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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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 1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可以增长人们的知识;书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书还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你们喜欢那个呢?总之,我最喜欢的书是《绿野仙踪》,虽然,我读过很多的书了,但是,我还是对它爱不释手。

  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自己的心愿。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这本书中用童话人物形象、真实的让人们知道什么叫做毅力,什么叫做坚持,什么叫做勇敢与友谊!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有很多的不足。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 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来自未来的小幽灵》。

  要知道这本书可“来之不易”,原先看着有这本书的同学看得津津有味,我心中就像猫抓一般,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终于买回来了,我便与他形影不离。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弟弟弟自己的未来孙子尤灵让弟弟弟、爸爸爸、妈妈妈、妹妹妹,不要吃人类现在吃的东西,而是吃未来的东西——味道好极的小药片,还把小偷吓得像一只小鸡遇到黄鼠狼一样,他还飞到了老虎的肚子里,控制老虎,甚至把所有人的脸变成明星脸。

  我更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弟弟弟惊讶、欢乐、可爱的模样,也看到小尤灵吓小偷时的嚣张,看到小尤灵把弟弟弟的脸变成猪八戒时候的开心。

  我有一个*惯,一但拥有好书就想尽快地将它看完,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为了尽快看完他,我早早地起床看,下课也不出教室,吃饭手不离书。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

  一本你喜欢的书,可以把你带到浩瀚的天地,让你在故事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美丽。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 3

  星期五,我在教室里的图书角挑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三毛流浪记》。我看了看里面的内容,觉得很有趣,就把它借了回去。

  三毛没有爸爸妈妈,是个孤儿。从小就过着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受人欺负的生活。我想肯定是三毛的身体缺乏营养,头发掉的只剩三根,就像三根毛一样,所以才叫他三毛吧。

  三毛的生活非常艰苦。他每天都吃不饱饭,只有到处去要饭,可是从来没有人给过他一口饭。有时候还被别人家里的狗追地到处跑。他就只好去帮别人看孩子放牛、打水、捡垃圾、帮别人拿东西和给有钱人浇花、洗衣服等等。可是他做了这么多的事情都还吃不饱饭。有一天,他看见一位老爷爷在卖小孩,女生卖七万元(当时的七万元只能买一条鱼)男生卖五万元(当时的五万元只能买几斤米)。三毛就想:如果我把自己也卖了,说不定还能吃几口饭呢!三毛就在牌子上写了五个字:我卖一万元。然后就把牌子挂在脖子上,等人们来买他。可是,三毛等了整整一夜都没没有人收留他,因为他的身上又脏又臭,人家看着都非常恶心,所以更不会收留他了。三毛又继续过着悲惨的流浪生活。

  我们和三毛比起来幸福多了,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 4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 5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我的好朋友,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吗?它就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从三年级起,我就利用寒暑假的闲暇时间开始阅读中国四大古典名著,我陆续读过其中的《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水浒传》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大作家施耐庵。这本书描写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其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景阳冈武松打虎、三打祝家庄、智取大名府、曾头市等故事情节精彩曲折,人物性格鲜明,成功塑造了鲁智深、武松、李逵、林冲等英雄好汉。

  在梁山泊108位好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武松。在这部名著里,有许多关于武松的精彩故事,例如景阳冈打虎、怒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这一系列的故事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武艺高强、嫉恶如仇、敢作敢为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诞生六百多年来,吸引了无数的读者,众多精彩的故事代代相传、为人津津乐道,它是我所有看过的书里面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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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扩展1)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十)份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1

  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曾涌现出许多叱咤风云的人物。曹操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之一。

  曹操是位军事家。他北征乌桓,南抗孙刘,驰骋南北,名赫一世。曹操的聪慧不逊于孔明。赤壁之战兵败后,几十万大军只剩下20来人折回大本营,后又东山再起、雄霸中原,这需要一种多么高超的智慧!他帷幄于军帐之中,运筹于千里之外。当时,刘备身边有孔明,孙权身边有周瑜,可曹操呢?他身边的谋士都难以胜过孔明和周瑜,可他自己却拥有比孙刘广得多的疆域。智也。

  曹操是位政治家。有人说他是灭汉之曹贼,可若没有他,本就名存实亡的汉室恐怕早已覆灭。“挟天子以令诸侯”,怎样的胆略?这种胆量,放眼天下,恐无人能比之。刺董卓时的'镇定,遇关羽时的机智,或许恰恰验证了三国的史实。谋也。

  曹操是位诗人,他留下了许多不朽的诗篇。《龟虽寿》中“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壮志;铜雀台上“何以解忧,唯我杜康。”的豪情……曹操的诗非寄情于山水,而是怀着远大的政治抱负。或许,读不懂他的诗的人,会认为他企图谋权篡位,而真正了解其诗中思想的人,肯定会长赞一声:才也!

  从曹操的身上,我们还能看到,他机慬,婉拒孙权称帝的提议;他惜才,擒放关羽;他远虑,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概言之,集智、谋、才于一身,才是一个真实的曹操。

  智而不庸,谋而不奸,才而不傲,真乃一世之枭雄!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2

  刘备是《三国演义》这部名著中最重要的一个历史人物。他待人十分真诚,爱民如子,是一名英雄。

  “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中,他和关羽、张飞为了共同干一番大事业而结为兄弟。从此,他从过去卖草鞋卫生,到现在有了军队,有了目标,成了魏蜀吴三国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刘备待人真诚。

  “三顾茅庐”的故事,大家一定有所耳闻。刘备曾经三顾茅庐请诸葛亮辅佐自己,结果第一次去诸葛亮,没遇见;第二次不顾张、关二人的阻拦冒着大雪去的,还是没见着;第三次等诸葛亮睡醒了才见到。诸葛亮被刘备的'真诚所感动,所以献上《隆中对》,自此,刘备开启了建立蜀国之旅。

  刘备爱民如子。

  曹操此时率大军南下时,刘备从新野撤往江夏,路过襄阳,许多荆州士人听说刘备仁德,爱民如子就都来投靠刘备。这时,有人劝说刘备抛弃他们,轻骑前进,但刘备说:“夫济大事必以人为本,今人归吾,吾何忍弃去!”

  无论是《三国演义》中的刘备,还是《三国志》中的刘备,他的为人处世,他的品格风范,都让我十分敬佩,虽然历史已经成为过去,但是每次读到刘备的故事,我都会感慨万千。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3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4

  张顺这人在梁山好汉排名三十,是天损星。张顺他有许多特点受人赞赏,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NO.1有勇有谋

  浪里白跳斗黑旋风,想必大家都熟悉吧!这里,张顺因李逵打伤了渔农,擅自拿鱼而生了气,这鱼可是他谋生用的,竟然被别人偷拿,何况还溜了三四条鱼。张顺前一次又被李逵在陆地上打败了,于是新旧仇涌上脑门,先是把李逵引入水中,再利用自己在水中的优势败了李逵。从引入水中可以看出张顺了解李逵不会水,算准了他。况且张顺水中武艺了得。

  NO.2果断

  记得一章,张旺截了张顺,于是张顺一路上杀了张旺和李桥奴,还诬陷了安道全,可见在大局面前,张顺还如此果断行事,想出妙计,让安道全投靠,还不果断?

  NO.3重情重义

  张顺与宋江有旧,但不属于宋江的绝对心腹和嫡系,可是在宋江命悬一线时,张顺出力最多,不仅仅跑前跑后,四处求医,还心中忧虑,不得安眠,一见戴宗便如遇救星,可见张顺十分义气,对大哥如此,对整日相处的'水军头领应更是如此吧。

  可张顺却死于涌金门让人惋惜,可见他十分受人爱戴。

  这是张顺,你喜欢他吗?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5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诸葛亮

  今天,我就来介绍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诸葛亮的故事。我喜欢他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他智勇双全,立下了赫赫战功。另一个是他料事如神,神机妙算。现在我就来介绍一下他死后发生的一个故事。

  相传,诸葛亮在临死前对后代说:“我死后,你们中的一个将来会遇到杀身大祸。到那时,你们把房拆了,在墙里面有一个纸包,有补救的.办法。”

  诸葛亮死后,司马0打下天下当了皇帝。他得知:朝廷中的一员将军是诸葛亮的后代,便想治治他。有一天,司马0找了个借口,把这个将军定了死罪。在金殿上,司马0问:“你祖父临死前说了些什么?”这个将军就一五一十地把诸葛亮的话说给他听。司马0听后,使命令上兵们把房子拆了,取出纸包。只见纸包里面有封信,上面写着“遇皇而开”。土兵们把信递给0,0打开信,只见里面写道:“访问后返三步。”0立即站起身退后三步。他刚站稳,只听“咔嚓嚓”一声响,0龙案上面正对的房顶上,一根玉掉下来。把桌椅砸得粉碎。0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反过来再看信后面写道,“我救你一命,请你留我后代一命。”看完这封信,暗暗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后来他把那个将军官复原职位。

  从这个故事中我感觉诸葛亮是一个料事如神,神机妙算。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6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富兰克林,他用实验证明闪电不是“上帝之火”,而是一种物质。

