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1-26 00:00:00 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1

  我喜欢早春的田野上掠过的风,吹面不寒,饱含杨柳即将返青的气息。我喜欢此刻从枯草丛中探出头来的那些小草芽,它们稚嫩的身姿,好奇的表情,是那么的可爱。

  我喜欢盛夏的雨,喜欢大雨到来时那种黑云翻墨、倾盆而至的气势。我喜欢雨中闪电撕裂天空,雷声震彻大地的那份壮美。我更喜欢大雨给大地带来的那份滋润和清凉,还有吸饱了甘霖的泥土散发出来的特有清香。

  我喜欢深秋枝头燃烧的果实。红彤彤的苹果,火灿灿的石榴压弯枝头;黄橙橙的柑橘和柿子挂满树枝。我相信每一滴汗水都是一粒燃烧的火种,要不然为何也能将秋天映照得像春天那样般的万紫千红?

  我喜欢冬日里的朔风紧起、彤云密布的苍凉气象。我喜欢经过一晚上的期待后,终于迎来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雪中景致。我喜欢站在雪地上,欣赏能净化灵魂的那种圣洁。我喜欢回到家中火炉旁,感受如炉温一般家的温暖。

  我还喜欢站在*地图前,饱览被浓缩数百万倍的大好河山。当我的目光投向南国的边陲,我仿佛又一次站在南海边的沙滩上,感叹南海的浩瀚辽阔;当我的目光触摸到秦岭,我仿佛行走在巍巍秦岭的石径上,仰望白云深处有人家。

  我还特别喜欢爸爸给我讲述他那略显粗糙的童年往事,那里有很多我没见过的野趣横生的故事。他们在荷叶丛中跟小龟一起学*潜水,在树洞旁边耐心地智擒黄鼠狼,这一切是多么有趣呀!我超级喜欢他们那种快乐又自由的童年生活。

  我喜欢大城市的喧闹繁华,也喜欢乡村的清幽寥廓,与世无争。我期望无论哪一种生活状态的人们都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都能过上有保障的幸福生活。

  ……

  我喜欢拥有一颗清澈见底的童心。我喜欢用山泉一样的眼睛打量着这个世界,我喜欢用我钟爱的文字不停去挖掘,挖掘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真、善、美。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2

  我喜欢的地方,不大,不远,也不是什么名胜风景地。它小小的,就在几乎触手可及的地方,那就是我卧室中那张爸爸妈妈为我而添置的小床。

  小小的房间中,有张软软的,躺上去很舒服的床,有个看似蛮大的衣橱,还有一张小小的木桌。

  床上有只猴子,一只兔子,还有一个小学同学送的抱枕。每天,不论是困了,累了,不舒服了我都抱着它,靠着兔子和猴子在同一张床上躺着,睡着,休息着。即便是高兴或伤心时也是躺在床上大喊:“万岁!”抑或是垂头丧气地在那儿唉声叹气。

  这张小床好似有魔力一般。

  每次,不论我心情好坏,只要睡在这张床上,与玩偶们一起入睡。醒来后,心情就又会变好了。虽然那时的我睡眼朦胧。

  每次,被窝里都是暖暖的。不仅有那热水袋的温度,还有爸爸妈妈为我而操劳的那份心。

  冬日,这个房间总是充满着无限暖意,让我无法放下它,走出这被窝。总想着:哎呀!时间还早着呢!再睡五分钟吧!但如若是周一到周,我则会这样想:哎呀呀!快点!再快点!已经六点三十分了,要来不及了呢!

  夏季,我总是不必担心自己会迟到。因为,一般这个时候,我每次都是一觉睡到自然醒,多好呀!慢悠悠的从床上爬起来,在慢悠悠的穿着衣服,还慢悠悠的拥着玩偶们眯一会儿,不想离开这暖烘烘的被窝。每次,一到最后,我就是手上干着活,眼睛看着钟上的时间,嘴里大喊着:“爸!妈!快一点!要迟到了呢!”

  这个温暖的小房间,总是让我对它依依不舍。我悲伤时会在这儿,埋头窝在被窝里,无声的哭出来,直至泪干为止。有时,这张小床会因太过温暖,而使我早上爬不起来,导致上学迟到。晨扫周就是如此,让我一再贪恋它的温暖。

  但是,不论如何,我依然喜欢这张小床,喜欢这片小天地,只因在这儿,我不会被打扰,并可以在这儿安然入睡。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3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可见书籍是多么的重要,我非常喜欢读书,家里珍藏着许多经典图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经典作品便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作者把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刻画的十分生动,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十九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许多狗都被拉去拉雪橇,主人公布克遭人暗算,也加入了拉雪橇的行列,这与它在法官家的日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然而,布克在拉雪橇是不忘“诚信”,凭着毅力克服了险恶环境,最后同爱基斯摩狼一起回归到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记得那一天,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看电视,突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王嘉慧有道题不会,想让我帮她看看,我爽快的答应了。可是通话结束后我有沉醉在了电影情节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一点,直至王嘉慧三番五次的打来电话催,并且我看完了电影才向王嘉慧家走去。再去的路上我想:前两天看的那本书:《野性的呼唤》里的布克,之所以在爱基斯摩狼里有高的地位,是因为有诚信。而我呢?答应过王嘉慧的是一拖再拖,这不是不讲诚信吗?讲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是最重要的,还是像王嘉慧照实说了吧。进入王嘉慧家我先向她道了歉,没想到她说:“朋友之间嘛,别记心上,快点给我讲讲题吧!”我们俩肩并肩,朝书房走去……从此以后,我和王嘉慧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我深深的被布克的诚实守信所感动了,讲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品质。如果没有了诚信,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该怎么发展呢?讲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品质,让我们携带诚信,在浩瀚无比的交际之海中远帆起航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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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扩展1)

——我喜欢夏天作文700字 (菁华3篇)

我喜欢夏天作文700字1

  夏天、阳光、冰淇淋、花裙子,我想是每个女孩子的忠爱。

  我,一个刚刚升入中学的快乐女孩,回想起童年的最后一个夏天,穿着漂亮的裙子;吃着冰爽香甜的冰淇淋,幻想着充满神奇色彩的中学:操场上有帅气的男生在打篮球,教室里下课后的同学们有说有笑。一切都那么融洽美好。中学意味着成长,意味着我不再是无忧无虑的小姑娘,意味着我迈入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这个十字路口对我而言很重要,当然我也走的很艰难,真的是一步一个脚印,每一个脚印上都记载着我付出的无数汗水和艰辛,但我还是成功地走到了这个令我向往的十字路口,我很幸运,考上了一所省级重点中学,这也使爸爸、妈妈倍感欣慰。

  今天是国庆节,雨一直下个不停,全家旅游的计划只好取消,爸爸、妈妈和我便去姥姥家过节,还好姥姥家有两个小妹妹陪着我,让我不会孤单的望着不停哭泣的天空发呆。午饭后,我在家实在呆不住,打起一把红色的伞,走出了家门,两个小妹妹紧紧偎依在我的左右,走在湿漉漉的小路上没几步,她俩忽然往家跑去,正在我纳闷的时候,两个小家伙又端着盆跑了出来:“姐姐,咱们给奶奶家接水吧!”她俩兴致勃勃地说。“接水干吗?”,“可以给奶奶家节约水啊!”。望着两个天真的笑脸,我莞尔一笑,看着两个小傻瓜,不由地想起了小时候的我,不也是这样天真烂漫吗?

  现在的我已是一名中学生了,不会再为一点小事向爸爸、妈妈发脾气,懂得了在餐桌上把好吃的东西先夹给长辈吃,照顾好小妹妹;放学后去同学家玩,先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向父母报声*安;领会了父母为我所献出的那份爱是多么无私,我只有倍加努力学*,才能报答他们……

  一阵冷风袭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啊!秋天来了,告别夏天,我长大了!

