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作文 (菁华5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30 00:00:00 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作文1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 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作文2

  《简·爱》是英国知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是英国历史上一部有着显著地位的小说,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等的妇女形象——简·爱,这在英国文学史上是一个创举,这本书更是成为“全世界妇女必读的一本书”。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母里德夫人家,因受其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与舅母一家作了许许多多“斗争”。在劳渥德学校上了八年学后,她受聘来到桑菲尔德庄园,给庄园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的小女儿阿黛勒当家庭教师,与罗切斯特产生爱慕之情并决定结婚,结婚当天却得知他早有妻室,简·爱伤心地孤身逃离庄园,被圣约翰一家收留,却意外了解到圣约翰是自己的表兄,还分到了一大笔遗产。因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简·爱又回到了已经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身边,与罗切斯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简·爱》这本书现在已被翻译成各种版本,被数以万计的读者所接受和喜爱,简·爱只是一个长相**,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弱女子,她之所以这么有名,我想正是因为她敢于捍卫自己的尊严,具有一种直率的、不同寻常的反抗精神,正如她在劳渥德学校对好友彭斯说的那句话,“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还击,叫打我们的那个人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 “狠狠地还击!”也许这种简·爱式的单纯思想在生活于21世纪的我们看来有些粗鲁和幼稚,但很多人在受到暴力的压迫时也会这样想,却不敢说出来,更不敢这样做,而简·爱却能一生都努力坚持着这种追求*等,敢于反抗,勇于斗争的信念,代表的不正是正义和勇敢的精神吗?

  回首漫漫的历史长河,我看到了许多像简·爱这样敢于捍卫尊严的人,文天祥就是其中一个。可贵的是,他捍卫的不仅是自己的尊严,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尊严。文天祥被元兵俘虏后宁死不屈,吟咏“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悲壮诗句,表达了他视死如归的精神和赤心报国的志向。

  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敢于反抗、伸张正义、追求*等、自尊自爱的优秀品质。就像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那一段很知名的对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等的,就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了人间,通过坟墓,*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一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作文3

  *的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外国中有许多的名著:梦幻美丽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奇幻感人的《绿野仙踪》……但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曲折动人的《简?爱》……

  《简?爱》中的女主角是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子同命运被强抗争,不屈服于命运勇于面对生活的故事。主人公简?爱自小在姑妈家里受到欺负,长大后进了学院,唯一的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她长大后当了一名家庭教师,随后又认识这里的男主人,后来本应与他结婚,简?爱以为找到了依靠,担后来才知道他还有个疯妻子,简?爱一心高傲,漠然离开好那个地方,后来又因想念男主人回到了那个地方,可这时男主人眼睛已经瞎了,简?爱不顾任何人的看法,毫不犹豫地嫁给了他,后来男主人的眼睛已经快好了,简?爱最终获得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简?爱的一生坎坷不*,她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和对生活的热爱让世人敬仰,简?爱爱的深,伤的也深,在她得知男主人还有妻子时什么也没说,只是选择了默默离去,如果说林黛玉的柔弱令人心疼,那么她的倔强也让人心疼不已,虽然刚开始时简?爱并没有幸福,但后来与男主人罗特相遇,命运开始有了改变。

  《简?爱》是19世纪的勃朗特姐妹所写的书,这本书正是她们一生真实的写照,因为文才不济,投稿过很多次却不能出名,仅出售的一本书才卖出了两本,于是她们决定写小说,她们的《简?爱》一出版就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她们取得了空前的胜利,曾有人比喻简?爱是沙漠中的仙人掌花,因为她就像仙人掌一样,无论在任何恶劣的情况下都能健康成长,勃朗特姐妹也是一样,她不不输给命运,她们奋起抗争,在一刹那成为了有名的作家,也许仙人掌花的花语就是坚强吧。简?爱和勃朗特姐妹一样,有着不屈服于命运、勇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简?爱》之所以受欢迎,不仅是因为它有坎坷不*的剧情,也有它那种坚强不屈、勇于反抗命运的人格魅力……

