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制度范文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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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装管理制度 1

  为规范公司工装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装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装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装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装包括秋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装秋、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发工装和工牌。

  4、旧的工装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 工装的定制及领用

  1、 工装使用年限:(秋、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秋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点工装,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自愿行为。

  2、 行政部要定期盘存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 行政部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装做好到公司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 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行中国.郑州小香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政部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 工装的折旧标准

  1、 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秋装工装收取折旧费用。

  2、 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装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装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装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办公室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牌20元/个。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工作特殊性需增发秋、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六条 折旧标准

  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60%费用;

  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装费用。

  4、申请自购秋装套装的员工,工作满半年凭票据公司最多补助300元。

  第七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装(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

  3、员工穿着工装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工装管理制度 2

  1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xx公司综合统计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综合统计工作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

  3管理职责

  3.1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协调组织公司的统计盘点与核算工作;负责制定公司综合统计管理规定及报表制度;负责制定各项消耗定额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核算方法,对各装置的执行情况负有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的管理责任;负责公司盘点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对公司统计数据的准确负责;负责公司统计信息的发布;负责组织完成各级统计机构下达的各项统计工作;负责对各装置盘点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与考核。

  3.2各装置专兼职统计员负责协调组织所在装置的统计盘点与核算工作;负责按规定完成“日对量、月盘点”数据的录入与汇总;负责填报所在装置各种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按规定完成所在装置统计盘点报表的审核与统计核算工作,对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盘点时间与核算频次

  4.1.1公司统一盘点时点为早8:00时;统计核算为月核算,每月第一天对上月进行月核算。月核算原则上逢节假日不顺延。如有特殊情况,按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4.1.2月核算:各装置应于核算当日14:00时前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及收付双方的对量确认工作,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应于核算隔日17:00时前完成公司全部盘点数据的录入情况检查与汇总并封帐。

  4.2盘点内容

  4.2.1各生产装置:原料、燃料、动力能源(水、电、蒸汽、工业风、氮气、天然气)和水处理剂、助剂的接收量及加工消耗量;产品、协议品、副产品、废品的产量及交付量;原料、燃料、产品、在制品、协议品和水处理剂、助剂的装置库存量。

  4.2.2化工仓储部:公司外购原料、燃料、部分水处理剂和助剂的实际进厂数量、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算数量;产品、协议品的实际出厂数量、出库量、入库量、结算量;收库产品的库存量。

  4.2.3生产技术部能源管理:公司与天然气公司等双良集团公司外部的特一级计量盘点数据,与集团公司热电厂等的双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级计量盘点数据。

  4.3月核算数据的传递与管理

  4.3.1各装置于核算日早8:00时对本装置所属储罐、仓库中的存货进行盘点,装置之间进行收付对量确认后,装置统计人员应于当日14:00时前将所属产品流向与罐存以及各类物资的盘点数据录入完成,并将经报表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纸介质统计报表报送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作为统计核算的依据存档。

  4.3.2化工仓储部统计人员要与开票员、计量员、地磅员、市场营运部等进行报告期内外购原料、燃料、水处理剂、助剂接收量的核对,以及报告期内产品、协议品出库量的核对,确保erp系统出入库数据的正确性。装置统计人员应于当日14:00时前将所属产品流向与罐存以及各类物资《统计盘点台账》的盘点数据录入完成,并将经报表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纸介质统计报表报送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作为统计核算的依据存档。

  4.3.3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应在核算隔日17:00时前完成公司基础数据的核定与汇总工作;审核储运装置的.苯、乙烯送苯乙烯装置的量;审核erp系统盘点期间是否正确;将产品、原料的盘盈、亏量输入erp系统;检查erp系统所有入出库发生单是否审核;检查统计报表与erp系统数据是否完全一致等工作,并将完整统计报表(包括电子版)报送财务部用于核算数据的核定;同时要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存档保存工作。

  4.3.4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应于每月5日前发布公司统计信息快报,按照各级统计机构的要求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

  4.3.5公司各部门对有关统计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无权擅自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无权对公司外提供任何统计数据,公司各专业部门可代表公司对外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审核有关指标并签字、存档后,方可报出,确保全公司报出统计数据在同一基准下数据一致。

  4.4调整维护

  4.4.1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与完整,如有装置存在产品的增加,物料走向改变,成本核算变更,技术指标算法变更等情况,相关部门要在实施前10天报知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要在实施前协调变更相关盘点核算报表的调整工作。

  4.4.2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统计盘点报表制度的调整和更改,如需要调整,要提前与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进行沟通协商,保证同步调整。

  5检查与考核

  5.1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公司统计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5.2考核标准

  5.2.1装置统计工作责任人不明确,追究装置主管责任。

  5.2.2装置基础资料保存不完整--票据、记录不全、无责任人签字等,追究装置主管责任。

  5.2.3统计报表迟报、漏报、改报或错报并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工装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工装管理制度 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电气运行管理。

  2.管理职责

  电气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值班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3.1.1.交接班制度是衔接生产,了解情况,保证连续不断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1.2.接班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3.1.3.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并按职责划分详细检查设备,检查后向当班值班长汇报情况。

  3.1.4.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一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记录工作票,文明卫生工作等。

  3.1.5.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应在当班值班长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等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班长同意后进行交接班。

  3.1.6.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接班者应及时提出,凡能迅速处理好的,交班人员应立即处理好,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好的经双方班长协调处理方法后,可进行交接班,但需将情况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并向值班长汇报。

  3.1.7.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末按时间到场,交班人员应及时向专责工程师汇报,并继续值班直到有人接替为止,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3.2.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3.2.1.本所运行方式及与本所有关的系统运行方式

  3.2.2.负荷及其变化情况。

  3.2.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和缺陷处理情况

  3.2.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2.5.倒闸操作及尚未进行的操作命令

  3.2.6.设备检修和试验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安全措施的执行,使用临时接地线的组数和编号,工作票的交接,设备交接、验收情况

  3.2.7.各种记录和统计报表

  3.2.8.文明生产及其他情况

  3.3.设备巡视制度

  3.3.1.巡回检查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精神,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将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的根本措施。

  3.3.2.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巡检时间,对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巡检时应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根据设备运行特点采用看,听,嗅,摸等方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

  3.3.3.检查重点应包括:

  3.3.3.1.运行方式改变和操作过的设备;

  3.3.3.2.检修试验中的安全措施;

  3.3.3.3.进行消缺后的设备的运行情况;

  3.3.3.4.运行参数异常的设备;⑸高负荷生产的设备

  3.3.4.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凡本班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汇报班长值班长开出缺陷单,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在缺陷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3.3.5.如在运行中无法处理的缺陷,应报告有关领导,并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同时制定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加强监视。

  3.4.变电站培训制度

  3.4.1.变电站生产人中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参加值班工作。一般在脱离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者,改变工种后参加值班的人员,也应进行培训、考试,常用的方法有规程学*、反事故演*,事故预想等。

  3.4.2.值班人员应积极坚持努力学*技术业务,通过学*提高技术业务水*,达到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设备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和排队痛掌握一般维修技能。

  3.5.运行分析制度

  3.5.1.运行分析主要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变电站的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运行方式及技术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提高运行质量。

  3.5.2.变电站的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站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检查薄弱环节,从而找出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隐患或薄弱环节消灭在萌芽状态,它是提高变电站运行管理水*的良好方法。

  3.5.3.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3.5.3.1.综合分析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分析变电站的接线方式、保护动作情况;设备完好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最大、最小出力,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以及文明生产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5.3.2.专题运行分析一般是不定期进行。主要针对上述综合分析中某个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并得出具有结论性的意见,将运行分析的内容结论和解决方法、意见,记入运行分析记录中,并根据需要,呈报有各部设备管理。

  3.6.操作票管理制度

  3.6.1.操作票制度是电业生产杜绝误操作、严防操作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电气专业各级运行人员均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3.6.2.电气操作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要求进行。在执行电气倒闸操作时应做到:

  3.6.2.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长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值班长审批签字确认正确无误后,才能允许执行操作任务。

  3.6.2.2.在执行操作前应对照模拟图。按照操作票内容逐条进行模拟表演。

  3.6.2.3.执行操作任务时应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唱票和复诵时态度必须严肃,口齿清楚,声音宏亮,做到监护人未发命令操作人不动手,操作过程中不准干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任何人不得催促,干拢操作人员的操作。

  3.6.2.4.监护人要切实执行监护任务,除个别操作项目操作人发生困难时可酌情帮助外,不得代替或连续帮助操作。每操作完全一项,监护人应在编号上画“√”号。

  3.6.2.5.操作项目全部操作完毕后,应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并记录操作终了时间。接地线,接地刀闸编号应在操作票内注明。

  3.6.3.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严禁他人代替。填写时应字迹清楚,操作任务明确,设备名称、编号和操作顺序正确。

  3.7.工作票管理制度

  3.7.1.工作票是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的一项必要的措施。

  3.7.2.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2)工作负责人(3)工作许可人

  3.7.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检修和运行的相关资格,由专责工程师或电气主管担任。

  3.7.4.工作许可人为当值值班长。

  3.7.5.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3.7.6.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6.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7.6.2.工作是否安全。

  3.7.6.3.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能否清楚的表达检修界限和工作目的,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7.***.检查现场工作是否正确和完善。

  3.7.7.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7.1.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保证任务的完成。

  3.7.7.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3.7.7.3.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3.7.7.4.检查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3.7.8.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8.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及工作特点是否填写清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7.8.2.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开或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3.7.8.3.安全措施已正确地执行。

