林防火期24小时待命,通讯要保持畅通,在接到扑火通知时,必须无条件地放下手中一切事务,紧急归队或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听从带队领导的指挥。二是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城管龙坪分局的女同志15人组成,在山火发生后搞好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三是火灾调查组由镇党政办工作员、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5人组成,专门负责火灾起因的调查,林木损失的核算以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火灾调查。

  (二)村级力量。各村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伍,主要由队村工作队、村两委、组长、护林员和村民等组成。要求队员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接到救火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在指定地点集中或到达火灾现场。

  五、应急处理措施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接到火警后,各村要迅速组织本村应急扑火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争分夺秒地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镇应急扑火队赶赴现场扑救。

  (二)在组织扑火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应随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情况。各村在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彻底消灭隐患,严防死灰复燃。

  (三)当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有关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火灾现场,并要起先锋突击作用。原则上本村发生火灾时,由本村应急扑火队伍前往扑火第一线扑救,当火情较为严重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邻*村应急扑火队前往支援或调动镇应急扑火队。

  (四)如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火情危急时,镇*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并由村干部做好接应和带路工作。

  (五)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林业站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火灾原因,向镇森林防指挥部汇报,并为森林*提供破案的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工作队长、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将山头地块包保到人,不留死角死面,实行网格员包保护林员,护林员包保山头地块的联动机制,并要求各村把每个地块名称、包保人员名单报镇林业站。

  (二)强化巡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854-7611204)报告,确保信息畅通。村级要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安排值班值守,对进出山的人员进行逐一的排查登记,杜绝一切火源火种上山。

  (三)强化责任追究。镇各站所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森林火灾一直都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椐《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和合浦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生态护林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拟定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和镇*的决定;

  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镇人民*和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培训;

  3.与全镇各林场负责人、造林大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重大火灾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根椐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长由镇林业站站长担任,负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指导火场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监测与报告

  镇林业站要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组织网络的作用,密切监视火场,掌握火场动态,形成监测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镇人民*或镇林业站,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林业局:一是发生在县、乡界附*的森林火灾;二是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三是造**员伤亡的森林火灾;四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五是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六是需要县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二)森林防火实行领导责任制。包括镇领导、包村干部、林业站长、村(社区)支部*、主任、各村(社区)森林防火责任人。村(社区)支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三)“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四、森林火灾的预防

  (一)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法制腱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社区)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相关规定。各村(社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級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三)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四)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清况。

  (五)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查队,于火险期对各村(社区)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村(社区)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社区)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二)防火办、林业部门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报告。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5)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篇

  一、开展义务植树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植树宣传,营造出良好的植树氛围,让大家更加重视环境的保护,做到人人营造绿色、人人宣传绿色、人人保护绿色、人人拥有绿色,保护和美化我们的家园。

  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围绕森林防火期、森林旅游节假日、野外用火多发期、传统节日的危险期,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手段广泛宣传,集中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影响面。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震慑和警示氛围,更加有效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责任,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开展林业重点工程宣传报道

  将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

  四、开展林业产业发展系列宣传

  重点围绕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木材加工、野生动物繁殖和经营利用等方面加强宣传,营造林业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

  通过电视报道我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宣传配套改革政策、要求,推动林权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1%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6)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6篇

  为贯彻落实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时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森防指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1-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防指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森防办发〔2021〕11号)精神,根据市、县森防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基础工作(2021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21年11月1日-2022年5月31日)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4月1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20xx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造成损失,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查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镇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表彰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20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7)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6篇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增强学生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意识,切实掌握预防森林火灾知识,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能力,鹤北林业局防火办与教育局决定在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我校依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小学生年幼爱玩,是森林防火中不可忽视的群体。为此我校在防火办与教育局的指导下,在校园中开展了森林防火“七个一”教育活动,就是增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把他们转变成护林防火宣传的义务载体,扩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辐射效果。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森防安全教育启动会。通过宣读方案,邀请防火办领导进行安全知识讲座,让全体师生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将学校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二)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了让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学校各班级上一节主题班队会,重点讲授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的规定、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和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等。

  (三)办一期专题黑板报。用图文并茂、鲜活生动的内容,以漫画、文字等形式更有效地调动学生主动学*森林防火知识的积极性。

  (四)写一篇主题作文。将森林防火的学*体会、身边感悟等内容通过文字记录下来,提升学生对护林防火的认知程度。

  (五)致家长一封信,送一张《宣传单》。每位学生对家长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带动身边人科学防火,使护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六)搞一次兴趣活动(如火灾应急演练等)。通过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护林防火知识,增加学生的护林防火集体意识。

