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07 00:00:00 自主招生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填报注意事项: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类)(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的招生专业(类)。

  2.寄送材料。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我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收,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请统一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为便于审核,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所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研究性学*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关可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尽可能寄送。

  注: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优惠分值范围之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

  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1)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机关并配合*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上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时学*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1600元/ 人·年)。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双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

  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 网址: 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2)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750名左右(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生招生),其中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和“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共4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方式为非全日制。

  被录取的博士生一律于2017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1.3万元/年(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7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3)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导语】 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学*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以下关于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希望您驻足阅读!

  申请条件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xx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获得以下五类奖项者优先: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或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者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注:不具备以上五类奖项中任一奖项者,须具有证明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提供材料(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招生类别和计划

  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262人)。

  我校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人文、外文七个学科考核组别,并按照七个学科考核组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及相关相*专业(类)详见厦门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计划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情况微调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

  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XX年3月20日至3月2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厦门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填报注意事项: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类)(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的招生专业(类)。

  2.寄送材料。请于20xx年3月3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我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收,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为便于审核,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所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研究性学*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关可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尽可能寄送。

  注: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

  审核办法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考核办法

  我校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6月10日下午2:30-5:00。

  考核时间:6月11日。

  2.来校参加学科特长考核:我校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考核方式为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考生参加外文组考核时需用英语作答,其他考核组均用汉语作答。

  3.体育测试:为充分发挥自主招生录取对中学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提高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对所有来校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测以下六大类中的任何一个项目。体育测试项目的选报时间及办法、各个项目的具体测试规则及评分标准,将会另行公布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网址:http://kszx.xmu.edu.cn),敬请届时关注。

  (1)田径类:100米、400米、铅球;

  (2)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3)武术类:拳种可任选;

  (4)游泳类: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体艺类: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

  (6)体能类:*板支撑+立定跳远(选择此类须同时测*板支撑和立定跳远两项)。

     4.考核成绩: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成绩由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部分组成,以 100 分为满分计算,学科特长考核所占权重为80%,体育测试所占权重为20%。

  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优惠分值范围之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

    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接受学校***门的监督。

  2.我校以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专家遴选的主要标准,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或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和特长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公正。

  3.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4.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5.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

  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大类。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核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大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大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大类。

  3、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录取政策如下:

  (1)浙江、上海考生

  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一段线上47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3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的作相应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以内(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

  (3)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录取专业为我校确定入选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大类。

  注: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③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④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优惠分值范围之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

  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报名时间3月20日至3月28日,yjbys小编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如下,希望对大家了解厦门大学自主招生有帮助!

  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将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学*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一、申请条件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获得以下五类奖项者优先: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或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者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注:不具备以上五类奖项中任一奖项者,须具有证明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提供材料(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二、招生类别和计划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262人)。

  我校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人文、外文七个学科考核组别,并按照七个学科考核组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及相关相*专业(类)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情况微调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

  三、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填报注意事项: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类)(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的招生专业(类)。

  2.寄送材料。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我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收,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为便于审核,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所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研究性学*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关可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尽可能寄送。

  注: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

  四、审核办法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五、考核办法

  我校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10日下午2:30-5:00。

  考核时间:6月11日。

  2.来校参加学科特长考核:我校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考核方式为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考生参加外文组考核时需用英语作答,其他考核组均用汉语作答。

  3.体育测试:为充分发挥自主招生录取对中学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提高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对所有来校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测以下六大类中的任何一个项目。体育测试项目的选报时间及办法、各个项目的具体测试规则及评分标准,将会另行公布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网址:http://kszx.xmu.edu.cn),敬请届时关注。

  (1)田径类:100米、400米、铅球;

  (2)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3)武术类:拳种可任选;

  (4)游泳类: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体艺类: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

  (6)体能类:*板支撑+立定跳远(选择此类须同时测*板支撑和立定跳远两项)。

  4.考核成绩: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成绩由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部分组成,以 100 分为满分计算,学科特长考核所占权重为80%,体育测试所占权重为20%。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填报注意事项: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类)(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的招生专业(类)。

  2.寄送材料。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我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收,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为便于审核,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所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研究性学*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关可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尽可能寄送。

  注: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4)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1.报名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初审结论中显示,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其中,审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初试免试资格,直接入围复试;审核“通过”者入围初试;“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审核结果将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

  2.初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将重点考查学科素养和学*发展潜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

  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核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可参见下表(《各专业主要考核内容表》):

  4.“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对于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的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经面试评委一致提名,可参加“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潜力。

  通过加试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在其省份相应科类最终模拟线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的优惠政策。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5.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

  2.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2017年4月30日

  3.初试:2017年6月10日左右,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4.复试:2017年6月17-18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7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5)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菁华3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6)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10/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清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清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3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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