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09-28 00:00:00 作文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1

  我最喜爱的食物是小龙虾,它的来历是这样的:小龙虾本来是入侵物种,它们的繁殖能力很强,*人原来是拿它来做饲料,后来发现这种小龙虾会越长越大,而且味道也非常鲜美。刚开始人们把小龙虾当做宵夜吃,而且都是野生的,后来人们开始养殖小龙虾。到现在养殖的龙虾都已经不太够吃啦!在湖北省武汉市,小龙虾最为出名,有麻辣的、蒜香的、十三香的和鸭蛋黄的。

  煮熟的龙虾火红火红的,而且香味扑鼻,令人垂涎三尺,一口下去小龙虾好像是在你的舌尖上跳舞一样,令人回味无穷。

  吃小龙虾的时候,也要讲究技巧。既不能狼吞虎咽,也不能慢慢吞吞。我是这样吃的:用大拇指“温柔”地戳进小龙虾的天灵盖里,来个华山接顶,去除脏物,“吸溜”,美味可口的虾黄就“滑”到嘴里去啦!然后掰开小龙虾的脊梁骨,里面的精华就乖乖如任我摆布,里边的虾肉Q弹软弱,肥而不腻,但是,我的嘴感觉越来越麻,一照镜子,哎呀!嘴巴都肿得像个红香蕉啦!

  小龙虾好吃是好吃,但别多吃,吃多了就容易得痛风。

  不过,我还是爱吃小龙虾!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2

  我喜爱吃的食物有很多,比如牛肉炖土豆、鱼香**、还有麻辣鸡翅,但是我最喜爱吃的还是妈妈做的香辣肉条。

  香辣肉条长长的,而且非常有嚼劲,但是它最独特的地方就是非常辣,每次吃的时候我都会辣出眼泪。

  一天,我放学回家刚进屋,就有一种奇异的香味扑鼻而来,我立刻脱掉鞋子走进厨房,哇塞!是我最喜爱吃的`香辣肉条,而且还是热乎的呢。我手都来不及洗,拿起一根辣条上去就是一口,啊呜,太好吃了,真是色香味俱全呀!我立刻放下书包去洗手,然后就是大快朵颐,哇!太好吃了!香辣肉条的表面呈棕色,虽然这次没有像往常一样放芝麻,但我还是很喜爱吃。

  香辣肉条做的时候火一定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火候要中等,这样做出来的肉条才好吃。当那又香又辣的肉条一进入嘴巴,那可真是满口生津,齿颊留香,只要你吃上一小口,就会忍不住吃第二口,第三口……让你永远不想停下来,香辣肉条跟我在北京吃的小吃很有一拼。

  如果你不怕辣也可以尝试一下哦!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长得这么“富态”了吧,因为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吃货呀。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3

  你们猜,有哪一种食物外皮酥脆、闻起来有一点点胡椒味、内层香嫩多汁,又带了一点点的甜味,令人口水直流呢?你们猜出来了吗?就是我难以忘怀的”脆皮鸡排”。你们猜对了吗?

  以前,我没吃过外皮酥脆的鸡排,但是从那天吃过以后,情形就改变了。还记得那一天……爷爷买鸡排请我和奶奶吃,本来还以为是*常我吃的那一种,没什么特别的,一口咬下,惊为天人,有着脆皮的鸡排,令人垂涎三尺,迫不及待的想立刻吃下肚。

  那天,我拿起又香又脆的鸡排,咬下第一口,哇!卡兹卡兹的声音,再加上鲜嫩可口的汤汁,还有一点点的甜味,真是好吃极了!再咬一口,这一口真是把我整个人完完全全的融入在香脆的鸡排里,抿一抿嘴唇,香、脆、甜、咸的组合,形成它独特的风味、口感,令我久久无法忘怀。

  在那之后,只要有机会吃脆皮鸡排,就会让我充满了幸福的感觉,总是意犹未尽,没有吃过的人一定要来”尝”试看看喔!但是也是要提醒大家,为了健康着想,不要吃太多脆皮鸡排;不过偶尔对自己好一点,也是可以犒赏自己一下喔!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4

  我最爱吃的食物是炸鸡,它的味道很香、皮脆脆的、吃起来有点咸,看起来酥酥的,颜色金黄色,香喷喷的,看起来就让我流口水,想到它就让我想咬一口。

  每次吃它的时候就好像到天堂一样,我喜欢吃咸酥的口味,如果再加上一些胡椒盐的话就就更美味可口了。我爱死它了。如果有去香溪的时候,我都会去买炸鸡,顺便配一杯珍珠奶茶,太好吃了。

  我喜欢吃炸鸡,但是炸鸡的热量很高,而且用油炸的。上课时,潘老师介绍炸鸡如果吃太多对身体不是很好,所以,我以后要有节制,不要吃太多。

  我觉得吃食物要有节制,吃过量,多身体不好,大家不要暴饮暴食哦。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5

  一次偶然的机会,老爸从超市买回来一袋“重庆怪味胡豆”,乍一看这种食物的名称,我就对“怪味”这两个字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什么样的味道才是怪味呢?为了尽快得到答案,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袋,飞快地拿了一颗放在嘴里细细地品尝,味道果然不同凡响。从此我就迷上了这种味道特别的风味食物。

  胡豆也叫蚕豆,是重庆的特产。

  重庆怪味胡豆具有特有的工艺、独有的风味,集麻、辣、甜、咸、酥为一体,堪称一绝。它颗粒壮似桑椹,色泽滋润,香甜酥鲜美奇特,麻辣咸舒适爽口,品赏时除直观感外,还有美妙的想像之味。奇趣多多又相得益彰,因此得名怪味。

  重庆怪味胡豆还有健脾开胃调理,学生膳食,夏季养生调理,便秘调理,清热解毒调理,益智补脑调理等功效,还荣获“99重庆市最佳食物品牌”、“98*食物工业协会推荐品牌”、1996年*国际食物博览会“国际品牌精品”、1995年*·成都国际食物精品,食物机械包装设备博览会暨。

  怪味胡豆的制作流程非常精细——把鲜蚕豆去皮、摘芽、洗净,煮熟后捞起,控干水分,用植物油加盐、料酒炒几下蚕豆,再加入糖、辣椒面,再炒几下,最后放入味精、花椒粉、香油,炒匀后一盘重庆怪味胡豆便闪亮登场了。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心动了吧!快去买一袋尝尝吧!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

  要是问我最喜欢吃什么呀,甭说,那就是五花八门的面包了!我对面包的品种、口味、价格都了如指掌。

  面包房是我每天必经之地。每次回家我都要路过冠生园、克里斯汀、面包家族等面包房。走进面包房就像走进了我的美食天地。看到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面包,闻着诱人的香味,我都会垂涎三尺,恨不得把所有的面包都吃个遍。我喜欢吃的面包品种繁多。从形状来说,有长条形的、椭圆的、正方形的,还有的长得像个毛毛虫;从材料上说,有奶油的、肉松的、蛋黄的、加果冻的……真是样样俱全。不过,在这么多的面包中,也有我不喜欢吃的。比如,有一种面包里面夹着生鱼片,从外表看,就像我喜欢的肉松面包,可是打开一看,却是鲜红色的生鱼片。我一看见生鱼片,就头发晕!

  对于面包我一直情有独钟。有一次,奶奶烧了一桌子的好菜。有炸鸡翅、色拉、肉圆等等,美食一应俱全。可是,我对那些美食却不在意,只是手捧那味美的面包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就像得到了人间的美味。奶奶只好叹口气说:这孩子,将来送到国外,天天吃面包!