  (七)挂一条横幅标语。在学校显要位置悬挂一条森林防火的主题横幅,或粉刷安装一幅墙体标语,让学生天天注意、时时铭记森林防火。

  三、活动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取得实效。并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创新活动思路,拓宽安全教育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将森林防火教育常态化。

  (二)加强督导检查。邀请防火办领导对我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思想意识,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关爱森林、防范火灾”、“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落实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学生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以对生态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营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全校师生学*(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办公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及时、准确宣传国家、盛市关于进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切实提高师生森林防火意识。

  2、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学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灾危害和预防为主题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少一点火灾”的理念传达到每位学生,并通过学生的宣传普及到家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3、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等为主题,组织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加深学生对森林防火认识,并影响学生家长。

  4、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学校将印刷一份致家长和学生的*,请各班班主任及时将*下发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手中,真正实现“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

  5、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大兴安岭87森林火灾25周年反思日、全国第4个“防灾减灾日”,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主题班会。要求每一名学生必需参加并积极发言。

  6、利用升降旗、班队课、集合时间进行宣传。

  三、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与步骤

  (一)时间: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11月30日。

  (二)步骤

  1、准备阶段(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教师学*(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办公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XX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1)以班为单位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以学生带动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森林防火宣传,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达到人人防火,杜绝火灾的效果。

  (2)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书写、悬挂(张贴)一条森林防火标语。

  (3)宣传学校森林防火的“五个严禁”,即严禁学生带任何火源进入林区: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玩火:严禁学生参加救火活动:严禁学生在禁火期参与携带香、纸、烛和烟花爆竹等在林区的上坟祭祀活动。

  (4)组织学生开展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树立“我爱家园,防火第一,你我参与,保护森林”的意识,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

  3、总结阶段(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要对此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建全和完善各种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好抓实,以推动森林保护和环境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是主要责任人,班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孝教学点校长要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正常开展,顺利完成。

  2、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层层落实

  中心小学与各村孝教学点校长、各校与教师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责任书,将宣传活动层层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的责任”的氛围,提高宣传效果。

  3、加强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各村孝教学点要认真做好各个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上课要有备课记录、要有森林防火作文,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黑板报和宣传标语要有照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局、管理局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坚持预防扑救并重齐抓,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和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春防时间安排

  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四、 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进入防火期,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树立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坚守一线抓防火,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发生山火亲自率队进入火场,保证组织指挥到位。

  2、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林区人们的防火意识。局电视台每期《沾河新闻》有森林防火的内容,大力宣传防火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先进事迹。各林场(所)布置好防火宣传一条街,插防火彩旗、挂横幅、贴标语、广播每天定时宣传。场区、公路两侧宣传牌要进行刷新、扶正,破损的更换,保持宣传效果。林场(所)与外来人员、重点人员和疯、傻、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签订防火合同书、保证书,做到上门入户宣传,深入作业点、农业点宣传,不留死角死面。

  3、“三清”巡护检查到位

  南沾河、伊南河、奋斗地区做为“三清”检查的重点,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吉岭库、北沾河、汤元山、尖新山四个林场各派2支小分队,在关键时期进驻南沾河驻点看守清理。伊南河2支队伍进驻大*台巡护,茂岚进驻重点部位驻防巡护,疙疸敏、浦洛口、岭顶管护站巡护本责任区。立新、胜利严管北部农林混居林区的火源,重点是制止私*地边、扩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边界各防火工作站把守大界线,清理外来人员,局属森林消防一中队8个小队关键时期分别进驻南沾河、伊南河施业区的重点部位,清理私自入山人员,防住外来火源。

  4、继续坚持依法治火

  公检法作为依法治火主力军,要继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警力达到每个林场至少一名,高火险期,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治火驻场包保干部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山上各派出所按照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和稽查,清查火源,惩处违规。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进入火场,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坚决打击野外带烟带火、林内私自用火等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严格管理各种火源。

  进入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岗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无证人员、无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增加岗卡,南沾河地区实行封山*。加强对春播、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管护承包、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岗亭严格检查、护林员跟班巡护、场领导经常检查和指导,野外作业点要指定专门的防火负责人。发挥义务防火员、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氛围。

  6、强化火情监测。

  进入防火期,各塔了望员开始上塔了望观察,严密监视责任区。了望员加强业务技能学*,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地理情况,提高观察了望和通话能力。幸福、乌斯孟主塔做好通讯中转,确保火场和指挥中心通讯畅通。各单位、部门的对讲机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关机,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命令的上传下达。幸福气象站做好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制定中长期火险预报,发生火情随时提供气象资料。

