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时开、关大门。幼儿来园期间,上午7:15—9:00,下午4:00—5:45开小门。
2、早上教职工和幼儿来园之前以及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园离园之后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卫生、安全检查。
3、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幼儿,严格接送卡刷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传达室登记,方可进园。离园时间,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4、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热情接待因公事来访人员,学生家长、员工亲朋,主动服务,耐心询问,及时掌握去向和离开时间。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园内闲坐聊天,不在传达室、大门口逗留。
5、保护幼儿园里的花草树木,不被外人踩摘;管理幼儿园的环境设施和各种玩具。负责传达室、大门内、游泳池、大小操场水泥路的卫生,做到清扫干净。
6、做好园领导分配的其他有关工作。
7、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保安制服、帽子,佩戴安保器械,衣着整洁、文明用语、待人接物和气。不能擅自离岗,不接待私人会客。
8、幼儿来园离园期间,保安人员必须在大门口迎接幼儿,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9、保安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位幼儿和家长,对家长的疑问,能解答的及时解答,不能解答的,询问园方有关人员,再给予解答。
10、对幼儿园职工的车辆进行管理,要求全部进入停车线,并进行统一严格地管理,防止车辆丢失。
11、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12、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13、学生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14、每天清扫院落、草坪和大门外的环境卫生,搞好草坪的管理、保洁、定期拔草,保持园容整洁。及时清除活动场地危险物品,(砖块、石子、玻璃、小刀、铁丝、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发生。发现活动场地玩具、用具有隐患或险情,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15、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16、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17、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18、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9、幼儿五个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就餐、就寝、入厕、户内外活动、出入园)。
20、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需有人代岗。
21、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园需先征询园方的同意,经验证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需出示相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幼儿园。
22、幼儿园在开展教学活动期间,应关闭好幼儿园大门。以防止幼儿走失。
23、加强对带入幼儿园的物品的查验,发现可疑物品要进行盘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带入园内。
24、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25、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26、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27、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28、严禁外来机动车辆和商贩入园。
29、门卫人员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
30、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幼儿离园后及时检查教学楼、办公室门窗及水电等的关锁工作,并认真填写夜间巡逻登记表。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31、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32、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33、门卫值班时间衣着整洁、不得擅自离岗,上班不能做私事,不能聚众聊天。
34、对来访人员必须先确定身份,登记后方可入园。
35、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外来人员登记记录工作。
36、在上课期间,家长确因特殊情况接幼儿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7、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38、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39、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内的车辆,需经园区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0、门卫人员对带出校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幼儿园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 40句菁华
1、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在日常、公休及节假日时认真执行巡视制度。防止突发 事件的发生。
2、在进行户外体锻活动前,要仔细检查各类器材的安全状况,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问题立即汇报,并停止活动,严防事故的发生。
3、园内烟熏、厨房火种等要有人负责。
4、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5、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6、参加园内各项值班。
7、认真贯彻宣传“预防为主、增强为主”的方针,经常与保教人员了解分析幼儿健康情况,对保健工作提出管理措施,认真督促和检查卫生制度。
8、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
9、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校隔离和治疗。
10、每月举行一次班级工作汇报。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每学期进行曲一次各年龄班一日教育活动、环境布置、游戏活动的相互观摩、检查。
11、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订学期教研计划,及时吸取国内外幼教信息,有计划地组织保教人员搜集、整理、编写资料,定期组织学*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1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13、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14、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15、班上睡室每天扫地1次,每周拖地2次。
16、枕巾每周洗1次,毛巾被、被子、床单每月洗1次。夏天每天换衣服1次~2次,冬天内衣裤每天换1次。
17、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由副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前,班主任及保育要协同副班主任清点班务财产,如数交班。新接管的副班主任按册验收,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务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18、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副班主任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19、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副班主任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属不合理损耗,当事人负责赔偿。
20、对活动期佝偻并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21、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22、幼儿园实行昼夜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专用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的安全。
24、学期开学初请实业中心装饰工程公司检查园里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应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
25、厨房开火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漏气及时报修。
26、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27、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28、热饭、热水打*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29、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0、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31、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32、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33、注重食品卫生安全,避免事故隐患:幼儿园应为幼儿创设食品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日活动中避免开水、一餐两点的烫伤。
3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必须洗手,穿着整洁的工作衣帽,分发食品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
