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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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1

  《偷莎士比亚的贼》是一本以英国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它就像读一出戏剧,十分精彩。

  主人公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那时的英国,剧本只有一部,必须由专人看守。仔仔的主人派他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以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在主人的残暴下,仔仔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可这时突然着火了!正是因为这个机会,仔仔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钱伯伦公爵剧团这个大家庭。大家对仔仔非常友好,经常帮助他,仔仔也在这里明白了很多:诚实、信任、忠心及友情,他还明白了家的意义。可是,仔仔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的主人法肯纳会要了他的命。终于有一天,法肯纳把叛徒尼克带来,偷走了剧本,伤了仔仔。仔仔和众人紧紧追赶,最后,阿敏先生杀死了武艺高强的法肯纳,抢回了剧本,仔仔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大家原谅了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嘛!

  在故事中,人物内心复杂,与《哈姆雷特》十分相似,让人好像身临其境。书中的角色非常丰富,有勇敢的仔仔、卑鄙的法肯纳、包容的阿敏先生、热情幽默的莎士比亚等等,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一个个角色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感情丰富,为我们演绎出一部不亚于《哈姆雷疼》的精彩戏剧。

  读了这本书,我们既能了解一些英国的知识,还能认识一个全新的莎士比亚,真是一举两得啊!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2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3

  这本书很好看,它的主这是加里·布莱克伍德。

  它主要讲了主人公——一个失去双亲,没有真正名字,只叫做“仔仔”的可怜孩子。学*了一种速记的本领,因此他被卖到了一个剧团,那个剧团需要用它来盗取莎士比亚先生的作品,在16世纪的英国戏剧剧本通常只有一部,唯一一部在其他剧团内。仔仔要记下演员的台词。

  没想到刚记完歌词剧院却着火了,慌乱中仔仔把剧本弄丢了。坏了,他无法向他的主人交差了,又因为种种原因,剧团收下了他当学徒。他在剧团的日子过得很好,仔仔被剧团中的温暖感动了,他决定把一切告诉大家,并真正加入了剧团。大家原谅了他,还和他一起生活,此刻,仔仔感到了家的温暖……

  这中途还发生了许多趣事,比如:皇家表演,居里安的秘密等等。

  从中我看出了仔仔的勇敢,法肯的卑鄙,残暴,剧团大家庭的宽容以及莎士比亚先生的热情和幽默。

  读这本书时你会为仔仔的行动担心,他会被发现么?会为仔仔改邪归正松一口气。

  这本书中有家和友谊带给我们的温暖。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4

  最*,我读了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初看书名就觉得奇怪,偷莎士比亚的贼是谁?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走呢?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小偷偷成了吗?捉到贼了吗?……一箩筐的疑问。《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他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在他7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出人意料的是,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15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黑衣人,黑衣人让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演出,并让他以速记的方法几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亲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真名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仔仔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幽默的莎士比亚先生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无所畏惧”,也正是因为有了友谊,仔仔和他的伙伴们才能战胜狡猾的法肯纳,读完这本输书,我明白了“家庭”的意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起一座坚固的友谊之桥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5

  这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看见这本书,我就被题目吸引住了,而且还产生了许多疑问。当我开始看时,答案才渐渐显露出来。

  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个黑衣人来买下了仔仔,并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

  仔仔虽然偷偷的记下了剧本,但是戏院突然失火,仔仔的笔记本也不在了,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他又碰见了黑衣人,黑衣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留在了剧团。

  仔仔为了偷剧本,撒过谎,还试着偷东西,尽管如此,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到剧团以后,他知道了这是不对的,只好逃避黑衣人。到这里,仔仔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做蠢事。最后仔仔为了戏院、为了朋友们,放弃了偷剧本。而黑衣人来偷剧本时,仔仔不怕自己被惩罚,坦白了一切。也正是这样,才夺回剧本。大家不仅没惩罚仔仔,还宽容了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仔仔终于懂得了诚实、信任、忠心以及友情,还有“家”的意义,而这些,也是我们不可少的。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精选5篇)扩展阅读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精选5篇)(扩展1)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3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2

  汉朝时,少年时的匡衡,非常勤奋好学。由于家里很穷,所以他白天必须干许多活,挣钱糊口。只有晚上,他才能坐下来安心读书。不过,他又买不起蜡烛,天一黑,就无法看书了。匡衡心痛这浪费的时间,内心非常痛苦。他的邻居家里很富有,一到晚上好几间屋子都点起蜡烛,把屋子照得通亮。匡衡有一天鼓起勇气,对邻居说:“我晚上想读书,可买不起蜡烛,能否借用你们家的一寸之地呢?”邻居一向瞧不起比他们家穷的人,就恶毒地挖苦说:“既然穷得买不起蜡烛,还读什么书呢!”匡衡听后非常气愤,不过他更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匡衡回到家中,悄悄地在墙上凿了个小洞,邻居家的烛光就从这洞中透过来了。他借着这微弱的光线,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渐渐地把家中的书全都读完了。匡衡读完这些书,深感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他想继续看多一些书的愿望更加迫切了。附*有个大户人家,有很多藏书。一天,匡衡卷着铺盖出现在大户人家门前。他对主人说:“请您收留我,我给您家里白干活不报酬。只是让我阅读您家的全部书籍就可以了。”主人被他的'精神所感动,答应了他借书的要求。匡衡就是这样勤奋学*的,后来他做了汉元帝的丞相,成为西汉时期有名的学者。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

