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读后感(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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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诛仙读后感 1

  短短几日,又再次刷了一遍《诛仙》,再一次被小凡一生痛苦的经历所牵引。一部修真小说,小凡也是修真之人,目的本是修*长生之术,但最后确发现,如果放弃了心中那份牵挂,放弃了爱,那修得长生竟也毫无意义。返回到那个终极问题,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修真练道提升能力?是为了捍卫所谓正道?是为了一统江山?抑或是为了永远活着?

  然而碧瑶的为爱赴死,虽魂飞魄散九死不悔,也在小凡心中留下那深深印记长久不褪;

  苏茹为情自尽,弃数百年道行,陪田不易共赴黄泉义无反顾,可见修行亦非她活着的目的;

  陆雪琪追小凡而去,亦可不顾生死,不念道行,甚至不顾师傅和青云条条门规,只有和小凡在一起,生或死又有什么所谓;

  青云掌门道玄,捍卫正道,两次启用诛仙剑,重创魔教阻妖兽,修来无上功德,本该传位弟子准备赴死确执念深重坠入鬼道,晚节不保,是正是邪谁又说得清楚;

  一代鬼王,持伏龙鼎炼四灵血阵,弃妻女不顾,费尽心机毅然想一统江山,末了终败于张小凡的诛仙剑下,垂死之际终于还是念起了碧瑶的名字,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正如小白的那句总是有一下傻人想做些傻事;

  十万大山,不灭妖兽,本是玲珑招出的不灭存在,已得永生,但确一心只想和玲珑在一起,为此化为人,在镇魔古洞中,伴随八荒火龙终追随玲珑而去,可见长生对于已得长生之人亦非所愿;人终究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

  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有幸纵观小凡一生,体验他这悲苦崎岖,他本无所求开心快乐在那草庙村,然一段奇遇开始,遵守着一个个承诺,苦苦坚持,真正经历了千难万劫,挫折失败,一次次在生死边缘挣扎,一次次在正魔梦幻中徘徊,终于一颗心百炼成钢,看开之后向一仙发问,人活着终究是为了什么,碧瑶别了之后,在雪琪的陪伴和小白的痛骂之下,在天下苍生(或者说是青云周边村民)危难之际,心中的执念才终究放下,这才成了诛仙之力的真正主人。何其不易,何其风采,最终我们想要的确只是在草庙村有一木屋,身边有一猴陪伴即足矣,连有一佳人相伴也或许是偶尔的奢侈。我们的生活本就*凡,而*凡的生活中若能找到相爱的人相伴的人一起快乐生活那便是神仙矣。

  诛仙读后感 2

  你的泪水苍白了谁的言语?那风中孤单的身影有多少无助与伤悲?那单纯的记忆在一夜间被谁埋藏于心底?

  破败不堪的庙宇一颗破碎的心,从那一夜起命中注定谁将为你挡一世风雨!看着你身躺寒冰玉床紧闭的双眸,那一刻谁的心在轻轻的颤抖,轻抚你没有一丝温度的手,静静的希望你能感受的到有人一直在为你守候,只是时光已不能倒流!

  狐伎山的旁晚没有一丝温度,虽然夕阳对尘世还是那么的留恋却依然阻止不了夜幕来临的脚步!这夜,没有月的狐伎山给人的感觉不仅仅是恐怖,更多的是荒寂,是伤悲。这时一个苍凉的身影一点点地走向山巅,在夜的黑暗下看不见的是容貌,能感觉到的却是无尽的凉意,虽然这个季节不是很冷!

  十年,当男儿的泪水流尽的时候,当一颗曾经柔软的心一点点麻木一点点死去的时候,谁还记得曾经有个*凡的少年想过着*凡的生活?谁还记得曾经有个痴情的少年只为当初那致命的一剑而付出的伤痛?其实有人记得,有很多人记得,但是记忆最深刻的却只有一个。当爱与恨不能两全的时候,逃避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也正是因为逃避三个人的幸福就毁在这一生,不…六个人的幸福!

  多年后,回想起那一夜,那一剑,那一个*凡的愿望,终究还是没有改变一切。天道不仁,当以万物为诌狗!

  那一夜,那一剑,毁去的不仅仅是六个人的幸福,还有千千万万人的幸福!

  诛仙读后感 3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度。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痴绝,狂绝……曾经靠*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诛仙读后感 4

  记得那天青云山,她把他推到一旁,面对巨大的诛仙剑芒,"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幽幽的铃铛声音,轻轻吟唱的咒语,她还是淡淡笑着,心意却如此果决,"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永远闭上双眼。刹那芳华,已是永恒。

  本书讲述的是在经历全村尽灭的惨案后,主人公张小凡以遗孤身份和伙伴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林惊羽归入龙首峰苍松座下,小凡则归入大竹峰田不易座下,小凡身怀至凶之物“噬血珠”,日夜受其反噬心智。在大竹峰的日子,小凡喜欢做饭,偶然获得了血炼之物“摄魂棒”,也默默喜欢着可爱活泼的田灵儿,那些日子简单而快乐。与齐昊,曾书书,陆雪琪等善良热血的少年们一道,帮助良善斩妖除恶。

  一次次的坎坷磨难中张小凡逐渐成长,而与碧瑶的感情,也在患难与共中日渐深厚。然而,碧瑶的父亲鬼王为并颠覆青云,设下连环阴谋。在鬼王进犯青云时张小凡悍然迎敌,受诛仙剑反噬的掌门道玄真人误认张小凡为叛徒,以诛仙剑斩之,就在命悬一刻之即,碧瑶念出痴情咒,牺牲三魂七魄替张小凡挡下诛仙一剑,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小凡带着沉睡的碧瑶回到鬼王宗担任副宗主,江湖人称血公子。鬼王死心不息,利用修罗之力卷土重来,最终,张小凡以强大的勇气和信念,挫败鬼王,消弭了正反两派纠葛千年的过节,完成了少年时与碧瑶、林惊羽一众同伴们的约定。在少年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终换得山河锦绣如画沃土千里绵延。

  我很佩服张小凡的与命运抗争,他是世间最明媚的微笑,游走正邪之间,仍然不忘初心。重情守诺,性格内向,倔强坚忍。

  碧瑶,魔教鬼王宗宗主鬼王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痴情无限,为爱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最后在诛仙剑下为救张小凡念出那段痴情咒: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其实我觉得碧瑶很可怜呢,付出了一切,不能和张小凡在一起。

  什么正魔殊途,为了爱可以跨越这些才是最伟大的。爱本就没有分正魔,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可以在一起,不是吗?

  但是我把这些都想得太简单了,碧瑶和小凡到最后不也是没有在一起吗?

  张小凡应该会想:我不要什么长生,不管什么正道邪道,我只要碧瑶醒过来,*凡的过完一生。是啊,一个多么*凡欲望,可苍天就是不给他们在一起的机会。正魔殊途又何妨,只要心中有爱,不也是可以和心爱之人在一起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诛仙读后感 5

  我看过许多小说,但让我最难忘的小说是《诛仙》。

  《诛仙》是科幻小说、奇幻小说,围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来写的。

  《诛仙》,里所说的是一个少年的故事,诛仙里分为道、佛、魔,三个圣教。道在《诛仙》所说的是:“青云门、焚香谷。”佛在《诛仙》里代表的是:“天音寺。”魔教呢,就有五大派教,在书里出现的有三大派系,分别是:“鬼王宗、合欢派、万毒门。”

  书中的主人公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诛仙》里有许多兵器,如:“噬魂魔棒、天琊、伤心花……”

  《诛仙》写的是:“友情、亲情、正和邪的搏斗……”

  《诛仙》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有多大困难、挫折,一定能“斗”过去的。

  诛仙读后感 6

  在神州浩土上,你诞生了,你出生于青云门下的一个小村庄,因为村庄惨遭屠杀,所以你和林惊羽进入了青云门。

  你虽然天生愚笨,但你勤能补拙,你虽然资质不高,但你毫不气馁,你虽然法力不强,但你有勇有谋,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毫不低头的真正英雄。

  你,张小凡,你是一个幸福的人,你的六位师兄把你当成家人,兄弟,无时无刻给你温暖,给你鼓励,让你一颗纯真又美好的心充满了爱。

  在一次七脉会武中,你和你的“烧火棍”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因此被苍松道人怀疑是青云内奸。你的命运坎坷,既悲惨而又凄凉。

  你拥有黑心老人的“噬血珠”,也有“摄魂”,这两样东西是魔教戾气很重的法宝,它不断吞食着你的内心与理智,因此,你坠入了魔教。

  你进入了鬼王宗,成了副宗主鬼厉,法力突飞猛进,你的性格天翻地覆,被人称为“血公子” 。你深爱碧瑶,可她却离你很远,远得无法触摸。远在天边,*在眼前,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了解你的内心。你为了碧瑶,不顾自己,用尽自己全部的力气,心思来救她。我为你骄傲,自豪。我喜欢这样的你,散发着男人魅力的你。

  最后,你背叛了鬼王宗,用诛仙仙剑杀死了鬼王,自己不顾一切牺牲了。

  你是一个英雄 ,为了别人,你舍己为人,我喜欢你这个角色,我希望你能成为一个令人永生难忘的角色,令人羡慕的角色,一个浩气长存的角色!

  这本小说,我已不知阅读了多少遍,每次静下心来回顾,都有一种莫名的气体涌上心头。

  诛仙读后感 7

  《诛仙》的每一个人物给我的感觉好象一篇神话,随着主角的经历而感动,希望主角终有一天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局。

  我开始喜欢《诛仙》,只是因为张小凡的存在。这个孤独的少年悲惨而凄苦的命运仿佛一个巨大的枷锁,把读者牢牢禁锢不能呼吸。他的生命真正开始是何等的无奈与心酸,他悲壮的执著又是何等灰暗和惨烈。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愤慨从胸中喷薄而出,究竟是多少世的爱恨胶着才铸成今生这一刻的空洞凝望?一个*凡的少年,被人无意还是有意地当做一个工具来做实验,而自己还是茫然不知。当*于自我摧残的坚守突然变成毫无意义,心中的阴霾便迅速放大成整个人生!他还太小的年龄已经充斥了哀伤与心死,仿佛一个悲剧的出现却苦苦挣扎想背离结局。其实,那一瞬间疯狂的痛楚又有谁能真正知晓,又有谁能真正说清?所以我们喜欢张小凡,带着同情与钦佩的感觉喜欢他。他惯有的沉默,惯有的叹息,甚至惯有的愤怒之火突然熄灭。张小凡本身就是一个绝望的存在。这份绝望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每当希望即将出现时,一份更深刻的绝望就将希望彻底粉碎,无论是在七脉会武上面对陆雪琪,还是在万物肃杀之时面对夔牛,还是最终面对诛仙剑阵,那一声痛彻肺腑的嘶吼。他的生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于是无可阻止地一错到底。倘若谁能,甚至真的把他的命运改变,他也就不再是张小凡,这世上也就再没有张小凡。所剩下的,只是一个空洞的名字或数中苍白的爱情,而不再是那份穿透灵魂的感动了。

  碧瑶也好,雪琪也好,我们见过了太多美丽的女子。却从来没有从任何一本书中见到,一个被绝望吞噬的少年,苦苦为了不可知的未来挣扎着、彷徨着、背叛着,沉沦。

  他的绝望究竟从何而来?

