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5 00:00:00 读后感,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1

  第一段主要诠释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有金钱、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诗人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有了目标,就去奋斗,这个风雨兼程的过程才算是成功。我们人人应当去体验去追求这个过程,仅有一如既往的坚持这个过程,才会有好的结果。

  第二段主要说的是感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敢爱敢恨,做真实的自我,这也正贴合此刻的倡导。

  第三段是讲得奋斗。既然目标是地*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顾后,仅有去奋斗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们一些大城市里已经是稀缺资源了,真是因为少了这个资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们不愿去奋斗,因为不用奋斗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奋斗。

  第四段谈了未来。我不去想,未来是*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个与此刻的步调是一致的,我们看到各种媒体、朋友圈里不都是在传播过好当下吗?确实是这样,仅有我们脚踏实地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才是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这首诗,我此刻读起来,感觉简单易懂,是一首鸡汤励志的诗歌,各个年龄段都适合阅读,并且读完,使得自我热血沸腾,年轻人读完会有一种我就应当这样做的感觉,年长的人读完会感觉继续这样做,我还很年轻。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贵,期望用各种方式珍视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体会对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间。余生不足,以汪国真的这首《热爱生命》共勉。

热爱生命读后感2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热爱生命读后感3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热爱生命读后感4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从而忘记了学*的本质,忘记了学*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恶*,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热爱生命读后感5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期望。他一向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我。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终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明白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仅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完美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此刻,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仅有懂得爱自我,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读后感6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读后感7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主人公的坚强斗志深深的感染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8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脚受了伤被朋友抛弃的情况下,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考验着对方的意志。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终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过来。文章表现他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文中有三次写到他对金沙的处理。第一次他把金沙从鹿皮口袋里倒下一半,然后把它包好,埋好后还做上记号以便出去后回来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这一次是直接倒掉,虽然有些不舍,他还是依然选择了放弃。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连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这一次显得是那样的坚决,义无反顾。

  人对金钱的追求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人要在这个社会中生存还离不开钱。但是如果我们为了钱而不顾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尔一样,不但抛弃了同伴,致死也没舍得丢掉那袋金沙,结果往往会使得其反,丢了性命。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金钱的追求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他们为了钱不惜利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骗偷,拦路抢劫,**劫货。很多人因此进了监狱,被送上刑场。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有多大的诱惑,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还可以重新获取,如果丢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珍惜我们眼前的时光,前面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热爱生命读后感9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热爱生命》。读过之后我更加珍惜、热爱我的生命了!

  故事讲的是一名美国淘金者与伙伴走失后孤身一人为了躲避冬天,自己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却有艰难的向东南方赶去。他没有食物就吃野果,实在连野果都没有了那只好拔草吃。累了,就坐在地上歇一会儿。到了晚上他就睡在地面上或岩石上。一路上他都在于死神作斗争,他遇到过熊、恶狼和一些野兽。他自己行了一年多,刚开始只是走,而后来由于长时间不吃饭只好四肢并有在地上爬行,就在他马上坚持不住的时候,他终于开建了一只船在不远处的海面上停着,他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最后他只能本能的向前蠕动着,他终于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很久,我从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他没有吃的东西,又没有睡得地方,还没有交通工具,他还能活下来。我觉得这是人类生存的奇迹。我想如果那些要自杀或活不下去的人看过这本书后,他们一定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想,感到羞愧的,他们的原因只是客观原因而我们从主人公身上看到的只有不放弃的精神。我们需要去热爱自己的生命,那些感到生命无味、疲乏的人们只是在几秒钟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中有的是因为压力太大,有的是因为有人背叛了自己的感情,有的而是因为有一些解不开的疙瘩……可是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都没有这本书的主人困难大。所以我们都要以故事的.主人公为榜样热爱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阅读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1)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1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2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3

  当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时,我不禁要赞美这本书!杰克·伦敦对人物的详细描写真是令人惊奇。用他精彩的话语,可以说,爱情生活是前所未有的,从来没有出现过!我觉得JackLondon对人物的描写很精彩,文章也很精辟,但是书中的女主角更让人敬佩的是她的勇敢,毅力,坚韧,勇敢。

  没有水的时候,他就吮吸潮湿的草根;没有食物的时候,他就把被狼吃掉的野兽的尸体吞下去;当他遇到一只咆哮的大熊时,他挥舞着*尖叫起来,把大熊吓跑了。当他累得仰面躺下休息的时候,追了很久的老狼发起了进攻。这时,他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放弃生命,等着被老狼撕成碎片死去;另一个是与老狼竞争!在这个时候,他选择了活着,所以他用尽全力去咬狼的脖子,喝狼的血!直到最后,直到他失去了知觉、听力、视力,但仍然一寸一寸地向海岸爬行前进!他唯一的目标就是活下去!!最后,在研究人员的帮助下,他活了下来。

  他的钢铁意志是我们现在所缺乏的,也是我们应该学*的。这将永远持续下去!

