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

首页 / 作文 / |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知识丰富,非常好看,我也非常爱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好和我不知道的知识,这本书就像一位老师不但告诉了我为什么,还告诉了我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给大家总结一篇吧,变色龙为什么善于变色,因为变色龙怕食肉动物吃了它,所以它看见食肉动物就变成和它在的地方颜色一样的了。好了,你们看这本书好吧。我感觉这本书真是两全其美,你们觉得呢?我希望大家也都很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2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描写春天美丽风景的图画,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联想,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从而更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哲理。

  这本书上收录有很多著名的童话故事,如:《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主要讲的是一个美丽的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如何逃脱公主那恶毒后母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帮助我增长了见识,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3

  我最喜欢的书是《成语300则》。

  这本书是我上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成语,比如“狐假虎威”这个成语,让我看到一只狡猾的狐狸和一只傻傻的老虎;还有“曹冲称象”,让我觉得小曹冲非常聪明;还有“自相矛盾”,让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可笑的人;还有“完璧归赵”,让我看到了一个勇敢、机智的蔺相如。

  我每天都会看这本书,不但认识了更多的字,也读到了许多有趣的古代故事,让我非常开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4

  书中的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波莉妈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希德是一个爱打汤姆小报告的弟弟。汤姆的爸爸却是个酒鬼。

  汤姆是一个调皮贪玩、勇敢的孩子,他对学*没有兴趣,觉得枯燥。他过着乏味、呆板的生活。

  最令人惊心动魄的是《汤姆出家当海盗》和《为自己送葬》这两篇。自从汤姆离开家去当“海盗”后,波莉妈就卧床不起,喊着汤姆的名字。汤姆便回家暗访,汤姆知道了原来汤姆妈以为自己淹死了,周末准备为汤姆送葬。汤姆在周末来到了教堂,大家看到了这个死而复生的孩子,就不停地亲他。

  从此,汤姆就发奋学*,以优异的成绩报答了汤姆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5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书要数《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了。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书里面有很多知识。全书分为四套,分别为人类与社会、文化与艺术……通过这些书,我知道了九大行星是怎么回事,黑洞为什么能把其他行星吸进去等等天文知识,还让我知道了煮过的虾为什么会变红和为什么在国外有些地方食盐比黄金还贵重等化学问题。

  书让我们知道了很多知识,我们要好好的爱惜书。

  我想起了一句名言,就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6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保尔柯察金,他意志坚强,一生中受了许多困难,但保尔从没有被打败过。病魔也曾降临在保尔身上,可他却靠惊人的坚强创造了一次又一次奇迹。直到最后,保尔眼睛失明了,但他依然写出了书。

  柯察金的一生充满了意义,没有浪费一分一秒。他用有限的生命做出了比其他人更多、更伟大的事,他还投身于革命事业,为打倒***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保尔就象钢铁,不怕任何打击,永远都会勇往直前。我们也要学*保尔,使自己的生命发出的光芒最大化。

  我爱《钢铁是怎样烧成的》这本经典之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7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学会做人的50个美德故事》。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原来是莱斯为电话作出了不小的贡献,贝尔只是改进了一下,例如莱斯使用了间断电流,而贝尔却使用了连续的直电流,他还把一个螺丝多往里拧了1/2圈。贝尔终于发明了可以讲话的电话。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以后不能一下子就灰心丧气。我还读了很多这样的故事,例如培养坚定信念的美德——最后一片树叶,培养追求梦想的美德?——二十五年前的梦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9

  我看过很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课外书是李毓佩写的《数学学*故事》。

  李毓佩写的《数学学*故事》里,我最喜欢一篇是“训练新阵式”,因为司令回到七七王国以后不再骄傲了,而且还让士兵训练出新阵式,阵式中有:长方形阵、正方形阵、还有圆形阵。在这些阵式中我最喜欢圆形阵,回为我觉得圆形阵胖乎乎的,非常好玩。

  有一次,我在写黄冈小状元的时候有一首是十几个连加的题目,这时,我想到了李毓佩老师作品中的《数学学*故事》里所运用的凑十法脱式计算,我用书上学到的方法巧妙地解答了这道连加题目,心里非常高兴。

  从此,我爱了上李毓佩老师所写有故事书,也爱上了数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10

  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只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香**巫》,女巫这个词时常让人联想到巫婆、巫师等等。而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香**巫,她是一个长着绿色鼻子、爱吃香草蛋糕、爱喝香草饮料、穿着补丁裙、戴着蓝帽子、穿着长皮鞋、善良可爱的女巫。这本书是我在学校举行的图书博览会上买到的,当时我看到这本书,一下子就被名字给吸引住了,香**巫是什么样的?她长得想香草吗?她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心中的一个个小问号,迫使我将它买了下来。

  大家可能认为女巫无所不能,但是这个故事讲的是这个小女巫却不是无所不能的。她连一个会飞的扫帚都没有,每天三点钟就得起床,跋山涉水地走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她念咒语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凭着自己的智慧给她弄来一把会飞的红扫帚。有了红扫帚的香菜女巫变得不同凡响起来······

  一本你喜欢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写着:从前有一个木匠,他发现一个木头,他想做一个小木偶和他玩。做好了,小木偶居然说话了。小木偶不会走路,木匠只好一步一步教它走路,会走之后,木匠就送他去上学了。小木偶经过了一些非常惊奇的奇遇,比如:他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只猫和狐狸去骗它,到了晚上,它们来抢小木偶的钱,小木偶飞快地跑,找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骗子找不到它,只好回去了。还有一次,它在鲨鱼的肚子里,趁鲨鱼睡觉的时候从鲨鱼的牙缝里钻出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小木偶很,能安全度过很多危险的事。我知道了遇到问题不能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看完这本书,首先体会到,人应该要面对挫折、重新出发:作者李开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他到过许多举足轻重的电脑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但当他从微软要转换到goole时,却遭逢人生最严重的遽变,不过他却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反而当成一种前进的动力。我发现,人生挫折难免,不应该竭尽所能的闪避每一颗子弹,而是遭到打击后能迅速复原,因此要将错误当成借镜、从错误中学*,对于困境要勇敢的面对它!克服它!挑战它!战胜它!进而超越他!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狐狸落入人间,被人误认为狗,并被扎了耳钉,这只狐狸要报仇,她叫洛菲雅,变**来到学校找白发少年,一个少年收留了她,每天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竟是她要找的报仇者!洛菲雅被无数猎妖者追捕,因为她的身份是亿年不遇的九尾狐,末了……结局在此我保密。我为洛菲雅愤愤不*,她从未伤害过人类,可人类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想伤害她?她那么天真,纯洁;她那么可爱,那么单纯……她的一切一切感动了我,即使她说一千遍"我恨你!"说一万遍"想杀了你!"但,她都不曾伤害过人类,为什么人们却……

  当我第一眼看见洛菲雅时,心都化了,毛茸茸的大耳朵,水灵灵的黄眼睛,卷曲了的头发……我看着她,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仿佛正站在她身边……

  这本书的作者镜子在写这本书时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有一句:洛菲雅两个眸子湿润了,望着玄幽,泪水打转着,一滴,两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写得好美!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狐族组长玄幽,我敬佩他的舍己救人,他为了索菲雅,可以给猎妖者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蛇妖却让人厌恶,光看他们的品质就够了,可以找出一堆词形容他们:讨厌,撒谎不脸红……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珍惜时间努力学*,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是《苹果树上的外婆》因为里面有非常生动的图画和有趣的故事。特别是我喜欢神奇的外婆。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小汽车就很神齐。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去草原捉马,教安迪巧妙有趣的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读完此书,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能告诉我们一些不知道的事情,有浩瀚的宇宙、发达的交通、未来的能源、便捷的通讯和各式的武器等等。

