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读后感1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读后感2

  因为网上的推荐,我翻开了《*》这本书,说实话我其实没有太懂。整本书前期花费了许多篇幅介绍世界观,这个世界观非常奇特,人由瓶中出生,从出生就开始被设定,每一个阶层,每一个工种都没有选择,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就已经被定好,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世界,却被用幸福快乐来包装。

  在*里,人就像产品一样被批量生产,各司其职,除了他们的职责以外什么都不会,遇到问题不会解决只会嗦麻逃避,就像是社会机器上的每一颗没有思想的螺丝钉,行尸走肉一般地幸福着。

  后来,野蛮人约翰的到来才是本书的高潮部分,约翰原本应该不应该出生,他的母亲是新世界的人,不被允许怀孕生子,这打破了新世界的规定。但是他的母亲流落在野蛮人区域,无法回到新世界,只能生下了他。他在原始的环境中成长,热爱着莎士比亚,对新世界的思想完全无法理解。他喜欢列宁娜,但是列宁娜完全是一个新世界的人,就跟他母亲一样。思想道德的碰撞,矛盾的激化使他痛苦却毫无办法。他无法适应新世界的生活,就如同他的母亲无法适应野蛮人的生活,从小的教育、环境不同,接触的.事物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思想。彼此无法理解,无法适应,造成了最后的悲剧。

  然而孰是孰非,我心中却没有答案,文明的急速进步和人性的自由发展究竟如何能够达成*衡呢?

《*》读后感3

  书中描绘了一个科学无限发达、秩序极度稳定的乌托邦——人类的幸福是精英治国下的科学工程,人类的出生由“孵化和设置中心”用试管和器皿在流水线上精确地操作,“胎生”成了被淘汰的污秽词汇;人在出生前,被设定成五个从高到低的等级、不同等级人类将在出生后担任辛苦程度递增的工作,但无论被设置的条件好与坏,每一个人都乐于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并因此感到庆幸和自豪;不愁吃穿,没有疾病,不害怕死亡,青春永驻,没有衰老和丑陋,人人彼此相属;想要什么就能立即得到,绝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万一出现了不良情绪,也不需要担心,吞几片对身体无害的药物便能立即忘记烦恼——人民热爱集体、热衷于消费,被设定为“永远幸福”。

  这个世界被设定得“完美”,没有痛苦,没有冲突,没有求而不得的忧虑,没有面对困境的忍受或抗争——没有强烈的'情感,没有闪耀的思维火花,没有美好高尚的品格。

  这个“完美”世界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人类再不需要依靠自由意志去通过个人创造、情感体验、艺术和美的追求来获得幸福;人自出生就已拥有一切。

  刘瑜在序里问,“你还要些什么”,她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个体努力去争取幸福比“被幸福”更体现生命的价值。

  整本书也通过用反讽意味十足的笔触来描绘出的可怕乌托邦,来证明,真实的自由的人生虽然伴随痛苦,但因此获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距离这本书出版已过去*百年,事实证明乌托邦正在慢慢实现,反乌托邦文学的预言性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啊。

《*》读后感4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读后感5

  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在温柔乡里耽于安乐,还是于荆棘丛中觅得自由?一直以来,我未曾将这个命题纳入思考——直到我邂逅了阿道司·赫胥黎的《*》。这本书令我惊艳又心折,于掩卷后仍久难*息。

  《*》得名于莎翁的剧作《暴风雨》中的台词:“人类有多么美!啊!美丽的新世界,有这样的人在里头!”赫胥黎用这高妙的隐喻为整个“新世界”蒙上了一层晦涩的阴影,毕竟这句台词恰恰充满了讽刺意味——说出这句话的米兰达从小与世隔绝,于是才会在初探人世时便被它迷住,对等待着她的种种无常乱象一无所知。

  我曾以为“安乐”是幸福的至佳量度,而《*》则用堪称绝妙的构想颠覆了我的观念。赫胥黎笔下的“新世界”如一座虚架在现实世界上空的怪诞浮岛:它物质丰富,科技发达,可身在其中的人却失去个人情感,没有思想自由。人们沉溺在和乐的“温柔乡”里,既无反省之思,又无抗争之实。这个世界看似荒谬之极,却恰令人毛骨悚然——反乌托邦大师的离奇幻境下,影射的是刻骨的真实。

  再稳定的社会都有涌动的暗流,而连暗流都不存在的社会,只能是混沌的死水,是病态的麻木。而“美丽”的新世界中,比“死水”更可怕的是被精心设置的“温柔乡”。“新世界”里,基因设计为每一个人塑造了人生轨道,药物麻醉则令他们不偏不倚地将这冰冷路途走到尽头。这个世界里,没有爱情与亲情,婚姻成了匪夷所思的笑谈,生育被唾弃为最污秽可耻之事。人们用合成药物满足各种身心需求,在肤浅庸俗的娱乐活动中令自己获得快感。因为“愚钝”与“不反抗”是写在人民的基因里,于是每个人都达到了字面意义的“安居乐业”。阶级矛盾不复存在,人民沉浸在愉快的蒙昧中,勤勤恳恳地侍奉上层,全心全意地化作社会的“齿轮”。

  文中的主人公约翰是个“新世界”的闯入者。作为一个从小意外流落到印第安部落的胎生子,约翰注定是个不为世俗所容的“野蛮人”。他对新世界感到厌恶与恐慌,曾不顾一切地试图击碎它,却在“文明”的铜墙铁壁前败下阵来。他的观念与行为和“新世界”公民格格不入:依恋母亲,信仰上帝,渴望神圣的婚姻和至死不渝的爱情——而这些恰恰是所有“文明人”不解而不齿的。

  这样一个新世界里的反叛者,注定要激起两种文明的对撞。当约翰为新世界里的公民赫姆沃尔兹朗诵《罗密欧与朱丽叶》时,他自己动情得几欲落泪,而对方却忍不住爆发出狂笑——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猥亵”,“荒唐”,“滑稽”的剧作。最后,约翰“愤愤地合上书,站了起来,像一个从*面前收起珍珠的人,把书锁进了抽屉。”读到这里,我长舒一口气,原来这疯狂的世界中,至少还有一个人执拗地拥抱着被人类背弃的珍宝。惟有此时,我才从约翰身上感到了作为“人”的亲切,这种亲切把我从彻骨的寒意中解救了出来。

