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28 00:00:00 作文,小说

小说作文600字1

  女主人公苏晴的出现为这部反映我国航天事业从发展走向成熟的`作品打下了一个非常亮丽的底色。苏晴本是北京大学气象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但在毕业时她毅然放弃了大都市唾手可得、条件优越的工作,告别了与自己相恋多年的同学加恋人,最终走到了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的卫星发射基地,成为一名为卫星发射寻找气象“窗口”的气象专家。在卫星发射基地,苏晴经历了“失恋_结婚_丧夫_病逝”这样一个不幸的生命过程,但她并没有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在她的有生之年里我们仍能看到一位部队科技干部为党的事业和国家利益忘我工作甚至不惜牺牲生命的可贵精神和品质。

  然而,苏晴毕竟是一个正常生活着的有着正常的生活和心理需求的正常人,虽然作者浓墨重彩地描绘她忘我的工作状态,却也不惜篇幅地描写介绍了她作为一个女人非沛的感情世界,以及她正常的生理与心理需求。比如她入伍的动机似乎是因为一见钟情地暗恋上了气质儒雅、相貌英俊,却已经成家立业的马邑龙,这种一厢情愿的精神恋爱对苏晴来说既撕心裂肺又确实是一种人生的折磨与考验;她与司炳华结婚也是在确认了与马邑龙相恋无望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无奈之举。她的感情世界复杂、矛盾,却不幸福。作品在多个层面上对苏晴的感情世界进行了展示与剖白,并丰富和完善、乃至还原了苏晴作为一个女人的“人”的本质。对于这样一个负载了太多不确定因素的人物,我不太赞成一些论者用“精神分析学”来探寻苏晴身上所体现的“人”的本源属性;对用“女性意识”或“女性视角”来生搬硬套这一人物也不敢苟同。在我看来,苏晴身上所体现出的种种心理矛盾,是每一个生活不幸福的女人所共有的心理特征,这些矛盾不能遮蔽她作为我军一位科技工作者的美好形象。

小说作文600字2

  瘸子大良在医院**的消息没过半小时即传回了潘家湾。

  街坊四邻顿时如炸开了锅,啸聚于街头巷尾,有奔走相告的,有窃窃私语的。上年纪的大多摇头表示这消息不靠谱,他们自信了解绰号“三蔑子”的瘸子,身材瘦小,手无缚鸡之力,谈何**呢?年轻人内心没有既定成见,遂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极力渲染**过程得惨烈,血腥,刺激。

  居委会周大姐猛听此言,急忙从二楼的*房内往外冲。喊上邻舍二毛子和大老李,匆匆赶去医院。大老李五十开外,*常办事稳重利落,时常帮居委会跑跑腿,打打下手,多少知道点其中的眉眼,安慰周大姐,“不会真出人命的,就瘸子的摸样像**的料?我看杀鸡都吃力。”

  周大姐回说“你不知道,前段日子他家里已经闹大了!瘸子把老婆打得鼻青脸肿,稀里哗啦的,老婆一撅屁股回山东了。老婆跑了,老爹死了,住房都归人家了,留下俩屁大的孩子还加一个八十岁老太。你说,这日子还是人过的嘛!”

  周大姐憋出一口长气,埋怨瘸子拎不清,当初不听劝,不该“人搀着不走,鬼(音居)搀着直奔”,脑子糊涂,回我“钱重要还是命重要”。现在怎么样啊?一想到这些,难免有些幸灾乐祸。话说到这份上也只好由他去折腾,结果把一个好端端的家搞得鸡飞蛋打,人仰马翻。

小说作文600字3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部书。它是我国元末明初作家罗贯中创作的长篇历史演义小说,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105年的历史风云,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家归晋等五大部分。

  《三国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住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侠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作者运用尊刘贬曹的写法,以刘备为汉室正统,以曹操为朝廷之贼,让许多人都认为曹操是一个应该被世人唾骂的角色,可是我却觉得曹操是一个英雄。

  他从小就十分聪明,熟读兵书,调兵遣将可以比得上韩信、彭越等人,而且在“挟天子以令诸侯”后,天下人都认为曹操是个奸臣,但是曹操当时足以推翻汉朝,自己做皇帝,还不用受他人唾骂,反而被世人当作英雄。可是曹操却没有,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至少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走*罗贯中笔下的著作《三国演义》,体验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军事斗争,清晰地感受着古代人的生活、战争和人性的美,品味着这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引发的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三国演义》真是一部好书,它陪我度过了一个充实的暑假。

  如果书是天空,我便是天上那自由飞翔的鸟儿;如果书是大海,我便是海中游弋的小鱼;如果书是森林,我便是林中那欢快奔跑的小鹿,如果书是花园,我便是园中那翩翩起舞的蝴蝶。

小说作文600字4

  入*之后,我依然惦记着那常羽花,便跑去问姑姑。姑姑一向见识广,她一定对此有所了解。

  姑姑瞥着那一盆花,漫不经心道,唔,我略有了解,这花名叫常羽花,据说是从一十三重天星泽神君那里引来的,原本只有他那里有,天下无双。后来不知因什么缘故,便普及了开来。唔,对了,这常羽花貌似曾被誉为天界的情花来着。

  末了姑姑问我,你问它做什么?

  我还在震惊之中,不由问道:这星泽神君,便是那传闻中与其徒弟相爱,娶了他的徒弟,也就是女娲后人的凤千灵的那位痴情神君?

  姑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白凝上神,今日小神走运能见到白凝上神,不知可否有幸敬得上神一杯酒?

  我转头一望,方见一位深蓝衫子的神仙走过来,站立在姑姑跟前,要与姑姑敬酒。我看向他的那一刻,他也看向我来,忽然见他呆住了。

  我若无其事地抓了把瓜子,闲闲地磕起来。反正是这九重天的东西,不吃白不吃。

  我听到姑姑干笑两声,便道,司命星君过谦了,若本上神没记错,这酒宴应当是我与千华太子的订婚宴罢?

  那叫司命星君的男子面上闪过一丝尴尬,小神愚钝,小神愚钝,自罚一杯。

  我正听得无聊,准备唤汐儿趁着大家都不注意,悄悄溜出去到处逛他一逛。不料却听见司命问姑姑,道,不知上神身旁这位仙子,是何许人也?

  姑姑懒懒地望我一样,道,这丫头是我的小侄女,我阿哥的小女儿,玖歌。

  我听到姑姑都将我的名字道了出来,有些许恼怒。

  这样的话,大家都记住了我的名字我的样貌,我要做什么事也不方便了啊。

  原是白檀帝君的幺女玖歌殿下,小神久仰,久仰啊。

  我抬起头讪讪一笑,委实不知晓该说些什么,便爽快道,不必叫我殿下如此生分,你也向姑姑一般唤我小九便可。

  司命星君微微一愣,随即哈哈一笑,道,殿下真是爽快性子啊。

小说作文600字5

  毛老师是谁呀?她是我们作文班的辅导老师,毛老师个子挺高,有一米六五吧,一头微黄的卷发,20多岁。

  毛老师是个“大顽童”,常常带我们这群“小顽童”去玩。春天,她带我们去看嫩芽;夏天,她带我们去看千姿百态的荷花;秋天,她和我们去欣赏硕果累累的果树;冬天她和我们一起堆一个个大大的雪人。但每次带我们出去回来后,老师便会让我们想想,玩了哪个东西,那就是我们的作文题,每一次,我上她的作文课,我都觉得笔下的字一个个往涌。

  毛老师不仅很会玩,还很风趣。

  有一次,我们正在上课,叶船却在开小差,老师向他丢了一个粉毛头,结果没砸中,又丢了一个,这次砸中了。叶船看了看老师,此时老师正在对一个地方大讲特讲。叶船又把头低下去。老师这时说:“有人死了两次了,还不知道,真是死不瞑目啊!”老师这么一说,把我们全班都逗笑了,只有叶船还在云里雾里,不知我们笑什么。

  毛老师很幽默吧,其实她也很关心同学的。

  有一次,我肚子突然痛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可能表现的也很痛苦吧,老师发现了我的情况,走过来问我是不是很痛,我说是,她立即安排好同学们先写作业,然后带我去了医院,路上又帮我打了电话通知我爸爸。

  怎么样,我们的毛老师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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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1)

——小说作文600字10篇

小说作文600字1

  我喜欢看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十足的小说迷,自从初一开始接触了第一本小说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像我们那个年纪的时候,一有空闲时间,总会想着怎么出去玩,但是我却只想找一个舒适的地方安安静静的看小说,这也就让我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宅女。

  看了小说这么多年,看过很多种类的,玄幻的,穿越的,言情的等等,当找到一本很合自己喜好的小说之后,就会迷上它,喜欢里面的故事,心系主角的命运,所以当对一本小说感兴趣时,不看完总觉得心里是不舒服的,所以久而久之,我的成绩便不断的下滑了。尽管如此,我知道继续沉迷小说对我百害而无一利,但是总是会忍不住诱惑。

  直到今天,小说还是我打发无聊时光的第一选择。我是一个圆满主义者,所以我喜欢看结局是喜剧的小说,但是,最*我看了一部悲剧的小说,故事的结尾不是那种像灰姑娘与王子的那种结局一样完美,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喜剧,而我看的这个小说的结局,作者没有给明确的结尾,在最后收尾的时候留了很大的空间令读者想象,如果以作者最后的收尾文字看,是一个悲剧,但是留给我们读者的想象空间却又好像不想让故事往悲剧的方向发展。

  说了这么多,现在还没说小说的名字呢!而它有一个很唯美的名字——《被遗忘的夏天长达32小时》,这个故事的女主叫小夏,男主叫唐柯,故事结局是小夏失踪了,没和我们想象的结局一样,独留男主悔不当初,但是这个故事可以让我们想象的是,作者没有交代小夏最后去了哪?只是说消失,而一个人在没有找到尸骨的时候怎么会*白无故的消失,而且也没交代有重大什么变故,只是用一句失踪结局了。这样的结局不禁让我这个读者浮想联翩,没准过了很久以后,男主女主重新相见,最后变成喜剧呢!

  当然,这只是我心中的所想而已。

小说作文600字2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小说作文600字3

  我想告诉你,我很想你但我不想拽着你不放,你决定要走你有你的理由,我给你给任何人自由任何时候,心不在留下没用,我很想你留下,但我挽留不住你,生命是短暂的没理由不快乐,没理由不珍惜生命,我想告诉你。你也不要担心我还会执迷不悟,我虽对你还有牵挂,也许你还对我有点牵挂,但我们都不会因为寂寞而爱,都不会因为孤独而爱,心是我们的主宰,只能因爱而爱,而非其它,要爱就深爱,如果爱你会告诉我。我明白,所以我不打扰你,我只是看看,看看不代表我不想放下,我不放下已经走了的你,怎么会有新的开始,孤独中我只是在等,等一个真实属于我的人,我希望你幸福,希望所有人幸福,更希望我自己得到幸福,就再也不用孤独的等了,再也不用那么累了,再也没有眼泪,再也没有忧伤,爱情物语《我想告诉你》。我很明白,你放心吧,有时等该等的人,有时不要等不该等的人,你已属于别人,我等待是没用的,我知道我都明白时间会冲淡一切,我除了等待和不断的改变、完善自己又能做什么。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我努力,我改变,我不断完善自己还是要等那个不怕艰辛一直向我走来的人,走来了不会再走的人,不让再流泪的人,不忍心伤害我的人,怕我孤单的人,总有一天我会等到,会把我当做掌心里的宝的人,会接受我的一切的人,一个对我不离不弃,心中只有我的人,非我不娶非他不嫁的人。· 我的未来也会很好,因为我有经验了,不会再轻易相信,不会再轻易投入,会擦亮眼睛,不会再那么傻。

小说作文600字4

  一个下午,一个战友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问你三个问题。一个什么是幸福?二人活着为了什么?三自己老了怎么办?

  我说,幸福的概念很宽广,比如:你一个人参加了工作,不管你是在为家人工作,为自己工作,还是为公司工作,你在工作中寻找到了乐趣,这就是幸福。工作、生活、家庭和谐就是幸福。

  第二个问题人活着为了什么?我说,人生是一个过程。到时候都是殊途同归,走向死亡。这个过程,就是像我们在老山参战一样,当时谁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死去了就死去了,到现在,那些牺牲的战友,在滇南的大山里躺了三十多年,他们知道什么?什么都不知道,活着的人为他们做了什么?不外乎去烧香,进行祭拜,搞一些活动等,对于历史来说,写下了什么?说真的他们知道是怎么书写的吗?

  战友说,自己很孤独,很无助,孩子还小,老婆单独过,几乎没有在一起,两个人成了两个世界。自己努力过想重新回到从前,结果事与愿违,没有效果。

  我说,你老婆是否有新人?他说,看样子没有,她就是孤僻,不与人交往,连孩子都懒得照看,自己管自己。这样的婚姻名存实亡了。

  我说,那你怎么处理?他说,只有签字离婚,这样过着非常痛苦。

  我说,你不找找问题出在哪里?他说,双方都有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

  重新组建一个家庭,不容易呀!我叹气。

  第三个问题,人老了怎么办?我说老了,没有后人疼爱,那就更孤独了,自己想好退路。要么进养老院,要么熬过一个老伴。

  战友最后汪汪大哭。

小说作文600字5

  参加你婚礼那天,我哭得肝肠寸断,看着你和她牵着手站在台上,我忽然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我看着你身边的她穿着白的刺眼的婚纱,痛不欲生,我无法自控了,感性战胜了理性,终于,我冲了上去,冲向你身边的那个女人。我不允许任何人把你抢走,就算是我最好的姐妹也不行。

  我跪在地上求她,求她不要把你带走,不要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她只是冷淡的瞪了我一眼,并踹了我一脚,我看着你,隔着我眼里的水雾,闪着晶莹的泪珠。我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我想你对我说:你还是爱我的,这场婚礼只是你用来骗我的把戏。我就一直抓着你的衣角哭,苦苦哀求,不停的道歉。可是当时的你,为何那般的泠酷无情,为何用力拨开我的手,叫人把我拖了出去。

  他们把我扔在街上,我哭啊,喊啊,他们看都不看我一眼,后来,我哭晕了过去。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你回到了我身边。

  再醒来时,发现我在精神病院,我看见一个护士拿着一个巨幅照片捧了出去,听见门外一群医生的议论声。

  “这个小姑娘太严重了,翻出围墙去人家婚礼现场捣乱。来了五年多了怎么就不见好呢?”

