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首页 / 制度 / | 2022-10-16 00:00:00

1、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该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以下,不得抢行或高速行使,下雨、下雪天更应小心慢行。

2、送货员提货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必须提前通知门卫保安人员,并遵守停车场的限高标志,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应立即驶离卸货区,以免阻碍交通。

3、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本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因本小区、本停车场的实际设施和状况,为了避免和减少由于意外事故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停放于停车场的车辆,车主须为车辆购买“车辆综合保险”,如发生碰撞、划伤等以外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对未办理“车辆综合保险”的车辆,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5、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使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6、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7、车管员负责车库及其停放车辆的安全。

8、安保部主管负责对车库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处理,并对车管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9、安保部主管负责车库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查出的违纪现象、安全隐患等及时进行处理、报告。

10、安保部主管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和车库管理的全面监控。

11、车辆入库操作程序

12、车辆停放、管理

13、严禁在地下车库洗车。

14、严禁在地下车库堆放私人杂物。

15、若业主第二次违反上述条例的,且不执行会物业安保人员劝阻当场自行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将其不文明行为和形象在小区宣传栏上公示,以接受全体业主的批评和教育。

16、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17、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18、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19、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20、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21、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22、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2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24、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25、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26、停车场的消防器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和摆放,消防栓、灭火器、专用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损坏、遗失。

27、停车场内不得从事车辆修理、试车、装卸作业。

28、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9、车辆管理员的纪律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30、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31、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32、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3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34、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35、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36、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37、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律开除处理。

38、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停放。

39、车辆管理部门未尽管职责,按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扣罚。

40、停放车辆时应坚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选6篇)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加强停车场管理,确保业主车辆停放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车库、露天停车场及其车辆的管理。

  三、职责

  1、车管员负责车库及其停放车辆的安全。

  2、安保部主管负责对车库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处理,并对车管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安保部主管负责车库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查出的违纪现象、安全隐患等及时进行处理、报告。

  4、安保部主管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和车库管理的全面监控。

  四、管理规定

  1、对车管员的要求

  (1)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库良好行车秩序。

  (2)车辆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掌握车主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车型、车牌号、座号等,并作好记录。车辆进库后,应引导车主在指定位置停车。确保车辆在车库内排列整齐,不阻塞通道。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在车库内停车为有偿服务,车管员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日结。

  (4)如发现拟入库车辆载存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时应坚决阻止,令其离开,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情节严重,应立即向*机关报告。

  (5)车管员交接必须认真交接,并详细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表。

  2、车库标识标牌管理

  (1)车库安全标识标牌由所在管理处经理、保卫部经理负责监管、维护,每周对车库(道)标识标牌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标识标牌完好无损。

  (2)车库进出口的停车库标识、行车路线指示、柱网警示线及车位号、禁鸣、减速标识,由车管员每日检查一次,保持标识清洁完好。如有被其他物体遮挡或埋压的标识、已坏、已脱落的标识,应作好登记,及时向管理处报告。

  3、车库消防设施管理

  (1)车管员每日对车库内的灭火器材、自动喷淋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消防设备设施被损坏、遮挡、埋压或有不合格时,应立即与管理处、保卫部联系处理。

  (2)当工程维修人员对车库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楼盘保卫队应予以配合。

  (3)管理处每周、保卫部每月应对车库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4、车辆入库操作程序

  (1)车库入口值班人员对进入车库的车辆应严格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让该车辆进入车库:

  a、车辆有明显损伤,未通知驾驶员或车主签字认可或车主拒绝签字;

  b、无牌照,漏油、漏水、带泥;

  c、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险或不明物品;

  d、装有货物,未逐一登记或无法清点清楚。

  e、汽车超高超宽。

  f、三轮车

  (2)经确认可以入库的车辆,入口值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停车登记表》。

  (3)车管员针对不同车辆,按照公司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向驾驶员发放《停车库车辆停车证》或停车票据,同时开启挡车器。

  (4)车管员每天核对票据与金额是否相符。并于17:00时前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交给管理处。

  (5)车辆通过入口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放下挡车器。

  (6)车库不准乘客进入,并谢绝参观。

  5、车辆停放、管理

  (1)车库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入库停好后,应请车主关好车窗、调好警备状态,并将车内贵重物品必须带走,不得在车上过夜。

  (3)严禁在场加放燃油、保养或清洗车辆,如必要时,须经车管员同意,并加强安全措施。

  (4)车管员应每小时巡查一次,密切注意库内车辆的安全和停车、行车秩序,防止其乱停乱放、超速行驶或撞坏公司财物。对不按指定车位停放的车辆应劝其立即改正。并在《车库值班记录表》上作好巡逻记录。