  当你拥有它时不懂得珍惜,当你失去它时不懂得珍惜,当你失去它时,你会后悔的。如果我们能珍惜生命,我们怎么能不爱它、不珍惜它呢?我不知道你是否读过《热爱生活》这本书。

  《爱情生活》是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本书里的大部分故事都是关于如何在绝境中生存的。它们反映了生命的脆弱和价值,让我知道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我们应该珍惜生命。

  一个人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和不妥协的精神,就永远不会被打败,不管你处于怎样的困境或不幸之中。

  没有食物,没有武器,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人们可以在危险的环境中生存。因为人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强的求生意志。生活中可能会有很多失望,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永不放弃,我们一定会改变所有的。生活就是永不放弃。

  生活不是放弃。我们在生活中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我们也会从生活中获得无尽的快乐和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是在一条崎岖的道路上攀登,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是为了我们真心热爱的生活。

  寒假期间,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活》这本书。读完之后,我们有了很多感触和顿悟。我想和你们分享。

  爱情生活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部作品讲的是主人公在从淘金热回来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的故事。在经历了饥饿之后,他忘记了回去的路,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在与天气和环境的斗争中幸存了下来。这些力量来自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一直折磨着他。起初,他吃小鱼充饥。后来,他只喝了热水。饥饿使他连一只小松鸡也抓不到,但他的身体还能活下去。起初,他还能走路。虽然他的鞋子坏了,但他仍继续努力地寻找回来的路。后来,他再也没有力气走路和爬山了。尽管他的膝盖受伤了,但他仍在继续寻找奇迹。与病狼的会面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后,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他冲破了重重困难,咬住了病狼的喉咙,才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这让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你换了一个人,你可能会被这种疾病吓到。但他对生活的强烈热爱使他决定与这种疾病作斗争。从那以后,他每天都锻炼。两年后,当他去医院检查时,奇迹发生了——疾病竟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神对那些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奖赏。

  爱情生活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活,从不放弃对生活的希望,生活就不会放弃我们。事实上,生命总是比死亡更艰难。死亡只需要一瞬间的勇气,而生命却需要一生的勇气。我也想做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用行动证明我对生活的热爱。

《热爱生命》读后感4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热爱生命》读后感5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6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选择的路,再荒谬也要走下去”,我认为,既然我们要走,就应该走自己既喜欢,又合适的路,尽管这样的路少之又少,但总是会有的。我们还应当心无旁骛地走下去,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到达终点。

  在国庆假期,我们一家人就去了爬罗浮山的飞云顶。当我们走到一半时,看见天上的星星比*时要多得多,亮且密。于是便开始感慨自然风光的美好。当我们到了安营扎寨的地方,发现天上的星星更多了。

  在看星星和看日出的时候,我都想要用手机去拍下来,然而,我发现,手机拍下来的照片或录下来的视频,不仅不如亲眼所见那么美丽,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愉悦。就好像,你看别人拍的照片,觉得美,觉得风景很靓,但远不如其亲眼所见之震撼,那种内心的触动,是观看照片无法带来的,因为你吃过了苦,而最后,你尝到甜的才会是加倍的。

  既然选择了一条道路,你也认为是正确的,是你想走的,那就坚持走下去,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因半路出现的诱惑而停下了你的脚步。路上或许会有绊倒你的石头,没关系,可以跨过去,如果路上有美丽的风景,稍作休息,便继续前行,以后还能看见更美的。也许你会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先放一放,等你成功了,再去找他也不迟,尽管这期间会有许多的思念。吃过的苦,不要说出来,别人会当是个笑话,只有成功了,别人才会看见你。当你吃尽了苦头,甜蜜总会到来。

  有些事,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坚持了,才能看到希望。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又怎会遇见彩虹?

  如果有机会,我会再去一次飞云顶,甚至更多。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儿有多美,看过日出、凌晨两点的繁星,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许下一次去又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带着不一样的心境呢。

  走自己的路,赏最美的景,加油!

《热爱生命》读后感7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资。”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热爱生命》读后感8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他,学*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热爱生命》读后感9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2)

——《热爱生命》读后感12篇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热爱生命》。这本书主要讲了卡恩和他的朋友比尔一起去旅行,可在旅行时他们迷路了,卡恩还把脚弄伤了。他的同伴比尔并没有细心的照顾卡恩帮他治疗,而是把他抛弃在了茫茫的旷野中。他疲惫交加,在茫茫旷野中寻求生的希望。后来他又与狼开展了一番生死之战,最后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求生的希望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一个人没有食物,没有武器,只身在茫茫旷野中寻求生的希望,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空手与狼搏斗,并强迫自己吃下生鱼,喝下狼血。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就更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不随便拿生命开玩笑。生命是宝贵的没有了生命那就什么都没有了,即使你再有钱,你没有了生命,那些钱也是废纸,一点用都没有。

  通过这个故事,我不但想到了自己,我还想到了黄美廉。

  黄美廉,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通过这两个故事我感受到了他们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

  生命,是美好的开始,更是美好的结束。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就是热爱自己。人不能只想自己,因为我们不能只为自己的快乐和难过而活,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和灵魂都有着很多人的希望和寄托。我们为自己活,更要为爱我们的人,关心我们的人而活下去,为所有热爱我们的人而活。生命只有一次,那只是短暂的一次啊,人不能自私,不能总想自己,也要为关心我们的人,爱我们的人着想。

  *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应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思考“那是一条生命”。但我能够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忙。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但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但是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期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忙。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

  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生命,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比如说5.12大地震时,一个叫薛枭的男生,被埋在了废墟下,因为薛枭不放弃生命,乐观的活了下来,最后在被埋后的80小时后被成功救出,所以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今日,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最终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我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日的社会,却有一些人应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我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我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应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今日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望,最终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应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应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此刻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仅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终,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此刻社会的人构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此刻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给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我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以往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我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感情,友情都能够失去?但之后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感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仅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