  我们不知道,似乎也不必弄清楚。

  只知道,一个张小凡,便仿佛一声亘古的叹息,横贯千年!

  黑暗是可怕的。在无边的黑暗中行走,似乎永无方向,似乎永无尽头,这是一种无法排解的恐惧。初中时候,巴金先生的《爱尔克的灯光》曾经鼓舞了我的心志,过了很久,也不能淡忘。但是,当我现在开始在现实中反思或者迷惘的时候,竟然惊觉那个时代的精神支柱,已经成为了过去时。漫漫人生路,到如今这样的作品竟渐渐的远去,以至于开始遗忘。

  很多年了,我再也不是那个怕黑的无知少年了;很多年了,我懂得了很多事,我目睹了一幕一幕人生的悲喜剧;很多年了,或者经历或者旁观,我一次又一次在自已和别人的欢笑与眼泪里将*凡的人生度过;很多年了,我终于知道,心灵在黑暗里迷路远比失掉生命本身还可怕;很多年了,我终于知道,一盏灯,对于奔走在漫漫人生路上的人,是多么的重要。

  到如今,在黑夜中,那容易迷失自我的网络世界里,我却找寻到了一盏灯,一盏叫做《诛仙》的"爱尔克的灯光"。它指引我找到情谊,找到活着的意思,找到生命前行的方向。它让我感到激动,因为共鸣,我看见那执灯者的光辉还在延续,在网络上延续,在新一代人的身上延续。

  《诛仙》,在那悲伤的情节里,我们那颗找寻幸福和希望的心没有死掉,我们还可以看到爱尔克般的灯光在主角张小凡的心灵深处闪耀。无论是生是死,爱尔克的灯光一直没有熄灭掉。无论在虚幻的世界,还是在人生的大海里,它的光茫,一直是远航迷路的人归航的方向。罗曼罗兰说过:"真正的英雄主义只有一种,就是看清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并且去热爱它。"张小凡和我们都会成为这样一种人,我希望。

  书也看了不少了,唯有《诛仙》令我长久思考,唯有张小凡的成长让我思量不已。思考后的结论可写出长篇论文,可我没有那以文为刀的能力。《诛仙》的艺术价值远远超出其故事本身的魅力,所蕴含的真理和道德的力量,是绝妙艺术和崇高思想的完美结合,是***的有机统一。小说是虚构的,似乎与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没有关联,但是尽人皆知的是:文字文本的魅力是精神性的。《诛仙》除了审美价值外,思想,理想,伦理,道德都通过了艺术的手段对青少年一代产生到通常教育方法所难达到的功效,真正纯洁美化人的灵魂…也不知道多少青年如我一般,暗自在心里重新思量自我的人生观,世界观。兴许多少年后回忆,这还是我的一个美好的人生转折点。

  有人说,小说舞台上的悲剧多一点,生活舞台上的悲剧就能少一点,我深以为然。作品对提高我们整个道德情操,思想修养,以及精神境界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作者萧鼎,曾在他以桀骜闻名的《暗黑之路》中写到:"但凡有绝世才华的人,都是骄傲而有野心的。"在这骄傲的背后又是有着怎样的抱负呢?让我们听听作者借文章说出他对人的理想和希望,就会更明白这小说作为"灯光"的意义了:

  "天必降大任于我,我且独自前行!"

  "人生路短,岁月沧桑,我不立下宏图大志,怎对得起青春年少?"

  "就算身体魂魄一起化为灰烬,也要点亮这一点光亮,哪怕为此将世间所有,与他一同埋葬。"

  "夜深人静时有出世之心,但天一光亮,便觉得万丈红尘,竟是这般可爱,如此繁华,怎可舍却?"

  不管《诛仙》给我们带来的是无尽的振奋或者是无尽的痛苦——我们为那些书中人物的人生担忧,就好像我们为自己的人生担忧一样,理想世界的美好和为之奋斗的精神,却始终像一道"爱尔克"的心灵之光芒,闪耀着指引我们卑微而迷惘的心。让我们在迷途的黑暗中,在人生之路上兢兢业业,在路上循序渐进,在路上努力奋斗!

  有时候,我不知道人生的路有多漫长。然而阖上书页,有一种叫回忆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怀旧的字眼弥漫于心,的确我已经开始怀念了,于是我将继续努力下去,为作一盏"爱尔克的灯光",继续活下去。通过努力,去表达出我的人生价值观和信仰,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和义务。

  我知道,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那执灯的人!

  诛仙读后感 8

  小说《诛仙》里面最让我难忘的场景,都是关于碧瑶和小凡的,或许正是碧瑶的死让我更关注这个丁香般的女子,而忽视了雪琪吧。私地下一直希望结局能够改写,看了网上那么多个版本的结局后,却释怀了,也许只有原来的才是让我们牵挂的。

  ‘满月之井’,就是在满月时分,人若望下,便会看见自己最心爱的人或事物。当时小凡望了以后,我也很想像三尾妖狐那样追问小凡从这井里看到了什么?当碧瑶追问小凡的时候,他害羞的的说下次见面的时候告诉她,谁知道这就是她们最后一次说话了,我想如果小凡知道这样的结局,当时的他会不会义无反顾的告诉碧瑶他在满月之井里面所见呢,可是没有如果,所以我们谁也不知道。当碧瑶站在狂烈风中,微微泛红的眼睛望着张小凡,张开双臂,向着满天剑雨,向着夺尽天地之威的巨剑迎上去的时候。吟唱着: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我泪流满面。为小凡,更为碧瑶那凄婉的身影。当小凡在昏迷的碧瑶面前吐露心声?你为什么这么傻……我还没有对你说,我在那口古井之中,看到的人是你啊!……?我无法抑制的难过,为了这句没有说出口的话。

  比较温暖的场景是在青云山,竹林深处,碧瑶来看小凡,小凡问碧瑶这么危险你怎么过来了,碧瑶说,我不管,我只想看看你。这样的碧瑶让我很欢喜,有点小女人的固执,却很可爱。当时的小凡也是惹人爱的,看见黑节竹,便叫碧瑶坐,又不放心,用袖子在黑节竹上用力擦了擦,擦出一片干净的地方,然后起身低着头道:?你现在坐吧。?世上男子都爱说情话,可我觉得这句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一句了。

  碧瑶说?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人讨好我,送了多少奇珍异宝,可是……?,?就算全天下的珍宝都放在我的眼前,也比不上你为我擦拭竹子的这只袖子。?那一刻,全世界的声音,忽然都消失了。只有这美丽女子温柔的眼波,簇拥着他。这样的感情真单纯,让我羡慕不已。所以后面碧瑶的死我以为那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换成雪琪,她或者没有这样的奋不顾身吧。毕竟雪琪的爱是隐忍的,而碧瑶的是毫不保留的。

  多少年后,你回首往事,还记得当年,曾有人对你,低声诉说心语吗?那因为年轻带着天真有些狂热的话语,你可曾还记得吗?就像深深镂刻在心间、不死不弃的誓言!你有没有张开双臂,将那心爱的人,拥抱在怀里?

  我以为现实中都会拥有这样的爱,却不知道是奢望,现在也只能在小说里面才能遇见吧,也只能在小说里面缅怀。爱幻想的孩子总是喜欢沉溺在故事里,因为那里才有我们的信仰,才能遇见我们的追求,尽管穷其一生,我想我们所期待也只不过是碧瑶口中那能为她擦拭竹子的那只袖子吧。

  诛仙读后感 9

  好久没写日志了,呵呵。《诛仙》个人认为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它有着迭荡起伏的故事情节,优美的语句,轻松的笔调…但最难能可贵的是融合了精妙的爱情描写。不同于一般的小说以爱情描写为辅,《诛仙》的爱情描写细致入微,特别是对主人公张小凡、碧瑶、陆雪琪的心理、表情描写更是诩诩如生,全文以爱情、正邪的纠缠为剧情发展线索,以玄奇武侠氛围为背景,让千万读者在观看一部经典仙侠的同时,体味爱情的苦涩、甜蜜,多少读者为之感动!多少读者为之黯然落泪,其实说它是一部经典纯结的爱情小说也不为过。有的人说结局不够完美,但萧鼎的结尾却充满了无限可能,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怎样的结局全靠读者自己去想象,这也不失为一种残缺之美。

  诛仙读后感 10

  在神州浩土上,你诞生了,你出生于青云门下的一个小村庄,因为村庄惨遭屠杀,所以你和林惊羽进入了青云门。

  你虽然天生愚笨,但你勤能补拙,你虽然资质不高,但你毫不气馁,你虽然法力不强,但你有勇有谋,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毫不低头的真正英雄。

  你,张小凡,你是一个幸福的人,你的六位师兄把你当成家人,兄弟,无时无刻给你温暖,给你鼓励,让你一颗纯真又美好的心充满了爱。

  在一次七脉会武中,你和你的“烧火棍”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因此被苍松道人怀疑是青云内奸。你的命运坎坷,既悲惨而又凄凉。

  你拥有黑心老人的“噬血珠”,也有“摄魂”,这两样东西是魔教戾气很重的'法宝,它不断吞食着你的内心与理智,因此,你坠入了魔教。

  你进入了鬼王宗,成了副宗主鬼厉,法力突飞猛进,你的性格天翻地覆,被人称为“血公子” 。你深爱碧瑶,可她却离你很远,远得无法触摸。远在天边,*在眼前,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了解你的内心。你为了碧瑶,不顾自己,用尽自己全部的力气,心思来救她。我为你骄傲,自豪。我喜欢这样的你,散发着男人魅力的你。

  最后,你背叛了鬼王宗,用诛仙仙剑杀死了鬼王,自己不顾一切牺牲了。

  你是一个英雄 ,为了别人,你舍己为人,我喜欢你这个角色,我希望你能成为一个令人永生难忘的角色,令人羡慕的角色,一个浩气长存的角色!

