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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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1

  在我看过的很多书里,我最喜欢的要数《三国演义》了。下面我来给大家说说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

  《三国演义》这本书共有三十二个左右的故事。著名的有赤壁之战,草船借箭……整本书讲了魏蜀吴三个国家的战斗,魏最后统治了整个国家。再说说蜀国吧!蜀国的人物主要有刘备,关羽和张飞,人称“刘关张”,还有足智多谋的军事诸葛亮。接着再说吴国,吴国的主公是孙权,鲁肃,周瑜是吴国的名将。赤壁之战就是吴国和蜀国联盟攻打魏国的一场有名战争。

  《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是借风烧赤壁和草船借箭两个故事。先来说说我喜欢借风烧赤壁这个故事是为什么吧!这个故事让我知道,再强大的人如果骄傲就会失败,也就是骄兵必败这个说法。故事也告诉我们学*时不能骄傲。草船借箭这个故事让我懂得,做什么事都要认真考虑,调查清楚,否则,后果会不堪设想。此外,这本书中的关羽告诉我们要有勇有谋,才能打败敌人,取得胜利;从张飞身上我学会了勇气,而刘备能让我懂得爱心和谦虚。

  好了,《三国演义》介绍完了,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2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还写过《今天我是升旗手》、《我飞了》、《漂来的狗儿》、《亲亲我的妈妈》等等,可谓数不胜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她每次想当好孩子的时候,总是在分数上失败了。为了使金铃考高分,姥姥每次在金铃考试前都会送猪脑子给金铃吃,但金铃分数仍然很差劲,这时姥姥就会说:“这不是一个好孩子吗?为什么只考了那么点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想成为好学生的经过,跟我们的学*生活很相似,还描写了很多细节,比如:描写、比喻、拟人等等,五花八门。

  是呀!我们都想成为好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3

  俗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首先我要问几个问题,你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幸福的生存吗?你能在巨大无比的风暴中逃生吗?你能在一个全是野兽,并且有野人的孤岛上抵抗敌人吗?

  一切皆有可能,鲁滨逊就经历过这些不可能中的不可能。

  小小的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暴风雨的袭击,漂到了一个孤岛上。每一次他都在不可能中的不可能中实现了自己的计划,最终,克服种种困难,回到了家乡,过上非常快乐的生活……

  每一次成功都来自鲁滨逊的心血,比如:鲁滨逊打一个双层木栏用了两年的时间;鲁滨逊用一年的时间造地窖却被一次地震而毁掉;鲁滨逊的那瓷罐是经历无数次失败才造成的。

  今天,我们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偶尔遇到风风雨雨就一蹶不振,如果我们能像鲁滨逊那样,能有什么可以被摧毁?又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4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还写过《今天我是升旗手》、《我飞了》、《漂来的狗儿》、《亲亲我的妈妈》等等,可谓数不胜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她每次想当好孩子的时候,总是在分数上失败了。为了使金铃考高分,姥姥每次在金铃考试前都会送猪脑子给金铃吃,但金铃分数仍然很差劲,这时姥姥就会说:“这不是一个好孩子吗?为什么只考了那么点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想成为好学生的经过,跟我们的学*生活很相似,还描写了很多细节,比如:描写、比喻、拟人等等,五花八门。

  是呀!我们都想成为好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5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6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7

  我最喜欢的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我来自孤独星球》。本文的主人公江冰蟾学*好,还是班花,并且有些清高,遭到了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排斥与敌意,为此她深感困扰。接着妈妈遭人污,又让她看见了社会复杂和黑暗的一面。可表哥方乐天与她迥然不同,方乐天学*成绩不怎么好,却活泼开朗,极愿意结交朋友。

  方乐天给江冰蟾带来了很多麻烦,(.)也给她带来了快乐。最终,江冰蟾的妈妈回来了,她也结交了新朋友。

  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前,我正感觉自己的朋友与自己都不是真正的好,对我有些并不是真心,这是因为我给她们提意见,她们不接受,只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有的直接对我发脾气。

  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才发现,朋友对我是真诚的,我却认为她们对我不好。我慢慢发现,原来,我给她们提的意见并不完全正确,她们都有优点,只是我并不了解她们。

  这是一本真正的好书,它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真谛,我想你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8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周锐的《哼哈二将》。

  三年级暑假,学校的书单上高年级的推荐书目是《周锐校园绿色幽默》系列,我当时几乎看都没看就拉着妈妈去书店一股脑儿全都买回来了。书买回家,随手拿起了一本《方果子当手语达人》翻了起来,没想到刚看了第一篇《密探来了》,就被周锐的风趣幽默所吸引了,在这之后,我又读了好多周锐的书,这本短篇小说《哼哈二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中,搞笑的故事不计其数。鸡毛鸭正直、善良,他在河的上游洗澡,结果把河水染上了鸡毛味和鸭臊气。正巧,河边有家冷饮店,这家店正是用河水做酸梅汤的。顾客们竟喜欢上了这种“怪味酸梅汤”,可鸡毛鸭知道事情真相后,却死活不肯再洗澡了,于是老板就在河里养了50只鸡和50只鸭,结果顾客喝了酸梅汤后上吐下泻,**知道了以后,立即查封了这家冷饮店。

  周锐的作品都很幽默,这让他的小说从我读过的千百本书中脱颖而出,让他的《哼哈二将》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10

  一本书,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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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只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香**巫》,女巫这个词时常让人联想到巫婆、巫师等等。而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香**巫,她是一个长着绿色鼻子、爱吃香草蛋糕、爱喝香草饮料、穿着补丁裙、戴着蓝帽子、穿着长皮鞋、善良可爱的女巫。这本书是我在学校举行的图书博览会上买到的,当时我看到这本书,一下子就被名字给吸引住了,香**巫是什么样的?她长得想香草吗?她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心中的一个个小问号,迫使我将它买了下来。

  大家可能认为女巫无所不能,但是这个故事讲的是这个小女巫却不是无所不能的。她连一个会飞的扫帚都没有,每天三点钟就得起床,跋山涉水地走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她念咒语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凭着自己的智慧给她弄来一把会飞的红扫帚。有了红扫帚的香菜女巫变得不同凡响起来······

  一本你喜欢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写着:从前有一个木匠,他发现一个木头,他想做一个小木偶和他玩。做好了,小木偶居然说话了。小木偶不会走路,木匠只好一步一步教它走路,会走之后,木匠就送他去上学了。小木偶经过了一些非常惊奇的奇遇,比如:他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只猫和狐狸去骗它,到了晚上,它们来抢小木偶的钱,小木偶飞快地跑,找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骗子找不到它,只好回去了。还有一次,它在鲨鱼的肚子里,趁鲨鱼睡觉的时候从鲨鱼的牙缝里钻出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小木偶很,能安全度过很多危险的事。我知道了遇到问题不能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看完这本书,首先体会到,人应该要面对挫折、重新出发:作者李开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他到过许多举足轻重的电脑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但当他从微软要转换到goole时,却遭逢人生最严重的遽变,不过他却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反而当成一种前进的动力。我发现,人生挫折难免,不应该竭尽所能的闪避每一颗子弹,而是遭到打击后能迅速复原,因此要将错误当成借镜、从错误中学*,对于困境要勇敢的面对它!克服它!挑战它!战胜它!进而超越他!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狐狸落入人间,被人误认为狗,并被扎了耳钉,这只狐狸要报仇,她叫洛菲雅,变**来到学校找白发少年,一个少年收留了她,每天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竟是她要找的报仇者!洛菲雅被无数猎妖者追捕,因为她的身份是亿年不遇的九尾狐,末了……结局在此我保密。我为洛菲雅愤愤不*,她从未伤害过人类,可人类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想伤害她?她那么天真,纯洁;她那么可爱,那么单纯……她的一切一切感动了我,即使她说一千遍"我恨你!"说一万遍"想杀了你!"但,她都不曾伤害过人类,为什么人们却……

  当我第一眼看见洛菲雅时,心都化了,毛茸茸的大耳朵,水灵灵的黄眼睛,卷曲了的头发……我看着她,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仿佛正站在她身边……

  这本书的作者镜子在写这本书时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有一句:洛菲雅两个眸子湿润了,望着玄幽,泪水打转着,一滴,两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写得好美!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狐族组长玄幽,我敬佩他的舍己救人,他为了索菲雅,可以给猎妖者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蛇妖却让人厌恶,光看他们的品质就够了,可以找出一堆词形容他们:讨厌,撒谎不脸红……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珍惜时间努力学*,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是《苹果树上的外婆》因为里面有非常生动的图画和有趣的故事。特别是我喜欢神奇的外婆。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小汽车就很神齐。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去草原捉马,教安迪巧妙有趣的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读完此书,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能告诉我们一些不知道的事情,有浩瀚的宇宙、发达的交通、未来的能源、便捷的通讯和各式的武器等等。

  比如,宇宙中有外星人吗?我们从很多科幻影片中常常能见到外星人,它们的样子有的可爱,有的丑陋,这些都是人们假设出来的。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外星人的踪影,一些见到外星人的说法也只是传说,但是科学家们并没有气馁。天文学家和生物学家坚信宇宙中还存在着其他生命。宇宙如此广阔,我们不可能是唯一的智慧生物。

