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首页 / 制度 / | 2022-10-23 00:00:00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4、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5、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7、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进行高处作业;

8、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9、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10、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11、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1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14、目的明确电焊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确保电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15、1.4登高架设作业。

16、5 复审

17、5.2 复审内容

18、5.5 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单位(部门)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给予嘉奖。

19、起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作业安全许可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20、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1、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22、特种作业工种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从事有害气体作业。

23、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24、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前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5、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

26、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27、7其他违反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50-200元。

28、当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时间较长时,均应重新取样检测,符合本条1、2款时,方可继续作业。

29、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30、3 记录保存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扩展阅读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扩展1)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针对于水暖车组合开关安装人员在安装完毕后把组合开关启动钥匙直接转到水暖车下操作人员手中,每条生产线水暖组安排专人负责,在水暖车下操作工序未完工之前,其他操纵、电工调试人员如果需要启动钥匙到水暖负责人处借取,借取人员必须对钥匙负责,不得转借他人,用完之后及时归还水暖负责人。要求到车下操作人员在未拿到钥匙时严禁进入车下工作。

2、倒车司机及车辆启动作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动车作业时必须通知车底作业人员将“严禁打车”警示牌撤离后方可作业,在沟通未遂的情况下严禁赌气擅自作业 (此时车底作业人员应以车间整体生产进度为重予以必要配合)。

3、在倒车作业进行之前由倒车司机负责告知车底车内及车四周作业人员要求全部撤离,作业人员应立即予以配合不能推拖扯皮,车底作业人员听到走线铃声响起后应立即撤离车底、在出现走线铃声短暂停息情况下车底作业人员在与板链操作人员沟通确认不再走线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继续作业,不得擅自行钻入车下、

4、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5、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6、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7、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8、爆破员要认真学*有关爆破理论知识、相互交流学*、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

9、压力表备件及安装材料由仓库提供;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1、xx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2、石油化工设备检维修规程;

13、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5、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16、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17、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当试运行足够的时间;

18、检定实验室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要求,并按要求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控制的设施;

19、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20、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21、符合开展检定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复印件两份;

22、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3、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24、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5、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6、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27、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9、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30、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扩展2)

——钻探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修筑地基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爆破规定。

2、塔架不得安装在输电线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时,其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列数值:

3、钻塔应安装稳固、周正。安拆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及所用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杆等,要严格进行检查。

4、搬运大齿轮、皮带轮或其它圆形重物时,要捆扎牢固。停放休息时,要放稳后方可离开。

5、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必须设有胶管防缠及水龙头防坠装置,钻进时不得利用人扶持水龙头胶管。修理水龙头,必须停车,并指定专人看管离合器。

6、工作台上部安装导向滑轮的悬臂横梁须牢固可靠,发现有问题或弯曲较大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7、移动式的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应有防水措施,其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8、各电气设备的外壳及配电箱、开关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10、用电线路中严禁利用大地作为相线或零线。

11、照明灯具及电缆的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施工作业。灯具必须与支架绝缘,应使用防水式灯口。

12、电机、电焊机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必须做重复接地。

13、利用操纵台的操作手把来控制钻杆的旋转和推进。操作手把由空档位向前推动时,钻头顺时针方向旋转,进行钻孔或安装钻杆,操作手把由空档位向后拉时,钻头反时针方向旋转,可拆卸钻杆;

14、油马达回转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正转,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反转,中间位停止;

15、卡盘、夹持器的操作手把向前推,夹持器松开(卡盘卡紧),手把向后拉,卡盘松开(夹持器卡紧),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卡盘、夹持器均卡紧;

16、钻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衣着要整齐,配戴好安全帽、矿灯,钻场内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要良好,防止瓦斯积存。每班开工前要检查瓦斯情况,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7、钻窝修建前由地质、钻探人员共同到现场看施工地点的供电、水源、通风、运输条件等情况。根据钻孔设计(深度、倾角、方向)、使用钻机类型和现场施工条件,确定钻窝的规格后交付施工。检查验收时,应详细检查场地规格尺寸、支护情况、通道是否畅通,避灾路线设置情况等.钻窝必须插严背实,支护牢固,没有漏粉、掉块等现象。

18、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三看、二听、一及时。即看扶把振动和进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况、看皮带及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听孔内振动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9、井下安装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20、井场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保养由司机长负责,由司机负责日常保养;

21、井场所有安全标志牌隔离带的定期检查管理由副队长负责管理,日常检查管理由场地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22、严禁非本岗位的人员操作,不许串岗、乱岗,当出现岗位缺少人员时,规定只能由上往下顶岗,不许由下往上顶岗,杜绝非本岗位人员操作。

23、上井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确保人身安全。

24、水龙带,大门坡道,吊环必须栓好保险绳方可施工,设备所有传动部护罩,各高台栏杆必须齐全,否则不能开钻。

25、大班人员对小班提出的问题(需要大班配合或小班无法解决的问题),大班不及时处理造成事故,对大班责任者罚款2000元,另外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26、油罐区,易燃区必须有“严禁烟火”的提示标语,用电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27、钻台,机房,泵房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28、当动用明火时必须要向安全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并采取必要安全动火措施方可使用,必须有专人吃灭火器在旁监护。