35、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6、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37、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3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39、幼儿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带班教师负教育不力和课间管理不力之责。
40、离开课室、办公室时,要对各种电器电源进行检查是否关闭及断电,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幼儿园门卫制度6篇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全园师生人身安全和园内资产安全。一旦发生突发暴力事件,门卫立即启动紧急报警按钮,并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统一着装,文明执勤。幼儿入园、离园时间根据幼儿园规定执行,按时开关大门。除幼儿入园、离园和教职工上班下班时间外,应关闭大门。严禁幼儿擅自离园,防止幼儿走失。家长凭学安卡接送幼儿。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和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工具材料进园。禁止一切社会闲杂人员和外来车辆进入园内。
三、来访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得到允许后方能入园。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园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与相关处室联系。不准幼儿园离职、辞退人员在幼儿园范围内逗留。
四、严防幼儿园财产流失,公物出门须经园长同意,接受检查后方可放行。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禁止非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闲谈、抽烟、吃零食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盗,须仔细检查园内各班级、各部门水电、门窗是否关好。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响声、发现物品被动或大型玩具有损坏等现象,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掌握保安工作器械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注意报警系统及监控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发现故障立即报告。
六、负责值班室内外的环境和责任区的清洁卫生。按规定开关紫外线消毒灯。做好绿化的养护和信件、报刊等的收发工作,重要信函应及时通知或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七、维持门前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及时制止幼儿园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危及幼儿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机关报警。
八、严格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遵守交接班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班次的值班用品及遗留事情的交接工作。不允许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因病因事请假,需经领导批准,代班人员到位后方可休假。
九、违反该制度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园长室。
一、门卫应自觉养成安全工作的职业意识,树立为幼儿园全体师生服务的宗旨,并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开、关大门,不得无故私自离岗。
二、衣着整洁,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无特别情况下不得传递私人电话。
三、门卫保安每天必须巡逻5次以上,上午2次,下午2次,晚上1次,巡逻必须认真仔细观察园内每个角落,晚上最后一次巡逻在大楼内每层楼面仔细检查电灯电源,并关好门窗。
四、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填好会客单,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经同意后方能入园。否则,门卫有权加以阻拦。
五、幼儿家长来园找老师联系工作或因特殊原因要进幼儿园必须持电子接送卡,门卫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后方可放行,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园内,更不能进入教室,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六、做好早、晚家长接送幼儿时各类车辆的管理,无特殊原因,任何车辆不得入园,以确保门口的安全、畅通、无阻。如需骑自行车出入园内,一律下车,且按指定地点停放。非本园机动车入园,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园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园区。
七、严格执行物品进出规定,外单位物品进入园内,要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各类商贩不得以借口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叫卖。
八、携带物品出园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幼儿园财产的必须持有幼儿园总务处发放的“出园证”。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九、具备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的能力,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后要有记录以备督查。
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幼儿园门卫是幼儿园安全工作最重要的关口,是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提高门卫保安水*,特制定以下门卫安全保卫制度。
一、幼儿园门卫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幼儿园门卫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
1、上课期间,所有外来人员均不得进入校园;
2、特殊情况,需由门卫保安人员通报园长办公室或主管人员经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登记后进入。
3、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查验身份并登记后放行,门卫保安人员应该立即通知幼儿园园长办公室或主管人员。
4、家长到园联系老师,先在门卫室登记查验,由门卫保安人员通报老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5、校内所有教职工及家属凭出入证或工作证进出校门,校内居住教职工如有亲友拜访,由教职工本人到门卫室登记办理临时出入登记手续。
三、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班主任出具的“放行证”经家长(监护人)和保安签字后方可放行。
四、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由
保安人员查验核实后予以放行。本校教职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动车辆应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区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学校开展大型活动需由组织活动的部门及时告知门卫,做好车辆和人员进出校门的安排,确保安全。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五、学校门卫保安人员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学校门卫室的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正常待机状态。
六、学校门卫及保安人员要做好巡视工作,及时开关,特别要加强放学后、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巡逻,禁止外来人员在此期间进入校园戏玩。一旦发生情况要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并迅速查明原因,如有需要必须积极保护现场,协助**处理。
七、学生早晨到校、下午放学个特殊时段,门卫保安人员要加强门卫值勤,积极配合城管、派出所管理好校门秩序。
八、门卫保安人员要按学校规定管理和使用好学校监控设备,及时向校长办、行政办和德育处通报重要情况,提高学校安全保卫水*。
九、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必须按学校和保安公司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双休日、节假日必须在岗。特殊情况请假需写请假条,经幼儿园园长批准后待带班人员到达岗位后方可离岗。
十、学校门卫保安人员要确保校门周边无小摊小贩向学生兜售不合格的学、玩具和食品,禁止学生将零食带入校园,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及校门周边环境整洁无杂物。
门卫职责:
1、门卫严格实行幼儿园规定的工作制度,坚守岗位,不闲坐聊天、不擅自串岗离岗,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如需暂离开传达室,必须及时关门。
2、定时开、关大门。幼儿来园期间,上午7:15—9:00,下午4:00—5:45开小门。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报告制度。来访人员进出园必须进行登记,并及时用电话传呼有关人员接待。寻找园长者须园长同意后方可进园。不允许非本园工作人员随便进出,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入园。
4、早上教职工和幼儿来园之前以及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园离园之后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卫生、安全检查。
5、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幼儿,严格接送卡刷卡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传达室登记,方可进园。离园时间,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6、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热情接待因公事来访人员,学生家长、员工亲朋,主动服务,耐心询问,及时掌握去向和离开时间。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园内闲坐聊天,不在传达室、大门口逗留。
