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作文 (菁华5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03 00:00:00 作文

《哈利波特》作文1

  我有许多没能实现的梦想,但如果我是哈利波特,这些梦想就一定能实现,

  首先,我会把我认为最最有意思的运动———魁地奇,变成全世界最受欢迎的运动!让所有人都体验到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的美妙感觉!

  然后,我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海拔两千三百米的大凉山。我从长袍里抽出魔杖,念到:“学校飞来!”话音刚落,一座超级大大学校从西面飞来,稳稳地落在我面前的空地上。那儿所有的孩子听见这轰隆隆一声巨响,都好奇地跑出了家门,煎熬了这座凭空出现的徐晓,一个个惊叫起来:“我不是在做!梦吧?”!我呢,在一旁继续念着咒语:“书包飞来!课本飞来!笔袋飞来!铅笔、橡皮、尺飞来!”大凉山上空立刻下了一场文具雨,孩子们急忙跑回家,拿大篮子来接住文具。我为了不被文具砸碎眼睛,急忙飞上天空!

  我飞呀,飞呀,飞到了叙利亚!忽然,我听见一个小男孩正在大哭。我连忙降落在他身旁,轻声问道:“你怎么了?需要我为你做点什么吗?”小男孩呜咽着说:“是……是的!谢……谢谢!我妈妈被炸弹炸死了!呜呜呜……”我镇定地取出魔杖,指着小男孩身旁的妈妈说:“回魂术——”刹那间,他的妈妈便奇迹般地活过来了。小男孩立刻扑向妈妈,“谢谢你,我的朋友!我会永远记得你的!”小男孩流着泪说到。我冲他咧嘴一笑,跨上飞天扫帚,“嗖”一声,飞上了天。

  这些都是我的一些没实现的梦想,只可惜,如果我不是哈利波特的话,这些梦想要如何才能实现呢?

《哈利波特》作文2

  在寒假期间里,我又重温了英国女作家J·K·罗琳享誉世界的代表作——《哈利·波特》。这系列书里,哈利在德思礼家的那段经历更是令我记忆犹新。幸福看似遥远又或许很*

  由于霍格沃茨正在放暑假,哈利回到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家。哈利虽然非常想结束假期,但始终要面对现实——所有脏活累活全包,还要每天面对不给他一次好脸色的佩妮姨妈一家。在如此炎热的环境、顶着烈日来擦窗户,哈利始终没有吭过一声。哈利被随意戏弄与使唤,为什么哈利能忍气吞声?

  因为哈利从没忘记他是个孤儿,在达力表哥一家不可以为所欲为。哈利从小失去双亲,失去了父母对孩子的那种关怀,失去父母给予的支持与鼓励。哈利在这个所谓的家中生活了十一年,并没有感受到一次温暖。在这冷漠无情的世界中,哈利只有选择接受

  掩上书本,当我想到那些孤儿被抛弃、流浪汉无家可归、工人被拖欠工资的时候,才发现幸福原来是那么飘渺、那么遥不可及;但转念一想,每个人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的模样、为社会献出一份力、草坪上充满欢声笑语的情景却在脑海里一一浮现原来,幸福也是触手可及的呀!哈利是个幸福又幸运的大男孩。最*凡、*淡的生活,或许才是哈利。波特所希望的幸福吧!只因幸福靠自己去体会!

《哈利波特》作文3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物,他叫哈利·波特,我喜欢上了一本书,他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这套小说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一共有七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最好看的应该是终结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哈利和他的朋友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一起参加完罗恩哥哥比尔的婚礼之后,躲进了小天狼星的家里,开始了寻找魂器的旅途。他们闯进魔法部,找到了第一个由他们自己想到的魂器挂坠盒,去戈德里克山谷看望哈利父母的墓碑,逃过了伏地魔的魔爪,来到了卢娜的家里。卢娜的爸爸谢诺菲留斯竟然背信弃义,出卖了哈利三人。他们逃出来之后,又被狼人格雷伯克一行人抓到了马尔福家,为了帮助哈利们逃出来,虫尾巴彼得和小精灵多比死了,他们救出了卢娜和奥利凡德先生,逃到了贝壳小屋。他们闯入了古灵阁,偷走了第四个魂器-赫奇帕奇的宝物,最后,去了霍格沃茨,和伏地魔展开了一场正面的较量。

  这场战争,十分可怕,虽说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很厉害,哈利们的缴械咒,对于它来说简直就是大象和蚂蚁,力量悬殊。但是,如果加入哈利的纯洁、正义和善良,缴械咒就会威力无比。在这场战斗中,罗恩的双胞胎哥哥弗雷德死了,唐克斯和卢*也死了,斯内普死了,还有无数个大巫师和小巫师都失去了生命,不过最终迎来了幸福的未来。

  故事中,哈利十七岁,就背负着与伏地魔抗衡的使命,他力尽艰辛找到了剩余的三个魂器和三个死亡圣器,逃脱了八次伏地魔的追杀,最后终于战胜了伏地魔。哈利心地善良,内心纯洁,充满正义,他不会因为想得到或赢得某样东西而做出过分的事情,他有格兰芬多的勇敢,有斯莱特林的真诚,正因为他的精神和故事,我更喜欢这套小说了!

《哈利波特》作文4

  在年味颇浓的目前,华灯初上,绚丽的霓虹灯,装点着这座城市,收回目光,家的灯立刻与外面的形成鲜明的的对比,黄色的暖光打在白色的墙壁上,像浸在水里,一圈圈漾开。

  静夜阑,寥落孤星挂天上,随手拿来手边的一本书,借此来打发这样静谧的长夜。一看,竟有的怔,好久了,这都没再看这部过去信誓旦旦的说每一个星期都要看的小说。

  10岁时,首次从灰土尘封的书柜里找到这本《哈利波特》,是被它华丽的书皮所吸引。当打开这本书,伴随里面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着迷,一场与梦同行的旅游就此拉开了序幕。

  当某一种情感在心中非常深非常深,即便凭借*字的博大精深也非常难用语言来表达出来。正如目前我酝酿下一句的感受。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羞,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生活。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无论是奸是忠,好坏,都是为了衬托体现这部系列的主题——爱,可以战胜所有。

  当哈利的妈妈不考虑所有扑在哈利身上保护他,连最牛逼的死亡咒都伤害不了哈利;当哈利波特问邓布利多教授他有哪些能力战胜有时以来最牛逼的黑巫师时,他说“你以为大家爱过的死者会真的离开大家吗?被一个人如此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大家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大家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爱可以助你战胜所有!”