  然而,这又是一个更令人叹息的隐喻——约翰,一个令我们感到亲切的美好人性的化身,一个力图把大家带出囚牢的勇士,却不过是“新世界”中的“野蛮人”,一个痴愚又滑稽的,供人夸张地惊叹取乐的小丑。眼见让人之所以为“人”的爱与尊严被践踏至斯,我不由得被更刺骨的寒冷浸没。

  那么,新世界何以使人面目全非,其根源在于它的价值观。赫胥黎最令我折服的便在此处——他塑造了一种看似荒诞的价值,却饱含讽刺的哲思。如新世界的总统所言:“稳定当然远远不如动乱那么热闹;心满意足也不如跟不幸做殊死斗争那么动人;也不如抗拒引诱,或是抗拒为激情和怀疑所颠倒那么引人入胜。幸福从来就不伟大。”是故,人性中美好的情感与热烈的冲动被视为“不安定的因素”,因而被弱化殆尽。为了维护“安定”,上位者努力屏弃了一切引起人类感情波动的事物,阻止了爱情,亲情,英雄主义,阶级跃升的野心,以及对真理至道的渴求。为了保证社会的高效运作,人们失去了自身多样发展的需要,磨灭了人格里的自由天性。

  可是,*的稳定民心,本质是一种提线木偶式的愚弄。人们的愉悦欢笑,正如傀儡在嘴角上扬。公民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仅仅是服从于上级的,精妙的社会细胞。社会的安定以牺牲个人的人格为代价,科技的腾飞背后埋葬了无数没有灵魂的躯壳。这是一个最高效的社会,每一个齿轮都被物尽其用;这也是一个最粗暴的社会,用最廉价的“设置”来换取虚伪的幸福。

  在新世界中,“人”不再有“人”之根本——无人格,无人权,无人性。这般“美丽”的世界,不过是一个文明的弥天大谎;高效运转的社会,正是埋葬了每一个人的灵魂的墓地。最后,世界上最后的“人”,约翰,被不似人的世人迫害致死。从此,我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

  我以为,社会首先由人所构成,而人格的差异决定了社会必定充满矛盾与纷争。人性本没有善恶之分,一切的因素构成完整的人格。而人格被割裂后的人终究是残损的,缺憾的,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那么,由万亿具躯壳搭建起的“*”,究竟为谁而建呢?

  我不禁想追问,社会发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我不成熟的思考中,这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走出蒙昧,得以拥有健全的人格与自由的思想,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机会与可能。然而人性决定了社会从来不会趋于稳定,人们在贪婪与无私,懒惰与进取,狭隘与高尚间博弈,堪堪让社会维持着千疮百孔的*衡。可即便是这样钢丝般的稳定,也是伟大的。它是泥沼中开出的不完美的花,小心翼翼地,顽强坚韧地,展露着人类对美好的希冀与向往。

  真正的幸福绝对不是一场大梦。它可以不瑰丽,不迷人,也许只是荆棘丛中一朵脆弱的花——却极真实,极生动,极鲜活。

  “我不需要舒服。我需要上帝,需要诗,需要真正的危险,需要自由,需要善,需要罪恶。”约翰对总统说,“我现在就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

  这才是人间。

  在人间,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独立的。人们也许终身无法接受对方的思想,在彼此的信仰冲突中内耗。人们仇恨,宽恕,战争,和解,在激烈碰撞中延续人类文明,从战场的灰烬中向死而生。

  在人间,自由是烙印在灵魂中的终极信仰。人们带着不完美的身躯降世,却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他们做自己的主宰,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为自己的努力荣耀。他们不做任何人的傀儡,为自己所执所信征战一生。

  在人间,幸福可以艰难而伟大。不美丽的世界里,人们没有唆麻,没有感官电影,没有能麻痹自己的甜蜜幻觉,没有让自己热爱苦难的条件设置——可那么多的人,依然拥抱着棱角遍布的世界,在荆棘丛生的路途上流着血蹒跚前行,时而仰头,得见天光。

  这是荆棘遍布的丛林,这正是人间。

  如果可以,我愿意选择落入“荆棘丛”。是的,我要求幸福的权利,我要求自由的权利,我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我要求生而为人的权利。

  毕竟,这世界不尽美丽,可我爱她。

《*》读后感6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读后感6篇(扩展1)

——《*》读后感6篇

《*》读后感1

  孩童世界,是*,那里有丰富的记忆,记忆里泡着丰厚的快乐;游戏世界,是*,那里有满腹的故事,故事里温着沉沉的香。

  童年世界,是游戏的世界。在游戏中了解这个世界,由游戏接触其他人,自己的世界也就越来越丰富。观看天空的颜色,补充自己脑海中颜色的样子;和鸟儿一起蹦蹦跳跳,了解动物的可爱和灵巧。童年的日子很长,不管是启蒙还是萌芽,不论是开始学*还是品尝失败,都是渐进的过程。有的童年很久,一直持续到青春期,而青春期时的自觉成熟,离真正的成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同样,能意识到这些,也需要在生活中发现生命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好或坏。

  童年对未来的影响有多大?绝对不简单。弗洛伊德《梦的解释》及《精神分析法》中都有关于童年的研究,童年的时光对人的一生都有重要的影响。只是有时候我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童年是哪段时光,反而更多的是受到身边的人,譬如父母家人的影响。童年时没有在他们身上得到的情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向往在其他人身上得到满足;童年时没有培养起来的心理面貌,例如延迟满足感等,就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给我们留下些遗憾。

  但无论如何,童年都是轻松的,虽然不一定都是快乐的。但不快乐的时光很容易过去,很快便会被新的事情所吸引。童年时期,在玩耍,在探索,是最容易被教化感染的。因此,在童年时期培养孩子的兴趣,观察孩子的天分是最容易的。孩子的世界很美妙,但是童年终会结束,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许多的孩子的心理不容易被大人理解,关键是要耐心辅导和细心帮助,一并去接受。

  大人会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怀恋自己的童年时光,觉得那是很快乐。也有些人很少眷念童年,因为他们觉得现在的每一天也都是快乐。我想,童年的国,是*,是我们每个人的国,里面有稚嫩但是未来无限精彩的我们。

《*》读后感2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能够结尾,能够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最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明白是非黑白,明白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好处,最终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怎样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3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读后感4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终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知道是非黑白,知道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意义,最

  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5

  合起韩寒官方上最末期的一部完整作品《*》,大脑里写满了问号,究竟韩寒想借着《*》告诉我们些什么?寓意着什么?读者又领悟了他的几分意境?