  有时候跟着爸爸妈妈开车出去玩,不认识路,但是用汽车导航,轻轻松松的就可以来到目的地,这是为什么呢?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原来汽车内置的GPS天线会接收到来自卫星中的数据信息,结合存储的电子地图,汽车行驶到任何地方都能接收到卫星信号,并通过计算机控制中心在电子地图上指示车辆的具**置和移动方向,找出最佳行车路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科学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精选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1

  假期中,上网了解天下事,QQ上与朋友同学谈天说地,外出游玩开拓视野……最棒的莫过于一人静静的待在书房中畅游书海了。

  双休日假期,我经常倒上一杯香浓的奶茶,捧上一本好书,细细品味。我的家中,书已堆积如山,随手摸来一本,哦,原来是《小飞侠彼得?潘》,我看到书后有一栏推荐书目:《小妇人》、《鲁滨逊漂流记》,哎,《鲁滨逊漂流记》!我一直听说它十分好看,一股很强的欲望从我的心中冲出。“我要看!”我向爸爸提出了买书的要求,“OK!”爸爸马上带我奔向新华书店,书店真不愧是书店,书可真多,我*时总是一下冲进去泡上几个小时才罢休,可今天不同,我是有目的来的。我冲向书架,可怎么也找不到我心爱的“鲁滨逊漂流记”,我仍不死心,要知道,找不到书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爸爸看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提了一个建议:“儿子,要不咱们去世纪书店看看?”“好!”我失落的心情又一下提了上来,我们掉转车头,向上海城驶去。刚到上海城,爸爸一停下车我就从车上跳下来,一边走还一边催着爸爸。到了世纪书店,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毯式搜寻,一个个书名从我眼前掠过,可就寻觅不到《鲁滨逊漂流记》的身影,“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呀……”我一面说着,一面迅速地在书架中搜寻头,突然,我的目光定在了一本红色的书籍上,“鲁滨逊漂流记!哦,我终于找到了!“我大叫起来。书店里的人都向我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的样子,连忙收回欣喜若狂的样子,给了钱,回家了。

  回家路上,夕阳西下,把它最后的余辉撒在我们身上。我翻开书,把鼻尖凑*书,一股浓浓的书香扑鼻而来,这让我觉得周围的一切好美好美……

  书不仅是充实头脑的工具,还是丰收智慧之田的利器。让好书伴随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2

  在日常学*、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香**巫》莫属了。

  它的封面上有着蔚蓝的天空,天空中小女巫香草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尖头的鞋子,戴着一顶瓦蓝的帽子,帽子头被吹得向后飘,骑在新型飞帚上。她身后坐着一只怪模怪样的龙,只有头、尾巴、四肢,没有躯干,瞧,它还系着围巾呢!上面写着“香**巫”四个大字;大字下面有一小行字:[瑞士]艾弗琳娜*哈斯勒著,陈俊译。左边画了一个标志,下面写了彩乌鸦系列等几个字。

  一翻开书,内容就在眼前:小女巫被被称为香草是因为她太爱吃香草做的食物和饮料了。别以为女巫无所不能,香草连扫帚都没有,每天三更关夜就得起来,跋山涉水地步行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香草用课上学*的咒语,漏东漏西地把咒语念出来,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龙。由于这条龙没有躯干,香草叫它“蝌蚪龙”。这只“蝌蚪龙”为取得香草的喜爱,凭着自己的.智慧弄来了香草日思月念的红扫帚。有了红扫帚的香草就变得不同凡响起来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蝌蚪龙”和小女巫香草。因为香草在被别人嘲笑时,她不仅没有自悲,而且还乐观向上、乐于助人,机智勇取地去向大家证明自己的实力。而“蝌蚪龙”被冷落时并没有叹气,它则是用自己的智慧,让别人善待自己,让自己重新燃烧起来,重新做一个乐观、聪明、善良的自己。读完这本书的我,收获了许多!如果想让更多的人喜欢自己,就要先做好自己。上课认真听讲,经过日积月累,你学会了也会用了,那你离自己的理想就会越来越*。不学会管理安排好自己时间的人,最后吃苦的是自己。做人要善待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

  最后,推荐你们来看看“蝌蚪龙”和香草是如何面对别人的冷落和嘲笑的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3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的书,书架上、书桌上、床头上到处都堆满了书,这些书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度过了很多美妙的时光。在这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介绍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本书——《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国学读本》。

  这本书首先介绍了中华民族文明的起源及历史发展:从三皇五帝到春秋战国,再到宋元明清,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几经更迭,源远流长;遂人钻木取火、有巢构木为巢;神农尝百草、后稷播百谷;伏羲造网、轩辕立规、炎帝兴农、仓颉造字……,正是这些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把最初文明的种子撒播进这片古老的大地,才孕育出中华民族悠久、博大、璀璨的文化!

  这本书还通过一句句优美的诗句、朗朗上口经文、和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教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告诉我要像小草一样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君子隆师而亲友”教育我要尊敬师长,亲*伙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警示我诚信是立身之本;“爱人者,人恒爱之”启示我与人相处要互敬互爱,和谐相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告诉我宽容的力量;“万物与我为一”说明了人和自热同为一体,要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另外,这本书还介绍了很多古人的学*心得与方法,如“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学的态度”;“寸金难买寸光阴——珍惜时间”;“学而时*之——经常复*”;“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循序渐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知行合一”……

  一位学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应该了解我们本民族的灿烂文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热爱我们的祖国,并不断继承、发扬广大,让中华民族的文明之流源远流长……如果你也对我们的传统文化感兴趣,就一起来阅读这本丰富有趣的《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国学读本》吧,相信你一定收获多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4

  在记忆的长河中, 书,无时不刻都在吸引着我,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拔开我心中的迷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我看过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但要我说,那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却不及它―《雪域豹影》。

  这本书讲得是生活在滇北高原梅里雪山一带的雪豹的家庭生活。雪豹奉行一夫一妻制家庭结构。雪豹的家庭伦理是:雄雪豹只在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幼豹,而拒绝抚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幼豹。可偏偏有一只雌豹,刚产下一窝幼崽,配偶便死于非命,雌豹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一心想打破雪豹社会的这种陋*,招赘一只雄雪豹来帮助自己养育幼崽。她本想与强壮的雄雪豹花月亮共同养育幼崽,可是丧心病狂的花月亮竟然来暗杀小雪豹,她只好放弃了这桩婚事。又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却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在狂风暴雨中,它用瘦削的身体将小雪豹银老二紧紧地护在腹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挺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当银老二失去胆量时,它带领全家与曾经伤害银老二的狼獾战斗,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血豹??

  它,就是泥雪滚;它,就是一只衰老而丑陋的雪豹;它就是*凡而瘦弱的雪豹;它,就是那只拥有金子般的心的雪豹;它,就是那只尽心尽责的雪豹;它就是那只伟大的雪豹,当它历尽艰辛,本以为即将迎来幸福时,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又一次的捉弄??

  当我读到“泥雪滚是最好的后爸,也许这辈子也只能做个好后爸” 时,我哭了,虽然它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雪豹,但我看到的分明是一颗充满了对孩子关切的爱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5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

  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

  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6

  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国・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非常著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个令人惊奇的故事,也是一个蕴含着深刻道理,能给自己以启发的故事,他证明了只要不放弃,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一切都可能发生,每个人只要努力拼搏,都是可以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优秀的。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人不顾全家反对,坚决去航海的故事,但在一次海难中流落荒岛,历经艰险坚持不懈,最后他在岛上有自己的王国,仆人,大批的食物等,这算是他辛勤耕耘的结果,他顽强的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终于回到祖国。我最佩服的是他在孤独和寂寞的时候,挺过了二十八年,他真是顽强的鲁滨逊!

  他是当之无愧勇敢的人,他在荒岛上一个人生活了那么多年,有过失望悲伤快乐欢喜,但他还是坚强的挺过来了,他既显示出了他的乐观向上的精神和惊人的生存能力,更显示出了他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品质。鲁滨逊在稳定了心情之后,立即和大自然开始了斗争,他靠自己勤劳能干的品质,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一些简陋的工具,克服了重重困难,挖山洞,盖房子,驯养一些山羊,种植谷子,烧制陶器,烘烤面包,他还靠自己的智慧,做了一个木筏,从不抱怨过一句,因为他是为了让自己生存,让自己活下去。

  同样我也十分佩服的是:那是他登岛后的第二十六年左右,他解救驯服了野人,因为解救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给他取名叫做“星期五”鲁滨逊耐心教会他种地做木筏,他被鲁滨逊培育成了一个举止正常的人,最终带他离开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遇到绝境时,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就不要放弃,要乐观要勇敢积极地面对,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7

  书中讲述了在1953年10月,一名l2岁的女孩与表哥梧罗从失去父亲和母亲的噩梦中凭着坚强、豁达的意志而苏醒过来。最终,女孩知道父亲自杀的事实,表哥也知道母亲失踪的实情。他俩用爱的.阳光驱散了心中的阴霾。

