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

首页 / 制度 / | 2022-06-24 21:14:00

1、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4、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7、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8、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9、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10、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11、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主任负责,由安全员进行教育,经过车间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内容为:

12、、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13、凡电动工具(如手提砂轮等)在使用结束时或暂时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14、使用电钻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垫好绝缘板。

15、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电的电器设备)未经验证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绝对不能接触。

16、所有电器设备接地、防雷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定定期检测和校验,试验资料按时入档保存。

17、配电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堆放杂物(包括电工用具)应配备四氯化碳,“1211”等灭火器。

18、电缆沟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严禁水、油、碱浸入。

19、岗位操作人员检查电机机壳温度时,宜用手背接触外壳,不能用手掌接触,以免被电接触脱离不开。

20、电气检修时,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1、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2、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23、雷电时严禁登杆作业。

24、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25、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厂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用“临时入厂证”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从业人员出入门证”备注栏后始准入厂,待公毕缴回守卫室后始得出厂。

26、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入厂证”于出厂时应将该证归还守卫部门,如有未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还原借“临时入厂证”。如遗失“临时入厂证应填具切结书及交工本费10元,守卫管理部门应即换制“临时入厂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厂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27、2、大型设备事故

28、安全科负责分解安全目标、指标到各有关部门和车间班组,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管理方案;

29、安全生产目标应悬挂于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及厂区醒目的位置,便于本厂全体员工清楚了解本厂的安全目标。

30、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办公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办公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10元。超出10分钟,不足1小时每次罚款50元,超出1小时以上算为旷工一天。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31、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和5S管理,生产各部门均应保持车间整洁、卫生干净,工作区每天都要打扫。按划分卫生区域,每星期六下班前30分钟为生产各部门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一处卫生死角,罚款20元。车间有不安全因素,报主管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罚款20元。

32、车间设备保持清洁,润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设备不清洁、润滑、不良好,必须限期整改,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33、主管以上人员为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处理违规事宜。执法人员在对违规行为处罚时,因处罚不当执法不严等原因,引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执法负责人罚款200元。

34、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组织全体成员召开1次安全例会,学*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总结部署上、下月的工作和传达上级任务,分析企业内安全生产现状,通报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5、厂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会议,交流所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厂部报告。

36、安全生产例会和其他会议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安全生产例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根据厂部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文件或纪要,并及时传达到各车间、科室。

37、发生伤亡事故,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原因清晰,责任明确,处理公正,认识深刻,措施到位。

38、按照有关规定,本厂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39、配合公司,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结合本部的生产实力,具体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工作。

40、制定和执行现场作业标准及工艺流程,从而使生产的产品,按照客户的需要进行,保证进度和质量。

41、对标准样衣的各个部位协商制定质量标准,制定工艺流程。

42、严格要求并督促各组员工按工艺标准进行缝制,并及时向业务部门提供大货样。

43、各款在上线生产前即将生产时,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车间员工开生产例会或早会,对该款做详细的说明,并将技术部提供的样衣、工艺单及质量标准标准书面通知,公布于众。

44、配合技术部准备好有关需用的定位板、实样板等各类生产前的必备用品,使每款上线,都井井有条,临阵不乱。

45、督促各组员工负责保养好各自的机台设备,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使用”。

46、督促各组员工每天上班清洁机台,检查自用设备是否完好,娟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以保机台运作正常。

47、现场管理人员保管好所有的生产资料,每天汇总《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及各项报告按时上报厂长处。

48、每天下班前处理好当天的日常事务。

49、负责车间生产数量收发一致,及时处理好车间与各有关部门的交接手续。

50、督促质检员处理完当日交到验收室的成品,填写每日《检验记录》,督促发料员统计好当日发到车间的裁片,汇总、反馈给厂部。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扩展阅读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扩展1)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2、不准干私活;

3、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者除外。

6、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岗者,初次发现罚款100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给予开除处分,当月工资全部作为罚款。

7、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罚款20元。

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当天办理离厂手续,按规定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9、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10、、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11、、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12、凡电动工具(如手提砂轮等)在使用结束时或暂时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13、电器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水、汽、酸、碱、易燃物和其它杂物进入,影响绝缘,损坏设备。