  比如,宇宙中有外星人吗?我们从很多科幻影片中常常能见到外星人,它们的样子有的可爱,有的丑陋,这些都是人们假设出来的。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外星人的踪影,一些见到外星人的说法也只是传说,但是科学家们并没有气馁。天文学家和生物学家坚信宇宙中还存在着其他生命。宇宙如此广阔,我们不可能是唯一的智慧生物。

  有时候跟着爸爸妈妈开车出去玩,不认识路,但是用汽车导航,轻轻松松的就可以来到目的地,这是为什么呢?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原来汽车内置的GPS天线会接收到来自卫星中的数据信息,结合存储的电子地图,汽车行驶到任何地方都能接收到卫星信号,并通过计算机控制中心在电子地图上指示车辆的具**置和移动方向,找出最佳行车路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科学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优选【10】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1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2

  我喜欢看的书有《笑猫日记》、《昆虫记》、《十万个为什么》……但最喜欢的还要数《淘气包马小跳》。

  马小跳的爸爸很爱玩,而且能玩出许多花样,他经常和马小跳一起,甚至比着玩,而且还会和马小跳抢玩具。

  在那么多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叫《两个胆小鬼》。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经常对马小跳说:“儿子,你应该和爸爸学,胆子要大一点。”马小跳想:我今晚就要测验一下爸爸的胆子到底大不大。于是,马小跳把电灯全关上了,就裹着被子来到了爸爸的卧室,爸爸翻身看到吓了一跳,躲进了床下面。马小跳又见机叫了声:“我是鬼!”不出声还好,一出声被睡在旁边的妈妈识破。马小跳想:爸爸还说他胆子大,我就叫了一声,就把他吓了个半死。

  这本书伴我成长,让我懂得了家的温馨和睦,同时马小跳也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3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喜欢看书。我看过《十万个为什么》、《365夜故事片》、《成语故事》、《小学生优秀作文》但我最爱看的是《小学生优秀作文》了。为什么?听我说说吧!

  这本书是六一儿童节爸爸带我去买的。我到了书店一眼就看中了它。我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爸爸早就看出我喜欢它,就给我买下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洪镇涛。它是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上面有描写人物的、景物的自从看了这本书我的*作水*提高了许多。而且里面的文章生动有趣。比如:沙漠里的公文主、猫捉老鼠、我的小表弟这些文章都很好看。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我喜欢这本书。它内容精彩、生动有趣。你们喜欢吗?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也会写出这么好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4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中,我们都要学*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5

  家里有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其中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了。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请听我细说。

  这本书里面有个主人公,名叫笑猫。它每天早晨醒来后都会用自己的尾巴,在小主人的脸上扫来扫去,直到小主人醒来。之所以被人们称作笑猫,这里面还有一个故事呢!笑猫可以给人带来许多的欢笑,苦笑、淡笑、微笑、狂笑......真让人忍俊不禁。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觉得这次回家肯定要被妈妈骂了,心里很难过。当我随手翻起《笑猫日记》这本书后,却又不禁笑了起来。

  合上这本书后,我的脑海里还回想着那惹人喜爱,让人捧腹的笑猫。只有笑猫,不仅在人心情愉快的时候能带给人欢乐,而且在人烦恼的时候还能让人忘却一切的不愉快。在这本书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们活着,都要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人们活着就有了希望的曙光!

  怎么样,无论你是一个快乐的人还是不快乐的,都可以在《笑猫日记》里找到开心、拥有开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6

  我喜欢看的书有《笑猫日记》、《昆虫记》、《十万个为什么》……但最喜欢的还要数《淘气包马小跳》。

  马小跳的爸爸很爱玩,而且能玩出许多花样,他经常和马小跳一起,甚至比着玩,而且还会和马小跳抢玩具。

  在那么多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叫《两个胆小鬼》。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经常对马小跳说:“儿子,你应该和爸爸学,胆子要大一点。”马小跳想:我今晚就要测验一下爸爸的胆子到底大不大。于是,马小跳把电灯全关上了,就裹着被子来到了爸爸的卧室,爸爸翻身看到吓了一跳,躲进了床下面。马小跳又见机叫了声:“我是鬼!”不出声还好,一出声被睡在旁边的'妈妈识破。马小跳想:爸爸还说他胆子大,我就叫了一声,就把他吓了个半死。

  这本书伴我成长,让我懂得了家的温馨和睦,同时马小跳也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7

  我从小到大,读过《格林童话》、《淘气包马小跳》还有《笑猫日记》等,但是我最喜欢《淘气包的马小跳》,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淘气包的马小跳吗》?

  因为马小跳他虽然有一点顽皮,有一点淘气,但是他知错就改,有一次,我在读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马小跳过生日这个故事,这是马小跳过生日可是他要送给夏林果生日礼物,于是,我就在想他过生日为什么要送给别人生日礼物呢?我很疑惑,然后,我就继续读了下去,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是因为马小跳上次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马小跳就是因为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所以在马小跳过生日的时候,马小跳为了给夏林果一个歉意,所以就送给夏林果的生日礼物这就是马小跳知错就改的一个画面。

  我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要学会马小跳的知错就改的好品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8

  读完荞麦皮这本书,我爱上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非常精彩,乔麦皮是一位大名鼎鼎的大侦探,要说乔麦皮先生,那真是了不得,不管是螺丝城、旱冰城堡,还是峡谷疗养院,他都能勇敢的去面对,他经常说:我是大侦探乔麦皮,结了案子真欢喜.不怕刀来不怕枪,不吃苹果不吃梨.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很奇妙,我很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9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 10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10)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书如同春雨,让知识的种子在我们的心田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我读了一本书——《最有趣的青少年益智故事全集》,我很喜欢它。

  这本书以故事为底料,调以哲理的启迪,为我们提供了丰美的心灵盛宴,不断提升人生的至高境界,使我们积极健康的成长。哲理,往往在思考和总结中闪光;成长,总是伴随着磨难与挫伤;素质,常常在自律和自强中造就,书里所收集的故事都包含着丰富的哲理寓意,每篇故事后的感情和箴言都以精练的文字道出了故事的深刻内涵,有助于我们对故事的理解与吸收,从中悟出事物深层次的蕴含与人生的真谛。这,是一部激励我们成长的故事全集,是一本启迪我们智慧的故事精选,还是一把开启我们心智的金色钥匙。

  书中给我印象极深的是一篇叫《十七颗糖果》的'故事,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小林的父亲带回了一包糖果,先拿了一块给小林,可望着儿子,想起一道传统的数学题,觉得这是个启发儿子的机会,于是,父亲拿出剩下的十七颗糖果,叫小林给他自己二分之一,给妈妈三分之一,给父亲九分之一,不能掰开,也不能剩,小林想了又想,抓耳挠腮,急得脸都红了,突然,他眼前一亮,拿出了口袋里的那颗糖,很容易就按父亲的要求分好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付出,这样,才会有真正的收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一定要像书里说得那样,乐于付出,诚实守信,脚踏实地。我真心实意地把它推荐给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2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3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4

  书,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5

  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泪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沥沥小雨一样,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让我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故事的主要内容:在一个万家灯火通明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可是,在点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炉旁、吃着香喷喷的烤鹅,最终她走向了没有饥饿和忧愁通往天国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点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只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女孩啊,在万家团圆的新年之夜,而她却一个人光着脚流浪在街头卖火柴,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吃的和穿的,让她不在在寒冷的街头挨饿受冻。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内容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想想我们*时真不应该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啊!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从今以后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同时更应该好好学*,学*更多的知识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正如《爱的奉献》中歌词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6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叫《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这本书是我在我家书架上无意中看到的,当我看到第一眼时就被书的名字给吸引了,很奇怪我的错为什么是大人的错。于是把它拿下来,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觉得这本书应该特别好看,特别吸引人,封面的画图可以看出大人和小孩之间的矛盾,比较合适我们和家长共读。