  虽然我吃过许多的面包,可是我仍然长得很瘦小。这时,我终于知道了:人世间有许许多多的美味,如果光吃一种食物,就会营养不全。其实,学*、生活等各方面都要丰富起来,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人生多彩起来。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篇扩展阅读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篇(扩展1)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1

  我最喜爱的食物是小龙虾,它的来历是这样的:小龙虾本来是入侵物种,它们的繁殖能力很强,*人原来是拿它来做饲料,后来发现这种小龙虾会越长越大,而且味道也非常鲜美。刚开始人们把小龙虾当做宵夜吃,而且都是野生的,后来人们开始养殖小龙虾。到现在养殖的龙虾都已经不太够吃啦!在湖北省武汉市,小龙虾最为出名,有麻辣的、蒜香的、十三香的和鸭蛋黄的。

  煮熟的龙虾火红火红的,而且香味扑鼻,令人垂涎三尺,一口下去小龙虾好像是在你的舌尖上跳舞一样,令人回味无穷。

  吃小龙虾的时候,也要讲究技巧。既不能狼吞虎咽,也不能慢慢吞吞。我是这样吃的:用大拇指“温柔”地戳进小龙虾的天灵盖里,来个华山接顶,去除脏物,“吸溜”,美味可口的虾黄就“滑”到嘴里去啦!然后掰开小龙虾的脊梁骨,里面的精华就乖乖如任我摆布,里边的虾肉Q弹软弱,肥而不腻,但是,我的嘴感觉越来越麻,一照镜子,哎呀!嘴巴都肿得像个红香蕉啦!

  小龙虾好吃是好吃,但别多吃,吃多了就容易得痛风。

  不过,我还是爱吃小龙虾!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2

  我是小胖小子,特别爱吃。要是谈起我喜爱的食物那可海了去了。比如臭豆腐、炸薯条、饺子等我都特别爱吃。

  谈起臭豆腐我都垂涎三尺,每逢周六周日,我都要去吃上几块豆腐,红红的辣椒酱和绿绿的孜然酱,还有那被炸的金黄的臭豆腐看起来就想咬上一口,而臭豆腐的香味早控制了我,使我垂涎欲滴,咬了一口,嗯,真是好吃极了,辣椒酱和孜然浑然一体,搭配着外焦里嫩的臭豆腐,让我想一次吃上几十块。

  炸薯条在家里很受欢迎,经常是由妈妈一手操办而成,红红的番茄酱配着脆脆溥溥的薯条,光看就有味口,闻起来也有一股浓浓的番茄香。咬上一口,嗯,酸酸甜甜,又带着微凉的番茄酱搭配着热呼呼、溥溥脆脆的薯条,那味道是嘎嘎的。

  饺子是我们常吃的食物,通常是由爸爸和面,我和姐姐擀饺子皮,妈妈负责包饺子和下饺子,下好了饺子,一个个白白的“小胖子”就躺在了碗里,顿时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清清的面香,诱人的肉香和淡淡的韭菜香。尝一口那软软的饺子皮,咬一口,立刻成了两半,嘴里充满了香香的肉汁和韭菜汁,真是好吃极了!

  臭豆腐、炸薯条故然好吃,但不能多吃,要多吃点有营养的饺子啊!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3

  你们猜,有哪一种食物外皮酥脆、闻起来有一点点胡椒味、内层香嫩多汁,又带了一点点的甜味,令人口水直流呢?你们猜出来了吗?就是我难以忘怀的”脆皮鸡排”。你们猜对了吗?

  以前,我没吃过外皮酥脆的鸡排,但是从那天吃过以后,情形就改变了。还记得那一天……爷爷买鸡排请我和奶奶吃,本来还以为是*常我吃的那一种,没什么特别的,一口咬下,惊为天人,有着脆皮的鸡排,令人垂涎三尺,迫不及待的想立刻吃下肚。

  那天,我拿起又香又脆的鸡排,咬下第一口,哇!卡兹卡兹的声音,再加上鲜嫩可口的汤汁,还有一点点的甜味,真是好吃极了!再咬一口,这一口真是把我整个人完完全全的融入在香脆的鸡排里,抿一抿嘴唇,香、脆、甜、咸的组合,形成它独特的风味、口感,令我久久无法忘怀。

  在那之后,只要有机会吃脆皮鸡排,就会让我充满了幸福的感觉,总是意犹未尽,没有吃过的人一定要来”尝”试看看喔!但是也是要提醒大家,为了健康着想,不要吃太多脆皮鸡排;不过偶尔对自己好一点,也是可以犒赏自己一下喔!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4

  “哇!谁买的方便面啊?”我和妹妹一进门就看见桌子上多了一个非常显眼的东西——方便面。“今天吃方便面吧!”我对奶奶说,“不行,下午再吃吧!中午要做面条。”我们听了很泄气“那干嘛还买啊?”“还不是超市的代金券快过期了,才买的呀!”奶奶不妨吐出了这一句话,天啊!如果没有代金券那您不就不给我们买了啊!“中午吃方便面吧!吃方便面吧!”“好吧!”奶奶因受不过我们的“缠人法”终于同意了。

  瞬间,一阵香气飘了过来,让人流口水。捡起来,尝尝,啊!多么令人回味。柔软有弹性的面条,再喝一口汤,啊!太好吃了!明天午餐你能吃点方便面吗?我问。不,吃太多对你不好!我很失望,好吃的方便面啊!!你为什么有这么多添加剂?没有它们不是很好吃吗?你知道你的品味者有多失望!没有它们,我每天都能尝到你喜欢的面条。奶奶不会在几周内给我们买一包方便面。我们太喜欢方便面了,怎么了?为什么成年人会在乎我们是否吃方便面?甚至垃圾食品,但是我们可以少吃啊!

  是啊方便面,方便面这么好吃你,我怎么能忍心拒绝怎么对你?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5

  一说到食物,我就想到我喜欢吃的酸辣土豆丝,喜欢吃的羊肉串,还有喜欢吃的冰激凌,但是我更喜欢吃的还是味道鲜美的豆腐。

  每当我看到豆腐时,就会垂延欲滴,每当吃到豆腐时,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味。那鲜美而柔嫩的味道非常难忘。在家里,妈妈在做红烧豆腐时,我都想吃极了,还想看看妈妈是怎么烧的,于是我跑到厨房里看妈妈怎么做的:先把油烧开,用刀把豆腐分成三四份,等油烧开了,再把豆腐放进去反复煎,再把肉片和葱。大蒜放进去过十五分钟后,再放上盐。鸡精,一盘香喷喷的'豆腐就出来了,还没开饭,我就拿着一口碗和一双筷子,偷偷的拿来吃。妈妈看了,就笑哈哈的对我说:“你这个馋嘴猪,又开始吃了,真是拿你没办法!”我看被老妈发现了,只能不好意思的笑了。吃饭时,妈妈好告诉我关于豆腐的传说:从前有一个人,他非常孝敬他父母,他父母非常爱吃豆类,或者用豆做的师食品。于是就去拜了一个专门用豆做食物的人为师。他很勤劳,很快就学会了很多食物的做法。有一次他在做豆浆时,突然发现盐没了,只有剩下来的盐卤水,于是把盐卤水倒了进去,过了一会儿,他拿起锅盖,发现锅里不是豆浆,而是一块一块的东西,于是他尝了一口,觉得味道很鲜,就请来了师夫。师傅看了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也尝了一口,也觉得味道鲜美,决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豆腐。

  豆腐不但味道鲜美,而且还营养丰富,大家一定要多吃哦!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篇(扩展2)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通用5篇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 1

  说到我最喜欢的食物,当然是北京烤鸭!!每次我出去吃饭,我都厌倦了这道菜。

  这个星期天,我和妈妈去吃饭小区附*的一家餐馆,我坐下来,北京烤鸭这道菜。过了一会儿,服务员用鸭,鸭皮一点点棕色,上面闪烁着耀眼的光泽小刀轻轻切开结束了,你可以看到黄鸭,令人垂涎欲滴。

  我迫不及待地把煎饼摊在手里,然后把鸭子浸在煎饼中间,然后把黄瓜丝、京洋葱丝放在上面,再加一点甜酱,最后把煎饼裹成圆柱形,咬一口,真的很棒!

