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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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1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2

  书,一个又优雅又美丽的名字。他常常变成蝴蝶带我飞在知识的花丛;有时他又变成甲虫让我和他奔跑在快乐的草丛。

  我喜欢书,书也喜欢我。一有空,哪怕是一分钟的工夫我也要紧紧地抱住书,开心地啃起来。我看得最早的一本书叫《故事大王》,那是妈妈给我买的,买回后搁置了很久,当时我对它的好感远不如电视,看见书就像老鼠看见猫一样。到后来我没事干,家里的电视也坏掉了,时间没处打发,我就拿起那本书看,结果越看越着迷,一刻也不愿放开它,我就这样爱上了看书。

  我爱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作文书,所以我作文写得也很好。有一次作文题目是“我的心爱之物”,我立马就想到用作文书中讲的三步写物方法,即怎样得到这个物品的,它的外形怎样,还有与它发生的故事来写,所以我三下五除二一会儿功夫就写完了。等作文发下来的时候,我一看92分,文中的红色波浪线圈了一段又一段,后面还有一个大大的“优”,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都是看书的回报。

  我看过的书中大多都有鼓励读书的话,比如“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如果让我来比喻书,我愿这样说:书是一只蜜蜂,带我在知识的花丛飞翔;书是一艘大船,载我穿过知识的海洋。自从我在书上写下了这句激励自己读书的话,我就更爱读书了,无论是天文地理、医学军事,都是我的宝葫芦。

  无论去哪儿,我都要带上一个“宝葫芦”。旅游、上学、吃饭时,一本书总不离手,妈妈有时嗔怪我成了书虫,还笑说干脆让我吃书得了,那样饭也省了!因为我总是吃饭时捧着书,直到饭已凉透,妈妈催的不耐烦了,我才恋恋不舍放下手中的书。有时,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竟忘了做家庭作业,也让妈妈数落了好几次呢!

  书,就是我最钟爱的“游戏机”。它比任何一部游戏机都更能令我着迷,希望我身边有更多的小伙伴加入这个“游戏”!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3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4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5

  别人都对踢足球、玩娃娃、打篮球很入迷,我却不一样!你想听听我对什么很入迷?没错!我对《笑猫日记》很入迷,别不信,听我娓娓道来。

  以前,我家是没有《笑猫日记》的,后来,表姐送了我几本《笑猫日记》,但是我不知道里面的乐趣,所以不怎么看。一天,爸爸让我看一本,好吧!看就看吧!但是我不承认我会喜欢!我不情愿地拿了一本《笑猫日记》看了起来,后来我发现,这书里的情节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这才几本呢!我不到两三天就看完了,我看了看书的封面,上面有全套书的照片,我发现还有20本没有呢!于是我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20本,爸爸说:“嘿嘿,现在喜欢看了?我给你买了别不看哟!”“哦,老爸万岁!”我高兴地喊。

  快递来了之后,我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拿起一本书就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了起来。

  要是没有《笑猫日记》,我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总觉得好像少点儿东西,什么事都做不好,吃饭吃不香,睡觉也睡不着,都不想活了!

  我会跟着笑猫一起笑、一起难过、一起生气、一起烦恼。有一次,我在床上看《笑猫日记》,我看到笑猫和虎皮猫结婚了,他和老老鼠蹲在石头上,地包天跟来了说:“笑猫哥哥,我全都知道了,你要结婚了,呜呜呜……”老老鼠说:“真是的,结婚是喜事,你哭什么啊?”“我伤心嘛,为什么笑猫哥哥的新娘不是我啊?”“你傻啊,”老老鼠说,“狗和猫结婚,亏你想得出来!”“哈哈哈……”我笑得咯咯咯合不拢嘴!砰!我掉到床下去了!可我丝毫不觉得疼,还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

  没过多久,这20本也被我看完了,我又翻了翻书,咦,居然有漏网之鱼!有三本《笑猫日记》我还没有,我要把所有的《笑猫日记》都看完!于是我又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三本,爸爸说等疫情结束就给我买。

  哎!疫情什么时候结束啊!我真是个掉进《笑猫日记》坑里的妞儿,我非常非常喜欢看《笑猫日记》!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6

  书,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7

  学*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

  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

  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

  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 “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8

  我爱文学,跟爱读文学作品。一个故事所以人尽皆之,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他蕴含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街之巷闻,是因为它的精华引人注目。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修养。我读的文学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讲述了唐僧师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们并没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了真经.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它会七十二变,我读到他时,常常在想,如果,我也会七十二变那该多好。孙悟空不仅本领高强,哪一些小妖听到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当看到师傅误会他时,真替他打抱不*!当看到到他打不过妖怪回去请救兵时,真想和他一共战斗。可是我最不喜欢里面的猪八戒,他不仅好吃懒惰,还事事依靠大师兄。办事效率不高,当他听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当他要去办事,他左推右推不去。还好色,一遇到美女就会贴上去…

  《西游记》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人物,还有故事情节。让人捉摸不透,还要替人担忧,,不得不往下看。从看这部文学书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废,即使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办法,就像唐僧他们一样,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惧怕。其实,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却选和他们一样的道路,把这些“妖魔”通通杀光。还有,我们不能只贪小便宜,像猪八戒那样,也不要事事依靠别人,这样到了社会上根本无法立足。总之,我们遇到问题,一直勇往直前,不放弃。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怎莫样?是不是也想读一读了,那赶快去吧!如果,你是一个不爱好读书的人,那莫,你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不会无动于衷的吧!那你们就多读一些书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9

  我最喜欢的书,喜欢它那独特的墨香,更喜欢它用优美的语句来装饰一篇篇佳作。读书,对我而言是一种对身心的洗礼。

  我虽然不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但是对我家的书柜,我还算是了如指掌的。我常读的书有许多,例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籍。这些书大都是历史传记和中国经典名著。这样,你们是不是就可以猜到我喜欢阅读哪一类的书呢?对了,我喜欢看的正是历史类的书。

  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肯定也是历史书啦!它的名字叫做《明朝的那些事儿》,但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七本。明朝的十七位皇帝对中国长达三百余年的统治都分别记录在这七本书上。写这本书的人,叫做毛佩琦,他的笔名是当年明月。

  在读这册书的时候,我看到了大明朝王朝的兴亡衰败,看到了大明臣子的忠心耿耿,看到了于谦和岳飞互说冤情,秦桧与徐有贞一个“莫须有”,一个“意欲”。看到了朝廷的勾心斗角,看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很多东西。

  有一次,我正捧着书读着呢,突然眼前一黑,就发现了朱元璋,它正在堂上处理奸相胡文庸呢!看来我的闪远点了。这时画面一变,我又看到了朱棣,瞧,他正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呢!接着,我又看到了万历、嘉靖、杨廷和、张居正等人。这时,我的头像是被谁敲了一下,好痛哦!当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妈妈,才知道,原来我刚才睡着了呀!

  读了这册书之后,我知道了真实的历史。在读第二本时,我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朱棣虽然夺了他侄子朱允文的皇帝之位,但他是个好皇帝。在他英明的统领之下,才出现了众人皆知的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他是大明朝最伟大的皇帝!当之无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10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我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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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扩展1)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

  学*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

  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

  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

  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 “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2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3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

  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4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神话》。

  《*神话》是一本讲述了*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神话》,你有多少值得我学*的地方呀!你是一本神奇的书,也是一个难解的迷,拥有你,我便拥有了智慧、勤劳,拥有了正气和善良。

  感谢你,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感谢你,我朝夕相处的良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

  今天,我在家很无聊,拿起一本书翻了一遍。突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张文,我被里面生动的情节吸引住了。

  张文的这个情节非常有趣。尤其是这一段:

  这场雨把敌人引向田野一会儿,然后到大路上转一转,走进这个假雷区。雨伴随着一声故意的叫喊而来。小心地雷!”一个小幽灵士兵踩在松软的地面上,以为自己踩在了地雷上。他尖叫着摔倒在地上。这一叫,魔鬼大队突然闪到一边,叽里咕噜地倒了下去,吱哇一声。趴了一会儿,没有打雷,只是如释重负地站起来。许多魔鬼,因为他们只是把头埋在土里,做了一张满是沙子的脸,只露出他们滚动的眼睛。一个接一个,缩头惊慌的样子,仿佛吓出了灵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余来和小恶魔们为智慧和勇气而战的故事。他写出了智慧、勇气和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俞来从小就很勇敢。我们的年龄和他相似,但我们在许多方面无法和他相比。

  他生活在战争肆虐的艰难时期,但他是如此的勇敢、机智和热爱他的祖国。与他相比,我们更快乐,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的优秀品质。我们应该以他为榜样,向他学*,尊敬他。

  下雨了。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在回程的河里游泳。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去夜校。我们是*人,我们热爱我们的祖国。”我想说的是。我真的很想和你和日本鬼子一起玩。不幸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通过传承你的精神和培养良好的技能,我们才能在成长过程中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9

