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40句菁华

首页 / 制度 / | 2022-10-16 00:00:00

1、102 收入户存款

2、409 表他收入

3、519 其他支出

4、收到下级经办机构上解或上级经办机构下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下级上解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5、随异地保险对象调入本地区而由异地经办机构转入的收入(含本金和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转移收入”科目。

6、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7、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款项,借记”基本养老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8、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而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转移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9、收到财政补贴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贴收入”科目;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滞纳金及*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10、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收到下级经办机构上解和上级经办机构下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及转移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下级上解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收入”科目。

11、个人账户养老金,核算按缴费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支付给按照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及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明细科目应按缴费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2、“支出户存款”项目,反映支出户存款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支出户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3、“临时借款”项目,反映尚未归还的临时借款。本项目应根据“临时借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反映截止到本期末历年积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5、“利息收入”项目,反映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16、“财政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收到的同级*门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本项目应根据“财政补贴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17、“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映由上级经办机构拨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项目应根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18、“个人账户基金养老金”项目,反映按缴资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支付给按照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及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养老金支出”科目所属“个人账户养老金”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19、301 失业保险基金

20、511 补助下级支出

21、512 上解上级支出

22、将上述款项按期划入同级*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3、支付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款项,借记“失业保险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其他费用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4、“失业保险费收入”项目,反映收到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本项目应根据“失业保险费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25、“财政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收到的同级*门给予失业保险基金的补贴。本项目应根据“财政补贴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26、“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项目,反映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用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27、“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项目,反映本期失业保险基金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的结余。本项目等于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减去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28、402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

29、收到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科目。

30、收到其他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科目。

31、经*门核准在其他支出列支的临时借款利息支出,借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支付其他支出,借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2、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核算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向缴费单位征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部分。

33、利息收入,核算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按规定记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部分。

34、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核算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向缴费单位或个人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部分。

35、“财政专户存款”项目,反映财政专户存款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6、“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按规定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科目所属“利息收入”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37、“财政补贴收入”项目,反映同级*门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贴。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科目所属“财政补贴收入”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38、“其他收入”项目,反映滞纳金及其他经*门核准的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科目所属“其他收入”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39、“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项目,反映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开支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4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项目,反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扣除总支出后的结余。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结余”两个项目之和填列。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40句菁华(扩展1)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50句菁华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表。

2、101 现金

3、111 暂付款

4、121 债券投资

5、201 临时借款

6、30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7、401 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8、403 财政补贴收入

9、512 补助下级支出

10、513 上解上级支出

11、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滞纳金及*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按规定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12、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13、收到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将支出户的存款利息收入按规定转入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债券账面价值,贷记”债券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到分期付息的债券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14、个人账户养老金,核算按缴费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支付给按照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及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明细科目应按缴费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5、“财政专户存款”项目,反映财政专户存款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6、“债券投资”项目,反映持有的债券投资的价值。本项目应根据“债券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7、“临时借款”项目,反映尚未归还的临时借款。本项目应根据“临时借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暂收款”科目,反映尚未偿付的暂收款。本项目应根据“暂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9、“补贴”项目,反映按规定支付给《决定》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各种生活补贴、物价补贴等。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养老金支出”科目所属“补贴”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20、“其他支出”项目,反映经*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性质的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2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项目,反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各项收入减各项支出后的结余。

22、504 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

23、511 补助下级支出

24、512 上解上级支出

25、收到失业保险基金的滞纳金及*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按规定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6、收到支出户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划拨支出户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7、上解上级经办机构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借记“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或“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28、收到财政补贴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贴收入”科目;收到失业保险基金的滞纳金及*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9、按规定用失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债券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30、“财政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收到的同级*门给予失业保险基金的补贴。本项目应根据“财政补贴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31、“医疗补助金支出”项目,反映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费用。本项目应根据“医疗补助金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32、301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33、302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

34、411 待转保险费收入

35、412 待转利息收入

36、经办机构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借记本科目、“现金”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或“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

37、收到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科目。

38、收到支出户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待转利息收入”科目;划拨支出户的利息到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9、收到税务机关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或“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收到经办机构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借记“现金”、“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或“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或“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

40、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核算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向缴费单位征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部分。

41、财政补贴收入,核算同级财政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贴。

42、其他收入,核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滞纳金及其他经*门核准的收入。滞纳金是指因用人单位拖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按规定收取的款项。

43、收到税务机关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其中按规定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记入本科目,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4、税务机关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收到时尚未确定归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暂记入“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待确定归属时,再自“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转入相关收入科目,借记“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科目。

45、“财政专户存款”项目,反映财政专户存款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6、“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项目,反映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规定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部分。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科目所属“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明细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47、“转移收入”项目,反映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其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随同转入的收入。木项目应根据“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科目所属“转移收入”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48、“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项目,反映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开支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49、“补助下级支出”项目,反映拨付下级经办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科目所属“补助下级支出”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50、“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项目,应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开支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40句菁华(扩展2)

——财务会计制度 (菁华6篇)

  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能够有效保障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且在此基础上,还会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工作模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方法起到提升和改善的作用。*些年来,伴随着国内高等院校教育体制与公共财务体制的不断改革和逐步完善,使得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已经完全不能够符合现代高等院校教育以及公共财务制度的发展要求。而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完善的目标最终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为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和其经济业务可以有效开展提供相应服务。所以,在此大背景下,我国*以充分满足国内各个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要求为改革目标,对1998年实施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多次修订,并最终出台了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从而有效的解决了国内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以及公共财务工作开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为了能够更好地符合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与全面促进高等院校经济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对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以及更好的提升高等院校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管理水*,从而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资金的使用效益水*,我国*对国内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进行了三次修订,从而逐步形成了现行的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新实施的高等远销会计制度对于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的许多陈旧制度和工作流程等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并且对高等院校经济业务中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当中的内容进行了创新和改革。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产管理

  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通常只会在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工作中才会使用权责发生制,而新实施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则是在高等院校经济业务开展过程当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高等院校的无形资产实施累计摊销,对固定资产实施累计折旧的新的管理方法,从而将高等院校的收支与支出按照其资金来源进行重新划分,实行分类管理,以此来理清高等院校现有的总资产,进而提升和规范其财务管理工作水*的质量。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引进了企业相关财务管理理念,在每一个学期末,对校内的各个类别的资金实施结余结转。同时还对非财务至今实施责任发生制进行责任人的确认,对于横向科研项目,则是依据其完工正度进行核算收人。除此之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在统一核算项目中还添加加人在建工程和与待处置资产效益环节上的核算。

  (二)健全高等院校会计信息,调整会计科目

  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为了能够有效改善传统会计制度所遗留的会计信息失真、财会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提升高等院校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创建了高等院校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二维框架管理体系,以此来顺应和促进高等院校的公共财政发展与改革的需要。

  (三)创建合理的高效财务管理体系,细化基础工作

  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是创建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前提。所以,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中的岗位职责、服务指南以及工作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从而创建出细化的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规范。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使得其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出了越来越的要求,而只有继续夯实高校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并且要让财会人员自觉意识到自己岗位的职责才是促进这项新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所以说,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管理理念作为重要的高校文化,是需要全校师生与管理者共同努力才可以完成的系统性工程。因此,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在财务管理体系创建上就注重对每个参与主体的能力发挥,并且还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看作是一项长期建设工作,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方法来对高校财务管理进行逐步细化,从而最终实现高效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得以细化且得到真正的管理。

  (四)细化高校资产中的各类支出,引进作业成本和算法归集

  各类资金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核算支出将高校总资产中的教育事业、科研事业以及后勤保障和经营等各项支出进行分类,并且在部分经济业务或者是事项核算上规定要根据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引进企业的作业成本和算法,将资源看作是促进高校经济业务开展的重要因素,以此来对各类成本的支出与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和管理。在高等院校日常运行当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是其最主要的两项作业,比如教学部门在教学实践中所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就能够运用作业成本核算法来对各个部门的设备运行年限和状况按其实际状况来摊派费用,并且还要讲教学部门的费用纳入到教育事业支出项目中,将行政部门费用纳入到行政管理支出项目,以此来对各个部门的费用支出指标进行对比和评价,从而进一步优化高校各项资源,以此来提升高校总资产的使用效益水*。

  二、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创新之处

  (一)高校会计核算精细化

  1.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取消和增加了许多会计科目,将*的财政补助与非财政补助的资金进行分类划分,从而使得不同来源的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可以进行分类核算,从而提升了高等院校的会计核算的精细化水*2.对高等院校事业支出中的分类以及会计核算项目进行细化,具体是将高等院校中的各类支出细化分为教育事业、科研事业、行政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高等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上的准确性,以此来为其对教学经费的投入进行准确评价提供相应的发展基础。3.增设了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内容,并且要对总资产进行定期的提计折旧,还要将基建账目进行定期入账。

  (二)高校会计预算管理精细化

  1.高校会计预算中的各项编制都是在权责发生制的指导下所创建出来的,而在会计预算过程中就要对高校总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进而扩大了高校会计预算编制范围,并且要求高校会计预算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2.基建投资项目纳入到高校总资产中的账目中,并且要在考虑其成本与支出的前提下,增加预算编制等内容。3.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也将预算外的收入与事业收费纳入到了*预算非税收入的范围内,从而在根本上避免了部门高校以其他收入来逃避会计预算机制的约束。

  (三)高校总资产管理精细化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在总资产入账以及总价值核算和处理上都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首先,对总资产入账程序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对无偿捐赠和调入资产进行严格核算,并且要严格评估其价值;其次是要求财会人员必须要了解固定资产提计折旧的内容和范围;最后是财会人员要对固定资产的年限要能够进行正确的判断,运用合理的折旧方法来真实地反映出高校总资产价值的使用状况。

  三、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一)有利于提升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执行能力

  *些年来,我国*对公共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收支两线、*采购以及部门预算和国库收付机制等内容都与高等院校财务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传统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内容中的预算会计核算方法已经与新改革中的许多内容不相符,从而造成高等院校在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遇到了很大的阻碍。所以,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就是为了能够符合我国*在公共财政体制方面的改革要求,新添加了财政应返还额度这一新的科目,主要是为了对国库支付的高等院校,能够核算出高等院校最终应收财政之下的年度返还资金额度,同时也能够对我国*门批准以后且尚未使用的零余额账户中的用款额度与用款计划中的用款额度进行核算。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的财政因返还额度和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这两项科目的增加,不但能够便于高等院校财会部门清晰地了解高等院校整体的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高校资金的透明度,以此来促进高等院校新的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开展。

  (二)能够真实且有效的反映出高等院校的总体资产状况

  在传统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固定资产在高校总资产中所占比重是非常大的,但是传统会计制度却没有注重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评估,并且对固定资产维修也缺乏相应的预算,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折旧管理,从而使得高等院校总资产中的大部分设备都处于闲置状态,这造成高校资源的严重浪费。除此之外,由于传统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资产结构当中存在的很多没有及时进行清理的旧设备进行报废处理,从而使得其账面资产与固定资产之间的偏差非常大,进而也就无法真实有效的反映出高等院校总体资产的状况。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新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内容,就规定要依据高等院校总资产中的每一项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来制定出相应的且科学合理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并且还要增加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和累计折旧等新型的核算科目。所以,通过对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就能够对高等院校总资产的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评估和核算。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规定除了文物以及图书等资产以外,高等院校财务部门还可以运用*均年限法来对其总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部门进行折旧处理,或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预测和分析,从而增加高等院校规定资产的计量准确水*,最终将高等院校的总体资产进行真实有效的反映。