  令我感受最深的片断就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姬赛的外婆告诉了她有关父亲自杀的事实: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满山遍野的金黄色,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母亲叫小姬赛去叫父亲吃晚饭,小姬赛来到了主卧,她敲了敲门,可是没人,她从窗外往里看。啊!一张脸上满是血,这就是爸爸!姬赛不懂父亲自杀原因,可在今天,她终于了解了。姬赛走到窗前,脸上挂着眼泪。是啊!要是换成我也会伤心的。姬赛的心里一定很难过,她在12岁时才知道真相,大人足足隐瞒了她7年。姬赛是一个懂事、很能谅解别人的孩子,她并没有对大人生气,这体现出了她的高尚品质。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但是对我来说,只有梧罗姬赛的表哥,这个人物还令我记忆犹新。他勇敢,因为他了解要想知道有关母亲失踪的事实真相很渺茫,但他却依然相信,母亲会回来的,他很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他豁达,因为他的开朗而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就因为他的这两个性格,所以具有强大的感染力。

  这本书的素材很好,它打开了所有失去亲人孩子的心扉,作者塑造的主人公形象很生动,她把人物的喜、怒、哀、乐刻画得井井有条;这本书的描写很出色,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描写得相当细致。这样一本好书是多么值得品读呀!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8

  书是一个让人欢笑,让人悲伤,让人紧张,让人哭泣的东西,尤其是一本好书。在我看那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书带来情绪波动。正是因为它,我立下了我的梦想——当一名侦探,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欧幻象的剧作,一本本书承载着一个个侦探的梦来到了人间。书中一个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儿,英勇无畏,是一名先知;一个名叫尧婷婷的女孩儿,体内流淌着女巫的血液;一个名叫虎鲨的女孩儿,空手道,合气道样样精通;还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释放闪电,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队,名叫DoDo冒险队。书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鬼影迷踪’的团队,他们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险队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写是第三季的)

  最*,我对《查理九世》的其中一本书——《邪恶的魔女》着了迷。书里讲述的一个女巫和女巫猎人打斗的故事,起初DoDo冒险队并不知道女巫和女巫猎人的游戏,他们用自己的智慧让女巫和女巫猎人没有得逞。在这本书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好词好句,其中我喜欢的有以下几段: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问道。

  “那是你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尧婷婷轻声回答。

  “这让我想起了201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两大科学家预测的希格期粒子构成宇宙的基本粒子,虽然我们一般人还看不见,但是也许有人早就能操控这些粒子……”查理无声的笑了:“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超越你们认知的。”虎鲨还在发懵地问:“谁会魔法?赶紧教我两招呀。”

  这本书中,我不仅认识了希格期粒子,还知道了神话中的许多神明,如好战、凶残的战神玛尔斯,无所畏惧骁勇善战的大力神海格力斯,英格兰神话中的湖之女神薇薇安,天真烂漫的女武神布伦希尔特,北欧神话中的欺诈之神洛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梦想,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9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50字 10

  每个人的成长,都像一只陀螺,转来转去,到最后,却又转到了原位。我们每个人皆是如此。这是我读完《你好,旧时光》,留给我最深的感触。

  《你好,旧时光》的作者是八月长安,原名刘婉荟,1987年8月12日出生于哈尔滨,中国青春小说作家。20xx年出版第一篇长篇小说《你好,旧时光》,她的笔触细腻,虽让读者读得哈哈大笑,但看完后细细品味其中的话,总能从中品到一丝不同的滋味。

  在《你好,旧时光》里,我总能通过里面的人物看到自己或他人的影子,可以说,它不是一篇哗众取宠的读物,它只是记录了一代人的成长,它只是写出了我们每个人要走的路。比方说这篇故事的主角余周周,她在童年时期经历了许多挫折,但她仍当着自己想象中的女王陛下,默默忍受了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即使在妈妈出车祸死后,也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抱着新的梦想,向未来踏出一大步,然后转过头来,笑着看时光如何把曾经的崎岖抹*,洒下满地阳光,最后走到青春的尽头。

  在《你好,旧时光》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米乔,她能在生命的尽头,坦坦荡荡的活着,和主任吵架,玩cosplay.。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米乔哭泣,没有看到过她悲悲戚戚的到处倾诉那些微不足道的烦恼和挫折,她敢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时光里,瞒着所有人开开心心地上学、闯祸。米乔在她二十几年的生活坦荡快乐、肆意张扬,完全没有遗憾,但她最大的遗憾,便是她在自己的花样年华里,没有机会再去创造遗憾。

  这本书中的所有人物,我都很喜欢、欣赏。许多许多年后,我们或许不记得这本书的内容,但它内在所蕴含的道理,我们都会铭记于心。

  时光飞逝,只有《你好,旧时光》的人物还在年复一年笑容满面地问候。

  只有他们的青春不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歌颂了人们的美好的心灵,这本书故事有时令人感动,有时也令人捧腹大笑,它就是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安妮、雪莉从小父母就不在她身边,好心的邻居将她扶养到了6岁,就把她送进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瑞拉收养了她,玛瑞拉严厉地教育安妮,她上了学,在家里也是一位能干的小姑娘,并认识了戴安娜,很快,安妮因为诚实纯真的性格得到了真挚的友情,她和戴安娜是一对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安妮因为天真活泼爱幻想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她通过努力学*,考上了一所很有名望的大学,马修被击倒后,安妮为了照顾生病又寂寞的玛瑞拉,放弃了大学,到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在马修和玛瑞拉收养安妮时,我体会到了他们的善良;在安妮和戴安娜所发生的事情时,我体会到了她们纯真的友谊;在安妮努力学*时,我体会到了她强烈的上进心;在玛瑞拉严厉教育安妮时,我体会到了她的用心良苦……

  街道上,一位衣衫简陋的小女孩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过路的行人,可没有一个人可怜她停下来给她钱…‥我问了问她的情况,原来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最*又病倒了,她不得不放弃学*来这儿乞讨,为母亲治病,我联想到了与她身世有几分相似的安妮,便把身上所带的钱都给了她,行人也纷纷赞叹这位小女孩的`孝敬心,都解囊相助。

  这就是《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的启示和帮助。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

  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

  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书种类很多,比如有那些搞笑的阿衰和漫画之类的书,还有神话版的西游记和现在有了作文班老师的.推荐,我发现最*喜欢的书是:《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看了这本书之后令我念念不忘,里面的故事告诉我,心中要有梦想就得努力实现梦想!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这几个小故事,这七个最精彩的故事分别是:金奖卷、金奖卷的头两名得主、查理生日、又有两张金奖卷找到了、约瑟夫爷爷孤注一掷、一家人开始挨饿、奇迹。

  这本书让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他,查理一家从贫穷到幸福的一个过程,金奖卷五名得主,除了查理,其他人都爱贪吃,贪婪,邪恶而被惩罚,一个是被吸到了玻璃管里,还有一个变成了乌饭浆果,第三个去了垃圾箱,第四个送到了电视台的传送带,最后查理有了吃不完的巧克力。

  本书主要内容就是表现了,里面的人笨和贪心,整部书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贪心,不要贪婪,不做邪恶事,就不会被惩罚,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现在我还经常回忆里面的故事情节,有时还会拿起翻阅看看,有点百看不厌的感觉。这本出名的书大概不少同学都看过,如果没看过,我强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自我感觉是书中的精品,值得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从小到大,我也读过许多的书。而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这本书是夏活蒂·勃朗特写的。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她那高尚的心灵和顽强的精神使我非常的感动。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介绍给大家,让大家有时间抽空去看看,我相信大家会从中得到收获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07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有人可能喜欢充满童趣的《格林童话》,有人可能喜欢惊险刺激的探险故事,还有人可能喜欢变幻莫测的《哈利波特》,但我却喜欢陶冶人的性情、给予人启迪的《心灵鸡汤》。俗话说得好:一本好书,相伴一生。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编者精挑细选出来的,故事虽小,却个个启人深思。故事后面的“心灵小语”,更是画龙点睛。掩卷沉思,句句都蕴含人生哲理。阅读这本书,将会为你献上一道道“心灵鸡汤”,将会使你活得激情满怀,爱得博大精深,会使你更加自信地放飞梦想。当你感到痛苦和失落时,它如同一片创口贴抚慰你受伤的心灵;当你迷茫在人生道路上时,他会用智慧指引你慢慢向前,照亮你前行的道路………毫无疑问,它会成为你的终身益友!

  讲了这么多,都忘了这本书的内容了,它一共分为九辑。让我略挑一二来跟你讲讲吧!

  第一辑是讲好好活着就划得来。因为我们拥有生命,生命是一个伟大的奇迹,无论经历了多少悲哀、挫折,只要一心向前,一切都会变得坦然,我们也依然拥有尊严。第二辑,也是最有意义的一辑——幸福是一种感觉。在生命中有太多的幸福,只要认真把握,就一定能找到你的专属幸福。最后,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辑——“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我认为:完整,不一定就美;残缺,也不会代表不美。人生会拥有的美很多很多,有时,放弃却也是一种美丽。就如书里的一句话:“是啊,拥有一种实实在在的美,放弃又何尝不是呢?”因为这句话告诉我,其实,放弃不一定就是坏的,夜晚的残月,往往最能令人陶醉;残缺而坚强的人生,往往最能体现人生的美;只有学会放弃,我们才能创造出更多更美好的事物。书中介绍了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告诉我这个道理,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而有时,拥有也不一定是最好的,因为它会让你的变得骄傲。《心灵鸡汤》,你是一个魔术师,能变幻出最美丽的心灵;你是一位慈母,总能抚慰那颗颗受伤的心灵;你更是一盏明灯,照亮人们前行的道路!