  在这七大本书中,学到的常识极少,但了解的道理却不少,极少有一个系列的小说可以被人坚持下来看7本。大多数人说哈利波特是一部儿童小说,读读可以,但不必深究,但我觉得,哈利波特所带给人的震惊,已经远远超越一部儿童故事给人的感觉。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七十四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五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推销类图书首位。这是一部可以被人受益终生的小说。当我第三翻开了这本书,追忆过去《哈利波特》带给我的种种快乐,我想我要永远如此与梦同行下去!

《哈利波特》作文5

  在一个晴朗而又明媚的早晨,达力表哥的生日,最糟糕的一天来临了。哈利那个没礼貌的表哥把哈利从储藏室里叫了出来,他用的方法是多么粗暴、野蛮,简直想让女巫把他变成一只恶心的老鼠,因为他那种做法实在让人愤怒不已,走到台阶上因为他的地下就是储藏室,然后再上面使出九牛二虎之力的使劲的蹦、跳,弄的哈利的房间里狼狈不堪,灰尘一片,像一个猪窝一样。为什么达力总是要把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建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呢?为什么他那么讨厌。因为他觉得,我们有钱,哈利没钱,我有父母的保护和疼爱,而麻瓜哈利没有,我想怎么折磨他就怎么折磨他,反正今天我有特殊的权利,今天是我的大日子,是我的生日。他一直都笑看哈利,一直到哈利变成了和他爸爸一样出名、聪明的巫师时,达力霎时改变了对哈利的看法,因为光有钱是没有用的,如果你知识渊博、聪慧时,那才是你一生最大的财富。

  他还记得的一件事就是在哈利12岁生日那年,哈利在格兰芬多魔法学校里的一件生日礼物,隐形衣,那还是他爸爸生前留给哈利的,让他好好使用。达力那时羡慕不已,用种种无理的要求来拿走那件隐形衣。而且还有一件事,就是小天狼星送给哈利的火弩箭,这又让达力心理羡慕、嫉妒、恨,但是现在想到这些事的时候达力羞愧万分。

  这一天达力和哈利正在说话,说的说的就说起了哈利的父母,霎时哈利的伤疤剧痛了起来,这时哈利感觉似乎有冰冷的水涌上了胸腔,切割着他的内脏。接着,他好像又听见……有人在尖叫,在他耳边回荡,叫声是……一位女人的声音……“别碰哈利,求求你别碰哈利,别碰哈利——”那一声绝望的声音又伴着高兴而恐怖的男声,“闪开你这个蠢女人……快给我闪开……”“别碰哈利,求求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吧!——把我杀死吧——”让人麻木的缭绕的白雾在哈利的脑海中弥漫……又一声悲惨的叫声,“别碰哈利!求求你,求求你!……发发慈悲——发发慈悲——”一个刺耳的声音正在狂笑,哈利再什么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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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哈利·波特作文 (菁华5篇)

哈利·波特作文1

  刚进教室,大家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射向了同一个人——我们班的重量级人物唐炯怡,真是“一闪一闪亮晶晶,我班出了个胖明星”!想了解他吗?那就听我细细说来。

  唐炯怡,说到中间这个“炯”字,大家一定会想到那个流行于网络的“囧”字。我想,也许是“名如其人”,他的面貌的确令人很囧:一张圆鼓鼓红通通的脸上镶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小巧的鼻子和一张名副其实的樱桃小嘴。今天,他新戴了一副蓝框眼镜,让一些女生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真酷!”仔细端详,还真像一个不小心吃胖了的哈利·波特!

  再往下看,他裹着一件蓝色的毛衣,脖子里挂着一条有着骷髅头的项链。毛衣下,白色的休闲裤包着两条粗壮的腿,走起路来一摇一摆,挺像一个大腹便便的七品芝麻官。

  唐炯怡有三大可爱特点:

  1、宽宏大量。无论谁和他有了摩擦,他都不记仇。若是他惹别人生气了,会主动讲几个笑话逗人一笑;若是别人惹他生气了,不足五分钟,他的气便“不翼而飞”了。最终,我得出一个结论——胖男肚里能撑船。

  2、嘴馋贪吃。他的贪吃,在班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不然,他怎能成为班里重量级人物中的一号大腕?这不,老师将他贪吃的陈年往事给抖了出来。一天,炯怡的小馋虫“不幸”被校门口的小摊小贩勾住了,他爽快地掏出两枚硬币,递给了卖香肠的小贩。正当他津津有味地品尝时,老师的火眼金睛瞄准了这只“小花猫”……我们都被老师描述的“炯相”给逗乐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3、嗜画如命。有一次,他为了画画,居然“置生死于度外”,在语文课上秘密开展“地下工作”,结果不幸“案发”。老师投下一颗重磅“炸弹”——回去画N张画。谁料这“炸弹”正中“炯心”,他居然乐滋滋地画了一沓,且画得生动有趣,被老师钦点为“收藏品”。

  关于胖版“哈利·波特”唐炯怡的趣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欲知更多故事,请听下回分解。

哈利·波特作文2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张宗云 老师的话:在这篇文章中,小作者先说出是个哈利·波特迷,继而被书中情节所吸引,加上自己的想象,所以一个人让书中的描写吓得六神无主。读罢此文刻画细致入微的心理变化,用了三个我想,就不难看出害怕的理由了。

哈利·波特作文3

  慢慢走进禁进的边缘,面对着死神临*的步伐,好在,哈利还有家人的爱相伴……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像诅咒一般萦绕于哈利心中,两个人都得死,自己则是伏地魔最后的魂器,这时,对于一个刚满十七岁的男孩来说,死神的降临,是一件很恐怖的事,但比起魔法界的安危;比起家人的安全;比起别人的为他而死去。只要能解决一切,自己的一条命,又算得上什么?

