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09-10 07:55:46 自主招生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4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生于5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论,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5月25日至6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统计学类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予A、B二档录取优惠政策。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档次

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

A档

全国

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B档

上海、浙江

高考成绩达到该生源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20分(含)以上

B档

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区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4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其余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阅读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1)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优秀,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和参加审核测试。

  具体专业、计划、优惠分值和优先条件如下: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一)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可在我校所有自主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选考科目要求为:1.报考金融学专业,须选考了物理或历史;2.报考金融工程专业,须选考了物理;3.其他专业均不限。

  (二)报考金融学或会计学专业的,网上报名时需自主选择该专业文、理科中的一个参加审核和测试。

  (三)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浙江省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省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55分、50分、45分、40分,上海市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35分、30分、25分、20分,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者,我校按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学校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公正。

  (三)学校纪检*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所提交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2)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

  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

  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

  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

  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

  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

  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

  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一)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荣获各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以及在省级以上报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者;

  3、在自主招生相关专业领域有特殊潜质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一)自主招生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三)优惠分值: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学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750分制进行相应折算取整),同时不得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对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在AB及以上。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入其他专业学*(含国际班)。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1.资格审核及公示

  中南大学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一)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荣获各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以及在省级以上报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者;

  3、在自主招生相关专业领域有特殊潜质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一)自主招生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三)优惠分值: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学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750分制进行相应折算取整),同时不得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对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在AB及以上。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入其他专业学*(含国际班)。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1.资格审核及公示

  中南大学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5)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菁华3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精选五篇)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中南大学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7)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五份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自主招生的初审、测试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一)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来校测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的4倍。初审结果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ufe.edu.cn)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报名*台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来校测试资格。

  (二)网上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台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要求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三)准考证打印: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四)现场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本人于2017年6月10日按要求持有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五)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专业潜能面试(200分)两个方面,总分400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部分试题要求英语作答。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11日。

  (六)入选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提出获得入选资格的建议名单,专业潜能面试成绩未达120分的不能获得入选资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录取要求。入选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的1.5倍。入选资格名单于2017年6月2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确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和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二)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按照A、B、C、D类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分、10分、15分、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总分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仍执行以上分值,不进行折算。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 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三)自主招生考生按照入选认定的专业录取,并按照要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

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3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自主招生的初审、测试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报名条件和优惠政策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优秀,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和参加审核测试。

  具体专业、计划、优惠分值和优先条件如下:

  三、报名要求

  考生须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zzbm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9日8:00至3月30日24: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上传。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同一报名*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上传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由中学负责审核相关内容、进行校内公示和签字盖章。往届生或高中期间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原中学公章。

  2.《个人研究报告》(点击下载):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手写,不超过1500字。内容要结合所报学科专业,阐述本人对该领域的.认识、以往学*研究情况、取得的相关成绩或成果以及对未来学*研究的设想等。

  3.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以高中阶段为主,能够证明本人具有报考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各专业报名优先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获奖证书或作品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要求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承诺;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有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来校测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的4倍。初审结果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ufe.edu.cn)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报名*台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来校测试资格。

  (二)网上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台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要求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三)准考证打印: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四)现场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本人于2017年6月10日按要求持有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五)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专业潜能面试(200分)两个方面,总分400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部分试题要求英语作答。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11日。

  (六)入选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提出获得入选资格的建议名单,专业潜能面试成绩未达120分的不能获得入选资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录取要求。入选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的1.5倍。入选资格名单于2017年6月2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确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和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二)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按照A、B、C、D类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分、10分、15分、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总分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仍执行以上分值,不进行折算。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 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三)自主招生考生按照入选认定的专业录取,并按照要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

  六、对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一)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可在我校所有自主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选考科目要求为:1.报考金融学专业,须选考了物理或历史;2.报考金融工程专业,须选考了物理;3.其他专业均不限。

  (二)报考金融学或会计学专业的,网上报名时需自主选择该专业文、理科中的一个参加审核和测试。

  (三)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浙江省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省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55分、50分、45分、40分,上海市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35分、30分、25分、20分,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者,我校按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七、管理和监督

  (一)学校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公正。

  (三)学校纪检***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所提交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八、联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邮箱:zsb@cufe.edu.cn。

  (二)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邮箱:xxjw@cufe.edu.cn。

  (三)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学生处);邮编:100081。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声 明:

  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自主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开展自主招生的培训、宣传和报名等工作。自主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ufe.edu.cn)发布的为准。

2016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是3月11日至2016年3月25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及家长们!

