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 (菁华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1-10 00:00:00 读后感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1

  常言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记得,这则结论是爸爸一本正经告诉我的,他还顺便添油加醋地讲了些因果报应类的案例故事。胆小怕事的我自然诚惶诚恐,不但把这则谎言工工整整地写到了小本本上,心中还暗自高尚:我一定要做个为民做主的好官啊!

  长大后,读的书多了些,经过的事也多了些,慢慢地我发现,在这个社会中,真为民做主的官几乎没有,中饱私囊的倒遍地皆是。后者的比例,甚至赶上了《金赛性学》中报告的男性自己安慰自己人数的百分比。于是我百思不得其解:靠!贪污也这么爽吗?丫不贪会死啊?

  事实是,不贪真的会死!这是个非常奇怪的黑洞,很多时候它甚至和人性善恶与否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贪污的官固然可憎,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好爸爸、好丈夫、好儿子或者好情人,而后者的角色正是当下社会对男性所期望和鼓励的。所以,如果一位官员恰巧兼具了这两种角色(贪和好),我们就很难武断地做出结论说,官员的贪污完全由于生活作风的腐化。倒毋宁说,他的之所以贪污更多的来自于生活作风之外的其他因素。

  《官场现形记》给出的解释之一是,钱都用来捐官了,上任之后不就穷得叮当响了吗?再不趁时间捞上一把,这日子可怎么过啊?还想着升官发财?哈,那是要花钱的!《现形记》第十一回中有这么一出:"王道台叹一口气道:你们这些人哪里知道!这些穷候补的,捱上几十年,一个红点子没有见,家里当光吃光。我们做上司的,再不去理他,他们简直只好死,还有第二条活路吗?"所以两个简单的结论:一、官员的辛酸,那也是一把一把的;二、贪污有理。但毕竟,一、试问,世上哪人不辛酸?二、兄弟,你正贪的,那可是哥们我的辛酸钱啊!所以贪污的官之可憎可杀又是理所当然了。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2

  《官场现形记》分上下两册,先是从赵温中举写起,写了官场中形形色色的官场事。既妙趣横生,让人忍俊不住,又发人深醒,引以为戒。

  读罢掩卷,不觉身心疲惫。想想大清最初侵入我国赶跑占据北京的李自成,有覆灭南明小朝廷。其士气锐不可挡,其民族堪称彪悍强大。不过仅仅支撑300多年,在康乾盛世后就逐渐走向衰败。闭关自守的政策加速了它的灭亡,自外国列强入侵,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成为了被外国列强争夺的肥肉,*丧失,国土割让,国家已经遍体鳞伤。自此,官场愈加腐败。

  这时,国家国库空虚,为了赈灾,为了治理黄河,为了一些具体的国事,中央财政竟然拿不出钱来,于是乎,民间捐钱成为实效的方法,捐钱买官的行为随之盛行。捐官后,贪污公—款弥补之前捐官时的窟窿成为必然。上行下效,清朝大多数大大小小的官吏,在为国家做事时顺手“牵”一些国家的钱财也就不足为怪。捐官后,不见得能马上上任,能不能去做官那的看皇上,更多是军机大臣,甚至是一省巡抚的作用。因此,多数捐官后,都还得拿大量银子去“孝敬”上级,这样才在上级那里挂上号,才有可能在以后得到提拔重用。至于有不少人捐官后,再也没有银子在拉关系以至于一辈子都不能做官,仅仅是徒有虚名,书上说是“候补”。

  至于官员失职或犯罪,都能用钱一一化解。只要你肯出钱,就是皇帝派钦差大臣来查你的罪行,你也能用钱堵住他们的'嘴,以至于大事化了,仅在无职无权的小官吏中找几个替死鬼而已。书中写了这样的例子不下三四个,可见金钱的力量。

  官员腐败,政事颓废。有不少官吏和当地的绅士地皮勾结,鱼民百姓,愚弄乡里。这清朝的官吏不怕老百姓造反,他们会重病弹压。他们却怕洋人。仅仅是一个洋教徒也会让他们胆战心惊,生怕惹出事非,至于外国驻华使节领事,他们更是不敢招惹,以至于很多洋人知道了清朝大臣的奴才心理,洋人在*作威作福,洋人犯罪,就是***也无权处理,通过一些时间让*一而再三的赔款。

  清朝的官吏,大多存在自我心理。得过且过,整日价混日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好和洋人不要发生冲突,这是多数清朝官吏的真是内心写照。欺内怕外,欺下瞒上。

  悲哉!一部《官场现形记》生动形象的描绘出清朝后期官吏的种种官场丑闻,让人叹为观止。有此陋*,有此污吏,清朝焉能不毁。

  这部小说,应该引起当今政坛重视,整治贪污,惩处腐败,是国家中兴之大举。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3

  晚清时期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是最有代表性的四大谴责小说之一。小说以晚清官场为表现对象,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军机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县典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聩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丑图。

  小说所写大多是当时社会上的实际人物,只是改名换姓而已。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

  作品还揭露了统治阶级对帝国主义奴颜婢膝的丑态和丧权辱国的劣迹。外国人打死*小孩子,当地官员迫于群众压力,将凶手判处监禁五年。而清*的*衙门,却按照“同外国人打交道”“只有顺着他办”的逻辑,竟依照外国公使的要求,将巡抚撤换,并由他们指定的人接任巡抚。徐大军机糊里糊涂地在出卖安徽省矿产的契约上签字,将国家*拱手献给洋人。这些描写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惧怕外国人的无耻嘴脸。