  这本书里面的文字很少,图画很多,每一幅图都讲述着大人和孩子之间的矛盾,这本书中的知识非常丰富,值得让你去看,让你去感受你和家长不同的主题程度。刚看到这本书,我以为这本书的文字非常多,应该是讲道理的。我在翻开第一页时,看见书中的字很少,但我觉得这只是前面的简介更吸引人而已,但当我把书整个翻了一遍看了看,哇塞——这本书的字实在是太少了,大部分都是图画,所以我一会就把它看完了,这比我看其他书的效率更高了一些。

  里面的图画和内容,让家长们知道,感觉到我们小孩儿是天使和魔鬼的一体两面,我拿到这本书,却让我爱不释手,大中午吃饭的时候我都不想把他放下,并且读完之后,能理解家长的心情和自己的心情。这本书不但插画优美,而且可以更多的让家长知道孩子心里是什么样的,让更多的孩子知道家长心里面的感受,每一幅图都代表着每一个孩子的错误,每一个插图都是家长想对孩子们所说的话。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的原因,你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这本书吗?你们都喜欢什么样的`书呢?在生活中,你们是不是和书中的小孩儿一样呢?我们可以读着几米的书,同时可以回忆起自己曾经是那个犯错的小孩,而小孩的世界和**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你读完了这本书并不一样,其实家长和孩子们在同一个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8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的*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把练*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9

  曾经在课外书上看到过马克·吐温说过的一句话:“19世纪有两位传奇人物,一是拿破仑,另一位是海伦·凯勒。”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也让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海伦·凯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著名的马克·吐温先生如此评价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开始寻找答案。

  不出所料,我读着读着,就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完全融入其中,一颗心随着海伦的遭遇时起时落。原来,海伦·凯勒是一个残疾的孩子。她仅仅拥有了19个月的光明。19个月后,厄运突然降临,病魔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无色。任谁也无法承受命运这样的安排,但她却没有向病魔低头,反而用微笑去面对一切。海伦用自己不懈的努力,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代价,再加上沙利文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她学会了说话、写字……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演说家。这一切奇迹的发生,都源自于她不向命运低头和永不言弃的精神。这样的海伦,让我深深敬佩,也让我为之震撼。

  海伦说:“知识给予人爱、光明、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是啊,知识就是力量,她用实际行动为自己找到了幸福,用知识创造了人间的奇迹,也为无数人树立了学*的榜样,她就想海上的`灯塔一样,为追求光明的人们指引方向。

  合上书本,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庆幸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加庆幸自己能够遇到这本书,让我拥有更大的勇气,去更好地面对今后人生中即将遇到的挫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它的作者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下面我向大家介绍这本书的内容。

  有一个英国的青年,他的梦想是乘着风浪,做一个远航到世界尽头的水手,去体会惊险刺激的生活,不要让自己年轻的生命变的`单调、贫乏和无聊。为了这个梦想,他开始了他第一次航海,但是第一次就遭遇了海难,船沉了。在危急的时刻,他们得救了。他本有机会可以返回故乡,但他不想放弃自己的梦想于是他又一次上了船。在这个船上他不仅成为了水手,还成了商人。

  可是好景不长,又遭到了海盗的袭击,又遭到了海盗的袭击,他沦为了海盗船才船长的奴隶。但他从来没放弃过逃跑的念头,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他逃出来了,在巴西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在巴西生活了四年,日子已经稳定下来了。但他又一次抵挡不住航海的诱惑,出海做生意。这一次船却又触礁了,他脱离了危险,活了下来。但是他的处境更糟了。他到了一个无人居住的岛屿,而且还有野兽出没。于是他开始了他荒岛上的孤独生活。他一个人在孤岛上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他用自己的聪明和智慧获得了各种生活用品,依靠不屈不饶的精神,和大自然做各种斗争。终于把荒岛建成了世外桃源。

  他经历的各种困难和险恶,他都会大胆的面对。而我呢?有一次乘电梯电梯出故障了,我被关在大约有五分钟,我就吓的哇哇大哭,并且一直不敢乘电梯了。想想我的胆真是太小了。看了这本书后,我在生活和学*中要有勇气挑战自己。

  他这不畏艰难,坚持自己的梦想的精神给我们挑战自己的信心和勇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6篇

  与我活泼性格相反,我喜爱的书籍大多为文艺小清新的类型。

  我喜欢*慕蓉笔尖舞蹈出的《青春》,我畅游毕淑敏勾勒的《蓝色天堂》,我曾与木心并肩走在伦敦街头,在宁静的蓝天下倾听?云雀叫了一整天?。好的文章,似乎有某种难舍的牵挂,让我忍不住再三回望。可要说最喜欢的,当属丁立梅那?有美一朵,向晚生香?的序言了。

  不得不说,那篇序言的确带给我极大的触动,在我心中高居榜首,字字句句满满的全是丁立梅对生命的理解。序言中提到作者喜欢种水果,都是些吃剩的种子,看着那些种子为她开出一片又一片的新绿,心里会不胜欣喜。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和弟弟一同养兔子的经历。小兔子长着柔软洁白的毛,没有一根杂色,刚刚睁开的眼睛机敏地一眨一眨,为了不让狭小的笼子阻碍它的成长,我们将它放入一个大的箱子中,小兔子不停地蹦来跳去,一刻也安静不下来。就这样,它一天天的长大了,稍不留神,它便从箱子中跳出,在屋子中蹦来跳去,煞是机敏。渐渐地,小白成长为大白,成了我和弟弟心中那团圣洁的温暖的火焰。

  丁立梅在序言中说道:“不要埋怨生活不优待你。你要扪心自问的是,你优待过它吗?还是请从一颗种子入手吧,爱它,珍惜它,你将收获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快乐。那里面,期待有,惊喜有,美好有。更重要的是,它让你学会执着、柔软和善待。”作者善待有梦想的洋葱头,洋葱头回馈以一长串的美如水仙的肥绿。在看似*淡寻常的小场景小事件中,爱与感动浅吟低唱,让人对生活,充满温情的期待,就如在茸茸的绿里,期待生命的回响。凡来尘往中,我读着丁老师长短有致、温情婉转的文字,心里很受触动。我怀抱每天新生的太阳,问即将参加中考的自己,执着于最初的梦想、珍惜善待这不舍昼夜的日子了吗?既然种下了梦想,就用坚守浇灌希望!