  我在书店借书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就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贼偷走呢?所以我好奇的把她带回家来看。

  讲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为生下来就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

  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

  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

  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

  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

  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

  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

  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

  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

  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

  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说:我们不可以欺骗朋友,要珍惜友谊。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精选5篇)(扩展2)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优选【5】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2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3

  这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看见这本书,我就被题目吸引住了,而且还产生了许多疑问。当我开始看时,答案才渐渐显露出来。

  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个黑衣人来买下了仔仔,并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虽然偷偷的记下了剧本,但是戏院突然失火,仔仔的笔记本也不在了,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他又碰见了黑衣人,黑衣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留在了剧团。

  仔仔为了偷剧本,撒过谎,还试着偷东西,尽管如此,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到剧团以后,他知道了这是不对的,只好逃避黑衣人。到这里,仔仔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做蠢事。最后仔仔为了戏院、为了朋友们,放弃了偷剧本。而黑衣人来偷剧本时,仔仔不怕自己被惩罚,坦白了一切。也正是这样,才夺回剧本。大家不仅没惩罚仔仔,还宽容了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仔仔终于懂得了诚实、信任、忠心以及友情,还有“家”的意义,而这些,也是我们不可少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4

  昨天,刚刚看完了美国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书《偷莎士比亚的贼》。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和孩子是多需要一个家。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先被白医生领回了家,白医生教他速写记法。这被巴先生得知,派法肯纳来把他带走并带去剧院看由莎士比亚编写的剧〈哈姆雷特〉,并在看的过程中,用速记法全部记下。没想到,剧院着了火,仔仔也因此被剧场留下,当学徒,刚到剧场,他还一心想偷剧本。可后来,他又结交了山德、居里安等朋友。面对与大家深厚的友谊,他再也不忍心背叛大家。于是放弃了偷剧本的念头…………

  这本书虽然语言不怎么华丽,但却清楚的描写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亲身体会了主人公仔仔的处境与心理想法。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

  那一段,让我记忆深刻。仔仔在和山德聊天时,说他以前在和法肯纳在一起时,只要不听话,就会被打。山德听了就说:“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呀?”仔仔听了以后,很惊讶的说:“家?”好象他从没听说过一样。

  看到这儿时,我不由得对仔仔有了同情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白医生家时,白医生并不爱他,只是逼他学*。后来到了巴先生家后,只是对他好,但并每人爱他。直到进了剧场,到了波普先生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感觉。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他们是多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呀。

  还有,我们要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没有完全变坏的人弃恶从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5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是一本处处充满真情的书,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令我印象深刻。奇怪的是,贼怎么会想偷莎士比亚呢?

  原来,书里的主人公——14岁的仔仔是个孤儿,也是一位学徒。他有一手优秀的速记本领。他的主人是一名生意人,有一半的收入源于一个剧团,主人命令他,去莎士比亚领导的剧团看戏,用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作——《哈姆雷特》,赢得更多的票房。他进了戏院,就在他记录时,戏院竟失火了。因为这件事,仔仔居然阴错阳差地进了剧团,跟演员们一起学*。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仔仔说出自己的身份时,剧团里的人却信任他,宽宏大量的原谅仔仔。这使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当别人知错能改时,我们应当给一次机会,将心比心,宽容,理解,信任别人。

  作者细致的刻画了书中的人物。仔仔的主人是那么的贪婪,不惜一切代价来赚钱。而剧团里的人却那么的善良。就比如,书中的山德,他关心仔仔跟仔仔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并相信仔仔。在剧团里,仔仔由原来受别人指使而不分黑白,做错事到明白人间的真爱和善良,就是因为剧团的人宽容,理解,信任仔仔,可见,这三种品质是多么的重要,它还会带给别人温暖,影响别人的一生

  是啊,众人对仔仔的宽容,理解,和信任,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真爱,理解了朋友与家的`真正含义,可见,宽容、信任、理解的力量是如此的巨大。在生活中,我们是多么的需要别人的宽容理解和信任。现在的人对别人处处有戒心,对家人也是一样。每当他人犯错时,我们都不信任他的理由是否合理,还会找理由的漏洞,借此来让别人无话可说,然后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来讥笑他,批评他。像这样的事件在生活中还不计其数。若照这样发展,世界很快将变成冷漠自私的海洋。

  爱,让人间春暖花开。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精选5篇)(扩展3)

——《偷书贼》的读后感3篇

  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

  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我心灵的旅途。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幕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凝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个十几岁的女孩取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面养父为了报答教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体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一本好书不仅仅能给人知识,更能净化人的心灵。最*读的一本书是《偷书贼》,“偷书贼”的书名相当奇特,令我充满好奇。

  《偷书贼》以一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为主线。莉赛尔于故事开始,便接连失去了挚爱的亲人,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

  莉赛尔对文字的渴望,影响了她的友情、亲情、爱情,也让她透过文字改变了许多人:要好的朋友鲁迪,陪着莉赛尔一起共患难、偷书,培养了坚贞不移的友情;遭逢德军迫害的犹太人麦克连,莉赛尔的阅读唤起麦克连的灵魂,而麦克连也以文字回报莉赛尔,让莉赛尔体认自己阅读的力量与感动;遭逢战争空袭,躲藏于地下室中的镇民,莉赛尔的阅读安抚了大家惊慌不安的忐忑心情;故事最后,敌军自天空洒下无情的雨滴,镇上居民均无一幸免时,文字却救了莉赛尔一命,成了空炸肆虐后如地狱的天堂街上,唯一的生还者。特别的是,执行捡取灵魂工作的死神在之前不断遇到莉赛尔,也在最后的那次爆炸中捡到了她所写的书,令死神纳闷的是,为何人类一面是无止境的互相杀戮,另一面却有发至内心的情感呢?

