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4 00:00:00 制度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

  2、每班次要提前15分钟召开班前例会,布置本班次的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3、为了保证车间正常生产,车间设立满勤奖制度,对满勤的员工给予奖励。

  4、员工休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休假。婚假、丧假按公司的规定执行。工伤假经车间确认,否则按事假处理;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5、职工交接班时,应仔细检查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现场卫生。在没有交好班的情况下,不得离岗,否则视为早退处理,交班后的事情由接班人负责。

  6、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每小时对辖区的设备、管道、阀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即时处理。要认真填写好操作记录,做到真实、清洁、完整。

  7、为了确保车间四周环境卫生清洁,员工必须按车间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要求打扫各自区域卫生(包括地面、设备等),保持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清洁。

  8、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当班期间不准酗酒,发现酗酒当班者停班处理。

  9、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禁止员工携带烟火进入车间。

  10、为确保车间正常生产,员工必须坚定自己的岗位,无事不得聚集聊天。当班班长按排临时性工作,员工必须服从。

  11、员工当班期间必须在食堂就餐,不准回家就餐,为确保车间的安全生产,应轮流就餐。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为了认真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司生产的生命线来抓,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的水*,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对车间安全生产的要求和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车间每季度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要有记录,并对培训进行考核验证。

  4、车间每周对全车间的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各班组当班期间必须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车间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有毒有害岗位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应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8、动火作业必须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办理动火作业证。

  9、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敲击、碰撞,禁止把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靠*高温热源。氧气、乙炔在使用时摆放距离不小于1.5,乙炔应立式摆放。

  10、登高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安全帽。

  11、进入生产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不得有吸烟行为,举报携带烟火或吸烟者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于保密。

  12、必须保证公司的消防通道的畅通,任何人员不得在消防通道上放置设备、产成品和原、辅材料等物品。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一、生产前准备

  在下月生产计划下达前,车间应做好有关原材料、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编制生产作业计划

  车间应在接到月计划二日内,编制好本车间详细生产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要求及劳力安排计划,落实到工段(班组)

  三、生产调度

  1、车间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由车间办公室人员及各工段(班组长)参加,检查落实生产进度,解决存在问题。

  2、会调配人员,按计划定额掌握原材料供应情况。

  四、物件定额管理

  严格按照车间物件管理规定,编制车间各只配件计划,定额存放在制、原材料及零配件,落实专人管理。

  五、产品质量管理

  1、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研究质量保证与改进措施。

  2、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实行质量否决。

  六、工艺技术管理,不合格品不出车间原则。

  1、车间工艺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2、宣传贯彻工艺纪律,组织员工的技术学*和考核,从工艺技术上保证产量、质量、物耗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3、组织车间技术问题,生产能力和物耗定额的审定,进行*衡计算,并由此提出最佳技术措施。

  4、组织技术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发现反映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参与车间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的讨论和会审。

  5、参与技改,大修项目的验收试车,起草实物连动试车方案报技术中心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设备技术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和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坚持对设备运行和检修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

  2、加强设备运行检修的安全技术工作,调查处理设备事故。

  3、组织车间检修工作,应有检修方案技术措施,做好检修质量检查,试车验收和记录整理工作。

  4、组织技术培训,鼓励技术革新和改造。

  5、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

  八、生产原始记录管理

  1、各种原辅材料质量分析情况由质监部提供,工艺员保管并通知生产班组。

  2、操作记录由操作人员如实填写,工艺员收集、整理。

  3、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由公司化验室提供,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

  4、交接班记录应包括产量、质量、消耗、安全、设备运行、卫生情况等,由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九、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化工生产禁令。

  2、经常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

  3、定期安全检查。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开好事故分析会。

  十、加强车间员工政治思想工作,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抓好员工的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搞好班组建设,开展各类劳动竞赛。

  十一、加强车间经济核算,搞好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成本,发挥集体智慧,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二、搞好车间员工福利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三、搞好车间环境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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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责,教育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本公司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

  2.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应急的方法。

  3.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教育

  1.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内容是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

  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为使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3.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

  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的班长(或主操作工)要当面对**接,交接内容要有记录并双方签字。