  在那篇序言之前,生命之于我,无上高远;读那篇序言,我贪婪而真切的感受生命的丰富内涵。那些文字让人心涌而久不息。现在我将最喜欢的它写入我的文章,想让纸页前的你,与我一同感受生命长河里的意趣。

  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优待生命的当下,生命也定然会报我以歌唱。

  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当坐在硕大的落地窗前,沐浴着灿烂的阳光,膝上摊着一本书,闻着纸上散发着的油墨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着旋律优美的轻音乐,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的时候,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让我感觉到世界的乐趣。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今天,我就要向大家介绍王巨成叔叔写的《震动》,它为我们谱写了一首爱的赞歌。

  《震动》主要讲述了一群心里有着恩怨的少年,来到深山里准备打架,不幸的是,一场大地震突然来袭,使黄春荣失去了一条腿,顾芳芳又被之后的余震中的大石块,砸中了腰部,而寸步难行,虽然两个少年受了重伤,但却使他们几个少年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开始和睦相处。最终,他们让俞前进去城里通风报信,救出了所有人。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深震撼:是什么让他们在大地震面前团结一致?是什么让他们融化了心中的冰雪?是什么让他们互相关照?毫无疑问,是友情。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将剩下的水送给了两位受了重伤的少年;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忍受饥饿,竟去树上偷鸟蛋吃;在大地震面前,他们互帮互助。他们虽然之前有过恩怨,但患难见真情。此时,这几个少年已将以往的事情置之度外,在他们面前只有友情,只有校友,只有同学。友情让钟雷即使发热也尽心尽力地帮助黄春荣;友情让元帅绞尽脑汁地为救出大家而出谋划策;友情让俞前进带着大家的希望,去城里通风报信,并且在通往城里的路上,被毒蛇咬了一口,还永不言弃,救出了大家;友情让所有人在直升飞机经过时,尽力挥手,救出所有人。

  虽然,大地震是残酷的,但我相信,此时的所有人都是幸福的,在大地震面前,他们都露出了自己最善良的一面。他们也收获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有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份信任。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震动》。它让我明白了:友谊,是一种爱的表达,人世界间最*凡的情感,它让人感动,它抚慰人的心灵。希望大家都来阅读这本书,我相信,阅读后,你会黯然流泪,但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会选择传递爱。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而博学的人说话。读书,能增长知识,开拓知识面,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聪明。

  读一本好书就是交了一个好朋友,这好朋友可以教给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孙漂流记》,读完了他以后,一个勇敢而聪明的探险家鲁滨孙的伟大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在那一次航海上,鲁滨孙不幸遇到了特大暴风雨,船上的伙伴们不幸丧生,只有鲁滨孙一个人活了下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这仅仅是磨难的开始,刚到孤岛上的几天,他万分盼望着有人恰好路过此地,把他救了上来,但几天后,他渐渐的意识到在这孤岛上,除了靠他自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

  他为了找到住所,在岸上寻找了一整天,找到了自己合意的栖息之处,用仅有的东西搭了一个小帐篷,为了逃避野兽和野人的攻击,之后几个月里,又砍下了许多的高大的树干,把自己的住所围起来,造了一个简易的防御工程。他这种既来之,则安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再后面,鲁滨孙靠着自己的智慧,用硬生生的土壤造出了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养了一大群羊,在残暴的食人族手里救起了一个奴隶,给他起名“星期五”。最后给自己造了两座巨大的土属“豪宅”。虽然他拥有了这一切,但是,回家,还是他最大的愿望。为了造船,鲁滨孙花费了数年心血,光是砍树就用了数月。这种勇气和顽强的毅力让人敬佩不已。

  但是由于考虑不周全,船虽然制造好了,可离海边太远,想尽办法也弄不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费了,最后在仆人“星期五”帮助下,终于离开了孤岛。

  他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是个多么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数字,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做出无数件对人们来说不可能完成的事。而在我们现今,有多少人一遇到挫折,就放弃希望,结果自然是一败涂地。

  我的感受是:这本书教会我们的东西很多,而这些正是我们这一代泡在蜜罐里长大的人所欠缺的。这书让我悟到了一个道理——当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需要的是足够的勇气和坚强的毅力,有了勇气、毅力,就能充分发挥智慧,才有可能战胜困难和创造奇迹。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说到《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们都不陌生,它就是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所写的。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大肚皮唐飞四人在童年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着一个故事,一个经历。像在《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个成绩差,调皮捣蛋,让老师费心的一个小男孩,可他是一个童年的快乐者,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马小跳就是童年的捍卫者,是我们身边的伙伴。马小跳让我们认识到孩子都是单纯的,可爱的。

  一翻开书,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些书都使我百看不厌,它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因为它生动,有趣。马小跳在我的眼中跳来跳去,他那调皮的身影,憨厚的笑容。使我对书有了另外一种体会:并不是只有漫画书才好看,文字书也很好看。让我们回到快乐时光,让我们在童年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马小跳的父母望子成龙,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呢?马小跳的父亲爱玩,母亲爱哭,但是,他们都希望马小跳能成材。老师对我们也是如此,马小跳让他的秦老师可操了不少心,但是秦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百般关心他。马小跳也会担心老师,一次,秦老师病了,他就和伙伴们一起去探望老师,并保证不会调皮。秦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的四个捣蛋鬼。我们的老师当然也是这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在台下的呵护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低年级无知的小孩子,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在这期间,多少次关爱,多少次教育在我们身上。是老师,让我们学会要尊敬长辈,关心别人。是老师,寄希望于我们成为有知识,有理想的人。我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老师能够身体健康。

  我现在的朋友很多,马小跳也和他的三位朋友:唐飞,张达和毛超一起快乐玩耍,,肩并肩地走过小学,朋友不但是最好的陪伴者,而且是患难与生死之交。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很多: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有趣的时期,它就像流星一般闪亮;像蜜糖一般;像宝石一般珍贵......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练*、再练*。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份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9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著作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受益匪浅。

  《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又好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在孩子们看来,他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自从小时候失去了父母,汤姆就和同母异父的弟弟*德住在姨妈家。在姨妈的眼里,汤姆是一个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的孩子。尽管如此,姨妈还是非常喜欢汤姆,对汤姆非常关爱,她想把汤姆培养成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

  汤姆和伙伴经常扮演绿林好汉,玩行侠仗义的游戏。当汤姆和哈克目睹了坟地谋杀案之后,由于害怕印第安·乔对自己不利,一直没敢把印第安·乔杀害医生的真相说出来。因此汤姆经常做噩梦,心神不宁,良心饱受着折磨。后来,他决心离开村子,走得越远越好,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于是,汤姆、哈克和乔埃三人一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

  他们坐着小船划到河中心,怕被别人发现,抛弃了小船游到了孤岛上。他们玩得快乐极了,别提有多高兴!

  在一天夜里,趁两个伙伴熟睡的时候,汤姆独自一人偷偷地回到了姨妈家。他藏在姨妈家的床底下,偷听到了姨妈和乔埃的妈妈等人的谈话,汤姆被感动地流下了眼泪。但是,他又变得扬扬得意,认为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了。汤姆原本计划回家报*安的想法转瞬即逝,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十分好玩的游戏,并为之乐此不疲。几天后,三个小伙伴终于起了内讧,两个人极力表示要回家,这个时候,汤姆以智谋挽留住了哈克和乔埃。同时,汤姆在哈克和乔埃情绪低落的时候,起到了积极的鼓励作用。

  汤姆精心策划好的一天,他们像英雄一般回到了小镇。躲在教堂无人的楼厢里倾听着关于自己丧礼的悼词。当他们出现在教堂里的时候,人们都破涕为笑。有很多人真心地怀念他们,比如玻莉姨妈、贝基、*德和玛丽。汤姆觉得自己让玻莉姨妈生气了,所以就编造了一个做梦的故事来哄玻莉姨妈开心。玻莉姨妈因为汤姆的谎言而伤心难过,但是,她最终还是体会到了汤姆对自己的爱。玻莉姨妈感到非常幸福,激动的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

  为了主持正义,不畏**的汤姆终于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同时,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成功就在于是否坚持了已定的目标。我们还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要理解家长对我们严格管教的良苦用心。家是温暖的港湾,珍惜和家人度过的每一天。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们都知道: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快乐的。捧起它,它是圣洁的,翻开它,它是万能的,阅读它,它是美妙的。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喜欢阅读的课外书有很多,比如:《同步作文》、《童话》、《作业》、《学*魔法师》、《唐诗》、《神话》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学*魔法师》了。今天我就给在座的各位老师、同学们简单的讲一讲吧!