  “早该把她随身携带着的那张照片拿走了整天对着前男友的遗照,是我我也不能好,成天睹物思人……”

  我头脑一整眩晕,隐约想起来,五年前,你死了,我疯了。

小说作文600字6

  亲爱的朋友们,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种动物灭绝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在过去的2000年内,有11046种动物灭绝,其中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在云南,我游览过东巴谷,在通往出口的路上,我发现了有十来座墓碑,上面的十字架挂着保佑符。谁死了?我心中第一个疑问出现了。我仔细一看,碑上都是刻着一些动物的名称:巴厘虎、旅鸽、红鸭、华南虎、藏羚羊……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些是来纪念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动物。我呆呆地站在碑前,眼中仿佛出现了人类在捕杀动物的残酷场景:一种种动物都死在了银光闪闪的屠刀下,一只只动物在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又仿佛看到了动物们在天堂中哭泣,又听见了它们的控诉,红鸭、大海牛不约而同地大喊:“难道皮毛漂亮也是一种错?”巴厘虎疑惑不解问:“我全身是宝,猪也是全身宝啊!为什么就我灭绝?”旅鸽低下头,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人,最后的晚餐送给你。”渡渡鸟说:“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这么不友善?”还有许多灭绝的动物,围坐在一起,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自己的不幸。

  再回到这些墓碑前吧!侥幸活着的华南虎、藏羚羊、麋鹿的目光穿越天堂,远远地看着死去的同伴。一定在森林中,这同类的不幸消亡发出最悲惨的叫声,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号声在森林中回荡,

  人啊!不要再大量捕杀野生动物了。不然,有一天,动物将会在地球上消失,人类将失去所有的伙伴,那将预示着人类自身的毁来之日即将降临!

  ……

小说作文600字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动物小说》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我喜欢其中的《一个聪明的小龟》的故事,我先把内容概括一下吧:一群小动物在湖边玩耍,小乌龟负责给小松鼠看点心,结果在小乌龟不注意的时候被狡猾的小狐狸偷吃了,小松鼠说它太笨了;小伙伴们玩拔河,小龟对小鹅,小龟马上胜利了,结果小猴捣乱,小鹅胜利了,小熊也说小龟笨;小伙伴们赛跑,小龟想参加,大家却把它赶到一边不让他玩,小龟只好在一边看着。忽然,刚出生的小绒鸡掉进了水里,只有小龟扑通一声跳进了湖中,它用力游向小绒鸡,用嘴把小绒鸡从水中叼上来,放在一张大荷叶上。小龟咬断了荷叶梗,推着大荷叶在湖面上游,漂漂荡荡,漂漂荡荡,好像一艘稳稳当当的荷叶船。大家不再嘲笑它了,都说它是聪明的小龟。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本领,这些本领都是独特的和自己的生活*性是分不开的,而且也都是不同的。在自己的领域表现出来的就是优势,而在其他的领域就是弱势。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不能以自己的长处去取笑别人。

  有的同学语文学得好,有的同学数学学得好,我觉得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取长补短,这样大家学的知识才能更多。你有不会的题,可以向别的同学请教,让他们给你讲解一下,我们学*的成绩才会一点点的慢慢提高,成为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小说作文600字8

  南野家族现任当头,南野炘斧,我的父亲。史册有记:“南野炘斧,南野家族底245代当头,动乱为生,南野家史之最强。”

  这的确是这个男人的真实写照,他生于迷晋大陆动乱之时,兵荒马乱中诞下他,却饮着敌人的血长大。父母皆战死沙场,尸骨被淹没于一片荒地,那是年仅十八岁的他却带着军队攻入皇城,*息内乱。

  这个男人年仅二十便担下这硕大的家业,却也有能力将南野家族引入鼎盛时期,族中长老皆诚服于他。见他终年身披战甲,操练军队。他被记录与史册,并称他当头的时期为“南野鼎盛”。

  我却独独不喜爱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纵使有血缘之亲,我却仍然生疏于他。

  这个男人过于在乎这个家族与尊严,或许是因为他对这个家族倾注太多,又或许是他在当年的战乱中早已*惯居高临下的看着所有人,王者风范尽显。身为幼子,我从小就被他灌输着誓死维护家族尊严的思想。我拥有贵族血统,我就该脱俗世尘。我的每次过错都变得不可原谅。父亲,比与你所在乎的家族威严和势力,

  我,母亲,大哥,二哥,都不过是这威严下苟活的蝼蚁,不过一枚棋子罢了。琉珀这样想着,俊俏的脸上掠过一丝失落。父亲,你可以如此践踏我的尊严却这般淡然,我多么希望你不是我的父亲,这样我就能一刀刺穿你的胸膛。南野炘斧,明日我便要闯入灵封界,带出盟兽,让你不再小瞧于我。

  南野琉珀收回魂灵,抬头,那轮残月不知何时已被乌云遮住。

小说作文600字9

  文体局职业培训中心合并于就业局,两个副科级单位合并,副职一大堆,新任局长以上级任命时间排序,大家都没话说。但人多办公室少,五个副职须挤在原只有两座的副局长办公室里。

  原副局长办公室两桌加成五桌,两座添为五座。新任局长亲自安排——原任黄局长升任为支部*后虽不经常来,但座位不能偏,坐右侧居中位置。原局机关常务贾月红副局长最有威望,宜坐尊位。拟将原来的两个大靠背皮质座椅撤掉,统一安排形状一样的中等皮套木椅。

  按照局长指示,石副局长带领工人安排桌椅时,决定“四横一纵”,把五张大桌子集中在屋子中间,三边坐人——靠门一位打横。

  正在摆放桌椅时,就业局教材股长,借合并之机提升为支部副*的周纯富很关心领导的座位。周纯富个儿不高,像个早产儿,额头四五道皱纹,满脸酒糟子。他第一次进副局长办公室来,指着门对角之位——乾方,对石副局长说:“这个位置贾局长要坐”,没有人回话。他说的贾局长,实为副局长。

  过一会儿周纯富又进门来说:“贾局长还是坐原来那把大座椅,不要换”。大座椅放不下去,因而没有人回话。

  不久,他再次进屋来见到中间的中等座椅说:“贾局长过路不方便,这里换成小凳子”。“这里”指的是贾副局长过路必经的之地。紧接着第四次进来说:“贾局长干脆坐中间,方便接待群众和签字”。

  新合进来的石副局长几次无言,埋头忙乎。接*尾声时,新任局长进来看到两边不便过人,就说:“干脆象搭课桌一样排成两列,两边靠墙,左边有门排两排,右边三排,正好五个座位,中间巷道也宽些,更方便老百姓办事”。石副局长又忙着搬挪。

  第二天上午,贾副局长休假回来,周纯富副*紧跟过来。石副局长说:“贾副局长,这些桌椅的排列是局长亲自安排的,你想坐哪里自己选。”贾副局长说:“随…便。”不过,还是选了乾方座位。

  跟在贾副局长身后的周纯富副*,不知何时悄悄离开了副局长办公室。

小说作文600字10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变色龙》,看完这部小说我觉得不带劲,于是我又给他续写了一段。

  一天,*奥楚蔑洛夫正在大街上巡视着。觉得有点口渴,便随手拿了一个苹果啃了起来。忽然看到对面来了个军官,后面还跟着一队士兵。他下意识地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乌拉吉米尔将军,便立刻扔掉了手里的苹果,抹了抹嘴,带着满脸含笑的温情迎上去说:“将军大人好!”

  “你是谁?”乌拉吉米尔将军甚感迷惑,实在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

  “我就是上次帮您找到您爱犬的奥楚蔑洛夫呀。”

  “嗯。”乌拉吉米尔将军冷漠地点点头。

  “说实话,您那爱犬真是机灵。一口就咬破了那坏家伙的手指头。你看它那伶俐的耳朵,一看就知道是犬中之英。我敢肯定您那爱犬不须训练也会是一头勇猛无比的……”

  “废话!”奥楚蔑洛夫的话忽然被打断了,“那条狗味道还不错……”奥楚蔑洛夫吓了一跳。原来那条狗已经被将军给吃了,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他灵机一动,连忙说:“我也说嘛,将军府里的狗怎么会那么瘦。后来我听说是因为这种狗的营养全被骨头给吸收了,别看它长得那么瘦,它那骨头可脆了,而且营养丰富,将军可真是好眼力!要是换成了别人怎么看得出来呢?”

  “你这混蛋!我是看那条笨狗连只兔子都抓不住,才叫人砍了它喂狗的,没想到它那些兄弟们还吃得挺香。你这家伙胡说什么?”

  将军一挥手把奥楚蔑洛夫摔在地上,掏出了枪。

  只听见奥楚蔑洛夫痛苦地低吼了一声……

  “将军真是好枪法!今天真是不枉此行,终于把那只追了很久的鹰给打下来了。”将军的部下捧着将军的猎物奉承道。

  原来那一枪并没有打在奥楚蔑洛夫身上。但是奥楚蔑洛夫呢?怎么没听见他来拍马屁?他怎么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众人回头一看,原来他已经断气了!

  哈哈,这个续写《变色龙》大家觉得我写的怎么样?


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2)

——小说作文600字9篇

小说作文600字1

  祥子,在众人眼中都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似乎天生不幸,遇到了一系列悲惨的事情。

  但,为什么祥子的命运会如此悲惨,真的是因为命不好么?在曾经文学社老师的提点下,我们想到了更多。

  在一个黑暗的时代中,好人却总是没有好的结果。比如一辈子要强的老车夫,最后却贫穷沦落到那般田地。而一些蛮不讲理的人,却是财富满贯。

  祥子本是一个勤劳、善良、要强的车夫,一直想拥有自己的一辆车子。怎奈车子却被人给抢走了。但是,祥子却仍然坚持努力赚钱,想买一辆车。

  这时,祥子老板的女儿却看上了祥子,并与祥子结了婚。可是因为原先身份、地位的不同,再加上眼光也不一样。祥子和虎妞并不是很快乐。现实的结局,总不如童话美好。

  当祥子最终沦落成为了一个个人主义者的.时候,我们只能哀叹是时代的不公,造就了祥子。

  或许是祥子本身性格上的固执,再加上眼光的局限性,为他的悲剧埋下了伏笔。但是,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在那样一个时代,正直的人并不会有好结果。在社会底层更是如此。

  时代,造就了人们的命运。

  有的人应时代而生,生活的如鱼得水,并青史留名。而有的人却并没有顺从时代的潮流,从而默默无闻,惨淡收场。人们也常说,是时势造英雄。

  但我想,祥子最后的结局,与他自己还是有很大关系的。

  因为承受了几次打击,祥子便自暴自弃,丧失了上进心。而试想,如果祥子并没有放弃,仍然依旧努力,或许他也将成为一名社会主义人士,他的人生,也将会有很大的不同。

  励志达人用心分享:时代造就命运,但是,你的选择,同样可以改变命运。

小说作文600字2

  尊敬的沈石溪老师:

  您好!

  请恕我直言,以前我的确不怎么喜欢您写的动物小说,*时一天就能看一两本书的我,拿到了您的动物小说,就一直放在那里。一次班上图书角的一本动物小说《骆驼王子》竟在我家放了一个学期,还没有翻动一页。

  但是这个冬天,我终于体会到了您小说中的乐趣、神秘,在您的小说中每一个动物都活灵活现,每一本书的故事情节都生动有趣,引人入胜。虽然我还没有读完您笔下所有的书,但是我现在就已经是您的“忠实读者”!

  先说说我刚读完的几本吧:

  在《一只猎雕的遭遇》这本书中,我静静地看着一只金雕,他有些悲剧的一生,先是被主人冤枉,可怜的卖掉;卖给了一个十分“恶毒”的人,成了雕里的败类——诱雕,被迫使同类陷入困境;但后来他的生活渐渐有了好转,它被卖给了养雕人,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他渐渐的越来越渴望自由,他经过了千辛万苦,终于逃出了铁笼;最后他碰上了他原来的主人,快乐时光总是短暂的,他在与主人一同穿越雪山的时候不幸碰到了暴风雪,它的主人为了自己能走过这篇风雪区,毫不留情的割断了他的咽喉。

  这只雕的一生是可悲的,它是多么的忠诚,却受到不白之冤;它是坚强的,逃出铁笼后一雕担任了两雕的职务,成了三只小幼雕的义父义母,含辛茹苦的将他们抚养长大,最后却被三只幼雕无情赶出;它是善良的吗,在最后关头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将生的希望让给了曾冤枉过他的主人……

  这只雕的一生真可谓是一波未*一波又起,他的一生中人是他的全部,可人们却一次又一次为了自己的利益,伤害他。

  您的书让我学会了尊重动物,保护动物,不把除了人之外的动物的生命当成草芥。我期待您能写出更多更精彩的动物小说,使更多的人通过阅读您的小说能了解和善待动物,与大自然和*相处。

  您的读者

  20xx年2月16日

小说作文600字3

  一个走在街道,都是晒恩爱的,这是个难眠之夜,原本只是想窝在家里的,可是,我还是出来了,也算是体验生活!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真不该开始!

  朋友也有单身的,真不想夜夜买醉,这是一种傻行为,只会伤害我们的身体!经历了一些事,也算是成熟了!

  很多人,只是为了凑合,为了应付情人节,在情人节前夕就随便认识一个人,只是为了应付别人的目光,这是可悲的!情人节这点压力都承受不了,那么,我们还有什么能力去承担未来!无论哪种情况,我们都需要坚强!

  在这样的节日,最多的经历便是和同样的网友,互相取暖;可能陌生人之间更好说心事吧!很多时候,我还是喜欢和亲人在一起,由于年龄的关系,他们不会因为情人节而感慨很多!

  无论什么节日,我总结出了:如果太注重,就会容易失去自我,因为,如果你真的充实,如果真的每天都快乐,如果情人之间每天都很幸福,有必要一直去秀吗?所以,还是在于自己的内心!

  如果感到孤单,那么下次爱情来临的时候,我们可以努力;如果害怕一个人过节,那么当爱情再次降临,我们要加倍珍惜,因为,有一个人在身边还是挺好的!不要相信一切都是注定,我们唯一要做的便是坦诚面对,把心中的渴望付诸于行动!

  依然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他们秀恩爱的情景,已经没有了起初的心理,感觉这是一道道的风景!这样的日子,更会激励我找寻另一半的动力!