  你让一个个不懂道理、不知顽皮的孩子变得聪明伶俐、懂得感恩。我就象一只蜜蜂一样不断地从你那里采摘着丰富的“花粉”,酿造着人生最甘甜的“蜂蜜”。《心灵鸡汤》,你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小伙伴们也来与我一起品尝这道“心灵鸡汤”吧。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爸爸从小就培养了我爱读书的好*惯,家中我的书就占了一个大书柜。有童话故事、历史人物、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贝壳》。

  《贝壳》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一个叫林贝壳,一个叫shell林(shell代表贝壳);名字是相同的,命运却千差万别。林贝壳的父母是公务员,shell林是单亲家庭,母亲是军人家庭出生,但因母亲远离家族,又被父亲抛弃,后来致疯。由此造成了她们个性迥异: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内向独立。终有一天,命运的绳索让她们相遇,风云变幻,暗潮汹涌,一次次的波折过后,痛苦过,彷徨过,失望过,快乐过!林贝壳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重点高中,shell林也成了特长生,她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无论多难,多坎坷,多心酸!她们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这正是我的感动!

  其实,每一枚贝壳的形成,又何尝不是一个少年内心的成长?风雨过后,终有一天,我们要为自己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用来抵御一切外来伤害我们的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委屈甚至是挫折总是有的,但要用微笑、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面对一切!就算哭,也要嘴角上扬!

  人生的路还在延伸,为自己插上梦想的双翼,无所畏惧,振翅高飞!

  时隔一月,相信大家已经看了很多书籍。但是你们最喜欢哪一本呢?今天我就让你们见识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说起这本书,大家肯定都不陌生。毕竟在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让读过,但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中年男子,因为种种原因,变得非常小,因此每天他都待在他儿子的口袋里,当起了一位“小小辅导员”。

  虽然他在他儿子的口袋里,他也一样有所作为。他每天都会发明一些东西,虽然他每次发明的都是“废东西”。但是他儿子却很给力,尽管他不喜欢,但他也很支持他爸爸。他爸爸也非常努力,争取每次都能发明出更好的东西。

  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下去,终于成功了。

  我看完这本书后,收获了许多道理,我们也一定要像那位先生一样,做一件事要坚持下来,就算失败了,也要站起来继续做,这样才能把每一件事都做到极致,以及完美。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最喜欢的书是怎么呢?来给我分享一下吧,我也想欣赏一下。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篇

  有一本书,叫《感恩父母》,这本书让我更了解了父母对每个孩子的爱是那么的深。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无论身处何地,都会有人赞美父母,歌颂父母。父母带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父母是我们成长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给我们遮风挡雨,可是有时候,我们就是会和父母有许多的隔阂,有时候,我们就会觉得父母并不是理解我们的。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憋了一肚子气,因为我觉得父母不理我,让我很苦恼。忽然,我发现一本孤零零躺着的书——《感恩父母》。不如先看会书吧!看完后,我的心情深深地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这本书的文字很细腻,故事情节很紧凑,看了这本书,本来我心里的火气一下子消散了一大部分。或许每个孩子都会认为父母怎么就是要跟自己对着干呢?我们不知道怎么跟父母沟通,其实,父母也不知道怎么跟自己的孩子沟通,他们也是在学*着怎样做父母呢!其实每一个父母都只是用自己认为的爱你的方式静静的默默地守护着你。或许父母和孩子之间最缺少的不是爱,而是如何让彼此知道我在爱着你。《感恩父母》这本书就讲述了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故事。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都是把爱隐藏在心里的。

  父母的爱是无条件的,父母的爱有时也是有点自以为是。看了这本书,我才了解,父母的爱是这样的多种多样,有时虽然我们没有感觉到。但是,它却永远都不会消失。所以,我们真的不应该仅仅因为父母的意见跟自己不一样,就沮丧,就痛苦,就质疑,就自暴自弃。这本书中有一个让我倍受感动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女孩叛逆暴躁,使她母亲原本脆弱的心更加伤痕累累。在一天晚上,女孩跟母亲大闹一场后,觉得母亲无法理解自己,就决然地离开了家,她想到一个可以理解自己的地方去。女孩甚至想,“不要回来了,我有一个不爱自己的母亲。,我有一个不懂自己的母亲。”

  可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她,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她一个人游荡在陌生的大街小巷。心里庆幸,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的约束和唠叨,终于可以过上了自己想要的自由生活。她在街上逛了半天,刚开始她觉得很兴奋,很自由。可是当她肚子饥肠辘辘时,四周的人的眼光是如此冷漠,甚至没有一个人主动跟他搭讪,更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知道她到底是饿还是饱。当她走得两腿发软时,没有人招呼她坐一坐,没有人在乎她累不累,没有人在乎她到底要不要一把椅子。大街上人来人往,大家形色匆匆,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她就像空气一样可有可无。

  等到晚上时,她又冷又饿,她觉得自己是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时总觉得妈妈管得又多又细,*时总觉得妈妈唠唠叨叨,*时总觉得妈妈不给她自由。当身边没有人唠叨时,她才发现,原来其他的所有人都不需要她,才不会给她唠叨。只有关爱她,在乎她的人才会真正对你有要求,有期待的,有关心,也有指责,有奉献,有索取。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第二天,她在大街小巷里发现了母亲贴的寻人启事。一张白纸,附上母亲的照片,几个大字:女儿回来吧!我想你。这样的寻人启事到处贴满了。女儿顿时热泪盈眶,悔恨交加。她回到家中,抱住了母亲,从那以后,母女俩再也没闹过矛盾。

  读完这本书后,我早已是泪流满面。何尝不是呢?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最难割舍,父母爱着我们,而我们却只要替父母捶捶背,倒倒茶都会让知足的父母开心。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孩子的愿望,父母总要竭尽全力去满足,而我们又有多少人懂得父母,为父母分忧呢?

  动物之间也有如此之深的爱子深情,黄鳝在受油锅煎炸之时,鼓起腹部不让孩子受到伤害;胆小的母山羊,在羊崽受敌害袭击之时,绝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仓皇逃跑,而是会勇敢地冲上去搏杀;雄螳螂为了使后代数量更多,宁愿让雌螳螂吃下自己,以补充更多营养……连动物都如此疼爱孩子,更何况人类呢?所以,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爱,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深情。

  《感恩父母》更加让我们明白了养育之恩大于山,爱子之情浓于海。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孝顺父母。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是书本启迪了我生活中的疑惑,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比如:《海底两万里》、《绿山的安妮》、《长腿叔叔》、《秘密花园》,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海底两万里》……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说吧!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在抓捕“海怪”时不小心掉下了船,然后发现“海怪”其实是一艘潜水艇,作者和这艘潜水艇一起走过了海底的两万里。

  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是:“鹦鹉螺”号遇到了一群巨大的布盖章鱼,船长和船员们一起走到了潜水艇外面,大家都在奋力的抵抗大章鱼,可是到了最后,章鱼都被打跑了,却牺牲了一名船员,歌颂了船长和船员英勇无畏的精神,勇于探索和冒险,发现的“海怪”并不怪,解开“海怪”的秘密,让人们相信科学。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明白学*科学知识的重要,使我更加喜欢读更多的书,从而了解更多的知识,小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你也会从书中找到阅读的快乐!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也是我爱读书的原因。在我读过的书中,我喜欢看马小跳的漫画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是《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

  这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的作品之一,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马小跳,我心中的马小跳,他不必漂亮,但一定要健康;他不必聪明,但一定要幽默;他可能是淘气的、麻烦的,但他必须是诚实的、勇敢的。

  《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有二十章节,每一章节都非常有趣。书中马小跳有个像迷一样的舅舅,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着有洞的空调裤,每天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蹦极游戏。*时他漫不经心,对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有一次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里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丁克舅舅一路捡着矿泉水瓶和白色塑料袋,这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崇敬之情。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喜欢丁克舅舅的“新新人类”,同时也想做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我会继续读书,从书的海洋中学*更多有用的知识。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最*迷上一本书,名字很特别-《同桌冤家》讲的是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惜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名字是不是很可爱?那我告诉你:他们不光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比如说阿呆不爱动脑筋·上课爱睡觉。惜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一告诉你们,只能让你们去看。我保证,一旦你看上他,你就会迷上它!

  这本书讲的是:“这几个主角发生了许多爆笑无比的事件,最好笑的是他们换了个新班头,这个班头有个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幅图:“有无数个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我想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并不陌生,他可是在写作界小有名气的哦!嗯~我也该说说读后感了:这本书其实就是在写我们的生活,不信你去慢慢品品它,一定能找吃其中的乐趣!作者写的很现实,就是这种现实才增加了其中的乐趣,不会很乏味!他会减去你的压力。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就看看吧!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我为之咏叹……而一本《爱的教育》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地抓住了我的心!