  本书最吸引人的一个地方是以死神的角度来述说这个故事,他以尖锐的观察力与一点点嘲讽和感情,看着世上的人相互厮杀却又相互扶持,在这本书中,死神以诙谐的语气告诉我们这个故事,而有时也会无奈的透露出他对这份工作的不愿意,更表现了对人性复杂的感慨于惊叹。作者正是利用了这个不属于人类的局外人从而客观冷静的对一切的一切加以评论、思考。书中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句子,大多出自死神之口,也正是他的这个特殊的身份,不止一次的向我们透露着真相:人性的丑与美。

  从书中,我体会到,不可小看*凡的力量,*凡的小女孩莉赛尔以文字化解了战乱时期许多人的惶惶不安,说明了再*凡的人也能以*凡的力量在他人心中造出不*凡的自己。每个人都是*凡的,*凡中孕育着力量,积聚力量,*凡便会变成不*凡。

  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同时表现出战争的残酷和人性的温暖,如果说有一本书能让人体会到人于人的疏离和真挚的情感,如果说有一本说会让人在看的时候痛哭流涕,看完后却能露出满足的微笑,如果有这样一本书,我想这本书就是《偷书贼》吧。这是一个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对《偷书贼》的评论是:能让人决定重生的,只有书。翻开《偷书贼》能找到书的力量和文字的力量。

  关于战争创伤、生命与死亡的书不少,这本分外打动我。也许当时病弱,不能阅读只能听书,格外容易被感动,书中的情绪丝丝缕缕渗入心中,几次眼眶发热,只好抬头望天快速眨眼不让泪水掉落。

  人愿意同情弱者。当作者巧妙地运用死神视角讲述战争的惨烈,客观地告诉你残酷的现实,你很容易被带入故事。和人类自相残杀的残忍相比,死神似乎都显得温情仁慈,让我想起了布拉德皮特饰演的男性死神…书中的死神似乎没有明显性别区分,冷静克制兼有力量与仁慈。

  回头说弱者。主人公是个小女孩,先后失去了父母被一户小镇居民收养。她成了孤儿,但又拥有养父母的真心疼爱和朋友们的友谊,似乎为她的不幸做出了补偿。我不喜欢养母口口声声的叫她小母猪,但后来发现她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这里的爸爸我很喜欢,宽厚包容重诺善良有音乐细胞,*常的苦日子在他面前变得丰富多彩,他是家里伟岸的支撑。我都有些羡慕丽泽尔了。女主在这样的家庭中养成了善良正义好学的品质。记得有一幅照片,一位拾荒者坐在破箱子上认真地读书。周遭破败的一切因她的专注欣悦而明亮起来。那是对知识文明的向往,一种美好的希望。丽泽尔的喜欢阅读对书籍的喜爱拥有同样的含义。看起来女孩很可怜,但她又很强韧,对犹太人的帮助对书籍的冒险抢救及防空洞中为大家读书显示出她的成长和强大。同样是弱势一方的马克思和丽泽尔有共同之处,顽强生存绝处挣扎。他们既弱小又强大,体现了生命力的伟大,这种反差很动人。

  作者运用了多处巧妙的反语,营造出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偷、贼,*惯中是贬义词,但书中反映的是求知欲、对文明和*安宁生活的向往。马克思的“偷了天空”反映对自由的渴望。我们常说的“偷得浮生半日闲”那是忙碌之余偶得闲暇的窃喜欢悦;恋爱的人总是说“你偷走了我的心”那是深情的告白与娇嗔;古语有言: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本书与妄图控制世界二者比较,对同胞同类的屠杀就格外血腥残暴,这是一种对战争和贪欲的有力控诉!

  作者运用文字功力高超,他把“文字用到了正确的地方”。用丽泽尔的普通生活映衬战争的恐怖毁灭,显出*淡生活的温情可贵;用简单易懂的文字记录表达人物内心深处的风暴、回忆、痛悔、美好情感的复苏……比如马克思写的“俯视我的人”、“捡字人”,还有丽泽尔的笔记书,用油漆画在地下室的画与诗,都变成打动读者的一幅幅画面。

  作者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角色:活力四射青涩少年爱却说不出口,性格古怪爱发射痰炮的邻居大婶儿,忧郁优雅的镇长夫人,狂热的纳粹党员……外表凶悍的养母夜里抱着爸爸的手风琴思念在战场的丈夫,丽泽尔对死去少年的一吻,亲生母亲与女儿离别的站台,镇长夫人的信与点心……那么多感人的片段定格成凝固的瞬间,让我难以忘怀。