我喜欢夏天作文700字2

  春是柔嫩的,秋是丰收的,冬是寒冷的,夏嘛……可以说,它既是炎热的,又是凉爽的,还是美丽的。

  夏天是炎热的,它处处散播着热的气息。

  热是夏天一个特色之处。太阳公公失去了春天时的那份慈祥,那份温柔,像火球一样火辣辣地照着大地,似乎要散发出全部的热量。它晒软了柏油马路;他晒红了行人的脸庞;它晒的大树不敢有一丝摆动;它晒裂了大地。人们呢?一个个都躲在了空调房里了。必须出门的人,不情愿的,离开空调的庇护,顶着太阳走着。天空万里无云,偶尔几缕风儿走过,但没有久留,便急匆匆的走了。

  夏天是凉爽的,它不光是炎热的,当然也少不了凉爽。

  太阳公公像一个工作的人。清晨和夜晚它从不光顾,所以凉爽就在这时才会来看看我们。清晨和夜晚,当太阳公公不在的时候。凉丝丝的风便来了,它轻轻抚过人们的脸庞,凉爽的风在抚过每一寸皮肤,每一根神经后,人们都笑了起来。可夏天的凉爽可不只是风呢!当然,空调在夏天,可是人们必不可少的“好帮手”呢!这时,当你呆在空调房中,还吃着一根美味的冰棒,那是在舒服不过的事呢!对了,我们在夏天可不能忘了游泳,凉凉的水,在我们身上,使我们忘记了炎热,忘记了烦恼……

  夏天是美丽的,它可是因为爱美的姑娘呢!

  夏天还少不了美景,夏天的代表花,当然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了。夏天的荷花婀娜多姿,在碧绿的池水中,更衬托出荷花的美丽。那朵睡莲,洁白,淳朴,在池塘里甜甜的睡着;那花骨朵含苞待放,十分可爱。咦?远处怎么还有几个小黑点?哦,原来是可爱的小鱼,它们也加入了夏天的盛会

  夏天的炎热,夏天的凉爽,夏天的美丽,你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啊!我喜欢夏天!

我喜欢夏天作文700字3

  夏季是我喜欢的季节,大家都会喜欢的。这是漫长舒适的假期,有可口冰冷的雪糕,有喜欢运动游泳。可我,就喜欢在夏天淡淡阳光的味道.......

  夏天是天气炎热的季节。我一般是最宁静的一个,我喜欢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品味它的美好。明媚的阳光照射大地,有了它的热情。人们领会它的好,都打开太阳伞,待在小块阴影里。而我会让明媚的阳光照全身,或许,在无数人群里,我是夏天的宠儿。我长得不白不黑,却永远晒不黑。它用灼热的光芒照射我的皮肤。给予这我对它拥抱。我闻着它淡淡的体香。

  夏天的风最为普遍了。它没有春天的舒适温柔;秋天的秋高气爽;冬天的寒冷刺骨;可能,这些季节中,都不可缺少的角色。然而,我就很喜欢它的普遍。它不懂得怎样温柔,才不会弄疼我们;它不懂得怎样带来凉爽,却尽力吹着,为我们吹散炎热。它不是季节中最为特别一个。却是最可爱的一个......

  人们都喜欢在晚上出来散步,喜欢在树影下停歇。我也很喜欢,我不是喜欢在这乘凉,而是它的美丽。傍晚的夕阳变得很珍贵,它用华丽的金色光芒包裹着万物。金红的阳光照射在树下。这时候,一阵阵的风吹过。地面上树影形成一幅动态的图片。人们开始拉家常,开始找个地方坐着,享受晚间的凉风,我也会慢慢欣赏这晚间的美态。

  夏天是最为无私,它照顾着世间万物。就在开始抱怨天气好热,,它就及时下一阵雨来,带来清凉。在人们的欢乐声,,动物活泼的动态,植物的饱满的微笑。它的汗水,既不大,也不能小。为它们简单的洗礼。再露出很甜美的微笑,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闪闪发光。它没有彩虹那样美丽壮观,去倾诉自己的心情;没有红叶的绚丽去诉说自己的华丽,只是简单用太阳雨让人们体验快乐.......

  每个人都有不同夏天体验。我的夏天是宁静的,普通的。它用简单普遍的方式去表达它对我们的爱。我沉醉于欣赏它独特的美,所看到的美丽的动态。只能用简单“喜欢”的词来表达对它的爱,一直爱着.....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扩展2)

——我喜欢作文5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

我喜欢作文500字 我喜欢1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冬天了,虽然这时候很冷,但却有无限的乐趣!

  在冬季,打雪球、堆雪人,这些充满快乐的游戏是大家非常喜爱的。你打一下,我打一下,雪球打在身上凉滋滋的。

  在有欢声笑语的校园里,满地都是雪,像一块大地毯。房檐上挂满了冰凌,一根儿一根儿像水晶一样,真美啊!

  我们一个一个小脚印踩在大地毯上,像画上了美丽的图画,踩一步,吱吱声就出来了,原来是雪在告我们:“和你们一起玩儿我感到真开心,是你们把我们这一片寂静变得热闹起来。”

  对了,还有树。树上挂满了树挂,有的树枝被压弯了腰,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真好看呀!

  我喜欢冬天,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我喜欢冬天的雪,它们坦然地、毫无顾虑地从天空悠悠飘落于地。多美啊!这场鹅毛大雪是那样洁白无瑕,就像一只只优雅的天鹅在空中翩翩起舞。

  我喜欢冬天的孩子,喜欢看他们在那场雪中幼稚淳朴的脸上透露出天真的笑容。有的堆雪人,有的打雪仗,有的,数不清有多少用雪做成的艺术品在他们手中诞生。玩得欢天喜地。

  我喜欢冬天的梅花,当别的花都谢了时,它却依旧挺拔,生生不息。看它那坚定的树枝,盛开的花朵,在远处,就能闻见一股沁人心脾的芳香,这时就会有许多的男女老少一起来观梅、嗅梅。

  我喜欢冬天里一切的事物,不管是大还是小,新还是旧,都能引来我的认识和欣赏。

我喜欢作文500字 我喜欢2

  俗话说:“青菜,萝卜,各有所好!”真的一点也不假,有人喜欢樟树,有人喜欢松树,有人喜欢杨梅树……可是,我喜欢的却与大家不一样,那就是石榴树。

  以前,我天天都可以看到石榴树的身影,可是,现在却看不见了;以前,假若哪一天被我看见石榴树开了花,我心里面总想着:石榴树啊,快一点开花结果嘛。

  秋天就要“降临”时,石榴就成了家家户户的水果,而且,石榴很引人注意。啊,石榴娃娃的嘴巴里长满了一粒粒晶莹般的“牙齿”又像是哪个顽皮的小孩子把母亲的钻石盒打翻了。

  石榴脑袋上面还扎了根“小辫子”可爱极了。石榴外皮,大多是两种颜色组成的,一种是黄,一种是红,仿佛是火烧云,有似乎是一个刚刚被人称赞完的小女孩的脸。

  石榴的“牙齿”可好吃了,有甜甜的,也有酸酸的;第一口咬“牙齿”,他会喷射“毒液”给你,“牙齿”里面还隐藏着一只洁白无暇的“小蛀虫”; “牙齿”很调皮,要是你将石榴娃娃的一半“牙齿”分开,然后放在手中,“牙齿”就会调皮到处跑。

  告诉你们,石榴,你别看它的皮很薄,可是,它就像是一块大砖头,很硬;我保证,*常人咬石榴,未咬破它皮,你的牙齿就会开始痛苦地**:“啊,主人,主人,我痛,我痛,不要咬了。”

  其实,我本人对许多植物不太了解,大家可以给我一些资料,我会感谢你的。

我喜欢作文500字 我喜欢3

  我喜欢大自然所孕育的景物,带给我好奇的心。

  我喜欢春天的风,柔柔软软,吹动着山林间的花朵,一个个五颜六色的小点冒出枝头,单调的树枝上添了一抹蕴色,一阵温暖。

  我喜欢夏天的溪水河流。它们涓涓的流着,丝毫不受外界的影响。它时而缓,时而急,好似后面有什么在追赶着它。到了下雨天,它便开心地笑着,一个个数不清的梨涡浮现在它的脸上,仿佛在欢迎失散已久的同伴。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当它们飘然落下,在空中盘旋,不愿落下时,何尝不是对树梢的留恋,对离别的叹惋啊!果实下落,大雁南飞,原本晴空万里,而现在却只剩下一抹夕阳夕阳西下,就连太阳也守不住这景。

