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0-03 00:00:00

读《坚持》有感1

  “坚强”与“美丽”在许多人看来也许是挨不上边的,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形容词。有人认为坚强大于美丽,有人却认为美丽大于坚强,殊不知坚强等于美丽。

  张海迪是我最敬佩的人,因为,她的事迹让我感动。当我知道了张海迪的事迹以后,便被她执着的精神打动了,立志要做一个像张海迪那样的好同志。

  张海迪,从小便患有残疾,胸部以下失去知觉,医生说,这种高截瘫病人最多活不过27岁,张海迪知道,自己活不长了,但却不甘心庸碌一辈子,她决定用自己的行动让人们记住她。

  于是张海迪决心学好医术,减轻别人的病痛,她为了学好医术,在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张海迪已经能熟练的掌握医术了。

  因为张海迪*常很乐于助人,所以,周围的人有什么困难都找她寻求帮助,又一次,一位老人拿着一瓶进口药,来找她,请她帮忙翻译,但是张海迪也看不懂,她看着这位老人失望的走了,便下决心学好外语。经过她的努力,她的外语已经学得非常好了,她翻译了外国长篇小说《海边诊所》,当她拿着译稿去找总编时,这位年过半百的老同志,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并热情地为该书写了序言:《路在一位瘫痪姑娘的脚下延伸》,这就是张海迪,一位不愿意向命运低头得人。

  还有一位人也一直是我崇敬的人,她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她出生十九个月的时候,因为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与视力,所以她成了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重度残疾儿。她不像正常人一样学*、生活、可她凭着自已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向病魔挑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考上了大学,成了一位出色的演说家。

  海伦凯勒是个非同一般的女孩,她有着拼博到底的勇气;有着惊人的意志;还有那为盲人福利奉献一生的理想。虽然她的生命中承受了那么大的打击,可是她却有向命运之神挑战的决心!失去视力的她虽然不能感受雨后彩虹的缤纷,也无法欣赏皎洁明月的清辉,她无法用自已的双眼去领略大自然的美,但是她却用心去体会,用心去感受。

  这让我明白了,我们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去放弃,要学会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不放弃一点希望,这才是一种美丽!

  有一种美丽叫做坚持

  “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曾经鼓励了很多人,比如在生活中、赛场上、读书上都可以用这句话鼓励自己,并从中获得很多东西。

  那是在七年级的体育课上,刚上课很坏的消息就传来了,要测1000米,那时候是第一次测1000米。在我的心里觉得1000米很遥远,也就是操场的两圈半,真的没有跑过那么长的路。在体育课上,我们做了热身活动,就来到“可恶”的赛道上,我们排成了一排,这样有利于每个人起跑一样。

  体育老师给了我们号令,老师吹了哨子,我们如一把利剑一样冲了出去,我的计划是第一权中速,第二圈尽量不要和别人差太远,最后两百米全冲。

  就这样我按自己计划来跑,第一圈我用了中速跑完了基本上不出前十,第二圈由于炽热的太阳,我们基本上都出汗了,觉得身体都快撑不住了,但心里一直在想着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是我一直坚持的跑下来了。

  到了最后一决胜负的200米了,光明就在眼前,我狠狠的等了一下地,直接变为加速,当时真的不知道哪里来了力量,也许是坚持给了我的力量,我得了第四名,感觉是不错的,心里美滋滋的。

  每次成功的获得后面都是必须付出坚持和努力的汗水,那份坚持和荣誉一定会值得我们去付出的。只要我专心的去做一件事,只有那种好的态度,一定做到最好的一面。

  人类的潜能是巨大的,只要用于开发自己的潜能,总有一天会把自己最出色的`一面发现的。

  坚持就是一种美丽,是我们如发光的蜘蛛一样闪亮。

读《坚持》有感2

  每个人都经历过失败,每个人都摔过跟头。有人会勇敢地爬起来,有人却会摊倒在那一处,向困难屈服了。我遇到过很多困难,但我都退缩了,如果没有父母、老师的帮助和支持,我早已坠入了深渊。直到今天,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多坚持1分钟》,它令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是举了几个名人例子,如:巴顿将军、爱·罗塞尼奥,他们都是经过坚持而得到了成功。这些名人经历了多少困难,承受了多少痛苦,摔倒了多少次,又爬起来多少次!此篇文章告诉了我一个人生哲理:成功是用坚持换取的,只有坚持才能胜利。

  读完这篇文章,我回过头照了照镜子,回忆起童年往事。那些事像海边的贝壳,五彩缤纷,每一个贝壳里都饱含着一个感人肺腑、动人心弦的故事。其中有一个贝壳,在阳光的映衬下像眼睛,像星星,眨呀眨的,让我打开贝壳,一起欣赏里面的故事吧!

  还记得那时我仅有9岁,总有些奇怪的想法。有一次,我看见电视上有人在溜冰,羡慕不已,便吵着要学。妈妈无耐下答应了我,我高兴得又蹦又跳,恨不得把地踹个窟窿。可到了溜冰场,却像只小刺猬,缩成了一团。

  一进门,就看见一个大的溜冰区域,妈妈叫我拉紧她,跟她去买溜冰鞋。在准备厅里,我换上鞋,刚打算走,就摔了个“狗啃泥”。开始就很陌生的我顿时大哭起来,妈妈听了,急忙走来安慰我,当我睁开那双富有童真的眼睛时,发现所有的人都看着我,我也顾不上尴尬,只是一味地说:“妈妈,我不要练了,我不要学了!”妈妈鼓励我,我勉强走进了练*区。

  在那儿,我像只笼子里的小鸟,不敢到处乱跑,生怕受了伤。看着大哥哥大姐姐们如鱼儿在水里一般行动自如,我也尝试着走了两步,慢慢地,我找到了窍门。到了傍晚,我已经能缓缓地移动几步。

  经过这件事,我给了自己多一份信心。

  “假使成功只有一个秘决的话,那应该是坚持。”不错的,坚持,永远是我的目标。让我们站起来,努力勤奋吧!

  加油!

读《坚持》有感3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写了鲁滨逊年轻时因为沉船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在岛上,没有食物,他就自己种稻谷打猎;没有住房,他就自己砍树建造;没有交通工具,他就自己伐木造船。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孤岛上坚持生活了28年后,终于获救。

  想到鲁滨逊,他在困境中能那样坚持,而再想想自己,真是惭愧啊!弹琴,刚坐上琴凳几分钟就屁股痒痒,一会儿说要喝水,一小口一小口喝,;一会儿又说要大便,坐在马桶上半天不起来;一会儿说要吃东西了,找半天也没找出个东西……

  书法,老师要求每天练*两张纸,我开始还挺认真的,后来便开始缺“一”少“十”,胡编乱写。

  围棋,一输就哭鼻子;写作,一拿起笔就说不会写,让妈妈教我。

  自从看完此书,书中主人公那种顽强,那份坚持深深影响了我,也让我改变了许多。

  以前的我,受到一点点小委屈就放声大哭,现在终于能忍住了;弹琴也能坚持弹好久了;作文也能独立完成了。还记得今年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发烧到40°,但我还是坚持考完了所有科目,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坚持就是胜利!”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得到的最大的收获。

读《坚持》有感4

  我在暑假里认真阅读了一个感动故事《坚持到底》。这个故事对我影响很大,我感谢它。故事讲述了“跳水女皇”郭晶晶充满坎坷的跳水生涯。她曾在两次大赛中丧失金牌,但郭晶晶并不气馁,反而积极应对。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上,郭晶晶再次全力以赴,终于得到了那枚荣誉的金牌。

  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感受很深,是因为我也有这样的经历:那是上学期,我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的朗诵比赛,可是因为我没有准备好,结果在初赛就淘汰了,从此我就一蹶不起。爸爸妈妈也经常开导我,可一直没有效果,在我心里有个阴影,觉得自己不如人。直到看了这个故事,我才恍然大悟: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失败并不代表什么,应该放好心态,拿出自己的勇气去面对,全力以赴,才能得到成功。

  懂得了这个道理后,我想,在下次的比赛中,我一定会让大家刮目相看的。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失败,怎能有成功?在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想一次成功,都想站在最高的领奖台,可是我们要记住,这不是童话,不能有这样的好事发生。试着接受一些失败,何尝不是一种成长?坦然面对一切失败,把失败踩在脚下,踩出一片大道,你才能在未来取得成功,赢得属于你的鲜花和掌声。

读《坚持》有感5

  别驻足梦想,要不停追逐。只有坚持,才会成功。”这是我读了励志书《坚持》后最为真切的感受。

  书中的主人*徒生从小父亲就去世了,留下他和母亲二人过着贫困的日子。可他怀抱梦想,想写剧本希望到皇家剧院演出。然而怀揣梦想的他四处碰壁,遭人白眼,可他从未退却,一直坚持写作史诗、爱情小说。1825年,安徒生随意写的童话故事出人意料地引起了儿童争相阅读,许多读者渴望他的新作品发表,他终于成功了。

  安徒生的成功贵在坚持,贵在对梦想的不断追逐。《坚持》像一面镜子,让我看清了自己的不足,不由得我想起了自己学*奥数的经历。奥数老师经常说:“只要每天做一道奥数题目,一学期下来,一年下来,就会积累很多题目。”是呀,不及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所以,起初我自信满满:“不就每天一题嘛,小菜一碟!”可过不了几天就马上松懈下来了,不是忘了做,就是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是《坚持》让我重整旗鼓,是安徒生给我树立了榜样,使我懂得了坚持的道理:无论学*、做事,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碰到什么挫折,只要不退缩,坚持不懈,成功就在下一步。

  看,残奥会赛场上,那些在我们眼里肢体并不完整的运动员们,却创造了我们这些正常人所没有的成绩。为什么?因为坚持,我们很难想象在这些成绩的背后,他们付出了比常人不知多几倍的努力!

  看,海伦.凯勒,一个从小就失去光明的人,你能相信她曾阅书无数,并出版了《我的人生故事》,你能相信她是世界第一个完成大学教育的盲聋人?在这些光环的背后,饱含着我们无法想象的艰辛!

  坚持就是胜利,相信,只要坚持,终有一天,奇迹也会在你我身上发生!

读《坚持》有感6

  昨天晚上我看了中央电视台《开学第一课》,节目一共分为三个主题,分别是:有梦就有动力,有梦就要坚持和有梦就会出彩。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梦就要坚持”这一主题。课堂上,廖智阿姨讲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2008年5。12大地震,她被埋在废墟底下,顽强坚持了二十几个小时,才被消防官兵“挖”出来,但是,她却永远失去了双腿。以前健康的她,再也不能自如行走,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她是多么地无助呀!以前爱跳舞的她,再也不能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了,她是多么地伤心呀!她不甘心这样生活下去,于是她不断练*各种舞蹈动作,最终,她重返舞台,舞出了精彩的人生。是她的梦想让她充满勇气和动力,是她的坚持让她重获希望与荣誉。

  看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今年暑假,自己学*打羽毛球的经历。一开始,学*接球,我连一个也接不到,看着一起学*的哥哥姐姐熟练地对打,我既羡慕又丧气。但是我没有灰心,心想:只要我努力练*,就一定能接好球。于是,我只要有时间,就练*颠球、扣球、挑球等基本动作,每天傍晚还拉着爸爸妈妈一起对打。经过不断地练*,我终于可以接到老师的发球了。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一定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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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坚持》有感实用10篇

  读《坚持》有感 1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海的女儿在她15岁生日那天救了一位王子,从把他救上岸后,海的女儿海的女儿就喜欢上他了,于是巫婆就给她变出两只脚,接着她又爱上了王子,王子也爱上了她,可是到最后王子却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她也伤心地变成了气泡。一位海底的人鱼公主,再她第一次到海面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位英俊的王子,在一场暴风雨的袭击之后,王子的遇难落水了,善良美丽的小人鱼公主救起了王子,并照顾他,在无形中,善良的小公主渐渐的爱上了这位英俊的王子,小人鱼她不听家人的劝阻,毅然去找海底巫婆,希望可以拥有美丽的双脚,于是她失去了声音,来到了王子的身边,但没有多久王子就要与邻国的公主结婚了,小人鱼公主就会在他们结婚的第二天化为泡沫消失……海王有一美丽而善良的女儿小人鱼。小人鱼爱上王子,为了追求爱情幸福,不惜忍受巨大痛苦,脱去鱼形,换来人形。但王子最后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小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并使王子的血流到自己腿上,小人鱼就可回到海里,重新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她却自己投入海中,化为泡沫。这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

  小美人鱼为了追求人的高洁和不死的灵魂,放弃了华贵的生活和三百年的寿命,甘受种种的痛苦,最终在希望幻灭之时,不惜抛弃生命,去诠释何为真正的人。我觉得,小人鱼是一条心地非常善良的“美人鱼”。因为当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人鱼公主本来是生活在海底世界,她有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空间和比人类长许多的寿命,可是她非常希望可以拥有一份人类的灵魂。一个凑巧的机会她救了在海上落难的王子,并且爱上了他,于是人鱼公主忍痛让巫婆把她的鱼尾变成了人腿,希望可以与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阴差阳错,王子却与邻国的公主结了婚,人鱼公主的梦想破灭了。她还有一个机会重新成为“海的女儿”,就是在王子结婚的早晨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双腿就能变回鱼尾,回到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中去。善良的人鱼公主没有这样做,而是自己投入了海中,化为了泡沫……然而,有时我明明付出努力,却无所收获。还深深记得那次考试:夜以继日地刻苦,换来的却是不可接受的低分。我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我开始放弃原本的努力,无论做什么事,都显得有所松弛。妈妈看着我的变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再去读一读《海的女儿》吧,你一定会受益匪浅,你会为自己现在的表现感到羞愧。”我真的会羞愧吗?我再一次翻开了那本书。当故事中的一个个章节、一句句话,甚至是一个个字,再次进入我的眼帘,我感到一股甘泉涌入心田,她象初春的第一抹阳光,使我的心豁然开朗。我佩服故事中的小美人鱼,她追求美好的目标,但对于追求过程本身的看重,远胜于结果。而我看重的却只是结果。一点点困难,已然使我退缩。但这点痛苦,对于小美人鱼来说,算得了什么?她的每一步都象是在刀尖上行走,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即使是在追求的目标已没有实现可能的时候,她仍在前行。难道美人鱼真的没有获得人类不灭的灵魂吗?不,她分明被作者赋予了人类最美好的灵魂。表面上小人鱼失败了,她没有成为人,但在精神上她至高无上,芸芸众生望尘莫及。

  是的,无论怎样,你努力地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懈地拼搏,不论结果如何,都不会有遗憾。追求本身就是回报。追求本身是一种美。在《海的女儿》众多的故事中,有的向我们歌颂了美好的、高尚的品格;有的向我们讴歌了灵魂的善恶;有的向我们讲述了对爱的执着等。好凄美的故事啊,好善良的人鱼公主啊,她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对仅有一次的生命她一定也有着无限的留恋,对自己深爱的家人和朋友她一定也有着万分的不舍,在生死的关头她一定也有过徘徊和犹豫,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放弃自己而成全他人,这是一种怎样的胸襟与气量啊!我在想,爱也许是生命的一个意外,生命是陆地上的一个意外,陆地也是大海的一个意外,爱情源于大海,最后又回归大海。仿佛每一滴水珠都是一朵蓝色的爱的火焰,即使被酷热蒸干了水份,还会化作云,化作雨,回归大海,生生不息。于是,人鱼公主最美的声音消失了,她曾经动听的歌只能在心底里默默的唱,她等待着那个能懂她的王子用心去静静地听,她文雅轻盈的步子的背后是在刀尖上行走,她看到了王子的微笑,为了他迷人的微笑,她不停地舞着,我觉得我看到了穿这丝绸衣服,有长长如瀑布般的黑发的人鱼公主在舞蹈,她旋转着,飞翔着,像一只被追逐的燕子在飞翔,每一个瞬间,她都是那么优雅,就像一个天使。人鱼是海底的公主,在海底她可以拥有很多,有父母的爱、有姐妹的关心。她却向往岸上的一切,特别是遇上自己的王子时,为了靠*他,她牺牲了一切。为了获得这个灵感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得这些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后来她喜欢上了一个王子,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小时候读>,我以为,那是一个悲伤的童话。再读>,我坚信,那是一个幸福的童话。美人鱼为王子割去长发,牺牲了甜美的歌。可是,她可以用微笑传达对王子的爱。她会有甜蜜的感觉……美人鱼为王子离开王宫。可是,她的生活每一天都是幸福的,因为,她活在王子的世界里……美人鱼为王子变成泡沫,虽然,她没有漂亮的长发,没有甜美的歌喉,她甚至连继续活下去的权力都没有。可是,她却是最美的泡沫,因为她可以守候王子,看到王子的幸福。

  美人鱼有守候的幸福,王子有思念的幸福。放弃又何不是一种幸福?