  官场的黑暗和肮脏是不可闻睹的,*古代的官场尤其如此。几千年了,那阴秽依然如故,真叫人痛心,叹息、憎恨!官宦们凌驾于百姓之上,大官凌驾与小官之上,层层叠叠使百姓不得翻身,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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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 (菁华3篇)(扩展1)

——《猫城记》读后感800字3篇

《猫城记》读后感800字1

  说起《猫城记》100个*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为此不惜随意**。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猫城记》读后感800字2

  说起《猫城记》100个*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为此不惜随意**。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猫城记》读后感800字3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人,也不都是闷子。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 (菁华3篇)(扩展2)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 (菁华3篇)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1

  看完了《官场现形记》,李宝嘉著,张友鹤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6月第1版,1978年4月西安第1次印刷。这本书大多是繁体字,也有不少简化字,正是建政初期繁简过渡时候的面貌。质量很不错,纸张印刷都是上乘,虽说耽搁了21年才出版,发行了能够出落得这样的一个模样,再比较这本书的各方面素质,也是天理昭然。张友鹤的校已很下功夫,通篇我就查处了两个错字,也是形*,字儿小,难免是误植;注得精到!虽然都是规规矩矩的注解,但这是有选择的注,不是滥注,堪为唱和,让人看了知话里有话又不留痕迹心照不宣。张友鹤在此书后面还编了一个《清代的官制》,对不了解清朝官制的我来说真是大大的补了一堂课,来龙去脉,言简意赅,答疑解惑,茅塞顿开,同时也越发感到*几年的古装戏实在没文化不考究。而且这张友鹤的《清代的官制》还有另外一种好处,基本上可以作为《官场现形记》的概要或者节略,即便没什么耐心去看这1000多页的小说,看了这《清代的官制》也就够提纲挈领,大可发挥的了。此书开篇是“出版说明”,而本来可以作为“序”的一段话,却被编到了最后作为“后记”。本来“序”是点睛之笔,此乃清代说部的惯例,如此给放到了后面,不知何意。但我认为如果起初不看附录里的《清代的官制》和《后记》这两篇儿张友鹤的文章的话,这本书未必能够一次看懂,不过就是笑笑过去了的。

  现在那四篇儿鲁迅推荐的清末谴责小说我算是都看完了,《老残游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孽海花》《官场现形记》,各有各的妙处,不过统宗的是一本儿《儒林外史》。其中文笔最好最有才情的,当推《孽海花》,结构最大胆的是这本儿《官场现形记》,散得很厉害,但又不失章法,不像《老残游记》也同样散得无边际,但过于随意了。论结构的造诣,这四篇都在《海上花列传》之下。《官场现形记》的最后一章点题相当大气,弄得我想对该书发议论也说不出更多的啥了。

  据我看《官场现形记》的水*要在果戈理的《死魂灵》之上,首先是传统白话不像老果那样废话那么多,而且讽刺更灵巧尖刻,篇幅差不许多,《官场现形记》大大小小记事过百,而《死魂灵》则仅只有那么几个地主官员现眼,灵感明显不在一个档次上的。论体例,都是只写了上半部,下半部《死魂灵》虽然也出了若干,但成色显然寡淡,不足论的。李宝嘉和果戈理都是以讽刺见长,李宝嘉见好就收,不越雷池一步,知道自己写不出什么好形象正派角色来,索性不写,只托被火烧了;而果戈理则是受了但丁的荼毒,非要写出个三部曲来才罢休,实在犯不上的这么劳驾。写小说,一是扬长避短,一是量力而行,哪怕得到的是个残篇,不完足,不圆满,也要比画蛇添足的好许多了。

  《官场》此书通篇都用京话,无论是说在哪儿的事儿哪儿的人,就是说发生在外国的事儿也是如此,只除了写上海的事情,对话里用了方言。我想可能是因为此小说一开始是在上海的小说杂志上发表的,其他地方方言还好敷衍过去,但唯独上海的读者是会挑剔的。那段儿写上海官场的戏,读起来就有《海上花列传》的味道了,那股辛辣也就显得绵软了许多,不过终归在上海发生的事儿不多,有两回左右,于通篇的语言风格倒没有什么显著的颠簸。

  这部小说体例上已经不拘泥于老话本那样非要有镇场诗,给说书的人一个摔醒子的机会,仅是个“且听下回分解”,这点已有*现代的小说的意思了。而且通篇看也还有“连载”的痕迹,前面几回的语言多少有些急躁,话赶话,虽说此时李宝嘉已经是小说的老手了,初入一个题材,难免要笼络听众,紧张是难免的,到第十回时候吧,差不多就说得入港了,舒畅多了,什么俏皮话京片子也就十分乐意往外甩,越到后面说得越带劲儿,言语间也就越不给那些官场人士们留面子,那群猪狗淋漓尽致,现在看着也是大快人心的。