  我喜欢冬天的雪。它们一落在指尖便化成雪水,再过一会儿,便不负存在了。它们落在枯木上,仿佛是对它们短暂地失去生命而感到怜惜。而在这灰白的大陆上,还有一团火,它们站在大地上,孤傲一世的不敢让人靠*,却给寒冷的心一缕暖意。

  我喜欢早春的燕子啼鸣。它们在枝头乱跳,俨然像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在大街上到处乱逛。我喜欢三四月份的樱花,一簇一簇的花团拂过人们的心,一阵欢喜。

  我喜欢挂满星星的天空,他们居高临下,不可一世,不问世俗,他们闪烁着,跳动着,彼此关联着。听老一辈人描述,世界上有一个人死了,便会飞上天空,化作一颗星星,守护着他们想要守护的人。天上的北极星和北斗七星不厌其烦的挂着,只为在人们迷失路途时给予他们帮助找回往返家的路。

  我喜欢绵绵的细雨,打在水上,竟是那样的柔和,它们灌溉着世间万物,赋予它们养料。

  愿世间,依旧美好。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扩展3)

——我喜欢的季节作文700字 (菁华3篇)

我喜欢的季节作文700字1

  咦?是谁打翻了油彩瓶?哦!原来是春。春姑娘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人间,她用那纤细的手拿起画笔,画出了一幅“春意盎然图”。

  春风吹过小溪,小溪上的冰雪融化了,清澈的小溪又开始了新的生命。晶莹剔透的水珠听说春来了,兴奋得跳了起来!溪水里,一群群小蝌蚪正在捉迷藏。有的小蝌蚪真聪明,它们拼成一串项链的形状,其他蝌蚪找来找去,怎么也找不着。

  春风吹过花园,五颜六色的花朵知道春季来了,都纷纷披上了万紫千红的衣裳。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它们漫山遍野地开放着,向人们报告:春季已经来了。于是,处处都弥漫着花的芳香。

  春风吹过地面,地上出现了几条裂缝,地下的草儿使出全身力气,拼命地向上冲啊!冲啊!终于从地里钻了出来,探出小脑袋,东瞧瞧、西看看,望着这个崭新的世界。小草的范围慢慢儿扩大,它们也不甘示弱,为春姑娘编织了一张绿色的地毯,小朋友们可以在上面嬉戏、欢唱。

  春风吹过麦田,只见一层层麦浪涌动起来,如同一片绿色的海洋。我呼吸着麦香悠悠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

  春风吹过竹林,竹林里的竹笋冒了出来,它们身穿棕色大衣,头上扎着三四个小辫子,特别可爱!你们可别小瞧这些竹笋,它们还是著名的小音乐指挥家呢!北归的大雁排着整齐的队伍,一边唱歌,一边向前飞。小音乐家听见那难听的歌声,连忙指挥起来。这时,爱演奏的春雨妹妹也来凑热闹,她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哦!原来这是大自然的交响乐,多么动听,多么美妙啊!

  春雨仍在下,如牛毛,若丝线,果园里的桃树喝足了甘甜的雨水,开出了一朵朵粉红若霞的花朵,好似害羞的小姑娘,羞红了脸蛋。远看,那里仿佛是一小片人间仙境,那种美无法形容。当你置身于其中,会感觉整个人飘飘欲仙,花香加上美景,怎能不让人陶醉呢?

  雨后,灿烂的阳光照在微波荡漾的水面上,顿时,水面上波光粼粼,像撒了金粉似的,十分耀眼。

  春季的到来,让万物的心中充满欢喜,也充满生趣。春!你的生机勃勃给了我力量,让我打起精神来好好学*,你的美丽陶冶了我的情操。总之,融为一句话:“春!我爱你!”

我喜欢的季节作文700字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零食和动物,当然也有自己喜欢的季节,一年里有四个季节:春天、夏天、秋天、冬天。我喜欢的季节是秋天和冬天,我最喜欢的是季节是秋天,原因有很多,我简单说一下喜欢秋天的原因。

  秋天的天气不热也不冷,温度刚刚好,在秋天的时候,我们不需要穿很冷的衣服,也不需要随时吹风扇来让自己凉快。在秋天的季节里,树叶开始变得金黄金黄的,偶尔有一阵大风吹来,金黄的树叶随着风的吹动,也慢慢地落到了地上。我和最好的朋友都喜欢拍照,特别喜欢拍一些好看的风景。金黄的树叶落到地上,我和好朋友坐在树叶底下,请求好心的姐姐帮我和好朋友拍了好多照片,我们看着照片,心里很高兴,因为照片实在太美了。这是我喜欢秋天季节的一个原因。

  秋天天气凉爽,最适合约朋友去爬山聊天了。我家附*有个笔架山,我经常约朋友一起去爬山。爬山可以让自己锻炼身体,让自己个人看起来更有精神,同时也可以放松身体。我和朋友们一起爬到了山顶,在山顶上,我看到了好多不同的房子,也体会到“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最让人舒服的还是有一阵大风吹着,我感觉到很凉爽。这是我最喜欢秋天的原因了。

  我开始从山顶慢步地走下去,一边感受到大风出来的凉爽,一边欣赏周围漂亮的花,真的让人的心情很舒畅。十几分钟后,我来到了一个凉亭,那里有阿姨在卖珍珠奶茶,我从口袋里拿出三块钱,买了珍珠奶茶。喝了珍珠奶茶可以解渴,我真的很开心,在秋天的季节里。

  我也喜欢冬天的季节,我身边的同学大部分都讨厌冬天,原因是冬天天气变得太冷了,要穿大毛衣,穿棉鞋,要保暖。我喜欢冬天的原因是,冬天可以下雪,下雪我可以堆雪人,和朋友一起打雪仗。

  每个人对自己喜欢的季节会有不一样的看法。我喜欢季节有秋天,冬天…

我喜欢的季节作文700字3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猜到了吗?我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秋季。秋季是个风景宜人的季节,秋季是个丰收的季节,秋季是个寄托希望的季节……

  天空中,掠过一群大雁,它们时而排成“一”字型,时而排成“人”字型,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向南飞去。我来到了森林里,大家总是觉得春季的百花盛开,花团锦簇,夏季的枝繁叶茂才是最美的,但殊不知秋季的森林也有一种别样的美。刚进入森林,我的视线就被红色与金黄色所包围。有火红,深红,淡红,浅黄,蛋黄,金黄,土黄……那些颜色深浅不一,多种多样,有些颜色我甚至连名字也叫不出来。我的眼前是一片五彩缤纷的海洋。不仅颜色绚丽,而且树叶的形状也各不相同。有椭圆,扁圆,长条状,方形……。你瞧,那满树的枫叶,火红火红的,似乎有一把火在燃烧。从远处看,那棵枫树就好像是一位热情似火的少女,正准备邀请我们到它哪儿去坐坐呢!在一些果树上,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果实,那一个个红彤彤的小精灵,水灵灵的甚是可爱。

  观赏完秋季的森林,我来到了秋季的田野。如果说森林总体是红通通,火辣辣的感觉的话,那田野就是一片绚丽的金色,给人一种丰收的感觉。你瞧,那一颗颗稻谷圆润饱满,一条条麦穗都快压弯了腰。一阵微风吹过,金色的麦穗随风摆动了起来,好像一位身材婀娜的小姐在展现着它那曼妙的舞姿。从远处看,一层层麦穗摆动着,好像掀起了层层麦浪,浪花此起彼伏,一层高过一层,像是在为我们进行一场盛大的杂技表演。农民伯伯的脸上也挂满了笑容,他看了看自己的田野,说:“今年,一定又是一个丰收年!”农民伯伯们辛苦了一年,在这个时候,终于有了回报。秋季可真是个丰收的季节。

  秋季,不仅风景秀丽,硕果累累,而且,还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秋季,各位学子都结束了轻松、愉快的假期,准备再次步入学堂。“人之初,性本善……”,朗朗的读书声从教室里传出。这又将是一个崭新的学期,是个新的起点。让我们发愤图强,好好学*,也从秋季开始播种希望的种子。

  秋季,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它景色宜人,硕果累累,又充满希望。我爱你,美丽的秋季!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扩展4)

——我喜欢……作文 (菁华3篇)

  我喜欢春天,它像一支笔,用颜料染绿了草,染红了花……染的大地五彩缤纷、绚丽多姿。

  我喜欢夏天,夏天的时候小朋友们都穿上了裙子、短裤、短袖,可以在小河边打水仗,你用水来泼我,我用水来泼你。玩得多开心哪!

