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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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 1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 2

  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在那里攻读诗书*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著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 3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

  童年时代,鲁迅常跟母亲住到绍兴乡下安桥头外婆家里,后来又到皇甫庄大舅父家里寄居。安桥头、黄甫庄都在绍兴昌安门外水乡,宽狭纵横的河流静静地流过村边。鲁迅喜欢到乡下去,他把那里看作是自由的天地,崭新的世界。因为在这里不仅可以免读深奥难懂的《四书》、《五经》,还可以同农民的孩子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到密如蛛网的河上去划船、捉鱼、钓虾,去欣赏带着点点渔火的`水上夜景,或者到岸上去放鹅、牧牛、摘罗汉豆,呼吸清新的空气……

  每逢村子里演社戏的时候,鲁迅就和小伙伴们一起摇船儿来到半个在岸上、半个在湖里的戏台前面,看武功演员翻筋斗。有时,他还和农民的孩子一起学演戏、扮小鬼。他们在脸上涂上几笔彩画,手握一杆杆钢叉跃上台去,愉快地玩耍着。

  农村,对少年时代的鲁迅是很有吸引力的。在这片自由的天地里,鲁迅不仅学到了许多社会知识和生产知识,还和农民家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逐渐了解了农民勤劳、质朴的性格,同时也看到了旧社会阶段压迫、阶级剥削的血淋淋的事实。鲁迅和农民的孩子常念诵的一首渔歌中,就有这样的悲惨的句子:“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两天不下河打渔),饿得发白;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要哭出声。”这些对鲁迅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鲁迅知道农民“是毕生受着压迫的,很多苦痛,和花鸟并不一样”。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 4

  鲁迅先生小时候很爱看书,对想得到的书总是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后就如饥似渴的阅读。相比之下,我就没有鲁迅先生这么爱看书了。对着书柜,我常常只找哪些漫画看,那些上百上千页的科学文库、名著大辞典和成语故事从来只是作为摆设罢了。课余看书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时间不是在电视机旁度过,就是对着游戏机,根本没有时间和书在一起。还有,当爸爸送的礼物是什么百科全书、作文辅导而不是我想要的汽车模型时,我就会几天几夜不去理会爸爸。看来我还没真正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还没和书交上朋友朋友,这点我应当向鲁迅先生学*。

  说到爱护书籍,我更是惭愧之极。不说别的,看看我的那些课本就可以知道了。刚发的新课本,没过几天,书脚全折了,封面几乎脱开了。这可就让妈妈又多了些工作,到了学期末,几乎所有书本都换了封面。而鲁迅先生就不同了,他总是仔细地检查刚买的书是否有毛病,好尽快把有毛病的书拿到书店调换。他更要为买来的书包上封面,重新装订,好让这些书能保存得更久.还有他从来都是“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指是不翻书的”。这更体现了鲁迅先生是很爱书本的。

  鲁迅先生从小就养成了爱书如宝的好*惯。我也要和他一样,多和书籍交朋友,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精神粮食,做知识丰富、精神富足的人。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 5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阅读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1)

——我们的少年时代作文 (菁华5篇)

我们的少年时代作文1

  当玄武湖上湖水的气息与阵阵荷香飘进鼻孔,我忆起了少年时代,有一种想涕下的怆然。

  相同的场景是,有个曾经被你深爱过的人忽然在某一天消失在你的世界,很多年后,当你几乎快忘却,甚至怀疑这世上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人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那一刻……

  相同的结局是,玄武湖不是我少年的湖,他并非你深爱过的他。

  那一刻也许只会在电影中才能看到,才能感同身受。而且还是古装武侠剧,话说某少年武学天才因为与小师妹相恋而背叛师门,少年被逐出山下,很多年后,少年已成青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与各路仇家奋力厮杀,忽然在刀光剑影中不经意地瞥见那个在无数深夜里让他魂牵梦萦的身形,顿时乱了剑路……后面省略若干。

  在21世纪的今天,在繁忙且碌碌的岁月里,我们已不可能再现那种久别重逢的情景,所以,这么多年来,我都不曾遇见那些失去联系并且记挂在心的人。我仅仅在玄武湖边遥想起我的少年。

  少年的我在故乡的湖里游泳,不知疲倦;少年的我采一片荷叶顶在头上,对抗烈日炎炎;少年的我在夕阳下不愿回家,被父母追赶……

  我的少年在家乡的归去小道上,在夏日的湖中央,在只有朗朗读书声的学校,在和同学朋友嬉闹玩耍的天堂……

  我只忆起了少年时代的某一段场景,继而联想到那个时候的大部分的时光。仅仅是因为金陵的玄武湖,那湖水的气息,那阵阵飘香的荷叶,那让我回想起少年的不经意的情感流露。

  是什么让我感觉少年的久远?离去少年的时光是八年,九年,或者是十年,十年里,人生有多少经历只有自己知道,好像一部旧电影,即使在脑海里回放,也只剩下支离破碎的画面。

  我在正值青年的岁月里是不应该去回忆过去的,尤其是那早已离去并且遥远的少年时代,可是,我却又无法不去回忆,那样的感受也许不可能再现,那样的心情也许不会再有。

  我贪婪地呼吸着那种怀旧的气息来充实所有的感官,可是我知道,我终究要离去,做我该做的事情。

  少年的我期盼着尽快成为青年,青年的我现在却想着回到少年,我亦曾想过自己的壮年和老年,但那是怎样地模糊呵。谁也抵不过岁月的流逝,年华的老去,我在抗拒成长或者成熟的同时慢慢地成长,慢慢地走向成熟,只是偶尔,比如在彼时的玄武湖边想起少年的时光,想到那个幼稚和天真的我。

  欲说少年,却忘记了如何才是真正的少年,我只知道,那段时光,我曾走过。

我们的少年时代作文2

  岳飞从小就参加各种劳动,如牧牛放羊、拾柴剖草、烧火煮饭之类。因自幼严酷的劳动锻练等因素,造就了岳飞惊人的膂力。岳飞非常喜爱武术。岳飞年纪不满二十岁,已能挽弓三百斤(宋朝一斤约合今1.2市斤),用腰部开弩八石(宋朝一石为92.5斤,约合今110市斤)。按宋朝军制,“弓射一石五斗”,已算武艺超群,可选充“班直”,当皇帝的*卫。北宋武士挽弓的最高纪录也只有三石⑾。可知岳飞的挽弓能力已至登峰造极的境地。

  岳飞十几岁时,曾向“乡豪”周同学*射箭。周同当众表演,连发*,都射中靶心。岳飞取过弓来,也射了两箭,居然射破周同的箭筈。周同大惊,立即将两张心爱的弓赠送岳飞。只花费数日功夫,周同就传授了岳飞全部射箭的诀窍。经过苦心练*,岳飞能够左右开弓,百发百中。

  后来周同病死,岳飞悲痛不已。每月初一日和十五日,都要到周同坟前吊唁。由于经济拮据,岳飞甚至典卖了自己的衣服,在坟前酹酒埋肉。岳和发现儿子的衣着突然一件件去向不明,便追问岳飞,甚至笞挞他,而岳飞却既不埋怨父亲,也不说实情。后经岳和暗地里跟踪,方才发现了儿子的秘密,转而称赞岳飞。

  岳飞一家祖祖辈辈扶犁握锄,不可能有多少文化,宋代的农村,有所谓“冬学”,从十月到十二月,利用农闲,由穷书生教课。课本有《百家姓》、《干字文》、《杂字》之类,时称“村书”。农家子弟认识一些字,可能会少受一些官吏、保正、保长、揽户(以承揽他人赋税的输纳为业者)和地主的欺诈。农家子弟入学,并不是为入仕当“公卿”。

  岳飞可能也在冬学里念过村书。尽管他对文化知识如饥似渴,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农家子弟一般不可能在文化上得到深造。穷困的岳家无力购置蜡烛之类,在白天辛勤劳作之余,岳飞经常靠燃烧枯枝败叶发出的火光,看书识字,以至通宵不寐。他天资聪颖,记忆力强,又有持久不懈的顽强毅力。后来当将帅时,终于有相当的文化水*,“略知书传”,即懂一些儒家经典,能赋诗,填词,写行书,其书法则学苏轼,“字尚苏体”。

  从上面我们可知少年岳飞具有吃苦耐劳,武艺超群、知恩图报、聪明好学等品质。

我们的少年时代作文3

  我的少年时代,美的像夹在经典著作里的一页页篇章,*淡、朴素、却又不那么千篇一律。

  少年时代的帷幕是被清脆的上课铃声拉开的。

  太阳从东方探出了头,校园也醒了过来。还没开始上课,阳光下,同学们陆陆续续走进校园,他们有的匆忙走着,有的低声聊着天,整个校园一片安静。

  骄阳似火,风过林梢。

  “叮铃铃——”,没有任何预告的,上课铃声猝不及防地响了起来,那声音划过林梢,好像刮来一阵急促的风。

  学生们愣了一下,以最快的速度闪*室。

  课前的轻松愉悦,被这急促的风一刮,全都散开,不知被刮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操场上空无一人,只听得见教室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不一会儿这朗朗的读书声也消散了,只剩下各个班级老师的循循善诱讲课的声音。

  下课铃声响了,好像大坝决堤,我们像洪水一样涌了出来。操场上人满为患,你看,有的在玩老鹰捉小鸡,有的在踢球,还有的啥也不干,就坐在操场边上无所事事。

  一天的时间就在上课铃与下课铃的交锋中,悄然溜去。终于放学铃声响起,我们三五成群,说说笑笑,好像归巢的小鸟一样飞回了家,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夕阳慢慢收起了它的余晖,校园里静悄悄的,一个人也见不着。几只小鸟停在教学楼顶,叽叽喳喳的,好像在交流着一天的感受。偶尔飞过几只蝴蝶,会在花坛中休息一下。就这样如此重复,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我的少年时代就这样过去了,在这看似重复的一天天中,我们慢慢长大,还收获了知识、友谊。它就像早晨九点钟的太阳,充满了蓬勃的朝气与无穷的希望,美得令人心醉。

我们的少年时代作文4

  听爸爸说,他的少年时代是那样高兴、调皮。因为我还没有过少年是期,所以我也没有经过少年时候。我经常听爸爸说他的少年时代。

  他说,有一次,他和他的兄弟,也就是我叔叔。他们晚上带着箩筐和手电筒到田边起捉青蛙!当我听到着件事时,就问爸爸:“爸爸,为什么要带上手电筒呢?”爸爸将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我。我对这件事了如指掌啦!我在这件还知道了一个意义。原来用手电筒照住青蛙,青蛙就会一动不动。直接用手一抓,就抓到了。这可想多有趣啊!爸爸说;“你可知道后来怎样吗?我疑惑不解的摇摇头。听爸爸说完,我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他们几兄弟捉了很多青蛙,拿起箩筐就走,回到家一看。竟然一场空。箩筐里空空如也。后来他们才发现箩筐底下破了个洞。叔叔叹了口气说:“哎!白辛苦了。”那真可惜啊!