  在200多年前,人们不知道闪电是什么,有人说是“上帝之火”,有人说是一种毒气在空中爆炸的结果。

  富兰克林不相信这些说法,他认为闪电是一种物质,和静电相似。所以,他决定用实验来证明自己的这个观点。

  他带着儿子在雷雨天去户外放风筝,风筝是用绸子做的.,顶端是金属线,下面有绸带、绳子和钥匙。

  一道闪电劈下来,绳子上的纤维树立起来,富兰克林碰了一下钥匙,手一阵发麻,“是电!”他高兴极了。

  富兰克林成功发现闪电是一种自然现象,还从“金属棒的尖端会吸收电流”的原理出发,发明了避雷针。

  富兰克林真伟大!用放风筝的实验证明了雷电是自然现象。大自然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充满了无数的奥秘。我要努力学*,长大后像富兰克林一样,用科学的态度去解决大自然的未解之谜!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7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这首豪情壮志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作者就是伟大的民族英雄岳飞。

  岳飞的童年是艰苦的,父亲早逝,只留下母亲与自己相依为命。岳飞十五、六岁时北方的金人入侵,岳飞小小年纪便去投军,为宋朝做出贡献。岳母在岳飞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岳飞在母亲的鼓励下勇敢作战,成为了著名的抗金英雄,为历代人们所敬仰。

  岳飞经过战争的磨练,成为了优秀的统帅。他所带领的岳家军百战百胜,所向披靡,在抗金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岳飞在与金国抗战中,收回了许多失地,正在他胜利在望,准备收复中原时,朝廷连下数道圣旨,命令岳飞班师回朝。

  可岳飞这么伟大的爱国英雄,最终还是死在小人的`手下。秦桧等人给了岳飞“莫须有”的罪名,岳飞含冤而死。“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多年之后岳飞也永远被人们怀念,他的正气凛然、光明正大、精忠报国,这些珍贵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永远的学*和传承的。

  古人并未远去,他们用自己的身躯为后人搭了一座前进的桥。听,那遥远的号角,昭示着战争的到来,那飒爽的英姿,彰显了岳飞的精神!古人不远,我们永远怀念你——岳飞。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8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岳飞在《满江红》里倾泄着满腔热血,他背刺“精忠报国”的情怀深深地打动了我,他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之一。

  岳飞,他身经百战,精忠报国,有勇有谋。他善于用人,能得人心。

  他在幼年时,便十分懂事。他与母亲在王员外家里住,自身贫穷,更晓得读书。小弟们还玩耍时,他认真听课。先生走了,他便去打柴,让母亲教他识字、教他书法。这都为他日后能文能武打下了基础。

  在武场上,他枪挑小梁王,十分厉害,他对小梁王一忍再忍,待到忍无可忍之时,终于“怒发冲冠”,枪挑小梁王。

  在对金国的多次战争中,岳飞多以少胜多,大败敌人。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精忠报国的爱人之心,只是他生不逢时,最终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害了,但他的精忠报国的业绩是不可磨灭的。正是他,表达了被压迫民族的`要求,坚持崇高的民族气节,在处境危难的条件下,坚持了抗金的正义斗争,并知道爱护人民的抗金力量,联合抗金军民一道,保住了南宋半壁河山,使南中国人民免遭金统治者的蹂躏,从而保住了高度发展的中国封建经济和文化,并使之得以继续向前发展。岳飞不愧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民族英雄!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9

  12点的太阳笼罩在迷雾中徘徊,彼此交错。

  “我们出去散散步吧。”武则天对我说。所以我跟着她去了宫殿,我们跳上了楼梯。我坐在她旁边,闻到她头发里的丁香味。我们轻轻地哼着“贝多芬的悲伤”,眼睛盯着远处的塔。有太多的秘密。

  那时候,就像一个漫无边际的美丽承诺,太美了,无法直视,仿佛那只是一个完美的幻觉,如此脆弱而短暂。

  “我们永远在一起。别分开,好吗?”好吧,我们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那时,温暖、坚定而明亮的眼睛、深邃的`瞳孔,仿佛融入了整个太阳的光芒,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相信。我们的未来将永存。

  命运,有人感叹:都是上帝的孩子,都有美丽的忧伤

  我现在知道她在历史上是个残忍的女人,杀害了她的儿子。这不是真的。我认为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10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很多知名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要面对的时代变局,也在各自环境里有过非比寻常的作为。今天我就来讲一讲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蔺相如、田单和韩信。

  第一位人物:蔺相如。他是天下少有的.人才,总是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太史公赞美他,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渑池会上,在与秦王做15座城换一块和氏璧的交易的时候,他竟然大声说出对秦王的不满,为了不让赵王失去颜面,竟和秦王拼命。他据理力争,机智周旋,终于完璧归赵。

  第二个人物:田单。创新是造旧的事物,赋予事物新的功能。田丹在最后复国的时候,创新了让人拍手叫绝的““火牛阵”。他在牛角上绑上刀,在牛背上披上五颜六色的布,在牛尾巴上绑上有油脂的甘草。尾巴着了的时候,牛就像发了疯似的冲向敌军,敌军非死即伤。把普通的牛变成活生生的武器。按说,复国几乎是不可能之事。可田单,用智慧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第三名,韩信。大将压后转,最后我要介绍的人物是韩信,韩信在我的眼里可谓是用兵之王。他的用兵之道在于一个“奇,妙在不拘泥兵法常规,如木桶过河、遍插红旗、沙包堵水,使得简单的木桶、红旗、沙包都能成为对付敌人的致命武器,这就是国士无双的大将气魄。除了这以外,韩信还很有大度,不为胯下之辱感到生气。

  长大以后,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作为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为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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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树作文600字左右实用5份

  我最喜欢的树作文600字左右 1

  也许你喜欢默默无闻的小草,也许你喜欢迎风飘舞的小花,而我最喜欢的是家门口那棵树。

  这棵绿色而高大的树把蓝天衬托得格外湛蓝,一阵风儿吹来,树叶轻轻摆动,一个个仙女在翩翩起舞,大树的树干非常粗壮,那藏着无数年轮的深褐色树皮十分粗糙,但又很有规则,那纹理像是一道道山脉和一条条河流,向我们表现它那深邃的魅力,我们不知道这棵大树经历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它经历了多少酷暑和寒冬,我们只是知道它是那么自强不息,那么伟大的撑起一片绿色。

  大树把根深深地扎在泥土当中,虽然树冠上有一个很深的伤疤,但是仍然在努力地生长着,在向上伸展,彰显着生命的顽强不息,它那庞大的树荫曾为我们乘凉,它那粗壮的枝干曾为我们当柴火。

  它一直很*凡,即便是经受倾盆大雨的洗礼,它也毅然挺立,用自己的躯干和枝叶固守这一方沃土,让这里生机勃勃。

  它是棵不寻常的树,是一棵努力向上的树。大树给了我们快乐,让我们随时可以把它当玩伴,我们从来不给它施肥,它也能肥而硕大,它那身有残疾的树冠,被我们钉上了钉子、绑上了绳子、搭着各式各样的衣服,但仍无怨无悔,还是努力地用有限的生命发光发热,看着那因为成长而出现的一道道勒痕,你也会被他那顽强的生命力所鼓舞。

  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的*凡的“大树”,医生、教师。他们无时无刻都给我们做贡献,他们是那么*凡,正如大树一样默默无闻。

  大树!它普通而又高大,它有着一种无私奉献的信仰,他有着一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它愿生为人们遮风挡雨,死为国家栋梁之才。

  我最喜欢的树作文600字左右 2

  我喜欢婀娜多姿的槐花树,果实累累的苹果树,挺拔的杨树,但是我最喜欢学校大门口那棵坚强无比蝗松树。

  远看,松树像一座高大的宝塔。走*细看,松树像一把遮阳大伞。只见松树的树皮一块接着一块,鱼鳞状,没有规律地排列着。松树的叶子像一根根头十分尖的绣花针,叶子微微上翘,深绿色的叶子十分刺手,淡绿色的叶子却很柔软,十几根叶子像一朵美丽的花,又像亲密无间的小伙伴偷偷地说着悄悄话。夏天,天气炎热,我们在树下乘凉,下雨时,我们在树下躲雨,尽情地做游戏,冬天下雪的时候,我们在树下跳绳,做运动。

  松树长得十分的挺拔,具有不怕困难的性格。它不管严寒酷暑,还是狂风暴雨怎样袭击,它都是不低头的,叶子还是碧绿碧绿的。每当冬天天空下着鹅毛大雪时,松树身上压着厚厚的积雪,但它毫不惧怕,还是挺拔的挺立在那儿,犹如***战士站在那儿守护着我们的校园。我不禁想到**大将军写的一首诗:

  青松

  大雪压青松,

  青松挺且直。

  要知松高洁,

  待到雪化时。

  松树浑身都是宝。树干是造纸不可缺少的原料之一,也是建筑良材,叶子可以提炼挥发油,松树脂可以做松香和松节油,枝和根是燃火材料,以前人们夜里点燃松枝,可以照明,也可以取暖。我们要学*它为了人们,勇于献身的可贵精神。

  我太喜欢松树了!更喜欢和松树一样具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我最喜欢的树作文600字左右 3