  这本小说,我已不知阅读了多少遍,每次静下心来回顾,都有一种莫名的气体涌上心头。


诛仙读后感(精选10篇)扩展阅读


诛仙读后感(精选10篇)(扩展1)

——《诛仙》读后感3篇

《诛仙》读后感1

  记得那些年,自己懵懵懂懂,没有愤世嫉俗,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放纵不羁,没有黯然神伤,没有身为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质,*静地生活,单纯地学*。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诛仙》读后感2

  看完《诛仙》后,最大的感动莫过于情感的触动。

  当陆雪琪一身白色,配着那冷漠的脸孔,双手挥舞着剑决,蓝色的辟邪剑在身边游荡。每日每夜想着张小凡,见到却是鬼厉的冷漠。自从那句:“下次见面,用剑吧!”她的心动了一下,就像辟邪见到摄魂一样,有许多仇恨,但眼里表现的却是亲切。

  也许这就是“七脉会舞”后注定的路;也许是从第一眼震动开始的缘,从此每个人的生命中多了一个他(她)。

  从死灵渊小凡的执着,到青云山上雪琪的奋不顾身,再到十万山上短暂一夜。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长,只是用了心,可能小凡从未变成过鬼厉,对田灵儿,对碧瑶只是一生的追求,都不真实,前者只喜欢齐昊,后者只有一具尸体。

  每次那熟悉的冰冷的杀气充满脑海,小凡都会尽力阻止,因为他不是魔,不象焚香谷的上官策以及徒弟门每次每一张脸,每一句话都会有刺。

  小凡是不幸的,年幼便只剩自己唯一的兄弟;小凡是无奈的,杀死全村人的却是教自己无上佛法的谱智;同样,他也是宽容的,用自己的行动打动了田不易,从此他在也不是那个不成器的老七。

  在很多年前,大竹峰上,宋师兄的仁慈,杜师兄的认输,田灵儿甜美的笑声,还有还有很多,都引在小凡脑海里,成为美好的回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很霸气的一句话,小凡靠着它,从容走过许多。再碧瑶神形俱灭后,他感到了空虚,人生在无可走的路。青云,对,青云,为天下而战。

  当他手持诛仙剑时,再无失魂落魄的鬼厉,再无眼底无光的张小凡。他让雪琪看到了希望,让小白没有失望,让所有人惊讶。

  那一句“你去死吧”是对鬼王的宣判,是记在心里十余年仇恨的发泄,是他内心的真言。

  草庙村,一个开始的地方,最后回到这里。陆雪琪与张小凡最后定格的微笑,是全书对我,对萧鼎,对读者的忠诚。

  萧鼎很厉害,他让我看到凄惨不会无边,优美不会泛滥,介与两者之间的美,只有用灵魂漫漫体会。

  只剩下唯一希望《诛仙》电影能更好!!

《诛仙》读后感3

  我的一大爱书乃《诛仙》也,此书有无尽的魔力,勾人心魄、摄人心魂,让人欲罢不能。

  此书述说了一个悠远,甚为曲折的故事。

  主角张小凡无意中卷入一场佛、道、魔三大门派之争,身怀佛教大法投入道家门下,后被掌门真人发现,导致张小凡投入魔教经历一番挣扎,回归青云,并用诛仙古剑击退了魔教的第三次大举进攻。最后隐居在了草庙村。

  每当我看此书时,我便被一股魔力生生拉住了,并驱使我再三阅读这本著作。似乎自己便是男主张小凡,走进书中去经历如此一番波折,虽然我已看过多遍,但是《诛仙》无穷无尽的魔力还是能驱使我落泪。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日月无情,转千世屠枭雄。”一句道家名言,毫无掩盖地流露出一人悲伤的情怀,就算乞天拜地、求日诵月,可天地仁慈过吗!?日月留情过吗!?

  “谁愿意孤苦一生,谁愿意孤单数日,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无霜?”若不是求情数十年仍无进展,又怎会深情到无法自拔?

  “什么正道,什么正义?你们从来都是骗我,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我算什么啊!”小凡之师普智授大梵般若,并将小凡投入青云(小凡的村子——草庙村的人全被屠杀),小凡一直想复仇。不料,杀手是、是普智神僧!

  “我杀你有什么用?杀了你也救不回她。要是**有用,这天下的人,我早就去杀了。”自从碧瑶为小凡挡下了通天峰上那惊心动魄的一击,小凡就变了。若是杀了天下的人能救回碧瑶,这天下,有几人会活着?

  只有人会变啊……

  诛仙!遇神诛神,遇仙诛仙,天下一奇剑也。《诛仙》,勾人心魄,摄人九魄,天下一奇书也!


诛仙读后感(精选10篇)(扩展2)

——《诛仙》读后感优选【10】篇

  《诛仙》读后感 1

  我看过许多小说,但让我最难忘的小说是《诛仙》。

  《诛仙》是科幻小说、奇幻小说,围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来写的。

  《诛仙》,里所说的是一个少年的故事,诛仙里分为道、佛、魔,三个圣教。道在《诛仙》所说的是:“青云门、焚香谷。”佛在《诛仙》里代表的是:“天音寺。”魔教呢,就有五大派教,在书里出现的有三大派系,分别是:“鬼王宗、合欢派、万毒门。”

  书中的主人公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诛仙》里有许多兵器,如:“噬魂魔棒、天琊、伤心花……”

  《诛仙》写的是:“友情、亲情、正和邪的`搏斗……”

  《诛仙》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有多大困难、挫折,一定能“斗”过去的。

  《诛仙》读后感 2

  记得那些年,自己懵懵懂懂,没有愤世嫉俗,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放纵不羁,没有黯然神伤,没有身为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质,*静地生活,单纯地学*,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读《诛仙》,总是被其中的情感打动。

  感动于小凡为碧瑶而十年苦苦寻觅,和雪琪两情相依人难聚。

  感动于雪琪*淡如水却持久的相思,小竹峰上,孤影相待。

  感动于碧瑶为君牺牲,诛仙剑下,伤心花殒。

  几次阅读,那个世界深深印刻于我的心中。

  除了小凡,雪琪,碧瑶,还有外刚内柔的田不易,一往无前的万剑一,那个时如市井之人,时而深不可测的周一仙…

  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演绎着那些悲欢离合,人世百态。

  有时文字真的很苍白,反而是音乐可以将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一句简单的`歌词,配上特定的旋律,一瞬间便让人痴了,回味起书中点滴。

  永远也写不出那些讽刺的文字,埋怨现实,永远也写不出华丽的哀伤,四十五度角的阳光。因为始终觉得,无论烟花巷陌,城门深雨处,总该走下去,那怕遗世独立。

  容华谢后,要的也不是君临天下,不过是*凡的温暖。如在春之牧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

  一个故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种感情的终结。合上《诛仙》,心中却增加了一种来自书中的情感,虽因人而异,却无比真实。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相信总会有这样一个事物,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已经对你的命运起了作用,无法抹去,无论你如何不屑,总归无法否认你曾因它感动。

  梦回青云,心中万千缠绵,只为《诛仙》。

  《诛仙》读后感 3

  诛仙虽是一部玄幻小说,与现实生活表面看起来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然而书中所体现出的情感却足以让人进行深思。在这个繁华而有嘈杂的社会里。多少人的追求,不过是内心的一份安静和心安理得。不管从情节的设计,还是从言辞用语方面,诛仙都可以称作是经典之作。

  对与错,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或许有的时候,真的很难用一个字来形容。主人公张小凡从一个质朴、憨厚、资质*庸的少年,成长为所谓的“魔教”第一大将,甚至被称为“血公子”,这中间的是是非非,又有几个人能说得清楚?人们看到的只是他坠入魔道,被所谓的“正道”视为心腹大患,却根本不会去了解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痛苦的经历与无奈的抉择。他甘愿冒天之下大不韪,修*魔教的经典“天书”,集佛道魔三家之所长为一身,终于达到一个人类无法窥视的境界,而最终,正是这个**不眨眼的大魔头,拯救了苍生,拯救了千千万万的黎民百姓。他错了吗?或许并没有,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的初衷,只是敢于挑战任何世俗的冷眼,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这份心,却也是胜过世间多数之人了。所以,错与对,有时侯真的显得无足轻重。

  抉择与坚持。“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一句贯穿整个故事的疑问,引发了千千万万读者的深思。人的一生,会面临大大小小无数次的选择,有时候当你面对一件事物,会觉得很难取舍,但这些都不重要。不管最终你的选择是什么,只要不迷失自己,不忘掉自己的心,并将他们坚持到底,终能有所成。人们常常会说“贵在坚持”但真正能够做到的有几个人?主人公张小凡整日被嗜血珠和摄魂啃噬心智,随时都有可能陷入及劫不复的境地,正是因为他心底的执着和骨子里的坚持,才使他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蝶舞天涯,迁徒一季,守望一季;彼岸繁华,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这些漫长的轮回之所以能被世人称赞传送,也正是因为他们心底的坚持和执着。一念成魔,一念成佛,善与恶,有时候就在你的一念之间,所以选择很重要,但只要你选择了,就一定要把它坚持到底。

  信念与追求。“……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主满面鬓鬓女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日夜,短松冈.”一份情,在你心里,可以存在多少间时间?信念很重要,如果没有了信念,也就没有了希望;如果没有了希望,你也会不知道自己想要去追求什么。伤心底的信念,有时候足以支撑你走过一生的时间。因为信念,张小凡西入蛮荒,南下苗疆,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寻找医治碧瑶的方法。虽然最终的结局不是团圆的,但陪伴他走完一生的,依然是一片破碎的衣角,这份旷古的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希翼?古往今来,千万个佳话流传于世,有哪个不是因为心里的'这份信念与执着呢?纵使身不在一处,纵使阴阳相隔,但又怎样?他们仍在一起从未分开。

  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为什么要读经典》中恳切的告诫:“经典作品是这样一些书,它们对读过并喜爱它的人构成一种宝贵的经验,”经典的阅读是一次次心灵在其智慧的结晶——“伟大的书中相遇”。经典就是这种“伟大的书”作为当代经典《诛仙》能引起社会的共鸣,让我们在空虚茫然的现代,找到存在感,寻求内心的一片宁静。

  人生在世,短短数十载的光阴,犹如自驹过隙般,转瞬即逝。不管你过得好不好,不论成功也好,失败也罢,都应该心存希望并为之而奋斗。只有这样,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才能由衷的说出一句无悔。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当回首瞬间,终会梦醒融化如雪。结局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你有没有因为希望而走过一生。

  你在某一个午后,泡一杯香茗,拿一本好书,远离喧嚣,静静的享受着阳光,看着时光在指尖穿梭。那一瞬间,你以为那是梦,其实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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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诛仙》读后感 4

  几年前,当我还在为几个武功招术而苦思冥想之时,混迹于网络的朋友们就推荐了《诛仙》。那时候,我学会写字才五六年,正自编自导了一场“江湖风云”,每次都是“魔教”被“正道中人”追杀喊打,狼狈不堪。我还为此沾沾自喜,以为接*了理想中快意恩仇的“江湖”。后来才发现自己多么幼稚无知。

  “网络小说?”我乍听说时不屑一顾,仍沉迷在金庸的世界里——因为我还看不懂古龙。不过见网上疯传的“百万点击量”、“网络小说第一开山巨作”等等头衔,我忍不住去看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所谓的“敌人”就赶尽杀绝。真可笑。

  当然,深思的不止一处。鬼王曾告诉张小凡“若论方今天下,世间法宝,真正**最多,煞气最重的,只怕再无过于你们奉为神明一般的诛仙古剑了!”,张小凡却回答“邪魔之物被我用来斩妖除魔,便是正道,我便问心无愧”。一直以来,“克隆人”、“核武器”等明显“双刃”的科技手段都在伦理学家的唇枪舌剑下苟且偷生。人们总喜欢“因噎废食”却不能物尽其用。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罢了。真可悲。

  还有一日,饱尝人世沧桑的张小凡询问算命师周一仙“人生忙忙碌碌都是为何”,周一仙笑赞他光凭这个问题便可凌驾世人之上了。当张小凡问他有没有看不穿的东西,周一仙只是说“我看不穿的是这个轮回”。我有时候会仰望星空,想到那微不可见的光点竟是百万光年外的恒星,就不禁感慨万千。李志伟曾猜想太阳系只是外部宇宙的高级生命创下的程序;刘慈欣曾幻想霍金询问高级生命“宇宙的目的”而驳得对方无言以对;而我却在想,在午夜最后三分钟诞生的人类,连宇宙的第一天历史尚且弄不明白,又何谈探索更深奥的秘密呢?连地球都只算是一粒尘埃。我们连蝼蚁都比不上。浩瀚宇宙,漫漫人生,我们又何其渺小呢?真可怜。

  读了《诛仙》之后,我总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双在宇宙中遥望的眼睛。我可以看到云层之下的芸芸众生相,也能看透宇宙尽头的星光。可是想要看穿却并不容易啊。

  生命,也不过如此。何尝不可以微微一笑呢?