  读《坚持》有感 2

  鲁宾孙漂流记讲的是鲁滨孙违背父母的愿望出海航行结果在荒岛上过了23年,将这个岛变成自己的专属领地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鲁滨孙的坚持让我敬佩,他在荒岛上独自一人,给自己搭了3个“别墅”并且用自己的双手做生活用具,比如说做面包的工具,用泥土做锅碗瓢盆,再用火烧,他还开垦种植小麦的土地,圈养牛羊。这些在原本的岛上都是没有的。

  记得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这样的例子。那是运动会前的第一次坚持。

  那次运动会我报的是跳绳于是,那天的体育课,我独自拿了一根绳子。那是一个风很大的秋日,天空的颜色半白半蓝,浅灰的云朵随风快速地移动。阳光掩在云间,吝啬它用之不竭的温度。“应付般地尝试一下就好。”在这高高的天穹下,我独自一人拿着一根绳子顶着风努力甩动。

  可事与愿违,长时间的不活动令我在半程就忍受不住呼吸困难,瘫软在了地上。望着计时器,已经一分钟了,可我才跳了70个,一股羞恼之感升腾起来,我感觉那个数字就像一根鞭子抽打着我。半途而废,这样的错误,难道可以允许?即使是尝试,难道可以随便应付过去?我为原来的想法而惭愧。我伫立在风中,眼神变得越发坚定,在心中树立了极为坚定的信念——要风雨无阻地尝试。

  第二天,为了避免原来的情况,一开始我跳的比较慢,尽量让绳子连起来,一次,两次,三次……在高高的天穹下,只有我小小的一人,在傻傻地尝试——但是很坚定。

  从此,我每天都在努力弥补第一天的惭愧,每天都在努力尝试着让自己在那洁白的绳子上洒下无畏的汗水。不管尝试多少次,我都在坚持,且令我乐在其中,看着那进步的成绩,也常令我欢呼雀跃。这已是第几次坚持了呢?记不清了。我在天穹下笑着跳着。

  运动会也在不久之后如约而至,那天的天空,还是那么半白半蓝,浅灰的云朵随风快速地移动。阳光掩在云间,而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它洒下了零星的温暖。

  那是一次自由的.跳,我记得。成绩是123个,我记得。这是我坚持的结果,我记得。

  比赛如此,生活也如此。让我们坚定信念,坚持下去。

  读《坚持》有感 3

  我又在《可乐》上发现了一篇很好的'文章。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坚持到对手放弃》。

  这篇文章大致是这样的:山林里,生活着一对老虎,这里高山林密,食物充足,一对老虎生活的无忧无虑,非常快乐。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山林里又来了一对老虎,为了争夺食物和地盘,这两对老虎发生了激烈的搏斗,争斗了一场又一场,两队老虎都遍体鳞伤,可依然谁也战胜不了谁。就这样持续了好长时间,两队老何都疲惫不堪,日子越过越艰难。就在这时,原先那对老虎醒来后,发现后来那对老虎走了,他们兴奋不已,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森林又恢复了*静。

  多年以后,这对老虎有了一对虎儿子,有一天,虎儿子问爸爸:“你是用什么办法打败对方的,”虎爸爸说:“其实不是我打败对方,是对方打败自己,”因为那对老虎选择了放弃,而这对老虎选择了坚持‘坚持、在坚持。

  无论你在什么时候,只要你不放弃,只要你坚持、坚持、在坚持,你就会成功。

  坚持就是胜利。

  读《坚持》有感 4

  《坚持不懈的故事》的作者是苏宜龙,这一篇文章虽然字数并不多,但是经所讲述的哲理却很深远,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只有坚持不懈,才会成功。

  读过这篇文章后,一件件事例仍清楚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两件事例,一是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的一名叫柏拉图的学生坚持不懈的事情,最终他成为古希腊继苏格拉底之后另一位大名鼎鼎的哲学家。二是一只旧钟与小钟之间的故事,旧钟让小钟走完三千二百万次,开始时小钟被这个数字吓坏了,吃惊不已,但后来小钟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一年,它摆了三千二百万次,并且就这样度过了十年。

  世间最容易的事就是坚持,最难的事也是坚持,是因为只要愿意做,人人都能做到,说它难,是因为真正能够做到的,终究只是少数人。成功在于坚持,这是个并不神秘的秘诀。是呀,坚持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要你去做时却似乎并不容易,它是一种长期努力的过程,水滴石穿,石头是多么坚硬呀,而那小小的水滴是多么弱小,多么卑微呀,可它却勇往直前,不怕千难万险,终于突破了石头。野草与瓦砾,同样野草是弱者,它又是经历了多大的阻碍,才从瓦砾下冒出头来呢,它贵在坚持,如果它不坚持,如果它不坚持向上生长,或许多它就永远埋在瓦砾里了,没有出头之日。

  在现实生活中,居里夫人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居里夫人通过了3年多的努力,用了将*几十吨的矿物,终于发明了0。1吨的镭,被称镭的母亲,在她做实验中,她的家人曾经反对过,但她却不顾家人反对,执意要发明出镭,终于通过她的坚持不懈和努力,她成功了。

  每个人都渴望梦想成真,成功似乎远在天边遥不可及。其实我们不必想以后的事,只要想着今天我要做些什么,明天我要做些什么,然后努力去完成就会成功,梦想是成功的开始,而坚持却是漫长的等待,让我们学会坚持。

  读《坚持》有感 5

  一只母狼叫紫岚,她拥有着这世上最无私的爱-母爱。同时也与她的丈夫一般充满野心,想争夺王位。就因为这一点,她不惜屡次培育狼崽,甚至在临死前还惦记着狼王之位。这份对孩子的无私,对梦想的执着,对梦想的坚持,成功地塑造了--紫岚,一匹伟大的母狼。

  读完这本书,首先打动我的是母爱。几乎全书无时无刻不是讲那份比天还高比海还深的无限无私母爱。在敌人大白狗注视下,完成一次小心翼翼、躲躲藏藏地分娩,生下了五个狼崽。当时,绝境分娩之后,第五只小狼崽死了。但为其它四只的生命,她迫不得以残忍地吞下了自己的亲孩子。那是多么痛苦纠结的瞬间;为了王位,全心全意培养和黑桑最像的长子——黑仔。甚至,为了培养黑仔的野性,不惜自己受伤。最终,黑仔却死于金雕手中;随之,她又培养了蓝魂儿。可怜的是,蓝魂儿被捕兽夹所夹住。紫岚的孩子不慎落入猎人之手,再次面临了痛苦与纠结,将蓝魂儿咬成了两半;之后,她培养了十分自卑懦弱的双毛,为培养他,害得自己跛了腿。最终,双毛还是死于王位之争上了;唯一的母崽——媚媚也长大了。但狼毕竟没人性,不懂孝顺。不仅抢走了差点成为紫岚伴侣的卡鲁鲁,还抢走了她的住所——山洞,甚至还不认得她。

  为了保护媚媚肚中的狼孙,最终,她与金雕同归于尽了。此刻,我落泪了,我被这如此无私的母爱震惊了。

  打动我的其次是对梦想的坚持不懈。紫岚的丈夫黑桑的梦想就是狼王梦,但因意外并没成功,所以黑桑就此带着遗憾离开了。但紫岚仍对这个狼王梦付出了无数心酸与汗水。虽最终三个自己精心培养的孩子全死了,但还把这个狼王梦寄托给了下一代,并为了保护下一代,她牺牲了。

  就是这样一个狼王梦,经过了三代的狼。紫岚,走好,去和黑桑会合吧。谢谢你告诉了我母爱的无私与梦想的力量。

  读《坚持》有感 6

  “坚强”与“美丽”在许多人看来也许是挨不上边的,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形容词。有人认为坚强大于美丽,有人却认为美丽大于坚强,殊不知坚强等于美丽。

  张海迪是我最敬佩的人,因为,她的事迹让我感动。当我知道了张海迪的事迹以后,便被她执着的`精神打动了,立志要做一个像张海迪那样的好同志。

  张海迪,从小便患有残疾,胸部以下失去知觉,医生说,这种高截瘫病人最多活不过27岁,张海迪知道,自己活不长了,但却不甘心庸碌一辈子,她决定用自己的行动让人们记住她。

  于是张海迪决心学好医术,减轻别人的病痛,她为了学好医术,在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张海迪已经能熟练的掌握医术了。

  因为张海迪*常很乐于助人,所以,周围的人有什么困难都找她寻求帮助,又一次,一位老人拿着一瓶进口药,来找她,请她帮忙翻译,但是张海迪也看不懂,她看着这位老人失望的走了,便下决心学好外语。经过她的努力,她的外语已经学得非常好了,她翻译了外国长篇小说《海边诊所》,当她拿着译稿去找总编时,这位年过半百的老同志,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并热情地为该书写了序言:《路在一位瘫痪姑娘的脚下延伸》,这就是张海迪,一位不愿意向命运低头得人。

  还有一位人也一直是我崇敬的人,她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她出生十九个月的时候,因为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与视力,所以她成了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重度残疾儿。她不像正常人一样学*、生活、可她凭着自已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向病魔挑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考上了大学,成了一位出色的演说家。

  海伦凯勒是个非同一般的女孩,她有着拼博到底的勇气;有着惊人的意志;还有那为盲人福利奉献一生的理想。虽然她的生命中承受了那么大的打击,可是她却有向命运之神挑战的决心!失去视力的她虽然不能感受雨后彩虹的缤纷,也无法欣赏皎洁明月的清辉,她无法用自已的双眼去领略大自然的美,但是她却用心去体会,用心去感受。

  这让我明白了,我们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去放弃,要学会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不放弃一点希望,这才是一种美丽!

  有一种美丽叫做坚持

  “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曾经鼓励了很多人,比如在生活中、赛场上、读书上都可以用这句话鼓励自己,并从中获得很多东西。

  那是在七年级的体育课上,刚上课很坏的消息就传来了,要测1000米,那时候是第一次测1000米。在我的心里觉得1000米很遥远,也就是操场的两圈半,真的没有跑过那么长的路。在体育课上,我们做了热身活动,就来到“可恶”的赛道上,我们排成了一排,这样有利于每个人起跑一样。

  体育老师给了我们号令,老师吹了哨子,我们如一把利剑一样冲了出去,我的计划是第一权中速,第二圈尽量不要和别人差太远,最后两百米全冲。

  就这样我按自己计划来跑,第一圈我用了中速跑完了基本上不出前十,第二圈由于炽热的太阳,我们基本上都出汗了,觉得身体都快撑不住了,但心里一直在想着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是我一直坚持的跑下来了。

  到了最后一决胜负的200米了,光明就在眼前,我狠狠的等了一下地,直接变为加速,当时真的不知道哪里来了力量,也许是坚持给了我的力量,我得了第四名,感觉是不错的,心里美滋滋的。

  每次成功的获得后面都是必须付出坚持和努力的汗水,那份坚持和荣誉一定会值得我们去付出的。只要我专心的去做一件事,只有那种好的态度,一定做到最好的一面。

  人类的潜能是巨大的,只要用于开发自己的潜能,总有一天会把自己最出色的一面发现的。

  坚持就是一种美丽,是我们如发光的蜘蛛一样闪亮。

  读《坚持》有感 7

  当我读完《西游记》,几乎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书中唐僧师徒三人在取经路上团结、勇敢、百折不挠的精神令我深感佩服。

  到现在我仍然很难想象,十万八千里的路程他们竟然徒步而行,更令人惊愕的是,八十一个劫难,他们都安然度过。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孙悟空有七十二变降妖除魔的本领,唐僧师徒就能安然脱险,来到灵山大雷音寺求取真经吗?不,不是的,他们靠的是勇敢、团结、百折不挠的取经精神,猪八戒、沙僧、孙悟空的奋力拼杀,唐僧在妖怪面前面不改色的胆识和坚定的取经信心,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们取经获胜的法宝。

  想想唐僧,再想想自己,真是天壤之别,看看秤,76斤了,下定决心要减肥,从星期一开始每天做仰卧起坐50个,跑步3圈,可是,仰卧起坐才做了20个,跑步才跑了1圈,我就气喘吁吁,汗流满面,对自己说,明天再一起补做,一拖再拖,拖到星期天,又对自己说:“下次再减肥吧!”接着一切照常,还是天天吃饭、睡觉,压根儿不再提减肥的事儿,怪不得表姐说我这是“三分钟热度”呢。哎,为什么总是不能坚持到底呢?

  当我看完这本书时,下决心要想唐僧那样有毅力,有百折不挠的精神,做事再也不半途而废了。

  读《坚持》有感 8

  坚持往往操纵着结果。——题记

  “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无畏地面对困难,勇敢地向它发出挑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就可能享受成功的硕果,品味成功的醇香。在《西游记》中,为了完成使命,不顾艰难险阻,持之以恒的师徒四人,不正向我们诠释着这一切吗?予谓唐僧,执着者也!他被世人称为圣僧,被李世民称为“御弟”。他是集王权、神权、父权于一身的人。他的精神境界之崇高无人能及!漫漫取经长路,妖魔横行,荆棘载途,有多少妖魔鬼怪费尽心思只为得到他。他被劫走无数次,却能毫无畏惧,初心不改,信仰坚定。予谓悟空,坚定者也!他是《西游记》中,最具鲜明的民主倾向和时代特征的人物。记得伟大的领袖***曾经这样赞美他——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在取经路途中,他忠心耿耿的保护着师父,任何妖魔鬼怪,在他的火眼金睛的面前,都会原形毕露。尽管每次师父都会对那些由妖魔鬼怪变化而成的施主们大发慈悲之心,口念:“善哉,善哉。”劝诫悟空莫滥杀“无辜”,甚至狠心地念起了紧箍咒。但是,这些都丝毫不会改变悟空的正义之心,除妖之念。只见他抡起金箍棒来,朝那妖精的头上重重一击,妖精便会原形毕露,尽管有时会失败,他也丝毫不放弃,直到妖精灰飞烟灭,才肯罢休。若是没有这份坚定,他又怎会除恶务尽!予谓沙僧,君子者也!他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只因在蟠桃会上打破琉璃盏,惹怒了王母娘娘,才被贬下凡。取经途中,他就像师徒四人之中的粘合剂,调节剂一般,只要是发生不愉快,他都会悉心劝解。他的责任也许并不如悟空一般重大,但是,如果没有他可是万万不能的,他任劳任怨,吃苦耐劳,无论担子有多么的沉重!予谓八戒,世俗者也!他本是天庭之中的“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仙子,被贬下凡,却错投猪胎。后遇唐僧,取名为“八戒”,这一戒杀生、二戒偷盗、三戒淫、四戒妄语、五戒饮酒、六戒着香华、七戒坐卧高广大床、八戒非时食。