  前女友依然在我的朋友圈,我情不自禁发给她微信:“你还好吗?突然想起你!”很久,她都没有回信息,我独自在主题餐厅吃饭,感觉还是挺好的,做自己,真的挺好!

  当自己吃完最后一口牛排,突然微信想起,“我挺好,在陪我孩子,祝你节日快乐!”是她的回信!

  结完账,走在回家的路上,轻松走着自己的路,努力告诉自己:“明年,我也要有女友一起过情人节!”

  所以,不要相信什么一切注定,我们行,我们真的可以……

小说作文600字4

  “你瞧,他们在这里啦。”桑娜慢慢地把帐子拉开,露出了那两个孩子圆圆的脑袋,真是可爱极了。他们还在熟睡,粉粉的脸庞衬着他们更可爱,像是经过雨露和阳光滋润的正在绽放的花朵一样。

  渔夫一边用他那双粗糙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那两个正在熟睡的孩子的脸蛋,一边低声说道:“桑娜!你居然把他们抱回来了,我真的很高兴。他们两个降临在我们的身边,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啊!”桑娜会意地冲着渔夫微笑了一下,想起自己先前的紧张、担心。可是,今后的生活会更难过呀?丈夫身上的负担肯定会更加重一些啊!

  想到这儿,她的手放到那两个孩子身上,一股无奈、怜悯、喜爱交织在一起的。正在这时,她的眼前划过一缕光——希望之光。透过这缕光,她仿佛看到了他们一家子通过辛勤的努力,让这七个孩子过上了好日子!

  从那天开始渔夫就带着大儿子出海捕鱼了,每次都是别人熟睡时他们才回来,总是带回了满满一艘船的鱼;二女儿不仅总是帮着桑娜做家务,还每天都去海滩捡漂亮的贝壳去集市上卖;三儿子和四儿子每天都跑到果园里帮看果园的老爷爷打理果园,老爷爷不仅每天给他们工钱,果子熟了的时候还会送给他们一筐;小女儿虽然小,但是非常懂事,每天都会陪着两个孩子玩,……

  西蒙的忌日到了。渔夫和桑娜带着全家来到了海滩边,大家坐在一起吃好吃的,喝好喝的。直到古老的钟敲了十一下后,大家一起双手合十,在胸前画十字,以此来安慰西蒙的在天之灵,保佑他们全家。桑娜心里默默地念道:西蒙啊,你放心的走吧,两个孩子我已收留他们,我一定要把他们抚养**,不让他们受半点委屈!

  西蒙的忌日阳光灿烂,*静的海面在海风的吹拂下,激起一阵阵浪花在海岸上。沿海边的一栋古老而破旧的房子里,幸福健康生活着七位可爱的孩子和一对善良的夫妇,西蒙的在天之灵保佑他们好人一生*安!

  让世界充满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小说作文600字5

  我爱看和写小说,那是我的爱好,我也曾经想过,想过以后长大要当一名作家。

  很小的时候,我还不喜欢看小说,那时候的我,一看到小说,头就头痛,因为小说里并没有我所喜爱的插图,所以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那些精彩的漫画。

  接着接着,我渐渐地长大了,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喜欢上小说的,那些没有插图,小时候最讨厌的小说。

  记得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里看书,一到书店,我就马上拿起了一本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我还没看完,妈妈便走了过来,微微一笑,从背后拿出一本小说,我清晰地看见,那本小说的封面赫然地印着几个大字——“魔法海盗船”。

  “妈妈,你拿这本小说过来干什么?”我好奇地问道。“拿给你看啊,你看,这里面的内容多精彩啊!”妈妈笑吟吟地望着我。“真的?”我半信半疑地拿过小说,细细地看了起来。

  嘿!还真是!这本小说可真有趣。我有点兴趣地看了下去,心里也随着主人公的安危而七上八下的。

  从此,我爱上了小说,只要有时间,我就窝在了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着,快乐无比。

  日子过得越来越快,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很大的压力,可是我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书里面一行行一列列的字,反而越来越喜爱“书”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由于看书的原因,作文越写越好,经常会受到老师的夸奖,我的心里就像吃了蜜那样甜,幸福而甜蜜。

  我爱小说,更爱创造出它们的作者们!

小说作文600字6

  我刚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刚学会唱《**》的时候。我就有了一个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一个梦,两个梦。全*十三亿多个梦,十三亿多个*梦。我的梦是长大了当一名小说家。

  *有句老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写小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我很小的时候,那些小说我都看不懂,只拣些我喜欢看的书。直到长大了一些,我才知道写小说的辛苦。比如曹雪芹,他花了毕生的心血才完成了《红楼梦》这部长篇小说。我读着他们写的作品,想起他们的感受。我也看过了许多小说,如:《刻在星星上的我们》,《狼王梦》,《十字骑士的诅咒》,《西游记》等等。这些小说作者不知流了多少汗水,花了多少心血。现在的我,虽然只有11岁,可也会写一点东西。比如:我写的《逆世界》,虽然比不上那些出版了的小说。

  但是,我已经很努力了。我感觉到了写作的辛苦,写作的力量,它能让人开心,让人伤心,让人愤怒。比如《狼王梦》这一部作品,我看完之后有点想哭的感觉,里面的主人公紫岚没能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还看着它们在自己的眼前一只只死去,最后又把希望寄托在她的孙子上。小说里的人物像是我的朋友一样,也许就是这原因,让我非常喜欢看书,又因为我爱看书,让我又认识了很多作家。比如:严晓驰,顾抒,张玉清,杨老黑。

  为了能当一名小说家,为了实现我的*梦。我要从现在做起,认认真真地学好各门功课,为实现自己的梦,而努力学*。

小说作文600字7

  今天,我刚刚读完一本书——《一只狗的遗嘱》。(马克吐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许多狗的悲惨一生,很让人感触。对了,这里还介绍了一些世界名犬。希望有心者能看一看。

  好了,言归正传,上面提到的这本书讲的狗的悲惨故事最使我伤心、叹惜、气愤的是《木木》这篇文章。其大概内容是:有一个富人家的一个仆人乔养了一只狗叫木木(主人公),它很可爱,很受乔的喜爱。可这个富人家并不喜欢它,它把屋子弄脏。于是让乔把木木丢掉,乔当然不会答应。于是这个富人家让乔与木木在煤棚里去住。并从此以后对乔不好,饭每顿只给一个馒头。而乔就与木木一人一半,他与木木依然活的很幸福。就算共吃一个馒头。

  有一天,女主人正在走时,木木突然跑过来绊倒了女主人。女主人非常生气,让乔把木木杀掉。可乔依然不愿意。从此他们给乔的饭更少了,并让他干更多的活。一次,他们趁乔不在,把木木装进了麻袋坠上石头抛进了江里。乔听了这件事很伤心,便悄悄的离开了。

  我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对木木的死亡而伤心,对乔的悄悄离去而叹惜,对富人家的狠心而气愤。富人家又怎么样,也不可以随意伤害一个生物的生命呀,木木也是有生命的呀,它是多么可爱的一只狗。难道只有人的生命才是珍贵的,其它生物的生命就不算什么,现在就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兴趣随意残害一些生物的生命。我要告诫他们世界上任何生命都是宝贵的。

小说作文600字8

  胖胖的身体,圆圆的脑袋,留着寸发,一副*视镜架在鼻梁上,这就是我的作文启蒙老师——马老师。自从跟马老师学作文,我的写作水*便蒸蒸日上,迅速提高。两个春秋过去了,我发现,马老师的嘴与众不同。

  一提到马老师的嘴,同学们想到的一定是出口成章、妙语连珠,那是当然的喽!但是,我发现了他这张嘴的另一个特点——“吃”。

  有一次,我们都在埋头写作文。当我抬头思考问题的时候,我看见马老师正卖力地啃着一个大“红富士”苹果。我忍不住皱起眉头,问:“马老师,您怎么上课吃东西呀?”谁知,他却一本正经地说:“苹果润喉,我讲了这么长时间的课,嗓子都快哑了。”

  每次马老师上课吃东西,他都会找到“借口”。

  又一次,一个同学上课偷吃酸乌梅,被马老师当场擒获。那个同学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酸乌梅被没收了。我们满以为“罪孽深重”的酸乌梅会被扔进垃圾桶,可谁知,马老师却张开大嘴,把少半袋酸乌梅都“存进”了自己肚里。我们不禁异口同声地说:“马老师,这……”还没等我们说完,马老师又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这么好吃的东西,仍了多可惜,浪费是最大的犯罪呀!”我们都被驳得哑口无言。

  我想,熟悉马老师的同学,他的嘴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小说作文600字9

  转眼间,我已经步入初三,课业也随之加重!想到一天天逼*的中考,心情格外激动和紧张。想必大多数初三学子也和我一样吧。什么,我说的不对,为什麽?且听我娓娓道来!

  我是上初二的时候第一次听到“言情小说”这四个字,言情,顾名思义,谈论感情上的事。其实我对言情小说也不太了解,一次下课,我们班大部分学生都做在凳子上,低着头,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着,哇,我们班学生啥时候变得这麽勤学了,走进一看,原来都是言情小说,什么“王子的爱恋了””爱情甜甜圈了”光看书名,全都是一些敏感的字眼。而这,好像已经成为我们班的一种潮流,一次下课,我拿着语文书在预*课文,不料,却被一些学生开玩笑说赶不上潮流。弄得我哭笑不得。的确,我发现我们班不管学*好的,学*差的,内向的外向的,无一例外地捧了一本厚厚的言情小说看,起先大多数是女生看,现在男生也被蔓延上了,而且,好多沉迷言情者甚至上课都看!

  一次,我大概看了一下同学的言情小说,基本上都写得是关于青春期男生女生的事,我的感觉是soboring!真不知道那些学生为甚麽觉得好看,也许是我赶不上潮流吧!但是我觉的初三的学生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小说上,费神,还影响学*。这样不好,不好!

  希望那些沉迷言情小说者能回头是岸,好好学*,争取考个好成绩,为自己奠定一个好的前途!


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3)

——小说作文300字6篇

  我小小年纪却迷恋上了写小说。嘿!你们可别小瞧了我,我可是我们班的“写作达人”呢!可是,就是我喜欢写小说这一爱好,却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

  我被那些非议我的人冷眼过、嘲笑过、甚至讽刺过。你们知道一个还没上六年级的小女生被这样评价是多么大的伤害啊,这些人给我的心灵上抹上了一条不可抹擦掉的伤痕。

  自从我看过“阳光姐姐小说派《我们班就是一个江湖》”评价了这篇小说后,她的一些话让我印象很深刻:至于你们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只有一点——为了快乐!所以你们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你们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大胆的构思,自由的表达,只要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

  我完全同意“阳光姐姐”的这一看法,我们想写小说,是我们的自由,大人们凭什么干涉我们的自由。“小孩和小孩,不带大人玩儿”大人们口口声声说为我们好,假如你们真的为我们好,请你们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想一想,好吗?

  “似鱼不是鱼,终生海里居;远看像喷泉,*看似岛屿。”你知道这是谁吗?这就是我——鲸啊!我生在美丽的大海,人们尽管叫我鲸鱼,可我是哺乳动物,我们现在在海里也是有一段故事的,我们的祖先是活在陆地上的,和牛羊的祖先一样,后来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的祖先生活在靠*陆地的浅海里。又经过了很长很长的年代它们的前肢和尾巴渐渐变成了鳍,后肢完全退化了,整个身子变成了鱼的样子,适应了海洋的生活。但是我们却用肺呼吸。我们鲸的生活和你们人是一样的,我们要睡觉、吃饭。只是睡觉的方式不同,吃的也不同。我的名字叫鲸,你知道了吗?我在大海里用肺呼吸的。

  大家好,我是一头可爱的'鲸,我来自美丽的大海。现在我就来简单的自我介绍一下吧。我们可大了,连鲨鱼看了也会抱头鼠窜。我们家族的巨无霸非蓝鲸莫属了,最大的有好几辆公交车那么大,只要它轻轻一摇尾巴,就可以毫不费力的打沉一艘船。我们的种类可多了,主要分为须鲸和齿鲸。我知道的同伴也很多,比如:灰鲸、蓝鲸、虎鲸、抹香鲸、逆戟鲸等等。有许多人说鲸是鱼,而我们却不是鱼。我们的祖先是生活在陆地上的,跟牛、羊的祖先一样生活在陆地上,非常有趣。这就是我的简单的自述,谢谢!

  动物世界中的狼都是凶猛、狡猾的。而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又描述了一只怎么样的狼呢?让我们翻开《狼王梦》去看看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着玛尔草原上一个个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智斗大猎狗产下了五只狼崽。想让它们有朝一日成为狼王,可她心中的火被扑灭了。第五只狼崽在生下来时就被冻死了;黑仔在捕食的时候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也死了;双猫在与狼王搏斗的时候战败了,被众狼当成了食物。最后母狼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的儿子身上。为了不让狼孙再收到金雕的伤害,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我觉得母狼紫岚很可怜。它用尽一生的时间去培养他的.子女想成为狼王,可最终都失败了。同时我觉得母爱是伟大的,他为了实现培养狼崽成为狼王的梦想,还针对每只狼崽的特点制定了很多不同的计划。默默地为它们付出,甚至为了狼孙的安全付出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本书,狼在我眼中不再是凶猛、狡猾的动物,它还是一个慈爱、伟大、有责任心的母亲。

  这几天,我看了《莫泊桑短片小说精选》,这本事是由法国最著名的批判小说家莫泊桑撰写的,你面有许许多多的批判了旧社会和以前的人们的陈腐与偏见的短篇故事,有:《项链》《羊脂球》《珠宝》《米勒老爹》《小酒桶》等等,我看了几篇,令我有很多的感触。

  《羊脂球》是写了一位**被同行者逼迫下无奈献身,后来那些同行者不但不安慰她,反而还以轻蔑的态度对待她。这篇小说反衬鲜明,悬念迭生,引人入胜,写出了法国各阶层在占领者面前的不同态度,揭露了贵族资产阶级的自私、虚伪和无耻,赞扬了羊脂球的牺牲精神。

  《项链》是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太太,喜爱虚荣,再一次宴会上被人邀请,向丈夫要钱,定做了一条长裙,又向好友借到了一条钻石项链,在宴会上出了风头。后来,她发现项链丢了,去借钱,最终花了十年的功夫还清债款,她为赔偿丢失的项链而多年悲苦。最后,她遇见了她的好友,将事情讲清楚了,最后得知那项链竟然是赝品……这篇小说告诉人们:不要贪慕虚荣,更不要有太强的自尊心。

  这两篇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揭露了旧社会和人的腐败,希望现在的`人都拥有高尚正直、谦虚好学、不贪慕虚荣,不自私不虚伪的人。

  木吉他的旋律温和细腻,

  像是时光的老人用充满生命的口吻在细说往昔,

  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年岁的掌纹。

  我们就像是无数条不*行的直线,

  有缘相交,

  而后渐行渐远。

  留在彼此心间,

  是那份共同的婉约的,

  在盛夏光年被阳光绚烂照射着的回忆。

  喜欢看老旧的东西,

  看着时光赋予它们的印记,

  泛黄的照片,深致的院落,

  记载着一段段各不相同的人们的故事,

  我只是充当一个旁观者,

  臆想当年发生过的事情,

  是欢欣?抑或是凄美?还是耐人寻味的*凡的现实?