  《简?爱》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命运是由自己掌握的,不要轻易向命运低头,要勇于向命运挑战。《简?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永远都不会改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作文4

  坚定不移的心,清澈的眼神,主人公简爱的那种不去,无论对生活还是命运,从来都是不屈的。这种力量,这种精神是我一直想要拥有的,我觉得跟我还是蛮像的,相貌**,没有显赫的背景,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改变,我比她幸运,没有那么坎坷的命运,没有那么曲折的经历,如果我能拥有简爱一半的力量,我想我就会成功。

  故事讲简爱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已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彭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彭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离开孤儿院后,简爱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并与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但不幸的是在婚礼的那天,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出于尊严和爱,她离开了庄园,即将到手的幸福也就这样破灭了,不管怎么样,简爱这一生都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断追求,面对讥讽,勇敢的捍卫了自己的尊严,最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

  简爱这样说: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无论上帝给你什么,你都有权利拥有自行,拥有追求幸福的理由。

  简爱还说:。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身份卑微,相貌**,那有怎样,她就是这样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

  每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每当我们迷茫,难以前进时,想想简爱这一路,或许就有走下去的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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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本质上说是追求温馨自然的家庭生活,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与知书达礼的淑女之间的爱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爱情一帆风顺。相反,由于来自内心和外界的种种阻碍,使得他们的爱情一波三折,充满了坎坷磨难。

  年龄、身份之间巨大的差距成为了最初的障碍,简爱因为“长得并不漂亮”的自卑心理也成为了最初怀疑的源头。罗切斯特故意用要娶英格拉姆小姐的举动,曾让简爱决心彻底断绝自己的多情,做一个木偶一般不动感情的人。如果说这些只不过是小小的插曲,那最后罗切斯特有一个疯妻的真相暴露后,他们的爱情从高潮直接落入深谷,几乎立刻夭折。简爱做了落跑新娘,而罗切斯特整日疯疯癫癫,行为失常。

  而好人圣约翰的出现,也险些让简爱那坚如磐石的爱的意志发生了动摇。如果不是关键时刻上帝的奇迹,让他听到遥远的罗切斯特的呼声,也就是自己内心深处灵魂的呼唤,那么也许不久之后圣约翰身边就多了一位传教士夫人,或者不如干脆说就是一个女助手。这是圣约翰的理想生活,只有对上帝的义务,没有爱。这不是简爱内心的渴望。对于爱情简爱有过动摇,但是最终遵从了内心的召唤,没有向残酷的命运妥协。

  然而有一点毋庸置疑,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正是在这磨难当中得到了升华。如果没有这些挫折,简爱未必能够明白自己对罗切斯特的爱有多深。她也许会一直认为爱是无法超越自尊的,甚至有可能无法超过对上帝的宗教义务。但是这些磨难最终使简爱认识到爱是自己心灵最高的追求,诚如她自己所言:“对我来说,做你的妻子就是我在世界上最大的幸福!”