  这样的笔力深刻刻画了人性的复杂,它既是善良的也是残忍的,既是美好的也是丑恶的,既是真实的也是沉重的。作品在痛苦过后怀有希望,丽泽尔在苦难之后幸存下来拥有了爱情家庭子女长寿,经历苦难的人分外珍惜幸福。他们应该得到幸福。

  在阅读中成长,在阅读中洗礼,在阅读中升华。希望世界和*稳定,亲人不再离散。人类要学会汲取教训,不断前进走向光明,让战争屠杀成为不再重演的历史。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精选5篇)(扩展4)

——《偷书贼》读后感6篇

  这本书和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偷影子的人》以及后来看的《放风筝的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很治愈,里面的情节、语言描写的很贴切又幽默风趣,而且作者擅长把物写活,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以孩子般的视角来描述一些情节,显得更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作者突出表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比如开始汉斯和罗莎冒着危险收养*的女儿,后来冒着背叛国家的危险甚至在地下室里藏了一个犹太人,比如汉斯不顾性命安危的冲出人群,只为给奄奄一息息的犹太老人送去一块面包,比如鲁迪自己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还把手中的面包全部分给犹太人吃,比如镇长夫人一直纵容小女孩来书房偷书却没拆穿……,这些都体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哪怕生活在战乱年代,也会有这些善意的举动温暖人心;还有纯真感情的描写也很打动人心,鲁迪对小女孩的爱,一直都是明示,一声声的小母猪,一次次的陪伴,还有那一句句的索吻,特别是看到最后小女孩竟是在鲁迪死后才实现了他的愿望,深深的吻了他的双唇很久很久,那一画面的描写,令我止不住泪流,鲁迪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吻了自己吧,哎,结局太悲了,还好马克斯还活着,令人得到些许安慰,其实从原来看的一部电影《穿着条纹睡衣的男孩》到前段时间看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再到现在看的这本书,我一直很同情犹太人的遭遇,那些*民是无辜的啊,凭什么他们要被赶尽杀绝、永远活在恐怖之中?战争太残酷了,希望世界和*,还此时仍处在战争中的小孩一个快乐的童年!

  起初觉得书名挺有意思的,好奇心驱使读完了整个故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过一些,像《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群山回唱》等等,唯独《偷书贼》的视角最独特,人物也更复杂更丰满。二战期间的纳粹德国,是一个疯狂崇拜希特勒的时代。战争中的人,是一群微小的蝼蚁,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炸死和饿死,是悬在脑门的两颗定时炸弹……庆幸的是,战争这块破败不堪的废墟上,总是闪耀着光辉温暖的人性。像肖申克的救赎、辛德勒名单、圣诞快乐、第九连、甚至集结号、安妮日记……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战争惨象前,连冷酷无情的死神都有了悲天悯人的温度,温柔了起来。他会拥抱死者,他会合上死者的眼睛,他在带走莉塞尔的亲人时,想要对她说对不起。面对战争惨烈死神也迷茫了,不得不发出“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人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值得认真品读;里边有很多很精彩的句子,值得仔细品味:“天空像一碗沸腾的汤,有些地方好像被烧煳了。红色的汤中零星地散落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粉。”

  “噢,天空中的云拖着步子,蠢乎乎地聚成一堆。大朵大朵的云。阴暗而浓密。它们互相碰撞着,说一声抱歉,又游荡到别处。”

  “在城市与大雪中,到处都是死去的苏联人和德国人。那些依旧活着的人则对着面前的一片虚空开火。三种语言交织在一起,其中有俄语、子弹的呼啸,还有德语。”

  “雨滴从空中落下。就像孩子用尽全力关掉水龙头,却没能拧紧一样。”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地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书的封面上写着“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封面是一个苍白的女孩的脸,披着遮住一半脸的斗篷,从它里面能看到女孩有些金黄的头发……

  那是在战乱的德国,9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母亲送到慕尼黑的寄养家庭,而弟弟不幸冻死在火车上。小女孩在弟弟的葬礼后偷到了她人生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到了新的家庭后,他的新父亲对他十分友好,而母亲有时会责骂她但不乏关爱。那的老师很无情,经常会有空袭。莉赛尔每天晚上读着偷来的书入睡,每晚都会有噩梦。这是父亲开始教她识字,读书给她听。

  认识了不少字的莉赛尔虽然生活比较艰难,经常受冻挨饿,但在她的生命中,她发现书比丰盛的食物与温暖的衣物更让她着迷。在纳粹的一次烧书活动中,她从火中拿到了第二本书《耸耸肩膀》,她由此进入了文字的世界,让她忍受住了现实的苦难,并帮助了身边的人。

  她的母亲为镇长洗衣服,莉赛尔去镇长家拿衣服时,又偷了书。她的朋友鲁迪给了她一个绰号“偷书贼”。鲁迪希望她在镇长家偷一些蛋糕,而莉赛尔几乎只偷了书。

  在战争中,一个犹太人想到他们家避难,每天都躲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一次面对“*”的搜查,差点被发现;又有一次差点被冻死在地下室。而莉赛尔每个晚上都给马克思——这个犹太人讲故事。窝藏犹太人肯定会被判死刑。