  书,人人都喜欢,我们小学生最爱书,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有一本是我得最爱。

  在一间破旧的教室里,我和几个小伙伴走了进去,里面破旧不堪,桌子上是厚厚的灰尘,还有一些蜘蛛网,我身旁的伙伴因为怕黑,就自己跑了,我在里面转来转去,想找点好玩的,就在这是我眼前一亮,咦,那不是书吗?我加快速度,飞快跑上前去,我左翻翻右找找,没什么好看的,就失望的走向屋门,我的脚边走边踢,这是什么?我顺手拿了起来书,书名叫《有一种幸福,叫守候》我捡了起来,认真的看了起来,看到这本书第一眼我就深深的被这本书所迷惑,书的内容深深的打动了我,只有在困难中,帮他人一下你会感到无比的幸福,如果你有一元钱,你会干什么,你会说;一元钱不值钱。你错了,如过在公交车上,一个小男孩没那钱,而你却刚好有一元钱,你是否会为他买票。如果你不会,但我会,以为这样他就可一回家,妈妈不会担心他。上学也不会迟到,不被老师吵了。如过是一场最中要的比赛,你帮助了他,你就是最幸福的人了。再困难中帮助他人,那就是帮助自己,一次无意的帮助,可能你就幸福一生,就是这一点,我深深的爱上这本书,因为它就是我人生中的一位老师,我永远记住这本书,因为它可一让人变得无私变得幸福。

  这就是一本书,我的一位老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游戏作文700字汇总5篇

  我最喜欢的游戏作文700字 1

  在今天的作文课上,何老师居然不讲作文,和我们玩起一个名为“盘根错节”的游戏。

  何老师请了6个男生代表,他们有的胖,有的瘦,有的高,有的矮;他们手牵手围成一个圈站着,就这样,游戏开始了。何老师先是要求那6个男生记清各自所在的位置及左右手分别是谁。然后随意地调换了他们的位置,但要求他们在新的位置找到老朋友,找到原先各自的左邻右舍并再牵着手。这样一来,十二只手不规则地交叉在一起,活像老榕树的许多枝干盘在一起。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个游戏叫做“盘根错节”了。这时,何老师让其余同学赶紧记录这些经过。这样边玩边写还是第一次,我真高兴。

  随即,何老师要求这组“老榕树”用最短的时间返回到最初的站立位置,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只手都不能松开,否则就GAMEOVER!听到这儿,6个男生都不约而同地倒吸一口冷气。我暗暗地想:嘿嘿,有好戏看了。你瞧那些男生们,高的弯腰不便,胖的行动麻烦,矮的不小心就会被挤……这给游戏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嘻嘻,看他们怎么办。我也不闲着,这个过程又成了我的素材。

  看,他们正心急火燎地讨论开了。“不然这样,我第一,你第二,他……”“不行不行,这样太乱,依我看,应该我第一,他……”“这也不成,还不如……”真是十五个人辩论——七嘴八舌。他们吵得不可开交,没有一个人愿意听听其他人的意见。看着那6个男生的“辩论赛”,我暗笑道:这种时候,“团结合作”四个字最为要紧,岂能各顾各的?这时,何老师一声令下,他们不得不开始。只见那个较高的男生一个蟒蛇翻身,转到另一边,可马上发现钻错了,只好再蹲着身子,挺勉强地返回原位。“哎呀,你太笨,我来!”旁边那个较胖的同学看急了,抢先一步蹲下,扭动着身体,笨拙地挪动着步子,好不容易到了相应位置,可还没站稳,另一个同学已迫不及待了……就这样,这6个同学不分方向地钻来钻去,就像那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最后他们花费了54秒的时间才站好。那6个男生顾不上歇歇,都相视一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成绩。我们也满满地记载了一页的所见所闻。

  回家后,何老师让我们根据笔记整理成文,哈哈,我非常轻松地完成了这篇*作。游戏作文,我真喜欢你!

  我最喜欢的游戏作文700字 2

  一天,我作业做完了,觉得很无聊,突然看到了妈妈晾在竹竿上的花帕,它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我突发奇想:我可以和琳琳、芳芳和红红一起玩丢帕的游戏。说完,我快速地拿起帕,高高兴兴地去找我的“玩伴”了。

  我和小朋友来到了小花园里,我兴奋地从自己的口袋里抽出了一条花帕,我们一起唱出:“黑白配,男生女生配!”一看,琳琳、红红和我都是正面,而只有芳芳是反面。我们拉着,盘腿坐了下来。芳芳胸有成竹地说:“游戏正式开始!”我们高声唱起:“丢,丢,丢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随着我们的歌声,芳芳也开始“行动”了。她先绕着圈走了起来,走啊走,她忽然站在了红红的后面,把帕往下一晃,又连忙缩了回来。正在这时候,红红发现了芳芳搞假动作,气得半天不开壶。而芳芳呢?也向红红扮了一个鬼脸,好像在说:“哈哈,怎么样被我耍了吧!”红红朝芳芳吐了吐舌头,一点儿也不理睬她。

  芳芳在玩弄红红的时候,悄悄地把帕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在了我的身后,我突然转身一看,“帕!”我一个转身,飞快地从地上拿起帕去追芳芳,可太晚了,芳芳蹭地一下,一屁股地坐了我的位子,得意洋洋地翘起了双腿,第一局我输了。我拿着帕挥了挥说:“第二局游戏正式开始!”她们拍着,高声唱起:“丢,丢,丢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红红经过了上次的教训,当我走到她的后面时,她一下子转过身来警惕地看一看。在我走了好几圈以后,她们都渐渐地放松了警惕性。就在这时候,我认准了“爱哭鬼”琳琳成为了我的“下对象”,我迅速地把帕往她身后一丢,开始时琳琳没有察觉。直到后来,琳琳发现了帕,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朝我追来,虽然,她*时跑步跑得很快,但我“先下为强”地坐在了她的位子上。琳琳输了,她大哭起来,我看到琳琳这副模样,可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游戏里充满着哭声和笑声,这些声音将陪伴着我一起成长。

  我最喜欢的游戏作文700字 3

  我是一名小学生,不喜欢体育,也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成为一个追星族,更不会像众多无聊的人打听八卦绯闻,我只有一个爱好就是看书。自从触碰到了电脑的网络小游戏,因为网络游戏使我对学*慢慢的产生了疲倦,从一个“书呆子”变成了一个“网虫”。

  我最喜欢农场,就在睡觉时嘴里还叫着“农场”哪!为了想让经验值涨多,为了想让金钱涨多。我废寝忘食,只想拿第一。

  记得有一次,我郁闷的心情让我很烦躁,于是我上网打开网络游戏。刚开始玩,心情还是很郁闷,可是网络游戏有种神奇的力量,把我的精力完全吸引了过去,游戏里的输赢并不是我所在乎的,我只想把不开心的心情抛开,进入这个吸引人的游戏中;经过几翻刺激的“打斗”之后,我的心情快速地好转了,觉得花儿不再那么地死气沉沉,太阳不再那么黑暗,觉得渔缸的鱼是那么地活跃,而我没玩游戏前的心情是完全相反的。

  虽然说网络游戏会让人上瘾很不好,但是只要你适量地安排时间,你就会觉得其实网络游戏不一定只给你带来坏处,它也会给你带来快乐和放松。甚至它还会锻炼你的品质和意志,让你用另一种的人生态度去面对人生和生活。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科技进步脚步日益加快,网络也普及到每一个*常百姓家中,像我们这样年纪的青少年难以抵抗网络的诱惑,一旦迷上上网、聊天、玩游戏,很容易终日沉迷,耗费时间,虚度年华!但这不等于就是要排斥网络,毕竟,仅轻松地点击几下,网络就可帮我们找到最新资讯和所需资料。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作为“九零后”学生,我们应该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做一名新世纪的网络少年呢?我认为:1、游戏可以适当地玩一下,有的游戏还有利于开发智力,但是要明确游戏只能放松自己,不能把自己的生活当作游戏人生。2、对于网上的信息,我们要拒绝那些不良的、对身心有害的信息,多浏览一些有用的、对我们有帮助的信息。

  “农场”让我体会到了挣钱的辛苦,钱的来之不易。但我深深地知道“农场”只是个虚拟的游戏,游戏永远不会成为现实,是不能当饭吃的,只有以学业为重,通过努力地学*,才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要分清楚游戏和现实的界限,不要沉溺在游戏当中。

  我最喜欢的游戏作文700字 4

  要说到我喜欢的游戏那可就多啦,比如说:捉迷藏、贴药膏、摸虾、盲公等等。可我最喜欢的小游戏还数老鹰捉小鸡,因为老鹰捉小鸡这个游戏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

  今天体育课上,同学们提议我们来玩游戏。可是玩什么游戏好呢,我们左思右想,经过讨论,最后决定玩老鹰捉小鸡。我是“老鹰”青雯是我的死对头,所以“母鸡”这个角色非她莫属。其他的同学自然就是小鸡啦。

