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0-28 00:00:00 小学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消防知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上步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政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图书馆: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落实消防经费。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设施。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

  (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

  (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

  (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

  (六)施工现场;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学校要为*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要配合*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

  (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报警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安排下,根据*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等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5、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全体师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宛*

  组员:储昭甲 汪向国 储诚会

  储德云 储春焕

  2、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3、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

  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即用即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6、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7、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8、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9、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10、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1、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3、公司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4、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公司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7、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8、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9、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0、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3、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司内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目的:

  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做到重点教育培训。

  (五)、对新员工(包括实*、代培人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应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目的:

  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做到重点教育培训。

  (五)、对新员工(包括实*、代培人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应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份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一、管理组织

  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

  (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

  (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

  (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

  (六)施工现场;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学校要为**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要配合**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

  (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报警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上步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政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图书馆: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落实消防经费。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设施。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责任人:韩开洪。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力量扑救火灾(不组织学生扑救)。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2、认真组织师生学*、宣传《消防法》,要利用校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班队活动等途径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使用电气、液化气等知识,教育学生不玩火,以及安全逃生的办法。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讨论、检查、布置、总结本校消防安全工作。

4、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政治、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5、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6、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7、 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更换药剂。

(4)学校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5)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7)图书室、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8、学校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9、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报请学校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报请学校给予行政处罚。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毛尖山上舍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全体师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宛*

组员:储昭甲 汪向国 储诚会

储德云 储春焕

2、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3、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

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即用即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6、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7、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8、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9、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10、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1、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XXXX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微机室、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八、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立即切断电源,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能够扑灭的火灾应立即组织教职工扑救 (不组织学生扑救)。

九、先救人,后救物,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发现有学生被困在火中,立即组织突击抢救。将棉被用水浇湿,裹在身上冲进去抢救。若有受伤人员由校医负责处理或送医院急救。

十、危急关头,全体教职工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加入到灭火队伍中,特别是学校领导、***员、***要挺身而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抢险救灾的主力军。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政治、学*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上步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政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图书馆: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落实消防经费。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设施。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

  (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

  (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

  (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

  (六)施工现场;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学校要为**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要配合**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

  (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报警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严格遵守天津市有关消防方面的法令、法规,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贯彻以“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1、开工前必须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方可开工,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消防安全员。

  2、对易燃易爆物品指定专人、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对其使用要按规定执行,并制定防火措施。

  3、布置消防设施,配足灭火器材。开工前根据施工总*面图、建筑高度及施工方法等按照有效半径25米的规定,布置消火栓和工程用消防竖管。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冬季应对消防栓、灭火器等采取防冻措施。

  4、在库房、木工加工房及各生活区均匀布置消防器材消防栓,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5、临时工棚及施工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6m,易燃物不应堆放在防火间距之内,堆放在防火距离之内的物件,应不妨碍消防车辆的通行。

  6、施工现场内建立严禁吸烟的制度,发现违章吸烟者从严处罚。为确保禁烟,在现场指定场所设置吸烟室,室内有存放烟头、烟灰的水桶和必要的消防器材。

  7、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内未经允许不得生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由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申请动火证,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灭火器材,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章。对于明火作业每天巡查,一查是否有“焊工操作证”与“动火证”;二查“动火证”与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油漆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确保临时消防车道畅通。

  9、在不同的施工阶段,防火工作应有不同的侧重点:

  ①、结构施工时,要注意电焊作业和现场照明设备,加强看火,特别是高层焊接时火星一落数层,应注意电焊下方的防火措施。

  ②、装修施工时,要注意电气线路短路引起的火灾,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要严格检查,还要注意在施工后期收尾时,个别电气线路变更或其他变更项目,需要用电气焊时的防火措施,在易燃材料较多处施工时,要设防火隔板,控制火花飞溅。还要注意油漆和一些挥发易燃易爆气体的涂料作业,做好通风,严禁明火;同时,还应注意在这种场所施工时工具碰撞打火或静电起火。

  10、新工人进场要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区域设消防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11、把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政治影响的高度上去考虑,现场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3、公司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4、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公司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7、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8、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9、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0、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3、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司内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目的:

  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医院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发现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2~5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应即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扑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严禁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一次性材料仓库、设备仓库、档案资料库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严禁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同意,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科室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员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防火责任人必须学*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火灾应对、应急疏散预案》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二、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四、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超声科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七、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超声科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九、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1、办公期间员工在办公室内时必须将办公室门敞开办公(开空调时也要留有缝隙,不得将门紧闭)。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6)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及*部61号令,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规章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验和组织保障。

  4.制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7.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行为经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处分、罚款。

  8.负责向*消防监督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承担因工作失职而引起火灾事故的责任,直至法律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规章人职责

  消防安全规章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8.定期听取职能部门的汇报,及时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9.总结防火工作,火灾扑救情况,做出奖惩的提案和决定,对严重失职、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做出处理的提案和决定,必要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承担因工作失职而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直至法律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层层负责。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对各类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如遇电器及配电设施有发热、异味等现象要立即报修,并及时关闭电源。