  流年飞逝,

  往事被尘封在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偶尔重见光明。

  感觉是微妙的,

  没有惋惜,

  只是*静着,

  欣赏已成琥珀的时光。

  胶卷重播,

  回忆顿成困兽,

  丝缕寂寞如炊烟,婀娜多姿,

  像思绪一般繁复而简洁。

  只有前奏的歌,

  当初觉得的无比光怪陆离,

  多年后才知道,

  副歌就是那缱绻的温柔。

  几万年之后,地球都变成了*人了,那是因为其它国家良心不足,看着*马上成为了王了,他们联合起来打*,*一怒打得成为了地球上的王国了。

  宇宙王非常眼红,看见自己身为宇宙王却不能够把地球制服,他想:我一定要打败*!世界才会服!几天后,宇宙王派了几个人去谈判。

  “尊敬的*法王(谈判王)您们可不可以当宇宙的奴隶国?这样保证你们每一个*人都是CCCC富翁噢!请你考虑一下呀!否则之后宇宙会合地球的*产生一种王和王的战争,到那时,你们*人要诛灭九族的!”

  “谢谢你!我们每一个*人绝不会当奴隶,我们不要当富翁,自然的生活是美好的`噢!当富翁没什么用的,我们不要,你们逼迫我们,我们也会跟你们说的一样,用暴力解决这一个问题”

  “为什么呀!何必自讨苦吃呀!”

  “这是*人的秉性!”

  好了,宇宙王一听心一震!打*!


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4)

——小说摆渡人读后感1000字 (菁华5篇)

  用三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个人觉得小说写得挺精彩,语言流畅,情景引人入胜。像看一部穿越大片。

  第一天晚上看了一些,差点吓得失眠,说吓得有点夸张,但的确让人想到死亡和灵魂,心里不免有点心悸,建议胆子小点的女人别看。呵呵,玩笑啊!

  这是一场穿越了生死的爱情故事,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火车上,遇到车祸,当她在恐惧中逃下火车,她以为她是活着的,而她却是火车唯一死去的人。她逃出黑暗的火车隧道,发现除了蜿蜒向远方的铁轨,就是荒野和山脉。她惊恐,迷茫,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时,她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大男孩,无疑让她心里有了一些依靠。那个男孩带着她向深山走去,当黑夜将*,危险来临,潜伏在周围的魔鬼开始向他们袭击,男孩保护着迪伦到达了第一个安全屋。迪伦对发生的事感到疑惑,在谈话后,她才知道她已经死了,而现在的她,只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男孩是引领她的灵魂在*,安全走过荒原的人。他叫崔斯坦。

  迪伦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跟随她的摆渡人穿越危机四伏的荒原,到达一个个安全屋。

  她信任依赖着崔斯坦,在两个人相互接触过程中,彼此产生好感。在与魔鬼的搏斗中,两个人生死与共,情感越来越深。历经了千辛万苦,生死相依,崔斯坦终于安全把迪伦送到了她该去的地方。当两个人来到边界线,深情拥吻。崔斯坦答应迪伦一起跨越边界,永远跟随她。然而,当迪伦跨过边界线,发现崔斯坦并没有跟过来,他消失不见了。她想返回去,边界线已经成为一道无形的屏障阻隔了她的来路。她痛不欲生,发现自己的生命里,再也不能没有他。

  而崔斯坦欺骗了迪伦,他知道他是无法穿越边界线的,他为了让迪伦去她该去的地方,欺骗她,答应永远跟随她。

  迪伦看不到他,他却能看到边界线那边的迪伦痛不欲生的哭喊。但他只能伤心地看着她,然后离开,去接下一个灵魂,护送下一个灵魂穿越荒原。这是他的使命和责任,也是他的命运。

  迪伦到了她该去的地方,也是灵魂们生前最想去的地方,但迪伦看到的依然是荒原的景象,象由心生,所以她仍然身处荒原。她在管理人带到一座房子里,看到很多生死簿,还有崔斯坦引领过的千万个灵魂的账薄,每个灵魂都记录在册,被勾去的是一些没有走出荒原的,被魔鬼抓去成为魔鬼的灵魂,还有偷偷想重返荒原回到人间的灵魂。于是迪伦也心生了返回荒原的念头,但她不知道如何穿越回去。

  她找到崔斯坦引领过的一个灵魂,他带她去见了一个很老见识很广的女人,她告诉迪伦返回荒原很简单,随便一个门,她都可打开重返荒原,但没有一个灵魂生还。迪伦深爱上崔斯坦,她不想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孤独永生,哪怕她魂飞魄散,她也要找到崔斯坦。她想逆天而行,她要带崔斯坦返回人间,一生相守。

  她打开了返回荒原的门,独自面对魔鬼们的袭击追赶,为了爱,这心中固执的信念,她变得坚强勇敢,她按原路返回和崔斯坦走过的路,终于看到崔斯坦正保护着另一个女人与魔鬼们搏斗,迪伦因内心的一点嫉妒之心,大声呼喊崔斯坦,崔斯坦因看到她分神,松开了那个灵魂的手,以至于那个灵魂落入魔鬼们之手,迪伦深感内疚。

  两个相爱的人再次相见,深情拥吻,迪伦要崔斯坦尝试冲破命运的束缚,跟她返回人间,崔斯坦虽然心有顾虑,但为了爱的人,他愿意去尝试。

  在安全屋,迪伦要求崔斯坦让她再看看外面那些灵魂们,还有多少在天黑前没有感到安全屋,崔斯坦拗不过她的好奇心,用魔法让迪伦可以看到外面其他的摆渡人和灵魂。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在摆渡人怀里惊恐万状的表情,深表同情,她央求崔斯坦去帮助那个摆渡人,崔斯坦告诉她那是不可能的,一个灵魂只能有一个摆渡人。迪伦不忍心看着小女孩被魔鬼们抓走,趁崔斯坦不注意跑出安全屋,引开魔鬼们对小女孩的纠缠。为保护迪伦,崔斯坦身上多处受伤,他发现他本可以很快自愈的皮肤,没有恢复到原来是样子,而是开始腐烂!

  迪伦和崔斯坦终于来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他们忐忑前行,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不知道崔斯坦能不能留在人间。迪伦在车厢里不小心绊倒,无意中松开了崔斯坦的手,当她醒来,发现有医务人员,警察,义工都在忙碌,她被抬出了隧道,但她心里非常痛苦和担心,她想知道崔斯坦在哪里,她不能没有他,没有他的人间也毫无意义,就在她内心无比担忧痛苦时,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与其说说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灵魂的摆渡人,爱是他们相互摆渡的媒介。迪伦的善良,单纯,勇敢,引领崔斯坦走向了新生,他在荒原墨守成规,例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摆渡了无数人,在荒原存在了或许千年之久,他几*麻木,没有血肉,只是在不停的工作,因为迪伦,他开始复苏,情感在心里滋长,让他拥有了人的情感,生出血肉之躯。而迪伦为了爱情不惜自己的生命,勇敢返回荒原,带领崔斯坦返回人间!

  当我们面对生死存亡,会是什么给我们力量?你能做的到吗?

  我相信人有灵魂,死不可怕,而是死后,你的灵魂也要领受艰难的跋涉,才能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保护每个灵魂,让他们*安无恙。"这是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摆渡人》中崔斯坦说的一句话。正是这份职业感,使命感,让崔斯坦无论在怎样危急的时刻都保护着自己护送的灵魂到彼岸,然后目送那个灵魂消失,又重新开始下一个灵魂的护送。

  "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相当一部分老师都是像崔斯坦那样的认真负责的护送每一个生命。在正道语文群里,群主李华*自费筹建十个群,招募部分无私奉献的老师,借助互联网让很多老师成长起来,他们就是"崔斯坦".我入群几年来,几乎每周都能在群里学到新的知识,了解当今教改信息,掌握新的教学办法,不断优化自己的教学行为,对于我来说正道语文群功不可没。特别是群里的开娴老师让我特别佩服,制作海报,联系名师讲座,还每天都要抽出时间守在群里传道解惑,正道群耗费了她很多宝贵时间,但她依然乐此不疲。

  我身边的工作伙伴也是一个个的"崔斯特",最难忘的是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学校里有很多民办教师,他们在学校里有繁重的教学任务,那时候几乎低段都是包班,家里还有繁重的田间任务,放下课本拿起锄头成了他们的常态生活,那个时候我们有农忙假,一放假老师们就投入到抢收抢种的辛苦工作中,学生忙完家里的活还会自发带着镰刀到老师家去割稻子,笑声顺着丰收的喜悦飘得很远,汗水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红扑扑的脸蛋上还粘着些许稻草,丰收的田野总是那么让人陶醉。老师们农闲也要忙田间管理,但是他们没有因为繁重的农活就荒芜了学校的一亩三分地,他们辛勤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放学后还得去走家访……

  记得有一次一个学生家遭火灾,老师带着学生救火,捐助,让家长感动的流下了泪水。可以说为了学生,老师真的做到了尽心尽责,但问心无愧,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敬重。今天的老师依然在教育这块清贫的土地上耕耘着,在*诗词大会上,一位支教老师用国学诗歌开启着学生的灵魂,护送着他们走出大山,走出自己灵魂的狭隘。每每在工作疲倦时,被当今社会教师的现状感到无奈时,我总会想起他们,他们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又让我重新昂扬的站在讲台上。

  老师是学生的摆渡人,父母也应该是孩子的摆渡人。在《向幸福出发》有一位可爱的小朋友,她叫李尚容,小小年龄的她在国学的染缸里浸泡很久,拿出来就是妙语连珠,语惊四座,很自豪她有一位优秀的摆渡人,成功的护送她到人生的另一个港口。

  子女也应该是父母的摆渡人,有一句常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为什么非要等到"不待"才养呢?其实只要你能养的时候就去养了,能尽孝心的时候就尽了,才不会留下人生的遗憾,至少少一些遗憾,因为我们有责任让他们*安无恙。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别人的摆渡人,所以做好本分,牢记崔斯特那句话:保护每个灵魂,让他们*安无恙。这样才能有一种使命感"我的存在是因为有你们的需要。"自己才会更加的尊重自己,强大自己,做好"摆渡人".

  《摆渡人》是刚读完的一本英国小说。

  资料讲述,一个父母离异性格内向的小女孩,独自一人坐火车去见自我的父亲,火车在经过一个隧道时失事,小女孩醒来时发现自我是这场事故的唯一幸存者。她走出隧道口,和远山坡上一向望着她的小男孩一齐跨越这个荒原。

  事实上,小女孩是这场事故唯一的遇难者,和小男孩相遇的是她的灵魂。

  小男孩就是灵魂的摆渡者,将刚刚去世的人的灵魂从荒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否则逝者的灵魂将被荒原上的魔鬼吃掉从而进入地狱加入魔鬼的群体。

  故事情节颇惊心动魄,在跨越荒原的日子里,小男孩一向保护小女孩两人相依为命,产生了感情。当小女孩跨越荒原成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时,因留恋小男孩而找到了回到荒原的办法再次与其相见。

  当然,结局也没有让读者失望,二人一齐从荒原逆行回到了人间,到达了圆满。

  这个故事听起来似乎和*常我们看过的穿越剧,灵异电影相似。但当你仔细品读时,字里行间透露出我们对自我人生态度的思考。

  对于死亡:

  若人死了真有灵魂的摆渡者,那么死亡或许没那么可怕,只是离开了一个现实宇宙能看见的世界到达另一个颠沛流离的世界罢了,在那里有逝去的亲人,活着的人早晚有一天也会到来,死亡只是一个空间的跨越罢了。

  以往我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年岁很大的老者写的,他说若万事抱着一颗好奇的心去对待,或许就能消除恐惧。有人问老者害怕死亡吗他说以往很怕,因为他难以想象一个人走在死亡边缘那一刻什么感受。之后他不怕了,他很好奇那一刻的到来,他会是实践者,他要明白答案。

  在我的读书生涯里,也有同学的父亲或母亲离世了,伤痛的他们我们无从安慰。一个人在理解亲人的离开时会有种崩溃的感觉。若他们能将亲人的离开看做是空间的跨越,或许心灵的伤痛会有所减轻。

  以前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每个人都来自墙上的一幅画中,只是从静态的*面跨越到动态的立体空间,如果有的人离开了,TA只是回到了那副画里而已。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突然觉得异常简便,因为那一刻开始我觉得世界没有可怕的事情,一切都是我们的心态所为,如果连死亡都不怕了,世界还有更可怕的事情吗

  看过一个访谈节目,专家说这世界有太多永远解不开的秘密。比如,人死了到底有没有灵魂,到底有没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这没有人能亲自实践过再回头告诉世人答案。所以,大可像那位老者一样坚持好奇心,亦或相信还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

  对于执念:

  每个人都是自我心灵的摆渡人,善恶都由自我摆渡,你选择做什么性质的人,行动和意念的支配都由你。消极的情绪,萎靡的状态,自私,凶恶,冲动,没自信等等负面的标签你能够往身上贴,最终构成一个糟糕的人这也是你自我造成的。我们有权摆渡自我的心灵,完美自信,积极向上,友善,宽容,高情商做到这些并不难,关键看你对生活的态度,你执念于什么,你将得到什么。

  摆渡人的方向很广,你想要将自我的心灵摆渡到哪个河岸,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由你决定。