  (5)禁止在车库内学车、修车、洗车。

  (6)车管员遇车主不配合时经过耐心劝解无效或因不予配合造成责任事故,可采取适当措施对车辆驾驶员进行控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待来人处理。

  6、车辆出库操作程序

  (1)车库出口值班人员检查出库车辆驾驶员或车主交回的停车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放行,并立即通知所在保卫部。

  a、无停车证;

  b、交回的停车证与停车证存根号码不一致;

  c、交回的停车证与该车辆不相符;

  d、驾车入库的驾驶员出库时,如换开另一辆车出库,无正当理由;

  e、载货车辆所载货物与该车辆的进场登记情况不致;

  f、车库内车辆原驾驶员另派他人前来取车时,无车辆行车证和原停车证,或拒不出示取车人《身份证》进行详细登记者;

  g、不按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2)检查核对无误后,开启挡车器放行。

  (3)车管员等发现有偷车嫌疑时,对嫌疑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通知所在人安保部主管,情节严惩时应通知**。

  b、记下被盗车辆车牌号、颜色及车型。

  c、记下偷车嫌疑人人数、相貌、服饰及是否持有凶器、车辆行驶方向。

  d、安保人员赶到现场后,应立即控制局面,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阻止,经初步确认后将嫌疑人扭送*机关处理。

  e、安保部作好相应治安案件记录。

  (4)车辆驶出后,车库出口值班人员庆立即放下挡车器,并将驶出车辆车号和驶出时间记载于《停车登记表》上。

  7、车辆被盗、被损事件的处理

  (1)当车管员发现训内的车辆被盗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或其驾驶员,并报告保卫部经理。

  (2)如停车、出车时发生车损事故,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损车主或其驾驶员。

  (3)如因车库内建筑物或施工方抛物砸坏车辆,车管员应立即制止,保护好现场。并通知责任方及相关人员,对造成的车辆被损情况进行确认、赔偿。

  (4)车库内各种车车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实效或损坏时,车管员均应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表》,如实写明车辆进入时间,车位号,发生事故的经过、时间、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5)车辆被盗经保卫部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机关报案。

  (6)车辆被盗被损事故发生后,应提醒被保险人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7)保卫队配合所在管理处撰写事故报告。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调查,拟定处理方案和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操作程序:

  a、收集事故记录,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到场处理。对车辆事故、纠纷的原因进行调查。

  b、根据职责权限对发生的车辆事故纠纷进行妥善处理、调解,并撰写《事故报告》。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2

  一、为了规范地下车库管理,保障学校和车主合法利益,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已经购买地下车库停车位的车主,其停车服务费按照学校招标确定的标准缴纳,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全额收取和管理使用。

  三、未购买地下车库停车位,需要在地下车库停车的,分别按以下办法收取停车费:

  1、停车12小时及其以下(不过夜)的,按每车每次3元收费,其所收费用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收取和管理使用。

  2、停车超过12小时在5天之内,且过夜的,按每车每天6元收费;停车在5天至10天之内,且过夜的,按每车每天12元收费。其所收费用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收取和管理使用。当月停车超过10天(无论是否过夜)的,按短期租用对待。

  3、短期租用的,按每车每月300元收费,费用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收取后,其中220元作为资源占用费交学校,80元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管理使用。短期租用车位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学校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短期租用停车位时,当月不超过15天(含15天)按半月收费,超过15天按全月收费。

  四、短期租用停车位,每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需要续租时,按最新价格办理。

  五、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后勤管理部门按其违规金额的3―5倍处罚;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

  六、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后勤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对短期租用地下车库车位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七、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第七条智能车卡的开通,必须持缴费合同、《内部员工车位使用申请表》、《无偿使用车位审批表》或《无偿使用备案表》其中之一,否则禁止私开车卡。

  第八条除公务车辆及经公司批准的无偿使用车位的车辆外,严禁未交费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停车场备案工作根据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职责

  1、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5、车位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职责

  1、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监督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3、指导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

  1、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5、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第五章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各项目可在公共区域明示此规定,以此作为对业主行为的约束。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4

  为规范管理,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用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万科金域缇香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保障地下车库安全有序和车位业主的权益,根据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和《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业主规约》)的有关规定,长沙市万科物业有限公司金域缇香苑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经过小区业委会监事会的同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应服从物业服务中心车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车库内的秩序。

  第二条:电动汽车如需要在地下车库充电,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设充电桩,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和电力部门(95598)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安装充电桩并单独安装电表,电费自负。

  第三条:车辆进出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应严格按照车库规定的路线行使,支路车应礼让干路车,禁止逆行、超速、抢行抢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封堵车库出入口和车库内的公共车道,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否则,由此发生意外事故, 责任由肇事车主承担。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规划车位内,不压线、不跨位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其它私人车位。