  虽说现在社会发展了许多,但官场总的生态性质貌似是没什么变化的,原来是考科举,现在是考公务员,当然还有党政的路数,与“圣眷忧隆”差不多,还有官商的路数,与“捐班”“捐花样”也是手心手背的,另外还有劳动模范之途,与“孝廉”无异,国企的领导,也和“盐道”“漕道”“制造局”什么的是一个路数,无非是社会发展了,科技进步了,花样更多了一些,官场世界更大,游戏空间更广阔了而已。那什么收纳姨太太、年敬、厘捐,现在识字的人更多些,自然玩儿更灵巧多端了,关注一下新闻天天都会看到这本儿《官场现形记》的继续。刚才大概查了一下,编写《新官场现形记》《续官场现形记》等等名目的戏也得有二三十出,还不论那些官场小说、反腐小说,看了都是可圈可点凉爽宜人的。从五代《世说新语》,到元末《水浒传》,到这《官场现形记》,官场好事貌似是说也说不完的,真不知如果*没了官或者民主了,小说家们会过怎样的生活。其实就是很简单的“磕头请安”,《官场现形记》里说一个官突然腿摔折了,家里实在着急,说是这就丢了吃饭了家伙了,没了腿,就不能磕头请安了,那以后还怎么挣钱养家糊口呢?就这么点儿事儿,却又能两千年仍然乐此不疲津津乐道,这就是*小说的功夫了。不过看现在的官场小说能够像李宝嘉这么撕破脸皮说话的实在很少,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到现在仍是有其教科书意义的。虽说现在的世界已经没有那么多老礼儿要讲了,见领导也不必“老父台”“老宪翁”的呼唤,也不必作揖打千下跪磕头,给点儿脸的握握手,隆重点儿的鞠一躬,疏远点儿的点点头,亲热点儿的我也见过拥抱耳热的,操行虽然不同吧,但还是同样一个肏性。

  有药没药可救不可救,这样的大话我说不来,我在科研界虽说时常与领导首长们过面儿,当终归更多的时间是和“非社会世界”打交道的。不过现在科研界的专家、院士们也渐渐显见的唯领导是瞻了,都怕担责任,“科学家”说来是一顶乌纱帽吧,不管是忽悠的还是机关算尽强取豪夺的,哪怕是个挂名儿的虚衔儿,也算是个功名呢。前两天我看我们单位*部队出的宣传栏,说军人要培养“四做到”,前三个我忘了,无非是不怕死怕怕死之类,第四个是“力争荣誉”,也就是功名。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实话说我也回避不得呀,身在江湖么,也想着能自己掌控两个课题,顺顺当当的做两天自在试验,多少我还是爱科学的呢。于是这几天也不免为了官场的事儿发急,痰迷心窍,说了些领导的不干不净的话。咋办呢?看看《官场现形记》聊以自我安慰吧,反正那个“土馒头”我是一直没在乎过的。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2

  《官场现形记》分上下两册,先是从赵温中举写起,写了官场中形形色色的官场事。既妙趣横生,让人忍俊不住,又发人深醒,引以为戒。

  读罢掩卷,不觉身心疲惫。其、但士气锐不可挡,其民族堪称彪悍强大。不过仅仅支撑300多年,在康乾盛世后就逐渐走向衰败。闭关自守的政策加速了它的灭亡,自外国列强入侵,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成为了被外国列强争夺的肥肉,*丧失,国土割让,国家已经遍体鳞伤。自此,官场愈加腐败。

  这时,国家国库空虚,为了赈灾,为了治理黄河,为了一些具体的国事,中央财政竟然拿不出钱来,于是乎,民间捐钱成为实效的方法,捐钱买官的行为随之盛行。捐官后,贪污公-款弥补之前捐官时的窟窿成为必然。上行下效,清朝大多数大大小小的官吏,在为国家做事时顺手“牵”一些国家的钱财也就不足为怪。捐官后,不见得能马上上任,能不能去做官那的看皇上,更多是军机大臣,甚至是一省巡抚的作用。因此,多数捐官后,都还得拿大量银子去“孝敬”上级,这样才在上级那里挂上号,才有可能在以后得到提拔重用。至于有不少人捐官后,再也没有银子在拉关系以至于一辈子都不能做官,仅仅是徒有虚名,书上说是“候补”。

  至于官员失职或犯罪,都能用钱一一化解。只要你肯出钱,就是皇帝派钦差大臣来查你的罪行,你也能用钱堵住他们的嘴,以至于大事化了,仅在无职无权的小官吏中找几个替死鬼而已。书中写了这样的例子不下三四个,可见金钱的力量。

  官员腐-败,政事颓废。有不少官吏和当地的绅士地皮勾结,鱼民百姓,愚弄乡里。这清朝的官吏不怕老百姓造反,他们会重病弹压。他们却怕洋人。仅仅是一个洋教徒也会让他们胆战心惊,生怕惹出事非,至于外国驻华使节领事,他们更是不敢招惹,以至于很多洋人知道了清朝大臣的奴才心理,洋人在*作威作福,洋人犯罪,就是****也无权处理,通过一些时间让*一而再三的赔款。

  清朝的官吏,大多存在自我心理。得过且过,整日价混日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好和洋人不要发生冲突,这是多数清朝官吏的真是内心写照。欺内怕外,欺下瞒上。