  看完《摆渡人》这本书,感觉没有想象中震撼灵魂,也并非推荐中说的是“史诗般的巨著”。但也不像知乎中众人评价的玛丽苏般的一无是处。

  故事主要讲述了十五岁女孩迪伦在一次去探访生父的火车途中,遭遇车祸。醒来时已身处荒原,遇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主的主要职责就是帮助迪伦抵御恶魔,引导其灵魂安全抵达该去的地方。

  迪伦面对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异常淡定,不哭不闹,与崔斯坦摆渡的其他灵魂截然不同。一路上披荆斩棘、一次次在恶魔的魔爪下逃生,荒原上只有两人彼此依靠,后来他们彼此相爱了。但崔斯坦作为摆渡人无法抵达迪伦要去的地方,最后在分界线他们从彼此的世界中消失。

  崔斯特开始了下一个灵魂的摆渡,迪伦到达了灵魂永生的世界,在那里她可以慢慢等待着她的亲人、朋友在若干年死亡后,成功抵御了荒原魔鬼的侵袭后来到她身边,然后永不分离。但她毅然拒绝了眼前的安稳,冒着灵魂可能死去的危险,在萨利的帮助下再次走向荒原。

  幸运的是,在荒原她遇到了崔斯坦,在她的一再坚持下,崔斯坦同意与迪伦一起重返荒原,回到事故现场,找到肉体,一起还魂。在经历千辛万苦之后,最终在医生的抢救之下,二人重回人间。

  整个故事*铺直叙,没有多大的跌宕起伏的情节。去程的穿越荒原,作者描述了很多的恶魔、困苦,重返荒原时,两人都变得得心应手了,更多的是崔斯坦内心认为违背常理的做法的挣扎,他一直认为摆渡人就是他的宿命,不可抗拒。可在迪伦的坚持下,他打破常规,事实证明也未受到任何惩罚。

  在穿越荒原的过程中,崔斯坦告诉迪伦她所见的荒原景色、气候,都是她心像的映射。她心情好时,荒原一片风光旖旎、晴空万里;她心情不好、纠结时,荒原就是“荒原”,天空低垂、黑暗,恶魔们也潜伏在周围。这就跟我们的生活一样,你看到、感知到的生活,就是你心里认知的映射。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这也是这本书抛给我们的问题。在我看来,每个人的灵魂摆渡人只能是自己。曾几何时,工作中渴望一个正义、正气、正能量的领导能引领自己,从工作技能到各种人生领悟,在关键的时刻能给予自己指导、帮助、激励;渴望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工作搭档,能一拍即合去共事。

  为此,年轻时在理想化的激情下,换了好几份工作,最终发现,遇到这样的领导、同事很难,几乎不可能。工作上还得自己踏踏实实去干,去学*、去思考。即使是一个团队,那些令人畏惧的、恐惧的、害怕的事还得自己去面对,去经历。

  也曾渴望爱人能像自己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知道、了解自己的想法,能为自己撑起那些软肋。可是再多的鼓励与支持,终究还是要自己去面对、去经历。自己内心的那些挣扎、困惑终究还得靠自己想明白、走出来。

  每个人终将是孤独的,每个人都得靠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去感知生活的喜悦和困苦,去做该做的,经历应该经历的。世界上不存在真正的感同身受,你将你的快乐分享给别人,别人也快乐;你将你的痛苦诉于别人听,别人也痛苦,但这痛苦与快乐与你自己的痛苦与快乐根本不一样。这种感受包括我们最亲的亲人和朋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早已家喻户晓。书,有人说它是无声的老师,赋予人无价的知识;有人说它是沉默的朋友,给予人温暖的陪伴。确实,书籍是无形的阶梯,它通向的不仅是进步,还有那让人动容的温情。


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5)

——小说作文300字(20)份

  理想,是一座灯塔,指引着迷航的船舶停在幸福的港湾;理想,是一辆奔腾不息的火车直达成功的终点;理想,是一节节阶梯,只要你坚持走下去,就能直达最高顶点!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小说家。在一次无意间看了一本小说,我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看小说,而且是看完一本又看一本。所以,我暗地里下了决心,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个鼎鼎有名的小说家,为大众奉献出小说。

  为了尽早实现我的理想,我最初的目标是写一篇一千五百字的小说,写什么好呢?我绞尽脑汁,最后觉得还是写玄幻小说比较好,我把一个现在比较火的榜样 ——唐家三少的作品定成我的目标,唐家三少也是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如今已经成为有名的小说家,成名小说有《斗罗大陆》、《天珠变》、《酒仙》、《生肖守 护神》等。

  实现理想的时间也许很快,也许很漫长……虽然我现在已经写了一片千字左右但还没写完的《逆世纪》,但,这还远远不够,我开始涉足写小说越写越无味,甚至还有不想写的念头,但是,始终有一个信念支持着我努力向前,那就是理想!

  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理想,也就有了前进的方向,有了方向,走起来就不会迷茫!

  故事里最经典的桥段落入凡间,曲解成自己身边真实存在的'某一种生活。

  不是被篮球砸出的缘分,而是在那长长的跑道上遗失了一个人;

  不是火花一般的逝去,而是交谈中无可回避的*静;

  不是失去记忆的大毛熊,而是你把所有过去都存款在脑海里的那样一种迫不得已。然后憎恨着自己幻觉丛生的脑袋,可是又是那样惶恐的怕它们失去。

  在所有这些熟悉的,频繁的场景里看到我们生活的本质,才发现那些千回百转的剧情却是要相形见绌了。总是活在那一篇长篇小说里,感觉到疼,熟悉了谁再陌生,坐在礼堂里的最后一排听哪个人说,今天是我女朋友18岁的生日,然后转身走了,背后留下那么多尖叫,才知道什么是温情。

  是这样的血肉和骨骼鳞次栉比的实际,在动人里面总有暗淡的,在杯怆里面总有温厚的真诚。终于不能被长长的坠满精致词汇的句子所构解,而是层层叠叠的附上心脉,从美丽的场景旁边分道扬镳,从绝决的痛苦之后妥协成必然,从不曾经历的空白总结出担忧,是这样就能表达清楚的生活么?

  是我们一直在过的,最小说的生活吧!

  六岁作家,我们在电视上看过,我们班的同学还有的会写小说编漫画了。

  我的日记和课堂作文在xx上发表都没有告诉我的老师同学,也没告诉妈妈,那天王老师无意中发现后,告诉妈妈,妈妈看了也很开心,她没有阻止我,现在我越来越发表,不用姐姐帮忙都可以,其实我们班有很多同学也爱写作,还有人写小说编漫画了呀!

  还真没想到*常文静的叶浅吟也自己认为了不起了,她迈出了人生中的一大步,第一次写小说了,小说的名称很吸引人《两个小女孩》,她每写一段,我就看一段,我开始觉得很肉麻,不过看着看着自己还是觉得不错,她本来都是利用中午课间时间写,每天下课铃一响她就拿出来写小说,今天上英语了,由于太过专注,一直低着头,她还沉浸在写小说乐趣中,这时英语林老师来了,我用脚轻轻地踢一下她,她还怒发冲冠瞪着我,哎,她抬头看到林老师严厉的目光时,她被老师逮个正着,我不由得寒毛都竖起来了,果然厄运的降临!可惜她的小说本被老师交了,这样她的小说创作就夭折了。还有杜劭洋也办漫画书,还把我写上副主编,但愿他的漫画不要被老师交走,不然,我又会受连累!

  大业出事前是公司的业务经理,每天开着东奔西跑,虽然辛苦,但日子过得也算富裕,最主要得到是他和蔼可亲,对领导敬重,对下属关怀,因为他的名字叫:“李大业”,同事们都戏称他“你大爷”,可是他一点不生气,莫名奇妙成了好多同事和朋友的“大爷”。

  可是如今,他下半身已经彻底的不能动,躺在床上如“半死人”一般,哀莫大于心死,对人生,对以后,他已经没有丝毫的留恋,心里为一的牵挂就是年老的父母和未婚妻蝶儿。

  大业是聪明人,自己已经醒了这么多天,丝毫没有见过蝶儿的影子,他心里也大概明白了,其实即使是蝶儿现在对他不离不弃,他也会赶蝶儿走,可是他心里仍有那么一丝丝希望,希望蝶儿是真的忙,或者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这么多年的感情,真的就抵不过现实的残酷吗?

  曾经的山盟海誓,曾经的花前月下,难道就这样不堪一击,他眼前一次次浮现他们在一起是恩爱的情景,山山水水间,曾经留下了他们拥抱的身影、火热的吻、浪漫的足迹以及点点如梦的回忆……

  周老师,谢谢您对我们的帮助和关爱。每次我们遇到困难,碰到问题都是周老师您帮我们把问题一一解决。

  有一次您点到我回答问题,我因为紧张生怕回答错了,一直回答不出来,这时我心乱如麻、忐忑不安,一颗颗黄豆般大小的汗珠从头上流下,突然您对我说:“别紧张,不要怕,慢慢来。”在您的鼓励下,我终于回答了出来。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情,但我还是要谢谢您,您总是像家长般照顾我们,一点也不偏向任何一个人。

  您总在每个星期一订正我们的家庭作业,每次都会把重点重复讲多遍,帮助我们巩固这些知识。您总是那么细心讲解每一篇课文的内容,让我们一点一点学会这些知识。您的脸上总是带着那样美丽的笑容,从来没因为我们的调皮烦恼过,也没因为我们的疏忽皱过眉。您总是那么无私的帮助我们,让我们成绩进步。

  周老师,我想说:“谢谢您给我们在生活中那么多的安慰和帮助。”

  当笔尖缓缓滑过纸张时,我总会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当阅读文章时,我会有一种现在就要写作的冲动。总而言之,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

  每当我看到手里的一本本书,总会有些羡慕,并不是因为这些作者获得了多大荣誉,而是因为他可以把自己的故事,感悟给写下来并让更多的人去认同,尊敬他。

  我曾经去过一次作家的见面会,因为这位作家,不同名族,不同肤色的人聚到了一起,大家都手捧新书,和周边的人热烈的讨论着这位作家的写作风格,特点,那本书好看等。当作家出来时,全场马上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用尊敬的目光看向作家。。。。。。当见面会结束每个人走出会场时,都手捧新书,嘴角带着微笑,脸上带着满足,我想这就是作家的力量,通过作品来感染别人,我喜欢也向往这种力量。

  现在的我要多看书,认真完成每次*作,努力向理想一点一点前进,

  理想,一切梦的起源,它如一颗种子,在我们心里生根发芽,通过我们的“浇水施肥”,终会长成苍天大树!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情节。在书中以阿廖沙为主角讲述他自己。让我,来给你慢慢讲述。

  本书中讲了阿廖沙三岁丧父,后来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染坊主,以濒临破产。他性格暴躁,并且贪婪、乖戾;两个舅舅也非常的粗野、自私。外祖父还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竟有一次把幼小的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有一次疯狂的殴打外祖母的头部,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

  毫无疑问,《童年》最基本的主题,就是阿廖沙的成长。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的再现了阿廖沙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我们完全可以说童年是一部展现俄罗斯一代人成长的作品。

  而且,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我每当想起书中的人物,都联想到悲惨两字。回想起我现在的生活,阿廖沙的生活简直是惨目忍睹。我想买书只需要给妈妈要钱,可他却需要去偷去抢;我想要玩具拿钱直接去买,他只能去捡没人要的······我以后要学会珍惜现在的生活,不浪费,懂节约。

  《童年》中阿廖沙的形象就是这一带人的梦想。整个作品虽然讲述的是痛苦的过去,但却洋溢着快乐和温馨!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心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跃然饱经风霜剥蚀却依然艳丽无比的旗帜,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小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的。

  《老人与海》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圣垭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 没有捕到鱼,被同行看为失败都,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大海上拖了三天,最终它被 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上。老人在归途中遭到了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高昂,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上残酷地角斗场顽强地展开搏斗,经历了重重的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根鱼骨头,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而我在这方面有着很大的不足,比如,有一次玩捉迷藏,几次没有捉到人后,我就没了耐心,举起手来投降了,后来,伙伴告诉我,其实,只要再走几步路我就能抓到一个人了,我心里真后悔自己怎么意志不坚强一点,只是碰到了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了。

  自从看了《老人与海》这篇文章,我真的领悟到,在人生的长河中,不管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风风雨雨,都要像老人一样永不放弃,永不退缩,才能成为永远的胜利者。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书名叫《封神演义》。

  这本书讲了纣王戏弄女娲,女娲命妖精去迷惑纣王。纣王喜欢这个妖精喜欢的不得了,还给她建了摘星楼。纣王天天不理朝政,还把劝他的大臣都杀了,把各方诸侯都抓了起来。周武王逃了出来,回了国他认识了姜子牙,他帮助周武王建国立业,姜子牙还认识了黄飞虎、哪吒、金吒、木吒、雷震子等许多神通广大的仙人。

  姜子牙是我在这本书中最佩服的人,他为人直爽,好结识天下豪杰,他最大的优点是,没有脾气,还足智多谋。有位仙人赵公明前来挑战,不料赵公明有一把宝刀,就连莲花化身的哪吒也被砍伤,于是姜子牙吩咐人做了一个稻草人,上面写着赵公明真身,姜子牙每天念咒语,念了18日赵公明便命归西天。

  姜子牙日夜练兵,勇闯五关,灭了商国称霸天下。

  

  转眼间,开心的暑假过去了。新学期到来了,当然,新老师也来了。她个子不高,但身材很好。她总喜欢穿裙子,时而配双高跟鞋,时而配双*底鞋,但她在我的眼里,就如同穿着彩色的孔雀仙子一般,不论穿什么都很美。她的眼神虽不是炯炯有神,但散发出来的都是柔和的目光。她的鼻子有一点小巧儿,嘴儿就如樱桃般红。这美若天仙般的外貌配上她那头时尚的短发,让人眼前一亮。

  何老师给我们上课时,讲的绘声绘色。当她给我们上第一课:《山中访友》时,把我们都带进了彩的课文,看见了大自然的风景……何老师领着我们朗读课文时,我们似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而她是抑扬顿挫的朗读,仿佛风景就在她的眼前。她的表情总能把我们领悟到语文的世界里……

  她还告诉我们说:“你们上就要认真听讲,下课的时候就要痛快的玩。”

  开学到现在,足足有了一个星期,我对何老师的了解也越来越深,我慢慢的发现何老师不但有严格严厉的一面,有温柔善良的一面,还有幽默风趣的一面。在这个星期里我要更加努力学*,把我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何老师看。