  我不只是喜欢吃烤鸭,我知道怎么吃烤鸭。鸭子有很多吃的方法,一只鸭子的皮和肉,你可以做很多菜。皮被切成薄片,叫“一口脆”;皮是一小块肉,叫“一片脆”;皮是一大块肉,配一盘薄煎饼,配一些葱丝、黄瓜,一小盘酱叫“鸭饼”;鸭骨也可以做成美味的汤。

  烤鸭真好吃,你想要去享受呢?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 2

  你们猜,有哪一种食物外皮酥脆、闻起来有一点点胡椒味、内层香嫩多汁,又带了一点点的甜味,令人口水直流呢?你们猜出来了吗?就是我难以忘怀的” 脆皮鸡排”。你们猜对了吗?

  以前,我没吃过外皮酥脆的鸡排,但是从那天吃过以后,情形就改变了。还记得那一天......爷爷买鸡排请我和奶奶吃,本来还以为是*常我吃的那一种,没什么特别的,一口咬下,惊为天人,有着脆皮的鸡排,令人垂涎三尺,迫不及待的想立刻吃下肚。

  那天,我拿起又香又脆的鸡排,咬下第一口,哇!卡兹卡兹的声音,再加上鲜嫩可口的汤汁,还有一点点的甜味,真是好吃极了!再咬一口,这一口真是把我整个人完完全全的融入在香脆的鸡排里,抿一抿嘴唇,香、脆、甜、咸的组合,形成它独特的风味、口感,令我久久无法忘怀。

  在那之后,只要有机会吃脆皮鸡排,就会让我充满了幸福的感觉,总是意犹未尽,没有吃过的人一定要来”尝”试看看喔! 但是也是要提醒大家,为了健康着想,不要吃太多脆皮鸡排;不过偶尔对自己好一点,也是可以犒赏自己一下喔!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 3

  它算是鸟类,但它不能一飞沖天,只能在地面。它有两只脚,一只脚只有三跟指头,它生的宝宝是黄色像一个小圆球,非常可爱。它嘴巴尖尖的,功能是用来吃地上的小虫。说到这儿,你应该知道我再说什么了吧?答案就是鸡。

  我爱吃鸡,不管是烤鸡、炸鸡、燻鸡、鸡排我都爱吃,在这些口味中,我最爱吃的还是炸鸡,因为它有金黄酥破的皮,也有鲜嫩多汁的肉,一口咬下,肉汁顺着流下,真是天下第一美味。它在我的心中像一位大美女,真想大大口的咬下它来。它闻起来香喷喷的,吃起来彷彿到了桃花源。它的作法很简单,就是先把鸡腿剁下来,拿下去炸,就好了。大家如果想吃,就照我所说的话去做,再加上一些你自己喜爱的香料就对了。

  从三年级开始,我就过于肥胖,是因为我常吃油炸的食物,把自己吃成这样。所以妈妈要我多运动,瘦下来才让我去吃我爱吃的炸鸡。因此在我瘦下来之前,我都不能吃这种食物,只能凭空想像,就连做梦都梦到我正高兴的搭车去卖炸鸡的地方吃炸鸡,正当我要咬下时,被阳光照醒,这场美梦也变成了噩梦。

  多么希望我能吃炸鸡的那一天,能早早来临啊!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 4

  说起我最喜爱的食物,当然就是北京烤鸭了!每次外出吃饭的时候,我都会不厌其烦地点这道菜。

  这个星期天,我和妈妈来到小区附*的一家饭店吃饭,一坐下我就了北京烤鸭这道菜。过了一会儿,服务员把烤鸭端了上来,烤鸭的皮略微有点焦黄,上面闪着亮亮的油光,用刀轻轻切开来,就可以看见黄黄的鸭肉,令人垂涎欲滴。

  我迫不及待地把薄饼摊在手中,然后把鸭肉蘸上酱放在薄饼的中间,接着把黄瓜丝、京葱丝放在上面,再掺杂着一点甜甜的酱,最后把薄饼裹成圆筒状,一口咬下去,真是妙不可言!

  我不光喜欢吃烤鸭,在吃烤鸭的方法上,我也很了解。烤鸭有很多的吃法,一只鸭的皮和肉,就可以做出许多菜。皮切成薄薄的一片,叫“一口酥”;连皮带肉一小片的叫“片片脆”;连皮带肉一大片,还附着一盘薄饼,加一些京葱丝,黄瓜丝,一小碟酱的叫“鸭肉夹饼”;至于鸭骨,还可以做成鲜美的汤……

  烤鸭真的很美味,大家想不想一起去享受一下呢?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 5

  牛奶加咖啡,甜甜的,略带一点苦味,舌头的味道轻轻地舔,卷在嘴里,然后慢慢融化成稠,柔滑果汁,直到完全融化,你这会咬脆脆的坚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惊喜,突然让你感觉很舒服。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德芙巧克力。老芬巧克力是一个大的矩形,其长度小的被划分成不同的现在的正方形,使用不同的植物用于生产模具心形,波浪形,椭圆形,球形等;老德芙巧克力只有一种口味,现在有薄荷,杏仁和黑巧克力,等等。鸠实际上是你爱我——Do的缩写?这背后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恋爱中的厨师有一个公主,他们不能在一起,很多年后,在公主的厨师心中的荣誉,我们开发了一种巧克力,并把它命名为“DOVE”,从此,巧克力符号的甜蜜爱情。

  每到母亲节,我都不忘送给妈妈一盒巧克力;每到情人节,我的小聪明鬼总是提醒爸爸给妈妈买巧克力;每次累了,我都会吃两块巧克力,我会充满活力和活力;每当我感到难过的时候,巧克力都会让我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美好!