  (三)可以增加多个高等院校资金来源

  传统上,我国高等院校的主要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而*些年来,伴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日益进步,使得国内各个高等院校的办学与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从而使得学生的人数也连年的迅速激增,这也就直接提升了高等院校的办学经费,但是国家的财政拨款已经无法满足高等院校的经费需求,进而严重限制了我国高等院校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国民荆棘从改革开放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发展快速且逐步稳定,使得国内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也日益加快,这也就使得高等院校所能够选择的筹资方式也越来越多,从而有效的改变了传统的过度依赖国家财政拨款的被动局面,同时也使得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内容与结构也变得日益复杂。随着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日益复杂,就凸显出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滞后。在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各个高等院校为了能够筹集到更多的办学经费,除了要银行进行贷款之外,很多高校还选*间的融资结构进行资金筹集,从而提高了高效的负债率,这也直接提升了高等院校的财务风险水*,而高等院校一旦无法偿还债务,那么就会面临院校破产的巨大风险。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所增加的收人以及结余等新的科目中,为了可以更加清晰和直观的了解院校总资金的结构,还引进了企业中的权责发生机制,从而强化了对高等院校管理层和财会人员在收支以及存入上的观念,通过对预算外资金结余以及财政中的资金结余和其他资金账户进行分开设立的方式,从而更好地规范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中的收支与存入上管理的规范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有效的解决了传统会计制度当中存在的很多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同时也能够积极地顺应我国的高校教育体系的健康发展。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可以充分满足高等院校的会计制度发展的要求,以此来提升其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而也就可以对高等院校总体资产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评估,最终促进了高等院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我国所实施的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依然还在探索阶段,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内容,而国内各高等院校应当对新的会计制度进行积极地分析和研究,从而逐步完善这一新型的会计制度,以此来健全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新制度对我省高职院校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

  (一)新旧制度下总资产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的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两类学校中大部分出现了流动资产总量增加、非流动资产的变化:有新校区建设学校非流动资产总额为增加,无新校区建设学校非流动资产总额为减少,所以有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资产增加明显,其他学校总资产减少。引起实际变化原因:

  1.新制度基建并账和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引起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增加;

  2.新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扣减折旧后,引起固定资产减少,有新校区建设学校与没有建设学校对比幅度减少较小;

  3.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引起无形资产减少,新校区建设学校出现无形资产摊销,无新校区学校影响较小,与取得新校区土地使用权有关。

  (二)新旧制度下负债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对无建设学校总负债影响较小,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负债增加,与新校区贷款有关。

  (三)新旧制度下净资产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对无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减少,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增加,引起实际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两类学校中大部分学校无对外投资,有少部分对外投资所占比例较小,出现事业基金增加,是修购基金并入大于投资基金转出引起;

  2.非流动资产基金。新校区建设学院增加,无新校区建设学校出现减少,与非流动资产原因相同;

  3.两类学校专用基金均出现减少。新制度取消修购基金科目,按旧制度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结余款转入事业基金;

  4.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余、结转基本不变,与*年来我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改革有关。

  二、新制度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实际影响

  (一)新旧制度下收入变化和实际影响

  在不考虑学生数工作量、价格因素的情况下,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两类学校总收入不变但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结构改变的原因:一是财政补助收入减少。旧制度核算范围是高等学校从*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而新制度是高等学校从同级*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范围缩小;二是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新制度规定将非同级*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并入其中;三是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变。

  (二)新旧制度下支出变化和实际影响

  在不考虑学生数量、价格因素的情况下,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两类学校总支出不变但支出结构发生变化。结构改变的原因是:一是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支出类一级科目分别是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修订教育事业支出,新增了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和其他支出,取消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二是一级科目核算范围不同。

  1.新教育事业支出核算高等学校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和教学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教学活动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各学院、系(含院系下属不单独编列预算的研究所和研究中心,下同)等教学机构,以及校团委、学工部、学生会等各类学生思政教育部门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的支出;教学辅助活动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电教中心、测试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等教学辅助部门发生的支出。

  2.新科研事业支出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高等学校在学院、系外单独设立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机构发生的支出,以及高等学校为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发生的支出,借款科研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新制度对财务分析指标的实际影响

  新制度下财务分析指标有预算管理指标(预算执行率、财政拨款执行率)、财务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支出结构指标(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财务发展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根据数据对指标进行分析,新制度实施,其一对预算管理指标和支出结构指标影响不大,主要由于我省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已经从20xx年以来陆续开始执行。其二对财务风险管理指标,新校区建设对资产负债率发生影响,负债程度提高,其他指标基本一致。其三对财务发展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新校区建设投入影响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的提高,固定资产净值率所占比例较高,其他指标新旧基本一致。

  四、新制度对经济类办学评价指标的实际影响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xx〕2号)高职(专科)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达到合格时,按两类学校要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分别为4000、3000。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xx)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xx〕227号,见附件)的要求,“资源表”系“*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xx)”拟推出的一个反映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宏观管理工具,核心指标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评估指标体系的物力财力资源指标中,提到教学仪器设备指标。以上三个文件都涉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原财制度对固定资产未提取折旧,新制度实施后,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从固定资产明细表分析看,所有院校存在专用设备净值减少,对学院评价指标影响较大。

  五、结论和建议

  (一)高职高专学校存在专用设备净值减少,*部门加大对教学实验设备专项补助。同时,高职院校关注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指标,出现低于或处于临界情况,应多方筹集资金安排投入,达到基本办学指标要求。

  (二)有新校区建设学校存在负债增加,主要基建债务。因并入基建债务,更能全面反映高校债务规模,有利于各高校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认真严格执行主管厅局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上级部门尽早出台举借债务具体审批办法,从每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经费,建立偿债基金,化解债务,减轻学校负担。

  (三)新制度定期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按照20xx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适当调整:适度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即通用设备(原一般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建立了无形资产摊销办法。以上新制度实施,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资产使用状况。高职院校中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资产出现增加,其他学院出现减少,各高校应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

  (四)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新制度对事业基金内容修改,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的金额以及收回附属单位归还的人员工资;对结转和结余资金进行了分类定义、区别管理财政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资金;修改专用基金的内容为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和其他基金,取消修购基金,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新制度在净资产类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着重核算高校的非流动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净资产是反映该高校资产总额中应享有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实力。高职院校中有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增加,其他学院出现减少,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收支结构发生变化,有利于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新制度的对高校提出了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门应会同有关物价、教育部门,结合《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制定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和核算方法。《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xx-2020年)》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xx〕19号)中明确指出,要“落实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20xx年底前,各地依法出台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以及制定财政拨款标准和教育收费标准提供的科学依据。综上所述,通过新制度改革,更符合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职院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更加适合现代高校经济的运行。

  六、研究局限

  (一)分析数据主要来自会计报表,报表其本身自有局限性。

  (二)分析采取抽取样本为单位,未能全部涵盖所有高职院校影响因素,而目前无权威性数据参考。

  (三)抽取新制度执行一年数据分析,而经济运行有其周期性,一般高职院校学制为三年,也会有所偏差。

  (四)由于篇幅局限,有关数据分析未在本文中列出。

  在进入21世纪以来,医疗政策不断发生着变革,其中会计核算作为医院日常工作的主体,影响着整个医院是否可以正常运行,同时,会计核算还直接反映着整个医院的收支状况,从中可以及时发现医院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整。从新财务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对医院会计核算造成一定的影响,下文主要对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制度也在进行着完善,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有了新的规定,医院应根据新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地对自身的会计核算进行更改,使医院会计核算逐渐的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从而保障医院会计核算的质量。

  一、医院会计核算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院会计核算涉及范围相对比较广泛,在核算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也相对较多,因此,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中极容易产生各种问题,导致核算结果出现偏:

  (一)医院财产收支问题

  因医院每天接收的患者众多,其收入资金也相对较大,因此,会计财产收支核算的准确性对医院的利益有着直接性的影响。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会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医院财产收支核算的需要,例如:在医院中对药品价格的核算采取的是售价核算方式,管理费用和采购费用属于药品支出核算项目中,如在核算中由于财务人员的操作不当,极易对医院财产收支核算结果造成影响。

  (二)医院固定资产问题

  医院在形式上属于公共服务行业,其中包含的固定资产数量较多,所以,对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应选取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当医院按照固定资产的形式购买相应基金时,应借记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贷记专用基金项目。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应按照实际情况设立相关会计项目,但因医院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不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核算项目,因此,医院在核算固定资产时,采用的资金为进价数据,对后期计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碍,影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结果。

  (三)医院成本核算问题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收入-成本”有明确的了解。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过程中,包含种类众多,例如:医院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购进药品费用、员工工资等,并还涉及到某些不明确的成本核算项目,导致财务人员在核算成本过程中考虑不全,引起成本核算结果的误差。同时,医院缺少相应的成本核算项目会计科目,在进行成本分摊方面无法做到面面俱到。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改善医院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保障会计核算科目的完善性。会计科目作为会计核算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为了保障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则必须使用会计科目。因会计核算是由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组成,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实行,满足了医院对会计核算的基本需求,解决传统医院会计核算的留存问题,适应现阶段医院现代化方向的发展,从而不断地提高医院会计核算的整体水*。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进行了完善,并增加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公益性会计核算3种会计科目,为医院在公益事业的资金投入进行了全面统计,同一时间,对医院某些不必要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删减,简化了会计核算的具体流程。

  第二,核销医院药品进价差价。医院在药品购买时更加关注的是药品的使用效果,导致药品的种类、产地、价格、名称等出现了多种多样,而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过程中,又无法将药品成本价格排除。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因药品的购价与售价不一致,所以采取的是差价处理方式,但是新财务会计制度核销了药品的进销差价,避免“以药养医”现象的发生;删减了药品总账会计核算科目,增加医院库存物资核算科目。同时,新财务会计制度在药品成本控制方面,是按照药品售价进行成本总结,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第三,对医院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医院的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统一划分至医疗收入、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划分至医疗支出,通过会计核算科目的合并,提升了医院会计核算的整体水*。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医院的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医院的经营范围也有所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医院现代化业务的需求,新财务会计制度还设置了医院教学收支以及教研收支两个会计科目。

  (二)保障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

  成本核算工作是整个医院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促进医院成本核算制度的规范性,可以有效地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整体水*。新会计制度对医院成本核算项目进行扩增,其中增加了科室成本、床日成本、诊次成本以及病种成本、项目成本5类,从而更加精确了医院会计成本合算的结果。新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医院应以床日成本和诊次成本作为核算主体,其中三级医院或某些特殊的医院还可将病种成本作为核算对象,医院应不断地对自身的成本核算制度进行规范,减少成本核算中出现不必要的流程,提升医院成本核算的工作效率。

  (三)加强医院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

  第一,规范医院收支项目的核算工作。因医院在会计核算收支方面内容相对较多,为了更好地对医院收支核算进行规范,新财务会计制度应逐渐改进原有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例如:新财务会计制度取消了医院管理费用分摊项目、管理费用从医疗成本中剔除等措施,同时,医院在科研方面产生的费用支出纳入医院收支项目成本中,并根据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真实的反映医院资金流动情况,便于医院管理人员及*投资人员作出正确的医院投资决策。

  第二,规范财政资金的核算。因医院属于服务性机构,是国家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所以,国家为了医院的长远性发展,对医院实行不定期的资金投入政策,为医院科研工作的发展和建设注入了部分资源。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国家投入的资金不可用于医院年终分配项目,因将其结转至下年或上交是国家*门,如国家投入资金是以固定资产形式,在编制医院财务会计结算报表时,应单独在会计核算项目中记录,所以在体现国家财政拨款的同时,保障医院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制度能够改善医院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困境,例如:医院会计核算数据资料不完整、成本核算制度控制力度不够等问题,医院应不断地适应新财务会计制度,使其为会计核算提供有利的条件,确保医院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而满足医院管理者与*投资人员的需求。

  一、新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要点

  随着高校教育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传统的高校会计制度逐渐暴露出自身的缺陷,已经不能够满足高校财务工作的多样化需求。针对这一现象,我国*于20xx年结合《高校财务制度》,对原有的会计制度做出了修改,出台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高校会计制度于20xx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其涉及到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等多个方面,其改革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将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引入到新高校会计制度,基建核算作为大帐进行统一核算,横向科研收入主要以完工进度为标准,对于非财政资金收入则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另外,为了满足高校公共财*革需求,高校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框架,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性。

  (2)新高校会计制度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也纳入到权责发生制范围。

  (3)与旧高校会计制度相比,新高校会计制度新增了*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核算内容。(4)为了确保资产价值的合理反映及教学成本的合理化,新高校会计制度实施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对会计要素及会计科目也做出了相应的改革。