  悲哉!一部《官场现形记》生动形象的描绘出清朝后期官吏的种种官场丑闻,让人叹为观止。有此陋*,有此污吏,清朝焉能不毁。

  这部小说,应该引起当今政坛重视,整治贪污,惩处腐败,是国家中兴之大举。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3

  从《官场现形记》中,人们或多或少可以得到为官之“术”,还有一些关于官场的启蒙。

  峰回路转,演绎出几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事来,不谋其政,而谋其位,这是做官之前的`主要奋斗目标。待谋到其位,又有百事待举,一要邀宠固位,二要防别人来谋位,三要进一步谋更高的位,哪里还有功夫谋其政?精力都用在拳打脚踢、闪转腾挪的“功夫”上了。政绩云何?官绩历历在目,那是由某官调任某官,升任某官,偶又降谪,终得恢复,一步一个脚印,身心交瘁,死而后已。

  事实上,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讲究牧民。代表皇帝来放牧黎民百姓者,就是那些各级*、各种机构的大小官员。官吏是皇帝的爪牙,官本位思想是封建统治的基础。权力和随权力而来的实际利益和与日俱增的欲望,构成旧时官员物质和精神的支柱。于是,当官,便治人;不当官,便治于人。换言之,要想不被别人像牛羊一样放牧,唯一的办法即是做官。所以,要做官,想做官,不择一切手段地往上爬,甚至踩着他人脑袋、骸骨,用别人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顶戴,是一种生存竞争。追逐官职,谋取官位的时尚,成了封建社会中的人们的一种动力。

  今天的官和过去不同,就是要为百姓办事。其实这个官,又好做,又不好做。说好做,首先要忘记自己是个官,不能打官腔,说官话,摆官架子。要时刻记住:你不过是个为百姓办事的办事员罢了。你没有高人一等的权利,没有只享受、不做事的权利。只要你真正为百姓做了实事,做了好事,百姓就会记着你,有点小错,只要能改,百姓也会谅解你。说不好做,你又不能忘记自己是个官,要用好你手中的权利。当官的人,手里多少有些权。掌权的人不容易。原则问题,含糊不得;小是小非,不能太认真;尤其要注意,不能抓住人家的小毛病、小辫子不放。为大事者不拘小节,造就大事业的人,是不在小事上纠缠的。人有七情六欲,当官的人,也一样。但你既然是个掌权的,就要学会控制自己。成易骄,败易馁。喜时易轻诺,轻诺必寡信,什么都答应人家,答应又不作数;怒时易拒人,该答应的也不答应,还要训斥人家。不管是成或败、喜或怒,都要冷静。遇事冷静一点,退一步想想,给自己降点温,就会少犯错误。退一步天高地阔。对上对下,都应该做到既得体又得理。对下级能做到得理,难做到得体;对上级容易做到得体,不容易做到得理。还要注意不能揽功推过,如有功归唐僧,有过归于孙猴。

  为官和为人,有相同的地方,又有相同的地方。好人不一定能当好官;好官必须是好人。做官说到底了,还是要掌权,要懂得如何出主意,如何用干部。最后告诉大家,什么是官呢?官的本意是庇护民众的人,引申为为民作主,蜕变成主宰民众的人。为官者应该使人得到这样一种印象:他在生活中是*凡的,在职务中却是超众的。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 (菁华3篇)(扩展3)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800字3篇

  我很有兴趣地读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漫画书。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内里记叙了可怜的三毛遇到的重重困难,他以太阳为爸爸,以玉轮为妈妈,他把墙头当作了床,把瓦片当作了枕头,他身上盖得是朝霞。只管云云,他照旧勇敢地面临生活与现实。他此中的一段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使我明白了应该爱惜每一粒来之不易的粮食。 这天,三毛离开了一家冥币店当学徒。虽说是当学徒,实在是给老板和老板娘当仆从。中午,吃午饭的时侯到了星星索 读后感 。老板和老板娘坐在桌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而三毛却在阁下看着他们吃,那些饭菜好像在向三毛招手。这时,老板和老板和老板娘吃饱了,老板就暴虐很地对三毛说:“三毛,快把这儿都收拾了。”说完,老板和老板娘便出去了。三毛急遽跑到桌边把汤碗里的剩汤喝了下去,接着又跑到盛饭的桶边,内里曾经没有饭了,只要几粒粘在桶底,三毛如饥似渴地想去吃那几粒米饭,就用手去抠。

  我以为三毛是一个很有刚强意志的人,因为三毛在费力的旧社会,想出种种百般的办法来生活下处。譬如,擦皮鞋、卖报纸、打扇子、练杂耍……

  我以为三毛是个有善本心的人,因为他看见老人不小心摔了一跤,马上掺扶老人,爷叔叫他去偷前包,偷到钱包,打开钱包,发明内里的钱是用来救命的,立刻把钱包还给了他……

  我以为三毛很可怜,因为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是三毛却孤独孤独一个人。

  我还以为三毛是个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好榜样,我们不愁吃,也不愁穿,更要爱惜这些优美韶光,好好学*,每天向上!