  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自主招生的初审、测试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报名条件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优秀,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不得同时申请多个专业。

  具体如下: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8)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

  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4月30日左右;

  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测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时间: 2017年6月11日至13日,

  (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资格公示:2017年6月22日前,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一) 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

  (二) 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三) 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四) 推荐人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发明成果等申请材料,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该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若该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测试考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 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07、所有信息全部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08、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09、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 初审

  天津大学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对于通过初审且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优秀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综合面试: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3.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两项(含)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优秀考生;

  4. 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且经天津大学专家组审核确定学科特长明确,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

  (二) 考核

  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

  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

  面试:每个考场由3位(含)以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详细安排参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对于凭发明专利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加试天津大学组织的发明专利复核面试。

  (三) 认定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不分文理,统一考核及认定。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评测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根据天津大学综合评定原则,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由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四) 优惠政策

  经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认定合格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1.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江苏省考生在江苏省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以上),即可录取;

  2.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

  3.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仅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综合素质评测成绩优异,专家组一致认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由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50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一个学校招生的基本情况介绍,下面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请看: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以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要求,我校将在20XX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今年我校将继续采用统一的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选拔。

  一、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理科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重点中学学生,且其高中阶段学*成绩位于年级前20%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4、“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依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名单);

  5、综合素质优秀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和突出成绩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将提交的信息表用A4纸打印出来,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高中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其他佐证材料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初选

  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人选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同时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笔试科目为:数学、综合(以语文为主,包含少部分历史、时事政治等内容)、英语、物理;每科100分,满分400分。

  4、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自主招生人选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台”公示。

  三、录取原则

  1、我校将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之上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具有极特殊才能的考生,本人可以提出申请,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并由我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报教育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2、自主招生测试合格且成绩位于前50%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须参加美术加试且成绩合格)。自主招生测试合格但成绩位于后50%者,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安排专业(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须参加美术加试且成绩合格);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之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予以录取。

  3、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如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但按照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可以录取者,不占用考生所属省市招生计划。

  4、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后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自主招生对象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如不及时填写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2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3、拟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

  4、测试地点:天津大学校内

  5、所有日程安排及相关信息都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初步审核确定的自主招生候选人和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在本校招生网公示。

  3、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按高校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排序)等九校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在《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总体规划下,20XX年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共同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天津大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根据天津大学办学特色,我校自主选拔将在相关优势专业实施,具体专业名单请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有志于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必须为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重点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单科学*成绩各学年均位于全校前10%或考评均为A级;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技创新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4、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三、选拔程序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九所合作高校中选报含天津大学在内的两所高校。获得天津大学分配给中学推荐名额的考生,需在第一志愿填写天津大学;个人自荐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写天津大学。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专栏,点击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及报名系统里公布,同时在报名系统内相应栏目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4、考核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或面试。

  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和物理知识),总分200分,时间3小时。

  5、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或面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合格人选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台公示。

  四、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1、我校将在测试或面试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确定认定结果。

  2、取得自主选拔合格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XX年高考,且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必须在*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根据其自主选拔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1)经笔试和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上海、江苏考生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

  (2)单科(数学或物理)考核成绩位于前2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3)单科(物理)考核成绩位于前3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且报考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工程科学相关专业,即可被录取。

  (4)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工程科学暑期夏令营获A类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录取到其所填报的工程科学相关专业。其他等级证书享受夏令营规定的相应政策。

  (5)以上(1)-(4)条中,学生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徒手画测试在面试时进行,测试地点为天津大学,具体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6)以上(1)-(4)条中,降分后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且学生在填报专业时需服从专业调剂。

  (7)工程科学相关专业指: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不含天南大合办方向)。

  (8)以上提到的录取分数线在*行志愿省份指最终模拟投档线。

  3、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20XX年7月5日),考生需填写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高考志愿填报回执》,并按时提交,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资格。

  五、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时间:20XX年3月2日。

  4、报名费:200元/人。

  5、测试地点:卓越大学联盟将在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可就*选择考点参加学科基础测试。

  六、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选拔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及高考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邮寄地址: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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