7、加强幼儿来园离园时的车辆停放管理,协助保安和值班人员指挥家长将自行车、摩托车等停放在指定地点,排列有序。
8、放学后,及时巡查幼儿园各室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好。及时关好各个班级的紫外线灯及楼梯防盗门。幼儿园物品、财产,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带出。作好学校财产保卫工作,以防失窃事件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9、加强节假日的门卫工作,维护校门附*的清洁卫生,不得放外来人员进园玩耍游乐。
10、保护幼儿园里的花草树木,不被外人踩摘;管理幼儿园的环境设施和各种玩具。负责传达室、大门内、游泳池、大小操场水泥路的卫生,做到清扫干净。
11、做好报刊、信件转发工作。
12、夜间不得留宿外人,注意防火防盗,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报警。
13、做好园领导分配的其他有关工作。
保安职责:
1、保安严格执行幼儿园规定的工作制度(12小时工作制),熟知幼儿园的报警系统,坚守岗位,不断巡视,做好园舍保卫工作。防止闲杂人员混入园内,防止中、小学生进入园内活动。
2、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保安制服、帽子,佩戴安保器械,衣着整洁、文明用语、待人接物和气。不能擅自离岗,不接待私人会客。
3、幼儿来园离园期间,保安人员必须在大门口迎接幼儿,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4、早上教职工和幼儿来园之前以及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园离园之后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卫生、安全检查。
5、保安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位幼儿和家长,对家长的疑问,能解答的及时解答,不能解答的,询问园方有关人员,再给予解答。
6、做好幼儿入园和离园时的治安保卫工作,引导家长把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摆放在规定的位置,防止车辆乱停乱放,堵塞交通。要切实注意家长的财产安全,防止小偷盗自行车,保证幼儿、家长车辆以及其他财产的安全;清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小商小贩,遇到问题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确保幼儿园周边环境卫生、畅通、安全。
7、对幼儿园职工的车辆进行管理,要求全部进入停车线,并进行统一严格地管理,防止车辆丢失。
8、密切注意幼儿的安全,幼儿日常进行户外活动时关注举动,发现危险及时制止。
9、经常检查大型玩具和户外活动器械,发现松动及时修理,有损坏及时汇报。
10、经常检查清理草丛、树丛、围墙、沙池等处的大件垃圾和异物,草坪、场地保证清洁、卫生、安全。协助环境美化小组做好幼儿园大型活动的环境布置。
11、发生危难时,配合园方疏散幼儿,及时报警,并管理好110报警器;发现案情及时与*部门联系,争取破案,对影响幼儿园师生学*,工作,生活秩序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与有关部门联系。
12、安排好节假日和寒暑假的值班工作,确保节假日和寒暑期间幼儿园财产安全。
13、做好园领导分配的其他有关工作。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3、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4、*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5、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6、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7、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8、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一、幼儿园值班由园长室统一安排。
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科学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2、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3、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4、任何人在化学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5、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员要认真查收。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8、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9、认真做好实验室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10、要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账、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持账、物一致。
11、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12、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13、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14、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15、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6、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17、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18、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19、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20、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21、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22、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23、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24、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5、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26、化学教师应对本学科实验内容易产生的安全事故环节、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方法应全面了解,制定出实验规则,根据每次试验内容重点强调。
27、教师应教育学生,用试管加热液体时管口忌直对人体,特别是面部;观察管内变化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只能侧视而不参面对管口直视。
28、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29、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30、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机、砂箱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31、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3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33、任何化学试剂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要防止触及皮肤、衣服。
34、加热或倾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35、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6、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37、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38、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39、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40、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41、在加热电器附*,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42、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43、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44、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45、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46、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7、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48、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49、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50、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
——幼儿园门卫假期值班制度 40句菁华
1、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
2、幼儿园门卫实行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午睡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3、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4、家长需凭本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
5、严格执行物品进出规定,外单位物品进入园内,要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各类商贩不得以借口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门口摆难叫卖。
6、负责幼儿园门口卫生及园内安全防范工作,执行早、中、晚巡视制度,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值班园长。
7、门卫值班时间衣着整洁、不得擅自离岗,上班不能做私事,不能聚众聊天。
8、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外来人员登记记录工作。