  《诛仙》读后感 5

  《诛仙》的每一个人物给我的感觉好象一篇神话,随着主角的经历而感动,希望主角终有一天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局。

  我开始喜欢《诛仙》,只是因为张小凡的存在。这个孤独的少年悲惨而凄苦的命运仿佛一个巨大的枷锁,把读者牢牢禁锢不能呼吸。他的生命真正开始是何等的无奈与心酸,他悲壮的执著又是何等灰暗和惨烈。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愤慨从胸中喷薄而出,究竟是多少世的爱恨胶着才铸成今生这一刻的空洞凝望?一个*凡的少年,被人无意还是有意地当做一个工具来做实验,而自己还是茫然不知。当*于自我摧残的坚守突然变成毫无意义,心中的阴霾便迅速放大成整个人生!他还太小的年龄已经充斥了哀伤与心死,仿佛一个悲剧的出现却苦苦挣扎想背离结局。其实,那一瞬间疯狂的痛楚又有谁能真正知晓,又有谁能真正说清?所以我们喜欢张小凡,带着同情与钦佩的感觉喜欢他。他惯有的沉默,惯有的叹息,甚至惯有的愤怒之火突然熄灭。张小凡本身就是一个绝望的存在。这份绝望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每当希望即将出现时,一份更深刻的绝望就将希望彻底粉碎,无论是在七脉会武上面对陆雪琪,还是在万物肃杀之时面对夔牛,还是最终面对诛仙剑阵,那一声痛彻肺腑的嘶吼。他的生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于是无可阻止地一错到底。倘若谁能,甚至真的把他的命运改变,他也就不再是张小凡,这世上也就再没有张小凡。所剩下的,只是一个空洞的名字或数中苍白的爱情,而不再是那份穿透灵魂的感动了。

  碧瑶也好,雪琪也好,我们见过了太多美丽的女子。却从来没有从任何一本书中见到,一个被绝望吞噬的少年,苦苦为了不可知的未来挣扎着、彷徨着、背叛着,沉沦。

  他的绝望究竟从何而来?

  我们不知道,似乎也不必弄清楚。

  只知道,一个张小凡,便仿佛一声亘古的叹息,横贯千年!

  诛仙读后感黑暗是可怕的。在无边的黑暗中行走,似乎永无方向,似乎永无尽头,这是一种无法排解的恐惧。初中时候,巴金先生的《爱尔克的灯光》曾经鼓舞了我的心志,过了很久,也不能淡忘。但是,当我现在开始在现实中反思或者迷惘的时候,竟然惊觉那个时代的精神支柱,已经成为了过去时。漫漫人生路,到如今这样的作品竟渐渐的远去,以至于开始遗忘。

  很多年了,我再也不是那个怕黑的无知少年了;很多年了,我懂得了很多事,我目睹了一幕一幕人生的悲喜剧;很多年了,或者经历或者旁观,我一次又一次在自已和别人的欢笑与眼泪里将*凡的人生度过;很多年了,我终于知道,心灵在黑暗里迷路远比失掉生命本身还可怕;很多年了,我终于知道,一盏灯,对于奔走在漫漫人生路上的人,是多么的重要。

  到如今,在黑夜中,那容易迷失自我的网络世界里,我却找寻到了一盏灯,一盏叫做《诛仙》的"爱尔克的灯光"。它指引我找到情谊,找到活着的意思,找到生命前行的方向,读后感《诛仙读后感-2》。它让我感到激动,因为共鸣,我看见那执灯者的光辉还在延续,在网络上延续,在新一代人的身上延续。

  《诛仙》,在那悲伤的情节里,我们那颗找寻幸福和希望的心没有死掉,我们还可以看到爱尔克般的灯光在主角张小凡的心灵深处闪耀。无论是生是死,爱尔克的灯光一直没有熄灭掉。无论在虚幻的世界,还是在人生的大海里,它的光茫,一直是远航迷路的人归航的方向。罗曼罗兰说过:"真正的英雄主义只有一种,就是看清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并且去热爱它。"张小凡和我们都会成为这样一种人,我希望。

  书也看了不少了,唯有《诛仙》令我长久思考,唯有张小凡的成长让我思量不已。思考后的结论可写出长篇论文,可我没有那以文为刀的能力。《诛仙》的艺术价值远远超出其故事本身的魅力,所蕴含的真理和道德的力量,是绝妙艺术和崇高思想的完美结合,是***的有机统一。小说是虚构的,似乎与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没有关联,但是尽人皆知的是:文字文本的魅力是精神性的。《诛仙》除了审美价值外,思想,理想,伦理,道德都通过了艺术的手段对青少年一代产生到通常教育方法所难达到的功效,真正纯洁美化人的灵魂…也不知道多少青年如我一般,暗自在心里重新思量自我的人生观,世界观。兴许多少年后回忆,这还是我的一个美好的人生转折点。

  有人说,小说舞台上的悲剧多一点,生活舞台上的悲剧就能少一点,我深以为然。作品对提高我们整个道德情操,思想修养,以及精神境界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作者萧鼎,曾在他以桀骜闻名的《暗黑之路》中写到:"但凡有绝世才华的人,都是骄傲而有野心的。"在这骄傲的背后又是有着怎样的抱负呢?让我们听听作者借文章说出他对人的理想和希望,就会更明白这小说作为"灯光"的意义了:

  "天必降大任于我,我且独自前行!"

  "人生路短,岁月沧桑,我不立下宏图大志,怎对得起青春年少?"

  "就算身体魂魄一起化为灰烬,也要点亮这一点光亮,哪怕为此将世间所有,与他一同埋葬。"

  "夜深人静时有出世之心,但天一光亮,便觉得万丈红尘,竟是这般可爱,如此繁华,怎可舍却?"

  不管《诛仙》给我们带来的是无尽的振奋或者是无尽的痛苦--我们为那些书中人物的人生担忧,就好像我们为自己的人生担忧一样,理想世界的美好和为之奋斗的精神,却始终像一道"爱尔克"的心灵之光芒,闪耀着指引我们卑微而迷惘的心。让我们在迷途的黑暗中,在人生之路上兢兢业业,在路上循序渐进,在路上努力奋斗!

  有时候,我不知道人生的路有多漫长。然而阖上书页,有一种叫回忆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怀旧的字眼弥漫于心,的确我已经开始怀念了,于是我将继续努力下去,为作一盏"爱尔克的灯光",继续活下去。通过努力,去表达出我的人生价值观和信仰,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和义务。

  我知道,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那执灯的人!

  《诛仙》读后感 6

  记得那些年,自己懵懵懂懂,没有愤世嫉俗,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放纵不羁,没有黯然神伤,没有身为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质,*静地生活,单纯地学*,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读《诛仙》,总是被其中的情感打动。

  感动于小凡为碧瑶而十年苦苦寻觅,和雪琪两情相依人难聚。

  感动于雪琪*淡如水却持久的相思,小竹峰上,孤影相待。

  感动于碧瑶为君牺牲,诛仙剑下,伤心花殒。

  几次阅读,那个世界深深印刻于我的心中。

  除了小凡,雪琪,碧瑶,还有外刚内柔的田不易,一往无前的万剑一,那个时如市井之人,时而深不可测的周一仙…

  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演绎着那些悲欢离合,人世百态。

  有时文字真的很苍白,反而是音乐可以将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一句简单的歌词,配上特定的旋律,一瞬间便让人痴了,回味起书中点滴。

  永远也写不出那些讽刺的文字,埋怨现实,永远也写不出华丽的哀伤,四十五度角的阳光。因为始终觉得,无论烟花巷陌,城门深雨处,总该走下去,那怕遗世独立。

  容华谢后,要的也不是君临天下,不过是*凡的温暖。如在春之牧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

  一个故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种感情的终结。合上《诛仙》,心中却增加了一种来自书中的情感,虽因人而异,却无比真实。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相信总会有这样一个事物,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已经对你的命运起了作用,无法抹去,无论你如何不屑,总归无法否认你曾因它感动。

  梦回青云,心中万千缠绵,只为《诛仙》。

  《诛仙》读后感 7

  记得那些年,自己懵懵懂懂,没有愤世嫉俗,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放纵不羁,没有黯然神伤,没有身为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质,*静地生活,单纯地学*,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读《诛仙》,总是被其中的情感打动。

  感动于小凡为碧瑶而十年苦苦寻觅,和雪琪两情相依人难聚。

  感动于雪琪*淡如水却持久的相思,小竹峰上,孤影相待。

  感动于碧瑶为君牺牲,诛仙剑下,伤心花殒。

  几次阅读,那个世界深深印刻于我的心中。

  除了小凡,雪琪,碧瑶,还有外刚内柔的田不易,一往无前的万剑一,那个时如市井之人,时而深不可测的周一仙…

  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演绎着那些悲欢离合,人世百态。

  有时文字真的很苍白,反而是音乐可以将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一句简单的歌词,配上特定的旋律,一瞬间便让人痴了,回味起书中点滴。

  永远也写不出那些讽刺的文字,埋怨现实,永远也写不出华丽的哀伤,四十五度角的阳光。因为始终觉得,无论烟花巷陌,城门深雨处,总该走下去,那怕遗世独立。

  容华谢后,要的也不是君临天下,不过是*凡的温暖。如在春之牧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

  一个故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种感情的终结。合上《诛仙》,心中却增加了一种来自书中的情感,虽因人而异,却无比真实。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相信总会有这样一个事物,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已经对你的命运起了作用,无法抹去,无论你如何不屑,总归无法否认你曾因它感动。

  梦回青云,心中万千缠绵,只为《诛仙》。

  《诛仙》读后感 8

  我的一大两个爱书乃《诛仙》也,此书有无尽的魔力,勾人心魄、摄人心魂,让人欲罢不能。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张晓帆无意中卷入了佛教派别、道教和鬼神之间的纷争。他带着佛教教义进入道家,后来被真正的大师发现,带领张小凡经历了一场回归青云的斗争,并用剑击退了摩洛教的第三次进攻。最后到了草庙村。

  每当我看这本书,我将是一个神奇的生生拉起,开车送我去一遍又一遍地读这本书。看来他是男主张小凡,走进了书所以要经历一些起起伏伏,虽然我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写“诛仙”无尽的魔力还是可以驱使我的眼泪。

  “天地父母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日月都是无情,转千世屠枭雄。”一句中国道家教育名言,毫无关系掩盖地流露出自己一人一个悲伤的情怀,就算乞天拜地、求日诵月,可天地没有仁慈过吗!?日月留情过吗!?