  游戏一开始,我想绕到她们的`后面,然后再发动进攻,出乎我意料的是,那只“母鸡”好厉害,我往左,她就往左,我往右,她也往右,累死我了。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办法,捉住小鸡是三个指头捏田螺——十拿九稳。于是,我快速地往左“飞”,她们也往左跑,被我的假动作给骗了,我趁她们还没有回过神来,快速地往右“飞”,“母鸡”见势不妙,赶紧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还是没有挡住,这时,我又“飞”到“小鸡”的队伍中间,把“小鸡”的队伍“中断”了,这一刹那间,“小鸡”们各自抱头鼠窜,狼狈不堪,这时捉住一只“小鸡”还成问题吗?于是,我顺就抓到了两只“小鸡”,当我又去抓其他“小鸡”时,正是“小鸡”排队集合的时候,我认为这是捕捉她们的最佳时刻,于是便猛扑上去,“小鸡”的队伍马上就要排好了,又被我“中断”了,一下子就抓住了六只“小鸡”。这时“母鸡”开始感到着急了,伸出“鸡翅膀”“扑扑”一上一下的拍动着,紧紧地拦住我,我是在没办法,累地直喘粗气,正准备打退堂古是,我忽然灵机一动,飞快地从“鸡翅膀”下一钻,“母鸡”来不及转身,小鸡就落网了。下课正好响起,这时八只“小鸡”已经被我逮捕了。这时我得意洋洋,心里比吃了蜜糖还要甜。

  这个游戏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游戏——老鹰捉小鸡。

  我最喜欢的游戏作文700字 5

  “闪电麦坤超过了冠军,准备夺得活赛杯!”这是曾经红片半边天的汽车总动员中的台词。那时我也对它为之疯狂,而我爸也不遑多让,陆续添购了:警长、拖线、莎莉……等。你知道我们家在短时间内,涌入了多少辆汽车总动员的玩具车吗?有将*70辆呢!有爸爸这位强而有力的赞助商,我和闪电麦坤可说是形影不离,时常带着他们游走各地。

  以往,闪电麦坤有如会移动的地心引力,无时无刻将我的视线、专注力凝住在他身上。但是,这样的关系惹恼了世上最强的绝缘体——妈妈。每次我们玩得正高兴时,总是因为绝缘体的出现而被迫分离,次数一频繁,妈妈便决定将闪电麦坤家族打入冷宫——储藏室!因此我和麦坤虽然处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却像牛郎和织女一样,无情的被拆散在两处,无缘相见。唉嗨!有一股咫尺天涯的感觉啊!

  好不容易熬到了暑假,原本以为可以上演久别重逢的情节,但是绝缘体却丝毫没有松懈的迹象。甚至三申五令的强调:“在暑假作业完成之前,你休想见麦坤家族一面!”

  为了早日与心目中的最爱相见,今年暑假我的工作效率可是出奇的高。终于,在暑假接*尾声时,我达到了“绝缘体”的所有要求。在母亲大人点头的那一瞬间,我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储藏室,“哇!好久不见!”一见到我朝思暮想的麦坤家族,我忍不住将它们抱在怀里,一辆一辆的捧在掌心上欣赏,真恨不得在剩下的暑假时光中和它们玩得没日没夜!

  相隔半年,再次拥有麦坤,感觉上他的帅气依旧,但是在我心中它的分量更重了。因为有他的陪伴,我可以忍受没有电动的日子;因为有他的陪伴,我的笑声比以往更响亮,无法想象他再次离开我的感觉。除了对它说声:“好久不见!”,我更应该想办法说服母亲大人,好让闪电麦坤家族永远留在我身边。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异常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终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强烈的美丑比较。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理解诗人甘果瓦做自我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仅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我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能够为她赴汤蹈火,能够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我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主角。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进取的人生梦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我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我而被污浊了有职责的心灵。最终,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过的书有:爱的教育、昆虫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瞧,这群俏丫头。

  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人公是:漂亮女孩夏林果、聪明女孩路曼曼、疯丫头杜真子、笨女孩安琪儿,还有调皮捣蛋的马小跳,下头我来介绍一下这几个主人公的性格特征。

  漂亮女孩夏林果: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因为她是跳芭蕾舞的,眼睛永远只看前方,聪明女孩路曼曼:路曼曼是班上的中队长,马小跳的同桌冤家。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管马小跳,她生病时,只要一管马小跳病就好了。疯丫头杜真子: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泥。笨女孩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有时候很笨,但有时候,她的脑筋却能够急转弯。

  我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我推荐的理由是:在书中,杨红樱讲述了她与小读者之间的感人故事以及她在*凡生活中的点滴感悟。

  《有老鼠牌铅笔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上初二的男孩子夏刚,他的爸爸妈妈买了一张火车票,让他独自坐火车去青岛玩。他爸爸派了一个人接夏刚,让他们见面时对一个暗号:有老鼠牌铅笔吗?如果对方回答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他就是接站的人了。结果让夏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青岛,不但没有找到接站的人,还被录取为孢子摄制组中的一员。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刘小贤的女孩和她的爸爸老刘。不久,摄制组开始拍摄。夏刚扮演一个名叫孢子的外星来客,刘小贤演他的好朋友,老刘演一个强盗。他们到银行拍摄,结果遇到了一伙真强盗,夏刚(孢子)受伤昏迷了。老刘把他送到了医院,夏刚醒来时看见了爸爸妈妈。爸爸告诉他说孢子摄制组的生活就是他一手安排的。夏刚问:“有老鼠牌铅笔吗?”大家齐声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之后,这本书还被改编成剧本,拍成了一部电影《暗号》。

  我很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它的名字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其次书里有很多吊人胃口的悬念,让我总是很期待后面发生的故事。夏刚是个独立的孩子,他很勇敢。我虽然能自我坐公交车上学,并且还学会了自我过马路,可是却不能独自在家,也没有一个人睡觉。我要向夏刚学*,学会独立。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读书节活动开始了,妈妈给我买来了《十万个为什么》和《阿凡提的故事》这两本书,陪我度过了了欢乐的时光。

  《十万个为什么》之地球篇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地球的知识,了解了许多地球的奥妙,比如说地球的构成,地球的构造等,丰富了我不少的科学知识。可是,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阿凡提的故事》。

  《阿凡提的故事》的封面就和吸引人,阿凡提留着山羊胡子,长着鹰钩鼻,小眼睛配上小叶图案的眉毛,头戴一顶民族帽,背朝前,脸朝后,骑着他的可爱的小毛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有许多趣味的小故事,总篇共分为三篇,分别是“童心篇”、“开心篇”和“智慧篇”,我最喜欢看的是“开心篇”中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会让我感到十分的开心,故事里介绍了阿凡提的许多搞笑的事情,异常是“石头是白送的”故事、“死人怎样会救人”的故事,在搞笑中包含必须的哲学道理,在开怀大笑之后,我会慢慢思考,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假如你想明白有关阿凡提的故事,那就赶快和我一齐进入他的故事世界吧!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到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应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应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必须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题,这也是对我学*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仅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完美的明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扩展4)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菁华5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瞧,这群俏丫头》。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神话》。

  《*神话》是一本讲述了*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神话》,你有多少值得我学*的地方呀!你是一本神奇的书,也是一个难解的迷,拥有你,我便拥有了智慧、勤劳,拥有了正气和善良。

  感谢你,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感谢你,我朝夕相处的良师!

  书,是人成功道路上的推进器;书,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书,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宝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读书,我明理……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拿到书,我先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妈妈那工整的字迹:宝贝,希望你好好读这本书,了解真谛。接着,我便津津有味地开始读。

  我认识到了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林妹妹”林黛玉;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贾宝玉,以及幽默的史湘云和文采飞扬的薛宝钗……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薛、史、王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纯洁的爱情。故事以悲凉的笔调,引发了我无穷的阅读兴致。

  其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故事:那天,贾宝玉随父贾政外出,林黛玉重病在身,卧床不起,她饱含泪水,将自己与宝玉所写的诗集扔进火堆,随后便悲伤地去了。宝玉回来后,没发现林黛玉,以为她回家乡了,也伤心地哭了。这个情节令我潸然泪下。

  书,果真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那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就是一个大道理,令人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扩展5)

——我喜欢的季节作文300字汇总10篇

  一年四季,有万物复苏的春天,有烈日炎炎的夏天,有硕果累累的秋天,有冰天雪地的冬天。我最喜欢的要数万物复苏的春天了!

  春姑娘来了!河水融化了,唱起了春天的歌谣。河边的柳树姑姑,正忙着照顾刚长出来的嫩芽芽。小草娃娃刚从地里钻出来,正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的东西呢!

  春姑娘来了!大雁排成个“人”字型的队伍从南方飞回来了!小燕子在屋顶叫道:“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在地上,时不时可以发现一两只小昆虫,它们在地上躺着,时不时地动一动,似乎刚刚醒来。

  春姑娘来了!淅淅沥沥的春雨落了下来。他柔和的让你感觉不到在下雨。在春雨的滋润下,春天更美丽了!

  春姑娘来了!洁白如雪的梨花对着太阳绽放了笑脸;小巧玲珑的迎春花也舒展腰肢,告诉人们,春天来了!

  春姑娘来了!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在灿烂明媚的阳光下蹦蹦跳跳,唱唱笑笑,快乐的声音惊飞了小燕子。它们在空中盘旋着,滑翔着,好不快活!