  第五条:严禁任何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地下车库。严格遵守车库限高标志。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

  第六条: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自行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仅负责车库内停车秩序、照明及车库卫生的维护,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对车库内发生的车辆盗窃、剐蹭、损伤等事件,如有赔偿责任争议,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七条:地下车库属专用停车场,为了广大业主及其家人的安全,禁止在车库内进行体育、文娱等活动。不得在车库内存放大宗物品,严禁占用车库公共区域存放私人货物,不得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作非停泊车辆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八条:禁止社会上的外来车辆无故进入车库。因接送老人、病人、运送大件货物等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外来车辆,由车库管理人员核实登记信息后放行,来访房号业主/住户有责任为临时车指导停放位置。严禁乱停其它私人车位、通道,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锁车进行处理。

  第九条: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口、单元门口、主干道线,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前。所有入库车辆违反规定乱停,乱占他人的车位,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的,物业服务中心和相关业主有权采取在车上张贴提示、在小区公告栏和微信群公布、由车库管理人员锁车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条:地下车库车位以外的区域均为公共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或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长期停放在车库公共区域没有开动的无车位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要自行处理,超过规定的时间没有处理,由物业服务中心报*、交警部门拖走处理,并由车主承担拖车费用及停车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车场的干净整洁。禁止在车库内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随地吐痰、大小便,禁止在车库内洗车,严格控制噪声源,严禁烟火,禁止在地下车库遛狗。

  第十二条:未成年儿童无家长带领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自行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或者因未成年儿童的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车辆损坏的,由未成年儿童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或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十三条:地下车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检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置、报告。任何人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对违停其它私人车位并造成业主投诉及违停非车位划线区域的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月租车辆/地库车辆(即有购买车位的)违停:一经发现即采取锁车处理,每次解锁,违停车车主必须签订规范停车承诺书B版。超过3 次违停锁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违停记录进行朋友圈曝光。

  第十五条:向门岗报告登记虚假来访房号的临时车辆,以及临时车车主或随行人员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或随地大小便的,监控查证属实,物业服务中心将把临时车辆的车牌录入地下车库停车系统黑名单,永久禁止其再进入地下车库。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因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造成车辆的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以上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可上报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监事会,依据《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相关条款,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9日起实施。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6

  一、本车场为学校教职员工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租金及物业费用。

  三、请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四、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五、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六、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

  七、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八、请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九、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场内严禁游逛、喧哗、打闹和其它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一、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请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二、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三、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但可提供监控录像以便车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并积极配合。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停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职工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车棚,急诊、门诊职工车辆停放在院东、南车棚,住院楼职工车辆可停放在住院楼前面或住院楼后面车位,其他部门职工车辆停放在职工车棚。

2、大汽车、大客车、泥头车等需停放于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3、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划分车位,明确行驶方向。

4、车辆管理部门未尽管职责,按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扣罚。

5、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6、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

7、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8、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9、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0、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1、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1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13、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14、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15、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16、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7、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18、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19、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0、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21、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22、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23、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24、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25、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26、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2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28、停车场内必须保持清洁和整齐,不乱堆杂物场内的油污必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29、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30、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31、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3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停车场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3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34、车辆在出入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通过,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不经挡车器抬起后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5、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办将根据本管理规定取消其停车场使用资格;

36、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出入卡丢失,请立即通知小区物业办,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3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38、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泊车原则停泊。

39、室外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40、使用车场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电瓶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3负责各班组之间、各岗位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监督、督促各岗位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停车场进行管理。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协调、调度管理。

2、4合理处置停车场除事故处理、系统资源查阅和系统维护以外的简单故障处理。

3、6保护停车场及各种附属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4、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管理工作,指挥好场内的交通秩序,使行车通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5、3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情况,保持现场并立即汇报。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8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维修、练车或清洗车辆。

7、10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8、12协助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纠风事件。

9、8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10、9收费人员负责收费岗亭及岗亭内的卫生。天黑或工作人员少的时候,关闭岗亭门,保证自身及停车收费的安全。

11、5、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袖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1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13、2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南面坡道进出负一层超市东面门口;

14、1、示意停车操作形象,向来车前方上扬左臂,上扬左掌与臂成直角,五指并拢,按交警停车指示姿式操作;

15、车辆离场

16、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17、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18、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19、0目的

20、1电瓶车司机每天上班前要对车辆进行保洁,确保车辆的整洁、干净。

21、1 电瓶车的使用

22、2.1 上班要着装整齐、整洁,可适量修饰自己(化淡装),保持给人一种舒适感。

23、3.2 在工作中除工作需要外,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或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24、3.5 在值班过程中,车停好后要站在车旁等候客户的到来。