  “谁愿意孤独的生活,谁愿意独处了好几天,如果不爱难自禁深处,为什么会柔肠防寒防冻?”如果仍然没有在十年说情进步,为什么不亲热自拔?

  “什么才是正道,什么社会正义?你们自己从来不是都是没有骗我,我一生都在苦苦作为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商业秘密,可是我算什么?我算什么啊!”小凡之师普智授大梵般若,并将小凡投入其中青云(小凡的村子――草庙村的人全被屠杀),小凡一直想复仇。不料,杀手是、是普智神僧!

  杀了你有什么用? 如果你杀了她你就救不了她。 如果**有用,我就会杀了全世界。” 既然碧瑶替小凡挡住了通天峰上的惊险打击,小凡就变了。 如果杀死世界的人能拯救碧瑶,这个世界上会有多少人生活?

  只有人会变啊……

  我要杀了你们!满足上帝杀死上帝,满足不朽杀死不朽,世界一个奇怪的剑也。《神仙之死》 ,勾人魂,九魂,天下奇书也!

  《诛仙》读后感 9

  几年前,当我还在为几个武功招术而苦思冥想之时,混迹于网络的朋友们就推荐了《诛仙》。那时候,我学会写字才五六年,正自编自导了一场“江湖风云”,每次都是“魔教”被“正道中人”追杀喊打,狼狈不堪。我还为此沾沾自喜,以为接*了理想中快意恩仇的“江湖”。后来才发现自己多么幼稚无知。“网络小说?”我乍听说时不屑一顾,仍沉迷在金庸的世界里——因为我还看不懂古龙。不过见网上疯传的“百万点击量”、“网络小说第一开山巨作”等等头衔,我忍不住去看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所谓的“敌人”就赶尽杀绝。真可笑。当然,深思的不止一处。鬼王曾告诉张小凡“若论方今天下,世间法宝,真正**最多,煞气最重的,只怕再无过于你们奉为神明一般的诛仙古剑了!”,张小凡却回答“邪魔之物被我用来斩妖除魔,便是正道,我便问心无愧”。一直以来,“克隆人”、“核武器”等明显“双刃”的科技手段都在伦理学家的唇枪舌剑下苟且偷生。人们总喜欢“因噎废食”却不能物尽其用。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罢了。真可悲。

  还有一日,饱尝人世沧桑的张小凡询问算命师周一仙“人生忙忙碌碌都是为何”,周一仙笑赞他光凭这个问题便可凌驾世人之上了。当张小凡问他有没有看不穿的东西,周一仙只是说“我看不穿的是这个轮回”。我有时候会仰望星空,想到那微不可见的光点竟是百万光年外的恒星,就不禁感慨万千。李志伟曾猜想太阳系只是外部宇宙的高级生命创下的程序;刘慈欣曾幻想霍金询问高级生命“宇宙的目的”而驳得对方无言以对;而我却在想,在午夜最后三分钟诞生的人类,连宇宙的第一天历史尚且弄不明白,又何谈探索更深奥的秘密呢?连地球都只算是一粒尘埃。我们连蝼蚁都比不上。浩瀚宇宙,漫漫人生,我们又何其渺小呢?真可怜。

  读了《诛仙》之后,我总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双在宇宙中遥望的眼睛。我可以看到云层之下的芸芸众生相,也能看透宇宙尽头的星光。可是想要看穿却并不容易啊。

  生命,也不过如此。何尝不可以微微一笑呢?

  《诛仙》读后感 10

  我的一大两个爱书乃《诛仙》也,此书有无尽的魔力,勾人心魄、摄人心魂,让人欲罢不能。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张晓帆无意中卷入了佛教派别、道教和鬼神之间的纷争。他带着佛教教义进入道家,后来被真正的大师发现,带领张小凡经历了一场回归青云的斗争,并用剑击退了摩洛教的第三次进攻。最后到了草庙村。

  每当我看这本书,我将是一个神奇的生生拉起,开车送我去一遍又一遍地读这本书。看来他是男主张小凡,走进了书所以要经历一些起起伏伏,虽然我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写“诛仙”无尽的魔力还是可以驱使我的眼泪。

  “天地父母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日月都是无情,转千世屠枭雄。”一句中国道家教育名言,毫无关系掩盖地流露出自己一人一个悲伤的情怀,就算乞天拜地、求日诵月,可天地没有仁慈过吗!?日月留情过吗!?

  “谁愿意孤独的生活,谁愿意独处了好几天,如果不爱难自禁深处,为什么会柔肠防寒防冻?”如果仍然没有在十年说情进步,为什么不亲热自拔?

  “什么才是正道,什么社会正义?你们自己从来不是都是没有骗我,我一生都在苦苦作为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商业秘密,可是我算什么?我算什么啊!”小凡之师普智授大梵般若,并将小凡投入其中青云(小凡的村子——草庙村的人全被屠杀),小凡一直想复仇。不料,杀手是、是普智神僧!

  杀了你有什么用? 如果你杀了她你就救不了她。 如果**有用,我就会杀了全世界。” 既然碧瑶替小凡挡住了通天峰上的惊险打击,小凡就变了。 如果杀死世界的人能拯救碧瑶,这个世界上会有多少人生活?

  只有人会变啊……

  我要杀了你们!满足上帝杀死上帝,满足不朽杀死不朽,世界一个奇怪的剑也。《神仙之死》 ,勾人魂,九魂,天下奇书也!


诛仙读后感(精选10篇)(扩展3)

——《设计》读后感(精选10篇)

  《*面设计法则》对学*设计的学生来说是一个一站式的资源库,是基础教程和深入设计领域的入门读物。《*面设计法则》围绕着三个有递进关系的部分展开基本法则、创作流程的法则和各个领域的设计法则。基本法则是由知名设计师从文字、色彩、版式及设计风格等设计元素的角度人手,讲述*面设计基础的、一般性的方法。创作流程的法则是结合项目案例,解析从概念策略、市场研究、图形图像到设计工作流程和后期制作的工作方法和要点。各个领域的设计法则是通过知名设计师分析自己设计的作品,与读者一起分享宝贵的经验。这些案例几乎涵盖所有*面设计的领域。

  本书分为自序基本法则、简介、文字设计、色彩、版式没计、风格、创作流程的法则等部分。

  创作流程的法则介绍了:*面设计不仅仅就是*面设计。在如今感觉超负荷的视觉设计领域中,再也没有一个大型的市场只瞄准一种产品、一个商标或者一种包装。作家和人类学家格兰特-迈克拉肯指出,尽管生活方式类型最开始只有三种,但是后来慢慢发展成六种、九种、十二种,现在由于变体太多,我们对划分它们的类型已经精疲力尽。因此,*面设计最终也只是*面设计师工作的一部分。如今的设计一定要小心翼翼地在文化人类学、行为心理、商业性和创造性之间形成*衡。

  *面设计必须考虑所有项目的文化根源。我们这种文化中的行为——不管是否属于对于名人、天气、体育、时尚和金钱的着迷——都对我们的世界观以及我们在这个世界中所处的位置有着重大的`影响。如果我们不能从根本上理解观众们的思路,真正了解他们的想法以及他们的行为原因,那么我们就找不到激发他们想象力的途径。我们必须了解这个市场,以及信息是如何影响感觉的。

  最具欺骗性的*面设计理念是: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面设计师就一定要极具天赋。实际上,在*面设计的专业领域,天赋在商业中仅仅被认为是“操作娴熟”。天赋只是入门的条件之一。*面设计的职业生涯往往也意味着你要有天赋且*惯孤独。天赋并不能保证任何设计师、任何设计项目的成功。

  看完这本呢书让我看到了*面设计中许多经典范例,以及对*面设计的理论知识,获益匪浅.这是一本很好的工具书。

  珠宝,是奢饰品世界里的象牙塔尖,在历史的长河里,它们比红颜更长久,比权利更永恒。

  钻石为何珍贵?因稀少、坚硬、璀璨夺目,它诉说着地球岩质先于人类亿万年变化的过程,沉积压缩的历史,是自然鬼斧神工的设计,硕果仅存的天地精华,短暂的人类历史如何匹配这岁月炼成的自然精器呢,戴上钻石并未真正拥有它,因为人注定先于钻石而亡,而钻石必然会易手,与其说人拥有钻石,不如说钻石选择了某人为某个时期的使用者,仅此而已,钻石坚硬乃因其分子排列规整,无坍塌之虞的缝隙,恰似壁立干仞无欲则刚,无情无欲使之坚硬晶莹,散发冷漠耀眼的光芒,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以钻石来表达情比金坚,实则钻石因其无情冷漠而长存,却被用来形容热切易变的感情,颇有黑色幽默之味,设计珠宝,乃从大自然这位设计师手中接过宝石,为之注入“人”的气象,珠宝于是凝聚设计对象的精神情怀与设计者的倾慕神思,变成沟通人气的有情之物,有情乃奢侈,无设计不有情,无有情不奢侈,奢侈,既是宝石的天生:时间沉炼的空明无瑕,也是宝石的设计:人间怀恋的执着深情,孰轻孰重,宝石自知,当今物我日新月异,竞速前行,熙熙攘攘,蜂拥而过,天使面孔魔鬼身材为钻石的配角,那不变的初心,与承容万物的情怀,方与钻石交相辉映

  阅读《网页设计———从入门到精通》书籍之后,我渐渐明白了网页设计在企业宣传产品中的重要性。

  什么是网页设计?网页设计师是一项根据企业希望向大众传递信息,进行网站功能策划,然后进行页面设计美化的工作。在学*网页设计中,我们需要对色彩的运用有一定的了解,明白什么样的色彩适合运用在什么产品中,知道什么是暖色系,什么是冷色系,这些色彩代表着什么意思。

  在学*网页设计时,我知道了色彩作用有哪些,主要包括:

  ①识别判断,就是指不同的色彩会给我们留下不一样的印象;