  而一天,马克思走了,不想给他们家带来负担。莉赛尔每次在小镇有犹太人队伍经过时,都会又兴奋又害怕,而一次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马克思。她这时已经10几岁了,不再像是孩子了,她冲到人群中走到马克思旁边时,被纳粹党员发现,在街上被鞭打……

  在多次空*报后,小镇上的人都*安无事,每次人们恐慌地躲在地下室时,莉赛尔总是读书给他们听……而一天晚上,莉赛尔正在自家的地下室写着自己的书时,真正的空袭来了……人们在废墟中找到莉赛尔时,她发现父母的尸体,朋友的尸体……

  整个小镇只有她一个人活下来。

  之前她的父亲和鲁迪的父亲一起去参军,她的父亲受伤回来了。在灾难后,鲁迪的父亲回来发现了这些事情……莉赛尔从此和鲁迪的父亲在一起……而有一天,一个犹太人来到了他们的小店,头发像鸟窝一样……莉赛尔和他紧紧抱在一起……

  在故事的尾声,莉赛尔见到了观察她这么多年的死神,死神当时找到了莉赛尔自己写的书,这个老妇人简直不敢相信……她问他读过吗,他说读过多次;而问他读懂了吗,他却说不出话……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是让我琢磨不清。”

  这个死神可不想我们的意识中那位披着黑斗篷,一副骷髅脸,拿着镰刀的家伙,他是那么的富有感情,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讲述着故事。

  当我读到整个小镇除了莉赛尔所有人都因空袭而死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看哪本书会这么伤感,这么百感交集。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个小女孩偷书的故事,不由感觉书的确是我们能凿开心中冰墙的一把镐。

  这本书几乎没有很详细的事物描写,甚至根本没有,但是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应该让大部分读者都潸然泪下,这只是400多张纸,却能把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如此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

  其实当时我一读到莉赛尔的家人朋友都这样离开了她,眼球就马上酸涩了,但是我合上了书*了一会,然后才翻开继续看。

  在这些战争中的美好人性,我已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集结号》……这样的小说电影还有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一部小说电影能像《偷书贼》一样,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第一本能让我读完了有那么多感触的书。

  《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我肤浅。

  我喜聚不喜散,喜“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不喜“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我乐意去包容喜剧背后的残缺,却不愿欣赏悲剧的美丽。

  因此,我甚少去读关于战争的书,尤其是二战犹太人的,这往往意味着逃跑,躲藏,毒气室,焚尸炉。

  小学时读过《安妮日记》,情节早已淡忘,脑海里只剩下两种色彩,一种灰色,渲染的是那逼仄的空间,一种粉色,是安妮内心情愫的滋长。

  再大些时候,我读了《穿条纹衫的男孩》,书里的内容也早已模糊成一团,惟念念不忘的,是小主人公牵起犹太人的手,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却共同走向“浴室”的背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偷书贼》好像也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在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下,眼睛里总是闪着爱意的爸爸却永远闭上了眼睛;总是骂骂咧咧脾气火爆,但又在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方式支撑着家庭的妈妈再不能搂着莉塞尔骂她“小*”;而鲁迪,这个聪明,顽皮,还没得到莉塞尔吻的男孩,也投向了死神的怀抱,独留下莉塞尔,在这复杂的世界里,领悟人生与生命。

  我不喜悲剧,悲剧总要在饱赚人们的泪水后扬长而去,它告诉你,你以为的永远在时间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你说的过去,永远无法挽回,你说的现在,永远无法到达。

  《偷书贼》又好像并不是悲剧,它的故事看似*凡,却又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人们在战争面前渺小脆弱甚而绝望自私,但总有些永存的事物能作为心灵拐杖,支撑着人们迈向远方。

  也许未来的一天,《偷书贼》的情节也会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淡去。但我相信,我永远不会忘记小莉塞尔在地下室里,为了安抚悲伤慌张的人们读着一本又一本故事书的身影,就像我不会忘记那两抹色彩与那蓝白条纹。它告诉我,精神上的闪光不易失色,即使是迎接死亡,灵魂也是可以站着的。

  我依然无法理解悲剧,但我好像隐约看到了悲剧灰色面罩后的光点。美被毁灭了,但也曾驻扎过我的内心。

  历经6个多小时读完了这本匪夷所思的小说,这是一本从死神的角度讲述的故事,小女孩从失去弟弟、失去母亲,到投入养父母的温暖怀抱,开启了第一本从弟弟墓地里偷来的书。爸爸的陪伴和教导,让她深深的沉醉在文字的美好之中。于是,在纳粹焚书坑犹、在镇长夫人的书房,她偷了第二本、第三本。有了输入,她还主动或被动的化为了输出,给防空洞内一起躲避炸弹的邻居们读书,给隔壁邻居太太读书,还给躲在她的地下室生存的犹太人读书,最后,在镇长夫人的鼓励下,她开始了写书,并因为写书,成功逃脱了死神的眷顾,成为唯一生存的那个人。

