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12 00:00:00 招生简章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1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院校代码:1011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

  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体育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东路355号

  临汾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18号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等相关单位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3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衡、解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1)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1

  【招生方向及人数】

  声乐5人,钢琴5人,器乐20人(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大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广东、山东

  【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5750元/年/人,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分/人),音乐类专业参考学费9000元/年/人。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2

  考生应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纪律。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8、监督机制

  1.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将进行现场直播,同步即时公布分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校考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我校将从严查处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音乐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音乐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考风考纪监督员全程监督音乐类招生考试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mail.ccnu.edu.cn;jubao@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01室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2)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全部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统一报名。

  考生须上传个人手写自荐信、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获奖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将报名表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须由在读学校加盖公章)邮寄到华中师范大学。

  个人自荐信包括个人特长、对所申报学科的认识、对学*该学科的优势以及进校后的学*计划等,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分学科择优选出参加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考核以分学科面试的形式进行(新闻传播学类须加试笔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和潜质选择1个学科参加面试。理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5个: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和地理科学类;文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7个:*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和地理科学类。

  各学科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该学科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新闻传播学类考核总分=面试分数/100*60+笔试分数/100*40,面试和笔试总分均为100分)。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考生须于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到华中师范大学(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2。华中师范大学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于2017年4月29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3.2017年4月30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2017年6月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2017年6月18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后,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3)

——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简章1

  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任务,同时满足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二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测试各科成绩至少有6门为A,其余科目为B以上,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三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

  相应比赛及奖项要求(参加以下3类比赛中任何一项比赛并获相应奖项即可报名):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简章2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访问阳光高考报名*台查阅相关“报名须知”办理注册报名手续(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2、报名需上传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学业水*等级证明;

  (2)选修课程学*、研究性学*、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及评价等级证明;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专利证明;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在个人陈述的下方书写“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个人陈述和承诺必须考生本人手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5)报名申请表。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打印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并到所在中学审核确认、逐页加盖中学公章。

  3、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上传,确保上传的文件清晰可读,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简章3

  1、综合成绩合成: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学校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10%。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入围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参考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4)

——四川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第六条 学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促进公*、科学选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稳、有序实施。常设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常设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8-85404020。

  第八条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专项计划,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分省计划,促进入学机会公*。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衡。

  第二十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5)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等进行录取。

  (一)上海市

  A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1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二)浙江省

  A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3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三)其他省(市、自治区)

  A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40分内(江苏省考生10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6)

——江南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厚重的文化积淀。学校以“笃学尚行,止于至善”为校训,以“彰显轻工特色,服务国计民生;创新培养模式,造就行业中坚”为办学理念,以“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为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办学水*。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积极探索大众化背景下的精英教育,成立至善学院,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在亚洲率先通过美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IFT)国际认证。

  1、专升本: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读专科起点本科。

  2、高起专: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中(含普通高中、中专、中职、技校)及 以上学历可报读高中起点专科,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3、根据教育部规定,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是主要面向**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

  4、暂不接受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名。

  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学分,颁发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本科层次需通过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程统考,符合学位授予江南大学**学士学位。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7)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考临床医学、中医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码以1002开头)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或专科毕业的考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码以1051开头)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码105700)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码以1051开头)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码105700)。

  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详见2017年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8)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旅游管理[1254]、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国防生报名前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向驻校选培办提出申请,驻校选培办审核基本情况后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名。

  1.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4.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参看附录三(文末)。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查询。

  7.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再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8.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应用统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金融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年限不超过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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