  巧克力虽然好吃,但多吃就会发胖。记得有一年暑假,因为巧克力吃得太多而一下子胖了好几斤,但是,这改变不了我对巧克力的喜爱。

  巧克力啊,你真是让我又爱又怕,但你永远是我的最爱!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篇(扩展3)

——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6篇

  春秋时期,西周社会政治制度瓦解。这是*人的文化自觉最初发生的年代,他正是这年代精神代表人物与集大成者,他在人们心中永远光辉地存在着,他就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

  “孔子”一个美丽的称号,一个卓越的思想家,在几千年的岁月过后,世界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孔子”这样一个刻在华夏子孙心中的伟大形象,丝毫不变当初那到处教育人们,提高推动人类思想文明与冒着晶莹的汗珠奋斗,教书的伟大身影。那样美丽的身影,就像存在琥珀里的生命,就像活在心中的生命。

  尾随孔子的光辉的,是一本记录孔子与弟子们言论的《论语》,它是孔子*时本性流露的言语,又是留给后人谆谆的教诲,也是人们心中久久仰慕的著作。

  “《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以前,我总认为我和孔夫子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包括言语。他总是高高在上,我必须要仰望他。每每翻开《论语》,身边就必须要放一本沉重的字典,读起论语来,那么麻烦,又翻开字典,密密麻麻的字,像是一只只蚂蚁,缠绕着我的思绪。因此我便总是不愿翻开《论语》,让它渐渐染上灰尘。而合上“于丹《论语》心得”后,我才发现,孔夫子的言语,句句都是那么精辟,都凝聚着真正的做人处世之道。它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它是人们最需要的东西。

  在学过《论语十则》后,在深刻理解《论语》的内在后,才发现,《论语》中,有太多值得去斟酌,去品味,去思考,去努力地做的经验:《论语》中说“神于天,圣于地”意思是说明了只抱着远大的理想而不去努力的人,与只是一直在“埋头苦干”不论理,没有目标的人都不可能成功。正如只有理想而没有实力,与只有土地却没有天空的人一般。只有“天地”两者并存,才是真正的做人。这几千年前就领略到了,在如今社会上,许多人也只是个肉体,内在的精神未曾在他们的躯体中停留,这不叫做人。领略了做人之后,每个人都应拥有一个人生目标,一个自己的理想。正如《论语》所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十有五而志于学”是孔夫子自己的一个起点,而我们往往在意的只是终点,其实,有一个好的起点才是“胜利”的基本,正如“笨鸟先飞”一词。在这里,孔夫子自己的起点就是在这个年龄有志向去学*,去思考。“三十而立”,就是建立起心灵上的自信,就是用内心的标准来衡量你,是否已经对你做的事情有了一种自信和坚定。

  这些朴实的话语中记载着孔子伟大的思想,同时也是孔子一生的写照,它给了所有人心灵的回顾。

  维纳斯是西方神话舞台上的重要人物,她代表了爱与美,无论是从书中的文字形象,还是卡通形象,人们把她塑造的总是那么美丽,纯洁,是人们心目中最美丽的女神。然而她的美丽塑像,却在一场混战的争夺中断了双臂。从此,维纳斯就成了一个断臂女神。

  虽然人们起初一直在惋惜这雕像的残缺,那使这位爱与美的代表,看起来多么不完美,但是早已在20xx年就找到了断臂,它与维纳斯雕像有着惊人的吻合。可是那断臂却像一位男水管工的手!因此人们便不再去拼那双已找到的手。依旧欣赏着维纳斯的残缺美。

  真的是维纳斯的雕像不够完美吗?不,是人们面对雕像的心灵不够完美。虽然找到了那双可以使维纳斯完美的手,可是人们却不想再让这双丑陋的手回归雕像,他们才发现,维纳斯少了手,也是一种美,甚至可以在人们心中称之为完美。然而《论语》中,也以乐观的精神谱写下激励人面对人生不悲观的态度。

  《论语》是根据孔子先生与弟子们的谈话汇集而成,而他虽然只是个语录,却记录了孔子一生的追求与深邃的思想。孔子在教育人民时所留下的美好身影与《论语》中承载的思想,永远教育着一代又一代人。

  无论时代变迁,无论山河流逝,孔子先生永远都是我心中最闪耀的光辉人物,他的光芒照亮了中华民族的道路,照亮了我心灵的追求。

  睁开双眼,我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浓雾之中。于是摸索着前进,发现了一位身着白色袍子的男子。一位公公手持拂尘,惊喜地跑过来:“左徒官,楚、齐、燕、赵、韩、魏六国君王齐集楚国的京城郢都,结成联盟,怀王已成了联盟的领袖!您的讽谏真是成功啊!”我惊讶,原来他是屈原!屈原微微一笑,不语。“不过,公子子兰在怀王面前说您夺断专权,根本不把怀王放在眼里。这明明是在挑拨离间!”公公很气愤。“不要乱说。”屈原微微皱眉“好了,你去忙吧。”公公退下,屈原闭了闭双眼,一脸的疲惫,走进了屋子。我拧眉:“公子子兰,他在历史上可是个坏人。就是因为以他为首的贵族总在怀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屈原才被贬谪的。”

  第二天,怀王却摆下酒*,招待张仪。*间还讨论起秦楚友好,屈原果然猛烈反对,与子兰、靳尚进行了激烈争论。最终,怀王大怒,道:“难道楚国的六百里土地抵不上你一双白璧!”说完,就让武士把屈原拉了出去。我气愤的不得了,跑出宫门。屈原去站在那里迟迟不肯离去。我朝他大叫:“你快回去吧,你还盼着怀王他会醒悟吗!?”可惜,他听不见我说的话。过了好久,才回到家中。管家的姐姐女媭劝他不要再发表言论,屈原却不舍让一个国家灭亡。他彻夜不眠,心情忧郁,于是将自己的哀怨都倾诉于笔墨之中,创造了《离骚》。在女媭的劝说下,屈原准备住到汉北去,一路上哀叹连连。一天,他看到一座庙里的墙壁上,画着天地神灵和古代圣贤的故事。于是又作了长诗-----《天问》。终于,他接到了怀王的命令,让他出使齐国,恢复联盟。屈原十分高兴,经过与齐王的一番谈判后,齐王终于答应撤回助秦攻打楚的齐兵。

  他到了楚国云梦地方,看见一地的伤兵尸体,不禁心痛,吟诵起《国殇》来。紧接着日夜兼程,向郢都出发。可是怀王却下了一道命令:“任屈原为三闾大夫,不必进宫,立刻赴任。”屈原仰天长啸,悲愤不已,说了一些所谓“不吉利”的话。于是,被赶出了郢都。屈原走后,醉生梦死地生活着,三年后,接到了怀王的死讯。他日夜在宫门前痛哭,却惹怒了郑袖,让子兰把他赶走了。我眼睁睁的看着屈原被贬,经历了重重的挫折,心痛不已。明明他是如此的爱国,却被冤枉成现在这个样子。难道,几句实话就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一日,屈原在江边踌躇着,回忆这种种的过去,不禁心酸。于是抱着一块石头,纵身向江中跃去。我猛然大叫:“不要!”紧接着,我奔上前去抓他的衣襟,却也跌落江中。冰冷的江水向我的身周袭来,我看见屈原缓缓沉入水底,闭上了双眼……睁开眼睛,我正躺在书桌前。桌子上摆着一盘粽子。清新的香味香味传入我的鼻中,而我却潸然泪下……

  天水夸英俊,凉州产良才。系从尚父出,术奉武侯来。大胆应无惧,雄心誓不回。成都身死日,汉将有余哀。

  这就是罗贯中眼中的姜维,而在我的眼里,看到的`他却别是一番景象。

  姜维本为魏将,镇守天水郡,那时的他还只是一员少年将军,与蜀军第一次交锋便力败常山赵子龙。其人事母至孝,文武双全,智勇足备,也是当世之英杰。孔明闻之,先以巧计戏之,又以礼降之,姜维终于降蜀。

  降蜀之后,他深受诸葛亮信任,诈降引曹军前来,大败曹真,而后又为诸葛亮尽临终遗命,以木像退得司马懿,使蜀军全身而退。

  之后虽因羌兵未至,而兵败牛头山,但也以强弓硬弩击退魏军。

  延熙十六年,他起兵二十万伐魏,始遇猛将徐质,蜀军不敌徐质之勇,大败而退。维以粮道诱之,果然徐质中计,死于乱军之中,司马昭被困铁笼山,虽被羌兵打退,未曾捉得司马昭,却也杀得郭淮。