  3.7.8.4.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作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合,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7.9.工作票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时间,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填好工作票,一式二份并按班组编号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由工作负责交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3.7.10.事故抢修经值班长许可后可不用工作票,但抢修时间预计要超过四小时及夜间抢修工作不能完成延至第二天白班的'则仍需工作票。事故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将抢修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终结时间记入值班记录本上。

  3.7.11.同时有二个以上班组工作时检修时,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指定一个总的工作领导人,并注明每个班组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领导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的工作,每个工作负责人应对其工作成员及工作范围的安全负责。

  3.7.12.生产现场禁火区进行动火操作,应同时执行明火工作票制度。

  3.7.13.凡进行各项计划性检修工作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

  3.7.14.工作票不得任意涂改,若个别字有改动应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签名,但下列内容不得涂改:(1)工作内容(2)设备名称和编号(3)计划工作时间(4)设备的开,停状况。

  3.7.15.根据工作票的检修时间,安全措施内容,由当班值班长布置值班人员,按要求执行,对重要的安全措施,需有人监护。

  3.7.16.安全措施全部完毕,当班值班长了解无误后,可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如因故不能如期开工,需在许可开工时间栏里将许可开工时间填明,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如开工时间延期超过当天或在此期间运行方式有所变化影响安全措施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3.7.17.办理开工手续,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应到现场,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各留一份,作为允许开工的凭证。

  3.7.18.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签名后单方面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如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终止其检修工作,并立即向电气主管报告。

  3.7.19.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执,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3.7.20.工作需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事先向值班长申明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手续只能办一次,否则需重新办理工作票。

  3.7.21.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

  3.7.21.1.当设备检修具备试运转条件后,检修人员应清扫现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要求送电试转。

  3.7.21.2.若使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或系统上有两个检修班同时工作时,必须会同有关班组工作负责人共同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试转。

  3.7.21.3.工作许可人应认真检查,确认可以试转后,将有关的安全措施撤除并联系送电,进行试转。

  3.7.21.4.试转后应认真验收,如不合格,需继续检修,此时工作许可人应按原来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然后,继续工作。如需改变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的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7.22.试运转合格,工作许可人验收后,可办理终结手续。

  3.7.22.1.工作负责人应再次全面检查,并全面清理工作现场,撤离现场。

  3.7.22.2.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汇报检修情况及存在问题,必要时作出书面说明。

  3.7.22.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字,值班长签字,办理终结,工作票双方各保留一份,统一分厂收取保存。

  3.7.22.4.工作票由设备技术管理室每月对当月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票应保留三个月

  工装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员工工装管理,展示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装配置标准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二、着装时间规定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三、工装费用管理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装更新时限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五、工装购配程序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六、管理制度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七、罚则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装管理制度 6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参加新建、改扩建生产装置的仪表的选型验收、开工投运的全过程。

  2、 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有关的仪表安装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3、 工程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交接前处理完毕,不得留有施工尾项。交接时应有严格的`交接验收手续。仪表、附件、备品、工具、仪器、资料要齐全,否则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有权拒绝验收。

  4、 仪表交接验收资料包括:

  a.装置的仪表自控设计图纸、仪表、供电、信号系统接线竣工图、仪表安装配线图等;

  b.设计修改核定单;

  c.节流装置、调节阀等的计算书;

  d.全部仪表的单机校验、联校记录,报警联锁系统实际试验单、电缆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e.全部仪表使用说明书、复杂控制系统说明书及其它资料;

  f.仪表合格证书;

  g.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h.高温高压管道与管件材质合格证书;

  i.工程交接证书等。

  5、 新建装置应按公司的规定标准,至少提前半年配备仪表专业人员,安排理论与实际的技术培训。

  6、新投产的装置应及时配备必须的测试仪器、备品、配件等。

  工装管理制度 7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服装的领用、保管、缴回手续,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二、管理中心将根据季节的不同为员工配发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申请领用夏装或冬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四、着装要求

  1、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7、男员工着装要求

  ①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②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8、女员工着装要求

  ①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②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③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④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9、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五、一线员工服装的使用期限为1年,办公室人员服装使用期限为2年。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员工异动时工装的处理:

  员工离职时,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注:办公室人员及客服部员工期限为两年,即工作满两年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8月24日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XXXX公司行政人事部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

  工装管理制度 8

  一、员工工服配置标准:

  工服分为行政服和工程服。

  二、工服的保管:

  1)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2)员工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3)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担费用。

  4)工作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因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出资另购。

  5)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样式。

  6)不得转让工作服。

  7)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由员工申请说明原因由公司补发、更换,费用由公司支付。

  8)工服由总经办统一定制及确定换装时间,统一着装。

  三、员工胸徽管理

  1)公司统一配发胸徽

  2)新员工胸徽与工服同时发放,员工对胸徽承担保管责任。

  3)员工出勤期间佩带胸徽。

  4)胸徽如果遗失,重新申领,需扣除工本费10元。

  5)员工离职后将胸徽退回。

  四、费用

  1)所有员工的工作装费用由公司承担,工作装的归属权属公司。

  2) 试用期员工不配发工作服,自行穿着与本公司工作服颜色款式相*的'职业装。

  3) 正式员工自入职之日起算,一年内离职或被辞退的,按每月递减10%折算与个人,配装后满一年,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工服为100元,如在入职第一个月内离职或被辞退,工服费用按原价的90%(90元)折算给个人)。

  表一:

  工服、胸徽领取登记表

  序号姓名工作服规格型号胸卡编号领用人签字领用日期

  五、着装管理办法

  1、工作装由公司总经办统一安排定制。

  2、员工上班时间须统一穿着由公司定制的工作装并配带胸徽。

  3、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关加参公司重大商务活动或会议时,必须穿着工作装。

  4、工作装尚未制作完毕的员工,在上班时间或参加公司公共活动时,必须着与工作装颜色、款式相同或相*的服装。

  5、工作装须保持整洁,如有破损须重制新装,个人承担全额费用。

  6、违反上述规定中任一条款,视情节轻重,予以10-100元的经济处罚。

  工装管理制度 9

  为规范员工工装管理,展示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装配置标准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其他

  女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男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女行政类藏蓝色套裙藏蓝色西装;白色衬衣

  男行政类白色衬衣

  藏蓝色西裤藏蓝色西装领带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二、着装时间规定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三、工装费用管理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装更新时限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五、工装购配程序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六、管理制度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七、罚则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装管理制度 10

  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3.1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3.2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3.3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工装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阅读


工装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1)

——请假管理制度范文十份

  请假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6.附则

  6.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6.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附件:

  1、《请假单》

  请假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带薪假

  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规定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请假管理制度 3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请假管理制度 4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请假管理制度 5

  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批准,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

  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处理。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一次处理。

  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或分管副**,**或分管副**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或分管副**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四条 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副**、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八条 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第九条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记录。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团所有。

  请假管理制度 6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假别及准许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假期的工资核算

  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类推。

  5.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6.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7.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7

  一、假期的审批

  1、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主管级管理人员、厂长助理请病、事假,由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3、厂长、部门经理请假,分管副总/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请假类别

  1、病假/事假

  ①病或私事申请的假期。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有关人员的批准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的,以旷工论处。病、事假期间不计发薪资及福利。

  ②因患急病或急事自己不能及时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后1个小时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向其部门主管或厂长(经理)请假批准方可,并由其部门主管于4小时内向人事行政部报备,员工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此种情况每人每月最多不超过一次)。

  2、婚假

  ①转正后的员工结婚可申请三天有薪假。婚假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主管、厂长审批后持有效结婚证书及户口本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

  ②员工申请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书二个月之内申请。

  ③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丧假

  公司员工的三代直系亲属(嫡亲父母、子女、配偶、嫡亲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凭当地**机关出具的有效死亡证,享受三天有薪假。

  4、伤假/公假

  ①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的两日内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的,可由部门办理)交厂长或部门经理签字认定为工伤假方可,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②伤假必须由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诊断书或证明。

  ③伤恢复后,不论休假假期是否满都应主动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工伤期间员工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

  ④公司批准的脱产参加会议、培训学*、陪护住院员工等均属公假。公假期间员工工资按本人基本薪发放。

  5、探亲假

  ①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申请回家探亲,省内员工年探亲假10天以内,省外员工视路程远*探亲假10―20天,探亲假期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不另计。

  ②探亲假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当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计:申请探亲假的员工应在公司生产经营淡季分批休假,并须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厂长/经理审批,人事行政总监批准。

  三、规定及说明

  1、公司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在部门/厂,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请假天数超过5天(不含)的,其工资顺延一个月发放。

  3、职务代理人制度:特殊岗位员工、部门组长及以上人员,在请假前需安排好职位代理人,否则不予批假。

  4、所有请假手续原则上均由本人亲自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得电话请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况要求续假的员工,应按规定办理续假请批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续假的,应在第一次实施休假结束前提报部门主管、厂长/部门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续假,回来办理续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的证明,续假假期超过三天的,厂长/经理应提报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请假期限内提前回到岗位者,应在当天办理销假手续。

  7、无正当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岗位上班着,部门主管应及时将相关人员名单上报厂办或人事行政部,对部门主管蓄意隐瞒的,按《员工手册》第八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给主管记过处分。

  8、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经常请假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9、请假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4、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5、本制度从20xx年7月26日起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请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员工请休假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请休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请假、休假的统一管理。

  四、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规定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六类。各类假期规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计产/计件工资人员除外。

  2.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需要提前申请事假,按规定程序核准后给假。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中途到职或复职者,依比例递减)。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则以旷工论处。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可请工伤假,最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2)工伤假期内的工资或生活费发放等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修养,经公司医保定点医院证明,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可请病假。