  我喜欢秋天,秋天就像一位魔术师,它把葱绿的树叶和嫩绿的小草全变成了黄色;一阵风吹来,树叶飘了起来,在它们落地的那一瞬间,就像翩翩起舞的蝴蝶。

  我喜欢冬天,大雪纷飞,白白的雪花从天上飘了下来,好像给大地盖上了一层棉被。一片雪花落在了我手上,可是以下就不见了。“咦!到哪儿去了?哦!原来化成了水。”

  我喜欢四季!我喜欢美丽的春、夏、秋、冬!

  我的奶奶今年60岁了。瞧,我的奶奶在照镜子,她指着脸上的皱纹对我说:“奶奶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我老了。”我说:“奶奶,您一点也不老。”因为奶奶的.身体很健康,一根白头发都没有,皮肤也很白,她喜欢穿亮色的衣服,脸上露着笑容,又和蔼有慈祥。奶奶很勤劳。

  不是拖地就是擦桌子,不是在厨房做饭,就是去菜场买菜。每天我放学回家,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就摆在桌子上了,都是我喜欢吃的。等爸爸妈妈下班回来,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吃晚餐。

  我非常喜欢我的奶奶,奶奶我喜欢你。

  我入学已经三年了,在这期间里,我长大了很多,可以自己洗澡、叠被子、洗简单的衣服,还可以煎鸡蛋和煮方便面。尤其煎鸡蛋是我的拿手好戏,煎出来的鸡蛋黄灿灿、香喷喷,竟然让妈妈都赞不绝口。我长大了,生活自理能力也有了明显提高,真棒!

  我长大了,会关心别人了。有一次,妈妈生病了,只能卧床休养。放学回家后,我立即给妈妈洗了一个苹果,泡了一杯深浓的咖啡,还把毛巾用水冲冲拧干,铺到妈妈的额头上。妈妈说我真会关心别人,我高兴地笑了。

  我长大了,能够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作业,认认真真地预*新课,并且持之以恒地坚持写日记,养成自觉学*的好*惯。

  所以,我喜欢长大。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扩展5)

——我喜欢雪作文500字 (菁华3篇)

  寒冬的一天,天气预报说会下雪,晚上,天果然下了一夜的鹅毛大雪,早上起来一看,我不禁叫起来:“好大雪啊!”只见山川、田野、屋顶、马路、草地上都铺上了一层白絮。

  天地浑然一体,连路旁的槐梢、柳枝都裹上了一层水晶。我们走在树上,脚下发出吱吱的响声。

  “叮铃铃”,下课了,张老师笑着对我们说:“同学们,今天可以尽情地玩雪了。”心里早已痒痒的我们欢蹦乱跳地下了教学楼,高兴地在大雪中的操场上——打雪仗、堆雪人、滚雪球。我和小敏几个人一起来到一块厚厚的雪地,七手八脚地忙碌开了,我们先扫起一堆雪,做了一个雪的身子,接着又滚了一个大雪球,做了雪人的头,再精雕细刻雪人脸部,我们用一个红萝卜做雪人的鼻子,用两个木炭做雪人的眼珠,用半截玉米做雪人的嘴,这时不知是谁插了一句说:“不如把这个雪人叫‘三毛’吧。”既然叫三毛,那位同学就从雪地里找了三根蒜叶插在雪人头上,做了三毛的标志。

  下午上学时,我们还看着三毛对我们笑眯眯的.……

  晚边,走在放学的路上,我听见一位老农说:“好雪,好雪,瑞雪兆丰年。”是呀,大雪会冻死害虫,农民伯伯们明年定是有个好年景。

  我喜欢雪,不仅因为雪天可以堆雪人,还因为瑞雪会为农民伯伯带去好收成啊。

  冬天的雪花,晶莹剔透,纯洁无瑕,如梦如幻。去年的那场大雪,至今还是我记忆中最美的风景之一。

  一大早醒来,天空已经大亮,窗外一片白茫茫,窗户上也沾满了雪花。哇,下雪了!星星点点的雪花,像无数个穿着六角形纱裙的小仙女,在空中跳着欢快的舞蹈。纷纷扬扬的雪花,大片大片地飘落,给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毛毯。

  人行道旁一棵棵高大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条向四周伸展,上面缀满了雪白的花朵。行人五颜六色的雨伞,转眼就变成了一朵朵洁白的伞花。飞驰的出租车和穿梭的巴士,也都被包裹在大雪中,成为了一个个移动的大雪团。

  雪稍微小了一点,调皮的孩子早已经关不住了。我们戴上厚帽子,把围巾围得严严实实,再套上手套,换上胶鞋,全副武装地冲向院子的中央。厚厚的积雪被我们踩得咯吱咯吱响。你抓一把雪往我的衣领里灌,我抓一把雪往他的头顶上扔,一不小心摔一跤,我们也都乐得哈哈哈大笑。再滚一大一小两个雪球,大球是雪人永远也填不饱的大肚子,小一点的就是雪人的脑袋了,再安上胡萝卜鼻子、纽扣眼睛,最后捡一排小石子,排成雪人笑嘻嘻的嘴巴。忽然,一个雪球飞过来,砸中我的后背,我飞快地抓起一把雪,揉成一个雪球,往他肚子上扔,他本能地往下一蹲,正好打到他的鼻子,雪球在他脸上开了花不一会儿,小伙伴的身上都积满了雪花,变成了一个个小雪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冬雪,也是武汉每年只有一两场的鹅毛大雪。风雪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大雪一来,武汉的春天也就不远了!

  天气一直在变。在我看来,天气就像是各种情绪的调色板。天气晴朗,阴天,雷鸣般,而且有暴风雨。

  我不喜欢晴天。阳光明媚的日子对我来说很无聊,也没有什么特色。与雨天和下雪天相比,我更喜欢后者。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第二天一早,我从宿舍出来,看见雪花在空里飞舞。上午的自*课结束后,我和一些同学去了操场。操场外的小路上铺着白色的毛毯,小路上两边的垂柳都被雪覆盖着。雪花落在树上,裹在银里。我们学校的松树都被雪覆盖着,就像圣诞树一样。我想象如果树上有更多的礼物,那将是一棵真正的圣诞树!