9、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或值班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10、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11、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须班主任同意进入的字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
12、行课期间,家长有事要提前接走幼儿的,必须凭当班老师批条,经保安确认后方可接走幼儿。
13、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幼儿园,征得园领导或有关值班老师同意的,应先核对身份,登记后可允其入校。
14、幼儿园有施工项目时,相关施工单位均要在幼儿园安保负责人处办理门岗准入证件,施工期间,凭有效证件入校,如未及时办理准入证件的,凭相关部门确认后,登记方可入校。
15、教职工携带幼儿园配备的教育教学设备,或清洁工具、厨房设备等校产物质出校,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批条。
16、午间巡逻,应加强幼儿室外巡逻。
17、定期组织幼师工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18、对老师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19、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20、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等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21、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22、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23、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4、消防器材管理:
25、电器设备负荷应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接地良好,严格按照电气施工测试。
26、通过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单、宣传栏,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等方式,提高全校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7、加强校车管理,坚持“五不出校制度”。
28、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9、学校(幼儿园)要在警卫室内配备警械(警用钢叉、警铃、橡皮棍等)、手电筒和通讯工具等设施。
30、学校(幼儿园)要给警卫配备保安服装,警卫上岗时要身着保安制服。
31、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好教师值班地点,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学校大门管理和校园内安全巡查,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范围。
32、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不准进入校园。
33、学校(幼儿园)与各科室、各年级、所有值班人员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领导下开展,值日安保教师实行轮流值班,学校每日设带班领导、值日组长、值日教师,组成当日安全保卫组织。
34、因工作不认真、擅自缺岗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视、勤观察,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旦出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
36、值班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应急处理程序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37、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8、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9、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40、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施工安全防护标语 40句菁华
1、一人违章,众人遭殃。
2、安全勤劳,生活美好。
3、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4、创新促发展,文明铸辉煌。
5、固安全防线,解后顾之忧。
6、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
7、安全送人情,等于要人命。
8、小虫蛀大梁,隐患酿事端。
9、树名牌意识,创精品工程。
10、为己为家为国,安全必须牢记。
11、加强质量管理,建设优质工程。
12、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13、宁为安全操心,不让亲人伤心。
1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15、安全千金难买,命运自己主宰。
16、安全措施做足,家庭美满幸福。
17、完善质量体系,强化工程质量。
18、提高质量意识,狠抓安全管理。
19、搞好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
20、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下不为例。
21、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
22、蛮干是走向事故深渊的第一步。
23、事故教训是镜子,安全经验是明灯。
24、安全意识人人有,美好生活乐悠悠。
25、安全隐患大于天,质量责任重如山。
26、打工在外不容易,安全首先放第一。
27、施工安全靠你我,幸福连着大家伙。
28、熟水性,好划船;学本领,保安全。
29、爱家就是爱生命,重情更应重安全。
30、父母妻儿牵挂你,安全生产心切记。
31、精心施工保质量,消除隐患保安全。
32、镜子不擦试不明,事故不分析不清。
33、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34、最盼的是你的*安,最怕的是你的意外。
35、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6、广泛开展安全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
37、闭着眼睛捉不住麻雀,不学技术保不了安全。
38、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39、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
40、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稳步促进安全形式好转。
——学校门卫安全防范制度 (菁华3篇)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
2、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3、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正在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4、学校门卫应严格控制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5、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6、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7、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处理。
8、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值班老师批准,门卫凭条放行。
7、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8、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纪律后,方能离校。
11、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值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14、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5、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记好记录。
16、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优选【5】篇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施。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电工工具、防护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设施,包括各级电控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二、施工现场应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台帐,完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三、在采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验证销售单位的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备案留存:
1、销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3、产品的有关检验标准或检验报告;
4、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5、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四、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发放;进场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采购日期、保存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并经项目部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项目部、分包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六、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八、安全工程师必须对使用中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九、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责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现场。
十、违反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电烙铁