  来到美丽繁华的都市,就绝对少不了银杏树。街道上,公园里,处处都耸立着它挺拔苍劲的身影。银杏树的枝干呈深褐色,上面布满了裂纹,摸起来很粗糙,又干又硬。

  春三月,是一个美丽的童话。百花齐放,争芳斗艳,但银杏树也毫不逊色,它披上了一层碧绿的纱衣,轻轻地在微风中舞蹈。

  盛夏三伏,是一位顽皮的天使。晴空万里,赤日当空,茂密的树叶遮天蔽日,犹如一把撑开的绿绒大伞,带给我们了阴凉爽快。几缕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投下斑驳的影子,配着知了清脆悦耳的歌声,显得格外幽静。

  金秋十月,是一曲典雅的乐章。一棵棵翠绿的银杏树换上金色的典礼服。粗壮的枝上缀满了又圆又大的银杏果。据说,银杏果和银杏叶可都是珍贵的药材,有很多的医药价值呢!微风抚过,银杏树发出“沙沙沙”的声音,仿佛在窃窃私语。一阵阵叶雨也随着风飞舞着袭来,在空中打着旋儿,缓缓飄落下,充满了浪漫的气息,不久地面上宛如铺开一条金色的茸茸地毯。

  腊月寒冬,是一段艰辛的考验。刺骨的寒风呼啸着,银杏树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枝干,可它依旧傲然挺立在簌簌寒风中,一副严肃端庄、大义凛然的样子,让人不由得为它磅礴的气势而感叹。

  哦,银杏,无论春夏秋冬,你竟都是那样美丽动人。我为你的气质而沉醉痴迷,为你默默奉献的精神而感动!

  我最喜欢的树作文600字左右 4

  夏天来啦,大树们都茁壮成长,枝繁叶茂,从远处看,绿色的海洋映入眼帘。此时让我想起了这么一首: 头顶一个天,脚踏一方土,风雨中你昂起头,冰雪压不服,好大一棵树,任你狂风呼,绿叶中留下多少故事,有乐也有苦,欢乐你不笑,痛苦你不哭,撒给大地多少绿荫,那是爱的音符,风是你的歌,云是你脚步,无论白天和黑夜,都为人类造福,好大一棵树,绿色的祝福,你的胸怀在蓝天,深情藏沃土。

  多么好听的歌曲,多么高尚的大树!为了人类的幸福生存,它们默默地奉献着,奉献着它们青春,奉献着它们的一生,奉献着它们的一切。如果没有大树,我们的生活将是怎样的?还有夏天中的一抹阴凉吗?还有清鲜的空气吗?还有……此刻,我突然想起了《熊出没》这部动画片,光头强真是太可恶了,为了自己能够生活下去,就大肆地破坏森林,让动物们面临失去家园的危险,而熊氏二兄弟就是正义的化身,为了正义,为了人类,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一直与光头强对抗着,“保护森林,熊熊有责”成为它们的誓言。

  一棵棵大树,长得高大挺拔,从高处放眼望去,就能看到一片翠绿的树林,大树一下都有三层楼那么高!风一吹来,树上的绿叶就四处摆动,沙沙沙……就像在翩翩起舞。

  天气热时,树便成了人们的好朋友,当人们站到树下乘凉时,树就为人们跳舞,像一把大扇一样,扇走夏日的炎热。

  下雨时,树叶就像是受到了惊吓,四处摇摆的特别厉害,树也动起来,远处看像是在张牙舞爪……但还是不动如山的扎在土中。

  冬天的大树,一片片叶子从树而降,大树看起来不那么挺拔了,但是在寒风的肆虐下,依然固若金汤,留给人们的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我喜欢树,我要为它坚韧不拔的精神点赞,我要为它奉献自己,为人造福的精神点赞。

  我最喜欢的树作文600字左右 5

  桃树是我最喜欢的树,也是我们全家人都喜欢的树,桃树。我家园子里就种着四棵桃树,它的枝干又粗又硬,看上去像一个勇敢的卫士在坚守着他的岗位。它枝繁叶茂,碧绿成荫,叶子翠绿翠绿的。它的叶子像一条小船,又像一串串香蕉。我常常摘下一片放在水面上,轻轻一推,它就像一条小船一样在水面上航行。有时,我还会摘下一片放进我收集树叶的集册里,翻到那一页,看上去漂亮极了。

  桃为著名果品,而桃树却有很强很强的观赏性。桃花灿烂芳菲,看上去十分可爱,在古文中即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描写。园林中“桃红柳绿”的景色,更是驰名于世啊!

  我还知道桃树的枝条有哪些特点,要不,桃树怎么能是我最喜欢的树呢?桃树叶芽萌发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缓慢生长,当气温上升后,就进入了快速生长期,至秋季气温下降,日照缩短,新枝缓慢地停止生长,而后落叶休眠。桃枝的生长动态不同枝条种类就不同。一个枝条,从春到秋可长成如同一株小树。所以民间有“春天的筷子,秋天的拐杖”之类说法。桃树新枝生长的速度,并不决定于生长素的含量水*,而是决定于生长抑制物质的含量水*。

  桃对我们身体的好处有很多:桃有补益气血、养阴生津的作用。可用于大病之后,气血亏虚,面黄肌瘦,心悸气短者。桃的含铁量较高,是缺铁性贫血病人的理想辅助食物。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扩展3)

——写玩具的作文300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玩具(5)份

  写玩具的作文300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玩具 1

  当然,我最喜欢的玩具是飞盘。它挂在我家的墙上。它是黄色的,又大又圆。我非常喜欢它!这是我父亲最后一次出差,他特意从外面给我买的。我非常高兴,把它翻了个遍,看了个没完。我期待着星期天的到来,这样我就能玩得开心。星期天终于来了。那天,我和我的好朋友洪辉带着我的飞盘跑向操场。当我到达那里时,我拿起飞盘喊道:鸿辉,坐1 ”我“”那一刻,飞盘像一架没有翅膀的飞机,不一会儿就飞到了红辉。

  他目光敏锐,握紧双手,拍了拍飞盘。他捡起来,走了一步。“吱”,飞盘又飞到了我的身边。这时,刮起了一阵风,飞盘忽高忽低,忽左忽右,我恨不得闪过去,闪过去,看着飞盘就要掉在地上。我来到海底抓月亮,最后抓到了飞盘。我心里非常高兴。它真的像掺有蜂蜜的白糖一样甜。最有趣的是有一场大风,我和洪辉去玩了。“廉价飞盘飞得很高,非常漂亮。突然,我呆住了,我的心真的感到无法形容。

  怎么了?因为飞盘会掉在屋顶上。这个怎么样?正当我焦虑的时候,飞盘似乎知道了我此刻的悲伤心情,然后它慢慢地飘了下来。我太高兴了,飞盘!我非常喜欢你,你是我最喜欢的玩具,因为你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写玩具的作文300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玩具 2

  我喜爱的玩具小熊我的床上有遥控汽车、无人机、竹蜻蜓、小火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心爱的玩具小熊。

  我的玩具小熊非常可爱。它全身都是深褐色的,摸上去软软的,脖子上系着一个金黄的蝴蝶结,像一个小绅士。它的眼睛黑溜溜的,像两颗黑宝石。它还有一双小小的耳朵,一张樱桃小嘴,总是笑呵呵的,一条短短的小尾巴,调皮地摇来摇去,真是可爱极了!

  有一次我期中考试考砸了,爸爸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我泪流满面地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躺在柔软的小床上,抱起了可爱的玩具小熊。小熊一直盯着我,好像在问我:“小主人,怎么了?不开心的话都告诉我吧!”我憋不住了,只好把委屈全都告诉了玩具小熊,它好像听懂了,默默地一直陪伴着我。

  这就是我心爱的玩具小熊。

  写玩具的作文300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玩具 3

  在我的房间里的一角有放着整整齐齐四个大箱子,那里面全都是我的宝贝玩具。有:小兔宝宝、电动汽车、水晶球、洋娃娃、电子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熊博士。

  它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清楚地记得妈妈送给我时说的那句话:“闺女看小熊都戴博士帽了,你将来想戴上吗?”我充满信心地说:“妈妈,您放心吧,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努力学*将来一定能戴上博士帽的。”妈妈听完我的回答,欣慰地笑了,并把小熊博士递给我。我看着小熊博士,心里可高兴啦!

  它的身体毛绒绒的,头上戴着一个黑黑的博士帽,帽子的左边还挂着一条红穗。它有一个大大的脑袋,眼睛圆圆的,鼻子是个三角形,嘴巴翘得很高,耳朵是个半圆贴在脸的两边,衣服是黑色的燕尾服,可神气啦!

  小熊博士是我的好伙伴!我每天都带着它一起进入甜甜的梦乡。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玩具——小熊博士,相信听了我的介绍,你也会爱上它的。

  写玩具的作文300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玩具 4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复仇者联盟”里的钢铁侠。

  它是我过九岁生日时,外婆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为我总爱哭,外婆希望我能勇敢坚强一点。收到这个礼物后,我非常开心,爱不释手。

  这个钢铁侠是钛合金制成的,约有15厘米高。它穿着红色的铠甲,戴着金黄色的头盔,胸前有一个蓝白相间的标志,那似乎是电影中发射激光的地方。它身体的每个关节都可以360°旋转,可以随意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这个玩具还有一个底座,可以发出五颜六色的亮光,晚上熄了灯,打开底座上的灯,在灯光的照射下,钢铁侠闪闪发光,一下子好像就把我带进了电影中一样。

  我非常喜欢这个玩具,它不但还原了电影中的钢铁侠,更激励我要像钢铁侠一样勇敢。看到它,我就会有一个英雄梦,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这就是我心爱的玩具——钢铁侠,你喜欢吗?