  啊!我爱生机勃勃的春天。因为它不仅可以使万物复苏,还是小朋友们——祖国未来的栋梁长身体、长知识的好时光!我爱美丽的春天!

  秋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它不像夏天那么炎热,也不像冬天那么的寒冷。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农民伯伯们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收获的喜悦。苹果、桃子、石榴,一个个沉甸甸的果实压弯了树枝,到处是金黄色和火红色,天空蓝得像一块透明的玻璃,一群大雁飞向南方,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排成“一”字形。

  在秋天里,公园也热闹非凡。菊花聚在一起争奇斗艳,有红色的、有黄色的、有白色的、还有紫色和绿色的;桂花开了,小小的、黄黄的,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香气;梧桐树的叶子黄了个彻底,一片片叶子像是一个个小小的伞兵,举着降落伞从树上跳了下来;枫叶红了,远远看去,像一片片火红的彩云;我最喜欢的松树和柏树还是这么绿,高高的挺立在山腰上,像是在风雨中站岗的战士,一动不动。

  秋天的细雨更是有特点。秋雨送走了炎热,迎来了清凉,飘飘洒洒的雨丝像无数轻捷柔软的手指,一串连着一串,哗啦啦,哗啦啦,弹奏出一首首美妙又动听的乐曲。大地像是被洗了个澡,到处是小雨坑。

  秋,同春一样美丽,同夏一样热情,同冬一样冷静,秋,是我最喜爱的季节。

  我喜欢的季节不是含苞欲放的春天,不是激烈热情的夏天,而是舒坦安谧的秋天和冬天。

  秋天,小草熟睡,绿叶脱衣,只有松柏依然挺拔,秋天的雨,不算大,当风婆婆带雨姑娘来光顾时,就像给植物唱起了摇篮曲,秋天来了,树叶枯黄而落,这仿佛是一种衰老,给人带来一丝凉意,其实,我不这么认为,在秋天里纷飞落下的黄叶不是别的。它是五彩的蝴蝶,那纷飞的黄叶代替了五彩的蝴蝶。黄叶落在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玩耍的伙伴踩在上面发出清脆的声音,又为秋天增添了一丝情趣。秋天也是大丰收的和谐季节,果园里弥漫秋天果实的清香。人们架着梯子摘果实,丰收的果子和人们的笑脸又融到一起。

  有人说:冬天也有情趣和意趣。它虽然冰,也不乏热情。当你看到冬季里那悄悄钻出的小草。当你看到冬季里傲然的腊梅,你就会感觉冬季给予我们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秋有宁静和柔美,冬有美、静,只要用心感受,用心倾听就会喜欢上他。

  春是使人感到温暖;夏是迷人又是烈日当空的季节;秋是果实累累的季节;而我却是喜欢冬天那使人迷眼的景象,冬天真那么迷人吗?

  是的。冬天的雪下了一夜,一到早上,把门一打开,看见那软软的雪堆。看那山上,田野了,都被盖上了一层一层的被子。一大早,家家户户的小孩都赶趟儿似的,个都跑了,一手抓雪一手打,推雪球,滑雪,像一群群小猴子在地上打滚。雪是迷人的,树上那一堆厚厚的雪,寒风一吹,像个石榴从树上掉下来一样。

  我喜欢冬天,是冬天玩,是雪地里,山鸡,山鸡怕冷,冷得不把头伸进雪堆里去,就悄悄地来到它们的身边,只要轻轻的一抓,它们就乖乖地到了你的手里,使你回家做一顿饱餐吃。

  哈哈!读者们,你们看到了这里,也决得冬天好玩了吗?

  我喜欢白雪皑皑、漫天飞雪的冬天,喜欢生机勃勃、草长莺飞的春天,喜欢硕果累累、天高云淡的秋天,但我更喜欢烈日炎炎、暑月蝉鸣的夏天。

  我喜欢夏天。在燥热难当的午后,我躺在绿树成荫的小花园里仰望天空,夏天的浮云像游客一般,在明净的天空上,川流不息。青草和红的、白的、紫的花,被高悬在天空的一轮炎热的太阳蒸晒着,空气里充满着甜醉的气息。

  我喜欢夏天。在夏天,我可以痛痛快快地吃冰激凌,黄桃味、山楂味、草莓味、蓝莓味……凉甜可口,令人神清气爽。雪花酪、冰泥、冰粥各种冷饮想吃就吃。

  我喜欢夏天。我可以穿各种漂亮的裙子,还可以去游泳馆里游泳。跳进碧波荡漾的池水里,像快乐的鱼儿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夏天真快乐,我喜欢这可爱的夏天!

  在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绚丽多姿的,是色彩斑斓的,是充满着鸟语花香的。春天是最适合放风筝的季节,也是我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

  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走进公园,淡淡的花香让我心情愉悦,还可以听到“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忽然,一阵阵春风向我扑面而来,一下子我感到春风**。

  向公园里走去,有人在练太极;有人在锻炼身体;还有些小朋友在嘻戏打闹。抬头仔细观察,树上冒出了小枝芽,嫩嫩的,绿油油的可爱极了。

  还有园子里的迎春花也盛开了,在春天里绽放她的美。啊!迎春花你是春天的使者!

  到了公园中心,一朵朵迎春花仰着头,好像在说:“欢迎大家!”又好像在为自己带来春天的信息而沾沾自喜呢。一股春风吹来,顿时阵阵清香扑鼻而来。公园喷泉开始向天空喷洒小水花了,小朋友们都冲进喷泉打水仗呢,别提多开心了。当然也少不了我,在喷泉中感受春天的凉意。

  这就是我喜欢的季节,一个属于我们孩子们的春天。

  夏天到了,也就是说酷晒的季节来了!即使再热,把自己弄得挥汗如雨,但我也喜欢,因为夏天是个丰富多彩的季节!

  夏天的植物碧绿碧绿的,树上的叶子变成了森林、遮住了蔚蓝的天空。走在大森林里,那里一片美景,看着那碧绿的树叶,馋得我直流口水,真想把一片树叶摘下来尝一尝,看到底是什么滋味!

  夏天,一定会去海滩这个地方,我们可以把一把大遮阳伞插到沙滩里面,然后再躺在一把木椅上美美地睡上一觉、看书或者吃水果,那感觉真好!如果忍受不了酷晒,就换上泳裤在大海里美美地泡上一顿,真像是“人间天堂”啊!

  傍晚我在大树下乘凉,我仰望星空,看见了由七颗星星组成的北斗七星!北斗七星就像一把勺子,我真想把它拿下来,尝尝勺里盛的.银河水。再看看,啊,我看见了牛郎星和织女星和中间隔开的银河,可怜的恩爱夫妻啊!相传他们七月七日才能相见一次。再仔细看看,我又看见了天马座!真威武呀,这让我想起了骑兵,要是骑兵能骑着“天马”打仗,那多壮观、威武啊!

  啊,夏天,你就像一个听话的娃娃,春天走了你就来,秋天来了你就走,夏天,你真可爱!

  温暖的太阳,照耀着这个多采多姿的国际,百花万物填满了空荡荡的大地,幽静的森林,瞬间变成了动物们的天堂,这就是春天。它唤醒了大地上一切熟睡的生物,小小的麦苗受到了阳光的照耀,逐渐的长高,啊!春天多么夸姣的时节啊!

  酷热的太阳,耀眼的光辉,烤得我们直冒汗,扇子也成为夏天中最避暑的兵器。不管是大人、小孩......每个人手上一把“扇子剑”,不断的挥舞抗暑。海滨人潮更是络绎不绝,一批批的大众都纷繁奔向海的怀有。

  气候转凉了,碧绿的叶子变黄了,美丽的枫叶铺满在山径间,金黄色的稻子随风摇曳,喧嚷的动物消失了踪迹,热烈的森林也逐渐的宁静下来,这就是秋天。

  冬风呼呼的吹,人们穿起了大衣,多采多姿的国际变得萧条凄寒,树叶没办法抵御冬风的吹袭,纷繁坠落,冬风把大地万物悄悄的关了起来,这就是冬季。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春天,由于我能够感受到春天的夸姣,它能使我的烦恼消失得无影无踪,怡然快活!

  四季中,我喜欢的是夏季和春季。我觉得夏季最爽,那是因为那时候可以去疯狂地运动;春天最舒服,到处鸟语花香,百花争相开放。

  充满整个夏天的是一种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树上多了一些烦人的蝉。

  夏天也是激情和热情的。夏天就像一个少年,健步走来,眼睛似火,似太阳,到处翻滚着一股热浪。人们在在阳光下奔跑,玩耍。夏,一般待在操场上,运动馆里,去游泳,去跑步,去打羽毛球,去踢足球等等。

  四季中,我一样也喜欢春。充满整个春天的是一种花香味,树上也多了一些美丽的鲜花。春代表着希望,拉开翠绿的画,这画谱写着未来。

  春姑娘穿着五颜六色的衣裳,轻飞曼舞地到来,在人间播种下未来,使人间充满生机,到处是绿树鲜花,到处是鸟语花香。你也许会发现,小草不知不觉地发芽了,花苞悄悄地开放了......

  啊!我赞美你,这两个充满活力的季节!