  从容赴死,与家人的记忆相伴,哈利在面对死亡前,有了人生感受的一点温暖,周围的寒意也已经消失不见,面对伏地魔,哈利无动于衷,只是紧闭双眼,等待死神把自己带走。

  只听一声“阿瓦达索命”,哈利没了知觉,只看见绿光闪现,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伏地魔撕心裂肺的喊叫,在朦胧中,邓布利多的影子在脑海里闪过……

  该来的总归会来,一旦来了,就要勇敢去面对,即使哈利·波特是传说中“大难不死的男孩”也没有一点用处,当伏地魔的最后一个魂器,在人间灰飞烟灭时,哈利总算叹了一口气,他完成了邓布利多的遗愿。

  其实哈利大可以不用管这所有人的安危,自己去投降伏地魔,以自己是他最后一个魂器的身份,便可以保证自己一生衣食无忧。但他没有这么做,在逃避和责任当中,但选择了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拯救魔法界的责任,与伏地魔抗战到底,不到最后,绝不轻言放弃,那怕只有微弱的一线生机,也要顽强抵抗。

  对于我们来说,这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正义与黑暗,战斗过程的科幻小说,这定是一个关于担当,勇气与友情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之所以受到广大青少年的喜爱,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情节一波三折,更是因为作者用他高超的笔法,把哈利·波特塑造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跟我们并没有什么两样,他同样怕死,同样有软弱的一面,同样有着强硬的一面,这本书,对于不同阶段的人,或许有着不同的启示。这不仅是一本科幻小说,更是对现实社会的思考,当这,转化为另一种方式,浇灌我们的心田,在无形中,我们的心中已经种下了社会的种子……

  哈里·波特的坚持与勇敢,的确令我们敬佩,但小说太多来源于生活。在我们的身旁,不也正是有很多这样的人吗?同样为自己的理想而坚持;同样在别人面前装装做坚强的自己;同样有着软弱的一面。在我们的身旁,不都有一个“哈里·波特”吗?也许,正是有我们身边的这些朋友的陪伴,才能使我们更加坚强。

  在别人眼中,“哈利·波特”是那个肩负着拯救魔法界大难不死的男孩,其实,他只不过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无助男孩。他凭借着他的坚持,他的努力和他的勇气,走到了现在

  也许,他并不是最完美的,甚至有些愚笨,但他有一种信念,却可以使我们感慨“不达到目标,就一定要坚持下去”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更是一个永不言败的男孩,如果,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信念,坚信自己一定会成功,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成果的话,那么祖国,何必担心没有未来的桥梁,社会何必担心没有涌进的人才;学校何必担心,没有奋进的学生?只要有这一点信念,足矣。

  现实,是你总要面对的,与其逃避,不如面对,像哈利·波特一样,也许,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别人眼中,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

哈利·波特作文4

  我遇见哈利·波特“哈利·波特真厉害!”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美滋滋地想着昨天看的《哈利·波特》,不时还发出笑声。在转角的时候,我和一个大个子撞在一起了,等我睁开眼睛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一副用胶带贴过的眼镜,架在他高高的鼻梁上;一顶大大的巫师帽把他的眼睛都盖住了;一顶大大的校袍一直拖到地上;一根魔杖上的蓝宝石闪闪发光,似乎有无穷的魔力。再三确认他是哈利·波特后,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抓住他的光轮2000,坐了上去,想亲身感受一下坐飞天扫帚有多爽,而哈利·波特却不这样认为,一个麻瓜坐在一个巫师的飞天扫帚上,简直是他的耻辱。他便把我推了下去,骑上光轮2000,飞了起来。

  然而,他并不知道身后有人正死死抓住扫帚柄不放呢!看着脚下的城市越来越小,我只觉得脑袋一阵眩晕。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有一幢美丽的城堡在我眼前,那是霍格沃茨!但扭头一看,我发现哈利·波特生气地看着我,嘴里还嘟哝着:“叫你这个麻瓜不要来,你偏要来,斯内普扣了我十二个加隆呢!”正当我很不好意思的时候,哈利·波特又说:“不过,邓布利多校长同意你在校体验一天,还送你巫师全套装备一份呢!”我听了一蹦三尺高。哈利·波特低下头看了看微型手表说:“该去魁地奇比赛了!走!”他边说边拉上我去了更衣室。等哈利·波特换好衣服,我已经在看台上坐好了,身旁是罗恩和赫敏,经哈利·波特的微信号,才知道我是麻瓜,是来参观的。

  开始比赛了,只见哈利·波特一蹬脚,一摆身子,一伸手便成功捕捉了“金色飞贼”,所有格兰芬多的同学都欢呼雀跃,哇哇大叫。放学了,哈利·波特在送我回家的路上教会了我如何使用飞天扫帚,还把光轮1999送给了我,说是海格的要求,我很高兴。回到家,妈妈问我为什么穿成这样,我只是微微笑了笑,并没有说到哈利·波特,因为妈妈是不会相信的。

哈利·波特作文5

  晚上,我写完作业后,便拿起最爱看的《哈利·波特》读起来。

  看着文中的哈利·波特与巫师较量,又不顾自己的性命而去挽救他人的性命,真让我佩服的不得聊,突然我前移山,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再醒来时,看见了另一番景象:宽敞的大教堂,白发苍苍的校长,穿着华丽的燕尾服的同学们。我心想:这是在哪里呀?

  突然,一阵声音将我从想象的海洋中换来回来“哈利,你再发什么带啊?”一个同学问我。

  “难道我成了哈利·波特?”我想,“不可能吧?”。突然我哦看见旁面有一面镜子,便狂奔了过去。

  到了镜子跟前,我不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镜中的我头上带着一副圆圆的眼镜,手里握着一根魔法棒,一副哈利·波特的样子。

  我在心中高兴的说道:“耶,我成了哈利·波特了!我成了哈利·波特了!”

  突然校长发话了:“哈利·波特,你上台上来!”我心中不禁一惊:除了什么事了?

  我慢腾腾的到了讲台上,谁知校长竟然异常和蔼。我的心中与满满的放下来了。

  校长说话了:“哈利·波特,明天你出去,绕世界环行,傍晚回来交待你一天所作所为,明白了吗?”我答道:“明白!”刚答完,校长的头发全部掉光光,2颗门牙被崩掉了,人也吓的瘫痪在地上,口中还念念有词:“大哥呀,人家说话是说事,你说话是要命啊!”

  到了第二天,我准备就绪后,便出发了。

  我先来到了俄罗斯的莫斯科,当我在莫斯科最繁华的大街上行走时,却看见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我一看,便知到那是凡卡,可心中疑惑不解的是:凡卡不是在皮鞋店里做工吗?怎么会在大街上乞讨呢?于是,我走了过去。

  “凡卡,你不是在皮鞋店里做工吗,怎么会在大街上乞讨呢?”我关切地问道。

  凡卡叹了口气,说:爱,自从那封信被发现后,劳保便把哦的双腿打断了,还将我撵出了皮鞋店,为了生计,我便只能沿街乞讨了,我的命好苦啊!”说完,他便“呜呜呜,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我听后,便把魔术棒向他的腿一指,然后说:“你走走试试?”