  我读了《三毛流浪记》,终于晓得了三毛是个怎样的孩子。

  三毛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爸爸妈妈,总是被人欺凌。

  三毛是个仁慈的孩子。他帮人家干活、拎包,就算被人打也不做小偷。

  三毛是个智慧的孩子。他会废物利用,把墙上厚厚的口号撕下当褥子。

  三毛是个认真的孩子。他上课认真听讲,考试门门功课一百分。

  三毛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爸爸妈妈,总是被人欺凌。

  三毛是个勤奋的孩子。他拣煤渣、擦皮鞋、下水捞柴。

  我要向三毛学*,做个仁慈、认真、智慧、勤奋的孩子。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好多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张乐*爷爷的《三毛流浪记》了。

  三毛是一个流浪儿,整天在街上乞讨,没有爸爸妈妈疼爱,没有衣服穿,睡觉也是在大街上睡,用报纸当棉被,只能每天靠讨饭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要是讨不到,就只能饿着肚子。他每天不光是饿肚子,还总是被别人嘲笑和讥讽,三毛看到和自己同龄的孩子们都能够与自己的家人一起享受生活,心里很羡慕。想想自己的遭遇和处境又是深深的伤心。一到了晚上,他又要到处寻找自己能够睡觉的地方,实在找不到,就睡在一个屋檐底下凑合一夜,蜷缩在墙角,又冷又饿,要是碰到下雨天,雨刮到了屋檐底下,三毛被淋雨,又被风吹,无奈下,流下了他的眼泪。只要他睡着了,梦里总是会出现妈妈的身影,他看见妈妈正要带着他过上幸福的生活,他给妈妈看他身上的处处伤痕,妈妈的眼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一醒来,妈妈却不见了,原来是从屋檐上滴下来的雨点,他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他多么渴望有自己的亲人来呵护他,安慰他!每天,当他看见其他小朋友都在教室里读着书,学着知识,都会想,要是他也能够读书,那该多好啊!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就流下来了,三毛实在太可怜了。想想他,再想想自己,觉得温暖、幸福多了。

  三毛虽然很可怜,但他又是一个坚强、善良、坚强、乐观爱学*的好孩子。虽然没几个人疼爱他,但是有人需要帮助时,他总会伸出援助之手。他毫不犹豫地把摘花不小心掉到河里的小朋友救了上来。三毛真是个舍己救人的好孩子。他自己都穿不暖但是遇到没有衣服穿的小孩子,他还是把自己的仅有的衣服脱下来给他穿上,看到这里我非常的感动!这些都是值得我去学*的。 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有各种各样的零食,有漂亮暖和的衣服,还有好多好多的玩具和图书。 我真想把这些都送给三毛啊,也让他过上温暖幸福的生活!

  读完《三毛流浪记》以后,让我知道今天生活的幸福,我一定要好好珍惜!我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真的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学*三毛身上坚强、乐观、勇敢、善良、永不放弃的精神!好好学*,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毛四处流浪,他见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是自己却孤苦伶仃,他抱起小狗想亲亲他,母狗立刻扑上来,吓得三毛赶紧爬到树上。鸟窝里的大鸟见有人靠*,急忙用翅膀保护小鸟。三毛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哗哗往下掉。三毛向往着美好的生活,他看见河对岸有个小镇,心想那里或许可以找到饭吃,于是爬下树走到岸边,挽起裤腿,趟着河水朝对岸走去,还没有走到河中间,河水已没过胸口,三毛挣扎着呼喊救命,正巧有个老渔夫划着小船经过,见有人求救,急忙伸出船桨让三毛抓住,连拉带拖的把三毛救上了船,回头再一看,嗨!一条鳗鱼也被一起带了上来。老渔夫把三毛带上岸,带到自己的小茅屋,拿出干净衣裳让三毛换上,衣服实在太大了,在三毛身上像件长袍。老渔夫见三毛可怜,就好心收留了他。

  三毛和老渔夫相依为命,开始了新生活,一天老渔夫教三毛怎么撒网捕鱼,三毛使出浑身力气将渔网撒出去,谁知脚底一滑,那张开的鱼网飞向小船,把老渔夫给罩住了,三毛自己一下子掉进了水里。

  一天捕到了两条大鱼,老渔夫让三毛乖乖等着他去用鱼换米,可是等他回来三毛不见了,老渔夫急忙急坏了,赶忙拿起了抄网往水里捞,没想到捞起的三毛怀里还抱着一条跟它一样大的活鱼,真是意外收获!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河东、河西,同时来了两队大兵,都吵着要小船先送他们过河,这两边都不好得罪啊,老渔夫正在犹豫,“砰、砰”两声,两边的大兵一生气就朝他开枪了,老渔夫中弹身亡,可怜的三毛,失去了比亲人还亲的渔夫老爷爷。

  这个片段读了以后,我觉得三毛真可怜,他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家,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好心的渔夫爷爷,为他遮风挡雨,爱他、关心他,可还是被可恶的日本兵杀害了,三毛真的好可怜啊!我觉得我和三毛比起来,幸福多了,我有爸爸妈妈的疼爱,每天吃的好穿的暖,还可以高高兴兴的上学,和小伙伴无忧无虑的玩耍,而三毛什么也没有,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这本书接下来还讲了三毛在上海流浪的很多趣事,让人时而捧腹大笑,时而心疼流泪,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一起来读一读哦!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 (菁华3篇)(扩展4)

——《昆虫记》的读后感800字 (菁华5篇)