  他不如悟空般神通广大,不如沙僧般任劳任怨。他勇敢中带着一丝怯懦、憨厚中带着一丝奸滑。每次只要师父有难,他都会想方设法的解救师父,可是,绝大部分,他都是知难而退、迎难而下,赶忙回去搬救兵,找来大师兄去解救师父。若是人人都像这般,岂不是在亲手将自己扼杀在离成功一步之遥的地方!这性格迥异的师徒四人,不远万里相聚在一起。他们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不畏困难、不畏权威、不畏恶势力,一路披荆斩棘、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了正果,取得了真经。难道这一切的成就,不取决于他们拥有着一颗“坚持”的心吗?小说之中,鲜明的表达了“坚持”的深刻含义。所有的成功都来源于坚持不懈的认真努力;所有的成功都来源于坚持不懈的迎难而上;所有的成功都来源于坚持不懈的艰苦奋斗。展望人类光辉史中,那些取得伟大成就的科学家们,哪一个不是由“坚持”取胜。被誉为“世界发明大王”的爱迪生,在发明电灯时,为了找到最合适的钨丝,进行了上千次的实验才获得了最终的成功。被誉为“炸药大王”的诺贝尔,为了发明炸药,一次又一次的冒着生命危险去进行试验,最终才获得了成功。研究蛇毒的著名科学家鲍尔·海斯德为了研制出一种抗毒药,从15岁起,他就在自己的身上注射微量的毒蛇腺体,并逐渐加大剂量与毒性。这种试验是极其危险和极其痛苦的。每注射一次,他都要大病一场。他在身上先后注射过28种蛇毒,一共被蛇咬过130多次。最后,他终于研制出了抗毒药。从古至今,这一幕幕都在向我们诠释“坚持”二字的重要性。当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奋斗时,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恐怕也不会有一丝一毫放弃的念头。因为“放弃”离成功十万八千里;“半途而废”距成功还差一点。只有坚持,才会离成功越来越*;只有坚持,成功才会向你招手;只有坚持,成功才会属于你。

  坚持吧!坚持……

  读《坚持》有感 9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我的心不能*静,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出海闯天下。在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他运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世外桃源"。后来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准备造船回乡。他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后来他经历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成功回到了祖国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自幼聪明好学,在书法上专工草书隶书,也善画画儿。他七八岁时始学书法,他练了五年后。母亲对他说:“孩子,只要功夫深,就没有过不去的河、翻不过的山。你只要像这几年一样坚持不懈地练下去,就一定会达到目的的!” 献之听完后深受感动,又锲而不舍地练下去。功夫不负有心人,献之练字用尽了***缸水,在书法上突飞猛进。后来,王献之的字也到了力透纸背、炉火纯青的程度,他的字和王羲之的字并列,被人们称为“二王”。

  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中也要向鲁滨孙、王献之一样,遇到困难不要放弃,坚持不懈,再试一试,也许胜利就躲在下一个转角处。比如说,在语文的古文学*中,刚开始的时候,感觉很复杂。想学好它,必须要多读,每天读呀读。当你读了一段时间后,你就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读起来像天书一样的古文,竟然慢慢地理解了。这种神奇的变化,就是坚持的力量。我就是这么来学*古文的,效果很好。

  《鲁滨孙漂流记》,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动人的故事,还有深刻的人生哲理。让我们的人生也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生命的航程里,勇敢前进!

  读《坚持》有感 10

  坚持,就似一团烈火,点燃我们心中的梦,坚持就像一位天使,只要你始终坚持着,天使就在你的身边。坚持,对于一些只会放弃的人来说是一个多么愚蠢、可笑的词语,而对于那些持之以恒的人来说,坚持就是他们心中的信念。

  每当我含泪合上《你的坚持,终将美好》这本书时,我的泪水如泉涌般落下来。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演讲家陈州的真实故事。他是全球第一位依靠双手登顶“五岳”的“无腿勇士”。6岁父母离异,8岁乞讨流浪,13岁从火车上摔下去失去双腿……我同情他,因为他经历了不是*常人经历过的艰难;我也崇拜他,在历经生死与苦难,他始终坚持一颗阳光温暖的心,永不放弃。

  尽管他失去了双腿,佷他依然活得很好,甚至比我们这些“正常人”还要幸福。他也有梦想,也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像个“人”一样精彩活着。陈州跟爷爷乞讨过,因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而独自去流浪,他卖过报纸,擦过皮鞋,摆过小摊……他始终自食其力,从不放弃。

  与陈州相比,我们这些有腿的所谓的“正常人”显得太渺小了。我也曾有过没有坚持下去而放弃的经历。那是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我第一次骑时,不小心摔了下去。因为害怕再摔倒,便放弃了。现在想想,真的好后悔,其实就算真的摔多几次又会怎样呢?只有多几次尝试,撕开自己对自己的捆绑,才能活出自我,浩得精彩。有什么是人刚出世就会的呢?你不多试几次,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人总以为自己了解自己,其实真的未必。在生活中,总有人觉得自己不幸运,总埋怨眼前的困难,总在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后就放弃。或许他们都未曾想过,如果再坚持一下,结果是不是就会改变,你是不是就会为自己坚持下去而骄傲?

  当我总在埋怨的时候,我会想起陈州说的那句话“不要总在意自己的鞋子不够漂亮,世界上还有没有脚的人。”是啊,或许当你在埋怨生活时,还有人在向往、羡慕你的生活。“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很*凡,是什么让我们变得闪光,就是我们给自己的人生注入了阳光”这句话是我在陈州身上看到的,也是他教给大家的。

  在往后的日子里,不管遇到了什么困难、挫折,让我们带着坚持走下去,让我们为明天努力、坚持和奋斗的自己加油!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坚持——读《根鸟》有感(5)份

  坚持——读《根鸟》有感 1

  读完《根鸟》这本书后,我觉得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特别丰富,优美的词句可以为我们写作文提供材料,象: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下来时,犹如利箭,一支一支得直刺阴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的流水正直泻而下。这是一个优美的比喻句,把阳光比作利箭,阳光穿过树叶空隙的景象比喻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的流水正直泻而下,我闭上眼睛,大自然的奇妙景象浮在眼前。根鸟是一个心地善良,懂得感恩的人。故事中的根鸟有几次可以独自逃过难关,但他总是带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板金叔叔和安慰过自己的青壶等一起逃出。

  当他有困难的时候,他总是坚强的面对一切,比如:在逃出长脚这个坏人的鬼谷时,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他从不放弃,直到最后终于离开。根鸟也是一个孩子,他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不易辨别是非,容易学坏,如:有一个名叫金枝的女孩子对根鸟说:“莺店不是个好地方”但根鸟不听劝说,就是要呆在这个地方,结果他学会了“喝酒、赌博。”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待人要象根鸟那样善良、真诚;做事也要向他那样执着,遇到困难要敢于面对,永不退缩;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学会与人交往,能够辨别是非,能克制不良行为的影响,让自己成为一个有主见、勇敢、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根鸟》这本书真好,我还会再次阅读,将了解书中更多的知识。

  坚持——读《根鸟》有感 2

  《根鸟》是曹文轩写的一篇小说,他讲述了一个住在菊坡里的一个孩子,他名叫根鸟,读《根鸟》有感。他们家非常穷,他们经常到深山里打猎。有一天晚上根鸟发了一个梦,他梦见了一个大峡谷,里面有一个女孩,生活凄惨,一个人生活在里面,她名叫紫烟。她请求根鸟救她出去,根鸟也答应了一定会去救她。根鸟把梦见的事告诉了父亲和家乡里的人。但他们一地点儿也不相信他。都告诉他,这只是梦,不是真的。但根鸟一连好几晚发了这样的梦。他告诉父亲他要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有白鹰在上面飞的'大峡谷。父亲最终也答应让他去。经过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久违的大峡谷。

  他在途中经历了重重困难,他一个人走过了荒凉的大沙漠,因信错人被骗去了当矿工,为了要回买马的钱被人打了半死。在一个叫米溪的地方他完全可以开开心心的生活,过上富裕的日子。他的父亲在家里病死了,他烧掉所有,还要去寻找大峡谷。但他为什么要放弃这些呢?还要苦苦的去寻找那个峡谷?这还不是因为一个字吗?-信!

  和一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一种坚韧不拔的恒心!!!

  但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个人能够这样呢?像有的人做工一样有点辛苦就辞工,一点也吃不了苦,像有的商家一样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违反诺言,那么个信子要哪去了了呢??

  要是我是当中的根鸟的话,可能我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去找那个大峡谷了,可能遇到小小困难我就打退堂鼓了!

  所以我们要学*根鸟的精神

  坚持——读《根鸟》有感 3

  《根鸟》是曹文轩写的一篇小说,他讲述了一个住在菊坡里的一个孩子,他名叫根鸟。他们家非常穷,他们经常到深山里打猎。有一天晚上根鸟发了一个梦,他梦见了一个大峡谷,里面有一个女孩,生活凄惨,一个人生活在里面,她名叫紫烟。她请求根鸟救她出去,根鸟也答应了一定会去救她。

  根鸟把梦见的事告诉了父亲和家乡里的人。但他们一地点儿也不相信他。都告诉他,这只是梦,不是真的。但根鸟一连好几晚发了这样的梦。他告诉父亲他要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有白鹰在上面飞的大峡谷。父亲最终也答应让他去。经过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久违的大峡谷。 他在途中经历了重重困难,他一个人走过了荒凉的大沙漠,因信错人被骗去了当矿工,为了要回买马的钱被人打了半死。在一个叫米溪的地方他完全可以开开心心的生活,过上富裕的日子。他的父亲在家里病死了,他烧掉所有,还要去寻找大峡谷。但他为什么要放弃这些呢?还要苦苦的去寻找那个峡谷?这还不是因为一个字吗?-——信! 和一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一种坚韧不拔的恒心!!! 但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个人能够这样呢?像有的人做工一样有点辛苦就辞工,一点也吃不了苦,像有的商家一样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违反诺言,那么个——信子要哪去了了呢?? 要是我是当中的根鸟的话,可能我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去找那个大峡谷了,可能遇到小小困难我就打退堂鼓了! 所以我们要学*根鸟的精神

  坚持——读《根鸟》有感 4

  《根鸟》这本书,是曹文轩的儿童文学作品之一, 20xx年4月4日,他在第53届意大利比洛尼亚国际童书展上,荣获“国际安徒生”奖。

  主要讲了:一位十三岁的少女紫烟在悬崖上采花,不小心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一位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十五岁的根鸟离开了家乡菊坡,告别了父亲,开始一路西去寻找他的梦。

  根鸟是一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英俊少年,不管别人怎么嘲笑他,讥讽他,他还是依然前行。

  当根鸟走在荒漠的路上最寂寞的时候,遇见了板金先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在路途中他被长脚骗到了鬼谷当采矿工,过着奴隶一般的地狱生活,后来,他用自己的智慧和独眼老人的帮助下逃出了鬼谷,走向了西边;根鸟又在米溪遇见了秋蔓,过了一段实在、细腻而又温馨的日子;在莺店他完全变了,白天喝酒,晚上看戏,几乎忘掉了自己的梦想,幸好板金先生的出现让他及时觉悟,并继续踏上了去西边的路程,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章《鬼谷》。这一章讲述了:根鸟在路途中被他最信任的长脚骗到了鬼谷当采矿工。在鬼谷,有些人戴着脚镣背着矿石,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而还有些人没有戴脚镣也被着矿石,可他们竟然觉得这日子过得很好。当然,根鸟是戴着脚镣的,他尝试了一次逃跑,可是被疤子他们发现了,并给他吃让人失去记忆力的红珍珠果实,可独眼老人并没有让根鸟吃下。最后,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根鸟烧毁了红珍珠丛林,并成功的逃到了山下。

  每个人都有梦想,既然有梦想,那就得去努力奋斗去实现它,如果你不努力奋斗,那这梦就只是幻想。根鸟的梦是找到紫烟,那你的梦想又是什么呢?快点去为它努力奋斗吧!

  坚持——读《根鸟》有感 5

  一个人,因为一张布条和一个梦而几乎花费自己的生命,还有自己的大好青春,谁敢冒这样的险?根鸟敢!坚挺不移的追梦,这便是他的独特之处。

  他经历了太多,有快乐,自然也有挫折;有过沉醉得不能自拔,自然也有过欲望与颓靡错杂;从一开始的不肯忍受屈辱向别人乞讨,到靠自己的辛劳去创造生活……“苦心人,天不负”我永远坚信这个道理,坚信着根鸟最后一定找到了紫烟!也许跟有没有找到,但在信念的支撑下,父亲的支持下,板金的教诲下,他至始至终也不会停、也不会放弃,哪怕还剩一口气,就算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也不会停止寻找紫烟的征途!这就是根鸟!

  他经历过别人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他看透了别人从来没有看透过的。不停地追寻着,退缩着,在昂扬与消沉,在苦痛与幸福,在人生的路途中磕磕碰碰地前行,以梦为马,勇往直前!

  幸福与挫折的交织——这就是根鸟人生!我想,根鸟一定要感谢他人生中遇到的三个至关重要的人:父亲板金和白马,他们把根鸟从无尽的黑暗拉回了寻梦的途中。使他在无边无际的行终结时,看到了百合花,经历过的各种考验——历历在目……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根鸟,每个人都像根鸟一样经历过无数挫与艰辛,但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谁能想根鸟一样,坚定不移的追梦,永不放弃的追梦!继续斟酌着,不免满脸忸怩:*日里遇到一些困难要坚持的事情,便“哭爹喊娘”,唉声叹气,连去做的勇气都没有,去做了,也就是五分钟热度,永远不肯坚持!不知道:“吃得苦中苦,方可成为人上人”。这也许就是这份书馈赠给我的礼物吧!从今天开始,我要追回自己所就是的一切,便的肯吃苦,肯坚持。为梦想而奋斗!

  为梦想而奋斗吧!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母亲”有感 (菁华6篇)

  想念,思念,怀念。念你,母亲,只记得你最初。——题记

  *,一个震耳欲聋的名字,大家都不陌生。但是对于他的母亲,又有几人知道?

  他的母亲,叶卡捷琳娜,很*凡的一个人,从事着一份让她骄傲有满足的职业,裁缝。她终生都在为格鲁吉亚的穷人们缝补衣裳,但是她的儿子索索——*却不喜欢她缝制的衣物,认为布料太粗糙,腰身又紧。即使如此,她仍做着,她坚信,有一天她能改变索索。接着,索索上学,但很快被开除了,因为宣传异教思想。这位可怜的母亲,请原谅她,她只能哀求,因为她不知道该如何。在后来索索走政治道路后,有人问她,索索是为何被退学,她撒了这一生中唯一一个谎——得了肺炎。结果她就是死于肺癌。

  想念

  想你,从没停止。这位*凡的母亲总是不顾一切的去外地找索索,可是几乎每次母子俩都擦身而过。索索是故意的,但是母亲认为:这是上帝在考验一个母亲。这个母亲,真的好爱她的索索,但是,索索爱她吗?他知道什么是想念吗?想念是你的一字一句,想念是你的一举一动,想念是你的一言一语……无尽的想念啊!儿,你可懂母亲心?

  思念

  殊不知索索在外奔波这么多年,母亲心里头有多难受。有句古话:“娘想儿,长如江。”她是位很*凡的母亲啊,总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又怎能不思,又怎能不想。而思念又是什么,索索你知道吗?思念是人海茫茫山长水阔知何处,思念是浪迹天涯何时并肩看彩霞,思念是朝朝暮暮相思两心各一方……无尽的思念啊!儿,你可懂母亲心?

  怀念

  叶卡捷琳娜希望她的索索做一棵挺拔而优美的树,她不喜欢冷漠而强硬的钢铁。而索索啊,传异教思想而被学校开除、自作主张改名,有没有想过母亲的心呢?她又是如何的难过。在很久以后,人们发现了叶卡捷琳娜厚厚的日记本,那些想葡萄藤一样优柔、漫长而又温和的格鲁吉亚文,记载的全是索索。她这一生都没弄清索索在做什么,只是怀念,怀念小时的可爱,怀念儿时的嬉戏,怀念你……无尽的怀念啊!儿,你可懂母亲的心?