  写玩具的作文300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玩具 5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我的玩具小棕熊,它是妈妈从娃娃机里抓出来的。

  它全身的毛是棕色的,摸起来软软的,非常舒服。大大的头上长着两个小小的耳朵,总是竖着,好像在聆听周围的动静。小熊有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两颗黑宝石,闪闪发亮,鼻子像一个棕色的三角形,嘴巴则被毛遮住了。穿着蓝白相间的毛衣,中间还有一个小徽章,神气极了!它还有一双小短手,向外张开,仿佛想抱我呢!

  记得在一年级时的一个暑假里,我带小熊到千岛湖游玩的时候,因为我的包太小,只能装进小熊的身体,并不能装进它的头。于是,我把它的头露在外面。在巴士上,许多游客都以为它是一只小泰迪。我看了看小熊,又想了想小泰迪的样子,我发现的确很像啊!

  小熊是我童年时的好伙伴。每晚,我都要抱着它一起入睡,虽然它的毛衣已经起球了,但它仍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爱我的玩具小棕熊。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扩展4)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左右范文5份

  书如美食,自踏入校门读书,我就迷上了读书。也因此,我有过与林海音《窃读记》那样的窃读故事。

  那是去年寒假的一个晚上,我早早的进了房间,迫不及待地捧起了一本《小学生之友》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妈妈轻轻地推开房门,对我说:“思雨,快睡觉,都过十点了,还看书!明天天不亮吗?”但是,《小学生之友》里一篇篇多彩的作文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无论妈妈怎么叫我,我都不肯关灯睡觉。爸爸听得火了,对我说:“快睡觉!”心想:爸爸都生气,再不听话,有我好果子吃了!我急忙合上书,关了电灯,佯装已经睡觉了。

  过了大概五分钟的样子,还不见外面的灯灭,又过了十分钟,灯还是没灭,我想:是不是爸爸跟我扛上了?哼,看谁扛得过谁!我漫长地等待着灯灭的那一刻。又过了一会儿,灯终于灭了,爸爸的脚步声也消失了。此时,我好激动,可以看书了!我悄悄地打开台灯,裹着暖暖的被子坐在床上,捧起了我心爱的《小学生之友》,兴致盎然地看了起来。忽然,外面走廊传来了爸爸那熟悉的脚步声,我匆匆放下书,关上电灯,裹着被子躺下。不出所料,爸爸杀了个回马枪,走进了我的房间。我闭着眼睛,装着熟睡的样子,心里却暗喜着。爸爸帮我盖好被子,熄了灯,关上了房门。我又悄悄爬了起来,继续畅游在心爱的书中。

  啊,读书真快乐!我要以书为伴,以书为友。

  书,是我们知识的源泉;书,是叫我们更多的知识的无声老师;书,是带我们遨游只是王国的战舰。我今天要和大家讲我和书的故事。

  我第一次见到书,大概是3、4岁的时候,那时我妈妈地给我一本薄薄的书,我摸着书光滑的书皮,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说:“这叫书。来,我念给你听。”妈妈声情并茂地念给我听,我听着听着陶醉了,让妈妈读了一次又一次,知道睡觉才肯罢休。

  还有一次,我写好了作业,就差听写没报了。老师让我先去看书,听写时叫我。我飞快的拿了一本《一千零一夜》,沉浸在了书的世界里。当看到染布店老板把理发店老板辛辛苦苦赚的钱偷走时,我感到愤怒;当看到阿里巴巴的哥哥被强盗杀害时,我感到悲愤;当看到阿里巴巴过上了辛福的生活时,我感到高兴……当我回过神来,我的同学说:“你看书也太入神了吧,刚刚老师叫你叫的这么响你都没听见。老师早就给别人报好了听写,老师叫我给你报!”于是,我就多了个外号“书呆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名人名言我们都是从书上学到的,只有多读书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将文章写得更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喜欢看书,记得那次在图书馆发生这样一件事。

  星期天,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十分开心。心里想:“这次我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一进图书馆,我就被各种各样的书吸引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有这么多的书,我可以看个够”有儿童区和**区,我在儿童区选了一本书叫《木偶奇遇记》,首先我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打开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我把书放在腿上,手小心地打开书,边看边说:“太精彩了,写的真棒”。我心里想:这本书写的真好,我要把这本书买回家继续看。突然,我发现有一个字不认识,我就找来一本字典。“找到了!”妈妈吓了一大跳。我说:“没事没事,我只是太激动了,”回家后,我十分想这本书,真想快到下一个星期天。我开始找钱,这本书要23。5元,可我只有5元钱,怎么办呢?有了,我可以给妈妈干活,回家后,我先完学校作业,就开始做家务,我先扫地,有了3元,钱,再拖地,又有2元,有10元了。下面就是洗碗又有了10元。怎么办,可以卖废品,我找好后,就可以有3。5元了。终于,我等到了星期天,我双手握着钱。高兴地来到了图书馆,等书买到了,我高兴地握着那本书,回家了。回到家,我什么也不做,只看这本《木偶奇遇记》。从中午看到下午3点,我终于看完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要好好保护这本书。那次为了完善图书角,我心里很不高兴,但还是拿出了这本书。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

  是书让我慢慢认识这个世界,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是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也是书教了我无数的知识。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也随着读书数量的增多而渐渐增多。

  自从上了三年级我们学*了作文以后,爸爸妈妈就给我买来了好的好作文书,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从此以后便爱上了作文书。不久,从《小学生作文宝典》中我懂得了写作文不能搬硬套,要灵活应用。一天,妈妈出去了,叫我如果下雨就收衣服。我正拿着一本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在书里遨游,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忘记了所有。当我看见一篇描写悲惨的作文时,真如身临其境,耳边还响起了凄凉的`哭声,我被这一切感动了,我也哭了……

  妈妈回来了,走到阳台去了,衣服已经湿得能出水了,我依然在看书,“啊,怎么啦?衣服怎么湿透了!你是怎么搞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我……我忘记了。”我搔着头说。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你呀!不知道怎么说!”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啊,书,毕生是我的至爱,它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在我八岁那年,妈妈送我了一套儿童版四大名著。我如获珍宝,迫不及待地抽出一本《水浒传》读起来,而这本书最后也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我与书的故事也开始了。

  有一天,我趴在地毯上全神贯注地读《水浒传》,正看到晁盖带领各好汉“智取生辰纲”时,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仿佛自己已经进入了书中,追随着梁山好汉劫富济贫去了,我忍不住大声叫好。妈妈走过来,奇怪地问:“怎么啦?”我绘声绘色地将书中的情节讲给妈妈听。非常激动地告诉妈妈故事的情节,还连说带比划,把妈妈弄得哭笑不得。这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我翻来覆去地读了许多遍,从中也获益良多,梁山好汉的团结,和足智多谋让我叹服,每次行动都会安排周密的计划,也是我学*的可取之处。

  在那以后我才真正爱上了书,我与书那妙不可言的缘份,也日益加深。书柜里的“朋友”渐渐多了起来:在《茶花女》中,我领略了凄美的爱情;读《青铜葵花》,我认识了懂事的青铜与葵花,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善良;我还与《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成为了朋友……我越来越喜欢钻进书的世界,陶醉于它们带给的快乐!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书亦师亦友,已经成为我生活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让我继续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与书的故事还要继续……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扩展5)

——我最喜欢的小狗作文400字实用5份

  一天,我开开心心肠跑回家去——由于今天要去姐姐家玩!到家后,香喷喷的饭菜已摆在桌上,我飞快地吃完了饭,和妈妈一同去姐姐家。

  到了姐姐家,就看见一只金毛懒懒地躺在地上。姐姐见我来了,赶忙从卧室里跑出来,对我说:“它叫金拉,刚来我家,它正在睡觉,千万不能打扰它。”我认真地看了看它的样子:眼睛眯着,像一条黑色的线;它那金色的毛疏松的,从远处望去,像一个金色大绒球。它的睡姿真心爱,身体躬成一个圆形,四肢放松地躺在身体周围,活像一个长了脚的金色球。

  小狗它最喜欢吃香肠了。中午该到吃午饭的时间了,阿姨也给小狗准备了香肠拌米饭。由于饭太烫了,谁吃一口就会被烫着舌头。于是,阿姨让我们玩一会儿。我和姐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忽然,一阵“金色的风”从我们前飞过,我们定眼一看原来是金拉。只见它用嘴把饭给拱开,用舌头把香肠放进嘴里,津津乐道地吃起来了——哇!它居然不怕烫!不一会儿,碗里的香肠全被它吃完了,它又用眼睛看着我,伸着舌头,似乎还想吃呢!阿姨正美观见了,啼笑皆非。

  这就是姐姐家的小狗,一只贪吃又懒又心爱的小狗!