  秋天带着一身金黄,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地来到了人间。

  秋天的果园里,那一棵棵茁壮的果树上结满了又大又红的苹果,苹果的颜色真像小朋友的脸蛋。梨树上,金灿灿的鸭梨挂满枝头,就像金色的小葫芦,不知道会不会在哪一天变成葫芦娃,掉下来跟我们一起玩游戏。葡萄架下,抬头一看,那一串串晶莹的紫色大珍珠,在阳光的映照下,一粒粒的籽都清晰可见。柿子树上挂满了红灯笼似的果实,你挤我碰,争着让人们去摘呢!这么多颜色鲜艳,味道香甜的水果,让人看了垂涎欲滴。

  秋天的森林里,那里的树又高又粗,树枝像伞的骨架一样朝天空伸展,叶子密密麻麻,一片挨着一片,似乎约好了要跟阳光玩一个游戏,不让他偷偷钻进来。阳光也很调皮,看看这里,看看那里,想着法子往空隙里躲。小花躲在草丛里,把美丽的姿态悄悄地展示给我们看,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清新的芬芳。蝴蝶在花朵旁流连,或时不时地来一场追逐的游戏。这时候,林中响起几声清脆的鸟叫,四下寻找,却不见小鸟的身影,也许它也爱上了森林里的游戏,跟我们捉迷藏呢!

  秋天,永远是飘着甜味的季节;秋天,永远是绚丽多彩的季节;秋天,正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季节。

  我最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扩展6)

——我最喜欢校园的操场作文400字汇总10篇

  学校的操场特别美丽。

  春天到了,小草从地里探出头来,柳树姑娘的辫子长长了,小燕子们也从南方飞回来了,同学们在放风筝呢!那些小鸟儿们还以为那些风筝是外地朋友呢,于是,它们就绕着风筝自由自在的飞着,好像是在和风筝玩捉迷藏,操场上还有几个男生和几个女生在踢足球打羽毛球......

  夏天到了,操场周围的花坛里开满了美丽的花,蝴蝶在花朵上翩翩起舞。小蜜蜂提着小篮子,正在忙着采蜜呢!你看,它采的多认真呀!采完蜜,它就要回家给小宝宝们做饭了。瞧!蜻蜓也来凑热闹了,它呀!整天就知道捉可恶的吸血鬼,做的好事可多着哩!

  秋天,操场上,柳树姑娘老了,叶子也一天比一天少了,小草也变黄了,小燕子也飞去南方过冬了,不一会儿,一阵阵风轻轻地吹过,好像在说!“柳树姑娘,小草妹妹,你们不要担心,到春天的时候,我在帮你染吧!”

  冬天到了,教师们把水浇到操场上,做成了一个滑冰场。只要一下课,同学们就在操场上滑冰,打滑,坐冰车......

  学校的操场好美丽啊1

  我的校园有高大的教学楼,色彩斑斓的花坛,还有挺拔的大树……其中,我最喜爱的是带给我们快乐的操场。

  我们的操场位于学校的最中央,边上有一个美丽的花坛,里面的花各式各样,有红的,有黄的,有蓝的,色彩斑斓,美不胜收。操场四周围着一排小树,光光的树枝上长着一两片绿油油的新叶。它们直直地站在那儿,像一个个士兵,守护着操场上玩耍的大家。

  操场上的跑道红白相间,整体是椭圆形的,长约三百米。跑道还分六条,外三条是给低年级跑的,内三条是给高年级跑的。

  操场上还有一个篮球场,篮球场有两个鲜红的篮球架,篮球队的老师们会带着队员们在这里训练。

  操场中间还新铺了一块我最喜爱的大草坪。大草坪分为浅绿和墨绿,一道道,很容易区分。草坪上有两个白色的足球框,在绿色的草坪上分外显眼。

  上课时,操场上欢声笑语,大家在一起开心地玩耍。有人在操场上跳神,有人在红白相间的跑道上跑步,有人在草坪上踢足球,还有人在花坛旁聊天……操场上弥漫着欢乐的气息。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校园风景线——操场,它带给我们快乐,带给我们开心。我爱校园的操场,更爱美丽的校园。

  在我们学校,最美丽的就是操场了,它给我们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

  操场上,最令人喜爱的地方就是绿油油的草坪了。春天,春雨过后,草芽从潮湿的泥土里钻了出来,蚯蚓在帮小草松土,让小草快快长高。夏天,小草变得翠绿翠绿,生机勃勃的。秋天,草地就像金色的地毯,枯黄枯黄的。冬天,小草在寒风中开始“冬眠”,第二年春天,它们又会从土里钻出来。每天宁静的时候,草坪就成了鸟的乐园,小鸟在草坪上唧唧喳喳地叫着,在给小草唱优美的歌曲。那儿还是踢足球的好去处。每次活动课,就有很多人去踢足球。

  跑道在草坪的旁边,一圈就有200米。小伙伴们有的在跑道上玩有趣的游戏、有的在跳绳、还有的在比赛跑步。

  几棵榕树立在跑道旁,树丛中隐藏着许多秘密呢!里面有搬东西的蚂蚁、咬人的毒蜘蛛、可怕的蜈蚣……我们喜欢在课余时间去观察大树,那儿有我们观察自然的身影。

  这就是我们学校的操场,我喜欢学校的操场。因为那里留下了我健康成长的足迹。

  我的乐园——新文操场。我们的操场周围铺着红跑道,中间有一个大足球场。

  开学了,我们的操场成了一个大会场。因为我们在举行开学典礼。开学典礼会有高年级的同学分享他们学*经验,在这里我立志读书,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到了星期一,是升旗的日子。我们庄严的站在**下,我们唱起了**,激昂奋进的**伴我成长。

  到了星期二,班里的体育课我们相聚在大操场。有的下棋、有的踢球、还有的在打篮球;体育课结束后,我说:”真充实呀!”

  到了星期三,我的专业足球课来了,我们足球小队又可以踢球了,我们踢得可欢了;在这里我学会了合作,懂得了规则,更敢于面对输赢。

  到了星期四,又是体育课,我们再一次回到操场,不过,这次老师让我们练*长跑,我的耐力、毅力得到猛涨。

  到了星期五,我们有一个队会课,少先队辅导员把我们带到开阔的操场,玩起了引爆潜能、猪八戒背新娘、抱球钻呼啦圈等等的游戏!笑声回荡在操场的上空,久久没有飘走……

  又到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我们再聚操场,参加各种赛事:跳高、长跑、短跑、班级团体接力……操场上,洒下了我们的汗水、泪水,最后凝聚成奖杯——第一名。

  有了操场真方便呀!

  “丁零零!丁零零!”下课铃声响了,同学们各个都争先恐后地从前后门飞一样地跑了出来,像一群“小猎豹”一样似的,本来空空如也的操场,一下子就变得热闹起来了。

  比赛跑步的小同学们有点儿搞笑,他们在白纸上写上了数字,并用双面胶粘在自己的胸前,就像奥运会选手一样。有个小同学把自己伪装成裁判,他找来一个哨子,又找来一顶帽子,哨子“嘟!”的一声响了“冲啊!”同学们喊着。前四位都跑的如“野马”一般,只有五号跑的最慢,应该是肉太多,太重的原因。看看那边,他们正在玩拔河,“嘿哟,嘿哟”的声音从他们的嘴里脱口而出。再看看这边,红队和蓝队的篮球比赛,他们汗如雨下,大汗淋漓,第二场比赛开始了,一个蓝队的同学拿着球,红队的都防着他,只见他一个旋转,马上把球传给了队友,队友一个三步跨栏,“耶!球进了!”蓝队兴奋地一跳三尺高。

  还有激烈地打着羽毛球的、有激动地跳着高的、有快速地打着乒乓球的、有认真地踢着足球的,等等等等。

  虽然时间过得很快,但是留下了我们快乐的脚印。

  我是**实验小学的操场,我工作很辛苦,每星期都有很多学生在我的身子上学*、玩耍。不过,我很开心地让他们玩耍,因为他们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

  我的东西南北都有许多护卫,它们笔直地站立着。我的树护卫能为我挡阳光、大风、雨,墙护卫能保护我的安全。我的衣服上有许多颜色:黄、绿、红…五彩缤纷、色彩斑斓。我拥有很多的财富,我的东部有几个又高大又老旧的建筑篮球架,在太阳强烈得照耀下,显得格外雄伟。我的南方还有生机勃勃的绿色小草,把我衬托得更加丰富多彩。我的最南边,还有着一些休闲设施,每当下课,休闲设施总会有很多人去玩。在我的北部有着又柔软又金光闪闪的沙坑,每当学生们要练*跳远时,就会到这儿来。

  我的衣服上还有很多绿绿的假草,在这些假草中有着那晶莹的黑珍珠,这黑珍珠很调皮。每当风妹妹轻轻地吹在衣服上时,它们总会开心的滚来滚去。我五彩缤纷的衣服上还有很多口袋,这些口袋不仅可以装黑珍珠,在下雨时,还可以储存水。

  我是不是很神奇啊?快来和我一起玩耍吧!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已经在美丽的校园里度过了四个春秋,这其中令我最为欣赏的一处景物是——操场。

  一走进操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红绿相间的塑胶场地,还有前后两个篮球架,然后看见的是一排又整齐又干净的乒乓球案和北边的小花园,最后看见的就是排球场和南边的几棵松树,一打下课铃,高年级的同学们都跑到操场上打球,跳绳,踢毽子老同学随处可见,快乐的笑声也越来越多,高年级的同学们高超的技术让低年级的同学羡慕不已。

  操场南边有几棵松树,这几棵松树高大挺拔,从远处望向一个个身材魁梧的将军,他们一年四季都守着操场,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他们都始终坚强的保护在嬉戏玩耍中的我们。

  操场北边有一个小花园,其中小花园里有两棵棕榈树,棕榈树的树叶像一把把大蒲扇,树叶可以分为十多个直条,它们的树干笔直笔直的,如同一根大铅笔,*看树干上还有一些细小的棕毛,从远处看,宛如一个“千手观音”,伸着无数只手向我们问好。

  啊!我爱我们的校园,更爱那校园中美丽的操场!