  ——题记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该着作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耗时*十年完成。无论哪一章,哪一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的教育一书上每一个小故事都讲述了一种不同的爱,特别是每月故事更是让人感动,让我觉得世间处处有真情。其中《寻母记》更使我感动,一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就孤身一人从热那亚出发去美洲,这需多少爱来支持他啊!然而到了那里,母亲却又随着房主到了其他地方。也许结果不是好的,可是有谁知道他付出了多少?看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书中还提到了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看到这,我心中伤感与欢喜交集。还有一件事: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造事者起立,承认错误,从而培养学生有坦白过失承担责任的勇气。对啊,老师应该对犯错的孩子给予谅解,加以和善的教育!看到这,我不由为这位老师鼓掌。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

  西的感悟,学*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一个个追求,饱含着人生的启迪,让我在教于学教中成长。《爱的教育》的语言纯朴易懂,它没有诗情画意的言语,没有畅谈世界的豪情,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论点,但是作者却用了最真的实事揭示了人生爱的真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6篇

  与我活泼性格相反,我喜爱的书籍大多为文艺小清新的类型。

  我喜欢*慕蓉笔尖舞蹈出的《青春》,我畅游毕淑敏勾勒的《蓝色天堂》,我曾与木心并肩走在伦敦街头,在宁静的蓝天下倾听?云雀叫了一整天?。好的文章,似乎有某种难舍的牵挂,让我忍不住再三回望。可要说最喜欢的,当属丁立梅那?有美一朵,向晚生香?的序言了。

  不得不说,那篇序言的确带给我极大的触动,在我心中高居榜首,字字句句满满的全是丁立梅对生命的理解。序言中提到作者喜欢种水果,都是些吃剩的种子,看着那些种子为她开出一片又一片的新绿,心里会不胜欣喜。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和弟弟一同养兔子的经历。小兔子长着柔软洁白的毛,没有一根杂色,刚刚睁开的眼睛机敏地一眨一眨,为了不让狭小的笼子阻碍它的成长,我们将它放入一个大的箱子中,小兔子不停地蹦来跳去,一刻也安静不下来。就这样,它一天天的长大了,稍不留神,它便从箱子中跳出,在屋子中蹦来跳去,煞是机敏。渐渐地,小白成长为大白,成了我和弟弟心中那团圣洁的温暖的火焰。

  丁立梅在序言中说道:“不要埋怨生活不优待你。你要扪心自问的是,你优待过它吗?还是请从一颗种子入手吧,爱它,珍惜它,你将收获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快乐。那里面,期待有,惊喜有,美好有。更重要的是,它让你学会执着、柔软和善待。”作者善待有梦想的洋葱头,洋葱头回馈以一长串的美如水仙的肥绿。在看似*淡寻常的小场景小事件中,爱与感动浅吟低唱,让人对生活,充满温情的期待,就如在茸茸的绿里,期待生命的回响。凡来尘往中,我读着丁老师长短有致、温情婉转的文字,心里很受触动。我怀抱每天新生的太阳,问即将参加中考的自己,执着于最初的梦想、珍惜善待这不舍昼夜的日子了吗?既然种下了梦想,就用坚守浇灌希望!

  在那篇序言之前,生命之于我,无上高远;读那篇序言,我贪婪而真切的感受生命的丰富内涵。那些文字让人心涌而久不息。现在我将最喜欢的它写入我的文章,想让纸页前的你,与我一同感受生命长河里的意趣。

  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优待生命的当下,生命也定然会报我以歌唱。

  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当坐在硕大的落地窗前,沐浴着灿烂的阳光,膝上摊着一本书,闻着纸上散发着的油墨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着旋律优美的轻音乐,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的时候,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让我感觉到世界的乐趣。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今天,我就要向大家介绍王巨成叔叔写的《震动》,它为我们谱写了一首爱的赞歌。

  《震动》主要讲述了一群心里有着恩怨的少年,来到深山里准备打架,不幸的是,一场大地震突然来袭,使黄春荣失去了一条腿,顾芳芳又被之后的余震中的大石块,砸中了腰部,而寸步难行,虽然两个少年受了重伤,但却使他们几个少年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开始和睦相处。最终,他们让俞前进去城里通风报信,救出了所有人。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深震撼:是什么让他们在大地震面前团结一致?是什么让他们融化了心中的冰雪?是什么让他们互相关照?毫无疑问,是友情。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将剩下的水送给了两位受了重伤的少年;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忍受饥饿,竟去树上偷鸟蛋吃;在大地震面前,他们互帮互助。他们虽然之前有过恩怨,但患难见真情。此时,这几个少年已将以往的事情置之度外,在他们面前只有友情,只有校友,只有同学。友情让钟雷即使发热也尽心尽力地帮助黄春荣;友情让元帅绞尽脑汁地为救出大家而出谋划策;友情让俞前进带着大家的希望,去城里通风报信,并且在通往城里的路上,被毒蛇咬了一口,还永不言弃,救出了大家;友情让所有人在直升飞机经过时,尽力挥手,救出所有人。

  虽然,大地震是残酷的,但我相信,此时的所有人都是幸福的,在大地震面前,他们都露出了自己最善良的一面。他们也收获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有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份信任。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震动》。它让我明白了:友谊,是一种爱的表达,人世界间最*凡的情感,它让人感动,它抚慰人的心灵。希望大家都来阅读这本书,我相信,阅读后,你会黯然流泪,但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会选择传递爱。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而博学的人说话。读书,能增长知识,开拓知识面,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聪明。

  读一本好书就是交了一个好朋友,这好朋友可以教给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孙漂流记》,读完了他以后,一个勇敢而聪明的探险家鲁滨孙的伟大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在那一次航海上,鲁滨孙不幸遇到了特大暴风雨,船上的伙伴们不幸丧生,只有鲁滨孙一个人活了下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这仅仅是磨难的开始,刚到孤岛上的几天,他万分盼望着有人恰好路过此地,把他救了上来,但几天后,他渐渐的意识到在这孤岛上,除了靠他自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

  他为了找到住所,在岸上寻找了一整天,找到了自己合意的栖息之处,用仅有的东西搭了一个小帐篷,为了逃避野兽和野人的攻击,之后几个月里,又砍下了许多的高大的树干,把自己的住所围起来,造了一个简易的防御工程。他这种既来之,则安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再后面,鲁滨孙靠着自己的智慧,用硬生生的土壤造出了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养了一大群羊,在残暴的食人族手里救起了一个奴隶,给他起名“星期五”。最后给自己造了两座巨大的土属“豪宅”。虽然他拥有了这一切,但是,回家,还是他最大的愿望。为了造船,鲁滨孙花费了数年心血,光是砍树就用了数月。这种勇气和顽强的毅力让人敬佩不已。

  但是由于考虑不周全,船虽然制造好了,可离海边太远,想尽办法也弄不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费了,最后在仆人“星期五”帮助下,终于离开了孤岛。

  他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是个多么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数字,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做出无数件对人们来说不可能完成的事。而在我们现今,有多少人一遇到挫折,就放弃希望,结果自然是一败涂地。

  我的感受是:这本书教会我们的东西很多,而这些正是我们这一代泡在蜜罐里长大的人所欠缺的。这书让我悟到了一个道理——当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需要的是足够的勇气和坚强的毅力,有了勇气、毅力,就能充分发挥智慧,才有可能战胜困难和创造奇迹。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说到《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们都不陌生,它就是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所写的。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大肚皮唐飞四人在童年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着一个故事,一个经历。像在《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个成绩差,调皮捣蛋,让老师费心的一个小男孩,可他是一个童年的快乐者,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马小跳就是童年的捍卫者,是我们身边的伙伴。马小跳让我们认识到孩子都是单纯的,可爱的。

  一翻开书,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些书都使我百看不厌,它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因为它生动,有趣。马小跳在我的眼中跳来跳去,他那调皮的身影,憨厚的笑容。使我对书有了另外一种体会:并不是只有漫画书才好看,文字书也很好看。让我们回到快乐时光,让我们在童年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马小跳的父母望子成龙,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呢?马小跳的父亲爱玩,母亲爱哭,但是,他们都希望马小跳能成材。老师对我们也是如此,马小跳让他的秦老师可操了不少心,但是秦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百般关心他。马小跳也会担心老师,一次,秦老师病了,他就和伙伴们一起去探望老师,并保证不会调皮。秦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的四个捣蛋鬼。我们的老师当然也是这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在台下的呵护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低年级无知的小孩子,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在这期间,多少次关爱,多少次教育在我们身上。是老师,让我们学会要尊敬长辈,关心别人。是老师,寄希望于我们成为有知识,有理想的人。我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老师能够身体健康。

  我现在的朋友很多,马小跳也和他的三位朋友:唐飞,张达和毛超一起快乐玩耍,,肩并肩地走过小学,朋友不但是最好的陪伴者,而且是患难与生死之交。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很多: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有趣的时期,它就像流星一般闪亮;像蜜糖一般;像宝石一般珍贵......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练*、再练*。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精选二十篇)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但我最喜欢看《伊索寓言》这本书。

  在《伊索寓言》里,我们会发现故事的主角大多数都是各种各样的动物,有狮子、狼、狐狸、羊、马、驴等等,但是与我们生活中所见到的动物不一样,它们会说话,也有着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也有着好坏与善恶之分。而在它们身上所发生的故事,常常也会发生在我们或其他人的身上。看着他们其实也就是看到了我们自己,人性中的美好与丑陋,善良与邪恶,都一一得到了实现。

  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小山羊和狼》告诉我们面对坏人要勇敢镇静,想办法对付他们;《龟兔赛跑》教育我们要谦虚礼让,不能骄傲;《农夫和蛇》告诉我们要善于分辨好坏,远离坏人和危险;《放羊的孩子》让我们认识到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而《葡萄园里的珍宝》告诉我们,辛勤的劳动才能换来收获的喜悦。每一则短小的故事都包含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伊索寓言》一书,让我们获得了许多的智慧,教育我们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爱劳动的好孩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如冰心奶奶所写的诗歌,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优美的语句让人沉醉其中。

  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你记忆深刻,书中的小主人公的名字叫林英子,主讲的就是她家乡发生的趣事,以及令人伤心失望的事情。主人公英子从小的时候调皮到现在的这里中间经过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其实在故事的结尾她的爸爸因生病而去世了。她们家一共有6个孩子,爸爸去世了,只看妈妈一个人带她们全家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了?