  他听后,站起来,走了几步试试,突然他惊呼道:“我能走了,我能走了,谢谢你!”

  我说了声“不客气”后便消失在人群中。

  此时的我一站在了皮鞋店的门口,店中的老板见了我说:“可观,买点什么呀?”

  我笑而不答,只是用魔法棒知他的腿,他轰然到地,他对他的伙计说:“给我上。”

  但当他的伙计扑上来时,我早已不见了踪影。

  傍晚,我准时回到了学校,我想校长汇报了一天的事情,校长听后,说:“不错!”我也高兴得点了点头。

  突然,妈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起床啦,起床啦!”我起来,看见大教堂又成了我的房间后,才明白这是一场梦,但我多希望自己就是哈利·波特呀!


《哈利波特》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哈利波特》作文6篇

  《哈利波特》是一套非常有趣的书,它在全国的热销程度高达前10名。它的剧情一波三折,想象力丰富,非常值得推荐。

  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哈利波特的孤儿,莫名其妙被招进了一所魔法学校,由于一直被寄养在别人家,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更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到了学校才知道,自己是一名巫师,而且一岁之时打败了伏地魔——一个黑魔王,可是伏地魔使用了魂器使自己保住了些许灵魂,由于某种原应,哈利得知伏地魔有7个魂器,并且已经复活,闯进了魔法部,想要独吞魔法世界,哈利知道自己呆不住了,变四处逃亡寻找魂器,把它们消灭了,伏地魔也被哈利打败。魔法世界也得到了和*,而哈利也知道,最强大的魔法是——爱。

  本系列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哈利和伏地魔战斗的情景,那场面惊心动魄,那时我的心都跳到嗓子眼了,要知道,伏地魔什么样的人,哈利是那么弱小!真让我想跳过几页,我就怕哈利死去,可是我又喜欢伏地魔死后,哈利的朋友、战友、“亲人”都给给向他涌来,把他往上抛……那时的我竟然感动得哭了,哈利是个大英雄!我常常因为看了它而忘了睡觉。

  我很爱这本书,它提醒我们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法,只要使用它,连伏地魔如此强大的黑巫师都战胜不了它。

  这本书真的值得推荐,它其中的爱字是值得我们学*,读《哈利波特》,让我们一起走进奇妙的魔法世界吧!

  我有许多没能实现的梦想,但如果我是哈利波特,这些梦想就一定能实现,

  首先,我会把我认为最最有意思的运动———魁地奇,变成全世界最受欢迎的运动!让所有人都体验到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的美妙感觉!

  然后,我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海拔两千三百米的大凉山。我从长袍里抽出魔杖,念到:“学校飞来!”话音刚落,一座超级大大学校从西面飞来,稳稳地落在我面前的空地上。那儿所有的孩子听见这轰隆隆一声巨响,都好奇地跑出了家门,煎熬了这座凭空出现的徐晓,一个个惊叫起来:“我不是在做!梦吧?”!我呢,在一旁继续念着咒语:“书包飞来!课本飞来!笔袋飞来!铅笔、橡皮、尺飞来!”大凉山上空立刻下了一场文具雨,孩子们急忙跑回家,拿大篮子来接住文具。我为了不被文具砸碎眼睛,急忙飞上天空!

  我飞呀,飞呀,飞到了叙利亚!忽然,我听见一个小男孩正在大哭。我连忙降落在他身旁,轻声问道:“你怎么了?需要我为你做点什么吗?”小男孩呜咽着说:“是……是的!谢……谢谢!我妈妈被炸弹炸死了!呜呜呜……”我镇定地取出魔杖,指着小男孩身旁的妈妈说:“回魂术——”刹那间,他的妈妈便奇迹般地活过来了。小男孩立刻扑向妈妈,“谢谢你,我的朋友!我会永远记得你的!”小男孩流着泪说到。我冲他咧嘴一笑,跨上飞天扫帚,“嗖”一声,飞上了天。

  这些都是我的一些没实现的梦想,只可惜,如果我不是哈利波特的话,这些梦想要如何才能实现呢?

  自从渔夫把那个黄胆瓶扔到大海里以后,他就跑到村中的一个台子上面大声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渔村的所有人,让他们捞到那个瓶子后,千万要扔回大海,不能把魔鬼放出来害人。村民们一听大笑起来,村长对渔夫说:“那个胆瓶那么小,连一只兔子都容不下,难道能容得下一个魔鬼吗?你是不是在跟我们开玩笑呀!”渔夫一听,非常难过,失望的向大海边走去,他走啊走,忽然抬头,看见的不是清澈美丽的大海,而是一片阴森森的森林和恐怖的岩石。渔夫很害怕,连忙往回走,忽然他听见后面有个人在说:“你好!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渔夫一听说:“谁都不相信我,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那个人说:“不要伤心,我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会神奇的魔法,可以帮你。”渔夫一听,笑逐颜开,立刻带哈利波特来到村子里。

  渔夫和哈里波特先来到了村子旁边的大海,渔夫又打捞了那只黄胆瓶。拿着胆瓶他们来到了村子里的那个大台子上,哈利波特拿出了他的魔镜,村里的人都拿疑惑的眼光看着哈利波特,看着这么奇怪的人要干嘛,当哈利波特把魔镜照到胆瓶上,映出来的是个凶恶的魔鬼时,村民们终于明白了渔夫的良苦用心。事后大家都给渔夫道了歉,村长羞愧地说:“都是我不好,冤枉了你呀!”

  最后,他们修了一座庙,名叫渔夫庙,里面有一个台子,上面的箱子里锁着那只黄色胆瓶。村里的人想让世世代代的子孙们都记得,魔鬼终究会害人的,他们把它锁在这里,魔鬼永远也不会祸害人类了。

  如果有谁问我:“你最喜欢看什么书?”我一定会肯定地回答他:“我最喜欢看J·K·罗林的《哈利·波特》了!”