  我们学校有一个美丽的大操场。走进学校门口,我们一眼看到的是两棵大榕树。大榕树那弯弯的树干撑起巨大的树冠,好像一把巨型的绿色大伞,罩住了大片地面。茂密的树叶把阳光遮得严严实实,只洒下细细圆圆的光斑。大榕树的树枝有许多气须,微风吹来,它就微微拂动。

  穿过榕树,美丽宽阔的操场就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的操场是用人工草坪铺成,象一块绿色的地毯。草坪的外面有6条200米左右的环形跑道,中间有3个篮球场,一个足球场。操场的西面是一个沙

  坑,东面是升旗台,高高的旗杆上***迎风飘扬。

  下课了,宁静的校园一下子沸腾起来。同学们都来到操场上玩耍。他们有的跳绳、有的踢足球、有的打篮球,还有的在跳高。操场上都是欢声笑语,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操场四周挺立着许多高大,苍翠的树木,白玉兰、大樟树、白杨、松树,它们象给美丽的大操场镶上了一圈绿色的花边。

  这就是我们学校的操场,它那么美丽,给同学们带来无穷的快乐,使我们的课间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美丽的校园风景无数,但最让我喜欢的就是校园的操场。

  操场成呈长方形,里面一圈是绿色的草坪,而外面一圈是红色的塑胶跑道,就像火热的阳光照耀着一片绿地,是那么的生机勃勃。草坪上有两个篮球架,每当体育课或课间休息,这里都会出现激烈的碰撞,吸引无数的同学呐喊围观。啊,这是个美丽的操场。

  当下雨的时候,细雨霏霏中,广阔的操场像是披上了一件梦幻般的衣裳,绵绵的雨丝轻柔的洒在我的脸上,飘进我的脖子里,有一种凉丝丝的感觉。我伸出手,细雨落在我的手上,痒痒的,舒服极了。啊,这是静谧的操场。

  慢慢地,慢慢地,雨渐渐小了。于是,就有许多同学来到了操场上。放眼望去,有的同学在跑步,他们整齐的步伐是那么坚定有力;有的同学在草坪上玩游戏,他们之间的互动是那么欢乐有趣;有的同学在窃窃私语,看起来像在讨论什么超级难题;还有的同学在打篮球,他们每一次跳跃,每一次奔跑都是那么的朝气蓬勃。啊,这是一个和谐的操场。

  操场周围有很多高大的树木,像一个个站岗的士兵,一年四季忠心耿耿地保护着我们。啊,这是*安的操场。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扩展7)

——我喜欢的兔子作文450字汇总10篇

  在外婆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一到放假时间,我就去外婆家和小兔子玩耍。

  小兔子叫“乒乓”,它总是活蹦乱跳,一身雪白的,毛肥嘟嘟的身子,跳起来好像一个圆滚滚的大肉球,非常可爱。乒乓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小红眼滴溜溜的转,眼神里充满了警惕与好奇,为它那张小脸增添了一点色彩。一张樱桃小嘴,可别以为它饭量少,一口气吃掉十片青菜叶都不是问题,真是一个小吃货。

  一到饭点,乒乓便竖起长长的大耳朵,竭力去听我拿了什么,两个长耳朵白里透红,一动一动很可爱。

  有一次我去给乒乓喂胡萝卜,看到乒乓无精打采,我便把胡萝卜放在背后,心想:“嘿嘿,这次我一定要逗他一下。”我走到乒乓面前,它抬了抬头,满脸希望,可是一看到我手上空空如也,便耷拉下耳朵,好似在说:“饿死了!胡萝卜,胡萝卜!”这时,我拿出胡萝卜,它双眼放光,乖乖坐好。我把那诱人的胡萝卜放笼子上,乒乓伸出舌头去舔,奈何舌头太短。于是它又用耳朵去碰胡萝卜,这时我拿胡萝卜在笼子上滑来滑去,伸进又***。气得乒乓乱跳,好像在说:“别玩了,别玩了,我要生气了。”我抱出生气的乒乓,把胡萝卜给了它。它开心地大口大口啃起胡萝卜。

  这就是乒乓,一只可爱顽皮的兔子,愿它陪我长大。

  兔子浑身长满了毛茸茸的白毛,远远看去像一团棉花。它的一双红眼睛被白毛包住了,嵌在眼窝里,像镶着两颗红宝石。白兔两只长长的耳朵,足有二寸半,里面一层是粉红色的皮,外面毛茸茸的,我想它的听觉一定很灵敏。

  小白兔的鼻子扁扁的,嘴唇分成三瓣,总是不停地耸动着,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随时在根据气味寻觅食物。兔子的身子圆滚滚的,看上去挺肥。前腿又短又小,后腿又长又有力,在动物王国里它还算是个长跑健将呢。兔子尾部有一条又短又小的尾巴,正如俗话所说的:兔子尾巴长不了。

  我家的兔子可不一般, 它具有昼静夜动的特点。白天无精打采,闭目养神,采食量很少;夜间精神旺盛,采食、饮水增加,约占全日的70%以上.它在白天常闭目养神,呈静伏或睡眠状态。

  这时除听觉外其他刺激激不易引起兴奋.我除了菜叶子还要喂馒头苹果等.我家的兔子窝是没有门的,它想进就进,自由自在. 我的兔子没有关笼子很聪明会上WC(卫生间).

  我把兔子窝放在阳台上,那里空气清新,环境良好,楼上有人种吊兰,楼下有人种葵花和兰花还有美丽无比的玫瑰花.而我家阳台一半面积种着花花草草.兔子的窝就在这片小草坪的中间,你要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那有个窝,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

  狗与猫是我家兔子的天敌, 我家的兔子很胆小,遇有敌害时,能借助敏锐的听觉作出判断。突然的声响使我家的兔子惊恐不安。

  尽管我家的兔子犯了错,我也从来不会责打它,因为它是那样的聪明伶俐,天真可爱。

  我家有一只洁白的小兔子,是我在一次放学的路上捡到的。我把它带回家,把它身上的脏东西洗掉了,它便变得雪白雪白的,于是我给它取名“小雪”。小雪身上的毛白白的,有一双长长的兔耳朵,还有一只短短的小尾巴,十分惹人喜爱。对了,它还有一双红红的小眼睛。

  小雪十分可爱。每次我吃饭的时候,它总会跑过来,蹭蹭我的裤子,好像在说:“主人,我饿了!你不要全都吃光,给点儿东西给我吃吧!好吗?”于是,我这个喜欢动物的人就会给它一根胡萝卜,它看见就把那根胡萝卜拖回了我给它建的小房子里。于是,我便给它取了一个外号“小馋兔”。

  记得有一次,我把碗给打碎了,里面还装着米饭,怎么办呢?我正在想办法,小雪突然走过来,看见了米饭,便直接扑了过去,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把米饭吃得一干二净。我见过兔子吃胡萝卜,可从来都没见过兔子吃米饭呀!

  小雪已经陪伴了我三年,我和它,不,应该是“她”。我和她的感情已经很深了,我十分喜欢她。你喜欢我家的兔子小雪吗?

  小兔子的耳朵很长,也很柔软,甚至可以用手把它的耳朵折过来,它都不会痛。一对像红宝石一样的小眼睛,好像刚刚痛哭过。全身上下雪白一片,好似刚在雪地里打过滚。从远处看,你一定会以为那是一个会动的雪团呢!小兔的短尾巴也很讨人喜欢,在它身旁看,它的尾巴就像一个小棉花糖,真是让人想咬一口啊!

  小兔吃食时也很有趣。它的警惕性十分高。开始大餐之前,它总是左看看,右瞧瞧。确定没人在了,才放心大胆地吃起来。我想,它一定是怕别人抢它的食物吧?小兔吃胡萝卜时才叫好玩呢!它好像只时把嘴放在萝卜上,兴许是在闻闻气味吧!可当它抬起来时,我才发现:原来它是在用三瓣嘴外的两颗牙“刮”萝卜吃啊,可真聪明!