  ②衬托对比,运用不同的颜色进行对比,更加的突出产品;

  ③渲染气氛,就是不同颜色给我们感官带来的体验。除了认识色彩之外,我还知道色彩都带有什么属性,这些属性运用到页面设计中会给我们带来哪些视觉上的体验。

  在学*《网页设计》过程中,渐渐加深了我对网页概念的了解,它是构成网站的基本元素,也是承载各种网站应用的*台,它的构成一般包括标题、网站logo、页眉、页脚、导航、主体内容等。不同的网站在设计网页的`过程中,使往往会使用不用的色彩,以此突出网页的属性,产品的属性。色彩在我们的生活中通常有多重含义,例如红色代表着热情、活力、生命、喜庆等;橙色代表温暖、兴奋、收获等;黄色代表透明、辉煌、权利等……在网页设计运用色彩时,我们需要使用正确的颜色,给用户带来感官上的视觉享受,并以此突出产品特性,使我们的网页和产品相适配。

  最后,在设计网页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自己宣传的产品的特性,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使用符合产品的色彩,提高用户代产品的认识。

  看完《情境中的的课程课程与教学设计》后感受颇深。下面谈一下阅读完此书后的一些感想。

  《情境中的的课程课程与教学设计》一书主要阐述了情境化教与学的基本概念,原理,介绍了情境化教学的客课程设计方法,并举出了很多个实例提供参考。

  课程实践并不是在真空中运作的,也不是可以强加于任何学*环境的抽象物。课程开发和课程运作是在特定的学*环境中进行的。同样,情境化教学认为,教学和学*是受情境所驱动的,并认为学校场景的内外都存在学*环境。

  运用情景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更加积极的学*,能够使学生有机会自主学*。

  课程与教学回到社会生活情境中对于教学的实践性是有着重要的意义的。很多学科可以运用这一手段。

  在实际的基本教学工作中,情境中的课程与教学要强调实践性与情境性,要满足课程教学对真实性的需要。课程与教学活动都需要在真实的'实践中进行。能够好的使得学生理解,感受,体会。便于更深刻,更直观的学*。例如音乐中就有很多的情境方法。例如,上《闪烁的小星星》把教师布置一翻多媒体中展现美丽的夜空,孩子们仿佛就置身在这迷人的夜晚中。学*兴趣高涨。很好的实现情境中能有利的推进课堂的进行。

  情境化教学不光适用与音乐学科,我想也给我们的学校教育全面改革带来了春风,使学校教育回到社会生活情境中来成为可能。然而,仅仅停留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上是不够的,因为要进行情境中的课程与教学,必须在观念上、体制上、学校条件上以及教师素质上全面跟上。这样,我们的学校教育会真正回到社会生活情境中。

  原研哉的《设计中的设计》,一直是我很想读的一本书,但读完这本书后,说实话,我不是很明白,也许是对里面的内容理解得不够透彻吧,因此这本书包含的内容都不是很明白,懵懵懂懂的。

  设计源于生活,在生活中很多方面都与设计有密切相关的联系,是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

  原研哉回顾了现代设计的发展历程,并且策划了“二十一世纪的日常用品再设计”展览,通过与许多设计师的互动,共同思考设计与日常生活的联系。然而,在设计实践中,原研哉师试图建立一种信息建筑的思维方式,让*面设计不仅能作用于人的视觉,而且能够触动人的所有感官,设计其实是我们观察和认知世界的一种方式,但如果设计师能够以一个动态的.眼光,去判断所面临的项目,或许会生出一些更具生命力,更具开创性的想法,去指导设计的行为,其结果会更好。而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上,很多人和书都在提醒着我们,人应当保持一种纯洁的心境。设计其实也一样,虽然常常不可避免地与商业相关,却不能成为市场利润的奴隶。因为只有这样,设计才能积极地影响社会和人们的生活,设计中的设计才不会失去它原本的意义。

  因此,设计无处不在,时时刻刻地与我们的生活相互联系。

  成语必不可少:绝对需要,指不达到某种目的就不能做成某种事情。如:***《在***常委会上的讲话》:“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又如:食品是人人必不可少的。

  成语懵懵懂懂:糊里糊涂,什么也不知道。如:明·吴承恩《西游记》第28回:“呆子懵懵懂懂的,托着钵盂。”又如:那些李逵式的官长,看见弟兄们犯事,就懵懵懂懂地乱处置一顿。——***《反对本本主义》

  书应该是好书,只是不适合我看,一个后台开发工程师,一个只是想了解一下自己每天使用的手机应用,在哪方面故意做了什么设计来引导我。没看几页,就发现这本书给不了自己答案,由于篇幅不长,也就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将设计用户体验的流程分了5个流程:战略层,范围层,结构层,框架层,表现层。战略层明确用户受众,产品目标,商业目标;范围层限定产品的功能边界;结构层定义用户使用产品的路径;框架层布局界面的整体导航;表现层展示产品的视觉效果。

  这本书扩宽了我对用户体验的理解,原来我对用户体验的理解仅仅局限在,“反应这么慢,体验这么差,垃圾。”却不知道用户体验首先是从用户分群开始的,就像书中举的例子,针对炒股新手和老手设计的炒股软件肯定是不一样,对于新手,一步一步引导用户下单,能多详细就多详细;而对于老手,恨不得一个界面上就能完成所有买卖操作。

  那么,产品经理的工作也应该不是仅仅决定在哪放一个按钮那么简单,设计一个操作或者业务流程,对于前端开发工程师来说,就是点这里跳到那里,点那里出现这个图片,而对于产品经理更关注的是这个流程的合理性和带来的'效率(比如转化率)。

  之前看过《人人都是产品经理》,真以为人人都可以做产品经理呢,显然事实不是这样的。对自己常常使用的手机应用,提出一两个使用痛点,人人都可以做到。说,谁不会说呢,关键是有没有能力从无到有,从上到下(战略层到范围层,一直到表现层),设计出一套系统,能极大提高用户的使用效率。

  《用户体验要素》这本书对于产品经理,应该就像《代码大全》对于程序员,没有几年的功底,看完收获应该不会很大。

  《设计中的设计》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设计师,因为你设计的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设计,还有你的生活。设计是从生活中发现新问题的行为,额环镜是由具体生活的人构成的,它之所以能走向前方,就是因为有技术与设计的存在。设计的应用很广泛,也可以说成包罗万象,它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物体,与大自然;人类息息相关设计师们所说的设计都离不开我们的生活,从一个很小的细节可以体现一个很完美的设计,当然也离不开设计师的才能。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设计,我们的物质享受更离不开设计。

  设计是一个很抽象的.词,但当设计师把它剖削了之后,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有时甚至会擦肩而过,看你有没有发现而已,设计也如此。设计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来源。总的来说经济、政治、文化都离不开设计。比如说;商品是市场的主体,是消费欲望的集合体,无论设计什么都要适合消费者更能实现具有引导性的设计,作者还从国家的品牌来解析这个设计。因为每一个国家的形式不一样、经济、文化都白一样,所以设计出来的东西也要人们所接受。

  正如作者所说的环保,这是当今世界最关注的问题,需要我们慎重的考虑,其实环境也是设计中的一个环节,设计不是一种技能,而是捕捉事物本质的感觉能力和洞察能力,所以作为一名设计师不但要对社会的敏感度,而且要顺应时代的变化。设计也不能因为技术的发展而陷入停滞。因为时代在发展,我们要真正认识到设计本身在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发挥了什么技能,以及产生的价值,这些都是我们必须所要知道的。

  但我对设计真的一点都不了解,但看完这本书后我深刻的了解到设计真的很广泛,而且设计出来的商品都要符合时代的进化,这些都是为了我们能拥有一个更为宽广的视野,更好地观察世界之美,同时我们要真正了解到设计的涵义,设计为了什么?怎么样设计?这些都是要我们解决的问题。作者之所以一步步迈向设计中心,使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设计师,这都离不开他们的努力,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的学好设计。

  本次我所读的书目是何力、卞华杰的《网站设计与网站建设全攻略》。这本书主要介绍了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得方法和技巧,通过理论的讲述和大量的实例让读者逐步掌握网站建设软件的使用方法。

  本书虽然看起来厚重,但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全是令人眼花缭乱的文字,而是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来编排内容,让人很有看下去的欲望。书中内容通俗易懂,再加上实例,更是让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全书分为二十一章,涵盖了Dreamweaver、HTML、CSS、Photoshop、flash等技术,内容算是比较全面的,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这段时间只看了Photoshop、HTML、CSS、网页色彩搭配以及网站宣传推广的`内容。由于之前学过HTML和CSS,我对这部分的内容只是粗略地过了一遍,好让自己能够回忆起来相关的知识点。但是在回忆过程中发现自己已经忘掉很多细节了,以后有空再去补一补这些内容。我这次的学*重点是Photoshop。

  我学*完色彩搭配的相关内容后,才去学*Photoshop的,这样会比较容易理解PS中的知识。本书使用的Photoshop版本是Photoshop CC。书中单刀直入,省去了大量的理论描述,只对相对功能作了简单描述,然后直接用大量的实例来让读者熟悉各个功能。

  我通过上机实验,对其中的功能也是有了一知半解,但没有一种技能是只通过一本书或者几个实例就能掌握的,要学好还需大量的知识和练*支撑,但是个人觉得这本上的PS知识对于自己目前的工作还算够用,有机会再深入学*。

  最后问我还学*了网站宣传推广的相关内容,看完这一章的内容大概了解到了网站的推广方式,主要包括网络推广、电子邮件推广、群组消息、问答式推广等。我觉得网络推广、群组消息和问答式推广方式对于现代环境来说是相对比较流行的,也较符合公司现在的产品推广。

  看完这些内容,自己虽然没有达到很熟练的程度,但总体上也有了一些理解。所谓“学无止境”,学*之路还有很长。

  《写给大家的设计书》反复阐述了四大基本设计原则,对比、重复、对齐、亲密性,英文简称CRAP,即contrast、repetition、alignment、proximity。

  对比。对比一定要鲜明。如果两者相差不大,这样的对比就不会达到夺人眼球的效果。我们在语言文学中学过对比的作用,对比是通过突出强调重点,并引起关注。而应用到设计上,对比可以让需要表达的信息脱颖而出,从而达到设计的最终目的。

  重复。在设计中,重复的元素可以适当变形变色,但在整体的设计版面上元素要重复到形成一定的规律,同时唤醒整个设计的统一性。

  对齐。对齐可以让设计版面形成一种视觉联系,引导我们的.视线观察设计内容。人类天性更青睐整齐、有秩序的事物。设计中的对齐,往往能将一大堆杂乱无章的信息,通过某种分类形式而排列在一起。

  亲密性。设计中的亲密性,指的是设计单元。就像我们的暂时性记忆只有六个点,这就是银行卡密码只设六位数的原因。我们更容易记住六点之内的数据量,一旦超出了这个量,我们往往混淆或是忘却所记忆的信息。所以,设计中将信息分成每个小单元就显得必要且重要了。大单元划分为小单元,小单元就是根据信息的相关性归结起来的。

