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表彰员工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贡献,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对有不良行为的员工进行问责惩戒,提升管理效能。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总经理
3.11.负责公司奖惩管理制度修订审批。
3.1.2.负责公司员工奖惩结果和重大奖惩事项的签批。
3.2.综合部
3.2.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及监督实施。
3.2.2.负责对应受惩戒的行为、事件进行调查定案,划分事件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其过失责任;对重大奖惩事件的受理、审核和上报相关单位。
323.负责调查、审核部门上报的员工奖惩事件真实性、合理性,核查员工申诉事实并提出裁决意见。
3.2.4.负责员工奖惩档案的建档管理。
32.5.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事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3.各部门
3.3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惩提报。
3.3.2.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作为所辖员工的规范管理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员工遵规守纪,并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法律法规对所辖员工进行奖励或惩戒,提报奖惩情况,并积极配合综合部开展奖惩事实调查及奖惩结果执行工作
4.奖惩原则
4.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究;功过不相抵,奖励和惩戒独立处理。
4.2.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行政处分和经济惩戒相结合。
4.3.即时奖惩,效用最大化。
4.4.奖惩换算方式:全年度内,累计通报表扬批评两次等于记小功/小过一次;累计记小功/小过两次等于记大功/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5.日常行为奖励
5.1.员工日常行为奖励:为了激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奖励类型分为:通报表扬、小功、大功。奖励标准参考以下规定执行。
5.1.1.通报表扬: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公司可给予通报表扬一次,同时可奖励500元(含)以下现金奖励。
5.1.1.1.完成重要任务,产生正面影响。
5.1.1.2.有较强敬业精神,工作成绩突出,为公司楷模。
5.1.1.3.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
5.1.1.4.个人事迹受客户书面称赞或在客户中形成好评,对公司品牌和形象有定正面影响。
5.1.1.5.其他表现优异突出或按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相应奖励的情况。
5.1.2.小功: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公司可给予小功次,同时可奖励500元以上2000元(含)以下现金奖励。
5.1.2.1.在公司发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质量体系、成本控制、工作创新等方面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0元以下。
5.1.2.2.个人行为或事迹受到外界客户、媒体(市级以内)等赞扬或报道,对公司品牌、公众形象等起到正面宣传作用或产生良好影响。
5.1.2.3.对突发且影响较大事件、事故妥善处理。
5.1.2.4.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方面有突出贡献。
51.2.5.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5.1.2.6.其他表现优异突出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相应奖励的情况。
5.1.3.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公司可给予记大功次,可同时奖励2000元以上5000元(含)以下现金奖励和奖励性全薪假期1天。
5.1.3.1.在公司发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质量体系、成本控制、工作创新等方面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0元(含)以上,1000000元以下。
5.1.3.2.遇到重大事件事灾害,能奋不顾身,身先士卒,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或避免伤亡及重大损失。
5.1.3.3.其它重大功绩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相应奖励的情况
5.2.团队日常奖励:以一级部门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给予通报表扬或现金奖励
5.2.1.非销售岗位人员在经营过程中为公司直接创造利润、降低成本、节约费用等创造经济效益的行为。
5.2.2.在管理上创新管理模式或优化管理流程,团队的贡献具有影响意义的行为。
5.2.3.解决重大难题或遗留问题,突破性完成高难度任务,取得重大影响的行为。
5.2.4.获得社会荣誉表彰,提高公司形象的行为。
5.2.5.成功处理重大危机事件,避免公司形象、名誉受到负面影响的行为
6.日常行为惩戒
6.1.员工日常行为惩戒:公司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危害公司利益等各种行为和现象给予惩戒。惩戒种类按情节的轻重分为:通报批评、小过、大过降薪、降职、解除劳动关系。需进行问责程序的事项,惩戒标准参考以下规定执行
61.1.通报批评: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次,根据情节可并处以500元(含)以下经济惩戒。
6.11.1.上班时间擅离职守,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的,经口头提醒无效。
6.1.1.2.上班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经口头提醒无效
6.1.1.3.工作失误、拖延、推诿或不负责任,情节轻微。
6.1.1.4.不服从统一安排、顶撞上司,情节轻微。
6.1.1.5.工作消极怠工,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或影响部门正常工作开展,情节轻微,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1.1.6.工作不当、态度恶劣系等,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较大直接损失或严重影响。
6.1.1.7.工作中对发生意外或无法控制的情形未能积极有效处理、隐瞒或不及时上报公司,尚未造成不良影响。
6.1.18.损害办公环境,故意损毁公共财物设施,情节轻微。
6.1.19.在公司内造谣滋事或恶意攻击他人,情节轻微。
6.1.1.10.发现公司其他同事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情节轻微。
6.1.1.11.浪费公司财务、资源,情节轻微。
6.1.1.12.未经允许带管制用品和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并扰乱公司秩序,影响恶劣的。
6.1.113.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达1000元(含)以下的。
6.11.14.挟私报复,故意刁难和压制他人,情节轻微。
6.1.1.15.其他违反工作纪律情节轻微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通报批评的情形。
612.小过: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给予小过一次,根据情节可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含)以下经济惩戒。
61.21.全年度内通报批评两次作为小过一次。
6.1.2,2.擅离职守、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消极怠工、疏忽大意、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等原因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下。
6.1.2.3.损害办公环境,故意损毁公司公共财物设施,情节严重。
6.1.2.4.浪费公司财物、资源,情节严重。
6.1.2.5.违背公司管理体系要求或操作规范等,情节严重。
61.2.6.拒不服从公司管理或工作安排,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6.12.7.违反保密制度泄漏公司秘密或非法传播不实消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6.1.2.8.工作中发生意外或无法控制情形故意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
6129.发现公司其他同事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时,不加以制止反而一同参与。
61.2.10.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达1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的。
6.1.2.11.挟私报复,故意刁难和压制他人,情节严重。
6.1.2.12.违反社会公德,性质比较恶劣。
6.1.2.13.其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记小过的情形。
61.3.大过: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给予记大过一次,并视情况给予降职或降薪,根据情节可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含)以下经济惩戒。
61.3.1.全年度内通报批评四次或小过两次,公司将给予记大过一次,并视情况给予降职或降薪。
6.1.3.2.严重缺乏质量意识、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疏忽大意、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以上、100000元以下。
6.1.3.3.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
61.3.4.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达10000元以上的。
6.1.3.5.滥用职权、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
61.3.6.其他按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降薪或降职的情形。
6.1.4.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对员工做任何经济补偿,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1.4.1.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虚假个人信息。
6.1.4.2.擅自篡改记录、伪造或故意损坏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或其他公司重要文件资料。
6.1.4.3.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或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
61.4.4.挪用、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情节严重。
6.1.4.5.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疏忽大意、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等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含)以上。
6.1.4.6.在其他公司兼职或兼营同类/相关业务。
6.14.7.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散布谣言,导致公司声誉受损或业务蒙受重大损失。
6.1.4.8.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及其它致使公司名举、利益、形象严重受损害行为。
61.4.9.拒不服从公司或上级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
6.1.4.10.利用公司职权或工作之便挪用公款、索贿、受贿、收回扣等行为。
6.1.4.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6.14.12.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4.1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有严重失职行为。
6.1.4.14.违反操作规程行事,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6.1.4.15.组织及煽动串联员工*、怠工。