  念你,最初

  不愿想起你的过错,不愿想起你的失败,更不愿想起你那颗冷漠的心。想你,念你,只是最初的你。那时的你,宛如初生婴儿一般柔嫩;那时的你,宛如花儿一般绚丽;那时的你,宛如星光一般灿烂。

  不只索索最后是如何想的,这个*凡而孤独的母亲逝去时,索索没回来,因为那时苏联布尔什维克大清洗正在进行,她的儿子分身乏术。她的索索没回来,他的心呢?感恩吧,索索,这是位好母亲;感恩吧,人们,你们同样有母亲。

  今天,我读了《母亲的意义》这篇文章,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篇文章讲的是:1992年9月1日,洛阳道北小学来了一对母女,妈妈送女儿上学。这位妈妈是乞讨者。妈妈跪地地哭求,但学校为难,因为这对母女没家没户口,妈妈沾憨带哑,连自己的姓名和老家都说不清楚,学校不敢收。后来,妈妈又改成了带女儿捡破烂。有一次,女儿不走了,原来是一个女孩在弹古筝,妈妈拉女儿走了。后来,女儿经常去听。有一次,那个弹古筝的女孩收留了她,并给她取名张月,定为6岁,生日是相识的那天。那女孩带她学古筝。经过她的努力,许多次比赛都获得了一等奖。而她的妈妈却死在了窑洞里,经检查发现,她已经患癌一年多了。

  我十分敬佩文中的那位妈妈。她不顾自己的生命,供女儿学古筝,而自己一直都在捡破烂。但谁也不知道,她竟然串了癌症,她自己觉得不舒服也没有说。她为了女儿竟觉得自己的安危并不重要。其实,不光是这一位母亲特别的关心自己的孩子,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的。不光是像这位母亲一样的敢于牺牲自己,*常我们的母亲的一句问候就包含着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只要我们留心观察,就一定能够发现母亲对我们的爱!

  《母亲》这本书,描写了一位叫巴维尔的小伙生存在帝俄时代工人阶级恶劣的生活环境。但巴维尔却带领工人们学*马克思主义,并参加了对资本主义家们的*的过程。而另一个主人公尼洛夫娜就是巴维尔的母亲,她的一生也充满坎坷。当儿子走上革命道路时,她也被儿子所启发,积极参加,当儿子被捕时坚决担负起革命的重任。如她经常乔装打扮,躲过眼线,将传单发散到各个角落,进一步提高民众对真理的觉悟。在结尾,她被暗探所包围,慷慨地说:“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巴维尔与他母亲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母亲对他那微妙而伟大的母爱。这里我要讲讲我所享受的母爱。她不惊天动地,而是那么的*凡,但让我感恩不尽,感动不已。母爱的伟大是鼓励与信任。

  在一次英语测验,我只考了89分,担心挨骂我情绪很低落。当我把试卷给妈妈看时,妈妈先是认真看了一遍卷子,似乎在思索着什么。然后用温柔的语气和眼神对我说:“一次考不好没关系,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争取把下次考好,妈妈相信你能”。虽然妈妈这次没有批评我,但我已下定决心要努力学*。通过努力又一次测验我考了98分。妈妈微笑着鼓励我继续努力。母爱的伟大是悉心的照顾。有一次,我夜里发烧,妈妈赶紧穿上衣服,背上我上医院。

  冬天的夜晚很是嗌静,妈妈“嗒嗒”的脚步声显的格外清楚,这一夜妈妈没睡觉。母爱的伟大是默默的付出。在我7岁那年,因为调皮腿受伤。康复中要喝中药,妈妈担心我喝药苦口,买来糖给我解苦。为了让我恢复快一点,妈妈还经常给我熬汤,这汤一熬就是几个小时,看着热乎乎的汤,我叫妈妈一起喝,妈妈总是说吃过饭了。就在妈妈的细心照料下我的伤一天天的好转。

  3年后,拍出的X光片显示我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我和妈妈都流下激动的泪水。那一次泪水是苦是酸是甜,我已无从得知。而我感受到的是那浓浓的,如阳光般温暖的母爱。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孩子长大将来有出息,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我都在努力着,想去报答这份母爱,不让母亲失望。假如让我说一句感恩的话那将是:“妈妈我爱你,感谢你陪伴我的每一个时光。”

  夜里梦到母亲,我哭着醒来。醒来再想捉住这梦的时候,梦却早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在季羡林梦里出现的母亲是生身母亲也是祖*亲。季羡林在读大学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那时母亲年仅四十几岁,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对季羡林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后来季羡林出国留学期间,他觉得自己好孤独,一遍遍怀念祖*亲,同时埋头学术研究,从不敢懈怠。

  季羡林对母亲充满深深的愧疚,他对生身母亲和祖*亲怀有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热爱,使我真的很感动。我记得文中有一段话:他的房东激动地说今晚我儿子要回来。应该会在最后那趟车赶回来。我猜季羡林一定会想:母亲在世时也一定这么期待我回家吧?然后又把最好吃的留给我,那时候的我应该只顾着吃东西,连一眼都没有看母亲,都不管母亲有没有吃过。看着房东阿姨在门口张望等待儿子,季羡林肯定很羡慕房东的儿子,因为他说那一刻很想哭。季羡林感觉自己已经辜负了生身母亲,再不能辜负祖*亲了,所以他穷尽一生都在努力学*、努力工作。

  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对母亲的爱就是两个字怀念,它使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一小口的差距》,一道美味的食品,有人只尝过一小口就给另一个人吃;有人吃到只剩下一小口才给另一个人吃,这是谁和谁? 孝与不孝的区别,其实就差这一小口。

  季羡林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也教会了我如何去热爱祖*亲现在努力学*,将来努力工作。

 《怀念母亲》一文是季老的回忆录《留德十年》中的一篇。《留德十年》从1934年,青年季羡林大学毕业期待赴德留学终于成行写起,一直写到1946年归国返乡为止。数十篇文章,洋洋十数万言,写尽了十一年羁旅生涯中的跌宕起伏。《留德十年》中的文章,每一篇自成一体,各自独立;连在一起则以时间为序,整体呈现了先生十多年的经历。在这些文章中,《怀念母亲》显得有些特别,它没有像其他的文章那样以写事或写人为中心,而是在叙述文字中夹杂了相当比例的日记、文章片段,头绪比较多。它的主要内容,对母亲(生身母亲、祖*亲)的怀念是年轻的季羡林欧洲十一年中不间断的情感。写羁旅生活中对生母、故国的深切怀念,既没有像其他文章那样以叙事或写人为中心,也没有恣意抒情,这在季老是有原因的。

  季老在《留德十年》的《楔子》中说,“我特别强调‘实事求是’四字,因为写自传不是搞文学创作,让自己的幻想纵横驰骋。我写自传,只写事实。”为了遵从这样一个写作原则,写《怀念母亲》时,季老为了“避免用今天的情感篡改当时的感情”,几次引用当年的日记和文章片断,来“保存自己当时的感情”。这样一种组织语言材料的方式,是服从于整本书作为回忆录的性质的。

  读作者的其他作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读文本。季老的散文《赋得永久的悔》,回忆幼时的生活和表达对母亲早逝而自己无从迎养的愧疚、悔恨,对解读《怀念母亲》很有帮助。此外,《怀念母亲》中有两段文字摘自季老写于1936年的《寻梦》。《留德十年》附录中有《寻梦》全文,不但有助于解读《怀念母亲》,而且此文写得情深意切,读后齿颊留香,回味无穷。

  我从小就很喜欢看童话书,尤其是安徒生写的每一篇美妙而又神奇的童话故事,家中的书柜还放有他的《安徒生童话》全书册,里面的童话故事都被我读得滚瓜烂熟。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的故事》这篇童话。

  《母亲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凡的母亲想从死神的手中夺回自己深爱的儿子,而可恶的死神用那位母亲巨大的代价作为交换的条件,可母亲却丝毫不犹豫,她心里只顾着想儿子的安危。最后,虽然这位母亲付出了巨大代价,可是终于如愿以偿的换回了她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代替的儿子。

  在生活当中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对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我们这一代的儿童却不知幸福是何物,一点也不懂得把握幸福。在我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吃午饭,妈妈因为忙碌,忘记了煮我最喜欢吃的甜酸排骨。

  当我知道后就大发脾气,认为妈妈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一点也不疼我,不爱我。所以她才会忘记煮我最喜欢吃的食物。那时候我觉得十分委屈,就连午饭也不吃了,坐在一旁噘起嘴生闷气。妈妈一见我这副模样,赶紧来向我道歉,可我一点也不领妈妈的情,拧过头不理妈妈,觉得妈妈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整一个下午都没理睬妈妈,可妈妈却时常给我倒水喝、弄一些小糕点给我吃,还不时为我添一件衣服,就生怕我渴着、饿着、冷着。而我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妈妈的付出,心里一点也不觉得愧疚,也没有想过要体谅一下妈妈。直到晚上吃饭时,妈妈给我做了一桌子我最爱吃的美味佳肴,我的气才散消。

  当我第一次读《母亲的故事》时,我脸上滚烫滚烫的,仿佛十几双火辣辣的视线望过来,他们好像在批评着我:你怎么只能一味地享受父母对你的付出,却从来没想过要回报父母,孝顺父母呢?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敢挑剔母亲做的菜,也不埋怨父亲忘记给我买玩具。并且学会了回报父母,同时也知道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人比我的父母更爱我。

  《母亲的故事》里的母亲诠释了世上所有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心。是呀,最爱你的人是谁?永远都最关心你的又是谁?是你的父母。故事中那位手无寸缚的母亲为什么会那么勇敢的从死神手里夺回儿子?究竟是什么力量驱使着她?是爱,是那位母亲对她的儿子的爱!我想,假如每对父母遇到了和那位母亲类似的事的话,他们都会与母亲所做的一样:无论要付出多少巨大的代价,也要救出自己的孩子!

  父母给予你的爱就如同大海般深沉,但又汹涌,而且是无价的。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与回报父母的爱。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尊严》有感 (菁华6篇)

  一本好书——《做一名有专业尊严的教师》,引领我再一次走进窦桂梅,带我去重新认识她,接*她,思考她,学*她……

  窦老师是一个爱读书、爱学*、爱思考、爱实践的老师,而这些还不足以让她成为小语天地的领头羊,真正成就她的,是在这些优秀教育态度与情怀下的坚持和创新精神,正因为这样,她有了今天的成就,有了*小语领域的一*之地,她的话带给我深刻的思考和反省。

  一、做“内升型”教师。

  做到读书、学*、思考、实践并不难,难的是过程进行时是否深入,难的是是否能够做到认真和坚持。“内升型”教师要做到自觉、自主的学*,具有积极向上的执著力,坚持读书、写随笔,更重要的是回到实践中积累和反思,捕捉有利于语文教学的现象,并转化为自己的教学经验,进而从这些经验中提炼出属于自己的教学理念。

  教师的最大魅力在于有丰富的内涵和优秀的素养,这些所带给受教育者的营养以及散发的能量,远比一节出彩的观摩课、一节优秀的教学设计、一张代表荣誉的证书要有价值的多。

  二、做“专业型”教师。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非学无以成才,无以存身、无以生活于世间”。窦老师喜欢学*,喜欢读书,读各种书籍,写各种随笔,家里、办公室里,书笔随处可见,她也同样是时尚的“低头族”,只是她不是玩手机,而是读书学*。所以她说:阅读与修养是源头活水,充分强调促进学生阅读。所以,专业型教师不仅仅是自己专业技能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引领学生素养的全面提升。本人也喜欢读书,但惭愧的是,读提升专业技能和水*的书却没有其他散杂书籍多,所以在接下来的学*计划中,读专业的书,走专业的路,会是我的重点。

  窦桂梅老师是一朵盛放的玫瑰,带给人希望,追求和热情。我们也是多彩的玫瑰,或纯白清透,或芳香淡雅,或恣意浓烈,行走在教育事业的路上,追求着稳稳地安然盛放!

  尊严是山,尊严是水——读《不肯出让的尊严》有感作文我认为我们鸟类最厉害!寸草将爱传递给春晖,舍生将爱传递给取义,用生命的柴薪点燃精神的炬。”我又掉地上了,妈几点了。我们几个小孩子听了,高兴得跳了起来!拐一个弯,来到了长廊,来到长廊的中间,可以看见一片菜地,一个用石头雕刻的大象滑滑板,一棵橘子树,树上挂着一个个金黄色的“小灯笼”,长廊旁边有9只鸡,其中有3只黑色的,6只白色的。

  文章大意是这样的:一辆开往省城的客车,停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看店的地方,卖票人和司机以强硬的口气宣布要增收10元交通费。其他乘客都纷纷拿出钱,只有收到那位坐在最后的`少妇时,她却望着窗外,好像不曾看见车内发生的一切;气极了的卖票人挥掌朝不肯交钱的少妇打去,少妇的脸被打得歪向一边,却又固执地转过脸来直面卖票人。刹那间,车上所有的人都被少妇的那份“顽固”惊呆了。

  剽悍强壮的售票人,华贵美丽的少妇。她绝对不是没有这区区的10元钱,她也绝对不是不肯出这10元钱,她不肯出让的只是车上那些“胆小怕事”的人随时随地都在一点一点出让的人的尊严。

  我还读过这样一个故事:1995年春天,在珠海瑞进电子公司跪倒了一大片打工仔、打工妹。这只是因为一次破例的10分钟休息,令工人们高兴得忘了南韩老板金珍仙定下的铁规矩:休息时一律列成4队离开车间。

  唯一拒绝下跪的是一个22岁的小伙子,金珍仙一遍遍地命令他,金(金珍仙)的家属也苦口婆心地好言相劝,但他仍站着。小伙子说:“死也不跪!我是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人!”

  的确,在最需要尊严的时候,往往也是尊严沉重得让人难以用身心扛起的时候。

  《尊严》是一篇关于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发生的事情的文章。在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善良而又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都烧菜来款待他们,它们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个人就是哈默,他骨瘦如柴,杰克逊大叔将食物端到他面前,他抬起头:“有什么活要我做吗?”杰克逊心想,给一个人留口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做。与是否定地摇了摇头……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有尊严。哈默用自己的言行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得到了杰克逊大叔的信任。

  在生活中,那些在路边不用劳动而获得财物的乞丐,我想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不劳而获,那你们一辈子一定是穷人,因为你们是去了尊严。”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科学教室排队,当时我和罗子涵站在一起,当他的东西掉了下来,我不但不帮他捡起来,反而把他推了一下,当时我感到非常开心。此时,我学*了《尊严》这篇文章,才知道我当时的行为是错误的,这让我感到十分内疚,至今还如此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真让人难忘!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人要尊重,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才能让人信任。

  《尊严》这篇文章,对我真是一个提示。

  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饥肠辘辘的年轻人不愿白吃别人一口饭,坚持要凭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从而维护了做人的尊严,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掩卷沉思。年轻人哈默尽管如此饱经磨难,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坚持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这充分表现出他与总不同的人格,体现了他是一位有尊严、有骨气的人。当我读到这位年轻人哈默所严肃说的三句话当中连续出现的话语“不,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东西!”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无论现在的环境是多么困难,都不能不劳而获,如果白白的接受别人的施舍,不劳动,那么就会在你的自尊上永远的点上污点,从而失去最宝贵的东西。

  当我读到杰克逊大叔说的话“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从杰克逊大叔所说那位年轻人“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并不是指那位年轻人拥有大量的金钱,而是指他拥有尊贵的人格。在杰克逊大叔眼里,一个有尊严的人借等于拥有了一切财富,这表明了杰克逊大叔是一位懂尊严的人,他相信这位年轻人的贫困只是暂时的,它势必会凭自己的骨气和毅力创造出巨大的财富。

  来吧,让我们也拥有这样的美德——自爱、自尊,做一个骨气的人吧!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为了他的尊严》。这篇文章教会我什么是人格的同时,也让我深深的受到了感动。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一位妇女和一个乞丐之间的一点事。这点事却让那个乞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个独臂乞丐来到一座庭院向女主人乞讨。虽然乞丐只有一只手,可妇人也豪不客气的叫乞丐搬砖。乞丐很生气,认为自己只有一只手,妇人还忍心叫自己搬砖,是捉弄人。可妇人自己俯身仅用一只手搬了一趟之后对乞丐说:“并不是两只手才能干活。我能干,你为什么不能干?”。乞丐犹豫了一下便搬起砖来。他搬了很久才搬完。妇人给了他二十元钱。乞丐感激不尽的说“谢谢你!”。妇人说:“这是你用自己的力气换来的工钱,不用谢我”。乞丐深深的鞠了一躬便上路了。若干年后,一个很体面的人来到了庭园。他用唯一的一只手拉着女主人说:“如果没有你,我一定还是个乞丐,可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懂事长了”。 “懂事长”要妇人连同一家到城里去住,而且为妇人买好了房子,说这是妇人教会他什么是人,什么是人格的报酬。可妇人说:“那你就把房子给一只手都没有的人吧”。

  我读完这篇故事时,开始不知道妇人为什么要叫乞丐搬砖? 最后我终于知道了答案。其实妇人这样做的目的不在于搬砖,她尊重乞丐,愿意教会乞丐自尊,这样他才有信心和勇气,才能克服困难,尽自己的所能创造奇迹。

  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各种困难,但只要自尊和自强,就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我以前的学*和生活中,也遇到过好多的问题,但每次受到老师同学、爸爸妈妈的帮助或鼓励,我又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这篇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尊重和理解别人是多么重要!