  我喜欢这样的经历,跌宕起伏又不失温暖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她和爸爸妈妈的亲情,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年寄养生活,每每听到“小蠢猪”的时候,却觉得特别的温暖。她和马克思的友情,一段异位的寄养,曾几何时,我以为他们之间能有火花呢,她却为了寻找队伍中的他,洒了面包最后被殴打也浑不自知。她和鲁迪最后的爱情,鲁迪爱了她许久,怎么也得不到她的吻,却在死后得到了。这一切的一切,显得那么的残忍却还温暖。

  显然,这是一个有爱的死神,虽然他肩负着灭亡的使命。可他还是收藏了那本小女孩的书,直至她寿终正寝的时候,归还于她。我也希望能有一天,我能看到带领我的那个死神,是如此的赋予人情味,也能将我的故事传播给我的子子孙孙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精选5篇)(扩展5)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书笔记范文 (菁华5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在书店借书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就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贼偷走呢?所以我好奇的把她带回家来看。

  讲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为生下来就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说:我们不可以欺骗朋友,要珍惜友谊。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那本书非常好看。

  十四岁的男孩子仔仔没有双有亲,还没有真正的名字,一但他却有一手记速得好本领。在十六世纪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记速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剧院失火了……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这一本书,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环节“朋友”和“家庭”这个环节主要是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和仔仔的心理描写很清晰。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那段我最喜欢的一句是:阿敏先生很轻易地就能挡住法肯纳功过来的招式,但是却没办*击回去。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

  在校讯通第九届书香班级中获得了金牌阅读天使,校讯通的叔叔阿姨送给了我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一本书。拿到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中的仔仔和朱丽安的友谊让我敬佩,值得我学*。——书的主人公仔仔出生在英国伦敦北边的约克都,他从小父母双亡,生活在孤儿院,后被白医生接走当学徒。接着因为仔仔练就了一手速记的好本领,被法肯纳(巴先生,巴希蒙)用十个金币领走,奉命去用速记的方法“偷”伦敦环球剧院的剧本《哈姆雷特》,结果因为一场大火仔仔无意中加入了环球剧院。在剧院里,仔仔结识了居里安(朱丽亚)、尼克、山德等同伴,通过相处他明白了友谊二字的含义,决心改邪归正。最后尼克偷走剧本,仔仔和阿敏先生去追,法肯纳(巴希蒙——巴先生)与阿敏先生决斗,阿敏先生获得胜利,法肯纳因此丧命,仔仔才得知法肯纳和巴先生是同一人,仔仔抢回了剧本……结局是美好的,朱丽亚为了实现演员梦去了法国;仔仔成为真正的演员;剧本保住了,仔仔也终于明白了“家”的意义……

  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梦想也是最强大的,即便命运总在有意无意的捣乱、设置障碍,但是,有梦想,你的生活就不会停止,因为梦想比命运强大,只要你不放弃,梦想就会成为现实!

  还有一个更感悟深刻的是:家——永远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家让我们温暖,让我们成长!

  《偷莎士比亚的贼》是一本以英国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它就像读一出戏剧,十分精彩。

  主人公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那时的英国,剧本只有一部,必须由专人看守。仔仔的主人派他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以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在主人的残暴下,仔仔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可这时突然着火了!正是因为这个机会,仔仔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钱伯伦公爵剧团这个大家庭。大家对仔仔非常友好,经常帮助他,仔仔也在这里明白了很多:诚实、信任、忠心及友情,他还明白了家的意义。可是,仔仔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的主人法肯纳会要了他的命。终于有一天,法肯纳把叛徒尼克带来,偷走了剧本,伤了仔仔。仔仔和众人紧紧追赶,最后,阿敏先生杀死了武艺高强的法肯纳,抢回了剧本,仔仔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大家原谅了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嘛!

  在故事中,人物内心复杂,与《哈姆雷特》十分相似,让人好像身临其境。书中的角色非常丰富,有勇敢的仔仔、卑鄙的法肯纳、包容的阿敏先生、热情幽默的莎士比亚等等,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一个个角色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感情丰富,为我们演绎出一部不亚于《哈姆雷疼》的精彩戏剧。

  读了这本书,我们既能了解一些英国的知识,还能认识一个全新的莎士比亚,真是一举两得啊!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精选5篇)(扩展6)

——真正的贼读后感菁选

真正的贼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真正的贼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当我读完《真正的贼》这个故事,我就觉得这个故事特别精彩,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鹅,这只鹅的名字叫加文。加文是一只诚实善良,人见人爱的鹅。他对工作十分认真负责。

  一天,皇家金库的宝石不见了,国王十分着急。因为只有国王和加文有皇家金库的钥匙,所以国王认为是加文偷的宝石。加文说宝石不是自己偷的,可国王说:“那你认为宝石是我偷的?”加文说:“我只能说宝石不是我偷的'。”国王很生气,立刻把加文关到地牢里了。加文受不了这种气氛,一气之下飞出了王国。读到这里时,我非常为加文的遭遇打抱不*,也盼望国王快点抓到真正的贼。我想立刻读完这个精彩的故事。

  后来,加文知道了真正的贼是德克,德克是一只老鼠。只有加文和德克知道宝石是德克偷的。德克看到好朋友加文被大家冤枉,良心受到自责,德克把宝石全归还了。最后,加文终于回到了王国。国王说:“我知道你是最诚实的人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要加文的诚实,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勇于承认错误是一个人道德的体现,是一个人道德的考验。这是我读了《真正的贼》受到的启发。

  这一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次,王国的'金库丢了许多东西。由于金库的钥匙只有加文(一只鹅)和国王才有所以加文成为了嫌疑犯。可是真正的嫌疑犯是另外一只老鼠。加文看到朋友们都不信任它于是自己一个人飞了出去,那只老鼠找到他后带它回国并向国王认错。

  这是一个关于偷窃、负疚、友谊和荣耀的故事。”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在这里被描述得如此令人动容。其实如果那只老鼠不把真相说出来可能永远都没有人知道是他偷了宝石。可是他并没有选择隐瞒而是勇于承认错误。这种精神多么伟大!就算没有人知道也不能隐瞒!