  我在书的扉页上看到韩寒的篇首引,他说:“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这样做。如同书的情节一样,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字里行间,我似乎读懂他要告诉我们纵然人生之中不幸再多,却仍会有余后的生机。是应该把“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搬出来作为《*》全书的总括吗?

  主人公左小龙在书中如此忐忑,除了狂奔的皇后号摩托车与心中一腔的梦想,左小龙似乎患得患失地失去所有他本该有的。随着情节发展,后来,一开始对自己死心塌地的泥巴因为生计无奈地离开自己,自己心中的向往黄莹也远去他乡,亭林镇也不再那么温暖,大帅依旧守着自己的园子。而左小龙在经历了生死徘徊的一幕后,终于放弃了一开始想要带着演唱团进军音乐界的梦想,也不再怀恋冲出318国道的梦想。

  正在主人公左小龙万念俱灰的时候,韩寒妙笔回春般地用两封信件与皇后号摩托车的失而复得的引领下将主人公引入下一个希望旅程。在书的最后,左小龙与变异的萤火虫一起飞驰,在大雾连天的318国道里飞奔,在他下定决心要找回泥巴,帮萤火虫找回龙猫时,韩寒用一句话结束并令全书本已陷入绝望的局面突然回转,反而闪现此全书任何一章节都要闪光之处。韩寒安排给左小龙的最后一句台词是:“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到我的前面。”画龙点睛地为全书画上句点。

  毋庸置疑,韩寒成功了,而他留下的揭露的现实问题该怎样使我们这些花季奋青去揣测?我们该怎样面对与主人公左小龙一样的境遇?

  因为这本书,我改变了对韩寒颓废主义的想法,虽说依旧厌恶郭敬明笔底的怪癖,但是,却可以别样地接受韩寒的励志。

  韩寒揭露了我们的迷惘,更多的则是激励,只是,我们谁看到了?就像我的偶像雪小禅曾经说过的一样:“我曾想过放弃,想过遗忘,却从未想过离去。因为放弃是为了更好地向前;遗忘是为了减缓所有的无奈;而离去却意味着放弃一整片天空!”

  梦想,会有无数次的断点,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会刻骨铭心地记录下我们曾跌倒过多少次。但,只有这样拾起残留的坚持继续脚下的路,海阔天空,一路是蓝,才会彼岸花开。

  以上就是我读完《*》后,对韩寒想要在《*》表现出的东西的理解。

《*》读后感6

  今天把《*》看完了,真好看啊!

  左小龙站在亭林镇的最高建筑——电信大厦上,看着这个他越来越陌生的国。楼下千万陌生的冷漠的面孔在注视着他。他本不想跳下,但人们期待着,于是他跳了下来,跳到了气垫上,又弹到了地上。脑出血,肋骨骨折。加上空中说话,掉下时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从此不会再说话。他去找刘必芒,他俩一个看不见,一个是哑巴,就像两个陌生人一样。泥巴的父亲是已经被电死的*。小龙猫(变异的大老鼠)卖给了外国人,被抄家后的泥巴家靠这些钱度日。

  左小龙开着他的西风摩托以最快的速度开在浓雾里,发现了亭林镇仅存一个的变异大动物——萤火虫,他决定带着它去寻找他和泥巴的小龙猫……

  小说的结尾很伤感,有说不出的滋味。


《*》读后感6篇(扩展2)

——*读后感6篇

*读后感1

  最*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读后感2

  《*》讲述的了一位小瘪三(左小龙)在一个深受工业污染的镇子里坚守自己理想信念的故事。故事的框架、地点、人物、事件都不复杂,但在看似简单的调侃式语句、荒谬的情节背后,是对当代社会的强烈反讽。

  主人公左小龙是镇中一个荒废的雕塑园的看守员,整日无所事事,骑着摩托车(故事前期代号“西风”,后期被称为“皇后号”)到处乱晃,他没什么文化,甚至把孔子的雕像看成是放下刀剑的关羽,把项羽的霸王别姬当成是关羽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然而,相比镇中一些唯利是图的官员及百姓,他有着不明真相的正义感,有着永远错误的判断,秉持着自己的一套道德是非标准,常言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正如书名所示,左小龙活在“*”里。

  故事很简单,镇中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污染严重的印刷厂,镇里的正常动物喝了被废液污染的河水后,发生基因变异,体型变大,蚊子变成瘦版苍蝇,黄牛变成短鼻子的大象,老鼠都变成了“龙猫”,连老鼠洞都爬不进了。在这种情况下,镇民们纷纷捕捞变种生物卖钱,镇*则利用生物特异搞特色旅游发展第三产业,呈现一片虚假的繁荣。镇子的高层领导在一次庆功宴中齐齐下河畅游庆祝丰功伟绩,结果被集体电死,此后一片萧条。

  在这些过程中,左小龙都渴望成为改变局势的英雄,但他始终是一个旁观者,在庞大的社会集体势力面前,他成了一个不明真相的人、一个很傻很纯粹的人,成了和谐社会内的不和谐因素。好不容易,他决心创一番事业,去看看外面的小世界之后以英雄的姿态凯旋。小龙的第一个宏图大计便是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怎料却被交警以机车排量超标而扣押,在游荡之际才发现早有人骑自行车穿越了318国道了,失望无奈的他唯有回到镇子。在高楼俯视时却被人当做轻生之徒,最后只能被逼着“纵身一跃”。

  小龙没死,他伤愈后离开了这个无法让人留恋的镇子,在一只变大了的萤火虫的照亮下,做自己的“孤胆英雄”,去寻找光芒。

  我看的书很少,韩寒的书我看的更少,看它只因为作者称这是他迄今为止写的最完整的故事。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自己究竟看懂了多少成,但至少我看出一点感觉。

  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自己的国,想成为特别的英雄或主宰者,那里有最原始的是非道德标准,有着没被污染过的梦想。但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被同化,因为大家都不想成为异类,这有好也有不好,我不可轻易绝对化,可社会中的许多现象则令人不齿,明明是明白真相的人,却总是做些不明真相的事。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跳出自己的国,去体验外面的世界来知道地球有多广阔,增长知识阅历便有此效;更多时候,尤其是在审视自我、濒临对错判断的崩溃边缘之时,则需要那些最原始的信念来支撑自己,比如执着、正义、善良。