  《学*魔法师》主要讲了:什么是优等生?学*成绩好是首要标准,除此之外,良好的品格,大方的为人,广泛的交际等,都是优等生所具备的素质。谁不希望成为一个让众人钦佩的优等生呢?可很多同学总是有这样和那样的困惑:“到底怎样才能把学*成绩搞好呢?”……那些全能的优等生到底是怎样做的如此出色呢?

  我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只要用心学,用心体会就可以了。要知道学*是有方法的,有了正确的`学*方法,效率就自然而然会提高。有的同学能轻而易举地取得好成绩,与其说是因为他的脑子好,还不如说是因为他自觉不自觉地掌握了正确的学*方法。也许你在某个方面还不够优秀,也许你在某个方面还有欠缺。看了这本书后,你就不用担心了,因为你拥有了一位优秀的导师,它将告诉你了世界上最有用的学*方法,它会帮助你全面地发展。

  同学们,爱书吧!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要喜欢每一本书他都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只要我们掌握了正确的学*方法,提高成绩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相信我们每一个同学都会成为优等生的……

  爱书吧!让书来浇灌我们吧!

  一本好书,一杯香茗,可谓人生一大乐事。

  ——题记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黄帝与蚩尤的对决,终是以蚩尤的失败告终,当黄帝正准备坐享其成时,另一个隐患,却悄然来临,那刑天为了炎帝,为了故土,哪里会轻易放过他?可他又哪里是黄帝的对手,最终还不是落了个“身首异处”?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情绪舒畅,从小,妈妈就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书,从我认识很少的字到此刻,所以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惯;如果你不开心就看书吧 !

  我喜爱看书所以我是不会不开心的,我看过好多好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是[小巫婆真美丽之住在好玩街];故事的主人公是活泼好动的真美丽,通常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时候因为贪玩她还吃过老鼠屎呢!虽然她好动也很淘气,可她的爸爸从小就教育她,要助人为乐!勤思考的好*惯!有一次真美丽发现一位老奶奶的东西撒了一地,她快步跑过去帮忙奶奶捡来,看着老奶奶脸上哪感激地微笑她笑得可开心了。

  看着书中的小主人公,不由得想起了我自我,我不也很活泼好动淘气吗?看着看着我自我好像是书中的真美丽了;我淘气的让小鸡游泳;想着鸭为什么早上不打鸣?院子里的狗狗为什么不下蛋?我真的把自我融在这书里了。我喜爱看书,可我最喜爱的还是这一本。

  我也要像书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活泼好动,勤思考,帮忙他人做个桃仁喜爱的好孩子!

  《绿野仙踪》是莱曼·弗兰克所写。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充满快乐的冒险故事,很值得我们品读。

  这本书告诉我们小女孩多萝茜冒险的经历。在一次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中,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吹到了遥远的地方——奥兹国。为了回到家人的身边,她在旅途中遇到了许多朋友:想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的稻草人,渴望有一个真诚的心的铁皮人和一只希望有勇敢精神的胆小狮。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度过了一个欢乐、不可思议的旅途。

  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只要团结一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如果一路上,多萝茜没有朋友的帮助,是很难回到自己的家乡的。这四个好伙伴在一起,互相鼓励,勇克难关,最后,自己的愿望也都如愿以偿了。

  读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个自己曾经做过的`小实验:拿起一根筷子,“啪嗒”一声就可以折断,很容易;但将几根筷子抱着一团以后,就再也不会像刚才那样迅速又简单地折断了。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种种困难,但往往只要团结一心,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一部很好的读物,它不但教我们要团结一致,还教我们一些生活中的常识,如:铁如果生了锈,加一些油滋润便可以缓解;稻草人最怕火等等,我很喜欢莱曼·弗兰克的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900字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听妈妈在我耳边唠叨:“孩子,你要从小开始学好本领,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别像妈妈这样,只能怀着遗憾过日子。”即使我现在已上了小学三年级,也不太明白妈妈说的话。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之后,才真正领悟妈妈话里的含义。

  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巫师树村有一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卖给三个小朋友每人一张许愿卡,每张五毛钱,用右手大拇指按着卡片上的红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一个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个大嘴巴,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她的愿望是别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岁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愿望是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最后一个小朋友叫亚当,他家的农场没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后这三个小朋友的愿望都实现了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波莉只要说不好听的'话,她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结果她男朋友变成了一棵大树;亚当家的农场最后几乎变成了喷泉广场。虽然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竟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最后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愿望。

  读到这里,再回顾妈妈时常说的话,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永远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这几年来,妈妈不断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举办的才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她那激动又高兴的表情,无非也是要让我明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营养品”。《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为我增添了许多知识营养,让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诉小朋友们:人生的目标不要太大,认准了一件事情,投入兴趣与热情坚持去做,你就会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读书了,因为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伙伴。我们生活中有了书,生活才有乐趣。书还能让我们知道无穷的知识。书,也是知识的海洋, 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欢乐游荡。书,还可以让我们在大自然中像蝴蝶一样快乐飞舞。我读过许多书,这些书有的告诉我怎么做人,有的告诉我很多道理,还有的告诉我大自然中的诸多奥秘。其中,我最喜欢读《十万个为什么》了。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一位老师。我们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她就立刻把答案告诉好奇的你。如果你问:“花为什么是五颜六色?《十万个为什么》就把你当成她的学生,耐心的告诉你,帮你解答。《十万个为什么》里还有看看我。比如,白鲨的看看我:“我是鲨鱼中的捕杀能将。我的身体非常庞大,能坐下几百个人呢 ! 我的牙很锋利,能把所有的猎物骨头咬碎。”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有许多我们感兴趣的话题,也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如为什么植物的果实味道不一样?原来是植物的果实细胞内所含的有的是酸性物质,有的是碱,有的是辣椒素。所以味道不一样啦!《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内容主要有动物、植物、宇宙、地球、气象、人体、社会、生活、交通、建筑、兵器等等。我们是踩着一路疑问成长的。为了让脚下的路变得*整而牢固。我们有难题时,就来问问《十万个为什么》吧!相信它能为我们尽力的解答。

  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它既解决了我的难题,又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快乐的人生。它还使我本领变得越来越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告诉你一本好书,它是《天地大旅行》。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有关旅行方面的知识。现在就请你和我一起分享我看到的非常有趣的景象吧!

假如在大沙漠中行走,我们可以看到啤酒仙人掌、暗绿龙舌兰、霸王树、野葫芦、凤凰棕榈、猢狲面包树等等。这些可以供我们吃和喝的。沙漠里还生活着许多的小动物,有兔子、狼、还有蛇、沙蜘蛛等等。见到它们可不要奇怪!沙漠里还可以找到水,当你在某个沙丘一坐下,如果发现屁股凉飕飕的,那就可以用手挖一个洞,再用一块干净的毛巾在湿沙子上放好,过一会儿就会发现毛巾是湿的.了,然后就拿一个盆子,把水全挤到这个盆子里,再生一把火把水烧开,这样就能喝了。

在北极,你可以拿一根小木棍捆住一面小红旗,再在冰上凿一个洞,把木棍放进去,只要旗子一动,那就是鱼儿上钩了。

在岛上游玩时,如果海水涨潮了,你千万不用担心没吃的,你只要用手在岩石边缘摸摸,就准能摸到贝壳和鲍鱼……。之后你就能开一个海鲜大会了。

……

怎么样,我最爱的这本书还不错吧,其实有很多很多的好书在等着你和我去翻阅呢!