  我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那时正是《哈利·波特与神奇的魔法石》这部电影公映的时候,我在看电视看到了这部电影的广告,一下子就被它给迷住了,真的好想看,可是那个时候我又没有可能去电影院看,妈妈又不肯买VCD给我,所以,看这部电影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可是,这并没有阻止到我对《哈利·波特》的喜爱,我仍然是很喜欢它,即使从来没有看过里面的内容。

  在有一年的儿童节里,翡翠台特地播放了这个节目,不过,那已经是继上次后过了几年的时间了。就好象我上面说的那样,我仍然没有忘记《哈利·波特》,一听到翡翠台播放《哈利·波特》的这个消息,我高兴极了,更加喜爱它了。还没到播放的时间,我就已经一早坐在电视前静静地等待了。

  在电影之后,我接触到的是《哈利·波特》的小说集。那一次,我和妈妈到文翰书店买参考书。在妈妈帮我选书的时候,我偷偷地在书店里溜达。忽然,一本书吸引了我,那本书的书脊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几个字。我立刻跑去拉妈妈到那本书前,想妈妈给我买那本书。可能是因为我从来都不喜欢读书,这次主动提出买书有点奇怪吧,妈妈想了想就给我买下了

  从那次之后,我就被《哈利·波特》深深地吸引住了,有一次甚至为了快点看完书而天天睡觉前都躺在床上看一段时间,结果在短短的一个月里,我*视的度数一下子急升了七十多度,不得不去换眼镜了。每逢罗林出版新书,我就回上网密切地注意着英文版什么时候出版,中文版又什么时候出版,越来越像一个百分百的“哈利迷”。

  除了自己享受读《哈利·波特》的乐趣以外,我更享受与同学一起分享,每当把书借给同学阅读,我感到十分的自豪。此外,我总是对这些书十分爱护,每次借给别人,都会再三叮嘱他,要好好对待它,可不要弄坏了。

  怎么,你是不是也是一个“哈利迷”?如果是的话,能和我分享一下你和《哈利·波特》的故事吗?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物,他叫哈利·波特,我喜欢上了一本书,他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这套小说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一共有七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最美的应该是终结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哈利和他的朋友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一块参加完罗恩哥哥比尔的结婚典礼之后,躲进了小天狼星的家,开始了探寻魂器的旅途。他们闯进魔法部,找到了1、个由他们自己想到的魂器挂坠盒,去戈德里克山谷看望哈利爸爸妈妈的墓碑,逃过了伏地魔的魔爪,来到了卢娜的家。卢娜的父亲谢诺菲留斯居然背信弃义,出卖了哈利三人。他们逃出来之后,又被狼人格雷伯克一行人抓到了马尔福家,为了帮哈利们逃出来,虫尾巴彼得和小精灵多比死了,他们救出了卢娜和奥利凡德先生,逃到了贝壳小屋。他们闯入了古灵阁,偷走了4、个魂器-赫奇帕奇的宝物,最后,去了霍格沃茨,和伏地魔展开了一场正面的较量。

  这场战争,十分可怕,虽说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非常厉害,哈利们的缴械咒,对于它来讲简直就是大象和蚂蚁,力量悬殊。但,假如加入哈利的纯洁、正义和善良,缴械咒就会威力无比。在这场战斗中,罗恩的双胞胎哥哥弗雷德死了,唐克斯和卢*也死了,斯内普死了,还有无数个大巫师和小巫师都失去了生命,不过最后迎来了幸福的将来。

  故事中,哈利十七岁,就背负着与伏地魔抗衡的使命,他力尽艰辛找到了剩余的三个魂器和三个死亡圣器,逃脱了八次伏地魔的追杀,最后终于战胜了伏地魔。哈利心地善良,内心纯洁,充满正义,他不会由于想得到或取得某样东西而做出过分的事情,他有格兰芬多的勇敢,有斯莱特林的真诚,正由于他的精神和故事,我更喜欢这套小说了!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魔法。

  厄里斯魔镜的秘密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书中这样描写。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

  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和狼人握手

  卢*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小天狼星·布莱克——刹那间的永恒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Sirius。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这样一朵花儿,陪着我们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它永远开得那样灿烂,永不衰败,它就是友谊之花!从遇见命中注定的那些人起就在心中的某片土地中开始扎根。

  在生命的长河中,谁不曾有过朋友,谁又会说我不需要朋友,可见每一段友情都是值得的我们去珍惜的无价珍宝。没有真挚朋友的人是真正孤独的人。

  在《哈利·波特》一系列的小说中,精彩的魔法对决场面令我兴奋,激烈的魁地奇比赛使我激动不已,争夺火焰杯而要面对重重困难让我不禁为勇士们捏把汗。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在这些充满魅力的书中领略到了一种纯真的情—友情,最令自己感动的是作者在小说中细腻的描写,使那种暖暖的感觉从三个主人公的言语与动作间慢慢地流淌出来,总会有种身临其境被股股暖流包围的感觉!从一开始的厌恶对方直到后来成为知己,这是一个怎样美丽的过程,他们将人间美好的感情演绎得淋漓尽致。只有当主人公们真正理解了友谊的真谛,彼此达到一种境界,这隐藏在魔法世界里的友情才会揭开它美丽的面纱,完全释放出它惊人的力量吧!

  7部扣人心弦,给无数孩子带去梦的巨作在JK。罗琳的笔下倾泻下来,世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风靡全球的魔法世界,在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带领下,孩子们一次又一次的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沉醉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特魔法之中。罗琳妈妈怎么可能会让哈利一个人在这样的魔法世界里独闯呢?罗琳妈妈赠予了哈利一样很可贵的东西——友情。随着那顶破旧却不失神奇的帽子宣布“葛莱芬多”的时候,哈利的魔法生活正式开始了。

  哈利·波特,集勇敢与智慧,坚强与自信于一身,为了打败大魔头伏地魔,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接受着挑战,生性坚毅的他在朋友的鼓励支持下从未向命运低过头。在霍格沃兹,哈利学到了很多魔法,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最最重要的是在霍格沃兹他发现了一样最美的东西—友情。哈利从小生活在姨妈家,失去父母他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爱,他对人间中的温情感受得最早的,要算他与罗恩、赫敏的友情了。他们用一段最最纯真的友情撑起了一片属于他们的魔法师世界。

  赫敏。格兰杰,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孩子,正因为家庭的原因才更渴望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常在潜意识里责怪自己不够美好,但天生的优点就是放得开,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做事一丝不苟,是个完美主义者,极度的厌恶虚伪与不正当的事。在小说的一开始,浓密蓬乱的头发使我对赫敏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当渐渐走入这个魔法世界后,才发现其实赫敏是一个活泼开朗有个性的女孩,并有着令人羡慕的好成绩。富有正义感的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帮助哈利通过魔鬼网和逻辑推理。为了找到神秘的密室所在地,赫敏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奔走于图书馆与研究药水的女厕所之间,毫不吝啬自己的能力,只为同伴能够成功找到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她知道丽塔·斯基特是非法的阿尼马吉,随后敲诈她要写文章陈述伏地魔的回归。赫敏并且产生成立邓布利多军的想法,介入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的.争斗,她为此还受了重伤。