6.1.4.16.其他按公司规章制度应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6.1.5.员工由于工作失职或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尚未造成直接损失但负面影响较大,或损失无法量化但影响恶劣时,公司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3000以内的经济惩戒。情节严重的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2.团队日常惩戒:以部门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惩戒。
6.2.1.因部门成员失职或执行不力,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或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
6.2.2.因部门管理问题严重耽误其他部门的工作进度或质量,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
6.2.3.因部门的管理问题,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7.其他规定
7.1.所有因违反公司制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本制度规定处理外,均需赔偿损失,一项责任牵涉到多人时,可依主次责任分摊罚金和损失赔偿。
7.2.经济惩戒金额经员工本人书面确认后,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奖励奖金在员工当月或下月工资中一并发放。
8.附则
8.1.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8.2.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部所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员工完整奖罚制度 50句
1、5.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事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3.即时奖惩,效用最大化。
3、1.2.3.对突发且影响较大事件、事故妥善处理。
4、1.2.4.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方面有突出贡献。
5、2.4.获得社会荣誉表彰,提高公司形象的行为。
6、14.1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有严重失职行为。
7、能: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各项能力和业务水*。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学*能力及教学创新能力等。
8、完善幼儿园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9、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11、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12、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3、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14、2.7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15、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16、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7、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18、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19、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20、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21、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22、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23、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4、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25、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26、8.7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27、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8、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9、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30、7.1工作时间酗酒者。
31、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32、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33、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34、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35、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
36、凡第三次发生甲类失职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以后发现一次甲类失职扣除50元,超过五次将不能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六次公司可将该员工辞退;
37、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较轻的。
38、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39、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0、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1、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42、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4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4、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45、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4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47、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48、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9、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50、上下班请走员工电梯,上房休息请先换工装摘工号牌再坐员工电梯上房。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50句
1、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2、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3、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4、降级;
5、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6、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8、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9、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10、4.6参会人员迟到者。
11、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12、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13、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1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15、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16、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17、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18、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19、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20、损坏生产
21、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2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23、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4、损坏工作服,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下班时未将自己工作用品归位,未关闭电脑、音响、打印机、照明、空调、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25、不按规定做事,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
26、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7、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涂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28、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拒绝执行管理人员的合法的命令,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29、工作表现差或工作效能差。
30、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
3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32、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33、晋升提级;
34、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3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36、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37、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38、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39、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40、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41、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4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43、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4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45、管理费公司严格统一收取,每上一个晚场的班,公司专职服务员直接从包厢收取100元个人服务费,然后从这个每次交的100元个人服务费里,C级服务员每月的前十个班扣交1000元,B级服务员每月前十五个班扣交1500元的管理费。兼职没有住宿舍者不论上多少个班,都统一规定最高这么多,没有达到这么多也不补全。
46、上下班请走员工电梯,上房休息请先换工装摘工号牌再坐员工电梯上房。
47、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48、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9、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50、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公司员工完整奖罚制度 100句菁华
1、结合企业文化考核体系,建立奖惩制度。
2、2.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及监督实施。
3、2.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行政处分和经济惩戒相结合。
4、3.即时奖惩,效用最大化。
5、1.2.4.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方面有突出贡献。
6、1.2.6.其他表现优异突出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相应奖励的情况。
7、1.6.工作不当、态度恶劣系等,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较大直接损失或严重影响。