  爸爸的少年时代,可真有趣。我也将快乐的度过我自己的少年时代。我也希望我的少年时代是开心的。

我们的少年时代作文5

  该拿一场什么样的过去,去祭奠你的青春?——题记

  在我记忆中的青春,总是苍白而无力,头脑中闪过的画面就像一场黑白电影。不能说出口的故事,我也只有梦里才敢哭出声来——我曾欠TA一场不完美的人生。

  十岁那年,我捡到了一只小奶狗。他长得非常可爱,雪白的皮毛,水汪汪的眼睛,有铜铃般大小。它舒服的时候,就会眯着小眼,慵懒懒得靠在我身上,好像在微笑。那一年,我成了他的小主人。我给他取名:乐乐,希望他每天都能开开心心。乐乐与我的生活止步于十三岁那年,我上了初中。迫于学*压力,我再也没时间陪乐乐游戏,照顾他,于是他被送回了老家。

  我抛弃了他……

  乐乐在老家的待遇并不好,奶奶说:“动物就应该贱养,难不成还让他爬到主人头上?”他不再有资格爬上床睡觉,在饭桌上吃饭,甚至饭菜都发生了很大改变,没有了他最爱的骨头。人的本性是喜新厌旧的,似乎一年的时光对我来说漫长了,乐乐渐渐被我遗忘,我迷恋上了宠物店的新客人——波斯猫。我回老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即使回去,多半也不是为了乐乐。没了小主人的关爱,乐乐的情绪一直很低落。一年不见,他就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头,再见到我时,眼神也不再发光。

  十五岁那年,乐乐闯了一件大祸,他咬伤了隔壁邻居的小弟弟。没人在意故事的开头是如何,结局却总要有人付出代价。妈妈准备花一笔钱堵住悠悠众人之口,可是爷爷奶奶不开心了,他们说:“这小狗,会咬人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要不得,乱棍打死吧。”一旁的姑父说:“打死干啥,不如自家宰了,炖汤。”听到这话,我也没放在心上,只以为他们在开玩笑,因为说这话时,他们在微笑。

  但总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在我心头,看着不停跳的左眼,我总认为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原本计划好的下午同学聚会,本准备不去了,但后来碍于同学响不完的电话,我还是离开了。这一别离,没想竟是永远。

  乐乐死了!他躺在厨房冷冰冰的水桶里,皮毛不见了,只剩下血淋淋的肉体。目睹了这样一幕,我心里说不出来的恶心,这恶心没资格对待别人,却是自己。我忽然发现自己就是个无情的凶手,我明明有预感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可是我还是离开了,甚至在临走前我还一遍一遍的给自己找借口,告诉自己离开一小会一定会没事的!

  许是自欺欺人的结果,面对事实我们总喜欢逃避。第二天早上,饭桌上摆着香喷喷的肉汤,我拿着筷子不知如何下手。傍晚,当暮色来临,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我忽然想起了过去,想起了和乐乐的老旧画面。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面对梦里乐乐躺在我的脚下,蠕动着嘴对我说:“小主人,不要杀我好不好?快来救我!”这是一场噩梦,梦里我看见自己两行清泪顺着脸颊落下,滴在殷红的血水之中。

  昨天是我的第十五岁生日,晚上睡觉时,我又梦见了他。这被遗忘的'人生,究竟谁来偿还?有关于他的故事,我只有在梦里才敢哭出声来,梦醒了,告诉身边的亲人:“没关系,只是做了一场噩梦,罢了。”

  你的名字成了我绝口不提的禁词,我该拿一场什么样的过去,去祭奠满是伤痕的青春,又怎会有一个暖至人心的微笑,去怀念有你的少年时代。

  我的少年,他在远方,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2)

——《少年时代》观后感实用5份

  《少年时代》观后感 1

  一如大家所知,故事讲述的是男孩Mason从6岁到18岁的成长历程,影片聚焦于日常生活,细枝末节,却又无法掩盖精炼过后的艺术气息,普通的对话之中意蕴深刻,让人忍不住感慨:Oh,God、 This is life、

  Mason从那个可爱的大眼睛小男孩,长成一个有婴儿肥的小少年,再变成一个优点叛逆的瘦削的高中生,最后到大学的时候,青色的胡渣也竟有几分沧桑之感。时间这个伟大的雕刻师,塑造的我们的面容,而更伟大的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法察觉到的这些珍贵的变化,有人都一一记录下来,当它有一天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是那么的令人赞叹。

  常规意义上来讲,Mason不是一个幸福的小男孩,父母离异,母亲之后的几次婚姻也不能算是成功,他在情感上有缺失的,缺少家庭的.归属感,一如那些离异家庭的孩子们一样。他有一点闷,一点特别,但善良有艺术天赋。母亲是一个坚强且执着的人,就像Mason父亲说的那样:女人永远不会满足,他们永远再找更好的男人。她离过好几次婚,到老了却戏言说要做一个Mother Monk。他的姐姐和他经历一样的成长过程,却比他开朗,表面上比他叛逆。我最喜欢的是他们的父亲,一个自由自在,对生活没有束缚的人,热爱音乐,他给子们带来的总是那种轻松的氛围,可以放心的把自己的想法全盘拖出,也不会对你有任何指责的爸爸。

  但是某种程度上,我甚至觉得他比一般孩子都要幸运,他经历了不同的家庭,有了更丰富的情感经历,他有了更多的人爱他,他母亲,母亲的丈夫和家人;父亲以及父亲的家庭。但这其中必定伴随着无奈的一次次对父母的失望,家庭之于人类的重要性,我想导演也在试图告诉我们这一点吧。

  值得一提的是,片中没有任何关于时间的提示,镜头一转或许就是几年之后的事情,Mason又长高了,他的妈妈变胖了,他姐姐的头发换了颜色,他爸爸有了新的家庭。一切就那么顺其自然的发生,给人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流逝的神奇感受。

  片中有几次人物之间的对话让人印象十分深刻,关于Mason和他姐姐和他爸爸谈到他和他们的母亲争吵,这位父亲的回答;Mason老师在暗室里对Mason的一番对话:Mason和女朋友分手后,爸爸的安慰;Mason去上大学前在母亲的小公寓里收拾东西时,母亲情绪失控的发泄;和影片结尾Mason和一个女孩的对话。这些所谓的大道理变成电影人物间轻松的对白,比在书上看到更生动一些,我想这些对白其实是导演对于观众们的说教,他告诉我们尽管生活很艰辛,但你必须前进;他告诉我们梦想人人都有,但不一定人人都会实现;他告诉我们感情多半是时机的问题,没有人会永远随着你改变,我们唯有对自己负责;他告诉我们父母终有一天会老,在你离家的时候黯然伤神;他告诉我们时间在某种程度上是永恒的,只要我们尽情的活在当下。这些他都告诉了我们,让我们再一次心灵被触动,没有任何反感和不屑,这也正是这部电影的魅力所在: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原本的粗粝与残忍,但却让我们无法不爱它。

  就在那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之中,缺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没有头绪去清晰的表达,或许生活本身就是这样的杂乱无章,我们每个人都在即兴表演,它有没有什么意义,谁又知道,或者生活有没有意义,又有什么重要的,我们拥有的只有现在和身边的人,不是吗。

  《少年时代》观后感 2

  如果不是那历时12年的拍摄,这部《少年时代》可能不会像现在这样备受赞誉。但世界上不存在如果,这种类似楚门的世界的青春记录,太纯粹太真实,让我们不忍恶评,毕竟,这是一个孩子真实的人生。

  其实理查德林克莱特的厉害之处,不是真正花掉一整个少年的时间去拍摄少年,而是在整个拍摄的过程中,没有试图加入更多的戏剧性元素。在观影的时候,我的脑洞总是不停地在转,儿时的同伴会不会再相见,父母会不会再和好,青春的迷茫会不会有一句人生格言一语中的……但是这些最终都没发生,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它不会有那么强烈的起承转合,它仅仅是推进到一个阶段,然后马不停蹄地推进下去。

  《少年时代》的故事都很琐碎,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能有多大的事呢,单亲、搬家、恋爱、失恋,一个人的成长轨迹有时是很*庸的,我们不甘于这种*庸,却忘记了这才是生活。Mason母亲后来在他上大学前崩溃大哭,历数自己过去经历的事,也不过只有那么几件,其余的岁月,那些家暴的痛、恋爱的怦然心动、再婚蜜月的快乐——当时觉得很愤怒很痛苦,时过境迁竟也不值一提。

  正因为如此,电影推进到中段,总让人有些昏昏沉沉。《少年时代》就好像天赋型的怀旧电影,它不以怀旧为目的,但那是在当年当时拍摄势必会在如今造成的效果,电影中出现的标志事件,总统选举、911事件、甚至是Mason的游戏机都有明显的年代味道。让人不禁感叹,原来仅仅12年,我们的生活就可以跨越这么多。

  但,这种感叹,是要建立在共同的生活背景之上的,不是每一种境遇都能让人感同身受,代入感势必是要在相同的生活环境下才能发酵。那一年《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新书发布,Mason参加了麻瓜party第一时间拿到了书,远在地球这一头睡醒了去图书大厦买书的你我,真的能体会那种感觉吗?我们也许会有泛泛的共情,但若说是真的领悟到他人的成长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们有着自己的回忆,在时间的进程中埋下结点,幸运的是Mason所面对的迷茫和困惑每个人都有,只可惜并非能够以他所存在的环境去进行。在观影中必然出现的“分离”,即虽然时间不断推进,但“我”与“Mason”是不同的,我无法成为世界上的另一个他,所以只能怀抱着旁观者的角度去领悟,这对于一部有着“原生态”性质的电影来说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电影最后的'一部分我很喜欢,就是Mason的爸爸对失恋的他说要发现一个特别的人,他却在收拾东西时对母亲说所有的人都可以被分类,母亲后来崩溃,却恰恰是Mason特别的表现——他的离开代表了母亲生活目标的终结,而这之后的她则面临着孩子离开的虚空。我突然想到了中国式父母,那些所谓必须把孩子留在身边的家长,是否就为了对抗这样的虚空?而也许对于每一个美国父母来说,脆弱痛哭然后默默接受才是他们所做的选择。我理解了这种感情,同时也理解这种生活,这种共情,就是我们观看《少年时代》时所能收获的最好的东西。

  所以观看《少年时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就是看着世界上的另一个他成长,而你无法成为他。真实使着一切都极富魅力,而这魅力之源在于,他会继续长大,你也是。