  (5)新高校会计制度对收入支出类会计项目也进行了一系列整改与调整,其能够更加准确、直观地反映出高校的实际收支状况。

  (6)对高校财务报表中的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对其中所涉及到的项目构成进行重新设计,使报表体系更为完善。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的施行对适应公共财*革、提高学校经费管理水*、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大了会计制度执行力度

  *年来,我国的公共财政体制实现了一系列变革,其中诸多内容都与高校财务工作息息相关,如部门预算、*集中采购等。然而此类会计核算方法与旧的高校会计制度存在一定的矛盾与不和谐之处,制约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而新高校会计制度一方面满足了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还增加了相关科目,能够实现对高校年终应收财政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核算。除此之外,经过*门批复而未投入使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及用款计划所接收到的用款额度也能够实现核算。通过财政应返还额度及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高校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结余情况能够一目了然地显现出来,提升了资金透明度,确保了高校各项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拓宽了高校资金来源渠道

  我国高校于20 世纪末开始实施扩招,随着教育体制的转变,高校教育覆盖面逐渐拓宽,受教育人数逐年增长,学校规模不断扩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校的资金负担,为了满足公民的受教育需求,高校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办学经费,传统的高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然而随着招生数量的激增,财政拨款已经不能够满足高校发展的需求,部分高校甚至筹借外债,高校财务管理内容更为复杂,旧的会计制度与日益发展的高校财务工作不相适应,这无疑增加了高校的资金风险。高校为了筹取办学经费,满足学校建设需求,不得不通过银行贷款积累资金,增加了高校负债,财务风险加大,一旦难以承受偿债,将直接面临破产风险。针对这一问题,新高校会计制度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增加了收入、结余内容,能够清晰、直观地反映出资金结构。而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更使高校财务工作人员的收、支、存观念得到大大增强,开设了单独的预算外资金结余账户,规范了高校财务管理的收、支、存管理。

  (三)直观反映了高校资产状况

  在旧的高校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在高校资产结构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然而对于此类固定资产的价值却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缺乏对固定资产的维修预算,未实施折旧管理策略,大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其次,高校固定资产结构中存在许多老旧报废设备,这些设备未做清理,致使其账面资产与固定资产存在较大的偏差,很难真实、准确地反映出高校资产的具体情况。而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增加了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强调要对高校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通过科学的折旧计算、折旧年限,对其进行价值评定。与此同时,还新增“累计折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项目,其能够实现对高校资产价值的精准可算。另外,新高校会计制度还强调对除文物文化、图书等以外的资产进行*均年限法、固定资产折旧等,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预估,其能够真实、客观地对高校的整体资产情况做出有效的反映。

  三、新高校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管理创新策略

  为适应当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能力,必须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创新。

  (一)完善高校会计报告体系

  新高校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报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以及收支明细表等,然而,单纯地依赖这三种会计报表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会计信息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因此,可适当增加财务状况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等,了解资金的每一项去处及变动情况,为高校内部财务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进而对高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效益及领导业绩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另外,还要适当增加第三方报告,在会计报表附注部分可通过文字、数据的形式对会计报表各个项目做出相关解释、说明,这能够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直观地理解会计信息。在会计报表附表部分,可指定出明细的表格报表,其能够对会计报表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

  (二)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实施强调高校要注重预算管理,尽可能将高校的收入、支出、固定资产状况以及对外投资等各项资金活动均纳入到预算管理中。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预算管理的顺利执行,其能够对高校财务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使高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开展。财务预算管理应贯穿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执行报告全程,在各项法律、法规的规范下,确保高校的资金活动能够有序进行。

  (三)提升资金合理利用率

  高校资产的完整、安全离不开科学的经济资源配置,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节约各项支出,增强资产控制与管理意识,避免出现资金流失,使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基于当前新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要与时俱进,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创新,融入新的财务管理新理念与新方法,拓宽高校资金筹集渠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高校建设服务。另外,高校财务管理部门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实现对高校资金及各类资产的合理调动与分配,确保各类经济资源能够优化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资金使用率的提升,促进高校健康、持续发展。

  四、结语

  新高校会计管理制度的出台,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基于新高校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制定落实方案,尽快完成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和转换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落实好、使用好、管理好教育经费,通过多种途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创新,提升财务管理水*,不断推动我国高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 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 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 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四)数量;(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40句菁华(扩展3)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章程 (菁华3篇)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依法安全使用的监督工作,保证广东省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广东省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省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设立监委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第八条 监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基金监督工作,督促落实基金安全责任制;

  (二)统筹、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

  (三)组织召开监委会会议,听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的工作报告,研究审定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投向等管理、监督的重大事项;

  (四)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余等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调查;

  (五)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

  (六)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调查;

  (七)监督指导下级监委会的工作;

  (八)承办上级监委会和同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监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落实监委会的各项决定,草拟监委会工作计划和报告;

  (二)拟订监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

  (三)听取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监督意见,协调举报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四)向监委会提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建议;

  (五)组织监委会委员开展社会保险工作考察学*和宣传活动;

  (六)承办监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监委会定期和根据需要,召开监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通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情况,布置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和结余管理的综合性检查工作,研究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探讨全省基金管理使用的发展趋势,提出改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监委会会议由监委会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副主任召集,每半年举行一次。监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第十四条 监委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监委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监委会的组**员名单和委员的变更应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监委会委员所在单位应当认真贯彻监委会作出的决定,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监委会委员所在单位的报告、意见和建议需以监委会名义转发的,由其拟文,送监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40句菁华(扩展4)

——会计制度论文(10)份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规范高校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等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功能,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事业办学体制的改革、合作办学的深入和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展。高校会计制度逐渐暴露出许多自身的缺陷。

  一、高校财务报表新问题

  *年来,我国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高等教育资源不足和旺盛的高等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为解决高校基本建设资金的不足,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形成了投入资金多元化的格局,银行信贷资金成为绝大多数高校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过去高校经费主要靠财政拨款以及学校自身的教育事业收入。基本建设资金几乎全是各级财政资金拨付,财务会计报表也主要是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门,偏重于反映各项资金的来源和具体支出情况,符合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要求。但从我国高校目前的目前状况看。关注高校的财务状况以及资金情况的不仅仅是上级主管部门。已不再仅仅是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的要求,学校的债权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学校合作办学的投资方、学校的捐赠方等利益相关者也希望了解高校的财务状况,高校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越来越受到外界的关注。面对新的形势,如何使我国高校会计提供更多客观、真实、可比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是目前我国高校会计制度首先应解决的突出新问题。

  二、高校会计要素的核算新问题

  按照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事业收支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高等学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事实上,高校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的核算上存在诸多新问题。

  (一)资产的核算方面

  固定资产以原值入账,在使用、损耗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导致固定资产价值严重虚高,这和会计谨慎性原则相悖。对于高校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而言,由于无形资产的确定范围、内容以及计价在实务中很难界定,许多高校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栏目都是空白。然而,高校是我国专利权、版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主要盛产地之一。现有的高校会计报表中资产类项目难以真实反映学校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全貌。

  (二)负债核算方面

  由于高校事业收支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实际上已经发生的、能够可靠计量的负债部分未按谨慎性原则及时登记入账或者加以披露,比如高校基本建设过程中拖欠的施工单位工程款,为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采购款。在高校普遍贷款的今天,高校会计制度对长短期贷款、低息的外国**援助贷款等的分类和核算不够明确,不便于进行自身管理。(三)收入核算方面

  高校事业收支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学校的事业收入在春季或秋季学生入学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尽管高校和商业银行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学校也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困难资助、勤工助学的资助力度,但高校的学生欠费现象一直存在,而高校的会计核算对欠缴的学生学费部分未确定为债权加以确认,这既不能真实反映学校实际的学费收入,也不利于加强对欠费的收取。

  (四)支出核算方面

  高校的支出科目设置是按照性质和用途统一设置的。按照《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我国高校的学费收费政策为摘要:“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目前,我国高校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科学制定支出科目、准确归集各项教学成本、合理确定教学成本,同样是我国高校会计制度面临的难题。

  三、高校基建收支的会计核算新问题

  《高校会计制度》将高校视为独立的会计主体,明确将国家对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校办产业经营收支外的所有各类资金纳入高校会计核算体系,这使高校的基建收支核算和学校的日常教育事业的收支核算成为两个独立的账套。基建的收支核算执行专门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高校的日常教育事业的`收支核算执行高校会计制度,并且执行各自的报表体系。高校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出的月报中往往不含基建报表,到了年终按教育部、***的报表格式才将基建总的资金来源和在建项目等主要信息合并在年报中列示。目前,许多高校为扩大招生规模,加大了对学校基本建设的投入,背负了高额的银行贷款。基建账套、学校日常财务账套之间的相关科目如何衔接,如何理清两个账套的内在关系,通过高校统一的会计报表将学校的在建工程、借入款等信息反映出来,提高行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是我国高校会计制度值得思索的新问题。目前,许多高校会计人员根据自己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主要通过应收账款、结转自筹基建、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其他应付款几个科目来衔接两个账套,以期达到*衡,但却很难解决日常财务账套中应收账款科目中大额的长期挂账的资产。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披露的客观性、真实性、可比性新问题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中急需解决的新问题。各级教育部门、***门以及高校财务工作者应该和时俱进,针对目前高校面临的实际新问题,及时提出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改进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不足。

  【摘要】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新会计制度通过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对存在的部分漏洞进行优化,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事业单位作为公益性服务单位,对我国的社会发展非常重要。因此,新会计制度的实施需要事业单位进行认真的贯彻和分析,通过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单位的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执行

  1引言

  由于事业单位的发展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年来我国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改变,事业单位在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新制度带来的困难也让事业单位受到了一定的打击,因此,事业单位还需要对自身的资产情况和会计工作进行掌握和优化,提高自身的发展,通过对新会计制度进行学*和了解,良好运用新会计制度提高自身的会计工作质量,引导单位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通过优化自身的计划,在新会计制度的影响下实现长久的发展。

  2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施行情况

  在传统的会计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我国虽然非常重视经济的发展,但是对于会计制度的实际施行还存在部分的漏洞。部分事业单位对于会计工作并不重视,导致应该实行的监督制度没有落实,所以事业单位对于自身的资产情况并不了解,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存在严重的疏忽,导致单位的发展计划无法与自身的实际进行协调,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事业单位的会计部分需要对自身的资产进行认真的登记和核算,通过对资产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帮助事业单位优化自身发展,但是部分事业单位因为对相关制度并没有进行认真的贯彻,导致单位的资金流动情况模糊,大量财政投入资金出现了严重的浪费,对于我国经济发展非常不利,而且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也会受到限制。因为我国的经济出现了飞速的发展,而且社会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因此,部分事业单位开始进行了部分改革,通过对会计部分的工作进行完善,提高工作质量,对原本的会计制度进行优化,但是由于原本的会计制度与时代的发展有一定的差距,导致事业单位的改革无法顺利进行,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寻求更加适合发展的方向,而且需要遵守国家规定的各类制度,避免出现违法行为,因此,事业单位的改革效果并不明显[1]。

  3新会计制度内容优化概述

  3.1融合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因为本身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主要服务是为了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因此,事业单位实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为收付实现制,整体的资金来源都是国家的财政投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的资金也有了更多的来源渠道,因此,仅使用收付实现制无法完全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情况,所以新会计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需求,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将权责发生制进行了一定的应用,优化会计部分的`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结合让事业单位可以对会计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完善,单位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工作流程,避免因为收付实现制无法满足资金预算核算工作出现漏洞,而且在原本的科技工作的基础上,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整体效率,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二者的融合让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情况进行详细核算,掌握了固定资产的辩护,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对单位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风险进行详细的了解,结合核算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计划。但是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结合不仅让事业单位得到了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还需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制定合理的使用计划,优化单位发展[2]。