  左小龙在亭林镇找不到这些,所以他离开了,但愿我们能在现实大浪中秉持信念,找到那束光芒。

*读后感3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读后感4

  这应该算是韩寒讲的最完整的一个故事了。

  初中时候同时把这本书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的爆款吧也算是)送给一个同学。同学说后一本书看的哭惨了,*把她看的睡着了,那个时候便认定,可能除了作业也就没什么别的聊得来的了。我从来不聊作业所以慢慢就再不联系了。

  这是本关于小镇和小镇青年的书。韩寒用着惯用的魔幻现实和讽刺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几段感情,讲了一部爆缸的摩托车和他的主人,讲了一个荒废的雕塑园,讲了一个没有成型的合唱团和一次没有成行的远行。

  家乡的北方小县城没有经历过书里夸张的污染和动物变大的疯狂。可是关于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展现出丑陋的功利却能以不同的样子与形式有所展现。看起来中二、执拗、肤浅的左小龙,很多地方看到他可笑的幼稚却是心头一凉的刺痛。因为在他身上有与官员们为了政绩去大跨步扯着蛋的打造亭林镇不同的热爱,他喜欢亭林镇因为这里就是他的世界,他期望他的世界是不会变的,而*就建立在这片土地上。他的自豪他的热爱他熟悉的安全感,都是这片土地滋养着。这样的小镇青年可能不够能力让他的家乡变得更好,但是没有他们存在的小镇即便变得再好也只是一个就像3D打印出来的全国各地一个模样的空壳罢了。

  相比前作,这本书里少有那么尖利、对抗性的批判和煽动。就连主人公,一个对家乡很多乱象处处看不过眼的左小龙也不过是在大会上喊了次口号,砸工厂玻璃掰违停车辆后视镜来发泄。可能就像刘必芒说的 你只是这个时代的看客。就算再怎么叛逆不羁,也无法撼动这个时代的动向。

  在大雾里开车。无法预知下一秒的命运。在变革的时代里前行,不也是一个样子么。

*读后感5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

  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

  ”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读后感6

  我告诉自己,要相信内心,我的内心是什么感觉,我很喜欢左小龙,一样地,并不讨厌韩寒,尽管我不认为认可韩寒的所有观点,有时候还会抗拒韩寒的一些论调,但对于一个人的感觉,若即若离,喜欢,但还没有到爱的境界,很淡然,因为韩寒更多的时候是八零后的一个标杆,我只是远远地关注着标杆,这样,自己还不至于远远地落后于这个世界。

  看到《*》,是去年三月份的是,在网上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拷贝到,那时候自己还在用一个很破烂连上网都不能的手机。不过好在年初我给自己买了一个听书机,

  一有空闲,自己就听形形色色的小说,小说是我唯一能够沉迷的世界,我一听就一发不可收拾。我知道有几年的时间,我错过了很多东西,

  我害怕经过书店,几年前,我知道这个城市很多家书店,而我一旦路过,都要进去看看,我知道很多家书店的风格,而今,我知道哪家书店有我曾经的身影,而我,却再也无法一如从前地翻过那些我喜欢的书。如今的书店会让我感到眩晕,那一刻我明白,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是一个边缘人,诸多东西已经不再可以拥有。

  这个时候,能听一听小说之类的东西,我的新才无比*静,现实里,我无法清晰地看,而在小说里,我感觉一切都可以洞明。小说可以让自己尽情地穿越,恰如飞翔。

  左小龙骑着摩托车绕着亭林镇开了三圈,这个下午他无所事事,昨天听说燃油将要涨价,于是义无反顾地区贪这点变异,但郁闷的是一如既往地没有贪着。他很善于*衡摩车,因为在他看来这是男人力量的延伸,摩托车花了他的几乎所有积蓄,着意味着他不能有任何意外。

  春天的其气息很浓重,左小龙感觉到摩托车的空燃比似乎有了变化,因为车比以前慢了。*林镇说起很迷你,但无法迷我,当地的有为青年都到了大地方,剩下的都是些成不了大器的阿猫阿狗,不大气。不过左小龙喜欢*林镇,这里摩托车可以随意停。

  ……

  听着听着,我越发觉得左小龙的可爱,而我似乎也变成了左小龙,一路前行。调整过摩托,回到雕塑园,但一刻也为停歇,一个清纯的女孩出现,泥巴,于是更精彩的生活展现出来。

  我断断续续听了大概两三个小时,故事戛然而止,我很郁闷,网上的小说总是只有一半,想自己的旅程,就这么给打断了,于是只有回头重新走了一道。去发现那些一不留神错过的风景。

  这个时候我想到了韩寒,他不就是亭林镇出来的么,小镇,嗯,他似乎很有小镇情结,《三重门》一开始就交代林雨翔所在的镇是个小镇,隐隐间记得他还专门写过一篇《小镇生活》的文章,《像少年啦飞驰》里的那个无名我,虽然没有民却交代,但可推测出无名我也是生活在城郊的小镇,上海郊区的亭林镇,多次进入到韩寒作品里,而在《*》里,这个小镇现身,直接承载着小说,而左小龙呢,相信是另一个韩寒,一个褪去文学的韩寒,或许韩寒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地设想,假若没有文学路子,自己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怎样的一种生活。

  这种假设之中的:我“自然成了他,每个人都曾梦想成为一个国王,至少要自己主宰自己的世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国王。

  听完小说,我眼前有意刻浮现出了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段广告,大概是初中的时候看到的,吴奇隆和赵薇一同合拍的广告。我想,左小龙大概应该如同吴奇隆,有飘逸不羁的长发,泥巴呢,应当也如大眼睛的赵薇。假若时光倒流,拍成电影他们两倒是不错的演员。隐约记得广告的画面:列车到了一个小站停留,赵薇下车后好奇地拿着DV拍个没完。忽然列车启动,赵薇回过神来,却追赶不及。这个时候,吴奇隆驾驶着摩托车出现,对着赵薇说:“上车,我带你去。”于是两人穿过乡间田野小道,冲开结队的鹅群,穿过小河流,一路追赶飞驰的列车。最后,中雨,提前赶到了列车即将停留的小站。这个画面令我印象深刻,使得我想赶快长大,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然后自己开始自己的旅行。在某一刻,遇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女孩若要是到某个地方,自己也会说“上车,我带你去”。