  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

  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

  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

  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应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思考“那是一条生命”。但我能够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忙。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但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但是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期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忙。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开学伊始,学校购买了一批书籍,供大家阅读,《热爱生命》读后感。也许是受最*本学科正在开展的一个热爱生命相关的项目活动的驱使,《热爱生命》这本书就显得特别惹眼,我像找到宝一样地选择了这本书,打算好好看看,从而能更多地去理解生命的意义。也为接下来的项目活动的开展提供一定的素材,带着这种心态,我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它把人物置于*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坚强?我不禁陷入了深深地沉思,读后感《《热爱生命》读后感》。

  自然界的花草树木,不管身居何地,不管生长环境的优劣,都尽情地向上生长着,追求着太阳的光芒,舒展着生命的绿色;各种动物也都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生长着、繁衍着,和植物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但据说它们没有思想,它们对待生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生命在它们那里是一种自然的程式的演进。

  生命在人类那里又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会如夏花之绚烂,而有的人的生命却卑琐而空虚、消沉而黯淡?不是吗?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还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还有人说人生就是……同样是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在某些人那里生命黯淡的就像不发光的月亮,脆弱的有如秋风中的游丝,消沉的就像一声幽微的叹息?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强得令人感动、令人震撼,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这是为什么?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此呀!

  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更要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以往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述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3)

——热爱生命读后感12篇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直到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着强大的内心力量---信念。作者笔下的他虽然被自己的同伴抛弃,但是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地点等他一起回去,并坚信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战胜艰苦的环境,这就是给予他强大动力的内心力量。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个让我为之动容的是他的勇敢、百折不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便比尔抛弃了他,但在他的心中,比尔依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忍受着伤痛的折磨,忍受着同伴的抛弃,面对重重的困难,面对生命的挑战,永不言弃,这是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啊,所以,他更是勇敢的。他失败了,因为他最后没有了金子,但他更是成功了,因为他活了下去,在这世界上,还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

  让我们一起善待生命,热爱生命,怒放生命吧!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曾轰动欧美。如今,我也读完了这本书,书中主人公强大的生命力深深地震撼了我。

  这是一个悲壮的故事,书中主人公是一位与朋友一起逃难的淘金者,他的朋友比尔在他脚踝扭伤的时候抛弃了他。但他没有放弃,一路上风餐露宿。病饿交加,在生死线上奋力挣扎,为了生存放弃了金子,凭着强大的内心力量和对生命的酷爱,把一匹紧追不舍的饿狼制服,生吃鱼、生喝死狼的血,最后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海边,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壮的故事,奏响了一首顽强的生命赞歌,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地逢生。

  虽然,生活在当今的我们,不需要在荒野中求生,不需要茹毛饮血,但人生同样充满了各种困难、挫折。当我读到主人公被同伴抛弃而自己生存,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时,我回想起了一件发生在我和妈妈身上的事情,尽管我们的事情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不能和《热爱生命》这本书的高度相比,但对我来说,终身难忘。

  记得是三年级的一天晚上,正准备上床睡觉,突然想起第二天要穿正装和黑皮鞋!我急忙跑到鞋柜边,翻箱倒柜也找不出一双黑皮鞋,之前的黑皮鞋已经太小了!

  我开始毛躁起来,带着哭腔对妈妈说:“妈妈,明天要穿黑皮鞋,可我一双也没有,怎么办呀。”

  “你怎么不早点和妈妈说呢。这么晚了。”妈妈一边数落我,一边看手表。然后她异常坚定地说:“现在已经9点了,离商场关门还有半个小时,我们抓紧时间,也许可以买到。”

  我俩匆匆出了门,妈妈开车直奔商场。来到商场门口的时候,还差3分钟就9点半了,只见三三两两的人从商场里走出来,唯有我俩往里冲。我打起了退堂鼓:“妈妈,我们回家吧,商场已经要关门了……”妈妈拉着我的手,什么话也没有说,飞奔地往里冲。

  冲进商场,看见保安已经在关灯了,保安一把把我俩拦住,“关门了,走走走,明天再来吧!”听他这么一说,我也拽着妈妈往后拖,可是她的腿像是长在了地上一样,拖也拖不动,只见妈妈陪着笑对保安说:“就二分钟时间,你看上面还有店铺灯没关,马上出来。”妈妈是一边说,一边往自动扶梯那边跑,可以说是不管不顾了。此时的自动扶梯已经停了,妈妈就拉着我拼命地跑上去。

  妈妈和我在昏暗的商场里奔跑着,偶尔看见几家店铺正在打烊,其余的早已关灯锁门,我俩在自动扶梯上一层一层地跑,挨个跨进尚未锁门的店铺问:“有卖小女孩黑皮鞋的吗?”所有的回答都是一样:“没有,抱歉。”我沮丧极了,边跑边问,带着哭腔:“妈妈,没有,怎么办?要不,我们回去吧。”妈妈一直没有和我说话,我看她在迅速地看哪家店铺还没锁门,就直奔哪家。

  “那还有一家店,快!”妈妈拉着我一路狂奔。我们跑进最后一家店铺:“请问,这里有卖小孩黑皮鞋的吗?”我俩上气不接下气地问。“有的。多大码?”“33码”。“你们运气真好,这是最后一双。”我的心情一下从地狱升上了天堂,我一蹦一跳地,犹如欢快海水。

  回家的路上,妈妈开着车,我坐在她旁边,偷偷地看了她一眼,她的目光那么坚定从容,我心想:“不到最后一刻不放弃呀。要不是妈妈的坚持,我明天该穿什么呢?”