  今天,我们学了《尊严》这一课,它令我过目不忘。

  里面主要是讲:一些人来沃尔逊小镇上避难,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烧火做饭款待他们,他们连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有一个人例外,他要用劳动换来食物,因为他有尊严。杰克逊大叔把他留了下来。两年以后杰克逊大叔又将女儿许配给他,杰克逊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20多年后,这个年轻人果然拥有了一笔让所有美国人羡慕的财富。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可见,尊严有多么地重要。有了尊严,就有了一切。街上有许多要饭的,他们没有尊严,比起捡垃圾的,我更佩服捡垃圾的,因为他们有尊严。

  我们宁愿劳动一下,也不愿去失尊严!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皮囊》有感 (菁华6篇)

  《皮囊》这本书虽然已经有了很多大V推荐,但是一般针对网络畅销书都一些抵制,可能会认为都是一种“快餐”文化产生出的作品,可阅读性不高。然而由于出差上海,就想着在旅途中阅读一本文学类且又方便携带,因此在书店阅读时,就选中了它。

  虽然带着不一样的心态或目的翻开它的世界。但是还是要说:这是一本值得静下心来读的好书,很多作者都是在用笔写故事,传递一些自以为深刻的思考,是一些真实的故事表达。

  书中的故事大多发生在福建的一个沿海小镇,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刻意的装饰什么,就像一个老朋友在娓娓说道过往的事情(除了这本书,再次就在三毛书中看到,如一个老朋友讲故事那种表达,真实自然)。从整本书来看,作者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张美丽……

  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作者的眼睛,仿佛让人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更领阅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我们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我们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

  翻开很多书评和读后感,都最大感触是第一篇写的是外婆的母亲阿太,九十多岁,却是看的最透的人。为了让作者的舅舅学游泳,将他扔进海里,差点溺死,邻居责备她,她反驳说:“肉体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她说的那句话也是《皮囊》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始终有地方可以安放。

  1、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

  然而整本书,感触最深就是“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虽然这句话在*最后的片段才出现。但是当你抱着“理解”的心态去看待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所做所为,不加以太多的评论,就是一项善举”。

  记得很清楚的一个片断,作者的父亲离世之后,母亲天天四处奔走,想要引父亲的魂回家去。他们那边有那些祭祀*俗,讲究人死以后也要跟家人在一起;而且那边也特别信奉神灵之类的。

  这让我想起三年前,失去至亲时,母亲在伤心之际,到处奔走,以当地的风俗*惯,问各种的神灵,渴望把他带回家。最后在家里安装一个神牌,坚信他还在这:只是他看到我们,我们看不到他而已。来寻求心灵的安慰和表达内心的不舍。因此学会理解:在你们看来是一种怪异行为,但是在他们内心却是一种信仰。

  正有了这种信仰,才指引我们去向。正如书中所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具皮囊,皮囊里面包裹的是一颗心,而那颗心最终指引我们去向”。

  2、父父子子

  书有一个片断记录父亲对儿子的感情,虽然全程没有太多情绪表达,却通过一些动作,把父亲对儿子的牵挂与爱表达得淋漓尽致。

  “我不由自主躺在父亲睡过的床上,父亲的气味顿时弥漫地将我包裹。淡淡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我才发现父亲的床头贴着一张我几年前照的大头贴,翻起身来看,那大头贴,在我脸的位置发白得很奇怪。再一细看,才观察觉,那是父亲每天用手摸白了。”

  看完最后一页时,突然感觉有点不舍,并不是说此书写得多精彩,而是书中很多故事,都让我们“看到了”自己。

  正如作者在最后写道: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这是我认为的“写作的终极意义”,这是我认为的“阅读的终极意义”。我因此多么希望,这本书能帮助或提醒读者,“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本好书也会有不同的解读。引用书后作者所引用的话: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初读这本作品,带着我自己一些稚嫩想法,本以为会像浏览新闻简讯那样点水一过,却用了漫长的时间细细将它品完。读完后不忍再去翻看第二遍,即便我没有很多生活的经历,也在很多笔尖处与作者产生精神的共鸣,情感的共振。我想如果不在读后将想法记录下来实属可惜。这无疑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仔细想想它到底哪里好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自身文化的贫瘠让我无法盛赞其极,只能从小处细细品尝,梳理作品涓涓细流般流入心间的感悟,受益良多。

  读书给我们与作者延时沟通的机会,虽然无法也无资格与作者盘膝共谈,却也是直面的一种形式。这部作品的性质是作者多年来的随笔,由些许生活的小故事拼成,记录了作者半生的遇人、遇事,以及大量当时的想法与日后的感悟。每个小故事都是小说的形式,展现了作者本人的心路历程、父母亲人的往事、小镇居民的生活百态、新思想与旧思想的碰撞、小男孩孩童时期羞涩的内心、成长的烦恼、亲人离世的挣扎痛苦、好友的生到死、回家的意义等等,包罗万象。可以说作者的所闻所见也正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所闻所见,而作者的感悟却非常深邃,常人不能如法炮制。我想我从作品的语言与感悟两方面来浅谈吧。

  花架上的繁花

  读小说就像走过一片繁花似锦的花架,故事大半就像枯树搭成的花架。花架的用处只是支撑住一团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而故事的文字描写就是花架上的花,如果读小说只看故事忽略了文字就像只看到花架忽略了架子上的繁花。

  作者是一个操弄文字的高手,作品的语言朴实*淡,像讲故事一样用最简单的话说给读者听。却时不时地在任何地方击穿读者的心,像一把有力的语言之剑。你不知道这句话是否是文眼,却能够在此驻足停留许久,慢慢回味,顿时意味深长。作者说到阿太,会写道阿太淡淡地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文后作者又对自己说: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这两句话瞬间点亮了阿太的形象,不禁让我脑补阿太不服老,坚强,却又对后辈谆谆教诲的画面。讲到母亲执意要花很多年的时间来修葺家中具有象征意义的房子时,作者说道:每次从工作的北京回到家,踏入小巷,远远看到这奇怪的房子,总会让我想起珊瑚——一只珊瑚虫拼命往上长,死了变成下一只珊瑚的房子,用以支持他继续往上长。它们的生命堆叠在一起,物化成那层层叠叠的躯壳。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文中母亲卖力地为房子画线,请工人,而作者却看到生命的轮回,母亲一生执念的房子与母亲本人就像落红散落在田里化作春泥,呵护新生的花蕾。作者说到自己:高中时父亲的病倒,让我必须保证自己积累到足够的资本,以便迅速找到一份工作,这份工作还得符合我的人生期待。这很难,就像火箭发射后,在高空必须完成一次次定点推送一样。我仿佛从这里读出了他的二十年,用这样的一段话总结了他的奋斗期被心中的“魔鬼”催促着前进,一步都不能停歇,背后的情绪是累与无奈。讲到大学的荒诞舍友厚朴在学校里勇敢地宣传自己音乐的梦想,将宿舍变成一个所谓“同道中人”的聚会之地,却没有实际的积累与脚踏实地,作者描写到:他走红后,我们的宿舍简直成了个性人士在这所大学的必游景点,这么多人来来*,都带着打开的内心,总会有和厚朴对接上,并最终睡到一起的人。一句并最终睡到一起的人,让我突然明白了作者对厚朴所谓梦想的褒贬,短短几个字就撕开了前文对厚朴又虚又实的情感背后作者本人的所感所想。我明白了原来厚朴因为自己的“梦想”走红以后,找到的女朋友只是睡到一起的人,原来他只是打着梦想的幌子来满足青春的.躁动不安,而他自己梦想的分量,也许只对他自己很重要,别人看来一文不值罢了。厚朴故事的文末作者内心对厚朴说:厚朴,或许能真实抵达这个世界的,能确切地抵达梦想的,不是不顾一切投入想象的狂热,而是务实、谦卑的,甚至你自己都看不起的可怜的隐忍。这就是这个故事的文眼了,在前文的铺垫下,这句*实的话看起来是那么有道理,直指我们每一个青年的内心。

  以上的举例在这本书中随处可见,甚至多到“令人发指”,有时候想快速扫过一个故事却又怕错过一句作者的“醒世恒言”,全书在走走停停中慢慢淌过。忘记了时间,抬头看表却不为付出的时间后悔,让人“着魔”。我想对于这本书,最好的办法就是慵懒安静地阅读,没有功利驱赶阅读速度,没有歇斯底里的过度解读,轻声走过花架采掷繁华中的一朵细嗅,没有非要对繁花进行分类的必要,闻过芬芳后放回原处,再等下一个有缘人前来。

  拓印在骨髓的生活

  说实话这部分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害怕让自己浅薄的经历误解了书中情感原本的价值。全书的基调是悲伤的,却悲伤的有道理有价值;全书的情感是现实的,没有英雄主义,家国情怀的大开大合,却以小搏大,像一根细小的针一点点松动读者坚实的心脏,最后发现自己的情怀与坚持也不过如此。我想无论怎样经历的人,都会有感同身受的部分,生活拓印在我们每个人的骨髓里,印记百年永存。我带着自己的印记,去享受作者的故事,无论斟赏或是扫略,都会在阅读的那一刻订下额外的印记,受用终身。这部作品能感受到作者的血与泪、愿与违,甚至能看到背后时代的创伤。不禁叹止作者*日的生活体会,想来他一定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人。

  我没有资格评价作品情感的好坏,但凭好恶。如果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剥一颗坚果,费尽心思去除硬壳,便发现白色的香甜果肉。那么这本书剥开的是有粘性的透明薄膜,你甚至可以透过薄膜看到内容,完全剥开后是黑色的苦药,却有良药苦口的韵味。因为剥开的是有粘性的薄膜,内在与外在之间被可以轻易撕开的细丝粘结,你可以轻松完全剥离,却又无法迅速从中抽离。第一次剥开它,尝到苦药,又难以下咽第二次,舍书而去,多年之后发现药劲灌满周身,大有脾益。这本书就给我这般感觉,不舒服的情感,太过现实的体验,却真实有用。

  这就是生活,有肆意长笑,有苦中作乐,有沉湎忘怀,有释然放怀,有做作,有流离,有怒嗔,有痴狂。这一切,都拓印在我们的骨髓中,生活也许没有核心,却值得慢慢品味,待养分在骨髓中吸收殆尽,留下怅然与释然便可。

  想与有心之人共勉此中情怀,希望不会味同嚼蜡。

  曾经看过,书分三种——第一种:工具书,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第二种:期刊杂志,用来消遣娱乐;第三种:闲书,可读可不读,但却能滋养精神。《皮囊》就是这么一本闲书。书不厚,一共十几个小故事,大多发生在90年代福建晋江的一个小镇上,基本上是作者蔡崇达的个人成长经历。

  蔡崇达年纪不大但阅历不少,写作只是他的副业。20xx年毕业就先后在《新周刊》、《三联生活》、《*新闻周刊》这些著名刊物担任主编,27岁又任美国《GQ》*版报导总监,还创办了男装品牌……履历相当精彩。

  《皮囊》写亲人亡故,写农村人对土地的天然的亲*、对盖房子的执着渴望,写儿时发小在成长路上的情感疏离,写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不断远离的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刘德华为他写序,讲:书当中都有普通人就会有的阅历和感悟,所以共鸣,凡尘俗世谁不是普通人?韩寒说:我会把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这两个身份标签迥异但都在各自的领域里发光的男人,因为这本书,有了一个温暖的交集。

  网上有个用到泛滥的金句: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想说:蔡崇达的灵魂足够有趣,而蔡崇达的《皮囊》也相当好看。

  书从阿太写起,也就是他的曾祖母。切菜切掉了手指头,她超冷静。她说:皮囊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这句话很牛,也算是开篇点题了。大家或多或少会从阿太身上联想到自己的奶奶、姑婆或者别的什么亲人。阿太坚强,思想独立,有个性,同时又是千万传统*老人的缩影。

  书里面很多篇章都是描写亲情。关于亲情,龙应台有一句非常理性的发言: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纪伯伦呢,他是个哲思派,他说: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生命之渴望自身的儿女,他们来自于你,却不属于你。你是弓,孩子是弦上发出的生命之箭。(造物主)既爱那飞翔的箭,也爱那沉稳的弓……

  佛家又怎么讲呢,他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而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疼痛与无奈——生老病死对世间每一个人都是公*的,但贫穷又让这件事充满了不公*。蔡崇达写父亲住院:“医生会时常拿着两种药让我选,这个是进口的贵点的,这个是国产的便宜的,你要哪种?我问了问进口的价钱。‘国产的会有副作用吗?'’会,吃完会痛,进口的就不会。‘我算了算剩下的钱和可能要住院的`时间,’还是国产的罢。‘然后看父亲疼了一个晚上,睡都睡不着。”

  年初的时候,我爸爸也住院了。病房里呆着,我想给他削个梨。长这么大,我对付水果皮只用过刨刀,但医院只有小刀。怎么办呢,只好硬着头皮削。削得很丑,梨还差点掉地上,但总算削好了。下午开水房打热水,我给爸爸洗脚。这是我第一次给他洗脚。不知不觉,我的爸爸这么老了,女儿从小心里的英雄,现在行动不便需要我照顾……我在感慨之余似乎有点儿被自己感动。但我立即发现这感动是多么的可笑——对我的爸妈来说这算得了什么呀,他们养育我几十年,为我的付出,真的是恒河沙数;现在他们年纪大了,我给他们的,是这么笨拙的回报。

  蔡崇达还写了一段,是父亲中风以后,母亲带他去庙里拜神:“母亲在祈祷一个可怕的事情,千万让我丈夫一定死在我前面,不要让他拖累我的孩子,如果我的阳寿注定比他短,先借我几年,送完他我再走。我则任性的跪在地上乞求,请让我和我父亲母亲寿命*均,全家一起走比较好。母亲一听,气得连连追打我,然后嚎啕大哭的对着神灵说,小孩说话不算数,请神明只听我的。”

  这,就是人生七苦——明明知道苦,但还是飞蛾扑火,为什么?为爱。人生在世上,寻求爱与被爱,是本能。亲情是其中之一,也是放不开割不掉,最不能扼杀的本能。

  这本书,讨论生与死,讨论人生的价值,但不是高高在上的,它有烟火气,让人有扑面而来的亲切感。书中并没有充斥太多的抒情,而是用一个个故事,直达人性深处最柔软的角落。普罗大众,谁没有面对过与朋友生离,与亲人死别?当然,书里不全是悲哀与别离,就好像生命也不可能只有苦痛。对故土的情思、对自我的解析、对生活本身的思索,都溶在这一本有着“小说质感的散文集”中,给读者带来良好的浸入式体验。一个人剥离了社会的、后天赋予的身份,最后他只是一个恋家的孩子,一个思乡的游子——当你说你想家,你想故乡的时候,你说的其实不是家和故乡,你说的是随时为你点燃那盏灯,盼你归来的人。人生来就只是一具皮囊、一颗心,我们都盼望在人生旅程中辛苦跋涉,皮囊老去时,心仍如赤子。

  写《追忆似水年华》的马塞尔。普鲁斯特有句话说得很妙:“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我也很赞同蔡崇达所阐述的“写作和阅读的终极意义”——他说:“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照亮彼此,温暖彼此。”是的,世间众人皮囊有异,而在皮囊之下,我们的血都流向同一片海:那里藏着对爱的渴望,对和*的珍视,和对文明的探求。

  身边的人都在谈论如何保养身体,如何美容养颜,如何延年益寿,无一例外大家都在珍视自己的身体——皮囊,有了皮囊能吃上山珍海味,穿上锦衣绸缎,住上别墅,吃喝玩乐无一不需要皮囊,但是该如何滋养自己的灵魂,让自己的生命更加自由呢?