  想到此,我内心无比伤感,现金的我已经长大,却失去了可以带着心爱的姑娘骑车兜风的眼睛。因而,左小龙对于我来说是个莫大的安慰。左小龙喜欢在大雾里飙车,喜欢那种冒险的感觉,那种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而你,还能*衡这一刻。有风吹过耳旁,撩起衣襟,坐在摩托车上,风驰电掣,恰如飞。

  如果可以,我愿意和左小龙做朋友。林雨翔虽小有才气,但也有怨气,几分对女孩的痴气,交往起来不大气,林雨翔可能同学过,但是或许在某处,我们彼此不服气,不欣赏,在偏见中错过。

  飞驰的“无名我”,有几根颓唐,交往起来,他或许就在飘飘忽忽之中将你忘记。《长安乱》里的释然呢,这家伙有一双好眼睛,但是也用不着嫉妒,他的前几个轮回,都是瞎子,这种滋味现在的自己最能体会,或许在他看不到的那个时候,我们会有很多共同的言语吧。陆子野呢,很抱歉只能只能称呼他小野哥哥了,可能在小的时候我们一起打弹子来着,我也不畏惧,因为年龄大的不一定弹子就打得准,圣斗士我长达了就不流行了,说起来就难免有代沟,我们喜欢说的是变形金刚,争执的是谁谁最适合当队长。如此说来,最适合做朋友的还是左小龙莫属了。

  因而,我愿意将《*》当做一个朋友的自传来读,如果可以,遇到左小龙,我也会直言不讳,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些书,管他有用没用,现在人都流行用微博了,你也可以试一试,我呢,反正都是跟这个世界慢半拍,现如今我才慢吞吞地玩博客,瞎客的博客,有空来捧捧场吧。


《*》读后感6篇(扩展3)

——《羽》读后感6篇

  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一篇文章——《《母亲的羽衣》,它使我对母亲的看法彻底改变了。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张晓风,她从一个新奇的角度讴歌了圣神而伟大的母爱,脱俗生新,匠心独具。文章开头从女儿的一个问题引出下文,“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这个问题虽显得女儿很稚嫩,问的问题也十分幼稚,但却让张晓风回忆起自己小时候的经历:她的母亲常常在她面前提起自己小时候的美好时光,她经常喝父亲给她买的冰糖豆浆,自己儿时的生活是多么多么美好,多么多么像天神最偏怜的小女儿。可这一切在自己成为一名伟大的母亲时就注定会改变,原来常吃的美味佳肴成了现在吃的“擦锅饭”,原来穿的美丽锦缎成了粗糙的衣服,她们不再有父母的关怀,像宠爱小糖人儿一般的宠爱都不存在了,留给她们的只是哺育儿女的劳累和岁月的印记。

  每个母亲曾经都是天使,当她下决心要做一位母亲时,她同时就放弃了自己拥有的美好生活,但她对自己的选择与付出无怨无悔。她放弃了青春少女时的梦想,就像仙女收起了羽衣,女孩和母亲,是一个恍如隔世的蜕变,但她们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这一切,她们是伟大的,是无私的。

  以前,我有时会嫌妈妈唠叨,经常说着说那。一会儿问我作业做好没有?一会儿问我心情怎样?一会儿又叫我天冷了多加点衣服…面对妈妈的碎碎念,我总是很不耐烦,甚至有时候还抛个白眼,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顿时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她为我付出了许多,用她自己的青春年华换来我的成长,她教育我、支持我、鼓励我,从未改变…我知道,母亲的唠叨来自于她们对我们无私的爱,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母亲是伟大的,牺牲了自己的青春,为了我们收起了自己美丽的羽衣,而我们唯一能够回报她们的就是好好学*、快乐、健康的成长,在她们眼里,这是一生最大的希望,也是她们奋斗的目标。

  《三国演义》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是罗贯中写的。这本书里面的每一章,每一节都十分的精彩,比如:王允用义女貂禅献了“美人计”,使吕布杀死了义父董卓。诸葛亮用自己的智慧分别使用了“借东风”和“草船借箭”以及各种谋略把周逾活活的给气死了。还有《三英战吕布》以及《周逾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都是一些十分经典的章节,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章节,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讲解这一章节的主要资料以及我读完这一章节后的深刻感受吧!

  这一章节的主要资料是:孙权的大战华雄之后,败落而归,但孙权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又派了许多人马,去打华雄,但都被华雄一刀砍于马下。正在孙权万分火急的时候,关羽突然站出来请求前往,孙权因关羽官小而拒绝了关羽,但因曹操力荐而又正缺少人马,所以答应了。曹操让关羽喝杯热酒再走,关羽把酒放在桌上就去了。回来后,关羽拎着华雄首级走了进来,孙权一摸,酒还是热的,十分佩服关羽,因此,这一章节便成了《三国演义》里面的典故。

  读完《三国演义》这本书里的《关于温酒斩华雄》这一章节之后,我对关羽的印象十分深刻:我觉得关羽是一个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勇敢的人,孙权手下所有的勇士都被华雄一刀砍于马下,而关羽这时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养马官,但他明白自己有杀掉华雄的潜力,所以,他并没有因为怕别人嘲笑自己官小而不敢站出来,而是勇敢的站了出来,向孙权请求前往,关羽的这种不怕别人嘲笑,敢于承认自己的潜力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而孙权这事就做的不对了,他因为关于的官职小而不想让关羽前往,那岂不是用关羽的官职辱没了关羽的潜力了么难道官职小的人就必须没有潜力么要让孙权明白并永远记住一个道理:官职小的人并不代表是没有潜力的人。

  那句吾可取而代之的惊天豪言依旧在耳边回荡;那火烧阿房宫数百里的余温犹存。脑海中依稀浮现出霸王喋血乌江那悲壮的的一幕,不禁思绪万千。谨以此文,献给我心中的英雄项羽。

  项羽败给了刘邦的事实早已经深深地刻在了历史的竹简上,无以更改,更无以撼动。但是从人气的角度来看项羽似乎一直远胜于刘邦。我想这其中的原因,便是那项羽自身不可抗拒的人格魅力。