  书名: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作者:Jk罗琳

  出版社:皇冠文化出版社

  出版年月:二零零零年六月

  内容提要:

  哈利波特是一本广受喜爱的小说。主角哈利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佛地魔杀害,只有哈利成功的活了下来。他被阿姨收养,在那个家庭生活并不如想像中的温馨,阿姨、达力表哥整天叫哈利做牛做马的,简直把他当成仆人一样。某一天,在哈利生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庆生。但是,海格出现了,他带着哈利到霍格华兹办入学,哈利就和荣恩、妙丽一起开始冒险。

  读后感想:

  哈利波特的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将魔法与现实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在他的生花妙笔下,霍格华兹里聪明的妙丽、胆小的荣恩、自大的马份、巨大的海格......都各具特色;起伏不断的故事情结,更是让我百读不厌。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哈利他们比赛魁地奇的那一段。那一段惊险刺激,哈利为了要抓到金探子,他勇于尝试,才让自己的学院得高分。哈利波特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哈利的勇气更是令我佩服,我真想和哈利坐着魔法扫把,四处去冒险,变成伟大的魔法师。

  我为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字叫做《哈利·波特》系列,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哈利詹姆波特的男孩刚刚出生,一家人就遭到了**不眨眼的黑巫师——伏地魔的攻击,哈利的爸爸为了保护哈利的妈妈和哈利,战死了,哈利的妈妈为了保护哈利而用一种奇怪的力量使他躲过一劫,自己却牺牲了,在哈利的额头上,也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

  在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帮助下,哈利在霍格沃茨学*了六年,并接受了邓布利多六年的教诲,和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终于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巫师;可是邓布利多是伏地魔最害怕的一个人,一旦他死去,伏地魔就又会胡作非为,于是在他快要与世长辞的时候,将无敌的老魔杖赐给了哈利,希望他能战胜伏地魔。

  可是,必须要收集起三样死亡圣器,才能将伏地魔置于死地,但死亡圣器里的复活石已经被摧毁,老魔杖也被伏地魔夺走了,只剩下一件隐形衣,哈利和伏地魔生死决斗的时候到了,伏地魔再一次地使出了必死咒——阿瓦达索命,不要以为没用生命的东西就没有情感,就连魔杖也不愿对自己的主人施魔法,于是魔杖便将魔法反弹了回来,射到了伏地魔的身上,伏地魔一命呜呼了。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真正无敌的是团结,是无坚不摧的友谊,之所以我将这一本书推荐给大家,是因为我希望大家能够团结成兄弟,让我们不再为一些小事而产生矛盾,因为,朋友能和你一起共度难关,朋友是你伤心时最好的安慰!

  这个寒假,爸爸借了几本《哈利·波特》的书给我看,读完后我喜欢上了那个小巫师——哈利·波特。

  并不是每一个人出生就可以理解到友谊的重要,我们总是在磕磕碰碰的伤害中摸清彼此的想法与感情。所以铁三角也会发生争吵,罗恩还曾一度离开,可因为有爱的联系,最终大家还是会走到一起。

  这不仅仅是一部小说,作为陪伴我一路成长的著作,它用最简单的方式让我领会到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那么直白的爱。我开始注意到父亲每天都会变换花样的早饭,开始感谢母亲每晚放在桌边的新鲜核桃仁,开始感谢朋友发来的问候短信,开始开始用心铭记帮助过我的老师,朋友,甚至路人。

  生活里没有书中的生死,却一样充满着爱。不再埋怨家庭的贫穷,不再叹息星光的暗淡,因为我知道,有那么多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们希望彼此能够快乐的生活,而不仅仅只达到是物质上的富裕。我有自己的责任,爱给我力量。不能成为第二个比尔盖茨,不能做第二个撒切尔夫人,至少我可以追求温暖与幸福,享受连威力无比的伏地魔都不能拥有的爱的世界。

  慢慢体会到,似乎人类的每一种知识体系都是对这个世界的描述,只不过运用了不同的语言。比如既可以把一种颜色作为光谱分析,也可以单纯审美的看待其中的情趣。开始不后悔曾经学*理科知识,多了一种思考与认识的角度罢了。

  读了《哈利·波特》,我喜欢上了魔法的世界,让我感到的是哈利和罗恩赫敏他们之间的真挚友谊,他们所经历的种种故事都令我难忘。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 (菁华5篇)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英国的单亲妈妈—J。K。罗琳,从小就喜欢写作,她常常在女儿临睡前说一些动人的故事。因找不到工作,生活极为困苦,为了逃避又小又冷的房间,他总窝在她家附*的咖啡厅里写作,因为没钱点餐,每次只点上一杯卡布奇诺,一字一字的写下哈利波特的故事。

  一九九零年,二十四岁的罗琳,他坐在前往伦敦误点的火车上,看着窗外是一片的漆黑,然而玻璃上彷彿映着一个黑发瘦弱、带着眼镜的小巫师对他微笑,一个念头闪入他脑海中。十年后,这本神奇的魔法故事书诞生了,风靡全球!!而*常只能靠微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己和女儿的她,一跃成为蜚声国际的畅销作家,罗琳说,哈利波特是一本会带给她快乐的书,显然毫无疑问的,对我们读者来说是一样的。不只得到小朋友的喜爱,也得到大朋友及老朋友的认同。

  哈利波特一书有七集,目前有五集已经上市,魔法妈妈正在努力的写作第六集,最快将在明年上市。哈利波特也有拍成影集,由英国童星丹尼尔德克理夫、爱玛华森以及鲁伯特格林所主演,别看他们小小年纪,事实上他们都很有潜力的,喜欢哈利波特的大小朋友们,不妨抽空去看看。

  1、进来吧,陌生人,不过你得当心贪婪之罪招致的后果,那些想要不劳而获的傻瓜,必将遭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如果你意图追求我们的地下金库一份永远不属于你的财富,窃贼啊,你已受到警告,当心招来宝藏之外的噩运。

  2、对一个真正健全的心智而言,死亡只不过是下一场伟大的冒险。

  3、你的母亲为了救你而死。如果说世界上真有一件佛地魔所无法了解的事,那必然就是爱了。他并不晓得,像你母亲对你那强烈的爱,必定会留下他自己的印记。我指的并不是你的疤痕,不是肉眼可看见的记号曾经被某个人这样深深爱过,即使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亡也将留给我们某种永远的保护力量,那就留存在你自己的皮肉上。

  魔法是大家心中所渴望拥有的,不论你我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魔力。因为有了它,你的世界会变的多采多姿,想要作什么、拥有什么,它都能帮你如愿!没错!!哈利波特就是一本充满魔法的书,是他把我深深的吸引住;是它带领我进入无所不能的想象空间,探索另一个世界的存在。

  在这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女巫,猫头应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照片里面的人会移动、会说话的咆啸信、幽灵满天飞、画像中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呢!