  《昆虫记》是一本讲述昆虫的书,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著作,同时也是一部歌唱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其中的内容生动有趣,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性,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在《昆虫记》不仅是一本反映昆虫内心世界的书,也侧面反映了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人物,多少人陶醉在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世界,多少人欣赏着情趣盎然的文学经典。

  《昆虫记》将昆虫鲜为人知的生活*性和特征描写的淋漓尽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带给多少人无限乐趣。而这成功的背后,法布尔付出了多少汗水与心血,付出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耗尽毕生时间与昆虫默默交流,谱写一部昆虫世界的乐章,创造出只属于他自己与昆虫的一个世界,他,比任何人都具有传奇色彩。

  这部著作所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法布尔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正是这种对于生命的尊重与热爱的敬畏之情,给这部普普通通的科学著作注入了灵魂,他以人文精神统领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以人性观照虫性,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昆虫的本能、*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字里行间洋溢著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在他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同人类一样有灵性,会说话,会唱歌这些看似不起眼甚或有些让人讨嫌的昆虫,经过法布尔的细致观察后,显示出生性美好的一面。因而也被视为动物心理学的奠基之作。

  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源自于他对生命的尊重,一个人对所有生命的热爱源自于他对每个生命的尊重。法布尔以人性观察虫性,与大自然融合的无比和谐。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是因为他能够品味生活,感受生命的美好,他尊重每一个生命,是因为他懂得生命的可贵,他尊重每一个生命,是因为他知道生命的意义非凡。

  此刻,我看到了一个高尚的灵魂在眼前徘徊。

  我爱读书。它是*淡的朋友,不喧哗,不招摇,以自身的丰富影响着你的丰富,以自身的安详引领着你。它不说话,却无时无刻不在与你的心灵对话,它不思索,却无时无刻不在催促着你的思索。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相信大家对这本书一定记忆犹新吧。《昆虫记》里面讲述了大自然千千万万动物的*性、特征、相貌、动作等很多特点。读《昆虫记》好象走进了充满神奇的昆虫世界,你会发现大自然原来是这样的美丽和神奇,你会感觉身临其境,看到了它们生活、嬉戏的地方,你会看到它们捕食、产卵、打斗、筑巢……

  一点点地成长起来,你将会喜欢这些可爱又奇异的小动物们。大自然的神秘让人探索,让人回味,那里有“网络高手”,那里有歌唱家,那里有提灯照路的使者……进入昆虫世界,感受不一样的田间野趣,让你的好奇心一一得到满足。当书本给我讲到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时,让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新世界。你瞧,这只奇异的蝴蝶,远远看去像倒挂在树上的一片枯叶,要是你伸手去摘那片树叶,它就立刻飞起来了;你瞧,花丛中有几只带着紫色斑点的大蝴蝶,一会儿翩翩起舞飘到空中,一会儿竖起双翅落在花中,简直分不清是蝴蝶变成了花朵缀在枝头,还是花朵生出翅膀飞了起来;你在瞧,两只带黑色斑点的蝴蝶,上下翻飞,闪动着美丽的翅膀,像两朵可爱的小白花。

  你看,小蜜蜂是一个高明的建筑师,它建造的`正六角形的小房子,像一座座精致的小别墅;你看,一群蜜蜂飞出来了,它们挎着小花蓝,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忙着采集花粉;你再看,那一群群蜜蜂披着阳光,像一颗颗小金星,穿插飞舞,错杂盘旋,在空中画出无数金光闪闪的弧线。大自然中有无数的奇奇怪怪小动物,真让人大开眼见。看了《昆虫记》让我知道了好多没见过没听过的小昆虫。书给了我很多知识,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让我受益无比,使我的童年变得多姿多彩,幸福快乐,温馨宁静。

  大自然还有很多的奥秘等我们去探索,让我们擦亮眼睛细细去观察吧!别忘了我们最亲密的朋友—书。

  读《昆虫记》有感过去的日子以光速流失着,而我的知识量也在不断增加着。最*一段时间我读完了名著《昆虫记》,以下是我的读书心得。在读完《昆虫记》这本名著后,我被那幽默的语言,生动的故事情节,和各种昆虫所吸引。如在地底沉睡4年的蝉是如何脱壳的,蜣螂是如何把其他动物的粪便滚成球的等描述。这是一本描写昆虫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书,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此书是法布尔多次亲自考察写成的一部昆虫百科全书。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候就象陷入了泥沼似的,如饥似渴地从中获取知识,出生,卵,幼虫,成虫,劳作,抢夺,生殖,死亡,一组组图片在我脑海中划过,我仿佛清晰的看见了昆虫的一生,那些我从不在意的小东西竟愈来愈高大,我似乎也成为了昆虫,通过心灵的沟通,我发现在昆虫的一生中和人相比竟有许多相似之处……