  《皮囊》中阿太说: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了。因为有了污浊,我们的生命不轻盈也不自由,常常在感叹,我们是逼不得已,需要还房贷,需要还车贷,这是都是被我们的欲望所拖累。这些欲望常常让我们觉得身体与灵魂是分离的,身体不能跟上灵魂的需求,灵魂无法理解身体,就在这样的无法理解当中,人会常常生活在痛苦当中,遗憾过去,不切实际的期望未来,唯独忘记了我们所身处的当下。

  唯独忘记了我们身处的当下,以至于我们只是坐等梦想,而不去做,而且又特别的珍惜我们的皮囊,只想不做。

  阿太说: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育儿中,父母要学会使用孩子,学会舍得,当用的越多的时候,其实是让孩子的身体与灵魂合一,做的越多,身体越能动,灵魂与身体融合的.越好。

  舍了皮囊,得了生命的轻盈。正如绘本《你不知道的三个朋友》中所画的皮囊最终入土为安了,精神和思想永存。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是在高三,当时还在全力冲刺高考,偶尔周日半天假日有三个小时闲暇,一日在舍友老苗的柜面看到了它。看翻了几页,觉得很好,却没有时间细读。时光荏苒,风起青萍,如今再拿起它时已是大学生了。

  蔡崇达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描写,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奈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来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被古镇制度旧俗扼来生命的张美丽、满嘴“世界”和“理想”却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

  每一章每一个人物都深深打动了我。对于同样是农村家庭的我而言,我可以深深体会到作者拼命学*拼命攒钱的想法与感受,或许我又是有些小幸运的,我有着一个完整的家庭,父母健康,对于我来说只需在学校安心读书别无困扰。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如此拼博的蔡崇达一心想要送父亲出国治疗。过着安逸的生活的我们也很想很想给正在为我们艰弃付出的父母做些什么,反省自己,实然对在大学有吃有住时常悠闲的自己产生了愧疚感,好想逼着自己多努力。早起看书,多做功课,不知能否坚持,但这念头时时存在。

  没有天才文展的远大抱负,也应该有短期的计划。而不是将生活过得一团糟,每天得过且过,碌碌无为只会让将来的自己后悔。没有蔡崇达那样刻苦拼搏拿年级第一,也应该朝着这个目标出发,学生最重要的还是学*,用知识塑造起的灵魂是坚不可摧的。

  没有原朴大胆无所谓的尝试,也应该去做一些自己不曾做过的又可以做的事情,当然,这里说的是好事,而不是吸毒犯罪。张美丽死之前说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去追寻着自己的爱情,人生在世,哪需要那么多条条框框、人义道德束缚自己,不违法不违背良心的、想要的就大胆些去追求吧。大胆些,去攀一座峰,去爱一个人。

  看完全书,想要告诉自己的有很多很多,但最让我再次记在心里的是:珍惜父母,多为他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吧,牢记牢记牢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到那一天再后悔莫及。

  好几年前就听说过《皮囊》这本书,这两天刚看完,便在此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

  这本书围绕作者的亲身经历,通过一个个故事提现了其对亲人离世、理想与现实等问题的思考,而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是“阿小和阿小”,“天才文展”和“厚朴”。这几个故事都围绕“理想与现实”问题,叙述了两个阿小,文展还有厚朴对于理想的探索、追寻、热血以及对现实的不满和反抗,但大都以悲剧收场。我想我之所以喜欢这三个故事是因为我也正在挣扎,困惑,不知如何*衡现实与理想。或者我在想的是,究竟我有理想吗?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狗》有感 (菁华6篇)

  这篇文章短小精悍,却讲述了一个十分动人的故事。讲述了一只狗被主人放生百里后,不管不顾回到主人身边,又再次被主人放生,却咬舌自尽的故事。一直多么忠心的狗啊,就算是人也未必做到这样吧。不管经历多大的伤痛,却依然要忠心的守护在想守护的人身边,尽管一次次被无情的抛弃。

  是,这虽说是一只狗的故事,却不得不令人深思,在人世间有情有意的人受到无情取义的背叛不也是一样?都说情谊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人类在遭遇一次抛弃之后还能像那只狗一样?这世上会不会多一份感动,多一份幸福呢?

  文章中,那位司机的经历真的很悲痛,动物是会向人类表达自己的感情的,他只会想守护在喜欢的人的身边。文中那只狗,在被主人抛弃第一次后,万水千山的.跑回来,可换来的还是再次被抛弃,是多么大的被信弃义使一只狗想到以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挽回呢?或许连人类都想不到,可在人类的世界里,这种背信弃义却是常事,这样背叛,恐怖到可以吞噬每个人的心灵。

  记得刘邦吗?对,就是那个建立汉朝,逼得项羽在江东自刎的刘邦。历史书中把他说的很伟大,他的功劳不可明灭,他的辉煌照亮史章。可他却是*历史上背信弃义,过河拆桥第一人。大将军韩信曾受跨下之辱,后随他出生入死,打拼天下;大谋士张良,曾伴他赴鸿门宴,差点丧命……可当刘邦功成名就时,却将他斩草除根。刘邦是取得了成功可他的义却不及项羽和虞美人爱情的万分之一。

  面对刘邦的行为,我真的很无语。历史不会泯灭,刘邦的罪名也将不会泯灭,毕竟刘邦只是历史,太过于遥远,可是在当代社会,这样的事情也是层出不穷。当看到垃圾旁拾荒的老奶奶,老爷爷时,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他们的后代对他们的无情无义,当看到那些吃水忘了挖井人的人时,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他们对他恩人的无情无义……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不是我夸张,不是我造作,因为这是事实,没有人可以否定。

  或许有人会说,这篇文章只是说一只狗,为什么要拿狗的故事和人类做比较?对啊,他是只是一只狗,但狗和人类一样也拥有生命。可为什么狗能做到的事,有些人却做不到呢?同样被别人背叛,伤害,狗能够依然忠心的对待他,但人一定不会。如果人遭到了背叛,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报复。真的,林清玄笔下的这只狗,真的令人很震撼,这只咬舌自尽的狗是人类学*的榜样。

  当别人伤害你时,想想这只咬舌自尽的狗吧。想想它是怎样忠心于它的主人的,狗能做到的,你也一定能做到。

  周末,我读了一本关于友情的书,叫《保姆狗的阴谋》。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帅仔”的牧羊犬和一只阴险、狡诈的腊肠狗的故事。腊肠狗“老头儿”本来是一只充满智慧、沉着冷静、坚韧的保姆狗,可自从它把刚出生的牧羊犬帅仔养大后,“老头儿”却又千方百计地除掉帅仔,因为担心帅仔长得太漂亮了,剥夺了“老头儿”的主人对“老头儿”的喜爱。于是老头儿利用帅仔对它的信任,绞尽脑汁地布置好“陷阱”等待帅仔不知情地往下跳。比较后,恶人有恶报,“老头儿”却死在了自己的阴谋下。比较让我感动的是:在“老头儿”害了帅仔后,帅仔还是一如既往的.对“老头儿”好,总是依赖着“老头儿”,总是乖乖的听保姆狗的话,从来就没有抱怨过,反抗过。帅仔以德报怨的精神真是难能可贵。

  认真读过后,我才知道:你比较亲*,比较爱的人,不一定全都一生对你好;你比较亲密的朋友不一定一直值得你信任。在生活中,我们有些人就像故事里的牧羊犬帅仔;有些人就像故事中的腊肠狗“老头儿”,谁都有嫉妒心,谁都会羡慕谁、都会爱上谁喜欢谁。但如果有太强的嫉妒心,就会使我们丧失理智,比较终一步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如果你不喜欢这个不喜欢那个,那我问你:“你喜欢自己吗?”。是呀,如果连你自己都不喜欢自己,你还有什么理由去喜欢别人、有什么理由去嫉妒别人、去羡慕别人呢?

  我们要向故事里的牧羊犬帅仔一样,永远保持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要怀有一种健康、*淡的心态;要与人为善。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谁都知道的古诗,意思也明白,也就是勤俭节约.可是,有哪个人敢大声而自豪的说:”我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从不挥霍浪费!!”呢?

  当我看了一篇名叫<<卖狗嫁女>>的故事后,我对这首诗的印象更深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古代有一个大官,名叫吴隐之,他十分简朴节约,始终不肯住进朝挺给的官府,多年只和全家住在几间茅草屋里.后来,他女儿出嫁,于是, 吴隐之就把家里的一条狗给卖了,把狗卖剩下的钱给女儿做嫁妆用.

  像吴隐之这样的一个大官都有这样勤俭节约的美德,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做为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我们更应该有勤俭节约的的品质,不挥霍,不浪费.

  虽说是这样,,可是,我们还是会看到教室门口的泔水桶里积满了同学们吃剩不要的饭菜.会常常看到传达室有许许多多没人认领的衣服和文具……看到这些现象,你会不会想起穿着补丁累累的破袜子的*呢?你会不会想起在骄阳烈日下而舍不得买一瓶汽水喝的雷峰呢?你会不会想起吃不起饭,上不起学,贫困灾区儿童的那种期盼而羡慕的眼神呢?

  也许有些同学会说:”现在生活条件那么好,还要简朴节约干什么,再说了,你说的好听,实际你也并没有节约吧!”是的,再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是一个乱挥霍浪费的小姐,常把父母教导的节约抛之脑后.可是,自从我读了几篇关于名人勤俭节约的故事后,我决定不能再浪费下去了.因为,我明白了我自己做的真的不对,,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用先辈们的艰苦奋斗和辛勤劳动换来得,我们现在的一切都是来之不易的.

  所以,让我们一起把那些有简朴节约品质的人作为榜样吧!让我们一起为将来能够建设好国家而努力吧!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狗来了》,讲的是一只狗离开了家,要到辽阔的世界去,一天狗遇到了喜欢在赌博中作弊的猪。狗心地善良,他不仅没有为难猪,还帮助小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离开猪后,狗在学校被学校的熊校长当成新来的老师,,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冒充教师,狗通过众人的帮助,终于逃脱了教育局的搜捕。由于熊校长的失职,熊校长便被解雇了,于是熊校长便和狗一起闯荡。一段时间后,狗的后腰风湿病又发作了,在医院和一只老猫交谈后,决定帮助老猫,便开始养老猫的孩子。最后,狗和熊回到了狗的旧家。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人与人这间要互相帮助,也让我明白了一个真正的好朋友是来之不易的,要以真诚相待。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飘来的狗儿》,这本书的作者是*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黄蓓佳。

  狗儿【后改名为鸽儿】调皮、自信、喜欢跳舞,一心想进学校的宣传队学*舞蹈,但却给音乐老师拒绝了,狗儿并没有灰心,而是重新站起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燕子姐姐的帮助下,终于考上了艺术大学。我明白了:追逐梦想时难免会跌倒,但是不要摔倒就趴在那,不起来了,应该勇敢地站起来,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跌到,正如“滴水穿石”给我们的启示。

  除狗儿外,本书还描写了小爱、小妹、小兔、燕子姐姐、小山、小水、方明亮等可爱天真的孩子,描写了这一大群还子在贫苦的梧桐院一起玩耍、打闹、并在苦中渐渐成长起来的小故事。

  在我眼中,这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书的背景、人物仿若一部电影:招手把我们带*他们的生活,与他们一起捉鱼捉知了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给*写信在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惭形秽……

  你会感叹:物质最贫苦的童年其实是精神最自由得童年。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鬼狗的书。

  这本书的主公是“鬼”,一只由雪域高原和莱菌河畔血缘巧妙的结合,蕴育出的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

  “鬼”由于野性难驯、多次伤人,被辗转买卖。后被斗狗贩子收购,用残酷训练和毒打练就它魔鬼般的体格,迫使它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同时失去了对人类的信任和向往温暖的渴望。偶然的机会,“鬼”逃出狗贩的魔掌,独自流浪期间被一个小男孩阿尔斯楞——“鬼”认定的唯一主人救治。而“鬼”为了在暴风雪之夜庇护小主人,被严重冷伤。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其中很多故事情节都了然于心。“鬼”对小主人的信任、依恋和庇护让我非常地感动。是小主人用那纯真、真挚的行动唤回了“鬼”对人类的信任与友好,并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庇护自己信任的小主人。狗虽是动物,但与人类一样是有感情、有想法的。

  狗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地球是个和睦的大家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论语》有感 (菁华6篇)

  今年暑假,我拜读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国学经典《论语》。这部记载着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籍中的许多话语,现在还萦绕在我的耳畔,给我的学*和生活以深刻的启迪。

  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知识后,按一定的时间去复*它,不是很高兴吗?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而来,不也是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是君子吗?从这句话中,我读懂了,学*了知识要及时的复*巩固,和朋友友好相处,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在告诫人们,用道德来治理国家,自己就好像北极星那样,在一定的位置上,而其它星星都围着你。我觉得孔子说得好,*只有关注民生,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百姓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安定和谐。

  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未如之何也已矣!”这句话意思是说,严肃而合乎原则的话能不接受吗?光接受了还不行,改正错误才可贵。谦逊恭顺的话,能不让人高兴吗?能分析鉴别才可贵。盲目高兴而不去分析,表面接受而不去改正,这种人谁也没有办法管好他。这样精辟的话语对我们小学生很有帮助,它教育我们要听进去批评意见,对夸奖的话语要认真分析,不能高傲自大。只有时刻保持谦虚的态度,正确对待表扬与批评,在成长的道路上才不会走弯路。

  国学像一颗璀璨的明珠,它照耀着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我爱国学,我一定要好好学*国学;《论语》像一颗明亮的灯塔,它照亮人们前进的航程。我爱《论语》,我一定要深入研读它。

  初识《论语》,还是小学五年级时,正值童年到少年的过渡时期。缘由是我听了一个台湾学者的讲座,他说儒家文化能影响人的一生,从小背诵四书的孩子会与众不同。年幼的我相信了,于是我开始读一则,背一则。坦诚地说,到现在也只背了一半,但我想并不必急于去求速,因为这一半,离吃透还很远。

  读一本书,是要与它一起成长的。在我看来,课本上的讲解永远也不能充分解释《论语》的含义,它不是一个“仁”字可以概括的,因为它本身就涵盖了人如何更好地立足于天地之间、获得幸福的大问题。这样的问题是从孔子的人生经历中提炼出的,而我们也只有把它放到我们的人生经历中,才能明白其中的智慧。