  哈利波特—一个原本*凡的小男孩,从小父母双亡,靠他的阿姨抚养长大。但是他却得不到爱,还被阿姨一家人当成是怪胎,整天像奴隶一般被使唤,穿的是表哥所穿不下的衣服;而他的肚子也未曾填饱过,属于他的房间竟是楼梯下一间小小的碗橱,所以他比相同年纪的小孩矮小,还得经常躲避他表哥达力的追打。一天,哈利收到一封来自霍格华玆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他的世界自此刻有了重大的改变,他竟然是一个巫师,连自己都无法相信,而且在魔法界还是鼎鼎有名的。

  一年级的学生。他原先是在他的姨父费农·徳思礼家受着冷酷、仆人般的待遇,因为徳思礼一家让他干着干那,还常常填饱不饱肚子,而哈利的“房间”则是一个靠*厨房的破破烂烂的碗柜。直到一天,一只猫头鹰给哈利送信来,说要是送他去魔法学院里面读书,这让哈利兴奋不已。在学院,他知道了自己不*凡的身世,

  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巫师,在同黑巫师的较量中被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与巫术的霍格沃茨学校。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后,哈利成了格兰芬多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术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巫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传授飞行技术的麦格教授因此推荐他加入格兰芬多魁地奇球赛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教授斯内普,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但是,哈利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滋长着,斯内普似乎就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罗恩与赫敏这三个好朋友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这三个格兰芬多一年级的新生,历经重重难关,终于发现:这一切的幕后操纵者竟然是看似无辜的奇洛教授!原来被人们称为“神秘人”(You——Know——Who)的黑巫师伏地魔失去法力多年,希望得到能使人长生不老的魔法石来恢复元气。而奇洛被伏地魔附身,变成一个双面人,事事对伏地魔言听计从。哈利、罗恩、赫敏各尽所能,经过重重魔法障碍,进入地下室,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保住了魔法石。哈利自出生以来第二次战胜了伏地魔。

  首先,书中的魔法令现实中的大家大开眼界,在扫帚上畅快飞行也是大家所向往的,这也是这套书畅销的原因之一吧,现实中我们无法实现,无法完成的事情主人公在小说中实现。另外,在书中,11岁的哈利为了对抗黑魔法,当然也有小孩子的好奇心理在其中,但他们敢于去面对,勇于去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勇气,也是现实中很多学生,甚至大人所不及的。

  “哈利……波特,会,会骑扫,帚!”

  “哈利波特!哈利哈利!”

  “妈!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看哈利波特啊!”

  ……

  哈利·波特这个名字从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明白了。当时只明白他会骑飞天扫帚,但经过一年又一年,我又了解到,原先哈利·波特是一个长长的故事!这可把爱看书的我吸引住了,但妈妈认为当时的我年龄小,只看里面的故事,所以就等到此刻才给我“放水”!

  我从后半学期开始领略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的传奇故事,每一天一回家,书包一扔,先看《哈利·波特》,直到妈妈催着我写作业,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晚上睡觉前我还要看,看到九点半,妈妈就把所有的灯都关了,把书也拿到了外面(她可能料到我会偷偷看),但还是抵不住我这超级哈利·波特迷。当我听到妈妈的卧室里隐隐约约传来呼噜声的时候,我才蹑手蹑脚地光着脚走出卧室,以闪电般的速度拿起书跑回卧室,打开手电筒,钻在被窝里津津有味地看着。还记得期中考试的时候,有好几道题,我差点儿都写成《哈利·波特》里的咒语了呢!

  好了,言归正传,今日啊!我们就来讨论讨论我的偶像——哈利·波特。他的每一个故事都让人提心吊胆,牵肠挂肚,但他的表现又让人赞叹不已,佩服得五体投地!哈利第一次面见他的宿敌——伏地魔,是凭借着哈利的智慧和勇气,从他手中抢走了魔法石;哈利在霍格沃兹的第二学年,就挽救了霍格沃兹,并见到了50年前的伏地魔;哈利在霍格沃兹的第三学年,帮忙了不止一个无辜的生命;第四学年是不*凡的一年,哈利莫名其妙地参加了“三强争霸赛”,当哈利凭借着他的智慧闯到最终的时候,才发现,这原先都是伏地魔的阴谋,伏地魔也借此机会用哈利的血复活了,但善良,聪明的哈利再次从伏地魔的眼皮子底下逃脱了……故事的最终,心中充满爱,善良,拥有一群好朋友,聪明的哈利打败了那个让人提起就恨的黑魔王——伏地魔。

  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我的偶像!但,还有两个人,也是我的偶像,那就是——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人堪称“黄金三人组”。但他们并不完美!哈利和罗恩也逃过课,他们三个人也违反过校规。我觉得正是这样,才让读者更喜爱他们!我以后写小说也要注意这个小问题。哈利,聪明、善良;罗恩,鬼点子多,可爱;赫敏,记忆力超强,功课超好!他们三个人的优点都值得我学*。

  在这本书中,到最终最让人又爱又恨的,非哈利的魔药课教师——斯内普·西弗勒斯莫属喽!他在前六本书中的表现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可是当他在暗中悄悄帮忙哈利和邓布利多的时候,确实又让人对他的态度有所缓和。当最终事情的真相大白是,我的眼泪唰地就掉下来了!我和哈利的感受一样,他,是这本书中最伟大的人。他信守承诺,他心中有爱,他演技好,他是一个好教师!

  邓布利多也是我最喜欢的任务!聪明优秀的老年人当然也会犯错。但邓布利多是我见过最善解人意,最和蔼可亲,遇到问题头脑最冷静,最最善良,最最最可爱的老人!他这些优点,如果能让我全占了就好了!