  7、提高火情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沾河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防火期,局属专业队、*森林部队及时进驻执勤点,严阵以待开展工作。林场(所)扑火队要满编满员,强化扑火技能训练,机具装备和车辆状态完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接扑火命令能迅速出发。

  重要设施和林场(所)、村屯周围必须按照规定开设防火阻隔带,制定紧急避险方案,划定避险路线和场地,并进行演练。

  元旦是我国法定假日。*日,天干地燥,元旦放假旅游、返乡人员增加,森林火险等级很高,森林防火形式严峻。为认真做好元旦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森林火警火情,结合我乡实际,按照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防控要求,制定乡20xx年元旦森林防火防控工作预案。

  一、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结合20xx年工作务虚会、“七保”工作会议,对元旦期间的防火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元旦期间,全乡取消休息日,照常上班,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再宣传、再发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的森林防火意识。

  1、各村召开元旦期间工作会议,针对不同时间的不同特点,制定元旦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细化元旦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在利用横幅标语、通告、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的基础上,结合“两节”期间群众大走访,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做好元旦期间防火值班、巡查。

  3、做好学生防火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在放假期间注意防火安全,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二、加强防火隐患摸排和防火部署

  1、抓好重点地段摸排。全乡重点地段参照《乡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包保责任分解表》。

  2、抓好特殊群体监管。开展老人、儿童、精神病人及痴呆傻人员等特殊群体上门教育和实施重点监管,落实专人跟踪监护,并及时签订承诺书。

  3、抓好重点部位防控。落实责任人,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督查指导

  1、元旦期间,乡村组干部分片到组到路段,对返乡及旅游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督促工作。

  2、元旦期间,乡全体联村、包组干部下村指导,蹲守。乡防火办组织人员沿途巡查,协调各村防火工作。

  四、扑火应急准备

  1、调整充实乡、村应急扑火队伍及向导人员,进入冬至重点时段,各应急扑火队伍应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乡、村两级应急扑火装备及物资充足到位,保证扑火的正常使用。

  3、元旦期间,乡、村要确保1辆防火运兵车随时待命。

  4、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立即启动乡森林防火预案。

  五、做好值班和保证信息畅通

  1、乡、村两级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乡干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各村将元旦期间值班安排表及重点地段的责任人员于12月27日前报乡防火办。

  3、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零报告制度。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菁选(扩展8)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档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档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档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档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成立

  档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档林**派出所、**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档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档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档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档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档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档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档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档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档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档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档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档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档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档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档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档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档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档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和市委市**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档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档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档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档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档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档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档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档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档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档林火灾科学防控水*,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档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职责分工

  1、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防火预备队和护林员队伍进行火场扑救,安排好机关干部扑火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扑救措施;视火灾可控程度,向主要领导建议申请区级增援队伍,做好增员队伍的联络和向导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检查验收。(林业站)

  2、火场清理看守组:档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用高压细水雾和喷雾器对火场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不再有余火,做好火烧迹地看守工作。(机关干部、相关居委会)

  3、安全警戒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火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火灾案进行查处。(前所、后所)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工作。(党政办、财政所、民政)

  5、宣传报道组:负责发布档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党政办、林业站)

  6、医疗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工作。(医院)gZ85COM

  7、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有关村庄、企业、经营养殖户转移和安置工作。(城管队、物管办)

  8、危化品处置组。负责做好有关危化品转移、保护工作。(安办)

  9、扑火督导组。负责督查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党政办、纪委)

  10、村居协调组。各居委会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档林防火领导组。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发动本村离火场最*的以青塣年为主的义务扑火队,由村**、主任主任带领上指挥扑火,同时及时向办事处档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及中、小学生参加档林火灾扑救。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档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档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档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档林防火预备队,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档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档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xx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档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档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档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档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档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档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期(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档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档林防火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处档林防火工作。各包片领导、片长要加强对本片村居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将档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防火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居年底考核中,发生一次火情,扣除相应分值,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火期内,档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进路口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经督查人员和被查村居签字留存,在全处进行通报,并作为护林员及各村居年度考核依据;督查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三)强化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期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因玩忽职守酿成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人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交纳20xx10000元的不再野外用火保证金;对构成档林火灾的,依法移交烟台市档林***处理。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档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档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档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档林法》、《档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档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档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档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档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档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档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档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档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档林防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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