  读了这一篇文章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的一件事: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玩飞行棋,我们两个都只剩下一个棋没有入库。我的棋还差一点点就入库了,我扔了一次骰子可是骰子一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我去捡结果我看到是一。我想如果我慌报成四那我就赢了。我与自己进行了很久的心理斗争结果良心战胜了贪婪之心,我还是诚实的把结果说了出来。后来我输了,可我一点也不沮丧因为我经受住了道德的考验。

  勇于承认错误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你有没有一颗有道德的心。

  诚实,是一种美德,不诚实的人会使人讨厌,对他没有信任感,也会让人替你背黑锅。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加文就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每个人都知道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所以国王任命他为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忽然有一天,加文发现金库被盗了,越来越多的东西从自己眼皮底下不翼而飞。由于金库的钥匙只有国王和加文两人拥有,而金库的大门丝毫无损,所以加文成了这起盗窃案唯一的嫌疑犯。

  在法庭上,加文一次次说自己没有偷财宝,可谁信呢,忍无可忍的加文飞出了窗户逃到森林里去了。而盗窃的人就坐在法庭之下,他就是加文的.好朋友老鼠德克。德克看自己的朋友为自己背了黑锅,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他找到加文,一起去国王那自首,国王原谅了他,并向加文道了歉,加文又恢复了原职。

  不诚实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不仅自己犯错,而且还连累了别人,真是不应该。老鼠德克竟为私人利益让朋友为自己背黑锅,太不应该了。不过最后还是承认了错误,这种人可以原谅。

  大家知道了吧,不诚实是可怕的。让我们一起做一个诚实的人吧!

  在一个下雨的午后,我拿起《真正的贼》,坐在书桌前读了起来。这本书讲述的“友谊”深深地吸引了我。

  《真正的贼》这是威廉。史塔克写的一本关于“诚实和友谊”的小说。这本书叙述了一个名叫加文的鹅警卫被误认为是小偷的故事,故事透着“诚实和友谊”的'精神食粮,是我们学*的好东西,

  当我读到老鼠德瑞克是贼时,我想,如果德瑞克早点告诉大家他自己是贼,加文就可以早点获得大家的信任了。当加文被误会时他非常想让大家知道他不是贼,但没有人相信他说的话,为此他十分伤心、十分难过。但他始终相信误会是暂时的,

  终有一天真相会大白于天下,真正的盗贼是藏不住的。我很欣赏他的这种心态,加文十分坚强,他没有自暴自弃。

  当加文逃亡到荒郊野外后,加文的朋友老鼠德瑞克因为内疚、自责去找回加文,并告诉大家他自己才是真正的贼,他为加文证明了清白。读到这里我非常震惊,我不敢相信德瑞克会有如此的勇气。如果我是老鼠德瑞克,我会一直隐瞒下去,不敢告诉任何人。我佩服德瑞克的勇气,他能勇敢面对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错误。

  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友谊才是最重要的,当朋友有困难时,要出手帮助,不能不理,更不能去背叛朋友。

  这是一本很惊险的书,皇家金库的钻石居然被偷了。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所以国王任命它为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忽然有一天,加文发现金库被盗了,越来越多的东西从自己的眼皮底下不翼而飞。由于只有国王和加文两个人才有金库的钥匙,而金库的大门丝毫无损,所以加文成了这起盗窃案的唯一的嫌疑犯。

  其实真正的盗贼不是加文,而是一直老鼠,名字叫德克。德克是加文的好朋友,不过他们不常来往,因为加文的个头是德克的.好多倍!

  德克是如何偷到皇家金库里的珠宝、金币的呢?原来皇家金库内外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坚不可摧。没错,城墙足有一英尺后,内墙是用坚硬的橡木做的,金库没有窗户,大门厚厚实实的,还上了四把大铁锁。但是,当真没别的办法进入金库吗?不,德克发现了一个进去的路,金库地板上一块地砖松了,刚好方便德克进出。由于德克的贪婪和虚荣它就成了金库失窃案的罪魁祸首。

  后来德克听到加文由于自己盗窃金库的珠宝而入狱后,心理很难过,所以就鼓起勇气其自首了。后来当老鼠告诉他事情的真相后,他不但没有埋怨老鼠,还帮他保守秘密,依然把老鼠当成自己的朋友。我认为我们要像加文一样对自己的朋友忠诚,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真正的贼》里面的内容十分精彩,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加文是一鹅,***王因为金库里面的东西没了,国王就认为金库里损失的东西是加文干的,于是,国王决心要把加文杀了,加文听了,很伤心,他是多么爱自己的国家啊!