  2)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中途到职、复职者依比例递减),逾期视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则以旷工论处。

  5.产假

  根据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经过相关程序核准后可请产假,最长假期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6.婚、丧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给假

  1)符合法定手续的婚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为3天,福建境外为7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亲属的丧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给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按事假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手续:

  1)工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一式三联《员工请假单》。

  2)请假人将请假单填写完整,包括请假事由、时间以及职务代理人;

  3)请假单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4)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部门考勤人员及综合管理部备案。

  2.准假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三天(含)以内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十五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所有请假人员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所有人员的请假,都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请假须知

  1)《员工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和工资核算用。

  2)员工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超过半小时不足者以一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者按半小时计算;

  3)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不能即请即走。特殊情况填写特批单特批。

  4)员工请假期间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于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方式向相应主管或领导请假,返回后补办手续。

  6)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部门主管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六、假期待遇

  1.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休假的人员,休假以正常出勤计;无法休假的,严格按国家规定计算工资。

  2.事假:根据请假时数计算缺勤天数,并扣除相应薪资(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3.产假: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病假:以无薪假期计(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5.其他类别假期:根据审批情形决定。

  6.当月请长假10天以上(产假及持有医院证明的工伤/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如:10月1日~10日请假,9月份薪资11月25日发放。

  七、休假规定

  员工休假根据满勤天数计算,单休工作制人员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为部长级以上人员和行政、财务办公室人员(含公务车司机);28天工作制人员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为生产系列人员、采购人员、仓库、后勤人员等。

  所有行政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和个别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批准工程技术人员享有带薪休假,其他人员均不享受带薪休假。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请假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三、内容:

  (一)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共11天,本厂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放假。具体为:①元旦1天;②清明节1天;③端午节1天;④劳动节1天;⑤中秋节1天;⑥国庆节3天;⑦春节3天。

  (如国家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请假类别

  1、事假:

  (1)员工因处理私人事务而请假,称为事假;

  (2)下述第2至5条请假如不能提供相关依据或证明者均以事假处理。

  2、病假:

  ( 1)员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而请假,称为病假;

  ( 2)员工请病假应提供本地医院(深圳坪山人民医院或布吉人民医院及其下属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医疗病假)证明和《病历记录》;

  3、婚假:

  (1)婚龄合法,则享有3天婚假。

  (2)员工请婚假,需提供男女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明。

  4、产假:

  (1)女员工怀孕临产,可请产假90天。

  (2)员工请产假,需提供小孩出生证明及夫妻结婚证明。

  5、丧假:

  (1)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关系则享有3天,隔代(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为1天。

  (2)员工请丧假,必须提供直系亲属死亡证明与关系证明。

  6、工伤假:

  (1)员工因工作受伤,以工伤假论。

  (2)员工工伤期间,薪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发。

  (3)员工需提供相关工伤证明及医疗证明。

  7、路程假:春节放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员工可请路程假,具体参照以下省/市/自治区划分:

  (1)准假1天: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海南省。

  (2)准假2天: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苏省。

  (3)准假3天:上海市、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河南省。

  (4)准假4天: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

  5)准假5天: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三)、请假销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先到本部门文员处领取《员工请假审批表》(需写明请假日期、时间、事由等),然后由所属部门指定文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而后方可离厂,否则以旷工处理;因特殊情况如偶发事故不及提前请假者,应于假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并补办好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3)公司保留员工请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召回员工的权利。

  2、销假程序:

  (1)销假时必须在请假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持请假申请表(附表)到人事行政部销假。

  (2)病假销假时,必须提供劳动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历记录》和《住院证明》。

  (3)婚假销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结婚证》。

  (4)丧假销假时,必须提供《死亡证明》与《关系证明》。

  (5)路程假销假时,必须提供有效车票、机票等票据。

  3、续假程序:

  (1)逾期续假,续假程序与请假审批程序相同。员工需提前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征得直接主管同意,由直接主管代替填写请假条(请假人签名一栏不需代签)按

  请假审批程序审批,待请假人回公司后,再补签名。

  (2)若续假后,总计请假时间超过了各阶段审批的请假天数,需重新填写请假单,从请假开始的第一天到续假后的最后一天,按此请假天数进行审批。

  (3)假期届满未办理续假或销假手续仍不到职者,均以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审批权限及办理手续时间:

  (1)普通员工、班组长及一般技术人员

  (2)主管级人员及中级技术人员

  (3)经理级及高级技术人员

  (4)请假审批注意事项:员工请假,如部门分白晚班,则请假应呈请当班管理人员进行审批,不得跨班申请或审批。否则视为无效。

  (五)、请假审批表

  (1)、请假审批表原则上必须由请假人亲自填写;

  (2)、请假审批上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3)、请假获准并经正常审批后,当事人须到人事行政部备案,人事行政部将“附表”交还给当事人,请假申请人方可离职。否则请假申请表不予生效,请假申请人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

  (六)、请假受理

  (1)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时,可不予批假或酌情缩短假期或延期批假。

  (2)请假者须在直属上司安排下将其岗位工作交待其他员工代理。

  (3)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假事情者,除以旷工处理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如有发生直属管理人员隐瞒事实的情况,则给予该管理人员警告或以上处分。

  (七)、请假时间计算

  请假如从休息日起或至休息日止则休息日不计入请假天数;请假如跨越休息日则休息日计入请假天数。计算全年可请假天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入职者,按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到次年销假者,其次年请假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八)、请假调休

  (1)、调休是指以加班时间换取休息时间的行为(法定节假日加班除外)。

  (2)、员工当月工作满勤以外的加班时间可以作为调休处理;调休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的正常运作,并避开公司的集体活动。调休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3)、员工调休须于加班完成后填写《调休审批单》进行申请,按请假审批相同程序经审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如员工加班时间已计发加班费,则该加班时间不得再用作调休。

  (4)、调休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

  (5)、加班调休期一般为次月月底前。特殊情况经厂务领导批准可另行安排。

  (6)、调休时间视同正常考勤,按正常考勤计算薪资和福利,并且不影响奖金待遇。计件员工产量按调休对调的加班时间产量计算;调休对调的加班时间则不予计算加班费和产量。

  (九)、请假流程图

  (十)、解释与实施

  本制度人事行政部拥有最终解释权,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文件与此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

  请假管理制度 10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 内的员工。

  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 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 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 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 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 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 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 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 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 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 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 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 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 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工装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2)

——防疫管理制度范文十份

  防疫管理制度 1

  一、内部人员就餐要求如下:

  1、进入食堂前测量体温;

  2、在食堂门口洗手池用洗手液洗手后进入食堂;

  3、进入食堂后除吃饭时摘掉口罩外,其余时间必须佩带口罩;

  4、米饭/汤自取改为派餐窗口内工作人员派餐;暂时取消自选餐,均以套餐形式供应,避免在取餐窗口逗留;

  5、食堂取消双排座椅,避免面对面就餐;

  6、进入食堂保持安静,做到少说话、快吃、快走;

  7、食堂准备微波炉,在疫情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允许加热自带餐食或自带餐具,在食堂或者带回宿舍就餐(注:办公室不能就餐,避免影响办公环境和造成鼠患);

  8、根据食堂取消双排座椅后最大容量,各厂区相关部门请配合分批就餐。(综合楼 693 个座位、二厂区 714 个座位、潼桥 264 个座位)

  二、客户及外部人员就餐要求如下:

  1、暂停供应 VIP 围餐,改盒饭(两荤一素一汤)的形式供应,待疫情控制后视情况恢复;

  特殊需要的.部门请提出申请,视情况经相关领导批示后执行;

  2、所有外来人员按照公司安委办《关于疫情期间外来人员入厂管理通知》相关条款进行操作;

  3、各接口部门人员梳理现注册就餐的相关人员,并要求配合公司管理;

  4、在公司食堂或 VIP 餐厅用餐时,应遵守内部人员就餐要求的 1~7 项要求。

  公司防疫期间职工食堂和就餐管理制度2

  01员工食堂餐具必须高温消毒;大厅、工作间、餐桌每天餐后彻底消毒;服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02食材原辅料定点、定量采购,票证齐全;严格执行留样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

  03禁止有发热、咳嗽、咽痛等体征的人员进入食堂。

  04员工进入食堂除用餐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05大厅集中就餐时,员工至少相隔一个座位,且不要相对而坐,也不要接听电话和相互交谈,快速用餐离场。

  06为避免人员集中,公司实行错峰用餐。增压器事业部11:30开始用餐,宏祥分公司11:45开始用餐,总部机关和其他单位12:00开始用餐。

  07为避免集中就餐造成可能的交叉感染,食堂尽量采用一次性餐具;提倡员工在家用餐、自备餐具用餐、打包回岗位用餐。

  08疫控期间,考虑到健康需要,部分员工可能会选择自行解决用餐,食堂就餐人数会有所减少,为节约资源,食堂暂开放一家(如就餐人数超预期,开放两家)。

  09为全面掌握就餐信息,保障员工就餐健康,也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除早餐外,中晚餐实行报餐制,2月10日起执行。各单位每天上午9:30前和下午15:30前,将中晚餐用餐人数报工会工作部涂永珉汇总(电话68188)。

  10疫控期间,员工必须实名就餐,严禁员工刷卡换券或拿别人餐卡就餐等行为。未经登记,严禁外来人员就餐。一经发现,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防疫管理制度 2

  为了使分公司机关食堂合法、合规、安全、卫生、有序运行,保证员工就餐需要,并为本公司会议、培训班和外来客人提供良好的餐饮接待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卫生、保证质量、有序运行