  3.2优化资产核算范围和力度

  收付实现制是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部分长期使用的工作方法,随着时代的发展早已出现了大量的问题,对于部分固定资产的核算存在不可忽视的漏洞,因为固定资产的价值会随着使用时间和市场的变化而出现一定的贬值或是升值,而事业单位对大部分固定资产的核算并没有进行定期的登记,通常是在购进时统一登记,导致部分固定资产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因为磨损等缘故出现了贬值,但是登记情况却并没有发生改变,而且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登记大多以购进价格为主,后期不会进行更改或记录,导致自身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新会计制度的改善提高了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质量,通过分析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了解单位的资产,加大了对资产进行核算的力度。而且对于事业单位中部分还未进行入账的资产进行了核算和入账,通过对资产进行详细的核算和分析,认真了解资产的实际价值,并进行动态的登记,及时对资产情况进行优化。

  3.3完善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最重要的部分依旧是财政的投入资金,因此,新会计制度对于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而且对于财政投入资金的核算进行了动态的管理,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对于财政投入资金的不同部分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划分,便于事业单位及时了解财政投入资金的投入情况和剩余情况,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对财政投入资金的动态分析,对自身的发展计划进行及时的调整,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对自身的资产情况进行及时的掌握,进一步优化对资产的管理,清晰地了解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3]。

  4事业单位实行新会计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因为事业单位使用的旧的会计制度时间较长,因此,很多观念和思想与新会计制度有一定的差距,而且部分工作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了解较少,在实行了新会计制度后,有一定的时间无法顺利完成相关工作。施行新制度之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有助于事业单位在两种制度进行交接的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进度,避免出现严重的交接漏洞,但是部分事业单位并没有注重对两种制度进行交接的重要性,因此,对于单位员工的培训没有做到位。直接施行新会计制度会引起员工工作态度的改变,由于部分员工对新会计制度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导致工作内容的交接和优化出现了漏洞,而且工作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认同感也非常重要,没有进行认真的学*对新会计制度就会失去应有的认同感,因此,在工作的过程中对于新会计制度的内容无法进行完全的学*。而且新会计制度虽然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核算,但是由于没有进行大面积的优化,导致相关的方法依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的需求,无法完全掌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化,对于使用时间和实际磨损情况的折算无法满足事业单位的需求,因此,事业单位对自身资产的掌握程度依旧不足[4]。

  5事业单位积极施行新会计制度的策略

  5.1运用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的运用可以帮助事业单位提高会计工作的工作质量,事业单位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只能满足对国家财政投入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随着事业单位的发展,部分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途径有了更新的拓展,因此,单一的收付实现制无法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运用权责发生制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存在的不足,而且二者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结合,有利于事业单位逐步实现自身的优化和发展。权责发生制可以让事业单位进一步掌握自身的资产情况,通过创建新的数据库,及时了解数据变化情况,对资金的流动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补充。

  5.2提高网络*台安全性

  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运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台,数据的收集、登记、处理以及储存通过网络*台可以进行更好的管理,因此,在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下,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台创建相应的管理软件,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但是事业单位同样需要注意网络*台的安全性,随着数据的增加和科技的发展,相关*台的信息技术也需要进行提高,优化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黄静.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xx,507(05):120.

  【2】胡弘杰.深入探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增强和改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方法[J].财会学*,20xx(08):61-62.

  【3】李旭,陈晓园,吴琼.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xx(06):26.

  【4】马丽丽.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大众投资指南,20xx(21):145-146.

  基层卫生机构是我国最为基础的医疗卫生单位,在广大基层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其经营管理水*直接影响着其卫生水*的进步与发展。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基层卫生单位并不重视经济管理工作,导致财务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及医疗改革的不断进步,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出现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带来了全面的改善。

  一、分析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基层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下,国家及**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补助力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运转提供了更加充分的资金保障。一方面,这有助于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更充足的资金完善自身的医疗卫生服务,从而提高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为基层人民带来更多的便利。

  其次,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绩效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基层医院的财务管理素质并不完善。在医疗改革不断进展的过程中,这种问题的弊端充分暴露出来,影响了基层医院发展的进程。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将会进一步实现公开、透明化,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更加的清晰和明确,提高了医院内部的公*性,更有利于基层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也能够得到更有利的`维护,财务管理水*的提升,使得基层医院有更加充足的资金完善医疗环境、基础设施、人员团队等,继而提高了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为百姓服务。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基层医院财务管理的具体策略

  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水*的提升,需要让基层卫生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了解财务创新对医疗改革与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基层单位需要积极招收具备财务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才,突出财务管理工作在医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对于本院的财务管理者,需要加强理论与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的专业性,打造高素质的财务管理团队。另一方面,为保证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考核制度,定期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效进行考核与评估,并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予以相应的奖励,反之则要接受适当的处罚。

  其次,基层卫生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财务预算的管理,确保财务的收支*衡,尽可能扩大盈利空间。预算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的前期编制以及后期执行两方面,而编制的合理性也直接影响了预算的执行度。为此,财务人员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基层卫生机构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复杂因素,包括基层的经济水*、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医院业务水*等。同时,预算编制者需要结合医院今年内的基础设施使用情况,科学预测阶段内医院人力和物力资源的使用情况,并套用人事部门工资定额标准和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计算生成,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严谨。在预算执行阶段,财务管理者需要严格把控各种资源的使用情况,如果实际支出与预算不符,需要及时找到具体原因并进行记录,提高下个阶段内财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再次,基层卫生机构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收入、支出和结余的管理水*,确保医院资金的充分利用。财务人员可以将这部分工作分为财务支出、财务收入、财务收支结余三方面管理内容。基层卫生机构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财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新财务会计制度的标准,对这几项内容进行分别的核算,为保证准确性,每天都要进行收入清算,并在月底对收入情况进行总体的分析。财务支出同样需要在新财务制度的框架下展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两部分,进一步明确阶段内医院的成本及收益情况。收支结余的计算需要充分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新会计制度的相关标准。当收支结余为正的情况下,需要按规章制度提取专用基金。当收支结余为负的情况则需要通过事业基金弥补,不可以进行其他分配。

  最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充分的做好对负债资产的管理,主要从负债和净资产两方面展开,为确保基层医院的正常运行,财务人员需要定期对医院的资产状况进行清查,并将负债情况调节到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基层卫生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尽量减小医院面对的财务风险因素。同时,需要对医院的专用基金、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余加强管理和统筹,将其应用到适当的地方,保证基层卫生机构的正常、顺利运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改变与活力,文中重点讨论了现阶段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展开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望与同行工作者一同交流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医疗卫生制度的不断深入性改革,我国医院会计制度现已难以满足现代医院发展需求、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式。故本文主要结合现代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及医院会计理念对其相关问题进行探究,不断促进医院会计的完善性建设,促进医院的有效管理及发展。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改革;新理念

  医院会计制度是反映医院运行情况的重要手段,会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医院经济活动的运行及管理。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医疗制度的深入改革,我国各医疗机构呈现多样化形式发展,目前各医院现有的会计制度及会计发展理念已相对滞后,故于现阶段加强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及新理念研究尤为重要。

  一、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及医院会计新理念的必要性

  (一)医院会计制度性质不明确

  目前,我国会计制度以单位性质可划分为企业会计制度及预算会计制度两种基本类型。就以医院事业单位角度而言,其在会计制度选择时多采用预算会计形式[1],但现阶段,我国医院在会计工作具体操作中,会计核算基础形式所采用的记账处理方式是建立在企业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基础上,故在具体应用时与预算会计规定收付实现制相互冲突,影响医院会计的有效管理。

  (二)医院会计内部核算缺乏科学性

  我国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内部成本核算相关内容及操作方法进行了系统规定,但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发展,该规定中对于医院相关会计制度等的部分要求已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同时各医院在内部成本具体核算时多缺乏科学性,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会计管理体系及操作规定缺乏统一性[2],在医院会计内部具体核算时资产不计提折旧导致医院虚增资产及专用基金账户现负数净资产情况时常产生,影响医院内部会计有效管理,难以实现医院成本合理控制。

  (三)会计制度缺乏公益性

  现阶段,我国各医院会计制度缺乏一定的公益特征。医院在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缺乏对公益类会计科目基本内容的体现,在具体操作中现有会计制度难以向任何医院提供公益性质会计信息,故此类性质的缺陷导致医院难以有效发挥自身公益功能。对于我国非营利医院而言,此类医院在运营中承担对于需要医疗援助的患者的救助,同时也承担社会公共事故抢救及国家自然灾害抢救的职责,但此类社会责任目前尚未形成合理的公益补偿机制,在会计制度中缺少对社会公益资金的资本化处理,对于社会公益资金应用及处理仅以一般费用形式进行记录开展。

  二、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及医院会计新理念

  (一)加强绿色会计实施

  绿色会计是企业社会资源成本核算的重要形式及手段之一,指相关单位在会计管理中采用合理方法对自身所持有的货币进行计量并结合货币数量及性质进行综合性管理判断及应用。此类形式在具体应用中,各会计管理人员需结合不同资源消耗情况以资产形式追加补偿财务信息,应用于医院会计管理中可有效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目前,我国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多采用计提修购基金方式,故此类管理方式在具体应用中无法对医院固定资产净值进行合理反映及管理。对于医院而言,所有医院固定资产在购入及报废阶段所需的时间较为漫长,在应用期间会产生一定资产耗损故其可带来的相关效益会逐渐降低[3],但医院固定资产多以原值形式反映于具体社会现实中,在固定资产评估中无法得知其新旧程度,导致资产虚增,故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可在会计制度改革中加入折旧及累计折旧项目,采用此项目对固定资产耗损情况进行衡量并将其耗损体现在会计报表累计折旧中,取消现有固定设置基金,增加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避免因制度问题所造成的资产虚增现象。

  三、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与医院会计新理念改革措施

  (一)加强无形资产具体改革

  以医院性质而言,医院作为服务行业具有高风险及高技术特征。因此对于医院自身而言,其无形资产主要包含医院声誉、形象及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故在现代医疗体制及经济体系发展下,各医院必须加强与自身经济收益相关的科研项目研究管理,此类无形资产在医院运行中资产数额较大,若无法实现资本化并将其在当期支出中反映[4],则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收支与结余信息失真现象出现,难以实现医院资产的有效考核及管理。目前,随着现代医疗业的不断发展,更多合资医院出现,在此类医院形式中,除可对相关医疗设备、技术等合作外,各自良好的信誉也是合作的基础,因此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及改革,对医院会计核算及医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费用改革

  医院管理费用主要体现于行政部门及后勤部门中,在各医院业务支出中所占比例较高。目前,各医院现行的医院费用管理形式大多采用分摊方式,即将各管理费用按人员分配至药品及医疗支出中,此类费用管理方式在具体操作及应用中无法对医院现有的医疗服务及药品成本进行准确计算,故在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中,各医院可在会计管理中增设财务费用科目形式[5],将医院筹资及结算费用与管理费用进行划分,取消分摊管理费用,从而在具体医院财务管理中实现对医院相关医疗及药品等结余情况的真实反映。

  (三)加强现金流量管理

  目前,我国各医院经济活动范围及种类逐渐增多,财务活动日益频繁,在此期间由于医院管理问题导致资金安排出现较大缺陷,影响医院经营。现金流量管理主要是指以现金角度为基础反映医院实际收支情况,对目前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在权责发生制下无法有效反映的内容进行反映及管理,故各医院可通过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及时了解医院现金收支情况,实现资金合理安排,提升现金应用效果及应用质量。

  (四)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

  在现代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中,除需加强医院财务相关项目管理外,还需注重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关管理。在具体财务管理中,各管理人员不仅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掌握完善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还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在具体工作中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及时准确的进行财务信息管理,从而为医院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促进医院的高效发展。

  (五)医药分开

  目前,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不断深入性改革,我国国家相关制度明确规定逐渐取消药品加成现象,实行医药分开,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国内各医院在会计核算中仍存在严重药补医情况及药品收支核算不合理现象,不利于医院财务管理,故基于此,各医院应逐渐取消现有药品进销差价项目,增强与药品费用相关的会计项目并对其进行合理核算,改变药补医现象,实现医院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真实性,为财务管理提供准确的信息。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医院会计制度作为医院管理体制重要组成部分在医院发展及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各医院会计制度仍存在制度性质不明确、内部核算缺乏科学性及制度缺乏公益性等问题,故基于此,在绿色会计及固定资产管理等新理念基础上,应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管理费用改革,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建设,实行医药分开,不断促进医院会计制度的完善性建设。

  参考文献:

  [1]阎力.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与医院会计新理念[J].现代经济信息,20xx(8):129-129.