14、挂放在电器设备上的警告标志非原挂放人员或未经原挂放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移动。

15、蹬高作业应检查所有的蹬高用具,梯子、安全带、保险绳、蹬高板、绝缘防护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16、配电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堆放杂物(包括电工用具)应配备四氯化碳,“1211”等灭火器。

17、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18、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厂证(表3.6.5)佩挂入厂。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19、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20、接洽业务的厂商、顾客遗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遗失“包商入厂证”者,守卫人员应请其填具切结书(表3.6.11)交缴交工本费每枚10元,始得发还身分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应公布作废,如有必要,应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觉者,得取消其申请入厂洽公的资格并负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权益损失时由发生损失部门估计损失金额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三份送厂处长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办部门于工程(资)款或货款项下扣偿,一份送会计部门

21、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厂。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厂处长核发的“料品交运单”(表3.6.12)(或“材料领用单”(表3.6.13)、“移转交运单”(表3.6.14)、“物品出入门证”(表3.6.18)等)或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成品交运单”(表3.6.15)(或材料调拨单)(表3.6.16)亦可做为入厂凭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厂,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

22、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厂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章,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厂。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厂时由守卫随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厂门放行。

23、1、重大设备事故

24、2、大型设备事故

25、1、对发生设备事故车间的处罚

26、2、对重大设备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27、5、对小型设备事故中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罚

28、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办公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办公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10元。超出10分钟,不足1小时每次罚款50元,超出1小时以上算为旷工一天。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29、不准在厂内吃早餐,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违者罚款20元。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交司法机关处理。

30、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处分。 ⑴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⑵触犯法纪法规,受刑事处分者;⑶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工资)和年内累计旷工10天(含10天)者⑷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1、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要及时向各车间、科室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2、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本厂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33、本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34、新款上线前务必督促有关现场管理员制作产前样、对一线生产员工缝制辅导到位,要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巡检和半成品抽检。

35、督促每位员工准时上下班,做好车间有关人员的考勤制度。

36、落实有关呈上的报告及《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是否准确实际和在看板上公示。

37、每天下班前处理好当天的日常事务。

38、督促质检员处理完当日交到验收室的成品,填写每日《检验记录》,督促发料员统计好当日发到车间的裁片,汇总、反馈给厂部。

39、负责及时处理好有关人员出现在生产线上的问题。

40、在操作过程中,加入适当的感情成分,使员工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为员工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如住宿、饮食等,使之为公司更好的服务。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扩展2)

——仓库管理制度 50句

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营销部分析加盟商及其专卖店的库存状况,并向加盟商提出补货、调拨等建议。

3、营销部审核分公司和加盟商传回的《盘点单》,调整分公司和加盟商的仓库库存。

4、标识:对需要修复和已订的商品车做到有效隔离,并标以待检或已订的标识,对展厅内所展示的商品车的标识要清晰,易于识别,标识内容为:车辆型号,技术参数,主要配置等;摆放位置合理,避免损伤车辆。

5、8协助安全员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6、2.3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产品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员进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进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进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及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7、2.3借出还回、委托代销的货物,应在质检检查没有发现异常后才能办理入库,否则不予入库。

8、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9、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状况应经科长批准。

10、保管员应经常关注自己仓库的屋顶、墙壁、窗户、大门、排气口等部位是否存在漏雨、进水隐患,应个性检查仓库墙壁和地面是否潮湿。发现隐患,务必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要求维修或防护。

11、对于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品比如酵母,仓库主管应指定专人专库保管,该保管员应每一天实地检查冷库温度、湿度等指标,关注冷库机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解决,严防变质腐败。仓库主管也应经常对上述物品和存放指标抽查、过问,并立即解决有关问题。

12、账务管理制度:仓库建立存销账,有专人负责记帐,凡入仓的种子要有进仓单,凭证入帐;凡出仓的种子要有发票单据,凭票记帐,对于供应的种子要分品种日清月结,达到帐实相符。

13、月末仓库保管员在采购部、PMC和财务部的协助下对仓库所有物料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对盘盈、盘亏的物料除合理的、自然的损耗外,其他物料都要进行分析原因并查明原因,在未经过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仓库管理员绝对不得擅自处理。