  而罗切斯特,也是在觉得自己失去了简爱之后,才放弃了那种高高在上施予者的态度,才明白自己对简爱有多么的渴望,才会发出灵魂的声音:“我渴望着你,简妮特!哦,我的灵魂和肉体都渴望着你!我又痛苦又谦卑地询问上帝:我经受孤独、苦难和折磨是否还不够久,还不能让我马上再常以此幸福和安宁?我承认,我是罪有应得——但我申辩,我几乎再也受不了了,我心中的全部希望都不由自主地用这几个字从我的唇间冒出来——简!简!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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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小学生作文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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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是成长的向导,小时候,我常在妈妈的故事声中悠然入睡;上学时,也经常去学校的阅览室里去读《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王子》、《上下五千年》、《岳飞传》等等。至今还记得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那会跳舞的红鞋,那有了钱就改头换面的士兵,就这样这些或悲或喜,或长或短的故事伴随着我的学*和生活。我在他们当中发现自己的身影,有错的、有对的,有想掩饰的,有值得自豪的。书籍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书中所散发出的智慧的光芒一直引领着我,激励着我。我爱书,爱读好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期我最爱的一本书——《打开心灵的锁》 它是一本集寓言,童话,小说,诗歌,人物自传和历史故事为一体的故事书,每一个故事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清新的窗,透过每扇窗户都有一幅别样的风景。因此每读完一篇后我都会细细回味一番。“放开胸怀篇”告诉我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要固守自己那片狭小的天地,伸开双手,拥抱阳光里的春风。“心灵之约篇”告诉我生活本身是真诚的,所以我们应用一颗真诚的心来认真地对待它。“名人细事篇”告诉我成功者心中大都有一盏不灭的灯,在挫折失意甚至意气风发的时候都会想到它,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明白很多条道理,不如去做其中的一条。“柳暗花明篇”告诉我错的和对的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再坚持一秒也许就是胜利。“生活物语篇”告诉我人与人其实没什么不同,你以别人为榜样,别人也拿你做参照物。有些悲观者认为人生就那么回事,到头来万事皆空。的确如此,不管是幸福还是不幸,都不能延长我们的生存时间。人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我们要让每一步达到它应有的价值。要做一个自我欣赏者,让人生的舞台充满艺术气息,和谐,融洽。打开心灵的锁,快乐会伴随你。现在,就让我们打开心灵的锁让成长的历程一路阳光和煦、山花烂漫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昨天,我去书店看书,一进门我就被一本书吸引了,这本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我翻开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匹诺曹,他是一个神奇的木偶,他家很贫穷,但他爸爸为了让他上学把衣服都卖了,可是匹诺曹不但没上学,反而逃学,为了得到马戏团门票,把书都给卖了,他还不知道他父亲在门口挨饿挨冻呢!后来他把她的故事告诉了马戏团团长,团长同情他,就给他4个金币,结果被一只狐狸和猫看见了,他们用花言巧语骗走了那4个金币!匹诺曹伤心极了,他为了躲避爸爸的批评,他去了:“无忧国”和“玩儿国”。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玩儿国”的奇遇!因为人在那里玩上几个月后会变成驴子。然后被马戏团的人买过去,因为匹诺曹的腿摔断了,又卖给了一个渔夫,渔夫把他推到海里,正要捞上来的时候,发现他又变成了木偶。

  从此以后,匹诺曹认真学*,尊敬师长,变成一个听话的木偶。仙女看到匹诺曹折磨听话,仙女就把木偶变成了小我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不能骗人要认真学*,踏实做人,好人会有好报的,所以我要做个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是《苹果树上的外婆》因为里面有非常生动的图画和有趣的故事。特别是我喜欢神奇的外婆。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小汽车就很神齐。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去草原捉马,教安迪巧妙有趣的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读完此书,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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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9篇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可喜欢读书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叮当的魔法》。

  《叮当的魔法》是晓玲叮当姐姐写的一本鼓励孩子的励志书。它的外壳是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和淡淡的黄绿色,上面或飞着或停着许多蝴蝶,中间有一个特别漂亮显眼的天使精灵,她拿着魔法棒,高高举起,好像在说:“这本书对你很有帮助,快来读一读吧!”

  刚把《叮当的`魔法》拿到手上,我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原因不单单是它的封面漂亮、吸引人,更重要的是它“肚子”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叮当的魔法》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每个单元的特色。有的是说要努力,才能实现梦想;有的是说不要刻意去模仿别人,要认认真真做好自己;还有的是说时间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把握好今天的时间……优美的文字,华丽的触笔,深刻的道理,都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再加上文章中时常出现的美丽的插画,更是令我爱不释手。

  读了这本《叮当的魔法》,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知道了要孝敬父母,要尊敬老师,还要珍惜友谊;我知道了要快乐起来,不要为小事而生气;我知道了不能早恋,现在是主攻学*的年龄;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胆大,不能胆小,要不然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我知道了……

  这不,前些天投票选大队长,我被选上了。我一开始很不愿意,我怕我主持不好班队会被同学笑话,我怕我紧张得双手发抖被同学喻为“胆小鬼”,我怕同学们点评班队会的时候全是缺点而不是优点。现在,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我的心情变得开朗了,我越是害怕,它越是令我出丑,让我更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权当在和爸爸妈妈聊天、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就可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豁然开朗起来。

  《叮当的魔法》令我印象深刻,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它教给了我很多我原来不知道的东西,我很感谢它。所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叮当的魔法》莫属!