  这些年来,也时常拿出《论语》诵读,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其中有些文字越发像陈年老酒,历久弥香;新读的文字也不时映射在我生活的各个角落。感谢《论语》从那个时候就开始融入我的精神世界,在我心中无形地生根发芽。《论语》已经成为我的精神支撑。

  下面选印象最深的两点谈谈我自己的体悟。

  《论语》中记录很多人向孔子“问孝”,孔子的回答大多强调的是尊敬。世人所谓的孝,首先看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所谓“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然而物质层面的孝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甚至“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这种尽心奉养也绝对达不到孝的标准。因为只有“敬”,才能让那些年迈的老人拥有对自我价值的自信,拥有精神上的愉悦,拥有对一生奉献的无怨无悔。若干年前,我觉得孔子的“敬”不过是把长辈地位放在儿女之上,但如今,我认为这是孔子对于长辈精神需求的一种体会。

  当然“敬”并非一味顺从,可以指出父母的错误,但孔子认为要“几谏”,如果父母不听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一点虽然不能适合所有的情形,但对于中年人赡养年迈的父母确实是很好的一个标准。当父母日益衰老,与社会脱离,很多事情上,他们的认识跟不上社会的节奏,也难以去改变一些固有的*惯和观念。孔子的话给了我们启示,对于父母的缺点要包容,不要过分与他们争出个是非,更不要因为他们改变自己就失去了孝心。

  在当今时代,“敬”应当包含更多的内容,总而言之,我们缺乏的更多是对老人精神上的关怀。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许多人能够给父母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们也确实做了,但父母是否真的感觉到幸福了?今年春天去一个老年关怀中心看望那里的老人,一个年*90的老奶奶握着我们的手,告诉我们她的五个女儿除了最小的女儿还来看她,其余都不管她。看看她住的地方,吃的东西,身边的陪护,也许物质上真的不缺什么,也许女儿们做了很多,但老人的心却未能因这些而温暖,她所需要的是亲人的陪伴,是女儿的温度。

  谦

  从“人不知而不愠”开始,《论语》处处教导人要谦逊,而这是修身立足的根本。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在孔子看来,认识别人比让别人认识自己更为重要。在任职求官上,孔子也欣赏“吾斯之未能信”的谨慎。

  谦逊本身自然是高尚的,但人们又不想因此而不为人所知,放弃施展才华的机会。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处理这种矛盾是更难的一件事情。个人认为,自信与自我才能的展示是必要的,但前提是自己先具备了这种才能。在*得一种才能的过程中,需要的是“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精神,即便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了,仍能“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那便是极高的境界。所谓“深沉厚重是第一等资质”,稳重之中也包含了谦逊的心境。

  孔子曾提到和颜回终日交谈时,颜回总是“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姑且不说颜回的学*方法是否可取,他的确具有一种不显山、不漏水的秉性,而孔子不愧为圣人,他能够从各个方面考察一个人,因而颜回终究是低调还是愚蠢,这些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这启示我们,有时刻意表现虽能瞒过普通人,却未必瞒得过高人。同时,我们在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也要对其全面地考察,“听其言而观其行”,而非“听其言而信其行”。极端一点,那就“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恐怕他的真实面目也就难以掩藏了。于是,谦逊未必丧失表现自己的机会,相反,一味表现抢眼而无真才实德的人,经过时间的检验,也必然暴露真实的自己。

  《论语》的智慧可以作为理想的准则,又可以真正地拿来与生活相结合。从古到今,不管时代怎样变革,《论语》一直可以指导*人的成长、*社会的发展。当然,其中思想并非一成不变,但那种古典文化中很容易启发我们如何在一个现代社会生活。这便是它的神圣之处。也许是性格使然,天生就特别喜欢《论语》以及儒家文化的安分和宁静,也许是《论语》促进了这种性格的发展。时常觉得自己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不到位置,想起《论语》中的“德不孤,必有邻”,竟有热泪盈眶的冲动,那种知己的感觉,恐别处再也寻不到了。也许是因为这种别样的感情,让我竟不能很理智地去评价《论语》了。

  当然读《论语》的一大障碍就是语言上的隔阂。多样化的解释、无穷的争议恐怕永远都存在,但这也许是件好事,每个人的生活体悟、文化层次不同,自然有不同的理解。与其尽信某种解释,倒不如自己通过生活去归纳,去寻找与古人的共鸣。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朴素的语言中无不透露着孔子对社会﹑人生的思考,蕴含深刻智慧与哲理,是世界公认的人类文明的伟大财富。

  “仁”是本书核心,也是孔子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他认为“仁”是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好仁者,“无以尚之”。《论语》于此讲了两点:一,“仁”的内涵;二,如何致仁,由此引出“德行”二字。一句话,“克己复礼为仁:要约束自身并使言行合乎礼。孔子还提出“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即有正确的爱憎观念,仁者“爱人”、“知人”等观点。主张爱护、了解、尊敬他人,并把孝悌作为“爱人”的一个根本立足点,“爱人”必须孝敬父母,“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另外,“仁”还包括“刚,毅,木,讷”——刚强,果敢,朴实,谨慎。此外,对仁德的修养,主要还是靠个人自觉的努力。仁者安于仁道,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做到矢志不移,保持气节,还有事奉贤者,结交仁者。

  其二,与“仁”相辅相成的是“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认为“礼”是维护国家稳定的根本。“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此句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说明“礼”对人民的教化功能。对个人而言,“不知礼无以立也”“恭*于礼,远耻辱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而“仁”和“礼”并非两个独立概念,二者结合才是“完美人格”。孔子认为东周后期“礼崩乐坏”的原因在于当时的礼法重形式而薄内容,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仪式上,更重要的是从内心和感情上体悟礼的根本,符合礼的要求。礼和乐都是外在的表现,而仁则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要求。孔子提出“仁”正是为了纠正周礼的缺陷,“人而不仁,如乐何?”而孔子的每一个行为都以“礼”为重:尽孝时不违背礼的规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学生们厚葬颜渊时孔子认为不符礼的规定;孔子患病无法起身穿朝服见国君,就把朝服盖在身上;他与国君吃饭时都先主动尝一下,这些都表明他对礼的遵从。

  除此之外,《论语》中还介绍了大量有关品德修养,待人处事,孔子的教育内容与理论,学*态度与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孔子的弟子赞誉他的美德时概括为“温,良,恭,俭,让”五字。孔子强调的“仁者”“君子”应具备“智、仁、勇”三德,克制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博学多识,具有多方面才干,通观全局,领导全局,谨言慎行,对国家或个人负责任,成为合格的领导人。其次他也多次强调“孝”,孝要依礼而行,对父母和颜悦色,从形式上按周礼的原则侍奉父母,从内心深处真正孝敬父母。孔子有很多先进的教育方式,甚至如今也还有深远影响,如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启发学生兴趣等,他要求学生能举一反三,让学生充分独立思考。除书本知识诗、礼、乐,道德修养之外,孔子常带领学生周游列国,注重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全面广泛的知识和技能。他办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治国安邦的人才。在学*上,他强调学思结合,及时复*,不耻下问,虚心刻苦,实事求是,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可事物我们还是要批判性地继承。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可见其轻视妇女的思想,后来则演变为“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男权主义,这种思想如今看来是应接受批判的。他“述而不作”的原则反映其思想上保守的'一面,完全遵从此原则很难有思想的创新和发展。还有他所说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忽视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道理,毕竟人们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都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水*上。

  无论怎么说,《论语》融入了孔子所有的智慧,今天我们仍可以从中汲取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几千年前的智者尚且如此,如今我们却有太多太多人与孔子的推崇背道而驰。不妨泡一杯香茗,忆人生点点滴滴,听圣人畅谈人生哲学,收获心灵的安宁与静谧。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民殷王室的后裔武王灭殷后封殷宗室微子启于宋其远祖遂成为宋国贵族孔子出生于鲁国地位亦由公卿下降而为士。孔子十五岁即“志于学”学无常师尤其留意于周代的礼仪制度以恢复周初的“德政”为自己的理想并很早便以博学知礼而名闻遐迩。

  “儒”在甲骨文中作“”象形字本义是沐浴儒身指那些以为人相礼祭祖祀神为本质的人。因相礼前他们必须沐浴斋戒故称之为“儒”。

  说到了儒家经典就自然要提到《论语》。“论语”二字的解释有很多。《汉书·艺文志》曰:“《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即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说法有很多很多现代人一般皆从《汉书》之说将其理解为语言的论纂用现代汉语说就是语录是孔子弟子及其后学对孔子言行的追记也有一些是对孔子弟子言行的记录是儒家学派最重要的一部典籍。

  《论语》的出现标志着*私人著书的开始它所表现的思想内容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都已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沉潜在我们的生命中熔铸成我们民族的个性。

  《论语》一书集中阐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涵——仁。此中“仁”出现过109次它是一切理论的中心。

  说到为人处世孔子提倡的是自爱和爱人,说到为政治国孔子重视民生疾苦呼唤仁政。

  总之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仁”统帅着忠恕孝悌宽恭信敏惠智、勇刚毅等诸多道德规范。

  当然《论语》中也有一些思想是与历史的潮流相背离的如政治上的复古倾向对等级秩序的过分强调对妇女、劳动的轻视等但瑕不掩瑜祖先具有的生命智慧是足以让我们为之骄傲的。

  今天,我读了《论语》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由春秋时期的孔丘写的。它和《中庸》《孟子》《大学》合称“四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孔子对一些仁孝、君子、政治等问题的看法,也写了孔子的一些*惯。后面还有学生与孔子的对话。从而写出了许许多多生活中做人的道理。它分了二十篇,每篇又有几十章。

  在这本书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学而》篇第一章。子日“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它的意思是:孔子说:“学了知识后,能按时反复地温*它,不也是一件愉快的事吗?有志同道合的人远道而来,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吗?别人不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个有修养的人吗?读完了这一段话,我明白了,要做一个有修养的人就要好好学*,多学一些文化知识,讲文明、懂道理。还要热情好客,家里来了客人,要热情接待,不能小气,要大方一点。最后就是宽恕。我们在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总会遇到误会或做错了什么事。这时你要原谅别人,宽恕别人。你宽恕他人,自然别人也会宽恕你的。古今中外多少人是君子啊。我也要努力做一个有修养的人。

  这本书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是一本多好的书呀。我也要像书中说的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有修养的君子。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并称“四书五经”。

  还记得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刚上初中的时候,它是一篇需要背诵的课文,可是背起来甚至没有接触最多的现代文那么拗口,反而更加易懂其中所蕴含的道理,比现代文更容易背诵。虽然仅仅只有十则出现,但是就只默念过几次,我似乎就已经感受到了书里所蕴含的博大精深的奥妙,它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就是这一次的“遇见”,激发了我刨根问底的内心。我便买了一本全本的《论语》,细细品读其中所创造出的“文明世界”。

  《论语》里面讲述的是关于如何做人、关于君子人格的塑造、关于学*、关于教育、关于政务、关于治国与安邦以及关于中医的一些知识。其中便有一些脍炙人口的名句,例如:“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等名句,都是出自其中,甚至可以在里面悟出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和方法。

  有一天我和朋友去一家餐厅吃饭,我洗完手出来没有烘干,无意地甩了甩,没有想到,原本看似高尚的两名妇女贸然摆着凶恶的面目对着我破口大骂:“你们在干什么!一点文明礼貌的美德都没有,看把我的衣服弄脏了,一点家教都没有!”她们说得很粗暴。我刚想发火。这时,我突然想到《论语》中的一句话:“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这句话是指有一次孔子对季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用天子的舞蹈阵容在自己的宗庙里舞蹈,这样的事可以容忍,什么事不能容忍?”。毕竟,容忍也是一种美德,更何况是我的不对呢。想到这里,我连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她们可能没有反应过来,过一会儿也红了脸,似乎为刚刚的言行感到不妥。“呵呵,其实我们也不应该那么凶的,再说你可能也是无意的。”说完,我们都相视一下,露出了笑容。回到座位上,想到刚刚的一切,又想到《论语》教给我的道理使我避开了那无谓的争吵,能互相谅解,不引起纠纷,真的是像书中讲的那样,只有遵守文明美德,人与人之间才能相互容忍,做一个“君子”,世界才能“和*”。这便是阅读带给我的快乐啊。

  谈论一个人是否真正有素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在于那修饰的外表,真正在于内在,发自内心所表达出来的气质。

  做一个像孔子那样注重内在修养,有文明美德的有素质之人,何尝不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乐趣和分享。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扩展8)

——读《茶馆》有感 (菁华6篇)

  这几天我读了《茶馆》这本书,以前看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了一个小茶馆的故事,可看了之后才知道这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分别写了清朝末期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年代,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北京的气息。

  本书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一位热爱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他写的故事写的非常的真实,让人感触颇深。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艰难不易。在新*成立之前忙活一整天,甚至还挣不够一顿饭钱,而且他们还经常会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所欺负,拿我们和他们做对比,我感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在这三幕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二幕“龙须沟”,本篇章主要是围绕着北京的“龙须沟”来写的,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新*成立之前和新*成立之后的生活变化。

  在茶馆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心不坏,确有些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可是他们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险恶,王利发是个好人,他见到人就会打招呼,可他们茶馆却一天不如一天,那些可恶的伤兵,天天来捣乱,看到这些令我愤恨不已,好想走进书里,为他们打抱不*。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而那些坏人却过得很好真是太气人了。

  一幕震撼人心的场景在大茶馆里上演,演绎出旧时代的黑暗历史,给人们留下永恒的记忆。

  新一届的会议召开,新的*提出了“*梦”的口号。而我却在重温老舍的《茶馆》。

  泡一杯茶,紧跟着老舍,就走进了那些波涛汹涌的年代……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样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个性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之后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此刻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

  “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但是谁爱我呢?”