  导语:养宠物是一种乐趣。你要是喜欢,就给自己买一只小狗,体验一下这种乐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小狗作文400字,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我喜欢的小狗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很多,有小狗、小猫、小兔子、小鸭子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狗了,因为小狗比较听话,通人性,令人可爱。

  小狗的毛色多种多样,黑色的油光发亮,白色的纯洁雅致,黄色的给人以活拨的感觉。还有花色的,好像穿着美丽的衣裳。这些颜色中,我最喜欢纯白色的小狗。因为他们就像一只只雪白的小天使,非常可爱。

  小狗的的毛,有的长,有的短,有的顺顺贴贴,有的则是卷曲的。

  动物都有表情。小狗有时高兴,有时愁眉不展,表情很丰富。高兴时就欢蹦乱跳,快乐极了。不高兴时,它就趴在“小房子”里不出来,而且还耷拉着耳朵,像个淘气的小孩。

  小狗对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很有趣。它会向你摇尾巴,用舌头添你的脚,有时还会站起来一跳一跳的。

  见了生人,小狗便会一个劲地汪汪叫,这就是它的看家本领,也是它的天职。

  养宠物是一种乐趣。你要是喜欢,就给自己买一只小狗,体验一下这种乐趣。

  我喜欢的小狗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动物吗?呵呵,告诉你好了,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

  前不久,爸爸出差时,买了两只斑点狗,带了回来。Look,他们长得多可爱呀!特别是那眼睛,炯炯有神,很是漂亮。我看到后,高兴得手舞足蹈。

  爸爸看到我的反应后,笑着摸摸我的头说:“今后我就把小狗交给你了,要好好待他们哦。可不能只有三分的热度呀!”

  我听爸爸这么一说,便喜出望外了,笑呵呵的点点头。在笼子里的小狗就像听懂了我们说的话,还兴奋得不停的汪汪叫呢!

  从那天起,每日三餐我都会多准备两份,吃过后,就带他们出去走走,或是在家里玩耍。这样日子一天天的过,我和小狗的关系也日益密切起来。

  一次,两只小狗发生了争执,打了起来。我担心他们会受伤,就连忙用手把他们分开。谁知,在混乱中,其中一只小狗不小心把我的手给咬伤了,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两只小狗看见自己的小主人被咬伤,也顾不上打架了,跑到我身边,眼泪汪汪的看着我,还从鼻子里发出撒娇声,好像是在跟我道歉,请求我的原谅。

  我破涕而笑了。看着如此可爱的小狗,我怎么可能生气呢?

  我喜欢的小狗

  三个多月前,我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白狗。

  它刚满月,很小。它长着一个园园的脸,鼻子是黑色的,最可爱的是它那一双又大又园的黑眼睛。非常惹人喜爱。

  每天,我和妈妈一回家,第一个冲上来的就是我家的小狗。它活蹦乱跳的跟着我,我走哪它就跟到哪,想把它赶走都不行。因为它天天快快乐乐的,所以我们家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乐乐”。

  “乐乐”和我在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姥姥家吃饭,一路上“乐乐”格外兴奋,大概是好奇这外面的景色吧!吃了饭我和姥姥、妈妈出去玩,本想把“乐乐”也带上,可是“乐乐”正在阳台上边晒太阳边睡觉。我们不想打扰它,就悄悄的走了…

  不久,我们家又养了一只小狗,和以前的“乐乐”一模一样,我也很喜欢。可我总觉得就算长得再象也不是以前的“乐乐”了。虽然这个“乐乐”也同样给我带来快乐,但我还是忘不了以前的那个小狗——“乐乐”。它一直在我心里。

  我喜欢过很多的小动物,可爱的兔子,调皮的小猫。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可乐,是邻居家的大姐姐抱来的。

  可乐的全身是黑白色的。它的头顶是黑色的,眼睛也是黑色的,像两颗晶莹的黑玻璃球。它的嘴巴有点长,嘴里的牙齿还没长好,下巴上有一团白毛,看起来就像长了胡子一样。它的四条腿都是白色的,而且有点短,是个典型的小短腿。它的尾巴又黑又长,走路的时候一摆一摆的,两只黑黑的尖耳朵经常耷拉着,遮住它的眼睛,可逗了。

  可乐除了米饭什么都吃,不管我是吃水果还是零食,肉类还是坚果,它总会跑到我的身边,用爪子轻轻地刨我的腿,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于是我就丢给它一块骨头,它迅速地叼起就跑了,吃完了又跑回来刨我。还有啊,可乐*时喜欢睡觉,我每天不管是上学还是放学都能看见它在窝里耸拉着耳朵睡觉。我经常跺跺脚想吵醒它,谁知道它每次都是立了一下耳朵瞄了我一眼,懒洋洋地又睡了。唉,真懒!

  自从可乐来到我身边以后,给我带来了很多的乐趣,我很喜欢可乐,不管它怎么挑食怎么懒,我都会好好地照顾它。

  每次放假的时候,我都会去姥姥家,因为姥姥家有一只小狗叫球球,虽然我一年只回去一次,但是它却认得我,每次都会跑到我跟前不停的摆尾巴,用舌头舔我的手,它真是我们人类的好伙伴啊!

  它的毛是白白的,摸上去毛茸茸的,圆圆的脑袋,眼睛骨碌碌直转像两颗黑宝石,它的鼻子扁扁的,湿漉漉的,还有一双小耳朵,一条尾巴不停地左右摇摆。

  球球最喜欢吃火腿肠和鸡肝了,要是它看到我手里拿着火腿肠,就会后腿站立,前腿前后摇摆作揖来谢我,看到它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会让它多拜几次才把好吃的给它。

  球球和姥姥的关系可好了,如果有人欺负姥姥,球球就会冲上去,记得有一次,妈妈想验证一下,球球会不会保护姥姥,就假装用脚去踢姥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球球像箭一样冲了出去,咬到了妈妈的脚,幸好姥姥及时制止了,但是妈妈的脚还是出血了,这就是狗忠心护主的表现,看家护院更是狗的职责,有人来姥姥家窜门,临走时,球球都会看看客人手里是否拿了东西,如果拿了,它就会“汪汪”叫个不停,还会用嘴咬住袋子不放。

  狗不仅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而且还能守护我们的财产安全,所以我喜欢小狗。

  我们家有一只“金鹰”的小狗它的身高只有40厘米,有一双乌黑的眼睛,是一只毛瑟犬,侦察能力强。

  我只要在“金鹰”面前出现它就跑过来,我在看书时,它把我的书顶飞,把我已经准备好的大餐洒在地上,然后我把车子藏起来,我上班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它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他看见地上有车胎印,它并不是向车胎印走我失败了,我只好跑到地上,看“大饭”菜没了,我只想这个小狗是个小吃货,我跑到我的方向以后,我和她终于碰面了,他在房顶,我在房下,我想他本来一个鬼脸,他在叫旺旺。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太坏了。不过从这件事,我对金鹰更加喜爱了。

  他还救过我的命。有一次,我带着金英去散步。我在路上碰见那条疯狗。说时迟那时快那就好像我扑来。金鹰一摇,咬住他的尾巴。咬着它的尾巴,像我退了几步。我当时要哭了。这是那只疯狗,像我们家的金鹰吼叫。然后,在一阵灰尘途中撕扯起来。我回家拿出一个棍子。三个五除二的,把这只疯狗打他下。我看到她的脚掌上有一处口子,我想他消毒。

  这是我们家的精英。从我们家的这只小狗上可以看出人友的,人的情谊狗友的狗有的狗的友情,这就是所谓的爱之链吧!

  你喜欢吗?如果喜欢请看续集。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扩展6)

——写我的植物朋友作文400字左右通用5篇

  春天来啦!春风吹蓝了天空,吹绿了小草,也吹红了我家旁边公园里的勒杜鹃。

  多么茂盛的勒杜鹃啊!只见一片耀眼的玫红色,像一条瀑布,从空中垂下,仿佛在流动,在欢笑。*看,一根根又细又长的枝条沿着枝干的围栏生长,每一根枝条都是枝头开花,下面的长满叶子,碧绿的叶子呈心形,密密麻麻的。玫红色的花儿一簇簇拥在枝头,挨挨挤挤,好不活泼热闹!每一朵花有三片花辨,每一片花瓣都是三角形的,怪不得勒杜鹃花又叫三角梅。仔细地看,还能看见花朵中心有三根火柴头般大小的花蕊,嫩黄色的花蕊就像一颗颗小星星点缀在花儿中。

  一阵微风吹过来,那一朵朵花儿就像一只只红蝴蝶翩翩起舞。我忽然觉得自己仿佛也和它们一起飞上枝头,跳起欢快的舞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记起我不是勒杜鹃,我是在看勒杜鹃呢。

  勒杜鹃是深圳市的市花。它的花期很长,能一直从春天开到初冬。花开时节,深圳的道路旁、公园里、小区里都能随处见到它那亮丽的身影。

  我爱深圳!我爱美丽的勒杜鹃!