  项羽有鸿鹄之志,不然他不可能觊觎帝王之位并扬言取而代之;项羽有千钧之力,不然他不可能力能扛鼎使吴中子弟望而生畏;项羽有战神之武,不然他不可能在敌阵之中来去自如;项羽有君子之信,不然他不可能鸿门宴上义放刘邦一条生路;项羽有琴瑟之情,不然他不可能在将死之时与爱妾大演罗曼蒂克。

  也正因为这鸿鹄之志,千钧之力,战神之武,君子之信,琴瑟之情。使项羽冠霸王之号,处九五之尊,享千秋之敬仰,受万世之膜拜。

  也许总有人会为项王的死而感到惋惜,希望他可以渡过乌江,带领吴中子弟卷土重来。很可惜,历史不能假设,项羽也不会渡江。对于一生盖世无敌的他而言,自刎也许就是他最好的结局。毕竟江山已失,活之无颜;兄弟已死,活之无意;爱妾已死,活之无趣。可是黄泉自有兄弟为伴,爱妾已经为他刎颈先行,敌人用生命为他铺*了死去的道路。对于一个真正的男人而言。他还需要苟且偷生吗?他还需要苟活隐忍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故而。他用一死换来了后世的标榜,用一死换来了那乌江岸边无尽的失落与苍茫。

  项羽,他是一个悲剧的英雄,一个不合格的政客。在于刘邦的博中他输在了自身的孤傲与气节。不是不听亚夫良言。我懂,只是身为君子的你,不畏惧刘邦的阴险。

  历史并未把你遗忘,无数诗人,用他们的墨宝,将你传唱。从你喋血乌江的那一刻开始,你就成为了历史永恒的祭奠。

  项羽,你是我心中的英雄。

  故事的开篇已经没有安堇然,过去的片段在旁人的闲言、不时的回忆、和故人相见中闪现。

  隽在码头上惊鸿一瞥发现少女堇然,惊艳后相处相恋,却未相知,在最美好的青春相遇,即使拥有一段芬芳美好如栀子花的经历也改变不了过去和未来。

  首先是截然相悖的过去。

  隽是镇国公府的二公子,身非长子心怀不甘,本应为豪门贵族却更目睹深知中州人在空桑帝国地位日渐衰微、甚至将任人宰割,心怀光复中州人地位的大梦,自小样样过人心知哥哥无能,设计夺取镇国公之位以实现光复大业。

  堇然生在贫苦人家,堇然少女时期便要抗起养家重任养活病重的父母弟妹,虽拜入剑圣门下学得真传剑艺超群,却涉世未深只肯凭自己的气力,仍需要到码头打工填补家用。

  遇到堇然的时光,可以说是隽一生中最为明媚温暖的一段,而他心中大计却不是堇然能够深刻理解和帮助实现的,虽衣食无忧但终究有太多的不明朗和放不下,猜测堇然有大难却碍于种种而没有过问没有透露身份也没有伸出援手。而堇然要面对的是家人朝不保夕的生活,心中苦涩也不愿向恋人完全透露,虽隐约知道隽是贵公子但隽一直没有帮忙的意思,无奈之下只好离开。

  最后海皇祭时礁石上的观潮,轻轻一吻,却如泡沫,美好而又幻灭,消失得了无痕迹。

  隽疯一样的找寻却无果,颓丧消沉甚至欲出家而去,终于在镇国公大任下重归城府极深尤善权术的城主躯壳。堇然家人病危需要巨款而她只好把自己卖掉,但还是无法救回父亲的,将父亲安葬安顿家人之后只身走向不可知的未来。而将她买下的,是在酝酿着崛起的白墨宸,看中堇然的倾国容颜和之后才发现的绝佳剑技。

  这一次离别,淡雅遗憾。

  “这世上,每个人都是在自己的世界里挣扎和拼搏,虽然各自的境遇高下不同,在本质上却是一样的——贫苦人家出生的她是为了生存,而钟鸣鼎食世家的他则是为了权力。在这两种巨大力量的推动下,他们在那个十字路口背向而驰,终于背离了彼此。”

  项籍,子羽。自刎乌江而死,项籍出生于将门贵族。

  项羽善战,凭借自己的武力打下一片天地,但缺乏谋略,只可谓“有勇无谋”。他太过信任自己的武力,并没有军事谋略的天赋——说到这里,还能回想起一个细节:项籍小时候学书学剑都因“不能敌万人”而不用心;后又*兵法,却也只略知其意就罢了。过于自满,缺乏耐性,从小胸怀大志的项籍,也在此时注定了失败。

  籍做事风格粗暴,甚至残忍;他疑心太重,甚至逼走了范增;他不体恤民情,没有扎实的群众基础,赢了战场,却输了人心。

  但他仍是一个英雄,勇猛,豪爽,有着不凡的气概。美人虞姬一直伴在他身旁,最后为了不拖累项王而自刎;骏马乌骓随项王一生,项王死后跳入江中不知所往。他值得被追随,但他终是败了。

  籍败于垓下,听四面楚歌,以为汉已取得楚地,失了决心,感慨悲歌。第二日趁夜突破重围,迷路之时又被路边老农指入死路。

  “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馀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

  乌江边,心爱之人离他而去,又中了韩信的“四面楚歌”。无法容忍自己的兵败,这位气概不凡的英雄,决定死在自己手下。

  许多人对这位英雄感到惋惜,但这也许是项王最好的选择——若项王不能改变自己的性格,那么他也同样无法改变结局。这是历史的选择,是项羽性格的注定。他是一位英雄,却败给了自己。

  起初买《羽》这本奇幻小说,完全处于好奇。看着那厚厚的一本书,想着闲暇时可以翻翻。可我的一个*惯,看了就停不下来了,这让我坚持看完了整个系列。

  看完终结篇,让我由衷地佩服的是军人,一个为国浴血奋战的军人。白墨宸、云焕都是两个敌对国家的重要人物,他们有许多共同点:坚强、冷淡、刻板、重诺言、轻生死、忠于家庭,更服从于国家和民族的意志,如同一块铁板,从不轻易倒下。