  冬天,当我们上体育课时,我们在教室里自学。我们坐在教室里,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曹营心在汉”由来已久。一些男孩情不自禁地感觉到他们想玩雪,迫不及待地举起手,请老师在操场上玩雪。老师同意后,全班高兴地喊了一声"耶!"在排队等候之后,我们被老师带到了操场。当我们到达操场时,老师让每个人自由活动。每个人都散开了:一些人在打雪仗;一些人正在堆雪人。其他人躺在雪地上,在雪地上留下印记。

  过了一会儿,雪似乎变大了,像花瓣一个接一个落下,成千上万,漫天飞舞。很快,白色的屋顶,白色的树木,白色的人,白色的道路,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银白色。当老师叫我们回去时,我们不情愿地从操场排队回到教室。

  我喜欢下雪天,喜欢冬天下雪后的美丽景色,喜欢冬天下雪时在操场上玩耍的乐趣。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扩展6)

——我喜欢700字作文实用十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春天,喜欢它的生机勃勃和春意盎然,它也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季节。

  农村春天的早上能听见小鸟在树枝上欢快的唱歌,放假我和妈妈会去房后的山坡上,在大自然中,在树林里寻找春天的复苏。这时蝴蝶姐姐与蜜蜂姐姐苏醒了,挥动着翅膀飞向院外的鲜花丛中,蜜蜂姐姐在一旁辛勤的采蜜,这时小草弟弟和花儿姐姐陶醉在沉浸在喜悦中,它们都被蝴蝶姐姐和蜜蜂姐姐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一起陶醉了,静静的停留在此刻。

  我喜欢小猫,喜欢它的贪睡,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把身子缩起来,有点像蜗牛壳,我觉得好玩,就逗它,这时耳朵一竖,头马上抬起来,看到我才松口气,然后伸伸爪子打个哈欠,再一次进入梦乡。我家的猫贪睡,那一定是为了给晚上的捉鼠大战养足精神,我们称它战神,抓老鼠很机灵,有它在我家老鼠都不来串门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我喜欢游乐园,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好玩的游戏,比如:过山车、蹦蹦床、碰碰车、摩天轮等。妈妈会带我去体验那里的游戏项目,在那里玩很放松,有家里没有的笑声,可以开怀大笑,毫无拘束的笑,也很刺激,尤其是过山车那个转弯,妈呀!差点要掉下来,两圈呢!在别的地方都体会不到这种感受,棒极了!

  我也喜欢看书,这时能让我静下来,能沉浸在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我正在看的《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面的女主人,很有个性,也是个学生,她每天发生的事情和我们在学校里的很相似,贴*我们小学生的生活,很逼真,最主要的是我看书时,爸妈很开心,他们也给我挑不出任何毛病,家里的气氛很安静,很温馨。

  我喜欢秋天的果园,在我们屋后的山坡上,远远就能看见灯笼似的柿子挂满枝头,山坡上的果园里有各种各样的果子,红彤彤的苹果,还有一串串圆溜溜的葡萄,像紫色珍珠,闪闪发光,还有我妈妈最爱吃的猕猴桃,美味挡都挡不住。

  我爱秋天,不冷不热刚刚好,让人们心旷神怡。它没有夏天的燥热,没有冬天的寒冷,让我们觉得很温柔,收获的农民伯伯们很开心,也不会热到疲惫,他们收获了果实,我收获了知识!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一滴水的智慧。这本书中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一位年轻人的事业失败了,家庭也离散了。只剩下一栋旧屋子和一位老父亲。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整天垂头丧气。有一天,一位算命先生叫啊过去算命,那位算命先生看了看他,说:“你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将来一定会成功!”年轻人喜出望外,他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点点头:“努力吧!孩子,你一定能成功!”年轻人立刻精神饱满,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第二天大早,年轻人便出去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每天都认真工作,最后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父亲也很自豪,但是,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能躺在床上,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说:“其实当时那位算命先生是我花钱请得,为了唤醒你的心。”年轻人这才明白父亲的苦心,抱头痛苦不已,老人也在这时便悄悄离去了~~~~

  这段故事下面有一段默想:“其实在你心灰意冷时,家人或朋友正在暗处默默地帮助你。这本书中的道理很多,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却很容易使人理解,它告诉了我许多人生感悟。

  或许这本书在课堂上不大有用,但是这本书一定可以医治任何一个人的心灵疾病。

  我喜欢雪,喜欢那洁白无瑕的雪。我会很经常一个人坐在一帘雪雾的背后,听雪落的声音。

  它是大自然可爱的小精灵,它们落在人们的身上、发间,有时候还会跳上你的鼻尖。

  它是一位舞者,身姿如柳絮般轻盈,灵活地在寒冷腊月的高空中跳舞。大自然就是它的舞台,雨是它的伙伴,风是它的向导,风吹到哪个方向雪就向哪个方向飞舞。

  它还是一位魔术师。下雪前有褐色的树,青色的松,红色的房顶,灰色的马路……而在那片片雪花降落到大地时,世界就像变了一个颜色。雪花们扑向了大地,为大地铺上银色的毯子,它们又舞向大树,为大树镀上了一层白银。白松也被这白雪所覆盖,青色和白色搭配得完美无瑕,远看像一个巨型的奶油大蛋糕。

  看着这些纷飞的大雪,我想用手接住一片。一朵小雪花仿佛听见了我的呼喊声,轻盈地落在我的指尖上,它是多么晶莹剔透。我伸出另一只手去抚摸它,但是它刹那间化为水消失了。是风在呼喊它吗,也许是雪花留恋着我吧,把它的魂魄化为了水留给我。

  我真的感谢冬天,是它用寒冷孕育了一份特别的礼物,让冬天的世界不再孤单,寂寞。

  “瑞雪兆丰年。”它不仅给我们送来了美丽的雪,也送来了来年的丰收。

  窗外,寒风仍呼啸,大雪仍纷飞。它们仍然一片接着一片,一朵挨着一朵,飘向每一个角落。

  啊!窗外的雪真是太美,我喜欢雪,喜欢这个冬天的精灵。

  我的家乡几乎每年冬天都下雪。每到下雪的时,都会觉得心旷神怡。我喜欢所有和雪有关的景物。

  我喜欢家乡的雪花。漫天飞雪,如同精灵一般,在天空中飞舞,有的旋转而下,有的飘飘悠悠,有的被风一吹又回到天上去了,多美的集体舞呀!闪亮的雪花,落在地上汇集起来,变成了一块块亮晶晶的雪毯,铺在路上,盖在树上、麦苗上,又被勤快的清扫工堆在路边,叠在容器里。一切,都被雪占领了。天连着地,地连着天,到处都被雪花染成了白色,放眼望去,分不清东南西北。每当此时,我就会被一种很单纯的清新感觉包围,使我从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给我一种全新的体验。

  我喜欢仰望星空,看着一颗颗星星在神秘的夜空中闪烁﹑跳跃﹑嬉戏,我心里感到无比的愉快舒畅,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在观赏啊!

  我喜欢秋风,喜欢清凉却又不刺骨的秋风吹过脸庞,钻出心窝。这风,仿佛带着一丝忧伤,几丝苦涩,里面渗着淡淡的寒气,待风过后,我的心似乎也变甜了。

  我喜欢清澈幽凉的溪水,伸手抚摸,一缕缕凉气穿过,可又调皮的回来,萦绕在指间。掬一捧,浸在脸上,清凉无比呀!*时一有时间,我便用溪水沐浴自己,似乎把心也洗刷了一番,心里的尴尬与烦恼将被它彻底洗尽,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样儿,只剩下惬意与浪漫,神清气爽。

  我喜欢新生的小芽儿,小草枝丫上的,田野花朵上的,一派嫩黄与青涩。摘一颗揉碎,一股清新的味道扑鼻而来,一直冲到了五脏六腑,又渗入了“心田”。这是独属于植物与自然的味道,什么香水、薰香草都是比不上的。

  我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让一个个幼小脆弱的生命在我手中变得强大有力。记得有一次,一株花朵快要开了,可妈妈却生生连根拔起,只是为了给另一株花卉松土,呵护和“破坏”在同步进行啊!我非常生气,却又很委屈呀,几天没跟妈妈说话。

  我喜欢吃新鲜的水果,尤其是含有丰富的汁液的那种。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雪梨,清凉的西瓜,还有橙子、柚子、草莓、杨梅等。家中如有水果,哪怕是一个很大的西瓜,也会被我以光速去“消灭”。

  我喜欢读书,我既喜欢古老泛黄的线装书,又喜欢洁白干净的现代书。古老的线装书使我感到威严,它的字里行间暗藏玄机,而在现代书中我又非常喜欢长篇小说,一个玄幻故事,又可能是一个爱情故事,还可能是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青春故事。读到开心的章节,我会开怀大笑,读到伤感的章节,哪怕是虚幻的,我也会泪流满面。

  我喜欢幽静的地方,小时候我最喜欢热闹了,而随着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过去,我又变得安静沉稳了。每当我到了一个喧闹的地方,莫名的气氛,心头有一团无名之火,非常烦躁。而到了安静之地,我就感觉非常舒服,无比的开心,心旷神怡啊!