  我还记得这本书的最后哪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这是为了体现出爸爸的去了,家里就只有英子最大,英子要照顾好弟弟和妹妹们。

  故事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秀贞正准备要带妞儿去见思康叔,英子不管自己有没有发烧,始终要去见秀贞和妞儿,并且把她的金镯子送给了秀贞。英子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

  英子正因为这样关心别人,珍惜友谊,才会有这样的快乐的童年和这么多爱她的人。在来看看我们现在丰衣食足,却总是不满意,也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幸福,并且不好好珍惜情感,这样又能快乐吗?我们都应该向英子学*!

  作者透过主角英子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让人有一种深刻的记忆。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亲爱的汉修先生》。它幽默风趣地记录了小读者鲍雷伊与作家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的经过以及鲍雷伊用书信和日记的形式展现自己的成长经历。极佳的故事读起来令人印象深刻,同时我也深入走进了雷伊的内心世界。

  因此,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鲍雷伊。雷伊因为着迷作家汉修先生的书,给作家写了一封信。正好老师布置的作业(读书报告)也是给作家写信。雷伊在信里给作家提了九个问题。奇妙的是作家竟然给雷伊回了信,也给雷伊提出了十个问题,比如你是谁?长什么样?家有什么人?住在哪里?种种。这下变成了讨厌作文的雷伊的负担。因为家里的'电视机坏了,雷伊无聊之余不情愿地给汉修先生写回信回答他的问题。慢慢地雷伊和汉修先生开始了写信交流,每一封信他都很有礼貌,比如称汉修先生为“您”,信后还写上“敬上”二字。后来,雷伊甚至接受汉修先生的建议开始写日记。他就慢慢得养成天天写日记的好*惯。每一则日记,鲍雷伊都写得很通顺,而且把事情写得很完整。他用有趣的笔调描写了家庭的琐事、小狗班弟、午餐盒报警铃、作文竞赛等等,让我有时读起来觉得好笑;有时遗憾、伤心、甚至气愤等。

  鲍雷伊从二年级一直 和汉修 先生保持书信往来直至六年级,他把生活中和学*上的事都告诉了汉修先生,汉修先生都一一回复了,还教他写作文的秘诀:多看书,多观察,多听,多想和多写,这让鲍雷伊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有一次,他们学校举办“小作家征文比赛”, 鲍雷伊的作文《卡车上的一天》获得了“荣誉入围奖”,在文中他描述了和爸爸从125号公路穿越巴奇科山口运葡萄去酿酒场的经过,鲍雷伊的名字还因此出现在年刊上,这让他的心情很好。我真羡慕雷伊,心想自己要是能和著名的作家长期书信往来,那我肯定也学到很多的写作技能和方法。

  书中也有一些情节令人感动不已,我坚信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虽然鲍雷伊的父母离异了,但是他们还有深深的感情,比如在书的结尾,鲍雷伊的爸爸要把一车椰菜运到俄亥俄州,但是爸爸很想念鲍雷伊和他的妈妈,于是特地绕道他们家,妈妈很激动,给了爸爸一个很大的拥抱。

  从鲍雷伊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优点,比如:理解别人、不自暴自弃,勤想办法,爱动脑筋……而汉修先生也让我悟得一些观察事物的方法、阅读方法和写作技巧等,这些必将成为我今后开启智慧的另一把金钥匙。

  大家一定看过不少书吧!比如精彩绝伦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团结合作共同战胜神秘人的《哈利波特》但是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狼王梦》。

  大家不认识他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在云南生活了36年。

  为什么我要推荐这本书,首先,沈石溪在云南生活了一段时间,创作了不少著作,深深吸引了我,如果你不去读那实在太可惜了。这本书主要讲了失去公狼黑桑的母狼紫岚坚强的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不幸第5只小狼被冻死了,它一心要完成它和黑桑的愿望从它的孩子当中塑造出狼王。当紫岚不幸失去大儿子黑仔,无奈之下重新塑造狼王也就是二儿子蓝魂儿,但在一个最不幸的日子,狼群们去觅食,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无奈将爱子葬于雪地之下。我们少年通过读这本书,能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验到竞争的无情,更欣赏紫岚逆境之下顽强奋斗坚韧不拔的`精神。

  我在读这本书时,为紫岚坎坷一生感到惋惜。看到它坚持感到骄傲。连狼都如此坚强为何不去学呢?读这本书时,我不时想起对我严厉的妈妈,也想到了她对我的爱。

  点燃未来的梦想,托起明日天的太阳。让我们怀着美好的愿景,不屈不挠,勇往直前吧!

  山东省山东德州市**北小学253010五一班马志浩我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去年9岁生日那天买的那本《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分五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样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听听这里面的故事吗,让我讲给你听吧!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现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这本书用图画的形式,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十分吸引人。我前后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都能背下来。它——使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前几天,德城区黎明小学的语文老师到我们班讲课,在讲《鲸》这一课的过程中,老师提问:鲸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第一个举起了手。我从地球的形成,讲到生物的出现,再到恐龙的出现、灭绝,一直讲到鲸鱼的出现,并把所在的地质年代,如朱罗纪、白垩纪等都讲了出来,老师听后很高兴,风趣地说:这位“小达尔文”讲得很好,请坐下。同学们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都笑起来,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还怪不好意思的。从此后,有好些同学不叫我的名字了,直接称呼“小达尔文”,我嘴上虽然说:不能这样叫,但心里暗自高兴。《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使我长了知识,使我在同学们中间出了名,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今后,我还要学*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了成为真正的“达尔文”。

  今天,我在家很无聊,拿起一本书翻了一遍。突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张文,我被里面生动的情节吸引住了。

  张文的这个情节非常有趣。尤其是这一段:

  这场雨把敌人引向田野一会儿,然后到大路上转一转,走进这个假雷区。雨伴随着一声故意的叫喊而来。小心地雷!”一个小幽灵士兵踩在松软的地面上,以为自己踩在了地雷上。他尖叫着摔倒在地上。这一叫,魔鬼大队突然闪到一边,叽里咕噜地倒了下去,吱哇一声。趴了一会儿,没有打雷,只是如释重负地站起来。许多魔鬼,因为他们只是把头埋在土里,做了一张满是沙子的脸,只露出他们滚动的眼睛。一个接一个,缩头惊慌的样子,仿佛吓出了灵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余来和小恶魔们为智慧和勇气而战的故事。他写出了智慧、勇气和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俞来从小就很勇敢。我们的年龄和他相似,但我们在许多方面无法和他相比。

  他生活在战争肆虐的艰难时期,但他是如此的勇敢、机智和热爱他的祖国。与他相比,我们更快乐,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的优秀品质。我们应该以他为榜样,向他学*,尊敬他。

  下雨了。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在回程的河里游泳。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去夜校。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热爱我们的祖国。”我想说的是。我真的很想和你和日本鬼子一起玩。不幸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通过传承你的精神和培养良好的技能,我们才能在成长过程中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记得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看过很多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笨狼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把家弄丢了》。

  把家弄丢了,这个故事讲了:有一天小白兔在笨狼的房子上钉牌子的时候,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这种声音太响了,吵醒了在树洞里睡觉的长尾鼠。长尾鼠伸了伸懒腰,揉了揉眼睛,走出了黑咕隆咚的树洞。

  地面上阳光灿烂,晃得长尾鼠的眼睛有点儿花。他躲在草丛里,看到笨狼的房子。

  长尾鼠记得他还很小的时候,就渴望有一座这样的房子。白色的小木屋,明亮的小木窗,窗子上挂着树叶编成的窗帘。

  这时候,长尾鼠爷爷还夸长尾鼠是个有志气的小老鼠。长尾鼠鼠爷爷奖了小长尾鼠20颗谷粒,说了一句:“小长尾鼠赶快学好本领,等你长大了,自己可以建一座又坚固又美丽漂亮的小房子了。”

  就这样,小长尾鼠长大了,盖了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从小就要学好本领,上课的时候要认真听讲,不能马虎。这样才能像小长尾鼠一样,实现我们的梦想。