  《少年时代》观后感 3

  还没有出国的孩子们应该好好看看,看一遍,就好像跟着一个普通的美国孩子成长了一遍。这样在美国,你大概知道你要交往的对象是小时候是怎么过来的。

  当然我的意思不是你们在美国遇到的每个人都是Mason,但他们的身上有Mason,或他的姐姐,妈妈,女朋友,同学……

  融入难是因为我们两国人在过十八年的生活中,记忆的点点滴滴都是由不同的细节堆积而成的。在你空降到美国的那天起,每天的文化碰撞都与你们过每天所经历的不同有关。这不是一两周就能克服的。

  我们的成长也不是用来因为要融入而抹的。

  我们是不一样的,Mason的妈妈是典型的未婚单亲妈妈,而身为中高产阶级家庭的我有一双相濡以沫的父母。

  当小姐姐欺负Mason得意洋洋唱的歌是Britney Spears的Oops I did it again时,我没有一个可以欺负的弟弟也不知道小甜甜的歌。

  当生父带孩子们出玩的时候,姐弟两学会了在草地上接橄榄球,而我小时候常被妈妈带小区附*的街道上打羽毛球。

  Mason妈妈邀请学生和老师们来家里做客,提供的是葡萄酒和饼干芝士块。我妈妈邀请她的.同事和学生来家里玩的是唱卡拉ok,喝茶,嗑瓜子。

  生父和mason在山里露营时会讨论怎么征服女孩子的芳心时,我只敢偷偷摸摸地躲着爸妈给喜欢的男生发短信。露营这项活动乃一种传说。

  当Mason在餐厅打工和女孩子打情骂俏的时候,我在学校除了死磕单词,还是死磕单词。

  The list goes on and on.

  但这部电影的伟大除了展现出一个美国孩子的童年和中国孩子的童年有多么不一样,也让我看到我们有那么多的相同。

  当Mason的继父把他的长头发剪了后妈妈说这样我能看到你的眼睛和脸颊了,我也曾被妈妈强制剪头发因为短头发好打理。

  当姐弟两被生父带看棒球赛,爸爸带着两似懂非懂的娃起哄时,我想起了小时候因为爸爸看世界杯,现在的我才那么关心世界杯,略懂足球。

  当教授继父Bill发脾气摔东西的时候Mason耸的一句大气不敢吭的时候,我想起小时候爸妈吵架,我和他一样耸。

  当Mason转学到新学校,坐在新课室里一点也不自在的时候,我想到了我转到第二个小学时被介绍给新同学的情景,我和他一样不安,别扭。

  当Mason叛逆期时戴着古怪的耳环留着洗剪吹式的发型时,15岁的我喜欢艾薇儿式的黑眼圈和左右两边加起来有9个耳洞的我。

  The list goes on and on, too.

  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不一样。一样的是这十几年来我们都和Mason一样似懂非懂着,用不同的方式寻找着自己存在的意义。有多少次,我们都希望找到答案,解答那个问题,what's the point?

  无论你在中国,美国,说中文还是英文,有些东西还是一样的。

  现实生活总是比电影故事(除了这部)要复杂、难以预测和归纳。人的欲望总是没有止境。时间在我们寻找自己或迷失自己中匆匆流。我们每一个人和每一个人的关系都是独一无二的唯一。我们的亲人对我们的性格和人生轨迹有重要的影响但只有自己是人生的主人……

  融入一个新的环境的秘诀不是速成学会这个环境的所有规则,而是看到、尝试感受,了解这些陌生人的过。我们不是两个不同星球的两种人,而是千千万万独一无二的,但又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相似的个体。于是这样,接受与被接受就更自然了

  《少年时代》观后感 4

  将12年浓缩进几个小时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而电影《少年时代》做到了。它在短短两个小时内,使人感受到一段漫长时间内人和事一点一滴的变化。

  电影以少年梅森为中心,讲述了他从六岁到十八岁这整整十二年的成长以及他身边亲朋好友的变化。它实在过于*淡,既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也没有华丽壮观的特效;电影里的情节和场景总令人感到似曾相识,仿佛每个人都经历过。因此,预期被称为一部故事片,它更像一部实实在在的纪录片,尽管其中的人物和情节皆为虚构。

  片中似乎没有提到任何主题思想,但其实导演试图表达的主题整蕴藏在流水账的每个镜头当中。那就是时间的流逝。尽管没有明说,单时间所带来的每一点变化都在一个个细节中被提现出来。主人公的无关有稚嫩逐渐变得成熟,妈妈从单马尾剪成了短发,眼角慢慢有了皱纹;爸爸由一个爱玩的老男孩变成一个有责任心的中年人。。。还有贯穿整部影片的一些不太起眼的客观事物,如从老式游戏到苹果产品,从《哈利波特》到《暮光之城》。。。它们有些事拍摄者刻意为之,也有一大部分是由演员本身的变化自然而然提现出来的,足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接收到“时间在消逝”这个信息。

  正是这种若有若无却贯穿全片的提示和始终如一毫无波澜的叙事方式,使人感受到时光在飞速流逝的同时也漫长得足以改变许多事情。在影片结尾,梅森的朋友说了这么一句话:“人们总说要抓住时间,我却觉得是时间抓住了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曾经生活中那些非标志性的、*凡的小时常常被我们淡忘,然而时间的场合帮我们抓住了它们。不管多年后我们能否回忆起当时的感受,那些事情都永远定格在历史上的那一刻。

  《少年时代》在将这些容易被人忘却的小事挖掘出来的同时,也提醒了我们要珍惜当下。正如它所展现出来的,当下我们认为*以为常的事,在多年后可能会变得陌生和弥足珍贵。时间的力量强大得足以改变一切,因此,珍惜现在的每一刻活血是我们能采取的唯一措施了。

  《少年时代》观后感 5

  过完暑假,回忆起来,闲暇时间做过的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也就是这部《我们的少年时代》了。

  这部电视剧讲述了三个励志的棒球少年——邬童、尹柯、班小松在克服重重困难后,终于成功组建棒球队,实现自己的梦想的故事。

  令我记忆犹新的,便是三人倔强、坚强不屈的性格。一路走来,他们遇到过学校资金的短缺、霸道主任的刁难,受过放肆陆通的欺侮、对手江狄的藐视,承受过尹柯妈妈的威胁、陶西爸爸的疯狂,忍受过自暴自弃的教练、惹是生非的同学。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有时,我真想冲进屏幕对着他们的同学、老师、对手们吼一吼,警告他们不要再阻挠他们的梦想。但是,他们三个硬是坚强地挺了过来。我不懂,他们到底承受了多少压力。

  再者,就是他们三人的友谊。班小松虽是棒球队队长,但是他若孑然一身,便无法成功;邬童虽是王牌投手,但是他若无人配合,孤掌难鸣;尹柯虽是最佳捕手,但是他若无投手可依,力不从心;可是,他们三人配合起来,无人能敌。他们三人,每人的力量都很渺小,但是三人信念坚定,团结一心,这股神奇的力量,便引领着他们走上成功的道路,最终实现目标。“当你受到伤害,别怕,有我们在!”就是这个信念,使得旁人无法将其拆散。三人,真的可以成王。我不懂,这友谊的力量到底有多大。

  那年今日,这三个少年是否会记得,他们曾经奋斗过。想到这,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他们热情的歌声:“小宇宙go go go,加油我的朋友ho ho ho,你是我最好朋友,我会挺你到最后……”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3)

——聪明动物的故事实用5份

  “我在非洲曾亲历一事,一晚暴雨倾盆,洪水遍地乱注,我等正在看电视,忽然,我们养的一只正在哺乳幼崽的毌狗急撞电视机房之门,並发出淒励惨嚎之声,我等急随它趋其穴,原来洪水已淹其穴,它己叨出几只幼崽,其余皆在水中,危在旦夕,我等立将洞穴扒开,救出幼崽,该母狗或趴,或跪,或添,或嗯,其感激之眼神我终生难忘!

  人类,这个高等动物群体,既有舍身救同类的仁人义士,又有以同类之血染红自己顶子的十恶不赦之徒,两类情形太多太多......

  人类最终会走向大同美好社会的,只是道路漫长,我等是看不到了!两次世界大战,人类的相互杀戮太残忍了!宗教的有神论明知有误,却历经几千年而不衰,盖因人类为了自我救牍,宗教成了最无奈的选择!人类的悲剧尚不知还要持续多少年月啊!

  大道无言,大善无疆,大德无界。善行不必富有如比尔盖茨,乞丐亦能行善。善行不必才高如爱因斯坦,猫狗亦可行善,善行不必仅为体健者,侏儒亦可行善,行善不必是位高权重者,*民亦可行善,行善不需积蓄准备,有善心即可,行善不必选择黄道吉日作为起点,当下时时都有善可施,行善不必寻找机会,眼前事事皆宜行善,行善不必选择对象,世上人人皆需施善,大哉善行!”

  在此,对这位大学朋友深表谢意!

  比得兔菜园历险记

  从前,有这么四只小兔子,他们的名字是:跳跳,蹬蹬,短尾巴,还有彼得。

  他们和兔子妈妈一起,住在一棵高大的无花果树脚下的一个小土包后面。

  “好了,亲爱的孩子们,”一天早上,兔子妈妈说道,“现在你们可以到田野上去玩了,不过要记得走小路,千万别跑到蛮哥古里古先生的菜园里去了,你们的爸爸就是在那儿出的事——他被蛮哥古里古先生捉住,放进一个大馅饼里面去了。”

  “好了,你们去撒欢吧,别伤着自己。这会儿我还要出一趟门。”

  于是,兔子妈妈就提着一个小篮子,夹着一把伞,穿过树林到面包师傅那儿去了。她买了一长条黑面包,还有五个夹葡萄干的小圆面包。

  跳跳,蹬蹬和短尾巴,都是很乖的小兔子,他们就沿着小路走到田野上,去采摘黑莓浆果了。

  可是,彼得这个淘气包,却立刻就朝着蛮哥古里古先生的.菜园跑去,他从关着的大门下面挤了过去!

  他先是尝了尝那儿的莴苣和四季豆,接着又啃起了小红萝卜。

  不过,吃了太多的萝卜让他觉得有点不舒服,他又想找一些芹菜来换换胃口。

  可绕过黄瓜架的尽头,他看见了谁呢?正是蛮哥古里古先生!

  蛮哥古里古先生正跪在地上,手脚并用地种着卷心菜,可他一看见彼得就跳了起来,一边追赶他,一边还挥舞着一只钉耙大叫:“站住,小偷!”