  大多人以为设计是高高在上的艺术,只有设计师才能懂得设计艺术。事实上,每个人都要理解设计,不是只有设计师才需要懂得设计。生活处处是美学,而美学就蕴藏着设计的基本原则。

  设计心理学一套共有四本,这本设计心理学是日常的设计,还有另外三本书还没有来得及读,分别是:与复杂共处,情感化设计,未来设计。

  通读全书,个人感觉作者并非在讨论某一个问题和某一个设计的秘诀和方法,而是传递一种希望透过表象,直达用户内在需求的关怀,那就是抓住本质,抓住用户需求和事实发展的最本源。

  开篇道,如果在旅馆里弄不清怎么开关水龙头,或者面对不熟悉的炉灶或电灯开关时,即使再聪明的人也会手足无措。唐纳德.A.诺曼大胆地指出,不是你太笨,而是物品的`设计没有考虑到用户的需求和心理。对于我,读了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帮助,在*时的生活中,我都会留心观察身边的设计,发现好的设计,当然也会各种吐槽那些不好的设计。

  书中也讲到了心理学的概念,也就是设计心理学是设计专业一门理论课,是设计师必须掌握的学科,是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上,是把人们心理状态,尤其是人们对于需求的心理通过意识作用于设计的一门学问,它同时研究人们在设计创造过程中的心态.以及设计对社会及对社会个体所产生的心理反应,反过来在作用于设计,起到使设计更能够反映和满足人们的心理作用。

  所以对于学设计来讲,是很有必要去读下有关心理学的书籍的,这样的话有助于我们的专业的提升的因为设计是设想、运筹、计划与预算,它是人类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进创造性活动。

  像《设计心理学》这本书表述的那样,设计师和客户都不是最终用户,我们不能了解每一个用户的想法,每个事物的原理,然而我们可以学会抓住设计的本质、还事物以本源,这样即使世界变幻莫测,时代脚步永不停息,设计却也将会是永恒的。


诛仙读后感(精选10篇)(扩展4)

——《魔戒》读后感(精选10篇)

  《神奇的魔戒》这本书是由25个魔法的童话故事组成的。里面有《太阳妹妹》,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年轻人,就要有智慧,有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魔镜》,它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只想着好的一面,却没有看到自己坏的'一面,为了一些好处,都投向坏人,以后总会有恶报,《石船里的女巫》,它告诉我们人算不如天算,地底下暗算别人,只是成功一时,不会成功一世,总会被人解开,而自己却会受到报应……但在《神奇的魔戒》这本书里,最令我受益匪浅的是《神奇的魔戒》这个小故事。

  《神奇的魔戒》这个童话故事主要写了一位仙女给罗蒙一个魔戒,令他变成了一位王子,但在国王面却说出了真相,并去解救了真正的王子,最后又将魔戒还给了仙女。

  罗蒙在童话里把魔戒还给了仙女,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精神是实践道德。说到实践道德,我不禁为我自己以及一些人感到羞愧。

  为一些人感到羞愧是因为我曾亲眼看到一个人捡到一个手机,自己放进了衣兜里,却没有录找失主,把手机还给失主。

  为我自己感到羞愧是因为有一次老师把我分数多改了1分,而我却不愿意,没有勇气让老师改回来。之所以没有改回来,是因为如果我改回来,就没有100分了,只有99分。

  自从读了《神奇的魔戒》这个故事之后,我决定一定要给自己勇气,去实践道德。

  《神奇的魔戒》这本书是由25个魔法的组成的。里面有《太阳妹妹》,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年轻人,就要有智慧,有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魔镜》,它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只想着好的一面,却没有看到自己坏的一面,为了一些好处,都投向坏人,以后总会有恶报,《石船里的女巫》,它告诉我们人算不如天算,地底下暗算别人,只是成功一时,不会成功一世,总会被人解开,而自己却会受到报应……但在《神奇的魔戒》这本书里,最令我受益匪浅的是《神奇的魔戒》这个小。

  《神奇的魔戒》这个主要写了一位仙女给罗蒙一个魔戒,令他变成了一位王子,但在国王面却说出了真相,并去解救了真正的王子,最后又将魔戒还给了仙女。

  罗蒙在里把魔戒还给了仙女,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精神是实践道德。说到实践道德,我不禁为我自己以及一些人感到羞愧。

  为一些人感到羞愧是因为我曾亲眼看到一个人捡到一个手机,自己放进了衣兜里,却没有录找失主,把手机还给失主。

  为我自己感到羞愧是因为有一次老师把我分数多改了1分,而我却不愿意,没有勇气让老师改回来。之所以没有改回来,是因为如果我改回来,就没有100分了,只有99分。

  自从读了《神奇的魔戒》这个之后,我决定一定要给自己勇气,去实践道德。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魔戒》。

  《魔戒》有三本书。第一本书讲的是巴金斯曾经拾到过一只魔戒,他把它给他的儿子——弗罗多。巫师叫弗罗多把戒指带到一些精灵占的幽谷,并叫他的园丁跟他去。他们先到对外宣称买的房子住一晚。然后让两个朋友的其中之一跟他们继续走,让另一个留在房子里,让大家还以为弗罗多住在那里。

  他们三个穿过一段树林,遇到了第四个同伴。他们三个和第四个一起度过码头到了布理的跃马酒店。他们在里面遇到了大步佬。过了一晚,大步佬带他们四个继续往前走。到了风云顶,他们在山下露营,弗罗多被刺伤。后来他们到了一个渡口。有位精灵骑着马驮着弗罗多到那个幽谷。后面的事情就是魔戒联盟的是还有故事背景。

  这本书很好看,让人看了还想看。

  最*,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

  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

  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

  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但身材比较矮小。

  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

  哈比族人*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

  《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

  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

  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魔戒》告诉我,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

  文中的主角弗罗多,原本过着自己的宁静生活,可是他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

  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此外,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

  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

  “弗罗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还教会我,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在妖魔盘踞、暗由心生的黑暗魔多,黑暗魔君索隆将他毕生的仇恨、贪婪、憎恶都彻底地封存在一枚戒指里。他笑里藏刀,假意送给人类精灵、矮人种族十九枚副戒,待到时机成熟时,便用至尊戒完全控制他们。但不是没有人反抗,联军齐心去推翻索隆的力量!可是要让黑暗彻底断根,希望如今就在一小支远征队中。光明能照亮黑影吗?

  在书中,全程最令我感动的是远征队人们的精神。像护戒人,每天都要咬牙坚守不被戒指迷惑,即使精神疲倦,却默默坚持着,在四面包围的情况下,仍心怀勇敢,毫不退缩;像保护护戒人的配角,他们曾经挡住护戒人,与敌人厮杀,曾经偷偷流过不为人知的血与泪,但心中仍有火光,温暖着内心,燃烧着希望。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巫师在地心喝退炎魔的一节。他催促着队友逃离,自己只身把守住出口的桥。他独自站立桥中,对炎魔大喝:“你不能过来!”他使出魔力才能击败敌人,却因精疲力尽而与敌人一起掉落深渊,临死前还不忘对同伴大吼:“快跑啊,你们这些傻瓜!”在胜利的背后每个人只是一滴水,那些甘愿牺牲的人,最终积成了一片海洋来润泽大地;而那些苟目偷生的人,最后只会在阳光下枯干,毫无价值。每次战斗中挥出的宝刀,其实背后都有好几个人,无形地握住了刀柄!在武士的心中,是帮他一起拼杀!

  看到这些场景,我总是心中沉甸甸的,感到自己的心,与另外几个勇敢的牺牲者一起跳动。

  魔戒之行,是一次爱与希望之行。其实那些在路上失去生命的人们,也永远在人生中很多重要的时刻出现,他们其实永远没有消散,他们都活在我们的心中。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

  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

  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

  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

  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

  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

  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书中的中土世界就是中世纪,而*年火热的电影霍比特人就是来源于此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

  《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魔戒》告诉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

  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

  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诛仙读后感(精选10篇)(扩展5)

——《跳水》读后感(精选10篇)

  昨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跳水》,作者是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这个故事有许多人物,分别是:船长、他的儿子、猴子和水手们。

  我第一遍读课文的时候,认为猴子把孩子的帽子挂到最高的横木上的时候,孩子会若无其事地从桅杆上下来。可是他不但没那么做,反而一鼓作气地上去摘帽子,这令我惊讶极了。

  我现在非常想对那个孩子说:“你当时不应该那么冲动,为了一顶帽子而冒着生命危险爬上最高的横木。要不是你这次靠运气,你早就从横木上掉下来了。而且要不是你父亲急中生智救了你,你早就待在上面下不来了。所以希望你下次不要再拿生命当赌注了,而且也不要太冲动了。再说顽皮是猴子的天性,你毕竟还是人,比它聪明,千万别跟它同等较量。”

  今天我们学*了列夫。托尔斯泰的文章,只是我第一次读他的文章,就已经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印象。

  列夫。托尔斯泰是一名著名的俄国作家,他曾经写过许多文章如:《童年》、《少年》、《青年》。而这篇《跳水》这篇文章充分地表现了大作家写作的气势,无人匹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这篇《跳水》的文章讲述了一个猴子为了逗水手们笑,把船长的儿子的帽子摘了下来,可船长的儿子咽不下这口气,和小猴子一起爬到了横杆的最顶端,他放下了桅杆和绳子,走到了顶端,水手们都已经惊呆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现在船长的儿子不知所措,就算拿到了帽子,也不可能转身,如果掉下来的话,肯定会摔得粉身碎骨。

  如果我当时在场,肯定也会不知所措,可船长机智果断,没有一分一毫的停歇,立刻喊道,这点我远不如船长,随后,船长的儿子跳入水中,20名勇敢的水手把船长的儿子救了上来,孩子竟然活了下来!

  现在,我觉得船长就是一名机智果断、沉着镇定的人!

  

  《跳水》这篇小说是俄国著名的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著。虽然这是一篇微型小说,但字字句句关联紧密,细细揣摩,意味声长。

  比如:环境描写,风*浪静,看似简简单单、**常常的一个形容词,不可能与文章有什么重要的关系,其实细细品味,你就会知道这个环境描写是极其重要的,是这篇文章的一个推动情节的线索,也是小说一波三折的导火索。因为风*浪静,所以水手们才拿猴子取乐,才会引起后面一连串事情的发生,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写作手法的高妙,着实令人敬佩。

  文章中每一个人物,每一个细节都是作者的有意为之,他们是一个整体,形成了人人有关的大环境。比如:水手拿猴子取乐;猴子挑衅孩子,越来越放肆,以至于后来孩子不顾生命危险去取帽子;水手们任由猴子孩子追逐,到达危险境地;船长又逼孩子跳水。一波三折的情节,又人物各自不同的表现串联,一个接一个,一个伏笔又一个伏笔。

  故事是虚构的,但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又感觉好像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我们往往也会像二十位水手一样,做个快乐的看客。所不同的是,我们很难像他们那样在最危险的那刻恍然大悟之后,及时用行动去承担自己的旁观不作为之责。

  精彩的小说,更精彩的是最后船长和水手们的选择。

  我鄙视水手的行为!