  不到最后一刻不放弃,这就是我对《热爱生命》一书的感受。人走在生活的大道,要在黑暗中寻找曙光,只要永不言弃,奇迹或许就会出现在你眼前。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或许是因为他太过执着,或许是因为老天对他的垂怜,最终一艘路过的航船救起了他。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人,也无法想象这样一种过程,那是怎样的一种意志力,那是怎样地震撼人心!他说,生命是一种徒然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生命是有痛苦的。死亡没有伤痛。

  死亡就是入睡。死亡就是停止,就是休息。那么,他为什么不愿意去死呢?他不清楚,我也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活得如此痛苦却依然不选择死亡?死亡不是一种解脱吗?只要死了,一切痛苦不也就不存在了吗?后来才有一点懂得,或许他们活着只是为了尽到自己的责任罢了。责任,这是对生命最深的诠释。

  每个人生下来,不管他愿意否,都不得不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儿女,父母,丈夫,妻子......这些一个个都是责任的代名词。生命是需要珍惜的。很多人都说,人生在世,就那么一回,得好好把握。

  是啊,在你尽到那些责任时,在你付出自己的爱时,你敢说你没有得到过回报吗?造物主给予每一个人一颗温热而火红的心。你会为别人的爱而感动,他们自然也会懂得感激。一个眼神,一声谢谢,那都是一种值得珍藏的财富啊!活着就尽量微笑吧。是自己的责任就尽量去承担吧。

  不要试图逃避,不要试图轻生,就算再世轮回,你改变了样貌,改变了气息,改变了责任,可是你却也依然逃脱不了这样命运。就如彼岸花的花和叶,花开无叶,叶盛无花,不管如何,它们都永不能相见。它们无法挣脱大自然的规律,你又何必妄图去改变人世间的轨迹呢?好好生存吧,让我们也如那淘金者般来好好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在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世界里,总能够找到那么一两个爱着你的人,而你也就努力不要让他们伤心吧。

  最后,那就让我们再来感受一下那段刻骨的历程:但他们几乎不能将其称为人。它的眼睛是瞎的,没有知觉。它就像一条巨大的虫在地上蠕动。它的大部分行为是无效的,但它毫不松懈,依旧不停地翻滚,扭动,一个小时可能只向前蠕动了二十英尺。

  它便是他啊,那个热爱生命的人啊!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面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考虑那是一条生命。但我可以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助。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可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不过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希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助。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这些天我读了《热爱生活》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他在荒野中迷了路,最后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个淘金者非常尊敬。我读过人类的伟大。从他渴望生存,面对这样一个困难的环境中,如果不依靠自己的顽强的意志和生存的本能,然后裤子在膝盖上被磨损后,病狼努力追赶后,肉在他的膝盖磨损后,以美色骗取男人钱财的女人可能成为病狼的食物。

  这本书赞扬了人类的伟大。从这个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垂死的人,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和本能去生存,战胜了大自然对他的沉重考验,最终生存下来的是一个高尚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关于人与狼的斗争,但实际上是关于人与自然的斗争,是关于生与死的斗争。它充分彰显了人类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活》这本书后,我知道无论一个人遇到多少困难,他都应该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永远也逃不出困难的圈子。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著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著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著无穷的活力吧。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主人公的坚强斗志深深的感染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很容易脱口而出,但是真正完全实践,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淘金者,一只奄奄一息的病狼,两个生命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抛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和棕熊等野兽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疲倦将意识淹没,但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即使已经抛弃了自己,不愿再挣扎拼搏了,但是自己的生命依旧不愿死去,依旧勇猛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所以觉得活着才有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的求生本能会无限地涌现出来。这种感觉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感受到,这种感觉无法想象。当人们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不能够坚持,又不甘愿放弃,但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秒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两字,就被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没有规划人生,就被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人生中最美一刻的人,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4)

——热爱生命读后感10篇

  这几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位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从他奄奄一息到活下来,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了。

  本书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他的重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充分突出了人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圈。

  査尔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游历了五年,虽然晕船和海上的暴风让人寒风凛冽,但达尔文却没有放弃这一次机会,为了他的梦不放弃。如果换成了我,我一定不会去,海上风气不定,多恐怖。书上说:何谓追慕崇高?何谓崇仰理想?这里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最真实,最完美的答案。

  达尔文,一的坚定的人。当他用真实行动证实出是真的,就不会因为他人的选择而改变。即使全国人都觉得《圣经》是对的,他也会用他惊人的事实所表现出来,让人心服口服。不过,让我感动的是他的朋友,虽然他们觉得有点不太现实,不过还是很相信达尔文的。达尔文的许多理论在科学界引起了很大的风波,后来也证实了达尔文推测很多都对了。

  达尔文,热爱昆虫的人。他在一的小岛上发现了许多他以前曾经没有看过的昆虫,他就像发现了金子一样,激动万分。达尔文崇拜昆虫,对昆虫的痴迷是别的难以取代的。似乎是哪里有生命,那里就有达尔文去过的踪迹。这也是我非常崇拜他的原因。

  达尔文,让我知道:一个人,在长久的岁月下,如果没有迷失梦想,那他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拥有梦想的成功人士。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赌博的本钱。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

  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

  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老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他总是向身边的人讨要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桌上整齐的放满了面包。那些水手觉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说到热爱生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本来就热爱生命,难道还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轻生吗?