14、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系统和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公司管理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公司管理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卡片,及时查阅公司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与卡片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15、对外协厂、委托加工单位的传真合同内容,必须明确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交货期及生产批序号,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并请对方回传确认。对于不按时交货的情况,及时告知生产部负责人。

16、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17、原料采购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对方送货单或销售单办理入库存手续;

18、外围的出库单,每天都要将所有的撕下来一联红联交财务(依编号),最迟不能超过3天,若存在缺单或逾期照20元/次;

19、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0、2、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21、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食品仓库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2、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型号、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23、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24、仓管人员应仔细对货物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进行检验,判定合格后对物料办理入账入库手续并详细填写《入库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留存第二联,将第一联交于财务部。

25、认真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26、生产部包装车间帮产成品包装完后,仓库进行产成品入库、记录,产成品入库后进行批号、生产日期及数量核对,加已明细标示,如有批号于生产部包装不符,及时通知仓库负责人,仓库负责人采取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27、对于产成品温、湿度要求高,在高温季节做好温度、适度的调节控制工作。

28、1.6、仓管员、理货员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东西带入到仓库或理货区,更不得在仓库或理货区内吃东西。

29、2.8、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30、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31、进仓库人员不的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件进入仓库,仓库不的存放私人物品或其他单位物品,一经发现,全部给予没收处理。

32、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3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4、10. 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36、出库

37、若仓管员或检验员因工作失误出现货、单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仓管员及检验员共同承担。

38、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9、成品菜回收菜(需二次加工的)严格以先进先出的准则,每日对菜品质量进行检验,严格按照成品菜摆放规则摆放(新、陈摆放规则等)。

40、常用一次性耗材(如电工胶布、螺丝等)由维修人员根据需要到五金仓领用,《领料单》须经工程部总监签名。

41、特殊物资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必须单放并做好标记;6.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2、盘点交接务必条件:①务必发货和入库保管双方同时参加盘点;②双方务必在盘点表上共同签名确认。

43、领料人於物料出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当场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44、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5、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46、非财务仓库人员,无权使用仓库电脑进行任何操作;

47、区位确定后应制作一张配置图,贴在仓库入口处,以便于存取。小量储存区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储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储存空间太小或属冷冻(藏)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

48、标准件;

49、原材料收货及入库

50、1物品出库:持有物品最终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和综合部经理核准后的相关单据方可提货(领导授权亦可),相关单据上必须说明领货原因;套料发放应附《生产通知单》或《生产计划单》和(套料清单),仓库人员按单的紧急程度及时发料,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扩展3)

——先进管理制度 50句

1、办公室负责做好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负责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干部严格按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在值班前找好代班人,并通知办公室,报值班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并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2、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按照批假权限签字批准后方为有效。批准后的假条统一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假满后本人应主动到办公室销假。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3、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4、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5、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6、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7、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8、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9、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10、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11、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1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13、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14、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15、享受副总经理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16、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17、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18、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1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20、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2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2、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23、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24、严禁在顾客面前发生争吵,讨论美容院及其他顾客问题,时时注意自身修养,保持良好形象。

25、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客人沟通解释,了解客人发牢骚的原因,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树立企业和自身的形象。

26、维护好自身形象,语气柔和甜美,微笑服务,物品轻拿轻放。关门开门注意不要发出声音,以免惊醒客人。

27、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28、旷工,无故缺勤。

29、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30、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3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10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31、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32、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33、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34、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重新铅封)。

35、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查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36、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是否漏水、水带是否发霉,设备是否正常。

37、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38、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39、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0、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41、区域主管应为防火总负责人,区域队长为防火总指挥。

42、请消防专员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3、人员疏散

44、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和培训;

45、岗前培训

46、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7、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8、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销售业务,严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严禁以任何形式毁坏公司形象,如发现以上状况属实,一律辞退。

49、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并建立往来客户良好的人际关系。收集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同行业价格变化的资料,客户对我公司的评价,包括产品质量、服务等的资料。用心发展新客户。

50、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扩展4)

——印章管理制度 50句

1、作废专用章:废弃的检验报告,检定证书等

2、各科室检测人员盖章时,需提供财会证明,方可盖章。

3、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不在情况下,务必联系批准人,说明情况。同意后通知业务室,才可办理。并补办签字证明或财会证明。