  《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书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

  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

  我*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

  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它封面厚厚的,上面画着一只正有滋有味地啃着竹叶的大熊猫,可爱极了!翻第七页你会看到彩色图画,我可亲眼见见我的地球妈妈和太阳系;我还可以看到又高又陡的华山和一片云海的衡山……。既能欣赏婀娜多姿的自然景色,还能看到北京、威尼斯的人文风光;还有颜色不一、形态各异的宝石、凤冠……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 ”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的回答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有一本书,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多萝茜”因为一次龙卷风而找不到回家的路。碰巧压死了东方女巫,得到了东方女巫的银鞋和北方好女巫的一个吻。在去寻找世界上法力最强大的巫师奥兹的路上,遇见了渴望有脑袋的稻草人、渴望有心的铁皮人和想要找到勇敢的狮子。它们齐心协力,尽管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还有在和西方女巫战斗过程中的很多危险,最后凭借着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打败了坏女巫,得到了它们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优势,并且很善良,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女孩多萝茜,虽然她遭遇了许多困难和挫折,可她却永不放弃,一直追寻着目标。

  有时,我觉得自己像胆小懦弱的狮子,遇到困难就会退缩,总是不能把一件事好好完成。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了一道很难得奥数题,都没思考一下,直接跳过去了,后来我知道自己错失了一次动脑筋的机会。

  我觉得在学*上也是一样的,要一直朝着曙光前进,不怕困难,勇于挑战,就能成功!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我为之咏叹……而一本《爱的教育》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地抓住了我的心!

  ——题记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该着作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耗时*十年完成。无论哪一章,哪一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的教育一书上每一个小故事都讲述了一种不同的爱,特别是每月故事更是让人感动,让我觉得世间处处有真情。其中《寻母记》更使我感动,一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就孤身一人从热那亚出发去美洲,这需多少爱来支持他啊!然而到了那里,母亲却又随着房主到了其他地方。也许结果不是好的,可是有谁知道他付出了多少?看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书中还提到了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看到这,我心中伤感与欢喜交集。还有一件事: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造事者起立,承认错误,从而培养学生有坦白过失承担责任的勇气。对啊,老师应该对犯错的孩子给予谅解,加以和善的教育!看到这,我不由为这位老师鼓掌。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篇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许许多多的知识。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书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_《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菁华5篇)

  有一本书,叫《感恩父母》,这本书让我更了解了父母对每个孩子的爱是那么的深。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无论身处何地,都会有人赞美父母,歌颂父母。父母带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父母是我们成长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给我们遮风挡雨,可是有时候,我们就是会和父母有许多的隔阂,有时候,我们就会觉得父母并不是理解我们的。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憋了一肚子气,因为我觉得父母不理我,让我很苦恼。忽然,我发现一本孤零零躺着的书——《感恩父母》。不如先看会书吧!看完后,我的心情深深地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这本书的文字很细腻,故事情节很紧凑,看了这本书,本来我心里的火气一下子消散了一大部分。或许每个孩子都会认为父母怎么就是要跟自己对着干呢?我们不知道怎么跟父母沟通,其实,父母也不知道怎么跟自己的孩子沟通,他们也是在学*着怎样做父母呢!其实每一个父母都只是用自己认为的爱你的方式静静的默默地守护着你。或许父母和孩子之间最缺少的不是爱,而是如何让彼此知道我在爱着你。《感恩父母》这本书就讲述了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故事。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都是把爱隐藏在心里的。