  之后姜维于曹军新败,司马师新亡之时,引军五万,又三伐中原,兵至洮水,就背洮水列阵。四将战姜维数合,姜维拔马便走。军临洮水,大呼将士曰:“事急矣!诸将何不努力!”诸将愈奋勇,大败魏军。魏军自相践踏,落水而死者不计其数。

  之后时日,姜维与邓艾斗智斗勇,也曾败于叚谷,也曾*分秋色,也曾斗阵小胜,也曾弃粮大捷。但一切成功都在后主的无能与胆怯中荡然无存。他虽屯田避祸,却无法改变蜀亡的命运。守剑阁的他永远也不会明白,蜀汉江山为何会如此不堪一击。随着后主出降,他也降于钟会,但这时的他还肩负着光复汉室的使命。钟会于众将谋反,看似机会将至,但随着事情败露,他失去了最后的希望,他在悲愤与绝望中自刎而死。

  这就是我眼中的姜维,虽没有功成名就,最终光复汉室,但在我的心中,他是真正值得学*的榜样。从他的身上,我知道了什么才是有勇有谋,有忠有义。

  他,是一方霸主,拥有“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雄心壮志。他,是三国时代统一三国的人,拥有“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博大胸怀。他,是继《诗经》后写作四言诗最有成就的作家,诗风慷慨,沉郁,古朴,但也存有低沉感伤的情调。他就是三国霸主——曹操。

  曹操,字孟德,沛国谯郡(今安徽毫州)人。小名阿瞒。20岁举孝廉,步入官场。在东汉末年大乱时代,建立了可以抗衡群雄的军事力量。建安元年,受封为丞相。继而于官渡一战击败北方最大的割据势力袁绍,逐步统一并实际统治了北部*。其儿子曹丕代汉建魏,追尊为武帝。其建立的的魏国与东方孙权建立的吴国和南方刘备建立的蜀国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史称三国。曹操是三国时期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生于公元155年,死于公元220年,享年65岁,遗著《魏武帝集》。在我们初一上半学期,就有两首曹操的`诗——《龟虽寿》和《观沧海》。

  《观沧海》是曹操征乌桓时所写。公元207年,曹操亲率大军北上,追歼袁绍残部,五月誓师北伐,七月出卢龙寨,临碣石山触景生情所写。他是一首写景抒情诗。作者用饱蘸浪漫主义激情的大笔,勾勒大海吞吐日月,包含万千的壮丽景象,表现了诗人开阔的胸襟,抒发了他统一*建功立业的抱负。《龟虽寿》则是出自《步出夏门行》,全诗写出了曹操否定方士们关于神仙的种种妄谈,也否定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那种消极,颓废和即使行乐的风气,表达了自己的一种、老当益壮的进取精神和豪迈气概。全诗巧妙运用了虚实、扬抑、对比、烘托的艺术手法,抒发了自己的壮志豪情。全诗立意刚劲,气韵沉雄,包含了诗人一波三折的感情激荡。我喜爱曹操,全来源于这两首诗。

  上课时,老师清楚的讲解了曹操的生*,让我由衷的对其产生了一股敬佩之情,他就成为了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曹操,我在当代的时代向三国的您致敬。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那种独在异乡的孤独令人憔悴。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你说“千金散去还复来”,你似乎一直用乐观浇灌着生命之根。你宠辱不惊,笑看风云,醉梦中,犹见你嘴角微笑的影子。你似乎将生命视作*乎美丽的圆,有失必得,有始善终。在“众鸟高飞尽的敬亭山旁,你对酒当歌邀明月”,面对有人被贬,你,豪放的你寄愁心于明月,你给生命一份坚定地允诺,用双手撑起一方天空,让欢乐尽情徜徉。

  于是,我是你若生命的信仰。我在彷徨的路口追寻你盈盈的足迹,我在失落的窗口味恩你词句的慰藉。遥空断雁,青苔落蝶,再也勾不起我的惆怅与惘然,我遵循你的人生目的——乐观。然而,我错了,我以为你白色的长袍划下了半空的美丽,我以为你看穿俗世浮尘,只将信念付诸快乐……

  当我静心地重叠你的故事,才发现流泻于生命中的那惘惘情思,你曾因怀才不遇而感到悲愤;你愤世嫉妒,感到仕路艰难;你对得到朝廷的重用而心怀期望;你对自身施展才能,达成理想充满自信。千尺桃花潭畔,你写下“不及汪伦送我情”,将浓意深情表露;明月白露之间,“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盈留着你为游子的怅然;你对着高堂明镜,伤语绵绵悲白发;你厌恶官场的腐朽,“举世皆醉我独醒”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对着苦镜,低吟“与你同销万古愁”;你呼道“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然后“仰天大笑出门去”;你又散发弄扁舟,留下一个个美丽动人的童话……

  是我误解了你。原来,你的人生中也有风中翻飞的秋叶;原来,这才是你充满坎坷与诗意的人生。

  李白啊,你给了我无尽的'感念,你才情洞照时空,你的睿智撼动古今,你肆意地将生命的芳香倾吐,流露出人生如梦的洒脱,留给人世间幻美的诗页。

  你生命的芳香已被刻苦铭心的收藏。历史的盾牌挡不住生辉的灵魂,华夏的天空激荡着你永恒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三国演义中擅长使用计策的诸葛孔明。其中有几则巧妙应对,力克敌军的故事,令我印象深刻,有如热铁烙肤一样难忘。

  “诸葛亮大摆空城记”,我相信大家一定都耳熟能详,我佩服的是他在大军压境时,还能很镇定的利用司马懿多疑的个性使他退兵,让城中的文武百官能够*安保全性命。这则故事让我了解到“冷静”的重要性,遇到任何事都须冷静应对,虽然我还无法做到着一点,但是我相信修养后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赤壁之战后,曹操逃亡的过程。当曹操在赤壁之战兵山倒时,他就带着几百名的士兵开始逃亡,孔明早已料到曹操逃跑的路线,他也异样利用了曹操的疑心,在几个曹操认为没有敌人的地方安排了士兵,使他吓的落荒而逃,虽然到最后还是没有捉到曹操,但孔明也趁这次机会让关羽还曹操以前的人情,孔明这次宁可放了曹操,也要让关羽还人情的举动,让我更加佩服了。

  孔明的伟大事迹实在太多了,无法一一介绍,但看到孔明着些故事,让我学*到冷静的重要也学*到待人处事的方法,更让我学*到阅读好书的重要。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篇(扩展4)

——我最喜爱的体育运动作文6篇

  我上过很多兴趣课,有画画、写字、唱歌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暑假里学的游泳。

  记得一年级的夏天,我和爸爸一起去了游泳馆。因为我不会游泳,只能在岸上看着爸爸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真羡慕啊,于是爸爸帮我报了暑假游泳班。

  上课时,教练先在岸上教我们做些准备活动,还有游泳时的摆脚动作。第一次到水里,我既紧张又兴奋,教练让我们憋气,我害怕极了,喝了好多口水,接着教练又教我们怎样浮在水面上,再配合摆脚,甩手,我闷着头就能游好长一段,最后教练教我们换气,这时候我就像一条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水里欢乐地游着,真高兴啊!第二年,我又去报了游泳班,学了别的游泳姿势。

  刚开始我是游泳班个子最小的一个,学了游泳,我发现长高了很多,而且我很快乐,它是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