29、氧气乙炔的使用必须由持证人员动用,其他人员严禁挪用。

30、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距明火点10米以上,氧气瓶、乙炔瓶相距10米以上,氧气瓶*放,乙炔瓶直立;氧气瓶、乙炔瓶安全护帽、防震圈齐全。

31、必须备有300条以上的防洪草和足够的防洪消防工具。

32、在使用不当1#柴油机节能发电时,发电工应特别注意电压变化,不正常时应及时断开总闸,没有特殊原因必须通知发电工断闸停电,再分离传动,严禁带负荷速,造成电压过低烧坏电器设备事故的发生。

33、加重配浆设备运转不正常,罚泥浆班300元。

34、司钻接到井架工报告后,不能正确判断井下情况,不组织班组人员及时压井,一次罚500元,若压井时间拖延过长,造成后面压井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35、压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对不服从指挥者罚款500元。

36、井深超过1000米,学*人员严禁动刹把,由正副司钻亲自操作,井下情况复杂时由司钻或大班司钻亲自操作,不得转让。

37、非指定人员操作刹把,被有关部门人员或队干部发现,对责任者罚款5000元,在班组内查清责任进行处理。

38、负责机台生产成本核算;

39、做好钻进工艺、施工技术管理;

40、机长要认真做好机台各项管理。对违反各项纪律规定的现象不管不罚,任其随便,不上报、不处理,公司要给予停职下岗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数额由公司视情节而定。

41、机台的机长、班长、员工要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条款,相互搞好协作和协调,相互监督,严格检查,杜绝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生。

42、年终公司要对模范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机台、班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协商制定。

43、各机台在施工结束后,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及时维修和保养,使之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

44、车装钻机移位时,要放倒桅杆、折除电缆胶管,钻车到位后,车轮应用三角木塞住,支腿要落在基台木上。

45、用汽车装运机械设备时,要放稳绑车,装卸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互相配合好。禁止轻车拖运超重设备,人力装卸车时,需要足够强度的木板搭跳板。

46、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和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

47、电缆线路应根据灌注桩*面布置架空成悬挂敷设,固定线路应接*桩基*面,并设固定线路接点多处,减少临时线路。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被车辆滚轧、人踩、不被管材工件碰撞的明显地方,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每周必须停电检查一次电缆外层的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护套,挖沟埋设。

48、大风大雨后,要及时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系统检查,停电后关闭总闸,采用应急照明措施。

49、在腐植土较厚地层钻、挖孔时,应注意监测和通风,防止沼气溢出燃爆伤人,严禁在孔内吸烟,不许穿着化纤衣服,以防静电点燃孔内可燃气体。

50、用冲击锤、冲抓锥成孔时,三角架或人字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5米。两腿间角度不小于75度。底腿要固定,装好*拉手,安全系数不小于3。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扩展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

7、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8、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9、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

10、需要动火焊接的可委托检修单位施工;

11、压力表备件及安装材料由仓库提供;

12、压力表检定设施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筹备并管理;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7、JJF1033—20xx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8、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19、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测量

20、带报警装置压力测量

21、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测量

22、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

23、锅炉、压力容器本体压力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其它压力表作为非强制检定处理,周期由赛科生产装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24、压力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强制检定压力表应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5、压力表最高计量标准,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向xx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考核。

26、检定实验室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要求,并按要求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控制的设施;

27、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8、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29、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30、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31、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3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地质结构,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设计爆破方案,确定爆破参数,即(孔深、孔距、排距、起爆顺序及方向),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爆破质量。

33、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34、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5、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36、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37、对未装仪表台和组合开关的车辆到车下操作前,把“严禁打车”牌分别悬挂在驾驶区方向机杆和副启动盒醒目位置,然后再进入车下工作。操纵、电工人员严禁进行发动车辆操作。

38、水暖组在车下工序完工后拿钥匙的负责人及时把钥匙转给电工调试,绝不能因个人工作失误耽搁生产。

39、在倒车作业进行之前由倒车司机负责告知车底车内及车四周作业人员要求全部撤离,作业人员应立即予以配合不能推拖扯皮,车底作业人员听到走线铃声响起后应立即撤离车底、在出现走线铃声短暂停息情况下车底作业人员在与板链操作人员沟通确认不再走线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继续作业,不得擅自行钻入车下、

40、项目部级教育:由生产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扩展4)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6、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9、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10、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11、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2、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3、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4、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安全科审批。

15、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进行高处作业;

16、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17、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18、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19、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20、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2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2、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3、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4、1.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25、1.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26、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27、6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28、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9、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30、14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31、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4、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3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稳,不得妨碍通行。

3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7、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8、2六级以上大风;

39、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4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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