  彼得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惊吓,他一路飞奔着逃跑,跑遍了整个菜园,因为他已经忘记了大门是开在哪边。

  他在卷心菜的旁边跑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也被甩进了土豆地里。

  不过,丢了鞋子以后,他甩开四条腿,反而跑得更快了,我猜想,要不是他因为运气不佳,撞到了醋栗丛里,他肯定已经成功地逃之夭夭了。可是,醋栗的枝杈挂住了他夹克衫上面的一颗钮扣——那可是一件崭新的蓝色夹克衫,钮扣都是黄铜做的。

  彼得为自己的厄运感到很丧气,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可这哭泣声被几只友善的麻雀听到了,他们叽叽喳喳地飞到彼得身边,劝他再做一番努力。

  蛮哥古里古先生带着一个筛网走了过来,他想拿手上的网子“砰”的一下罩在彼得的脑袋上,然而,彼得却及时地挣扎了出来,这一次,他把自己的夹克衫也甩在了身后。

  他冒冒失失地跑进了工具房,还跳进了一个铁罐里,要不是那里面装满了水,倒也是个不错的藏身处呢。

  蛮哥古里古先生确定小兔子就藏在工具房的某个角落,说不定就在哪个花盆底下。他开始把那些花盆一个个地翻过个来,仔细地朝底下张望。

  就在这时,彼得打了个喷嚏——“啊啾!”蛮哥古里古先生立刻发现了他。

  因为想用脚去踢彼得,他从一个窗口那儿蹦跳起来,掀翻了三盆花草。不过,这窗口对蛮哥古里古先生来说还是太小,而他也实在累得不想再追着兔子跑了。于是,他就又回去干自己的活了。

  彼得终于可以坐下来歇一会儿啦。他还在为刚才的惊吓瑟瑟发抖,气喘吁吁,而且也不知道现在究竟该往哪儿走才好。因为刚才躲在那只罐子里,他的全身都湿透了。

  又过了一会儿,他才渐渐缓过神来,开始慢慢地、慢慢地向前移动了几步,同时东看看、西望望。

  他在一堵墙上找到了一扇小门,可门是上了锁的,而且对一只肚子圆溜溜的小兔子来说,那门缝也显得太窄了,根本就不可能挤出去。

  一只上了年纪的耗子从门口的石头台阶上跑过,为她树林里的一家子搬运豆子大餐。彼得在门边向她问路,可她嘴里塞了一颗很大的豌豆,所以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她只能冲彼得晃晃脑袋,彼得又开始“啪嗒、啪嗒”地掉眼泪了。

  后来,他试着想找一条路直接穿过菜园回家去,可他在菜园里转悠的时间越长,就越是感到晕头转向。不久,他来到了一个小池塘边上,蛮哥古里古先生常常在这里给他的铁壶灌水。此时,一只小白猫正在水边注视着几条金鱼,她一直静静地、静静地坐着,只有尾巴尖不时地抽动一下,好像尾巴本身才是个活生生的动物。彼得决定最好还是立刻走开,他可不想和这只猫儿打什么交道,因为很久以前,他就从堂兄本杰明小兔那儿听说过关于这些猫的故事。

  他又返回了工具房,忽然,他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嘿—夸叽—夸叽—夸叽叽”的声音。彼得吓得一头钻进了灌木丛,可不一会儿,因为什么可怕的东西也没出现,所以他又大着胆子从藏身处爬了出来,爬上了一辆独轮手推车,从那上面向下窥望。他第一眼就看见了正在挖洋葱的蛮哥古里古先生,他背对着彼得,而离开他身边不远的地方,就是那扇菜园的大门!

  彼得飞快地窜下了手推车,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他笔直不打弯地穿过了那些黑醋栗的灌木丛。

  站在门边的蛮哥古里古先生当然也看见了他,可是彼得已经不在乎了,他哧溜一下就从大门底下窜了出去,终于*安无事地回到了菜园外面的树林里。

  蛮哥古里古先生把彼得的小夹克衫和鞋子挂在了竹竿上,权且充当一个稻草人,用来吓唬那些过路的山雀。

  彼得这时却在不停地奔跑,一边跑,一边惊魂未定地往后瞧,直到他跑回了无花果大树底下的家里。

  他跑得精疲力尽,一回到兔子洞,就一头栽倒在柔软的沙土地板上,闭上了双眼。他的妈妈正忙着做饭,看到彼得又没穿衣服跑回家来,她感到很奇怪。这已经是两个星期来,他丢掉的第二件夹克衫和第二双小鞋子了!

  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彼得那天晚上还是病了。

  兔子妈妈把他抱上了床,然后煮了一些甘菊茶,原来这是她给彼得煮的药!

  “睡前要喝满满一大勺。”

  而跳跳、蹬蹬和短尾巴却吃了一顿面包、牛奶加黑莓浆果的香喷喷的晚饭。

  荷花和荷叶是一对双胞胎,她们常常一起出去探险。

  一天,龟龟团长在他的马戏团旁竖了一块牌子:本马戏团暂不营业,请到邻房“奇奇怪怪屋”玩耍。荷花和荷叶很伤心,因为她们很喜欢马戏团的小丑和空中飞人。为了表示自己的愤怒,荷花和荷叶拒绝去“奇奇怪怪屋”玩。荷花对荷叶说:“荷叶,那‘奇奇怪怪屋’夺走了咱们的马戏团!”荷叶响应:“我们不要去‘奇奇怪怪屋’玩!”

  但是,她们遇见了林家兄弟,他们分别叫“大林”和“小林”。

  大林说:“哎呀,荷花荷叶,你们怎么还愣在这里呀?再不去,‘奇奇怪怪屋’就没票啦!”

  荷花气鼓鼓的说:“我才不要去呢,什么啊,肯定不如小丑和空中飞人!”

  小林细声说:“不是的,‘奇奇怪怪屋’比小丑好玩!”

  “怎么会!你别胡扯!”荷叶很生气,和小林吵了起来:“不是的不是的!空中飞人好!”

  “‘奇奇怪怪屋’好!”小林也嚷嚷起来。

  “唉?要不,咱们去一探究竟?”大林狡猾的说。

  “哼,去就去,谁怕谁!”没等荷花开口,荷叶抢着说,“走吧!”

  四人来到奇奇怪怪屋,买了票,挤进去。

  哇,里面真大啊!还分为四间呢!走进第一间,看到一张雪白雪白的布,上面用红颜料写着“鬼来袭,小心身后!”荷花一打哆嗦,紧紧拉住了荷叶的手。一些鬼头滚了出来,大叫着:“哇哇哇!还我的身子!”四人吓得冲出门外。

  进入第二间,是“狂欢屋”。里面随便抓糖、抓汽水。

  第三间,是历史“博物馆”,里面有好多字画。听说这好贵的呢!

  最后一间,是问答间。一位小姐姐来提问,答出问题来的女生送头花,男生送汽车。“哇哇!”荷花和荷叶都用自己渊博的知识赢得了小头花。“呀呀!”大林和小林也得到了黑色的小汽车。

  荷花和荷叶承认道:“是啊,奇奇怪怪屋好玩极了!但是……还是没有小丑好玩!”

  “哇哇哇!”大林和小林生气极了,“你胡说!”

  他们,就一路吵着回家了……

  枯井中的深深友情在那遥远又神秘的地方,有一片森林,森林里住着一只小白兔和一只梅花鹿。

  小白兔和梅花鹿是好朋友,他们常常一齐玩。有一天,梅花鹿又来找小白兔玩了,他们在玩捉迷藏。

  小白兔可厉害了,梅花鹿藏哪里都被找到了,梅花鹿到处都藏遍了,没地方可藏了,便跑向大林子深处,寻找能够藏的地方。突然,梅花路看到了一口枯井,心想,如果我藏到里面去,小白兔肯定找不到了。于是便纵身一跳,跳进井里头。在说雪白,找来找去也找不到梅花鹿了,真的开始着急了,他几乎把整个是森林翻遍了,可还是找不到小鹿。

  小路在哭经历更得意了,想着,我就不出来,看你能怎样办?

  天色渐渐暗叹了,小白兔只好回到家,告诉大家梅花鹿失踪的消息。森林里的动物们都来帮忙寻找梅花鹿。梅花鹿呢?在枯井里又冷又饿,这才想起自我出不去了,自我那么任性,让大家担心了,开始大喊救命,小白兔听到了,把大家都找来,商量怎样救出梅花鹿。大家帮着出主意,有的说,找根绳子把梅花鹿拉上来,有的说,往井里仍泥沙,小路踩着上来大家的方案都被否定了,讨论了半天也没个结果。这时候,大象伯伯来了,他把小鹿救上来了。

  小鹿连声说对不起,很真诚的对小兔说:“都是我不好。”“没关系。”小兔原谅了小鹿。从此,小鹿和小兔更要好了。

  为什么兔子、豺、乌龟和狐狸比其他动物聪明

  在世界上刚刚开始有人类的时候,所有动物都是呆头呆脑的。它们在森林里无忧无虑地走来走去,猎人要捕杀它们,简直易如反掌。

  一天,地球神觉得老这样下去不行,他不忍心看到动物们的蠢相,决定帮助它们。于是,他派遣了一个特使去把智慧口袋送给动物们。

  特使拿着智慧口袋出发了。当他来到森林里的时候,觉着有些累,便把口袋往身边的一棵树下一放,躺在草丛中休息。

  动物们一起围了上来,一只兔子和一条豺最先靠*口袋。

  “这儿有只口袋,兔子老弟,”豺说,“是一个人刚放下的。来!咱们把它拿回家去吧!”

  免子想把口袋拎起来,但是口袋太重了,怎么拎也拎不动。豺也试了试,同样无能为力。

  这时,正好跑来一只乌龟,它给豺出主意说:“你先把口袋竖靠在树上,然后弯下腰,不就可以把口袋背在身上了吗!”

  豺听从了乌龟的建议,果然把口袋背回家里。它和兔子把口袋打开一看,里面装的是满满的智慧。兔子赶忙抓了一大把。所以从这时起,兔子就变得又聪明又谨慎,即使睡觉的时候,也把眼睛睁得大大的。豺也跟兔子一样抓了一把。乌龟呢,抓了两把。狐狸正好来了,它也抓了一把。后来,其他动物也都拿到了智慧,但都没有兔子它们拿的多。

  现在为什么兔子、豺、乌龟和狐狸比其他动物都聪明呢?原因就在这儿。

  豹子和乌龟

  从前,有一只乌龟和一只豹子,它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它们总是一块儿炒菠菜吃,一块儿游泳。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4)

——岳飞之少年时代作文合集5篇

  《精忠岳飞》这部文学作品,在中国乃至世界,都已家喻户晓了吧!岳飞这人一心要为国家效忠,有责任心,而且值得依赖,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精忠报国’这四个大字,对大家并不陌生,对,没错,这就是岳飞身上的绣字。岳飞拜黄宗兵下,成为一名猛将,屡战屡胜。在军中,很多人对他言听计从,但也有少数人对他不满。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在一次大战中岳飞带兵破‘口袋阵’,一支军队的首领想让岳飞死于战场,故意不去支援,而岳飞虎口逃生,兵士死伤惨重,岳飞再求去战,这岳飞的勇敢难道还不足矣让我们敬佩与学*吗?