  我的书房里有许多许多的书,有益智类的、有保健类的、有幽默类的、有文学类的……其中我百看不厌的是《珍珠翡翠白玉汤》。可能听这儿名字,你会诧异,我怎么会喜欢烹调类的书籍呢?其实它是刘宝瑞的相声集。

  这本书是大笑话和小笑话的集册,相声笑话应有尽有。有民间流传很广的古典笑话,还有刘宝瑞独立创作的现代相声,再有三言两语的小幽默段子。我每天睡觉之前都随意地翻开这本书,读上四五个故事,每次都捧腹大笑一番。每天都要让妈妈催促多次以后,我才会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在床头,盼望着明天早点醒来能再次读上一两段。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邵康节测字》,它讲述是明末清初时期测字先生邵康节与九门提督斗智斗勇的一个传说。故事中描写了九门提督千方百计要在三天之内砸了邵康节摊儿,如果邵康节全部都测准了,就保他做皇上的军师。九门提督找了各式人等打扮成高级人物,都测一个“人”,结果都被邵康节一一破解了。我很崇拜邵康节,因为他智慧超群、善于观察,发现每一个人的特点,一一说准了他们每个人的本职。虽然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不畏强权,敢于反抗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和学*。

  《珍珠翡翠白玉汤》想必大家都听过,它深刻地让我体会到了饥不择食这个成语的意境了。

  相声是我国特有的文艺形式,我非常喜欢听相声,也非常喜欢自己说相声,我希望它能够源远流长,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欢声笑语。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在记忆的长河中, 书,无时不刻都在吸引着我,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拔开我心中的迷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我看过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但要我说,那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却不及它—《雪域豹影》。

  这本书讲得是生活在滇北高原梅里雪山一带的雪豹的家庭生活。雪豹奉行一夫一妻制家庭结构。雪豹的家庭伦理是:雄雪豹只在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幼豹,而拒绝抚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幼豹。可偏偏有一只雌豹,刚产下一窝幼崽,配偶便死于非命,雌豹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一心想打破雪豹社会的这种陋*,招赘一只雄雪豹来帮助自己养育幼崽。她本想与强壮的雄雪豹花月亮共同养育幼崽,可是丧心病狂的花月亮竟然来暗杀小雪豹,她只好放弃了这桩婚事。又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却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在狂风暴雨中,它用瘦削的身体将小雪豹银老二紧紧地护在腹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挺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当银老二失去胆量时,它带领全家与曾经伤害银老二的狼獾战斗,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血豹??

  它,就是泥雪滚;它,就是一只衰老而丑陋的雪豹;它就是*凡而瘦弱的雪豹;它,就是那只拥有金子般的心的雪豹;它,就是那只尽心尽责的雪豹;它就是那只伟大的雪豹,当它历尽艰辛,本以为即将迎来幸福时,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又一次的捉弄??

  当我读到“泥雪滚是最好的后爸,也许这辈子也只能做个好后爸” 时,我哭了,虽然它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雪豹,但我看到的分明是一颗充满了对孩子关切的爱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我们在学*的道路上会看许许多多的书,有些书如同阳光一般,照亮心里,给你温暖,给你力量。《夏洛的网》就是这么一本书,我特别喜欢它。

  这本书的封面上方有四个用毛笔与硬笔写出的书名。下方一位小姑娘手里抱着一只胖嘟嘟的小猪,和一群可爱的小动物们正一本正经地看着一只倒挂的蜘蛛网上的一只小蜘蛛,他们好像正在开会呢。

  书中讲的是在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一个丑恶的消息告诉威尔伯,未来他会成为熏肉火腿,可爱渺小的夏洛用自己吐的丝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这是一种浓厚的.友谊。有时,我觉得我没必要有一个好朋友,可我错了,没了友谊,没有了朋友,我几乎没有勇气把事情做好。在友谊的帮助下我越过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走过了万里路。友谊是把神奇的扫帚,它把生活中的孤寂、困难一扫而空,让我们面对的是崭新、充满希望和快乐的世界。友谊让我们面对困难时不会低头,对我来说这就是一股勇气,一股神奇的力量。我不怕任何困难,因为友谊为我照亮了这个世界。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成为“最亮的一颗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精选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千个人生小故事,有*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惯;撒下*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深沉的;母爱是温暖的;母爱是……

  轻轻打开书本,映入眼帘的不再是童话,没有灰姑娘与王子的幸福生活,没有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欢快愉悦。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的母亲是无人能比的。她用她那慈祥的爱,感染了星星的孩子,让他可以用嘴说话;用脚走路;用手吃饭;并伸出那温暖的双臂让他和妈妈拥抱。

  书中的母亲执着而有坚强。无论他的儿子是怎样咬她;打她;踢她;还是拧她,这位妈妈住是那样的执着,永不动摇。

  就算终身伴侣,好女儿,工作都陆续离开了她,可她一直相信奇迹会发生,总有一天,她的儿子会叫她一声妈妈!

  虽然,书中的这位母亲为了自己的儿子,工作等一切都不要了。就连自己原来温暖又热闹的家庭也抛到立九霄云外。

  此时此刻,点点看到了这一幕,她非常伤心。她曾经是一个在孤儿院里的,斜视、兔唇、走起路来一歪一斜的孩子,被妈妈领养后,就变得非常幸福。可现在妈妈有了保保,整天对保保关心十足,对点点只有百分之一的爱。因此,她很伤心。

  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她有着最无私的爱;最温柔的眼神!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题记

  书,是一对有力的翅膀,带我们翱翔世界;书,是一片云海,将我们托向蓝天;书,是一段阶梯,使我们不断进步。

  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当属《幸福的拾荒者》了。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正如胡歌所说:“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车祸把他撞离了原本的轨道,可他却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歌的真实原因,他的坚强、乐观,正是我所必需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这之前,我没少下功夫,每天都坚持看一些奥数题,多做一些难题。可最后成绩出来时,却是“解名尽处是孙山,鄙人更在孙山外”,我不禁有些沮丧。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题记

  书,是一对有力的翅膀,带我们翱翔世界;书,是一片云海,将我们托向蓝天;书,是一段阶梯,使我们不断进步。

  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当属《幸福的拾荒者》了。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正如胡歌所说:“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车祸把他撞离了原本的轨道,可他却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歌的真实原因,他的坚强、乐观,正是我所必需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这之前,我没少下功夫,每天都坚持看一些奥数题,多做一些难题。可最后成绩出来时,却是“解名尽处是孙山,鄙人更在孙山外”,我不禁有些沮丧。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学海无涯”,知识是永远学不完的,而获取知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阅读。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家的书架上汗牛充栋。在这么多的书籍中,我最喜欢其中的一本书,如今它变得又旧又薄可我对它依然视珍如宝。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故事书,它厚厚的封面上画着一个鼻子长长的木偶,可爱极了。这本故事书的作者是意大利著名的作家。虽然,故事诞生至今已有整整一个多世纪了,但是到现在仍然有很强的启发意志。

  故事主要写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故事主人公木偶------皮诺曹曾经是一个坏孩子,有着贪玩、懒惰、无知等的缺点,常常闯祸。他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危险,后来吸取教训,变得越来越懂事,逐渐学会勇敢、诚实、有责任心、爱学*、尊重父母……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小男孩儿。

  《木偶奇遇记》的故事构思奇特,情节幽默夸张,充满想象及幻想。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皮诺曹撒谎时,受到仙女的惩罚,鼻子变得长长的。可是,当他赶紧承认错误,鼻子便恢复常态。在我感到有趣之余,也忍不住想到另一个问题:诚实是多么重要,谎言使别人对我们丧失信心。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益匪浅。虽然它是个老故事,但让人百看不厌。我会把这个故事铭记于心,在生活里犯错时必须勇于承认,并且及时改正,像皮诺曹一样痛改前非,做一个好孩子。我也会好好爱惜阅读的`机会,继续保持阅读的好*惯,以免“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好词好句好段》,它陪伴我走过了三年的岁月,在学*上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帮助。