  ……我喜欢生活,阳光,自然……我喜欢亲人,朋友,老师......

  我更喜欢阳光活泼的自己!

  我喜欢春风任意在我脸颊上跳跃;我喜欢看见褐黄色的泥土上探出一个又一个稚嫩、可爱的绿脑袋;我喜欢闻着芬芳的、清新的花香,让它在空气中散开。每当手指触到地面时,我想象自己变成一棵树苗,长出嫩枝,抽出嫩叶,在风中摇摆。我感受到生命的绽放。

  我喜欢粉妆玉砌的冬姑娘。我喜欢她扬洒起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雪花。我喜欢她带给大地的朦胧纯洁的美;我喜欢她在小院里做客时留下的一串串冰风铃;我喜欢她送给大山的雪帽和棉袄。我感到心灵得到了净化。

  我还喜欢梦。我喜欢梦这个奇幻的世界。我梦见和水蓝色的飞龙在银河中嬉戏;我梦见在幽静的深林中化身为一只百灵鸟,和百鸟一起歌唱自由、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最难忘记那次我在一条金色的小河中玩耍,鱼儿相继跃起,在河水中蹦跳。那水想必不是金色的,只是清澈的河水映着金子般的阳光,遂在梦中幻出这样的美景。我突然感到奇思妙想喷涌而出。

  我还喜欢植物,不管是什么。我喜欢孤傲地屹立在雪地上的傲雪寒梅,我喜欢她的傲骨;我喜欢紫白色的,如蝴蝶一样飘逸的蝴蝶兰,喜欢她的洒脱;我喜欢带刺的仙人掌,它不需要肥沃的土质,只是默默地把根扎进沙漠之中,我喜欢它的坚韧不拔。我渴望成为一个这样洒脱又坚强的人。

  我喜欢动物。我喜欢那狡猾的赤狐,我喜欢它的灵动和火一样闪闪发光的皮毛;我喜欢自由翱翔的雄鹰,喜欢它永不向命运屈服的品质;我喜欢威武的老虎,喜欢它强健的体魄和鞭子般有力的尾巴,以及威武的王者气势。我感受到它们的自由、奔放和灵动……

  我喜欢画画。我握着笔勾勒出线条时,心里就顿时心满意足;我喜欢拿着颜料给精致的图案填上颜色,那时我的心中就会色彩斑斓;我还喜欢看着墙上挂着的一张张精美画作,就像亲爱的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偶尔,我的画作还会得奖,那更让我得意扬扬。

  我喜欢朋友。喜欢她在我茫然时为我打开一盏明灯,为我驱散面前的浓雾;喜欢她在我走向人生悬崖时,为我悬崖勒马;喜欢她在我在我举步难行、骑虎难下时,为我打开一扇铺着鲜花的方便之门。我感到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真正含意!

  我喜欢这个繁华美丽的世界和一切美好的事物。

  说起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无非就是伟大的宋代女词人“李清照”了,我喜欢过伟大的诗仙“李白”,他曾咏出“天神我才必有用”这句豪言壮语,也曾喜欢过诗圣“杜甫”他也曾写下“两行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千古名句。在这些文人墨客中我唯一崇拜的女诗人就是你“李清照”。她的一生是极富有传奇色彩的……

  她,生于书香门第,生活无忧无虑,自小天资卓越,经父亲的影响,豆蔻之年便对吟诗作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而走向文学之路。

  在她少年时,因为家人的宠爱,虽是出身在封建制度社会,但思想却并未受到禁锢,有时还可以划着小船,在藕花深处嬉戏,“常记西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这首如梦令曾让多少文人雅士为之倾倒啊!

  她18岁这年,与她的丈夫赵诚明结婚,在她丈夫常年在外做官,思念丈夫的她,只能将无限相思寄予诗中。她在《醉花阴》中这样写道“莫道不销魂,卷帘西风,人比黄花瘦”,由此可见,思念丈夫的心是多么的急切,即便是这样两地分隔得生活也在朝廷的新旧党争中,破灭了。那时金兵肆虐的在南宋横行,南宋王朝的腐败,国家的兴亡,激起了李清照强烈的爱国情感,她积极主张北伐收复中原,可是南宋王朝的腐朽无能,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李清照虽身是女儿身,但却有一颗男子般坚韧的心和抱负。目睹了国破家亡的清照,写下了《《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项羽的宁死不屈,却被李清照写的这么痛快淋漓。

  李清照的晚年,比任何人过的凄惨,靖康之乱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国家灭亡使无奈的你唯有仓皇南渡,丈夫的死使你“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戚戚惨惨凄凄”过了多少年?但你还是用你的笔编撰《金石录》,她的一生,颠沛流离,她的经历,跌宕起伏。她一介女流,何来的这等勇气,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像她这样贞烈不屈、满心家国天下的女诗人,又有几人呢?

  “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她的诗,她的词,她的人生,是传奇的,亦是不朽的。她的文字诉说的不只是自己人生的悲欢离合,也写尽了那个时代下的荒凉,是她告诉了后人,女子可以比花木兰更精彩,可以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壮。甚至,比那还勇敢。

  大千世界,有许多我喜欢的东西,它们是那样的迷人,特别之处吸引着我。

  我喜欢朴素无华的古桥,石阶叠叠层层,灰色却散布着华丽,古城中最多常见的是红墙绿瓦灰砖,组成那别具一格的风景,水乡古城中,古桥横垮在两河之间,桥上样式各异,狮子、老虎、都形态各异,从头到尾绝不重样,桥下渔翁划船而过,载着乘客唱起山歌,一切都显得惬意而又悠闲自在,古香古色的一幅画卷正展示在我的眼前。

  我喜欢余晖四射的落日时分,太阳为人们奉献了一天的力量,他也要回归家园休闲娱乐了。太阳向西方缓慢的落下去,云霞的色彩变化多端,一会变成火焰般的大红,一会变成桃花般的桃红,我被那美丽的云彩迷住了,竟忘了太阳正缓缓西沉而下,太阳照向天空自己却已一步一步走了下去,一个半圆渐渐向海*面落下,半圆,一边,尽了,太阳只剩下一条火红的边缘,但他却像一位母亲一般将自己最后的一丝温暖和光明洒下大地各处,照亮每一处黑暗,太阳落下海*面了,夜幕降临了。

  我喜欢听音乐,难得有闲暇时光能到我的“秘密基地”天台去插上耳机,打开音乐好好享受音乐中的快乐。我同歌中的人物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起谈心,听到那柔和的音乐,我会闭上眼睛好好感受,我仿佛正抬头仰望辽阔的星空,看着星星眨巴眨巴眼睛;听到快乐愉快的音乐,我会好好想想每年过年时热闹的场面,一家人坐在一起谈家常,聊天,欢笑,吃团圆饭快乐极了;我听到豪放,激烈的歌声时我心胸宽广,不由得跳起舞来,我的心情也激动随着高涨起来;音乐让我快乐让我愉悦。

  我喜欢外婆家门前的小溪,小溪时而*静如一面镜子,岸边的柳树,小花,一一映在水中,仿佛欣赏着美丽的姿态,时而向前奔跑,小溪如同一个小孩子,鱼儿在水里玩耍,捉迷藏嬉戏,谈话,鱼儿跑得更快了,小溪流过石岸,溅起小水花,仿佛是小溪亲手剪裁的一般精致,他们日复一日,永不停歇的向前奔流而去,为了早日投入大海母亲温暖的怀抱。

  我喜欢生活,喜欢我们生活的美好时代,喜欢这个世界的每一处景物。

  我喜欢春。春来临,树木总会笨拙地动动身子,欢快地抽出新芽。春风掠过世间万物。春风轻拂人们的脸颊,让他们感受春天的气息。我喜欢春天的气息。喜欢这清新又通过一丝妩媚。