  岳飞家境贫寒,从小跟随父亲练武,十五岁时便打倒了父亲与几位师父,功夫了得,还吃苦耐劳。岳飞的父亲被别人袭击,岳飞做起家里的顶梁柱。二十岁,岳飞参兵打仗,为国捐躯,*时很少回家,家中的孩子也对他很陌生。一次岳飞的军队负责监修黄陵阁,他的舅舅偷黄陵阁的东西,并告诉敌军岳飞的住处,那时岳飞早已成为别人的眼中钉,岳飞不顾私情,硬生生地将舅舅绳之以法。岳飞这一顾全大局,不顾私情的特点,让我对他又有了更深的了解。

  岳飞的孩子岳霖、岳雷、岳庭都成为一代英雄,不愧是岳飞的血肉。这就是我眼中的岳飞,勇敢,正直,顾大局,识大体,那么你眼中的岳飞是什么样子呢?

  一杯毒酒穿肠过,该有多痛?

  比母亲将“精忠报国”四个字一针一针地刺在背上还痛吗?比目睹山河破碎时的一声“还我山河”的嘶吼还要痛吗?比“莫须有”还痛?比严刑逼供还痛?比最后的绝笔“天日昭昭,天日昭昭”还痛吗?

  他不会痛。

  公元1103年,河南汤阿的一家生下一个男婴,这户岳姓人便取名飞,字彭章。岳飞长大**,正值宋朝危亡之际,20岁的他应征入伍。临行前,母亲姚氏在他背上刻下四个字——精忠报国。

  带着这四字,他出发了。他是个伟男子,天赋异凛,武艺绝伦,不断得到赏识和重用。本该得志的他,却陷入更深的忧虑。宋高宗一心议和,收复朱地,洗血靖康之耻的志向,难以实现,凭栏远眺,心生感慨,一首满江红横空出世。

  满江红余音未了,如他所虑,担忧成了事实。绍兴十一年,金国再犯,岳飞率兵支援,而朝廷一昧求和。金兀术致信秦桧,凶相毕露。岳飞被召回,以“谋反”罪关进大理寺,受刑,逼供。然而,自始至终秦桧都找不到任何证据,只答:“此事莫须有”,“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天下人不服又有何用?公元1142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夜,高宗下令赐死岳飞。岳飞的部将张宪,儿子岳云亦被斩于市们。

  岳飞轰然倒地,大地开始颤抖,宋朝开始颤抖。夜深人静时,一个叫隗顺的狱卒冒着生命危险,将岳飞背出杭州城,埋在了钱塘们外九曲丛祠旁。直到死前才将此事告诉儿子,并嘱咐:岳飞精忠报国,今后必有他沉冤昭雪的一日。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岳飞沉冤21年后,绍兴三十年,宋孝宗即位,重振北伐大旗,下诏**岳飞,改葬西湖西霞岭。从此,一个最刚硬的男人睡在了最柔软的母亲般的西湖里。

  他是一个完美的男人,注定人生都是寂寞,他浴血奋战,只希望遇明君,这条路上坎坎坷坷,危险重重,怀才不遇,一腔热血付诸东流。一首小重山便是这个孤独英雄的内心写照。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多年后,赏识他的明主登基,太迟了。百年以后,千年以后,无数昂扬他的人来了,各种肤色的知音站在他面前,太迟了。

  长河落日,斜阳温热。我早已穿越浩渺的历史长河,成功降临到千年前的宋朝领土上,只为看那岳飞将军……

  此时金国与宋国战争不断,百姓苦难,却无处诉苦。你,岳飞岳鹏举,还站在城墙之上,望着城外金兀术金兵大营,不断思考着。而我早已穿越至你的身后。

  “你是谁?”敏锐的你发现了我的存在。

  “宋国千年之后的后代。”听到此话,你也不再追究多问。只是率着自己的兄弟走入大营,彻夜思考着该如何击退金兵。

  “岳将军,在下也想随你杀入金兵大营!”

  “好吧,那你做好准备,天亮出发!”

  第二天很快来临。天还是漆黑漆黑的,只有远处还透露着一点微微的鱼肚白。你手握力泉神矛,胯下骑着一匹雪白白马,身穿铠甲,披一鲜红披风。带众兄弟,率精兵,浩浩荡荡的杀出城去,直奔金兵大营。

  我有幸跟你出城杀入金兵大营。

  金兀术应该早有准备,金兵金将镇守金兵大营。你得知是计,命牛皋将军前去挑战。可惜牛皋将军战败,但你却不为所动。又派王贵、两位将军率三百将士,从左右两翼包抄金兵大营。而后,你率张显将军和剩下的三百将士和我,正面攻击金兵大营。

  当你的马骑到距离金兵大营还有整整两公里远的地方,那金兀术又开口大骂:“岳飞将军!我敬佩你的武功高强,知识达理。如今宋朝已经是我们金国的囊中之物,早点投降,还可封你一官半职!”

  你道:“我生在宋国,家中老母也让我精忠报国!我生是宋国的人,死是宋国的鬼!怎会与你们同流合污!”

  金兀术再次骂道:“既然如此,也别怪我们出狠招了!来人,上杀手锏拐子马!”

  但你丝毫不畏惧,命令张显将军率一百将士,打起来的时候专砍马腿。

  战争已经开始了,诸位将士以一敌十,大破金兵。张显将军更是神勇,一伸连钩枪,有专砍马腿。只一个时辰,便杀了众多金兵,活捉了数百匹战马。你也甚是勇猛,提、伸、刺。三个动作,又杀金兵数百,获此战胜利。

  后你杀到朱仙镇,却因朝中奸臣当道,一日间竟收到十二道金牌。“十年心血,毁于一旦。”你无奈退兵,却遭秦桧阴谋。被解兵权,儿子岳云和爱将张宪被捉,你也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最后你等三人,死于狱中……

  我重回南宋,只为看得那岳飞将军。精忠报国的精神,宁死不屈的执着,这是你爱国的证据……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早晨起来,我又在背诵《满江红》,我深深地被这首词的气势浩瀚所折服,也就想起了抗金英雄岳飞。

  政和四年,岳飞刚满12岁,从陈广学击技。其枪法,据孙逌编《鄂王事》云:“宣和四年,令枪手陈广以技击教之,一县无敌”可见他的天资十分敏锐。略者的狂暴与贪残令人怒不可遏!当中原大好河山践踏在金人的铁蹄下,岳飞就决定长驱北进,摧毁敌人老巢。岳飞很重视自己的士兵,负伤的人不必参战。但是并不把自己的伤痛放在眼里,同别人一样奋勇杀敌,出生入死。进军的大将兀术曾经用10万大军向岳飞挑衅,这支部队个个都是精兵,被称为常胜军。而岳飞只有5000的兵力,但他仍然毫不畏惧。他命令战士门把斧头绑在长棍上,每人都拿着一把“加长斧”,将敌人杀的屁滚尿流,死尸如山。岳飞则手拿八十多斤大铁锤,奋勇当先。真是“没有闯不过的关口,没有打不到的敌人!”兀术只能带着他余下的部队,逃之夭夭。岳飞此次大胜金军,把他们打得魂不守舍,闻风丧胆。进军的士兵也都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一听到岳家军来了,掉头就跑。

  岳飞的一生都廉洁公正,精忠报国。有人曾经问他天下何时能太*。他只是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便可太*!”秦桧等人强加给岳飞‘莫须有’的罪名,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臣子究竟是有罪,还是一片精忠报国之心?这些未解之谜还需要人们去探索,去了解,去解决。岳飞虽然已经离开人世,但他的精神在我们的心里永存!

  古人距离我们并不遥远,他只是用自己的经历来告诉我们生活经验,这些经验也正是我们需要的。

  “哎,话说宋朝时期,秦桧以‘莫须有’(可能有的意思)的罪名杀害了岳飞,真是叫人心寒呀!”我看着岳飞传,不禁感叹道。“我要去救岳飞!”我一拍大腿,说道。于是我走进时光机,要去拯救岳飞。

  “唆——”我到了千年前。看见岳飞和他的儿子岳云骑着马飞奔在官道上。我赶紧站在路中间挡住岳飞。“吁——”马蹄高高的抬起又重重的落在我的面前。岳飞怒喝道:“小娃娃,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秦桧召回你是想害你!”我大声喊道。

  “害我?我看你是金兀术派来的奸细!”岳云在后面大喝。

  “我是未来人,秦桧发出十二道金牌是想害死你们!”我再次大呼。

  岳云气的眼睛都要冒出火来,抡起大锤子就要砸我。“等等,儿子。”岳飞拦住岳云说:“他肯定是未来人,不然怎么会知道皇上发了十二道金牌召回我呢?”

  “嗯,有道理。”岳云点了点头说。“那我们去那儿?总不能投降金狗吧!”

  “等的就是这句话!”我手一挥,“跟我去未来!”

  我们来到了21世纪,来到摩天大楼的最顶层。岳飞往下一看,惊呼:“这真的是未来!你是真的未来人!”

  “瞧!”我掏出口袋里的《岳飞传》说:“秦桧以十二道金牌召你回去,不但以‘莫须有’的罪名判你死罪,还把所有的岳家军都杀了!”

  “不好!”岳飞大呼,拉起岳云的手就要走。

  “你怎么不在这住下来呀!”我追着问。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岳飞说,“我要救我十万岳家军的性命!”

  我一看没辙了,只好送他们回去。

  “嗒,哒哒”两匹俊马在官道上向南宋的都城——杭州飞奔而去。

  在杭州,在皇宫里。岳飞见到了喝的醉醺醺的宋高宗——赵构,并没有发现奸臣秦桧。一位好心的太监说:“秦丞相已经把岳家军押往刑场了,你怎么才回来?”

  “什么?这个奸臣,他敢……”岳飞和岳云气得火冒三丈,二话不说骑上马就赶往刑场。

  “杀!”秦桧举起令牌就要往地上扔。“慢——”岳飞和岳云赶到了,他们大声喊道。秦桧看见岳飞说:“你不接金牌,半路逃跑还敢来闹事!”

  岳飞跳下马说:“我在路上遇到了未来人。”

  “哈哈哈……”秦桧笑着说,“你的谎话也太荒唐了吧。”“不!”岳云跳下马说,“我知道你没有证据定我们的罪,就以‘莫须有’的理由来判我们!”被说中心事的秦桧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紫。“你,你……你诬陷丞相!该判死罪!”