  暑假的时候,爸爸帮我买了一本书——《狼灌河》,我才看一面就爱不释手了。

  这本书共分八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獾》和第二个故事《静静的白桦林》。在鄂温克族人格利什克猎杀了一头成年的獾。格利什克走过去看到了一只正瑟缩地站在茂密的灌木丛间的小獾。他把这只小獾带回了营地。小獾在格利什克的庇护下成长为一只“巨兽”。就在格利什克要到山下去的时候,这只“巨兽”也跟着去了。被逼无奈的格利什克只好把枪头对准这只巨兽,枪打到了它旁边的石头,可它怎么都不肯离开……一次,格利什克在一场火灾中悄然逝去了。人们把他埋在一棵大树下,但小獾却永远在这里保护着逝去的格利什克。这个故事写出了人和动物的那份真挚的深情。在《静静的白桦林》中,巴图跟着一头母狼来到了沙地。这只母狼把它的孩子埋到了沙地里,只有头没埋到,自己去吃没吃完的动物。巴图走过去把小狼的头给砍了,小狼的头像果实一样滚了下来。巴图又把头给放了回去。母狼回来时,摸了一下小狼的头,可头滚了下来……母狼因为伤心过度,跳崖自杀了。

  在这一本森林动物小说里,一幅幅人类和动物共行共生的图画一一呈现在我的眼前,插图和文字珠壁联合,谱写了一首森林之歌,各种动物和鄂温克猎民们息息相关的奇异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从中体会到鄂温克人和动物们的共生共存,感受到他们对林地和森林的爱护,还有对森林里所有动物的关心。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努力保护环境,爱护那些可爱的动物。

  我是一位很喜欢读书的学生,我家的课外书数不胜数,都是儿童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爱的教育》,虽然有许多划痕,破旧很多,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是一本破书,但在我眼里却很珍贵。这本书给了大家很多启发,充满了爱的教育,让我一生受益。

  在这一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蒂》,文中写了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忽然撒开母亲的手,倒在了街上,这时一辆马车正往他倒下的地方驶来。罗伯蒂眼见这个小孩将被车子轧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不假思索地跳了过去,把孩子救出来,不料自己却被车子轧伤了,我真为罗伯蒂这种行为感到由衷的敬佩。罗伯蒂就像为人民服务的战士,默默无闻地保护别人,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爱的教育》写的就是一种蕴藏在爱中的教育,社会还是有些邪恶,我们要让爱把邪恶变成善良,把暴力变成温情,把冷酷变成热情,把狭隘变成宽阔。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赖,这样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爱的教育》启发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多点关爱,多点帮助,帮助他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和善良真诚的心。

  这本书深深地影响了我,爱是我们生活的核心,在学校里,我们接受知识的同时,更得到了老师、同学给我们的关怀之爱;在家里,父母对我们每天上学的叮嘱,是一种温暖的爱,一种亲人之间的爱。这本书让我们感到处处都是爱。

  书就是人们进步的阶梯。爱,就在我们身边。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1世纪的繁荣景象乍现在眼前。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应该时时与大千世界进步。

  想要和大千世界共同进步,你就要多读书,增强文化知识。可以增加文化知识的书有无数,我推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国曾经影响了几代人,是少儿科普读物中的优秀品牌。出版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到他们新*推出的这套图文版图书,我觉得很高兴。它内容丰富,涉及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小单元的“正文”——以简练的文字阐释事物的科学含义;“大开眼界”——扩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不可思议”——激发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智慧抢答”——使我们参与并于编者产生互动;“忍俊不禁”——有趣的.事物更能激起我们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阅读此书,也曾有那么一段经历:有一次,我在看《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章:水蒸气比火药更可怕吗?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细心地阅读起来,我见正在煮粥的锅盖呯呯地响,正巧看见书上的一句话:“水蒸气的威力比炸药还要厉害20倍。”我立刻就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妈妈,她笑着说:“放心,我们家用的是高压锅,不怕的!”

  从此,我就热爱看此书,因为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在我的书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

  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罗斯福说过:“没有书籍,就不能打赢思想之战,正如没有舰只不能打羸海战一样。”华盛顿说过:“读书而不用功,则所书等于废纸。”别林斯基说过:“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我们必须学会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读物。”而我认为:“书籍是精神的食粮,我喜欢读书。”

  有人喜欢读书,有的人不喜欢读书,我就属于特别喜欢读书的人中之一。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内容丰富,美丽动人的诗句,仿佛让人身临其境,陶醉其中。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情感丰富,使读者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一个人的心灵,倾听另一个人不一样的心声,随着书中的人物一起开心、愤怒、伤心、快乐,仿佛自己就置身在书中人物身旁,快乐无比。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回味无穷,一篇好的文章,使人看了第一遍 又想看第二遍,合上了书本,自己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让人回味无穷。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千姿百态,有的书大,有的书小,有的.书很长,有的书很短,我喜欢书。我认为书不论大小厚薄,都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

  我喜欢书因为他不挑剔读者的高低贵贱,因为它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为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同学们,请你们一定记住冰心阿姨曾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扩展7)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二十篇)

  在这几年里,我读了很多书,但有一本书让我回味无穷——《苦儿流浪记》。

  我看这本书之前,是一个半途而废的人,可看完之后,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持之以恒的人,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真是不可思议。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作家埃克多·马洛最为杰出的作品,它不仅受到我国读者的青睐,也在日、俄、英、意等多个国家广受欢迎,由此可见各国人民对它的喜欢程度。

  这本书要从小雷米八岁时那年讲起:那年的某一天,小雷米从养父口中意外地得知自己只是个养子的残酷事实,在被势利的养父租给流浪艺人维达理后,小雷米就开始了他那传奇般的流浪生涯。主人不幸入狱,他独自带着艺班的四只动物讨生活时,有幸邂逅了生母和胞弟,可惜他并不知情。他迎回主人离开生母后,艺班四个动物伙伴却陆续惨遭不幸。痛失伙伴的旧伤还未*复,慈爱的主人也被饥饿和寒冷夺去了生命,孤立无援的他又被一位好心的花匠收留,并邂逅了未来的妻子。

  花匠一家惨遭天灾,他又再次陷入孤苦无依的境地,探友之时,偶遇矿难,九死一生后又误入到亲生父母之手……流浪生涯总是危机四伏,但他心中一直有个坚定的念头——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也是这个念头一直鼓励着小雷米,让他越过人生中一个个低谷。

  像小雷米这样的人不多,但我相信小雷米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一定会感染到其他人的!

  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

  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菩萨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

  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

  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明朝的吴承恩。

  我在电视上看过《西游记》,非常喜欢,就叫妈妈到书市帮我买了这本书。这本书写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下,后来被唐僧收服,之后又陆续收服猪八戒、沙僧、和小白龙,师徒五人历尽艰辛万苦,降妖伏魔,扶善除恶,最后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书中主要人物是孙悟空、唐僧和猪八戒。其中孙悟空是书里的灵魂人物,也是这本书里的英雄,在他身上有着正义、乐观、勇敢等可贵的性格。唐僧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之一,他有着慈悲为怀、信念坚定、无畏艰险的精神。猪八戒调皮可爱,有着忠勇善良、淳朴憨厚的精神。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学艺拜师”。孙悟空想长生不老,于是去到三星洞想学神仙之术,祖师问悟空想学什么,悟空说他只想学长生不老术,祖师听了很生气,就拿戒尺在悟空头上打了三下,背着手走了。夜晚,悟空等到三更,就绕到后门,看见门半开着,高兴极了,就走了进去。祖师见他进来非常高兴,心想:“这个猴子果然是天生的,不然怎能猜到我的暗迷。”于是就教了他长生不老、七十二变、驾筋斗云的本领。悟空都洗耳恭听,用心理解,牢记口诀,并且拜谢了祖师的恩情。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孙悟空那样聪明,那样有正义,有着勇敢、乐观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安徒生童话》,书里的故事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有的让人伤心不已,有的让人感悟许多。

  我觉得《安徒生童话》里面最搞笑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装》。

  《皇帝的新装》里面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那两个骗子了,他们为了赚些钱,就把自己包装成世上最有名的设计师去欺骗皇帝。他们到一个房间,拿出工具,假装在手忙脚乱地做着皇帝的新衣,太气人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里面诚实的士兵。在那两个骗子刚来的时候,士兵就有一种受骗的感觉,然后就悄悄地盯着那两个骗子。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同样他也有缺点。当他发现那两个骗子手中根本就没有衣服时,但是为了不让别人觉得他愚蠢,他却违背自己的良心告诉皇帝这件衣服很好看。看到这里,我不禁皱起了眉头,都是这两个骗子害的,那位士兵才会骗皇帝。所以我不喜欢那两个骗子,喜欢那个士兵。同时,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上别人的当,受别人的骗。

  《安徒生童话》里面我觉得让人伤心难过的一个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个既懂事又让人心疼的孩子。她家里十分贫困,所以在圣诞节前夜,她还要到街上去卖火柴,为家里赚钱。但大家都不买她的火柴,最后她被冻死在午夜街角。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和她相比,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安徒生童话》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丑小鸭,因为它很可怜,不断地被大家嘲笑,使她只能等到深夜才去找吃的。而它的哥哥、姐姐们,不断地嘲笑丑小鸭,甚至咬了它,把丑小鸭轰出家门,丑小鸭只能风餐露宿,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冷酷的哥哥、姐姐呢?

  其实《安徒生童话》里还有很多很多故事,都值得我们去拜读,有空,大家也可以买这本书去看哦!

  对于一个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从小到大看过的书,真的是不计其数了,可是在看过的这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要数一本电子书了,而且还是一本不被大众所喜欢的,耽美类的小说晨曦。

  本书的书名就叫晨曦,写得是两个男生大学时代到中年一路走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男主比较强势,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个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个男生,也不过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一个穷学生!