  小兔睡觉时也很可爱。它总是把一双前肢托着下巴,身体一鼓一鼓的。熟睡时,还爱轻轻摆动它那一条短小可爱的尾巴,也许是热了在给自己扇风吧!*常它那一双挺立不搭的长耳朵,好像也睡着了,正搭在小兔的脑袋上做“美梦”哩!

  而小兔游戏时的样子,更是令人欢喜了。它们在室外玩耍时,常常爱在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奔驰”,速度可快了!从远处看,好像一辆小型赛车,在狭窄的小路上自由地颠簸。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啊,小兔子的前腿比后腿短,所以跑起来一颠一颠的。瞧!它头上的两只耳朵都被风吹得前摇后摆了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小兔子的可爱之处了。

  我家养着一只小白兔,我很喜欢它。

  我家的小白兔美丽、乖巧又可爱。它的毛是雪白色的,*顺光滑,非常漂亮。一双红宝石似的小眼睛,两只长长的耳朵向上竖起,显得格外机灵。走起路来总是蹦蹦跳跳的,毛茸茸的尾巴摇啊摇的,活像一个美丽的小公主,挺逗人的。

  小白兔是外婆送给我的。今年春节,我和妈妈去外婆家,看见外婆正在给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喂食。我觉得好玩,就逗着小白兔,引着它跳来跳去。后来外婆见我这么喜欢这只小白兔,就干脆把它送给了我。我高兴极了,搂着外婆的脖子,唱起了歌儿:“世上只有外婆好,有……”我就把小白兔带回了家。

  小白兔特别爱吃白菜和萝卜。一次,妈妈买回了一篮嫩嫩的白菜。我便拿了几根给它吃,小白兔吃得津津有味,边吃边发出“吱喳”的声音,好像在说:“好吃,好吃,再来一根!”我蹲下身子看着小白兔的馋吃相,忍不住轻轻地念了起来:“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小白兔真可爱,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小白兔万岁!

  今天,姥爷给我买了两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一公一母。我高兴极了。之后我把它们带回了家,安置在了原来养鸡的大铁笼子里。它们在笼子里跳来跳去,似乎对这个家十分满意。

  看到这儿,我心里想:它们饿了吧,我去给它们弄些吃的。我立马行动起来,从地里挖了两棵胡萝卜,又拔了几棵青菜,扔进笼子里。只见小兔子们反应极快,一个转身,吃了起来。而且吃的速度非常快,一转眼,胡萝卜就被他们消灭光了。随后又吃起青菜来。我趁它们进餐的时候观察起来。

  那只公兔,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两只眼睛火红火红的,像两只小火球。两个耳朵细长细长的,像两只雷达一样转来转去的,十分可爱。那只母兔,也像那只公兔一样,浑身雪白,只有嘴那儿是灰色的,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可爱极了。我天天放学后去看它们,一看就是半天,有时候连饭都忘记吃了。不幸的是,那只母兔淋着雨后,生病死了,我难过了好几天。我们把它埋在院子里的一个角落里,剩下的那只公兔,现在过着不愁吃不愁喝,舒适快乐的日子。

  我很喜欢这两只小兔子,虽然不幸死了一只,但我想:凡事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们要多往好的一面想,才不会给自己增加更多的烦恼。

  “小兔子,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每当听到这首童谣,我就想起我曾经养过的一只小白兔――――花宝。

  第一次在宠物店看到花宝,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兔子。爸爸看我这么喜欢这只兔子,就买了下来。它背上的绒毛十分凌乱,就好像一朵盛开的花朵。我就为它取名为“花宝”,“花”是它名字的韵意,“宝”就是小宝贝的意思。

  花宝刚开始对我很抵触,在我的精心照顾下,渐渐的不跟我那么抵触,还跟我亲密的很!

  有一次,我出去给花宝买它最喜欢吃的青菜,把花宝独自放在一个矮矮的箱子里。回来后,我发现花宝不见了。我东找西找,最后在床底找到了花宝。我钻进了床底,去抓花宝。我爬一步,花宝就往后退一步。最后,没路了,花宝就往外跑。等我爬出来时,花宝又进去了。好像跟我捉迷藏似的。没办法,只好叫爸爸跟我两面夹击,才把花宝捉住。

  可是,不久后,弟弟把花宝给玩死了。妈妈说重新给我买一只,可是我拒绝了。因为谁也代替不了花宝。花宝,你在天堂好不好?我想你了,花宝!

  我喜欢很多小动物,有可爱的大熊猫,有灵敏的小松鼠,最喜欢的还是小兔子。

  小兔子长着雪白的皮毛,远远看去像一个雪球。走进它,摸摸它的皮毛,毛绒绒的非常柔软。它长着长长的耳朵,只要有一点动静,就赶紧竖起它的长耳朵。我最喜欢它那双红眼睛,红红的眼珠就像两颗红宝石,时刻都在滴溜溜地转着。我每天放学都会陪它玩一会。

  可是,有一天放学,我拿着它最爱吃的胡萝卜喂它,却发现笼子打开了。“不好了,我的兔子逃走啦!”我大声惊叫,赶紧跑去找妈妈帮忙。我急得团团转,眼泪都快出来了。

  奶奶说:“得做一个网子。”爷爷说:“拿根胡萝卜吸引它,再用网子把它抓回来。”我听了爷爷的话。我让妈妈做一个网,我跟爷爷奶奶去找兔子。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我的床底下发现了它。于是,我手里拿着一根鲜嫩的胡萝卜,慢慢地走到小兔子跟前,把胡萝卜在它面前轻轻晃了晃。只见小兔子用鼻子嗅了嗅,小心翼翼地往我前面凑了凑,我把萝卜放在地上,双手拿着网迅速地套在小兔子的身上。

  “成功啦!小兔子被我抓回来了!”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天呀!

  小动物里,我最喜欢小兔子了,尤其是白颜色的小兔,它们真可爱啊!

  小白兔全身长着雪白雪白的毛,不掺半点杂色,好似一团白色的绒球,又像用无瑕的汉白玉雕刻成的工艺品。小白兔的眼睛红红的,如同两颗红色的玛瑙。长长的耳朵一会儿转向东,一会儿转向西。三瓣嘴特别馋,我拿了一小根胡萝卜给它,它迫不及待地抢过去三下两下就把胡萝卜给吃了。小白兔的前腿短、后腿长,善于跳跃,尾巴像棉球似的缀在屁股后面,显得十分可爱。

  小时候,我曾在草丛中发现过一只小灰兔,它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玩得很开心,我真想把它抱回家啊,可一想到小兔妈妈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会很伤心的,我只好把它放在了一片开满小野花的草坪上,依依不舍地回家了。到家后,我一直想着那只小兔子,就央求爸爸帮我剪只小兔子,爸爸二话不说拿出红纸,一会儿就剪了一对小红兔送给我,我捧着小红兔又惊又喜。现在,我的房间里到处是跟兔子相关的物品:有兔子糖、兔头鞋、兔子小摆设、萝卜兔文具盒……,那对红兔子,至今还压在我的书桌玻璃下,天天对着我笑呢。我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当个科学家,发明出兔子的新品种,特别是培养出红兔子来。

  更有趣的是,我们全家都跟兔子沾上了边,爸爸管我叫兔宝宝,管妈妈叫兔妈妈,自称兔爸爸,就连网友我也选了一个叫萝卜兔的。

  小兔子真可爱,它能给我们带来欢乐,我喜欢兔子。

  我喜欢的动物可多了,有猴子.有大象.有长颈鹿,真是数不胜数。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白兔。

  小白兔长着长长的大耳朵,红红的眼睛,雪白的毛绒绒的一身,可爱极了。小白兔最喜欢吃萝卜和青菜,它最喜欢在草地上活动。小白兔尾巴短短的,它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真是快极了。它的听觉非常灵敏,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就马上竖去耳朵来听仔细。

  我婆婆家里就养了一群小白兔,小白兔经常被关在笼子里,就偶尔放它们出来一下。有一天我正好到婆婆家玩,小兔子也正好被放出来活动活动,我看见了小兔子们蹦蹦跳跳地往后花园的草地上跑去。我怕惊吓到它们,并悄悄地走到一旁去,慢慢地蹲了下来,看它们会怎样。小兔子来到了草地上,好像十分警惕,东张西望地巡视一番,直到四周没有一点儿动静,就活跃了起来,有的在津津有味的品尝着青草,有的嘻嘻哈哈的在草地上打滚,还有的你追我赶,你蹲我跳........ 真是快活级了。

  为了不惊动它们,我用最大的耐心观察了很久,我这才发现,原来小兔子不仅是那么机灵可爱,而且是那么调皮,那么聪明。真是让人喜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汇总10篇(扩展8)

——我最喜欢动物作文300字汇总10篇

  对我来说,蚕也是一种地球上不可缺少的动物,因为,如果全球没有蚕这种动物,有些人肯定会感到很无聊的。

  蚕长得又长又胖,身体白白的,看上去就像一个小木乃伊。蚕的身体,最大的部位要数头了,难道是因为它的太重了,速度才会慢吞吞的吗?