  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学上的定义,而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到了失去的边缘,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筹划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懒惰所荒废,自己找来各种理由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个个看似体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毕业只是让“年龄”一栏上的数字变大一点,忘记了自己在过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对自己捶胸顿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年华虚度成就了一个个身边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个人感受不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他去询问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这天,早早地起来,热情地和每个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坏事都抢着去做,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欣赏。一个星期下来,他发现,生命如此美好。

  我们总有一个潜在的侥幸心理。这题好难——明天再写;作业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戏正尽兴时,朋友约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减......

  我们总是*惯把一切苦的累的脏的差的活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着别人学有所成,后悔,捶胸顿足,列了一份计划表,做着自己的白日梦。

  我们都少了一种破釜沉舟的傻劲。我们总是*惯给自己留着后路。

  对过去的过去不念不想,对未来的未来不盼不望,只是低头做好自己现在想做的事,现在要做的事,埋头看着自己一步步在来时的路上留下的脚印。这样的傻,多么美好?

  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5)

——《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3篇

  生活有时对某些人也许是不公*的,但生活却永远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着,那么放弃和坚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当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芜人烟的荒野上,当没有食物和水源,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这样的`残酷遭遇是让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独自一人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时,他面对的是饥饿,是疼痛,是种种生与死的考验。“我该如何走下去?”这句话他无数遍的在心里问自己。但当他面对与他同样遭遇的狼时,他也没有放弃自己对生命的追求,最终他战胜了狼,也战胜了他自己,他赢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机会!

  当我看到主人公面对不公*的遭遇时,却始终坚持不曾放弃,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意志的坚强!当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线,万念俱灰时,却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依然坚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

  人之初,不就是这样吗,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或逃避或面对,不同的选择不同的结果。就像主人公一样如果他放弃,很简单,被那条饿狼吃掉,生命也就从此终结,坚守了一辈子的信念终究是放弃了,那么他的一生都将因放弃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却“傻傻的”“傻傻的”坚持着,因为他相信,生命的伟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别样灿烂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长度是无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续,但是只要生命没有结束,危险就无处不在,我们不可以阻挡危险的发生,但我们可以用铁一般的意志去与它抗衡,直到胜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尽头

  读到书的结尾,我合上书又一遍重温书名“热爱生命”,这简单的四个字,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活因为有了生命而丰富,生命也因为有了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而精彩!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比电视剧情节还丰富的经历连在一起便成了生活。我感谢生命,给了我打败困难的机会;我感谢生命,让我拥有超乎他人的“优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从泥潭里爬起,无论在任何困境下乐观坚强的我总会找到胜利的出口,寻找那属于我应得到的快乐和幸福!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鹰,不惧电闪和雷鸣;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惧风雨和阻挡!

  感谢生命,享受人生,为你的坚强喝彩!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蒙田在《热爱生命》中写道:“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我觉得我们应当是这样对待生命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是有限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利用生命,将每个人的生命过得充实、快乐而有意义。

  我们常会听到许多中年人教导自己的孩子要珍惜青春,认真学*,才能将生命过得有意义。有些中年人甚至还抱怨自己的生命已过去了一半,自己却没有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可生命又无法重新来过,便只好认命地浑浑噩噩的度过余生。

  其实我觉得这样消极地对待生命真是太可惜了。并不是只有干出了大的成就或者每天在家享福的人的生命才叫过得有意义。人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人”的酸甜苦辣的生活。只有尝遍了各种味道的生活,这样的生命才是丰富多彩,充满意义的。

  再说人不可能都是成功的,每个人的生命不可能都过得轰轰烈烈,潇潇洒洒,*凡的也可以是伟大的。我们需要快乐地对待每一天的生活人,热爱生命中的每一次体验。找到属于自己,而且是自己能达到的理想,并努力为之奋斗。有奋斗、有目标的人生是快乐的。

  记住:享受生活、体验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有意义的人生在于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快乐地面对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微笑地生活,收获生命给予我们的快乐。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6)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6篇

  杨孟衡哥哥6岁那年因高一压电击中而失去双臂,但他一爱一书法,一爱一足球,一爱一跆拳道,一爱一游泳,当然,他最热一爱一生活。

  他有四个信念:一、办法总比困难多。是呀,吃饭,穿衣,写字,我们普通人很容易做到,但一个失去双臂的人呢?孟衡哥哥想了许多办法,把困难一一破解了;二、越努力,才会越幸运。没错,孟衡哥哥17岁时第一次参加高考,只考了倒数第三名,但是,他没有气馁,刻苦学*。早上用上厕所的时间去读英语记单词,终于考到了第一名,高考成绩是县里的文科状元!三、像呼吸一样渴望成功。一个人渴望达到自己想要的境界,就如人不能断了呼吸;四、坚持别人不能坚持的坚持,才能收获别人不能收获的收获。只有你努力了,奋斗了,坚持了,才会有收获。

  孟衡哥哥说:“人生不是一百米的冲一刺,而是一辈子的赛跑。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个梦想,有一种理由去坚强。”没错,有两种动物能爬上金字塔顶端,一是雄鹰,它可以轻而易举地飞上顶端,还有蜗牛,也许因为重重的壳,会下滑,也可能一辈子也上不去,但是它却一刻也不曾放弃向上爬的信念。

  我们应该记住,并向杨孟衡哥哥学一*一,他不仅幽默,还学了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多么坚强的人啊!