  1、炊管人员身体要符合餐饮业标准,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达标。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勤剪指甲。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新聘用人员必须有健康证。

  2、炊管人员应服从管理,尽职尽责,要爱护财物,遵守纪律,在工作期间不准随意脱岗,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3、炊管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食堂餐厅钥匙,正确使用所配的电器设备和炉灶炊具设施。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类设备,切断电源,关闭水、气阀门,锁好门窗,确保安全。

  4、炊管人员除做好食堂日常环境卫生及用品、用具的清理外,每星期五大扫除一次,确保食堂经常性的整洁、亮丽;并要定期消毒,严防食物中毒。

  5、食堂主管要按照调剂花样、适合口味、满足需求的原则,根据每天(每顿)就餐人数和供应标准,与主厨商议列出《饭菜供应单》(样式附后)。依据饭菜供应单,采购员视库存余缺和实际需要进行采购;主厨负责组织炊事员加工烹饪。每餐供应完毕后,由食堂主管和主厨在饭菜供应单上签字,同时由接待陪同责任人签字,以确认实际供应情况(员工早餐、午餐的《饭菜供应单》“接待人”栏不需签字)。

  6、在食堂主管的安排下,食堂操作间的日常工作由主厨负责组织开展。膳食供应要清洁卫生、适时调节饮食种类、花样,不断提高饭菜质量;要及时、主动、热情、周到为员工和客人服务,努力提高员工和客人的满意度。

  7、餐厅服务人员要随时保持餐厅的整洁,供餐前,桌、椅、餐具要按实际需要和规定摆放。上餐过程中,要及时给管理人员、主厨通报餐厅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确保按照饭菜供应项目和用餐实际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管理、合法合规、勤俭节约

  1、员工就餐管理:

  员工早餐实行按月结算制,即凡在当月内,早餐就餐次数不论多少,均需按一个月的标准交费。早餐就餐员工必须在每月10日前,按照规定的标准交早餐费。早餐费的收缴实行填表登记制。《早餐费收缴表》样式附后。

  员工中午就餐实行登记、凭票、打饭制,就餐当日上午9点前,按照食堂公布的饭菜品种,自行选定所需的品种、数量并登记。午饭时凭登记的品种、数量和饭票打饭。凡是登记而不前去打饭者,必须自觉按登记的品种和数量补交饭票,以免造成浪费;对不自觉补交饭票者,食堂有权对其给予停止当月饭菜供应的处罚。凡没有按规定进行饭菜登记者,原则上不允许打饭。自下班开始供餐时间为40分钟,逾期视为放弃打饭。

  2、饭票由会计负责管理,下发时必须加盖印章。出纳凭领条在会计处领取饭票并负责向就餐范围内的员工出售。向员工出售饭票时必须在《饭票销售登记表》(样式附后)上登记。

  食堂收回的饭票由食堂炊管人员整理清点后,凭会计的收条交会计保管或下发。

  3、公司员工就餐要按个人需要索取,不得造成浪费;要爱护公共设施,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和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酗酒和刁难、漫骂工作人员等不文明行为。如对食堂饭菜供应、接待服务有意见,可直接向食堂主管提出,或者通过其他正当渠道反映。

  4、会议、培训班和来客用餐

  会议、培训班和来客人员需要就餐的,由承办或接待人员依据会议、培训班的时间、人数在给基层下发通知时,一并通知办公室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就餐前一天,承办或接待人员必须与食堂主管对用餐的人数、标准、陪同人员(正常情况下,陪员不超过2人)和组织管理等事项予以商定,以便食堂妥善安排准备。如果会议、培训班和来客人员的就餐人数、就餐时间等事项中途发生变化或需要调整供应品种或标准,必须在就餐四小时前通知食堂变更,否则,食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授权经营、宏观管理、接受监督

  1、分公司工会对机关食堂以授权经营责任书的形式,授权分公司办公室经营管理。分公司工会负责按照总经理室的安排,从宏观上以总的收支账务管理的方式和加强本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对食堂进行管理。分公司办公室按授权经营责任书和本制度落实食堂日常的收支、运行、账务、经营管理等事宜;每年年底对食堂物品进行一次盘点登记,同时对账务手续按年度接转。

  2、食堂收入及其相关手续的办理

  食堂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员工就餐所交的伙食费;二是会议、培训班和来客接待用餐,由公司行政按预算拨付的伙食费;三是客房收入;四是公司行政拨付的用于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费、员工就餐的伙食补贴、炊管人员工资等。

  (1)员工伙食费由出纳以早餐费收缴表、饭票出售登记表的方式收取后,在三日内将所收早餐费和销售饭票的现金交银行入账;然后开具收款收据,将收款收据、进账单连同早餐费收缴表、饭票销售登记表交会计入账。

  (2)会议、培训班和来客的伙食费,由承办会议、培训班的人员或接待人员,在接到会议、培训班和接待任务时,应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做出预算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待总经理审批后,将预算审批资料交出纳到财务会计部办理拨款手续,出纳到银行转账后,将相关手续交会计入账。正常情况下,预算审批手续应在会议、培训班和接待客人开始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下,最迟必须在会议、培训班和接待客人结束后五日内办理完毕。否则,将由食堂主管对承办人员以完成工作不及时提请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处罚。

  (3)客房收入,由客房服务员依据客人实际住宿天数和收费标准,以出具收据的方式收费,客人离开后,要在次日内将所收现金与记账联收据一并交出纳。出纳要及时存入银行,然后将进账单、记账联收据交会计入账。省分公司客人住宿的,由办公室负责出具住宿结算单。

  (4)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费、员工就餐的伙食补贴、炊管人员工资等,由食堂主管依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做出申请拨款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后,将审批资料交出纳到财务会计部办理拨款手续,然后由出纳到银行转账,再将相关手续交会计入账。

  3、食堂支出及其相关手续的办理

  分公司工会对食堂日常费用支付实行备用金管理,即在备用金数额内,由采购员凭报销凭证到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然后由出纳将报销凭证转会计并进行结算。备用金每年年底需结清。

  食堂日常支付票据应在次日内报销,特殊情况下最多不得超过三天。食堂支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食堂购买物品支出;二是客房用品支出;三是炊管人员的工资、补贴支出;四是其他方面支出。

  (1)食堂物品的采购及支出:食堂所需物品由采购员按照《饭菜供应单》和实际供应需要进行采购,不得积压浪费。凡是公司统一批量购买的物品,按有关规定领取;需要购买的,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物美价廉。能够开具正式发票的,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所购物品必需先由采购员在发票或《食堂物品购买单》(样式附后)上签字;然后由主厨(物品使用人)对照发票(购买单)逐项过秤、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签字;发票(购买单)上的采购员、验收(主厨、物品使用人)不得为同一人。凭采购员和验收签字的发票(购物单)和作为附件的当日《饭菜供应单》,由食堂主管签批后报销。

  (2)客房用品支出:接待客人所需的水果、饮品、香烟、洗涤用品等,凡是公司统一批量购买的,按有关规定领取;凡需购买的,由采购员购买并在发票(购买单)上签字,交服务员提供客人使用,由服务员在发票或购买单上签字确认后,再由食堂主管签批报销。

  (3)炊管人员的工资、补贴支出,由办公室按公司的制度规定、标准和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时制作工资、补贴发放表,经食堂主管签批后,由出纳负责发放。

  (4)其他方面的支出。在公司食堂之外就餐等其他方面的支出,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由总经理负责签批后方可报销。

  4、监督管理

  (1)由分管办公室和工会的分公司领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财务会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食堂主管、出纳和会计组成食堂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听取一次食堂收支运行管理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食堂相关工作事项,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向员工张贴公布一次食堂收支管理运行情况(汇报、公布的内容主要有:收入情况,分别列出收入的项目、金额和合计等;支出情况,含就餐人数/餐数,并分别以正餐、早餐列出员工、客人、会议和培训班人数/餐数;其他收支情况,同时分本期、累计情况),汇报、公布由食堂管理人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做出,与会计核对无误并分别签字认可后进行。汇报或公布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每季度次月15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下最迟不得超过每季度次月月底。

  (2)由分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主任负责,除*时不定期对食堂的账务设置、票据合规、收支签批等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外,每年至少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监督有关情况向分公司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

  (3)由分公司分管审计的领导安排审计特派员,每年对食堂进行一次合法、合规性审计,同时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向总经理室汇报,并依据总经理室的意见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考核办法

  凡是不按本制度实施管理,有下列行为者,由分管领导、部门按下列金额对其予以处罚。

  1、不按规定体检或使用没有健康证人员者,每人次处罚50元;2、炊管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10元;

  3、环境、设施卫生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20元;

  4、发生失火、失盗、食物中毒等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内并无人员伤病者,每次罚款100元;损失在1000元以上并发生人员伤病者,视其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不按规定办理收支、采购、供应、报销、账务处理等手续,每次处罚20元。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每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按员工违规违纪办法处理。

  6、发生不按时供应饭菜、提供劣质食品或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每次处罚50元。

  7、不落实炊管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的制定、检查、考核,不按规定汇报、公布食堂收支运行管理情况,不及时落实对食堂的审查、审计工作,每次处罚50元。

  8、员工发生浪费粮食、酗酒、不按规定就餐或不采取正当途径提出意见建议等违规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五、制度落实的保证措施

  为确保本制度的顺利有效实施,分公司办公室要依据本制度,负责制定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并做好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岗位职责落实的检查、考核等工作。

  六、制度适用范围

  酒泉分公司所属各县(市)支公司、营销部、营业部,可参照本制度基本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食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分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防疫管理制度 3