  我喜欢夏。夏天的雨,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夏天总像个孩子,大哭大闹,雨水砸到地面,弹出水花。当遇到糖时总是又笑了。也不错,能看到彩虹。我喜欢这天气变化莫测。喜欢夏天调皮又幼稚的性格。

  我喜欢秋。秋总是透着丰收的喜悦。麦子像浩瀚的海洋,一路愉悦地“流动”着,层层叠叠煞美丽。秋天的果实像一个个精致的灯笼,欢欢喜喜地张结着。我喜欢秋中的叶,像一只折翼的蝴蝶,打几个旋,缓缓落入尘土。威风轻荡,落叶如万只彩蝶飞舞,在朝霞的映照下,红如玛瑙,黄如玉片,艳丽极了。通过阳光,落叶的叶脉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树上的枝丫沙沙作响,像在深情地为离去的叶子吟唱着一支送别的歌。落叶做完了它该走的路,该做的事。我总会拾起这些落叶,小心地夹在厚厚的书本里。这些日子,他们便成了很好很美丽的标本。我喜欢这生命奇妙的轮回!

  我喜欢冬。冬天的阳光丝丝缕缕穿透薄薄的云层,给天空镀上了耀眼的金黄。我站在阳光下,感受着它的抚慰,在寒冷的冬天里,不禁闭上了眼睛,张开双臂,想尽情拥抱着阳光。我喜欢它带给我的温暖。

  我喜欢花。我喜欢浓郁的玫瑰,妩媚地扭动着身姿。孤洁的百合,高傲地仰着头。我也喜欢不起眼的桂花,散发出阵阵幽香。

  我喜欢画。我喜欢故事里有趣的插画,我喜欢逼真的素描,也喜欢抽象的动漫。

  我喜欢书。当我阅读着这一本本书,就会想起一脉脉智慧的香火将永远传承下去。

  我喜欢光着脚丫走在田野上。嗅着田野的芬芳,看着劳作的人们,你会发现世界原来这么纯粹。

  我喜欢朋友。喜欢和她们讨论着话题;喜欢她们在我不高兴的时候来安慰我,原本阴郁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晴朗起来;喜欢她们一本正经地策划着活动;喜欢她们小小的恶作剧;喜欢她们在我出其不意的时候来找我。

  我喜欢汉字。喜欢方正的笔画,每一笔都透着刚劲,每一个字都透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每个汉字都有着各式各样的表情。

  ……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扩展7)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书,一个又优雅又美丽的名字。他常常变成蝴蝶带我飞在知识的花丛;有时他又变成甲虫让我和他奔跑在快乐的草丛。

  我喜欢书,书也喜欢我。一有空,哪怕是一分钟的工夫我也要紧紧地抱住书,开心地啃起来。我看得最早的一本书叫《故事大王》,那是妈妈给我买的,买回后搁置了很久,当时我对它的好感远不如电视,看见书就像老鼠看见猫一样。到后来我没事干,家里的电视也坏掉了,时间没处打发,我就拿起那本书看,结果越看越着迷,一刻也不愿放开它,我就这样爱上了看书。

  我爱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作文书,所以我作文写得也很好。有一次作文题目是“我的心爱之物”,我立马就想到用作文书中讲的三步写物方法,即怎样得到这个物品的,它的外形怎样,还有与它发生的故事来写,所以我三下五除二一会儿功夫就写完了。等作文发下来的时候,我一看92分,文中的红色波浪线圈了一段又一段,后面还有一个大大的“优”,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都是看书的回报。

  我看过的书中大多都有鼓励读书的话,比如“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如果让我来比喻书,我愿这样说:书是一只蜜蜂,带我在知识的花丛飞翔;书是一艘大船,载我穿过知识的海洋。自从我在书上写下了这句激励自己读书的话,我就更爱读书了,无论是天文地理、医学军事,都是我的宝葫芦。

  无论去哪儿,我都要带上一个“宝葫芦”。旅游、上学、吃饭时,一本书总不离手,妈妈有时嗔怪我成了书虫,还笑说干脆让我吃书得了,那样饭也省了!因为我总是吃饭时捧着书,直到饭已凉透,妈妈催的不耐烦了,我才恋恋不舍放下手中的书。有时,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竟忘了做家庭作业,也让妈妈数落了好几次呢!

  书,就是我最钟爱的“游戏机”。它比任何一部游戏机都更能令我着迷,希望我身边有更多的小伙伴加入这个“游戏”!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别人都对踢足球、玩娃娃、打篮球很入迷,我却不一样!你想听听我对什么很入迷?没错!我对《笑猫日记》很入迷,别不信,听我娓娓道来。

  以前,我家是没有《笑猫日记》的,后来,表姐送了我几本《笑猫日记》,但是我不知道里面的乐趣,所以不怎么看。一天,爸爸让我看一本,好吧!看就看吧!但是我不承认我会喜欢!我不情愿地拿了一本《笑猫日记》看了起来,后来我发现,这书里的情节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这才几本呢!我不到两三天就看完了,我看了看书的封面,上面有全套书的照片,我发现还有20本没有呢!于是我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20本,爸爸说:“嘿嘿,现在喜欢看了?我给你买了别不看哟!”“哦,老爸万岁!”我高兴地喊。

  快递来了之后,我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拿起一本书就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了起来。

  要是没有《笑猫日记》,我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总觉得好像少点儿东西,什么事都做不好,吃饭吃不香,睡觉也睡不着,都不想活了!

  我会跟着笑猫一起笑、一起难过、一起生气、一起烦恼。有一次,我在床上看《笑猫日记》,我看到笑猫和虎皮猫结婚了,他和老老鼠蹲在石头上,地包天跟来了说:“笑猫哥哥,我全都知道了,你要结婚了,呜呜呜……”老老鼠说:“真是的,结婚是喜事,你哭什么啊?”“我伤心嘛,为什么笑猫哥哥的新娘不是我啊?”“你傻啊,”老老鼠说,“狗和猫结婚,亏你想得出来!”“哈哈哈……”我笑得咯咯咯合不拢嘴!砰!我掉到床下去了!可我丝毫不觉得疼,还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

  没过多久,这20本也被我看完了,我又翻了翻书,咦,居然有漏网之鱼!有三本《笑猫日记》我还没有,我要把所有的《笑猫日记》都看完!于是我又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三本,爸爸说等疫情结束就给我买。

  哎!疫情什么时候结束啊!我真是个掉进《笑猫日记》坑里的妞儿,我非常非常喜欢看《笑猫日记》!

  书,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学*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

  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

  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

  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 “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

  我爱文学,跟爱读文学作品。一个故事所以人尽皆之,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他蕴含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街之巷闻,是因为它的精华引人注目。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修养。我读的文学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讲述了唐僧师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们并没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了真经.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它会七十二变,我读到他时,常常在想,如果,我也会七十二变那该多好。孙悟空不仅本领高强,哪一些小妖听到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当看到师傅误会他时,真替他打抱不*!当看到到他打不过妖怪回去请救兵时,真想和他一共战斗。可是我最不喜欢里面的猪八戒,他不仅好吃懒惰,还事事依靠大师兄。办事效率不高,当他听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当他要去办事,他左推右推不去。还好色,一遇到美女就会贴上去…

  《西游记》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人物,还有故事情节。让人捉摸不透,还要替人担忧,,不得不往下看。从看这部文学书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废,即使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办法,就像唐僧他们一样,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惧怕。其实,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却选和他们一样的道路,把这些“妖魔”通通杀光。还有,我们不能只贪小便宜,像猪八戒那样,也不要事事依靠别人,这样到了社会上根本无法立足。总之,我们遇到问题,一直勇往直前,不放弃。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怎莫样?是不是也想读一读了,那赶快去吧!如果,你是一个不爱好读书的人,那莫,你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不会无动于衷的吧!那你们就多读一些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喜欢它那独特的墨香,更喜欢它用优美的语句来装饰一篇篇佳作。读书,对我而言是一种对身心的洗礼。