  2.交接要全面、认真,不得隐瞒事故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负责。

  3.接班者要及时处理上班遗留下的问题,不得拖延,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巡回检查制度

  1.操作人员接班后要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巡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当班负责。

  2.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进行,不得漏检。

  3.检查要认真、仔细,不得马马乎乎敷衍应付。

  4.检查情况要随时记录,记录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公司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1.负责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业一切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防火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因素。

  5.负责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制定防范改进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7.决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对防火工作做得好和杜绝重大火险的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责任

  1.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问题。

  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按期组织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员工对防火、防爆工作的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立即上报告,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动火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生产过程中原料、产品易燃易爆的特点,必须加强对使用明火的管理,从严控制火源。对生产中确需使用明火作业,如焊割,必须分程度申请用火,实行三级用火管理。

  1.一级动火: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储罐等需动火时为一级动火。凡能拆下的要拆下,妥善处理后,运到指定地点动火,原则上不能在本体上动火,如确需动火,由动火人员报公司领导和安全员批准。

  2.二级动火:除一级和三级用火外的生产装置及划定范围的用火为二级用火,由动火单位领导与安全员共同研究,搞好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指已固定的长期用火的地方或不存在引起燃烧的条件的设备动火时,可由班组长负责管理。

  动火前,各种设备,容器及管线,都要认真检查,对易燃、易爆、有毒的,都要根据不同物质进行清除处理,或增加挡板,防止火串入其他系统,然后按动火要求办理手续(包括分析化验和审批)。在动火时,必须有监护人,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带防护用具,作好灭火准备工作。

  电气焊防火制度

  1.电气焊属于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气焊工人员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子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气,应立即关闭阀门并修理。

  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应及时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4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2、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3、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4、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5、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6、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7、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8、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9、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10、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1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12、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1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15、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16、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17、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18、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19、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20、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21、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22、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2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4、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25、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26、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27、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28、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29、1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0、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31、7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部的统一监督检查。

32、9装置停工由生产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33、11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4、17.1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

35、20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保卫科要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36、21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37、22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8、2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39、3.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40、3.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责,教育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本公司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

  2.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应急的方法。

  3.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教育

  1.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内容是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

  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为使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3.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

  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的班长(或主操作工)要当面对**接,交接内容要有记录并双方签字。

  2.交接要全面、认真,不得隐瞒事故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负责。

  3.接班者要及时处理上班遗留下的问题,不得拖延,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巡回检查制度

  1.操作人员接班后要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巡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当班负责。

  2.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进行,不得漏检。

  3.检查要认真、仔细,不得马马乎乎敷衍应付。

  4.检查情况要随时记录,记录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公司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1.负责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业一切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防火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因素。

  5.负责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制定防范改进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7.决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对防火工作做得好和杜绝重大火险的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责任

  1.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问题。

  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按期组织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员工对防火、防爆工作的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立即上报告,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动火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生产过程中原料、产品易燃易爆的特点,必须加强对使用明火的管理,从严控制火源。对生产中确需使用明火作业,如焊割,必须分程度申请用火,实行三级用火管理。

  1.一级动火: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储罐等需动火时为一级动火。凡能拆下的要拆下,妥善处理后,运到指定地点动火,原则上不能在本体上动火,如确需动火,由动火人员报公司领导和安全员批准。

  2.二级动火:除一级和三级用火外的生产装置及划定范围的用火为二级用火,由动火单位领导与安全员共同研究,搞好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指已固定的长期用火的地方或不存在引起燃烧的条件的设备动火时,可由班组长负责管理。

  动火前,各种设备,容器及管线,都要认真检查,对易燃、易爆、有毒的,都要根据不同物质进行清除处理,或增加挡板,防止火串入其他系统,然后按动火要求办理手续(包括分析化验和审批)。在动火时,必须有监护人,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带防护用具,作好灭火准备工作。

  电气焊防火制度

  1.电气焊属于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气焊工人员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子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气,应立即关闭阀门并修理。

  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应及时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化工厂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项。