  父母的爱是无条件的,父母的爱有时也是有点自以为是。看了这本书,我才了解,父母的爱是这样的多种多样,有时虽然我们没有感觉到。但是,它却永远都不会消失。所以,我们真的不应该仅仅因为父母的意见跟自己不一样,就沮丧,就痛苦,就质疑,就自暴自弃。这本书中有一个让我倍受感动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女孩叛逆暴躁,使她母亲原本脆弱的心更加伤痕累累。在一天晚上,女孩跟母亲大闹一场后,觉得母亲无法理解自己,就决然地离开了家,她想到一个可以理解自己的地方去。女孩甚至想,“不要回来了,我有一个不爱自己的母亲。,我有一个不懂自己的母亲。”

  可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她,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她一个人游荡在陌生的大街小巷。心里庆幸,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的约束和唠叨,终于可以过上了自己想要的自由生活。她在街上逛了半天,刚开始她觉得很兴奋,很自由。可是当她肚子饥肠辘辘时,四周的人的眼光是如此冷漠,甚至没有一个人主动跟他搭讪,更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知道她到底是饿还是饱。当她走得两腿发软时,没有人招呼她坐一坐,没有人在乎她累不累,没有人在乎她到底要不要一把椅子。大街上人来人往,大家形色匆匆,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她就像空气一样可有可无。

  等到晚上时,她又冷又饿,她觉得自己是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时总觉得妈妈管得又多又细,*时总觉得妈妈唠唠叨叨,*时总觉得妈妈不给她自由。当身边没有人唠叨时,她才发现,原来其他的所有人都不需要她,才不会给她唠叨。只有关爱她,在乎她的人才会真正对你有要求,有期待的,有关心,也有指责,有奉献,有索取。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第二天,她在大街小巷里发现了母亲贴的寻人启事。一张白纸,附上母亲的照片,几个大字:女儿回来吧!我想你。这样的寻人启事到处贴满了。女儿顿时热泪盈眶,悔恨交加。她回到家中,抱住了母亲,从那以后,母女俩再也没闹过矛盾。

  读完这本书后,我早已是泪流满面。何尝不是呢?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最难割舍,父母爱着我们,而我们却只要替父母捶捶背,倒倒茶都会让知足的父母开心。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孩子的愿望,父母总要竭尽全力去满足,而我们又有多少人懂得父母,为父母分忧呢?

  动物之间也有如此之深的爱子深情,黄鳝在受油锅煎炸之时,鼓起腹部不让孩子受到伤害;胆小的母山羊,在羊崽受敌害袭击之时,绝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仓皇逃跑,而是会勇敢地冲上去搏杀;雄螳螂为了使后代数量更多,宁愿让雌螳螂吃下自己,以补充更多营养……连动物都如此疼爱孩子,更何况人类呢?所以,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爱,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深情。

  《感恩父母》更加让我们明白了养育之恩大于山,爱子之情浓于海。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孝顺父母。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是书本启迪了我生活中的疑惑,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

  这世上如果有天堂,她也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

  是啊,书,是人类永远不会背叛的朋友;是一座永远敞开的知识宝库;是永远不会腐朽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将会成为人一生的导师。

  《朝花夕拾》就是这么一本好书。《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于1926年所作的10篇散文的汇总,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与青年时的求学经历。抒发了对亲友与师长的怀念之情,对*与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与嘲讽。

  作者鲁迅用生动地描述以及富有人物个性的细节描写,以自己的笔为武器,划破了封建守旧人士“正人君子”的面纱,也捅破了封建主义的黑暗,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带来了来自*的希望,使之成为其奋斗的目标。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鲁迅的精神,他用他的笔与意识,在多次“碰壁”以后,仍然顽强地与这些“不好惹”的“正人君子”们周旋,揭开了他们的层层面纱,鞭挞讽刺了其黑暗残忍的本质。虽然全文中并没有豪言壮语,但确写出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痛恨与忧国忧民,体现出他“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这样的决心与精神。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一个刚上了一年级几个月就被退学的孩子,居然还在想着怎么去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而且还是一个人在默默的思考着!即使大家都觉得小豆豆毛病很多,比如天天窜来蹦去,没有一刻安静,一发现什么有趣的事情就马上凑上去,见了任何一个坑都要跳进去等等,可是她仍然在听,在思考着。”