  [2]徐文芳.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与医院会计新理念[J].科技致富向导,20xx(7Z):253-253.

  [3]陆玲.探讨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与医院会计新理念[J].财经界:学术版,20xx(22):155-155.

  [4]樊嵘.浅谈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与医院会计新理念[J].现代经济信息,20xx(16):181-181.

  [5]李丽.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与医院会计新理念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3):13-14.

  《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度》)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现行的有关税收法规的处理要求,有着明显的差异。首先是在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上形成差异。

  《制度》规定,小企业的固定资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均应计提折旧;小企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要估价入账,并计提折旧。《制度》规定的折旧方法有:A、年限*均法(即直线法);B、工作量法(又称产量直线法);C、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法);D、双倍余额递减法(另一种加速折旧法)。

  小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可由企业自行根据该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也就是《制度》不作硬性的统一规定。

  税法则规定:纳税人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不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须用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规定计提折旧的方法,要采用直线法(即年限*均法和工作量法),对特殊行业的设备,经批准后方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而且规定了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为:房屋、建筑物(二十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十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五年)。至于固定资产的残值率,统一为百分之五。

  其次是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确认时的差异:

  《制度》规定,如果小企业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比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生产的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生产产品的成本实质性降低,应把发生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小企业因改造、更新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原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相关的税收法规却规定:纳税人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包括: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原固定资产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二、经过修理使有关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者不同的目的。

  另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间*均摊销。

  【摘要】本文从财务管理意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体制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探讨,简述了这三个方面对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与革新对策。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企业管理

  引言

  企业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模式一直备受企业的高度关注,它不仅对企业的效益起到辅助作用,也在企业的整体发展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促进作用。众所周知,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竞争力迅速增强的社会,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是企业得以生存的基础,新会计制度的颁布,无疑将企业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模式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发展。

  1 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的革新对策

  1.1 财务管理意识的更新与转变

  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为企业管理模式创造新的契机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要求与挑战。新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的会计准则愈发显得不实用,传统的会计利润无法反映企业经营的全貌,无法宏观调控企业的发展方向。在新会计背景下,为了符合市场经济的竞争观念,货币时间价值观念,盈利观念,节约观念,风险观念等,发挥企业主观意识上的能动作用,财务工作者就需要勇于迎接挑战,破旧立新,破除传统的会计准则,树立新的工作理念,积极做好新理念实施的有关配套和完善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逐渐趋于国际化,更好的和其他国家交流。在新会计制度下,企业应对财务管理工作者做出相应的培训与学*,及时掌握新的工作技术,针对自己企业财务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的更新与转变,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在新经济发展中,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意识是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与时俱进的“引擎”。企业主要领导主管应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财务监控体系。既要不断更新拓展财务管理理念,又要脚踏实地,采用层层递进的多道财务保安防线,实现财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1.2 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

  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包括财务预算体系的完善与财务信息化体系的完善,以下分两方面进行阐述。

  1.2.1 财务预算体系的完善

  财务预算是企业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及数量说明,实现对下一计划时期的整体把握。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经营以财务预算为核心。目前,我国很多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正规的财务预算体系,有些企业在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只重视短期活动,忽视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使得指标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不相应。重编制,而轻控制,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以不变应万变,没有做出及时的调整,使脱离现实的预算成为管理的装饰品。不完善或不正确的财务预算体系对于企业无疑是慢性自杀的行为。所以,新会计制度下,企业要想做长跑健将而非短跑冠军,正确完善的财务预算是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完善最为重要的“缰绳”。

  1.2.2 财务信息化体系的完善

  财务信息化体系为完善企业管理模式打下基础。当今,很多企业重生产利益而轻管理模式的完善,尤其是财务信息化体系的完善,使得企业设备落后,和国际技术脱轨,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发展。在新经济社会中,财务信息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新的财务管理模式要跟随信息的变化而更新,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协助财务管理工作者更快速的完成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对于财务管理模式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1.3 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是企业根据自己的发展与规模,针对财务管理模式,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实现宏观控制,使企业内的自有资源做到最大程度上的利用。在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实践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企业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支出方面做不到有效严格的监督,不能及时对企业经营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成本预算与成本控制,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改善这一现状不仅需要企业做好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要做出创新的财务管理制度,随着经济脚步的加快,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成为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必要条件。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创新是企业财务管理模式适应现代化企业的“车轮”。财务制度的创新才能使企业跟上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才能使企业得到长期的生存与发展。

  2 结束语

  新会计制度为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革新铺*了道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范围日益扩大,在新的经济发展中,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地位得到了相应的巩固和提高,要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与时俱进,科学完善,在企业树立财务管理人员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意识的同时,还要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做到对企业的整体把握,掌握准确、可靠、最新的财务信息,加强对生产经营过程的全面财务监督,增强财务效应,做好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适时创新才能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才得以保证企业在当今经济社会中的竞争实力,保证企业在社会压力中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华静.关于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分析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xx,35 (06):23-25

  [2]陈颖达.中国电力研究院财务管理模式研究[D].***财政科学研究所,20xx,(05)

  [3]何丽娜.试论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新疆有色金属,20xx,45(08):26-27

  摘要:新财务会计制度(新财会制度),即是对旧财务会计制度内容的重整与细化,既保持了原有制度的基本内容,又有其新的特性。就目前的新财会制度的应用来说,实用性非常强,尤其是高校的会计核算,应用非常方便。并且,新财会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水*也逐渐在提高。本篇文章旨在探析新财务会计制度在应用时对高校内部的审计工作产生的影响,望此项课题研究能对日后高校审计的相关工作有所助益。

  关键词:审计;新财会制度;影响

  一、高校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

  (一)高校内部审计的定义

  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专门负责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定期将校园经济活动进行审查核检,然后将核查的各项资料进行总结规整,在保障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合规性之后制作一份审计报告。在高校内部,审计单位属于独立单位,可有效监督学校的各个经济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性。

  (二)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

  对于高校本身而言,它的经济性质以及它的经营理念都是构成其内部审计内容的重要因素。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含有:高校财务预结算、收入和支出以及经济责任这4项审计内容。其中,财务预结算审计的目的就是专门审计高校内部的经费预算,重点核查高效实际的花销是否和预算一致,有无超出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各大高校的经费预算都需要遵循一个特定标准,若未被批示准许,不可以使经费的预算超出这个标准。收入和支出审计,顾名思义,与高校内部相关的收费支出项目有关。收入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设置了专门的资金账户以及抑制和整治乱收费现象等;支出审计的具体内容有是否出现乱开支的情况,专用资金有无私挪乱用等。经济责任审计即对离任的责任主体的经济情况作审计工作。

  二、新财会体制中的新的高校制度探究

  相较于旧财务会计制度,新的财会制度重新调控了主体、资本、监管以及风险等方面的内容,让高校财会制度的整体有了一定转变。首先,改变了会计计量。将新财会制度中的营业税转变为了增值税,计税的税率和方法还有依据等等都有所改变。这样,也就或多或少影响了高校的税负情况,使得高校内部的经营活动也受到了改变。另外,新财会制度之下的会计计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可靠性,可明确显现高校资金的流转情况。其次,改变了会计核算的内容。新财会制度更细化了会计的核算方法,譬如,调整了稳定资产的价值要求(每单位),并且以资本折旧的方法来核算,以此真实映射稳固资本的价值现状,这相对于旧制度来说,实用性有所增强。另外,新制度还将高校会计核算的科目也进行了细致划分,譬如,高校财会核算中还包含了**收支分类以及部门预算等等。

  三、新财会体制影响着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其影响主要包含3方面:审计类别、审计内容以及审计职能。以下内容是具体探析

  (一)审计类别审计类别以高校内部的审计内容为依据可分为4种:财务预算、收入和支出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1]。然而,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新增**收支等内容使得审计工作内容也有了不小的调整。譬如,新财会制度中更加重视财务预算审计工作,严格把控预算的收入、执行以及支出过程,这对高校相关部门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将审计固定资产的工作也纳入章程中,保障其过程的完整、严谨性。另外,也扩充了新财会制度中的审计报告范围,既保留了原先的审计评价,又评估了各高校的效益和风险。

  (二)审计内容新财会制度中更加细化了财务收支的各项内容,这也对高校的审计工作提出了高要求,严格审查高校收支方面

  譬如,逐条审查补助收入情况以及科研教育、经营收入的情况,规整明晰每项条款。在审计高校的支出情况时,务必将经营和事业支出分清、分离,其中的事业支出在新财会制度中还包含有科研、教育、后勤保障和刑侦管理以及离退休这5部分的支出情况,审计时需要仔细核对验证。对于年末的结余,需要将其合理规划和分配,保障账目条框合理符实。至于其他方面的支出,诸如报废和捐赠或转让等情况的,也要严格遵守新财会的制度,不可出现乱支出的情况。

  (三)审计职能以往,旧的财会制度重视的是严格监督高校内部的各个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时刻防范风险发生,保障高校内部生活的正常运转,它重在施行一种发现错误然后改正错误的过程

  自从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施行以来,高校的重心便开始向审计职能的防范性迁移,这也对相关的审计部门提出了要求,需学会转换角色,将监督角色换为管理角色,既要能监管学校活动又要能正确引导学校策略的制定与施行。所以,高校内部的审计制度和程序都要保持其严格性、防范性,从而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降低风险发生率。

  四、结语

  本篇文章主要探讨了新财会体制相对对高校内部审计的影响,作为一种关键因素,在高校活动中,它切实地保障了整体活动的正常展开。对于每个单位而言,内部审计既有着监督的功能,又有着风险防范的作用。如今,新财会制度发展趋势日增,各高校也已经开始吸纳其宗旨和精神,将其与自身的审计相结合并适当调整,进而提升自己高校的审计工作效率,并不断促进着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淑伟.新财务会计制度对高校内部审计的影响[J].中国内部审计,20xx(1):35-37.

  [2]彭玉红.新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背景下高校内部审计转型实践分析[J].商业会计,20xx(14):76-78.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40句菁华(扩展5)

——社会保险论文(5)份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企业的不主动缴费以及国家制度上的不健全等原因,绝大部分农民工无法享受到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这将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应逐步解决城镇和农村不同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降低社会保险的参保门槛,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从而使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能够覆盖全体农民工。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保险 改革

  一、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现状分析

  (一)关于农民工概念的界定

  对于农民工的概念,学术界尚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农民工是中国特有的词汇,国外有的叫劳工,还有的叫移民工,农民工在英语中叫“ImmigrantPeasant”(农民移民)。西方社会与中国一样,都在某一历史阶段出现了大量的农民劳动力,也就是我们称呼的“农民工”,它是指大规模的离开自己的原先居住地进入到城市中去的现象。

  笔者认为,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一个社会群体,其产生的条件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历史条件,它产自于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制结构,从广义上讲,农民工包括两部分群体,一部分指拥有本地农业户口并且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企业务工就业的的农村劳动力,另一部分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进入其他城镇进行务工就业并且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从狭义上讲,农民工就仅仅指后一类外出务工人员。综上所述,笔者把农民工定义为,现有的农业户口人员,在户籍所在的乡、镇企业或远离户籍外出其他城镇务工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我国,农民工的数量正向着逐年递增的趋势上升。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方面的现状

  社会保险是**在劳动者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等情况下,向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能缓解投保人所处的困境,维持其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截至目前,农民工参保率普遍偏低。最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调查”表明,虽然目前各省市都对企业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提出了要求,然而这一政策不仅没有得到企业主的拥护,也没有得到广大农民工的支持。80%的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而接受调查的农民工,83.2%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90%以上根本就没参保。一份最新调研显示也表明,目前我国农民工参保率仍偏低,在“五大社会保险”中,除工伤保险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外,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每年的退保率又在40%左右,医疗保险的*均参保率为10%左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目前仍与绝大多数农民工无缘。时至今日,即使参加了社会保险,有些地区却出现了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而退保率升高的现象。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参保方式、具体政策上的不*衡