(一)手柄、导线、插头应完好无损,导线不准用强度低的塑料线。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手柄及插头破损,带电体裸露、导线老化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二)在机架上使用时,应防止烧坏布线或其它设施。在带电设备上使用时,不准接地(在保证电烙铁不漏电的情况下)。烙铁上的余锡不准乱甩。
(三)暂时停用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准放在地面、桌子上或易燃物旁;未冷却不准放回原处。
二、移动式排风扇、电风扇
(一)排风扇金属外壳及其支架,必须有接地保护措施,并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接线盒。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二)使用前应检查并应定期检修,零部件破损、导线老化,不准使用。不准在人孔内使用排风扇、电风扇。
三、手电钻、电锤
(一)应使用双重绝缘的手电钻、电锤。使用不是双重绝缘的手电钻、电锤时,应检查金属外壳不得漏电,手柄、开关、导线及插头必须完好无损。使用时其插头必须与带漏电保护器的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外壳是否漏电;并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装卸钻头时,严禁戴手套,并在完全停止转动时进行。
(三)遇停电、离开工作地点或转移工作地点,上、下传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四)在易燃、易爆场所或附*,不准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中出现震动、高热或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五)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六)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低压电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生产、销售安全防护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电器产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备案的范围包括:
(一)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具;
(二)电气产品包括用于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器、临时配电箱、电闸箱、五芯电缆;
(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类限位器、停靠装置、防坠落装置;
(四)其他安全防护用具。
第四条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实施监督管理。青岛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
第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本规定第三条所列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在用于本市建筑施工现场前,生产厂家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得进入我市建筑施工现场销售。
第二章 申请、审核、登记备案
第六条 国内生产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由生产企业申请登记备案,进口的可由国内总代理申请登记备案。
第七条 申请备案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四)部、省级颁发的安全准用证明;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有生产国或地区权威机构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及相关的报关资料;
(五)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图纸及产品的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 登记备案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二)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合格的,销售单位须与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保证书,由市建委发放《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登记备案证》;不合格的,不予登记备案,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三章 公告、销售、采购和使用
第九条 市建委定期通过发文、登报、上网发布等方式,对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的产品和应当进行登记备案的产品目录予以公告。
第十条 销售单位供货时应向采购单位提供备案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安全防护用具供货登记表》,以便存档备案。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严禁购买未经登记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周转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在重新使用前,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产品进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
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登记备案的合格产品,并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未经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由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已进入施工现场的防护用具予以清除出场;对已用于工程施工的,责令立即更换,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 禁止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向施工现场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对发现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并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对登记备案产品的厂家或销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并取销其登记备案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连续两次发现不合格产品的;
(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三)售后服务质量低劣的;
(四)因产品不合格造成安全事故的。
第十六条 登记备案的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生产单位应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提出登记备案申请。逾期未重新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备案资格自动取消,由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生产或经销单位应每年向市建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产品质量抽查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抽检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是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职工身心健康的有力保证,是实现安全目标管理的必备条件。因此,所采购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及出现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为此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采购
1、项目用的安全设施主要有:灭火器材、漏电保护装置、登高器材、起吊设备等,在采购过程中应对生产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评价。必须有省部级以上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
2、项目用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防尘面具等,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选择有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并了解其各种参数,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其他防护用品如防滑鞋、防护手套、眼镜等必须购买有一定知名度的产品。
二、产品的检验
1、安全设施进场以后,必须主动与地方县级以上有关安全部门取得联系,经过检验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护用品进场以后必须请地方有关劳动保护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有必要时可进行破坏性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三、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的采购与管理
1、项目常用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主要有:乙炔气、氧气、硫酸、油漆等。
2、乙炔气、氧气、硫酸、油漆等在采购过程中要实行单独装运、不能与其他物品混装、防止碰撞、挤压,严禁接*火源,并要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测。
3有毒有害及危险品进场以后要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注意安全高度。
四、产品的标识及警示
1、油库、炸药库、配电室、起吊设备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牌,警示标识有“请勿靠*、注意防护等字样。”
2、在施工现场特别是隧道、大桥工地,应设立“请带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等醒目字样,以警示职工时刻牢记“安全”二字。
3、对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也应严格表识,注名其为危险物品,按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搬动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