4、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封面上方处依cma,cal顺序盖章。

5、抽样专用章:抽样人员处盖章。

6、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7、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8、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9、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10、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1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1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13、印章使用损坏;

1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15、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16、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17、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18、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19、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20、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21、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在公司范围内有效应)。

22、以公司名义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盖公司印鉴或领导签字章。

23、部门章得由部门负责人监印。

24、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5、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26、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经过公司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向全体员工公示之后开始实施。

27、公司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28、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29、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时载明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携带使用。

30、经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据所证明的事项涉及的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或者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31、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

32、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33、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内与对外公文、公函,上报*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

34、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35、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36、2.2 部门章:按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银行、税务等有权机构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时;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联系时。

37、2.4 其他印章(如法人章、职章、签字章、各类专用章等):权力机关的表格文书等有相应要求时。

38、1 公司行政部负责办理印章的刻制、改刻与销毁,建立印章管理台账; 2.2 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公章、内部章保管、日常使用与管理; 2.3法务专员负责对全部需使用公章、法人章、合同章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的职责,对任何有异议的情况必须即时向总经理汇报,并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9、1 印章的刻制由部门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写明刻制原因、刻制样式及刻制时间等,经法务专员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获准后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办理。

40、2 印章的规格、刻制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1、2 印章必须由保管人与公司行政部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42、9 各类印章必须专章专用,禁止各类印章混淆使用、替代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效力层级较高的印章替代本应适用的印章,印章保管人须向法务专员说明情况,法务专员评估存在法律风险的,应拒绝印章保管人用印。

43、4 借印人用印后必须在用印完毕回公司一小时以内归还,并办理归还登记手续。

44、2法务专员负责监督,发现未按本制度或相关规定执行的签字行为或风险的,法务专员直接反馈至总经理处,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本制度和相关规定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5、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印章管理制度,防控公司风险。

46、1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47、法人章由法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8、严禁私自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并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外出使用。印章外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借用人须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9、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须由组织人事处出具证明,由办公室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50、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扩展5)

——商场管理制度 50句

1、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涂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罚50元/次)

2、员工在陈列或搬运商品时,充分留意身前身后顾客,不得妨碍顾客的行走、观看及购物。

3、员工应注意商品安全,离柜时应让附*员工代看。

4、女员工鞋袜标准:工鞋前掌厚度不超过1cm,禁止穿超过3cm的高跟鞋、拖鞋、凉鞋上岗,无破损、脏污,鞋的颜色为黑色;袜子为统一的肉色或黑色。

5、秋冬季员工工装衬衣应*整掖于裤装中。

6、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公司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公司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被招商公司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9、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10、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企业,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11、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企业,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12、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装, 统一佩戴工牌, 杜绝穿休闲裤、 紧身裤及带有装饰物的裤子。

13、未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

14、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脱离岗位;

15、私自索取他人礼物或回扣;

16、卫生清扫工作。

17、保持货场灯光、仪器、工具运作正常;

18、及时向上司反映一切需即处理的情况。

19、协助处理进货及退货和准备补货的资料。

20、向顾客提供专业及优良的服务和协助处理顾客的投诉;

21、监督销售程序,确保店铺提供顾客期望的优质服务,处理顾客投诉,与顾客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22、组织每月的商品盘点、帐务核对;

23、补货与商品管理;

24、仪表

25、劝阻顾客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可以说“对不起,请不要、、、、、、”。

26、标准站姿:脚跟并拢、脚尖成60度站立,挺胸、收腹、沉肩,双臂自然下垂放在身体两侧或腹前交叉(左手放在右手之上),头部端正,目光*视前方,自然轻松,保持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兜手、叉腰、抱肩或背手;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或愣神。

27、不准使用服务忌语,严禁与顾客顶嘴吵架、辱骂顾客。

28、不准将顾客丢失的物品据为己有。

29、不准代卖私人物品。

30、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1、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32、商品入库,整箱商品按箱验收,贵重商品拆箱抽验,零散商品要逐个点清,如发现有破损和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登记清楚。