  正是这种本能,支撑着他向前挣扎,这些在困境中为了生存与大自然抗争的举动,都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人的伟大,生命的伟大。

  这两天我看了一本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它讲述的是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最后克服重重困难,逃离荒原,得以生存的故事。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淘金者为了生存克服困难的过程。为了生存,他去吃沼泽中的浆果、鲦鱼;为了生存,他吮吸死鹿的残骸;为了生存,他与一只病狼决斗;为了生存,他拖着自己疲惫不堪的身躯一点一点的爬向可能有船只的地方。他只有摔倒时才停下脚步,否则他就继续艰难的向前走、向前爬、向前扭动,这一切只因为他的“生命”不愿意死去。即使他因为饥饿和疲惫让他的思想混沌,但他依旧有着对生的强烈的渴望。也许这是每个生物的一种本能吧。正是这种本能,支撑着他向前挣扎,这些在困境中为了生存与大自然抗争的举动,都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人的伟大,生命的伟大。

  主人公与狼斗争的那一段让我深有感触。如今我们因为科技、文化的进步,对大自然产生了几分轻视。但实际上人类只不过是大自然中渺小的一员,当我们离开了现代文明社会,回到那个原始的森林时,我们只是一种叫做人的生物。我们没有导弹,没有刀剑,我们和其他生物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甚至在食物链中,我们还在狼之下。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条病狼,他恐怕早已死去。一个受伤的人和一匹病狼,同样饥饿,同样疲惫,同样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于是两者一路对峙,相互提防着彼此。由此,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类决不是自然的主宰,相反只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这本书中的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使我深受感动。生命是伟大的,只有活着,才能去做其他的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命,适当的磨练自己坚强的意志。这本书中自然的强大的力量也让我叹服,我们应该怀着一个敬佩的心去对待自然,认清人在自然中的地位。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小说作家钱猫小编,纽约最著名的短片小说,这一部小说集以遒劲、粗狂的画笔,记叙了一个悲痛的小故事,栩栩如生地展现了人的本性的杰出和顽强。小说集把角色放置几*残酷的极端自然环境当中,让主人翁与严寒、挨饿、伤势和猛兽的斗争中,在生和死的选择中,充足展示出人的本性最深处的一些闪亮的物品,栩栩如生真实地描写出了性命的坚毅与坚强不屈,奏出了一曲性命的赞歌,拥有震撼人心魄的能量!

  以便做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需要同人生之路上的一切千难万险做惊心动魄的搏杀,而且敢于胜利。如同这一部小说集开场的那首词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熬过并亲身经历痛楚,能保证这一点也就非常好,即便输了了最终的赌。”

  以便让性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還是使我们热爱生活吧!使我们的性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性命而引以为豪!

  热爱生活,就需要学好解决问题,而且要敢于胜利!活著,就需要亲身经历痛楚,便会碰到各式各样的艰辛、消沉和挫败;活著,还要应对来源于各层面的工作压力和摩擦阻力,由于人生的道路几乎就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撒满太阳、铺满鲜花的路面始终仅仅人生道路的一种幸福祈福。这篇小说集中的主人翁在重重的千难万险眼前,要想舍弃性命,挑选身亡是再非常容易但是的事儿,可他却沒有甘愿就死,他挑选了斗争。因而,人生道路要有一定的追求完美,要活的奋不顾身,造就一番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就需要笑对生活,仅有那样,大家才可以不负生命的重托,才可以无愧于性命的步骤。

  今日,读了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钱猫小编·纽约,写的是一个挖金的人北边荒野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杀,并以不可多得的食材坚持不懈着存活,总算爬来到海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出来,在北边荒野秦晌了一曲热爱生活的凯歌。

  念完这本书,我十分钦佩主人翁。由于他爱惜喜爱自身的性命,即便快到了黑崎一护魔掌里,他仍要抵抗,不愿妥协!他是多么的的顽强。而大家今日的社会发展,却有一些人应对一些挫败或由于一点儿芝麻绿豆尺寸的的事要去自尽,跳楼自杀,折磨……这种人是多么的的不珍惜自己的性命啊,便是由于她们沒有主人翁那般坚强不屈的信念,沒有面地挫折挫败的胆量,沒有坚强不屈的活力和朝气蓬勃,开朗不疑的精神实质,她们自控能力十分基础薄弱,碰到一点艰难就舍弃,这种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小故事的主人翁热爱生活,不屈不挠的精神实质让我懂得了一个大道理:要爱惜、爱惜自身的性命,碰到困难与挫败敢于应对,不必胆怯,要做一个正气凛然的小男子汉。

  在作文课上,我们班读过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本文关键写了有些人时间观念无动于衷;有些人时间观念毕恭毕敬;有些人随便消磨时光;有些人分秒必争抢時间……创作者反省自己,提倡大伙儿热爱生活,珍惜青春。

  日常生活,我发现了有些人把時间大肆挥霍,可是我自然觉得它是错误的,由于那样的话時间就浪费,白白的从你身旁走远。每个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时光”,但现实生活中有几个珍惜青春呢?一大把的時间用在网络游戏上,一大把的時间用在休闲娱乐上。燕子去了,有再说的情况下;垂柳枯了,有再青的情况下;桃花运焉了,有再开的情况下。大家的時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假如你忽视時间,闲置不用時间,那麼取得成功会不经意间地杜绝你。反过来,假如你操纵好自身的時间,那麼取得成功会离你即将到来。如同鲁迅先生常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他人喝大量咖啡的时间用在工作上。”成功者实际上全是取得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日就刚开始,从如今就刚开始,热爱生活,珍惜青春,做取得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几个月前,母亲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马上就被这本书吸引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小故事。在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力深刻。