  尽管各地**一再强调和落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并为此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各地区的政策差异性较大,参保条件、方式及参保率都出现了地域性的差异和严重的不*衡现象。而农民工参保率低,已成为落实农民工参保问题的根本症结。而导致参保指数低的原因具体如下,一些乡镇**为保证其政治、经济效益盲目的进行招商引资,由于农民工参保手续繁琐,成本较大,一般乡镇企业对于这些问题都相对敏感和不情愿。因此一些乡镇**经常以“农民工不参保”作为招商引资的先决条件,从而损害了农民工的自身利益。

  其次,一些乡镇**虽然积极倡导乡镇企业为农民工投保,但农民工主观意识上不认同社会保险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利益保障,也导致了参保率较低的现象普遍发生。年纪轻的农民工认为自己身强体壮,他们往往认为:趁年轻多挣些钱才是硬道理,一方面养家糊口,一方面作为自主创业的原始积累,因此,这一类农民工群体更看重眼前利益,一般不会为明天的“钱”在今天“买单”而又因其年轻,发生重大疾病的几率较低,其就医方面的支出水*较低,从而会弱化其忧患意识,普遍不会为年老后的就医问题考虑过多。而中年的农民工虽然具备一定的忧患意识,但由于家庭负担过重,即使企业愿意给他们办理保险,他们所得的收入已经无力支付社会保险的自缴份额,因此,这一类农民工群体往往希望企业给他们多涨些工资,一般也不会考虑个人的社会保险问题。

  再者,就业压力的增大,从城市逐步蔓延的乡镇、农村,农民工群体往往在务工就业中处于被动的位置,由于自身的文化素养不高,特别是对于那些专业技能不突出的群体往往只能从事替代性较强的简单工作,因此,这一类群体往往在就业上没有选择的权利,为了挣钱,只能向招聘企业委曲求全,周而复始就导致了参保率低等问题的恶性循环。

  (二)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特征与社会保险体制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农民工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征就是其就业的“流动性”。由于其流动性较大,对于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体制而言,是基本无法满足其长期缴存和投保的。这也是农民工普遍不参与社会保险的根本症结。首先,由于农民工的就业流动性较大,导致其不可能在每一个就业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社会保险的缴存,计划了流动性与社会保险体制的矛盾。其二,由于其就业的流动性,所带来的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问题。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明确规定:“养老保险的统筹单位为县市级,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时只转移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这就导致了这样一种现象发生,一是社会保险手续在超出县市级转移上没有明确的受理单位,这就加大了社保关系转移的难度,使办理手续的更为复杂。二是由于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时只转移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大部分农民工不可能在同一城市连续缴纳十五年的养老保险。因此,日后很难享受到参保的待遇。

  综上所述,农民工群体出现的社会保险问题不仅受到个人主观意识的制约,而根本的问题则是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性与社会保险体制间的矛盾问题。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对策与建议

  (一)社会保险体制改革是解决农民工参保问题的根本途径

  引导社会保险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社会发展的要求。

  根据农民工的流动性特征,必须改变社会保险体制现有的城乡统筹体制,只有改变现有的城乡统筹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异地就业参保手续的复杂性和不连续性。与此同时,简化社会保险的转接手续,建立全国范围内的集中缴存和管理系统,从而减轻企业对农民工投入保险的压力,推动企业积极响应农民工参保的社会号召,逐步实现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时,不仅转移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转移其社会统筹资金。从而使农民工真正的享受到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城镇都可以办理续缴、补缴等社会保险相关工作,便于农民工流动到其他城镇或回到户籍所在地之后,能够尽快地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现工作地或原居住地以完成社会保险的接续工作。并且累计缴存十五年后,农民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及非户籍所在地的,凡是有过缴存记录的城镇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同时,实现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完善城镇居民的户籍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快城镇居民信息共享,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工作适应市场经济信息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

  (二)提高农民工自主意识,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监督机制

  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制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自主意识,转变其旧观念,普及社会保险知识,使农民工群体了解社会保险,通过各项针对农民工便捷有利的体制改革及措施的实行,让农民工真正放心的办理社会保险,并且对于那些已经参保的人员,加强其后期的社会保险工作,这类群体是我国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先进群体,其对于广大农民工的感召力、影响力较大,使他们能够现设说法,有效改变农民工的陈旧观念。同时,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实现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参保工作负起责任,农民工的有序发展直接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等社会和谐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其的投入和管理;

  与此同时,还必须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不仅对农民工得雇佣企业实行强制性监管,而且要对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格监管,监管部门要勇于承担,完成企业和社保部门的双重监管工作,从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韩长赋:《农民工的发展与终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2]赵曼、杨海文:《21世纪中国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xx年。

  [3]周倩:《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探析》,《律师世界》,20xx(5)。

  【摘要】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物质前提和根本保障,它对于社会团结与稳定、公民权益的保障等均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因为我国的起步较晚,加上法律规范的不健全、执行力度的不足、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等方面因素,使得国内一度面临着社保基金的安全风险、贬值危机。所以说,在全面、综合地考虑国内现状的同时,参考国外一些先进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控制;执法力度;道德危机;分析与探究

  一、国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出现的相关问题

  (一)目前法律规章的不健全、不完善

  依照人力资源部门*几年的统计数据,国内五项基本社保基金总计金额将*两万亿。其中,占比重最大的是养老保险基金,占比约为三分之二,之后就是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工伤、生育。同金融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领域的法律监管相比,社保基金的法律管控有着一定的差距,亟需专门性的行政法规来加强监管工作。此外,由于有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实际的运作中缺失可靠、有效的数据资料作为参考,增加作业难度、拉低监管水*。对此,我们必须深入分析之前的数据,加强行政监管的力度,建立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保障社保基金监管的运行。

  (二)基金监管的执法力度缺失

  前几年,国内发生了社保基金案件,完全表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性管理工作不够到位。但与此同时,**机构便加强了这方面的重视程度,不断补充和完善行政主导型的监管机制。但在实际的工作环节,常常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少、监管力度不强等因素,而令监督力度下降,进一步导致社保基金的安全性风险及其他隐患。

  (三)所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和监管,早已有相关的条文,但这些规章条例通常只关注社保基金账面上的安全性,从而忽略了随经济进步可能出现的贬值、货币膨胀等现象。根据有关规定,财务机构必须按照社保机构的建议和要求,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提早把基金进行相应处理。

  二、社保基金的有关理论研究分析

  (一)社保基金征缴过程中出现的状况

  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前期交付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往往会导致很多的逆向选择行为,从而干扰了整个社会保险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除此之外,参保单位比基金征缴部门更加熟悉本企业的员工数、薪资情况等,要想尽量降低征缴额、减少费用支出,特别是社保基金监管力度缺失的前提下,参保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更有理由想尽办法来躲避社会保险费的交付。当这种不良现象越来越多的出现时,便会有更多的单位来效法,一些之前按规定缴费的公司也会受不了利益的诱惑而产生这种违法的念头。而对于社保参保人来讲,特别是在医保方面,身体健康状况较好的人通常不会选择保险;相反,其余的身体不太好更愿意积极主动地购买保险。再比如,在工伤保险这一项,一般来说是出现工伤事故较多的单位更愿投保,而对那些较少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来说,参与投保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二)社会保险的发放环节中出现道德危机

  在这一时期,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往往会引发各种各样的道德危机,严重扰乱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进而影响到社保体系的发展进步。社保待遇发放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类骗保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欺诈”。举例说明,当领取养老保障金时,借助多种手段隐瞒被保人死亡,进而继续领用的现象层出不穷。故意夸大疾病事实、小病大治或顶名进行住院治疗、购买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禁用药品等都是引发医疗保险欺诈行为的关键原因,这也将会给社保基金带来更多损失,干扰国内社会保险体系的构建、完善。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方式的选择及立法的完善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模式的探究

  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管控机制,其选用的是分行业管理理念,也就是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明确分工的管控原则。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信托业也由银监会控制。所以说,在这种监管模式下,我国应当继续坚持单一的监管体制,并依靠专门的部门实行社保基金的管理。除了健全现行的以行政管理为主、财政和审计监控为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外,还需要及时强化各种监督力量,构建合理的监管体系,实现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管。考虑到国内金融市场尚未形成健全的体制,有关规章也不够完善,因此更适宜选取数量限制模式。伴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及法律规范的完善,今后可以慢慢地完成由严格数量控制监管到审慎人员监管的过渡,努力探索社保基金投资风险及收益的最优模式,实现富有弹性的管控。

  (二)社保基金监管的立法建议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奠定了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立法基础,然而,其也有尚未完善之处,即便是已经设立了社保监控机制,作出了行政、财政、审计等各种力量的监督规定,但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却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处罚力度未有一个明确的限定,过重或者过轻的处罚,都不利于有效、合理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的形成。同时,国内的法律体系当中,缺少对于社保基金犯罪的明确处理规定,从而无法对骗保、挪用社保基金等行径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所以,健全国内的社保基金监管立法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强化自律制度,也应紧密联系其他机构。四、结束语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基金对于整个民生安全的重要性,其关乎着社会的整体运行状况。所以说,构筑符合实际需求的基金监管机制,从而更好地为社保制度的*稳运行提供保障,是亟待完成的任务。

  参考文献

  [1]胡晓义.走向和谐:中国社会保障发展60年[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xx.

  [2]胡继晔.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博弈分析[J].管理世界,20xx,(10).

  [3]李曙光.立法背后的博弈[J].中国改革,20xx,(12).

  一、社保基金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

  首先,是当地**的工作力度不足以及资金投入力度不足。其次,企业职工对社保参保的意识不够积极,由于缺乏充分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让许多企业职工对于社保制度不了解而存在许多偏见与误解。再次,在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方面还没有做到应收尽收,逃避参保缴费现象比较普遍,按规定社会保险费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征缴,但有些企业在申报缴费基数时故意少报瞒报工资总额,造成社保基金征收率普遍偏低.最后,目前国家或省尚未开发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化软件管理系统,各地管理系统各行其是,很不规范。

  二、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水*的思考

  (一)完善法律法规

  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规范化管理必然离不开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我国**应该加快对社会保险法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速度,并且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各经办机构、地方税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关联***门的权力与义务,强化相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力度,同时通过规则制定,强化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杜绝操作中的违法乱纪现象。

  (二)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是为了能够进一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与保值增值。因此必须加强制度的完善与管理工作的全面性。首先,要切实加强网络化的管理体系建设,要将劳动保障部门、地方***门、地方税务部门、各级银行及金融机构、监督审计部门以及***门等统统纳入到网络化管理体系当中来。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工作的健全与完善,要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实现全面化与精细化,对每一项社保基金的收入情况和支出情况都进行相对独立的管理与控制,双管齐下的实现对内部操作程序的跟踪监管。再次,要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透明度,要让每一分钱都明明白白的收和清清楚楚的花,要端正态度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管与督促。最后,加快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渠道开辟,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与有效的保值增值,确保社保缴纳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保值增值渠道的开辟力度,增加投入渠道与研究更为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方式,最大限度提升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三)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参保宣传教育工作

  社保能够充分实现居民的生活水*提升、全方位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升她们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目前虽然我国社保参保人数在逐年上升,但参保总数在我国全部人口中的比例仍然较低,这一比例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而言,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必须加强对社保参保工作的积极宣传和正确引导。首先要通过各种*面媒体、网络媒体以及其他信息传播工具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其次是要进一步加强**良好信誉和形象的塑造力度,要努力提升群众对社保制度的信任度和依赖感,提升社会大众对社保制度及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从而最大限度扩大社保缴纳人群,扩大社保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保体系。

  (四)提升社保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水*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高速发展的社会,信息的及时收集与使用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水*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努力提升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信息化水*。首先,要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要建设包括省级、市级乃至县级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网络,并将这些网络集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管理系统。其次,要通过网络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充分实现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相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效率,实现个部门之间的网络互通,确保社保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快捷的相互传递。再次,要加强对信息化网络管理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要努力整合各项资源,为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与技术支持。