  这就是小豆豆,长大的她是这样的:她写了日本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一本书,她是亚洲唯一一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她还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的主持人,她被*,时代周刊,新闻周刊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她就是小豆豆,黑柳彻子,一个因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孩子。《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我从小到大的最爱。它教你成长,做人,拥有一颗孩子的心。书中讲述了作者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说心里话,我是羡慕小豆豆的,调皮的她碰到了一个“特殊学校”的小林校长。小林校长对幼儿教育有他独到的见解。他很有耐心连续听六岁的小豆豆说四个小时的话而不打呵欠;也很有创意、会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最最棒的是,他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的想法,当小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全捞出来堆成一座小山,校长先生只说“弄完之后要放回去喔!”。这个学校,叫巴学园。这所“巴学园”佷有特色,不是像我们的学校按照课表上课,而是把今天要学的全部写在黑板上,还有重点要注意的事项,然后就在上面选自己喜欢的,如果有不会的就可以去问老师。我非常羡慕小豆豆,她上的那所学校的上课方式生动活泼,启迪思维。不止上课方式特别,而且他们的教室更加特别,他们的教室不是教学楼,而是由电车改装成的教室。他们吃饭的时候也很特别哦!他们是围成一个圈,然后,校长小林宗作就会说:“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要挑食。“小豆豆的快乐童年就是在这所巴学园度过的,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地小豆豆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我也羡慕小豆豆有一个宽厚仁慈的妈妈,直到她二十岁之后,妈妈才跟她提起小时候因为太过调皮被退学的事情。如果当初在小豆豆还是个六岁的孩时,妈妈说:“怎么搞的?你竟然弄到要退学!我们只好再找一个学校了,如果再退一次学,就没有学校再要你了!”小豆豆一定承受不了这种教育。所以我觉得每个老师与家长都应该来读读这本书,来探索孩子的内心世界,你会发现小林校长和小豆豆妈妈的这种教育方式很适合小孩子的成长,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才是教育孩子的出发点。

  这本书不仅让我记住了一个由六辆电车改成教室的学校,校名叫"巴学园",更让我在欢笑与泪水中读到了一个孩子成长的旅程,这个旅程是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和尊重的过程。这个旅程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我们现在的教育更重要。小豆豆的故事,是我们每个人的清流,洗刷我们的心。

  今天,想起小豆豆给我带来的这份恒久的感动,我一定会把它推荐给所有的人。

  每当翻开书柜,拿起那本心爱的《十万个为什么》时,就会想起那一件事,就会看见我和爸爸之间搭起的那座亲情之桥,它还是如此动作,如此美丽。那是一个春风拂面的星期天,我很开心,因为爸爸要给我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我耐心地等待了几个小时,却感觉好像等了几个世纪。我想:《十万个为什么》讲了些什么呢?爸爸回来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爸爸面前。可是,一切等待与期盼都是徒劳,爸爸竟然没有买回来。我伤心极了,痛苦极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了下来,我泪流满面地问:“爸爸,你为什么没有买《十万个为什么》回来?”爸爸抚摸着我的背,亲切地说:“爸爸忘记买了,对不起,爸爸现在就去买。”突然天公不作美,又下起了大雨。爸爸不顾淋雨,又去买书,因为爸爸心里知道,他有多爱我。正巧许多书店关门了,很多书店又没货。爸爸跑到五六公里外的书店才买到一本。回来时已经变成了落汤鸡,而《十万个为什么》却不沾一点雨。

  我摸着干燥的书,似乎,我的心也湿润了。我只等待着别人的给予,却没想过别人的感受。我用手紧紧抱住爸爸,说:“谢谢!”书不仅给了我知识,还在我和爸爸之间搭了一座亲情的桥。我爱书,更爱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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