  我这个人哪,从小就热爱运动,即便是不会,我也喜欢。但是有一项运动,是我最喜欢的,那就是—羽毛球。

  羽毛球有许多好处,它可以帮助小孩子长个子,动脑力,而且打羽毛球也是可以提升气质的,这个是真的,不信你可以去看看*羽毛球队的选手们,都是威风凛凛的。

  羽毛球也是有一定的爆发力的。爆发力主要输手臂的前臂和小腿。因为羽毛球这项运动对进攻也是很有要求的,杀球、起跳、封网等动作都需要一定的爆发力。

  我在玩羽毛球的时候,先把羽毛球扔起来,然后用自己的臂力进行扣杀。妈妈说打羽毛球最主要的是快、准、狠。妈妈就是做到了这几点,所以和爸爸打羽毛球的时候最多能打20多下呢。

  一次,妈妈给我介绍羽毛球,并且要带我一起玩,可是对于样样精通的我当然难不倒了,我想给妈妈见识见识我的运动细胞有多好。我们一起在小区打羽毛球,妈妈首先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我跟妈妈打了10局都是我输,我生气之下,决定不玩了。看了妈妈和爸爸打的热血沸腾。我问妈妈窍门是什么。妈妈说窍门就是快、准、狠。经过很长时间的练*,终于我可以答应妈妈机场了。

  总之,我认为打羽毛球是一项不错的体育运动,他有许多好处和优点。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常常练练哦!

  寒假,我和我的同学刘佳澍一起报了篮球班。

  在篮球班上,我们学会了三步上篮、后背运球、后转身。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一对一上篮比赛。我是进攻,我的对手是防守,但是我躲不过他,只能站在罚球线上投篮,没想到,居然挨到了篮板。这是我最远一次投篮,所以我已经很满意了。下一阶段,我的目标是投进篮筐。

  我热爱篮球,我要努力打好篮球。

  一副灵动的球拍,一只机灵的小球,一场有趣的竞赛,构成了一项我热爱的动运—打羽毛球。

  第一次接触到它,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我在羽毛球馆里,看到一个个矫健的身影,围着一个小白球。这白色的小精灵时而盘旋于空中;时而弹跳于球拍上;时而在地上耍赖。大家追着它挥拍、跳跃、奔跑,尽管大汗淋漓,但却不亦乐乎。

  在妈妈的手把手教导下,我抛起小球学了起来,虽然刚开始小球完全不听我的话,我也是手忙脚乱地满场跑,但是学着学着,我慢慢地掌握了方法,小球也在我的手里听起话来了。不知不觉中我爱上这项运动。

  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太阳收敛起它那热情的光芒,风儿也去午睡了。妈妈提出要与我比赛打羽毛球,我欢天喜地地答应了。

  拿起羽毛球拍,一股暖意从我手中流过,它好像在说:“比赛加油!”来到公园,树木挺着胸表示对我的欢迎,小花昂着头笑看着我,我这些老朋友,它们已然熟悉我接下来要干什么了。比赛开始了!妈妈率先发球,只见她把球抛至半空,找到一个合适的角度轻轻一拍,羽毛球像一个白色的小精灵,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向我飞来。

  我也不甘示弱,见羽毛球向我飞来,赶紧摆好姿势,抬起头,向前一跨步,羽毛球刚刚好在一个合适的位置。我快速向球一拍,它便像被我施了魔法一样乖乖地掉头,转向妈妈,徐徐飞去。

  妈妈见我的球飞去,连忙急急后退几步,朝球用力一挥,由于妈妈用力过猛,羽毛球往我们旁边的一棵树飞去。正当我诩诩然以为自己必胜放下防备时,羽毛球直接穿过层层叠叠的枝条与绿叶,直冲我奔来。我马上反应过来,向右移了几步,纵身一跃,一拍,才得以挽回一局。

  “啪,啪”一曲欢乐的歌儿在公园里奏响,羽毛球在我与妈妈之间传递着喜悦与亲情。在这秋高气爽的下午,一切显得那么美好。

  我喜欢打羽毛球,喜欢那灵动的球拍,喜欢那机灵的小球,也喜欢打完球后大汗淋漓的感觉。打羽毛球已成为我课余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爱打羽毛球!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但是我想你们肯定猜不出我喜欢的体育运动是什么?让我来告诉你吧!那就是自行车运动,俗称骑自行车.

  要学会这门运动说难也不难,说简单倒也不简单,最主要的是要掌握*衡,为了掌握*衡我是吃尽了苦头,开始我急于求成没掌握要领,把自己的腿也摔青了,手也擦破了,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衡,我真想放弃!这时妈妈经常讲的一句话在我耳边想起:别人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就是这句话一直鼓励着我,我开始脚踏实地,一步步循序渐进学*,首先我坐在自行车上,双脚在地上像在走路一样往前“走”.等这样练了个三五天后.我就试着用一个脚在踏脚板上面骑,另一个在地上“走”.这得练一两个星期才行.到最后,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环,那就是将另一只脚也放到踏板上,两脚配合起来,使自行车往前运动.这时别以为已经大功告成了,我又发生“尾朝天”的状况了,但我并不沮丧,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我再接再厉、坚持不懈,相信我就会成功.水道渠成,我现在不但会骑了,而且骑得“贼溜”啊!

  暑假里,我每天都会去骑两三个小时,这不仅能让我肥胖的身躯进行了锻炼,同时我也找了几个好朋友呢!瞧!我又跟我的小伙伴们去运动啦!

  我开了“车灯”(我自己安上去的),便和小伙伴“守候”在小区门口,等待着“目标”的出现.我们的目标不是别的,就是那一辆辆进入小区的车辆,他们有桑塔纳3000、有海南马自达6、有花冠、有凯越……,我把它们锁定为我追逐的目标,我要超越它们,成为一个赛车手,虽然在现实中,我是超越不了它们的,但是在进小区后,这些小车往往都放慢了车速,所以这些车是我手下的败将.超越了海南马自达6,超越了奥迪、超过了宝马、超越了奔驰,我的心情是多么得舒畅和激动.

  作为一个小胖墩的我,在其他运动项目中可能不是你的对手,但在这项运动中我相信我决不会输给你,这就是我喜欢骑自行车,喜欢这项运动的真正原因,将来有可能的话我还想成为一名自行车运动员呢!

  自从人类诞生起,就处在一种搏的状态:与天搏,与地搏,与洪水猛兽搏;与人搏,与己搏,与私心贪念搏。别看我小小年纪,但我已感受到搏的无处不在,以及搏给我带来的痛苦与快乐。

  我最喜欢的运动恰恰与搏相关,那就是散打搏击。搏击训练是艰苦的,每堂训练课下来都是大汗淋漓,有时候累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搏击训练是痛苦的,那是拳脚的交锋与身体的碰撞,是技术战术与意志品质的较量。但是,要想练成真功夫,就得勇敢地去搏。我咬牙坚持着,努力进步着,不仅成为了武馆的佼佼者,还被师爷看中,进入了他的特训队,成为了队里年龄最小的队员。

  去年,区里举办的首届小学生散打比赛,是对我的一次真正考验。我在前面的预赛轻松过关,决赛却碰上了一个身高体壮的对手。说实话,开始我心里还是有点发虚的,打得有些缩手缩脚。对手则利用臂长的优势频频出击,几次把我逼到场地边上。“再这样下去就要输了呀!”我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别怕!冷静!努力去寻找对方的空当钻进去打,拼了!”我顶住对方的攻击,低头弓腰钻到她的身前,用凶狠的下勾拳击中了她的小腹。对方显然没有料到我的反击如此迅猛有力,痛得后退两步,有些缓不过气来。我抓住机会乘胜追击,最终取得了比赛的胜利。这逼上绝境后的奋力一搏,让我战胜了对手,战胜了自己内心的胆怯。