  这一发现让我有了极大的兴趣,于是我开始进一步地了解昆虫的一生,我发现,即使是最凶猛,最彪悍并且善用心理战术的螳螂,在它的生命初期,也会牺牲在那最渺小的蚂蚁手下,在它已经成熟后,还难逃被母螳螂咬死的厄运,人性的弱点也正是如此呵,如果,你交给一个婴孩坏*惯,他便会变坏了,而一些不起眼的好*惯往往会成就一个人的一生;蜘蛛随便织出的网,就值得研究上好几年,即使一个数学家用最标准,最正规器具也画不出如此惊奇的创作啊!这奇妙的大自然孕育出了一些多么奇妙的生命啊—昆虫!可是,我们在惊叹的同时是否也该替虫子们着想呢?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21世纪,人们在创造的同时也在破坏着,我不禁为它们的身世而惋惜,为它们的命运而担忧,现在,它们还在,可没有哪个人可以担保:在即将来临的22世纪,23世纪它们依然存在,玛雅人的寓言没错,只是我们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即便如此,地球已千疮百孔,如果这种生活方式再不改变,那么XX将不是传说,而是现实。

  《昆虫记》带给我的不仅是昆虫,还有人生哲理啊!我感谢法布尔写了这本书,我被他那种精神而折服,《昆虫记》使我感受到了作者独具匠心的手法和关于人生的一切,让我们品味《昆虫记》,读出人生,读出创新,读出自己的思想,来吧,读《昆虫记》,超人生梦,做*人!· ···李哲文写内容

  此书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以及繁衍、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详细确切地记入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共有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都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了解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性,种种奇妙的现象都展现我们眼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当我掩上书的最后一页,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不顾危险地捕捉,大胆的质疑精神、谨慎地实验、勤勉的作风都深深地感动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 ,我做任何事情都只有三分钟热情,不肯刻苦钻研,有时做事也是马马虎虎,很少做完再检查

  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啦8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啦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啦。”妈妈好像看出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啦。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我来检查。”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啦,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啦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让我重新背熟啦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现在读了这本书,我开始向法布尔学*,有了认真严谨的想学*态度。遇到难题不再依赖父母了,会先自己思考一下解题方式,做不出来再请教老师同学,不再畏畏缩缩得怕别人笑话了,渐渐地我的学*的成绩也进步了 。成绩进步了我对学*的积极性也大了,会很自觉地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的情况下做适当的家庭作业。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成长的。

  在这个大千世界里,还有谁能像法布尔一样去观察昆虫,爱惜昆虫,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有如此高的文学才华,没有哪位作家具有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可以说,《昆虫记》在人类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的。因此我们要学*法布尔细心观察,坚持不懈的精神。同时要拥有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这将是我们的一笔巨大财富。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微有些激动,手中捧着一本崭新的书《昆虫记》,满怀期待地打开了它。

  发不了,生于法国南部小镇,圣莱翁,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学家。法布尔拥有哲学一般的思美术,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他耗尽一生,尽心观察虫子,《昆虫记》的成功,使他被雨果誉为“昆虫界的荷马”以及赢得了“科学界诗人”的美名。

  生动可爱的小昆虫吸引着我,使我废寝忘食,一幅幅画面映入眼帘,萤火虫及善良可爱,却又是食肉动物,并且凶猛无比,它喜欢猎取蜗牛,可怜的蜗牛,至死都不知何时成为了别人美味佳肴,顿时可爱的萤火虫便成了残暴的屠夫,正咀嚼着自己的俘虏,可见不仅仅是人昆虫,也是有多面性的,不要被外表所迷惑。

  在自然界中无不体现母爱的伟大,每位母亲都会把最好的留给孩子,就算黄蜂最后把自己的孩子杀死,也是出于对他们的爱,与其冻死饿死,还不如死在他们手上。自然界给蜘蛛的生命太短暂,他们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蟹蛛在捕食时,还是十分残暴的家伙,一回到家立刻变成了一位温柔的母亲。产完卵后的蟹蛛身体非常消瘦,他为了站好岗,不使自己的子女受到任何威胁,他已经停止了禁食,甚至连睡眠也停止了,静静的趴在软上,小蜘蛛出生时,无法打通巢,蟹蛛用尽毕生的`力气打开一个洞,便去世了,这是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花上最后的力气,为了让他们出生,也为了在生命中之前见到他们,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昆虫记》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以及对万物的赞美,充满了盎然的情趣,让我们了解了昆虫的独特的可爱,感受到美丽的大自然充满了无穷的奥秘和趣味,对周围的事物的仔细观察,用心思考,小小的昆虫世界竟然包含着大大的智慧。我们需要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会。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 (菁华3篇)(扩展5)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800字 (菁华5篇)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的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我阅读了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使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出征在英国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是一位富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优越的家庭条件,幸福的童年并没有使他打消下海闯荡世界的念头,不听从父母的劝告,下海三次,途中不幸遇到风暴,都没能使他放弃。最后一次出海,船上除他其他人无一幸免。海浪把他冲到一个荒岛上,他孤身一人,他自力更生!靠着以前船上的工具,他种麦子、养山羊、烤面包、捕海龟、做独木舟,甚至在这漫长的二十八年的时间给自己做了三间房屋,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

  根据鲁滨逊的航海日志,他终于在一六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离开了小岛。也就是说,他在这座荒无人烟的荒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六天。

  想到这里,我也忍不住感叹,鲁滨逊对生活及苦难永不放弃的信念从何而来。他在荒岛上的时间,整整二十八年,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数目,但在他所想的是“在考虑灾祸的时间,一定要考虑到灾祸中包含着的幸福,还要考虑到伴随着灾祸来的更大的幸福”。他的心态是乐观的,并没有因为恶劣的环境而自暴自弃,他积极向上、理性而坚韧,他又是叛逆、勇敢、执着、自信、充满冒险精神和开拓精神。鲁滨逊是一个值得所有人学*的人。