  还未细细地享受雨露,窗台上的红杜鹃依旧争奇斗艳。多情的春天就已带着丝丝的不舍离去了一切在摇篮中沉睡着,似乎已,忘记了,勃勃的夏日,已从窗台栅栏间,偷偷的探进头来,我伸了伸懒腰,目光头向墙上的日历,嗯,夏天真的到了,这将又是一个充满故事的夏天。

  带上深色的太阳镜,让风扬起刚洗过的头发,看阳光下那飞舞的黑色发梢,对素白的蔷薇花微笑,然后骑上自行车,我的美丽的夏天现在一路飞驰中开始了。

  我爱夏季,因为他有一个明媚的暑假,在灿烂的早晨,有被风吹乱的杨树的影子,与梦一般的阳光。这个暑假,像白色的蒲公英,漫天飘飞,如梦似幻般的夏天。

  暑假真好,我能在早晨清凉的阳台上给花浇水,他们是我最宝贵的植物朋友。我可以在雨天写作业,在傍晚看书,在午后舔一根雪糕......

  到了傍晚,就在树荫下散步。这时蝉声也成了不可缺少的陪伴。当凤凰花落尽时,夏天也就结束了。但是,在我心里对夏天的依恋就是一颗永远花开不败的凤凰树。

  在神奇丰富的大自然中,有许许多多的植物,它们不仅仅是我们人类欣赏美的朋友,而且那些样子奇形怪状,但我都非常喜欢,其中数一数二的就是桃花了。今天,正是阳春三月的时节,我和妈妈一起去公园里赏花了。

  桃花的样子十分惹人喜爱,从远处看,桃树就像披上了一件软绵绵的粉色的新衣裳一般。从*处看,它的花骨朵儿胀鼓鼓的,轻轻摸起来软软的,就像棉花糖一样。有些刚刚绽放的花朵,一片花瓣挨着一片,围成了圆形。它的颜色有的是粉红的,有的是雪白的,还有的是红里透白的,可美了!那一朵朵又粉又白的桃花好像一边冲我打着招呼一边冲我开心的笑呢!这时,一阵春风吹来,让我感觉就像妈妈那温暖的大手抚摸着我小小的脸庞,中间,还伴随着桃花那优雅而淡淡的清香,我不由自主的说:“真香啊!”妈妈笑了笑,说:“桃花呢!是早春开放的,当然了,桃花一开肯定就会结出桃子,有开花结果的,那就一定有只开花不结果的了。”

  美丽的桃花为多彩的春天增添了许多的色彩,桃花为大自然也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是桃花让春天显得更有生机了!我爱这美丽的桃花。

  有人喜欢婀娜多姿的玫瑰,有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还有人喜欢凌寒独放的梅花,而我却喜欢朴素自然的水仙花。喜欢他的素雅,清新。喜欢她,芳香醉人,更喜欢它那顽强的生命力。

  星期六。我去姑姑家赏花。姑姑种了很多花,里面也有我种的。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看我种的那盆水仙花长得怎样了。我跑到姑姑家看看这盆牡丹,又看看那捧玫瑰。终于,我已经忍无可忍了,我大喊:“姑姑,我的水仙花长出花苞了。”我太兴奋了,站在小板凳上拿着木棒。哎呀!我摔在了地上,好痛呀!姑姑拿红花油帮我涂了下,叫我不要太兴奋了。还拿给我一个水壶让我浇水。要浇适量的水,不多也不少,我看了看叶和花苞,叶子呈绿色,花苞是白色的,还有一点粉色。

  星期天我又去了姑姑家。我的水仙花居然开花了,六片花形成了一朵。里面的花芯是黄色的,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叶子呢,像葱一样,我管他叫葱花呢。我又一次站到小椅子上。单脚站着,拿着木棒。变身成花仙子,拿着魔法棒在水仙花上飞来飞去。我还用魔法把水仙花变开了。哎呀。我摔在了地上,美梦破碎了。其实我只不过是在姑姑的床上睡觉。

  大家喜欢水仙花吗?我喜欢,因为他有着非常顽强的生命力。

  春姑娘回来了,大地万物都在沉睡中慢慢地苏醒。你看呀!我的植物朋友接到了春的邀请函,也都早早地来报到了。她们是谁呢?走!咱们一起去看看吧!

  你看,她的枝干上先冒出了翠绿的嫩芽。针尖似的嫩芽旁站着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原来是长得像小包子一样的花骨朵儿。她们紧紧地裹着外衣,最下层是深红色的花托,然后穿着粉红色的小裙子,上衣是淡淡的粉白色。这些花骨朵儿,微微张着粉白色的小尖嘴,静静地站在枝头轻声哼唱。

  过了两个星期,小姑娘们走出了她们的闺房,迎着脸儿向我微笑着。仔细看去,中间有一根根娇嫩的小柱子,个个戴着嫩黄色的小球帽,正向我轻轻招手呢。两只蜜蜂飞来,立刻就开始辛勤地工作了。

  花蕊的周围盛开着五六片花瓣,形状如驼峰一样。瓣尖白白的,中间粉粉的,最下面的颜色最深了。花瓣们紧紧相连,好似小朋友们手拉着手围成一个圆盘在做游戏。

  成群结队的姑娘们结伴在枝头,一个个都不害羞了。一团团,一簇簇,你挨着我,我挤着你,你拨弄我的头发,我挠你痒痒,玩得可开心了。笑声荡漾在春光里,一阵微风吹过,淡淡的清香味扑鼻而来,让人神清气爽。远远望去,真是一片粉色的海洋。诗经有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说的就是这样的美景吧?

  这下,你知道我的植物朋友是谁了吧?她就是烂漫娇艳的精灵——桃花。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扩展7)

——写我的童年作文400字左右通用5篇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边,黑板上老师的肥臂还在唧唧咋咋写个不停多么熟悉的歌声啊!每当我听见这首歌声。我总是可以想到自己的童年。童年充满了色彩,童年五彩缤纷像一个大画板。童年的我们都有那些美好的回忆。还记得童年的风筝吗?童年的过家家?童年的玩泥巴?童年给我们留下美好而又深刻的影象。

  那一天,我行走在马路上。看见路边的孩子们放风筝。美丽的风筝在空中飞翔。地下的孩子们在肆无忌惮的欢笑着。那纯真的欢笑,才是我见过最美的笑容。想想孩子们,再想想我。我忽然间好像又回到了童年,回到了和伙伴们一起调皮筋、捉迷藏但是,对于一个女孩说,我便想起了童年的过家家,几个伙伴商量好好。你当爸爸,你当妈妈,你当孩子,就这样我和伙伴们玩了起来。虽然我们什么都不懂,但是,我们玩起来很开心和快乐。现在回想起童年的快乐,真的觉自己很幼稚,但是正因为有了这份幼稚。使我的童年更加快乐。童年是多彩的,童年是缤纷的,童年是五颜六色的。我的生命因为童年的这份幼稚二更加绚烂。

  童年的趣事像星星一样摘也摘不完;像大海边的贝壳一样拾也拾不完;像树林树叶一样数也数不完,那我就摘下一颗最亮的星星;拾一枚漂亮的贝壳;摘下一片最柔嫩的树叶,你讲一讲。

  记得有一次,妈妈有事,下午才回来。早上,妈妈走时在桌子上放了一张10元的人民币,告诉我们说:“这是你们的午饭钱,不要买零食吃。”我和妹妹点了点头,便开始玩了起来。到了中午我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我看见了桌子上的10元钱心想:我也要吃,妹妹也要吃,我把这10元钱*分了吧。想着,我就拿了把剪刀来,把10元钱剪成了两半,我拿着其中的一半,高高兴兴来到饭店。对老板说:“我来一盒盒饭。”老板把做好的盒饭给了我。我马上把钱拿了出来,老板看了我的钱哈哈大笑,他笑了一会儿便对我说:“小朋友,你为什么把十元钱分成两半?”我把我为什么把10钱分成两半的过程一五一十告诉了饭店老板。老板听了我的话说:“钱是不能用剪刀分的,这碗盒饭就当作说我请你的。”我谢了盒饭店老板。便回家了。到了下午妈妈回家了,我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对我说:“你呀,怎么会把钱分了呢?”“我……”

  这就是我难忘的童年。

  我的童年像一棵乐趣树,到处都充满了乐趣果实。我童年时说出的话,既能让你惊讶不已,又能让你开怀大笑。

  在我“芳龄”三、四岁时,说出的话相当了得了。1、有一次吃饭,饭太烫了,妈妈就给我泡了一些水,刚吃一口就呛着了,这时,我“不慌不忙”地咳嗽两声,然后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全家都笑了够戗。我说的是:哎呀妈呀,淹死我了!2、那天吃午饭前,爸爸正在睡觉,妈妈让我去叫爸爸吃饭,我进屋一看,爸爸眯缝着眼睛偷偷地看我。这时,我大喊:“妈,我爸睁的是小眼睛,等他把眼睛睁大再去吃饭吧,要不不好看!”3、每年在秋高气爽的秋季,我们都要吃煮玉米。有一天,我们在外面边吃玉米边和邻居聊天,邻居说她家的玉米有点老,我当即脱口而出:“我家苞米可年轻了!”

  在我小时侯,妈妈为了省事,便在家里给我剪头发,那时我也小,不懂得美,便欣然接受了,主剪刀人当然是母亲大人了。那天和往常一样,妈妈让我坐在凳子上,又要给我剪头发了。可那天热的很,我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是很不舒服的,便“扭”了起来,我这样一动,妈妈就剪不好了,一不小心,我的耳朵遭遇劫难——被妈妈剪出血了,本来我不算太疼,可妈妈对我说:“给猪耳朵剪了。”(我属猪)我一听,哇哇大哭。原来我认为耳朵长好了就要变成猪耳朵的模样。后来经过妈妈的一番安慰才渐渐*静下来。

  这就是我的童年,充满乐趣的树上的果实其中的几个,如果你好想听,就快到乐趣树摘吧,晚了可就没份了!