  三、结束语

  社会保险制度的全面实行,不仅有利于我国居民的生活水*质量提升,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基金是社保制度及具体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部分,所以必须加强对该部分的水*提升和制度完善,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摘要:“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是社会保险事业的基本方针,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以及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与时俱进,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仍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深入研究,提出提高基金预算体系的管理能力、完善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完善基金监督体系等突出问题,并在文中探讨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方法,给社会保障事业的统筹谋划提供些许方向,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法治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优化措施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为使财务资金更好的支撑社会保险,所建立的一种用于支付社会大众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固有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随着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重视程度的上升,相应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应运而生,保证各项基金足额发放、确保社会群体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已成为社会保险事业的主旋律。新会计制度下,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也是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重要任务,为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分析,稳妥开展基金投资运营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中占领一*之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保险事业尤为注重全面降低基金运行风险,通过制定内部监督制度、优化基金管理内容、提升基金建设水*,进而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现状

  (一)基金预算体系管理力度不够

  虽然各地**及各级人社部门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基金预算体系的管理力度远远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预算编制方法较为落后,仍在使用以上年决算为基数,结合本年度增长率,从而确定预算指标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预算编制的系统性和科学性;(2)社会保险缴费周期过长,拖欠缴费现象严重,难以保证基金预算的*衡性;(3)基金预算收入来源模糊,基金结余资金的投资收益未在基金预算中反映,收入列示不完整,可能存在腐败现象,不利于对基金预算收入的管理,进而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产生不良影响[1]。

  (二)保障制度尚未完善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具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成长时期,现有制度仍需完善。其一,生育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狭窄。在就业过程中,许多职业女性因生育的问题,就业成为职业女性的难题。同时,不同地区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同,没有统一的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呈现不均衡性。其二,工伤保险注重物质保障,对因工伤而不能继续工作员工的康复保障不够。此外,工伤认定标准不清、内容不全,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兴起,高危行业的工伤频发,由于工伤认定标准不清,导致工伤保险的运营管理不规范,职工得不到充分保障。我国目前对工伤的认定内容有十项,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工伤的表现形式远远超出这十项内容,因此,工伤认定的内容需要完善。

  (三)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覆盖面积扩大,民众参与社会保障的人数逐年增加,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刻不容缓。社会保险基金具有长期性,属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部分地方**和人社部门未意识到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简单的进行基金收付管理,降低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益回报率[2]。同时,社会保险基金数量庞大,经常被用于应急事件,存在乱用、挪用现象,使财务风险程度上升,难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由于基金数量巨大,银行为提高自身竞争力,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民众存储保险基金,这类基金存储周期较短,同时受到通货膨胀和利率浮动的影响,社会保障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四)基金财务制度监管有待加强

  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现状来看,监督体系的作用被弱化,监督过程相继出现问题。第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监管不到位,内部监管人员岗位职责不明晰,不能保证预算编制和决算的完整性,预算执行阶段监督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预算方案在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阻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的完善。第二,基金支付管理缺乏有效监管。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普遍落实,基金支付面临着被恶意欺诈的风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部分退休人员多次跨省缴纳养老基金,过多领取养老基金;有些未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提前申领养老基金;甚至有些人员死亡后,其亲属不报停,继续申领退休基金等。以上问题发生的主要因素是在基金支付管理过程中缺乏严格的监督管控,导致基金支付的欺诈现象频发。第三,对会计核算体系监管力度不强,不能及时监督财务人员处理基金欠缴费问题,使财务风险程度加深,制约着财务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

  二、优化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提高基金预算体系的管理能力

  基金预算体系是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基金预算体系不仅可以满足当下社会整体要求,还能为未来预算体系的创新奠定坚实基础。首先,转变传统基金预算编制方法,综合应用预测法、增长法等,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将保险缴费人数、缴费率、缴费基数等数据按照科学方法进行计算,从而得出本年度预算指标,增加预算指标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其次,地方**和人社部门应加强征缴力度,应用强制力和约束力加快社会保险缴费进程,缩短缴费周期。同时,人社部门需提高对社保征缴情况的关注程度,承担收支*衡责任。最后,将基金预算的收入全部纳入基金预算体系,不仅要将新增的预算收入及时纳入,还要重点关注社保结余资金投资收益的纳入,不仅可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的完整性,还能有效避免不当行为,完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体系。

  (二)完善保障制度

  人社部门需根据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对制度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针对生育保险制度问题,人社部门需适当扩大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给予职业女性更多就业权利,同时,需加强对育儿假期的待遇关注,适当延长男性带薪假日,减少家庭压力;建立统一的生育保险待遇及制度,降低各地区间差异,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针对工伤保险制度问题,人社部门需先建立工伤防范措施体系,提高职工对工伤风险的认识,减少工伤发生的概率;对于因工伤而不能继续工作的职工,人社部门需将物质保障与康复保障并重,适当承担员工的部分康复训练费用;针对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进行评价和认定,明确工伤认定标准,规范工伤保险金的运营管理,对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进行评定,也能增加工伤的认定内容,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进一步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提升民生的幸福指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条件。

  (三)促进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其核心在于基金的收支管理,要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就需要不断优化基金管理水*。各地**及人社部门需充分认识到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性,结合社会保险基金当前情况,加强对财务人员综合素养的培养力度,精准制定收缴实施细则,强化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建设,改善基金收支管理能力,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促进社会基金保值增值。此外,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引入商业化机制,适当利用商业保险为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提供更多保障,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将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持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范围,在确保投资渠道安全的同时,降低基金财务风险,增加社会保险基金价值。同时,将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家宏观调控对其影响,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效用,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降低基金财务风险[3]。

  (四)建立健全基金监督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监管体系,不仅为基金政策贯彻落实提供有力的保证,而且为日后社会保险基金创新打下坚实基础,各地**及人社部门需从各个方面完善基金财务制度监督体系。一方面,需加强对社保基金预算的监管,结合基金政策实施情况,落实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明晰内部监管人员职责范围,积极参与基金预算的编制和决算,协助决策中心制定合理的预算方案。另外,强化对预算方案执行的监督,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时动态监控,切实改进预算方案的不足之处,推动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另一方面,严格监督控制基金支付管理体系,维护个人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发放各项基金人员的参保信息依次核实,确保其医疗状况、退休年龄、失业证明、工伤认定、生育情况等信息真实有效,各省联动,避免骗领、冒领、多领保险基金现象发生。同时,强化对会计核算体系的监管,建立内部审计小组,定期检查基金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督促财务人员处理欠缴费现象,保证基金收支*衡,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促进基金财务制度监管体系的完善[4]。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稳步前进息息相关。社会保险体系应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断探索实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目标蓝图。在积极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过程中,社会保险事业仍然存在基金预算体系管理力度不够、保障制度尚未完善、基金贬值风险、基金财务制度监管有待加强等重点问题。各地**及人社部门需严肃对待上述问题,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实际情况,切实解决以上问题,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添砖加瓦,也为社会保险事业的稳步前进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徐文娟.浅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J].商讯,20xx,201(11):55-56.

  [2]王冬梅.浅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J].纳税,20xx,251(35):239-240.

  [3]董延涛.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办法探究[J].知识经济,20xx(15):42,44.

  [4]徐铭徽.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J].现代经济信息,20xx(06):238.

  摘要:在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社保经办管理工作愈发受到重视,从而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的提高乃至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加强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方向,并且也需要我们不断对社保经办管理体系的建设进行强化,从而加快经办管理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建设

  在我国社保体系逐步完善下,参保人员逐渐增加,由于工作愈发繁重,逐步增加的参保人员和相应的服务量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管理与建设方面愈发艰难,从而束缚了社会保险行业的发展。

  一、如何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发展当中,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行业也经受了历史性的改变,窗口服务身为社会保险工作的先锋工作,获得了显著的进步,社保经办服务人员通过对所有社会保险制度以及政策的贯彻实施,却并未令广大群众的所需得到满足。将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为核心,源于提高社保经办管理能力的影响因素,探讨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的相应方法。

  (一)提高窗口管理能力

  窗口服务工作在价值体系方面尤为显著,其中新思想则为不断追寻进步,具有公*、合理的价值标准,需要经办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周到的服务,正确的价值观,正确的行为准则。在发展当中,需要通过文化作为根基,保险行业也应如此,应当将保险文化当作灵魂所在。保险经办人员通过长时间的管理实践,逐步建立了“外树形,内树魂”的文化,从而提高人们的责任意识、学*意识以及服务意识,并且也成为经办人员坚定不移的目标及标准。

  (二)有效推动经办资源的整合

  社保经办资源的整合,则为目前企业在各种险种限定时,不同险种相融合的结果,从而逐步组成了机构,再通过这一机构对业务进行统一办理及管理,这也成为完善我国在社保经办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并且在提高社保经办管理能力方面也极为关键。长期以来,我国社保经办机构分成了各类险种,机构尤为繁琐,具有职能重复的现象。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保险通过分别设定险种、多头进行管理的方式,会令经办资源较为分散,令信息无法被实时共享,从而令行政成本提高。不论是经办效率还是经办能力均较低,造成较多怨言,为社保经办机构在管理能力的提升方面带来恶劣的影响。经办资源整合完成之后,依照精简、统一乃至高效的方针进行经办管理,从而显著提高了经办管理在服务方面的能力,为参保人员给予更为快捷的服务。

  (三)注重干部团队建设

  在当前社会保险行业高速发展阶段,特别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后,经办机构在业务的数量上急剧增长,可是由于社保工作人员严重欠缺,导致了人员不足的现象。由于经办机构业务量的提升,令经办人员在工作方面的压力逐渐增加,即便时常加班也较难按时完成工作。经办机构人员在数量方面无法随着业务量进行增长,从而会影响到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信心。所以,在业务量大增的情况下,必须加大工作人员的数量,才可以令工作保质保量。并且,提升干部团队总体素质则在于强化培训,完善干部审核、奖惩制度,以此令干部的综合素质乃至专业能力有所提升,并且不断运用素质审核以及业务审核等方式,加快干部团队的综合素质,令其成为具备高素质、高能力、高涵养的干部团队。

  (四)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

  强化社会保险标准化的建设能够令参保人员对保险服务的所需乃至社会保险事业的高速发展给予满足,并且还能够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能力。业务经办流程展现出标准化、规范化的状态,当城镇居民社保在获得迅猛发展时,令参保人员具有极大的流动性,从而产生了各种险种的社会保险关系转接续办流程无法统一的状况,异地就医无法立即结算等问题,从而国家在这些方面不断加大力度给予监督、完善。在社保经办资源逐步完善中,需要打造出统一的经办程序,构成全新的办理方式,从而令经办管理服务实现标准化,保障社保制度彻底覆盖的目标得以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与建设分析

  (五)持续完善信息管理体系

  我国在社保事业高速发展时,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并且基金数额也在持续攀升,这一状况下,令社保经办机构中人少事多的现象愈发明显,一旦想要解决人员不足及提高经办效率等问题,则需要增加人员数量,增加在编名额,提高人员素养。通过运用高科技而提高人员在办事方面的能力。由于我国社保信息系统并未真正实现统一,令信息系统联网也无法实现,从而令参保人员在异地进行就医、结算、社保关系专业等问题形成阻碍,所以参保人员具有较大的不满,需要强化信息系统的建设,持续加快经办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对于所有省市范畴中经办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加快社保数据能够实现数据统一、联网数据全覆盖等问题,完成资源信息的即时共享。面向全国范畴创建社保管理信息体系,搭建源于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网络*台,从而完成跨区域社保关系的对接、异地待遇等方面的运用,如此则能够令信息资源达成全国范畴的共享,参保人员更加适宜流动。设置社保一卡通,有效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经办效率,在我国所有范畴都可以通过社保一卡通,管理参保人员的位置和时间。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 40句菁华(扩展6)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五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社会保险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社会保险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劳动部、山东省《关于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办法》