  《好词好句好段》长21.2厘米,宽15厘米,厚3.3厘米。蓝白色的背景上画着一个小男孩,站在很高的山峰上,看着远方美丽的景色在画画。封面上还大大的写着6个字“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是一本专门为我们小学生提供的作文描写资料的工具书,内容分四部分:(一)写景,(二)写物,(三)写人,(四)写事。每部分按照描写对象的类别和条目,风结尾常用词语、绝妙佳句和精彩片段。内容丰富,选材精当,编排合理,查阅方便。

  这本书既可以供我们写作时参考还可以在我们阅读时供我们欣赏,能够起到开阔我们的视野,活跃我们的思维,启发我们的灵感。这本书还有附加的名言警句。这本书能启迪我们写作文的新思路,新方法。

  记得有一次老师星期四下午,放学后给我们布置了作文,题目叫《我的读书故事》。结果星期五大家的作文交上去以后都没写好,老师就叫我们回去修改,再抄写一遍。星期六我昨晚作业后拿出我又好看又帅气的笔记本,但是我怎么都下不了笔,像烤在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突然我急中生智,拿出了《好词好句好段》看了看,查找了起来。这就启发了我,写出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星期一果然不出我所料,老师给了我好评,并在班上当做范文讲给同学们听。

  《好词好句好段》不光是一本工具书,它还可以在我们闲着没事的时候给我们增加更多更好的好词、好句和好段。我相信这本书也能在学*上给你带来不小的帮助。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是这样的,最*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十分好玩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玩的章节,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且又足智多谋的男孩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凡的小镇里,波莉姨妈带着汤姆生活在一个和谐宁静的小屋里,在着里却发生了不少事情:汤姆妙机使得伙伴帮他刷围墙,汤姆去杰克逊岛上当海盗,汤姆挺身而出保护女生……虽然在波莉姨妈的心中汤姆是个喜欢恶作剧,调皮,讨厌的人。可他在同学的心目中却是一个领导者,一个聪明,正直,乐观的孩子。

  是的,一个人在面对危险时,如果选择退缩,那么他即将失败。而如果选择正视困难,勇往直前,那么,成功的辉煌就在不远处。汤姆就是在目睹一件凶杀案时,虽然没有当场出来制止,但是他却在法庭上毫不畏怯凶手,勇敢地指正凶手。

  记得一次,徐老师让我写作文时,我十分不情愿,总想绕道而行。这一点,被徐老师看出,便对我说:“再大的困难也不用怕,只要你能迎难而上,把困难当作成功道路中的一次锻炼的机会,所谓的困难便迎刃而解了。”听了这话,我受益匪浅,决定一定要写出优美的文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努力下后,我终于克服了困难,写出了优秀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记得有人说过:“当遇到困难之时,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时。”是的,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的。每个人生而*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大家都很爱读书吧!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小主人公——金铃。详细资料是“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哈哈,读到这里,我我就会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时还觉得,这个金铃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数学成绩提高不上去,身材胖,也刚过11周岁生日。我俩真是太有缘了。

  当我读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难道是还怕丢了面子吗?还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认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分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多读书,多做数学题,争取在六年级的学*生涯中争取更大的进步,收获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优选【10】份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健康的人,是由物质食粮和精神食粮并同发展,才组成一个心灵能够健康成长的人。

  我爱书,它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经常吮吸着它那知识的甘霖,并将其化为人生道路上精神动力。每当我空闲时,不是闻故以前读过的书,就是读新的一本书籍,就这样来不断充实自己的闲暇时光。

  我爱书,它把丰富的`知识无私的奉献给了每个读者;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又一个美丽国度、神秘城堡,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让我们明白人生的真谛,让我们看见历史的兴衰与人间的奇迹;它熏陶着我,感动着我,更教育着我。

  我爱书,虽然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但是却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的海洋;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却能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即使你一贫如洗,也还能再书的王国遨游。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多么质朴无华的书!它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我爱书,更喜欢读书!

  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哺育我们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家,这个家有快乐也有悲伤。我喜欢书,因为它就是陪伴我一生的好。

  书就像一片海,带来使人神清气爽的风,带来使人心旷神怡的感觉。书就像一片茂盛的树林,装载着的气息,描绘着自然界的美。书就像一位,给予祖国之花智慧,传递历史的光辉。

  书固然好,只是一本好书却没人欣赏,那可就浪费了!我还记得的时候,有一次我刚放学回家,都不在家。我一进屋就看到桌子上有一本书,我就想:一定要在爸妈没回来之前写完作业,看这本书。我快速地写完作业了,就把那本书拿到我自己的房间去,我就开始像饿狼般地吞食着我的食物,我有滋有味地细嚼慢咽。爸妈回来了,我把书放在了自己的房间。一看他的书不见了,就问我有没有看到,我把书从房间了拿了出来,交给爸爸。爸爸就问我:“书怎么会在你那儿?”我回答:“我刚回来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就拿来看看。”“我的'书放在那儿你能不能不碰啊!万一弄丢了怎么办?”“你又不是没有书,干吗看我的?”爸爸非常严肃地告诉我。我就说:“一本好书没人看不就浪费了吗?等你需要的时候我再还给你。”爸爸听了我的话有所感悟,再也不管我看书了。我从此也会看书了。只要是好书,对生活,对学*有帮助的书我都看。

  书真是好,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它可以给予你很多知识。我喜欢书,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他,有着如天空般纯净的蓝眼睛,如阳光般的的金头发,围着一条长长的、黄色的围巾……没错,他就是诞生于法国作家圣爱克絮佩里笔下的小王子。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由于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撒哈拉沙漠,遇见了一个来自别的星球的小王子,小王子向飞行员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对旅途中遇见的那些“怪人”表示不可理解。小王子住在比他身体稍大一些的星球上,由于与一株玫瑰花“有了点”麻烦而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他一共寻访了七个星球,遇到了刚愎自用、以统治命令别人为乐的国王;喜欢别人崇拜,只听得到赞扬声的爱慕虚荣者;一个“为了忘却酗酒的羞愧”而酗酒成性的酒鬼;一个以拥有星星为快事,成天数点着自己的财产的生意人;一个盲目服从命令,周而复始地重复同一个动作的点灯人;一个足不出户、道听途说的地理学家和飞行员自己。最后,小王子为了尽责,又回到了他的玫瑰身边;飞行员修好了飞机,又重新起飞……

  同学们,让我们仔细对照,这七个星球上不同的七个人难道不是世界上大多数人的缩影吗?《小王子》这本书通过对现实生活的讽刺,表达了一种深深的痛苦,既童年的梦想无法对接上**的现实。每当小王子参观完一个星球都会感慨:“大人真奇怪”,“大人真无法理解”。小王子是个心地善良、负责任、天真无邪的孩子,他精心料理着他的星球,照顾着他的玫瑰花……可以说,小王子就是世界上所有“真正的孩子”的缩影。

  这本书中,圣爱克絮佩里证实了自己的理论:“只有孩子才能弄懂生活中朴实的真理,二他们能够理解的关键在于他们的天真无邪”。小王子还告诉我们,凡事要用心,因为只有用心去观察才能看的明白,本质是肉眼看不见的。

  《小王子》也是一部伤感的'作品,书中的小王子喜欢看日落,因为,“人在伤感的时候就喜欢看日落”,小王子的忧伤,是内心深处的忧伤,是永恒的伤感,是永恒的渴望,是永恒的寻觅……

  我相信,小王子所住的那颗星球一定会高高挂在每个孩子的心头。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别看了,就是你,我喜欢你--书。

  我非常喜欢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哺育我们的粮食。我曾经还有过写书的念想。

  还记得刚入小学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故事书。每天,当夜幕降临时,我都匆匆忙忙地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书,时不时,还被书中幽默风趣的'内容逗得哈哈大笑。

  渐渐地,我长大了,妈妈便开始引导我看一些名著。我觉得童话故事和名著不一样,童话里写的是含有各种道理的精彩故事,而名著里则有着优美的句段,让我回味无穷。记得一天晚上,我正在看《格林童话》,书里有着美丽的白雪公主;傻傻的罕斯;善良的灰姑娘……正当我身临其境的时候,一声惊天动地的叫喊响彻厨房:

  “吃饭啦!喊你几声了,在干嘛呢啊?”