  3.对易燃物品要严格规章,严禁使用液体酒精,对天然气炉灶及管线要经常检查、保养,如出现漏气、锈蚀现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强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检查水、电、气等是否关闭,对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重点看护,并加强值班、巡视。

  5.建立安全防范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部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单位内部及本职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对重点防火部位应当经行每日巡查,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2.坚持夜间防火巡查,保证日夜安全。

  3.对违章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执行。

  4.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5.对各种设施器材检查,防止破损、失效。

  6.由专人负责检查,保障巡查效果。

  7.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检查内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5)有无违规操作电、气设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规章情况;

  (7)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整改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规章制度

  根据“61号令”要求,位安全畅通,防止火灾时的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针对设施的维护制定以下的规章制度: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严禁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4.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安全出口及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5.对应急灯定期检修,保证完好有效。

  6.对设施出现问题应在3天内检修,保障完整无损。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针对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处理,为保证安全无误,隐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部位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2.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应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进行验收;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将验收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规章制度

  1.加强消防器材的规章、维修和保养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完好状态,适应补救火灾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装备包括: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装备的规章、保养工作,必须列入消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消防器材装备是灭火战斗的重要武器,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对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须严肃处理。轻者批评教育,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消防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4.对消防器材装备必须统一登记,落实负责人严格规章。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规章

  1.燃气具注意保洁,避免油泥造成线路短路等现象的发生;

  2.用气用火部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施,防范于未然;

  3.坚持值班制度,做到随用随关,做到人走气关,并要求值班人员监督检查,做好记录;

  4.做好上下岗清理、检查工作,做好当班记录;

  5.应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及配电线路进行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

  6.定期使用电流表对负荷情况进行监控。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内旅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人、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厂、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冰箱开关等统一由专人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高引起火灾。

  14、吧台酒水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同时酒店经常组织小组不定时的.检查线路及电源,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2、部门经理、主管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口头或书面材料)。

  3、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酒店员工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仓库、厨房特别注意事项

  仓库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厨房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3、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6.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7、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9、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宾馆(客栈)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宾馆(客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这对宾馆(客栈)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宾馆(客栈)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7)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我铸造厂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加工车间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间广大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主任为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员全面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车间安全员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并接受*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车间所有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车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在车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九条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车间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车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协办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车间防火责任制: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车间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车间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对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五)相关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机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员会;

  (六)支持、配合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建立车间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进行防火检查巡检;

  (四)监督、检查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灭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值班调度电话xxx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十五条车间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车间安全员对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十九条车间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由车间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车间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

  (一)及时组织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二)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三)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按《加工车间安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处理,严重者按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处理: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车间广大员工要切实认识到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的火灾事故,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原有其它相关文件如与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 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3.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8)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第一条 为保障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和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

  第四条 各单位须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单位防火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组织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织的领导工作,并负责解决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经费;

  (四)组织领导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解决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发生火灾时,要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第五条 各单位所属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部门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接受*消防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根据本部门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行为及时止;

  (三)经常组织职工学*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对所辖防火范围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五)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第六条 各工种、各岗位要确定一名防火责任人或防火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工种、本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工种,本岗位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时拉闸断电,清除废旧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三)定期组织职工维护保养设置在本工作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四)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一、为保障影剧院、礼堂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影剧院、礼堂(包括排演场、俱乐部、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下同),均适用本规定。

  影剧院、礼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影剧院、礼堂的经营单位负责。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

  三、影剧院、礼堂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下列要求:

  1、观众厅应按设计设置固定座椅。不得随意增设座位。

  2、疏散观众的楼梯、通道、场门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事故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照度不低于一勒克斯。

  3、观众厅二百个以上座位的,其周围一百米内应不少于三座消火栓;不足二百个座位的,不少于二座消火栓;一千五百个座位以上和重点影剧院、礼堂,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舞台台口应设水幕或防火幕,并有备用电源。

  4、舞台幕布、银幕、窗帘宜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材料。

  5、茶炉、取暖火炉及其烟囱,不得靠*可燃结构,烟囱穿过屋顶的,其周围五十厘米内不得有可燃物。

  四、影剧院、礼堂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当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通风管道应为非燃体,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或难燃材料。

  2、风机进出口处应安装阻火闸门。舞台、观众厅、休息厅等处的通风管道应分别设置。分设有困难、必须连通的,应在相连处安装阻火闸门。

  3、通风管道穿过舞台台口上部防火隔墙的部位,应安装阻火闸门,隔墙两侧一米以内的风道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材料。

  五、影剧院、礼堂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正式电工操作和管理,定期维修检查。

  2、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线。舞台、观众厅和其他场所的配电线路,必须分路控制,禁止使用铝线。

  3、禁止拉设临时线路。凡移动的电气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4、吸顶灯须采用瓷灯口,并有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灯头线须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配线接点均应设金属接线盒。面光、耳光灯泡表面与可燃结构(或材料)的距离不得小于五十厘米。

  5、工作灯的功率不得超过六十瓦。

  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学*、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⑹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⑷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9)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第六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 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三)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规章和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熟悉并掌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消防档案;

  (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防火知识的教育、培训,确定本单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三条 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 举办大型*、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 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 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 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 招待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

  第四章 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 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 防火重点

  第二十六条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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