  这件事不是猴子一手造成的吗?不是的,真正的罪魁祸首其实是水手!没错,就是文中不常出场的水手。如果不是他们不经意间的一笑,猴子能那么猖狂那么放肆吗?如果不是他们不经意间的一笑,孩子能气急败坏,不顾一切地追猴子吗?如果不是他们不经意间的一笑,能把孩子推向生与死的交界线吗?这根本不是笑,这简直是变向的谋杀,像给花儿在中午浇水一样。他们不经意间的一笑,是在暗暗地为儿子助兴,是在暗暗地把孩子推向死亡。太可恶了!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笑里藏刀”吧。

  当然,这也是给我的警示!

  不经意的一笑,其实是一种很有威力的凶器。我一定不要像水手那样不估计后果地助纣成虐。上学期,我们班吴宇铭和郭倚嘉闹别扭,如果不是有些同学在旁边凑热闹,他俩根本不会打起架来。所以,我一定不要做一个像水手一样总是起哄的人。

  当然,我也不能学猴子,他哗众取宠的行为是可耻的!如果不是他把玩笑开得那么大,孩子也不会不顾一切地想挽回面子。所以,水手和猴子都是导致这件事发生的罪犯!

  同时,孩子自己也有责任,我想对他说:你以后一定要冷静,不能冲动,做事要三思而后行,记住冲动是魔鬼,我想这次你就因为你的冲动险些丧生,看你长不长记性。

  还好在那危急关头,机智果断的船长出现了,救下了孩子。船长的行为告诉我,做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真正有效的解决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了不少启发,我真好好地感谢本文作者,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

  虽说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拜读列夫·托尔斯泰的《跳水》一文了,可是每一次的阅读总是给我留下不一样的感受。

  事情记叙了在一艘正在返航的环游世界的帆船上,那一天,天气晴朗,人们的心情都很不错,尤其是一只猴子,钻来钻去,模仿人的动作,惹得大家哈哈大笑。但机灵的猴子显然知道人们在那它取乐,便更加放肆起来。

  猴子窜到船长的儿子面前,拿了他的帽子,带在自己的头上,爬上了桅杆的第一根横木,并试图用爪子撕烂、用嘴咬烂小孩子的帽子。而小孩子在愤怒和冲动的促使下,显然是忘却了恐惧和桅杆上的危险,给猴子惹着爬上了桅杆的顶端去那帽子。但在桅杆的顶端却害怕了,不敢移动。这时候,他的父亲——船长,正要用枪打海鸥,发现自己的孩子在桅杆上,便用枪逼着他,跳下了桅杆,坠入了大海,40秒钟后被水手们救起了。

  整个故事中,我觉得最形象滑稽得还要数猴子在船上都大家开心的那一段,在这个自然段中将淘气的猴子作为重点进行了描写,从段落的字里行间均可体会到猴子的那种淘气,然后由淘气转为的放肆的心理变化,这也为后面的记叙打下了伏笔。

  整个故事中,最使我感到惊心动魄的还要数孩子爬上桅杆去摘帽子的那一段,在这个自然段中对于孩子、猴子以及围观者的心理变化和神态变化刻画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我读起来都仿佛是在那艘大帆船上。“张开胳膊”、“摇摇晃晃”等几个词语充分的表现了孩子在桅杆顶端的形态、动作,读起来更加生动了。

  读完课文,我受益匪浅,虽然只写了一点,但有一些东西还是令我模棱两可,不知如何去说。但是从课文中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面对突发事件能够遇事不惊,沉着冷静,果敢断绝的人,不敢断言会多么多么了不起,但是这样持之以恒必定会以来成功。

  《跳水》看到这个题目我还以为课文描写的是体育项目“跳水”呢。读完课文才知道并不是我想的那样。课文为我们记叙了一个惊险的故事。它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一艘环游世界的帆船上,有一只猴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模仿人的动作。水手们笑了。猴子变得更加放肆,摘走了船长儿子的帽子戴在了自己的头上,还故意逗孩子生气,水手们大笑起来。孩子以为大家是在嘲笑自己,为了面子他去追猴子想取回帽子。猴子爬上了桅杆的顶端,孩子追了上去。此时孩子的处境非常危险,只要一失足摔到甲板上一定没命了。水手们都吓呆了。这时孩子的父亲船长拿着一支枪出来了,他本来是准备打海鸥的。他见此情景立刻用枪逼着儿子往海里跳。小男孩跳了,不一会儿水手们就把孩子救了上来。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遇事要沉着、冷静。很多人就是因为不冷静,因而做出了很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文章中的孩子不冷静,他若是能不顾别人的讥笑,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追随猴子爬上桅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我希望这个孩子能够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要学会冷静。另外文章中的水手们也不够冷静。他们的笑对猴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猴子变得更加放肆,从而把孩子引上了绝路。如果水手们不是一次次大笑,孩子便不会这么鲁莽了。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像船长一样遇事冷静,不慌张。不可以像孩子那样做事鲁莽,不考虑后果。也不可以学*水手随意开玩笑。

  

  今天我们学*了列夫·托尔斯泰的《跳水》,这篇课文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篇课文叙述了在一艘外国轮船上发生的故事:一只猴子把船长儿子戴的帽子挂到了桅杆最高的横木的一头,为了追回帽子,孩子走上横木。在万分危急的时刻,船长急中生智,命令儿子跳水,水手及时下水抢救,终于使孩子转危为安。

  我佩服船长,当他看到自己儿子身处危险境地,并没有慌张,而是急中生智,果断地拿枪瞄准儿子的命令他跳海,因为他如果摔在甲板上,必然会粉身碎骨,而跳入水中孩子的伤害会降低,船上也有很多水性好的水手,能够使他即使脱离危险。

  同时,我也想责怪水手们,如果当初孩子哭笑不得,气得脸都红的的时候,水手们不是继续笑,而是去帮孩子抢回帽子,孩子就不会走上横木,就不会身处危险境地。

  我想,即使船长儿子因为当时没明白他爸爸的话,船长不会真的开枪。他说开枪只是为了吓唬孩子,让他尽快地跳入海里,因为这样是唯一拯救他的办法,如果他没跳,船长会另想办法。

  如果我是船长,我会让水手们赶紧找来所有的柔软的东西,如海绵垫、被子等,尽可能多找了一些铺在甲板上,并让水手们围成一个圈,手拉手在下面接住孩子。

  通过这篇课文我知道了我们遇到危险或问题时,要学会从容不迫和临危不乱,要以沉着冷静的心态去面对。

  《跳水》这篇课文表现了船长遇事冷静,临危不乱,能根据具体情况当机立断。孩子当时慌张的不知所措,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没有时间让儿子对儿子讲清情况,所以船长就不得不用枪威逼,命令儿子跳水。目的是使儿子没有犹豫的余地只能跳水。

  这篇课文还表现了船长的沉着,果断,这些源自生活丰富经验,超乎常人的智慧。他不想让儿子掉在甲板上,说明了船长都儿子深切的爱,展现出船长极大的人格魅力。也说明了事物是断发展和变化的,因此必须根据情况的变化采取果断的行为道理。

  于是我想到了有一个孩子叫司马光,有一次,他和其他小孩在玩,突然一个小孩掉进了水缸里,其他孩子都被吓跑了,只有司马光他面对困难临危不乱举起石头就向缸砸去掉进水缸里的孩子得救了。

  我们也应该向他们学*。

  《跳水》看到这个题目我还以为课文描写的是体育项目“跳水”呢。读完课文才知道并不是我想的那样。课文为我们记叙了一个惊险的故事。它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一艘环游世界的帆船上,有一只猴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模仿人的动作。水手们笑了。猴子变得更加放肆,摘走了船长儿子的帽子戴在了自己的头上,还故意逗孩子生气,水手们大笑起来。

  孩子以为大家是在嘲笑自己,为了面子他去追猴子想取回帽子。猴子爬上了桅杆的顶端,孩子追了上去。此时孩子的处境非常危险,只要一失足摔到甲板上一定没命了。水手们都吓呆了。这时孩子的父亲船长拿着一支枪出来了,他本来是准备打海鸥的。他见此情景立刻用枪逼着儿子往海里跳。小男孩跳了,不一会儿水手们就把孩子救了上来。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遇事要沉着、冷静。很多人就是因为不冷静,因而做出了很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文章中的孩子不冷静,他若是能不顾别人的讥笑,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追随猴子爬上桅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我希望这个孩子能够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要学会冷静。另外文章中的水手们也不够冷静。他们的笑对猴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猴子变得更加放肆,从而把孩子引上了绝路。如果水手们不是一次次大笑,孩子便不会这么鲁莽了。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像船长一样遇事冷静,不慌张。不可以像孩子那样做事鲁莽,不考虑后果。也不可以学*水手随意开玩笑。

  知道为什么,最*对列夫托尔斯泰特别感兴趣,想起了《跳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托尔斯泰,从此这个名字就在我脑海里永久的驻留下来了,无法抹去。

  在一艘远航船上,一只猴子抢了船长儿子的帽子,并把它挂在了桅杆上,小孩爬上桅杆去取帽子,当他爬上高高的桅杆,正准备取帽子时,甲板上有人叫了一声,孩子往下一看,吓得双腿发抖,不敢再移动一步,这时船长从船舱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枪,本来是准备打海鸥的,看见这样的情形,立即用枪对着孩子,要他马上跳入海里,孩子不解,但还是跳入了海中,20个水手一起跳下,40秒后,他们救起了那个小孩。

  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确实刚开始的时候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慢慢的想,终于明白了。作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想象的空间,这个孩子最后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最坏的结果,小孩上船后被老爸训斥了一顿,从此再也不敢爬上桅杆,也害怕波涛汹涌的大海,一辈子都乖乖的呆在船上,终身碌碌无为。另一种就是孩子这一跳使他从此爱上了大海,爱上了跳水,在爸爸的鼓励之下他成长为了一名出色的水手,最后他当上了船长,驾驶着他的大船征服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从这个层面,我又想到了中国的教育,现在的中国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出于对孩子的爱护,家长们总是不许这样,不许那样,将孩子置于自己的保护伞下,以为这样就是对孩子好,长此以久,孩子失去了面对现实的勇气,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父母,当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面对现实的能力,这个时候他们才开始面对社会,而社会就像这片大海,不会游泳的人只会被大海淹没,水性好的却总是游刃有余,如鱼得水。

  光站在船上你是永远无法学会游泳的,更别提了解你将要生存的这片大海。所以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吧,否则你的孩子有一天就会死在你的保护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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