  听过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想立刻捧起这套书去读呢?其实,这套书不仅仅故事波澜不*,曲曲折折,里面还蕴含着很多道理呢!它教会我们做人要:心胸开阔,要善良,学会原谅他人的过错,应对恐惧和困难要进取应对,多动脑筋,不能依靠大人。它教会我们做事要: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从他人的角度研究问题,要多动脑筋,不能死磕。它教会我们对待朋友要:坦诚相对,互相信任,互相帮扶。

  我相信,你已经爱上了这套书了吧?快翻开,和我一齐走进哈利·波特的童年,走进魔法世界,走进奇妙的霍格沃兹!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我在网上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看完后我拉着妈妈就去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妈妈一头雾水。

  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翻开一本咖啡色的书的第一页,一个黑头发、绿眼睛、额头上有个独特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

  哈利波特,一个不*凡的人,生来就有一个与伏地魔战斗的象征,——,一个形如闪电的伤疤。这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咒语的残余,他母亲的爱用那个伤疤代替了他的死亡。因为父母双亡,被叔叔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德利老是欺负他的头,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寄了一封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告诉他自己的故事。他很高兴去上学,也了解了魔法世界的一系列事情,比如对角巷。

  他在学校认识了很多好朋友,其中赫敏和罗恩和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保护魔法石。在障碍物中,罗恩倒下了,赫敏回到了入口。哈利一个人顽强地与伏地魔搏斗,最终用自己纯洁的灵魂摧毁了伏地魔的梦想,同时拯救了所有人。

  虽然故事发生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但故事所包含的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没有母亲伟大无私的母爱,哈利怎么能活到今天?没有海格的保护,哈利怎么可能摆脱德思礼一家,顺利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斯内普没有为了救哈利的命而在魁地奇里读了一个反诅咒,他不会被奇洛砸成碎片吗?没有赫敏的机智和罗恩牺牲的勇气,哈利怎么可能战胜伏地魔,一个又一个困难地拿到魔法石?这一切都在教育我们,没有别人的帮助我们活不下去,别人的关心和爱护才能让我们成功。如果哈利波特是一个人,没有朋友和支持,他能独自打败伏地魔吗?答案是否定的。

  福楼拜曾经说过:你越抱怨自己不幸的命运,你越感到痛苦;越想逃避,越觉得害怕。不如面对它,迎接它,战胜它,让所有的痛苦低头,让灿烂的花朵在辛勤的土地上绽放。“哈利波特就是这样。他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而是勇敢抬头去面对,去征服。山中无直路,然而有弯才有雄壮,就像溪流中有障碍,有不规则,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我从小到大,看过上百本书,最令我回味无穷的要数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本书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经过了三年的磨炼和学*,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黒魔标记。三个好友之间的友情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本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学生,可哈利注定不能**常常。哈利渴望在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了三个高难度的任务,可是这原本就是场阴谋。哈利必须在这场敌强我弱的.斗争中战胜邪恶,拯救魔法世界。

  我十分佩服主人公哈利的勇敢,敢和伏地魔做斗争,从来不放弃,他身边的两位朋友也是如此。如果换做是我,想都不敢想与凶暴残忍,**不眨眼的伏地魔作对,早就躲得远远的。看来我缺乏哈利与他伙伴们的正义感,光这一点精神,就值得我去借鉴学*。

  还有他们三人之间的友谊是难能可贵的,虽然也会有吵架或产生争执,可只要同伴有了危难,立马奋不顾身地去营救对方。可不像我和妹妹一吵架,耷拉着脸彼此不搭理,为此可没少挨老妈的批评。看了这本书,对我触动很大,我想我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自私自利了,我要用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善待我身边所有的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是一本精彩刺激又有意义的书,值得大家一看。同学们,你们喜不喜欢这本书呢?

  最*,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折磨,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祂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祂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咒语。祂选择了不伤害。结果,祂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祂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祂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英国女作家罗琳所著的《哈利·波特》四本小说书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奇异经历不得不令人惊讶至极,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哈利和好友罗恩、郝敏一起挥动那神奇的魔杖,骑着光轮2000打魁地奇,哈利学会了许多魔法,还赢得了三强争霸赛。他在学校里危机重重,时刻防备着敌人——伏地魔的毒手……书中的那所学校,成为所有小朋友都梦想的地方。

  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现在,我们的地球上战争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战争使多少无辜的老百姓沦为难民,他们东躲*,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如果我有一根魔仗,我要让我的魔杖大显身手!我轻轻一挥,和*的花朵就洒满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争了,多好呀!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被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它让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善恶分明,有正义感;让那些不文明的人,变得文明;让不爱学*的人能刻苦学*;让懒惰的人,变得勤劳;让不讲卫生的人,变得干净、整洁!让世界充满和*、真情、勇敢和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快乐、幸福!

  合上《哈利波特》,我感触很深,许多思绪一涌而上,让我受益匪浅。

  从小失去父母的哈利,过着饱受欺凌的生活。十一岁时,被神秘地邀请去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哈利结识了一生的好朋友——罗恩和郝敏。虽然只是十几岁的孩子,但他们齐心协力,用勇敢、信念、毅力和坚持,打败了强大的伏地魔。

  哈利。波特身上有许多优点供我们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他的勇敢。他不仅敢在夜里独自一人穿上隐形衣到厨房里照着魔镜,探索秘密,而且敢到无人敢去、充满危险的森林里帮好朋友守林,为了保护魔法石,他还敢与杀害自己父母的恶魔作斗争。这让我想起一件事:有一天,我看到几个小朋友在公园里打打闹闹,闲着无聊时,还玩起了丢石头的游戏。正当他们玩得开心的时候,突然一块石头改变了方向,飞向了人行道,差点儿砸中一个路人。

  那个人生气地质问:“是不是你们扔的石头?”丢石头的小朋友轻声地回答:“不是我们丢的。”趁路人不留神时,赶紧一溜烟飞快地跑了,边跑边回头看看他有没有追上来。他们一路狂奔,气喘吁吁、连滚带爬地跑出公园。在读了《哈利。波特》以后,我深有感触,哈利在面对伏地魔时是那么勇敢、坚强。而我面对小朋友在玩危险游戏时,却没有勇敢地站出来加以制止,以致差点误伤行人。

  哈利。波特是正义的代表,他那勇敢的正义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如果每个人都胆小、害怕,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冷漠。这是我读这本书最深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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