  岳飞和岳云对秦桧说:“你想杀我们,但是这些岳家军是无辜的,你放了他们!”

  “不,该死的是奸臣秦桧!大人您没罪!”岳家军齐声说道。

  “你,你们……”秦桧恼羞成怒。“杀!统统都给我杀!”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5)

——交友的励志故事实用5篇

  从前有只狐狸,它的脾气与众不同,不像其他狐狸那样只在森林里觅食,而是专门到附*的村子里偷东西吃。

  有一天,这只狐狸悄悄溜进村里,遇见一只看门狗,就勾引它说:“你要是跟我到处去玩,可以得到许多好吃的东西。”

  狗听了,叹了口气说:“唉,我在这个主人家里,饭也吃不饱,也没啥乐趣。好吧,我跟你走。”

  狗跟着狐狸离开了家,刚出村,狗问狐狸:“我们现在到哪儿去?”

  狐狸回答说:“我带你到前面的村子里去吃鸡吃鸭。”

  狗十分高兴,流着涎水对狐狸说:“给我一只鸡吃吧,我有生以来还没尝过鸡肉,只啃过主人赏给的鸡骨头。”

  狐狸听了哈哈大笑说:“你想吃几只都行,只要你帮着我逮鸡。”

  “到哪儿去逮?”

  “前面村里。”

  狐狸把狗带到前面的村子,对它说:“我们趁黑摸进去,别让人发觉。”

  “鸡在哪儿?”

  “在鸡窝里。”

  “是农民养的鸡吗?”

  “是。”

  “怎么能去偷呢?”

  “为啥不能?”

  “农民会把我们打死的。”

  “不用怕,我偷他们10多只鸡,从来都没挨过打。”

  “怎样才不会挨打?”

  “必须趁农民发觉之前,当他还没有跨出屋子,就得赶快逃跑。”

  “抓着鸡就跑吗?”

  “是的。你能行吗?”

  “抓鸡倒不成问题,就怕别的时候不一定行……”

  “为什么?”

  “不晓得往哪里跑。我不熟悉这个村子的路。”

  “往森林里跑就成。何必这样蠢,你跟在我后边好了。”

  这样,狐狸带着狗蹑手蹑脚来到鸡舍跟前,狐狸打开门,低声对狗说:“跟我进来。”

  狐狸和狗刚迈进鸡舍,脚就踩到农民事先布置好的捕兽器上,狐狸和狗吓得大叫一声,拼命挣扎。房主人听到响声,点起火把来看,见是狐狸和狗。

  农民对他的妻子说:“你看,狗跟狐狸在一起来的,看家狗跟上狐狸,同样也会变成小偷。”

  跟狗交朋友,会惹一身跳蚤,跟狐狸交朋友,狗也会变成小偷,一定要慎重选择你与之交往的人。

  牧人把羊群赶到牧场去放牧,看见有几只野山羊混杂在羊群里。傍晚,他将所有的羊都赶进羊圈。第二天,暴风雨大作,不能到牧场去放牧,只好在羊圈里饲养。他丢给自己的羊一点点草料,仅限于不被饿死,而为了想把外来的那几只野山羊留下,成为自己的,他却给它们很多草料。

  雨停后,牧人把所有的羊都赶向牧场,来到山下时,那些野山羊全都逃跑了。牧人指责它们忘恩负义,得到了特殊照顾,却仍要逃走。野山羊回过头来说:“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小心谨慎了。因为你特殊照顾我们这些昨天刚来的,而过于冷淡你以前一直饲养的。显而易见,今后再有其他的野山羊来,你一定又会冷落我们去偏爱它们。”

  【感悟】

  喜新厌旧的人的友谊是不可信的。因为即使同他相交很久,他一有新交,便会冷落旧交。

  东海岸边有个村庄,村庄里住着一个喜欢海鸥的小伙子。

  每天,他划着小船去海上,找海鸥玩耍。时间一长,海鸥都跟这个小伙子混熟了,成十成百的海鸥时而在船上盘旋翱翔,时而一群群栖息在船板上,有的还时常飞到小伙子怀抱里,同他亲热一番。

  有一天,小伙子回家。他爸爸说:“听说海鸥同你很要好,明天给我捉一只来家。”小伙子答应了。

  第二天,他划着小船到了海上,神色紧张地窥伺着海鸥。海鸥们却都在船的上空高高飞舞,没有一只再愿意下来。

  【感悟】

  本质通过现象来表现,内容通过形式来表现,人的内心活动也往往会因某种表情而暴露出来。在人们的交往中,应该以诚相见,真正的友谊必须用真诚的心来换取。

  鹰和狐狸指天发誓成为朋友。他们为了证明并且巩固他们的友谊,还把家搬到了一起。

  鹰将巢穴建在了一棵高大的榕树上,而狐狸就将窝建在了树下的灌木丛里。过了没多久,鹰和狐狸都开始生儿育女,两人生活得仍然很融洽。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鹰缺少食物,就趁狐狸不在时把小狐狸抓去给小鹰吃了。狐狸知道后悲愤不已,但它没有鹰能飞翔的本领,只能站在远处寻找着报仇的机会。

  后来有一次,鹰从祭坛抓一根燃烧着的羊肠飞回窝,不小心把窝给点燃了,小鹰掉到了地上,狐狸箭一样跑过去,把小鹰吃掉了。

  【感悟】

  不要做伤害朋友的事情,因为当你伤害他人后,你说不定也会被他人以牙还牙。

  在一个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的早晨,小狗和小马走在小路上,小狗说:“小马,你今天真漂亮啊!”小马说:“是吗?”,小马一边拿出镜子左照照右照照,再看看小狗,然后说:“我可不这么觉得,我觉得你比我美多了。”小狗说:“谢谢夸奖!”小马觉得小狗很谦虚,所以就和它做了朋友,每天小狗和小马都开开心心地上学,又开开心心地放学。

  有一天,小马和小狗又一起来上学,小马和小狗一来教室,就闹成了一片,小马看见了有些小动物在打架,有的小动物在玩斗机,有的小动物在……。

  突然,下课铃声没了,小动物都坐在坐位上伊伊呀呀的读书,只有小马不读书,因为小马把书忘在家里了。这时小鸭走了过来,把书放在桌子上说:“我们一起看吧!”,小马觉得小鸭很大方也想和它交朋友,小鸭也觉得小马很有礼仪,所以就跟他交了朋友。

  在周末的几天里,因为他的人品好,小马又交了许多好朋友。

  他自然就会觉得很开心。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6)

——名人故事:童年时代的鲁迅范文5份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同学们,你们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吗?对,就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和革命家鲁迅先生说的,这也成为了他一生的写照!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鲁迅12岁时到三味书屋学*,在哪里攻读诗书*5年。但就在他13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小小的年纪便承担起**的责任。他一面上私塾读书,一面帮助母亲料理家务。因为他把一个坚定的信念深深地刻在心里,在尽力帮助母亲料理家务的同时,争分夺秒,勤奋刻苦地读书。

  有一次,父亲重病,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第二次,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观察日记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的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守诺言的人。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那个曾经让鲁迅留下深刻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不断前进。

  鲁迅不仅珍惜时间,刻苦学*,他还利用课余时间博览群书。鲁迅每天从三味书屋放学回家,吃完晚饭后,先把桌子擦抹干净,把手洗干净,然后拿出书来,一页一页翻着阅读。一本绘图的《山海经》,他不仅反复阅读,而且把书上的画全部临摹下来。鲁迅13岁那年,因他祖父科场案发,他曾一度在大舅父的岳父秦秋伊家中避难。秦家有丰富的藏书。在半年多的逃难生活中,鲁迅如饥似渴地阅读了秦家的大量书籍,尤其是像《红楼梦》等著名的古典小说。一直到17岁,鲁迅熟读了儒家的经典,又课外广泛阅读各种杂书,不仅关注历史、人事,也注意观察自然。这样开拓了鲁迅广阔的精神空间,为鲁迅以后思想与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宽广深厚的知识基础。

  鲁迅从小就表现出活泼的性格。因为外祖母家在农村,鲁迅也就有了一批农民小朋友,一起在朦胧的月色下,划着白色的小航船,赶去看戏;回家的路上,肚子饿了,就“偷”自家地里的豆煮了吃。鲁迅还在叫做“百草园”的后园里,发现了大自然的无穷趣味: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椹;蟋蟀弹琴,油蛉低唱;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的何首乌;人首蛇身的“美女蛇”的传说……正是这样自由的童年生活,开发与培养了未来作家鲁迅的创造力与想象力。

  6岁时鲁迅告别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拜本城中极方正、极有学问的寿镜吾老先生为师,一直读到17岁。在这里,他熟读了儒家的经典,又在课余广泛阅读了儒家之外的各种杂书:小说,野史,笔记……不仅关注历史、人事,也注意观察自然。这样开拓了鲁迅广阔的精神空间,为鲁迅以后思想与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宽广深厚的知识基础。

  鲁迅的童年也有阴影:13岁那年,祖父因故入狱,不得不随着全家到亲戚家避难;以后父亲病重,家庭生活也从小康陷入困顿。作为长子的鲁迅,不得不经常出入于当铺与药店,在周围人的歧视与侮辱中,感受社会的冷酷与势利。父亲最后因庸医的延误而过早离世,更给少年鲁迅以很深的刺激,他由此开始了对中国社会、文化、人世与人心的思考。

  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我对八篇《故事新编》情有独钟。觉得它们很耐读,在欣赏过程中也无时无刻不感受着先生文笔的幽默与犀利,读到后来,甚至想象着是一位阅历丰富的伯伯在夏日傍晚的大树底下给我讲述着不仅仅是“故事”的故事。

  在这以前,我不否认我是绝对内容主义的倡导者。因为认为作品的内容是唯一的,它所传递的作家以独特的视角挖掘出的深刻的见地是其作为文学作品最重要的闪光点。同时,文学的另一组成部分——文学形式无非就是小说、散文、戏剧等几种,除去古老的诗、词、歌、赋,*现代的文学几乎可以清一色的归纳进前者所举的题材中去。而与此同时,至今被我们争相传阅的文学佳作都存在着互不雷同的思想主旨,这才是我们“为伊消得独憔悴”的部分。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剖析中,渐渐地就将它与作品内容彻底隔离,甚至时常将其在思考中忘却。

  是先生的《故事新编》将我从意识误区中拉出,慢慢地又找回了辩证的思考。是的,正是这八篇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的以拾取古代传说为基础,新构人物经历以表达情感的杂文化引发我对文本形式作用的重新认识与肯定。这种非常有趣的,全新的以杂文为基础的写作手法,对于作品的意义,明显已不再局限于类似散文体裁使文章诗化,倒叙使作品充满神秘感等类似的作用。应该说它是以一种全新的表达,展现着全新的思考。它产生的作用就像是通过对未来天气的假设性预报来表达当下环保的重要性一样,放大了说,是一种新的视角。