  我虽然不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但是对我家的书柜,我还算是了如指掌的。我常读的书有许多,例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籍。这些书大都是历史传记和中国经典名著。这样,你们是不是就可以猜到我喜欢阅读哪一类的书呢?对了,我喜欢看的正是历史类的书。

  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肯定也是历史书啦!它的名字叫做《明朝的那些事儿》,但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七本。明朝的十七位皇帝对中国长达三百余年的统治都分别记录在这七本书上。写这本书的人,叫做毛佩琦,他的笔名是当年明月。

  在读这册书的时候,我看到了大明朝王朝的兴亡衰败,看到了大明臣子的忠心耿耿,看到了于谦和岳飞互说冤情,秦桧与徐有贞一个“莫须有”,一个“意欲”。看到了朝廷的勾心斗角,看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很多东西。

  有一次,我正捧着书读着呢,突然眼前一黑,就发现了朱元璋,它正在堂上处理奸相胡文庸呢!看来我的闪远点了。这时画面一变,我又看到了朱棣,瞧,他正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呢!接着,我又看到了万历、嘉靖、杨廷和、张居正等人。这时,我的头像是被谁敲了一下,好痛哦!当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妈妈,才知道,原来我刚才睡着了呀!

  读了这册书之后,我知道了真实的历史。在读第二本时,我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朱棣虽然夺了他侄子朱允文的皇帝之位,但他是个好皇帝。在他英明的统领之下,才出现了众人皆知的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他是大明朝最伟大的皇帝!当之无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我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 (菁华3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实用五篇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小说《圣火》、《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书多次获奖。在云南边疆生活的18年中,沈石溪观察到了许多动物,许多的事情,也为他的动物小说提供了丰厚的素材。沈石溪写的书有很多,如《斑羚飞渡》、《黑天鹅紫水晶》、《白天鹅红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叶猴》、《侏罗纪龙鸟》、《骆驼王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狼王梦》,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顶、蓝魂儿、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兰有一个梦,希望黑顶、蓝魂儿、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宝位,因为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来的愿望。

  紫蓝最疼爱黑顶,倒不是因为黑项是长子,而是因为黑顶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长的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紫兰希望黑顶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好景不长,黑顶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兰后悔至极,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计划放在了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全身是黑的.,黑的发蓝,非常的好看。紫兰经过辛苦的培养,终于他的超狼计划快要成功了,紫岚想到登上宝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时候发生了一场意外,蓝魂儿被铁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减轻蓝魂儿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还没让蓝魂而来得及反应,蓝魂儿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紫兰又开始培养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经严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岚通过了激将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爷就偏不给他这个好机会,狼王落嘎发现了毛毛的计谋,被赶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如果没有了团体,该怎么活啊?

  最终妹妹成家了,紫岚孤独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发现了两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经过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岚同归于尽了。

  故事描写的生动形象,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吗?

  最喜欢的书,像良师益友,教会我们生活的哲理,教会我们判断是非,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中讲了一个刚强、坚韧不拔、勇于挑战自我的人——鲁滨逊。他在荒岛生活了21年,经历了许多困难与挫折。与野人搏斗时,体现出不屈服;找不到食物时,坚强的忍耐着,等待食物的出现;住处被风雨刮倒时,从不气馁,反而振作精神,又盖起草房。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得画面,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他虽然不是英雄却有着英雄气概;他虽然不是修理工却又那么心灵手巧;他虽然也不是绿化工人却能给荒岛添加一片片绿色。所以,我立志要学*鲁滨逊的精神品质。

  那天中午,骄阳似火,我扶着崭新的自行车,正在练*骑车。第一次上座位,我扶正了方向盘,一踩脚踏板,车子却倾斜了,我又开始第二次挑战,事情顺利得十分顺利,车子飞快的向前行驶着,结果,我手臂一颤抖,车子一下子翻倒了,我也吃了个狗啃泥,我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想立马回家,这时鲁滨逊建草房一次次失败却没有放弃的景象又出现在我眼前。对!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要勇敢些!我擦擦身上的泥土,又开始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四月的天养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阳光明媚,现在却乌云密布,一粒粒雨珠从天而降,遍布了整个大地。我看看表,啊!下午6点了,是找了躲雨的,还是扶着车回家呢?我犹豫不决,脚步正慢慢向一个屋檐下移动着,这时不会栽树,却挖土,埋下种子的鲁滨逊又出现在我是视野中,对!要勇于挑战自己,我不能让家人担心。于是我又坐上自行车,刚刚还不熟练的我,现在竟可以流畅的行驶,在风雨中,街道尽头,一颗黑点越来越小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人生中的“方向盘”为我指引方向,在遇到挫折时,让我化险为夷,使我能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自由自在的航行。

  清明细雨在窗外悄悄倾洒,这时候的我们最适合读一本书,读一本敲击心灵的书。我最*正在读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一度让我体会到一个人在逆境中做出放弃和坚持的选择后会有怎样不一样的人生。

  我想跟大家分享这本书的原因是它的作者让我十分钦佩。作者叫海伦凯勒,在她小的时候一次高烧带走了她的光明和能够聆听美妙声音的听力。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沮丧,她通过艰苦的学*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考入了世界顶尖级的大学哈佛大学。她虽然生活在无声无光的世界里,但她却为我们带来了许多有名的著作。甚至还被评选为“二十世纪美国英雄偶像”之一。

  她的成就纵然很瞩目,但在我看来,她必须比常人付出几倍、几十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的努力,还要忍受比常人难以忍受的疼痛,才可能有如此的成就。对她来说,她必须历经千磨万击,一如常人就很不错了,可她却能够比正常的.人更优秀。

  从书中我知道了,她最想拥有光明,她也不贪心,只要三天的光明就够了。她会在第一天去看电影,第二天和家人一起出去游玩,第三天她会去亲*大自然。这些对我们来说轻而易举的事情,对她来说却却遥不可及,甚至是奢望。

  出于好奇,我体验了一下失明,当我闭上眼睛的那刻,瞬间迷失了方向。走路磕磕碰碰,不小心就会跌倒,走到哪里都需要有人搀扶,想要学*,却分不清哪本书是什么我彻底迷失在无边的黑暗里,感到害怕。我能想象到海伦应该和我一样,但她却无法顺利的表达她的情感,可想而知,当时的海伦内心是多么的孤独啊!

  海伦的身体不像我们那样健全,却用她残缺的身躯向我们很好的诠释了“身残志坚”这四个字的含义。我们要向她学*,学*他坚持不懈、不气馁的精神。也感谢生命里出现过那些帮助我们成长,鼓励我们,完善我们成长的“莎莉文老师”。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我爱文学,跟爱读文学作品。一个故事所以人尽皆之,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他蕴含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街之巷闻,是因为它的精华引人注目。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修养。我读的文学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讲述了唐僧师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们并没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了真经.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它会七十二变,我读到他时,常常在想,如果,我也会七十二变那该多好。孙悟空不仅本领高强,哪一些小妖听到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当看到师傅误会他时,真替他打抱不*!当看到到他打不过妖怪回去请救兵时,真想和他一共战斗。可是我最不喜欢里面的猪八戒,他不仅好吃懒惰,还事事依靠大师兄。办事效率不高,当他听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当他要去办事,他左推右推不去。还好色,一遇到美女就会贴上去…

  《西游记》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人物,还有故事情节。让人捉摸不透,还要替人担忧,,不得不往下看。从看这部文学书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废,即使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办法,就像唐僧他们一样,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惧怕。其实,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却选和他们一样的道路,把这些“妖魔”通通杀光。还有,我们不能只贪小便宜,像猪八戒那样,也不要事事依靠别人,这样到了社会上根本无法立足。总之,我们遇到问题,一直勇往直前,不放弃。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怎莫样?是不是也想读一读了,那赶快去吧!如果,你是一个不爱好读书的人,那莫,你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不会无动于衷的吧!那你们就多读一些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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