  编制人员:

  审核人:

  审批人:

  防疫隔离室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建立足够的隔离宿舍,隔离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一人居住,确保做到每日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被隔离人员须遵守纪律,严格做到每日测温两次,并记录。

  3.每天按管理要求,使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对隔离室、垃圾桶开展四次消毒工作并记录。

  4.要做好人员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进场时、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高风险、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

  5.项目非医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现场,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在场外使用喷雾器对全身进行消毒。

  6.通过消毒检查和人员管理,随时监测全体人员是否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若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并通知项目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加强生活区、宿舍、食堂等区域的检查、消毒、通风、人员出入的管理。

  8、隔离宿舍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做好隔离宿舍门口入住牌,填写入住人、时间、班组、负责人、电话等便于管理观察。

  10、隔离区就餐采取送到指定位置为准,严禁接触。

  11、防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保护安全措施方可开展各项防疫工作。

  宿舍疫情管理制度

  1、宿舍成立疫情管理小组,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宿舍的疫情管理及消毒情况,积极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每天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体温高于37.3℃时,及时通知项目部疫情领导小组,进行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

  3、宿舍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上报体温及人员出行情况。

  4、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进宿舍住宿。

  5、进出生活区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进行更换,防止细菌感染。

  6、宿舍公共区域有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点部位如宿舍门把手、餐桌、碗柜、卫生间等,应重点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各宿舍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内注意通风及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灯关、水关、火灭。

  9、保证饭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须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时,必须认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时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12、进入宿舍生活区,在就餐时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电梯宿舍,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对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按压电梯后手指请勿接触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触口罩,到达楼层后及时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14、宿舍专人负责消毒、清扫、垃圾统一地点存放、统一外运,严禁私自乱扔,清扫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各项安全措施。

  疫情教育宣传制度

  1、施工单位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每日早班会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单位每日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早班会,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每日早班会教育内容。

  2 、在工地出入口处、各楼栋安全通道处、作业面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在入口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标语和宣传片。

  3、分包商对工人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将人员集中在一起开展,可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员在工余时间尽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动。

  5、要对测温、消毒等作业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等工作的专项培训交底,对保安、保洁等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测温仪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项培训,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区域范围交底等。(注:84消毒液与酒精不得混用)。

  6、体温测量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与入场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将入场教育、防疫教育等资料整理归档。

  7、做到科学防控,要以各参建单位、班组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监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

  消毒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必须消毒杀菌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坚持每天全面消毒,出入口、门卫室、食堂、宿舍、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地方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2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杀。房间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5、采用分食就餐,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台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用,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摘手套后及时消毒。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错峰就餐制度

  1、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

  2、打菜人员与厨师均需正确佩戴口罩,打菜人员之间必须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离。

  3、所有在疫情期间值班的人员可坐在同一餐桌就餐,新到岗人员必须将盒饭带到非密集通风的`地方就餐。

  4、严禁对着食堂内饭菜咳嗽、打喷嚏。

  5、打菜分多批次进行,严防扎堆。

  6、饭前必须洗手,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7、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吃。

  8、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9、食堂就餐实行分时间段分批开饭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专人负责监管。

  10、EPC项目部及分包商,就餐时间派专人负责食堂监督管理,纠正违章。

  防疫期间实名制登记制度

  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员的“实名制”管控。针对开工务工人员大规模进场务工的情况,要坚决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信息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且对车辆消毒,进场司机戴好口罩,须填写身份证信息、留存电话,包括14天活动轨迹,对不符合要求人员予以劝退。

  3、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的,未在工人实名制花名册建档的、未测温、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对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返岗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登记造册,要求信息详实。

  5、施工单位进场工人需劳资员处办理实名制联网登记,做好记录。

  登记测温制度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新型冠状病毒消杀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车辆,必须消毒杀菌处理。

  3、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4、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两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毒。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

  6、消毒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隔离服并接受项目部的防疫知识教育、交底。

  7、84消毒液配比需按照要求配比,严禁随意稀释。

  8、食堂必须做好食物存储覆盖,不得将消毒药物喷洒在食物上,严防食物中毒。

  9、做好消毒液的存储工作,建立病毒消杀记录。

  封闭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墙外出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防疫管理制度 4

  1、猪场谢绝参观。饲养人员及本场人员(包括经批准入场的有关技术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必须进入消毒更衣室,更换经紫外线灯照过的工作服、工作帽与水靴后,再趟过盛有2%火碱水的消毒池(水深至少20公分)才能进入猪舍,场外车辆、用具不准进场,出售肥猪与断奶仔猪时,经专用猪道在场外接运。

  2、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相互串舍。要随时注意观察猪群健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有用具与设备必须固定在本舍内使用,不准互相借用。

  3、搞好猪舍内外卫生,定期消毒。夏、秋季每周用2%火碱水或3%来苏水消毒三次,春、冬季每周消毒一次。

  4、经常消灭鼠、麻雀、蚊、蝇等。场内人员不准在场外治疗猪病、去势与屠宰,以切断疫病传播的各种途径。本场人员不准购买市场上的生猪肉及其生、熟猪肉制品。

  5、饲养人员不准在圈内大、小便,以防猪囊虫病。

  6、病死猪不准在生产区内剖检,要用不漏水的车运往治疗室进行诊断。病死猪肉本场人员决不能吃,也不能喂狗、猫,更不能出售给小贩,以防疫病在场内外传播、流行。

  防疫管理制度 5

  一、负责全园幼儿及职工的保健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

  二、负责每天晨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检查。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幼儿的护理工作。

  三、认真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一定要立即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并严格进行消毒及检疫工作。应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时报告防疫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

  四、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保管医务室一切物品、用具、药物,做好卫生知识宣传、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灭蚊蝇工作。协助后勤园长检查、评比、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

  六、配合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消毒、隔离、检疫工作。

  七、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八、隔离室内备有专用的床、被褥、玩具、食具、盥洗用具和便具、诊察用具等,还必须与各班级严格分开使用并经常消毒。

  九、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保健床上,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十、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台帐。

  防疫管理制度 6

  1总则

  1.1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生管理工作,改善员工良好的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卫生防疫工作,减少以致消除传染和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防疫管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2.1公司党委书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分公司党支部**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

  2.2项目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3项目部是卫生防疫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2.4公司工程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会负责综合办公室、党某某、安全管理部对所属项目的卫生防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管理要求

  3.1一般管理要求

  3.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制定突发卫生防疫、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3.1.2加强用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严格实行新进工地人员体检制度,确认身体健康。对施工人员的流动情况要及时掌握。

  3.1.3加**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网络、现场展板和手机终端进行相关的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地应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有关传染性疾病的报道,掌握相关知识,并及时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职工提高卫生防疫意识,自觉搞好个人卫生,主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1.4食堂应选在上风口,远离厕所(不小于30m)、垃圾站等有毒有害场所,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

  3.1.5食堂应设饭厅、操作间、熟食区和库房,且要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3.1.6发现有员工患有传染病或是病原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整,道路畅通,做到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常规每天2次对空气、医用物品、物体表面等采用1000/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并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记录。

  (3)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标准预防措施,为工人班组人员提供一次性医用口罩。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和酒精速干手消毒剂,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班组人员应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4)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5)对员工上下班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的过往史、接触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全员参与的疫情防控体系。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每日至少4次以上消毒及工人出入测温并保留相关记录。

  3.2.1疫情防控措施

  若施工现场确认有员工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立即通知项目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员工复工岗前无条件接受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项目防疫工作小组对新冠肺炎流行病史咨询,体温、血压、心率测量,呼吸道症状筛查。员工复工岗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14天的出行时间、地点、轨迹核实登记,并向项目部报备、员工必须向项目部提供的自我出行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书。

  3.2.2疫情防控相关处罚

  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的按《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防疫管理制度 7

  编制人员:

  审核人:

  审批人:

  防疫隔离室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建立足够的隔离宿舍,隔离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一人居住,确保做到每日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被隔离人员须遵守纪律,严格做到每日测温两次,并记录。

  3.每天按管理要求,使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对隔离室、垃圾桶开展四次消毒工作并记录。

  4.要做好人员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进场时、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高风险、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

  5.项目非医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现场,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在场外使用喷雾器对全身进行消毒。

  6.通过消毒检查和人员管理,随时监测全体人员是否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若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并通知项目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加强生活区、宿舍、食堂等区域的检查、消毒、通风、人员出入的管理。

  8、隔离宿舍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做好隔离宿舍门口入住牌,填写入住人、时间、班组、负责人、电话等便于管理观察。

  10、隔离区就餐采取送到指定位置为准,严禁接触。

  11、防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保护安全措施方可开展各项防疫工作。

  宿舍疫情管理制度

  1、宿舍成立疫情管理小组,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宿舍的疫情管理及消毒情况,积极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每天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体温高于37.3℃时,及时通知项目部疫情领导小组,进行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

  3、宿舍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上报体温及人员出行情况。

  4、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进宿舍住宿。

  5、进出生活区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进行更换,防止细菌感染。

  6、宿舍公共区域有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点部位如宿舍门把手、餐桌、碗柜、卫生间等,应重点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各宿舍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内注意通风及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灯关、水关、火灭。

  9、保证饭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须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时,必须认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时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12、进入宿舍生活区,在就餐时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电梯宿舍,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对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按压电梯后手指请勿接触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触口罩,到达楼层后及时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14、宿舍专人负责消毒、清扫、垃圾统一地点存放、统一外运,严禁私自乱扔,清扫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各项安全措施。

  疫情教育宣传制度

  1、施工单位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每日早班会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单位每日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早班会,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每日早班会教育内容。