  夕阳西下,茂密的的树叶遮挡着太阳的万丈光芒。风,轻轻地掠过水面,水面上皱起了一道道波纹。故乡,那条美丽又明净的小溪,流淌着快乐的童年。

  小溪的两旁长着绿油油的小草和郁郁葱葱的大树。树上结满了娇嫩的玉兰花,发出一阵阵迷人的香气,犹如一片白色的花海。玉兰花的花瓣时而随风飘落,“滴滴答答”落在水面上,好似一只只蝴蝶从天空中飞下来。美丽极了!

  有时,我会坐在小溪边,惬意地泡着小脚丫,把石子一颗一颗地扔到水里,水面上一下子水花四溅。有时,我会靠在柳树旁。拿着柳枝,在水面上画出粼粼的波纹。还有时,我会挽起裤脚,在石头底下捉鱼。我只要捉哪边,哪边的鱼马上就逃得无影无踪。这些小鱼机灵又调皮,虽然我一条也捉不到,但是我还是很开心!

  夏天快过去了,秋天就要来了。金黄色的树叶飘落在半空中,就像谱写了一首秋之歌。在秋天里最有趣的就是我和爸爸一起去小溪边钓鱼了。天气不冷也不热,一阵阵秋风吹过来,那么的凉爽,那么的舒服。当大鱼上时,我总是拼了命地收杆,可是力气太大了,把鱼竿给弄断了,眼睁睁地看着大鱼跳入水中。我望着爸爸那一大桶鲜活的大鱼,我心里总是不服气,小声嘀咕着:该死的鱼,总是不上钩。紧接着我就不钓了,一会儿在草地上捉蝴蝶,一会儿逗逗爸爸桶里的鱼,玩着玩着气就烟消云散了。

  啊!那流淌着欢乐的小溪,永远在我甜美的回忆里。

  童年是纯真、难忘的岁月。身处童年,我们每天都在编织着一个个美丽的故事。一只昆虫、一个玩具、一次发现、一场争执……看起来微不足道,却包含着我们的快乐、梦想和追求。

  童年的我很贪玩。一桶水、一盒沙,都是我的"忠实伙伴"。妈妈见我喜欢玩沙,就到沙坑里给我装了一大盒,还买了一套玩沙的小工具。我可开心了,一会儿用小杯子把沙装到桶里,一会儿又一点点地拨出来,真是不亦悦乎。有一次竟玩了大半天,身上也脏得见不得人,妈妈只好耐心地给我洗澡。但是,那一套小玩具我保管得可好了,每次玩好后,总是小心翼翼地将它送回家。就这事,妈妈还表扬我了呢!

  童年的我,很喜欢模仿。妈妈晚上要开会,我怕一个人在家,所以就跟着去了。校长在会上发言时,也许是忘了词,说了一声:"那个,那个。"我也毫不犹豫地跟着大声说道:"那个,那个。"大家便哈哈大笑起来,见大家都笑了,我也就莫名其妙地跟着一起笑了。我的笑声,给沉闷的会议室带来了欢乐。

  童年是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与欢乐;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扩展8)

——我最喜欢的老师 - 写老师的作文500字实用5份

  我的班主任柳老师,也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她很年轻,披着一肩乌黑秀发,皮肤特别白,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深深地喜欢上她啦。柳老师陪伴着我们一起学*,共同成长。

  柳老师*时就像一头老黄牛,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她还是年纪段段长呢!她上班早起晚归,放学后她经常辅导同学作业,解答难题。有一次,我值周完已经很晚了,路过办公室,发现柳老师还在孜孜不倦地工作,真是太敬业啦!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李商隐的一首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柳老师有时候也像一只威风凛凛的老虎,对我们非常严厉。无论是早读、眼操还是上课,她都会严格要求我们认真对待。我们不管做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火眼金睛”。有一次期末考试,我因为粗心漏了题,结果被罚了10篇作文,当时我好忧伤啊,心想怎么会有那么狠心的老师!但慢慢地我明白了这是柳老师的用苦良心,我要特别感谢她。

  不过,柳老师很多时候更像只温顺的绵羊。她*时非常爱护我们每一个学生,像妈妈一样呵护着我们。有一次,流感很严重。班级里很多同学都“中招”了。柳老师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们,每节课课间她都会到教室里来提醒我们多喝水,我们都很感动。

  我们都很爱柳老师。新的一学期,也祝愿柳老师工作顺利,越来越漂亮哦!

  *来,看到网上有这个名为“中学生最爱的老师”的帖子,分别列举了中学生最爱的老师的几个特征。排在第一位的是漂亮温柔,其次是帅气活力,可爱,知识渊博,慈祥和时髦。

  离开中学时代已经快十年了,对于现在中学生的喜好,我真有些把不准脉,仅仅几年的时间差距,居然在感觉上有了很多的代沟,尽管不愿相信,但这也是事实。

  在我看来,心中最喜欢的老师还属知识渊博型的,我喜欢他们的侃侃而谈,而且总有谈不完的故事,讲不尽的知识,无论话题转移到哪个领域,总会介绍几句相干的信息,或许他们知道的也仅仅是个大概,但在我的心目中,老师的学识已经足够的渊博。只要是不卡壳,老师的知识都会被看作是无尽的。

  中学的时候有个历史老师,讲课从来不带课本,到了他的课,就会见他两手空空,闲庭信步的踱进教室,而后就是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的一番演讲,时间、地点从来都是清清楚楚,跟书本上的完全一致。课本上有的自不必说,没有的他更能补上许多,这样一来没有单纯的记忆让人感觉无比枯燥,听起来自然也就起劲得多。而且整个事件的发生,来龙去脉,我们也都能在自己的记忆里连贯起来了。因此,这位老师的课给我的感觉从来都是时间太短,现在想来,还是我太集中于听故事的缘故呀。等我们把故事都听完了,他才让我们把重要的知识点在课本上划出来。值得称奇的是,这位老师连课本的页数,文字所在书本的位置都能自如的说下来,直叫同学们佩服的称奇。也因为这位老师的缘故,我渐渐爱上了历史,而且在今后的学*过程中,也学会了连贯性记忆的方法,真是获益匪浅呀。

  到现在依旧在想,我的学生时代遇上的这样的老师,太少,太少,如果我能再做学生,真希望有更多的学识渊博的老师能够教教我。

  她像北斗七星一样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她像一缕阳光温暖着我孤独的心;她像春风一样抚慰我孤独的心灵。她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黄。

  当时她刚上了我们班的数学课。有一次她让我们回答问题,同学们都不举手,黄老师就点名让我回答。我抬起头,慢慢站起来,结结巴巴,没有任何频率的回答。声音比蚊子的嗡嗡声小。同学们都笑了,我把头埋得更深,脸红得像一块烧红的煤。黄老师没有骂我,而是和蔼地说:“不要怕,不要紧张,你答错了我也不会骂你,只要你敢答,就好。”这时,老师的眼里流露出鼓励。一瞬间,我鼓起勇气,大声流利地回答。“答案完全正确!”老师高兴地表扬了我。

  我开始有点喜欢黄老师了。

  周一下午,黄老师告诉我,学校举办了一届奥运会,让我去参加。我受宠若惊,非常高兴。从那以后,每天放学后,黄老师都会在教室里辅导我。天气很热,她的脸颊上满是汗水。但是,她还是一直在辅导我。每次我让老师休息一会,她就笑,用手擦擦汗,然后给我讲题目。我在心里默默喊:老师,休息一下,眼睛湿了。比赛当天,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觉得这个。

  也许黄先生早就忘记了他对我的鼓励,但我记得他异常的清楚。黄老师甜美的笑容会成为我心中的一朵美丽的花。它永远不会干涸,它永远会散发出阵阵香味。

  我真的很喜欢黄老师。

  老师就像勤劳的园丁,仔细呵护着我们成长;老师就像火热的太阳,为我们照亮了知识的道路;老师就像一条船,把我们载到了成功的彼岸。

  我有一个老师,她姓万,我们叫她万老师,她个子高高,有一双乌黑的千里眼,不管你在教师里的哪一个角落做什么,她都能发现。

  一个星期五的数学课上,我有一点“忍不住了”,就和同学说起了话,刚开始还没被发现,但课上一半时,老师的“千里眼”就开始巡逻了。我本来坐在教室的一个角落,而且弯着背的,可“千里眼”太厉害了,一下子找到了我。我还没说完的话才说到一半,老师就对我发出了“致命一击”:“周俊瀚,五分!”我被惊得不知所措,一下跳了起来,都把板凳翘个翻翻。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起来。

  下了课,老师让我和其他“受罪”的同学来办公室。老师扣完分看着我的眼睛,我吓得一身冷汗,还以为老师会打我,但她只语重心长说了一声:“上课要好好听讲,才能得到好成绩!下次不要开小差了。不然我会加倍看管你。”自从这件事发生以后,我感觉到了万老师对我的良苦用心。我下定决心,要改掉上课说话的坏毛病。

  就这样,万老师成了我最喜欢的老师。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件事,现在我的成绩提高了不少,真要多谢万老师的“千里眼”呢!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自己最喜欢的老师,我心中最喜欢的老师当然非罗老师莫属啦!