  我相信在他的带领下,我们班会变得更加优秀。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我喜欢的卡通人物作文草根小人物作文:真爱大情怀

  迷上侦探后,我就看了不少侦探小说,发现侦探小说真的很好看,看侦探一轮又一轮的推理,根据仅有的线索作出明确判断。不仅增强了我们思维逻辑,思考观察能力,又可以学*到许多文学知识,化学知识,医学知识等。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因为侦探小说本来就是含有科学道理的。

  读了侦探小说才知侦探是多么出色聪明的天才。拿福摩斯的话说吧!“出色侦探,根本不用亲眼看见或者听到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就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的存在。所以说生活是一条巨大的锁链,只要抓住其中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能推想出来了。那次华生看到福摩斯写的这篇文章,也根本不相信。但出色的福摩斯还是让华生否认了那一点。

  侦探小说的个性也十分鲜明新奇,因为侦探一贯是沉着冷静,所以不需要写那么多表情,这更使读者感到轻松自如。

  这是我对侦探小说的观点,侦探小说其实很好看,在文学界上都是有很高地位的。希望大家多看看,越看越聪明。

  艺术有残缺美。有人想给维纳斯接上手,接上就感到很不舒服。小说也同样,写得规规整整,有始有终,有时候也不是好事儿。书法与绘画,其艺术也在留白上。你整张纸都写黑不如去买张黑纸,那个还省事儿。

  小说中的残美可以有头无尾。比如有个男的.走出家门,发现墙角有堆撕碎的相片,他有兴趣把它拼起来看。如果是张整幅的相片,也许看一眼就过去了。小说就要留出让读者感兴趣的,乐意去拼的留白。

  男的把相片拼着,发现是邻居家的漂亮姑娘,感到没意思,突然发现姑娘的肩上有只男人手,好像是楼着的姿式。男人想,据说这姑娘没谈男朋友啊,这男的是谁。他感兴趣了,又开始拼,结果,另外的那半相片找不齐了。

  把同样两张相片,一张撕成几瓣扔到桌上,一张就摆在桌上,大家对那张撕碎的相片更感兴趣。其实在这里说的碎,是说留给读者加工的那部分,也可以说留出缺憾来。

  小说不是影视剧,影视剧如果没有相对完美的结局,观众不太满意。小说还是需要留出让读者自己完成的那部分的。这种残缺美并不只是残在结尾,在行文中也可以残。

  万里无云,齐芳喊我去旅游。其实对于旅游,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只不过是在家待的太久了,我妈怕我待傻了,正好碰上齐芳来我家喊我去玩,我妈就把我塞到她车上。就这样,被她顺利拐卖了。

  当王秦出现在面前的时候,我转头看齐芳,她奸笑不已的模样,让我瞬间领悟到了她怀了什么心思。这臭丫头,还我闺蜜呢,果真把我给卖了。

  我转身就走。却被齐芳拉住,拉拉扯扯间,王秦那边的.人发现了我们的存在,就大叫,娜娜,你们来了,快过来啊。

  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还娜娜,我跟你很熟吗?

  但都到了这局面了,纵是我不想待在这里,也不好拒绝。只好和齐芳一块过去。哪知道,这齐芳还我闺蜜呢,中途早就叛变了。原来她的男朋友就是王秦兄弟中的一员。

  先不说我和王秦的恩恩怨怨,我们早就一刀两断不共戴天了,再凑在一起,也是各自都找不舒坦。

  《项链》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不仅连累了自己的丈夫,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掉了自己的美好时光。

  故事简介:罗瓦赛尔虽然长得漂亮,却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她穿得是那样的朴素。一次有人邀请他们夫妇俩去参加舞会,罗瓦赛尔不愿意穿着那样丑陋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于是用四百法郎订做了一件礼服,她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少了一条项链,便去找自己一个有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借了一条项链,高兴的和丈夫一起去参加舞会……回到家以后,罗瓦赛尔发现项链不见了,焦急万分。他们找了许多珠宝店,终于发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找亲戚借了许多钱最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下了那条项链,为了还债,她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一次偶尔的机会她遇到了福雷斯蒂埃,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可福雷斯蒂埃惊讶的说,那条项链是假的,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我们千万不能像罗瓦赛尔那样虚荣,不然就会和她一样,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毁灭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完美无缺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的动物小说系列生动详细地介绍了动物的生活*性,比如《斑羚飞渡》中,斑羚被猎人包围,年轻力壮的斑羚借助老斑羚的力量飞到另一块悬崖上,最终化险为夷。斑羚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才使斑羚群免遭灭绝。再比如《红飘带狮王》讲述了狮子如何从低等狮子成为令人敬畏的狮王,它能登上狮王的宝座,是因为它有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积极面对,不畏惧不退缩,成为笑到最后的赢家。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具有吸引力的。每当到书店,我都直奔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专区,缠着爸爸给我买,我成了书店的常客,新到的小说,我都会先睹为快,家中的藏书有五分之二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因为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所以我的写作水*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的文章多次发表在《博兴报》、《快乐日记》、《快乐作文与阅读》和《作文网》上,这也更坚定了我多读书的信念。

  这就是我眼中的动物小说。

  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情景总是映入我们眼帘,但母亲用慈爱,用生命来呵护我们的场景也天天都在上映,黑天鹅也不例外,下面这刚故事就是令我最感动的。

  黑天鹅正在孵化它已快出生的小天鹅,就在这时候,一只针鼹渐渐向黑天鹅那几枚小天鹅逼*,针鼹企图能偷走那几枚天鹅蛋!针鼹缓慢而坚决地爬向那几枚天鹅蛋,针鼹一步歩逼*了。黑天鹅不顾一切地向针鼹啄咬,针鼹身上有几根锐刺折断了,针鼹身上的尖刺像钉子一样钉在黑天鹅的红色嘴壳上。黑天鹅不顾疼痛,依然保护着它身后的宝贝,不让针鼹有缝细可钻。黑天鹅继续攻击着针鼹,这是为了它身后的几枚小生命。但黑天鹅的攻击对针鼹根本造不成威胁,针鼹仍闷着脑袋一步步靠*。而黑天鹅怒视着它那紫水晶一般的眼睛,等待着针鼹的来攻!黑天鹅已经不顾一切了,只见它张开双翅,用自己的胸脯来抵挡针鼹的'攻击。它胸脯上扎满了尖锐而乌黑的锐刺!

  这就是动物界一位伟大的母亲!黑天鹅最终救下了它的小宝贝,你看,这就是拥有雌性的一位伟大的母亲,不管它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是最伟大的!

  在寒假里,我用三天读书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在小说里我认识了小主人**利柯,知道了在四年级里的经历、观察和感受到的一切,这里面融入了各种各样的爱:老师的爱,学生的爱,父母的爱,儿女的爱┈他们每个人的爱并不是惊天动地的,但是却感人肺腑。美与丑,善与恶,完全用爱来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书中所描写的人物都是极其*凡的,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但是,一个个真情实感却让我感动不已:卡罗纳主动为身边同学解忧、保护弱小、伸张正义;卖柴人的儿子可莱谛既用功学*,又勤劳能干、孝敬父母;安利柯在父母的教育和影响下主动地关心帮助劳苦的孩子和需要帮助的人;还有13岁的马尔科邦千里寻母的故事,我深深被他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的毅力所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很多。它告诉我们不但要学会爱,还要学会如何去爱,这是一场真正的“爱的教育”。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最后,他死了。”

  这真的是小说,不骗你!

  现在的小说是层出不穷,从长篇到中篇,再到短篇,最后是微型小说,越来越短,不知道这是文化的进步还是倒退。

  有人说,微型小说是种浓缩的精华。不错,确实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微型小说都是!一味的去追求短和精,到最后变成了朦胧小说了。让人读不懂,不知道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

  现在的快餐文化也是很“风靡”。也许已经有很多人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这个现象,觉得我在此只不过是在“重复绿荫单调的歌曲”。是的,我的见解并不会比那些专家的好,但是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

  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就像现在大学生谈恋爱,旧的未去,新的已来。在如此多元化的文化氛围中,怎能不迷失?又该如何去选择?


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6)

——小说作文400字优选【十】篇

  并不是说作文写得好就代表小说也写得好,阿荨在初二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以后要走什么样的路。那时她的成绩很好,前途应该会很光明——至少大多数人这样认为。

  初二时与小说结缘,应该是阿荨这一生中最快乐也是最痛苦的事了吧!

  看,写,投稿,然后杳无音讯;继续看,继续写,继续投稿……成绩的下滑,爸妈的失望,以及日渐茫然的心,像是在呓语,只有梦中的自己才瞳。

  颖是唯一一个还和阿荨来往密切的朋友。颖笑起来时总能让阿荨感觉自己其实并不孤单。每次写完小说后。阿荨都会迫不及待地拿给颖看,然后忐忑地等待着颖的评价,心情就像被男朋友带去见公婆一般忐忑。

  “这段挺好,主人公刻画得很好。”

  “情节太老套啦!要创新!创新!”

  “现在的人不喜欢看这种类型的,你要找准大众的口味……”

  颖的评价总是让阿荨感觉很纠结。难道小说也要挑口味吗?那些写得像于正拍的后宫剧一样、白痴又无病**的文章,才会有人喜欢吗?自己到底是要继续“清高”,还是应该为迎合别人的口味去写“好看”的小说?

  只是,连一篇小说都还没有发表过的自己,还没有资格想这些吧!

  参加你婚礼那天,我哭得肝肠寸断,看着你和她牵着手站在台上,我忽然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我看着你身边的她穿着白的刺眼的婚纱,痛不欲生,我无法自控了,感性战胜了理性,终于,我冲了上去,冲向你身边的那个女人。我不允许任何人把你抢走,就算是我最好的姐妹也不行。

  我跪在地上求她,求她不要把你带走,不要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她只是冷淡的瞪了我一眼,并踹了我一脚,我看着你,隔着我眼里的水雾,闪着晶莹的泪珠。我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我想你对我说:你还是爱我的,这场婚礼只是你用来骗我的把戏。我就一直抓着你的衣角哭,苦苦哀求,不停的道歉。可是当时的你,为何那般的泠酷无情,为何用力拨开我的手,叫人把我拖了出去。

  他们把我扔在街上,我哭啊,喊啊,他们看都不看我一眼,后来,我哭晕了过去。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你回到了我身边。

  再醒来时,发现我在精神病院,我看见一个护士拿着一个巨幅照片捧了出去,听见门外一群医生的议论声。

  “这个小姑娘太严重了,翻出围墙去人家婚礼现场捣乱。来了五年多了怎么就不见好呢?”

  “早该把她随身携带着的那张照片拿走了整天对着前男友的遗照,是我我也不能好,成天睹物思人……”

  我头脑一整眩晕,隐约想起来,五年前,你死了,我疯了。

  侦探类的小说一向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而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更是将其推向极至、

  初次看时,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报以惊讶。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到了崇拜的地步。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刻画得极具个性:瘦高的个子,脸部线条硬朗,学识渊博,善于分析推理,最重要的一点,他对名利丝毫不感兴趣。帮助一些初学的侦探,荣誉全归他们,破案时获得快感足矣。用某部电视剧中的经典台词来形容他是最恰当不过了:和内心的快乐与充实相比,功名利禄又算得了什么呢?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最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网 ,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最后,他死了。”

  这真的是小说,不骗你!

  现在的小说是层出不穷,从长篇到中篇,再到短篇,最后是微型小说,越来越短,不知道这是文化的进步还是倒退。

  有人说,微型小说是种浓缩的精华。不错,确实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微型小说都是!一味的去追求短和精,到最后变成了朦胧小说了。让人读不懂,不知道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

  现在的快餐文化也是很“风靡”。也许已经有很多人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这个现象,觉得我在此只不过是在“重复绿荫单调的歌曲”。是的,我的见解并不会比那些专家的好,但是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

  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就像现在大学生谈恋爱,旧的未去,新的已来。在如此多元化的文化氛围中,怎能不迷失?又该如何去选择?

  也许有人要说,几百年后,这些“快餐文化”就会成为经典。也许吧,不过我想说这话的人一定是看不到这天的。我想我不能否认,“快餐文化”也有其好处,就像伟大的孔子的思想也并不是全都适用于我们!

  小说这种东西啊,分好几个类别,而我曾一度迷上那最最奇思妙想的——网络小说!我与它之间,还有个十分戏剧化的故事呢!

  我和它正式结缘,是因为金庸。那时在老爸的推荐下,我翻开了金庸的《笑傲江湖》,很快,那生动的剧情,靓丽的招数,鲜明的人物,将我吸引得如痴如醉,欲罢不能。在我‘没日没夜’的阅读下,我的“精神食粮”很快就吃完了,但我依旧不满足,听说,网络小说和金庸一样有趣,我一笑,“转战”开始!

  这次“转战”超级成功!《盘龙》令我浮想联翩,《星辰变》令我不得不暗暗为命运叹息,《斗破苍穹》让我感到了强者至上,《斗罗大陆》让我思绪万千……有了他们,我甚至放弃了最爱的游戏,手里只要一有ipad,我一定马上打开小说阅读,进入那充满幻想的世界……

  但是老爸老妈对我发布了一条禁令:开学后,不能再看网络小说!只能看名著!他们说,网络小说没有“营养”不值得浪费时间。这可愁坏了我!没有这“精神食粮”,我整天心里痒痒,恨不得拿一本电脑去学校!

  说来也怪,我离开网络小说,也是因为金庸。

  我放学回到家百无聊赖,又是随手抄起一本书又看。咦?是金庸的《倚天屠龙记》!我翻看了几页,这一翻不要紧!又是把我牢牢地吸引住了!

  这金庸全集可是名著,这一来,老爸老妈可就不能说我什么了,我这小书虫啊,又有的“啃”啦!