  《热爱生命》讲了两人在一次挖金中基本上输了了全部的成本,当她们穿越重生大峡谷时,后边的那人扭到了脚,而比尔不管不顾伙伴,离开了。但后边的人热爱生活,坚持不懈向前走,最后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峡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以便革命事业,饱受了摧残后,以便改革,他去和超重量级职业拳击手丹尼赛事,以便革命事业和性命,他击败了丹尼。

  念完这本书,我体会来到比尔的自私自利,他不管不顾伙伴的好歹。我觉得了雪虎的强悍,它竟然在几秒钟内就咬去世了一只牧羊犬。我体会来到老总的爱钱如命,他在汤母富有时对汤母溜须拍马,在汤母没有钱时却连一块牛扒也不愿给。我体会来到汤母的聪慧,他只差一块牛扒的气力就可以击败比他年青很多的桑德尔。我体会来到马丁伊登写作水*精湛他靠创作从一个穷人变成了一个富豪。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死神的脚步越来越*,原本的蹒跚,变得快步如飞。肉体的折磨,信念依旧坚定,与死亡抗争。一颗燃烧生命之火的心跳动着,那是胜利者的奖品……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寒风夹着雪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面对死亡的威逼,信念因对生命的热爱取得了胜利,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7)

——热爱生命读后感6篇

  今天老师布置的阅读是第五单元的课文,读完后,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同学们应该知道贝多芬吧,贝多芬虽然耳朵失聪了,双目失明了,但是他仍然创造出了一首家喻户晓的一首曲子,是命运交响曲。海伦·凯勒虽然是盲人,但是她却出了很多著名的书。20xx年的春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蔓延开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了。这是生命与疾病的抗争。在充满生命危险的病区里,那些可亲可敬的白衣战士,面对病魔,前赴后继,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千百个病人的康复,谱写了一曲曲生命之歌。邓练贤、王晶、李晓红·····这些闪光的名字的后面,都有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树,砍断枝条后还能再长;草,烧了还能再长。悬崖上的一棵松树茁壮的成长,不需要谁来施肥,更不用谁来灌溉。一颗种子,可以掀翻压着它的石块,顽强的向上生长·····我们该从现在做起,珍惜时间,认真学*,为国家做出贡献。我认为有些同学整天沉迷于网络,辜负了家长对你的期盼,又伤了家长的心。我想对那些不珍惜时间的同学说:珍惜时间吧!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陶渊明)我们要珍惜生命,引用一句雷锋叔叔的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我们一定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对于死亡,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可是当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就离死亡又*了一步。

  我很惧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样,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总觉得,生命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时竟很惊叹于自己,能说会跳,更重要的是,会思考。

  前几周,偶然间,看到有关“死”的事情,直到现在仍心有余悸。在生活中,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迟疑了,确切地说,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视为一个遥不可及的代名词,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但他确确实实地存在,这是铁定的事实。

  既然无法选择,那就热爱生命,这也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运之神羁绊着我们,有不断的艰难险阻,甚至下了死亡通牒,那又何妨?在它没打败我们之前,或许说,只要有一丝呼吸,我们就可以选择热爱生命。

  现在的我迷茫,不知生活的方向在哪?前方似乎很美好,确乎又有些遥不可及。在理想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生活是一个未知数,现在的一切也是为了生活,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生活。有时在想,现在过得生活都不快乐,何谈以后的生活?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所以现在的我应尽可能地在学*中学*快乐,这是属于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废一生。这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所以我是活给自己看的,活给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曾经的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似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活。我的目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好的一面,可是这种生活有时真的很累,当做得不好时,便特别在意自己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真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惋惜。

  现在,有梦就去追……

  没去过的地方就去,

  没看过的风景就去看,

  在短暂的人生中去圆自己的梦。

  当离开这个世界时,不再有任何遗憾,我觉得,这就够了!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心中久久难以*静。

  这是一个关于巴克狗的故事,大概内容是:在一个桑塔克莱拉的山谷里住着一只叫巴克的狗,某一次人们在北极发现了黄金,需要强壮的狗来为他们做苦力。而巴克就被一直买到了去北极找黄金人的手中,旅途开始了,它经历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失去朋友的痛苦,经历了被人挨打丧失生命的风险,但是巴克无怨无悔,直到一个荒野,才与狼群一起生活。

  这本书真令我感动啊!在我看到前面时认为巴克是绝对活不了多久的,但那是我的大错特错了,他活了下来,它是用坚持活了下来,用热爱生命的信念活了下来,它是一只普通而又特别的狗,读完最后一页,巴克在我心中忽然变的如此之高大。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好,正如巴克的生命,它有过温馨,有过风怒,有过欺凌,有过关爱,这都不能在巴克的生命中抹去,它怎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就是这个使巴克在红衣人手中坚持,在恶狼搏斗中幸存,在桑顿落入水中时救他。

  这本书不就是告诉我们要向巴克一样热爱生命吗?