  罗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她有着一双如清水般澄澈的大眼睛,而且我总能从她的眼中看到智慧的光亮。特别的老师当然得有别具一格的一面。课堂上,罗老师喜欢和我们一起讨论一本有价值的书,或和我们一起体会一首美好的诗。我喜欢有思考的书,我喜欢美好的诗,因此,我非常喜欢罗老师的上课方式。品读诗歌时,罗老师会找来一段合适的音乐,她伴着音乐轻轻地读诗,那银铃般的声音总能让我入神。讨论书籍时,罗老师会让我们提出一些有价值的问题,并请同学起来回答,于是,大家一整节课都会处在聚精会神的氛围中了。老师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方式给我们上课,是因为老师不想让我们的思维局限于课本之内,她要通过书和诗歌来扩宽我们的视野,增加我们的知识。

  罗老师的教学方法也是一流的。她身上总有一种威严,让那些喜欢捣乱的同学在语文课上乖乖地听讲。她会在上课前寻找大家有神的眼睛,齐了,她才开始讲课。有时候课上到一半,有人走神了,老师就会停下来,表示警告,这时候,教室里就会像秋天的森林一般的寂静,仿佛谁一说话,就会被雷电到一样。有时候,一节课要停下来好几次,罗老师也就会被打断好几次。之前我特别想不通:罗老师是一个珍惜时间的人,怎么会甘愿停下那几分钟呢?后来我才明白,那是对每个同学负责的表现。

  罗老师很多地方都让我非常敬佩。我曾经想:如果罗老师能教我到高中,那该多好啊!但我立马放弃了我的这个念头,因为这么做就太自私了。罗老师又不是我的,再说,罗老师那么优秀,肯定深得他人喜爱,我又怎能独自霸占罗老师呢?

  “教师”这个称呼是伟大的,罗老师配得上!


写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00字左右实用5份(扩展9)

——我的小猫作文400字左右_动物作文实用5份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有一双大眼睛,早上是椭圆形的,中午有一条缝,下午是圆形的。而且,在晚上,它的眼睛特别明亮,就像黑暗中的一盏灯。它的耳朵是小三角形,这使它非常可爱。小猫也有小胡须。我经常不知道它做什么。最初,它用于测量。只要胡子能通过,我的身体肯定能通过。猫有锋利的爪子和厚厚的脚垫。他们走路一点声音也没有。难怪他们每次都能很快抓到老鼠。

  猫喜欢吃鱼。每次它们把鱼扔过去,小猫总是跑过去捡起小鱼,跑到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大叫”并吃掉它,这意味着提醒别人不要抢自己的东西。美餐一顿后,小猫用舌头舔了舔全身,然后找了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缩成一团睡着了。

  小猫的快乐、愤怒、悲伤和快乐是非常明显的。当它快乐的时候,它总是围着你转,抚摸你,或者躺在你的怀里,对你撒娇。如果它不开心,不管你怎么劝它,它都会不理你。有时候,即使你用鱼引诱他,他也不会吃鱼,仍然会不理你。

  小猫,人类的好朋友,尽管有许多种类的小猫,人们还是要照顾它们,保护它们。他们真是一群可爱的精灵!

  我的小猫咪,你还记得吗?你第一次来我家时那可爱的样子。

  当时的你初来乍到,对这个家还不熟悉,显得有些害怕、拘谨。你把四只脚并在一起,躲在一个角落里,那样子可爱又孤独,让人心生怜爱。我拿逗猫棒在你面前晃了晃,你瞬间就从刚才的害怕变得好奇。我猜你应该是在想:这是什么东西啊?我为什么从来没见过呢?你慢慢伸出小爪子,一点一点试探性地往上面勾,见我没有呵斥你,你这才放心大胆地用爪子勾住逗猫棒。你的小心翼翼让我对你的爱又多了几分。你个小家伙怎么可能不喜欢逗猫棒呢,对吧?我用手摸了摸你的小脑袋,笑着逗你说。你眨了眨眼睛,仿佛听懂了我说的话。那一刻我觉得真神奇,原来,万物真的有灵

  你来了几个月后,已经完全熟悉了这里的环境。你从一开始乖巧软萌的小可爱变成了一个调皮的捣蛋鬼,时不时就会祸害我们家的沙发、地毯、椅子到最后连猫抓板都控制不你了,真是拿你没辙!

  虽然你是一个捣蛋鬼,但我依然很爱你,因为你的出现,让我从*淡普通的生活中找到了乐趣。如果可以,你愿意永远做我的猫吗?

  人人都有小宠物,当然我也不例外了,我的小宠物叫花花,它叫起来或玩起来十分可爱。它有一半脸戴着面具,它戴着面具的脸上有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一对机灵的大耳朵,一个小巧的鼻子,一个奇怪的三瓣嘴。

  花花名字的来历,那是因为它的皮毛,以前花花在我奶奶家住着,它一见到我躲起来。直到那一天,我正在吃火腿花花看到了我就喵—喵—直叫。我就感觉很奇怪,所以喂了它一点火腿,然后它看了看我就开始吃。我蹲下看着它,它不仅没有逃跑,还舔我的腿,看到她这样我就把剩下的火腿都给了它,后来它吃完以后就开始看我,我摸了摸它的头,它的头像一块石头外面套的一层绒毛,以前我从没有看过它的毛,它的毛就像一身绒衣,还戴着手套所以我叫它“花花”。

  花花很喜欢爬树,有一次我去奶奶家看花花,我到奶奶家以后奶奶没在,忽然一个黑影窜上树,我非常害怕,但没看只是花花卧在树上过半的位置,因为我奶奶家的树是斜着的,而且在那个位置有一件冬天的破棉被,所以花花以为那是我给它的小窝呢?

  嗯,我喜欢忠诚的狗、老实的鸭子、负责的母鸡……但是我更喜欢可爱而淘气的猫咪!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猫——橘子。

  橘子是去年来到我们家的,他来的时候才一个月大,小小的一只,依偎在我的怀里,一个劲的喵喵叫,让我的心也忍不住柔软了下来。因为他通身都是暖暖的橘色,连小爪子上的猫也是橘色的,所以我们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橘子。

  橘子很小的时候,喜欢让我摸他的脑门上的毛,有时候摸着摸着,小小的他就忍不住舒服的睡着了,然后趴在我的腿上,小小的打呼噜。后来橘子长大了一点,就不太喜欢让我摸他脑门了,也不喜欢给我握肉嘟嘟软乎乎小爪子,有时候我惹他生气了,他甚至还会用渐渐锋利的小爪子抓我。在那之后我跟橘子玩的时候就很谨慎了,担心他会伤到我。

  但橘子还是一只很招人喜欢的小猫。随着渐渐长大,他渐渐变成了一只肥嘟嘟的橘猫,有时候我抱着他,还会觉得手臂有点累。变胖的他也变懒了,吃饱喝足之后就会特别听话,任我抓着他的小爪子给他剪指甲,他都没有一点要反抗的意思,那乖巧的小模样,可招人喜欢了!

  他还喜欢睡在我们家的沙发上,但由于他变胖了,踏上软软的沙发总是会陷进去,因为沙发也是这种橙黄的橘色,远远的看过去甚至觉得他和沙发融为了一体!

  这就是我的小猫橘子,我很喜欢他,他是我的好朋友!

  它已陪伴了我两年多。一身灰黑相间的毛,摸上去很舒服。她很聪明,会捉鸟、捉老鼠,还会开沙门呢!

  它是一只猫,名叫**。**有一样特长,就是捉小麻雀:一看见小麻雀,便轻声轻步的靠*,他非常专心,离小麻雀还有三分米距离的时候,她找准时机和位置,猛地一扑,用尖利的爪子把小麻雀刺死。然后他便会兴高采烈地推门进屋,把叼在嘴里的小麻雀给我看。我总会摸摸他的头,奖一条小鱼给他吃。

  它会对我喵喵的叫几声,好像在说:“谢谢小主人,我会更加努力,锻炼自己的捕食能力的。”说完便津津有味的吃小鱼、小鸟。有一次,我正在逗**玩,小黄(小狗的名字)突然冲了过来,一把揪住**的耳朵,死咬着不放,我不忍心再看下去。可是**看起来很*静。但过了一会儿,**好像生气了,趁小黄不注意,一口咬住它的脖子,弄得小黄“汪汪”直叫。小黄看事情不妙,慌忙逃走。

  它吃饭的时候的是最可爱的了。每当我吃虾的时候,她走回跳上凳子,用小爪子勾住虾壳,扒到嘴里,然后跳下椅子,吃美味的虾壳。然后再反复几次,他的小肚皮就填饱啦。我喜欢它,因为它会为自己捕食;我喜欢它,因为它会为自己梳妆打扮;我喜欢它,因为它会开沙门;我喜欢它,因为它有能力养活自己和她的孩子;我喜欢它,因为它爱和我一起玩;我喜欢它,因为它有非凡的看家本领---保护家人的安全。

  这就是它,一只黑灰相间,会捉鸟,开沙门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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