  2 、在工地出入口处、各楼栋安全通道处、作业面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在入口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标语和宣传片。

  3、分包商对工人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将人员集中在一起开展,可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员在工余时间尽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动。

  5、要对测温、消毒等作业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等工作的专项培训交底,对保安、保洁等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测温仪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项培训,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区域范围交底等。(注:84消毒液与酒精不得混用)。

  6、体温测量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与入场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将入场教育、防疫教育等资料整理归档。

  7、做到科学防控,要以各参建单位、班组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监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

  消毒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必须消毒杀菌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坚持每天全面消毒,出入口、门卫室、食堂、宿舍、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地方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2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杀。房间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5、采用分食就餐,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台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用,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摘手套后及时消毒。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错峰就餐制度

  1、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

  2、打菜人员与厨师均需正确佩戴口罩,打菜人员之间必须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离。

  3、所有在疫情期间值班的人员可坐在同一餐桌就餐,新到岗人员必须将盒饭带到非密集通风的地方就餐。

  4、严禁对着食堂内饭菜咳嗽、打喷嚏。

  5、打菜分多批次进行,严防扎堆。

  6、饭前必须洗手,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7、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吃。

  8、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9、食堂就餐实行分时间段分批开饭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专人负责监管。

  10、EPC项目部及分包商,就餐时间派专人负责食堂监督管理,纠正违章。

  防疫期间实名制登记制度

  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员的“实名制”管控。针对开工务工人员大规模进场务工的情况,要坚决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信息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且对车辆消毒,进场司机戴好口罩,须填写身份证信息、留存电话,包括14天活动轨迹,对不符合要求人员予以劝退。

  3、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的,未在工人实名制花名册建档的.、未测温、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对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返岗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登记造册,要求信息详实。

  5、施工单位进场工人需劳资员处办理实名制联网登记,做好记录。

  登记测温制度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新型冠状病毒消杀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车辆,必须消毒杀菌处理。

  3、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4、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两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毒。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

  6、消毒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隔离服并接受项目部的防疫知识教育、交底。

  7、84消毒液配比需按照要求配比,严禁随意稀释。

  8、食堂必须做好食物存储覆盖,不得将消毒药物喷洒在食物上,严防食物中毒。

  9、做好消毒液的存储工作,建立病毒消杀记录。

  封闭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墙外出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防疫管理制度 8

  一、内部人员就餐要求如下:

  1、进入食堂前测量体温;

  2、在食堂门口洗手池用洗手液洗手后进入食堂;

  3、进入食堂后除吃饭时摘掉口罩外,其余时间必须佩带口罩;

  4、米饭/汤自取改为派餐窗口内工作人员派餐;暂时取消自选餐,均以套餐形式供应,避免在取餐窗口逗留;

  5、食堂取消双排座椅,避免面对面就餐;

  6、进入食堂保持安静,做到少说话、快吃、快走;

  7、食堂准备微波炉,在疫情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允许加热自带餐食或自带餐具,在食堂或者带回宿舍就餐(注:办公室不能就餐,避免影响办公环境和造成鼠患);

  8、根据食堂取消双排座椅后最大容量,各厂区相关部门请配合分批就餐。(综合楼 693 个座位、二厂区 714 个座位、潼桥 264 个座位)

  二、客户及外部人员就餐要求如下:

  1、暂停供应 VIP 围餐,改盒饭(两荤一素一汤)的形式供应,待疫情控制后视情况恢复;

  特殊需要的部门请提出申请,视情况经相关领导批示后执行;

  2、所有外来人员按照公司安委办《关于疫情期间外来人员入厂管理通知》相关条款进行操作;

  3、各接口部门人员梳理现注册就餐的相关人员,并要求配合公司管理;

  4、在公司食堂或 VIP 餐厅用餐时,应遵守内部人员就餐要求的 1~7 项要求。

  公司防疫期间职工食堂和就餐管理制度2

  01员工食堂餐具必须高温消毒;大厅、工作间、餐桌每天餐后彻底消毒;服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02食材原辅料定点、定量采购,票证齐全;严格执行留样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

  03禁止有发热、咳嗽、咽痛等体征的人员进入食堂。

  04员工进入食堂除用餐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05大厅集中就餐时,员工至少相隔一个座位,且不要相对而坐,也不要接听电话和相互交谈,快速用餐离场。

  06为避免人员集中,公司实行错峰用餐。增压器事业部11:30开始用餐,宏祥分公司11:45开始用餐,总部机关和其他单位12:00开始用餐。

  07为避免集中就餐造成可能的交叉感染,食堂尽量采用一次性餐具;提倡员工在家用餐、自备餐具用餐、打包回岗位用餐。

  08疫控期间,考虑到健康需要,部分员工可能会选择自行解决用餐,食堂就餐人数会有所减少,为节约资源,食堂暂开放一家(如就餐人数超预期,开放两家)。

  09为全面掌握就餐信息,保障员工就餐健康,也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除早餐外,中晚餐实行报餐制,2月10日起执行。各单位每天上午9:30前和下午15:30前,将中晚餐用餐人数报工会工作部涂永珉汇总(电话68188)。

  10疫控期间,员工必须实名就餐,严禁员工刷卡换券或拿别人餐卡就餐等行为。未经登记,严禁外来人员就餐。一经发现,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防疫管理制度 9

  一、学校建立卫生室,确定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医疗器材和药品。

  二、加强药品管理。各类药物应按规定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

  三、定期检查药品,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

  四、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及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

  五、做好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制度,以控制传染病源。

  六、管理好学校的卫生保健资料,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七、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予以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的学生,应当劝其休学。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安排治疗、修养。

  八、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和努力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

  防疫管理制度 10

  1.隔离管理制度

  (1)探亲、旅游、出差为目的到达湖北省,途径或逗留湖北省,以及密切接触湖北省人员的,尤其是武汉市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返程后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在家办公自我隔离14天,确保身体无感染症状后可返岗工作。

  (2)开工上班时各工作小组组织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状况的员工,立即安排就医和隔离14天,严禁进入办公区、基地厂区,直至其身体完全恢复健康后方可上班。

  (3)自我隔离期间要求每日上午9:00、下午13:00、晚上18:00,以视频形式报告体温监测情况,视频回传至公司所属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4)公司与xx酒店签订协议,用于安排员工进行隔离,隔离期间安排人员每日进行统计汇报员工体温和身体状况。

  2.消毒管理

  (1)每日早7:00-8:00,下午12:00-13:00对公司办公区、车间、库房等区域集中消毒。

  (2)卫生间配备消毒洗手液,前台配备免洗消毒洗手液。

  3.体温监测

  (1)配备手持体外红外温测仪,用于日常体温监测。

  (2)每日早8:00-9:00、中午13:00-13:30对上班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备案。

  4.办公管理

  (1)xx中心各级员工由前台正门出入,其他自动门关闭,确保人流出入可控。

  (2)XX基地员工由正门出入,办公楼、各车间刷卡或人脸识别进出,确保人流可控,同时严控物流门,加强基地出入管理。

  (3)办公区、工厂车间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动。

  (4)要求员工办公、作业全程佩戴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办公桌之间间距1米,公司行政部配备口罩,及时向无口罩员工发放。

  (5)尽量减少出差,鼓励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沟通协调,减少人员外出流动,如确实需要出差,请第一时间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报备。

  (6)要求所有员工办公期间着工装、佩戴工卡,便于识别。

  5.接待及会议管理

  (1)尽量减少来访接待活动频次,各业务接待部门尽量以电话视频方式与客户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如确需面对面业务交流,建议选择室外或非办公区,避免外部人员进入办公楼和厂区。

  (2)外部来访来客、第三方人员于公司前台或基地门卫处登记备案,并做体温监测。

  (3)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邮件、微信、钉钉等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沟通联系下发相关要求。确保办公保持高效、精简,快速决策,减少聚集时间。

  6.公寓、宿舍管理

  (1)每晚20:00前对公寓、宿舍入住人员进行排查,确保员工回寝休息。

  (2)公寓不得留宿他人,不得圈养宠物,严格按照公寓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3)每天上午9:00-12:00对公寓、宿舍进行集中消毒。

  7.食堂管理

  (1)食堂所有员工登记备案,每日食堂进行消毒处理,员工进行体温监测。

  (2)要求食堂不允许采购野生动物食材,每日采购的.食材登记备案。

  (3)要求食堂每日菜品留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要求XX基地安排员工错峰就餐,避免人员大面聚集。

  8.信息日报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计春节假期往返武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信息,并于开工前上报领导小组。

  (2)要求各工作小组每日10:00、14:00汇总统计全体员工的体温,以及是否具有咳嗽、乏力、胸闷等身体状况信息,真正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无事亦要“零报生,,

  (3)如出现经医疗机构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一旦出现不报、瞒报或迟报,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9.教育培训

  公司取消所有现场培训形式,组织下发《疫情防范知识手册》,确保人手一份,同时进行微信等形式进行视频培训,组织观看疫情防范视频。

  10.其他

  (1)下班后请员工及时回家,不要外部聚餐,不要到公共场合逗留,不要参与群体性的活动等;

  (2)如出现发热症状请员工及时就医,并向公司所属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备。

  (3)防控期间关闭吸烟点,全场禁止吸烟;

  (4)不能集中就餐,采用一次性饭盒,由行政负责组织人员送餐到各部门、车间等;

  (5)与每位员工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明确每位员工的职责;

  (6)严格落实了垃圾分类,特别是废弃口罩,收集至专用收集箱内,由公司保洁统一处理、消毒;