  这种文本形式的存在,使《故事新编》独具欣赏的价值。它将古人写活了,以至于作品的主人公能在古今两个时空中自由穿梭。如《奔月》中“乌鸦炸酱面”等流行词汇的插入,借羿之口说“我去年就有四十五岁了”反击现实中以诽谤先生为能事的高长虹的诬蔑,都是很好的例证。八篇中的《补天》、《奔月》等前期创作可能仅仅是这种创新写法的练笔,但到《铸剑》、《出关》、《非攻》、《起死》时,已是先生将其运用得炉火纯青,自由自在的时候了。

  另一方面,这种堪称“古今杂糅”的手法将中国传统中的圣人、英雄彻底“人化”,通俗地说,就是将伟人生活化。它已抛弃了对英雄作无尽讴歌的传统,转而揭露起高贵的人物被世俗牵绊的事实。在和传统逆向的思考中,描绘颇具视觉冲击力的画面,戏说衣冠楚楚者,一语道破作者所要表达的荒诞。比方说《奔月》中曾经的射日英雄对妻子百般听从,不顾劳累,只为满足时常无理取闹的嫦娥对于肉食的渴望。从一个英雄式后羿,到俱内的丈夫,最后在被视如己出的徒弟背叛,往日疼爱有加的妻子的离弃后,又重新消逝在琐屑的日常生活中。这种半传说半想象的刻意安排,在荒诞中对现实中的种种进行了有力的嘲讽和深刻的揭露,像是诉说着昔日的“战士”失去对手后的无可着落与逐渐没落的趋势。相信,“骨子里仍藏着先生固有的悲凉,却出之以诙谐的‘游戏笔墨’”是对于先生历时13年的最后的创作的最恰当的评价。虽然先生自己在《序言》中说到对《补天》后半段油滑的写作表示否定,但不得不指出作为试验性的创作,这种误区是很容易踏入的,因为对于“丑角”的插科打诨,“度”的把握实在重要的很,毕竟多一份则腻,少一份则无味。可惜在先生意识到时,上天却决绝地带走了一代文学巨豪,将这份永远无法填补的遗憾作为为了忘却先生的纪念。

  其次,虽然知道先生极力否定中国传统文学,认为那是戕害心灵的玩意,但若是没有被先生视为污垢的传统文学,像《故事新编》这样优秀的作品应该也只是化于天地之无形了。所以当今国学的兴起,看来也是历史的必然。毕竟“存在即合理”,或糟粕,或精华,作为阅读者的我们,只需培养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是可以站稳脚跟的,不至于像鲁迅先生担心的那样被“黑洞”所吞噬,但这种能力的形成,可谓有待磨练,而像先生那样将其活用,更是任重而道远。

  鲁迅的脑子,就是万有文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除了他有非凡的记忆力之外,就是他的勇于学*,好学不倦,以及十分注意读书方法。

  鲁迅先生聚精会神地工作。为了如此,他的工作时间总是在深夜。有一天,差不多是深秋,天快暗了,他还在那里拿着笔写不完地写啊写啊!夫人许广*打算劝他休息一下,双手放在他的肩上,那晓得他却满脸的不高兴。本来,许广*那时是很孩子气,满心好意,遇到这么一来,真感觉到气也透不过来地难过。稍后,他给夫人解释:“写开东西的时候,什么旁的事情是顾不到的,这时最好不理他,甚至吃饭也是多余的事。”

  鲁迅的工作态度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他亲手校对书稿时,每行的高低,每字的大小、偏正,全页的位置,他都一眼看出,严加改正,不惜再三变更,直到满意为止。至于字句的正误,那就更不必说了。所以,校稿时,也许使人觉得厌烦,但等到书一出版,是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不博得良好信誉的。

  鲁迅研究学问有“坚持不懈”的精神。鲁迅认为需要学的某一种学问,便埋头专门钻研,坚持不懈。比如社会科学,原先他并不十分注意。但1927年是革命转折时期,严酷的阶级斗争观实,使鲁迅深深感到进化论思想的偏颇,由于革命的需要,他刻苦学*马列主义理论,读的书真是惊人。从1929年起,三、四年间几乎每天手不释卷。这样刻苦学*的结果,他后来以杂文的形式多次发表对教育的评论和意见,痛击guomingdnag**派压制学生思想、镇压学生抗日救国运动的**教育政策,深刻剖析了封建的买办的***教育的实质。能一文刊露,群丑敛声。鲁迅先生终于用阶级观点看待问题,分析问题,逐步形成了***世界观,成为伟大的***战士。

  鲁迅认为读书,不应无重点地乱读一气,什么书都去涉猎;就是同一本书,也不必每章每节“一视同仁”。有一次,他在指导清华大学文学系学生许寿裳的儿子许世瑛读《抱林子》时就指出:该书“内篇”宣扬神仙方药、鬼怪迷信,是错误的,可以不读;“外篇”论述人间得失、臧否世事,有不少正确的言论,这就是要读的重点。

  鲁迅这样的指导名之曰“重点进攻”读书法。*均使用力量,会白白地浪费时间和精力,只有采取“重点进攻”的方法,比*均使用力量收效会好得多。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7)

——鲁智深的故事实用5份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史进离开华阴,去寻王进。途经渭州,结识了渭州经略府提辖鲁达并遇到史进的师傅李忠,三人来到酒楼饮酒。饮酒正酣,忽然隔壁传来啼哭声。鲁达生性鲁莽而又素好行侠仗义,叫酒保将啼哭之人带来。金氏父女被带到,女儿哭着说:因到渭州投亲无着,状元桥肉铺的郑屠乘人之危,要强娶小女为妾,今被赶出,那郑屠反要我父女给他银钱。鲁达听后大怒,决心惩治郑屠。次日早上,鲁达送走金氏父女,来到状元桥肉铺,先叫郑屠亲自操刀切肉,戏弄这恶棍一番之后,三拳结束了他的性命。

  鲁达是一名军官,因为一次不留意把一个人打死了,他只好逃到五台山文殊院,那里的长老给他起了个法名,叫智深。因为和尚是不能够喝酒的,但是鲁智深忍受不了,喝了酒后,把山腰的亭子和泥塑的金刚都打坏了,长老只好让他到东京大相国寺。但是大相寺的长老也不敢把他放在庙里,只好让他去看守菜园。

  菜园里的蔬菜总是被流氓们偷走,听到来了个和尚,流氓们打算给他的下马威。于是,拿了礼物,恭恭敬敬地去看鲁智深,张三和李四跪在了他面前,想等鲁智深来扶他们是把他扔下粪坑,没想反而被鲁智深踢了下去。鲁智深哈哈大笑。

  流氓们救起了张三李四,鲁智深告诉他们:“千军万马中我都能进进出出,何况你们几个混混。”流氓们回去了。

  第二天,流氓们杀了猪买了酒去看鲁智深。正吃喝得高兴,树上传来乌鸦叫,张三说乌鸦叫不吉利,于是李四就搬来梯子,要爬上去。鲁智深看了看柳树,说:“哪要什么梯子。”他走到树下,弓下身去,右手在下,左手在上,腰部一使劲,竟将柳树连根拔起!从此这些人对鲁智深崇拜极了。

  鲁智深在渭州,一见到史进便认做兄弟;在大相国寺菜园,一见到林冲,林冲也马上要与鲁智深结拜为兄弟。《水浒传》(下称《水浒》108人,都好结交异姓兄弟。这和《三国演义》(下称《三国》)相比,大相径庭,各有趣味。

  《三国》中的男人,哪怕原先是朋友、兄弟,玩着玩着就成了敌人,成了你死我活的仇人。《水浒》中的男人,哪怕原先是对头、仇人,打着打着就成了兄弟,成了肝胆相照的哥们儿。

  《三国》中的男人互相为敌,只要是英雄,双方就是竞争对手。《水浒》中的男人们,互为兄弟,只要是好汉,大家就是合作的朋友。

  《三国》与《水浒》,体现了男人与男人之间最典型的两种关系模式。值得指出的是,鲁智深结交史进时,他是个提辖,而史进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待业青年。当林冲提出与鲁智深结为兄弟时,他是八十万禁军教头,鲁智深只是一个管着十来亩菜园的菜头,是大相国寺和尚里层次最低的执事僧。显然,他们在结交时,根本不考虑对方的身份和地位。

  《三国》讲利害,《水浒》讲义气;《三国》讲权谋,《水浒》讲道德。但是它们都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书里的人物那么热衷于结交异姓兄弟呢?

  答案很简单。那是一个人们的基本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的时代,官方可以迫害你,流氓可以欺压你,豪强恶霸可以鱼肉你。

  我们现在常说我们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水浒》所写的那个时代,当林冲受迫害的时候,法律保护他了吗?金翠莲父女受镇关西欺压的时候,法律保护他们了吗?桃花庄刘太公刘小姐被强盗逼婚的时候,法律保护他们了吗?瓦罐寺的老和尚们被两个恶棍欺压的时候,法律保护他们了吗?在那个时代,法律在哪里?官府在哪里?

  不守法度,是个人的问题;不信法度,是社会的问题。

  为什么有那么多英雄眼中无法,只相信他们自己的拳头和手中的刀剑?因为当百姓受欺压的时候,官府不见踪影,于是他们只好自己解决问题——私力**。

  为什么在中国封建时代,有那么多帮会组织?帮会组织后来大多数都演变为危害社会、欺压人们的黑恶势力,但究其产生之初,何尝不是出自一盘散沙的无助的人们相互结义以寻求互保的动机!

  这种人们的基本权利没有保障的状况,三国时代也一样。但是《三国》和《水浒》所写的人物不一样。

  《三国》所写的人物都是社会上层人物,他们操纵别人的命运;《水浒》所写的人物都是社会中下层人物,他们的命运被别人所操纵。所以他们要结义,从而使自己更有力量,在遭到迫害时,能有人出手相救。

  事实上,《三国》中也有结交的例子,典型的就是桃园三结义。但是我们注意到,当刘备、关羽与张飞结义时,他们恰恰是身处下层。后来诸葛亮加入刘备集团,刘备与他情好日密、如鱼得水,但是他们没有结交,他们不可能再成为兄弟,而只能是君臣。

  可见,结交兄弟,一般都是下层人们的做法,是由于他们缺乏安全感所造成的一种自发行为。

  当林冲在野猪林里被鲁智深救出之后,鲁智深开口第一句便是:兄弟!鲁智深接着告诉林冲:“俺自从和你买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自从你受官司,俺又无处去救你,打听得你断配沧州,洒家在开封府前又寻不见……”

  当有一张**的大网罩住你,使你一步步走向死亡的同时,也有一双热切关注你的双眼,这来自你的兄弟。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成了你的保护神。

  是什么人在天地一片黑暗之时,为林冲点燃一支蜡烛?是谁在天罗地网之中,为林冲杀出一条生路?是谁一口一声“你”又一口一声“洒家”,让你知道,你一直被他关注着、被他牵挂着?纵使全世界都放弃了你,他仍然紧紧地拉住你,不肯让你陷落……

  这就是他的智深兄弟!