  3、职责

  3.1职能与分工

  人事部是龙海市供电公司社会保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检查工作。

  3.2责任

  3.2. 1贯彻**、上级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3.2.2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

  3.2.3负责职工离退休时的社会保险计发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的调整。

  3.2.4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上缴核算和管理工作。

  3.3权限

  3.3.1对违反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及规定的事项,有权提出否定意见。

  3.3.3检查公司离退休费用支出情况。

  3.3.4有权解释社会保险基金各相关指标的管理内容。

  3.3.5有权针对基金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政策和业务管理

  4.1.1负责起草公司有关社会保险管理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4.1.2每年一月核定所有职工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统一口径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计提基数,由企业按月从成本计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4.1.3每月根据在职职工个人帐户统计汇总全公司企业应提和个人应缴统筹基金情况,作为收缴统筹基金的依据。

  4.1.4每月统计、汇总全公司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和基本养老金增减情况,作为拨付统筹基金的依据。

  4.1.5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

  建立个人帐户

  每月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个人帐户,并将新建帐户人员的基础数据分别增加到《在职职工基本情况数据表》和《当年缴费台帐数据表》中。根据建帐人员起薪之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本年月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管理

  每年年底对职工月*均工资进行、接收、审核计算本年月个人缴费基数。每年初审核在建帐户职工上年月*均工资和上年实发薪月数等数据,并将审核合格的记录存入本年缴费台帐表;然后根据本年公布的济南上年*均工资和每个帐户的人员类别计算生成每个职工的当年月缴费基数;打印本年个人月缴费通知单。

  个人帐户数据维护

  每月对在建帐户的个人基本情况数据中有关项目的动态变化做相应变更和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项目进行修改;对在建帐户有关人员本年缴费台帐中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的有关数据项进行修改。

  个人帐户转移。

  帐户转出处理。根据职工调出通知单,审核基层单位申报的帐户转出申请。

  帐户转入处理。根据在职职工调入通知单,按月申报职工帐户转入手续。

  帐户封存与启封管理。在建帐户职工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和恢复缴费时对帐户进行封存处理和帐户启封处理。

  帐户的终止与支付。对于符合《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规定,对在建个人帐户进行一次性支付全部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帐户核查确认。对上年职工个人帐户进行逐级核查确认,经过核查确认的帐户数据将以对帐单的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同时结转保存上年帐户数据,开始进行下一年度帐户运行。

  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管理。

  退休人员帐户审核。月审核退休人员的资料,返回审核结果。审核确认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计算养老金。

  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与在职职工个人帐户一起进行结息。

  按月核减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储存额。

  4.1.6每年四月一日执行社会保险的定期调整制度。

  4.2.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

  根据国家和省**认定的项目和标准,按月核算离退休金。

  职工在职或离退休后死亡,根据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的个人缴费本息余额,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基金。

  职工跨统筹范围调出时,根据个人帐户转移额转移基金。

  离退休人员服务费、困难补助费、死亡丧葬费、抚恤救济费、取暖费、医药费、矽肺病患者定期医疗补助费等,按省**的规定的列支标准上报领取。

  4.3信息反馈

  4.3.1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3.2及时答复和处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问题。

  5、检查与考核

  5.1针对公司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所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2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雇员。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费基数

  第三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地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受益人由保险合同指定。

  第四条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及费率来确定。

  第五条公司和雇员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义务人,并按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第六条雇员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从雇员工资中直接扣缴,不得减免。

  第七条为简化公司按月购买社会保险的手续,按广东省人民**《关于贯彻落实***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以及本市的社保政策,公司每月为雇员购买社保时相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数额作为缴纳基数。

  第三章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

  第八条公司统一为雇员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雇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形式审查。

  第九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向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条雇员当月应缴的个人社保费用采取预缴方式,即当月的社保费在发放上个月工资时从上个月的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社会保障卡的制卡费由公司承担,补换卡费等工本费由雇员承担,收费标准以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雇员入职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报财务管理部门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无须雇员申请。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每月购买社保的人员名单,按权限审批后于每月15日前交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于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协助财务管理部门核实雇员个人资料。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在填报各类申报表之前应经董事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审批人确认。

  第十七条公司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呈报董事总经理并向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

  第四章工伤保险事故的处理

  第一节工伤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雇员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告知身边的同事,由同事协助采取急救措施,工伤雇员或周围的雇员应立刻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并根据伤情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工伤雇员所在部门主管或经理在获悉事故发生后,立刻通知工业安全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工伤雇员所在部门主管或经理,以及工业安全委员会成员应第一时间(3小时以内)赶到事故现场。

  第二十条一般护理不能解决问题的,工业安全委员会或用人部门应立即安排送伤者到镇级以上且保险单位认可的公办医院进行治疗。一般情况下应将工伤雇员送往镇级或镇级以上医院就诊。

  第二十一条如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市级医院或遵守公司安排。

  第二十二条需要进行紧急处理的,可在就*医院紧急处理,并在不影响病情的前提下尽快转送至上述指定医院治疗。

  第二十三条重大工伤事故的处理应当成立工伤事故处理小组。工伤事故处理小组由以下部门派员组成:人力资源部、事故发生部门、工业安全委员会及其它相关部门,组长由人力资源部委派。

  第二十四条工伤事故处理小组在接到工伤事故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赴工伤发生现场,安排工伤急救、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调查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拟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五条无需成立工伤事故处理小组的,用人部门及工业安全委员会应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调查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拟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后,用人部门应填写《安全隐患及意外事件调查报告》,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应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的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发生三人以上重伤或人员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及时安排抢救外,工伤事故处理小组应安排专人保护现场,并且除应立即赶赴现场外需经董事总经理批准后在24小时内将真实情况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节工伤申报及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经用人部门总监、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总监批准后,在雇员发生工

  伤事故之日起30日内,人力资源部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社会劳动保障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延长时限。逾期不申报的,由公司相关责任者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第三十条如公司人力资源部未按照以上规定的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雇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分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分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公司与受伤雇员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初次医疗的诊断证明;

  (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工伤雇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公司或申请工伤认定的雇员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公司或申请工伤认定的雇员应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补正全部材料。

  第三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工伤认定申请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予以协助。

  第三十四条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分局一般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人力资源部应当组织论证该决定是否符合事实和法律,形成初步意见后报送董事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分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经董事总经理批准,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十六条工伤雇员在治疗期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公司、工伤雇员或直系亲属应在雇员医疗期期满三十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雇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检查报告等。

  第三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人力资源部应当组织论证该结论是否符合事实和法律,形成初步意见后报送董事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经董事总经理批准,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三节工伤费用核销程序

  第三十九条工伤雇员应将疾病证明书、医药费单据和检查结果单等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条雇员被认定工伤后,所需各项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承担。

  第四十一条经市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公司垫付医疗费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当申请返还所垫付的医疗费。

  第四十二条雇员因工负伤未致残的,人力资源部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上述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第四十三条雇员因工死亡的,人力资源部应当在医院或**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持上述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第四十四条公司为雇员购买了商业保险的,人力资源部应当向商业保险公司提交资料进行理赔。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第四十五条依法应当由公司承担的工伤待遇,经董事总经理批准后,应当及时支付给雇员或其家属;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待遇,一般公司不予垫付,确需垫付的,应当报董事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六条工伤雇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四十七条工伤雇员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雇员或其家属享受以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公司支付:

  (一)工伤雇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

  (二)工伤雇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公司未派人护理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三)工伤雇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九条雇员由于自身的原因(如提供虚假身份资料参保等)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雇员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生工伤的,公司可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雇员处罚,并可以要求雇员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一条需要企业承担工伤责任的,应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方案,报董事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五十二条参保的雇员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就医结账时,不按规定出示、使用相应的社保卡,所发生的费用社保部门不予报支的,后果由雇员自负。

  第五十三条雇员满足法定条件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险待遇的,应依法向相应的保险基金申请。

  第六章社会保险的停止和退出

  第五十四条雇员离职时由财务管理部门核实该雇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在相应的离职文件上注明停保时间及需扣除的社保费用。

  第五十五条财务管理部门每月整理雇员停保名单并办理停保手续。每月8日前办完离职、调动等手续的雇员,于办完手续的当月停保,结算工资时当月不扣社保费用;每月8日后办完手续的雇员,于办完手续的次月停保,结算工资时扣取该雇员当月应缴的社保费用。

  第五十六条人力资源部为退保雇员开具退保证明,并指引雇员办理退保或转移保险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法规相关条款的适用条件发生调整时,按相关法规执行。

  第五十八条公司与雇员的特别约定的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公司与雇员的约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公司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人力资源部。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xx年xx月xx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化系统的构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促进作用,笔者将分别从:基于云社保下对社会保险产生的影响、云社保应用原则分析、促进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的对策分析,三个部分来阐述。

  一、基于云社保下对社会保险产生的影响

  云社保的建立不论是对个人或是对服务人员均产生了一定影响,首先,对于个人而言,社保信息化建设提高了管理的规范性,为人们构建了快捷服务体系。经笔者研究,我国社保信息建设经历了许多阶段,从业务处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规范化、金保二期工程、公共服务多样化等,目前我国许多省市均建立了社保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其次,云社保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息管理安全力度,众所周知,社会保险档案与每个参保人员自身利益相关,一旦泄露便会影响到人们的工作生活,电子档案的建立则充分避免了这一问题,与纸质档案相比,其保存时间更长,不易丢失。

  二、云社保应用原则分析

  由于我国社保事业发展依然处于发展阶段,还未成熟,且社保信息系统也会随着社保政策的转变而创新。云社保具有储存周期长,信息量大等特点。但在实际应用中,应遵循相关原则,分别为:可靠性、安全性、实用性、开放性及拓展性。所谓实用性,实际上是指,采用成熟技术或是利用性能较高的产品,但在实际应用中应避免过于追求高性能导致系统处理缓慢的问题;可靠性原则能充分保障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面对各种不可预见事故,都能有效恢复;安全性原则是指,系统具备诸多安全措施,可以满足用户访问控制、身份鉴别等各项要求;开放性原则是指采用开放式系统体系结构,但在实际应用中应避免采取缺乏统一标准的相关技术及产品;可拓展性原则是指,系统在一定周期内,其数据会随着保险业务发展而增加,系统应用更加便捷、灵活。

  三、促进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的对策分析

  综上,笔者对云社保的应用原则进行了分析,为促进社保信息管理效率,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对策,笔者将从以下方面来阐述:

  (一)增强领导意识

  领导意识对于社保信息化管理而言起到至关重要的问题,据此为促进社保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有效提升,首先应增强领导意识,相关领导应审时度势,跟紧时代潮流,构建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将人员、文化、目标等因素融入其中。信息管理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变会对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影响,其影响不仅仅是好的,同时也会出现坏的,领导应意识到这一点,并加强对新技术的研究,不盲信同时也不排斥。

  (二)优化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信息系统的.基本保证,因此,必须积极地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的对应机制,进而增加信息安全防范和控制,从而保证使用中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处于安全的环境中。通过建立一些的信息方位功能,不断强化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使用安全性能,从而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的信息管理提供良好的保障。加强信息系统在应用中的安全與规范;加强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方面,还需要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在应用中不会被一些非法用户恶意地篡改,切实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安全使用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科学设计信息系统

  在现代工作应用方面,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信息系统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们在信息管理中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使得信息资料能够更加便捷、迅速的为用户的实际需求服务。然而在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中,就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科学的设计,真正为信息保护带来较大的帮助。在进行信息系统建立之初,设计人员需要研究以往系统中所出现问题,然后结合当时所采取的处理方法提取出有用点,为即将要设计系统提供良好技术指导。

  四、结束语

  云社保的有效运用是人们日益关心的重要问题,管理人员需要加快研究信息系统的良好管理方法,更好地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为人们提供更好地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服务。本文中所提出的几点改进策略供大家参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社会保险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社会保险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劳动部、山东省《关于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办法》

  3职责

  3.1职能与分工

  人事部是龙海市供电公司社会保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检查工作。

  3.2责任

  3.2. 1贯彻**、上级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3.2.2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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