  (7)公司配置:防护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仪等


工装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3)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五)份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公司工服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部门经理领员工本人,持《试工通知单》及《培训金收据》到库房按配装标准领取工服及配装用品,并办理登记手续,若无合体的备用工服时,由库房报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厂家制作。

  2,工服的配用品由部门经理统计人员名单及配用品数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库房申购,部门经理到库房领取并发放给员工。

  3,外购工服在交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对工服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予以赔偿。

  二,工服制作标准

  公司工服按照各部门岗位,级别及服务性质的差异来制定其款式,面料,规格等有关细节。

  1,按规定的工服费用标准,分一线,二线工作人员,技师及部门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制作工服。

  2,工服的制装式样,选料,定价均经公司领导审定,由行政人事部具体实施。人员变动,调出,辞职,开除者的工服管理规定

  1,工服外套的使用年限为1年,衬衫的使用年限为8个月,皮鞋的使用年限6个月。

  2,一线服务人员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服装一律交回库房,由库管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登记表》及《培训金收据》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

  3,二线工作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服一律不交回,穿用不满一年者,按其剩余使用时限扣除服装标准费用,(如在公司工作满8个月辞职的,扣除服装标准费用标准的40%);穿用满一年者,新工服又未领,则原工服归个人所有,免扣服装费用。

  4,凡经公司确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人员,一线调二线,本人一线服装应全部交回,并配备二线工作岗位工服。二线调一线原有工服不交回,只给其配备一线服装。

  5,新招一线服务人员,尽可能穿用库存交回服装,若穿着不合体者,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重新制作。

  四,工服购置安排

  1,公司每一年统一为员工制作冬,夏各两套工服一次;

  2,特殊情况,需要新购置新工服时,需求部门可按照对工服的`要求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工服购置的书面申请;

  3,新工服发放后有明显不合体者,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由部门统计并提出修改,一周后自行解决。

  4,配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在册的正式员工人数登记领用。

  5,工服配装标准,款式,数量及尺寸

  (1)配装标准:由公司领导根据具体岗位服务性质制作款式。

  (2)数量:春秋,冬服装各2套/人。

  (3)尺寸:由承制商根据员工套量尺寸制作工服。

  6,工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具体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一线人员在换季必须将工服洗涤干净方可交库房存放,以便下季使用,库管在存放前必须检查工服的完整性和破损程度,写明此员工的姓名,工服新旧程度,工服使用时间后方可入账,入库。

  五,工服换洗

  1,二线员工工服由布草房(或库房)统一洗涤,一线员工工服由洗衣房统一洗涤。

  2,员工工服不得他人代领或代替换洗。

  3,工服换洗周期要求:

  工服的换洗周期:对不同级别,岗位及工服的材料区别规定。

  六,工服报损处理

  1,领取的新工服在半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70%赔偿。

  2,领取的新工服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3,工服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其余未尽事宜由库管根据工服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20元/人次。

  八,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工服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工服上岗,影响公司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公司有规定进行处罚。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二、冬装管理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二、夏装管理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二、冬装管理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二、夏装管理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4

  为规范员工工装管理,展示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装配置标准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其他

  女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男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女行政类藏蓝色套裙藏蓝色西装;白色衬衣

  男行政类白色衬衣

  藏蓝色西裤藏蓝色西装领带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二、着装时间规定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三、工装费用管理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装更新时限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五、工装购配程序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六、管理制度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七、罚则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吊带装、低胸衫、短裤、凉拖。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5、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20元/人次、部门经理50元/人次。

  6、所有员工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为两年。

  2、工装及配饰的费用由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0%,工装归个人所有。个人承担部分划分为12个月,由企业给予员工以工装补贴形式发放。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包括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企业将停止工装补贴部分,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七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九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工装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4)

——各部门管理制度范文十份

  一、计划和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和贯彻施工工艺管理规定,检查施工工艺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3.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4.负责安全设备等的技术鉴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5.按规定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不得租赁,使用。使用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带病作业;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电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三、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对购入(包括租赁的)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和架设工具,配件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四、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企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们和个人给予批评并提出处罚建议;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6.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1997。4。26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发(1997)11号,, ]和《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安全检查标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前发展。

  五、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部门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在签定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并监督其落实;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六、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七、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施工生产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审批和监管;

  3.掌握主要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八、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及**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1、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保卫、公司管理)

  1.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1.2负责公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1.3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1.8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1.9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公司员工各种投诉意见和检举信。

  1.10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管理。

  1.11负责公司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

  1.1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

  1.13负责公司内的清洁卫生管理门卫、厂区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经济活动状况找出各种管理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

  1.15负责填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及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员工考勤管理。

  1.17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员工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

  1.19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奖惩方案,核准各部门奖惩的实施,执行奖惩决定。

  1.20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调查。

  1.21检查和监督公司的员工手册和一切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1.22负责与劳动、人事、**、社保等相关**机构协调与沟通及**文件的执行。

  1.23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事宜及各种投诉的处理。

  1.24负责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

  1.25公司员工工资的核算、编制和发放工作。

  1.2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财务部

  2.1公司财务预算、决算、预测。

  2.2编制财务计划。

  2.3编制会计报表。

  2.4拟写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2.5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公司对外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并备案。

  2.6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进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对各种单据进行审核。

  2.8负责各种财务资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2.8处理应收、应付货款等有关业务工作。

  2.10负责公司税务处理工作。

  2.11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机关**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文件的执行。

  2.12监督公司不合理费用开支。

  2.13公司全盘账务业务处理。

  3、销售部

  3.1负责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产品营销条件进行市场定位和势态分析作出公司营销策略、方针的建议方案。

  3.2搞好公司的产品宣传策划。

  3.3组织合同评审工作。

  3.4催收货款做好资金回笼及账款异常处理。

  3.5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处理好客户投诉。

  3.6负责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及潜在客户的开发。

  3.7负责建立公司营销资料库。

  4、技术部

  4.1负责公司产品规划、技术调查、工厂布局。

  4.2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4.3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图纸、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4.5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6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4.7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4.8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4.9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5、生产部

  5.1负责根据公司计划及市场营销部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

  5.2负责按计划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度完成生产任务。

  5.3合理确定生产节拍,使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5.4时刻掌握生产进度,做好生产各工序间的*衡,提高生产效率。

  5.5合理使用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

  5.6负责公司设备管理。

  5.7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类资源,减低物资消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产品物耗。

  5.8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程序要求把好产品质量关。

  5.9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按照5s标准搞好有关工作,制定公司现场综合管理标准并督导实施。

  5.11制定设备操作规范,指导生产员工按章操作。

  5.12负责公司生产工位器具的管理、组织、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工作。

  5.13负责公司水、电、气的管理。

  6、采购部

  6.1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督导实施。

  6.2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

  6.3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实施统一采购。

  ***负责建立公司物资采购渠道,搞好供应商的择优、筛选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6.5负责严格监控公司物资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6.6负责建立公司物资比价体系。

  6.7组织建立科学的库存储备量标准,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动资金,充分发挥物资的有效使用。

  6.8组织建立公司物资消耗定额并严格定额管理。

  6.9严格规范物资保管,采用科学的仓储管理办法,保证物资尽其所用。并建立物资的综合利用和废品利用制度。

  6.10负责做好仓储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7、质量部

  7.1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推进、实施、督导。

  7.2负责对产品品质的全过程管理。

  7.3对原材料及外协零部件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

  7.4对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追踪分析及处理。

  7.5对产品进行各种功能性测检。

  7.6加强对检测和试验设备、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7.8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质量情况的各种信息,并做好相应分析提出改进具体方案。

  7.9买力做好客户对质量异常投诉的处理工作。

  1、决策层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副经理: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上级安全环保技术文件

  安全总监: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规,上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主持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进行策划,对项目辨识出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因素重点控制。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拟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上报质量安全监督站。

  2、管理层

  技术管理部:

  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检查,指导安全设施的搭设

  安全环境管理部:

  为项目安全的责任部门进行安全交底,负责安全设施的搭设、检查、维护和安全检查

  土建、钢结构、各专业安装工程施工管理部:

  部门经理是项目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和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

  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材料交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查,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合同商务管理部:

  组织考察分包单位的安全和环保能力,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综合管理办公室:

  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层

  各专业分包单位:

  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和环保法规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1:工作时间内所有的员工都要倡导普通话,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严禁有地方观念或搞老乡关系。

  2:所有的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的作息时间的规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需要参加早会(晨操)的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操场。

  3: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穿着统一厂服,不得穿着拖鞋、凉鞋、短裤来上班,头发不易过长,衣服下摆、袖口、胸领要扎好、扣好。

  4: 遵守厂纪厂规,服从上级的指示与命令。上级安排的工作与任务必须认真、尽快尽力地去完成,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玩乐、玩手机、游戏机、睡觉、打盹、 读书看报。禁止在车间、茶水间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脱岗、串岗等行为。

  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的生产工艺或原料的配方。

  6: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乱扔垃圾,倡导“5s”精神修养,掉在地上的原物料必须要小心捡起来,严格控制废品的产生,不得铺张浪费。

  7:尊重领导、尊重上级、尊重同事,互尊互爱。千万别忘记了,在你尊重别人的同时,也会赢得别人的尊重。

  8:在工作过程中切实做好巡查机台工作,发现有异常应立即处理或向上级反映,要爱护机器、爱惜公共财物。

  9:要时刻注意环境卫生的清扫、清洁,各部位的安全门、安全盖在生产中必须要关闭,不准违反机器的正常操作程序,时刻谨记人身安全、机台安全为第一,对有粉尘、高燥音的工作区域应佩戴耳塞、口罩。

  10: 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所有的员工都应有团队精神。当看见有生产线需要帮忙时,请伸出援助之手,真正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来援”的工作精神,共同减轻来自工作上的压力,让我们捆绑成一股团结的力量。

  11:交接班时必须要面对面交接,交接班的内容必须要清楚、明了,对有隐患的机台、部位未消除完的,生产的品名、规格、棉花的种类,投棉的方式方法、投棉的比例,工具、环境卫生、需要处理的小支布、废布以及现行的生产条件和当天所需要更换的条件必须交待清楚。每位员工接班前应认真确认现行正在生产中的条件、认真确认即将上班后要展开的一切工作(包括棉比、机台运转状况、针深、机台所有的运转参数......)