  搏,并不总是痛快淋漓的,它时时考验着你的毅力。就拿学*来说吧。去年,我的学*成绩一度很不理想,渐渐觉醒的自尊心让我有了在期末考试努力搏一把的想法。于是,我向贪玩和懒惰宣战,逼着自己坚持认真复*,多做练*。果然,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满意的成绩。

  通过不断地与人博,与己搏,我得到了锻炼,取得了进步,收获了成长。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我也将继续以搏的姿态去迎接生活的挑战。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篇(扩展5)

——我最喜爱的歌手英语作文6篇

  My favorite singer is Jay Chou (Zhou Jielun).It took him few years to become famous.While Jay wrote songs for other pop singers,he also learned recording and sound mixing.His first album was released in 20xx,and since then,he has released about one album per year.His albums have enjoyed great success in many countries,and his songs are popular with listeners of all ages.I like his music very much.It is pop music,but it has a mix of other kinds of music,such as R&B,rap,and rock.Many of his songs are about the world we live in.One of my favorite songs is Dao Xiang,which encourages people not to give up even when life is difficult.I feel happy and full of energy when I listen to his songs.I have introduced my best friend to Jay’s songs,and he enjoys the songs,too!

  I like singing best.What's good about singing? I don't know.

  Some say I am an angel of singing; Someone said I was a singing spirit.Some people say I sing like a goblin...

  I think I'm the best singer,no matter what you say.

  Sing the voice of the adu 'just a minute,flower heart you will be crazy,you're not I learn who shoots,jay Chou's song let everybody happy,Andy lau will sing more sad,not to the first one night in Beijing,these are a man of song,I just want to sing a song to listen to you,just because you babe.

  I just want to sing for you to listen to my voice,a song just hope you can hear it,I just want to sing to you to hear someone to respond to me,clap the hand cut song and then the next continue.I found out that I'm not Chen yixu

  I can be your jukebox.I just want you to say "I believe".I just want to tell you babe.

  I just want to sing to you to listen to use up all my strength,a song just hope to be able to let you be tempted,I just want to sing to you even if not re*

  Do you know Avril Lavigne? If you never heard of her,you must be behind the times.Avril was born in Ontario Province at 1984.

  She made her debut in 2001.Avril’s music,fashion and personality definition are accepted by young people.Of course,I was attracted,too.

  Avril joined the ice hockey team when she was 10 and she started to learn guitar at the age of 12.

  Then she completed the first solo performance when she was only 14 years old.Little by little,her talent was discovered by more and more people.

  And she has sung many songs.LikeComplicated,Goodbye,Skater BoyandWish You were Here.She also sangAlicefor the movieAlice in Wonderland.

  She is the Best- Selling Canadian Artist in the world.

  This is a good news for Chinese singers,it is said that there will be a Chinese music group and a man invited to performance in the American famous music show.It sounds so inspiring,it seems that Chinese music has been introduced into American market.While the fact is not,the invited Chinese singers only get their performance when the advertisement time comes,it is so awkward,they are given the unimportant time.Chinese music still not get into the American musical market,American people just want to catch Chinese people’s attention and go into Chinese market,so they invited the Chinese singers.I believe that our Chinese music will get be popular around the world some day.

  这对于*歌手来说是个好消息,据说*的一个乐团和一个男歌手受到邀请去美国著名的音乐节目表演。这听起来很励志,似乎*的音乐已经打进了美国的市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受到邀请的歌手仅仅只在广告的时间来进行他们的表演,这是多么尴尬啊,给予他们的时间是如此的不受重视。*的音乐仍然没有打进美国英语市场,美国人民只是想要吸引*人的注意,打进*的市场,因此他们邀请了*的歌手。我相信*的音乐总有一天会在全世界变得流行。

  The hearts of every person has a pillar,a support idol.I am a Zhuixing Zu,my idol is not What scientists or around smart people,he is just a singer with a motive to sing soul singer..I appreciate his time in a minimum-do not give up the self-confidence,he likes to put up with all the fans can insist that he admired Even in the first ear-day sun do not know when he told the parents live very happy,

  let them rest assured,this is moved This belief,the firm has attracted numerous people applauded him.Some time ago,the daily snow Cross,countless people Can not return home.He also called on everyone to help more people,he also launched the Big Dipper will air voluntary charity to help People in disaster areas.At that time,Hou,I heard the most beautiful,"the most beautiful sun," he said to be given to the stars and people Zaikunnanzhong The.Some people said: "Zhuixing people are fools." I strongly oppose,regardless of learning or in life,who do not have Lost,difficult to deal with the time Previously,I do not know how to overcome the will to resolve a crying.Now,do not Will,I will Yongwangzhiqian,regardless of the outcome,at least to have a clear conscience.Because beyond it,we can see The most beautiful sun.This is a power bar,I have to like him as the efforts of self-confidence.No matter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we should Efforts to overcome.I would also like to share his filial piety to parents,friends Zhanchu of the most beautiful smiles,do a caring,the sense of TU people.It is precisely because of this road there will be stones to block progress,so in this way will not be lonely,empty.Across the stones,heart Situation will be improved,unique to the release of feeling.Look up to the sky,you will find the most beautiful in the eyes of the sun,as the lyrics said: "Holding dream,to fly forward,not evade,not back,you are my success on the fortress ." Yes,in the face of Setbacks,we should not evade and defeat him,the sun will be more splendid .

  Jay is a good singer.He is very handsome.He has a round face with two small eyes.I like him very much.I often see him in my dreams.Jay’s music is popular.His style is different from other singers.He has many fans.These fans like listening to his music very much.I hope everyone in the world will like Jay,my favourite singer.What about you?


我最喜爱的食物作文6篇(扩展6)

——我最喜爱小狗作文6篇

  我曾经养过许多小动物,有乌龟、金鱼、兔子、蚕宝宝……它们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可我最喜爱的是小狗花花。

  记得它刚来我家的时候,娇小可爱,因为刚刚断奶,显得非常弱小,那又短又密的绒毛非常柔软,紧紧地贴在身上。它的身子就像一个小小的皮球,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让我无限爱怜,恨不得把它捧在手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它那小小的头上的那个黑鼻子和一双乌黑的眼睛。它的眼睛宛如两粒黑葡萄,还不停地眨呀眨的,好像在跟我说话呢。那成天湿漉漉的鼻子嗅啊嗅的,似乎还想找奶吃!

  花花是个贪吃的家伙,什么都想吃。刚美滋滋地吃过一碗肉汤饭,看到我在吃西瓜,它又“汪汪”地吵着要了。渴的时候,就连我写字的墨汁都要喝,弄得嘴巴黑乎乎的,像个烧碳的。它还是个懒得出奇的家伙。晚上七八点,它已经做起来美梦。瞧!它歪着头,伸着舌头,好像梦见自己在吃香喷喷的骨头呢!午饭后,它还喜欢躺在那舒服的.“小床”上呼呼大睡,任你怎么叫唤也不会理你。转眼间,花花来到我们家已经有三年了,我和它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甚至可以说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了。周末,是我和花花享受欢乐的时间,草地上总能见到我俩蹦蹦跳跳的身影。每当挨妈妈批评的时候,它总会忠诚地陪伴在我身边,脸上还露出惭愧的神情,和我一起望着妈妈,仿佛在央求妈妈原谅我似的。

  小狗花花真是我的好朋友,它是一只活泼的可爱小狗,也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狗。那些属于我俩的美好时光,被我永久地珍藏在了心里!