8、1.2.12.违反社会公德,性质比较恶劣。
9、1.4.2.擅自篡改记录、伪造或故意损坏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或其他公司重要文件资料。
10、1.4.6.在其他公司兼职或兼营同类/相关业务。
11、14.7.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散布谣言,导致公司声誉受损或业务蒙受重大损失。
12、2.3.因部门的管理问题,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13、其他规定
14、勤:出勤率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15、完善幼儿园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6、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教工作成绩显著,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17、责任事故:由于事故造成幼儿伤害,其医疗费、营养费及一切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与年终奖金的10%,并视后果轻重给与行政处分。意外事故: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幼儿园医疗费如在200元以下,有责任人自负;如超过200元,幼儿园则给予一定补偿,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18、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19、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20、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21、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22、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24、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2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2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27、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8、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9、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30、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1、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32、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33、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34、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35、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36、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37、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8、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39、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40、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4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4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4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4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45、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46、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47、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48、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49、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50、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51、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52、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53、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5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55、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56、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57、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58、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59、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60、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61、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62、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40句菁华
1、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4、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6、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7、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8、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9、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0、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11、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12、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1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14、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15、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16、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必须签到。
17、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经理认可,事毕后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8、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19、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20、凡第三次发生甲类失职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以后发现一次甲类失职扣除50元,超过五次将不能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六次公司可将该员工辞退;
21、一经被公司辞退的职员,该月工资将被扣除40%。
22、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较轻的。
23、不遵守消防规定,因对火源、电路、水管未处理妥当,而出现事故的,隐瞒事故,违反安全规定的。
2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2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26、记过;
27、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28、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29、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30、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31、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32、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33、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34、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35、不请假,随意旷工。
36、客人未在公司消费,又未经本组经理同意,直接外出者,公司概不负责,由本人或中介经理负责。并对双方进行500元/次的处罚。
37、员工之间必须和睦相处,不能发生扯皮、打架斗狠事件,遵循谁先动手谁先负责的原则,双方各违究罚款500元。若在包厢内或走道等经营区域发生争吵打骂,若与客人发生争吵打骂,直接开除并罚款1000元,可以委婉礼貌性拒绝变-态客人要求,艺术性地回避让客人有台阶下,绝对不可针锋相对。严禁调外来人员参与公司内部事件处理。否则送*机关处理。
38、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39、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40、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30句菁华
1、通报批评;
2、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3、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5、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6、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7、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8、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9、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11、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1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1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14、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15、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16、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17、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18、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拒绝执行管理人员的合法的命令,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19、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20、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1、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2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3、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24、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25、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26、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27、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8、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29、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0、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