  1.总则

  1.1制定目的

  明确本公司所有从事与品质活动有关的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实行品质管理与品质保证活动的基础。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及其主要人员在从事相关品质活动时,其管理职责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各部门品质管理职责

  公司各部门设置及隶属关系详见公司组织架构图。本公司共设立下列部门:

  品管部、制造部、生管部、采购部、资材部、开发部、生技部、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

  2.1品管部职责

  (1)品质管理系统的建立、实施及维护。

  (2)品质策划、管理、控制。

  (3)品质统计、分析、改善。

  (4)检验规范、标准的建立及实施。

  (5)品质成本统计与分析。

  (6)进料品质管制。

  (7)制程品质管制。

  (8)成品品质管制。

  (9)品质教育训练。

  (10)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控制。

  (11)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控制。

  2.2制造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品质方针、目标。

  (2)生产过程的自主控制与管理。

  (3)作业标准、品质规范的遵守。

  (4)掌握工序控制技术,提升作业品质。

  (5)产品品质的控制与改善。

  (6)品质异常的排除与预防。

  (7)设备、工装的正确使用与维护,确保作业品质。

  (8)必要的品质记录与分析、存档。

  (9)其他与本部门相关的品质事项。

  2.3生管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品质方针、目标。

  (2)参与订单评审工作。

  (3)参与供应商调查工作。

  (4)协助因品质异常引起的返工、重做、拆解等作业之计划安排。

  (5)掌握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损耗状况,做好物料供应工作。

  (6)主导退料、呆滞、废料的处理工作。

  (7)其他与本部门相关的品质事项。

  2.4采购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品质方针、目标。

  (2)主导供应商调查工作。

  (3)协助对供应商的评鉴辅导工作。

  (4)供应商品质控制工作。

  (5)采购物料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良、退料、换货、索赔等工作。

  (6)采购物料品质状况的标识、记录等控制工作。

  (7)其他与本部门相关的品质事项。

  2.5资材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品质方针、目标。

  (2)供应商物料点收、核对、标识工作。

  (3)负责公司各种物料的搬运、包装、贮存、防护的控制。

  (4)负责物料仓储标识工作。

  (5)退料、换货、超领、报废、盘点等工作的执行与控制。

  (6)库存数量、品质的控制、记录、汇总、分析等工作。

  (7)其他与本部门相关的品质事项。

  2.6开发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品质方针、目标。

  (2)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论证工作。

  (3)负责新产品开发与工艺设计工作。

  (4)技术图纸、文件、资料的制订与控制。

  (5)新产品的物料审核、确认工作。

  (6)新产品试制、小批量产的主导工作。

  (7)新产品模具开发与鉴定的主导工作。

  (8)量产导入的技术转移、说明工作。

  (9)其他与本部门相关的品质事项。

  2.7生技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品质方针、目标。

  (2)产品用料明细表的建立、维护。

  (3)生产工艺流程的制订、修改与完善。

  (4)作业指导书、标准工时的制订、修改与完善。

  (5)技术变更的审核与执行。

  (6)技术品质异常的排除、对策与追踪。

  (7)协助对供应商的调查。

  (8)协助订单评审工作。

  (9)负责设备、模具、工装的维护、保养与改造,确保作业品质。

  (10)其他与本部门相关的品质事项。

  2.8业务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品质方针、目标。

  (2)负责新产品市场调研与市场预测。

  (3)负责订单评审工作的控制。

  (4)负责客户提供物料的控制。

  (5)负责产品的交付控制工作。

  (6)负责客户服务、客户抱怨等工作。

  (7)沟通客户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之工作。


工装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5)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十份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电气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气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

  2.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2.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2.6、管理部负责电气设备的购置和废旧电气设备的处理。

  2.7、电力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管理内容

  3.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改造

  3.1.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1.3、选购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必须是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3.1.4、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包括委外设计施工)和改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2、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3.2.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没有视觉、听觉障碍;没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2、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设备性能及参数,严格按照“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复训。

  3.2.3、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3、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4、接地和防雷

  3.4.1、每年雷雨季前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对厂区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并由市防雷技术中心出具“防雷检测记录”;机动公司负责对电网接地进行测试,填写“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表并存档,对不合格的须采取措施恢复其性能。

  3.4.2、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

  3.4.3、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3.4.4、架空线和进户线应设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应≤10Ω。

  3.5、用电安全管理

  3.5.1、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

  3.5.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3.5.3、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库里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产生大量粉尘、气体的工作环境,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且不准架设临时线;在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5.4、架设临时电源线按Q/PG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

  3.5.5、各单位的电气箱、柜、板须编号,1.2m内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检测和记录,其记录归档。

  3.5.6、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3.5.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3.5.8、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Q/PGJ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

  Q/PGJ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Q/PGJ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5、记录(表格)

  JHJD001电气作业安全用具检测记录JHJD002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JHJD003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4、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电枪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6、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7、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8、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一、公司矿灯由机电队统一管理发放,要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二、职工领出矿灯后,要随身携带、不准随便放置或倒置,不准用灯线提灯,不准敲打和碰撞,不准拆卸零件和打开灯头。

  三、严禁将矿灯私自拿出矿外、送人、听收音机和室内照明等非生产使用。严禁用矿灯放炮。

  四、私自将矿灯送人和无故丢失、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因公或事故损坏者,经安检部门和队证明方可酌情处理。

  五、灯牌不准转借他人。灯牌丢失,应立即与充电房联系,由队开出证明方可补发。

  六、私自开启灯锁、闭锁螺丝和灯头,造成矿灯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七、升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充电房。超过两小时不交者,灯房人员有权查问;超过六小时者,要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不交造成矿灯损坏、不能继续充电者,照价赔偿。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能力,即在事故情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能力。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保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可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11、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电气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气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

  2.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2.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2.6、管理部负责电气设备的购置和废旧电气设备的处理。

  2.7、电力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管理内容

  3.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改造

  3.1.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1.3、选购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必须是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3.1.4、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包括委外设计施工)和改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2、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3.2.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没有视觉、听觉障碍;没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2、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设备性能及参数,严格按照“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复训。

  3.2.3、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3、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4、接地和防雷

  3.4.1、每年雷雨季前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对厂区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并由市防雷技术中心出具“防雷检测记录”;机动公司负责对电网接地进行测试,填写“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表并存档,对不合格的须采取措施恢复其性能。

  3.4.2、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

  3.4.3、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3.4.4、架空线和进户线应设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应≤10Ω。

  3.5、用电安全管理

  3.5.1、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

  3.5.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3.5.3、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库里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产生大量粉尘、气体的工作环境,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且不准架设临时线;在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5.4、架设临时电源线按Q/PG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

  3.5.5、各单位的电气箱、柜、板须编号,1.2m内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检测和记录,其记录归档。

  3.5.6、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3.5.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3.5.8、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Q/PGJ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

  Q/PGJ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Q/PGJ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5、记录(表格)

  JHJD001电气作业安全用具检测记录JHJD002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JHJD003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

  一、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公司建立电器试验室,各工程处(厂)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等。

  二、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水电部“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

  三、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35KV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各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各处(厂)电气试验组负责6KV及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

  四、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五、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

  六、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

  七、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九、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十、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能力,即在事故情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能力。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保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可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11、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为了确保师生学*、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安装水电气的设施设备,不得私拉乱接水电气线路或管道。若确因学*、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要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程序:

  4.1 电气运行安全

  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

  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

  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工装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6)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十份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临时用电。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

  AQ3025-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三、临时用电办理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四、临时用电的危害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五、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本公司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本公司以外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六、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7.供电主管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七、《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供电主管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由用电部门通知电工班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签字注销。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2年。

  4.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八、管理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和审批。

  2.安全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临时用电业部门或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严格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工程承揽商。

  2.引用法规、标准

  3.职责

  3.1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3.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电费征收。

  3.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程序与要求

  4.1在我公司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特殊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3危害识别

  4.3.1申请临时用电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4.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4.1施工单位负责人到临时用电管理(电气)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2电气部门应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到电气管理部门申请停用,以便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作业安全措施

  4.5.1有自备施工电源的施工单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我公司公用电网。

  4.5.2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维护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器件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器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等级的防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低于0.7米,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可靠关闭并上锁。

  f)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5.4电气部门应专人进行每天一次巡回检查,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电气管理部门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4.6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4.6.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施工单位留存。

  4.6.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4.6.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目的:

  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编制依据:

  山西晋城恒光矸石公司热电车间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矸石公司各级人员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员。

  4.要求:

  4.1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热电车间审批后方可接引,审核工作由热电车间负责,程序由检修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热电车间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临时接引必须符合矸石公司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热电车间不进行接线。

  4.2临时接线热电车间有关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4.3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填写清楚,否则热电车间不予接单审批。

  4.4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生技科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5热电车间人员不准无单接线,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元。

  4.6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8热电车间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生技科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4.9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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