  “哦,马上就来。”我随便答应了一句,急急忙忙地拿起书,一边看一边向饭桌走去。

  “啊!”

  “哈哈!这就是边走路边看书的结果,撞墙了吧!”妈妈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我摸着有点疼的头,依然不舍得放下书,坐在餐桌前看完了这个故事,才算罢休。妈妈语重心长地说:“下次可要注意了,要不然,给你个狗啃泥。”

  我喜欢书,它好似一个家,家里有着快乐和悲伤;它又好像是陪伴我们一生的好朋友,永远不离不弃!

  我非常喜欢读书。握着泛黄的书面,像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我喜欢小说。喜欢惊险而又生动的句子,每次读小说时,我能想像出书中想表达的思想。

  我喜欢绘本。精美的图案配上简洁的文字,把我们带入一个如梦境般的世界。慢慢的,我们的心被浣净了。

  我也喜欢散文。简短而又优美的描绘着生活的大道理。

  我还喜欢童话。虽然童话不是真实的,但是在童话中总会有奇异的'享受。我想象我也是童话中的主角,像他们一样:飞过高山,去看日出;骑上赤色的骏马,在风中飞扬;划着小船,去看美丽的水山花海。

  我喜欢另一种书,它是以书信的方式合成一本书。里面充满了像家人一样的对话,这样的对话,不止安慰了我的心,也安慰了成千上万个容易动摇的心。

  我喜欢历史。喜欢记载了上千年之前的历史书,我们可以学到许多知识,比如关羽如何单刀赴宴会;宋江如何一统梁山;师徒四人如何日夜兼程,去千里之外的地方迎取西天之经。我们可以读出,历史是活的。

  我喜欢世界上所有的书。

  看着书架上大小不一,或精致或简陋,或彩A色或黑白的各种书籍,我就有一种成就感――因为我都读完了它们。但人总会有所偏好,而我也不例外,在这么多读过的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那天中午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妈妈就对我说:“豆豆,你今天十岁了,妈妈想让你认识一位好朋友,你愿意吗?”我以为家里来了小客人,就连忙点头答应。妈妈就从身后拿出一本书递给我,笑着说:“豆豆,这就是我给你介绍的新朋友――《长袜子皮皮》,你可要善待它呀!”我虽有点失望,但看到漂亮的封面,听到这奇怪的书名,好奇心一下子被勾起了――皮皮该是一个怎样淘气的小男孩,会不会和马小跳一样调皮捣蛋?我就问妈妈是不是这样,妈妈点着我的脑袋说:“这得你自己去发现,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我忍不住打开书看了起来,果然大吃一惊――皮皮竟然是个女孩子,还是个外国小女孩,她的名字就与众不同――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长袜子皮皮是简称。外国人真不会起名字,长袜子是什么“鬼”?我还想知道这个小女孩更多的趣事,饭也不吃了,就关起门来继续看起来,时不时被书中的故事惹得哈哈大笑。可是书很厚,即使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要看完它,也得24小时。当然,怎么可能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所以等我把它全部看完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在这一周时间里,我认识了这个名字又长又奇怪的小女孩,我被她的各种勇敢大胆的举动所吸引,我想我们是朋友了――因为我知道皮皮的所有秘密。皮皮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哇,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不让我着迷?我真是太喜欢她了。从她的身上,我学到了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要积极、乐观的面对,勇敢、坚强的解决,这样,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美好。就像皮皮一样,她坚信父亲还活着,不管别人如何劝说挖苦,她都没有放弃等待,终于等到了别人口中已经死去的父亲,当他归来时,已经是一个国王了,而皮皮自然就成了大家羡慕的`公主了。

  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妈妈之所以送我这样的生日礼物,是源于对女儿的爱,是希望我能像皮皮一样成为乐观自信、勇敢坚强的孩子。

  妈妈,谢谢你让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长袜子皮皮。

  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经常吮吸着它那知识的甘霖,并将其消化成这世间人生路上的精神驱动力。每有空闲,不是手不释卷,就是温故知新,不断充实自己闲暇时光。

  儿时,我就喜欢阅读一些课外书籍,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宛如一地磁铁紧紧的吸着我。我爱不释手,经常“废寝忘食”。对,《西游记》、《海的女儿》……这些名著情有独钟。是它们首先打开了我的心扉,带着故事中的'神奇飞入了我的心灵世界,留下了一个百世无法褪去的印迹。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刚放学回家,拿起一本书就开始看,我边翻边想:昨天看到哪里了?第38页……啊,找到了。这时妈妈进来了,她看见了我说:“你怎么书包都没放下就看书呀?”“哦,没关系,只看一会儿。”一页、两页,我象一个饥饿的孩子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乳汁,目不转睛地看着书,眼睛都没眨一下。“吃饭了,菲儿。”妈妈在叫我,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读了好大一会了。

  今天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又学到了一些知识。

  我对于书的钟爱就如同苏东坡喜欢竹子一样,我虽没有苏东坡那么高的思想境界,但

  读书对于我就像呼吸那么重要,如果没有书的滋养,我的精神世界会因焦渴而成为一片荒漠。

  上小学二年级时,偶尔捡到一本被人丢弃已残缺不全的古书,到现在我还奇怪自己当时竟无师自通地将那本艰涩难懂的书“读”完了,虽说读得云里雾里,但从那以后我对书的渴求便疯长如夏季的雨林,常常为书中各种人物或喜或怒,似痴如狂,为人物的命运而魂牵梦绕,柔肠百结。我像一尾快乐的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琼浆玉液。书中的精警之语就像广阔的海洋中漂浮着奇珍异宝,溢光流彩,使我如痴如醉。通过她,我欣赏了贝多芬、肖邦不朽的旋律,罗曼・罗兰和巴尔扎克永恒的声音,领略了丹纳、罗素闪光的哲理,李白、苏东坡恣肆的文笔,孔子、王国维精辟的思想。读到精彩处,或颔首,或惊讶;为其中精辟独到的`见解而折服,不时发出“妙哉妙哉”的赞叹。

  书不但满足了我的求知欲,而且弥补了我精神世界的空虚。我从中汲取了一种精神,一种积极的、向上的东西,使我少了意气用事的莽撞、睚眦必报的狭隘,不再为芝麻粒般的琐事斤斤计较、大伤肝脾。每当我为取得萤火虫光般大小的成绩而沾沾自喜时,书令我惊醒;每当我彷徨迷惘时,书给我启示。她使我少了些浮躁,多了份淡泊,使我豁达乐观的面对生活。

  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情感世界,使我成了一个具有辞让之心、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羞恶之心的人。

  书是我生命的支点,我喜欢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选【10】份(扩展8)

——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合集5篇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