  我们有多少人是为自己真正的活过一次,选择一次,幸好我们还年轻,还有糊涂的理由,还有跌倒在爬起来的机会,还有未来可能的经历来教会我们爱自己;原来我们也带着面具,不是带个别人看的,是带给自己看的,这样才能说服自己接受自己不想接受的生活,不去打破我现有的生活规律,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经历一件事,它给我们面对自己的勇气,让后我们自此充满力量的生活,我们的幸福感会骤升。也或者我们依旧不愿面对自己,选择了逃避,我们也会坚强的生活着,为了家人,更或者为了朋友,我们失去了为自己的机会,它也许会再次到来,改头换面,可能是一次冲击心底的感情,也可能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后生惊险历程,也可能最美好的东西即将失去而幡然醒悟。

  我们努力活着,努力争取,努力不被埋没,我们得到过也失去过。可是我们有没有静下下来仔细想清楚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怎样的爱情,怎样的工作,怎样的生活。也许我们最后还是没有得到,有一天还是可以笑着回忆,因为曾经我轰轰烈烈的争取了。

  *惯——可怕的东西,它蒙盖了我们心底的追求,当有一天有人出现来打破这个*惯的时候或许就是追求自我的时机了。

  江帆是如来佛祖的师弟,因为他,这声音从哪传了?当然是爸爸再念小说中的情节。

  不知从何时起,爸爸迷上了小说。他每天对手机爱不释手,早上醒来抱着手机看神仙;晚上手机抱道上下眼皮打架才肯睡觉;一日三餐也抱着手机看。一次,看着手机要夹菜,不料,竟把妈妈碗里的菜夹起来吃,也没有察觉。现在家里有了电脑,更是不得了了。

  不过,爸爸每一次看小说都冒着很大的风险,就算有神仙的庇护,也逃不过妈妈的火眼睛睛。这不,妈妈喊了一声:别看了,看了这么多章也没见你成仙人!坐在电脑前的'爸爸闻而不动。这时河东狮吼向爸爸袭来,妈妈提高了八度嗓音:别看了。这声音使爸爸的鼠标也很不情愿的关机了。可当妈妈一扭头,爸爸的手已经碰上了鼠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那一章节。

  爸爸呀爸爸,你偶尔看看也可以放松一下,但不能成天到晚抱着看。这样你1。0的眼睛也熬不住;晚上睡得晚,早上起得早,身体熬不住;妈妈每天讲你,自尊心熬不住。爸爸你看小说也要适可而止,可不要走火入魔呀。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完美无缺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的动物小说系列生动详细地介绍了动物的生活*性,比如《斑羚飞渡》中,斑羚被猎人包围,年轻力壮的斑羚借助老斑羚的力量飞到另一块悬崖上,最终化险为夷。斑羚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才使斑羚群免遭灭绝。再比如《红飘带狮王》讲述了狮子如何从低等狮子成为令人敬畏的狮王,它能登上狮王的宝座,是因为它有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积极面对,不畏惧不退缩,成为笑到最后的赢家。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具有吸引力的。每当到书店,我都直奔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专区,缠着爸爸给我买,我成了书店的常客,新到的小说,我都会先睹为快,家中的藏书有五分之二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因为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所以我的写作水*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的文章多次发表在《博兴报》、《快乐日记》、《快乐作文与阅读》和《作文网》上,这也更坚定了我多读书的信念。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真实的。作者沈石溪为了观察小老虎的生长发育,曾深入虎穴;为了观察母狼在生小狼时,没有公狼捕食和陪伴的情况下该怎么办,他曾披着狼皮进入狼穴;为了观察小熊,他曾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熊洞,……这就是沈石溪能把动物小说写得真实细致的原因。

  读好书,好读书,我们才能增长才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非常困难,但是读万卷书却相对容易,只有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

  荣誉呀,是我的老妹儿。

  她刚上一年级,矮矮的个子,小小的眼睛,按说不会很突出,但她可是我们班的“名人”自从她上了学,就以她那独特的声音,征服了我们班。

  别看她名儿叫荣誉,她可也得过不少荣誉呢!我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吧!

  这是她的第一个荣誉。记得她小的时候,妈妈就把她送到舞蹈班学舞蹈,她四岁时和她的伙伴就得过舞蹈比赛幼儿组的一等奖,她在台上的一招一式让我这个有五年舞龄的姐姐都不得不佩服。她一会翻个跟头,一会又劈个叉,一会又扭起了屁股逗得台下的大人们乐的前俯后仰。到主持人公布获奖的是我妹妹的时候,她笑开了花儿,

  跌跌撞撞的跑上台领奖。还没到呢就摔了不下5个跤了到了台上她那爱表演的细胞又捣开了鬼,说的很热闹,把主持人都说怕了。这就是她刚懂事时的“荣誉”

  上学了,她的“荣誉”依然不可计数。学前班她就以第一名升进了一年级,在一年级时,他又连续几次获得“三好学生”奖状。还在**下的讲话中演讲。这些荣誉

  我妹儿从来没当回事儿,不过,这次她可得到了不小的“荣誉”呢!就是受到了我们班的青睐,因为她在学校渐渐出名,我们班就那他当“荣誉”看。她在我们班受到欢迎后,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因为她就爱吃,所以我们班的同学经常给她买好吃的,她有个不高兴吗?

  不过,说到这儿就跟你们说一个秘密吧!我的妹妹为了我的同学喜欢他,经常用甜甜的声音说话,就这样我们班才真正把她当做我们班的“荣誉”看

  很喜欢郭敬明,和你喜欢他的作品《小时代》,从小四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那些人和事是那么真实,我完全走进故事中,被故事吸引着。

  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

  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更多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凡下,最最不*凡的黑暗。(.)

  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

  善变的、不可思议的、嚣张的、荒谬的,甚至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本书里都有。还有就是,可以让你会心一笑的。


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7)

——动物小说作文500字通用五篇

  海边的大森林里住着猴妈妈一家人。猴妈妈有三个孩子。老大叫猴听话,老实本分;老二叫猴机灵,很爱动脑筋;老三是个女孩,叫猴美丽,长得很漂亮。

  有一天,猴妈妈把三个孩子叫到跟前,给了每人100元钱,叫它们离开家,独立生活,看谁能过上富足的日子。三个孩子听了妈妈的话,都很高兴。

  老大猴听话离家后,在城里的一家理发店做学徒,由于猴听话做事认真,学*用心,不久,他便有了足够的能力和资金,于是开了一家理发店,理发店的生意越来越兴旺,后来他的理发店开得很大很大,过上了富足的日子。

  老二猴机灵离家后不久,便染上了网隐,天天泡在网吧里,过了一些日子,他的钱用完了,他灵机一动,想到去侵略别人的网站,以此来谋利。结果被警察查出,抓去蹲监狱,出狱后,他变成一个游手好闲,无所是事的人了。

  老三猴美丽,没老大那么实在,也没老二那么“机灵”。她买了很多名牌化妆品,还相了一间房子,过了一些日子钱花光了,在这个时候,她想到去货款开一家“化妆品专卖店”。不久,店开张了,从此她当上了老板,也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几年之后,三个孩子相继回到了猴妈妈的身边,老大,老三买了许多补品,还拿着厚厚一叠钱;老二则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老大、老三的钱都是用勤劳的双手挣来的,可老二只知道想一些歪理儿,所以才会误入歧途,变成穷光蛋,哎,这就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吧!

  早上,太阳公公露出了笑脸,小虫和小蚂蚁在草地上玩耍。小虫子突然发现半个鸡蛋壳,小虫子开心地对蚂蚁说:“要不然我们做一个跷跷板吧!”小蚂蚁立马答应着:“可以呀!”

  小虫子和小蚂蚁就开始忙碌起来。小虫子用一根木棍当做跷跷板的座椅……一会儿,跷跷板终于做好了。小虫子和小蚂蚁坐在跷跷板上一上一下,一上一下。它们完的不亦乐乎。

  这时,一只漂亮的小蝴蝶被吸引过来了,它说:“跷跷板只能坐下两个小动物,那要不然我们做个热气球吧!”“好呀!好呀!”小虫子和小蚂蚁异口同声地回答。

  于是,三个小动物又开始忙碌起来了。它们用鸡蛋壳当做热气球的机舱,透明的内膜当作他们小小的降落伞,把蜘蛛丝的网连接在机舱和鸡蛋壳的地方。

  在三个小伙伴的齐心合作下热气球做好了,它们乘坐着好看又牢固的热气球去兜风喽!

  不知不觉到了下午了,看着天空乌云密布,好像马上要下雨了。蝴蝶赶紧告诉自己的小伙伴-小虫子和小蚂蚁。小蚂蚁对小蝴蝶和小虫子说:“要下雨了,我们就用鸡蛋壳来避雨吧”。

  于是,几个小伙伴赶紧躲进鸡蛋壳里面了。突然,哗啦,哗啦!大雨就下了起来。小蝴蝶,小虫子和小蚂蚁在温暖的鸡蛋壳里又舒服又温暖。

  天黑了,雨也停了,三个小伙伴齐心协力把鸡蛋壳翻了过来。小蝴蝶又找来一片叶子,当做被子。然后它们钻进了鸡蛋壳里,闭上眼睛,开始进入了梦乡。

  一天在一个美丽的森林里生活着许多动物,被人们叫做“动物王国”。

  一天小猴子对它的朋友小兔子说:“晚上一起野餐吧。”小兔子开心地说:“好啊!我去采一些蘑菇和一些水果吧!”到了晚上,小猴子如约来到野餐的地方,小兔子却没有来,等了一会小猴子有些暗暗地着急起来了,正准备去找小兔子,森林深处传来小兔子的叫喊声:“猴子!快来救救我!”猴子想:这一定是老虎干的。然后来到了老虎洞,发现兔子果真在那里。

  猴子想出了一个办法,它对老虎说:“老虎大王,您有所不知,那兔子身上有病因,您吃完一定会生病的!”老虎听了半信半疑,正准备将兔子放了,狐狸对老虎说:“老虎大哥我最*学了一种医术能治百病,只要我给它打一针,它的病就可以好,您就可以放心吃了。”

  猴子一听气得火冒三丈,但它只能默不作声,突然它又想出一招,它对老虎说:“老虎大王,您是森林之王,兔子太小了,您不够吃,这样吧,您把兔子给我,我给您捉几只肥肥胖胖的猪让您吃饱。”老虎一听竟然有这样的美事,于是欣然接受了,刚要把兔子放了,狐狸说:“虎哥,不要了,这样太麻烦了,要不把它俩都吃了。”

  猴子意识到自己有危险,说:“您忘了狐假虎威吗?”老虎一听反扑上去一口咬死了狐狸,猴子救出了兔子。

  没有了狐狸的打扰,猴子和兔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动物学校要招聘了!他们需要音乐老师、舞蹈老师、速递员、医生、司机……

  一大早,动物们就陆续来应聘。第一个应聘的是小猴,小猴说:“我要应聘老师。因为我很有耐心,也很温柔。”招聘人员说:“我觉得你当司机最合适,因为你眼疾手快。你有驾驶证吗?”小猴子忙说:“有的,有的。”“那就入选了,好吗?”小猴子高兴地点头同意了。……

  第二个应聘的是百灵鸟,百灵鸟说:“我来应聘音乐老师,我有美妙的歌喉,音乐比赛我还拿了一等奖。”“是吗?”招聘人员问。“对呀。”百灵鸟自豪地说。“好的。”招聘人员说:“你以后就是动物学校的音乐老师了。”百灵鸟满意地走了。

  小兔子是第三个来应聘的。“我来应聘体育老师,我跑步非常快,跳绳也非常好,可以吗?”兔子问。“嗯……我想一下。”招聘人员对兔子好像不太满意。“可以吗,可以吗?”兔子等不及了。招聘人员回答:“好吧,但你还需要努力。”“好的。”兔子非常高兴。

  蝴蝶小姐来了,蝴蝶小姐说:“我想当舞蹈老师,我中国舞已经考了十一级。”“这么厉害!”招聘人员有点不相信“当然可以。”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五个来的是小蜜蜂,蜜蜂说:“我希望我能当音乐老师,全家人都说我歌唱得非常好。我现在就能给你唱一段‘我是小蜜蜂,飞到花丛中……’”“唱得的确非常好!可是音乐老师已经有人选了。你做她的助手好吗?”招聘人员说。“好吧。”蜜蜂答应了。

  有一只大灰狼住在一个窝棚里,它从来都不修理和打扫它的窝棚,所以这个窝棚又脏又破,一碰就倒。

  一天,一只大象在森林里游玩,可他迷路了,它手里拿的指南针也失效了。它从大灰狼的窝棚旁边走过,它的大耳朵呼扇呼扇的碰了窝棚一下,窝棚就倾斜了。

  大象对大灰狼抱歉的说:“真对不起,朋友,我不是有意的,我马上就把它修好。”

  大象可真有本事,它拿起锤子、钉子就动起手来。不一会儿就修好了,窝棚比以前结实多了。大灰狼心中暗想:“哦,原来它是怕我呀!先是向我道歉,然后就动手给我修窝棚。我为什么不趁此机会让它再给我盖一座新房子呢!”