  加文他后来飞到了一个隐蔽的山洞里,那个山洞成为了他的家,他的朋友老鼠德克听了非常地不开心,德克想:这可不关加文的'事呀!都是我不好,不行,我得去把加文找回来,德克找了好久,才把加文找到了,加文听德克说:这件事是他干的,德克说:“你能原谅我吗?”加文说:“好吧!我原谅你,我们一起去见国王,国王见到了加文并和加文拥抱了一下,说:“对不起,我错怪你了。”加文说:“没关系。”国王为了庆祝加文回来了,准备了一个丰富的盛典,国王还让加文成为了国家建筑大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关心别人,如果别人错怪了你,也不要和别人斤斤计较,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是一个真诚的人,真正的贼是德克,我们要向学*,知错就改,真诚的人。

  我刚刚读《真正的贼》我就觉着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因为它每次换班的时候都给其它的鹅说:“你们认真点,不要丢东西。”

  结果有一天加文发现红宝石少了,他立刻马不停蹄去禀告国王,国王听了召见大臣们开个会,有只猫叫阿德里安说:“国王,钥匙只有您和加文有,其他的谁也有没有呀1国王听了就问加文:“是不是你偷了?”加温说:“不是我偷的。。。。。。”

  最后在一个夜晚加文在睡觉国王派追兵去抓加文,加文被抓进了地牢里,这是国王最严酷的地牢一天,二天,三天,四天,五天,六天,七天,国王决定把加文抓到审判厅去。到了审判的那一天德克来了,它是加文的好朋友,但是它可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审判还没结束加文就从窗子里飞走了,它飞啊飞得的.好远好远。。。。。。

  最后是德克找到了加文德克对加文说:“是我偷了珠宝,”你快回去吧国王派了许多鹅去寻找你呢。他们回去以后国王并没有惩罚他们,而且还给了他们一个惊喜————为他们举办了一个特殊的庆祝**。

  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做人要诚实,做错了是要勇于承认,并及时改正。

  老实,是一种美德,不老实的人会令人讨厌,对他没有信任感,也会让人替你背黑锅。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加文就遭碰到了那样的事。

  每一个人都了解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因此国王任命他为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忽然有一天,加文了解金库被盗了,悦来粤多的东西从自我眼皮底下不翼而飞。因为金库的钥匙仅有国王和加文两人拥有,而金库的大门丝毫无损,因此加文成了这起盗窃案唯一的嫌疑犯。

  在法庭上,加文一次次说自我没有偷财宝,可谁信呢,忍无可忍的加文飞出了窗户逃到森林里去了。而盗窃的人就坐在法庭之下,他也是加文的好朋友老鼠德克。德克看自我的朋友为自我背了黑锅,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他找到加文,一起去国王那自首,国王原谅了他,并向加文道了歉,加文又恢复了原职。

  不老实的结果是很较重的,不仅自我犯错,并且还连累了其他人,真是不应该。老鼠德克竟为私人利益让朋友为自我背黑锅,太不应该了。但是最后还是承认了错误,这种人可令原谅。

  大家了解了吧,不老实是可怕的。让我们一起做1个老实的人吧!

  这是一个关于偷窃,负疚,友谊,荣耀的故事。加文———一只诚实正直的鹅,因为有了朋友的信任,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成了看守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在皇家金库前别提多神气了;当偷窃事件发生后,因为失去了朋友的信任,被冤枉的`加文选择了夺窗而去;当小老鼠德克在负疚中帮助加文澄清事实后,加文又找回了朋友的信任,并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友谊的珍贵,了解到朋友间信任是尤为重要的。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一个人犯了错误没关系,但是要不承认错误而且还狡辩就大错特错了;要是敢于承认的话,人们就可以原谅你。正如<弟子规>中所讲"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真正的贼》,那么,就让我来给你讲一讲故事的内容吧!

  在皇宫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金库,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好,最坚固的地方。因为国王怕宝石丢,所以就派了一些将士去看守,他们叫加里,加斯,不过,只有国王和加里有金库的钥匙。

  一天,加里查宝石的时候,发现少了29个,向国王报告,国王一数,果然少了。第二天,国王问了所有看守金库的人,后来宰相来说了一句话,只有家里有钥匙。

  国王把加里抓了起来,其实应该抓一只老鼠,叫得意,他发现墙角漏了一个小缝,就转进去拿东西,后来,加里飞走了。国王派人去找他,后来宝石又丢了,国王知道误会加里了,找到家里以后,国王又把家里升官了。

  说明:做人要诚实!

  加文是动物王国里的仓库管理员,他深受狗熊国王的喜爱。加文公正无私、尽职尽责。每次下班后都把金币、珍珠宝石仔仔细细的数一遍、列一张表才回家。

  可是这几天仓库里的珍宝一直在丢失,国王认为是加文偷的,加文一生气就飞到了家乡。其实这些珍宝是老鼠德乐偷的.。德乐找到了加文,并向国王承认了错误,国王让加文当了大臣,加文高兴极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每个人都会犯错误,重要的是你有没有知错就改,有没有像德乐那样主动承认错误。如果你误会了别人,你是不是会心怀歉意、争取别人的原谅。让我们也来做一个知错就改、心胸宽广、品格高尚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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