  “这是一匹奔跑在寂寞荒原上的苍狼,荒原的尽头却是脚下的*写成的因果”。云焕就是这样一匹“狼”,却不幸被破坏神附体,他和体内的魔一同被他的师父封印在迦罗楼沉睡了一千年,并不断努力控制着自己体内的魔,他被后人称为“破军”。在沉睡中,魔不断地诱惑他,希望他尽快醒来解除封印,魔同时也能得到自由。但,破军以他坚强的信念——做一个令师父感到骄傲的人,能令她安心能让那张寂寞寡欢的脸上绽放微笑,而且他也知道只要自己醒来,云荒大陆上必然有腥风血雨,要伤害他人的性命。从此,他便努力克制着体内的魔,以常人想不到的意力与之对抗,最终魔脱离他的身体。老师教导说:“人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而战胜诱惑的方法不是坐怀不乱,而是远离诱惑。”但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云焕一样在不断的诱惑下能坚定信念呢?他让我见到了信念的强大力量。

  在这本奇幻小说里所有人好像都在做一个梦,一个保护国家的梦。只有勇者的不断拼搏,才能看到光明的所在,才能使自己的国土更加坚固。他们是暗夜里前行的人,永不能回头,只能追逐着梦境一直往前,直到那条路的尽头。只有那里,人才能遇到真正的自己。

  白墨宸的一生便如同一场梦。空桑玄族*民的他自幼生活贫苦,童年生活在北越郡的九里亭村。他的父亲在帮人拉石头时断了腿,早早去世,母亲随之改嫁他乡,从此便和他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又因爷爷重病而顶替玄族乡绅的儿子应征入伍。以后却奇迹般的*步青云,攀附上了当时还是二皇子的白烨,和宰相素问一起辅佐白烨登基称帝,成为空桑元帅,最后成为云荒大地上的统治者。这过程中他几度放弃,衣锦还乡,但最终还是拿起了战刀,抵御冰族人,保护了空桑。这中间的挫折、背叛和谋权,白墨宸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是传奇的延续,还是一个不可逆转的终结?是故事的新生,还是过去种种尘埃落定一笔涂抹?诸神寂灭之后的第九百年,因果再次重书。破军焕世,命轮转动。他们永远地被宿命钉在了轮盘上,周而复始。轮回天涯,成败暗哑,千年之后,依然有那份坚持……”——题记


《*》读后感6篇(扩展4)

——夏感读后感6篇

  最*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这本书是关于生活在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的一群快乐的小动物的故事,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

  夏洛虽然只是一只卑微的小蜘蛛,但她却让我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为了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夏洛竭尽全力用自己吐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好猪’。从此,威尔伯成了一头大名鼎鼎的’王牌猪‘,得到了主人的优厚待遇。夏洛在临死前对好朋友威尔伯说:“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

  看似渺小的夏洛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她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威尔伯和夏洛的故事让我们感动。我希望大家也可以看看这本书。

  在道格拉斯与那个盛夏得了不知名的病症昏沉睡去的时候,父母和弟弟将他抬到院子里的大树下,没人能够唤醒他,就连医生也不能。

  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个终日游荡在街上为人们交换破烂的人出现了,他在道格拉斯的耳边轻轻说,有些人就是会比别人更早的体会到忧伤。

  同样是写美国小镇的小男孩的生活,《蒲公英醇夏》让我不由得想起比尔·布莱森的《闪亮的日子》,然而与之不同的是,在这个故事里,每一个角色似乎都有所隐喻。

  关于衰老与死亡,还有孤独的体会,这个故事的视角如果*视大概会到成年人的腰部,透过讲述者的眼睛,那是一个孩子第一次意识到,每一个夏天都只有一次,即使明年夏天一样会来,但那已经不是相同的那一个了。

  这个顿悟大概就是人类对于忧伤的体会的开端,从此以往,情绪的层次多了起来,是好事,但是也不太好。道格拉斯第一次体会到一些人生的“留不住”与“抓不到”,装满蒲公英的罐子也许是大人们试图留住时光的一点微小努力,然而此时此刻在这个孩子眼里,世界再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蒲公英醇夏》其实是一本什么也没有讲的书,像是把一段生活剪切下来印刷成字,只是陪故事里的人度过了一个悠长的夏日。那是一个漫长人生中难得的清闲季节,爷爷在院前割草,交换破烂的人走过街道,弟弟因为以为道格拉斯走失而头一次感到恐惧。

  而道格拉斯却是唯一一个提前感受到了忧伤的人。

  这些孩子啊,往往能够长大成为生活的观察者与记录者。而那时人们还没有发现——或许发现了也说不准,只是如常的酿一瓶蒲公英酒,并且用对待小孩子的方式对待着他们。

  然而时光的琥珀就是在那时,一点一点在每个小镇的道格拉斯的脑海中,慢慢成形的。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夏洛的'网》。相信大家对这本书都不太陌生,这是由美国当代散文家E·B·怀特所着。,我承认我用一个不知道怎么去形容的心理看待,我记住的最深的,后来写了个空间日志就说了几句“夏洛说,人建起大桥,他们只是在桥上走过来走过去,老以为另一边有更好的东西。如果他们在这桥顶倒过头来静静地等着,也许真有好东西回来。可是不——人类每分钟都向前冲啊,冲啊,冲啊。我很高兴我是一只坐网的蜘蛛。

  虽然,我是很喜欢夏洛的,但是我想蜘蛛它就是蜘蛛,它不是人啊。

  汝非鱼,安知鱼之苦。所以,它不知道人不能在桥顶倒过头来静静地等着,那只会是等死,因为血会冲到脑子里去。它更不知道,人一定要往前冲,不然终将会被淘汰掉,很多从后边奔跑的人变会将你踏为粉末。所以,我是一只行走的猫。”其实我没看到这本书里最最单纯的美丽。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奇迹之夏》。这本书的作者是当代少儿科幻重文学流派代表作家——马传。他的作品立意深刻、想象丰富,具有独特的诗意和打动人心的情感力量。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少年阿星。这本书以少年阿星为一道光的吸引而讲述了这个故事。他一直对对雾灵山上的那道转瞬即逝的光充满好奇,但是却没有人能给他答案。于是在一次地震后,阿星和同学便开始了一场探险。还带回了一只生命垂危的小虎仔,由此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情:一只金雕闯入了城市;骑着剑齿虎的神秘女孩闯入了赫拉婆婆的院子里,发现原来小虎仔是剑齿虎的孩子……幻想改变了阿星的时间和空间,改变了阿新对生命长度和宽度的认知。