热爱生命读后感9篇(扩展8)

——汪国真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菁华3篇)

  第一,如何做事。

  1、用心。凡是应该做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就竭尽所能做到最好,起码问心无愧。

  2、沉稳。不管面临多少事情,一定要沉稳,千万不要着急,要一件一件地去做,总有做完的时候;但沉稳并不等于磨叽,要有效率意识。

  第二,如何对人。

  1、以诚待人。不管面对的人什么性格脾气,只要我们自己是真诚的,相信就存在对话的可能,相信不久双方就会在情感上拉*距离,进而能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相信自己付出真诚,换来的也一定是真诚。

  2、宽以待人。放宽心胸,包容他人的缺点与不足,甚至包容他人对自己的冒犯,要相信没有哪个人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如果真有也不必在意,试想:一个莽夫挥舞着重拳打过来,却被一招太极化解了他的力量,如同打在棉花上一般,估计他自己也会深感无趣的。

  3、不随便草率地给人下定论,不信口臧否他人。要把某个人放在相对较长的时间段里去观察,看他总体上是向善还是向恶,是高品位还是低素质。甚至有的人死后才能给出结论,所谓“盖棺论定”。

  4、遇到争议和分歧,得过且过。俗语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就像开车一样,如果“狭路相逢”却互不相让,那就堵着吧,只要不怕误了事。放别人过去,也就是放自己过去。

  第三,如何要求自己。

  1、要做好人,时时在心里默念自己是好人,应该多做善事。与人为善一定能使自己内心无比快乐,生活也会因此而盈满幸福。

  2、忙碌起来,勤快起来。不要清闲,清闲就会空虚,空虚是一种病;不要懒散,懒散的人会常感无力,无力积累到最后会发展为无望。“业精于勤”“人生在勤”“天道酬勤”,说的就是“勤”,古今中外成大事者无不从“勤”字上取得巨大成就。

  3、无论任何时候都不怨天尤人,事实证明满腹牢骚只会让自己在消极情绪的沼泽中不能自拔。坦然地接受命运的每一个安排,相信“存在即是合理”,自己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人生的因缘际会,好运歹运都是运,要做到“多喜勿悲”。

  4、少说话,多干活。

  诗集就像是江南女子,娇羞含蓄又会让人感悟一些现实意义的道理。就像诗人汪国真所有,我微笑着走向生活。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感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好处。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应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就应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就应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取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取感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取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取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以前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期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明白,人生路上不仅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感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应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既然选取了前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是一句经常用在高考作文里的话,提起它,很多人都会想起汪国真,这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最*看的一本书——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其实除了这一句经典,他的诗里还有太多完美的东西值得歌颂。

  这本汪国真的诗集代表作真的是名不虚传,一打开就深深爱上了它。诗集中更多地描述了感情、青春、期望和理想等一些美妙的词汇,再加上作者优美而精简的表达,恐怕只能用妙不可言来形容了。

  他的诗里处处充满着一种善良和温和,蕴含着更多的朝气和期望。他总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既不是某些作者肆意渲染,故意堆砌华丽辞藻,矫揉造作,让人看得目眩神迷而不得其宗旨,也没有很多老作家太过直白甚至口语的表达那样繁重。就像一杯清茶,少了水的无味,也一点不输浓茶的芳香。也许这就是作者本人,才华横溢却又谦虚恭谨,低调内敛,*常之中与常人无异,但自身散发月亮般的光泽,熠熠闪烁之处尽是风采。

  他很喜欢写感情。是啊,感情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重要主题之一,即使没有谈过恋爱,心中也藏有很多对感情的憧憬和向往。他的笔下,感情能够是一个人一无所有时甘愿倾心付出,他在《星星是我送给你的钻石》中这样写:“我想送给你的很多,但我拥有的太少。星星是我能送给你的钻石,原野是我能送给你的花园,还有一颗心,剔透晶莹。”他也会把感情里分手后的复杂心绪一一勾勒,他在《分手之后》里这样写道:“相识,总是那么美丽;分别,总是优雅不起。你的身影,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最想忘却的是最深的记忆。”还有很多很多,我总是很好奇他是不是谈过很多场恋爱,如果没有,但却能把感情描述的那样准确,也许只能归于优秀诗人的才华了。青春的恋爱总是那样,让人心向往之,爱得那样纯洁,没有杂质,也同样伴有很多的'遗憾和可惜。也许,青春里的恋爱本来就不该太去计较结果,只要彼此经历过,有所收获,就已经足够了,已经是彼此的最好记忆了。

  一向很喜欢张晓风描述的那个美丽的日本故事。说的是每年冬天,当初雪落下时,人们便坐在庭院里,穆然无言地凝望着那一片片轻柔的白色。这本诗集里也有一首描述雪花的诗,写得很美,他是这样写的——《心中的诗和童话》:“雪轻轻地落下,那是多少人心中的,诗和童话。这是开得最短暂,也是开得最多的花啊,凉凉的,却不知温暖了,多少心灵的家。”这首诗很短,但很精妙,雪一向被认为是纯洁的向往,人们喜欢雪,也许就是因为人喜欢纯洁和完美的世界吧。

  也许很多人会说他写了很多鸡汤,然后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无言地笑。在这个年代,鸡汤竟然能够把对美的向往给顶替了,真是好荒谬。在我看来,鸡汤但是是一堆看似励志和无逻辑的自我安慰,在生活中面临复杂的选取时并不会对你做出更好选取有益处,而对于美的向往则不同,他的诗是一种认真思考后的选取,是能够让人产生感同身受,这样的作品始终是沉甸甸的。

  没有钱,我们可能饥肠辘辘,面露苦色;没有诗和憧憬,我们可能失去的是对生活的高雅追求。我们身上有就业的压力,有学业的负担,我们或许不能做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但我们也需要一个精神家园,让自己的期望和信念都住在那里。最后期望你的生活里也有更多的诗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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