  我最喜爱楼下的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狗——“斑点”。

  它虽然不像别的小狗拥有漂亮的毛色,也没有成年狗那样威猛霸气的体型,但它那调皮可爱的性格着实讨人喜爱。

  “斑点”的脑袋很是光滑圆溜,让我每次见到它都忍不住要轻轻抚摸一下。一双明亮的如黑珍珠般的眼睛,转来转去,灵活异常。两片树叶状的小耳朵*时耷拉在脑袋两侧,但一听到声响会立即竖起来仔细聆听。那嗅觉灵敏的鼻子总是左吸吸、右嗅嗅,仿佛这样子就能搜寻出声音和香味来。最让我觉得有趣的是它那根短而细的尾巴,时而低垂,时而翘起,还会不停地左右摇摆,简直就像音乐家手里的指挥棒。

  有一次,我正啃着鸡腿往家走,“斑点”可能是闻到了鸡腿浓郁的香味,带着它的“玩伴们”,一蹦一跳地飞奔到我身边,围着我来回转圈,好似央求我分享美味。我走一步它们就跟一步,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比不过它们惊人的奔跑速度。最后,我只能很不情愿地撕下一小块肉抛向远处,希望能让它们别再靠*我……出乎意料的情况发生了——它们并没有离开,反而对我手中的鸡腿更感兴趣了,有几只甚至前腿都攀爬到我的膝盖处,使劲够向我手中的鸡腿,谁都不让谁,一副你推我搡、争先恐后的姿态。我实在忍无可忍,赶紧向楼梯口逃去。

  别的小狗无奈放弃了,不再追赶,唯独“斑点”跟着我爬上楼,一会儿踮着双脚装可怜样儿,一会儿跳来蹦去,一会儿又缠着我的腿,还用头蹭我的裤角,尾巴也摇摆得更快了。我被它彻底萌化,撕下一大块肉扔向空中。只见它撒开四蹄,仰头一跃,准确无误地接住肉,三下五除二就咽了下去,好似马戏团里的'演员在表演接球节目呢!

  “斑点”真像是小狗中的“超级明星”啊!

  我家有一只美国狗,——林夕,它有一身咖啡色的毛,眼睛大大的、圆圆的,一看就炯炯有神。它的.鼻子黑黑的。耳朵一直往下垂,毛是弯弯的,像烫发了一样。我非常喜欢“梦”这个字,我想给它起什么名字呢?我翻来覆去的响了很久,不如把“梦”这个字拆开,就叫林夕吧。

  我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林夕都会在门口迎接我,并且爬到我身上来舔我的脸蛋,我觉得非常舒服。

  中午,我们在吃饭,林夕一直在摇着尾巴舔着舌头,看着我们。妈妈说:“喂点儿给林夕吧!”于是,我给了林夕五个饺子、一碗水、两块排骨。林夕吃得津津有味,我看着林夕吃得都出汗了。吃完以后,林夕就去我的卧室睡觉,它睡觉的姿势,和我们睡觉的姿势一模一样。它睡觉起来后,伸伸懒腰用爪子挠起来,它又在地板上滚来滚去,看见地板上有个绒线团,就把他弄得乱七八糟。妈妈经常说林夕是个“小淘气鬼”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然后到我的学*桌上写作业,林夕一下子跳到了我的学*桌上,在我的作业本上踩了几个小梅花,我生气了,就把林夕抱到了地上说“林夕,去,睡觉去。”林夕听了就扭着小屁股不高兴地睡觉去了。

  还有一次,我在玩电脑,林夕在电脑桌上看,我说了一声“哎哟”林夕看了看我,好像是以为电脑惹了我吧,于是,林夕立刻使劲拍电脑,林夕把外面的那一层纸给拍碎了。妈妈知道了说““小淘气鬼。””

  我们的林夕可爱吗?它就是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小淘气鬼”指导教师:由颖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叫笨笨,长长的脸上有一双玲珑的黑眼睛,一条短粗的尾巴和一身金色的毛,我为什么要叫它“笨笨”呢?因为你一出门它就歪着脑袋看你,在时在晚上出门去超市回来时,它每次都会忘记你是谁,扑上去用鼻子闻你,你不得不大叫一声“笨笨”!听出是主人后,它就会耷拉着耳朵,低着头走到别的地方。这下你知道为什么叫它“笨笨”了吧!

  它吃东西的时候像犯了错似的埋着头,一大盆的东西五分钟不到就全解决了。

  它睡着的时候像被枪打中了似的,四脚朝地,你看着都不忍心叫醒它。

  它有时会抓几只麻雀玩玩,有时也会扒几下门,让你以为来客人了,可开门一看,竟是它搞的鬼,弄的`你又好气又好笑。

  这就是我家又淘气,又懒惰的“笨笨”。

  我的玩具说起来没有多少,但是有我喜爱的小瓷狗。

  它色彩鲜艳,造型逼真。小脑袋胖胖的,和身子连在一起。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两粒大葡萄。他的耳朵在头的两旁,像两把大扇子。小瓷狗有一条神奇的尾巴,只要一拉它,就能发出美妙动听的'音乐。随着音乐,小瓷狗的眼睛、尾巴和四肢都会动起来,像在跳舞,好玩极了!为什么它会发出音乐呢?我一直迷惑不解。爸爸给我讲了它的内部构造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小瓷狗里面有一个音乐盒,由齿轮带动小音盒。拉动尾巴实际上就是上发条。一上发条,美妙动听的音乐就发出来了。利用这个原理,这可制造出音乐钢琴、音乐小船等许多玩具。

  我爱我的小瓷狗,因为它不仅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还教我许多科学知识。

  有些人的心爱之物是一本好看的漫画书,有些人的心爱之物是珍藏多年的飞机模型,还有些人的心爱之物是在海滩上拾捡的贝壳,而我的心爱之物又是什么呢?那就是我家可爱又不失霸气的小狗小白球。

  圆溜溜的眼睛嵌在脸上,好像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再加上它那一身毛茸茸的雪白的毛,使我联想起了超市里的'棉花糖,于是小白球这个名字就这样诞生了。

  小白球是从亲戚家抱来的。它来到我家时才两个月大,别看它个子矮小,但却非常的懂事。只要叫一声“小白球”,它就会屁颠屁颠地跑到我的跟前,但遇到陌生人时,它看也不多看一眼。看来,它只认我这么一个主人呢!

  小白球喜欢喝奶。小的时候,只要它一闻到奶香,就会立刻奔向倒奶的地方,毫不掩饰地大喝起来,生怕被谁抢走了似的。但我发现,小白球喝完奶后,嘴巴就像用水清洗了一样,根本没有任何痕迹。于是,我特地蹲下来观察小白球喝奶,经过锲而不舍地观察,谜底揭晓了。原来啊,小白球喝完奶后,用自己的舌头当作面巾纸舔掉了。

  小白球还喜欢睡懒觉,一觉就能睡上一整天。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看见它在桌子下睡着,没有惊动它,生怕打搅它的美梦。可是,长大了的小白球就不一样了,有事没事就喜欢抓老鼠,把我家猫的事都干了,搞得我家那只猫天天“离家出走”,好像在生小白球的气呢!

  这就是我心爱的小白球,可爱的伙伴!希望我们永远作伴,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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