2、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3、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交班前整理好床铺和室内物品。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赌博、打架、酗酒。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4、住宿人员应在各舍长的安排下,制定并按照值日表,每天打扫整理一次宿舍,垃圾送指定地点。

5、床上用品、生活用具摆放有序,地面清洁,无瓜子果壳及杂物;窗明几净,定期擦洗;墙壁清洁,不粘贴画报或乱涂乱画。

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7、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8、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9、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0、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11、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12、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严各控制各项工艺指标,确保优质、高产、低耗、安全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紧急情况可先处理问题,后汇报。

13、交接班程序:

14、班后会内容和程序:

1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1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17、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18、接班者要及时处理上班遗留下的问题,不得拖延,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19、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离。

20、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子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21、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处理。

22、未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放行外来车辆,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23、未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逻,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24、违反门卫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25、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26、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27、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28、1 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9、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30、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31、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

32、1违反本制度,每项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33、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34、检修人员应检查检修中需要的安全防护器具,消防材料的准备情景。

35、检修人员应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6、检修受压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必须将其压力降到等于大气压。

37、7事故台帐

38、4.1生产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生产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39、1 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40、2.2 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41、合格承包商名录。

42、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3、管理职责的变更;

44、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5、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6、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7、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8、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49、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50、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51、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52、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53、12.5工程业绩资料;

54、3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2、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4、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5、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6、人员的变更;

7、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8、1变更申请表。

9、2变更验收表。

10、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11、17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

12、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

13、3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4、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的要求,亲自和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16、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17、在起重和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18、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19、7事故台帐

20、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21、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22、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23、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2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25、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26、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27、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28、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29、.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30、.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

31、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3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33、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34、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35、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36、3、 经营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7、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

38、2、 生产调度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39、3、 厂内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0、5、 各科室、车间在本部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在更换阳极时,起落速度要*稳,以免碰坏设备或烧伤职工。

2、每月安全考核扣款,连带车间主任20%,副主任、主任工程师各10%。

3、管理条例:

4、爱厂如家,爱护公物,不得任意损坏公物或拿走公物。

5、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任何人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实*老师。

6、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7、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8、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除隐患、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工具器物必须放在专用箱内,禁止放在天车桥架和小车上。

10、搬铝锭时,身体要紧靠铝锭,以防铝锭掉下伤脚或放置时伤手。

11、浇铸时必须在每个模子都工作一次后方可供水冷却。

12、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并积极参加抢修。

13、开班前会时,严禁拉铝水车辆通行。

14、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16、地板上有油渍和水渍立即擦干

17、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18、作业时工具、设备使用,要按照正确方法使用;

19、定期检查设备维护记录;

20、工段内新进员工:工段长必须在当天内通知车间人力资源代表,并由人力资源代表转发设备处,报请一级安全培训(公司),并由车间人力资源代表通知车间设备安全专员,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车间),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1、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各设备,避免误操作损坏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

22、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23、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24、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5、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26、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27、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发现本车间或工序电气故障.线路露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28、对于不认真交接、交私人情班者,对接班后发现的问题每次扣接班者当月奖金考核分。

29、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办理。

30、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掉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31、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资料。

3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3、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4、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35、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生产经理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

36、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3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38、文明生产,禁止在厂区范围动用明火并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39、一切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触电保护器。

40、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菁选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工厂生产纪律管理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工厂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事故安全,确保生产安全。

  具体内容: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6、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安全管理制度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一、入厂教育

  新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和实*员工和外单位调入本企业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厂级)、车间(部门)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车间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本部门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学时要求:

  1、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新上岗的员工:

  公司各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化学品、储存部门等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在岗的员工: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4、换岗的`员工 :

  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后,应进行安全试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卷备档。

  三、培训记录:

  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及受训人签字;

  四、建卡备档:

  1、每名员工,应认真建立三级教育培训记录卡,留本部门备档。

  2、特种作业员工操作证经查后,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档,并按规定,组织、督促特种作业员工进行年度复审。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产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有关员工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立操作。

  4、企业发生重事故或未逐事故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一般事故,各部门组织本岗位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

  五、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主管部室,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主管安全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利用各种安全活动,黑板报、录相、简报、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全所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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