  这部作品,还通过忏悔这一形式将宗教的力量表现得淋漓尽致。鲁滨逊在违抗父命,执意下海,在荒岛上流浪的那段时间,他意识到了自己以前所犯的罪过。开始忏悔,改变了对父亲以及以前生活的境遇和看法,认识到自己的罪过。即使获救无望,也不忘记忏悔自己的罪过。他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提高自己对上帝的认识,去教会其他人信仰上帝。作品中反映的宗教很适合现代人借鉴,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只要我们不断发现自己的错误,进行忏悔,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就是在进步着。

  鲁滨逊在世界上耳熟能详的航海冒险人物,他虽然只是小说里的人物,但他的事迹却令无数的后人成为像他一样的不怕困难与挫折的生活中的强者,给他们的一生中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同样他在我的眼中也是一段传奇。他用他对逆境的百折不饶、坚忍不拔、不畏坚阻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为我们谱写了一段世人尊敬的传奇。

  寒假的第二本书——《鲁滨逊漂流记》又被我攻克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人丹尼尔·笛福。他是著名作家、记者,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他在学*当牧师多年后,选择了经商,最初经商十分成功,后来经商失败,才转向小说创作。

  某年,年*花甲的笛福发表了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12年后,也就是某年,笛福离世,享年71岁。这本书其实是笛福根据当时一个真实的事创作的,某年,一名苏格洋水手与船长发生争执,被扔到一座荒岛上达四年零四个月之久,最后被一位好心的船长所救。

  笛福以他的故事为蓝本,把自己多年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运用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才造就了这部著作。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鲁滨逊不听从父亲的教导,执意要去航海结果遭遇海难,流落荒岛。之后,他重拾信心,以百折不挠的毅力,不辞辛苦的劳动,不仅活了下来,还改造了当地的生活环境,开垦了种植园和牧场,盖起了自己的房子。二十四年后,他救下了邻岛的一个野人,给他起名为“星期五”,让他当自己的仆人。后来,鲁滨逊帮一位船长*伏水手的叛乱,夺回了船只并搭船离开了荒岛,回到文明社会过上了富足安定的生活。

  在这本书中,鲁滨逊是我最敬佩的人物,他刚刚流落荒岛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积极地收集必需的物资,可以看出他做事有条理,实践能力强;之后,他克服重重困难,创造了适合自己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表现了他的坚韧不拔和乐观拼搏,同时在防御工程的建设中可以看出他的小心谨慎,沉稳周全;虽然后来的野人脚印让主人公陷入了恐慌,但他很快开始修筑防御工事,抵御野人。

  他的这些优点帮助他在荒岛上顽强地活了*28年,并最终回到了文明社会,我也应该向他学*。我作为一名即将面临小升初毕业考的小学生,我觉得在对待学*这件事上,探索新知时要有条有理,敢于实践;温*所学时要坚韧不拔,乐观拼搏;面临考试时要小心谨慎,沉稳周全。在学*这件事情上持续的扬长补短,超越自己。

  这个寒假,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被鲁滨逊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所深深地吸引了,不禁有感而发。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出生在英国一个*常的家庭中,生活**淡淡,没有大起大落,可在鲁滨逊长大后,却出现了一个让他追悔莫及的事,他的父亲希望他长大后做一名律师,可他却有自己的主见,执意要去实现自己小时的梦想:航海。在第一次航海过程中,鲁滨逊赚到了许多财富,这让他对航海做生意变得越发热衷起来,经历了许多次航海后,他变成了一个比较富裕的人。然而,就在一次航海中,他出事了。这次事故导致鲁滨逊被迫困在一个海岛上达二十八年之久!从这里我感受到了很多,我既佩服鲁滨逊胆大心细,具有冒险刻苦精神,又替他惋惜没有听从他父亲的劝导,造成悔恨终身……

  船失事后,鲁滨逊流落荒岛,他从失事的船上取来了许多对他有用的东西,如衣服,袜子,鞋子,火药,帆布……在鲁滨逊看见金币时他犹豫了很长时间,最终考虑再三,决定拿走这些金币,事实证明,这些钱对他后来离开荒岛,重新进入社会十分有用。从这里使我明白了:人不能过于追求钱财,但也要为未来着想。

  搬走许多有用的物品后,利用自己的智慧,在岛上建设了一个安全的住处,做出了许多生活中的必需品,种了粮食,养了山羊,还靠着自己的记忆巧妙地造出了烤炉,烤出了面包,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顽强的在岛上生存了下来。在这里我又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多方面学*,这样,如果在需要时就可以解决许多难题了。

  鲁滨逊的乐观和勇气是可嘉的,为了生存做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我想鲁滨逊之所以能逃出荒岛,一定是和他的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挠和人无远虑必有*忧的生活态度有关,改变困境就得有这种信念支柱。

  这本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时就退缩的人,是生活中的弱者。很多高山,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难以攀登;很多河流,也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无法跨越。生活中的强者,就像海燕一样,总会迎着风雨去拼搏,然后摘取胜利的果实。


官场现形记读后感800字 (菁华3篇)(扩展6)

——活着读后感800字 (菁华3篇)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www.99zuowen.com,”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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