  我却以为,这句话,能够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能够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必须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如今的生活已经与那时完全不一样了,中华民族的复兴正在一步步的实现,我们站在时代的先锋,应不断充实自我,不断发展,只我创新,为中华民族复兴献上自己的力量。

  我从没觉得童年会不快乐,我以为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是无忧无虑的。可读完《月亮茶馆里的童年》我才发现,童年并不都是快乐的,也会伴随悲伤与痛苦。

  书中,那个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诚实善良的天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天米住在一个特别的地方,它既不是乡村也不是城市,而是一个叫宝野的工业区。故事的重心在天米的小学阶段,同学、老师、邻居都出现在故事中: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一个为聪明的朋友;一个在我们孩子眼里是个好人,却遭到周围人议论的年轻教师;一个不*人情的古怪文学家天米与他们交往,度过了自己刻苦铭心的童年。

  如果我们能一直停留在童年,也会有多么开心啊,可世上哪有长不大的孩子?书里的人会长大,我们也会长大,但那些美好回忆会永远停留在我们的脑海中,成为我们长大的足迹,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童年一定要自己说了算,不要被父母逼迫,不要让童年留下遗憾,让自己童年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

  读一本书最终是读自己,书中发生的伤心事在生活中也会有,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来了一位助教老师,很温柔、很漂亮,我们都叫她小杨老师。她对我们非常好,会给我们买零食,和我们一起玩耍,可是小杨老师在五年级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们班。在她走后,我才发现我是非常喜欢小杨老师的,尽管我经常惹小杨老师生气,和她对着干,不听她的话,甚至她去教其它班时,我看见她就跑。表面上我总是躲着小杨老师,但我心里是正的喜欢她,希望她再回来教我们班,再回来和她一起打闹、玩耍、学*,但我知道不会了。

  在我们的成长路上,就是不断的获得,不断的失去。我们不断地获得友情知识,也不断地失去朋友老师。

  珍惜现有的'时光吧,让童年不留遗憾。

  学生是堂的主体,但现实中教师的话语权常常超过了学生,书中有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要充分认识到教师的讲解并不是学**得的唯一途径。不仅如此,教师的讲解并不能让学生真正掌握这些知识。知识的掌握需要对话,需要学生自己的建构,不然教师的讲解是徒劳的。"

  指出堂教学关键干预因素之一就是尽可能暴露学生的潜意识,尤为关注"相异构想"的发现与解决。那何为"相异构想"?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在学*某一项知识之前,头脑并非一片空白,孩子通过日常生活的各种经历,形成对事物形形色色的看法,养成一套独有的思维方式。他们的这种看法及思维方式,有时可以帮助正确的概念掌握,甚至超越本,成为"闪光点";但如果与要掌握的知识、概念相悖,甚至大相径庭时,这原有的思维方式就称为"相异构想"

  书中认为,知识的掌握不是教师口头表述知识的重难点,这样的方式就是"灌输",如果能把学生原的"相异构想"显现出,与正确的认识"碰撞",再放入学生的脑中,这样的教学才是启发。这其实不难理解,学生暴露问题或错误,了解错误的原因,并以此进行纠正,进行重组,形成正确并符合学生个体思维特征的方式。联系实际,日常的作业"面批"就是很好的一种对话方式,在作业批改中,学生错误的答案一部分可能于粗心或审题不清,还有一部分错误就是我们所谓的"理解错误",这其实就是孩子的"相异构想"出了问题,全班学生错误可能是相似的,但是错误的原因也许是千差万别的,此时的"面批"就是针对孩子原有认知错误的重新讲解,这样的.教学过程或许就是后"茶馆式"教学堂干预的重要因素。

  这样的"对话",可以在师生之间产生,同样也可以在学生之间发生,这就是我们一直在倡导的小组合作学*的形式,学生在"相异构想"上或许更加类似,更易了解错误的原因,而讲解的过程同时也是重新温*的过程。学生原有的"相异构想"一旦被打破,就可以避免之后类似的重复错误。

  想想也的确是这样的,*时自己上太多关注预设好的教学流程,为了上而上,忽略了学生真正需要的,这与学生本位论也是相悖的。包括我们前设计的"预*单"、"导学单"、"作业纸",目的也是为了前测学生已经掌握的内容,避免堂知识点的重复。

  《朱永新说教育》中提到过:真正决定学校品质的,永远是讲台上的那个人。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言而喻,阅读常常令人思考和沉淀,希望以后能更多地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教学的设计。

  《茶馆》堪称是*话剧史上的经典,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的一个名为裕泰的茶馆中。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另外,大家知道吗?《茶馆》也是堪称“*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哦!

  学生是堂的主体,但现实中教师的话语权常常超过了学生,书中有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要充分认识到教师的讲解并不是学**得的唯一途径。不仅如此,教师的讲解并不能让学生真正掌握这些知识。知识的掌握需要对话,需要学生自己的建构,不然教师的讲解是徒劳的。"

  指出堂教学关键干预因素之一就是尽可能暴露学生的潜意识,尤为关注"相异构想"的发现与解决。那何为"相异构想"?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在学*某一项知识之前,头脑并非一片空白,孩子通过日常生活的各种经历,形成对事物形形色色的看法,养成一套独有的思维方式。他们的这种看法及思维方式,有时可以帮助正确的概念掌握,甚至超越本,成为"闪光点";但如果与要掌握的知识、概念相悖,甚至大相径庭时,这原有的思维方式就称为"相异构想"

  书中认为,知识的掌握不是教师口头表述知识的重难点,这样的方式就是"灌输",如果能把学生原的"相异构想"显现出,与正确的认识"碰撞",再放入学生的脑中,这样的教学才是启发。这其实不难理解,学生暴露问题或错误,了解错误的原因,并以此进行纠正,进行重组,形成正确并符合学生个体思维特征的方式。联系实际,日常的作业"面批"就是很好的一种对话方式,在作业批改中,学生错误的答案一部分可能于粗心或审题不清,还有一部分错误就是我们所谓的"理解错误",这其实就是孩子的"相异构想"出了问题,全班学生错误可能是相似的,但是错误的原因也许是千差万别的,此时的"面批"就是针对孩子原有认知错误的重新讲解,这样的教学过程或许就是后"茶馆式"教学堂干预的重要因素。

  这样的"对话",可以在师生之间产生,同样也可以在学生之间发生,这就是我们一直在倡导的小组合作学*的形式,学生在"相异构想"上或许更加类似,更易了解错误的原因,而讲解的过程同时也是重新温*的过程。学生原有的"相异构想"一旦被打破,就可以避免之后类似的重复错误。

  想想也的确是这样的,*时自己上太多关注预设好的教学流程,为了上而上,忽略了学生真正需要的,这与学生本位论也是相悖的。包括我们前设计的"预*单"、"导学单"、"作业纸",目的也是为了前测学生已经掌握的内容,避免堂知识点的重复。

  《朱永新说教育》中提到过:真正决定学校品质的,永远是讲台上的那个人。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言而喻,阅读常常令人思考和沉淀,希望以后能更多地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教学的设计。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扩展9)

——读古诗有感 (菁华6篇)

  今天天气不好,外面下着蒙蒙细雨,不得出行。*家中,便翻阅了崔护的诗:“题都城南庄”深有感触。

  原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译文:去年的今天,正是在长安南庄的这户人家门口,姑娘你那美丽的面庞,和盛开的桃花交相辉映,显得分外绯红。时隔一年的今天,故地重游,姑娘你那美丽的倩影已不知去了哪里,只有满树的桃花,依然笑迎着和煦的春风 。

  这首诗隐藏着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故事中包含着才子佳人的纯真之情,情节曲折神奇,人们称之为·“桃花缘”。

  崔护出身于书香世家,天资纯良,才情飘逸,喜欢独来独往,偶尔偷闲出游。崔护考进士落地,心情烦闷,这一年的清明时节,适逢一个难得的晴朗天气。屋外桃红柳绿,蝶舞峰飞。清风微拂,春意袭人,午后春风暖照,深为春的气息所感染。苦读不知春意浓的他,顿感身心清爽。一路远行,看不尽的红花绿柳,春山春水,他肆意享受这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微风吹来,清香绕人,让人疑是误入桃花源中。适逢口渴,便叩门求饮,不一会美丽女郎打开了门,崔护一见顿生爱慕,第二年清明节,旧地重游时,见墙院如故,而门已锁闭。他帐然若失,便在门上题诗一首。·······

  该诗以“人面桃花,物是人非。”这样看似简单的人生经历,道出了千百万人似曾有过的共同生活体验,叙述了人们感兴趣的故事,在偶然不经意的情况下,遇到美好事物,而当自己去有意追求时,却再也不可复得。此诗设置了两个美好背景,寻春艳遇,与寻春不遇。读罢此诗,如亲临其境,仿佛看到诗人,艳遇时那高兴的情景,少妇的纯真和灵秀,宛若一朵春风中的桃花,一份娇羞,把它点缀得更加动人。姑娘的美丽无不令人心动,使人心动神摇的情状,跃然纸上。可见诗人在写这首诗时,有一种无比激动的心情,和欢乐的情愫。

  重寻不遇时,则令人感慨,写得回环往复,曲折尽致,赋予传奇色彩。

  诗风精炼婉丽。语言清新,耐人寻味。读后令人神思飞跃。诗尽而意犹浓,给人以美的艺术享受。

  古诗,包涵了古代诗人的智慧,包涵了古代诗人的感情。社会中的风气,思念家乡的哀伤,美丽景色的舒写等,都可以成为古诗的内容,简洁的语言,结合内心的思想,爆发出一种强烈的情感,这就成为一首诗。

  陆游是我最尊敬的爱国诗人。一首《示儿》令我难忘,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知乃翁。这首诗是陆游临终前给儿子的遗言,表达了诗人因为没有收复失土,连去世也不安稳。第一句死去元知万事空,诗人说的是死去后本是万事皆空的。第二句但悲不见九州同,表达的是诗人悲哀有生之年没有看见祖国统一。第三、四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各乃翁,写出了作者的遗言,希望等到失土收复的那天,后人祭祖时别忘了告诉他。整首诗反映了一个爱国诗人强烈的爱国之心。陆游另一首《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同样强烈反映出诗人盼望尽快收复大好河山,统一祖国的愿望,流露出了对南宋统治者长期未能收复失地的悲愤的心情。

  除了陆游,我还喜欢李白。他的诗又别苟一格。他写的《古朗月行》,充满着童趣。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这四句话写出作者小时候的幼稚可爱,看见了月亮,好奇心十足,把它比作天宫里的明镜。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这两句又写出了作者小时候美好的猜想,月中的仙人是垂着双脚的吗?月中的.桂树是长得圆圆的吗?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描写了作者年幼时的心情,真想问问小白兔,做完了药给谁吃呢?这首诗把李白小时候写得天真烂漫,充分表现了儿童的单纯可爱。

  陆游,我最敬佩的人,我最喜欢这种爱国诗,真没有想到,几个字就能使人感动。李白,伟大的诗人,富有激情,充满着无穷的想像力。古诗词只有*有,可想而知,我们的古代人民的智慧有多高,诗——就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明的伟大瑰宝。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给我们带来物质上的财富,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升华!细品《古诗三百首》一书,给我带来美妙感受。透过诗行,我们的眼光将望透千年尘埃,看尽悲欢离合;穿越诗意,我们的心灵将浸透诗情画意,融汇爱恨情愁;走进诗境,我们徜徉在千万年的诗路上,我们的心灵有着少有的宁静和惬意!

  华灯初上,雨过天晴,窗前三色堇花开正好。呷一口清茶,指尖滑过泛黄的书页,古诗的悠远诗境在心中流淌,恍若释迦拈花一笑,笑尽天地沧桑。一代名家苏轼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他本人“立志读尽人间书”终成大家,写出了“大江东去”的千古绝唱!走在*古诗的路上,可谓是揽尽人间胜景,阅遍人世沧桑;诗中的故事与情感,让我等更是回味无穷!

  阳光明媚,风中的蔷薇花扬起快乐的笑脸。品一口醇香的咖啡,目光穿过厚厚的书本,诗人们带来的漫漫红尘在心底拂过,恍若穿过浩瀚大洋,穿越飘渺时空。读曹公的《短歌行》,不禁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豪迈击节叫好;细品陶渊明的《归田园居》,更为诗中描述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之田园风光所陶醉;品读王安石的《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思乡情结油然而生,每个游子都会为远在千里万里的故乡祈福安康:诗经中的《关雎》一诗,那“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诗句,把人间的爱情述说得更加明净而美好。当一首首诗歌读完,诗中的世界让我们更加向往,诗人们用手中的笔为我们撑起了一片精神的澄明天空!

  很难想象,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诗歌,人类将会怎样?我们将没有激情飞扬的乐观,我们将没有慷慨激昂的豁达,我们将没有缠绵悱恻的柔情……*古诗,在*文学史上是一座不朽的丰碑,对世界文学史也是巨大的贡献。当我们如数家珍的把一首首诗歌吟唱,那美妙的韵律、那深厚的底蕴、那丰富的情感、那柔美的诗行为我们展示了一张最美的画卷。这幅画卷它直通蒙昧的历史长河,更感染如今瞬息万变的浮躁今天。

  如果没有诗歌的滋养,我们的眼光放到何处?心灵停留何处?漫长岁月的智慧积淀被一笔抹杀,我们将没有灵魂的归宿,世上无诗歌,奈何多寂寞!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古诗,我们精神的天空将被阴云覆盖,眼中无天地,心中亦无天地。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古诗,人类真的会流下凄凉的眼泪,然后立于茫茫宇宙,任身后时光倒流……

  徜徉诗路上,一路是芬芳!

  飘飘洒洒,淅淅沥沥,醉人的小雨跳跃起灵动的舞蹈。我独倚窗前,静听冷雨,记忆似乎开始变得缥渺,思绪最终定格在古诗中的雨上……雨天是最适合读古诗的日子,尤其是读古诗中的雨。

  打开窗,清新的泥土芳香中夹着淅沥的雨声飘然而入。呵,此情此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说不出的惬意,说不出的怡人。我要三分易安的婉约,三分东坡的豪放,三分耆卿的淡薄,一段纳兰的心绪,凑成十分的惬意再来倾听自然的雨声。

  雨是有灵性的,在“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清明时节,雨飘飘洒洒地下了起来,似乎为逝者悲泣,替生者哀伤。她似乎还顺从人意“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带给人们无尽的欣喜。雨同样是温柔的,不见“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不见“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么?

  我的思绪飘过窗外的细雨,飘过时光的隧道,飘到古时的每一个牵动诗人情怀的雨天。我看见王勃曾在滕王阁上痴看“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卷暮西山雨”的美丽;我看见苏轼曾在望湖楼醉听“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的活泼;我还看见李攀龙曾在广阳山道中静赏“雷声千嶂落,雨色万峰来”的壮观……

  欣赏雨的诗情画意,感悟雨的自古多娇,品味雨的百年沧桑。古典的雨像飘飘落落的花瓣芳菲着时空,芳菲着阅读的心事。

  而今,我喜欢一个人在夜里倾听古诗中的雨的声音,和着自然的旋律,醉心于远离尘世的优雅从容。凡人多一分世故便多一分机智,多一分机智便多一分优雅从容。我宁愿做一个与世无争毫无心机优雅从容之人。

  噢,雨天读古诗,读古诗中的雨,读得清清爽爽,读得恍恍惚惚,读得轻轻松松,读得沉沉重重,读得欢欢欣欣,读得悲悲戚戚,读得分不清哪是现实中的雨,哪是古时的雨。

  雨天读古诗,读古诗中的雨,把自己也读成一首雨中的诗,飘逸在“草色遥看*却无”的天街上,只听见“淅淅沥沥,淅淅沥沥”……

  暑假里,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拿回家后,我爱不释手,读得津津有味。

  其中有一篇是叶绍翁写的“夜书所见”,我非常的喜欢。

  “萧萧梧叶送寒声, 江上秋风动客情。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这首诗写的是萧萧秋风吹动梧叶,送来阵阵寒意,客游在外的诗人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他忽然看到远处篱笆下的灯火,料想是孩子们在捉蟋蟀。这幅图景令他倍感亲切,也许他由此想起了自己的家乡和童年吧。

  古诗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是古代文人对时事、对生活、对大好河山的一种深刻情感的抒发,体现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大好河山的赞美之情……

  古诗韵律优美,词句流畅,读起来朗朗上口。我喜欢读古诗,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通过读古诗,让我了解到了许多人文地理知识,陶冶了情操……我以后将会更加喜欢读古诗。

  古有凿壁偷光、萤囊映雪,*则有宋濂求学之苦,就让我们走进这篇蕴意深刻的古文,开启学*的另一扇成功之门。

  《送东阳马生序》是作者宋濂对前来拜访的马君则所写的赠序。文中提到了宋濂自己的求学历程。他自幼因家境贫寒而无书可读,但这并不是他放弃他最大的爱好——读书的理由。在严寒的冬天,笔墨都已经结冰,他为抄向别人借的书一刻也没有怠慢,并从未违约。直到成年,他对学说更加仰慕,不远百里去求师,遇师叱咄未曾灰心,坚持不懈地询问疑难。最后,求学之路的艰辛和同舍生的华丽衣饰也没能动摇他对学*的热爱。作者通过这段曲折的求学经历来勉励马生珍惜现有的学*条件,勤奋学*,才能有所成就。

  令我触动的当然不是作者的写作目的,在当时那个年代,穷人家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可宋濂凭着似乎天生就具备的热爱读书的精神,和后天的勤奋与不畏艰辛,获得了应有的成就,也成为一名“先达”。他所拥有的这些可贵的精神,是我们现在缺乏也是最应该学*的。我们生活在今天这个幸福的年代,书籍对于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可我们有好好珍惜吗?没有磨难的生活反而造就了我们的慵懒,我们的学*劲儿是远远比不上宋濂的,除了学*他,还是否有些惭愧呢?学*还应有技巧,例如宋濂的多问才能多学,谦虚地向他人请教,与老师和睦相处,也是学*之路关键的一步。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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