  大灰狼大声吆喝道:“站住!你这算怎么回事?你以为我是好欺负的?你把我的窝棚撞坏了,马马虎虎用钉子钉几下就想完事,没这么便宜,你得给我盖一座新房子!不然我要好好教训你一顿。”

  听完这番话,大象一声没吭,它不费吹灰之力,用鼻子把大灰狼卷起来,一下子扔进了臭水沟里,然后一抬脚把窝棚踢了个粉碎,点了一把火放在草地上,把大灰狼的窝棚给烧了。“这就是你的新房子!”大象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大灰狼躺在臭水沟里,四脚朝天,翻着白眼说:“唉!我怎么一点也不明白。”

  这一切让正在考场里考试的小白兔看在眼里,它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你这个笨蛋!把别人对你的尊敬当成软弱可欺,就该受到惩罚。”从窗口里扔给了大灰狼。大灰狼看了后,晕倒了。


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8)

——小说《*凡的世界》读后感600字范文五份

  对于至今才读《*凡的世界》十分汗颜,这又一次强烈昭示了原先书读得少得可怜,缺课太多。庆幸的是,我终于接触到了它,不仅仅是接触,而是被强烈吸引、深深震撼,特别是在逐渐走向成熟、懂得思考的三十六岁,读这样一部关于人性、人生、生活、情感的宏篇巨著,感到恰逢其时。

  《*凡的世界》,从一开篇便被吸引住了,*生还从未有一本书能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那如潺潺流水般朴实无华的文字,沁人心脾,其间流露出的情真意切的感悟,充满哲理的思考给我深刻的启迪,引发强烈的共鸣。无论在哪里,无论当时当地是如何的喧闹与嘈杂,只要目光接触那些文字,情绪情感就会被拉入小说中的那时那境,体会感悟着剧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为他们或忧伤或欢欣,或感动泪流或轻声叹息或幸福微笑。

  读《*凡的世界》,一是作者文笔自然*实,让人读起来非常非常地舒服,不似现在的某些文章故作深沉,表面文辞飞扬,实则提炼不出精髓要义。二是作者对自然环境的描写细致入微,而且景物描写与人物心情、世事变迁相呼应,可谓一大特色。《*凡的世界》十个春秋冬夏,季节流转,世事变迁,也映衬着人物命运的起起伏伏。三是作者总能在叙述故事情节和描写人物内心活动时,自然而然地推出自己对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人性、情感的归纳总结,恰到好处,发人深省。四是作者在全书的描写中始终能反映出一种强烈的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可以说,《*凡的世界》是一部人生奋斗的励志书。当然这部书包含的思想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于我而言这一点是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它洋溢着的那种生生不息、执着进取的精神!除了《*凡的世界》,另一本让我感觉同样充满这种力量的是钱文忠的《玄奘西游记》。

  《*凡的世界》是路遥呕心沥血之作。作品完成后,作者有一段时间甚至不能从书中回到现实世界来,连过马路也要弟弟搀扶,不久之后就去世了。但他的`作品却在国内产生了巨大的轰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请到了著名的播音艺术家李野默先生连播了《*凡的世界》,在许多城市,还出现了排队购买这部作品的现象,一时洛阳纸贵。路遥去世后,人们为路遥也举行了各种悼念活动,全国发来的唁函唁电像雪片一样,有一尺多厚,陕西电视台还拍了路遥的专题片。

  路遥和《*凡的世界》之所以能产生巨大的影响,关键在于他的作品贯注了昂扬的奋斗精神和人生哲理。“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只有一个人对世界了解得更广大,对人生看得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好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气和的对待欢乐和幸福”;“活在人世间,最为珍视的应该是什么?金钱?权力?荣誉?是的,有这些东西也并不坏。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温暖的人情更为珍贵――你感受到的生活的真正美好,莫过于这一点了”。回味着这些至理名言,我们不禁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凡的世界》告诉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人生真谛,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凡的声音,荡气回肠:“人,无论多么贫寒,无论在地位如何,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只要是热爱生活,上苍对他就是*等的。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做生活的主人。”

  在《*凡的世界》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也许就是孙少*了,无论条件多么艰苦,他都坚持学*,并且一直坚持着,这是难能可贵的, 他白天劳动了一天,不管有多累,他也要坚持看完报纸在休息,这一点让我很敬佩,现在的我们,就缺少这种坚持的精神,我们也想好好学*,通常制定了一个很好的计划,却很难坚持下去,我们应该向少*学*。少*的努力没有白费,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少*进了大牙湾煤矿当了一名矿工,从此也脱掉了农民的身份。在当时做一名矿工是非常难的一件事,大都是是一些有身份人家的子弟,但他们很难在这样充满危险的苦地方长期呆下去,和少*一同去的工人,不是偷跑回家就是误工。但少*几乎不误一天工,月月满工。他把工资寄给父亲,好让他买化肥和日常的油烟酱醋;他把钱寄给妹妹供她上大学,除此之外,买点自己喜欢的书报杂志。少*最大的愿望就是给父亲箍两三孔新窑洞,把这窑洞箍成双水村最漂亮的,让父母亲,老祖母住上新房,在双水村也风光风光,也让双水村的人们知道,他孙少*是有出息的!我们何尝不是想找份好工作,能为父母做些什么,孝顺孝顺父母,尽儿女之道,尽儿女之责!

  少*的这种面对艰苦生活仍然坚持不懈,坚忍不拔的努力奋斗中,我了解了奋斗不仅仅是要吃苦,要受罪,奋斗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执着,一种在黑夜里呼唤黎明、甚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和韧劲。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读完《*凡的世界》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这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我相信,读完这本书,你的心灵会得到净化。

  *段时间《*凡的世界》正在电视台中热播,我也把书本翻出来看了看。

  读后,我深刻觉得我们青年一代,应该抽出一些时间,安静细致的读上一遍,它可以教会我们什么是担当,如何培养对家庭的担当、对事业的担当,如何体现个人价值?对我们这代人成长具有一定指导帮助的作用。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在阅读中,我渐渐进入了人物的角色,站在不同角色,体验当时处境中的人物。书中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些普通的人在历史转换中所演绎的*凡的故事。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

  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开花,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和坚强。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

  这本**录了一段历史,记录了一段社会,记录了一个时代,也记录了一段成长的经历。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多么卑微,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对他就是*等的。所以,我们要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去迎接每一天高效快乐的生活工作!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深深地吸引,身边但凡读过这本书的人,没有说不好的。这本书的语言十分*实,很认真也很吸引人。

  《*凡的世界》讲述的是七十年代中期到八十年代中期的中国城乡社会生活。通过农村两兄弟少安与少*的生活和奋斗经历,刻画出在时代大背景下那一代人的生活劳动方式、爱情与现实的冲突、对理想追求的奋斗、以及日常生活的痛苦和喜悦。

  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真实与吸引人。他再现了七十年代中下阶层的真实生活,反映了社会所经历的曲折道路。读起来让人觉得爱不释手,虽然现代社会已经与当时相差很大,但他所具备的时代意义在现在也是有价值的。正如路遥本人在书里说的那样,不能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而不肯定一部作品,因为对社会认识再深刻的作家也无法超越整个时代的大背景。

  他带给我最大的影响,就是让我思考作为一个*凡人的努力。世界很大,社会也很大、很复杂,很多东西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我们自身而言却可能是至关重要的。很多的欢乐与痛苦,一旦上升到社会的大层面上,可能就会显得那么渺小,但对于我们每一个生活在其中的普通人,却又实实在在影响着我们的痛苦、喜乐与生活。少安对于爱情的选择,让我们思索社会观念、贫穷差别对于自由选择的阻碍;少*不甘于被囚禁于小乡村的奋斗,和他强烈的对于读书、知识的渴望又让我钦佩一个*凡人的努力。

  可能每个人的心里面都偶尔会有不甘于*凡的雄心壮志,但在偌大的世界里我们又不可避免的成为*凡的那个人。就算是这样,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凡的人所做的努力也是伟大的,任何一个人所做的一切努力和奋斗都有着不可取代的意义。


小说作文600字 (菁华5篇)(扩展9)

——小说金银岛读后感600字(5)份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书中讲了一个浪漫、离奇的海上冒险故事,感触很深。

  书中的主人公——10岁的小吉姆帮助母亲打点酒店,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大帆船和李莆西医生一起带领小吉姆到茫茫大海中的小岛上去寻宝。

  然而,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帮,打扮成水手随船前往金银岛,想占有财宝。为了老海盗头子埋下的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最后,小吉姆一行人击败海盗,最终寻得藏宝,*安返航。

  书中,吉姆跟随乡绅与医生经历艰难险阻去金银岛寻宝,甚至在与海盗的搏斗中,他还受了伤,他这么做,不为别的,而是为了减轻已守寡母亲的负担。这是多么感人的爱啊!虽然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这种爱却是真实的。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个电视节目。那是个亲子互动的电视节目,母亲们和孩子们用眼罩遮住眼睛,让母亲们寻找自己的孩子。但只能通过抚摸孩子的手来找孩子,结果所有的母亲都找到了自己的孩子,然后,让孩子们用这种方法找母亲,结果,谁也没有找到妈妈。内蒙古有一个男大学生,他家很穷,父亲为了让他读大学,每个月去,他却拿着父亲的钱去买高档名牌服装,上网吧玩儿游戏。通过这些事例,我觉得我们这一代孩子已惯于接受长辈的关爱,而很少懂得给予长辈爱,我觉得这种做法真的很自私。

  说真的,父母不需要我们为他们做多么大的事,他们只要我们在学*上认真一些:只要我们一句温馨的问候,只要我们有一颗体贴的心,他们就心满意足了呀!他们就可以少操好多心呀!让我们学学吉姆吧!

  《金银岛探险》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生的作品,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七十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书中最吸引人的不是具体的探宝细节,而是主人公吉姆的成长过程和老海盗西尔弗这个人物性格的刻画。

  本书一开始便写了吉姆爸爸的本葆将军客店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弗林特海盗船大副比尔,正是这个老海盗盗走了弗林特的藏宝图,使本葆将军客店被来找藏宝图的海盗弄得一塌糊涂。这时,吉姆挺身而出,一波三折终于打开了比尔的水手箱找到了藏宝图,并和李甫西医生、屈利劳尼乡绅、斯摩列特船长等人买了伊斯班袅拉号出航寻宝去了。在船上,吉姆和西尔弗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斗智斗勇的较量。老海盗西尔弗奸诈异常,在船上拼命拉拢水手和他的同伙,企图谋杀吉姆等人。无巧不成书,他们的阴谋诡计被吉姆听到了,吉姆联合船长、医生等伙伴,粉碎了西尔弗的阴谋。在他们登录金银岛后,又巧遇岛中已经挖出宝藏的弗林特海盗船水手本。葛恩。他们以让本。葛恩回国为由和本。葛恩一起对抗海盗。终于,在船长的英明指挥下,在飞毛腿本。葛恩熟悉地形的帮助下,在吉姆的机智勇敢下,吉姆他们带着宝藏顺利返航。

  本书中有一首海盗的歌令人深受感概:

  “十五个人扒着死人箱——

  唷呵呵,朗姆酒一瓶,快来尝!

  七十五个人随船出海,

  只剩一个活着回来。

  其余的人做了酒和魔鬼的纪念品——

  唷呵呵,朗姆酒一瓶,快来尝!”

  ……

  这首歌不但真实地写出了当年海盗猖狂时,出一次海多么不容易。另一方面,这首歌把吉姆的这次出海经历描述得淋漓尽致。的确,最终随伊斯班袅拉号出航的人员,仅剩六人回来了,其余的人都做了酒和魔鬼的牺牲品。我想:正义永远会胜利的。不管邪恶再猖狂,再凶猛,正义都是必胜的!

  一则童话犹如一副画卷,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金银岛——一个多么吸引人的名字,一拿到书,我就被书名和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宝藏图,阅读着书,我随着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开始了金银岛的探险寻宝之旅。

  故事里有许多危险的情形,例如:机智勇敢的小吉姆和海盗在船上搏斗,还差点被刺死。船长、医生和乡绅和邪恶的海盗们激烈的枪战,看得我触目惊心,真替书里的人物捏把汗,紧张的都想冲进书里去帮他们一把。

  当勇气和能力都受到挫折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智慧。因为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你看,吉姆在探险之旅中,最初只是见*水手,仅有对寻宝的向往,单纯而无丝毫航海经验,但却凭借着胆量和勇气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真令人佩服不已。当遇到最大的敌人——狡诈的海盗西尔弗时,吉姆巧妙的探试,仔细地察言观色,还适度的用了激将法,最终吉姆取得了获胜,生命也转危为安。

  这正是勇敢所带来的力量啊!如果大家都与吉姆一样,面对困难不退缩,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看完这本书,这让我想起胆小的我。我不敢面对生活,总是逃脱现实,做事慢慢吞吞的,所以哥哥经常戏称我是胆小鬼,小蜗牛。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只要去努力,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出现,顽强的精神和勇气才是生活中的宝藏,遇到困难一定要知难而进,所以我决定要改变自己,勇于去尝试,使自己在人生中迈出更大一步。

  话也不多说了,收尾的时刻也到了,勇敢,不放弃,我希望大家都拥有这种品格。

  *期,我看了一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叫《金银岛》。读了这本书,我心潮澎湃。让我感受到了金钱并不是那么重要与宝贵的!

  这本书是世界公认的一部具有浓厚的冒险精神的小说,作者围绕一份神秘的藏宝图,记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夺宝大战。作者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刻画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故事的主人公是以为机智勇敢的人。一次意外,他识破了一个阴谋,挽救了一个正直人的生命,有巧妙的与敌人作斗争。我很喜欢吉姆,与我相比,我的生活比较枯燥,我非常向往他的冒险生活。

  同时,另一位主角令人憎恶。他就是希尔弗。他表面十分善良,但他的心地十分恶毒。有时,在梦中,我会想象自己也有吉姆的遭遇,踏上冒险之旅。我也能成为一个冒险者。

  从最后一张中,我可有感受到金钱并不能改变命运,生命并不能用金钱前去衡量。在此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五章,其中有一句话“即使让我看到了这么多的国王或大教主,我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兴奋”这是一处对比描写,强调出了吉姆出海寻宝的兴奋心情。吐过换做是我,我早就会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这本小说的特点在我看来是情节千变万化,好像大海的波涛。连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一浪比一浪高,紧紧扣着读者的心弦。

  正直诚实的吉姆,凶残的希尔弗给我留下来深刻的印象。从这件事中,我们不难看出,人走上邪恶之路后,想要改邪归正是那么困难。

  这本书也告诉了我最宝贵的不是金钱,而是人性中的爱与正义感。

  《金银岛》是我很喜欢看的一本书,它是史蒂文森所有作品中流传最广的代表作。我觉得这本书的情节引人入胜、文笔流畅,而且开创了撰写海外寻宝冒险小说的风气,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

  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然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佐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名叫“拉号”的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希尔福的策划下,妄图夺下拉号,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特里佐尼先生和利富西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书中的主人公吉姆是个不仅聪明活泼,还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好奇的孩子。惊险而刺激的寻宝历程,正义与邪恶的生死较量,这本书中一个接一个的冒险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先是一个高大、魁梧、有着栗色皮肤的老水手,来到了吉姆·霍金斯的爸爸开的“本保海军上将”旅馆,他扎着黏乎乎的辫子,穿着脏兮兮的蓝外套,粗糙的手上疤痕累累,黑色的指甲缺损断裂,更让人觉得恐怖的是一道铅灰色的刀疤横贯他的半边脸,老水手的入住,划破了吉姆生活的*静,神秘人物“巫师瞎子”和“黑狗”出现了;接着那水手因意外死了,吉姆在他的行李里发现了藏宝地图,还知道了它是海盗船长,拿着地图的吉姆也陷入了被海盗追杀的危险处境;然后他决定和乡绅特里佐尼先生和利富西医生一起寻找宝藏,可没料船上混入了海盗,他们又陷入了危险……

  这本书是暑假里我看过的书中,除了《秘密花园》,最好看的一本。它让我时而紧锁双眉,时而提心吊胆,时而心情紧张……读了这本书,我也真想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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