  蚕的速度像蜗牛似的,它们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慢,连饿了好几天都不例外。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可爱到谁都比不过,它喜欢先用圆圆的小嘴咬一口小叶,再好好地休息一会,然后再咬一口,又休息,直到觉得肚子被桑叶填满了,才继续悠闲地爬走。

  蚕特别贪心,它们只挑最新鲜的嫩叶吃。如果你只给它们吃枯叶的话,它们会把食物甩到一边去。

  它们长大的速度比叶子长得快得多。每天都会长大大约几毫米。

  每个周末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养蚕的盒子,只希望它们能快速变成茧,长出一对翅膀,产下许多大大小小的卵。

  可是,我想得太美了,距离它们产下卵,还需要十几天……

  小黑是别人送给爷爷的,因为它是一只黑色的狗,所以叫小黑。

  小黑刚出生几个月,连牙都没长出来。它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幅“好嗓子”,它还很好动。有一次,我刚要睡觉,它突然叫起来了,扰得我“不得安宁”,只好躲在被窝里。没想到第二天,我刚起床,就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小黑不见了!我很后悔,因为我想:昨天晚上,肯定有人从我家的矮墙爬进来,小黑察觉到了动静,放声大叫。可我却从没把这声音当回事儿,那人肯定把小黑带走了!

  小黑才出生两三个月,就离开了妈妈,还被人“掳”走了。它不像我们,从小依偎在家人的怀里,吃饱穿暖从不需要自己操心,只知道一味的向父母索取。

  小黑,你在哪里,我会对你好的!你快回来吧!我会负责照顾你,我会像你的妈妈一样对待你的!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鸡。

  恰好,我家楼下307号就养了几只小鸡。每天我们经过时,这些小鸡都偏着脑袋看我们哩。

  小鸡全身毛茸茸的,很可爱。一身黄黄的羽毛像披着一件金黄的礼服。小鸡有一双尖尖的小嘴。圆圆的眼睛看人时还蛮有精神的呢。

  我没看到它们的耳朵,但是小鸡不可能没有耳朵。如果没有耳朵的话,那我们走过去时,它们怎么会偏着脑袋朝我们瞧呢?

  妈妈说,刚孵出的小鸡还只能吃小米粒,不能吃谷子或玉米,还要经常给它们喝水。要是有小虫子给它们吃,它们一定会长得更神气。

  我多喜欢这些可爱的小鸡呀。但是爸爸妈妈说现在还不能养,不养好的话,它们会死的。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啄木鸟,它头上长了一片红色的羽毛,好像戴了一顶红帽子似的。它的嘴巴又尖又长,还硬硬的。啄木鸟的舌头上有倒钩,还能分泌粘液体,用来粘住虫子。它的舌头可以伸出嘴巴外面好长,去抓捕害虫。它还挺着一个鼓鼓的大肚皮,好像总有吃不完的害虫似的,它的爪子有4个脚趾,两个在前,两个在后,而且每个上面都有一个钩子,可以帮助它稳稳的站在树干上。啄木鸟也有一个燕尾似的尾巴,但比燕子的尾巴可短了许多。

  啄木鸟是树木的医生,一直生活在树上。森林里的啄木鸟一天可以吃掉6000多只害虫,所以称为“森林卫士”。

  我特别喜欢啄木鸟,不仅因为它有美丽的外表,它还是森林卫士。保护人类的朋友———————啄木鸟,就是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

  仓鼠是种可爱的小动物,非常可爱。它的眼睛像一颗小小的巧克力豆,身上的毛雪白雪白的,嘴巴特别小,尾巴短短的。

  它们喜欢夜间跑步。养仓鼠的人,大多都会买笼子,笼子里装个像甜甜圈一样的东西,那是它的跑步机了。一到晚上,它就会到它的“跑步机”跑步,跑啊跑啊,直到累了,才出来休息。

  仓鼠喜欢吃木屑,木屑也有讲究,要够薄够细,不然它吃不下去,因为它的嘴巴太小了。

  有一次,我去一家店喝下午茶,店主也是个爱仓鼠之人,养着一只小仓鼠。一时兴起,我跑去逗小仓鼠玩,我把手指放在仓鼠前,然后慢慢往上移,它也跟着我的手指往上爬,直到爬不上为止。

  仓鼠很爱干净,它们上厕所的地方绝对不会出现食物,而是把食物分开,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仓鼠。虽然它不是什么珍贵的动物,但是只要我喜欢就好。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的毛黑得发亮,还长着四条小短腿,后面,一条小尾巴在摇摇晃晃的,可爱极了!

  我家的小黑特别喜欢在我家门口玩耍,但是我家最*在造房子,到处都放着沙子和砖头,所以他活动的范围不是很大。它特别喜欢和我玩,如果他高兴,我一走开,他就尾随其后。我走上陡峭的斜坡,他也跟了上来,不管路程有多艰难,但小黑还是上来了,我上了二楼,他也慢慢的跟上了。一旦小黑不高兴,它就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任凭谁怎么叫它,它也一声不吭。

  在我无聊的时候,它总是陪着我,它和我玩耍,我给他吃的,它累了,我们一起休息。我放歌给小黑听,这时,我惊呆了,他居然摇头晃脑的,好像是在跳舞。我朋友来了,一看见小黑就觉得好可爱,小黑直接跑了过去,他们玩得可开心了。

  我还给小黑打了一个窝,是一个纸箱,里面放上羽绒背心,盖上毯子,小黑晚上就睡在这里。我最后问个问题:你们喜欢小黑吗?

  我家养了一只小白兔。它的毛雪白雪白的,真像一团白棉花。眼睛非常漂亮,就像两颗红宝石镶嵌在雪白的脸上。耳朵很长,竖起来显得特别机灵。它的签前腿又短又小,后腿则又肥又壮,所以只能跳,不能跑。尾巴也很小,几乎看不到。它吃东西时像人一样站着。

  记得有一次我从院子里拔了一个萝卜,它连蹦带跳得到我面前,趁我不注意把带着泥的萝卜给叼走了。我一向不愿意让它吃不干净的东西,这次和往常一样,我们又做了一次激烈地“斗争”,当然我会取胜,当我把洗干净的萝卜放在它面前时,它以为我认输了,就得意洋洋地吃起了萝卜。

  我家的小白兔多可爱呀!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海豚,号称“海洋天使”,它有着光滑的皮肤,灵活的身体,优美的舞姿,而且能在水中自由自在,灵活自如的翱翔。开始喜欢它是因为小时候看的一部电影,名字已经记不清楚,只记得它从水中一跃而起的样子,那空中优美的动作简直就像一位舞者在跳一曲优美的华尔兹,让我一眼就记住了这个聪明可爱的动物,它也变成了我心中的“最美”。

  虽然它有庞大的身躯,但它不是海洋里凶狠的残暴者,同时也不去破坏海洋的宁静。它们是群居动物,与同伴团结合作,生性善良,温顺可爱,又有着非同一般的灵性,能与我们人类友好相处,传说还救过我们人类,的确,它应该是“天使”,在电视上看到它们和驯兽师一起表演、嬉戏,都觉得它是那么开心,幸福,我也希望我也可以向它学*一些豁达的心态,快乐的生活!

  邻居家里有一只公鸡。它全身金灿灿的羽毛让它自己显得十分威武,一双小小的眼睛水灵灵的看起来很可爱,头上那红艳艳的鸡冠让它显得高贵起来,尖尖的小嘴巴可硬了,用手压怎么压都压不下去,而且手还会痛死!四肢又细又长显得没有什么力气。

  公鸡吃东西的时候一点都不小心,直接用嘴弄起食物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吃饱了的公鸡显得十分自在,有的在玩耍,有的在休息,有的在公路上悠闲的走着。

  公鸡睡觉时是和母鸡下蛋是一样的。它们是先跪在地上,然后再坐在脚上,接着头歪向一边,就开始呼呼大睡起来。

  我每天早晨太阳快要升起来时,都能听见它每天响亮的叫声,它就如闹钟一样每天叫我起床。

  但是有一天听不见它的叫声了。后来我才知道它走了!当时我伤心极了,我希望它能找到一个好主人。

  我喜欢你——公鸡,我多么希望你能和我再见一面呀!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忘记你和我的美好时间,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

  一身金黄的羽毛,一对短小的翅膀,加上一个小巧的鸡冠,凑成了外婆家的黄母鸡。

  早上,当所有人坐在餐桌旁吃早餐时,黄母鸡才慢慢地睁开朦胧的睡眼,准备去鸡舍外喝水。喝完了水,它又跑到门口啼叫,好像在责备我们不给它准备食物。每到这时,我便拎起饭菜桶,给它倒上一盆食料,一边嘀咕:“还真当自己是鸡夫人啊!”我们家的鸡是吃剩饭的,所以要将饭倒入盆子里给鸡吃。每当到了饭点时,黄母鸡第一个冲到饭盆前,将身子横在饭盆前,不给别的母鸡吃,所以外婆总骂它。

  不过,尽管黄母鸡很不讲理,可它的下蛋技术绝对一流。每当下了几个蛋,它会得意地大叫,仿佛在说:”我下了那么多蛋,还不快来奖赏我一下?“

  虽然我觉得外婆家的鸡都很出色,但却独爱这只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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