25、0服务中心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对本规程进行修改。

26、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27、出入卡仅限于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登记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28、进出停车场务必进行查验操作有序驶出/驶入停车场;

29、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30、协助*机关搞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和检查登记工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机关报告。

31、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32、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

33、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34、按规定参加机动车辆保险;

35、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36、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7、车场发生水浸

38、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39、进入车场

40、使用车场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物业小区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加强地下车库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保障地下车库车位拥有人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条所有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

  第二条车辆凭门禁智能IC卡刷卡出入车库,通过门禁道闸系统时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时。

  第三条业主在领取车辆门禁智能IC卡时,请提供车辆完整信息,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变更,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公司能够及时联系车主。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车库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

  第五条地下车库仅供停放业主车辆,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不能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停放车辆,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非机动车请停放于物管公司指定位置。

  第六条车辆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第七条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车主须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门禁IC卡、车内请勿放置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及车锁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

  第八条人员及非机动车进入车库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第九条未成年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家长承担责任。

  第十条不按规定停车,物管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十一条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2米。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

  第十二条业主应自觉保持车库卫生,防止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污染车库。

  第十三条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四条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

  第十五条车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暴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车库内车辆损毁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管理规定为暂行规定,解释权归金信翰林苑业主委员会所有。管理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妥或需调整,请广大业主积极给予我们建议及意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为了规范万科金域缇香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保障地下车库安全有序和车位业主的权益,根据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和《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业主规约》)的有关规定,长沙市万科物业有限公司金域缇香苑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经过小区业委会监事会的同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应服从物业服务中心车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车库内的秩序。

  第二条:电动汽车如需要在地下车库充电,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设充电桩,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和电力部门(95598)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安装充电桩并单独安装电表,电费自负。

  第三条:车辆进出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应严格按照车库规定的路线行使,支路车应礼让干路车,禁止逆行、超速、抢行抢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封堵车库出入口和车库内的公共车道,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否则,由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肇事车主承担。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规划车位内,不压线、不跨位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其它私人车位。

  第五条:严禁任何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地下车库。严格遵守车库限高标志。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

  第六条: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自行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仅负责车库内停车秩序、照明及车库卫生的维护,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对车库内发生的车辆盗窃、剐蹭、损伤等事件,如有赔偿责任争议,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七条:地下车库属专用停车场,为了广大业主及其家人的安全,禁止在车库内进行体育、文娱等活动。不得在车库内存放大宗物品,严禁占用车库公共区域存放私人货物,不得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作非停泊车辆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八条:禁止社会上的外来车辆无故进入车库。因接送老人、病人、运送大件货物等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外来车辆,由车库管理人员核实登记信息后放行,来访房号业主/住户有责任为临时车指导停放位置。严禁乱停其它私人车位、通道,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锁车进行处理。

  第九条: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口、单元门口、主干道线,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前。所有入库车辆违反规定乱停,乱占他人的车位,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的,物业服务中心和相关业主有权采取在车上张贴提示、在小区公告栏和微信群公布、由车库管理人员锁车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条:地下车库车位以外的.区域均为公共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或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长期停放在车库公共区域没有开动的无车位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要自行处理,超过规定的时间没有处理,由物业服务中心报*、交警部门拖走处理,并由车主承担拖车费用及停车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车场的干净整洁。禁止在车库内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随地吐痰、大小便,禁止在车库内洗车,严格控制噪声源,严禁烟火,禁止在地下车库遛狗。

  第十二条:未成年儿童无家长带领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自行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或者因未成年儿童的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车辆损坏的,由未成年儿童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或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十三条:地下车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检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置、报告。任何人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对违停其它私人车位并造成业主投诉及违停非车位划线区域的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临时车违停:一经发现即采取锁车处理,并由物业客服管家,将相关情况,反应给对应业主或住户,每次解锁,违停车车主必须签订规范停车承诺书A版。临时车来访房号超过3次违停记录,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该房号的来访临时车进入地下车库。需当事房号业主住户签署规范停车承诺书B版,并在小区线上线下公示7天,方可暂时恢复,否则将禁止来访此房号的临时车进入地下车库。

  月租车辆/地库车辆(即有购买车位的)违停:一经发现即采取锁车处理,每次解锁,违停车车主必须签订规范停车承诺书B版。超过3次违停锁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违停记录进行朋友圈曝光。

  第十五条:向门岗报告登记虚假来访房号的临时车辆,以及临时车车主或随行人员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或随地大小便的,监控查证属实,物业服务中心将把临时车辆的车牌录入地下车库停车系统黑名单,永久禁止其再进入地下车库。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因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造成车辆的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以上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可上报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监事会,依据《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相关条款,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9日起实施。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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