33、洗涤标识是否与标签相符。

34、检查商品的制作缝线、色泽、色调与面料质地相适应,无跳针现象、针距均匀、商标在指定位置缝制。

35、下班交款时,需由保安陪同。

36、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人必须依照相关单据: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等级、数量、规格、金额、单价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仓库管理;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7、卖场接到退货、调拨通知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8、商品出库后实物负责人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39、印刷制品与各纸的管理以照盘存的账簿为准,对领用数量随时进行登记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如有用完须立即告知。

40、所有进场品牌均须填写《品牌信息报告单》,此表由综合业务部填写,对品牌的风格、价位、铺货商场、销售情况、商品档次、厂方或代理商联系方式、厂商要求等逐项填写清楚,并认真考察供应商实力,验证有关证件(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委托书或代理证),留存相关销售报表资料、画册。

41、运营部工作职能

42、品牌评审小组进行最终审核,确定符合要求可以引进的品牌。

43、交接班管理规定

44、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45、如商户未按规定期限及标准交铺,由运营部通知商户我司将强制收回铺位,

46、打卡下班;

47、立即通知监控中心或管理部,并继续监视;

48、库存商品要进行定位管理,其含义与商品配置图表的设计相似,即将不同的商品分类、分区管理的原则来存放,并用货架放置。仓库内至少要分为三个区域:第一,大量存储区,即以整箱或栈板方式储存;第二,小量存储区,即将拆零商品放置在陈列架上;第三,退货区,即将准备退换的商品放置在专门的货架上。

49、实行人性化管理

50、指导购员提供优良的.顾客服务;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扩展6)

——工厂规章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总则

  为了加强工厂的管理工作,保障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特此健全现代化管理制度,使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全体员工须严格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

  二: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努力学*提升生产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员工。

  2.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倾听领导的教诲,树立团队合作,积极奉献的精神。

  3.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不偷盗工厂、同事的财物,不聚众赌博、不拉帮结派、不参与诋毁工厂或他人名声等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4.遵章守纪,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

  5.自觉维护工厂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一经发现损坏公物行为视情节严重性予以处理

  6.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扰乱工作秩序

  7.员工私下不可携带弹药、刀具等易爆危险物品等与生产无关的东西进厂或宿舍。

  三:安全生产制度

  1.员工细读所在部门所指定的相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并在资深老员工的带领下规范操作机电设备

  2.员工所作业的机械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稳定持续工作,若是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关闭电源,并让相关维修工作人员及时维修,禁止私自处理机械或继续使用带故障的设备工作。

  3.遵守部门内安全检查制度,严禁他人破坏或拆卸设备及其他安全措施。

  4.员工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得损坏自己的设备,每天注意关闭设备之后再离开

  5.各个部门主管注意指引和管理好部门员工,建立互相帮助的`和谐氛围

  四:工作时间

  员工在规定办公时间内,无经过领导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座位

  1.正常工作时间为早上8:30到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2:00到6:00。晚上7:00~21:30为加班时间

  2.上班时间开始后超过5分钟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则给予警告,超过半个小时以扣除半天工资处理

  3.下班前5分钟内提早下班者为早退,提前15分钟下班者给予警告,无故提前半小时下班者以扣除半天工资处理

  4.未请假而无故旷工一天者第一次予以警告,旷工两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5天扣除一个星期工资,无故旷工半个月者予以辞退处理。

  五:员工假期薪资规定

  1.每年的法定节假日,按照工厂通知规定执行放假通知

  2.员工在公司工龄满1年者可获得3天带薪年假,在工厂内每增加一年即可多获一天带薪假期,最终累积不超过十五天为准,可以与事假、病假互相抵消

  3.婚假及丧假的按照公司流程进行申请

  4.其他放假通知具体留意人事部

  5.星期天放假,如星期天加班或是正常工作日加班者计入加班工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00绿色食品大米》、《NY21-1986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人员卫生管理

  (一)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由*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生产过程管理第二十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生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

  第二十二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等),并编排生产计划。

  第二十五条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第二十七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50句(扩展7)

——修理厂规章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

  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拉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状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务必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

  2、全厂职工务必牢记“生产务必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务必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状况,严禁明后靠*,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务必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职责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务必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务必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持续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资料、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资料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资料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务必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用心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相关)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潜力培训、管理潜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潜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潜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资料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资料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用心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6、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取、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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