  鲁智深原名叫鲁达,当过提辖,绰号是“花和尚”,有一次他偶然在街上遇到郑屠在欺侮金翠莲父女,鲁智深打抱不*,在了解情况之后,他决定先帮助金翠莲父女脱身,然后再到集市找到正在卖肉的郑屠。他故意挑衅郑屠,以切肉的理由消耗郑屠的体力,最后郑屠实在是忍受不住了,与鲁智深发生了冲突,在街上打起了架,鲁智深边打边骂,由于郑屠刚才切肉消耗了体力,招架不住,被鲁智深三拳给打死了,鲁智深见状,扬长而去。朝廷得知此事非常生气,下令捉拿鲁智深,捉拿者有赏赐,并革去了鲁智深提辖这一个官职,鲁智深得知后,深感不妙,决定逃出城,在路上遇到了赵员外,赵员外了解情况之后让他剃发为僧,投奔五行山,说他认识五行山里的长老。但没过多久,鲁智深多次惹事被赶出五行山。

  一天,鲁智深喝完酒正高兴,就给众人耍了一套醉拳,又过了几天,他吃酒时心血来潮,让人把他的六十二斤水磨禅杖扛出来,鲁智深就舞了起来,越舞越起劲儿,而此时听到墙外有人连声叫好,这个人就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

  两人较量了一番之后,意气相投就地结拜为兄弟,后来林冲的上司高太尉的义子高衙内不仅霸占林冲的妻子,还设下毒计要害林冲,于是林冲被判了重刑,刺配沧州。高太尉又重金收买押送的差役,让他们在半路上结束林冲的性命,走了没几天,来到一个叫野猪林的地方。差役们正要下手,鲁智深从中杀出,因为他得知林冲被押往沧州,便一路尾随,成功把林冲解救出来。

  鲁智深就是这样一个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慷慨大方,粗中有细的英雄。

  读罢《水浒》,那位英雄好汉便深深地吸引了我,只见他生的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身长八尺,腰阔十圆。

  他便是鲁达,又名鲁智深,是水浒中被金圣叹赞为阔人的“花和尚”。

  从某种程度上说,鲁达是水浒中最为行侠仗义的英雄,最为见义勇为的好汉。从义救金氏父女到大闹桃花村,火烧瓦罐寺,再到大闹野猪林,为救史进而不幸被捕,无一不是路见不*,拔刀相助的壮举!鲁达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只要他见到什么不*事,就会忍不住要插手,要出手。若以一般人而言,金家父女的死活关他什么事;周通逼婚又没碍着他;瓦罐寺的和尚有没有吃的,受没受欺负,都与他无关。林冲墙外一声赞叹,鲁达一生引为知己,为救护他,一路送到沧州。如此义举,古今几个能有?

  因三拳打死镇关西而被迫做和尚,过着逃亡的生活。从一个军官,到一个和尚,要是普通人,早就懊悔,早就心态崩塌了。但鲁达没有,他该做的做了,该承担什么责任,会发生什么后果也认了,非常坦然,非常*静的面对了人生中的起伏。他的思想就是这么简单,没有对自己做过的任何事情而感到过懊悔,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活得,比其他人都要快乐,比其他人更要潇洒,心中没有过多的猜测,质疑,算计,外表粗鲁,却有着同其他人不同的旷达胸襟、阔大胸怀。

  正因为他凭良心生活,他的一生也很圆满。智真长老用四句话预示了他后半生:逢夏而擒,遇腊而执,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他活捉了夏候成,生擒了方腊,又听到了儿“潮”,见到了“信”,应了智真长老的预言,但他知道自己要死后,并没有害怕,不安,而是仰天长笑,接受死亡。“*生不修善果,只爱**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他死前写下了这段话来概括了自己的一生,随后,便圆寂了。

  什么是英雄?读了《水浒》,见到了鲁达,我便明白了些。他比猛虎多一分谋略,比莽汉多一分细致,能有岳飞般的精忠之心,更是能为朋友肝胆相照,仗义疏财,凭良心简单的生活,有着与他人不同的豁达,“禅杖打开生死路,戒刀杀尽不*人。”这就是鲁达,阔人鲁达。他就是这样一个英雄,活得单纯,死得圆满的英雄!


鲁迅少年时代的故事实用5篇(扩展8)

——德育的名人故事实用5篇

  明宪宗成化初年,嘉兴知府杨继宗为官廉洁刚正。一天,监察御史孔儒来到嘉兴,借口肃清匪源,到处清乡,搞得老百姓不得安宁。有的老年人经不住折腾,顶撞几句,就被指控为匪类,轻则毒打,重则丧命。杨继宗见了十分气愤,命人张榜通告说:"谁家有被御史打死的,家属可以到府里来报名。"孔儒见嘉兴知府不买他的帐,便找到杨继宗责问为什么干扰他清匪。杨继宗说:"治理国家要有一定法度,各级官吏有不同的责任,孔大人身为监察御史,就应努力举劾不法,剔除奸弊。至于挨门挨户清查户口,维持治安,乃是地方官吏的事。"

  孔儒是专门纠察官吏的监察御史,所到之处,地方官莫不奉迎,没想到被嘉兴知府抢白了一顿,大煞了威风,便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孔儒临走时,没抓到杨继宗任何把柄,他想,当官的没有一个不爱钱,杨继宗在如此富庶之地做官,还能不刮点地皮,不如打开他的箱子揭他的底,给他一点难堪。于是带着几个随从,借口告辞,直入杨继宗住处。他见室内空空,惟有床头放着一个箱子。心想;知府的贵重财宝一定都在里面。便让人打开箱子,一看,只有几套破旧衣服。孔儒无奈只好怀惭而去。

  有一年,杨继宗进京朝见皇帝,明宪宗问宦官汪直:"最*来京朝见的地方官员中,哪一个比较廉洁?"汪直答道:"天下不爱钱的官吏,惟杨继宗一人而已。"

  宋代范仲淹,年幼时家境贫寒,无法上学,但他读书心切,冲破重重困难,到吴县城郊长白山的一个僧人的门舍中读书。

  因米贵,他吃不上饭,每天晚上,用一小筒白米煮一溺稀粥,放到第二天,稀粥凝结成块,他就用一条竹片将块状的粥划成两半,早上吃一半,晚上吃一半,没有菜,就在山上挖野菜,加点盐煮煮,生活很苦,书却读得很甜。

  范仲淹的艰苦生活,被当时南京留守的儿子知道后,深为同情,便从家里送来了好菜好饭,范仲淹表示感谢,收下了饭菜。

  几天之后,留守的儿子来看范仲淹之时,看见自己送给他的饭菜还在那里,都已坏了。范仲淹急忙解释说:"您赠我好饭菜,实在感激不尽,但我*时吃稀粥惯了,并不觉得怎样苦。现在我如果贪食这些东西,吃好的食物惯了,我将来怎么办呢?"

  西汉史学家,思想家司马迁在编写《史记》的时候,朝中最受汉武帝刘彻宠信的将军李广利派人给他送来一件礼物。司马迁的女儿打开精致的盒子一看,不禁欣喜于色。原来,盒子里放着一对圆润、光滑的稀世珍宝——玉壁。于是,她喜盈盈地跑过去告诉了父亲。

  这对玉璧使司马迁思绪万千,他想到;我是一个*凡而品位低下的小官,人家是皇上的宠臣,为什么要送我这么珍贵的礼物呢?况且,这无瑕玉壁,不正是做人的一个榜样吗?富贵贫贱不由人,而品行则可以追求,使其洁白似玉。如果收下这对玉璧,我身上就增添了一分瘢痕污点。想到这里,他对女儿说:"自古无功不受禄,这无瑕玉璧咱们不能收。"说罢,他包好玉壁,交给来人带回去了。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中讲了一个十分有趣的故事,故事说:某年,春秋时齐国的相国晏婴出使楚国,楚王挖空心思,想了许多诡计想让晏婴出丑,都没有得逞。

  这天,楚王设宴招待晏婴。当宾主酒都喝得有几分醉意的时候,只见两个小吏绑着一名犯人从楚王面前走过。楚王故作惊奇地站起来问道:"绑着的人是干什么的?"小吏禀报说:"他是齐国人,作贼的。"楚王转过头来讥讽地对晏婴说:"哦,齐国人。你们齐国人都惯于偷东西吗?"

  晏婴闻言起身,不慌不忙地回答说:"我曾经听说过,桔树生长在淮南,就能结出桔子;移植到淮北,就会长成枳实,叶子虽说相似,但两者的味道却大不相同。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水土不同。这个人在齐国不偷东西,到了楚国就成为盗贼,恐怕也是楚国的水土使这人变成这个样子的吧?"

  楚王吃了亏,瞪着眼,默不作声,认识到自己不是晏婴的对手了。

  这个故事表现了晏婴的机智雄辩,不过,客观环境、条件对人们的道德观念、善恶标准也确实是有一定影响的。看不到这种影响作用,就不能理解道德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度的差异性和善恶标准的相对性。当然,过分夸大这种影响作用,也是会流于偏颇的。

  朱伯儒同志常常从经济上资助非亲非故的有困难的人:民工胡仕元患肺结核大口大口吐血,朱伯儒送他到医院进行精心治疗,花了一大笔钱。小胡是个农民,医药费没有地方报销,家里又欠一千多元的债,朱伯儒就替他付了医药费,战士王国胜的父亲同朱伯儒同行回家,在南阳车站换车时,突然胃出血,朱伯儒立即把他送进医院,为他付了住院费,并亲自护理到小王完全脱离了危险期,刘永生老汉年老多病,缺钱买药,周纯老汉得病,没钱医治,需要钱急救,朱伯儒都尽力支援他们,给他们钱,让他们养病。

  朱伯儒这样乐于助人,是和他做人"不能只顾自己"这一无产阶级崇高道德信念分不开的。他这样说过:"我手里的钱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把它拿出来给别人,也是有点心疼的。在这种时候,我就想起自己小时候家里穷得连饭都吃不上,哪有什么钱。那时候,人家给我半碗稀粥,我就感激不尽。今天,我手里的钱,是党和人民给的。自己生活好了,不能只顾自己,别人遇到危难的时候,应当将心比心,量力而行,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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