  可是在这个穷,学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没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开始胁迫,到后来慢慢的两个人磨合,一开始就是男主,威胁加恐吓,才让那个学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自己真正所喜欢的,并不是说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感人,而是作者的这种写作手法,写的都是生活中**淡淡的一些事情,可这是生活中这些*淡的事情,才能够让人难以忘怀!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淡的琐事,和这种*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过好多好多的小说,有些感情来的小说,一般都是写的轰轰烈烈的,可是在这种本小说中,看到的却是生活中的,细水长流,感情就在生活的**淡淡中,慢慢的增长着!

  到故事的最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就是生命中无法离开的那个人!

  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虽然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耽美类的,但是感情却消极了,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我们,在细水长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谛!

  这样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在生活、工作和学*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们的祖先在很早以前就会把文字记录在东西上。一开始是甲骨文,接着就演变成了简体字,写在纸上,也就成了今天的书。但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那还要数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里主要讲述了海伦在一岁九个月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不幸的'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从此,她所能看到的只有无尽的黑暗。有时她用手指笔画的意思,家人跟本听不懂,这让她很苦恼。

  幸好,莎莉文老师及时的来到了她的身旁,让海伦对新生活有了新的希望。她为了学*说话,父母专门为她请来了盲哑学校的富勒老师。富勒发音时,要海伦把手放到她的脸上,跟据舌头的抖动情况来学*发音。终于在海伦的不屑练*下,学会了说话。又在不断的努力下,海伦走向了成功。她被评为美国20世纪的十大英雄偶像之一。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我们要学*海伦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遇到困难不气馁,要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无论生活有多么艰难,只要你不放弃,怀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就一定会走向胜利的彼岸。让我们一起加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本书,据说JK罗琳不会在写哈利波特了!

  我先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伏地魔的实力一天天强大起来,伏地魔妄图占领魔法部,哈利波特与他的同学们也只好离开学校逃避危险!在逃避危险过程中哈利波特意外的知道,找到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必将必死无疑,可是伏地魔也知道了这个消息,派出了众多食死徒来寻找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个经过了漫长的逃跑之路后,终于在魔法学校附*遇见了他的其他好朋友!伏地魔这时已经占领了魔法部,还获得了众多人质,威胁哈利波特去禁林,可是去了禁林就向去送死!哈利波特来到了禁林,随着伏地魔用老魔杖(一个死亡圣器)派出了阿瓦达索命咒,哈利倒下了,只不过他并没有死亡,他在一个虚幻的空间中,在虚幻的空间中他见到了邓布利多校长,过了一会他行了,此时伏地魔正将它带到学校去正当伏地魔庆祝时哈利波特跳了起来,将伏地魔打败!这只是简介,好看的还在书中呢!

  哈利波特的其他几本书虽然内容不同,可是好看可是相同的!

  哈利波特这7本书,个个无比好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记得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看过很多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笨狼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把家弄丢了》。

  把家弄丢了,这个故事讲了:有一天小白兔在笨狼的房子上钉牌子的时候,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这种声音太响了,吵醒了在树洞里睡觉的长尾鼠。长尾鼠伸了伸懒腰,揉了揉眼睛,走出了黑咕隆咚的树洞。

  地面上阳光灿烂,晃得长尾鼠的眼睛有点儿花。他躲在草丛里,看到笨狼的房子。

  长尾鼠记得他还很小的时候,就渴望有一座这样的.房子。白色的小木屋,明亮的小木窗,窗子上挂着树叶编成的窗帘。

  这时候,长尾鼠爷爷还夸长尾鼠是个有志气的小老鼠。长尾鼠鼠爷爷奖了小长尾鼠20颗谷粒,说了一句:“小长尾鼠赶快学好本领,等你长大了,自己可以建一座又坚固又美丽漂亮的小房子了。”

  就这样,小长尾鼠长大了,盖了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从小就要学好本领,上课的时候要认真听讲,不能马虎。这样才能像小长尾鼠一样,实现我们的梦想。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我家有很多的书,从四大名著到外国巨作,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从《狼王梦》到《山大王》,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到《苦儿流浪记》,从《红星照耀中国》到《腾飞五千年》,我是应有尽有。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了。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大起义的起因、经过、结果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书中生动地描绘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起义的起因结果以及宋江立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反抗朝廷的故事,展现了封建社会,一点儿民主和自由都没有的黑暗社会情景,说明了领导者不得民心必然会失败的道理。告诫我们绝不能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应当公而忘私、虚怀若谷、谦虚警惕。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如宋江、林冲、李逵、关胜、柴进、李应等人。文中不仅有集体起义,还有个人战争,如“景阳岗打虎”、“怒杀潘金莲”等,都描绘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

  我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每天一次的打卡阅读,让我认识了很多的生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小故事中的大道理》,每一篇都是带插图的小故事,字上面都加带了拼音,最爱读的故事是,小马过河,文中的小马,想帮妈妈把麦子送到河对面的磨坊去,河边没有桥,要自己淌过河去,远处的牛伯伯告诉他,河水很浅,才到小腿边,小马很高兴,小松鼠却大声喊,别过河,我的一个小伙伴,前两天掉到河里,被水卷走了,小马害怕的回家了,妈妈带着他来到河边,鼓励他去试试吧!小马慢慢地走了过去,开心极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遇事不能光听别人说,要动脑子,自己思考,自己实践,在实践中找到真实的答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秘岛》,它的内容一波三折,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书里的人物都各有自己的特长,自以为很厉害,不团结一致,还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架斗嘴,谁也不肯让步。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到最后才知道要团结,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与同学斤斤计较,要有一种先人后己的宽大胸襟。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正如《训学斋规》中说:“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让我越读越有趣,让我不禁微微一笑,满心的喜悦,越看越起劲。

  阅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一、二年级的我一点也不爱看有字的书,整天就喜欢看有趣的漫画书,一边看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到现在经过两年多的改变,我已经喜欢上了看书,特别是一些历史书和冒险小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阅读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都爱上看书这件美好的事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书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是我10岁生日的时候,小姨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但读了之后,却被它迷得忘乎所以。

  那天,妈妈有事出去了,让我等水开了以后,把电磁炉关上。那时,我正在看《爱的教育》。我看得津津有味,完全忘了妈妈的叮嘱。妈妈回来后,看见电磁炉上满是水,急乎乎地批评我。我一脸的茫然,还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妈妈看我傻傻的样子,让我出去透透气。我极不情愿地把书放在书桌上,刚刚走出门,弟弟和邻居的孩子你追我赶地跑了进来。弟弟不小心撞到了书桌,桌子上的杯子翻倒了,水洒在桌子上。我不由分说跑进屋里,我的书被弄湿了。我哇地一声哭了。妈妈一边让弟弟小心,一边劝我,“你看,难道这书中告诉你遇到一点儿委屈,就哭吗?”

  是啊,弟弟不是故意的,我应该大度一点,宽容一点。书中是这样教导的啊。我擦擦眼泪,笑了。

  再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中油然升起一股愉悦之情。

  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

  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爱,像空气,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在爱的氛围中,我们才能感受到生活的温暖;在爱的氛围中,我们才能快乐健康地成长。

  读《爱的教育》,就好像与一位圣人交谈;读《爱的教育》,就好像与一位贤士交往。它像一盏明灯,为我照亮人生的前行之路;它像一杯牛奶,为我提供生命不可缺少的营养。

  我喜欢《爱的教育》。

  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书。书就像一个游乐园,里面充满了无尽的乐趣;书就像水,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其中《格林童话》这本书就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10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600字(五)份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在一个宁静的傍晚,我打开灯,走进书房,找起书来。突然,一本名叫《小飞侠彼得·潘》的书映入眼帘,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立刻拿出来,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在这一本书中,彼得·潘最讨人喜爱,他是一个快乐的男孩,长着一口白白的乳牙,并且,让人最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小精灵,名字叫叮当铃。因为叮当铃身体很小,所以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容纳一点点感情,因此她对彼得·潘很好。小精灵还经常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十分好听,可惜的是,她说话一点不好听,不优雅。彼得·潘让人羡慕的不止这些,他还会飞呢,他的手上经常沾着一些精灵粉,那粉只要吹到身上,就会飞。彼得·潘的飞行技术可不是一般的好,他有时竟然飞到海面上,去抓那些鲨鱼,不过等他玩了一会儿后,就不会玩了,有时他还把刚做的事情忘了,记性好差呀!彼得·潘不但会飞有小精灵还长不大哩,彼得最讨厌长大了。

  彼得最美的性格就是必须对别人公*,别人对自己不公*没有关系,但自己一定要对别人公*,否则会十分后悔。故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正是讲的这一点。岛上有一群海盗,他们自然也有一个老大,但他们的老大只有一个胳膊,另一个胳膊是一个铁钩,十分锋利。这个岛上的海盗都是十分凶残的,不是那么温柔。不过他们都十分喜欢给自己的武器取一个优雅的名字。有一次,彼得和海盗头遇见了。他们在水中爬上水边的木板,彼得先爬了上去,踢了他一脚,后来,彼得才发现海盗头在下面没有上来,于是,又把他拉了上来,可海盗去趁机用铁钩抓了一下彼得,但彼得从不记仇。

  有多少人能像彼得这样呢?我们应该像彼得一样,人人*等。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书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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