  在赫拉婆婆的人生指导下,阿星懂得了生命终究是一个人需要独自去面对的事情,所有的挫折和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心怀爱意,奇迹就能发生。记得以前的我只要稍微遇到一点困难就会忍不住的哭鼻子,不想坚持下去,今年暑假我参加了钢琴五级考试,在考试前枯燥乏味的练*让我很难过,我一直在怪妈妈为什么要让我练*钢琴?为什么不可以像别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玩耍?我很想反抗她,只是她实在太凶,我只能委曲求全地听她的话。不过反复练*后,尤其是通过妈妈耐心教育和老师的悉心指导,我从最初对练琴的厌恶,到现在我是真的喜欢上弹琴这件事,每当我弹到一首动听曲子的时候我就会特别开心,我要感谢妈妈对我的爱!暑假练琴考级逐渐战胜自我的过程,我渐渐地明白了:只要不放弃,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不管以后学*之路有多大的困难,只要我坚持不懈,勇敢面对,就一定会成功。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在诗人作家笔下,夏并不是一个受到青睐的季节。也许,春的百卉萌发能给人一种再生的愉悦,春的万象泰和又能使人的情思得到畅快的释放吧;也许,秋的收获能给人一种成熟的满足,秋的寂寥又能使人的心绪得到淋漓的渲泄吧;所以,吟春咏秋,古今舞文弄墨者,几乎趋若过江之鲫。

  而夏呢?也许它太热太酽太稠密太有点“浓得化不开”了,因此,总不免给人一种失和谐超力度负荷过重之感.我们感受到了夏天的“独特”:它的急促、它的金色、它的生机勃发、它的承前启后、它的生命交替、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荆少年时,正如自然界的夏天一般,希望大家在这个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的时期汲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迎接下一个收获的季节吧。


《*》读后感6篇(扩展5)

——守株待兔读后感6篇

  有一天,一个农民在地里干活,突然看见一只兔子猛跑过来,撞死在树上,农民高兴地拿着兔子回家了。晚上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以后这个农民不下地干活了,天天在树下等兔子,真是大白天做梦不现实。可是没过几天农田荒废了,而且再也没看见兔子撞到树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靠劳动想不劳而获,想着天上掉馅饼,哪有这么好的事。做事情要靠自己的双手,要靠自己的大脑去创造。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篇《守株待兔》的寓言故事。故事讲的是:有一天,一位农夫正在锄草,看到了一只兔子一不小心,撞到了树干上,把脖子给撞折了。农夫高兴的捡起兔子拿回家,美美得吃了一顿兔肉。

  农夫心想:以后要是每天都能捡到一只兔子那该多好啊!于是,他天天在那棵树下等,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农夫还是没有等到撞死的兔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应当脚踏实地的去努力,最终才能会获得成功!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这篇寓言主要是讲了:有一天,有一个农夫在耕地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小白兔撞在了一棵大树上,农夫立刻跑了过跑去,原来是一只小白兔,他立刻放下了手里的活,急匆匆的跑回了家,第二天他就没有干活了,他躺在大树下,等着兔子继续撞在大树上,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仍然没有兔子撞在大树上,田边的野草长满了,他也不管,直到有一天家里的兔子吃完了,庄稼全完了,他后悔了!

  这篇寓言告诉我们:人不能贪得无厌,不能不劳而获,不然就会因小失大。

  “不劳而获可耻”这句话,老师经常念到。但是我还是始终搞不清楚“不劳而获”的意思。在读了“守株待兔”这个寓言故事后,我才体会到这句话真正的含义。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农夫见到了一只触株而死的兔子而守株,妄想还有其他兔子触株而死,导致农夫后来被饿死。

  我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就是想得到某样东西,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不能不通过努力,就想得到这个东西。这真可谓是“不劳而获”的行为。

  就比如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他是一个非常好吃懒惰的人,每次都想不劳而获。有一次,老师教我们完成*作五的草稿,他却从“英才教程”上抄了一则上去,最后他的这个惊天大秘密被我们全班同学识破了。

  虽然我们年纪还小,但是我们还是得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劳动来完成自己的事情,将来做一个祖国的建设者。

  无论在哪里,都别当一个不劳而获的人,从小我们就要让自己的智慧运动起来。

  有人喜欢看《西游记》,有人爱看《灰姑娘》,还有人爱看《白雪公主》,而我喜欢看寓言故事《守株待兔》!

  《守株待兔》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农民。有一次,他下地干活,干着干着他有点疲劳。于是他就坐在地边的大树下休息。过了一会儿,有一只兔子从草丛中跑了出来,正好撞在了树桩上。农夫赶紧跑过去,一看兔子死了,他就捡起兔子,高高兴兴地拿回家了。回家吃了兔子肉后,他心想:兔子肉这么好吃,捡兔子这么好捡呀!干脆我以后坐在那里,专门捡兔子,那该多好哇!天天干活多累呀!要做多少天才有收获?于是农民不再干活了,他天天都坐在树桩旁边,等着兔子撞上树桩。可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一只兔子也没有捡到,再看地里的庄稼也荒了,一颗粮食也没有收到。这个农夫此刻才明白,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劳而获的,只有付出自己的.劳动,才会有回报。

  这个农夫天天想捡到兔子是不可能实现的,他应该种好自己的地,把自己的庄稼种好,才能丰收,才能有收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能像农夫那样,等着天上掉馅儿饼,我们只有刻苦学*,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我们努力吧!

  二年级的时候,我学过一个寓言故事,名叫《守株待兔》。它讲的是:古时候,有一个种田的人在田里干活,突然从树林里窜出一只兔子,一下撞在树桩上死了。那个种田人急忙跑过去,乐滋滋地把兔子捡回家去了。从此以后,他丢下了锄头,整天坐在树桩旁等着,看还有没有兔子撞死在树桩上。最后,他的'庄稼全都枯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那个种田人很愚蠢。因为兔子撞死在树桩上是件很偶然的事,可他却把这件事当成经常发生的一件事了,所以他才会一无所获。

  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劳而获的事情是没有的。那个种田人不靠自己的劳动生存,只想着天天白捡兔子,真是异想天开呀!就像我们的学*一样,如果我们*时不努力,就不会取得好成绩。

  因此,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脚踏实地,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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